列王紀上第二章拾穗 【王上二1】「大衛的死期臨近了,就囑咐他兒子所羅門說:」 大衛立所羅門為王後,父子同時執政一個短時期,一方面教導所羅門為王之道(1~4節),一方面讓百姓準備接納新王。3節為全書精神的所寄(參申四29;八6,11;九5;十12~13;十一1,22;二十八9等)。――《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大衛的死期臨近了: 與1章的事件至少有幾個月的時間之差。大衛立所羅門作王之後,身體得到一些恢復。於是他招集以色列的所有方伯和祭司,規定了聖殿禮拜的規例,發表了聖殿建築的計畫(代上23~29章)。然後,想最後給兒子所羅門留下遺言。大衛的遺言具有命令性質(注意,3,6,7,9節的命令型)。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大衛的死期臨近了」(1節),大約是所羅門登基之後幾個月。大衛立所羅門作王之後,又「招聚以色列的眾首領和祭司利未人」(代上二十三2),制定了聖殿敬拜的規例,發表了建造聖殿的計畫(代上二十三~二十九章),最後給兒子所羅門留下遺命(3、6、7、9節都是命令句)。──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囑咐」:「吩咐」、「命令」。――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1~4】大衛首先提醒所羅門,惟有遵守神的吩咐才能享有行事亨通,國位鞏固的福氣,這是神給以色列人和大衛的應許(參串5, 8)。――《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二1~4行主的道】「遺訓」(NEB)是當時通行的習俗(王下二十1;參:創四十九29;徒二十18~35)。大衛清楚知道自己老邁將死(「走世人必走的路」,亦即必死之意)。他勸勉的話經常引用申命記(如八6、10~12),與約書亞的遺訓相似(書一1~9,可能約書亞身為軍事領袖而成為他的英雄),也與律法極為相近。當剛強的勸勉是指在精神、體力及靈性上都要站穩(申三十一7、23),要作大丈夫(參:林前十六13)。 君王言行的標準是要遵守神的律法,視為己任,忠心事奉(3節,mis%meret],神所吩咐的;申十一1;參:創二十六5)。君王的人生態度應當是「行主的道」,謹守約的責任(REB 譯為「本分」,申五33亦然,且隨處可見),遵守(申六2,等等)神的律例(RSV 譯為「宣佈的條例」)及祂所有的誡命、典章、法度。惟有如此,王及國家才會亨通(申二十九9;s*a{kal,意為辨悉、洞察,然後才亨通;RSV 便強調這點)。這並不是教導「因信亨通」的教義,乃是呼籲人要明智地行事以蒙福。這是所羅門(三28;太十二42)及所有敬虔之人的特色。──《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二1~9】大衛的遺言: 大衛的遺言可整理為三個要點:①首先,大衛鼓勵新王所羅門,並以申命記的主題“遵守耶和華律法”進行勸勉(1~4節)②其次,吩咐除去抵抗神所立的王權的約押(5,6節)和示每(8,9節);③最後,吩咐獎賞功臣巴西萊的眾子(7節)。大衛的這一遺言,在本章的後半部分都得到成就(13~46節)。此外,大衛臨終之前,還留下了許多關於聖殿建築,獻祭制度等方面的遺訓(代上23~29章),表明了他敬虔的品性。大衛在神面前正視自己的一生,並為後代而預備自己的後事,是在人生的終結(line)時得勝的人,雖然大衛的遺言中有關於懲罰和褒賞的命令,但這並非出於他個人的判斷,乃是基於神全然的公義(3:6;來11:6)。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二1~46】所羅門按照大衛的遺言進行肅正: 作以色列第三代王的所羅門(1章),按照大衛王的遺訓(2~9節)除掉了4個國賊(亞多尼雅、亞比亞他、約押、示每)(13~46節)。由此,所羅門的王權更加鞏固,並為以色列王國以後空前絕後的黃金期而作了預備。從救贖史的觀點來看,以色列的這種繁榮預表因著耶穌而成就的神的國度,即新天新地的到來(來 緒論,預表論)。如同由掃羅開始的以色列神政王國,通過大衛,直到所羅門時代達到理想狀態那樣,因著耶穌的道成肉身(太3:2;路11:20)神的國從開始、發展、成熟、擴張,最終通過基督的再臨而完全成就(太13:31,33;徒3:20,21)。並且,如同所羅門除掉國賊那樣,等到耶穌再來之日,必除掉譭謗神國建設的人(徒 17:31)。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二2】「“我現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所以你當剛強作大丈夫,」 「我現在 ...... 必走的路」:是希伯來人留下遺囑時所用的套語。 「大丈夫」:指英明勇敢的人。――《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像約書亞臨終之前鼓勵以色列長老那樣勉勵所羅門(書23:14)。 你當剛強: 如書1:6,9節那樣,譯為“剛強壯膽(Be strong,KJV)更為接近原意。 作大丈夫: 文字之意是“成為男子”可能通過本節大衛回憶自己崎嶇的一生(代上28:20)。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大衛勉勵所羅門「你當剛強」(2節),正如摩西和神勉勵約書亞一樣(申三十一7、23)。因為在這個世界上要遵行神的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須憑信心「剛強,作大丈夫」(2節)。但所羅門還年輕,他並不瞭解什麼是「剛強,作大丈夫」,還以為自己剛強得很,所缺的只是審判案件的智慧(三11)。──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世人必走的路」:指「死亡」。 ●「剛強」: 申 31:7,23 書 1:6~7,9,18 摩西、神也這樣勉勵約書亞。 ●「作大丈夫」:「成為男人」。「作男子漢」的意思。林前 16:13 有一樣的勸勉。――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3】「遵守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照著摩西律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法度。這樣,你無論作什麼事,不拘往何處去,盡都亨通。」 「亨通」:原指因經過思考上的操練而獲得見識和智慧,以致達到成功的果效。――《串珠聖經注釋》 行主的道: 根據申32:4,主的道路是公平之路。因此,所羅門當用主的基本綱領公平地治理以色列。
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法度: 很好地表現出神政王國以色列的情況,即所羅門要以神的律法治理百姓。人立的法和制度不僅不完全,而且稍加不慎就成為只為少數執政階層服務的惡法。但是神的律法和誡命,既聖潔、又良善(羅7:12),因此無論是按照神的旨意進行統治的,還是被統治者,都將過既聖潔又稱義的良善之生活。並且,由耶穌基督而完全成就的神國,就是由神親自治理的充滿和平和公義的國度(啟11:15)。 亨通: “謹守律法就亨通”也是申命記的主題(申28:1~14),同時也是貫穿聖經全文的教訓(書1:7,8;路10:28)。但是絕不能把此教訓視為“救恩出於律法”。遵守律法並非為得救,乃是作為蒙恩者當活出與蒙召相稱的生活<雅 緒論,行為與信心>。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以色列的王從來都不是法律的來源,而是在律法以下,必須「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照著摩西律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謹守祂的律例、誡命、典章、法度」(3節)。作王的人,都有把自己當作法律的傾向,但大衛用一生的經歷告訴我們:只有遵行神的話,才是蒙福的唯一道路(3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律例」:「法令」、「條例」。 ●「典章」:「案例」、「(判斷的)基準」、「規矩」。 ●「法度」:「見證」。――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4】「耶和華必成就向我所應許的話說:‘你的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地行在我面前,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 死期臨近的大衛,記起神曾通過拿單所應許的(撒下7:12~16),並按照其立約把王位的繼承權給予所羅門。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神第一次宣告:大衛之約對於所羅門是有條件的,所羅門只有「謹慎自己的行為」(4節),「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地」(4節)行在神面前,才能長久地「坐以色列的國位」(4節)。但大衛之約對於大衛卻是無條件的(撒下七16),因為人倚靠自己沒有辦法做到永遠「謹慎自己的行為」,所以大衛之約並不能倚靠人的熱心來實現,也不能根據人的努力來維持,只能由神自己來親自成就無條件的大衛之約(撒下七8~16),即使大衛肉體的子孫都失敗了,神也「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摩九11),最終讓大衛之約成就在基督的國度裡(徒十五16~18)。──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成就」:「設立」、「執行」、「施行」。 ●「盡心盡意」:「全心、全生命」。 ●「不斷」人:「被剪除」、「被砍下」。 ◎大衛的意思是神會執行大衛之約 撒下 7:7~17 但是所羅門也必須遵守神的律例。――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5】「你知道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向我所行的,就是殺了以色列的兩個元帥: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益帖的兒子亞瑪撒。他在太平之時流這二人的血,如在爭戰之時一樣,將這血染了腰間束的帶和腳上穿的鞋。」 太平時無故殺人是有罪的(民三十五31)。約押因私人仇恨和嫉妒,以不正當手法殺死押尼珥和亞瑪撒的事見《撒下》三27;二十10。――《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押尼珥: 其實押尼珥不配得憐憫(撒下2:8~3:21)。儘管押尼珥是那種人物,約押的殺戮行為仍不正確,其理由如下:①不顧大衛想盡辦法避免同胞相殘的苦心,擅自肆行殺戮;②一心為自己的兄弟復仇。除此之外,所羅門登基之時,他犯了圖謀叛亂的罪行,所以必然被處死。尤其因權勢欲和嫉妒之心殺害表親兄弟“亞瑪撒”,更加成為大衛眼中的刺(撒下20:9,10)。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根據律法,太平時無故殺人的必被治死(民三十五31)。約押因私人仇恨和嫉妒,謀殺了兩個元帥押尼珥(撒下 三22~27)和亞瑪撒(撒下二十4~10),按照公義的原則,必須追討約押所犯的罪行。但正如主耶穌所說的:「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八7) 。大衛因著肉體的軟弱,不止一次地陷在失敗裡,沒有勇氣心裡清潔地執行神的公義。但大衛並沒有放棄神的公義,正如他雖然不能為神建造聖殿,卻竭力地為建造聖殿做好預備;雖然他承認自己不配做個彰顯神公義的人,但他卻把懲治約押和示每的事交代給所羅門,至死仍要滿足神的公義。──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殺了....押尼珥」: 撒下 3:22~27 。 ●「殺了....亞瑪撒」: 撒下 20:4~10 。 ●「他在太平之時流這二人的血」:意思是約押犯了謀殺罪申 19:1~13 。 ●「血染了腰間束的帶和腳上穿的鞋」:原文指的是「約押的衣物」,但有七十士譯本與古拉丁文譯本作「大衛的衣物」。 ◎此處的意義是約押為了自己的利益犯了謀殺罪,如果是按照七十士譯本的說法,則是約押害大衛必須承擔謀殺罪。――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5~6】約押因在太平之時謀殺兩個元帥而有罪(撒下三27;二○10)。大概由於約押的盡心與忠誠,所以大衛一直沒有親自處死約押,但這時約押必須接受懲罰。“陰間”。原文作:Sheol。參看創世記三十七章35節的腳註。――《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大衛的元帥約押所應得的報應:他曾以詭詐暗殺了以色列的兩個元帥押尼珥及亞瑪撒(參串10, 11)。此二人雖然一度與大衛為敵,但後來都分別歸向大衛,並且與王立了盟約,所以約押殺他們的惡行是「向我所行的」(5)。 押尼珥本是掃羅的元帥
(撒下2:8)。 他被大衛的軍兵追殺時因自衛殺了約押的弟弟亞撒黑(撒下2:18~23),約押後來是為報私仇把他暗殺了。 亞瑪撒是押沙龍的元帥
(撒下17:25), 在押沙龍死後歸向大衛,被立為元帥代替約押
(撒下19:13), 約押是因為妒忌而殺死他。 「照你的智慧行」:指在適當時機下手殺約押。――《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二5~6大衛的元帥約押所應得的報應】他曾以詭詐暗殺了以色列的兩個元帥押尼珥及亞瑪撒(參串十, 十一)。此二人雖然一度與大衛為敵,但後來都分別歸向大衛,並且與王立了盟約,所以約押殺他們的惡行是「向我所行的」(5)。 押尼珥本是掃羅的元帥(撒下二8)。他被大衛的軍兵追殺時因自衛殺了約押的弟弟亞撒黑(撒下二18~23),約押後來是為報私仇把他暗殺了。 亞瑪撒是押沙龍的元帥(撒下十七25),在押沙龍死後歸向大衛,被立為元帥代替約押(撒下十九13),約押是因為妒忌而殺死他。 「照你的智慧行」指在適當時機下手殺約押。——《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二5~6報復約押】要想解決大衛「血腥遺言」的難題,惟有找出究竟是誰應該負責任。若約押的確在太平之時如在爭戰之時(亦即爭戰流血,'blood of war' 5節;參:申十九1~13,二十一1~9)一樣的流無辜之人的血,則他是罪不可赦的殺人者(參:撒下二18~23)。他此舉很有可能是出於不忠,而非出於自衛,乃是與他殺押尼珥而引起的家族恩怨有關(撒下三19~30)。他謀殺亞瑪撒是出於嫉妒,並非因為他耽延過期或不忠於大衛(撒下二十8~10)而報復。因此 MT(及 NIV)定約押為有罪(他的腰間……他的腳下……)。另有經文則將罪咎歸在大衛頭上〔按照 LXX(L)〕;古拉丁譯本作「我的腰間……我的腳下……」(RSV、NEB、JB、REB、NRSV)。──《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二6】「所以你要照你的智慧行,不容他白頭安然下陰間。」 智慧是辨別是非及判斷的能力(三9),以對世界廣泛的認知為基礎(四29~34),有見識地、適時地採取行動。白頭(老年)下陰間〔NIV作「下到墳墓」,希伯來文為「陰間」(Sheol)〕為理想狀態。安然不僅是「未受損傷」之意(此為 Gray
之定義),乃是與神與人立約融洽共處(見王下五19,二十二20,參:創十五15)。──《丁道爾聖經註釋》 “不容他白頭安然下陰間”即不讓約押活下去。――《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照你的智慧行: 意味不必煽動民心,按照律法的正當根據和秩序行事。不容他白頭: 根據這句話可估計到當時約押也接近老年期。大衛強而有力地勸告所羅門必讓約押付出流血之罪的代價。對惡人的這種懲罰,也正符合於神的公義(耶2:19;來12:11~13)。 陰間: 希伯來人以此表明死亡狀態<伯 緒論,希伯來人的宇宙觀>。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照你的智慧行」(6節),指尋找合適的方法與時機。──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此時約押也已經六十多歲了,但大衛還是吩咐「不容他白頭安然下陰間」(6節),不是因為他頂撞自己,也不是因為他殺了押沙龍,而是因為他「殺了以色列的兩個元帥」(5節)。此時大衛已經完全脫離了肉體的轄制,不再介意約押的頂撞和殺子之仇,單單注意自己不要虧欠神的公義,好回去向神交帳。──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安然」:「健全」、「平安」、「和平」。――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7】「你當恩待基列人巴西萊的眾子,使他們常與你同席吃飯,因為我躲避你哥哥押沙龍的時候,他們拿食物來迎接我。」 沒有他們仁慈的接待,大衛可能已經餓死了(撒下一七27~29)。――《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巴西萊眾子所行的事見《撒下》十七27~29. ――《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巴西萊眾子應得的禮待:這是報答他們厚待大衛之恩(參串13) 。 與王「同席吃飯」:即享受朝廷的長俸。――《串珠聖經注釋》 使他們常與你同席吃飯: “與王同席的人”,即意味當以尊貴身份的人來接待(撒下9:11)。眾所周知,在古代世界中,卑賤之人不能與尊貴的人一同入席吃飯。而且,這裡表明一個應許,即在基督裡的所有信徒無論外貌的美與醜,身份的高與低,都被邀請參加羔羊的筵席,必同吃新酒和新果實(太26:29;路13:29;啟19:7)<啟 緒論,新天新地>。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當大衛逃難到瑪哈念的時候,巴西萊帶領眾子帶著食物來供應大衛一行(撒下十七27~29),成為神恩典和安慰的出口,因此,大衛囑咐所羅門報答他們。將來天國的君王也要這樣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太二十五34~35),「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二十五40)。──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同席吃飯」(7節),指享受朝廷的長期俸祿。──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恩待」:「善良」、「慈愛」、「喜愛」。 ●「巴西萊....拿食物來迎接我」: 撒下 17:27~29 。 ●「巴西萊的眾子」: 撒下 19:33~38 僅記載「金罕」一人跟大衛回去,此處可能是指「子孫們」、「後裔們」。 ◎「恩待基列人巴西萊的眾子」這件事情,就很有大衛的風格。他一樣紀念約拿單對他的恩典 撒下 9:1 21:7 。――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7恩待巴西萊】在執行公正審判時,必定也有恩待人的機會。巴西萊曾在大衛流亡之時供應他的需要(撒下十七27~29),這善行一如所有的好客之舉一樣均應當得到報答。恩待(JB;NIV 譯作「顯出仁慈」;NEB
譯為「顯出堅定的友誼」)意味著為了遵守約的要求而採取忠實的行為(因此 RSV
譯為「忠誠地交往」)。巴西萊的家庭(包括他的兒子金罕,撒下十九37)正如守望相助的鄰舍一樣地支持大衛(NIV;AV譯為「他們靠近我」)。與王同席吃飯等於養老金,受益者固定地自王室取得衣食的供應,並有住屋及田地以維持受益者及其家庭之生活(參:撒下九7;王上十八19;王下二十五29~30)137。──《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二8】「在你這裡有巴戶琳的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示每,我往瑪哈念去的那日,他用狠毒的言語咒駡我,後來卻下約旦河迎接我,我就指著耶和華向他起誓,說:‘我必不用刀殺你。’」 關於示每的咒詛,參看撒母耳記下十六章5至13節和十九章16至23節。咒詛統治者是一項嚴重的罪行(出二二28)。――《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示每是掃羅家的人(撒下十六5~8),仍有復辟之念。所羅門禁止他走出耶城,以資防範。後來示每因追捕逃僕犯禁,為所羅門所殺(36~46節)。――《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示每: 關於示每請參照撒下16:5;19:16~23的註解。大衛延長示每性命的理由,可從以下兩方面考慮:①因示每屬於掃羅支派的便雅憫支派;②當時大衛願通過廢棄相互殘殺,實行寬大政策而獲得民心。但大衛為了使所羅門的王國更加堅固,吩咐必除掉如示每那樣詭詐的人。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當大衛逃避押沙龍離開耶路撒冷的時候,示每妄稱神的名、咒詛神的受膏者(撒下十六5~13),是抵擋神的嚴重罪行。但大衛知道自己那時是落在神的管教中,不是懲罰示每的合宜時機(撒下十九16~23)。──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示每....咒罵」: 撒下 16:5~13 撒下 19:17~23 。 ●「狠毒的」:「令人哀傷的」、「致病的」。――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8 瑪哈念】除了作為掃羅之子的行政中心以外,此地也是大衛逃避押沙龍時設立大本營的地方(撒下十七24的注釋)。史籍記載法老示桑克在所羅門兒子在位時入侵,摧毀了這地方。瑪哈念雖然很明顯是在外約但地區,確實位置卻是不明。今日最普遍的看法,是認為它是雅博河北岸的達哈布加爾比遺址。這遺址未有挖掘勘測活動,但表層勘測證實在這時期有人在此定居。──《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二8~9】向示每討罪:他咒駡大衛,本是犯了該死的罪(見出22:28; 撒下19:21),但大衛因有誓言在先,不能定他死罪,惟有留待所羅門去執行刑罰。――《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二8~9報復示每】示每的祖先基拉之名曾在聖經中出現過(創四十六21;參:士三15),他們的家鄉在伯大尼以北的巴戶琳,他曾經用「狠毒的言語咒罵」(AV;NIV 譯為「苦毒」)神的受膏君。這是該死的罪(出二十二28;王上二十一10),但大衛曾起誓不殺他,以致無法除去那咒詛的威脅,因此他嚴嚴指示所羅門不要視示每為「無罪」(AV、RSV;參:NIV
譯為無辜)。希伯來文 nqh 意為「豁免刑罰」(參:REB 譯為「不能免去刑罰」)或「不受誓言約束」。流血下到陰間是指直接宣判死刑(34~36節)。──《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二9】「現在你不要以他為無罪,你是聰明人,必知道怎樣待他,使他白頭見殺,流血下到陰間。”」 「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二十7),所以大衛囑咐所羅門「不要以他為無罪」(9節),必須尋找合適的方法和時機,執行神公義的刑罰(9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以他為無罪」:「判為無罪」、「宣告無罪」。 ●「聰明人」:「智慧人」、「足智多謀的人」。 ●「白頭見殺」:「白頭髮的時候流血」。 ◎看起來所羅門的智慧很特出,連大衛都注意到所羅門的智慧(通常家人反而看不出家人的特點)。有人認為大衛是故意要所羅門報仇,不過更多學者注意到這是大衛為了鞏固王朝、順利轉移政權的交代。約押的權勢與能力連大衛都無法完全控制,約押的野心也讓他不擇手段殺人。示每權勢甚大 撒下 19:17 說「跟從示每的有一千便雅憫人」,而且住在首都附近。又懂得落井下石、見風轉舵。如果哪一天所羅門又遭遇危機,恐怕這兩個人也不會放過好機會的。因此大衛囑咐所羅門除掉王朝的威脅。――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10】「大衛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 “大衛城”原為耶路撒冷東南面大衛當年攻取到的耶布斯城的別稱,後來成了整個耶路撒冷的稱呼。 大衛逝世時年七十(比較二11;撒下五4),時為主前970年(我國周朝穆王時)。――《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與他列祖同睡: 死亡的文學表現手法(詩49:19)。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大衛城」:是大衛最早攻下的耶布斯人的耶路撒冷,位於目前耶路撒冷的南邊,也稱為「錫安」。 ◎目前的大衛墓,是比較後期的傳統,並非真正的大衛墓。――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10 王陵】耶路撒冷的衛樓是大衛所攻取,因此是他的私有土地,宜於用作他和後世君王的陵墓。烏加列王宮範圍之內的豎井陵墓,表示王族有此慣例。猶大沿海地區的考古調查顯示,鐵器時代初期(主前1200~1000年)和鐵器時代第二期(主前1000~600年)的墳墓似乎主要是墓穴或長方形的墓室,有些更設有前院和停放屍體的石台。我們只能臆測陪葬物件的質素和數量,因為至今仍未發現王國時代任何陵寢的痕跡。但根據邁錫尼、埃及、烏加列的王陵,這些墳墓應該有與死者地位相稱的財寶。今日錫安山上對遊客稱為大衛墳墓的地方,只是晚期的傳統而已。第一聖殿時代惟一設有墓碑的墳墓,是在現代隔著汲淪溪穀與大衛之耶路撒冷遙遙相對的西珥萬村內。這些墳墓不及(葬在大衛城內的)大衛古遠,並且也不是王族的墳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二10 大衛的生平功過──】大衛死的時候約七十歲(參撒下5:4~5)。參看撒上17章所附 " 大衛的生平
"。――《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上二10~12所羅門繼大衛之位】作者用他記載每一位君王生平結尾的公式來記載大衛王朝的尾聲,包括他的埋葬、統治時期、地點及繼位者(參導論)。四十年可能是表達一個世代之久(參:撒下五4~5)。與他列祖同睡,參一章21節。大衛的墳墓在錫安(俄斐勒),在彼得的時代為人所共知(徒二29),但其確實地點不詳。NEB(以及一些其他的抄本)認為第11節的目的是要引進第12節及其後的經文,但是按編輯習俗而言這卻無法成立,王朝在不同首都統治的長短(參十六23)通常是結束公式中的一部分。──《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二11】「大衛作以色列王四十年:在希伯侖作王七年;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三年。」 “四十年”。主前1011至971年。――《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王上二11 年代小注】和典型的古代近東年表一樣,每一位以色列和猶大君王之記載的結語,都提到他在位的年數,有時更提及其他的當代君王。四十雖然很多時候是大約的數字,在此的精確分目卻證明大衛真的在位四十年。大衛應該是主前一○一○至九七○年在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二12】「所羅門坐他父親大衛的位,他的國甚是堅固。」 在代上29:23~25;代下1:1,用較長的篇幅記載了對所羅門王國的評論。即所羅門擁有眾多臣僕和王子,發揮其卓越之統治力量。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甚是堅固」:「極其的穩固」、「非常的穩固」。――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13】「哈及的兒子亞多尼雅去見所羅門的母親拔示巴,拔示巴問他說:“你來是為平安嗎?”回答說:“是為平安。”」 你來是為平安嗎: 在拔示巴看來,亞多尼雅的訪問是頗例外的。如果正式展開王權篡奪戰,兩者其一必面臨死亡。因此,拔示巴以警戒之心投來這種質問。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是為「平安」:「和平」、「平安」。 ◎ 2:13 中拔示巴的問句,顯出他對亞多尼雅來訪的動機是有疑慮的。――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13~25】所羅門認為亞多尼雅要求娶亞比煞(大衛的妃嬪;一3,4),就是意圖奪取王位,所以命人把他處死。――《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首先對付亞多尼雅:他雖然臣服所羅門,但心裡依然不服。――《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二13~35】所羅門清除異己:亞多尼雅曾企圖謀奪王位,並得到亞比亞他和約押的支持。所羅門登位後便逐一對付他們,以鞏固自己的國位。――《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二13~46】所羅門確立王權: 記載了所羅門為確立王權而實行的整頓運動。由此,依次除去了大衛死後仍存在的王國之仇敵:除掉了試圖篡奪王位的亞多尼雅 (13~25節),與亞多尼雅 共謀劃的祭司亞比亞他(26,27節),軍長約押(28~34節),褻瀆大衛王的示每(36~46節)等。其中,僥倖逃脫而保住性命的惟有亞比亞他。這種整頓運動:①不僅要通過除去謀叛來確立所羅門的王權;②而且為執行神的公義 (46b節;詩72:2;箴31:9)。――《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二13~46所羅門施行報復】所羅門清除異己之舉被視為是堅立大衛國度必須的過程(12節;參46節)。這標示著大衛王朝的結束(1~9節)以及所羅門王朝的開始。他的報復被描述為一個合法的過程,是君王必須刑罰反叛者(一52)、謀殺者、政治暗殺者及破壞立誓盟約者之惡行的過程。大衛預見到這種後果,因此囑咐他的兒子使用他的智慧及判斷力(6、9節)來作判斷決策,謹慎及憐憫也不可少(7、26~27節)。所羅門的作為或許不一定都是有智慧的,因為最終導致大衛王朝分裂。──《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二14】「又說:“我有話對你說。”拔示巴說:“你說吧。”」 【王上二15】「亞多尼雅說:“你知道國原是歸我的,以色列眾人也都仰望我作王。不料,國反歸了我兄弟,因他得國是出乎耶和華。」 「國原是歸我的」:這是因為在當時仍生存的大衛兒子中,亞多尼雅排行最長(見1:5注)。――《串珠聖經注釋》 在大衛剩下的眾子中,亞多尼雅年紀最大,所以他說「國原是歸我的」(15節),對此耿耿於懷。「因他得國是出乎耶和華」(15節),表明亞多尼雅不是不明白神的旨意,而是不甘心順服神;也表明亞多尼雅想借著承認所羅門的王位,來騙取拔示巴的同情。──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仰望我」作王:「把他們的臉朝向我」、「期望我」的意思。――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15~16】◎
2:15~16 顯示出亞多尼雅對於所羅門當王並不甘心。不過他也無可奈何,因為他認定這是神的作為。――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亞多尼雅間接地使拔示巴記起他就是王位繼承的第一人(1:5~10)。並裝作認同所羅門的王位來試圖獲得拔示巴的同情。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二15~22 求妻?要權?亞多尼雅是真喜歡亞比煞嗎?】這件事並非求偶那麼簡單,不過亞多尼雅希望拔示巴這樣理解。亞比煞雖然是童女,但是已被納入大衛的宮中。亞多尼雅想得亞比煞為妻,因為擁有宮庭之妃嬪,就等於宣稱得到王位。當年押沙龍背叛大衛時曾幹過這種事(參撒下16:20~23)。所羅門深知亞多尼雅的陰險用心。――《靈修版聖經註釋》 亞多尼雅求拔示巴的「一件事」(16節),到了拔示巴口中卻成了「一件小事」(20節)。但一位王太后不可能特地來求「一件小事」,因此,拔示巴很可能是故意說反話。她又有意無意地提到「你哥哥」(21節),不動聲色地提醒所羅門:亞多尼雅仍然是王位的競爭者(15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二16】「現在,我有一件事求你,望你不要推辭。”拔示巴說:“你說吧!”」 亞多尼雅一來,拔示巴就問「你來是為平安嗎」(13節),表明她擔心亞多尼雅來訪的動機;而當亞多尼雅說「我有一件事求你,望你不要推辭」(16節)時,拔示巴也只是說:「你說吧」(16節),沒有做出任何承諾。可見,拔示巴並沒有亞多尼雅想像中的那麼頭腦簡單。──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二17】「他說:“求你請所羅門王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我為妻,因他必不推辭你。”」 亞多尼雅雖已貶為“平民”(一53),問鼎王位之心未息。他托拔示巴求所羅門賜書念女子亞比煞為妻,雖口中說所羅門得國出乎神意,但心有未甘。要求娶前王的妃嬪等於要求王位(看撒下十二8;十六20~22),並繼承原屬大衛的一切。所羅門智慧過人,明白弦外之音,用反譏的口吻說:“也可以為他求國吧”(22節)。所羅門至此已無選擇餘地,只有去除亞多尼雅(25)。――《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古時國王死後由繼位者承受妃嬪(參撒下16:21~22),如今亞多尼雅求娶大衛妃嬪亞比煞為妻,可見亞多尼雅並未放棄奪取王位之念頭,因此所羅門要把他處決。――《串珠聖經注釋》 書念的女子亞比煞: 亞多尼雅求所羅門王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他為妻,包含有可怕的叛逆之陰謀。雖然有些人認為亞多尼雅作出這種請求是因為對當代美人亞比煞的貪欲,而不是為政治的欲望,但這一見解是不恰當的。雖然亞比煞與大衛沒有肉體的接觸(1:4),但在百姓眼中她卻視為大衛的最後嬪妃。在古代近東地區有因著以先王的嬪妃為妻而獲得王位的習慣 (撒下16:21,22)。根據所羅門而言(22b節),亞多尼雅與圖謀叛亂的同黨亞比亞他,約押等,又一次策劃謀竊。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古代中東的君王常常通過政治聯姻,與有權勢的宗室和家族建立關係網。因此,在王位交替的時候,繼位者常常接收舊王的妃嬪,繼續原有的關係網。而人若想染指後宮,都會被視作叛逆或篡位。亞比煞並不是大衛正式的妃嬪,身分比較曖昧,所以亞多尼雅的請求是試探虛實,是謀奪王權的第一步。──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二18】「拔示巴說:“好,我必為你對王提說。”」 拔示巴: 痛快地接受亞多尼雅的請求,其因可測為兩個:①為了勸誘兒子的仇敵亞多尼雅;②為了顯示自己是可影響王的人。如果所羅門念兄弟之情應允拔示巴的話,就不能避免大國家的災禍。所羅門不顧拔示巴的請求,公然除掉了亞多尼雅。在此明確表明了所羅門作為神政王國的統治者行事極其果斷。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二19】「於是拔示巴去見所羅門王,要為亞多尼雅提說。王起來迎接,向她下拜,就坐在位上,吩咐人為王母設一座位,她便坐在王的右邊。」 「坐在王的右邊」:顯示母后拔示巴當時享有極高的地位。――《串珠聖經注釋》 「王的右邊」(19節)是尊貴的位置。──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的右邊」:是「尊貴的位置」。――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19 王母的座位】古代世界有三種王后。現代人最熟悉的一種是君王的正妻(如:以斯帖王后)。君王的伴偶有時不過是點綴品,但在某些情況下(例如主前第二千年紀的赫人)卻是王的代表,手握大權(見耶洗別在亞哈宮廷中的角色)。第二種王后是君王駕崩後,自登寶座攝政的妻子或母后(如:猶大的亞他利雅、埃及的哈蘇雪〔Hatshepsut〕)。第三種是兒子繼亡夫為王之後,依然能夠左右他政治決策的太后(如:亞述的桑穆拉瑪特〔Sammuramat〕、猶太的瑪迦,見:王上十五13)。本節所述的拔示巴正扮演了這種角色。至於太后在司法、經濟、社會事務上所行使的影響力有多大,則視乎個人的性格而定。猶大列王幾乎每一位的母親都名列聖經(以色列諸王則否),顯出貫徹整個大衛王朝,太后的角色都很重要。──《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二19~20】王起來迎接,……就坐在位上: 所羅門王向來訪的母親拔示巴表現出最大的尊重和禮節。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二20】「拔示巴說:“我有一件小事求你,望你不要推辭。”王說:“請母親說,我必不推辭。”」 亞多尼雅求拔示巴的“一件事”(16節),到了拔示巴口中成了“一件小事”。她可能真以為亞多尼雅得不到王位,娶個大衛未親近的書念女子作補償,失之東榆,收之桑隅。――《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有一件小事」:原文是「有一個小的請求」。 ●「望你不要推辭」:原文是「請你不要回絕我的臉」。 ◎到底拔示巴為何要幫亞多尼雅去提親?有許多學者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說拔示巴不認為亞比煞是大衛的妃嬪,又覺得應該要補償亞多尼雅,所以幫忙去提親。另一派的說法是拔示巴根本就打算趁機除掉亞多尼雅,所以 2:21 中,拔示巴還去強調亞多尼雅是所羅門的哥哥。所羅門可能也知道拔示巴的想法,所以還回答拔示巴「我必不推辭」。不過實際上到底拔示巴的動機為何,我們並無法確認。――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21】「拔示巴說:“求你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給你哥哥亞多尼雅為妻。”」 【王上二22】「所羅門王對他母親說:“為何單替他求書念的女子亞比煞呢?也可以為他求國吧!他是我的哥哥,他有祭司亞比亞他和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為輔佐。”」 亞多尼雅可能篡位之威脅是因為他有長子繼承權(一5),他有祭司及軍隊的支持,再加上要求王的妃嬪或妻子均能使篡位合法化(見一2~3、15;參:撒下三6~7,十六20~22),這些都導致所羅門的恐慌。──《丁道爾聖經註釋》 從所羅門的答覆中,可以看出他知道亞多尼雅仍是自己王位的大威脅,因為亞是他的哥哥,依例比他更有權繼續王位;又有一部分的祭司和軍隊撐腰。若要鞏固王位,必須除此心腹之患(24節)。――《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為何單替他求書念的女子亞比煞呢: 這時,所羅門表現出激憤,打破了剛開始熱情的氣氛。英明的所羅門馬上識破了亞多尼雅請求中(16節)圖謀的詭詐,並且向不知其陰謀反而作仲介作用的母親直接吐露了其不滿。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亞多尼雅是在希伯侖出生的(撒下三4),可能至少比所羅門大十三歲,所以內心輕視拔示巴和所羅門。現在大衛已經去世,他便無所忌憚,仗著自己是「哥哥」(22節)、又「有祭司亞比亞他和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為輔佐」(22節),再次前來試探。──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所羅門雖然年輕,但卻非常聰明,立刻看出了「小事」之後所隱藏的大事,看穿了亞多尼雅的陰謀。如果所羅門害怕「他有祭司亞比亞他和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為輔佐」(22節),答應了他的要求,亞多尼雅就會得寸進尺,繼續「求國」(22節)。支持他的勢力就會受到鼓舞,重新起來跟隨他。──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二23】「所羅門王就指著耶和華起誓說:“亞多尼雅這話是自己送命,不然,願 神重重地降罰與我。」 所羅門決定施以死刑,並指著神的名(耶和華)重重地起誓。這是一個你死我活的誓言,他若不施行死刑,則會導致他自己(「願神同樣地對我」,亦即殺死我)及其他人的死亡。「願神重重的降罰與我」(NIV 譯作「神對付我」)翻譯得也中肯(NEB 譯為「神如此幫助我」),他在起誓時求告神批准他的審判,並求神應許他的王國得到堅立(24節;參:NRSV、RSV),因為神已照著祂對大衛的應許(4節;代上二十二9~10)藉著他兒子羅波安(參:十一43,十四21)的出世,「為我建立家室」。──《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二24】「耶和華堅立我,使我坐在父親大衛的位上,照著所應許的話為我建立家室。現在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亞多尼雅今日必被治死。”」 雖然大衛沒有囑咐所羅門對付亞多尼雅,但亞多尼雅的野心使他自取滅亡。──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亞多尼雅比所羅門大十多歲,背後的支持勢力仍然很大,但年輕的所羅門相信「耶和華堅立我」(24節),所以就像年輕的大衛迎戰歌利亞一樣,憑信心果斷回擊。──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當時的文化中,前朝君王的妃嬪是屬於新任君王的。撒下 12:8 16:21~22 。當然亞比煞到底算不算妃嬪還有爭議,不過所羅門就是以亞比煞算是大衛的妃嬪為理由來殺亞多尼雅 2:22 。不過由亞比亞他、約押,或者身邊的先知拿單都沒有反對所羅門把亞多尼雅的要求當叛變看來,當時的人真的把這種舉動當成是對王位的覬覦。――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25】「於是,所羅門王差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將亞多尼雅殺死。」 比拿雅是宮廷護衛長,先後奉命殺了三個人:亞多尼雅(本節)、約押(34節)和示每(46節)。――《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雖然所羅門殺戮兄弟是不幸的,但悖逆神旨意的罪,即使是血緣關係也當嚴厲地處治(結7:8;36:19;彼前1:17)。神與人之間的關係是比任何人類血緣關係更優先。亞多尼雅已得到一次赦免(1:52,53),卻仍未表現改過之心,因此對其刑罰是絕不可避免的。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比拿雅」是護衛長,他為所羅門執行了三個死刑:亞多尼雅(25節)、約押(34節)和示每(46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比拿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建造」。是大衛的護衛長撒下 23:20~23 。算是所羅門的軍方人馬。――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26】「王對祭司亞比亞他說:“你回亞拿突歸自己的田地去吧!你本是該死的,但因你在我父親大衛面前抬過主耶和華的約櫃,又與我父親同受一切苦難,所以我今日不將你殺死。”」 亞拿突在便雅憫境內,位於耶路撒冷東北只六公里,是個利未人城邑(書二十一18;代上六60)。先知耶利米也興起於此城(耶一1)。――《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所羅門沒有大開殺戒,而是公義中存留了憐憫,允許亞比亞他回了老家。「亞拿突」(26節)在便雅憫境內,是利未人的城邑(書二十一18),是先知耶利米的家鄉(耶一1)。──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所羅門革除了亞比亞他祭司的職位,不但應驗「耶和華在示羅論以利家所說的話」(27;撒上二35~36),也應驗了神讓非尼哈的後裔「永遠當祭司職任」(民二十五113)的應許。──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亞拿突」:字義是「禱告蒙應允」,位於耶路撒冷東北邊四公里處。 書 21:18 記載這是由便雅憫的地業中給利未人為業的城。先知耶利米也是出於此城 耶 1:1。 ●「你本是該死的」:原文是「你這個死人」。 ●「抬過主耶和華的約櫃」:應該就是指 撒下 6:11~15 這類的記載。 ◎所羅門直接指責亞比亞他是叛變集團的一份子(所以該死),亞比亞他也無話可說。很可能亞比亞他知道大衛給所羅門的繼位承諾。――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26 亞比亞他被黜歸回亞拿突】鐵器時代第一期的村鎮亞拿突,位於耶路撒冷東北約三哩的拉斯卡魯貝。村址在波斯時代稍往北遷到(現代之)亞拿塔村。亞比亞他和他家族顯然繼續在這地區擁有地業(留意在耶一1,三十二7~9中,耶利米和亞拿突、哈拿篾田的關係)。所羅門整肅亞多尼雅支持者的行動之一,是要亞比亞他辭去大祭司的職位,把他貶逐「回鄉」。亞比亞他曾經在大衛手下忠心擔任祭司和求問神的職務,所羅門不願處死他和他祭司家族的原因是不難理解的(見:撒上二十三9~12)。──《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二26~27】“亞比亞他”(以利家系的祭司)被驅逐返回自己的家鄉“亞拿突”(書二一18;耶一1),因為他在亞多尼雅意圖奪取王位的事上有分。他免於受死的原因是,在押沙龍謀反期間,他一直忠於大衛(撒下一五24及其後經文)。這樣,以利家遭受厄運的預言便得應驗(撒上二30~35)。――《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接著是革除祭司亞比亞他的職位: 「本是該死的」:是因為他曾參與亞多尼雅的陰謀。 但所羅門沒有殺死他,因他是神所膏立的祭司,又曾忠心跟隨大衛(參串34, 35)。――《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二26~27祭司亞比亞他】因為亞比亞他支持亞多尼雅(一7,二22),因此也必須受到對付。但因他與利未人及大衛的關係(撒下十五24、29;參:撒上二十二20~23)使他得到寬容憐憫。這證明有些學者所持的理論認為,這段經文是編者批評祭司行為之評語(例如,使用以弗得)是錯誤的,這段經文並未如此指責祭司,反而作者用之以證明有關以利家不再有人繼承的預言(撒上二31~33)得到應驗。利未支派的祭司及撒督支派(有些人認為撒督支派源自耶布斯人)的祭司之間的區分在被擄以前許久已然開始(參:王下二十三8~9)138。由此時直到主前一七一年(《馬喀比書下卷》四24)撒督家族一直支配大祭司職位。亞比亞他被侷限於要住在亞拿突(Anata),現在被認為是在耶路撒冷北北東約六公里的 Deir es~Sid,而非祭司不在耶路撒冷任職時居住的\cs16 Ras
al Harrubeh(書二十一1~3、18;耶一1)139。──《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二26~27 所羅門這樣處理亞比亞他,原是根據他過往所行的──】昔日掃羅王屠殺挪伯城祭司,亞比亞他是惟一脫險的青年(參撒下22:11~23)。後來大衛作王,他一直作大祭司,自始至終忠於大衛。在大衛死前,亞多尼雅意圖篡位、自立為王時,亞比亞他卻擁護亞多尼雅(1:7),所以所羅門革去他的祭司職位,應驗了撒母耳記上第2章27至36節關於以利的子孫不再有人當祭司的預言。――《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上二27】「所羅門就革除亞比亞他,不許他作耶和華的祭司。這樣,便應驗耶和華在示羅論以利家所說的話。」 亞比亞他是以利的後裔,他以為亞多尼雅既為王室當然繼承人,遂和約押聯手幫助他(一7)。陰謀叛亂,本為死罪(26節),但所羅門念他當年曾與大衛同甘共苦,只革除了他的大祭司職(參撒上二31~35注)。此後,亞倫後裔中非尼哈的後人撒督,正式任大祭司(35節)。――《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罷黜亞比亞他祭司職分表明了今日教會中制度所具有的重要性。因著教會良好的措施,就可事先防止分裂和背教等問題(路12:1;加5:9,12)。當然,教會並非是批判,定他人罪的審判(太7:1~3),而是在履行珍惜聖徒屬靈的健康的責任。 耶和華在示羅……所說的話: 指神讓撒母耳廢黜以利家族的祭司職份,立新祭司的預言(撒上2:27~36;3:12~14)。因著此預言的成就,亞比亞他成為以他瑪子孫中的末代祭司,之後由以利亞撒的子孫撒督家族實行祭司職份(代上6:1~8;24:1~3),從而使祭司職份更加完備、正統。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應驗耶和華....論以利家所說的話」:指 撒上 2:27~36 。神預言以利家將不在有分於大祭司的職務。――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28】「約押雖然沒有歸從押沙龍,卻歸從了亞多尼雅。他聽見這風聲,就逃到耶和華的帳幕,抓住祭壇的角。」 “抓住祭壇的角”:看一50注。亞多尼雅被殺和亞比亞他被黜的“風聲”傳到約押耳中,自知難逃一死,因他也支持過亞多尼雅。不過此一代將軍的被殺,乃是刑罰他當年殺人之罪(5,32節)。――《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耶和華的帳幕: 指錫安山上的會幕(代下1:4;代上9:21),而非指在基遍的“會幕”(代下1:3)。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約押效法亞多尼雅(一50)「抓住祭壇的角」(28節),到底可不可以殺,連比拿雅也沒把握,所以要去問最高審判官所羅門。──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抓住祭壇的角」:跟 1:50 亞多尼雅的行動一樣。不過出 21:14 說謀殺罪透過這種方法無法獲得赦免,所以約押還是被殺。――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28~35】參看第一章50節和第二章5、6節的腳註。――《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處死約押:亞多尼雅的另一同黨約押,卻因先前殺死了兩個比他忠義的人
(32;見5注),雖然逃到祭壇那裡(28; 見1:50注),仍被所羅門處死。這是因為祭壇所提供的庇護,只適用於無意殺人的情況(見出21:14),對於約押的蓄意謀殺,本是無濟於事。――《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二28~35約押】約押與亞多尼雅同謀(RSV譯為「支持」,參一7),也預料到自己會有何下場。在聖所尋求庇護之權只適用於意外殺人致死者,不適用於故意謀殺(出二十一13~14)。七十士譯本加了所羅門問約押的一個問題,問他為何要逃到那裡去。謀殺者必須受到刑罰(申五17),所羅門也知道這流血的罪必歸到約押自己身上(「歸到他自己的頭上」),而不歸於大衛及其家室(31~33節)。這使得有些解經家認為作者在為所羅門開脫,欲將責任推到大衛頭上的解釋無法成立。約押謀殺了兩個人(33節;撒下三27,二十9~10),因此他的死乃是神公義的審判。「血債血還」是神的作為,不是所羅門報私人恩怨140,因此「流這二人血的罪,必歸到約押和他後裔的頭上」(NEB,參:創九6;詩七十九10),卻不歸大衛家,即使大衛的手下要執行約押的死刑也是如此。──《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二29】「有人告訴所羅門王說:“約押逃到耶和華的帳幕,現今在祭壇的旁邊。”所羅門就差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說:“你去將他殺死。”」 「所羅門就差遣 ...... 殺死」:舊約希臘文譯本在此句前還有一句:「所羅門王差人去見約押說:你為了什麽事,竟逃到祭壇去?約押回答說:因我怕見你的面,所以逃到主那裡去」。――《串珠聖經注釋》 ◎抓住祭壇的人到底可不可以殺,這連比拿雅也沒把握,所以要去問大法官所羅門。 2:31~33 就說明約押的罪狀。叛亂不算是約押被殺的罪狀,但是謀殺就吻合 出 21:14 的死刑要求。――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30】「比拿雅來到耶和華的帳幕,對約押說:“王吩咐說,你出來吧!”他說:“我不出去,我要死在這裡。”比拿雅就去回復王說約押如此如此回答我。」 王吩咐說,你出來吧: 具有虔誠之信仰的比拿雅 (1:36,37),認為不得用流血來玷污聖殿(王下11:15),所以把約押拉到外邊。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二31】「王說:“你可以照著他的話行,殺死他,將他葬埋,好叫約押流無辜人血的罪不歸我和我的父家了。」 東方習俗,人死後曝骨荒野是最大的羞辱,也是可怕的刑罰(王下九10;耶十六4),因此連敵人和死囚也給一個葬身之地(申二十一22;王下九34;撒下二十一14)。所羅門所以答允埋葬約押,但不理他抓住壇角,仍把他殺了,因為只有無意殺人犯才可用此法尋求公道(出二十一14)。――《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將他葬埋」:並非表示要恩待約押,乃是出於當時的傳統觀念,認為被殺者的血,會在埋葬時被地遮蓋。(參伯16:18;賽26:21)。此段經文乃強調約押的罪只歸到自己的頭上,不歸大衛的家。(31, 33)――《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二31~38】約押的死: 本文使人記起復仇的事件(創9:6)而心寒,在此“血”字共出現三次。希伯來人深信被殺者的血必向神呼籲(創4:10),並且若這是無故之血,製造流血事件的人必蒙受神的咒詛(書2:19;太27:24,25)<申12:23,聖經中血的概念>。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二32】「耶和華必使約押流人血的罪歸到他自己的頭上,因為他用刀殺了兩個比他又義又好的人,就是以色列元帥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猶大元帥益帖的兒子亞瑪撒,我父親大衛卻不知道。」 兩個比他又義又好的人: 雖然押尼珥和亞瑪謝曾抵抗過大衛(撒下2:8~29;17:25),但因著悔改歸向大衛具有稱義的一面(撒下3:21;19:13;20:4)。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所羅門沒有處死亞比亞他,卻處死了約押。因為約押因著個人的恩怨,故意謀殺了兩個元帥 (32節),所以雖然「抓住祭壇的角」(28節),也不得赦免。因為祭壇所提供的庇護,不適用於蓄意謀殺(出二十一14)。──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二33】「故此流這二人血的罪必歸到約押和他後裔的頭上,直到永遠。惟有大衛和他的後裔,並他的家與國,必從耶和華那裡得平安,直到永遠。”」 惟有大衛和……從耶和華那裡得平安,直到永遠: 神通過南猶大的整個歷史,信守了與以色列立的約。在亞他利雅統治下大衛的子孫全然面臨毀滅的危機時,神通過約示巴保全了大衛的子孫約阿施的性命(王下11:2),而且希西家作王時神為了信守與大衛所立的約而決定必保護拯救耶路撒冷城(王下19:34)。但神也並非無條件地固守對大衛王朝的祝福之約(代上17:1~27)。也就是說,為了使大衛王朝繼續蒙神的祝福,以色列必須遵守神的律法(3:6;9:4;11:13)。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二34】「於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上去,將約押殺死,葬在曠野約押自己的墳墓裡(“墳墓”原文作“房屋”)。 」 「曠野」:原指有草的牧場。根據撒下2:32(亞撒黑乃約押之弟),此地是在伯利恒。――《串珠聖經注釋》 ●「曠野」:「畜牧的草場」、「無人居住之地」、「荒野」。 ●「曠野約押自己的墳墓」:原文是「曠野他自己的家裡」。參照撒下 2:32 約押的弟弟亞撒黑是葬在伯利恆,那約押也可能就是葬在伯利恆(附近可以放牧羊群)的祖墳中。――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35】「王就立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作元帥,代替約押,又使祭司撒督代替亞比亞他。」 是所羅門內閣改革的內容。在此要關注的是,廢除大衛為便利而立的祭司二元體制(撒下8:17),設立了由撒督家族承擔的一元體制。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大祭司的職位從此都由撒督的後裔擔任,直到主前171年安提阿古四世(Antiochus IV Epiphanes)立門尼老斯(Menelaus)為大祭司。將來撒督的子孫還要恢復祭司的職務(結四十四15)。──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所羅門只殺死約押,但是還是讓他可以被正常的埋葬,沒有羞辱約押的屍體。 2:35 則說明所羅門安排自己的人馬擔任軍隊、宗教的負責人。――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35 所羅門選用這二人的原因是……】大祭司亞比亞他與元帥約押,都是大衛國中的重臣。他們與亞多尼雅同謀背叛所羅門,同被革職,王以撒督代替亞多尼雅,比拿雅代替約押。撒督是亞倫的後裔,在大衛作王的時候是傑出的祭司,大衛死後也忠於所羅門。大衛吩咐他料理神的約櫃(參撒下15:24及以下各節)。他的後裔也管理聖殿,直到聖殿被毀。比拿雅以前是大衛的勇士之一(參撒下23:20~23),也是護衛長。――《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上二36】「王差遣人將示每召來,對他說:“你要在耶路撒冷建造房屋居住,不可出來往別處去。」 所羅門作此安排,可令示每終年在監視下。示每須守兩條規則:不許離開耶京;東邊不可越汲淪溪,因為要到示每家鄉巴戶琳,去和同族便雅憫人聯絡,一定得過此溪。示每後來追緝逃僕,去的是非利士人居住的迦特(39節),在耶城西南,不必經汲淪溪。他罹難是因為破壞了不離開耶京的諾言。――《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上註釋》 不可出來往別處去: 所羅門讓住在耶路撒冷巴戶琳的(8節)示每搬到耶路撒冷來居住。這種限制居住的命令是為了①要繼續監視示每;②要事先制止他在所屬支派便雅憫中其影響力的擴大。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示每在便雅憫支派中很有勢力,當年迎接大衛時「跟從示每的有一千便雅憫人」(撒下十九17)。所以所羅門把示每軟禁在耶路撒冷(36節),不允許示每渡過汲淪溪、回到便雅憫的家鄉挑起事端。──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
2:36~37 的禁令限制示每只能住在耶路撒冷, 2:37 則是說明所羅門最大的擔憂:示每越過汲淪溪回去便雅憫支派的土地叛亂。簡單的說所羅門就是要把示每軟禁在耶路撒冷裡面,當示每離開耶路撒冷,所羅門就要殺他。――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36~37 示每遭軟禁】根據示每昔日咒詛大衛的作為(撒下十六11),和大衛臨終的訓諭(王上二8~9),所羅門將他軟禁──即囚犯自行保證不步出既定界限。他們顯然擔心示每若從耶路撒冷北行,會有挑釁便雅憫人反叛所羅門的可能。參較吾珥南模和漢摩拉比等法典對奴隸行動的限制,示每可能喪失了部分公民權。按照《梅裡卡雷的教誨》(見二1~11的注釋),有作亂前科但現時不牽入叛亂的人,必須放逐。──《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二36~46】所羅門殺示每:此舉乃大衛的遺命,因示每曾辱駡神所膏立的大衛(44; 見8~9注)。當時人認為咒駡如祝福一樣,會引致實際的果效,因此所羅門要殺死示每,使他的咒詛無效(參45)。所羅門把他困在耶路撒冷,是明智之舉(參9),一方面可找藉口殺他,另一方面又可防止他作叛。示每自此喪失了對他家族的影響力,他的兩個僕人竟投奔亞吉(39),可見所羅門此舉之有效。所羅門必須提防示每,因他是便雅憫人(掃羅王、背叛大衛的示巴亦是),當時這支派有脫離大衛家統治的野心。作者將所羅門殺示每的事蹟與清除亞多尼雅同黨的經過放在一起,便是這個原因。一連串的整肅行動,結果是「堅定了所羅門的國位」(46)。――《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二36~46】示每的死: 記載了所羅門除去四大國賊中的最後一個——示每,智慧的所羅門不僅遵守家父的誓言,而且也履行了家父的遺言。所以本文中可查看到年少的統治者所羅門的果斷性、公正性。由這種統治者治理的國家必得到神的堅固(12~46節)。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二36~46示每】所羅門為了完成大衛的遺願,最後必須除滅示每,他是便雅憫人,與掃羅有關,曾經咒詛大衛王。大衛曾經暫時地放過他(撒下十六\cs165~14),但是卻要所羅門執行審判(8~9節)。所羅門將示每侷限於耶路撒冷之內,將他與他在巴戶琳(在 Scopus 山坡以東)的產業隔絕,免得他與便雅憫支派的人一同謀反篡位。這畫地為牢的刑罰由示每自己起誓同意(「甚好」暗示正式同意,參42~43節)。所羅門一直等到示每破壞此約,去非利士人之地找回逃跑的僕人。當時國與國的協約中經常有互相遣返逃亡者的條文〔一如亞拉拉克(Alalakh)碑文第三條及烏加列碑文〕141,大衛流亡時與亞吉王所立的約(撒上二十七2~7)可能便有一些這樣的特別條款。瑪迦是一個很通俗的名字,因此亞吉可能是一位與其祖父同名的繼任者。但是不論情況如何緊急,示每也不應當忘記他的責任。作者又一次地暗示:示每招到神的審判,所羅門明智地執行之。──《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二37】「你當確實地知道,你何日出來過汲淪溪,何日必死。你的罪(原文作“血”)必歸到自己的頭上。”」 這限制禁止示每渡過“汲淪溪”返回便雅憫的家鄉,並且使他處於王的監視之下。――《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汲淪溪」(37節)位於耶路撒冷東面,分隔耶路撒冷和橄欖山,示每的家鄉巴戶琳位於橄欖山以東。──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汲淪溪」:字義是「黑暗」,位於耶路撒冷東面。示每原來住在耶路撒冷東邊的巴戶琳。――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37 汲淪溪】以汲淪溪為示每的北界,清楚顯示他不得與便雅憫族的人往來──按照撒母耳記下二十章,他們曾經參與示巴之亂。汲淪幹河位於俄斐勒東鄰,分隔耶路撒冷和橄欖山。──《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二38】「示每對王說:“這話甚好,我主我王怎樣說,僕人必怎樣行。”於是示每多日住在耶路撒冷。」 【王上二39】「過了三年,示每的兩個僕人逃到迦特王瑪迦的兒子亞吉那裡去。有人告訴示每說:“你的僕人在迦特。”」 「迦特王」:是當時五個非利士首領之一。――《串珠聖經注釋》 過了三年: 前面的事件可視所羅門登基之後發生,所以這時可臆測為所羅門3年,即B.C.967。可能“示每的兩個僕人”認為示每被禁令所束縛,而不再追逐他們,所以放膽潛逃。
迦特: 是非利士五大城市中具有母城之性質的城邑(撒上21:10)。 瑪迦: 視為撒上27:2中的“瑪俄”,亞吉“曾保護過躲避掃羅的大衛(撒上27:2)。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迦特」(39節)是非利士人的城,位於沿海平原,被大衛攻取(代上十八1)。此時「迦特王瑪迦的兒子亞吉」(39節)是以色列的藩屬。──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迦特」:字義是「酒醡」,是非利士的五個主要城巿之一。 ●「瑪迦」:字義是「壓制」。 ●「亞吉」:字義是「我將使黑暗臨到(使人驚嚇)」或「僅有一人」。――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上二39 地理概況】非利士城市迦特雖然未能肯定考證,學者大致同意它就是以革倫/米克納遺址以南五哩的薩非遺址。大衛和亞吉的關係和他從此招募雇傭兵(撒下十五18~23),反映迦特至少在條約上,是處於以色列勢力範圍之內。示每到此尋覓兩名奴隸,表示他已經走到耶路撒冷西面頗遠的地方,直達薩非拉一帶,很明顯已經走出了軟禁範圍之外。──《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二40】「示每起來,備上驢,往迦特到亞吉那裡去找他的僕人,就從迦特帶他僕人回來。」 “迦特”位於耶路撒冷西南約三十英里(48公里),但並不是在汲淪溪對岸。雖然示每可能一直都是誠實的,但他違反不能離開耶路撒冷的命令。――《列王紀上雷氏研讀本》 往迦特到……找: 可能示每認為迦特是不過汲淪溪也能到的地方,所以不至犯禁止令(37節)。但是,所羅門卻明確指定人不得來往別處(36節)。因此,他的這種行為公然違背了所羅門的命令,也等於廢棄了指著神起誓的約(42節)。結果,他死在比拿雅的手中。從這裡我們可查看到以下的事實:①世俗的罪惡,像似永遠存在,但等到時機一到必連根拔起(瑪4:1;帖前5:3);②惡人對無罪者的定罪和淩辱,必歸到自己身上(伯34:11;詩141:10)。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二41】「有人告訴所羅門說:“示每出耶路撒冷往迦特去回來了。”」 【王上二42】「王就差遣人將示每召了來,對他說:“我豈不是叫你指著耶和華起誓,並且警戒你說‘你當確實地知道,你哪日出來往別處去,那日必死’嗎?你也對我說:‘這話甚好,我必聽從。’」 【王上二43】「現在你為何不遵守你指著耶和華起的誓和我所吩咐你的命令呢?”」 【王上二44】「王又對示每說:“你向我父親大衛所行的一切惡事,你自己心裡也知道,所以耶和華必使你的罪惡歸到自己的頭上。」 耶和華必使你的罪惡歸到自己的頭上: 大衛曾對受示每咒詛的亞比篩說“或者耶和華見我遭難,為我今日被這人咒駡,就施恩與我“(撒下16:12)。結果,神真的看顧他的悲痛,公義地報應了示每的惡行(羅1:18;帖後1:6~9)。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王上二45】「惟有所羅門王必得福,並且大衛的國位必在耶和華面前堅定,直到永遠。”」 【王上二46】「於是王吩咐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他就去殺死示每。這樣,便堅定了所羅門的國位。」 這節經文重新肯定所羅門在三年的統治後堅定了他的國位,可將之與大衛王朝結束時的情況作一比較(12節)。因為沒有一個王國在離開神的律法時仍然能夠成功的(撒上十三13),因此這節經文為所羅門的王朝作了一個恰當的引言。──《丁道爾聖經註釋》 堅定了所羅門的國位: 所羅門的王位繼承(1章)和王權確立(2章),超越了人的計畫和作為,是神的護理而成就的,是神救贖歷史的高潮之一。總之,經過曲折而成為和平之國的所羅門王國,預表因著耶穌的死和復活而成就的永恆之天國。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上註解》 所羅門殺死亞多尼雅、約押、示每,不是報私仇,而是除去攔阻神計畫的因素。經過這一連串列動,「堅定了所羅門的國位」(46節),成就了神的應許:「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撒下七13)。──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所羅門雖然年輕,卻有膽有識,快刀斬亂麻地除掉了威脅國度安定的因素,從此得享四十年太平。我們如果在那些攔阻基督在生命中掌權的因素面前猶豫不決、拖拖拉拉,短痛也會變成長痛,甚至一生也不能享用基督裡的平安。「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來四11)。── 列王記上綜合解讀 【王上二46 從所羅門鞏固王權的一系列措施上,可看出他是一個甚麼樣的君王?】所羅門下令處決亞多尼雅、約押與示每,革除亞比亞他的祭司職位,並派新人接任。他以快刀斬亂麻的手法,鞏固了王位。他履行公義,在國家安定方面做了整頓後,就推行和平政策。他在兩方面顯明是和平之君:他沒有大舉興兵,又使內亂終止。──《靈修版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第二章)】 1 大衛王為什麽要把約押和示每置諸死地呢?參5, 8節。他的要求是為了報復,基於公義,抑或為幫助所羅門鞏固勢力的緣故?參撒下3:38~39。 2 大衛一面吩咐所羅門要遵行摩西律法,好蒙神賜福(參2~4),一面卻勸他按智慧行事(參9)。這兩方面有否矛盾? 3 亞多尼雅求娶亞比煞為妻(17),此舉背後有何含意?參15~17節; 撒下16:21~22。所羅門殺他是否背約呢? 4 所羅門為何不殺祭司亞比亞他?參26節。身負神職的亞比亞他在參政的事上犯了什麽錯誤呢?見1:7。這給我們什麽警惕? 5 大衛對約押有什麽評價呢?參5節。這和歷史中的約押有什麽相同之處?參撒下20:4~10。由此看來,約押為何支持亞多尼雅叛亂呢? 6 比拿雅在祭壇旁邊殺了約押,是否有違摩西的律法?參出21:14。 7 所羅門不殺示每,卻把他困在耶路撒冷城,大概是藉此監視示每的一舉一動,以便找機會除掉他。你認為所羅門的做法是否可取?參42~44節。 8 作者在1~2章把大衛和所羅門王對勁敵的手段明確記載下來
, 目的何在?若你是所羅門,你會采類似的做法嗎? ──《串珠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