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第七章拾穗 【书七1】「以色列人在当灭的物上犯了罪,因为犹大支派中,谢拉的曾孙、撒底的孙子、迦米的儿子亚干取了当灭的物,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 第一句话总括了以下将发生的事,但以色列人在当灭的物上犯了罪。这里是用犯了罪(希伯来:m`l)之动词字根。279它的名词总是描述对神的不忠。这三个希伯来字母也出现在前一节的他的声名传扬遍地一语中。在那里,希伯来文的 m、` 和 l,顺序也相同。这是刻意的对比。虽然约书亚因为耶利哥而威名远播,但以色列的不忠却惹动了神的忿怒。尽管不忠的只是一人,所有以色列人却同样有责任。所以,因着一个人的罪,所有以色列人都受到刑罚。──《丁道尔圣经注释》 “犯了罪”。直译作:破损信心。亚干的行为是一种违背圣约律法的行为(11节)。――《约书亚记雷氏研读本》 偷窃属神的圣物是非常严重的亵渎罪(民十五30~31;看六17注),刑罚极重。 艾城战役失败原因有三:1,亚干犯罪连累全民(本节,11节;比较民十五30~31),这是主因;2,约书亚见艾城不大,只派遣少数军队攻城(3节),犯了轻敌的错误;3,以色列人攻城前,不象在耶利哥战役中寻求神的指引,但凭探子的话作出决定(比较六1~5)。――《启导本圣经约书亚记注释》 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 亚干之罪使攻打艾城遭到失败,使神的百姓陷入痛苦的挫败中。以色列不仅是血缘的共同体,还是共同侍奉一位神的立约共同体。因此,他们全体百姓在神面前是一个整体存在,一个人便代表着整个民族。与此相同,所有圣徒在基督里面是一个身体(西3:15),当与痛哭的人同哭,与喜乐的人同乐(罗12:15)。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犯了罪」原文由三个希伯来字母「מָעַל」组成,而这三个字母也按同样的顺序出现在前一节「约书亚的声名传扬遍地」(六27)中。这是一种刻意对比的文学手法:一面是约书亚因着耶利哥的得胜,声名远扬;一面是亚干贪恋耶利哥的战利品,惹动了神的怒气,埋下了艾城失败的破口。当我们属灵争战得胜的时候,也是最容易跌倒的时候;当我们胜过试探诱惑的时候,也是最容易犯罪的时候。因为人得胜的时候,也是肉体最容易出头的时候,所以越是得胜、越应当警醒,免得在得胜中失败。── 约书亚记综合解读 「当灭的物 חֵרֶם」原文是「被奉献的东西、完全献上」,特指必须被奉献给神的东西,这是在本章反复出现的关键词。「犯了罪」原文是「行为不忠、行为奸诈」。亚干偷窃了应当全然奉献给神的东西,就是「在被奉献的东西上行为奸诈」,向神犯了罪。── 约书亚记综合解读 ●「当灭的物」:「完全献上」、「被奉献的东西」。──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犯了罪」:「行为不忠」、「行为奸诈」。──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谢拉」:Zerah,字义是「升起」,犹大和他玛的儿子,法勒斯的双生兄弟。──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撒底」:Zabdi,字义是「赋予」。 代上 2:6 列出「谢拉」五个儿子中有一个「心利」(Zimri),但并没有「撒底」(参 代上 7:17, 18 )。──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迦米」:字义是「我的葡萄园」。──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亚干」:字义是「惹麻烦者」。──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约书亚记中,仅有亚干被列出四代家谱。而且虽然只有亚干犯罪,但是以色列人被当成一个整体,集体承受神的愤怒。──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亚干的行为正好跟喇合相反,亚干是犹大支派的人,选择背叛神的命令,喇合是外国妓女,却选择神。──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犯罪。希伯来语是ma`al
ma`al。该动词的原意是“遮盖”,显然来自名词me`il (衣服)。所以有“欺诈”“背叛”之意。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一个人的犯罪,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视为有罪。虽然罪恶不为人知,以色列作为一个民族却得负责。神的福气从他们身上收回。这是国家关系中集体责任的例子。整个国家要对其代表的言行负责。如果他侮辱其他国家,整个国家都难逃其责,直至作出补偿。同样,一个教会里的罪人也会妨碍神对那个教会的祝福。如果教会不能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理已知的罪恶,就与这罪有份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的罪需要由每一个成员承担。 亚干(Achan)。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均为Achar,参代上2:7。希伯来文`achar 意为“麻烦”或“制造麻烦者”。该名字显然暗示这个犯罪者行为的后果(见书6:18;7:4,9)。《圣经》中经常有因一些重要事件而改变人名或地名的事,作为纪念,以示辨别。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何4:15中,“神的殿”伯特利因为其中拜偶像的行为而被称为伯亚文(虚妄的殿)。 撒底(Zabdi)。又叫心利(Zimri,代上2:6)。这种变动是常有的事。可能是因为拼写的错误,把r写成b ,m写成b 。在希伯来文中,每对字母中的两个很容易混淆。这份家谱表明亚干可能已人过中年,除非我们假定他的父辈在他们的孩子出生时已经老迈。他的儿女在这场悲剧发生时一定已经到了承担责任的年龄,可能参与了这件罪行,所以在责难逃。── SDA圣经注释 【书七1当灭之物的意义】迦南人被除灭,是为了他们的罪恶(今日伦敦大英博物馆中,仍存有迦南古代遗物,显示居民的风习极其堕落)。神为了向人类显明祂的审判和保全选民的民风,所以消灭他们。今天即使神不再这样作,我们也不可效尤。「当灭之物」即属迦南人之物,代表一切与神旨意相违反的事物。这些事物必须从每一个属神的人身上除去。因为耶和华是圣洁的神。──《新旧约辅读》 【书七1~26】攻打艾城时遭到失败: 因亚干利欲熏心而盗取战利品的事,使以色列百姓攻打艾城遭到惨败。这表明以色列的胜败完全在乎耶和华的恩典,同时也表明了以色列百姓之间的连带关系。待除去这些罪之后,神再一次施行恩典,使他们攻占了艾城(8章)。本章也描述了将亚干处以极刑的场面,我们可由此深深地认识到神的圣洁。因为,若神容纳或轻责亚干所犯的罪,整个以色列便会沾染这些不义。当人们认为巧妙地满足私欲是种“才华”的时候,神的圣洁就会完全被轻视。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约书亚记虽然大部份是记载成功这样主题的书卷,重述了信实的神如何把以色列带进迦南地,但 书 7 却是例外的一章,记载了因亚干的罪导致以色列的失败。──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由这段记载我们可以看见罪是有牵连之力,原本艾城之得应易如反掌,可是因一人之罪,竟至全军失败。──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圣经记载有关「艾城」发生过的事件有: a.亚伯拉罕曾在那里附近支搭帐棚( 创 12:8 13:3 ) b.约书亚攻克耶利哥城后谋攻取艾城,但因亚干犯罪而导致败战。后来亚干伏法被以色列人用石击打毙命后,艾城才被攻入而焚毁之( 书 7:l~3,25 , 书 8:19,28 ),最后成为一片荒土。 c.先知以赛亚曾说亚述王来到「亚叶」(艾城别名)屯积辎重军械( 赛 10:28 )。 d.以色列民被掳得释返回故土并稽核谱系时,曾经提到艾人的名数和「亚雅」(艾城别名)( 拉 2:28 , 尼 7:32 ,尼 11:31 )。──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书七2】「当下,约书亚从耶利哥打发人往伯特利东边靠近伯亚文的艾城去,吩咐他们说:“你们上去窥探那地。”他们就上去窥探艾城。」 “艾城”位于巴勒斯坦山区的中部,在伯特利以东,距离耶利哥约有十五英里(24公里)。――《约书亚记雷氏研读本》 “艾城”有“荒堆”的意思,一说位于伯特利东约1公里半,为迦南山区中部的古城。廿世纪考古学家相信此城在约书亚时代倾毁。(亚伯拉罕来迦南时,曾在艾城与伯特利之间支搭帐棚居住,事见创十二8)。亚干及全家为石头打死后,以色列人二度进攻,尽毁全城。艾城后划归便雅悯支派,到以色列人被掳巴比伦回归后始重建(拉二28;尼七32)。(约书亚所攻陷者是否即此艾城,颇难考证。因考古学研究所得,主前2300年左右此城毁后,直到主前1200年始再有人烟。约书亚占领迦南事发生在后铜器时代〔主前1550至1200年〕,其地应无城市或居民。) 伯亚文义为“罪恶居所”,可指伯特利或附近的邱坛(参撒上十三5)。――《启导本圣经约书亚记注释》 「伯亚文」:意即「虚空之屋」。日后先知也以此称呼伯特利(见何4:15; 10:5; 摩5:5)。――《串珠圣经注释》 「伯特利」(2节)字义是「神的殿」,位于耶利哥西面的中央山地,是神第一次向雅各显现的地方(创二十八19)。「伯·亚文」(2节)字义是「虚华之家、罪孽之家」,地点不确定。「艾城」(2节)位于从耶利哥前往中央山地的路上,在伯特利东面约3公里,亚伯拉罕曾在伯特利和艾城中间支搭帐棚( 创十二8;十三3)。当时从耶利哥前往中央山地有三条路线,约书亚选择进攻艾城,可能因为艾城位于中央山地南北大道的中央,可以切断南北大道,有利于控制南方和北方的山地。── 约书亚记综合解读 ●「伯特利」:字义是「神的家」、「神的殿」。位于耶路撒冷北方大约18公里。──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伯亚文」:字义是「邪恶之家」。经文提及这城时的语气似乎显示这个城镇比艾城还著名。这城的地址目前未有确切的考证,玛尔扬遗址(Tell Maryam)是经常被提出的可能地点,但考古学家至今仍未在此挖掘,只有初步勘测到铁器时代的文物。也有可能是指伯特利或附近的邱坛(参 撒上 13:5)。另有学者认为何西阿以「伯亚文」为伯特利的别名( 何 4:15 , 何 5:8 , 何 10:5 )。──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艾城」:字义是「荒场」,一般认为这就是耶利哥西北15公里,耶路撒冷北方16公里的特珥(et~Tell)遗址。遗址中有公元前1220到1050年间,人们居住活动的遗迹。亦即约书亚时代艾城并没有人居住活动。艾城又名「亚雅」( 尼 11:31 )和「亚叶」(赛 10:28 ),后来成为便雅悯之一镇,亚伯拉罕曾在那里附近支搭帐棚( 创 12:8 13:3 )。相对耶利哥而言艾城是地势较高的地方,居高临下的状况,对艾城守军比较有利。──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许多学者认为约书亚时代,艾城并非是一个城堡,反倒是附近的伯特利是一个大城。不过约书亚记并没有记载伯特利被打下,反倒是记载艾城被攻陷。一般认为如果不是目前认定的艾城遗址是错误的,就是伯特利人以艾城遗迹为防守以色列人进攻的前进基地,而目前艾城遗址已经跟伯特利混在一起了。──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窥探」:「四处走动」、「四处探勘」。──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艾城(`Ai )。“废墟”或“堆”。这座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亚伯拉罕的时代(创12:8;13:3)。 靠近伯亚文。七十士译本中没有这几个字。书18:12中提到了伯亚文的旷野。本节可能指艾城在亚伯文旷野的附近。 上去窥探那地。即走遍那地。该区的地形显示,从耶利哥到巴勒斯坦中部有两条主要通道。最方便最直接的是偏北的那条,现在被称为凯尔特干河(Wadi Kelt)。这条峡谷和另外一条峡谷会合,就是离约旦河谷约八英里的哈瑞什干河(Wadi Harith)。艾城就在伯特利城以东不远的山地峡谷之间。在这种地形中侦察的人行动不易被发现。── SDA圣经注释 【书七2 伯亚文】名为伯亚文的城镇未有确切的考证。经文提及这城时的语气显示它比艾城著名。玛尔扬遗址(Tell
Maryam)经常被提出为可能的地点。考古学家至今仍未在此挖掘,但初步勘测却发现了铁器时代的文物。有人相信何西阿以伯亚文为伯特利的别名(四15,五8,十5)。——华尔顿《约书亚记背景注释》 【书七2艾城在什么地方?有何事迹发生?】 答:艾--意即一片荒废。艾城又名亚雅和亚叶(尼十一31,赛十28),后来成为便雅悯之一镇,其他位于伯特利(参18题)东南约六、七里,亚伯拉罕曾在那里支搭帐棚(创十二8,十三3)。约书亚攻克耶利哥城后,又谋攻取艾城,因亚干犯罪,致遭失败。迨亚干伏法,被以色列人用石击打毙命后,始被攻入而焚毁之(七l~3,25,八19,28),终于成为一片荒土。先知以赛亚曾说亚速王来到那里,屯积辎重军械(赛十28)。以色列民被掳得释,返回故土,稽核谱系时,曾经提到艾人的名数(拉二28,尼七32,十一31)。――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书七2~5】攻打艾城:表面看来,探子有点轻敌,以致不能得胜。――《串珠圣经注释》 攻打艾城遭到失败的原因: 本章没有出现神的指示或命令。因此,这场战争失败的原因是:①亚干隐藏了在耶利哥战役中所获战利品的罪恶;②以色列百姓陶醉于胜利,骄傲地从战,没有求问耶和华。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书七3】「他们回到约书亚那里,对他说:“众民不必都上去,只要二三千人上去,就能攻取艾城;不必劳累众民都去,因为那里的人少。”」 “人少”。实际上有一万二千人(八25)。――《约书亚记雷氏研读本》 只要二三千人上去: 据8:25艾城的居民约有一万一千名,位于海拔约800米之处。耶利哥城位于海拔约270米之处。因此,以色列不论从士兵的数量上,还是从战术布局上,都进行了一场鲁莽的战争。最大的失误是他们违背了神的命令,带着亚干自私贪婪的罪与属人的骄傲攻打艾城,所以从一开始,就注定会遭到失败。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二三千」人:可能是「两三个单位」的人。──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根据书8:25,艾城有12,000人。探子因为自信,显然低估了该城的防御能力。更主要的是,以色列人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没有认识到只有神才能说明他们取得胜利,在计划攻取艾城时没有先寻求神的旨意。── SDA圣经注释 【书七4】「于是民中约有三千人上那里去,竟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 信靠神意味着成功。不依靠祂就会失败。许多精心制订的计划因为没有请教神就失败了。这件事有三个主要教训:一,把迦南人交在以色列人手中的是神,而不是他们自己的勇气。二,营中存在罪恶,就不会取得胜利。三,一旦承认了罪恶,神就会把人的失败变成福气。 每一个人与他的创造主都有一种个人的关系,除非他自己选择予以切断。神也与人类保持一种整体的关系。所以既有集体的责任,也有个人的责任。例如神要国家为他们的集体行动负责,特别是对于选民以色列人。今日的教会,就是属灵的以色列人也是这样。有时整个团体要品尝其成员个人行为的后果(结21:3,4)。一个团体的任何成员都有可能造福于或危害其他的成员(林后2:15)。就像亚干的案子一样,神要整个团体为其成员的行为负责。但是神也是通过祂所认可的领袖来要求配合或实施惩罚的。神有祂的教会并设有领袖。祂要他们采取行动实施祂的旨意。神还要祂的子民与他们的领袖合作(来13:17),不允许他们个人采取独立的行动反对祂所指定的领袖。如果这些领袖不忠于职守,或者个人故意妨碍领袖的工作,就会受到很大的咒诅(赛3:12;赛9:16;耶13:20;结34:10;见士5:23)。神过去与我们同在,不一定保证祂将来还会与我们同在。在宗教生活中,我们必须始终依靠神,不断求问祂要我们做什么。完成一项任务所获得的恩典和能力不足以应付下一个任务。约书亚没有记住这条属灵的法则。在筹划攻取艾城时没有请教神。我们必须保持警惕,以免在进行宗教侍奉的过程中,因疏忽与神的计划配合而遭遇失败。我们对神的热心必须受制于圣洁的知识(见罗10:2;参诗111:10)。── SDA圣经注释 【书七4~5】约书亚记前十二章的战争记录中,对这场战役的描述,可谓独一无二,只有这里没有提到约书亚在率领。这并不是要免除约书亚的责任,而是要说明,就以色列人而言,这次战役是很不合常规的。他们没有寻求神明确的带领,就作出了决定;在执行时,也没有约书亚清楚的带领;这些都是失败的因素。 对基督徒而言,艾城的失败乃是讲到罪的危险,和破坏力。若有人误以为,和罪恶与试探争战很容易得胜,这个故事就是最强的提醒。要胜过罪,就像要克服毒瘾一样,不单需要自律,还需要倚靠神的恩典(罗七14~25)。亚干的罪影响了整个团体,他们对艾城第一次的进攻失败了,而他们不可一世的威风也丧失了。亚干的悖逆,就像教会刚成立时,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犯罪(徒五1~11)一样,要立刻辨识出,而且断然处理,以免神的子民落入更大的失败、更多的死亡中。──《丁道尔圣经注释》 【书七5】「艾城的人击杀了他们三十六人,从城门前追赶他们,直到示巴琳,在下坡杀败他们。众民的心就消化如水。」 众民的心就消化如水: 原想二三千人就足以取得胜利的艾城之战,却以36人被杀的结局遭到惨败,以色列百姓陷入了深深的恐惧中。违背神的命令、抢夺神的荣耀、骄傲导致了艾城的惨败,这时以色列百姓才慌张地俯伏在神面前(6节)。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位于中央山地的艾城海拔890米,而位于约旦河谷的耶利哥在海平面以下250米。艾城守军居高临下追击以色列人,一直到「示巴琳」。「示巴琳」的意思是「缺口」,正如以色列人中间也出现了缺口「缺口」。── 约书亚记综合解读 ●「示巴琳」:Shebarim,字义是「缺口」。──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许多人提及这场战役并没有记载约书亚的领导,或者神的带领,就是提到三千人上去攻击就被打败。「消化如水」,可以想象以色列人本来以为自己有神的带领,绝对不可能被打败,事实上他们刚刚经过耶利哥神迹式的胜利。但现在一个小小的艾城,就杀了他们36人,当然导致他们信心崩溃。──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虽然艾城一战只死了36个人,但是这次战败产生的破坏力是大的,这仅仅是进入迦南之后的第二次战役!它向己方传递的信息是「神不一定时刻保护他们,帮助他们」;或者说「神的带领是不确定的,甚至是不可捉摸的」。它向敌方传递的信息是「以色列民并不是像一直风闻的那样是不可战胜的」。这无异于给原本军心涣散的敌方打了一针强心剂,这一战不但灭了自己的威风,还长了他人的志气!因为情势现在变成以色列人似乎不堪一击,身后是洪水泛滥的约旦河,退路已断,腹背受敌。──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示巴琳。其词根意为“打碎”。大多数译本都把它译为地名。如果这样,那它就位于艾城和耶利哥之间,可能是一个采石场。但在附近并没有采石场。也许在当时一个采石场的遗址还没有完全消失。梵地冈版本,一些叙利亚版本和塔古姆版本都译成,“他们(以色列)人被打散”。一份叙利亚版本为“直到他们(以色列人)被打败”。这是直译而不是音译,与上下文似乎更加吻合。 在下坡。七十士译本为“从陡峭的山”。显然以色列人进入了一个狭窄陡峭的山谷,大大妨碍了他们的逃跑。他们惊慌失措,勇气完全消失了。── SDA圣经注释 【书七6】「约书亚便撕裂衣服,他和以色列的长老把灰撒在头上,在耶和华的约柜前,俯伏在地,直到晚上。」 艾城失利关系全局,约书亚知道若无神同在,无法攻取迦南。迦南人一旦发现以军不堪一击,必连手倾巢而出,围攻以民,后面为洪水泛滥之河流,退路已断,只有被消灭。“撕裂衣服”是极其悲痛的表示(参士十一35)。――《启导本圣经约书亚记注释》 「撕裂衣服」、「把灰撒在头上」:是悲哀的记号(见串)。――《串珠圣经注释》 撕裂衣服: 当希伯来人陷入极大的痛苦与苦恼时,他们便会撕裂衣服并把灰撒在头上,以此表示内心的痛苦(创37:34;民14:6;撒下1:11)。后来这种风俗渐渐流于形式,先知约珥以沉痛的心督促人们悔改(珥2:13)。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撕裂衣服、把灰撒在头上」(6节),是古代中东人表示痛苦的方式(创三十七34;民14:6;伯二12)。── 约书亚记综合解读 ●「以色列的长老」:原文是复数型态,应该是指以色列各支派的领袖。──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撕裂衣服」、「把灰撒在头上」:都是「哀痛」的表现。参 创 37:29,34 ; 创 44:13 ; 民 14:6 ; 哀 2:10 ;结 27:30──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直到晚上」:显示约书亚的哀痛不是短时间的情绪表现,而是真诚诚实的感受。──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用撕裂衣服表示悲伤和痛苦起源于很早的年代(创37:34;44:13)。一般只撕开外衣的胸前部分,不超过一掌宽。这成了犹太人的一种习俗,作为伤心的标志(见珥2:12,13)。头上蒙灰则表示更大的悲痛或不幸(撒上4:12;撒下1:2;13:19)。约书亚原来一心以为会取得胜利。现在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这场失败。其实神的应许是有条件的。约书亚和以色列人并没有满足这些条件(见书7:3)。── SDA圣经注释 【书七6~9】约书亚求告神。――《串珠圣经注释》 遭到惨败之后约书亚所献的祷告: 约书亚因以色列的惨败而陷入极度的悲伤中,他跪在神的约柜面前终日祷告。约书亚的祷告有抱怨(7节),也有呼求(8,9节)。虽然这些内容体现了人的软弱与不信,但是遇到难处时跪在神面前祷告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赛41:17;58:9;雅5:13)。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 7:6~9 记载了约书亚深知这次战败可怕的破坏力,因此他撕裂衣服,和长老们把灰撒在头上,以此来表示震惊和担忧。他在神面前哀鸣,痛苦地责问神:如果进入迦南是为了送死,那么神何必领以色列人过约旦河呢?过约旦河的神迹又有什么价值呢?如果以色列人因此被灭亡,神又该怎样挽回对祂的大名所形成的极大的羞辱呢?──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书七7】「约书亚说:“哀哉!主耶和华啊,你为什么竟领这百姓过约旦河,将我们交在亚摩利人的手中,使我们灭亡呢?我们不如住在约旦河那边倒好。」 哀哉!(希伯来:`@ha^)在旧约圣经另外还出现了14次,总是呼号或埋怨的一部分,通常是先知说的。最值得注意的是耶利米书四10和以西结书十一13的例子,这两位先知也像约书亚一样,向耶和华呼号,生怕神的子民即将灭绝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哀哉……使我们灭亡呢: 这与以色列百姓在旷野向摩西与亚伦抱怨的话相仿(民14:2,3),然而约书亚的抱怨不同于以色列当年在旷野从根本上陷入不信而悖逆神的引领的抱怨。因为约书亚还是相信。全能之神必不放弃自己的旨意,他在神面前为此迫切地呼求。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哀哉」:「哎!」、「唉!」。这个字在旧约圣经另外还出现了14次,总是呼嚎或埋怨的一部分,通常是先知向耶和华哀嚎,生怕神的子民即将灭绝了,如耶 4 :10 和 结 11:13 。──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亚摩利人」:「山居者」之意。泛指迦南地的原住民。──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这句话表达了约书亚深深的绝望和对形势的完全不理解。他的祈祷几乎带着牢骚和抱怨的精神,就像以色列人经常表现的那样。即使是最优秀的人有时也会失望和恐惧(见王上19:9~18;拿4:1~9)。约书亚意识到他们的失败是因为神的不悦,这是对的。但他却不知道原因何在。他的话语也许欠妥,但在这危机关头他能够祈祷还是值得称许的。── SDA圣经注释 【书七8】「主啊,以色列人既在仇敌面前转背逃跑,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约书亚还向神的智慧挑战。读者或许以为,神会发怒,施行惩罚,好像民数记中埋怨的故事一样。可是以下的呼吁防止了这种情况的发生。这个呼吁使埋怨不再只是牢骚的发泄,正如民数记一般,而是关心到神的荣耀。神在立约之时曾应许说,以色列的仇敌将转背(希伯来:`o{rep[)逃跑(出二十三27)。如今仇敌反倒使以色列人转背(`o{rep[)逃跑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 7:8 开头是「恳请主」,这个字和合本没有翻译出来。──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转背逃跑」:原文只有「转背」。──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 7:8 提到「以色列人在仇敌面前转背逃跑」是相当讽刺的对比,因为 出 23:27 神在立约之时曾应许说「以色列的仇敌将转背」,如今仇敌反倒使以色列人转背逃跑了。 约书亚在绝望中求教。── SDA圣经注释 【书七9】「迦南人和这地一切的居民听见了,就必围困我们,将我们的名从地上除灭。那时你为你的大名要怎样行呢?”」 面对神似乎违约的状况,约书亚表达出他的慌乱。这次屈辱的失败,可能造成以色列人的灭绝,因为其他迦南诸族必定会趁机打击他们。为要强调这一点,约书亚用了一个双关语,借用名(希伯来:s%e{m)一字,在此意为「名声」。以色列的名(s%e{m)若被除灭,以色列之神的名(s%e{m)也连带受损。这个说法让人想起摩西以耶和华的名声为由,替以色列人求情的事,因为以色列人拒绝进入迦南地,神就说要灭绝他们(民十四13~19)。──《丁道尔圣经注释》 “围困我们”即包围我们。――《约书亚记雷氏研读本》 「你为你的 ...... 行呢」:以色列人若被毁灭会影响神的名声,表示 软弱无能,10~13神指出他们失败的原因。――《串珠圣经注释》 将我们的名从地上除灭: Living Bible译成“攻打并歼灭我们”。这句话表现了以色列心灵深处的恐惧。迦南诸民族本因神的权能而大为惧怕,但他们一旦听到以色列遭到惨败的消息之后,便会重振士气,猛烈地攻打以色列,那么以色列百姓不仅不能占领迦南地,反而连生命都不能保存。 为你的大名: 这句话隐藏着约书亚对神的圣名可能会遭到亵渎的真实忧虑(出2:11,12;民14:13~16;申9:28)。当初,约书亚若稍加慎重,在完全信赖探子的报告之前,先寻问神的旨意再攻打,或许可以防止这样的不幸。攻打艾城遭到失败的事件及神对此事件的解释(11~15),对约书亚与全体以色列百姓而言都是活生生的信仰教育。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我们的「名」....你的大「名」:「名字, 名声, 荣耀」。──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面对神似乎违约的状况,约书亚表达出他的慌乱。这次屈辱的失败可能造成以色列人的灭绝,因为其他迦南诸族必定会趁机打击他们。为要强调这一点,约书亚用了一个双关语,用「名」来呼吁神,这使得约书亚的埋怨不再只是牢骚的发泄(如民数记埋怨的故事一样),也关心到神的荣耀。──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此处约书亚的埋怨与 民 14:2~4 20:3~5 以色列人对神的埋怨相似。此处约书亚和以色列人并不知道自己犯罪,还以为自己很顺服神,但却败给一个小城市,难免觉得错愕不堪,也不知道下一步应该要怎么做,只能求神处理。──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约书亚向神的陈情让人想到摩西也是以耶和华的名声为由,替以色列人求情,在 民 14:13~19 曾记载以色列人拒绝进入迦南地,神就说要灭绝他们。──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书七10】「耶和华吩咐约书亚说:“起来!你为何这样俯伏在地呢?」 起来: 具有“加油”、“鼓起勇气”的意思(士4:14)。因此,这句话中隐含着神使以色列百姓觉醒、悔改,使他们成为神真正的百姓的心意。――《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或“你自己站起来”。 现在该采取行动,而不应发牢骚。── SDA圣经注释 【书七11】「以色列人犯了罪,违背了我所吩咐他们的约,取了当灭的物,又偷窃,又行诡诈,又把那当灭的放在他们的家具里。」 “以色列人犯了罪”。亚干的罪归在全民身上。“行诡诈”表示掩饰,隐瞒。――《约书亚记雷氏研读本》 亚干之罪的严重性不在所窃物件,而在违背神命,不尊重祂的至高主权。他一人犯罪连累全民。――《启导本圣经约书亚记注释》 亚干的罪行有五方面。――《串珠圣经注释》 以色列人犯了罪: 神定亚干之罪为整个以色列的罪。这体现了圣约共同体之特点(弗4:4)。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以色列人并不知道自己的罪,还认为自己很顺服神,所以不理解神为什么让他们遭遇失败。神在11节原文用了5个连接词「并且 גַּם」,耐心地指出他们中间的罪: 1.「违背了我所吩咐他们的约」,不忠于圣约; 2.「取了当灭的物」,明知故犯; 3.「偷窃」,把属于神的东西据为己有; 4.「行诡诈」,犯了罪还装作没事一样,就是说谎; 5.「放在家具里」,先掩盖罪恶,以后再慢慢合法化。── 约书亚记综合解读 ●「行诡诈」:「欺骗」、「行事虚伪」。──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放在他们的家具里」:「放在自己的器皿里」。──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 7:11 神指责以色列人背约(如果神不说明,以色列人还可能以为是神背约),导致遭遇失败。──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 7:11 提到亚干所犯的罪有四: a.「违背了我所吩咐他们的约,取了当灭的物」:意思是他犯了违背神命令的罪。在我们行事为人生活中,凡是不法、不义的行为,或触犯神公义的律法(命令)的,都是犯了亚干的罪(参 约一 3:4;5:17 )。 b.「又偷窃」:神原吩咐说「惟有金子、银子和铜铁的器皿,都要归耶和华为圣,必入耶和华的库中」(书 6:19 ),所以亚干分明就是偷窃神的物(当奉献给神)。 c.「行诡诈」:即欺骗,亚干拿了,却伪装没有拿,这就是诡诈欺骗。 d.「放在家具里」:意即将犯罪的事实摆在叫人看不见的地方,也就是「遮掩罪恶」。──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以色列人犯了罪。这罪归到全体以色列人身上(见第一节注释)。神不承担失败耻辱的责任。神并没有抛弃他们,而是他们没有顺从,神还会继续为他们而战吗?这岂不是认可他们的罪行,并鼓励他们继续犯罪吗? 我所吩咐他们的约。特指有关耶利哥城掠物的命令,泛指神与以色列当初所立的约。约的基础是十诫,就是圣经所说“你所吩咐他们当守的约”(申4:13)。这句话提到了神诫命的两个方面:“他们取了当灭的物”,“又偷窃。”原文第11节中所列的五条罪状都用连词we(又)和前面的话相连。 诡诈。直译是“说谎”,“欺骗”。这里指他们用行动说谎。他们保守秘密,装作没犯过罪一样。说谎和偷窃往往是相伴的。 他们的家具里。就像是他们自己的东西。一些偷来的东西是神吩咐毁灭的。其他如金银等是要奉献给神,归入祂府库的。但亚干竟大胆地私占这些东西,好像它们是属于他自己的。今日在营中依然有亚干存在。圣经论到什一和奉献说,“人岂可夺取神之物呢?你们竟夺取我的供物。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夺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们在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上”(玛3:8)。什一是奉献给神,要归入祂府库的。有人竟据为私有,好象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放入他们的家具里”。以色列人因为这种罪而失去了神的祝福。玛3:9的诅咒会落到今日以色列的营中吗?我们不是生活在神权政体下。犯罪的人也没有立刻受到应有的惩罚(见传8:11)。但他们的罪依一样可憎。“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13:8)所有的罪最后都要受到公正的惩罚。── SDA圣经注释 【书七12】「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敌面前站立不住。他们在仇敌面前转背逃跑,是因为成了被咒诅的,你们若不把当灭的物从你们中间除掉,我就不再与你们同在了。」 ●「被咒诅的」:原文就是「当灭之物」。──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被咒诅的。或“归于毁灭的”(见书6:17)。这个咒诅的意思是,占据当灭之物的人也得毁灭。这个判决在宣布咒诅的时候无疑是人人都明白的。亚干还亲眼看到耶利哥的居民因犯罪而毁灭。尽管如此,他还是选择犯罪的道路。罪恶的最大欺骗性在于,它会让受害者认为自己能逃脱惩罚(见创3:4;传8:11)。── SDA圣经注释 【书七13】「你起来,叫百姓自洁,对他们说:‘你们要自洁,预备明天,因为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这样说:以色列啊,你们中间有当灭的物。你们若不除掉,在仇敌面前必站立不住。’」 第二个「起来」(NIV: Go)的命令,从当前情况的严重性,转而说明以色列人怎样可以毁掉当灭之物。首先,所有的百姓都要自洁;其次,他们必须找出是谁拿了当灭之物。第三,拿当灭之物的人要治死。在要以色列人自洁的命令中,再次重复警告说,若不除掉当灭之物,他们还会打败仗。这里没有详述以色列人要怎样自洁,但是利未记十七~二十六章说明了怎样才是圣洁的子民。按约书亚记的情境,和以下几节所用的「战争」用语来看,这里应当是指为打仗而自洁。──《丁道尔圣经注释》 借洁净的行为“自洁”。参看出埃及记十九章10至15节的脚注。――《约书亚记雷氏研读本》 ◎这一段神用两个「起来」命令约书亚,第一个「起来」要他停止悲伤与哀悼,第二个「起来」要他采取行动解决问题。我们遇到失败,知道问题之后是否停止自怜与伤痛,起来动手解决问题呢? ──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神注重以色列整体的圣洁,其实神若不主动发声,大概也没有人会发现亚干取了当灭之物,所以祂主动提醒。我们是否有时也忽略信仰团体当中的罪,还自我感觉良好,不知道问题? ──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关于 7:13~15 神命令约书亚当务之急要做的事情有三: a.首先,所有的百姓都要自洁( 7:13 ); b.其次,他们必须找出是谁拿了当灭之物( 7:14 ); c.第三,拿当灭之物的人要治死( 7:15 )。且在这样要以色列人自洁的命令中,再次重复警告「若不除掉当灭之物,他们还会打败仗」。──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就像他们在西奈山会见神时一样(出19:10)。这种外在的清洁是内心清洁的标志。在危难的关头务要自省并真心悔改。这里所吩咐的自省给了亚干一个省察和承认自己罪行的绝好机会。但是罪恶有一套特殊的办法使人心地刚硬,减弱他们对罪的厌恶。亚干到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认罪,但依然没有真心的悔改。他可能自以为别人和他犯了一样的罪。一个犯罪的人经常以为别人也犯有他所常犯的罪。── SDA圣经注释 【书七14】「到了早晨,你们要按着支派近前来;耶和华所取的支派,要按着宗族近前来;耶和华所取的宗族,要按着家室近前来;耶和华所取的家室,要按着人丁,一个一个的近前来。」 “取”的方法是抽签。――《约书亚记雷氏研读本》 取出亚干所用方法可能是抽签,旧约时代常用此法寻求神旨(撒上十20;十四41)。参《使徒行传》一26注,所用工具或为挂在大祭司胸牌利的乌陵和土明(参出二十八30注)。――《启导本圣经约书亚记注释》 耶和华所取的: “所取的”具有“选择”、“抓”等意思,使用在掣签之时(撒上14:41,42)。掣签是因没有目击证人而无法断案时常使用的方法<斯 绪论,掣签>。在这种时候,人们相信掣签者虽然是人,但其结果却为耶和华所左右(箴16:33)。今日不能再使用这种方法。掣签按着支派、宗族、家室、人丁的顺序,目的可能是为了给罪犯提供主动认罪的机会。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取」(14节)原文是「捕捉、取得、抓住」,这个词重复了8次(14节x3,15、16、17节x2、18),表明神定意要从祂的百姓中抓出犯罪者,方法可能是抽签。── 约书亚记综合解读 「支派 Tribe」(14节)指以色列人的十二个支派。「宗族 Clan」(14节)原文是「部族、家族」,是十二「支派」与各个「父家」之间的单位,由长老领导,分配土地是按「宗族」为单位的(十一23;十二7;十三15;十五1;民三十六6),同一「宗族」的土地形成一个行政区。「家室 Family」(14节)指「父家 Fathers’
houses/Bet Ab」(士六15),由同一个大家长掌管的几个家庭。「支派」、「宗族」、「家室」(14节),是以色列人最基本的三级社会结构。── 约书亚记综合解读 ●耶和华所「取」的支派/宗族/家室:「捕捉」, 「取得」, 「抓住」,通常是描述捉住敌人(如同 6:20 「将城夺取」)。──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支派、宗族、家室的区分法,是构成以色列人最基本的社会结构。──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大部分人认为此处形容的是一种「抽签」的过程,用抽签的方式标定神心目中的人。──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按着支派。根据《历代志》,《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和其它经文的记载,以色列人十分重视保存家谱的记录。所以亚干的名字确实记录在犹大的家谱中(代上2:7)。 耶和华所取的。通过掣签。这是圣经常提到的方法。但用这种办法确认神的旨意要十分小心。只有当神借着圣灵启示说,祂希望用这种方法时才是安全的。如果神不参与,那它就只不过与掷币耍牌差不多。在危急中,有时神会亲自发言或显示直接的征兆来回答人(见士6:34~40)。但祂不常用这种方法表达祂的旨意。神已赐给人理智。祂希望他们能培养亲自作出判断的能力。如果人生的每一个决定都要靠神旨意的兆头的话,我们的智力就会荒废,不会去培养心智和品格了。那些不断追求抽签之类方法的人必然会削弱他们的整个宗教生活。在宗教生活的开始和一些偶然的危急时刻,神也许会用这种方法给我们明确的答复,以增强我们正在发展的信心。但这并不意味祂希望我们一直靠这种方法。基督徒发展的理想是心中充满神圣的知识,全身的机能都得到培养,以致我们想要做的,就是实行神的旨意。── SDA圣经注释 【书七14~15】这里吩咐,要检查以色列所有的团体。耶和华要怎样显示那个团体有罪,并不清楚。动词取(希伯来:lkd),通常是描述捉住敌人(参六20)。选取的仪式象征神在与这个国家作战。神用这种方式来捉住(或取出)那偷窃神财物的人。295支派(希伯来:s%e{b[et)、宗族(希伯来:mis%pa{h]a^)、家室(希伯来:bayit[)的区分法,构成以色列人最基本的社会结构。──《丁道尔圣经注释》 【书七14~18】找出嫌犯:这里没有说明用什么方法「取出」,可能是用乌陵和土明。(参出28:30; 撒上28:6)――《串珠圣经注释》 【书七14~18 寻求神谕的步骤】经文并没有说明将家族和个人分别出来的办法。部分译本加上「拈阄」字样,但在以色列拈阄通常是在答案有随机成分之时才用得着。这时他们所寻求的是神谕,向神提出问题,期待得到引导或资料(见:创二十四12~21的注释)。支派和宗族带到神面前问的问题是「犯罪的人是否属于这族?」所用的步骤若与乌陵土明相同(见:出二十八30的注释),答案必定要超乎或然率的可能,才升格为神的谕示(例如同一答案多次重复)。古代近东有时会利用拈阄来寻求神谕,但在大部分情况下神谕都是以占卜的方法求取(例如检验祭牲的内脏以断定吉凶等)。然而鉴于事先的自洁程序,他们可能不是用任何方法,而是直接领受神的讯息。——华尔顿《约书亚记背景注释》 【书七15】「被取的人,有当灭的物在他那里,他和他所有的必被火焚烧,因他违背了耶和华的约,又因他在以色列中行了愚妄的事。”」 火刑对希伯来人而言是最重的审判<申25:1~3,圣经中的刑罚种类>。根据摩西的律法,被处以火刑的有同时娶母女之人(利20:14)、行淫的祭司之女(利21:9)。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愚妄的事」(15节)原文是「令人感到丢脸的愚蠢」。── 约书亚记综合解读 ●「愚妄的事」:「令人感到丢脸的愚蠢」。──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他所有的。包括他的儿女(24,25节)。但神在申24:16中宣布,不可因父母的罪而杀子女。各人都对自己的罪负责。亚干的家人可能参与了此事(见第一节注释),并帮助隐瞒他的罪。人不仅要对自己的罪负责,也要为袒护的罪行负责,因为他们的隐瞒妨碍了对犯罪者的公正处置。── SDA圣经注释 【书七16】「于是约书亚清早起来,使以色列人按着支派近前来,取出来的是犹大支派;」 犹大支派: 在12支派中处于领袖地位,在出埃及时人数最多的支派(民1:27),势力强大,在与外邦人的争战中,经常充当先锋。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书七16~18】约书亚领受了神的命令后,便顺服而行。在叙述进行的经过时(16~18节),经文的用词和命令很接近,显示出他们执行命令非常认真。MT 记载,宗族是按着人丁进前来,而不是按着家室,这可能是正确的。每一个男子或是代表一个大家庭,或是代表自己的小家庭。将荣耀归给耶和华的说法,别处从未出现过,不过,玛拉基书二2有一个类似的句子,那里劝勉祭司要「一心荣耀我的名」,因为神会信守与他们所立的约。前面已经提到,亚干的罪是触犯了神的约(11节)。这时,他惟一该做的事,就是把自己所犯的罪一五一十的讲出来。──《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书亚领受了神的命令( 7:13~15 )后便顺服而行,所以在7:16~18 叙述进行的经过所用的经文之用词和命令相当接近,显示出他们执行命令非常认真。──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书七17】「使犹大支派(原文作“宗族”)近前来,就取了谢拉的宗族;使谢拉的宗族,按着家室人丁,一个一个地近前来,取出来的是撒底;」 【书七18】「使撒底的家室,按着人丁,一个一个地近前来,就取出犹大支派的人谢拉的曾孙、撒底的孙子、迦米的儿子亚干。」 【书七19】「约书亚对亚干说:“我儿,我劝你将荣耀归给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在他面前认罪,将你所作的事告诉我,不要向我隐瞒。”」 约书亚称呼亚干为“我儿”,是以父执身分劝谕晚辈。――《启导本圣经约书亚记注释》 「将荣耀归给 ...... 神」:意即神无所不知,且不说谎,亚干要说真话,证明神是公义的。――《串珠圣经注释》 将荣耀归给耶和华: 约书亚特别劝告亚干,可能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①若亚干支吾自己所犯的罪,那么以色列百姓对神的信赖就会减弱;②若亚干继续坚持自己无罪,就等于是增加了称神为说谎者的谮妄之罪。若亚干始终都不肯认罪,就会遮掩神的荣耀,同时在以色列百姓的心目中对掣签的结果留下一些疑惑。因此,约书亚再次劝说亚干顺服神的公义。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我儿」(19节),意思是以父辈的身份劝喻晚辈。「将荣耀归给耶和华」(19节),意思是亚干若认罪,就是承认神的审判是公义、诚实的;而「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约壹一10)。── 约书亚记综合解读 ◎ 7:19 约书亚称呼亚干为「我儿」,并不表示父子关系,而是以长辈的身份劝谕晚辈。──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 7:19 「将荣耀归给耶和华」的说法,别处从未出现过。不过,玛 2:2 有一个类似的句子,那里劝勉祭司要「一心荣耀我的名」,因为神会信守与他们所立的约。前面已经提到,亚干的罪是触犯了神的约( 7:11 )。这时,亚干惟一该做的事,就是把自己所犯的罪一五一十的讲出来。──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我儿。这个称呼使我们看到了约书亚的心地。他像慈父那样爱着犯罪的人。他牵挂亚干就像是对自己的儿子一样。这种态度表现出真正的高尚。所有蒙召执法的人都应该效法他。许多人由于受到过度严厉的惩罚而对生活失去了希望。但如果换一种态度就可能使他们真心悔改归正。我们伟大的榜样基督,就是声泪俱下地发出祂最严厉的指责的。约书亚在许多方面表现了基督的品格。所以神拣选了他,百姓在他有生之年都忠心侍奉神也就不足为怪了。── SDA圣经注释 【书七19~21】亚干的回答,首先是一句认错的话,然后才详述细节。亚干的罪起于他看见(希伯来:r~h)一件美好(希伯来:t]o^b[)的东西。在伊甸园,女人犯罪时也是用同一个字描述(创三6),她看见一个表面似乎美好(t]o^b[)的东西。亚干看见所夺的财物,必定是该次战争的掳物。在与米甸人的争战中,也用同一个字描述得来的战利品(民三十一11~12),这些东西虽然是以色列的战士所拿到的,却是要当作祭物,献给神的。 动词「贪爱」(希伯来:h]md)和十诫中的第十诫用字完全相同(出二十17;申五21),描述对一件不属于自己之物的渴求。这里所讲的细节,以及藏匿的地点,显明了亚干的欺瞒,也刻划出约书亚顺服了神,找出导致以色列战败的那罪。亚干的认罪和约书亚前面的祷告一样,显示出他们对以色列当中未知的罪或隐藏的罪,有一种特别的态度,和其他古代近东的国家不同。──《丁道尔圣经注释》 亚干认罪。――《串珠圣经注释》 【书七20】「亚干回答约书亚说:“我实在得罪了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我所作的事如此如此,」 ◎ 7:20~21 亚干的回答,首先是一句认错的话( 7:20 ),然后才详述细节。──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罪行被当众揭露以后,亚干才肯配合。他马上承认了自己的罪。他的罪是如此的明显,以致他的同情者根本无法指责说他是被冤枉的。这个问题永远地解决了。不会给想要批评的人留下任何余地。── SDA圣经注释 【书七21】「我在所夺的财物中,看见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银子、一条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贪爱这些物件,便拿去了。现今藏在我帐棚内的地里,银子在衣服底下。”」 “美好的示拿衣服”。用金线和丝线织成的长袍。“二百舍客勒”约重五磅(2.3千克)。“一条金子”。重一又四分一磅(0.6千克)。这样的金条已经出土,它大概跟亚干所收藏的相同,尺寸为10 x 1 x 0.5英寸(25 x 2.5 x 1.2厘米)。――《约书亚记雷氏研读本》 示拿衣服,为一种长袍,是当时示拿地的名产,用精细手工编织成。示拿即巴比伦之地,故此袍乃舶来品,价值不菲。这可能是礼拜偶像的衣饰,因此绝对禁止留用。――《启导本圣经约书亚记注释》 「示拿」:为古巴比伦的别名,其文化对巴勒斯坦和叙利亚影响深远。 「示拿衣服」:是远自千哩外的示拿运来的,或是本地仿制的衣服,可见一定十分名贵。――《串珠圣经注释》 舍客勒: 测量重量的基本单位,1舍客勒约有11.4克,舍客勒后来成为货币单位。 帐棚: 大都用山羊毛织成的有韧性的黑色布作成,外形多样,有圆锥形的、椭圆形的、长方形的等。因为当时的耶利哥城已被火焚烧,以色列百姓依然生活在帐棚里。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示拿」(21节)就是巴比伦,可能是巴比伦进口或本地仿制的。这种样式的衣服可能非常名贵,所以亚干一眼就能认出来。这里用「示拿」来称呼巴比伦,用「条」(21节)来描述金子,只在主前第二千年的文献中出现,表明本书的第一手资料很古老。── 约书亚记综合解读 「二百舍客勒」的银子重2.28公斤,大约是当时一个雇工17年的工资,而「五十舍客勒」的金子重0.57公斤。── 约书亚记综合解读 ◎亚干的犯罪过程有四个阶段动作(罪的联贯性及步骤):我看见、我贪爱、我拿去、我隐藏(收藏) ──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看见一件美好的」:和 创 3:6 夏娃犯罪、 撒下 11:2~3 大卫在阳台闲来无事看到貌美的拔示巴犯罪的动机一样。 ●「美好」的示拿衣服: 「令人愉悦的」。──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示拿」:Shinar,字意是「两条河流的国家」,指「巴比伦」。参 创 10:10 。──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示拿衣服」,这种由外国进口的衣服应该是特别好看、质料好又贵重。不过以色列人能够一眼认出衣服的出处,表示当时的巴比伦衣服是相当出名的。──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贪爱」这些物件:「渴望」、「喜欢」。与十诫中的「贪恋」原文相同 出 20:17 申 5:21 。指对不属于自己的事物之渴望。──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 7:21 记载亚干拿取的金银已经规定属于圣所所有,二百舍客勒银子大约2.267公斤(价格约2600美金,以白银每盎司32.5美元计算),半条金子(重量是50舍客勒、0.57公斤,以每盎司1700美元计算,大约值33982.5美元)。这大约是一般人工作两年的所得。──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放在」耶和华面前:原文作「倒在」,可能指银子从盒子倒出来的方法。──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书七21 亚干的掠物】迦南城镇的贵金属已经规定属于圣所所有,因此亚干所取的严格而言是属于神的财产。亚干所藏的包括了五至六磅银子,半条金子。这代表一般人工作一辈子的所得。这时代的巴比伦(示拿)衣服是有缨络的,穿起来披在一边肩膊上,边缘搭在手臂上面。——华尔顿《约书亚记背景注释》 【书七22】「约书亚就打发人跑到亚干的帐棚里。那件衣服果然藏在他帐棚内,银子在底下。」 可能为了防止转移赃物。无疑也是因为他们急于清除营中的当灭之物,好重新得到神的悦纳。清除罪恶是越快越好。拖延是很危险的。── SDA圣经注释 【书七22~26】亚干及其家人、一切家业与耶利哥城当灭之物一起被灭:旧约的献祭虽提供赦罪的途径,但擅敢犯罪、故意违背耶和华命令的,断不能靠献祭来赎罪,必须从民中剪除(见民15:27~31)。按申24:16,亚干的家人原本不会受牵连,但他们明显是知情不报,甚至有分参与。――《串珠圣经注释》 【书七23】「他们就从帐棚里取出来,拿到约书亚和以色列众人那里,放在耶和华面前。」 找回失物,并将其放在耶和华面前,显示在耶和华面前不单要找出人来质询而已(参:出二十一6,二十二7~8)。这样作也显明,以色列人将这些东西还给神,要神作见证,以色列人没有保留任何一样属祂的东西。──《丁道尔圣经注释》 「放在耶和华面前」(23节),意思是「倒在耶和华的约柜面前」。── 约书亚记综合解读 【书七24】「约书亚和以色列众人把谢拉的曾孙亚干和那银子、那件衣服、那条金子,并亚干的儿女、牛、驴、羊、帐棚,以及他所有的,都带到亚割谷去。」 这里提到祖先的名字(谢拉之子),也提到亚干的财产和儿女,显示所罚的正是其人,而他所拥有的一切都连带受罚。整个国家若是没有发现有人夺取当灭之物,也没有和这罪划清界线,神便视所有以色列人有如当灭之物(h]e{rem)。──《丁道尔圣经注释》 亚干的家人必定是他的同谋(比较申二四16)。――《约书亚记雷氏研读本》 亚干的家人一定也参与其事,并代隐瞒,否则不会一起判死刑(申二十四16;民二十六11)。――《启导本圣经约书亚记注释》 「亚割」:即「连累」的意思,另见何2:15注。――《串珠圣经注释》 亚干的儿女: 据申24:16,父亲的罪不能归到子女身上。但是,亚干的儿女们还是被带到刑场,对此有四种看法:①有人认为亚干的家眷也一同犯了罪,虽然直接偷取的是亚干,但家人明明知道此事却表示默认,因此他们也是罪人;②有人认为只是为了警诫儿女们而将他们带到刑场的,让他们目睹执刑场面;③有人认为亚干的家眷被一些鲁莽的以色列百姓带到刑场的,当时,约书亚根本无法制止他们;④加尔文(Cavin)认为亚干的家族与耶利哥居民受到了同样的惩罚。 亚割谷: 这一名称来源于本节的事件,“亚割”具有遭到“残酷的事”、“遭受折磨”的含意。此谷原用来象征“审判”与“痛苦”,赛65:10和何2:15则从末世论意义上指以色列的恢复。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并亚干的儿女、牛、驴、羊、帐棚,以及他所有的」:七十士译本没有这些文字。──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亚割」谷:「麻烦」、「搅乱」。──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他的儿女。见第15节注释。 他的牛羊。这些牲畜没有犯罪,当然不该惩罚。但它们和无生命物一起,都在承受落在亚当身上之咒诅的后果。“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罗8:22)。 亚割谷。见书6:18;7:1注释。何2:15说亚割谷是“指望的门”。只要我们愿意从心中“除掉当灭的物,”神总是愿意把我们的失败变成福气(书7:13)。── SDA圣经注释 【书七24~26 为什么一人犯罪诛连全家?】 为甚么亚干一人犯罪全家都受刑罚?圣经虽然没有说他们同谋犯罪,但是古时把家族当作一个整体。亚干是一家之主,好像族长一样,如果他兴旺,全家也跟他一同兴旺;如果他受苦,他们就一同受苦。因为他的犯罪,有许多以色列人已经在战场阵亡。所以现在要把他全家从以色列人之中剪除。 以色列人要把亚干全家用石头打死,不让罪的痕迹存留在他们中间。今天我们处于主张宽容,一人做事一人当的社会,很难理解那样严格处罚的命令,但在古代习俗之中那是普通的刑罚。亚干是罪有应得的,他违背了神的命令,以色列本应毁灭耶利哥城的一切,他既不听,自己所有的一切就要被毁灭。罪既有严重的后果,我们就应采取果断的方法来预防。──《灵修版圣经注释》 【书七25】「约书亚说:“你为什么连累我们呢?今日耶和华必叫你受连累。”于是以色列众人用石头打死他,将石头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烧他所有的(“他所有的”原文作“他们”)。 」 此处有一个双关语,字根「带来灾祸」(希伯来:`kr;和合:连累),和亚割谷的字根,拼音完全相同。以火焚烧的刑罚,或许是在用石头将犯人打死之后。在战争中,这个作法是要将人与物「献」给神处罚(申十三15~\cs1616),正如耶利哥一样(六24)。在米所波大米,所谓的阿撒古(asakku)与以色列人的「当灭之物」类似。古巴比伦时期,偷窃这种东西的人,似乎要被烧死。307 MT 两次提到用石头打死,中间隔断的句子则描述亚干和他所有的一切都被焚烧。第一次丢石头的动作,受词为单数:他们用石头打死他。第二句的受词则为复数,讲丢石头的动词也不同(希伯来:rgm):他们已经将石头丢在其他的东西上。或许第一次是指用石头将犯人打死,第二次则是描述用石头盖住烧掉的东西。──《丁道尔圣经注释》 关于用石头打死的刑罚,参看申命记十七章6、7节的脚注。――《约书亚记雷氏研读本》 「将石头扔在其上」:以志纪念(26)。――《串珠圣经注释》 用石头打死他: 当受此刑罚的人,是犯了杀人罪与背道罪(申13:5~10),或亵渎、咒诅耶和华之名的罪(利24:10~16),或干犯安息日的罪(民15:32~35)等。亚干之所以受到如此可怕的刑罚是因他的贪心所致(21节)。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连累」:字根「带来灾祸」,和亚割谷的字根,拼音完全相同,所以此处是一语双关。──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 7:25 有两次「用石头丢」,第一次是指用石头将犯人打死,第二次则是描述用石头盖住烧掉的东西。 ◎ 7:25 「也将石头扔在其他的身上,又用火焚烧他们。」在七十士译本中没有这些字。──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以色列众人用石头打死他。原文用两个词表示用石头打,ragam 和saqal 。据说前者是用石头打死活人,后者指在尸体上堆石头,可能与sheqel(“重担”)有联系。但在《旧约》中,这两个词似乎是可以互换的,作者用了两个同义词是为了避免重复。这里说惩罚是由全体以色列人共同执行的。虽然不一定所有的人都去扔石头,但他们都在场观望,并“同意他的死”(徒8:1)。 用火焚烧。似乎是亚干和他的家人先被打死,然后他们的尸体连同赃物和所有属于他们的东西都被焚烧。被会众用石头打死是某些罪行法定的处罚方式(见利24:14;民15:35)。── SDA圣经注释 【书七26】「众人在亚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头,直存到今日。于是耶和华转意,不发他的烈怒。因此那地方名叫亚割谷,直到今日(“亚割”就是“连累”的意思)。」 这些作法自然让以色列人在亚干的遗体上堆成石堆为念。一大堆石头,是用「圆圈」或堆(希伯来:gal)来描述其结构,也许它与早先在吉甲所立的纪念石(四20)有些类似。大,或许是为了要把所有的东西都盖住,也或许是要它成为日后旅人会注意到的地方(避免接触)。──《丁道尔圣经注释》 “亚割”的意思是“麻烦”。这山谷位于耶利哥以南约一英里(1.6公里)。――《约书亚记雷氏研读本》 “亚割”与另一个字“殃害”谐音,有“连累”的意思。此谷在耶利哥城以南约1公里半。亚割虽因此事名声受损,但先知书一再预言,此城会成为蒙福的地方(赛六十五10;何二15);或因耶和华神在此转意,不发烈怒的缘故。――《启导本圣经约书亚记注释》 直存到今日: 指记录本书的时间(B.C.12世纪)。 ――《圣经精读本──约书亚记注解》 ◎ 7:26 「直存到今日」在七十士译本中没有这词组。──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到底亚干的儿女有没有被杀?我们不是很确定,有可能也都在被杀的行列之中。因为父亲在帐棚底下挖洞埋衣服与银子,小孩应该也不会不知道(此处没有提及亚干的妻子,可能早已经死亡)。再者,有人说这个处罚是要让亚干的名字被抹 除,就如他差点让以色列的名字被抹除一样。◎关于亚干事件常有人讨论的疑问有以下几个: a.为什么看到亚干仅仅偷取一些「有限的财物」就被治死,是否量刑太重? b.此事之后的战役是允许取牲畜和财物作为战利品的(8:2,26~27 ),而且亚干也当众认罪了( 7:20~21 ),为什么没有得到赦免? c.一人做事一人当,为什么还株连他的家人( 7:24 )? 纵观事情的整个过程,可能的理由如下: a.神有命令在先并言明后果。在攻打耶利哥城之前,神早已经颁布命令~~金银归神所有,其他必须毁灭。神也言明后果,一旦取了当灭之物,会连累全民,使他们受咒诅( 6:17~19)。但亚干竟然把命令当作耳旁风,见利忘义,违背命令。假使对亚干的罪予以姑息,不施处罚的话,不但是亚干一家,还有越来越多的知情人,甚至整个以色列,都会藐视神的命令,为所欲为。 b.亚干违命之后,直接带来的后果是艾城兵败,产生毁灭性的破坏力( 7:4~5,8~9 )。败战第一时间他是知道真实原因的,但是并没有站出来认罪。 c.神叫约书亚先命令百姓自洁,好预备次日的审查,原因是有人取了当灭之物,必须除掉才能胜过仇敌迦南人;而对违命之人及其所取当灭之物必须烧掉( 7:13,15 )。要注意的是,神并没有直接点名。那么,神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不也是提供亚干机会反省认罪,但是亚干没有抓住机会,可能还心存侥幸。 d.直到次日采取当众抽签之前,他仍然没有悔悟,要知道抽签的过程耗费了很长的时间的。最终事情败露的时候,才迫不得已认罪 7:20~21 ,已经太迟了! e.亚干的家人受到殃及,很可能他们也参与此事,并且代为隐瞒( 申 24:16 ; 民 26:11 )。── 约书亚记研经资料(蔡哲民等) 警告后人不要落入这导致亚干毁灭的圈套──贪婪!── SDA圣经注释 【书七26 亚割谷】亚割谷的位置至今不明。一个看法认为它是位于耶路撒冷东南十哩外,昆兰以西不远南北走向的犹大沙漠之中的布基亚(el~Buqeia)。可惜这地点离开耶利哥太远,并且方向也不对。按照另一处提到亚割谷的经文,此地位于犹大和便雅悯的边界(见十五7)。布基亚的位置太近南面。但另一方面,位于耶利哥、艾城、吉甲一带的地点如努埃玛干河(Wadi Nu'eima)却是太近北面了。——华尔顿《约书亚记背景注释》 【思想问题(第7章)】 1 亚干一人犯罪而影响全体百姓,试列出他带给神及同胞的亏损。这给你什么警惕呢? 2 亚干因贪婪而窃取神的物(21),违背神的命令。你有否因贪恋世物而偏离神的危机?参弗5:5; 西3:5。 3 约书亚为何不求神赦免亚干的罪呢?参赛59:1~2。他要怎样行才能解决百姓的罪呢?他这样执行刑罚是否过于严厉?这与今日教会执行纪律行动有何异同?参太18:12~18; 林前5:1~8。 4 艾城一役约书亚遇到意想不到的失败后,立即到神面前祷告,这种与神密切的关系可否成为我们的借镜?他祷告的态度和内容值得我们效法吗? 5 为什么神不直接将犯罪者的名字指出,却要约书亚借着判断的方法(14~18注)查出直相呢?由此看来,神作事的方法是怎样的? 6 如果亚干的儿女是因知情不报而遭处分,你对此有何感想?纵容别人犯罪是否该受责罚?参林前5:1~8。 ──《串珠圣经注释》 7:1~8:35 挥军取艾城:这里,以色列人初次遇到失败,因有亚干违背了神的命令。当犯罪者受惩罚后,以色列人即转败为胜。――《串珠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