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二十九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巴勒斯坦之約(一)】 一、這是在摩押地摩西與以色列人所立的新約(1節) 二、神在埃及地和曠野雖顯大能但以色列人仍未信服(2~9節) 三、神此次所立新約是根據祂向列祖所起的誓(10~13節) 四、今後在迦南地若拜偶像假神必要招致咒詛(14~21節) 五、所住之地遭受咒詛的可怕(22~28節) 六、隱密的事屬於神,人的責任是遵行明顯的啟示(29節) 貳、靈訓要義 【巴勒斯坦之約(一)】 一、約的成立(1~13節): 1.「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地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話」(1節): (1)立約雙方:神與以色列人。 (2)中間證人:摩西。 (3)立約地點:摩押地(巴勒斯坦)。 2.「是在他和他們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1節):是以『西乃之約』為基礎,加以重申和擴充的新約。 3.重新立約的原因: (1)「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和神蹟,並那些大奇事。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3~4節):是因肉眼雖看見神的作為,心眼卻仍未明白過來。 (2)「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要使你們知道,耶和華是你們的神」(5~6節):以色列人已過的經歷,是要使他們知道神和他們之間的從屬關係。 4.約的要求:「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9節):必須謹守遵行這約的話。 5.約的對象:「今日,你們的首領、族長(原文作支派)、長老、官長、以色列的男丁、你們的妻子、兒女,和營中寄居的,以及為你們劈祡挑水的人,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10~11節):無論大小、老幼、男女、寄居或奴僕都包括在內。 6.約的目的;「祂要照祂向你所應許的話,又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今日立你作祂的子民,祂作你的神」(13節):彼此互為神和子民。 二、約的存續(14~29節): 1.「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14~15節):當日無論在場或不在場的人,都與這約有關。 2.「惟恐你們中間,或男或女,或族長或支派長,今日心裡偏離耶和華我們的神,去事奉那些國的神」(17~18節):唯恐有一天當中有人偏離真神去事奉偶像。 3.「又怕你們中間有惡根生出苦菜和茵陳來,…心裡仍是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裡頑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18~19節):違背誓約卻仍自以為有平安。 4.「耶和華必不饒恕他;…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也必照著寫在律法書上、約中的一切咒詛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受禍」(20~21節):違背誓約者必照約中的一切咒詛使他受禍。 5.「你們的後代,就是以後興起來的子孫,和遠方來的外人,看見這地的災殃,並耶和華所降與這地的疾病,…是因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22,25節):約的咒詛自會向後世的人表明。 6.「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29節):約的存續能力屬乎神,約的謹守遵行屬乎我們。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申命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在生命經歷中認識神】 經文:申29:1-15 一、親眼看見與看明 1-4 1.要看透:另立約 1,(耶31:31-32;來8:8-13) 2.要看見:大奇事 2-3,(申7:19;26:8) 表明: (1)預表救恩 (林後1:10;弗2:1) (2)彰顯復活 (約3:14-15;彼前11:3-4) 3.要看明:要領會 4,(羅11:8) 二、親身經過與經驗 5-9 1.生活的供應:沒有缺乏 5-6,(尼9:20-21;約6:35) 2.生命的得勝:凡事享福 7-9,(腓4:6-7) 三、親自立約與立志 10-15 1.與首領及家人立約 10-12 2.與列祖及子民立約 13,(創12:1-3;26:24-25;27:27-29;28:13-14) 3.與同在神前的立約 14-15,(申5:10;7:9) ── 毛南春陽 【在慈愛的刑罰中體驗神】 經文:申29:16-29 一、怒氣與憤恨:神乃是輕慢不得的 16-20,(加6:6-10) 1.惟恐偏離真神事奉假神 16-17,(提前1:9-10;羅3:20;7:7;加3:24) 2.又怕惡根生出心裡自誇 18-19,(耶1:4-10) 3.擔心咒詛增加名被塗抹 20,(林後11:1-3;羅2:12) 二、受禍與災殃:神不以有罪為無罪 2-23 ▲累代的罪——就是以後興起來的子孫。(出34:6-7;民14:7-8,17-18) 1.犯罪的,使他受禍 21,(羅2:12) 2.犯罪的,後代災殃 22,(申5:9) 3.犯罪的,一切傾覆 23,例:所多瑪城。(創14:2;19:24-25;何11:8) 三、背逆與撥出:神獨一且是忌邪的 24-29 1.發怒的事因人事奉別神 24-28,(出20:1-5) 2.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神 29,(但2:20-23;林後12:2-4) ── 毛南春陽 【第四大段 立約——巴勒斯坦的約(第二十九章——第三十章)】 壹、摩西所立巴勒斯坦的約(第二十九章) 『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地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話,是在他和他們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V1) 貳、仍使神用大能使他們出埃及的事 『摩西召了以色列眾人來,對他們說:「耶和華在埃及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僕,並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和神蹟,並那些大奇事。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V2~4) 參、曠野四十年神的恩典——衣服沒有穿破,鞋也沒有穿壞 『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你們沒有吃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這要使你們知道,耶和華是你們的 神。』(V5~6) 肆、使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得產業 『你們來到這地方,希實本王西宏、巴珊王噩都出來與我們交戰,我們就擊殺了他們,取了他們的地給流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為業。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V7~9) 伍、對你們所有的人立約,是根據向列祖所起的誓 『「今日,你們的首領、族長〔原文是支派〕、長老、官長、以色列的男丁,你們的妻子兒女,和營中寄居的,以及為你們劈柴挑水的人,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為要你順從耶和華─你 神今日與你所立的約,向你所起的誓。這樣,他要照他向你所應許的話,又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今日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 神。』(V10~13) 陸、若拜偶像必使一切咒詛臨到他身上 『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 神面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裏的人,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我們曾住過埃及地,也從列國經過;這是你們知道的。你們也看見他們中間可憎之物,並他們木、石、金、銀的偶像。惟恐你們中間,或男或女,或族長或支派長,今日心裏偏離耶和華─我們的 神,去事奉那些國的神;又怕你們中間有惡根生出苦菜和茵蔯來,聽見這咒詛的話,心裏仍是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裏頑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如煙冒出,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耶和華又要從天下塗抹他的名,也必照凓寫在律法書上、約中的一切咒詛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受禍。』(V14~21) 柒、地受咒詛的可怕 『你們的後代,就是以後興起來的子孫,和遠方來的外人,看見這地的災殃,並耶和華所降與這地的疾病,又看見遍地有硫磺,有鹽鹵,有火跡,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好像耶和華在忿怒中所傾覆的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所看見的人,連萬國人,都必問說:『耶和華為何向此地這樣行呢?這樣大發烈怒是甚麼意思呢?』人必回答說:『是因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 神,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去事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是耶和華所未曾給他們安排的。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 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V22~29) 一、主發烈怒是甚麼意思呢 二、隱祕的事是屬主─我們的神;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 ── 史伯誠《申命記綱要》 【第二大段的末了】 第廿九章 這是在何烈山的約之外 1--9 這約不能叫百姓明白神的作為 1). 神曾向埃及行過大事,但是神不能叫他們明白神的工作。 2). 四十年的行走腳上的鞋沒有走壞,衣服沒有穿破,要叫他們知道神的帶領,但是仍然沒有使他們明白神。 3). 神使他們戰勝仇敵希實本王,及巴珊王,而且將地分給以色列人,但是他們還是不明白。 10--29 重新立約 1). 這約是摩押地的約,也不是西乃山的約,重新立的約。外面的神蹟都看見了, 但是沒有看見神的自己。 2). 惟恐你們中間有惡根生出來,要怕自己的失敗會連累人。 3). 隱密的事是屬於耶和華的,明顯的事永遠是屬我們及我們的子孫的。 ── 衣立凡《申命記綱要》 【申命記二十九章】 一、普遍的義務(1~15) 二、災禍的緣由(16~28) 三、隱祕及明顯的語言(29) ──《每日研經叢書》 【申命記二十九章】 一、在經歷中體認神(1~15) 1、「看見」與「看明」(2~4) 2、經過與經驗(5~9) 3、立約與立志(10~15) 二、慈愛的刑罰(16~28) ──《新舊約輔讀》 【蒙恩之人神約放心 申命記29章】 一丶來到神前受神盟約29:1-4 二丶蒙神恩典守神盟約29:5-9 三丶站神面前順神盟約29:10-12 四丶屬神子民與神立約29:13-15 五丶犯罪自誇藐視神約29:16-19 六丶神早知道誰人違約29:20-21 七丶看神懲罰不知違約29:22-24 八丶有人解釋拜像背約29:25-26 九丶神的懲罰堅立盟約29:27-29 ── 作者不詳 【申命記 第29章四次講話】
──《申命記查經分章大要》(張志新) 第二十九章【違約必懲】 1) 埃及地神行奇事、1/3 2) 四十年曠野道路、4/6 3) 殺二王奪得土地、7/9 4) 神面前立約起誓、10/15 5) 惟恐偏離生惡根、16/19 6) 招神怒氣與憤恨、20/23 7) 離棄聖約事別神、24/26 8) 拔出扔在別國中!27/29 ──《申命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郭提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