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五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重申西乃山之約】 一、摩西獨自上山領受律例典章(1~5節) 二、復述十誡(6~21節) 三、眾民因懼怕神威而遠離山腳(22~28節) 四、神願眾民存敬畏之心,謹守遵行就必得福(29~33節) 貳、靈訓要義 【重申十誡】 一、十誡的由來(1~5節): 1.「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可以學習,謹守遵行」(1節):十誡是為著讓以色列人學習,謹守遵行的。 2.「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這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2~3節):十誡是神與以色列人之間所立的約。 3.「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你們說話,那時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要將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4~5節):十誡是經由中保摩西領受並傳遞的。 二、十誡的綱領(6~21節): 1.「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7節):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 2.「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牠」(8~9節):不可敬拜任何偶像,包括有形、無形的人事物偶像。 3.「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11節):不可隨口呼喊神的名,必須以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 4.「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13~14節):要紀念主恩,祂是安息日的主(太十二8)。 5.「當…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16節):尊重倫常,這是唯一帶著應許的誡命(弗六1~3)。 6.「不可殺人」(17節):尊重生命,包括不可自殺和墮胎。 7.「不可姦淫」(18節):尊重婚姻,包括不可有任何同性和婚外性行為。 8.「不可偷盜」(19節):尊重財產權,包括不可有任何不正當的利益。 9.「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20節):尊重公義,包括不可有任何不誠實的言行。 10.「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21節):尊重人權,包括不可有任何越權的貪念和行為。 三、十誡的設立(22~33節): 1.「祂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了」(22節):神先將十誡的寫在兩塊石版上。 2.「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說:看哪,耶和華我們神將祂的榮光和祂的大能顯給我們看,我們又聽見祂的聲音從火中出來。今日我們得見神與人說話,人還存活」(23~24節):以色列人害怕直接與神有來往。 3.「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神所要說的一切話,將祂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27節):以色列人央求摩西作神與他們之間的中保。 4.「耶和華對我說:這百姓的話,我聽見了;他們所說的都是。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28~29節):神同意以色列人的請求,由摩西承傳。 5.「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32~33節):摩西囑咐以色列謹守遵行,可以長久存活得福。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申命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當守與神所立的約:重述十誡】 經文:申5:1-21 一、十誡與以色列民的關係 1-6 1.立誡律的對象 1-3 (1)“你們要聽,可以學習,謹守遵行。”(申27:15-26) 要聽(申6:4-5;雅1:19),要學(多3:14;申17:19-20),要行(雅1:21-25)。 (2)“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詩150:6) 2.立誡律的原因 4-6 (1)神說話(立約)的方式 4-5 表示律法不是戲言,犯之必受其咒詛(加3:10)。 在山上——聖潔的(利11:44-45);從火中——威嚴的(代上29:11-13;猶1:23-25);面對面——慈愛的(雅1:8;出34:6-7)。 (2)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神的救恩(詩30:1-5)。 二、十誡與耶和華神的關係 7-15 1.單純的信仰——對神的本身 7,(申6:4;可12:29-31;約17:3) 2.準確的敬拜——對神的形像 8-10 (1)對偶像的態度:不雕刻、不跪拜、不事奉(詩115:4-8)。 (2)對真神的態度:消極面——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罪,直到三四代(結44:10);積極面——愛我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賽54:10)。 3.真誠的尊敬——對神的名聲 11,(賽29:13-14;太15:7-9;約5:23) 4.安息的恩典——對神的慈愛 12-15 (1)進入安息 12-14,(來3:18-19;4:9-11) (2)享受安息 15,(創2:1-3;利26:34-35) 三、十誡與所有人類的關係 16-21 1.父母之恩情——對家庭 16
(利19:3;西3:20;弗6:1-3) 2.生命之寶貴——對生命 17
(創9:6;太26:52;約壹3:15) 3.愛情之忠貞——對婚姻 18
(林前7:1-6;箴5:14-20;歌8:6-7) 4.高尚之道德——對人格 19
(弗4:28;瑪3:7-12) 5.真誠之信譽——對誠信 20
(詩15:1-3;箴25:18;太26:59-60) 6.知足之恩典——對生活 21
(提前6:6-10;詩103:1-5) ── 毛南春陽 【敬畏神者得福】 經文:申5:22-33 一、不至死亡的福 22-27 1.經過“火焰”卻不滅亡 22-23,(約3:16) “寫在兩塊石版上”(林後3:3-4)。“火焰燒山”:即火的試煉(彼前1:5-9,4;林後4:7-9)。詩歌:《信實的神》 2.聽見“聲音”卻還活著 24-27 (1)聽見神的聲音還能活著是恩典 24,(詩30:4-5;103:8-10) (2)聽見神的聲音還能活著是祝福 25-27,(尼13:2) 二、子孫興盛的福 28-32 本段引言:兩個家族200年後的統計 美國學者A.E.winship在1900年做了一項研究,比較兩個家族寫成《jukes- edwards》一書。他追蹤他們近200年以來的家族繁衍發展,一個家族從馬克•尤克斯開始。馬克•尤克斯是無神論者生於1700年。另一個家族從愛德華茲開始,他有1394為後裔。愛德華茲是個敬虔的基督徒,生於1703年。無神論的馬克•尤克斯對愛德華茲曾說過:“你信的那位耶穌,我永遠不會相信,並且我的後代也永遠不會信!” 200年後兩個家族的統計: (一)愛德華茲家族 人口總數:1394人其中有: 100位大學教授,14位大學校長,70位律師,30位法官,60位醫生,60位作家,300位牧師、神學家,3位議員,1位副總統。 (二)馬克•尤克斯家族 人口總數903人,其中有:310位流氓,440位性病患者,130位坐牢13年以上,7位殺人犯,100位酒徒,60位小偷,190位妓女,20位商人,其中有10位是在監獄中學會經商的。 1.帶領子孫敬畏神 28-29,(太19:13-15;詩128:1-6);如撒母耳(撒上1:19-28)。 2.教訓子孫順服神 30-32,(申6:3-9;箴22:6),如提摩太(提後1:5)。 三、得以長久的福 33 1.存活得福——蒙福 (創3:22;約6:48-51) 2.日子長久——享福 (申22:6-7;詩34:11-14;箴3:16-18;弗6:1-3) ── 毛南春陽 【第二大段律法的溫習(第五章──第廿六章)】 摩西一共講了八次的話,這是最長的一次,使新起的一代以色列人溫習耶和華的律法,大致分為道德、生活和事奉與敬拜三大方面。除了律法以外,還有警告、勸誡、勉勵和應許。 壹、復述十誡(第五章) 一、律法的由來 『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可以學習,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裏存活之人立的。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你們說話─那時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要將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因為你們懼怕那火,沒有上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V1~7) (一)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可以學習,謹守遵行 (二)律法的約──是給今日存活之人立的 (三)是主在火中說話──你們因為懼怕那火,沒有上山 (四)主說:我是你們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二、復述十誡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並在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 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裏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
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V8~21) (一)不可造像 (二)不可妄稱主的名 (三)守安息日 (四)孝敬父母,在世長壽 (五)不可殺人 (六)不可姦淫 (七)不可偷盜 (八)不可作假見證 (九)不可貪戀人的妻子 (十)不可貪圖人一切所有的 三、傳十誡與神的顯現 『「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了。」「那時,火焰燒山,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說:『看哪,耶和華─我們 神將他的榮光和他的大能顯給我們看,我們又聽見他的聲音從火中出來。今日我們得見 神與人說話,人還存活。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我們何必冒死呢?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 神的聲音就必死亡。凡屬血氣的,曾有何人聽見永生 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 神所要說的一切話,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V22~27) (一)在火中、雲中、幽暗中說話,在兩塊石版上 (二)你們各支派首領都說:『主──我們的神將祂的榮耀、大能顯給我們看』 (三)今日我們得聽見神與人說話,人還能存活 (四)你將神的話傳給我們,我們都要遵行 四、神的吩咐 『「你們對我說的話,耶和華都聽見了。耶和華對我說:『這百姓的話,我聽見了;他們所說的都是。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你去對他們說:你們回帳棚去吧!至於你,可以站在我這裏,我要將一切誡命、律例、典章傳給你;你要教訓他們,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為業的地上遵行。』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你們行的,你們都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V28~33) (一)他們所說的話,主都聽見了。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使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 (二)他們可以回帳棚去,你可以站在我這裏 1. 我將一切律法傳給你,你要教訓他們遵行 2. 不可偏離左右,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 ── 史伯誠《申命記綱要》 【第五章 西乃山的約】 1--21 復述十誡 1). 四個最重要的字--聽, 學習, 謹守, 遵行。 2). 不可有別的神, 不可為自己彫刻甚麼形像。… 。 3). 特別注意安息日因為這裡所寫的和出埃及記不同。這裡是特別說到和救贖有關,而在出埃及記是和創有關。而安息日是最長的一條誡命。這是特別說到我們的順服,及順服的見証。相信是不為自己作甚麼,得什麼,單單的相信神的一切安排。 22--33 1). 十誡是神對每一個人所說的。其他的誡命典章是對摩西說的。 2). 這在當時雖然使以色列人覺得甚為恐懼,但是郤是神對以色列人的特別恩典賜,從來沒有人聽見神從火中出來的聲音而存活。 3) 神的目的--惟願怹們能存敬畏神的心,常遵行神的一切吩咐,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 ── 衣立凡《申命記綱要》 【十誡(五7~21)】 一、不可敬拜別的神(7) 二、不可雕刻或敬拜偶像(8~10) 三、耶和華的名是不可妄稱的(11) 四、安息日要守為聖日(12~15) 五、要孝敬父母(16) 六、謀殺是不可的(17) 七、好淫是不可的(18) 八、偷盜是不可的(19) 九、作假見證陷害人是不可的(20) 十、貪圖別人的東西是不可的(21) ——馬唐納《申命記》 【申命記第五章】 一、十誡(1~21) 二、上帝的權利(6~11) 三、守安息日(12~15) 四、社會的責任(16~21) 五、真正的順服(22~33) ──《每日研經叢書》 【蒙恩之人領受神命 申命記5章】 一丶招聚百姓耹聽神命5:1-3 二丶站對位置傳遞神命5:4-5 三丶不拜別神這是神命5:6-11 四丶守住聖日牢記神命5:12-15 五丶生活道德不違神命5:16-21 六丶知己不配間接領命5:22-27 七丶永遠得福須遵神命5:28-29 八丶不偏左右全都遵命5:30-33 ── 作者不詳 申命記第5章再次講話
──《申命記查經分章大要》(張志新) 第五章【重申十誡】 1) 何烈山不朽之約、1/5 2) 事真神不事假神、6/10 3) 守安息遵行誡命、11/15 4) 孝雙親不可害人、16/21 5) 在山上雲中火中、22/24 6) 傳神言聽從遵行、25/27 7) 守誡命永遠得福、28/29 8) 遵律例承受地土!30/32 ──《申命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郭提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