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二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回顧曠野飄流史(二)】 七、在西珥山繞行,不可侵擾以掃人之地(1~7節) 八、轉向摩押曠野,不可侵擾摩押人之地(8~12節) 九、過撒烈溪前共有三十八年,上一代人都滅盡(13~16節) 十、走近亞捫人之地,不可侵擾亞捫人(17~23節) 十一、過亞嫩谷直到基列,得希實本王西宏之地為業(24~37節) 貳、靈訓要義 【從歷史學取教訓(二)】 一、訓練單單聽從神的話(1~23節): 1.「此後,我們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我的。我們在西珥山繞行了許多日子」(1節):聽從神的話,在西珥山繞行三十八年,直到那不信服神的話的上一代成年人都倒斃在曠野。 2.「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了,要轉向北去」(3節):神命令離開曠野,轉向北去。 3.「你吩咐百姓說: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你們要經過他們的境界。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連腳掌可踏之處,我都不給你們」(4~5節):神命令不可侵犯以東人的地。 4.「不可擾害摩押人,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我不賜給你為業,因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9節):神命令不可侵犯摩押人的地。 5.「現在,起來過撒烈溪!於是我們過了撒烈溪。自從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到過了撒烈溪的時候,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13~14節):神命令過撒烈溪,往約但河東方向去。 6.「走近亞捫人之地,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亞捫人的地,我不賜給你們為業,因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19節):神命令不可侵犯亞捫人的地。 7.神共有六個命令,三個「可」(轉回、轉向、過溪),三個「不可」(不可侵犯以東人、摩押人、亞捫人之地)。 二、訓練聽話攻擊兩個可怕的敵人(24節~三11): 1.「你們起來前往,過亞嫩谷;我已將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你要與他爭戰,得他的地為業」(24節):神命令攻擊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 2.「從今日起,我要使天下萬民聽見你的名聲都驚恐懼怕,且因你發顫傷慟」(25節):神的目的有二:訓練以色列人聽話,並使萬民聞風喪膽。 3.「差遣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用和睦的話說:求你容我從你的地經過,只走大道,不偏左右」(26~27節):沒有完全聽從神的話,想和敵人妥協。 4.「但希實本王西宏不容我們從他那裡經過;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他心中剛硬,性情頑梗,為要將他交在你手中,像今日一樣」(30節):但神使敵人心中剛硬,為要訓練以色列人聽話。 5.「那時,西宏和他的眾民出來攻擊我們,在雅雜與我們交戰。耶和華我們的神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32~33節):神使以色列人被動獲勝。 6.「以後,我們轉回,向巴珊去。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出來,在以得來與我們交戰。…於是耶和華我們的神也將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交在我們手中;我們殺了他們,沒有留下一個」(三1,3):神使以色列人主動獲勝。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申命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神已賜福與你】 經文:申2:1-8 一、照 神吩咐繞行在山地 1-3 (箴20:24;詩37:23;來6:1;10:19-20) 二、有 神同在你一無所缺 4-7 1.不可與以掃爭戰 4-5 (1)要分外謹慎 4,(路12:15;弗5:15) (2)不可起貪心 5,(出20:17) 2.不可白吃喝糧水 6-7 如亞伯拉罕成為別人祝福的管道。(創12:1-3;雅1:25;尼9:2-21;詩34:9-10) 三、遵 神旨意向曠野路去 8 詩歌:《當我踏上這條道路》。(約14:1-7;腓3:13-14) ── 毛南春陽 【走過世界的路】 經文:申2:9-23 引言 世界的路。(賽59:7-9;約17:14-17) 一、摩押人的路 9-12 1.不貪戀他們的地 9, (創19:36-38)提到摩押和亞捫的來源,這兩地都是 神所咒詛之地。以利米勒的借鑒:(路1:1-5)。(約17:14-17),這世界不是屬於我們的。 2.不懼怕他們的人 10-11,(詩56:10-11;來13:5-8) 3.不惹動他們的事 12,就是不要無事生非。(伯19:28-29)。即因酒滋事。(提前3:3;多1:7) 二、撒烈溪的路 13-16 1.神的命令:現在起來過撒烈溪 13 “撒烈溪”原文意義:“外邦人被制服”之意。原文字根,即“生命生長有活力”。(詩1:1-3;賽44:1-4)。 2.神的起誓:終止38年的漂流 14,(約5:1-9),38年的病人。 3.神的得勝:神的手滅盡他們(舊人) 15-16,基督徒過屬靈的撒烈溪,也須靠十字架滅絕舊人。(羅6:6-7) 三、亞捫人的路 17-23 1.不從惡人的計謀——恩惠問題 17-19,
神的兒女要正確的思想,人家的地業休想點為己有。 2.不站罪人的道路——方向問題 20-21,
神的兒女要走正確的道路。 3.不坐褻漫人的座位——環境問題 22-23神的兒女要有正確的環境。 ── 毛南春陽 【得地為業】 經文:申2:24-37 一、神向選民應許地業 24-25 1.得西宏的地為業 24,(徒26:18;林後1:20) “西宏”即一掃而空之意。 2.使萬民的心懼怕 25,(申11:25;28:10;詩2:10-12;出15:14-15) 二、神給選民提醒交戰 26-32 1.先向西宏說和睦的話 26-29,(申20:10-11),條件是: (1)只走大道,不偏左右。(詩37:1-9;摩5:24) (2)只賣吃喝,不欠不奪。(太5:23-26),如亞伯拉罕不貪小便宜。(創14:17-24) (3)只等路過,不停不留。說明這世界不是我們的家,只是匆匆過客。(約18:36;15:19;17:14-16) 2.再向西宏交戰得地業 30-32 (1)交戰的原因:心中剛硬,性情頑梗。打仗,(提前1:18-19) (2)交戰的目的:你要得他的地為業。(提前6:12) (3)交戰的結果:在雅雜與我們交戰。(提後4:7-8),靈性世界善惡不能調和之因。(約壹3:8;羅7:18-23) 三、神使選民提勝敵人 31-37 1.滅盡敵方眾人兒女 33-34,(羅6:5-6) 2.奪取敵方各城財物 35,(出12:35-36) 3.贏得敵方所有地業 36-37,詩歌《為基督贏得城市》 (1)這可作為神權除惡之寫照。(太15:13;猶1:12) (2)又可表福音戰之得勝。(徒13:6-12) (3)也預映信徒裡面的除惡。(彼前2:1) ── 毛南春陽 【肆、曠野漂流的日子(二至三章)】 一、照吩咐回曠野在西珥山繞行 『「此後,我們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我的。我們在西珥山繞行了許多日子。耶和華對我說:『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了,要轉向北去。』(2:1~3) (一)從紅海的路轉回曠野 (二)在西珥山繞行了許多日子 (三)主說:『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了 二、在西珥不可與以掃的子孫交戰,因為這地已是給他們 『你吩咐百姓說: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你們要經過他們的境界。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連腳掌可踏之處,我都不給你們,因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2:4~5) (一)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他們必懼怕你們 (二)分外謹慎,不可與他們交戰 (三)他們的地,連腳掌可踏之處都不給你們 (四)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子孫為業 三、重申這四十年因神與你們同在,固此一無所缺 『你們要用錢向他們買糧吃,也要用錢向他們買水喝。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已賜福與你。你走這大曠野,他都知道了。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 神常與你同在,故此你一無所缺。』「於是,我們離了我們弟兄以掃子孫所住的西珥,從亞拉巴的路,經過以拉他、以旬‧迦別,轉向摩押曠野的路去。』(2:6~8) (一)要用錢向他們買糧,買水 (二)因你的神在你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 (三)你走這大曠野,祂都知道了 (四)這四十年,因神常與你同在,故此一無所缺 (五)於是,離了弟兄以掃子孫所住地往摩押平原去 四、不可擾害摩押人,因這地已賜給羅得的子孫 『耶和華吩咐我說:『不可擾害摩押人,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我不賜給你為業,因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先前,有以米人住在那裏,民數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2:9~10) 五、以米人像亞衲人一樣,神以將他們的地賜給以掃的後裔為業 『這以米人像亞衲人;也算為利乏音人;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先前,何利人也住在西珥,但以掃的子孫將他們除滅,得了他們的地,接著居住,就如以色列在耶和華賜給他為業之地所行的一樣。)』(2:11~12) 六、過撒烈溪共三十八年,直到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 耶和華的手攻擊他們,直到將他們滅盡——主幫助他們死—— 『現在,起來過撒烈溪!於是我們過了撒烈溪。自從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到過了撒烈溪的時候,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耶和華的手也攻擊他們,將他們從營中除滅,直到滅盡。』(2:13~15) 七、舊人滅盡之後,主不許他們擾害亞捫人,因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 『「兵丁從民中都滅盡死亡以後,耶和華吩咐我說:『你今天要從摩押的境界亞珥經過,走近亞捫人之地,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亞捫人的地,我不賜給你們為業,因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那地也算為利乏音人之地,先前利乏音人住在那裏,亞捫人稱他們為散送冥。那民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但耶和華從亞捫人面前除滅他們,亞捫人就得了他們的地,接著居住。正如耶和華從前為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將何利人從他們面前除滅、他們得了何利人的地、接著居住一樣,直到今日。從迦斐託出來的迦斐託人將先前住在鄉村直到迦薩的亞衛人除滅,接著居住。)』(2:16~23) (一)主已將那地賜給亞捫人(今外約但) (二)主使亞捫人將那地居民除滅,像除滅亞衲族人一樣 八、追述擊殺希實本王西宏,奪了他們的土地 『你們起來前往,過亞嫩谷;我已將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你要與他爭戰,得他的地為業。從今日起,我要使天下萬民聽見你的名聲都驚恐懼怕,且因你發顫傷慟。」「我從基底莫的曠野差遣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用和睦的話說:『求你容我從你的地經過,只走大道,不偏左右。你可以賣糧給我吃,也可以賣水給我喝,只要容我步行過去,就如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和住亞珥的摩押人待我一樣,等我過了約旦河,好進入耶和華─我們 神所賜給我們的地。』但希實本王西宏不容我們從他那裏經過;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使他心中剛硬,性情頑梗,為要將他交在你手中,像今日一樣。耶和華對我說:『從此起首,我要將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你要得他的地為業。』那時,西宏和他的眾民出來攻擊我們,在雅雜與我們交戰。耶和華─我們的 神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惟有牲畜和所奪的各城,並其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和谷中的城,直到基列,耶和華─我們的 神都交給我們了,沒有一座城高得使我們不能攻取的。惟有亞捫人之地,凡靠近雅博河的地,並山地的城邑,與耶和華─我們 神所禁止我們去的地方,都沒有挨近。」』(2:24~37) (一)神定規以色列人戰勝西宏,奪他們的土地 (二)先請求從他們的地經過,向他們賣糧、賣水 (三)神使西宏的心中剛硬,以色列人奪去他們一切城邑 (四)只是主禁止我們去的地方,我們都沒有挨近 ── 史伯誠《申命記綱要》 【第二章 回顧以往的道路】 二/1--23 繞行及神所不給百姓的地業 (1). 轉回向紅海的路去,短短的一節聖經之中,過了卅八年的歲月,因為沒有什麼可以記載。 (2). 以掃的地界神不給以色列人,因為神己將西珥賜給以掃為地業。 (3). 神的公義連水也要向以掃購買。但是以色列人四十年之間沒有所缺。 (4). 摩押之地神也不給以色列人。因為神己經賜給了羅得的子孫摩押人。 (5). 亞捫人的地神也不給以色列人,因為神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 二/24--37 亞摩利人之地神己賜給以色列人 (1). 神使亞摩利人希實本王的心剛硬。 (2). 神將他們的地賜給以色列人為地業。 (3). 沒有一座城高得使百姓不能攻取。所有神不許百姓靠近的地方,都沒有挨近。 第二 , 三章 回顧以往的道路 二/1--23 繞行及神所不給百姓的地業 轉回向紅海的路去,短短的一節聖經之中,過了卅八年的歲月,因為沒有什麼可以記載。 二/24--37 亞摩利人之地神己賜給以色列人三/1-11 勝過巴珊王 三/ 12--22 將地分給以色列人三/ 23--29 摩西神不聽的禱告 ── 衣立凡《申命記綱要》 【申命記第二章】 一、遵神所囑(二1~23) 二、經歷應許(二24~37) ──《新舊約輔讀》 【蒙恩之人必服神權 申命記2章】 一丶行走道路服神引導2:1-7 二丶不能爭戰聽神引導2:8-12 三丶倒斃曠野違神引導2:13-15 四丶不越神命守神引導2:16-23 五丶起來爭戰有神引導2:24-25 六丶說話和睦按神引導2:26-29 七丶進入爭戰是神引導2:30-32 八丶得勝一切靠神引導2:33-37 ── 作者不詳 申命記第2章曠野飄流
──《申命記查經分章大要》(張志新) 【第二章 曠野漂流】 1) 西珥山轉向北行、1/3 2) 與弟兄不可相爭、4/8 3) 亞珥賜羅得子孫、9/13 4) 那世代兵丁滅盡、14/18 5) 去爭戰押摩利人、19/25 6) 希實本心中剛硬、26/30 7) 雅雜擊潰希實本、31/34 8) 亞嫩谷中奪諸城!35/37 ──《申命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郭提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