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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十九章纲目

 

壹、内容纲要

 

【神儿女生活的条例()

    一、在约旦河西再增设三座逃城(1~13)

    二、禁止挪移先人所定的地界(14)

    三、断案须审核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确无假见证(15~21)

 

贰、灵训要义

 

【公正无私】

   一、设立逃城──保护无辜(1~13)

         1.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分定三座城」(27):河东和河西共有六座逃城。

         2.「又要预备道路,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去」(3):提供方便的道路。

         3.「误杀人的逃到那里可以存活…凡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4):必须是素无仇恨,无心杀人的才可收容。

         4.「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5):任何一座逃城都可庇护。

         5.「免得无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流血的罪就归于你」(10):严禁流无辜之人的血。

         6.「若有人恨他的邻舍,埋伏着起来击杀他,以致于死,便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从那里带出他来,交在报血仇的手中,将他治死」(11~12):凡蓄意杀人的,即便逃到逃城,也无法得到庇护。

         7.「你眼不可顾惜他,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13):在断定是否误杀时,不可偏私。

   二、公正断案──防止徇私(14~21)

         1.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14):不可侵占别人的产业。

         2.「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15):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才可定案。

         3.「审判官要细细地查究,若见证人果然是作假见证的,以假见证陷害弟兄,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18~19):必须审慎断定见证的真假,并严厉处置作假见证的人。

         4.「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21):判案和处罚必须公正无私。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申命记注解》

 

叁、其他纲目

 

【保护生命的福音——逃城】

经文:申19:1-13,(14:6;来10:19-20)

   一、逃城是神对罪人的恩典 1-6

         1.给误犯者预备路径 1-3

         2.给误犯者逃入得存活 4-6(2:166:18;罗8:1)

   二、逃城是神对罪人的应许 7-10(35:1-34)

         1.要分定三座城 7-8   “三”是属天数,表示神恩典是应许给人的。(103:11-13;来6:4)

▲扩张你的境界。 (代上4:9-10;赛54:2-3)

         2.再添加三座城 9-10  表示神的恩典是恩上加恩的。(1:16;诗30:4-5)

         3.总共是六座城 9-10  “六”是人的数,表示神的恩典是为人预备的。(10:5-7;提前1:15;太1:21)

   三、逃城是神对罪人的公义 11-14

         1.故犯的人要把他治死 11-12(20:5-632:31-35)

         2.故犯的人你眼不可顾惜他 13(10:26-31)

── 毛南春阳

 

【作假见证陷害弟兄者——查究】

经文:申19:14-21

   一、有关地界,不可挪移 14

         1.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 (23:10)

         2.犯之必为神所咒诅 (5:8;何5:10)

   二、有关事件,不凭单供 15

         1.旧约如此: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 (35:30;申17:6;来10:28)

         2.新约如此:(18:16;提前5:19)

   三、有关假证,不能忽视 16-21

         1.祭司要在神面前查究 16-18(7:8-11)

▲诗歌:《主你若究查罪孽》

         2.按公义报应作假见证的人 19-21(24:20)

         3.使听见的人害怕而不敢再行恶事 20(提前5:20;箴6:16-19)

── 毛南春阳

 

壹、设逃城、禁移界地、作证的条(第十九章)】

   一、设逃城

『「耶和华─你 神将列国之民剪除的时候,耶和华─你 神也将他们的地赐给你,你接凓住他们的城邑并他们的房屋,就要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分定三座城。要将耶和华─你 神使你承受为业的地分为三段;又要预备道路,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去。「误杀人的逃到那里可以存活,定例乃是这样:凡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就如人与邻舍同入树林砍伐树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树木,不料,斧头脱了把,飞落在邻舍身上,以致于死,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免得报血仇的,心中火热追赶他,因路远就追上,将他杀死;其实他不该死,因为他与被杀的素无仇恨。所以我吩咐你说,要分定三座城。耶和华─你 神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扩张你的境界,将所应许赐你列祖的地全然给你,你若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这一切诫命,爱耶和华─你的神,常常遵行他的道,就要在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免得无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流血的罪就归于你。「若有人恨他的邻舍,埋伏着起来击杀他,以致于死,便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从那里带出他来,交在报血仇的手中,将他治死。你眼不可顾惜他,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V1~13

   (一)要在你所得的城中设三座逃城

   (二)使误人的,可以逃到那里去

   (三)误人的

   (四)你的地界扩张再设三座逃城

   (五)有故意人的即使逃到逃城也要带出治死

   二、禁移界地──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承受为业之地,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V14

   三、作证的条

『「人无论犯甚么罪,作甚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若有凶恶的见证人起来,见证某人作恶,这两个争讼的人就要站在耶和华面前,和当时的祭司,并审判官面前,审判官要细细地查究,若见证人果然是作假见证的,以假见证陷害弟兄,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别人听见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V15~21

   (一)人无犯甚么罪,总要凭三个人的口作证才可定罪

   (二)祭司就要查究,有人作证,就要定他陷害别人的罪

   (三)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 史伯诚《申命记纲要》

 

【第十九章 地的条例及逃城】

   1--13 逃城的设立

         1). 逃城的设立--在迦南地按地分为三段,定三座城,豫备道路。使误杀的人可以逃到那地。(豫备路,豫备城,豫备长老的接纳).

         2). 误杀的原则。

         3). 如果听神的话,爱耶和华,则在这三座城之外再立三座城,免得无辜的人血,流在神的面前。

         4). 决定流无辜之人的原则。由当地的当老来决定。

   14--21 见证人的重要

         1). 在耶和华所赐之地,不可挪移地界。2). 不可作假见证。

         3). 神的主权和恩典是并存的。

── 衣立凡《申命记纲要》

 

【看顾无辜者的神(十九121)】

   一、逃城(113

   二、地界(14

   三、假见证(1521

──《新旧约辅读》

 

【申命记第十九章】

   一、保护生命(113

   二、伪证(1421

──《每日研经丛书》

 

【蒙恩之人主恩遮身  申命记19章】

   一丶得神赐地之恩 19:1

   二丶得神救赎之恩 19:2-3

   三丶得神赦免之恩 19:4-7

   四丶得神应许之恩 19:8-10

   五丶得神审冤之恩 19:11-13

   六丶得神保护之恩 19:14

   七丶得神公义之恩 19:15-19

   八丶得神报应之恩 19:20-21

── 作者不详

 

【申命记 19逃城定例】

三座逃城

再添三座

一、设立逃城条例

二、勿移地界条例

三、定作见证条例

1.豫备道路

2.误杀逃生

3.故杀治死

1.神赐之地

2.不可挪移

3.侵夺土地

1.两三人口

2.细细查究

3.勿枉无辜

──《申命记查经分章大要》(张志新)

 

第十九章【逃城定例】

1) 得地业分定逃城、1/3

2) 误杀人存留性命、3/5

3) 与被杀素无仇恨、6/7

4) 三座城再添三城、8/10

5) 故意杀人必治罪、11/13

6) 地界莫移先人定、14/15

7) 留意查究假见证、16/18

8) 以牙还牙命偿命!19/21

──《申命记读经讲道辅导提纲》(郭提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