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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第二十九章拾穗

 

【申二十九1「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地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話,是在他和他們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

         “約”。摩西詳述百姓將要進入巴勒斯坦地的協議。這巴勒斯坦之約是附加在西乃山(何烈山)的摩西之約上。――《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是指將西奈之約加以重申和擴充。神歷代與以色列人所立之約,都以西奈之約為基礎(書二十四25;王下十一17;二十三2~3)。──《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 這句話並不是指“並非在何烈山所立的約”,而是指“除了在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再次”。意味著聖約的重申與更新,這並非指聖約的內容有所更新,而是指立約的物件有所改變。追根究底,何烈山之約與摩押平地之約是本質上相同的約,摩押平地之約是何烈山之約的確認與重複。在這種意義上,兩個聖約如以下圖表所示。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九1~8提醒以色列民切記神在選民歷史中所顯出的信實。――《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二十九1~20與新世代所立的摩押平地之約: 在前章,摩西用莊嚴的語調用很長的篇幅論述了順服所帶來的祝福與不順服所帶來的咒詛。在本文,摩西與即將入住迦南的新時代立下摩押平地之約,這是回顧並再次確認何烈山之約的聖約。摩西以出埃及的救贖之恩為據,激勵以色列百姓過順服神的生活(29:2~9),並且嚴重警告那些妄想不順服神卻欲得平安之徒,神的震怒是何等可畏、可怕(29:16~29)。緊接著摩西論到,若以色列因不順服神的話語而受咒詛分散到世界各地居於痛苦之中,只要他不失足,肯悔改歸向神,憐憫之神必重新恢復他們的盼望與確信(30:1~10)。最終,摩西懇切地勸勉,不要待到承受懲戒之鞭,歷盡痛苦之後才悔改歸向神,乃要預先好好遵行神的律法(30:11~14),棄咒詛而擇祝福,結束了三個長篇告別講章(30:15~20)。時值B.C.140711月,摩西的這些訓詞,並不只適用於還有二個月10日就要進入迦南的以色列新世代(29:1415)。此訓導亦適用於今日的聖徒,勸告我們當過順服生活,走向生命之道。這亦是督促墮落之人,速速離開罪惡之道而回到神懷抱的悔改信息。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九1~29摩西與以色列民在摩押立約:並作最後的呼籲,勸告百姓要作出明智的抉擇。

――《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二十九2「摩西召了以色列眾人來,對他們說:耶和華在埃及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僕,並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

         現在聽摩西講話的人很少真的看見過神當年在埃及所行神蹟奇事;只有在加低斯巴尼亞聽探子回報時不到20歲的人,經過近40年的曠野流浪生活,現在快六十歲,才見過當時情景。摩西說“你們都看見了”,是把以色列人當作一個民族來看待,這是民族史上的大事,大家都應知道。參五3注。──《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申二十九2~9摩西強調順服話語的必要性: 在本文,摩西使以色列百姓回想充滿神恩典的以色列昔日的歷史,即出埃及救贖事件(23),曠野引領事件(56),及征服亞摩利人的事件(78)等,強調了應當順服神話語。若沒有神的恩典,以色列或許直到今日,甚至是永遠也不能脫離埃及的束縛與枷鎖,是繼續作奴隸民族,在欺壓下度過痛苦的每一天。摩西就是將這一點告知以色列百姓,勸勉他們遵行聖約。如此看來,紀念昔日神所賜恩典,正是走向順服的基石。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九3「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和神跡,並那些大奇事。」

         “試驗”。即考驗。――《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申二十九4「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

         百姓看不見神為他們所做的一切的意義(比較詩一○六7)――《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這是說以色列人的頑梗不化,不聽神的話。看《以賽亞書》六10;《耶利米書》五21.保羅曾引用此經文來說明神並不棄絕人(羅十一7~8)。──《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若錯誤地解釋本節,就會誤認為以色列的無知與頑梗都是神的責任。但,本節所指並非如此,乃是悖論性地警戒、責備了以色列,不僅得到了神的啟示,還親眼目睹過神驚人的護理,認識到神的恩典與慈愛,卻拒絕接受神的旨意(32:9;34:9)。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九5「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

         關於他們的“衣服”,參看第八章4節的腳註。――《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以色列的四十年曠野史是神慈愛與恩典的歷史。本節再一次回顧了因神細心的關懷與引導。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九6「你們沒有吃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這要使你們知道,耶和華是你們的神。」

         「沒有吃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因神為他們預備了嗎哪和活水。――《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神之所以禁止以色列在四十年曠野生活當中從事耕種,是為了使他們吃天所賜的嗎哪與磐石所出的活水,使以色列百姓認識到神的權能,同時也認識到人活著並不是只靠糧食,乃是靠神口裡所說的一切話。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九7「你們來到這地方,希實本王西宏、巴珊王噩都出來與我們交戰,我們就擊殺了他們,」

         以色列擊敗強大的亞摩利二王西宏與噩的事件(21:21~35),使以色列百姓確信到神與之同在,並且也使之樹立在日後的迦南征服戰中必能獲勝之確信。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九7~8參看民數記二十一章2133節以及第三十二章的腳註。――《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申二十九8「取了他們的地給流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為業。」

 

【申二十九9「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

 

【申二十九9~12百姓要謹守遵行神的話:這是使他們可以承受神的應許和祝福的唯一條件。――《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二十九10~11「“今日,你們的首領、族長(原文作支派)、長老、官長、以色列的男丁、你們的妻子、兒女,和營中寄居的,以及為你們劈祡挑水的人,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

         「劈柴挑水的人」:社會的下層階級。――《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本文以具體的例子來明確地論及到,不分男女老少,身份的貴賤,地位的高下及民族和血統,只要居住在以色列共同體內的人皆可以“無差別”地參與耶和華的聖約。在將身份、乃至血統視為神聖的古代社會,摩西的任何人都可以無差別地參與耶和華之約的宣言,足以說是劃時代性事件。在這種意義上,這件事預表了,在新約中保耶穌基督裡面(8:6)靠信心得救的人,並不分希臘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為奴的、自主的(10:11~13;西3:11)的事實。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九10~15本節到15節為全體以色列人,包括現在和將來的世代,一同在神面前重申誓約。十~11節列舉了現在的全以色列民,14~15節指將來的世代。13節“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神”為這誓約的中心,蘊藏在神與以民的列祖所立的約中(創十二1~3;二十六24~25;二十七27~29;二十八13~22)。──《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得以加入新約的人: 本文是任何居住在以色列共同體之中的人都可以來參與耶和華之聖約的呼召,超越時空的邀請。聖約的核心是永恆的“神立以色列作他的子民,他作以色列的神”(13;19:56)在這種意義上,摩押平地之約也是適用於今日的聖徒。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九12「為要你順從耶和華你神今日與你所立的約,向你所起的誓。」

         順從所立的約: “順從”具有“進入”或“通過”的意思。此詞源於,在古代社會,立約的雙方作為約的擔保,將牲畜劈成兩半,兩個人一起從被劈開的牲畜之間走過的習慣(15:12~21)。順從所起的誓: “誓”與“約”的用法幾乎相同(26:28),這是因為約常伴著誓。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九13「這樣,他要照他向你所應許的話,又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今日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神。」

 

【申二十九13~15神的應許與祝福延及以色列的後代,關乎以色列全家。――《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二十九14「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

 

【申二十九15「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神面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

         「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指未出生的後代。――《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 聖約的物件超越時空而無限擴大。從狹義上,本文只適用於以色列的後裔。指必受割禮的猶太人(2:2829),即指成為屬靈以色列百姓的所有聖徒。本節超越了狹隘的民族主義信仰宣告了耶和華之約的普遍性,邀請人加入的救恩,新約時代福音的普遍性正是承繼這種精神。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九16我們曾住過埃及地,也從列國經過;這是你們知道的。」

         “列國”。以東、亞捫和摩押。――《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列國”指以東、摩押、亞捫等民族。──《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申二十九16~29摩西以嚴重警告的口吻,將生與死、祝福與咒詛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呼籲百姓揀選生命。――《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臨到不順服之徒的審判: 本文反復強調了,雖然違背所立之約,對神的話語不順服,愚妄地安慰自己,但神的審判必按照“所記錄的”(28:15~68;26:14~39)臨到他們頭上。這種審判的必然性,藉著過去歷史上已遭受審判的所多瑪與蛾摩拉被滅亡的事件,也藉著關於以色列受到審判的預言昭示。為今日只知神的愛是恒久忍耐之愛(彼後3:8~13),以為沒有審判而輕看神且任意而活的所有不虔誠之徒敲響警鐘。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九17「你們也看見他們中間可憎之物,並他們木、石、金、銀的偶像。」

 

【申二十九18「惟恐你們中間,或男或女,或族長或支派長,今日心裡偏離耶和華我們的神,去事奉那些國的神;又怕你們中間有惡根生出苦菜和茵來,」

         “苦菜和茵陳”。分別是有毒和苦澀的植物。一個拜偶像的人或群體能影響整個民族,使他們都中了拜偶像的毒。類似的警告可見於希伯來書十二章15節。――《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本節末句最好譯為“又苦又毒的果子”。此處“苦菜”實為一種毒果,與《出埃及記》十二8的苦菜不同,後者無毒,是逾越節必吃的。“茵蔯”為一種苦味的植物;意思是說偏離神去拜偶像,心裡生出邪惡的毒汁,以致行為不正,招來災禍(參何十4;摩五7)。──《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茵蔯」:本指有毒的果子,這裡借用來表示:一個以色列人拜偶像,可禍及整個團體。――《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苦菜與陳茵: 是繁殖力旺盛的野生植物,不僅毒性強,且帶有苦味。在這裡則比喻那些以悖逆的心違背神,主張拜偶像之輩(10:4)。因為這些人將罪惡之毒灑在群眾的心田,在眨眼之間使整個以色列信仰共同體遭到破滅,猶如苦菜與陳茵。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九19「聽見這咒詛的話,心裡仍是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裡頑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

 

【申二十九20「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如煙冒出,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耶和華又要從天下塗抹他的名,」

         “從天下塗抹他的名”,看九14注。──《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申二十九21「也必照著寫在律法書上、約中的一切咒詛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受禍。」

 

【申二十九22「你們的後代,就是以後興起來的子孫,和遠方來的外人,看見這地的災殃,並耶和華所降與這地的疾病,」

 

【申二十九22~28本節至28節講以色列民不聽從神命會有的刑罰。──《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警告偶像崇拜所帶來的咒詛: 本文提前預示並警告了,當以色列違背與神所立的約,犯下拜偶像的罪時,要臨到他們頭上的悲劇,他們受到審判的原因是“因他們離棄與神所立之約,而去事奉別神”(2526)。因神的慈愛而在萬民中得到揀選的以色列,不但未能在列邦受到審判時指出其原因,且善導他們,反而為他們所指摘。摩西想要使以色列百姓警醒起來。當神的選民被世人所指摘,這就是遮掩神之榮耀的忘恩負義之舉,羞辱了救贖的恩典。摩西的此番訓誡使我們得以再一次反省自己。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九23「又看見遍地有硫磺,有鹽鹵,有火跡,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好象耶和華在忿怒中所傾覆的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

         “硫磺”。從火山噴出來的硫磺,或使人窒息的硫磺氣體。“押瑪、洗扁”。與所多瑪聯盟的城市。參看創世記十四章2節的腳註。――《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一城一地若破壞條約,須將之徹底燒毀。覆以硫磺、鹽鹵,乃古代通行的懲罰,使其地永不能再有人居住。本節所提四城見《創世記》十19;十四28。但《創世記》只說到所多瑪與蛾摩拉的毀滅,其餘二城見《何西亞書》十一8,先知在那裡為此二城命運歎息。這些城市的遺址已深沉死海中。──《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是靠近死海南端的城市,因罪惡滿盈受神的審判而覆滅。摩西在此提醒百姓以諸城為警戒,免得遭受大災禍。――《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二十九24「所看見的人,連萬國人,都必問說:耶和華為何向此地這樣行呢?這樣大發烈怒是什麼意思呢?

 

【申二十九25「人必回答說:是因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與他們所立的約: 關於“約”(beriyth)的詞源有以下幾種理解:①來源於阿卡德語(Akkadian), 有“銬手銬”或“束縛”等含意,意為兩個集團因履行相互約定的義務而甘受束縛;②與具有“吃”之意的詞有關(撒下12:17;13:6),立約當事人在認可他們的合約之後,一起在神面前進餐。③與創15:10等相聯繫,源自將祭物“劈成”或“切成”兩半的詞。此觀點是今日廣受支持的觀點, 即立約當事人為了履行契約義務,防止違約,為了象徵若違約必像這犧牲祭物一樣免不了一死,而將牲畜“劈成”兩半之後,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並走過那中間莊嚴地起誓。“beriyth”具有立約之意,就是源於古代社會的這種簽約的習俗。對應beriyth的希臘語是“diatheke(70士譯本),意指某一擁有絕對力量的集團,單方面地提出簽署某種契約條款,此時,另外一個集團只能順從不能拒絕。在這種脈絡中,此詞原本所包含的純粹意義是“遺言”或“遺囑”。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九26「去事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是耶和華所未曾給他們安排的。」

 

【申二十九27「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

         本書多出提到“這書”或“這律法書”(二十八58;二十八61;二十九21;三十10),均指《申命記》自五章開始至三十一24所講的一切誡命、律例、典章。──《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申二十九28「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象今日一樣。

 

【申二十九29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這節重要的經文定下神啟示的界限和目的:有某些事情,神選擇不說出來,而祂(在這情況下透過律法)所啟示的,就是要祂子民遵守的事情。――《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隱秘的事”指只有神才知道屬於未來的發展。不問來日為現狀的延續或為新的展望,都不應該去揣測,因全在神手中。但“明顯的事”也就是神已顯明的律法、所昭示的神的旨意和人的責任,則是以色列人應該知道的事。(三十11~14;比較羅一19~21)。基督信徒的責任是遵行神的旨意,履行應盡的責任,不可追隨星相等迷信,去對操握在神手中的事作虛妄的臆測(比較十八9~14)。──《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隱秘的事」、「明顯的事」:前者乃指只有神自己知道,沒有向人類啟示的某些事情(例如將要發生的事);後者則明指是「律法上的一切話」,這律法上的話給以色列民帶來了順服的責任,若遵行便蒙神不斷的賜福,不然便遭神的咒詛。――《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隱秘的事……明顯的事: “隱秘的事”指未啟示給人的事,是只有神才懂的神性啟示或護理,“明顯的事”則指藉著話語、奇跡、預言等諸多方式啟示給人的神旨意。因此,本節明確地顯示了神的主權與啟示的漸進性,要求人勤奮研究“明顯的事”並教授給後人,並告知人“隱秘的事”在神的主權之下。使徒保羅在論到猶太人的背叛與恢復的講話結尾,亦作了這番與摩西相同的告白(11:33~36)。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思想問題(29)

1 3~4節的話是什麽意思?以色列人為何會有「視而不見」的現象?參賽6:9~10; 3:4~11; 4:12。你經歷了神救贖的大能和恩典之後,對神的信心是否仍搖晃不定?

2 以色列人在曠野生活四十年而衣服不破、鞋子不壞,這是否一個神跡呢?在你生活裡,可否舉出一些神信實照顧的例子?

3 神向列祖起的誓有賴以色列民順從神才應驗,今日信徒要得著完全的救贖是否也須持守所信,不斷順從神呢?參林前15:1~2; 3:12~14

4 15節是表示以色列人的後代都在神的約下,永遠蒙受 的賜福(參番1:7~13),抑或指神的約與每一代以色列人有關,他們須遵守約的條例,使神的應許繼續有效呢?徒16:31與上述的問題有關連?試思想整個家庭歸主的條件。

5 一個以色列人拜偶像,便會牽連全國(18);今日基督徒若犯罪後不悔改,對自己和對教會有什麽影響?參林前5:6~7; 3:13; 6:4~8

6 犯了罪的人若不悔改,且自稱平安無事,會受到神怎樣對待?參20~21節。人可以試探神麽?參申6:16; 4:7。試列舉基督徒試探神的例子,並加以防範。參出17:6~7; 5:1~11

7 歷史上以色列民何時落在23~28節所預言的境況中呢?參代下36:11~20; 9:6~7; 1:2~8。神話語的實在應驗給我們什麽警惕?

8 今日世人都希望知道隱秘的事(如預測未來),連基督徒也不例外(如研究主再來的確實時間)。摩西的話(29)對你有何意義?

──《串珠聖經註釋》

 

本章至三十章為摩西在摩押地對以色列人的第三篇講話(二十九2)。本節在希伯來文舊約聖經本為第二十八章的末節。“立約的話”乃指五~二十八章所重申的律法,但因現在把本節放在本章之首,也可指二十九~三十章所說的話。

二十九~三十章可當作一~二十八章的摘要或總結看。──《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二十九2~三十20是摩西在摩押平原的第三篇講話。第1節在希伯來文聖經中是二十八章的最後一節,可能是第二篇長篇講話(44~二十八68)的結語,也可能是第三篇講話(二十九2~三十20)的引言。

摩西的第三篇講話是總結第二篇講話,呼籲百姓與神立約:首先藉著數算神拯救的歷史來認識祂(2~9),然後勸勉百姓與神立約(10~15),接著警告百姓背約的咒詛(16~29),但馬上又宣告了神所預備的復興(三十1~10),最後是呼籲百姓遵守誡命(三十11~20)

「在他和他們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1),指在摩押平原所立的約(12),而不是在西奈山的立約。

摩西首先回顧了從出埃及開始、百姓所「親眼看見的」(3)的拯救歷史(2~8)。以色列人活在這麼多的「大試驗、神跡、大奇事」(3)裡,但這些神跡奇事卻始終也「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4)。人的天性都是悖逆的,若沒有聖靈的光照,不管經歷多少神跡奇事,也不能使人真正認識神、信靠神、順服神。但神不會讓祂的百姓一直活在愚昧中,所以讓摩西藉著數算神的作為,叫百姓蘇醒過來,使他們真正「知道,耶和華是你們的神」(6)

曠野的環境非常惡劣,衣服、鞋子幾年就會損壞,但百姓卻「衣服沒有破,鞋沒有壞」(5)。曠野中缺糧少水,但百姓卻「沒有吃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6),而是吃神所供應的嗎哪(出十六31)和水(出十七6)。在曠野的四十年中,百姓可能已經把這些當作日常生活中司空見慣的小事了,但摩西卻提醒他們,這是神超自然的保守和供應。我們也常常把健康的身體、日用的飲食當作理所當然、習以為常,卻不認識這是神的眷顧,以致經歷了再多的恩典,也「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

神百姓過去四十年的歷史中,雖然有三十八年的管教,但從拯救(2~3)、日常的保守和供應(5~6),一直到爭戰的得勝(7~8),全部都是神白白的恩典。因此,摩西呼籲百姓「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9),目的是「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9),繼續活在這盟約所帶來的一切恩典與祝福裡(二十九2~14)

神在摩押平原與以色列人立約的時候,也把「寄居的」(11)和「劈祡挑水的」(11)外邦人包括了進去,因為「神是不偏待人」,「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十34~35)。「寄居的」可能是與以色列人一起出埃及的外邦人(出十二38),「劈柴挑水的」可能是以色列人的外邦奴僕(書九21)。這預表將來在「更美之約的中保」(來八6)主耶穌基督裡,因信稱義的「並不分希臘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西三11)

「為要你順從」原文是「為要你進入」。雖然神的「應許」(13)是白白的恩典,但人若不肯「進入」神與人「所立的約」(12),就沒有條件承受這「應許」。

「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15)指還未出生的後代。與神立約的不但是當時的人,也包括他們的子孫後代,因為神是永遠的神。

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在曠野飄流期間所經過的「列國」(16)包括以東、亞捫、摩押和兩個亞摩利王國。

「苦菜」(18)原文是「有毒的藥草」,「茵陳」(18)原文是「苦毒」,是一種有毒的苦果,比喻敬拜偶像的結果是自招苦毒。

「聽見這咒詛的話」(19)仍不肯悔改的百姓,在報應來到之前,自以為「平安」(19),但「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20)。今天有些「心裡頑梗」(19)的信徒,也同樣「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二4),不肯在神的光照下悔改,結果也是「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二5)

「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23)是靠近死海南端的城市(創十四28),因罪惡滿盈、被神審判而覆滅(創十九24~25)

在以色列複國之前,神賜給以色列人的「流奶與蜜之地」(出三8),已經成了乾旱的不毛之地巴勒斯坦,「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23),猶太人也在全世界飄流了一千八百多年,遭受了許多苦難。原因正是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25)

「隱祕的事」(29),指人所不知道的一切事。「明顯的事」(29)原文是「已經披露的事」,包括「這律法上的一切話」及其表達的原則,這些是立約的百姓有責任「遵行」的,「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一百一十九105)

今天,神已經通過聖經給了我們足夠的啟示,作為我們行事為人的依據,神要求我們所做的,是「到了什麼地步,就當照著什麼地步行」(腓三16)。而那些「隱祕的事」,比如難解的經文、末日的時間、個人的前途等等,我們應當謙卑承認自己的有限,憑著信心確信這些都掌握在慈愛的天父手中。神沒有讓我們明白的「隱祕的事」,我們不需要知道,因為在神的眼裡,切實遵行「明顯的事」,比搞清楚那些「隱祕的事」更有屬天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