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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第二十三章拾穗

 

【申二十三1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有關這條對閹人的限制,部分原因也許在於防止以色列人仿效一些異教的風俗。――《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本節至二十五19主要講兩件事:1,屬耶和華神的人應如何保持聖潔(114節;二十五1316);2,屬神的子民應有的人道行為(15~二十五12)。

“耶和華的會”為以色列人因種種目的,例如戰爭、一年一度慶典等等而有的集會,會中舉行各種宗教儀式,多半與敬拜有關(四10;九10;十4;十八16等)。參加大會的人限男性,必須身體健全和非不自然的結合而生的子女。本節到3節所列即為這些限制,但不禁止不得與會的人住在以色列人中。“外腎受傷”或“被閹割”指生殖能力喪失。此禁令可能在防止異教風俗進入百姓中。因迦南異教常有被閹男子作孌童,參與拜鬼神的儀式(18節)。以色列人後來接納了謹守神約的太監參加(賽五十六35;參徒八27,38)。──《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這句話究竟意味著什麼,大家對此議論紛雲:①指不能居住在以色列百姓當中;②指不能成為以色列百姓;③指不能與以色列百姓結婚;④指不能在以色列社會中擔當任何職分;⑤指不能參與以色列公開敬拜神的儀式。若考慮聖經中的幾個實例與上文下理,第五個見解最為恰當。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三1~8入耶和華的會:這段論及如何成為那敬拜神之團體的一分子;凡身體有缺陷(生殖器官損傷)或拜偶像的外邦人都被禁止入會。此舉為要保持以色列宗教生活的純一,不致被污染。――《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關於百姓之潔淨的律例: 本文是關於以色列百姓的純潔與保存榮譽的律例,明確指出了永遠不可進入耶和華的會之人(1-6)與在一定期間不得進入耶和華的會之人(7,8)。此律例與以色列作為聖潔祭司的性質(19:6)相關,命令當從耶和華的聖潔之會中除去一切違背神之聖潔的瑕疵。這教訓我們,敬拜神的共同體當具備的形象。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三1~25其他條例。――《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各種社會律例: 摩西在4:44-26:19的第二篇講章中,19:1,就大量論及了關於以色列百姓之社會生活的律法。本章的律例也是繼承上述脈絡的摩西律法,其由七個部分組成。這些律例是神特意賜給神政國家,分別為聖的共同體以色列社會的,滲透著神之聖潔慈愛的以色列百姓之生活指南。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三2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本節和3節的“直到十代”都有永遠的意思。從3節“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來看,似乎2節的“十代”為實際的“十”代。須知以色列人與摩押及亞捫人的仇恨由來已久(創十九3038;士十一433;撒上十一111;撒下十章),此處只是加重“永遠”之意。──《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私生子”依猶太傳統解釋,指在律法所禁止的男女關係中或與外族通婚所生男子(利十八章)。關於摩押人及亞捫人的禁例,也只對男子而言。摩押人女子路得嫁夫後成為以色列人一分子,並未違反此例。──《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私生子」:或指巴力廟裡的娼妓所生的子女。――《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直到十代: 這句話並不是指字面意義上的“直到第十代後裔”,而是指“永遠”。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三3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申二十三3~6這裏的陽性動詞顯示所指的是“亞捫”或“摩押”的男子。進猶太教的女子,如摩押人路得,可以嫁給以色列的男人。――《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亞捫人與摩押人: 這兩個民族原是亞伯拉罕的侄子羅得與他兩個女兒近親相奸而產生的(19:36-38),本是以色列百姓的和親對象。但是此兩個民族:①在以色列流浪曠野之時,不但沒有善待他們,反而無視以色列所提出的和親,請外邦先知巴蘭咒詛以色列(22:1-24:25);②並且,他們敵擋、妨礙根據神的應許進軍迦南的以色列,犯下了譭謗神之榮耀的罪,永遠不得入耶和華的會。--《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三4「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毗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

         巴蘭的事看《民數記》二十二~二十四章。──《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巴蘭」:摩押人曾雇請他咒詛選民,但神將他對以色列的咒詛變成祝福(參民22-24章) ; 這裡提及巴蘭,藉此強調摩押人的罪行。――《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米所波大米的毗奪: 據推測,是今日位於幼發拉底河沿岸的Tell-Ahmar。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三5「然而耶和華你的神不肯聽從巴蘭,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

 

【申二十三6「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

         “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乃條約用語。有人認為本節應譯為“不可與他們締結友好和平條約”。──《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平安」、「利益」:為近東國家訂立條約的用詞。――《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二十三7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

         以東人是雅各“弟兄”以掃的後裔。參看創世記二十五章2223節的腳註,以及俄巴底亞書的簡介。――《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以東人”為以掃後裔,以掃是雅各(又名以色列)的哥哥,因此和以色列人有血緣關係。以東人曾在曠野中和以色列人作對(民二十1021),神要以色列人以德報怨。

“埃及人”當指寄居以色列地的埃及人(比較8節),因為只提寄居埃及的事,未提受奴役的事。“憎惡”為自宗教信仰的觀念視之為不潔的意思。──《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以東人……埃及人: 這兩個民族也像亞捫人與摩押人一樣,是苦待以色列且逼迫他們的敵對勢力。然而,神卻命令以色列不可憎惡他們,因為以東人是以掃的後裔,與雅各的後裔以色列是親近的兄弟關係;而埃及人,則因以色列曾將他們的地當作躲避 饑謹之地滯留在那裡(46:7)。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三8「他們第三代子孫可以入耶和華的會。

         可以入耶和華的會: 前提條件是他們必行割禮,改信耶和華信仰。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三9你出兵攻打仇敵,就要遠避諸惡。」

 

【申二十三9~14軍營的潔淨:為個人衛生與健康著想,也因耶和華要在營中行走,百姓必須整潔乾淨。――《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軍隊宿營時的潔淨律例: 這是以色列軍隊在野外宿營時,當必遵守在陣中的潔淨律例。若說曾在利11:24-15:33;22:4-9;5:1-4等處詳細論及過的諸潔淨條例主要是在家庭生活與日常生活中所當守的潔淨條例,此處所論及的潔淨條例則是爭戰時身處疆場的以色列軍隊為了成為聖潔耶和華的軍隊而所當守的聖潔條例。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三10你們中間,若有人夜間偶然夢遺,不潔淨,就要出到營外,不可入營;」

         夜間偶然夢遺: 指“因夜間所作關於性的夢,而在無意識之間所流出的精液”。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三11「到傍晚的時候,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營。」

 

【申二十三12你在營外也該定出一個地方作為便所。」

         這是基於公共衛生原則為軍營而設的法例。耶和華與以民同行,營必須保持潔淨(民五14)。──《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申二十三13「在你器械之中當預備一把鍬,你出營外便溺以後,用以鏟土,轉身掩蓋。」

         “器械”。即用具或器皿。這重要的衛生條例適用於行軍的軍隊。――《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申二十三14「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將仇敵交給你,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他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

         污穢: 意味著“羞愧污穢之物”。律法之所以規定精液、大便、月經等人身上的自然生理現象為不潔淨的,是為了使以色列百姓藉著日常生活,認識到他們是為聖潔之神所分別為聖的。並且,使他們在日常生活當中也常常認識到神的聖潔,常存敬畏神的心,過著神聖清潔的生活。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三15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裡,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

         “奴僕”指外地來的逃奴(參看16節);以色列人不得欺壓剝削,反要接納他們(比較出二十二21;利十九33)。巴比倫的《漢慕拉比法典》規定匿藏逃奴者死,與神賜以色列人的律法不同很大。看《撒上》二十二2;《腓利門書》全卷。──《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申二十三15~16這條例所指的是一個非以色列人的奴僕從殘酷的迦南人主人那裏逃走出來。――《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須讓逃奴重獲自由,不可遣返主人之處:這裡的奴僕或許指在國外工作而逃到以色列國的奴隸。――《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這是關於處理逃到以色列社會之外邦奴隸的規定。此時,以色列百姓應該擔當逃城的作用,為這些奴隸保障身邊的安全與安息。多數解經家都認為不是所有外邦奴隸都可以受到這種保護,只有那些有因不能再忍受主人的虐待而逃亡的奴隸才能得到這種保護。這就與那些誤殺者享受逃城的保護是同樣的道理<20:1-9,逃城制度的社會意義>。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三16「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負他。」

 

【申二十三17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

         “妓女……孌童”。指迦南宗教裏常見的女性和男性廟妓。――《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妓女”指廟妓。“孌童”為異教拜神儀式中供人玩狎的男妓。神滅絕迦南地民族,是要杜絕此種惡風俗;免得為以色列人所沾染(利十八2429)。──《啟

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申二十三17~18禁止在聖所設娼妓:迦南人的廟宇多有男妓女妓,以色列民不可效法。――《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本律例的內容是以色列社會不僅決不容許娼妓與孌童的存在,還要嚴防這類人所得的錢財帶入耶和華的殿。尤其是,這裡所論及的妓女(38:21)與孌童是與外邦的偶像崇拜及祭祀儀式有密切關聯的人,指以宗教性禮拜行為來賣淫的人。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三18「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原文作狗)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狗”。希伯來人對男妓或雞姦者的謔稱。――《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 即不可將靠著不正當的方法或不道德的行為所得的錢財奉獻給耶和華。這也適用於今日的奉獻生活(林後9:1,11)。同時,這句話表明了錯誤的手段決不能成為合理解釋良善目的。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三19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是糧食,無論什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

         借錢財給人取暴利,自古視為惡事(箴二十二7)。此處嚴禁取利,(參出二十二2527;利二十五3538)。但借給外國人例外(20節)。──《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申二十三19~20禁止借貸取利:以色列人借錢給同胞而收取利息,是違背神的律法的(參出22:25)。借貨給外邦人,卻可以從中取利,因為他們不屬於神選民的團體。――《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本條例是關於高利貸業的規定。律法不同地適用於兩種情況:①同族中的窮人為了維持生計而借用之時:此時不可取利(22:25;25:35-38)。因為取利會導致使窮人愈加貧困的結果。故律法基於對弱者的保護及愛鄰人的精神禁止這種作為;②將金錢借貸給有商業往來的外邦人:當然可以取利。因為他們身在律法之外,不能得到律法的保護,並且他們是為了獲取更大的利潤而借用了金錢。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三20「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申二十三21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

 

【申二十三21~23參《民數記》三十章有關許願之例及注。──《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許願的條例:許願可以是人對神一種心意的表達,也可以是一個實際行動。許願時必須要謹慎,因為必要向神還願(參箴20:25; 5:4-5)。――《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履行所許之願的律例: 此律例告訴人當忠實在履行向神發誓立約之事,即所許之願<30:1-16,關於許願與起誓>。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三22「你若不許願,倒無罪。」

         “不許願”。即節制不許願。――《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申二十三23「你嘴裡所出的,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要照你向耶和華你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

 

【申二十三24你進了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

         此為照顧旅行過客的法例,同時保障農夫與園主不遭強搶。在中東地區,今天仍保有這種款接過路旅客的古風。──《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申二十三24~25人可以從鄰舍的葡萄園或田間隨意採摘吃飽,卻不能把任何東西帶走,這樣就可禁止人濫用這種自由。參看馬太福音十二章2節的腳註。――《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過路取食的條例:巴勒斯坦有些地方田產豐富,葡萄園和麥田都公開給路人隨便取食;這裡禁止帶走葡萄和麥穗,為要禁止貪婪,防止盜取。――《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本文規定當以寬容、憐恤的精神允許鄰人進入他人的葡萄園或莊稼地填飽饑腸。但是,為了不使流汗耕種的私有財產過分被侵害,律法嚴禁超出解饑之外的竊取的行為。神的律法如此在慈愛與公義上不偏離左右,形成完美的協調。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二十三25「你進了鄰舍站著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

 

【思想問題(第23章)】

1 神禁止身上有缺陷、出身有問題、來自敵國的人加入以色列信仰的團體,主要目的何在?今日什麽人才可以加入教會?參約1:12。教會當如何保持信仰的純正?參約14:3, 6; 2:7-11

2 神為何吩咐以色列人在戰場上打仗時,仍要注重營中的衛生?基督徒處身悖謬的世代中當如何謹慎、成為聖潔呢?參弗4:25-5:7, 15-21

3 基督徒對社會上受到不公待遇的人應抱什麽態度?參15-16節。

4 以色列人與同胞相處要互相幫助,不應以利益關係為出發點(19-20),這是否你教會中信徒生活的寫照?

5 人向神許願必須償還,不可存心欺詐(21-23)。你曾否在言語上欺哄神?

6 24-25節的條例是要禁止貪婪、盜取之舉。今日信徒會否犯上這些罪呢?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