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十八章拾穗 【申十八 1】「“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祭司利未人”是從“利未全支派”那裏揀選出來,有資格執行聖職的特殊階層。“無分無業”。即不象其它支派那樣獲得分地,但有四十八座城是指明歸給利未人的。參看民數記三十五章2節和三十五章4、5節的腳註。他們在祭物中所得的分在第3至5節說明瞭。――《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祭司”是亞倫的後裔,亞倫也屬利未支派,是祭司之祖,他的子孫專責擔任會幕、聖殿祭祀的工作。亞倫為大祭司,他的後裔中每一代的長子繼承其職(參出二十八1注)。利未人是祭司的輔助。 祭司和利未人因為分別為聖侍奉神,都不能擁有土地,只給了他們一些城邑和四圍的郊野居住,但可以享受百姓的什一奉獻和部分祭物(參十四22及注;利二十七30;民十八21~29;三十五1~8及注;書二十一41~42)。──《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祭司利未人」:指作祭司的利未人。 「火祭」:此處指各類的獻祭。――《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祭司利未人與利未全支派: 為服事會幕而被揀選的利未支派,從職責上可分為“祭司”與“一般利未人”的兩種類型。在利未支派中,惟有亞倫的後裔才能當上祭司(出40:12-15)。其它一般利未人則擔當輔佐祭司(民3:9;8:19)<民8:5-26,利未人的祭司職分>。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十八 1~8】祭司:這一段是論及祭司應得收入。――《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關於利未人與祭司應得之份的律例: 民18:8-24曾論及過此內容。在神政國家以色列社會的祭司與利未人不從事任何職業,當單單專志於事奉神與其相關的諸般事務。因此,他們並未得到生計所需的產業。但是神卻以“適當的分”為他們預備了維持生計的需要。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十八 1~22】有關祭司和先知。――《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十八 2】「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是比喻的說法,意為百姓向耶和華所獻的是利未人生活的來源(3、4節,參十9注)。──《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他們」:所有的利未人。――《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 : 意味著神將全權負責利未人的所有生活問題。因為他們在支派中沒有分得任何產業,專以在聖幕中事奉神為事。--《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十八3】「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 「前腿,和兩腮,並脾胃」:與利7:28-36; 民18:18-19細節上不同,但精義則一至。――《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十八3~4】利未人當以百姓所捐的十一奉獻維持生計(民18:21-24)。祭司則當以在百姓所獻的各種禮物與祭物中,特別規定為祭司之分的東西來解決生活問題。被規定為祭司之分的有以下所列項目(民18:8-20):初收的五穀、頭生的牲畜、初剪的羊毛、為了代贖長子或不潔淨牲畜的頭胎而交納的代贖金、陳設餅,幾乎所有獻為禮物的五穀,贖罪祭與平安祭的胸和腿、燔祭的皮、及利未人的十一奉獻等。之所以如此具體地指出祭司之分是為了:①使百姓毫無怨言或爭辯地將定量的糧食提供給祭司;②使祭司不能在規定的糧食之外,再向百姓索取更多。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十八 3~5】專論那些作祭司的利未人。――《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十八 4】「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 見民18:12。――《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十八 5】「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 「侍立事奉」:是祭司的職務(參10:8)。――《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十八 6】「“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從那裡出來,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 【申十八 6~8】“利未人”若決定在聖所事奉神,他便有權分得工作和報酬。他也可持有售賣家中產業的利益(另參看利二五33)。――《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是對全體利未人說的,大意是:如果有利未人自願離開他居住的地方到神所選定的地方作祭司,他可以跟當地作祭司的利未人同工,且接受祭司應得的糧食,而他其餘的收人(如從祖先產業所得的)可以留供自己使用。――《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對自願服事中央聖所之利未人的待遇: 利未人本該均勻地散居於以色列各處,擔當宗教性職務與律法教師的作為<民35:1-8,利未人散居全國的意義>。然而,本文卻記錄,若有利未人因純正的宗教熱心,懇切地希望能夠上到會幕所在的中央聖所去服事,就當允許他。不僅如此,要以對原本服事中央聖所的利未人相同的待遇來對待他。這樣的規定防止了因獨佔中央聖所而有可能派生的特權意識。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十八 7】「就要奉耶和華他神的名事奉,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 【申十八 8】「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吃。”」 利未人在會幕、聖殿中侍奉,應該享有平等的權益,若有人把在自己的城中繼承家庭的產業出賣,所得不可計算在內。──《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賣祖父產業所得的: 賣自己的家產所得的或者是變賣從祖上所繼承的產業所得的,都可以成為利未人的私人財產。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十八 9】「“你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著行。」 【申十八 9~14】警告行為: 是整卷本書一再重複的關於拜偶像的警告。本文主要警告了占卜、法術等迷信行為。摩西之所以從各種角度多次強烈地警告並徹底禁止偶像崇拜是因為 :①偶像崇拜會給純正的耶和華信仰帶來致命的毒害;②偶像崇拜極其廣泛地漫延于迦南人之間。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十八 9~22】先知:摩西指出選民不須學效迦南人的習俗邪術,因耶和華會為他們興起先知傳揚神的心意。――《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十八 10】「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 此處詳細列出迦南地普遍存在的各種邪術與迷信。古時的人靠邪術求神問卜來測吉凶,甚至一國是否出戰也靠術士的觀兆、占卜來決定。以色列人以耶和華為他們的神,是一切知識和預示的根源,祂透過摩西和繼他擔任先知的人向人說話,不許以色列人轉向鬼神尋求趨吉避凶之道。 “使兒女經過”:“經火”是一種火祭,把兒女焚燒(從火中經過),獻給偶像摩洛(比較利十八21;二十2~5;申十二31;耶十九5;結十六21;二十三37)。“占卜”:參看《以西結書》二十一21。“觀兆”:可能指觀看星象。“用法術的”:以法術示前途。“行邪術的“:用咒語施法。”用迷術的“:參《詩篇》五十八4~5.”交鬼的“:鬼媒。”行巫術的“和交鬼之法並用(賽八19)。”過陰的“:向亡魂問卜。把這些求神問卜的方法放在一道提出,所著重說明的是諸如此類的行為,要絕對從以色列人的生活中摒除。──《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使兒女經火」:見利20:2注; 申12:7注。――《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十八 10~11】“經火”。膜拜摩洛有時包括把人焚燒作祭品。“占卜”。包含下面各種魔法的籠統用語。“觀兆”。指行使一些秘術。“用法術的”。解釋預兆的人。巴蘭所做的就是這種工作(比較民二四1)。“行邪術的”。使用咒語和巫術的人。“用迷術的”。在人身上施咒語的人。“交鬼的”。靈媒。“行巫術的”。假裝認識靈幻世界的人。“過陰的”。求問死人的人。――《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列舉了以色列百姓進入迦南之後決不可效法或跟從的各種類型的可憎行為,正如以下圖表。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十八 11】「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 「用迷術」:即用符咒。 「過陰的」:指向死人的陰魂求問。――《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十八 12】「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因……這可憎惡的事……趕出: 迦南人之所以從神面前被趕出且被滅絕的原因是他們行了可憎之事。從表面上來看,神似乎是為了將迦南地賜給以色列百姓為業而趕出了他們,但事實上,神並沒有因偏愛以色列百姓而除滅了毫無過錯的迦南人。日後,當以色列百姓背叛神而陷入拜偶像之罪時,為周邊列強所趕出那地的事實也如實地表明瞭這一點。自犯罪的亞當被逐出伊甸園以來(創3:24),人們之所以從神面前被趕逐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他們自己所犯罪孽。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十八 13】「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 「完全人」:誠實無偽之人,如挪亞、約伯(伯1:1)。――《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十八 14】「“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 【申十八 15】「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一位先知”。這職務最終由拿撒勒的耶穌來完成。參看使徒行傳三章22節的腳註。“像我”。摩西在事奉上是基督的預表(來三2),而他的職位是一位先知(比較申三四10和路二四19)。――《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這裡指出先知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上所發揮的作用,但並非規定要象祭司或審判官一樣,設立一個固定的先知職務,來宣諭律法,為人代求。百姓在西奈山(何烈山)曾要求摩西替他們聽神的聲音來傳話,現在摩西快要離世,但有一人會繼續他做神的出口。這個責任一直有人繼續下去。神所應許要興起的這位先知,到了新約時代,最終應驗在主耶穌身上(參約一21,45;六14;七40;徒三22~26;七37等),因為祂是那最後也最偉大的直接頒佈神旨意和傳神話語的先知(來一1~2)。──《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一位」也可指一系列,「像我」乃是像摩西一樣把神的話傳給百姓(18);使徒彼得曾指出15節應驗在耶穌身上, 是至偉大的先知(參串)。――《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興起一位先知像我: 這句話首先指摩西去世之後的幾個世代期間,在以色列百姓中所興起的所有屬神的先知。然而,從終極意義來看,正如摩西作了以色列百姓的祭司(出24:6-8)、先知(34:10)一樣,這句話只是指全人類惟一的大祭司、永恆之君、真先知耶穌基督(徒3:22;7:37)。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十八 15~22】應許將出現真先知: 摩西在上文警告以色列決不可效法迦南地諸般迷信的宗教行為。在這一段經文中,作為對策,應許了將會出現可為以色列百姓講論真神之旨意的先知。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十八 16】「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神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神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 大會的日子: 指以色列百姓為了從神領受十誡,經過兩天的潔淨期之後,聚集在西奈山腳下的那一日(5:22;9:10;10:4;出19:11,16)。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十八 16~18】先知制度的起源: 在這裡,摩西講論到將來要產生的先知制度,源於出埃及第一年三月以色列百姓在何烈山領受十誡時,自己在神與百姓之間擔當仲裁作用的事實中。當時,摩西起了將神的旨意告訴百姓,並將百姓所說的話傳達給神的作用(出19:7,8)。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十八 17】「耶和華就對我說:‘他們所說的是。」 【申十八 18】「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 先知就是傳達神旨意的代言人,因此先知們一直說“耶和華說”(賽1:2)、“耶和華對我如此說”(耶13:1)、“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結6:1),與此同時宣告信息(撒上9:9,先知與先見)。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十八 19】「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奉我名所說的話: 先知的話作為神使者(Messenger)的話語擁有充分的權威,就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第一,真先知必須奉神的名,根據神的名而宣告話語。第二,真先知必須只宣佈神所命令的話語。此時,所有百姓都有義務絕對順服先知的話語。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十八 20】「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假先知必治死(一三1~11)。他們的預言不能應驗,便會把他們的身分暴露出來(一八22)。然而,即使先知的預言應驗了,也不一定能證明他是從神而來的。參看第十三章1至5節的腳註。――《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奉別神的名說話」:違反十誡的第一誡,故須處死。――《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十八 20~22】要分辨那些自稱奉神的名說話的假先知,憑他們所說的預言是否應驗便可知其真偽;這裡所提的只是多種分辨假先知的方法之一。(見13:1-5)――《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假先知的特徵及分辨的方法: 這是關於假先知的內容,敘述了假先知的特徵(20節)與分辨的方法(22節)。亦即,①雖然奉神的名發了預言,卻因話語沒有能力而未曾發生先知所說之事的時候;②雖然靠著神秘的能力成就了預言,卻靠著其它神的名而行奇事之時,這些人都是假先知。他們都是妄稱聖潔之神的名字或向神的名挑戰之徒,故當以褻瀆神聖罪處以極刑。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十八 21】「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申十八 21~22】從分辨真假先知的標準,可以明白先知的任務是預示將來,他所說的話裡便含有將來會應驗的必然性。因此一個人說了預言卻不能應驗,可以斷定為假先知。但即使預言偶然得到應驗,也不一定是真先知(看十三1注;約壹四1~3)。 真先知說的話所以能應驗,因為他有勇氣說神所吩咐的真話。人生世事的規律都藏在神的話語(命令、誡命、律例)中,遵行的必得福,違反的必賈禍(十一26)。──《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申十八22】「先知托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思想問題(第18章)】 1 祭司和利未人雖無產業,但按律法可獲其他支派豐足的供應,得以一無缺乏,專心事奉神。今日不少信徒認為教會牧者理應接受菲薄待遇、生活貧儉;這觀念是否與聖經的教導背道而馳呢?參提前5:17-18。 2 神興起先知向百姓揭露 的心意,禁止他們仿效外邦人用邪術占蔔。今人喜用什麽方法占卜前途?基督徒可採用這些方法麽?參14節。你怎樣得知神的旨意?參詩119:105; 羅12:2; 弗5:17。 3 教會中誰奉神的名說話?19節嚴厲的警告也適用於今天的教會麽?參彼後3:15-16; 啟2:7, 11等。 4 基督徒當辨明傳講神話語的人麽?參林前14:29;
加1:6; 3:1。要怎樣去辨別?參約14:1-3。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