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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二十二章拾穗

 

【申二十二1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为不见,总要把他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

         本章将若干看似无关的法例放在一道来讲,其实都与生活及生命有关。本节讲的是牛羊迷失,虽关乎财产,但所注意的是不让失去牲畜的人受不必要的寻找之苦。6节为保护鸟类之例,所关心的是让食物的供应不断,但也是对生命的爱惜,不让物种灭绝。──《启导本圣经申命记注释》

 

【申二十二1~4对邻舍的帮助:这条例的用意在于鼓励百姓互相帮助,彼此照顾。――《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14节的例也见《出埃及记》二十三45。这是将守望相助的精神推广扩大到整个社会,连对待仇敌也应如此(出二十三5)。──《启导本圣经申命记注释》

         爱邻人的律例:这段经文是找回并照看邻人所丢失之物的律例。摩西法典将这些伦理道德层次上的问题也都用成文明示。如此看来,摩西律法不同于外邦法典,的确是神为了以色列共同体的洁净与成圣而赐下神的话语。 --《圣经精读本──申命记注解》

 

【申二十二1~30论及有关家庭,社会关系上的各种律例,同时亦包含一些琐碎的事。――《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各种社会律例:本章所记述的诸律法都是神为了使以色列成为仁爱、清洁的共同体并维持借着摩西所赐下的律例。以色列当爱邻人(1-4),持守道德上的纯洁(13-30),进而在建筑、农耕、服饰等整个生活领域贯彻纯洁与慈悲的精神(5-12)。本章明确地表明了爱神并认识神是实践层次的问题,以具体的行为体现在每日的生活现场中。 --《圣经精读本──申命记注解》

 

【申二十二2「你弟兄若离你远,或是你不认识他,就要牵到你家去,留在你那里,等你弟兄来寻找就还给他。」

 

【申二十二3「你的弟兄无论失落什么,或是驴,或是衣服,你若遇见,都要这样行,不可佯为不见。」

 

【申二十二4「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驴跌倒在路上,不可佯为不见,总要帮助他拉起来。」

         不可佯为不见:教训了不可毫无关心地坐视邻人的困境或受害的情形,追根究底是指当积极地去关爱邻人。雅各书的作者曾下定义“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罪”(4:17)。在出23:4,5,摩西教导说当顾念仇敌或恨恶之人的难处。这一切话语最终都教训了,当在生活中具体实践与“爱邻人”的精神。使徒约翰说“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约壹4:20)。这句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爱神与爱邻人之间的关系。 --《圣经精读本──申命记注解》

 

【申二十二5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在当时的社会,男性和女性的服装十分相似,因此不同性别作不同的穿戴是很重要的,这样可以防止易装癖或同性恋。――《申命记雷氏研读本》

         迦南异教拜神的仪式中,男女易服,雌雄莫辨,涉及淫猥;立例禁止或因此。神造人有男有女,不可轻忽。服装的选择为内心的外观,人内心端正,服饰随之;对神的态度也反映在外表上。男女混乱,神所憎恶。参《利未记》六8注。──《启导本圣经申命记注释》

         合宜的衣服:「衣服」:在此泛指一切衣着饰物。这诫命的用意是要以色列人保持两性之间的区别,不仿效异教邪风;在迦南地的偶像敬拜中,往往混淆男女衣饰来引诱人犯同性恋之罪(利18:22)。――《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指不可打破男女间的界限,赐下此律例的目的有不可随从外邦紊乱的献祭仪式的宗教意义,但在根本上则是为了过顺应神之神圣创造秩序的圣洁生活,因为神独特而有区别地创造了男女。人违背神之神圣创造秩序的所有行为,都是违背三位一体神之秩序的可憎行为,是通往放荡与堕落的捷径。 衣服:不仅指衣物,而且统称所有种类的器具、服饰等穿戴在外的事物。 --《圣经精读本──申命记注解》

 

【申命记二十二5写道:「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戴妇女的衣服……」。这项命令能应用于今天社会吗?(D*)】

     原文中的keli(翻译成中文是「属￿」;译者按:中文和合本没有用这个字眼)是比较含糊的用字,有时候解作「器皿」、「容器」,有时候解释为「设备」或「器具」,亦可能理解为「武器」甚或「装饰品」。虽然我们可推测keli所指的是「珠宝」或「装饰」(keli可代表任何类型的制成品),但依照本节经文的上文下理,此字眼所代表的是「衣服」,原文是simlah;这字本解作斗篷,但在当时已可应用于指几乎全部的衣物,只要能包着身体的就成了。

    作者写这节经文,基本的原则是:无论男性或女性,都要欣赏及尊重自己的性别,而不应取用异性的角色或异性的打扮。假如男性为着神把他创造成男性而感谢,女性亦为自己身为女性而感恩,那么,他们必定愿意穿着配合自己性别的服饰,而不坚持作异性的打扮了。

    申命记二十5完全否定了「异性模仿欲」或以任何方法扮演了异性的角色。这节经文更否定了性反常行为或同性恋,尤其指斥异教生殖崇拜中淫乱的行径。至于申命记二十二5是否暗指神不允许男性穿着与异性服装相仿的衣冠(如苏格兰裙),或不容许女性穿戴男性的服饰,这却是另一问题了。然而,要男性穿上一条女装裤,虽然这条裤与男装裤很相似,但裁剪就有显著不同;大部份男性都会犹豫起来,迟迟不穿上这条女装裤,我相信这个意见与经文意思也相去不远。

    在不同年代里,无论男性或女性的服装都有显著的改变,因此,我们不能单凭上述一句简单的经文而订立严峻的原则。但在神眼中,这是很严肃的一回事,因为神在这节经文中严严地指出:「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因此,我们将摩西的律法贬为只是一些条文仪式,而说新约信徒可免受旧约律法条文的辖制;若把意见置于申命记二十二5,就颇成疑问了。新约圣经亦很强调,基督徒在世人面前作见证时,合宜的衣冠是非常重要的(参提前二9)。把自己奉献予神的基督徒,所穿戴的服饰都是为讨神喜悦,而不是取悦自己。── 艾基思《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申二十二6你若路上遇见鸟窝,或在树上或在地上,里头有雏或有蛋,母鸟伏在雏上或在蛋上,你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

         取雏不取母,一方面是顾全人道,但主要是生命可以继续,物种可以保持,食物的来源也可不断(看9节保存果树可以有果子吃)。──《启导本圣经申命记注释》

 

【申二十二6~7勿取母鸟:这条例不单是慈悲之心的表现,亦表明人不可以灭绝神在自然界中所造之物,须保护自然资源。――《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虽然律法赋予人掌管自然界的特权,但人总要根据神的慈爱与怜悯、维持、保护自然界(23:19;22:28)。此律法告知我们当仔细地保护。追根究底,此律法规定了靠着神的慈爱与怜恤而存活的人类,不能忘记那爱惜动物。 --《圣经精读本──申命记注解》

 

【申二十二7「总要放母,只可取雏;这样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长久。

 

【申二十二8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围安栏杆,免得有人从房上掉下来,流血的罪就归于你家。」

         “栏杆”。防止有人从平顶屋上掉下来的矮墙。――《申命记雷氏研读本》

         以色列人的房屋,屋顶是平的,可以在上面休憩(参书二6;士十六27等)。律法要求人在照顾自己之外,还应有公德,关心他人。“流血的罪”看十九9;二十一1注。──《启导本圣经申命记注释》

         房顶的用处很多,可作纳凉、休息及招待宾客之所,为安全计,必须加上栏杆,以免客人由房顶堕下。――《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要在房上的四围安栏杆:此律例的根本精神是要细致地注意到微小的部分,不可因自己的不小心或怠惰使别人遭遇意外事故。据犹大传承,此时栏杆的高度当约有1米左右。 --《圣经精读本──申命记注解》

 

【申二十二8~12关乎房屋、田庄及衣着的条例。――《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申二十二9不可把两样种子种在你的葡萄园里,免得你撒种所结的和葡萄园的果子都要充公。」

         「充公」:原是「成圣」:指交去圣所。――《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申二十二9~11禁止混杂之条例。――《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神政统治的以色列:旧约时代的独特特征之一就是借着琐碎的仪式性律例来教训深奥的属灵真理。与本文相并行的利19:19也包含着深奥的属灵真理,就是要维持本来的创造秩序及持守耶和华信仰的纯洁性。就是要如实地持守只有分别为圣的共同体以色列才拥有的信仰与生活的纯洁性(林后6:14-16)。本文严厉地抨击所有脱离纯洁耶和华信仰的作为。 --《圣经精读本──申命记注解》

 

【申二十二10「不可并用牛、驴耕地。」

         两种牲畜的步伐和拉力是不相等的。――《申命记雷氏研读本》

         两种牲畜一强一弱,力气步伐不同,不能同负一轭,这是人道的法例(比较二十五4);也防止异类生物配种(利十九19)。两种种子放在一道生长,可破坏品种的纯正。所结的要充公(归到圣所),当有其宗教上的理由。──《启导本圣经申命记注释》

         「牛驴耕地」:或指牛驴交配。――《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不可并用牛驴耕地:这两种牲畜的步伐与拉力各不相同。因此,这句话是禁止圣徒与不洁净的世俗势力相妥协,或被他们所同化。 --《圣经精读本──申命记注解》

 

【申二十二11「不可穿羊毛、细麻两样搀杂料做的衣服。」

         据说拜偶像的祭司所穿的,就是这两样搀杂料做的衣服,以为这种衣服会产生魔力。――《申命记雷氏研读本》

         参《利未记》十九19注。──《启导本圣经申命记注释》

 

【申二十二12「“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围做子。”」

         关于“繸子”,参看民数记十五章3741节的脚注。――《申命记雷氏研读本》

         在外衣上作“繸子”,有提醒穿的人常守律法的作用(民十五3839),也是民族服装的一个特色。──《启导本圣经申命记注释》

         「繸子」:提醒选民遵守神的律法(参民15:37-41)。――《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在外衣上作繸(tassel,作为装饰品缝在带子、绳子或衣服等处的几条丝线)的仪式,使百姓每当看到繸子时便想起耶和华的所有命令,并且决志要遵行那一切,故为以色列社会所奖励(15:37-41) --《圣经精读本──申命记注解》

 

【申二十二13人若娶妻,与她同房之后恨恶她,」

         从本段所讲婚姻不贞的案件看,处理方法虽比不上新约精神,但和古代其他民族比较,则已十分尊重人权。立法的目的当在保护女性的地位。妻子婚前不贞,须予处死(2021节);但丈夫若找不到证据而诬陷妻子,则须赔偿相当大的一笔款项,且终身不许休妻(19节)。

“贞洁的凭据”可指初夜的落红。也有人说是指结婚前仍有月事,以证明结婚时并未怀孕,确属童贞。从17节“把那布铺在本城的长老面前”看,第一说较可信。──《启导本圣经申命记注释》

         「恨恶她」:即厌弃她(参撒下13:15)。――《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申二十二13~21 本段处理一个人娶了女子,后来怀疑她没有贞洁的事例。女子贞节的凭据大概是女人第一次性交后在床单上留下的痕迹。父母若能把女子贞节的凭据拿出来,那过分多疑的丈夫就要被罚款一百舍客勒银子,并且要与她同住。然而,那女子若在婚前生活确实是不检点,本城的人便要用石头将她打死。——马唐纳《申命记》

         关于新娘不贞洁的律例:这是关于有人起诉新娘不贞洁时的定例。此时,若新娘的贞洁得到证明,新郎便因诬告罪而得到惩治并被罚款,同时终身丧失休妻的权利(18,19)。相反,若新娘不贞洁的事实得到证明,她便要被石头打死(20,21)。神如此看重婚姻及夫妻间的纯洁,要求以色列百姓向神持守信仰的纯洁。 --《圣经精读本──申命记注解》

 

【申二十二13~30贞洁的条例:本段全是有关奸淫的条例,表明神对性道德及婚姻忠诚的看重。贞洁的妻子受到保障,而犯奸淫的妻子则会被处死。――《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关于性道德的律例:本文是关于性道德的律例,强调了“纯洁”的重要性。无论是哪个时代,只要是不重视肉体的纯洁,那时代便是堕落的时代,病态的时代。因为,若没有肉体的纯洁就不会有真正精神上的、属灵的纯洁。所以神欲借着强调肉体的纯洁之重要性,来教导信仰性纯洁的原理。在这种脉络中,圣经常常将神与选民之间的关系描述为夫妻或恋人关系,将耶稣与圣徒的关系比作新郎与新娘的关系。 --《圣经精读本──申命记注解》

 

【申二十二14「信口说她,将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洁的凭据;」

         「贞洁的凭据」:指洞房之夜染有血迹的布(17),是新娘童贞的凭证。――《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贞洁的凭据:指结婚初夜,处女因第一次发生性关系而留下的血痕,即“沾有血的衣物”。就古代犹大的风俗而言,这是女子可证明其贞洁的唯一证据,因此,女方的父母必须好好保存。 --《圣经精读本──申命记注解》

 

【申二十二15「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贞洁的凭据拿出来,带到本城门长老那里。」

 

【申二十二16「女子的父亲要对长老说:我将我的女儿给这人为妻,他恨恶她,」

         在希伯来人社会中,女子的争讼都由父亲或丈夫出面担负责任。──《启导本圣经申命记注释》

 

【申二十二17「信口说她,说:我见你的女儿没有贞洁的凭据;其实这就是我女儿贞洁的凭据。父母就把那布铺在本城的长老面前。」

         “那布”。一件染了血的衣服,或新婚当夜所用的床单。――《申命记雷氏研读本》

 

【申二十二18「本城的长老要拿住那人,惩治他,」

         “惩治他”的方法是鞭打他四十下(比较二五3)。――《申命记雷氏研读本》

         「惩治他」:鞭打他。――《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申二十二18~19记录了诬告妻子尚未出嫁时有失贞洁的丈夫所要受到的三种刑罚。 拿住那人,惩治他:指公开的杖刑,即责打,审判官根据罪的性质,最高可杖打40棍子(25:1-3,圣经中的刑罚种类) 罚他一百舍客勒银子:结婚之后,若能证明妻子待字闺中时有失贞洁,以色列的丈夫可以取消婚姻,并且还可以拿回聘金。然而,若是丈夫诬告了妻子,反要作为罚金向岳父付一百舍客勒,这是诱惑女子玷污她之徒,作为耻辱的代价,当向女子的父亲支付之金额的两倍(28,29)。此罚金是为了恢复因蒙诬陷而扫落在地之妻子与岳丈家的名誉而支付的。 终身不可休她:  以色列社会有合法的离婚制度,当娶来妻子后发现她犯有羞辱门楣之事或厌恶妻子,就可以给妻子写休书,打发她离开夫家(24:1)。然而,若丈夫诬陷无罪的妻子有失贞洁,便会终身剥夺休妻的权利。 --《圣经精读本──申命记注解》

 

【申二十二19「并要罚他一百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为他将丑名加在以色列的一个处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终身不可休她。」

         罚款约相等于四十八安士(1.1千克)的银子。参看马利亚的例子和马太福音一章19节的脚注。――《申命记雷氏研读本》

         “一百舍客勒银”为一个女子聘礼的两倍(比较29节)。──《启导本圣经申命记注释》

         「终身不可休她」:该男子诬害妻子,是要用此理由离弃她。――《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申二十二20「但这事若是真的,女子没有贞洁的凭据,」

         希伯来人要求女子出嫁前绝对贞洁,女子婚前被玷污的处理方法,见2829节。──《启导本圣经申命记注释》

 

【申二十二21「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做了丑事。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在以色列中……把那恶……除掉:在旧约时代,以色列是在万民中被神所拣选的圣洁共同体,故首先要保持以色列社会与外邦相区别的纯粹性即纯洁性。因此,若以色列当中有人破坏了这种纯洁性,以色列共同体当基于神的公义,毫无顾惜地除去他们,以继续保持共同体的纯洁性。 --《圣经精读本──申命记注解》

 

【申二十二22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希伯来人执行“不可奸淫”(出二十14)的诫命,只适用于男子与有夫之妇或与已受聘(订婚)的女子行淫(利二十10;申二十二2224,2829)。女子作此事若出于情愿,便视为对丈夫或未婚夫不忠,奸夫淫妇一同处死。女子如非自愿,只处死奸夫一人。但受污的女子若未结婚或未受聘,那男子便须依正当手续娶她为妻。女子家长若不允,男方须付出聘礼。

污辱未婚或未许配别人的女子所受惩罚:1,付足聘礼给女子的父亲;2,女家若不许女儿嫁他,不可索还聘礼(出二十二1617);3,娶他之后,终身不可休弃。“五十舍客勒”大概为当时一般女子聘礼的代价。──《启导本圣经申命记注释》

 

【申二十二23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

         订婚跟结婚一样有约束力。――《申命记雷氏研读本》

         “许配”即“受聘”,男方已付了订婚的聘礼,只差迎娶(比较二十二29;出二十二1617)。一般来说,订婚到完婚中间有一段时期。在希伯来人社会,订婚和已婚具备同样的拘束力,除非一方死亡,或男的办休妻手续,不可解除。

从这里可以明白,耶稣的母亲马利亚怀孕一事,何以成为约瑟一大困扰(太一1820)。──《启导本圣经申命记注释》

         「许配丈夫」:其他手续都办妥,只是未举行婚礼(参创29:21),故被视为未婚夫的太太。――《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申二十二23~27审判被强奸女子的律例:此律例规定了若已许配人的女子遭到强奸时,可根据是在城内(23,24)还是在城外(25-27)来判断是有罪还是无罪。此定例的根本精神是,在适用律法时,不可只看结果,而是要充分考虑,产生结果的动机。即,当严格地审查是出于自愿的犯罪还是不可抗拒的受害,若是不可抗拒性情形,就当承认弱小女子的局限。由此可知,摩西律法避免机械性地应用法律,对犯罪的人慎重地进行处罚。 --《圣经精读本──申命记注解》

 

【申二十二24「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没有喊叫」:即表示甘心情愿。――《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申二十二25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强与她行淫,只要将那男子治死。」

 

【申二十二25~27强奸已定亲之女子的处罚是死刑。――《申命记雷氏研读本》

 

【申二十二26「但不可办女子;她本没有该死的罪,这事就类乎人起来攻击邻舍,将他杀了一样。」

 

【申二十二27「因为男子是在田野遇见那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并无人救她。」

 

【申二十二28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

         「抓住她」:用暴力逼她就范。――《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申二十二28~29强奸了处女就必须娶她为妻。那人要交给新娘的礼金通常是“五十舍客勒”银子。――《申命记雷氏研读本》

         若一个男子玷污了尚未许配给人的女子,两人虽不至受到法律的制裁,但男方要寻找积极的解决方法。亦即,男方要向女子的父亲支付50舍客勒银子的聘金,迎娶那女子作合法的妻子。此时,只要那女子未失贞洁,男子则终身不可休她。据出22:16,17律例,此时那被玷污女子的父亲若拒绝将女儿许配给他,男子照样要支付聘金,只是要放弃与那女子结婚。此律例决非认可婚前性关系,只是充分考虑到当时低级的性伦理,故强调了男性对女性的责任意识。 --《圣经精读本──申命记注解》

 

【申二十二29「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她。」

 

【申二十二30人不可娶继母为妻;不可掀开他父亲的衣襟。

         人不可取继母为妻。参看利未记十八章68节的脚注。――《申命记雷氏研读本》

         男子把衣襟覆在女子身上象征婚姻关系(得三9;结十六8)。掀开它,意同侵犯丈夫的权利。“掀开他父亲的衣襟”等于说侵犯了父亲的婚姻关系。──《启导本圣经申命记注释》

         「掀开他父亲的衣襟」:「用衣襟遮盖」就是结婚之意,(参得3:9; 16:8)故掀开他父亲的衣襟即是侵害父亲的婚姻。――《申命记串珠圣经注释》

         本节是禁止与继母结婚或发生性关系的律例。近亲相奸是违背创造位阶秩序之犯罪,因此,摩西律法多次严禁(18:6-18;20:11-21) --《圣经精读本──申命记注解》

 

【思想问题(第22章)】

1 看见别人有需要而佯为不见是罪么?参雅4:17。本章2节指出;即使对「不认识的人」也应施以援手。你日常生活里有否犯佯而不见的罪?你当如何助别人?

2 6-7节吩咐以色列人保护天然资源。今日大自然有不少濒临绝种的生物,我们应否吃用这些生物或其制成品呢?我们平常当留意什么?

3 虽然是自己的房屋,但也要为他人设想而装置安全措施(9),可见神要求人不是单为自己生活,也要为他人设想,你怎样应用这原则?

4 今日我们享用着科技的成果──混种的水果、杂料的衣服,这与9, 11节的禁例是否有抵触?经文的实际意义是什么?参19:19注。

5 本章那一处禁止婚前性行为?现今世风日下,婚前性行为愈来愈普遍,信徒在这方面应有什么态度?教会在这方面担任什么角色?

6 贞洁与忠信在婚前非常重要,基督徒在这方面应如何谨守自己呢?试从太5章找出耶稣对「奸淫」的诠释,另参林前6:15-20; 7:8-16

──《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