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全書綜合綱目 壹、綜合靈訓要義 【《利未記》書中的基督】 一、五祭所預表的基督: 1.燔祭(一章):基督為我們樂意的、將自己無瑕疪的身體完整無保留的獻給神,甘自順服以至於死,使神滿足,如同馨香之氣。 2.素祭(二章):不需流血,不是預表贖罪,而是預表耶穌在世為人的生活,將身體當作活祭為我們獻上。 3.平安祭(三章):預表基督成就和睦,使人得與神和好。 4.贖罪祭(四章):預表基督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人的罪(單數指罪性),使人在神面前得以稱義。 5.贖愆祭(五至六章):預表基督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人的罪(複數指罪行),使人在神面前得以成聖。 二、各種祭物(一至六章)所預表的基督: 1.牲畜:牛羊牲畜乃代表受造之物中的馴服者,預表基督是順服的(參賽五十三7;腓二8)。 2.牛:預表基督是在神面前又忍耐、又勞苦、又忠心的一位僕人。 3.綿羊:預表基督的柔馴和良善。 4.山羊:預表罪人,指基督『被列在罪犯之中』,為我們『成為罪』。 5.班鳩與雛鴿:預表基督的溫柔、天真,同時也豫表基督為我們成為卑賤、貧窮,因為班鳩、雛鴿都是窮人的祭牲。 6.細麵:預表基督的清潔,精細和無過與不及的品格,也預表基督作我們的糧食。 7.澆上油:油表徵聖靈;澆上油預表耶穌是童貞女馬利亞從聖靈而懷孕的。 8.乳香:預表基督受苦後發出的香氣;表示耶穌的生活,不但滿足了神的心,並且榮耀神。 9.不可有一點蜜:蜜是天然發甜的,無蜜預表基督只有神的美好而沒有自己天然的美好。 10.用鹽調和:鹽不會廢壞,預表基督代贖的功效永遠長存。 三、七個節期(二十三章): 1.逾越節:預表基督是神的羔羊,信徒取用祂的血和肉,得蒙救贖並得著生命之糧的供應。 2.除酵節:預表基督全然聖潔無罪,教會靠著祂成為無酵的新團。 3.初熟節:預表基督從死裏復活作教會初熟的果子。 4.五旬節:預表基督復活帶進聖靈降臨,教會得著能力傳福音並事奉神。 5.吹角節:預表基督再臨時神的號角吹響,已死的信徒復活,還活著的信徒與他們一同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 6.贖罪日:預表基督再臨時,以色列全家悔改得救。 7.住棚節:預表千年國度,得勝的信徒得與基督一同作王掌權,以色列人在彌賽亞國裡享受主的安息。 【五祭的分別】 一、以「祭物」分: 1.獻牛、羊、鳥等祭牲:燔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 2.獻細麵餅供物:素祭。 二、以「目的」分: 1.為討神喜悅:燔祭、素祭、平安祭。 2.為贖罪:贖罪祭、贖愆祭。 三、以「流血與否」分: 1.流血:燔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 2.不流血:素祭。 四、以「享受」分: 1.完全獻給神:燔祭(但祭司可分得皮)。 2.神與祭司分享:素祭、贖罪祭、贖愆祭。 3.獻祭的人也可分享:平安祭。 五、以「馨香」分: 1.馨香的火祭:燔祭、素祭、平安祭。 2.非馨香祭:贖罪祭、贖愆祭。 【從神的觀點看五祭的順序】 一、燔祭:基督受神差遣。 二、素祭:基督在世為人。 三、平安祭:基督成就神人和睦。 四、贖罪祭:基督解決人的罪性。 五、贖愆祭:基督解決人的罪行。 【從人的觀點看五祭的順序】 一、贖愆祭:看見自己的罪行。 二、贖罪祭:看見自己生在罪中。 三、平安祭:看見神與人中間有隔斷的牆。 四、素祭:看見自己遠離了神。 五、燔祭:看見自己是活著的中心。 【從神與人的關係看《利未記》】 一、確立神與人正常的關係(1~7章) 二、分別出來事奉神(8~10章) 三、過聖潔的生活(11~22章) 四、作討神喜悅的人(23~27章)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利未記註解》 貳、其他綜合綱目 【平安祭(酬恩祭)】 讀經:利3:1-5 7:12、16-17 一、信徒得救之後,因神的恩典,就當心被恩感向神獻上讚美和感恩。 二、平安祭的原因: 1、為感謝,當我們得了神的恩典之後,心被恩感,理當將感謝(祭物)向神獻上。“應當一無掛慮……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腓4:4-1)(參王上3:5-15) 2、為還願,像哈拿那樣,先有許願的禱告,神答應了她許願的禱告,生了撒母耳之後即獻上祭物,並將孩子帶到神的殿裡,使他終身歸耶和華。(撒上1:21-28) 3、為甘心,在平常的時候,想念神的恩典,主動向神獻上感恩和敬拜,這一種的事奉是神最喜悅的。“不斷稱頌,時常感恩”(參撒下6:17-18) 三、祭物: 1、牛:表明勞苦與順服。 2、羊:表明溫柔和善良 3、無論是公的是母的 (1)“公”的表明神對我們生活的供應。 (2)“母”的表明神作我們生命的供應,無論公或母必須是沒有殘疾的。 4、調油的無酵薄餅一同獻上——藉著聖靈得成聖潔。有酵的餅一同獻上(利7:13)表明不忘記我是一個蒙恩的罪人。 5、腰子和脂油,是肥美的根源,這是祭物中最好的,將一切的榮耀全為主擺上。 四、平安祭是表明我們有一顆感恩的心,如果甘心獻上,即使是最少的祭物,也必蒙神悅納,如同那個窮寡婦兩個小錢蒙主紀念。 五、經過按手: 1、表明獻祭的人與祭牲聯合 2、表明傳遞與祝福。 3、表明交通和接納。 六、放在祭壇,經過宰殺(死亡的經歷),照神所喜悅的獻上。 七、放在壇的柴上焚燒——基督的愛火熔化我,將我焚燒。 八、平安祭的特點:祭物要當日吃,不可到第三天。預表主的恩典,隨時供應我們,像以色列人叫神拾取嗎哪一樣,每早晨這都是新的。(參哀3:23) 九、現在的平安祭——擘餅紀念主 平安祭表明神與人交通的恢復,神的羔羊主耶穌親自為我們成為祭物流血獻祭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並藉著祂來到神的面前敬拜和事奉。因此,主日的擘餅紀念主就是現在的平安祭。在主的桌子前,神因著祂的兒子得著滿足,並享受我們的敬拜和讚美。神的兒女們藉此享受基督的愛並在祂裡面有甘甜的交通,故此平安祭是神與人一同享用的祭。 ── 王國恩 【贖罪祭——神的救贖】 讀經 利4:1-12 6:24-30 一、贖罪祭與燔祭的區別:1、燔祭是獻祭的人自願的,隨意獻的,贖罪祭是必須獻的,罪人非獻贖罪祭不可。2、燔祭是為馨香,贖罪祭在神看來是可憎,因基督為罪人成了受咒詛。“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詛咒的”(加3:13)3、燔祭重在神的悅納;贖罪祭重在人的赦免。 二、贖罪祭的原因: 1、為人原有的罪(罪性)“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羅5:12)人一生下來就生在罪中,結局就是死亡審判,沉淪,非有神的羔羊代贖,不能免除。 2、為人誤犯之罪“誤犯”有“隱而未現”之意,這些隱藏的罪正顯出人心的黑暗,對罪失去了辨別的能力。許多人活在罪中,卻不以為是罪,足以顯出人罪性的敗壞,極需要神的救贖。 三、贖罪祭的祭性 1、必須是“沒有殘疾的”人犯了罪觸犯了神公義的律法,神必須藉著祂兒子——無罪的羔羊基督作為贖價,把人從律法的定罪下贖出來。 2、祭牲的差別, (1)祭司用公牛; (2)會眾用公牛犢; (3)官長用公山羊; (4)民中的百姓用母山羊。這是說到犯罪人的身份和罪的影響範圍的大小不同的緣故。 3、基督是唯一救贖的代價,在人的眼中,祭牲的價值有大小,但都是預表基督,神為人所付出的贖價都是一樣。“但基督獻上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來10:12) 四、獻祭次序: 1、按手在祭牲頭上,表明與祭牲聯合,祭牲的死代替犯罪人的死,預表基督為我死,是我們的罪把主釘死在木頭上。 2、經過宰殺,流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9:22)贖罪的方法即是以生命贖生命,所以代罪的祭牲必須要死,才能了結罪的追討,才能使罪人得安息。神看見祭牲的血就不再追討人的罪。“牛與羊的血尚且使人成聖,祂兒子的血豈不更能贖出人的罪,洗淨人的心……麼?”(來9:11-14) 3、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利4:17),這是預表交通的恢復,罪人藉著寶血可以坦然無懼來到神前。 4、抹血,罪人無法事奉神,我們藉著寶血得成聖潔才有資格事奉神,這是事奉的恢復。 5、倒血,血要倒在祭壇腳那裡。祭壇預表審判,基督為我們受了審判。神看見祂兒子的血就免去我們的審判,使我們永遠在神面前蒙紀念。 6、燒在燔祭壇上,神用燔祭作各樣祭的基礎,這是提醒我們身體的奉獻是事奉的首要條件。無論獻何種祭,要緊的是向神有一顆誠實敬畏的心(約4:23-24)“你既不需牛羊祭牲,我們獻上靈和真誠”(詩歌133:1) 7、他必蒙赦免,這個赦免全是靠著祭牲的代贖,不是靠自己的行為,我們更要認識赦罪的恩典。(弗2:8-9) 8、在營外焚燒,營外是罪人受咒詛的地方,主為我的罪站在被咒詛的地位上舍去他的自己。 9、“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來13:13) (1)因主在城外受苦,我們也當學主的榜樣忍受地上的淩辱,好將神的恩典彰顯在世人中。 (2)祭牲搬到營外,也表明我們不可給罪留下任何地步,不讓罪有一點機會沾染我們。 (3)不只搬到營外,還要燒成灰,表明徹底對付罪惡之意。 五、贖罪祭的享用 1、祭牲的處理不同:因犯罪者的身份不同,影響也不同,處理的方法也就不同“多給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祭司和會眾獻的祭牲要燒掉,百姓的祭肉卻可以留下享用就是這個原因。 2、為贖罪獻祭的祭司要吃,這裡沒有蒙赦免的應許,我們的主是祭牲,又是祭司,所不要這個應許,祭司與祭肉聯在一起,說明在基督以外別無拯救,救贖的恩典乃是在基督裡。 3、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的,這是提醒我們當以嚴肅的態度來享用神救贖的恩典,“人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來2:3) ── 王國恩 【贖愆祭——交通的恢復】 讀經:利5:1-6:7 7:1-7 一、贖罪祭與贖愆祭之分別: 1、贖罪祭是為人的罪性;贖愆祭是為人的罪行。 2、贖罪祭多是為誤犯的罪或隱而未顯之罪;贖愆祭則為明顯的罪,一件一件的罪。 3、贖罪祭預表基督作我的救恩,(來10:10-11)贖愆祭預表基督是我們恢復交通的根據。 二、贖愆祭贖罪的內容 1、對於自己(利5:1-13) (1)隱藏罪惡,不肯作見證,明明知道,隱瞞事實——違背自己的良心,該作而不作。 (2)沾染死屍,預表與世俗、罪惡同流合污,沾染罪惡碰到死亡。 (3)冒失發誓,性急生氣,出言狂妄,當時不知誓言的輕重,那知已經陷於罪中。 2、對於神(利5:14-19) (1)取了不當取的,將屬神之聖物拿來給自己。 (2)當納而不納(參瑪3:8) 3、對於虧欠人(6:1-7) (1)不守信用;(2)行事詭詐;(3)搶奪財物;(4)欺壓鄰舍;(5)作假見證。 三、贖愆祭特殊的條例: 1、獻贖罪祭於燔祭之先(利5:7-10)奉獻之例是先獻贖罪祭,再獻燔祭;預表來到神的面前的人當先對付罪,後才蒙悅納。(參太5:23-25) 2、另外加上五分之一(5:16),表明對付罪要徹底,對賠償的事要有度量,留空處給人,多餘給人,厚待人。 3、贖愆祭的內容多是關於日常生活之事; 人獻贖罪祭,應一次就夠了。但贖愆祭卻是為日常生活之間常常有所奉獻的。因為我們生活在此罪惡的塵世中,難免沾染污穢,故當時常獻上贖愆祭,與神交通一無間隔,活在基督的平安裡。 四、如何恢復生命的交通(約1:1-10) 1、交通的根據——基督的生命(約1:1-2) 2、交通的範圍: (1)與神並耶穌基督有相交(交通)(約1:3)靠著主的寶血坦然無懼、親近父神。(來10:19-20) (2)與眾聖徒有交通“身體只有一個”(參弗3:18 4:4 西3:11 約1:3) (3)有幾等人不可與他交通 ①傳異教的人(提前1:3 6:3) ②假使徒(徒20:29-30 林後11:13 啟2:2) ③犯罪不悔改的人(林前5:9-11)什麼時候真正悔改,才能恢復與他交通 ④分門結黨的人(多3:10-11) ⑤越過基督教訓的人(約二:9-11) 3、交通的攔阻,乃是人的肉體、罪惡(參太5:23、腓2:3、約:-1:6) 4、恢復交通的途徑: (1)在光中認識自己,神就是光(約一1:5)光來顯明一切,在神的光照之下才能認識自己的本相。(弗5:13-14 賽6:5 伯41:5-6) (2)向神認罪(約一1:9 詩51:1-2 16-17) 5、交通恢復的結果 (1)罪得赦免(約一1:9 箴28:13) (2)得著屬靈的喜樂,生命增長(約一1:4 詩32:1) (3)得著神的喜悅,在人前有美好的見證。(詩133:) ── 王國恩 【利未記一至六章,一共講到五個祭】這五個祭,是豫表我們主耶穌把自己獻為祭的五方面︰ 一、燔祭是豫表祂把全人獻給神。主若不完全把自己獻給神,就不能為我們贖罪。 二、素祭並沒有血,它是豫表主的生活。主在世上的生活,像細麵一般,是頂清潔,頂柔細活在神面前。這個祭最注重的是祂的完全,祂是一個完全的人。 三、平安祭是豫表主在神和人中間,成功了和平。不只叫神能與我們和平,也是叫我們能同神和平了。 四、贖罪祭是豫表主為我們贖罪,叫我們能同神和好。主為我們贖罪,叫我們能夠靠祂的血得救。 五、贖愆祭與贖罪祭不同。罪,是指我們攏總的罪,就是在神面前的罪。愆,是我們一天一天的罪,就是能算得出的,是我們局部的罪。── 倪柝聲 【利七 37五祭是什麼意思?有何預表?】 答:五祭是神在西乃曠野,藉著摩西曉諭以色列人向神遵守五種獻祭的條例。即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等是。(利六 8 9,七 37 38)。其各祭要義如下: 一、祭禮種類: 1 按祭物─—可分為血祭和素祭。 2 按表意─—可分為馨香祭和贖罪祭。馨香祭─—分燔祭,素祭,和平安祭,都是為蒙悅納。贖罪祭─—分贖罪祭和贖愆祭,都是為贖罪愆。馨香祭和贖罪祭,都是以流血為親近神的原則,以祭物代替獻祭的人。 3 按獻祭的人─—可分為國家的,官長的,和個人的。國家的祭祀─—就是為全會眾所獻的。(民廿八 2—廿九 38,利八 22—29,民七 1—88,利四 13—21,士十 26,撒上七 5—9)。官長的祭—就是為大祭司所獻的,(利四 3—12),和官長所獻的。(利四 22—26)。個人的祭—就是為百姓個人所獻的。(利四 27—35,七 37 38,十二 1—8,十四 1—32,十五 1—32,民六 13—21)。 二、供獻祭物: 1 血祭─—有公牛、綿羊、山羊、斑鳩、雛鴿等,各人量力而獻。(利一 1—17,林後八 12)。 2 素祭─—有細麵、餅、和初熟之物,加上油、乳香、監,所獻之素祭,無酵無蜜。(利二 1—16)。 三、祭物預表: 1 公牛Bulock─—預表基督是一位能忍耐,能受苦,又忠心的僕人。(利一 3,林前九 9 10,來十二 2 3)。 2 綿羊Sheep─—預表基督柔順良善,毫無抵抗,自己降服於十字架之死。(利一 10,賽五三 7 8,徒八 32 33,腓二 6—8)。 3 山羊Goat─—預表罪人。指基督「被列在犯罪之中」,為我們「成為罪」,「成為咒詛」,作為罪人的代替。(利一 10,太廿五 32 33,賽五三 12,林後五 21,加三 13)。 4 斑鳩Turtledove─—或是雛鴿Young
Pigeon 預表基督的溫柔馴良,祂為我們成為卑賤貧窮。因這二物皆為貧窮人的祭牲。(利一 14,路九 58,林後八 9,腓二 6—8,路二 24)。 5 細麵 Fine
Flour─—預表基督的清潔,精細,無過,不偏不倚的性格。(利二 1)。 6 乳香Frankincense─—預表基督向神生活,與受苦後發出的香氣。(利二 2,出卅 34,林後二 14 15)。 7 無酵Unleaven─—預表基督無罪的品格。(利二 4,出十二 8,林前五 7 8)。 8 澆油Pour Oil─—預表基督被聖靈充滿和澆灌。(利二 6,太一 18—23,三 16)。 9 無蜜No Honey─—預表基督只有神的美好,沒有自己天然的美好。(利二 11)。 10 配監With Salt─—預表基督生命有調味和防酵的力量。(利二 12,太五 13,可九 49 50)。 四、五祭表意: 1 燔祭Burnt
Offering─—表示信徒將自己獻與主為聖潔的活祭。(羅十二 1)。 2 素祭Meat
Offering─—表示信徒將自己的行為和工作獻與神。(來十三 15 16,腓四 18,約壹二 6)。 3 平安祭Peace
Offering─—表示信徒與神和好或有恩酬的意思。(弗二 14—16)。 4 贖罪祭Sin
Offering─—表示信徒承認自己的罪,有悔罪求赦的心。(約壹一 8 9)。 5 贖愆祭Trespass
Offering─—表示信徒承認已罪,償還他所虧欠的。(羅三 23,提前一 15 16)。 五、五祭預表: 1 燔祭─—預表基督將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樂意遵行完成祂的旨意,至死順服。(約二 17,來十 5—9,賽五三 7,腓二 6—8)。 2 素祭─—預表基督完全的品行,為神所悅納,並完全遵守神的律法。(太三 17,十七 5)。 3 平安祭─—預表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流血,使人與神和好,與神相交,成就了和平。(西一 20,弗二 14—16)。 4 贖罪祭─—預表無罪的基督,替我們成為有罪,獻已為祭,擔當了眾人的罪。(賽五三 4—6,林後五 21,來九 28,十 12,彼前二 24)。 5 贖愆祭─—預表基督在神面前補足人一切所虧欠的。(西二 13 14,彼前二 24,來十 22)。──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成聖與相交】 一、相交之基礎:獻祭(一至十七) 1、獻祭(除罪)——(一至十七) (1)馨香之火祭(一至三) (2)非馨香之祭(四至六7) (3)獻祭之例(六8至七38) 2、祭司(中保)——(八至十) (1)成聖(八) (2)事奉(九) (3)干罪(十) 3、百姓(潔淨)——(十一至十六) (1)潔淨的食物(十一) (2)潔淨的方法(十二至十五) (3)潔淨的國度(十六) 4、祭壇(和好)——(十七) (1)唯一的地方(十七1~9) (2)血的用法(十七10~11) (3)別無他用(十七12~16) 二、相交之實踐:分別(十八至廿七) 1、百姓的規矩——(十八至廿) (1)性的禁例(十八) (2)一般戒例(十九) (3)違者之弄(廿) 2、祭司的規矩——(廿一至廿二) (1)禁從敗風(廿一1~15) (2)禁立殘缺(廿一16至廿二16) (3)禁獻殘牲(廿二17~33) 3、節期規矩——(廿三至廿四) (1)每年要守者(廿三) (2)油與陳設餅(廿四1~9) (3)褻瀆者之刑(廿四10~23) 4、迦南的規矩——(廿四至廿七) (1)安息與禧年(廿五) (2)守約與背約(十六) (3)甘願之獻(廿七) —— 巴斯德《利未記研究》 【各個祭的特點】 一、燔祭——預表基督「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來九14),它所指的不是十架上的基督為人的罪獻上,為成就神的旨意;乃是指基督把自己完全獻給神而說的,這也是希伯來書作者所見證的 二、素祭——則是預表基督完全的人性;這裡所強調的,是生活的獻祭,是因為基督完全的人格,使他的祭顯得更為無價 三、平安祭——是預表相交的重建,因著基督完全的獻上,得以挽回神,人得以與神複和 四、至於非馨香之祭,贖罪祭預表基督是擔當我們的罪——他「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 五、贖愆祭則預表基督因我們犯罪的行為,代我們受鞭傷,作補償 —— 巴斯德《利未記研究》 【利未記要義】 引言──神從會幕裏說恩典的話。 一、獻祭的條例︰ 1.祭物︰ (1)我們有五種光景︰(1)不為神活著;(2)生活行為不夠正確均勻;(3)與神之間出了事,不能相安;(4)本性有罪;(5)行為有罪。 (2)基督作祭物應付解決我們這五種需要︰ a.燔祭──基督在地為人,完全為神而活,無瑕無疵,把自己獻給神;成全了神的旨意,變成馨香之氣,滿足神的心意。結果使我們在祂裏面,藉著按手與祂聯合,蒙神悅納稅(參來十5~7;腓二5~8)。 b.素祭──基督的生活為人,都是正確適度,柔細均勻,清潔無罪,成為馨香之氣給神享受,也作了我們的食物,叫我們滿足。 c.平安祭──基督為我們受死流血,作了我們與神之間的和平與交通。一面作了神馨香的食物,一面作了我們的供應,使我們能與神共同享受基督,在祂裏面與神相安、相交,神人共得滿足(參西一20~22;羅五1;林後五18~20)。 d.贖罪祭──基督替我們成為罪,在十字架上藉著受死定罪了罪,贖了我們性情中的罪,使我們在本性上(也就是我們這個罪人)得著神的赦面(參林後五21;羅八3原文)。 e.贖愆祭──基督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在十字架上,受了神的神審判,贖了我們行為上的罪,使我們在罪行上得著赦免(參彼前二24;三18;賽五十三5~6;10~11)。 2.條例︰ (1)不重在獻祭的規條,乃重在祭司的享受。 (2)祭物獻上,蒙神悅納,就變作食物(三11)先給神享受,後給人享受。 a.燔祭──神享受最多,只有祭牲的皮是留給祭司的。 b.素祭──部分燒在神面前,給神享受,部分給獻祭的祭司享受。 c.平安祭──(同素祭)。 d.贖罪祭──神享受肥美的部分,部分給獻祭的祭司享受。 e.贖愆祭──(同贖罪祭)。 (3)神吃的方法是燒。 (4)客觀方面的代替(祭物),在於主觀方面的聯合(按手、食物),這時祭物和獻祭者調和為一。 (5)先獻燔祭,末了獻平安祭,因為在享受時,必須罪和愆都先解決。 (6)這些條例給我們看見︰(1)怎樣才能享受?(2)甚麼樣的人才能享受?(3)享受甚麼部分?(4)在甚麼地位上享受?(5)享受工景如何? 二、事奉的條例︰ 1.祭司如何受膏承接聖職︰ (1)亞倫所穿的衣服與獻的祭物,表明主的身位與工作,所是與所作,生活與為人。證明祂有資格承接聖職,作我們的大祭司,負我們一切責任。 (2)帳幕、聖具及祭司身上都要抹膏,說出一切與事奉有關的人、事、物裏面,都需要滿有神的成分。 2.祭司受膏之後如何盡其職分︰ (1)第八天,也就是在復活裏盡祭司職分,並且直作到主再來。 (2)祭司必須一面為自己和百姓獻贖罪祭,在神面前對付罪;一面獻燔祭,表明完全奉獻,為神活著,並要同獻素祭,在祂裏面過生活。此外,還須獻平安祭,叫人與神相安,共同享受基督。 3.祭司當如何謹慎盡其職分免致干罪︰ (1)要絕對遵照神所吩咐的──摩西所得的啟示。 (2)決不能帶進自己的東西,天然的東西──凡火。 (3)決不可受人的影響──甚至最近的親人。 (4)不可有分於世界的享樂、興奮和吸引──清酒濃酒都不可喝。 (5)要享受基督︰ a.不離開十字架──在壇旁。 b.站在完全為神的地方──在聖處。 c.完全脫開世界污穢罪惡的地方──在潔淨之處。 d.不帶罪──不帶酵。 e.享受基督的愛與能力──胸和腿。 f.要有體貼教會的感覺──亞倫和他兒子們,應擔當會眾的罪孽,在神面前為他們贖罪。 g.不要太受自己感覺的影響──亞倫因喪子不吃贖罪祭的肉。 三、生活的條例︰ 1.從外面接受到裏面的︰ 食物的潔與不潔──特指在與人接觸來往的事上,必須分辨何為潔,何為不潔︰ (1)凡不接受主的話而反復思想的,都為不潔。 (2)凡不照主的話在行動上有所分別的,都為不潔。 (3)凡不能行走在世界裏面而不受世界沾染的,都為不潔。 (4)凡不能離開世界而超脫的,都為不潔。 (5)凡不能在世界而不屬世界的,都為不潔。 (6)凡一直屬世界而不能脫開世界的,都為不潔。 (7)凡靈性死了的,都為不潔。 2.從裏面發表出來的︰ (1)生產的潔與不潔──生孩子的婦人是不潔淨的,說出我們是從不潔淨的源頭生出來的(參詩五十一5;伯十四4)。這是人的性質、天然、根源的不潔,故需贖罪祭。 (2)痲瘋的潔與不潔──特指人裏面的不潔顯在人外面的行為上,故需贖愆祭。 (3)漏症──指明從人出來好的一面,無論是合法的或是不合法的,都為不潔。 3.贖罪──神住在人的中間,而人裏外卻滿了不潔,所以必要獻贖罪祭(贖愆祭是掛在贖罪祭上)。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作我們親近神、事奉神的憑藉、倚靠、根據的立場(參來十12)。 4.血的禁例︰ (1)平安祭牲的血,只可流在獻贖罪祭的壇上,不能隨便流在別處──必須在基督贖罪的立場上,神與人,人與人,供同享受基督。 (2)血不可吃︰ a.血是為我們贖命的︰a.血裏有生命;b.動物被殺流血,進到人裏面,為要作人的營養、供應;c.動物被殺給人吃,血都要流出來。表徵吃這動物的人,原是該死的,現今牠替他死了,神將血當作贖命的贖價;d.神將動物的肉給人吃,但動物的血,是神的創作,只有神有這個權利,因此,血必須歸給神。 b.血不可隨便流,只能流在贖罪的地方。血也不可隨便吃,只能為著贖著來吃。 c.全宇宙中,所有的血都不可吃,只有基督的血能吃(約六55)。說出只有基督的血能贖罪,其他的血都不能贖罪,不可擺在與基督的血平等的地位上,否則,便是把祂的血當作平常(參來十29)。 註︰從一章至十七章是一大段,說到人親近神的路。從十八章至廿七章是另一大段,說到人親近神的生活。 5.百姓生活聖別的律例──蒙神救恩的人,得救後必須過聖別的生活;脫去舊人,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參弗四22~24)。 (1)對神要敬畏──不玷污神的聖所,不褻瀆神的聖名,存心行動都要敬畏神。 (2)對撒但絕對無分無關──不和鬼交往,不拜偶像,也不造偶像。 (3)對自己絕對持守公義──不佔人便宜,也不虧欠人。 (4)對人要寬大憐恤──就是窮人,也該顧到。 (5)絕對不要混亂──不亂性,不亂倫,不亂種,不亂行。必須單純,不可參雜。 (6)凡事照神的規律,受限制──生活不能隨便,越是活在神面前的人,越受神的約束。 (7)不能破壞神創造的自然──頭和鬍鬚的周圍,以及身體,都不能隨便對付,要保留神所給人的天然律。 6.祭司生活聖別的律例──祭司是獻火祭與神,叫神得著滿足的人。神對他們聖別的要求,高於一般百姓;對大祭司的要求,又高於祭司。說出人在神面前蒙恩越深,責任越重;聖別的要求越高,顯出功用也越多。 (1)不要受玷污︰ a.不摸死亡──事奉神的人,必須是活的,在他身上,沒有死亡的光景。 b.不接觸混亂──事奉神的人,必須按正規而行,在他身上,沒有混亂的情形。 (2)不可殘疾──四肢五官百體,都得合用。 (3)祭司不潔,不能吃聖物──事奉神的人,自己有了玷污,不能叫神吃飽,自己也不得飽足。 (4)凡外人不可吃聖物──只有祭司能享受神所享受的。得救的人,若不站在祭司的地位上,盡祭司的本分,也像外人一樣,不能與神共得滿足。 (5)祭物不可有殘疾──人對基督(祭物)的認識,必須完整,不可有殘缺。若有殘缺,就是甘心情願獻上的,也不蒙悅納。 四、節期的條例──節期原文是「筵席」。耶和華的節期︰一面是神自己的享受,一面給祂的百姓享受。 1.安息日──神要祂子民過的生活,第一就是安息的生活。從歲首到年終,每七天有一個安息日,說出神的子民,並非勞碌作工,乃是享受安息。 2.七節期──一年中有七節期,表徵完滿的快樂,完整的享受。這些節期,都是神人共同享受成功救贖的基督。 (1)前四個節期──已經應驗在教會身上︰ a.逾越節──得救。 b.無酵節──過除罪、聖潔的生活。 c.初熟節──生命成熟,可以獻給神。 d.五旬節──產生了猶太與外邦的教會(這是獻上兩個搖祭的餅所表明的)。 註︰這四個節期,開頭是人從神那裏有所得著,末了是人向神有所奉獻。逾越節重在吃羊羔的肉(動物),說出人在這裏蒙了救恩,有所享受。五旬節重在獻搖祭的餅(植物),說出人在這裏有所奉獻,使神得著滿足。 (2)後三個節期──尚待應驗在以色列人身上︰ a.吹角節──吹角是號召,呼召之意。以色列人在世末了,聽見角聲,就悔改歸向神。 b.贖罪日──以色列人在神面前贖罪。 c.住棚節──千年國度來臨,以色列人進入國度,與神同住同樂。 五、其他的條例與警告︰ 1.條例──補充的話︰ (1)點燈的──聖的登,表徵神在祂子民中間的亮光。亞倫從晚上到早晨,在神前經理這燈。意即神的子民在生活中必須有亮光,不可留在黑暗裏。 (2)陳設餅的──陳設餅表徵神與祂子民中間,一直有糧食,有飽足。 (3)安息年與禧年的──每七年有一個安息年,人安息,地也有安息,神且應許到第六年,長出三年的土產。每七個安習年後,又有一個禧年,就是大安息年(五旬年)。此時,奴隸得著釋放,產權平均一次。這說出神子民中間滿享安息。 (4)贖回產業的──產業若出賣了,半途有錢也可以贖回,說出我們已往是失去的,恩典把我們贖回了。 (5)取利的──弟兄窮乏的,借錢不可取利,說出神對窮人的眷顧。 6.奴僕的──神對作奴僕的,各方面都有顧到,說出神是如何的寬大。 (7)許願奉獻的──人在神前的許願和奉獻,都得有規律。說出人愛神,也得守規律,不可雖自己的意思而行。 註︰十八至廿二章,是在律法要求下的聖別生活,也是人無法作到的。但自廿三章起,卻有了補充的條例,而這條例都是滿了恩典,說出恩典是在律法以後,取代律法的不足。正如羅馬七章是說,人窮得將自己賣給罪了,到羅馬八章禧年號筒吹響,失去的產業都贖回來了。 2.警告︰ (1)關於聖名的──不論人如何軟弱,總不可褻瀆神的聖名。 (2)關於偶像的──不論人如何軟弱,決不可拜偶像。 (3)關於遵命蒙福的──神的子民若遵守神的命令,必蒙祝福。 (4)關於違命遭禍的──神對違命的子民,有責打,有管教,但在祂的行政裏,仍保有憐憫恩慈。 (5)關於悔改的──神的子民若肯悔改,神仍不厭棄他們,說出神是何等的忍耐與寬容。 註︰這些警告的話,雖是對以色列人說的,但原則上也是對我們說的。 ── 佚名《利未記讀經綱目》 【獻祭(一至七章)】 一、燔祭(一章) 二、素祭(二章) 三、平安祭(三章) 四、贖罪祭(四章) 五、贖愆祭(五章) —— 巴斯德《利未記研究》 【罪愆之種類(五至六7)】 一、得罪自己之罪愆(五1~4) 1、匿事不報 2、摸了一切不潔 3、躁妄發誓(4) 二、得罪神之罪愆(五14~19) 1、在聖物上誤犯 2、誤犯誡命之一 三、得罪他人之罪愆(六1~7) 1、不忠於信託(2)傳道人須格外謹慎 2、詭詐(2)社會無日無之,我們信徒要小心 3、謀奪(2)欠債不願償,是不是屬於謀奪 4、欺壓(2)舊教會曾犯此大罪 5、假偽(3)所謊妄誓等 ——黃原素《五祭論》 【贖愆祭(五1~六7)】 一、人人都有犯罪的機會——未盡全力的罪(五\cs161~5): 1、不盡本分,例如應作見證而不肯挺身而出; 2、不夠謹慎,例如行動疏忽,染了汙穢; 3、不願約束,例如未詳細考慮尋求就隨便起誓。 二、人人都有可能獲赦罪恩典 ——《新舊約輔讀》 【祭司(八至十章)】 一、成聖奉獻——祭司分別歸神(八章) 二、事奉——祭司開始工作(九章) 三、干罪——拿答亞比戶獻凡火(十章) —— 巴斯德《利未記研究》 【百姓(十一至十六章)】 一、潔淨的食物(十一章) 二、潔淨的身體(十二1至十三46) 三、潔淨的衣服(十三47~59) 四、潔淨的房子(十四33~57) 五、潔淨的接觸(十五章) 六、潔淨的國度(十六章) —— 巴斯德《利未記研究》 【百姓(十八至廿章)】 一、性之禁例(十八章) 二、一般戒例(十九章) 三、違者之刑(廿章) —— 巴斯德《利未記研究》 【祭司(廿一至廿二章)】 一、禁從敗風——是特指祭司與社會的關係(廿一1~15) 二、禁立殘缺——特指無條件作祭司及吃聖物的人(廿一16~廿二16) 三、禁獻殘牲——身體有殘疾的牲口,不得在壇上獻給耶和華(廿二17~33) —— 巴斯德《利未記研究》 【何為五祭】 一、燔祭(一,六8~13) 二、素祭(二,六14~18) 三、平安祭(三,七11~21,28~36,廿二18~30) 四、贖罪祭(四,六24~30) 五、贖愆祭(五,六1~7,七1~10) ——黃原素《五祭論》 【五祭如何分類】 一、馨香祭──一燔祭,二素祭,三平安祭 二、免罪祭──四贖罪祭,五贖愆祭 又分為二; 一、有血祭──一燔祭,三平安祭,四贖罪祭,五贖愆祭 二、無血祭──二素祭 ——黃原素《五祭論》 【五祭預表之總意如何】 一、燔祭──耶穌為神,為人,盡獻其靈,心,身於父,成為馨香蒙悅納 二、素祭──耶穌之為人,意念言行,完全聖義無瑕(完人) 三、平安祭──耶穌之獻己,使神人得有復和,而至心交 四、贖罪祭──耶穌捨身流血,救贖人之本罪。 五、贖愆祭──耶穌捨身流血,潔除人日常之愆 ——黃原素《五祭論》 【五祭之次序如何——有神人兩方面的看法不同】 一、由人之方面觀 1、知己有愆尤──贖愆祭 2、信己有本罪──贖罪祭 3、賴耶穌代代贖與神和好──平安祭 4、賴聖靈成聖──素祭 5、完全獻己──燔祭 二、由神之方面觀 1、耶穌在父前獻己受遣──燔祭(來十5~7) 2、耶穌來世為完人──素祭(徒三14) 3、因耶穌代死使人賴之得近──平安祭(西一21,弗二13) 4、因耶穌代死人之本罪得脫──贖罪祭(羅三25) 5、因耶穌代死人之罪愆得除──贖愆祭(約壹二1) ——黃原素《五祭論》 【如何食平安祭】 一、要自潔(七19~21) 二、要喜樂(申十二18) 三、要在主前(申十二4~7,17~18) 四、禁食脂與血(三17) 1、血,是生命 2、脂,是豐盛之生命 ——黃原素《五祭論》 【血禮】 一、彈於主前(六6~17節) 二、塗於香壇之四角(七18) 三、塗於祭壇之四角(廿五30) 四、餘血傾於祭壇之基(7,18,15,30) ——黃原素《五祭論》 【五祭之總結】 一、燔祭──耶穌為人向上帝完全盡獻己──上帝完全滿足而悅之 二、素祭──耶穌為人完全聖義──上帝與人完全滿足耶穌之為人 三、平安祭──耶穌為神人獻己使神人和好──罪由血得赦並因之而進至與主心交 四、贖罪祭──耶穌流血贖人本罪──人本罪得完全宥免 五、贖愆祭──耶穌流血潔人愆──人之愆尤盡得除去 ── 黃原素《五祭論》 【按手的屬靈意義】 一、為著祝福或禱告(參創四八14;徒八14~17,九17) 二、承認神所顯明的職份(參徒六6;提後一6) 三、表明聯合或交通(參徒十三3) ——王國顯《神的帳幕在人間》 【對基督的三層認識】 一、細麵——表明瞭主的所是 二、餅——表明瞭主作為人子在地上的經歷 三、初熟之物——表明瞭從死裏復活的基督 ——王國顯《神的帳幕在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