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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二十五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計算年份的條例】

   一、安息年的條例(1~7)

   二、禧年的條例(8~22)

   三、財產交易後贖回的條例(23~38)

   四、買賣奴隸和贖回的條例(39~55)

 

貳、靈訓要義

 

禧年的條例】

   一、安息年的條例(1~717~22)

         1.「六年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3~4):『地』表徵代表一切受造之物,受人犯罪的影響,一同嘆息勞苦,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參羅八20~21)

         2.「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4):表徵全然安息。

         3.「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6):表徵顧念無依無靠、貧窮軟弱的人。

         4.「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7):表徵顧念活物的生命。

         5.「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土產」(21):若遵行神的命令,就必蒙神賜福。

         6.「第八年,你們要耕種,也要吃陳糧,等到第九年出產收來的時候,你們還吃陳糧」(22):表徵神的賜福綽綽有餘。

   二、禧年的條例(8~1623~55)

         1.你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七年。這便為你成了七個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當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發角聲;這日就是贖罪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8~9):這是『大贖罪日』,當遍地大發角聲,宣告一切都自由了。

         2.「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1012):表徵神的要求完全得著滿足,責任已經卸除,大得自由。

         3.「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1013):表徵不再受約束,得著自由的釋放。

         4.「這年不可耕種;地中自長的,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11):表徵一切受造之物都得著自由。

         5.「你若賣麼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麼,彼此不可虧負。你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賣給你」(14~16):表徵人與人之間彼此的虧負在禧年都得著解決了。

         6.不動產買賣按禧年計算條例(23~38)

               (1)「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也要准人將地贖回」(23~24):表徵每個人從神所得屬靈的產業,是平等且永遠的。

               (2)「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他自己漸漸富足,能夠贖回」(25~26):表徵主內弟兄及本人都有責任維護屬靈的產業。

               (3)「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27):神所賜的屬靈產業,總得盡力付代價持守。

               (4)「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裡,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28):無論如何,神所賜屬靈的產業,是永遠屬於我們的。

               (5)「人若賣城內的住宅,賣了以後,一年之內可以贖回;在一整年,必有贖回的權柄」(29):『城內的住宅』表徵教會,教會的屬靈情況在一定的期限內,必須悔改回轉。

               (6)「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這城內的房屋就定準永歸買主」(30):在一定的期限內,若不悔改回轉,燈台就有被挪去的可能(參啟二5)

               (7)「但房屋在無城牆的村莊裡,要看如鄉下的田地一樣,可以贖回」(31):『房屋在無城牆的村莊裡』表徵開放自由交流的團契,則不受期限的限制。

               (8)「然而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邑,其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是一個利未人不將所賣的房屋贖回,是在所得為業的城內,到了禧年就要出買主的手」(32~33):『利未人』表徵奉神選召將身體獻上事奉神的人,應當竭力付代價維持教會的見證。

               (9)「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37):表徵事奉神的人,當為別人的益處著想,盡力幫助卻不求回報。

         7.人身買賣按禧年計算條例((39~55)

               (1)「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裡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39):對待主內弟兄姊妹,不可有優越感的態度。

               (2)「到了禧年,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裡去」(41):被服事的人到了時機成熟的時候,會帶著他所傳福音生養的人離開,到主所安排的地方去。

               (3)「至於你的奴僕、婢女,可以從你四圍的國中買。…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44~45):至於事奉神的人,可以另外在不信的外邦人中,帶領人蒙恩得救,他們也會記在你的帳上。

               (4)「你的弟兄卻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那外人,…賣了以後,可以將他贖回,…也可以自贖」(47~49):主內的弟兄,可能因為靈性貧窮軟弱,而流落到世界中,這時,身邊的弟兄可以幫助他,或者他自己回轉歸主。

               (5)「要和買主計算,從賣自己的那年起,算到禧年;所賣的價值照著年數多少,好像工人每年的工」(50):幫助他的人,要清楚明白他與世界的瓜葛究竟有多深,然後設法將他從世界中挽救回來。

               (6)「他若不這樣被贖,到了禧年,要和他的兒女一同出去」(54):倘若挽救不回來,就要等到主再來十,被主懲治,丟在黑暗中哀哭切齒了(參太二十五30)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利未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總題:有關禧年的規矩——贖回所有】

講題一:安息禧年的條例

經文:25:1-22

   一、安息之年享安息  1-7

         1、耕種年——要六年耕種  1-3

神要求百姓要用六年的時間來耕種田地,這六年時間要勞碌作一切的工(20:9),即六日的延伸擴展。

         2、安息年——第七年安息  4

第七年又是第七日的延伸擴展(20:11),這是表明 神給人恩典(11:28;來4:9)

         3、蒙恩年——這一年蒙恩  5-7

在這蒙恩年裡有幾樣事情要注意的:

第一,遺落自長的莊稼,不可收割。

第二,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

第三,地要守聖安息。

   二、大禧之年蒙恩典  8-22

         1、禧年的時間: 8

         2、禧年的贖罪:9

         3、禧年的自由:10

         4、禧年的規定:11-13

         5、禧年的敬拜:14-17

         6、禧年的恩福:18-22

在禧年中,不種也不收,怎能有足夠的糧食呢? 神應許說:

第一,倘若你們是順服聽命的,就可以安然居住。

第二,神會在六年賜給足夠的土產,可供三年的食用,並吃得飽足,還有陳糧。

在頭一次復活有份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20:6)

講題二:賣贖房地的條例

經文:25:23-34

   一、贖回地業  23-28

地可以買賣,但卻不是永久的,因為耶和華才是擁有者。贖回土地(歸還給原來的擁有者)有三種方法:

一是至近的親屬可以為賣地者把地買回來(25節);

二是賣地者(原來的擁有者)若在財政上有償付的能力,他可以按著距離禧年年數的價值,付給買者,把地贖回(16-17節);

三是否則,到了禧年,土地便自動歸還給原來的擁有者(28節)。

本段經文論說,地是 神的,是因 神的恩典賜給人的,因此地不可永賣,要准予人把它贖回。

人因貧窮而賣地業的,近親要幫助他贖回,這樣做能使貧弱的家族不被剝削(36:7-10),在以色列人歷史中連君王也不可犯這條律法(王上21:3-4)

   二、贖回房產  29-34

         1、全會眾的房產:29-31

對於鄉村賣了的房屋是可以贖回的,這可能是因鄉村與田地相連的原故。

         2、利未人的房產:32-34,(民35:1-8,21

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加6:6

講題三、心愛弟兄的條例

經文:25:35-55

   一、對貧窮者的關愛  35-38

         1、要幫補著他:35節,(箴31:20;羅12:13

         2、要借錢給他:36-37

         3、要顯神愛他:38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為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要作你們的神。

   二、對為奴者的關愛  39-46

         1、只當作雇工,不可當作奴僕。39-43

第一,他是因貧窮而把自己賣為奴僕。

第二,到了禧年,債主要向他們和他們的兒女離開回本家去。

第三,他是 神的僕人,而不是債主的僕人。

第四,只能在外人中買奴僕,作世代的產業。44-46

   三、對居外者的關愛  47-55

55節清楚地提醒我們,以色列人和他們的地是屬於耶和華的,他應被視為合法的擁有者。 神的子民和 神的土地都不能永久被賣。

神教導他的百姓要學會幫補那些貧乏的弟兄,借錢不可取利,是基於什麼原因?今日基督徒與的人關係又應以什麼為準則?我們如何去關愛那些有需要的弟兄?(箴31:20

謹守誡命的,保全生命;輕忽己路的,必致死亡。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19:16-17)

── 毛南春陽

 

【利二十五855;路四1621禧年】

壹、禧年的內容

   一、神定規每七年有一個安息年。經過七個安息年之後的一年,就是第五十年,則要稱為禧年。

   二、到禧年時,全地要大發角聲,宣告自由,過去凡失去房、地等產業,甚至失去身體自由賣身為奴者,到這時都要重歸本主,重獲自由。

   三、到新約,主耶穌宣稱,祂來是為應驗神的禧年。現在就是神悅納人的時候。

貳、人在亞當裡失去一切

   一、因著亞當墮落,神原預定要給人的一切祝福,人都失去了。

   二、墮落,使在亞當裡的人,以屬靈眼光看,都成為貧窮的 、瞎眼的。心靈、身體、都落在罪與撒但的奴役下。人在罪與鬼手下所過的日子,就像囚奴一樣,是過著暗無天日、痛苦難熬的日子。

叁、禧年預表神在基督裡為人預備的救贖

   一、人雖墮落,落在神律法的咒詛下 ,又落在罪與撒但的奴役下。神卻早在基督裡為人計畫、預備好了救贖。禧年就是根據基督的救贖而預表的自由和釋放。

    、基督藉著道成肉身,在十字架上為人受死流血,就消除了人在律法下的咒詛;並且祂藉著死敗壞了轄制人的魔鬼和罪性。這樣,就把人一切消極的問題都解決了。

   三、並在積極方面,為人贖回了神原要賜給人的一切祝福,包括神的生命和祂永遠的基業。

肆、禧年號筒的宣告

   一、禧年吹響大聲的號筒,就是福音的號筒,宣告神福音的好消息。

   二、主在世時,曾在拿撒勒的會堂,藉先知以賽亞的預言,宣告禧年的來到。祂題到數點:

1.被擄的要得釋放。

2.瞎眼的要看見。

3.被壓制的要得自由。

4.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

   三、所以禧年的實際,是要叫人因著與神聯合,身體、靈魂、都得著完全的自由與釋放;並恢復神原先預定要賜給人的諸般豐富。

   四、主的宣告,關鍵在於祂身上有神的膏油,就是神的靈。所以禧年的實際,雖是藉基督成全的,卻又是隨著基督之靈的分賜而實化在人身上的。

伍、如何反應神的宣告

   一、拿撒勒人對主的宣告,採取冷漠不信的態度,他們就無法進入禧年的實際。

   二、美國林肯總統,完成解放黑奴的大功後,將提高黑奴的人權,保障黑人的權益等條款,明定在憲法內,通令宣告全國。相信接受的黑奴,就歡欣鼓舞,奔相走告,並且立刻得到釋放的效益。那些不明法理,知識不開的愚昧人,仍乖乖的侍候他們 的白種主人。許多基督徒現仍作罪的奴僕,就是因為不明白禧年好信息的緣故。

   三、基督徒要追求明白神的旨意如何,要歡歡喜喜取用血下的權利,到神面前享受神的悅納。並要向一切仇敵宣告基督的得勝,實用神在禧年內所賜還給我們諸般的屬天產業。——薛道榮《聖經闡要(舊約卷一)》

 

【安息的年(廿五122)】

   一、安息年

     1、停止勞碌的工作

     2、使窮人獲益

     3、信的仰望

   二、禧年──每五十年有一次禧年,在七月初十日(即贖罪日)遍地發出角聲

——《新舊約輔讀》

 

【利未記廿五章】

   一、我們必須守摩西的律法嗎?(17

   二、給被擄的宣告自由(824

   三、財產交易(2538

   四、擁有奴僕(3955

——《每日研經叢書》

 

【三、關於安息年和禧年的預表——國度的表號 ( 251~22節)】

   (一)安息年

『耶和華在西奈山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六年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遺落自長的莊稼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這年,地要守聖安息。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V1~7

         1. 要向主守安息

         2. 六年要耕種、修理和收藏

         3. 第七年守聖安息

         4. 第七年所出的要給僕人、寄居的外邦人

         5. 土產要給牲畜和走獸

   (二)禧年

『「你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七年。這便為你成了七個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當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發角聲;這日就是贖罪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第五十年要作為你們的禧年。這年不可耕種;地中自長的,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因為這是禧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吃地中自出的土產。「這禧年,你們各人要歸自己的地業。你若賣甚麼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彼此不可虧負。你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賣給你。年歲若多,要照數加添價值;年歲若少,要照數減去價值,因為他照收成的數目賣給你。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們的 神,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我的律例,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謹守,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地必出土產,你們就要吃飽,在那地上安然居住。你們若說:『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土產,吃甚麼呢?』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土產。第八年,你們要耕種,也要吃陳糧,等到第九年出產收來的時候,你們還吃陳糧。」』(V8~22

         1. 七個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七月初十日是贖罪日在遍地發出角聲

         2. 第五十年是聖年——向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本家

         3. 不可耕種、修理、收割

         4. 買賣不可虧負

         5. 主必在第六年生三年的土產。到第九年還要吃陳糧

   四、關於贖回產業( 2523~34節)

   (一)「地」必須贖回的原因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在你們所

得為業的全地,也要准人將地贖回。』(V23~24

         1.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

         2. 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3. 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也要准人將地贖回

   (二)「至親的親屬」總要替他贖回地

『你的弟兄[弟兄是指本國人說;下同]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他自己漸漸富足,能夠贖回,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裏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V25~28

         1. 弟兄因窮乏賣了幾分地業

         2. 「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3. 若沒有贖回的,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歸回

   (三)「房」贖回的條例

『「人若賣城內的住宅,賣了以後,一年之內可以贖回;在一整年,必有贖回的權柄。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這城內的房屋就定准永歸買主,世世代代為業;在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但房屋在無城牆的村莊裏,要看如鄉下的田地一樣,可以贖回;到了禧年,都要出買主的手。』(V29~31

         1. 「人若賣城內的住宅,一年之內有贖回的權柄

         2. 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到了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

         3. 在鄉村的房子到了禧年,都要出買主的手

   (四)利未人的產業

『然而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邑,其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若是一個利未人不將所賣的房屋贖回,是在所得為業的城內,到了禧年就要出買主的手,因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只是他們各城郊野之地不可賣,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V32~34

         1. 利未人在城內的房屋可以隨時贖回

         2. 所得的房屋到了禧年就要出買主的手

         3. 因為他們在城內的產業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所得的產業

         4. 在郊野的地不能賣,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

   五、關於取利的原則

『「你的弟兄在你那裏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 神,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為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要作你們的神。」』(V35~38

   (一)不可向弟兄取利

   (二)有弟兄漸漸貧窮,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

   (三)你借錢給他,不可取利,也不可多要

   (四)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為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的神

   六、關於作奴僕的條例( 2539~55節)

   (一)自賣給弟兄的

『「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裏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他要在你那裏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一樣,要服事你直到禧年。到了禧年,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裏去。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不可賣為奴僕。』(V39~42

         1. 若弟兄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像作奴僕服事你

         2. 要像工人和寄居的服事你直到禧年

         3. 到了禧年,他和他兒女都要歸回本到自己的產業那裏去

         4. 因為他們是我的,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不可賣為奴僕

   (二)買外人作奴僕

『不可嚴嚴地轄管他,只要敬畏你的 神。至於你的奴僕、婢女,可以從你四圍的國中買。並且那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在你們地上所生的,你們也可以從其中買人;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你們要將他們遺留給你們的子孫為產業,要永遠從他們中間揀出奴僕;只是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你們不可嚴嚴地轄管。』(V43~46

         1. 可以從四圍的國中買人為奴僕

         2. 也可以從外人中買人作你們的產業

         3. 要留給你們的子孫為產業,弟兄不可嚴嚴地轄管

   (三)賣給外人作奴僕

『「住在你那裏的外人,或是寄居的,若漸漸富足,你的弟兄卻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宗族,賣了以後,可以將他贖回。無論是他的弟兄,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支,都可以贖他。他自己若漸漸富足,也可以自贖。他要和買主計算,從賣自己的那年起,算到禧年;所賣的價值照著年數多少,好像工人每年的工價。若缺少的年數多,就要按著年數從買價中償還他的贖價。若到禧年只缺少幾年,就要按著年數和買主計算,償還他的贖價。他和買主同住,要像每年雇的工人,買主不可嚴嚴地轄管他。他若不這樣被贖,到了禧年,要和他的兒女一同出去。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V47~55

         1. 賣給外人或寄居的作奴僕

         2. 本家的近親可以贖他,也可以自贖

         3. 要在禧年以前,照著工價按著缺少的年數償還

         4. 買主不可嚴嚴地轄管他

         5. 到了禧年要和他的兒女一同出去,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

── 史伯誠《利未記綱要》

 

【生活成聖聆聽神命  利未記25章】

   一丶叫人持守親近神25:1-3

   二丶叫人學會關心人25:4-7

   三丶叫人享受真自由25:8-10

   四丶叫人對神存敬畏25:11-17

   五丶叫人信神會賜福25:18-22

   六丶叫人知己是客旅25:23-28

   七丶叫人知神愛工人25:29-34

   八丶叫人借錢不取利25:35-38

   九丶叫人知人神僕人25:39-43

   十丶叫人對人要善待25:44-46

   十一丶叫人盼望喜年恩25:47-55

── 作者不詳

 

【利未記第25  禧年之例】

遵守安息

三年土產

一、安息年與禧年

二、借錢窮人條例

三、奴僕得贖條件

1.七年一次

2.第五十年

3.地勿永賣

1.缺乏幫補

2.不可取利

3.勿為要糧

1.賣給外人

2.將他贖回

3.又可自贖

── 張志新《利未記查經分章大要》

 

【第二十五章  禧年之例】

1) 耕六年七年安息、1/7

2) 到禧年土地自長、8/15

3) 不虧負安然居住、16/22

4) 賣土地禧年得贖、23/28

5) 買房屋允准贖回、29/34

6) 不可向窮人取利、35/38

7) 奴僕禧年離開你、39/46

8) 計算年數贖兄弟!47/55

── 郭提多《利未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