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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十五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人潔與不潔的條例】

   一、身患漏症的條例(1~15)

   二、夢遺和交合的條例(16~18)

   三、女人行經和血漏的條例(19~30)

   四、為要與一切污穢隔絕(31~33)

 

貳、靈訓要義

 

【人潔與不潔的條例】

   一、身患漏症的條例(1~15)

         1.「人若身患漏症,他因這漏症就不潔淨了」(2):『漏症』表徵天然生命的流露,是不潔淨的。

         2.「無論是下流的,是止住的,都是不潔淨」(3):『下流的』表徵壞的天然生命;『止住的』表徵好的天然生命。

         3.漏症對「物」的影響:

               (1)「他所躺的床都為不潔淨,所坐的物也為不潔淨」(46):『躺的床和坐的物』表徵患漏症人所接觸固定的物件。

               (2)「凡摸那床的,必不潔淨到晚上」(5):『摸』表徵患漏症人短暫的接觸。

               (3)「患漏症人所騎的鞍子也為不潔淨」(9):『騎的鞍子』表徵患漏症人所接觸移動的物件。

         4.漏症對「人」的影響:

               (1)「那摸患漏症人身體的,必不潔淨到晚上」(7):『摸身體』表徵直接接觸患漏症人。

               (2)「若患漏症人吐在潔淨的人身上,那人必不潔淨到晚上」(8):『嘔吐物』表徵患漏症人口中所出的話。

               (3)「凡摸了他身下之物的,拿了那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10):『摸和拿身下之物』表徵間接接觸患漏症人。

         5.若接觸或感染漏症之不潔者如何處理:

               (1)「不潔淨到晚上」(5~810):『不潔淨』表徵在神眼中成為污穢;『到晚上』表徵必須有所結束,才能有新的開始。

               (2)「要洗衣服」(5~7):表徵須對付行事為人。

               (3)「用水洗澡」(5~7):表徵全人須接受聖靈和話中之水的洗滌。

               (4)「用水涮手」(11):表徵行為和工作須接受聖靈和話中之水的洗滌。

               (5)「患漏症人所摸的瓦器就必打破」(12):『瓦器』表徵受造人性的敗壞部分須廢棄。

               (6)「所摸的一切木器也必用水涮洗」(12):『木器』表徵受造人性的良好部分須洗滌。

         6.患漏症痊癒後如何恢復與神的關係:

               (1)「患漏症的人痊癒了,就要為潔淨自己計算七天」(13):『七天』表徵完全的試煉。

               (2)「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14~15):表徵蒙基督寶血贖罪,並在基督裡討神喜悅。

   二、其他使人不潔的條例(16~30)

         1.「人若夢遺,他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全身」(16):『夢遺』是身不由己的生理的現象,表徵偶然被過犯所勝(加六1)

         2.「無論是衣服是皮子,被精所染,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17):『被精所染』表徵不是故意犯的。

         3.「若男女交合,兩個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澡」(18):『男女交合』表徵肉體的情慾。

         4.「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潔淨到晚上」(19):『女人行經』是女性的生理現象,但因排除污血,故表徵肉體的污穢。

         5.「男人若與那女人同房,染了她的污穢,就要七天不潔淨」(24):『與那女人同房』即與行經中的女人發生性關係,自然也會沾染到她的污穢。

         6.「女人若在經期以外患多日的血漏,或是經期過長,有了漏症,她就因這漏症不潔淨」(25):『血漏』視同行經,一樣也是不潔淨的(26)

         7.不潔者之處裡,以及恢復與神的關係,均與漏症相同。

   三、上述人潔與不潔的條例,為要與一切污穢隔絕(31~33)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利未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總題:漏症要潔淨】

講題一:有關男性漏症的潔淨條例

經文:利15:1-18

第一部分:漏症——因淫亂緣故

         1.漏症者為不潔  1-15

               A.連累自己: 1-3節 表示人肉體的邪情私欲之污穢(7:18;加五:19;林後7:1)

               B.連累用物: 4-6,9

第一、他所躺過的、所摸過的床,那床必不潔淨。

第二、他所坐過的物件,那物件必不潔淨。

第三、他所騎過的鞍子,那鞍子必不潔淨。

這是表示基督徒日常生活中的不潔,他的不潔不但污穢了自己,而且也會連累到物件上的不潔淨(13:4;多1:15)

               C.連累他人: 7-12

第一、接觸漏症的人必不潔淨。

第二、被漏症者所吐的人必不潔淨。

第三、被漏症者所摸過的人必不潔淨。

         2.漏症者要獻祭  13-15

               A.要七天才得潔淨: 13  潔淨禮有兩個方面:

第一,洗衣——表示用主的道來潔淨行為上的污穢(119:16)

第二,洗身——表示用主的道來潔淨生命上的污穢(15:3;來10:22)

               B.第八天獻贖罪祭: 14-15

第一,取兩隻鳥到神前。兩隻鳥是見證數,就是表示我們靈性的漏症得蒙醫治,當作主的見證(路8:44-48)。

第二,由祭司為他獻上。表示我們的得潔淨,是由我們大祭司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獻上為祭(10:12,14)

第二部分:夢遺——被精液緣故

這一段論到兩個方面:一是夢遺;二是交合。

         1.夢遺

從靈意上說,是指靈魂之不潔,意思是身不由主之被動的過犯,這就是表示“偶然被過犯所勝”的之潔。

         2.交合

聖經既然說夫妻的性生活是神聖的,為什麼這一節經文又說“不必潔淨”呢?這是指生理衛生上的不潔淨。在靈意上也表示人裡面的肉體情欲,在 神眼中這鄙汙(彼前1:15;來1:9)

結論:(1:27

講題二:有關女性漏症的潔淨條例

經文:利15:19-31

   一、行經與血漏 19-27

         1.行經之不潔:19-23

表示了人罪性中所發出來的污穢,實為不潔(7:18;可7:20-23)

         2.同房之不潔: 24

其實是神要我們對性有高度的尊重,既注重健康,又保持純潔。

         3.血漏之不潔: 25-27

婦女患上血漏症是非常另人討厭的病(5:25-26),聖經說“要看為不潔淨”,這正是表示犯罪之後遺症的可憐——“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5:14)

   二、獻祭與隔離 28-31

         1.獻祭給神: 28-30

         2.隔離起來: 31

患血漏症的人要與眾人隔離起來,目的是要讓眾人分別為聖。為什麼要隔離起來呢?

第一,為要免得玷污神的帳幕。“ 神的帳幕”代表全會眾;患漏症的人若不按照 神的話聖別,就會影響會眾。這是表示罪的連累與可怕(25:1-9;提後2:16-17;加5:9)。故此,我們基督徒也須求主治好我們靈性上的“漏症”,實行聖別,免得連累教會。

   三、總結與歸納  32-33

這一段是全章的總結,甚至是11-15章的歸納結語。

一是患漏症和夢遺不潔淨;二是月經病和血漏不潔淨;三是與不潔淨的人同房也同樣是染了不潔淨。(箴4:23-27

── 毛南春陽

 

【生活潔淨之例(十五133)】

   一、性不同,原

   二、公眾衛生,切勿污染

   三、生,留意清

   四、健康身,毋事奉

——《新舊約輔讀》

 

【伍、漏症、夢遺、行經等不潔的條例(第十五章)】

   一、漏症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身患漏症,他因這漏症就不潔淨了。他患漏症,無論是下流的,是止住的,都是不潔淨。他所躺的牀都為不潔淨,所坐的物也為不潔淨。凡摸那牀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那坐患漏症人所坐之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那摸患漏症人身體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若患漏症人吐在潔淨的人身上,那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患漏症人所騎的鞍子也為不潔淨。凡摸了他身下之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拿了那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患漏症的人沒有用水涮手,無論摸了誰,誰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患漏症人所摸的瓦器就必打破;所摸的一切木器也必用水涮洗。「患漏症的人痊愈了,就要為潔淨自己計算七天,也必洗衣服,用活水洗身,就潔淨了。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來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把鳥交給祭司。祭司要獻上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因那人患的漏症,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V1~15

   (一)無論是下流的,是止住的,都是不潔淨。

   (二)無論所坐的、所摸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三)摸患漏症的必不潔淨

   (四)所碰的物都不潔淨

   二、夢遺

『「人若夢遺,他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全身。無論是衣服是皮子,被精所染,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若男女交合,兩個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澡。』(V16~18

   三、行經

『「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潔淨到晚上。女人在污穢之中,凡她所躺的物件都為不潔淨,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潔淨。凡摸她牀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凡摸她所坐甚麼物件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在女人的牀上,或在她坐的物上,若有別的物件,人一摸了,必不潔淨到晚上。男人若與那女人同房,染了她的污穢,就要七天不潔淨;所躺的牀也為不潔淨。「女人若在經期以外患多日的血漏,或是經期過長,有了漏症,她就因這漏症不潔淨,與她在經期不潔淨一樣。她在患漏症的日子所躺的牀、所坐的物都要看為不潔淨,與她月經的時候一樣。凡摸這些物件的,就為不潔淨,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女人的漏症若好了,就要計算七天,然後才為潔淨。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給祭司。祭司要獻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因那人血漏不潔,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V19~30

   (一)行經

         1. 必污穢七天

         2. 她所碰的一切都不潔淨

   (二)經期之外的也都不潔淨

   (三)漏症好了之後七天,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給祭司

   (四)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

   四、使你們與一切污穢隔絕

『「你們要這樣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這是患漏症和夢遺而不潔淨的,並有月經病的和患漏症的,無論男女,並人與不潔淨女人同房的條例。』(V31~33

── 史伯誠《利未記綱要》

 

【生活成聖潔淨漏病  利未記15章】

   一丶漏病不潔玷污生命15:1-3

   二丶身體不潔玷污物質15:4-6

   三丶生命不潔玷污他人15:7-11

   四丶因病不潔水血洗身15:12-15

   五丶遺精不潔用水洗身15:16-17

   六丶房事不潔用水洗淨15:18

   七丶經期不潔用水洗淨15:19-24

   八丶血漏不潔用水洗淨15:25-27

   九丶漏病不潔赦罪感恩15:28-30

   十丶漏病不潔總要遠離15:31-33

── 作者不詳

 

【利未記第15  男女不潔】

不流而流

不遺而遺

一、男人的不潔淨

二、男女的不潔淨

三、女人的不潔淨

1.身患漏症

2.活水洗身

3.獻祭贖罪

1.夢遺洗身

2.衣服水洗

3.交合洗澡

1.女人行經

2.血漏過長

3.行潔淨禮

張志新《利未記查經分章大要》

 

【第十五章  遠離污穢】

1) 患漏症為不潔淨、1/4

2) 沾污穢用水洗身、5/8

3) 所摸物用水涮洗、9/12

4) 取鳩鴿獻為燔祭、13/15

5) 夢遺當用水洗身、16/18

6) 行經必污穢七天、19/24

7) 患血漏為不潔淨、25/28

8) 百姓與污穢隔絕!29/33

── 郭提多《利未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提要:1 男人身患漏症的不潔淨。13 他們的潔淨。19 女人身行經患漏症的不潔淨。28 她們的潔淨。 ──《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