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十三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痲瘋病的條例(一)】 一、皮膚長痲瘋病的診斷與對策(1~17節) 二、皮膚病與痲瘋病的區別與對策(18~44節) 三、對痲瘋病患者的處置(45~46節) 四、衣服長痲瘋病的診斷與對策(47~59節) 貳、靈訓要義 【痲瘋病的條例(一)】 一、痲瘋病的屬靈意義: 1.「大痲瘋的災病」(2節):表徵從人裡面的罪性顯露出來的罪污。 2.顯於皮膚:「人的肉皮上若長了癤子,或長了癬,或長了火斑」(2節):表徵高傲(癤子)、不受約束(癬)、自滿(火斑)。 3.顯於頭部:「在頭上有災病,或是男人鬍鬚上有災病」(29節):表徵不順服神(頭上)、顧到自己的面子(鬍鬚)。 4.顯於衣服:「染了大痲瘋災病的衣服」(47節):表徵不良的行事為人(衣服)。 二、痲瘋病的症狀: 1.「若災病處的毛已經變白,災病的現象深於肉上的皮,這便是大痲瘋的災病」(3節):『毛變白』表徵不是偶然的過錯;『深於肉皮』表徵不肯認錯。 2.「這災病現象若深於皮,其間有細黃毛,就要定他為不潔淨,這是頭疥」(30節):『深於皮』表徵不肯認錯;『有細黃毛』表徵不是偶然的過錯。 3.「在衣服上、皮子上,經上、緯上,或在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這災病若是發綠,或是發紅,是大痲瘋的災病」(49節):表徵無論對神(經)或對人(緯)的行為表現(衣服、皮子),呈現異常狀態(發綠或發紅)。 三、痲瘋病的診斷和對策: 1.「祭司要察看」(3,30,50節):祭司表徵親近神的人負診斷的責任。 2.皮膚痲瘋病的診斷和對策(4~28節): (1)「肉皮上是白的,現象不深於皮,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4節):表徵犯罪的情況並不嚴重。 (3)「要將有災病的人關鎖七天」(4節):表徵要完全隔離。 (4)「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災病止住了,沒有在皮上發散」(5節):表徵觀察結果,確定情況沒有進一步惡化。 (5)「祭司還要將他關鎖七天」(5節):表徵還要繼續隔離。 (6)「若災病發暗,而且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要定他為潔淨」(6節):表徵情況好轉,就斷定為潔淨。 (7)「癬若在皮上發散開了,…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7~8節):表徵情況進一步惡化,就要斷定為不潔淨。 (8)「皮上若長了白癤,使毛變白,在長白癤之處有了紅瘀肉,…祭司要定他為不潔淨」(10~11節):表徵習於犯罪,且變本加厲,就要斷定為不潔淨。 (9)「大痲瘋若在皮上四外發散,…全身都變為白,他乃潔淨了」(12~13節):表徵若承認滿身是罪,悔改信主,就被寶血洗淨。 (10)「但紅肉幾時顯在他的身上就幾時不潔淨,…紅肉本是不潔淨,是大痲瘋」(14~15節):表徵靈性軟弱,不能勝過肉體的敗壞(羅七18~19)。 (11)「紅肉若復原,又變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淨」(16~17節):表徵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 (12)「在長瘡之處又起了白癤,或是白中帶紅的火斑,…若現象窪於皮,其上的毛也變白了,就要定他為不潔淨」(18~20節):『白癤或火斑』表徵不受約束(癬)、自滿(火斑);『窪於皮』表徵不肯認錯;『毛變白』表徵不是偶然的過錯。 (13)長瘡和長火斑的診斷與對策(21~28節),原則上和長癤子、長癬(4~20節)相同。 3.頭部痲瘋病的診斷和對策(29~44節): (1)「祭司若察看頭疥的災病,現象不深於皮,其間也沒有黑毛」(31節):表徵犯罪的情況並不嚴重。 (2)「就要將長頭疥災病的關鎖七天」(31節):表徵要完全隔離。 (3)「若頭疥沒有發散,其間也沒有黃毛,頭疥的現象不深於皮」(32節):表徵觀察結果,確定情況沒有進一步惡化。 (4)「那人就要剃去鬚髮,但他不可剃頭疥之處」(33節):表徵對付自尊(鬍鬚)和虛浮的榮耀(頭髮),但仍須尊神為大(不可剃頭疥之處)。 (5)頭疥的診斷與對策(34~44節),原則上和長癤子、長癬(4~20節)相同。 4.衣服痲瘋病的診斷和對策(47~59節): (1)「祭司就要察看那災病,把染了災病的物件關鎖七天」(50節):表徵要徹底地觀察。 (2)「災病或在衣服上,經上、緯上,皮子上,若發散,…這災病是蠶食的大痲瘋,都是不潔淨了」(51節):表徵情形為逐漸惡化。 (3)「那染了災病的衣服,…這是蠶食的大痲瘋,必在火中焚燒」(52節):表徵要徹底對付不良行為的根源,例如壞的職業、交友等都須斷絕。 (4)「若見災病在衣服上、…並沒有發散,把染了災病的物件洗了,再關鎖七天」(53~54節):表徵若情況沒有惡化,就要交託給聖靈和神話的洗滌,並要繼續觀察。 (5)「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那物件若沒有變色,災病也沒有消散,那物件就不潔淨,是透重的災病,無論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燒」(55節):表徵嚴重的行為問題,教會必須斷然予以革除。 四、對痲瘋病患者的處置(45~46節): 1.「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45節):表徵認罪。 2.「也要蓬頭散髮」(45節):表徵不可掩飾自己。 3.「蒙著上唇」(45節):表徵承認自己嘴唇不潔。 4.「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45節):表徵警告別人不要接觸。 5.「要獨居營外」(46節):表徵教會應予革除。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利未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總題:皮膚要潔淨】 麻風病是罪的代表,它往往是由“長了癬或長了火斑”開始的(2節),照樣,人的本罪也是由小變大(雅1:15),最後死亡。 給祭司察看,表示所有的罪人都要由主耶穌來審查、察看(來4:12-13;約4:16-19)。 講題一:皮膚病的檢驗 經文:利13:1-44 一、皮癬的檢驗
1-8 1.幾種皮膚病: 1-2節 這是表明凡是有罪的人,都要到大祭司耶穌基督面前來向他禱告,求他來給我們進行檢驗、醫治、赦免、洗淨,讓我們成為聖潔。 2.明顯皮膚病:3節 表示我們天上的大祭司主耶穌“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的鑒定(鴻1:3)。 3.火斑皮膚病: 4-8節 對於可疑的是麻風病的人,進行的觀察與鑒定——關鎖七天再七天。 表示主耶穌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3:25),並耐心等候人的悔改(彼後3:9)。若是再不悔改,罪就已經定了(約3:18)。 二、白癤的檢驗
9-28,38-39 這一切的檢驗,正是表示主耶穌對人判斷的態度,他對悔改者稱義,對故犯者定罪(啟2:27-29)。 三、頭疥的檢驗
29-37 祭司對頭疥的檢驗,正是表示主耶穌深知人頭腦的思維——如果人的思想錯誤,必被稱為不潔(創6:5;加5:20;腓3:19);如果是以 神的事為念的,就必蒙悅納(路2:49;西3:1-2;詩1:2)。 因此,我們就當除去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譭謗的話。(彼前2:1) 四、掉發的檢驗 40-44 在這一段中是論到掉發者,需要作的檢驗。檢驗的標準是: 第一,只是頭禿的還是潔淨的 (40-44),(王下2:23)。 第二,白中帶紅的定為不潔淨 (43-44), 因“紅色”是大麻風的表顯(10-11,14-15),故稱之為不潔。 這其中的靈訓意義為:我們學了基督卻不可仍是舊人,乃要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弗4:20-24)。 結論:(詩139:23-24) 講題二:麻風病的處理 經文:利13: 45-59 一、要撕裂衣服
45 撕裂衣服是表示不幸的意思(斯4:1),因當時的麻風病,的確就是一不幸之災禍(路4:27),沒有可治之藥,這是表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 二、要自覺叫喊
45 在這裡讓我們看到一個染上了麻風病的人要自覺叫喊,這是表示罪人要自覺認罪(詩51:5;賽6:5)。麻風是罪的象徵,患者的痛苦正是表示罪的懲治(王下5:22-27;代下26:19)。 聖經中記載幾個染上麻風病的人,他們都很意思:如乃慢有麻風病——驕傲自滿(王下五章)。基哈西染上麻風病——貪心貪財(王下5:19-27)。 三、要獨居營外
46 麻風是屬於一種不潔的病,會對別人有所傳染。因此要將麻風患者隔離于營外(民12:14)。 表示罪能使人與 神隔離(弗2:12;4:18-19;賽59:2)。 四、要謹慎細則
47-59 第一,焚燒沾染的衣物(47-57)。 這是表示罪人需要接受聖靈的潔淨(賽4:4,多3:5-7)。 第二,水洗沾染的衣物(58-59)。 這是表示罪人需要接受真道的潔淨(約15:3;弗5:26)。 罪就是一種麻風病,它會傳染,也會發散,更是把一個催毀到死地,無可救藥。驕傲、貪心、嫉妒、惱恨、分爭……,都是看不見的麻風。基督徒都當遠而避之,保持自己聖潔,歸主使用。(雅1:12-15) ── 毛南春陽 【大痲瘋可比罪惡(利十三2)】 一、遺傳子孫──就是本質偏向(羅五18~19;詩五十一5;五十八3;伯十四4) 二、起先隱微(詩十九12;就十8;羅七18~21) 三、漸漸發散(提前五24) 四、毒流全身(創六5;可七21~23;羅一18~32) 五、令人麻木(提前四2) 六、十分不潔(利十三45~46) 七、傳染別人(利十三46末句;羅一32;詩五十18;何七3;提前五22第二句;約貳11) 八、令人可憎(參箴十三5) 九、人法難治(王下五7;利十三46) 十、須出營外(利十三36;民五2~3;可一45~46;太廿五30;啟廿一27) ── 丁良才《經題模範》 【罪如大痲瘋】 一、遺傳子孫(羅五18~19;詩五十八3;伯十五4;廿五4) 二、由小成大──比方雅各懷鬼胎創廿七19),賣耶穌的猶大(參林前五6) 三、極其污穢(利十三45~46;王下十五5;賽一6)──因為人都有罪,所以他們不覺得罪的污穢,比方下煤礦的人,不以煤污為事 四、無法救治(王下五7;代下廿六21;羅七14~24;耶十三23) 五、結局是死(參雅一15) 六、惟主能醫(太八1~3;路四12;羅七24~25) ── 丁良才《經題模範》 【大痲瘋患者(十三1∼59)】 一、大痲瘋的定義 二、大痲瘋的安排 三、大痲瘋的教訓 ——《新舊約輔讀》 【參、檢驗大痲瘋與定為不潔淨的條例(第十三章)】 一、檢驗癬、癤子與大痲瘋——肉和皮上的大痲瘋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人的肉皮上若長了癤子,或長了癬,或長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痲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亞倫或亞倫作祭司的一個子孫面前。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災病,若災病處的毛已經變白,災病的現象深於肉上的皮,這便是大痲瘋的災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為不潔淨。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現象不深於皮,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有災病的人關鎖七天。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災病止住了,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還要將他關鎖七天。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災病發暗,而且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要定他為潔淨,原來是癬;那人就要洗衣服,得為潔淨。但他為得潔淨,將身體給祭司察看以後,癬若在皮上發散開了,他要再將身體給祭司察看。祭司要察看,癬若在皮上發散,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人有了大痲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長了白癤,使毛變白,在長白癤之處有了紅瘀肉,這是肉皮上的舊大痲瘋,祭司要定他為不潔淨,不用將他關鎖,因為他是不潔淨了。大痲瘋若在皮上四外發散,長滿了患災病人的皮,據祭司察看,從頭到腳無處不有,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長滿了大痲瘋,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淨;全身都變為白,他乃潔淨了。但紅肉幾時顯在他的身上就幾時不潔淨。祭司一看那紅肉就定他為不潔淨。紅肉本是不潔淨,是大痲瘋。紅肉若復原,又變白了,他就要來見祭司。祭司要察看,災病處若變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淨,他乃潔淨了。』(V1~17) (一)由祭司察看 (二)毛已經變白,災病的現象深於肉上的皮,定他為不潔淨 (三)關鎖兩個七天定為潔淨——沒有在皮上發散,洗衣服定為潔淨 (四)發散的定為大痲瘋為不潔淨 (五)有了紅瘀肉是舊大痲瘋定為不潔淨 (六)大痲瘋全數變白了,定為潔淨——全身長滿了大痲瘋,定為潔淨 (七)紅肉定為不潔淨,變白了就定為潔淨 二、皮肉上的瘡與大痲瘋的檢驗 『人若在皮肉上長瘡,卻治好了,在長瘡之處又起了白癤,或是白中帶紅的火斑,就要給祭司察看。祭司要察看,若現象窪於皮,其上的毛也變白了,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的災病發在瘡中。祭司若察看,其上沒有白毛,也沒有窪於皮,乃是發暗,就要將他關鎖七天。若在皮上發散開了,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災病。火斑若在原處止住,沒有發散,便是瘡的痕跡,祭司就要定他為潔淨。』(V18~23) (一)瘡卻治好了,又起了白癤,帶紅的火斑要給祭司察看 (二)現象窪於皮,毛也變白了,定為大痲瘋不潔淨 (三)沒有這些現象,發暗,要關鎖七天再查看 (四)若發散了定為不潔淨。止住定為潔淨 三、火毒和大痲瘋 『「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帶紅的,或是全白的,祭司就要察看,火斑中的毛若變白了,現象又深於皮,是大痲瘋在火毒中發出,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的災病。但是祭司察看,在火斑中若沒有白毛,也沒有窪於皮,乃是發暗,就要將他關鎖七天。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火斑若在皮上發散開了,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的災病。火斑若在原處止住,沒有在皮上發散,乃是發暗,是起的火毒,祭司要定他為潔淨,不過是火毒的痕跡。』(V24~28) (一)變白深於皮者是大痲瘋 (二)只在外面發暗的關鎖七天 (三)發散開了定為不潔淨 (四)只是火毒為潔淨 四、頭上和鬍鬚上的大痲瘋 『無論男女,若在頭上有災病,或是男人鬍鬚上有災病,祭司就要察看;這災病現象若深於皮,其間有細黃毛,就要定他為不潔淨,這是頭疥,是頭上或是鬍鬚上的大痲瘋。祭司若察看頭疥的災病,現象不深於皮,其間也沒有黑毛,就要將長頭疥災病的關鎖七天。第七天,祭司要察看災病,若頭疥沒有發散,其間也沒有黃毛,頭疥的現象不深於皮,那人就要剃去鬚髮,但他不可剃頭疥之處。祭司要將那長頭疥的,再關鎖七天。第七天,祭司要察看頭疥,頭疥若沒有在皮上發散,現象也不深於皮,就要定他為潔淨,他要洗衣服,便成為潔淨。但他得潔淨以後,頭疥若在皮上發散開了,祭司就要察看他。頭疥若在皮上發散,就不必找那黃毛,他是不潔淨了。祭司若看頭疥已經止住,其間也長了黑毛,頭疥已然痊愈,那人是潔淨了,就要定他為潔淨。』(V29~37) (一) 深於皮有細黃毛的為大痲瘋 (二) 沒有發散,祭司要再察看他,不深於皮,不發散,定為潔淨 (三) 潔淨了若再發散定為不潔淨 (四) 頭疥止住,長了黑毛,定他為潔淨 五、白斑者為潔淨 『無論男女,皮肉上若起了火斑,就是白火斑,祭司就要察看,他們肉皮上的火斑若白中帶黑,這是皮上發出的白癬,那人是潔淨了。「人頭上的髮若掉了,他不過是頭禿,還是潔淨。他頂前若掉了頭髮,他不過是頂門禿,還是潔淨。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若有白中帶紅的災病,這就是大痲瘋發在他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祭司就要察看,他起的那災病若在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有白中帶紅的,像肉皮上大痲瘋的現象,那人就是長大痲瘋,不潔淨的,祭司總要定他為不潔淨,他的災病是在頭上。』(V38~44) (一) 白火斑者為潔淨 (二) 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者為潔淨 (三) 若禿處有白中帶紅的為大痲瘋 六、大痲瘋病中的處理 『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 『不潔淨了!不潔淨了!』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V45~46) (一) 撕裂衣服,蓬頭散髮,蒙著上唇 (二) 呼喊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 (三) 獨居營外 七、衣服上的大痲瘋 『染了大痲瘋災病的衣服,無論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無論是在經上、在緯上,是麻布的、是羊毛的,是在皮子上,或在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或在衣服上、皮子上,經上、緯上,或在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這災病若是發綠,或是發紅,是大痲瘋的災病,要給祭司察看。祭司就要察看那災病,把染了災病的物件關鎖七天。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災病,災病或在衣服上,經上、緯上,皮子上,若發散,這皮子無論當作何用,這災病是蠶食的大痲瘋,都是不潔淨了。那染了災病的衣服,或是經上、緯上,羊毛上,麻衣上,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他都要焚燒;因為這是蠶食的大痲瘋,必在火中焚燒。「祭司要察看,若災病在衣服上,經上、緯上,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沒有發散,祭司就要吩咐他們,把染了災病的物件洗了,再關鎖七天。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那物件若沒有變色,災病也沒有消散,那物件就不潔淨,是透重的災病,無論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燒。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若見那災病發暗,他就要把那災病從衣服上,皮子上,經上、緯上,都撕去。若仍現在衣服上,或是經上、緯上、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這就是災病又發了,必用火焚燒那染災病的物件。所洗的衣服,或是經,或是緯,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若災病離開了,要再洗,就潔淨了。」這就是大痲瘋災病的條例,無論是在羊毛衣服上,麻布衣服上,經上、緯上,和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可以定為潔淨或是不潔淨。』(V47~59) (一) 一切衣服上若是發綠,或是發紅,是大痲瘋的災病,要給祭司察看 (二) 七天後若發散,是蠶食的大痲瘋,要在火中焚燒 (三) 染病的衣服過七天,若沒有變色,要在火中焚燒 (四) 洗後,災病離開了定為潔淨 ── 史伯誠《利未記綱要》 【生活成聖潔淨罪惡 利未記13章】 大麻瘋:是指人的罪 一丶犯罪之需讓主察看13:1-3 二丶犯罪之人玷污身體13:4-8 三丶犯罪之事是會復發13:9-17 四丶犯罪之病也會擴散13:18-28 五丶犯罪之因頭腦有罪13:29-39 六丶犯罪之後成為不潔13:40-46 七丶犯罪之事無形傳染13:47-51 八丶犯罪之果徹底毀滅13:52-59 ── 作者不詳 【利未記第13章 驗大痲瘋】
── 張志新《利未記查經分章大要》 【第十三章 驗大麻風】 1) 祭司查看麻風病、1/8 2) 何為潔淨不潔淨、9/17 3) 長瘡火斑或發暗、18/23 4) 火毒火斑各種病、24/28 5) 頭上災病何為潔、29/37 6) 皮肉火斑禿頭頂、38/44 7) 麻風病人關門外、45/52 8) 患病衣服燒火中!53/59 ── 郭提多《利未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提要:祭司鑒別麻風病的條例和標誌。 ──《SDA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