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十二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婦人產後潔與不潔的條例】 一、生男孩的條例(1~4節) 二、生女孩的條例(5節) 三、產後獻祭的條例(6~7節) 貳、靈訓要義 【婦人產後潔與不潔的條例】 一、「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2節):婦人產後不潔,表徵全人類一出生就是不潔的;『生男孩』表徵生命剛強者;『不潔淨七天』表徵完全不潔。 二、「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3節):『第八天』表徵藉著基督復活的生命;『行割禮』表徵靠基督的十字架除去肉體的情慾(參西二11)。 三、「婦人在產血不潔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4節):七天加三十三天,合計四十天,表徵通過神的煉淨(參太四1~2;彼前一 4)。 四、「她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4節):表徵人不可在肉體裡摸有關神的事物(參羅八8)。 五、「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5節):『生女孩』表徵生命軟弱者;『不潔淨兩個七天』表徵加倍的不潔。 六、「要在產血不潔之中,家居六十六天」(5節):十四天加六十六天,合計八十天,表徵必須通過雙倍的試煉。 七、「滿了潔淨的日子,無論是為男孩是為女孩,她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6節):『燔祭』表徵完全為神而活(參羅十二1);『贖罪祭』表徵對付裏面的罪性(參羅七20)。 八、「祭司要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她的血源就潔淨了」(7節):『血源』表徵犯罪的源頭。 九、「她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8節):表徵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神悅納(參林後八12)。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利未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總題:婦人要潔淨】 本章中的精意仍然對我們今日的基督徒有益處,最明顯的一點就是:婦女產後要注意的生理衛生方面有了方向。本章分成兩個部分: 講題一:生男生女 經文:利12: 1-5 一、生男孩子的潔淨條例 1-4 1.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樣。 2.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創17:12)。 3.要家居33天。 4.不可摸聖物。 5.不可進入聖所。 生男孩子坐月期一共是四十天。 二、生女孩子的潔淨條例 5 1就不潔淨十四天。 2.要家居六十六天。 生女孩子坐月一共是八十天,是生男孩子的兩倍,原因可能是起初犯罪的先是女人(提前2:14)。 神原先對生育兒女的應許,且是人的本分與享受(詩127:3;128:3)。 象徵著人類墮落所帶來的罪汙(羅5:12),各人都因原罪被陷於死中。 這是應驗女人犯罪後所帶來的咒詛——懷胎的苦楚(創3:16)。 另一方面是暗示人還在母腹中時,就有了罪(詩51:5)。 結論:(羅3:23-26) 講題二:潔淨獻祭 經文:利12: 6-8 前言-這段是記載潔淨後的獻祭,也兩個程度不同祭物,這是顯出 神的慈愛。 一、有能力獻的祭 6-7 產後獻祭是預表救贖,因人還母腹中時就有了罪(詩51:5)。 A.獻者的責任: 第一,獻燔祭——要把一隻羊羔為燔祭。 這是預表有原罪的人,需要耶穌基督(羊羔)的救贖方可赦罪。 另一方面表示連嬰孩也需要敬拜耶穌基督,需要耶穌基督的救贖。 有一首詩歌說:耶穌喜愛一切小孩,世上所的小孩…… 第二,獻贖罪祭——獻一隻雛鴿或一隻斑鳩為贖罪祭。 表示嬰兒也需要靠著耶穌基督來贖罪,否則也為死在罪惡過之中(約8:24)。 B.祭司的責任: 表示教會的工人要時常把會眾所需要的獻祭帶到 神面前,為之代禱, 神就給他們祝福了。 二、沒能力獻的祭 8 顯出 神對人是平等的,因他從來不偏待人(弗6:9)。 獻贖罪祭為潔淨她的血源,正是預表主耶穌為我們獻為贖罪祭,贖了我們的罪,潔淨了我們的原罪(血源),使我們得以全然成聖。 基督徒家中的嬰孩出生就要藉著禱告的“燔祭”交給主,使之有分於基督的救恩,全家都能得救。 結論:(路18:16-17) ── 毛南春陽 【利十二1~2;十一1~13、9、39~41聖別的生活】 壹、基督作祭物的目的 一、利未記的重點,是講祭物、祭司 、及聖別的生活。 二、神把基督賜給人作祭物,叫人在祂面前作祭司,目的是要叫人能憑基督生命的供應,脫離罪惡,過聖別的生活(啟一5「新三五五上」)。在利未記裡,有幾件事要注意: 貳、注意吃進去的東西 一、生活的源頭,第一是生命,第二就是生命的供應。人有人的食物,動物有動物的食物,植物也有植物的食物。缺了就不能生存。 二、物質食物,是人肉身生命的供應品,使人藉以活著。神在利未記十一章的思想,並不重在物質
食物的可不可吃;物質食物在此含有屬靈象徵的意義,他是暗示某些屬靈的事物可不可以接受(徒十9~16「新一七八上」)。 三、信徒從前魂裡所嗜愛 的食物,如聽戲、看電影、看小說,與朋友玩小牌及其他消遣娛樂,現因基督,都看為有損的(腓三7~8「新二七九下」)。 四、愛主的信徒,屬靈的胃口改變了,喜吃出於基督的話。如讀經、看屬靈書報、與聖徒相交、聚會聽道、吸取屬靈供應等(西三16~17「新二八六上」;弗五18~20「新二七三下」)。 五、會吃屬靈的食物,乃是過聖別生活的首要條件。 叁、注意發表出來的東西 一、漏症式的發表有問題,漏症代表不正常的發洩。這種發洩,雖不是道德的罪,但叫人覺得不合式。所以要獻贖罪祭。 二、生產孩子,代表人天然正常的生活。如有的人本來就很謙恭有禮。這些雖是合法的發表,神說也有問題,也要獻贖罪祭。因為凡從亞當裡出來的東西,都有玷污。 三、痲瘋式的發表,代表污穢罪惡的發洩,當然更有問題。除外面的皮膚、毛髮
、衣服等要徹底對付外,還要獻各種祭物,經眾祭司察看、鑒定、通過後,才算潔淨。 肆、注意接受正確的救贖 一、血是為救贖,神吩咐人不可吃血,又指示人只有主耶穌的血才可吃。這是說在主耶穌的救贖以外,人發明的任何哲學救法都不管用,都不為神所認可。 伍、不可有非法的靈交 一、人的罪乃是與鬼非法結合帶來的。 二、鬼是罪的來源,神是聖的來源。人要過聖別生活,非棄鬼就神不可。所以不可拜鬼、交鬼。 三、與屬世不潔的人濫交,也是敗壞善行的。是行屬靈的淫亂(林前十五33「新二四五下」)。因此,正常的人際關係,也要以基督為鹽、為智慧去交往才好(西四5~6「新二八六下」)。當然,男女非法的淫合,更是為神所定罪、棄絕的。 陸、結語 一、一切潔淨的手續,都要藉著獻上基督作祭物才能完成。這說明基督是人聖別的惟一原因。——薛道榮《聖經闡要(舊約卷一)》 【神恩典之安排(十二1~8)】 一、產血的不潔 二、男嬰的割禮 三、潔淨的祭禮 ——《新舊約輔讀》 【貳、婦人生產的條例(第十二章)】 一、生男孩在產血不潔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婦人在產血不潔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V1~4) (一)生男孩,不潔淨七天,如在經期不潔一樣 (二)第八天為嬰孩行割禮 (三)在產血不潔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 二、生女孩家居六十六天 『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像污穢的時候一樣,要在產血不潔之中,家居六十六天。』(V5) 三、潔淨之後的獻祭 『滿了潔淨的日子,無論是為男孩是為女孩,她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祭司要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她的血源就潔淨了。這條例是為生育的婦人,無論是生男生女。她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V6~8) (一)一隻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 (二)祭司要為她贖罪,她的血源就潔淨了 (三)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就用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 ──
史伯誠《利未記綱要》 【生活成聖不忘神恩 利未記12章】 一丶不忘神賜子女之恩12:1-2 二丶不忘神賜立約之恩12:3 三丶不忘神賜勸告之恩12:4 四丶不忘神賜安居之恩12:5 五丶不忘神賜赦罪之恩12:6-7 六丶不忘神賜體涼之恩12:8 ── 作者不詳 【利未記第12章 潔淨產婦】
── 張志新《利未記查經分章大要》 【第十二章 潔淨產婦】 1) 產後七天不潔淨、1/2 2) 八天嬰孩行割禮、3 3) 產期不可進聖所、4 4) 男女家居有分別、4/5 5) 期滿羊羔為燔祭、6 6) 或獻斑鳩與雛鴿、6 7) 祭司獻在神面前、7 8) 贖罪血源得潔淨!8 ──
郭提多《利未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