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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二十六章拾穗

 

【利廿六1「“你們不可做什麼虛無的神像,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什麼鏨成的石像,向它跪拜,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虛無的神像”——(十九4注,參林前八4)。“不可立雕刻的偶像”——(出二十4)。“柱像”——(出二十三24,三十四13,申七5,十六22,王下三2)。──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本章宣告以色列民須遵照神的律法生活,以免災禍;內容與《申命記》2830章大致相同。這裡講到的災禍有:1.敗在敵人手中;2.土地沒有出產;3.野獸為害人民;4.瘟疫、癆病等;5.饑荒;6.人民因饑餓以致易子而食。這些刑罰在以色列人歷史上屢見不鮮,為離棄神的教訓招來的後果。耶穌時代,以色列人拒絕彌賽亞救主,主耶穌預言他們必遭刑罰。羅馬軍隊在主後70年進攻耶路撒冷,把聖城夷為平地。

         本節與2節重申已有的命令,不可跪拜偶像,要守安息日。以民若能在聖所敬拜神,便可防阻迦南風俗的侵蝕。──《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柱像」:被迦南人當作神明的石柱。──《串珠聖經註釋》

         神像: 請參照王上14:23。偶像或是柱像: 把聖潔的神(4:24)雕刻成被造物的可視形象,把神的榮耀變成羞恥,是褻瀆神的行為(1:23,25)。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虛無的神像”。直譯作:不存在之物。“偶像”。雕刻或鑄造的神像。參看出埃及記二十章46節的腳註。“柱像”指柱子。──《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利二十六1 鏨成的石像】這用語只在聖經此處出現(然而民三十三52亦有可能再度提及),意思非常的隱晦。胡羅維茨(A. Hurowitz)根據一處亞述碑文,提出所指的可能是廟宇門檻上有裝飾或刻字的版子,君王祈求吉兆時俯伏於其上。有關可能類似的情形,請參看:以西結書四十四3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二十六1 柱像】立起來的聖石和神像(十九4),都同樣是遭禁的異教 * 祭儀聖物。這些柱像可能是代表神明的單塊巨石,也可能是圍繞祭壇或神廟的一套柱子。在基色和夏瑣出土的柱子刻有裝飾,如高舉之手,或與某位神明有關的記號等。──《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二十六1 偶像的本質和形式】古代近東偶像的形狀和大小各有不同。有些用木、石刻成,有些則以金、銀,或青銅鑄造(見:賽四十1920)。其外貌基本上是人形(埃及除外,當地偶像混合人、獸特徵),但有獨特,甚至規格化的姿勢、衣著、髮式。他們不視偶像為神明,但相信神祇居於偶像之內,並且透過偶像彰顯其臨在和意旨。文獻所描述真人大小的偶像,考古學家發現的數量極少。然而書畫的描繪卻足以提供可靠的細節。──《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廿六1~2律例的撮要:在提到祝福與咒詛之先,神再次提醒他們盟約的要點,就是遠避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和謹守安息日。守安息日和尊敬聖所不單可幫助他們遠離偶像,更是有諸內而形於外的愛神表現。──《串珠聖經註釋》

         本章緒論,是十誡中第24誡命的概要(20:4-6,8-11)。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1~46祝福與咒詛:古時近東的條約通常都以祝福守約者及咒詛破壞條約者作結束的。──《串珠聖經註釋》

         應許和警告。本書的結論部分,由順服的祝福(3-13)和不順服的咒詛(14-39);或許因墮落遭到刑罰,只要悔改就隨時給予恢復的應許(40-46)組成。與出23:20-33西乃山之約結論、申28章摩西摩押平原講道結論一脈相承。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2「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

         敬我的聖所: 指唯一的中央聖所(12:5)。這聖所是為了以色列共同體的潔淨、堅固耶和華信仰,特別設定的象徵神臨在的場所。以色列百姓要遵守安息日制度,遵守唯一聖所的制度,堅持以神為中心的信仰生活。暗示今天的信徒應在基督裡以教會和主日為中心過信仰生活。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3「“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

         “你們若”——神認明人是自由的(參創二16-17注)。“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神既在十-1至二十五55節列出在禮節和道德上使以色列人成聖的條例,就又在本章上說明遵命之福與逆命之禍。除了本處以外,神在垂出二十22至二十三19節的律法以後,也有警誡百姓的話,使他們知道:遵行誡命,必蒙福祉,違逆主言,必受重禍(出二十三20-33)。摩西臨終勸勉以色列眾人的時候,也曾忠告龍們順命與逆命的結果(申二十八1至三十20)。──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本節至13節宣告一連串福分,包括個人的平安,全民的繁榮和神的同在。有神同在,生活也就有了力量,成為世世代代蒙福之源(參賽十一116)。

         主基督升天前,保證會繼續與門徒同在,到世界的末了,祂今天也與一切信祂的人同在。──《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利廿六3~13祝福:順從神的便有福氣臨到;這裡提到三方面的福氣:

 1 時雨與豐收(4-5) ── 莊稼與果木的收成是那麽豐裕,以致收穫的時期由幾天延長至幾個月。

 2 國泰民安(6-10)──有食物而沒有安全設施也是徒然的;神應許選民免受敵人或動物的攻擊,生養眾多,使神給予亞伯拉罕的應許得以成就(9)。

 3 神的同在(11-13)。

──《串珠聖經註釋》

         伴隨順服的祝福。是可視的祝福結果,是屬靈祝福的模型<28:6,聖經中出現的福的意義>。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二十六345 條約程式的祝福和咒詛】典型的古代近東法典和條約,都在結尾附有神明祝咒的段落(見:申二十八;* 漢摩拉比的法典〔主前十八世紀〕;以撒哈頓條約〔主前680669〕;主前十三世紀埃及法老蘭塞二世和 * 赫人君王哈圖西利斯三世之間的條約)。咒詛照例遠比祝福為多,並且如同本段,其嚴重性逐步遞增。這些句子背後的原則,是必須引進神明的善意和處分,才能保證法律和條約得到遵守。如此與單獨倚靠百姓和鄰舍自動自覺地守約相比,雙方才會感受到必須遵行約定的迫切性。──《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廿六4「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子。」

         “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在猶太國下雨最多的時候乃是冬天,當陽曆九月間就是秋雨起首的時候,這雨隔幾天下一回或-連下幾天,因這雨滋潤地土,農人就能耕地,到陽曆十二月和正月雨水最多,到了二三月就漸漸地少了(歌二11)。到了四月中旬就全然停止,三四月間的雨稱為春雨,春雨在收割以前,秋雨在幹早的夏季以後,這兩季的雨水雖比冬天的雨水少,卻于猶太國的莊稼是最關緊要的,所以聖書上不多提到冬天的雨水,乃是注重秋雨和春雨(申十-14,耶五24,珥二23,何六3,雅五7)。“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子”——(參結三十四26)。──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時雨: 指“時間”、“季節”。神根據季節按時降雨,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顯明神按時幫助我們。象徵神把生命的雨露降給順服的信徒,使他們在生活中結出豐盛的果實(104:10-15;6:7,8)。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二十六45 豐饒的重要性】地若不持續出產,人就不能存活。因此能否豐饒──即風調雨順,田地、葡萄收穫豐饒──是經常存在的顧慮。因此之故,古代近東很多神祇都和雨及風暴、* 豐饒、生長季節有關。本段把豐饒包括在全套祝福之內,是重申 * 耶和華賜給百姓土地和兒女的立 * 約應許(換言之,使他們有自己的土地,並提供豐饒使每一代得以維生)。──《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廿六5「你們打糧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候;並且要吃得飽足,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

         “你們打糧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候”——本節顯明地裡的出產豐盛(參摩九13)。糧食那樣多,基至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就是從陽曆三四月到七八月間),葡萄那樣多,甚至摘到秋後撒種的時候(就是從陽層七八月到十一月間)。“安然居住”——就是因地的出產豐盈,國家得享太平,人民得享安樂(二十五19,珥二1926)。──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謹守神的訓誨的一個祝福,是土地的豐收。巴勒斯坦地,大、小麥在陽曆十至十一月間播種,三、四月間收割大麥,五月收割小麥。葡萄在每年十一月剪枝,翌年八月收摘。“打糧食”指大、小麥的收割,“打糧食”由三月(大麥)、五月(小麥)開始,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八月);摘葡萄(由八月開始)要摘到大小麥撒種的時候。說明一年到頭,田間出產豐收,來不及收割。──《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打糧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 3月份開始的打糧食工作,持續到摘葡萄的7月份,意味著糧食大豐收。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候: 摘葡萄的時間是67,小麥和大麥的撒種時間是1011月。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打糧食”(從三月開始)要持續到七月分收割葡萄(“摘葡萄”)的時候。──《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利二十六5 農曆】基色曆法是主前十世紀一個學童寫在石灰石片上的習作。一如這日曆所顯示,以色列人將全年分為農業的節令。如此,「時雨」(4節)是在秋季(公曆十至十一月)來臨,滋潤新下種的田地,又再在春季(公曆三至四月)降下,在收割前使穀粒完成其成熟過程(申十一14)。──《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廿六6「我要賜平安在你們的地上;你們躺臥,無人驚嚇。我要叫惡獸從你們的地上息滅;刀劍也必不經過你們的地。」

         “我要賜平安在你們的地上”——國家太平,人民豐裕,鄰國交好,都是神所賜的福氣。故此所羅門說,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箴十六7)。“你們躺臥,無人驚嚇”——(參伯十-18-19,詩三5,四8,一百四十七14,結三十四25-28)。“我要叫惡獸從你們的地上息滅”——(參賽三十五9,結三十四25,參五17,十四15)。“刀劍也必不經過你們的地”——(申十二10,書二十二4-6,王上四25,五4,參給十四17二十一3-4)。迦南地是處在幾個大國的中間(創十二1第四段),因此這鄰近的幾個大國打仗的時候就常經過迦南地,擾害人民,踐踏土產,搶掠財物(王下二十三29-3035,二十四1-27),神應許百姓,若遵行祂的命令,就不讓別國擾害他們,也不叫柚們遇見打仗的事(參民十四3,撒下十二10)。──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以色列百姓順服神,神應許保護他們遠離一切惡人、猛獸和戰爭。因為他們的順服,等於承認神是以色列的王,是擁有主權的神;神必親自保守以色列,親自為以色列爭戰。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7「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

         “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倘若鄰國因以色列人的豐富來攻擊他們,神就不但要使以色列人打退仇敵,也要使仇敵倒在以色列人的刀下。──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廿六7~8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 以神為王、順服神話語的人能夠擊退任何仇敵(32:30;30:17)。因為戰爭屬於耶和華(撒上17:47)。象徵新約時代的信徒,按神的話語與撒旦和它的僕役爭戰,若順服神的話,就有能力得勝(林後10:1-6;6:10-17)。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8「你們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仇敵必倒在你們刀下。」

         “你們五個人要追趕-百人”——聖書上屢次有這-類的話(申三十二30,書二十三10,賽三十17),顯明以色列人若同心合意地順服神,神就必賜福與他們,使他們得勝,以色列人遵行神旨意的時候,本節的應許就在他們中間屢次應驗了(參撒上十四6-23,撒下二十三8-23,王下十九32-37,代下二十22-30)。神能使這-國強盛,也能使這-國衰微(結三十24)。“仇敵必倒在你們刀下”——【比方】珊迦(士三31),參孫(士十五15),約拿單(撒上十四6-16),和亞底挪的時候(撒下二十三8)。──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二十六8 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所應許之平安福氣的表記之一,是「神聖戰士」* 耶和華會為他們打仗,使他們不論勝算如何渺茫,都可以得勝。因此,五個人就能擊敗一百人。這個「受害人反成勝利者」的主題,重現於申命記三十二30;約書亞記二十三10;和以賽亞書三十17。此外摩押王米沙的碑文(約主前830年),亦有「神聖戰士」救助的保證。──《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廿六9「我要眷顧你們,使你們生養眾多,也要與你們堅定所立的約。」

         “我要眷顧你們”——主下十三23,詩二十五16、六十九1719)。“使你們生養眾多”——(創十二2,十三16,十五5,十七4-8,二十二17,書二十三14-15)。“也要與你們堅定所立的約”——神所賜與以色列人的一切好處都是為成全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這是神待以色列人極大的恩典(創十七20-21)。──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廿六10「你們要吃陳糧,又因新糧挪開陳糧。」

         “因新糧挪開陳糧”——就是為新糧騰地方(參二十五22),顯明陳糧未盡,新糧無地可容。──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糧食豐富,用之不盡,挪開陳糧用新糧。──《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陳糧……新糧: 因連續大豐收,上年的糧食還沒有吃完(陳糧),要用新的穀物(新糧)取代。巴勒斯坦雨水缺乏、土地貧瘠,只有主管自然和土地的神才能賜下豐收的祝福。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因新糧”。即因為新糧而要清除陳糧,暗示收獲的豐盛。──《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利廿六11「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

         “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神不但賜福與他們,也必親自住在他們中間(出二十五8)。“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神必棄絕祂所厭惡的人(二十23,申三十二19,詩七十八59,一百零六40,耶十四21)。本句提醒以色列人,叫他們知道,他們得這些福分是本乎恩典,並不是因為他們自己有什麼功勞。──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這句來得似乎有點突然,卻反映出以色列人原是犯罪的子民,應受神厭惡,若不是神的恩典,他們的遭遇便很淒慘的了。──《串珠聖經註釋》

         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 神要通過帳幕親自住在百姓中間。“帳幕”象徵神的臨在。對於屬神的百姓,最大的祝福是以神為自己的產業,與信實的神建立約的關係(12)。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11~13屬靈的祝福。在最後提到屬靈的祝福。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12「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保羅也曾引用本節所應許的話(林後六16)。“我要做你們的神,你們要做我的子民”——(二十五38,出二十九45-46,申三十二912-1339)。──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神看顧保護他們。──《串珠聖經註釋》

 

【利廿六13「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使你們不作埃及人的奴僕;我也折斷你們所負的軛,叫你們挺身而走。” 」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出二十2)。“曾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二十五55)。“使你們不做埃及人的奴僕”——神拯救他們出離埃及為奴之地,使他們做祂的僕人,為要叫他們聽從祂的命令。“我也折斷你們所負的軛”——(參耶二20,二十七2,結三十四27)。“叫你們挺身而走”——就是叫他們得自由的意思。以色列人並不是從埃及偷走的,乃是法老親自把他們釋放了(出十二30-33,三10注,十23注,十一8注,十四8注)。──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曾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出埃及的拯救是神慈愛和權能的最大保證,所以神常以此提醒以色列人。──《串珠聖經註釋》

         出埃及與西乃山立約,是將以色列建立為屬神的神政國家最核心的事件。出埃及事件在以色列歷史中被不斷回顧。神賜下以色列百姓遵守的律法,出埃及事件就是這律法的根據。以色列絕對不能忘記這神救贖的事件。折斷你們所負的軛: “軛”比喻埃及的壓制和束縛。叫你們挺身而走: 指從埃及為奴的生活中被釋放,成為自由之民。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二十六13 所負的軛】軛通常是加諸牲畜後頸上的橫木,在頭部兩邊的位置穿有軫子,可以繫於牲畜的頷下。百姓在埃及為奴時肩負重擔,有如負軛的牛(見:耶二十八1014)。神打碎了這奴役的軛,使他們從重擔之下得到釋放,能夠像自由人一般昂然而立,重獲自由和作為人的尊嚴。──《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廿六14「“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的誡命,」

         “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的誡命”——313節是有條件的應許,論以色列人遵命之福。1439節是有條件的警誡,論以色列人違命之禍。神對於他們有五種的警誡如下:(一)各種疾病(本節至17),(二)地無出產(18-20),(三)野獸為害(21-22),(四)真神降災(23-26),(五)全地荒涼(26-39)。這不是將來必成的預言,乃是令以色列人懼怕的警誡,後來以色列人有時雖是遠背神的命令,有時卻也遵行神的旨意,所以享福和遭禍是輪流迴圈的(參士師記全書)。但他們背逆神,一次深過一次,甚至他們末後將神的愛子釘在十字架上(參太二十一33-41),神也把所命定的刑罰都加在他們的城邑,聖所和全地上(太二十三29-39)。可見以色列人不可恃著自己是神的選民,就以為神必不降罰與他們(摩三2)。──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本節至39節為違背神的典章律例所受的災禍。參二十六1注。──《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利廿六14~17描述一般性的禍患,如身心靈的疾病(16)及戰爭的失敗。(17)──《串珠聖經註釋》

 

【利廿六14~39伴隨著不順服的咒詛。詳細列出不順服神而帶來的咒詛。作者之所以寫出長長的咒詛,是為了提醒人們,因為人是軟弱的。儘管如此,這段經文是要人選擇順服神,享受神的祝福(3-13),不希望人選擇不順服而遭受咒詛。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14~45咒詛:這裡所描述的禍害比所應許的祝福為詳盡,這做法含有很濃的教育作用,讓人清楚知道若沒有神祝福,人會如何受苦,也反映出人類本是罪人,容易傾向邪惡,故此「畏懼」常常比「愛心」更能激發人行善的意志。在每一個咒詛之先都有「若不聽從我」或「反對」的用詞。──《串珠聖經註釋》

 

【利廿六15「厭棄我的律例,厭惡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我的約,」

         “厭棄我的律例,厭惡我的典章”——人起先若不留意主的律例,後來就難免又進一步以致厭惡主的典章(43,王下十七15)。“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我的約”——以色列人不遵神的誡命,就是背棄祂的約(參創十七14)。本段不是論個人軍獨所犯的罪,乃是論公眾背棄聖約的事。

         在摩西五經上有三種屬律法的專門名詞,就是誡命、典章和律例(申六1,七11,八11,十一1,二十六16-17,三十16)。有注釋家以為這三種名詞的分別如下:(-)“誡命”兩個字原是指著十條誡說的(出二十6,二十四12),但聖書上也常用這“誡命”兩個字為普通名詞,包括神-切的命令;(二)“典章”兩個字的原文是指著古審判官累集的判語,這些判語漸漸地成了-種普通法,神也選擇了這些判語為自已的典章(參申-16,十七8-9);(三)“律例”兩個字的原文是指著律法上的定例,譬如獻祭和潔淨的條例。典章關係顯然逆理之行動,就是人人看為惡的事;律例關係因律法禁止才顯為惡的事;典章和誡命的文法多是簡勁的,助人記憶;律例的文法多是描摹的,助人明白;在申命記上摩西四次在演講中申明神先前所定的典章和律例,所以那書的文法多是激動的,就是要激勵人照著去行。──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廿六16「我待你們就要這樣:我必命定驚惶,叫眼目乾癟、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制你們。你們也要白白地撒種,因為仇敵要吃你們所種的。」

         “我必命定驚惶”——(二十五21注)。“叫眼目乾癟,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制你們”——(參申二十八22)。文理譯本作“我必加以威烈,使你身癆體熱,以致目盲神敗”。神有時用疾病管教人(林前十-30)。“你們也要白白地撒種,因為仇敵要吃你們所種的”——(申二十八3351,耶五17,彌六15)。【比方】米甸人向以色列人所行的(士六34)。──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眼目乾癟、精神消耗: 違背神的話語而患疾病的悲慘結果。新約時代,象徵屬靈眼睛的昏花(9:40,41;3:18)和靈裡的貧窮(3:17,18)。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癆病”指肺結核。“熱病”指瘧疾。──《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利二十六16 疾病的性質】這咒詛聲言帶來的疾病,包括了某種「癆病」、熱病、某種損害患者視力和食慾的病症。上述症狀全都包括在「驚惶」一語之內──這是神的忿怒和敵人入侵所導致的抑鬱和焦慮。美索不達米亞雖然挖掘到討論臨床診斷的文獻,要認定本段所述的疾病是什麼病症,依然是不可能的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廿六17「我要向你們變臉,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恨惡你們的,必轄管你們;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

         “我要向你們變臉”——(十七10第四注)。“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比方】亞幹犯罪(書七1-511-12),以色列人行惡(士二11-15),約櫃被擄(撒上四1-11,參二22-25),和掃羅陣亡的事(撤上三十一1-6,代上十13-14)。“恨惡你們的必轄管你們”——(詩一百零六41),這話到士師年間就再三地應驗了,後來還是屢次應驗的。“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36,伯二十四17,詩五十三5,箴二十八1,參詩二十三4)。──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 不順服的結果,時常生活在恐懼中。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18「你們因這些事若還不聽從我,我就要為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

         “你們因這些事”——就是因16-17節所提的刑罰。“若還不聽從我,我就要為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七字”在此處不是指著-定的數目,乃是表示滿足的意思(伯五19,路十七4,詩一百十九161,箴二十四16),換一句話說,就是重重懲罰的意思(參但三19),這是第二層的警誡。──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七倍」:有繼續不斷的意思(參詩79:12; 24:16; 4:1)。「懲罰」:顯出神的審判帶有管教意味。神懲罰 的子民不單是因為他們罪有應得,更是因為 愛他們,想改正他們的錯處。──《串珠聖經註釋》

         加七倍懲罰你們: 雖然受到神的懲罰,仍不知悔改的人,神震怒的鞭打會更徹底地臨到他們身上。七: 象徵“完全”、“充滿”<緒論,聖經中數字的象徵意義>。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18~20描述旱災與失收的天然禍害──《串珠聖經註釋》

 

【利廿六19「我必斷絕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又要使覆 你們的天如鐵,載 你們的地如銅。」

         “我必斷絕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就是斷絕那使他們得勢力因而生驕傲的美好收成(4-520,結三十6,三十三28)。猶太人以為“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幾個宇,是指著聖所說的,因為結二十四21節和本句的原文是-樣的,在那裡卻是指著聖所說的。迦勒底的譯本作“我必毀壞你們勢力所誇耀的聖所”(參31第二注)。“又要使覆你們的天如鐵,載你們的地如銅”——意思說,天久不下雨,地也不生長,甚至天干如鐵,地又黃又硬如銅,這借喻在申二十八23節作“你頭上的天要變為銅,腳下的地要變為鐵”。──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天不降時雨,地不出土產;天要如鐵,不降雨;地要如銅,農作失敗,人人白白勞力,得不到物產。這都是神對不聽從者的刑罰。──《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天如鐵 ...... 地如銅」:與4節的「天下時雨」及 「地出土產」諷刺地相對。神賜給他們的不再是時雨及土產,乃是旱災及失收。──《串珠聖經註釋》

         必斷絕……驕傲: 抵擋神、無視神的話語是因驕傲而有。驕傲是認為自己很了不起的錯覺,是罪惡的根源。但聖經描述人為壓傷的蘆葦、將殘的燈火(42:3),離開神什麼也不能作(15:1-6)。天如鐵,……地如銅: 天不下一滴雨、地不長一根草的荒蕪景象。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天如鐵”。指不降雨。“地如銅”。即沒有收成。──《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利二十六19 天如鐵、地如銅】這個比喻性的咒詛,在申命記二十八章的咒詛部分,和以撒哈頓的條約(主前七世紀)中,都有出現。它暗示地本身將會與百姓為敵,變得堅硬如銅,原因是天的鐵門關閉,不復有雨降於其上。──《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廿六20「你們要白白地勞力;因為你們的地不出土產,其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

         “你們要白白地勞力”——就是說,你們耕種也是枉然的(詩一百二十七1,該一6)。“因為你們的地不出土產,其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耶十四1-4,珥-12,耶八13),天若不下雨,人雖勞力也是徒然的(申十一17,王上八35,該一10-11)。──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廿六21「“你們行事若與我反對,不肯聽從我,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降災與你們。」

         “你們行事若與我反對”——與主反對就是棄絕神的律法,違背祂的命令。“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降災與你們”——這是第三曆的警誡,以色列人若不理會第二層的警誡(18注),他們的罪就更大,神也必按他們的罪加更重的刑罰。──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廿六21~22描述走獸襲擊的禍害:與6, 9節相反。──《串珠聖經註釋》

 

【利廿六22「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搶吃你們的兒女,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的人數減少,道路荒涼。」

         “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神屢次用野獸刑罰犯罪的人(申三十二24,王下十七25,賽十三21-22,結五17,十四1521)。“搶吃你們的兒女”——(王下二24)。“吞滅你們的牲畜”——(創二20注)。“使你們的人數減少”——有人計算當所羅門年間,以色列人的數目就有七八百萬之多,及至十六世紀的起頭卻只有一百萬人。“道路荒涼”——意思說,行人絕跡,買賣消疏,各處不安(賽三十三8,結十四15,番三6)。【比方】當珊迦的時候(士五6)。──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道路荒涼: 與祝福的繁榮(9)不同,因咒詛的結果,百姓的數目急劇減少,沒有人再走在路上;道路也因此雜草叢生,變得荒涼。用圖畫呈現出遠離神恩典之地的乾枯荒涼。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23「“你們因這些事若仍不改正歸我,行事與我反對,」

         “你們因這些事,若仍不改正歸我,行事與我反對”——這是第四次的警誡(耶二30,五3)。──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廿六23~24“你們……若……我就要行事與你們反對”——(耶七13-16),人越反對神,就越發加增自己的苦難。“因你們的罪擊打你們七次”——這“七次”兩個字(2428),和1821節的“七倍”兩個字在原文上是一樣的,不是指著受刑罰的回數,乃是形容要受怎樣嚴重的刑罰。──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廿六23~26描述戰爭的禍害:在舊約中,神常利用列國攻打以色列民作為他們背約的懲罰 (25; 參士2:11-15; 王下17:18-20; 10:5-11)。旱災及戰爭引來饑荒,以致食物要分配,而配量甚少,十個家庭才共用一隻烤爐(26)。──《串珠聖經註釋》

 

【利廿六24「我就要行事與你們反對,因你們的罪擊打你們七次。」

         因你們的罪: 神抵擋以色列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恨以色列百姓。不過是視他們所犯的罪為可憎。以色列百姓只要有罪,就必成為抵擋神的人;如果以色列百姓悔改自己的罪, 就必成為蒙神保護和愛的對象。神喜悅痛悔之人的眼淚。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25「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報復你們背約的仇;聚集你們在各城內,降瘟疫在你們中間,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

         “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申三十二2541,士二14-16,詩七十八62-64)。“報復你們背約的仇”——神要借著別國的刀劍刑罰他們,報復他們這背約的仇恨(申三十二35-36,詩九十四1)。“聚集你們在各城內,降瘟疫在你們中間”——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失敗,雖然逃到堅固城裡,但因為人多糧少,生饑荒瘟疫,還是要死亡(王下六24-29,耶二十一6-9,三十八2,結五12,七15)。“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以色列人逃到城裡,還不能逃脫仇敵的手,因為城雖堅固,卻要因饑荒瘟疫終究被仇敵攻破(王下二十五1-7,代下三十六16-20)。──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背約的仇: 指離棄與神所立之約。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報復你們背約的仇”。即報復他們破壞神之約的仇(按照這幾節經文所描述的懲罰)。──《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利廿六26「我要折斷你們的杖,就是斷絕你們的糧。那時,必有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餅,按分量秤給你們;你們要吃,也吃不飽。」

         “我要折斷你們的杖”——聖書上屢次有這借喻指著人所倚靠的糧食(詩一百零五16,結四1616,十四13,參賽三1)。“必有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餅”——素常各家的婦女是在自己的家裡烤餅,本節所說的十個女人就是十家的代表,既在一個爐子上烤餅,可見所烤的餅不多,這是因所住的城能仇敵圍困多日,柴火燒盡,糧食吃完。(在聖書上這“十”字常是無定的數目,就是多的意思參創三十-7,民十四22,撒上-8,亞八23)。“按分量秤給你們”——不是隨各人所要的,乃是按分量秤給他們,顯明饑荒甚大,糧食幾乎用盡(王下六25,耶十四18,哀四9,結四1016-17,何四10)。“你們要吃,也吃不飽”——(彌六14,該-6)。──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必有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餅: 平時一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為自己家人烤餅。缺少糧食時,只能把各人的糧食聚在一起烤餅。描述缺少糧食時常挨餓情景。申28:53-57警告,甚至人們會因饑荒吃自己所生的孩子。這都是不順服神所招致的悲慘結果。這種悲慘境況,在以色列歷史中時常發生(王下6:24-33;2:20;4:9,10)。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糧食甚少,所以“一個爐子”已經足夠供十個家庭之用。──《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利二十六26 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烤餅】糧食少到多個女人能用同一爐子烤餅的描繪,在費赫葉遺址(Tell Fekherye)出土的 * 亞蘭塑像亦有提及:一百個女人的餅,也不能裝滿爐子。──《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廿六27「“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從我,卻行事與我反對,」

         “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從我,卻行事與我反對”——這是第五曆的警誡。──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呈現人性的頑梗。知道懲罰是神的旨意,自己是在被神責打,但仍頑梗、繼續犯罪。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27~39描述因戰爭所造成的嚴重災害及流徙:因著他們不斷背棄神的約,更嚴重的災禍要臨到他們;這些災禍包括食人肉(29),屠殺(30),城邑的被毀 (30-31) 及人民被擄 (33)。──《串珠聖經註釋》

 

【利廿六28「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與你們反對,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

 

【利廿六29「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

         “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申二十八53-57),【比方】王下六28-29,耶十九8-9哀二20,四10,羅馬人毀滅耶路撒冷城的時候就有這樣殘忍的事。──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28:53-57)。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二十六29 古代近東的食人事件】只有在極端絕望和瀕臨饑饉的情況下,才會導致古代近東的人採取食人的下策(見:王下六2430)。本段和申命記二十八5357的咒詛部分,以及主前七世紀的 * 亞述條約包括這一點,以求顯示神對悖逆之人的懲罰,是何等的可怕。──《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廿六30「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

         “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以色列人有時雖是借著邱壇敬拜耶和華(士六25-26,十三16-23,撒上七10,王上三2,王下十二3,代上二十一26),但因這些邱壇往往是為拜偶像用的(民二十二41,三十三52,申十二2,書十三17),故此神吩咐以色列人,只可在祂所揀選的地方獻祭(一3第二注,申十二4-14),神也吩咐須將迦南族人的邱壇盡行拆毀(出二十三24,申十二1-3),神警誡他們,若不遵行祂的命令,反去敬拜這些偶像,就要照本節所記的刑罰他們(結六3)。這些邱壇既是被毀壞了,就顯明以色列人所敬拜的偶像是沒有能力的。“砍下你們的日像”——(賽十七8,代下十四5三十四47,結六6)。“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背逆耶和華的以色列人雖因刀劍、饑荒、瘟疫死了,他們的屍首還是不得安葬,乃要與他們所拜之偶像的碎塊子混雜在一處。(本節的“身”和“屍首”幾個字按原文是-樣的,顯明這些偶像是被打倒而破碎的,也暗指這些偶像原是死的。)這是使他們和他們所拜的邪神受嚴重的淩辱(結六4-5【比方】王下二十三20,代下三十四5)。──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日像」:原指拜偶像的祭壇。──《串珠聖經註釋》

         日像: 迦南人所事奉的偶像,可能是象徵太陽神的像。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 諷刺偶像不能給事奉它的人帶來任何益處,也不能保障生命。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30「……我的心也必厭棄你們」】

{命題9 }神厭惡(abhor)以色列民嗎?

〔難題〕神曾一再的提醒以色列人他們是祂「眼中的瞳人」(亞二 8),是「神所祝福的民族」(創十二1-3)。然而,這句經文神卻說:『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

【解答】

在利未記第廿六章44節,神說:『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這兩句經文的不同乃是神在不同的時候對以色列人在不同情況時所說的話。當以色列人對神忠誠時神就不厭棄他們。然而,當他們敬拜其他神時,神對他們說:『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利廿六30)。神恨惡祂的百姓或外邦人崇拜偶像。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利廿六 30日像是什麼? 】

    答:因日光明朗,普照天下,竟有以日像為拜者,有巴比倫、亞述等國。又如埃及以其安城為奉拜日球之地,其希伯來名伯示麥,意即日球之室。聖經中屢述此學信之惡習,戒以色列人切勿效從。至猶大王約西亞與諸先知時,曾革除此弊,日像被砍倒而毀滅之。(耶四三 13,王下廿三 511,賽十七 8,結六4 6)。──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利廿六30~31顯示最嚴重的災禍就是神不再與 的子民同在,那些代表神與子民同在的聖所、香壇、會幕等均會被毀壞。──《串珠聖經註釋》

 

【利廿六31「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使你們的眾聖所成為荒場;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香氣。」

         “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神因以色列人的背逆,不但要毀壞城外的邱壇,也耍使城變為荒涼(賽一7-9,耶四7,九11,結六6-7,十二20,尼二17)。“使你們的眾聖所成為荒場”——本處的“眾聖所”幾個字,是指著會幕和聖殿中的聖所並至聖所說的(二十一1223,王下二十五9,耶五十一51,結二十一2,摩七9,詩七十四6-7)。神連聖所也不顧惜,乃要因以色列人的背逆廢去祂在11節所應許的。“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香氣”——那時神也不悅納人在聖殿那要所獻給祂的馨香祭(-9,參耶六20,賽一11-15)。──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馨香的香氣: 指香爐上的香。神不再聞這香氣,因為神所要的不單是祭祀,乃是包含在祭祀中的百姓順服的心(撒上15:22)。象徵神不聽罪惡支配的人所獻上的禱告(66:18;59:1,2)。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32「我要使地成為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

         “我要使地成為荒場”——神不但要使城和聖所成為荒場,也要使全地成為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以色列人若遵行神的命令,神就應許賜福與他們的全地(4-10),但以色列人若不遵行神的命令,神就要使全地成為荒場(耶九11,結三十三28-29,三十六5),甚至叫仇敵詫異自己所行的有這樣大的功效(王上九8,耶十八16,十九8,結五15)。──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以色列民若仍不聽從,所住之地要成為荒場。此事在主前587年應驗,猶太亡國,全民被擄往巴比倫。神是慈愛的,也是公義的,不守西奈山與神立約的民,要分散在列邦中,城邑變為荒涼。──《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仇敵就因此詫異: 住在迦南地的人和周圍的外邦人,必因以色列百姓受到神的審判和懲罰而嘲笑以色列百姓。暗示當我們因犯罪落在神的震怒之下,仇敵撒但會因此嘲笑我們。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33「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

         “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申四27,二十八64-66,詩四十四11),神不但使以色列人的城邑荒涼,也叫全地變為荒場(本節末注),使他們不得住在其上,乃要將他們分散到列邦中,這樣,神是叫他們苦上加苦。“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神不但要使以色列人散居各國,也要使刀劍追趕殺害他們(耶九16參四十二16-18,結五1-17,二14),但以色列人若遵行神的命令,神就應許刀劍必不經過他們的地(6)。“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賽六11,七23-25,五十五12-13),這也是-件出奇的事,猶太地原是流乳與蜜之地(二十24,出三8第二三注),也是亞、歐、非三洲往來必經之路(創十二1注第四段),而且自古至今更是為許多強國所覬覦的,雖是這樣,自從以色列人分散之後,直到如今少有人在那裡居住,更是少有人在那裡耕種,甚至使本句的話完全應驗了,這也顯明本章的話確是出於神,不是由於世人的。神為以色列人保存這地,也為這地保存以色列人(附篇)。

         神最注重的有四:(一)特別的-書——聖書(提後三16-17);(二)特別的一族——以色列人(創十二1-3,出十九5-6,申七6-8,二十六18-19,三十二8-9,王上八53,結三十六8注意我的民),(三)特別的-地——猶太地(申八7-9十一10-1214,三十二8-9,徒十七24-27,結五5,三十六5注意我的地);(四)特別的-位——主耶穌(賽四十二1;太十二18,彼前二4,徒二36)。這四樣是緊緊相連的。──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把你們散在列幫中: (4:27)。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33~35這裏預言百姓被放逐到亞述和巴比倫(比較代下三六21)。──《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利廿六34「“你們在仇敵之地居住的時候,你們的地荒涼,要享受眾安息;正在那時候,地要歇息,享受安息。」

         “你們在仇敵之地居住的時候,你們的地荒涼要享受眾安息”——地與人相連(十八25注);以色列人違背了神的命令,不願意守安息年,使他不得歇息(35),他們被據掠的時候,地便得享安息了。“正在那時候地要歇息,享受安息”——當以色列人被據到巴比倫的時候,本節的話就應驗了(代下三十六21),人多以為違背主命還能得益,誰知反倒受了大害。

         以色列人違背主命的結果如下:(一)五次受警誡:第一次(14-15),第二次(18),第三次(21),第四次(23),第五次(27);(二)五次受刑罰:第一次(賽五25),第二次(賽九12),第三次(賽九17),第四次(賽九21),第五次(賽十4);(三)五次使神歎息:第一次(摩四6),第二次(摩四8),第三次(摩四9),第四次(摩四10),第五次(摩四11)。──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地要 ...... 享受安息」:要為以色列人沒有在安息年守安息作出補償。倖免被擄的人時刻都要在恐懼之下生活(36)被擄的則要在異地滅亡(38)。──《串珠聖經註釋》

 

【利廿六34~35正在那時候,地要歇息,享受安息: 人的墮落也影響到自然界,宇宙萬物也落在人所犯的罪惡痛苦中(3:18;8:22)。自然也盼望著安息和恢復的日子(8:19-21)。神使神的眾子得以恢復的時候,自然也一同從罪惡的影響中完全得以恢復。神制定每七年一次的安息年和每五十年一次的禧年為記號。但邪惡的人違背神所制定的法規,使地非常疲憊。神通過公義的審判把邪惡的人從土地上趕出,使土地享受安息的喜樂。本節的描述手法為擬人化。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35「地多時為荒場,就要多時歇息;地這樣歇息,是你們住在其上的安息年所不能得的。」

         “地多時為荒場,就要多時歇息”——(耶三十四17,代下三十六21)。“地這樣歇息是你們住在其上的安息年所不能得的”——(二十五2-7),有注釋家計算從以色列人分地起到猶太人被據到巴比倫的時候共有九百六十九年,若減去十九個禧年,還有九百五十年,這樣,以色列人通共當守-百三十六個安息年,猶太人被據到巴比倫的時候地便享受了安息七十年(代下三十六21),這是神為要追補他們在被據之前所未守的安息年數,這樣看來,以色列人似乎只守了六十六個安息年,就是守到掃羅為王的時候,但這樣演算法未必可靠,因為當士師年間,道德衰敗,敬拜神的事甚是忽略,而且各人任意而行(士十七6,二十一25),若說當大衛和所羅門年間以色列人守了安息年是更可信的,七十也許是囫圇數,用以代替以色列人所未曾守之一切的安息年數,不是確指未守之安息年數的多寡。──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廿六36「至於你們剩下的人,我要使他們在仇敵之地心驚膽怯。葉子被風吹的響聲,要追趕他們;他們要逃避,象人逃避刀劍,無人追趕,卻要跌倒。」

         “至於你們剩下的人,我要使他們在仇敵之地心驚膽怯”——人當良心有虧的時候,心裡常是膽怯的,惡人雖無人追趕也逃跑,義人卻膽壯像獅子(箴二十八1,結二十-715)。“葉子被風吹的響聲,要追趕他們,他們要逃避,像人逃避刀劍,無人追趕,卻要跌倒”——人若多次遭遇戰事的危險,就容易心驚膽怯,甚至一聽見打仗的風聲就逃跑了,神要叫背棄祂命的人更加膽怯,以致聽見樹葉被風吹動的響聲就要逃走,像被刀劍追趕一般,這樣他們活一天就受苦-天(申二十八65-67)。──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廿六36~37你們剩下的人: 在災難中活下來,成為俘虜或游離在列國中的人。葉子被風吹的響聲,要追趕他們: 不順服、離開神的人,在仇敵國家感受到恐懼和不安。但居住在神懷裡的人,必象詩篇作者所說 :“其中的水雖砰訇翻騰,山雖因海漲而戰抖,我們也不害怕”(46:3)。彼此撞跌: 意為“人跌倒在弟兄之上”,彼此踩踏而死。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37「無人追趕,他們要彼此撞跌,象在刀劍之前。你們在仇敵面前也必站立不住。」

         “無人追趕,他們要彼此撞跌,像在刀劍之前”——人受大驚逃跑的時候,就不顧自己所經過的地方是怎樣的危險,因此往往絆腳跌倒,在後頭逃走的人,也撞跌在他們身上,像打敗的兵丁亂撞亂跌一樣。“你們在仇敵面前也必站立不住”——(書七12-13,士二14)。──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廿六38「你們要在列邦中滅亡;仇敵之地要吞吃你們。」

         “你們要在列邦中滅亡”——“滅亡”兩個字不是歸於無有,乃是失喪的意思。原文的字在申二十二3節中譯作“失落”,在撒上九320節中譯作“丟了”,在耶五十6節中譯作“迷失”,在結三十四616節中譯作“失喪”,下文也顯明本句不是歸於無有的意思,因為39節雖說,必有剩下的人在仇敵之地消滅,40節卻說,他們要承認目己的罪,顯明他們並不曾歸於無有(44-45,參約三16第六注,聖跡注釋第二十八章,經訓類纂卷四第一章第四條末注)。聖書上還有好幾處也顯明這個意思(36,賽六十21,六十-4,耶四27,五10,三十10-11,三十-35-37,四十六27-28,摩九8)。“仇敵之地要吞吃你們”——(民十三32,結三十六13)。──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警告在神面前犯不順服的罪,必從神所應許的迦南地被逐出,在其他地方悲慘地死去。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39「你們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和祖宗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

         “你們剩下的人”——就是神降這五種刑罰以後所剩下的人(14-33)。“必因自己的罪孽和祖宗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他們必因自已的罪孽和祖宗的罪孽,並因這些罪所受的刑罰消滅。“罪孽”兩個字的原文在4143節中譯作“罪孽的刑罰”,在創四13節中譯作“刑罰”。──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因祖宗的罪孽: 他們受到審判並不是因祖宗的罪,乃是因為他們效法祖宗的罪,受到罪的刑罰(20:5;18:19,20)。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40「“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

         “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以色列人受苦到極點的時候就要承認自己的罪(附篇),4042節的話當以色列人從巴比倫歸回的時候,就已經略應驗了(尼一4-11,但九2-19),但他們文背逆了神,棄絕了自己的彌賽亞,將祂釘了十字架,故此神又使他們分散在列邦中,也使他們的地成為荒場(太二十三37-39,路二十一20-24),雖然如此,神並沒有忘記祂與他們的列祖所立的約,他們從巴比倫歸回以後,神又借著撒迦利亞所應許的顯明本段將來必要有完全的應驗(附篇亞十二8-14,十三1,羅十-215-29)。──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廿六40~41回轉到神面前的階段:①認罪。只有在神的恩典之下,才能明白自己犯罪的事實。從新約聖經可知,只有在聖靈的感動下,才能承認自己的罪(6:8,9);②承認罪後,尋求神的幫助和恩典(約壹1:9);③悔改。從罪中回轉到神面前。心若謙卑: 神不輕看憂傷痛悔的心靈(51:17;57:15,16)。服了罪孽的刑罰: 仰望著神的公義,承認自己是罪人的態度。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40~45論及悔改和赦免:神不願罪人死亡,乃願他們悔改得著赦免。當以色列人因受刑罰而悔改時 (40-41) , 神便會紀念 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42),要領他們回到所應許給列祖之地,因為享有那地乃是應許之約的重要一環(參申30:1-5)。──《串珠聖經註釋》

         伴隨悔改恢復祝福。結束可怕的咒詛(14-39),神應許伴隨悔改的恢復,提出神真正的意圖。雖然以色列百姓因犯罪受到神的咒詛,他們無論何時、何地,以痛悔的心回到主面前,慈愛憐憫的神必以迎接浪子的父親之心(15:20)迎接以色列,把他們抱在自己懷中。從中可知神所希望的是饒恕、拯救,而不是審判、刑罰;同時也知道神的懲罰並不是咒詛之杖,乃是督促悔改的慈愛鞭打。信徒因神的慈愛、恩典,任何狀況中都能仰望主,擁有永遠的盼望。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41「我所以行事與他們反對,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

         “我所以行事與他們反對”——神行事與以色列人反對,乃是因為他們行事與神反對(4023-24)。“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先是以色列國的人被據到亞述(王下十五29,代上五25-26,王下十七1-6)。猶太國的人被據到巴比倫,還有許多人逃到列邦(王下二十四1至二十五30,耶二十四8-10,二十九18,三十四17,參徒二8-12),到後來羅馬人毀滅耶路撒冷的時候,以色列人才完全分散到列邦中(路二十20-24,參申二十八2547-5763-68)。“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出六12第二注),未受割禮的心就是乖謬剛愎,不肯承認自已罪孽的心(參徒七51)。“若賺卑了”——(參王上二十一29,代下十二6-712,三十二26,三十三12-13)。“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40注,彌七9,耶三25,詩一百十九71,林後七10,來十二11)。【方】尼希米(尼一4-11),利未人.(尼九5-38),和但以理(但九1-19),在他們禱告的話中顯明都是服了罪孽的刑罰,到主耶穌二次降臨的時候,以色列眾人才要完全服他們罪孽的刑罰(啟一7,亞十三1參附篇)。──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廿六42「我就要紀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紀念這地。」

         “我就要紀念:”——這是借用的話,就是留意實行的意思,顯明神沒有忘記祂與他們的列祖所立的約(創八1注,出六4-5注)。“我與雅各所立的約”——(參創三十五9-15)。“與以撒所立的約”——(創二十六23-25)。“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創十二1-3,十五18-21,十七1-8,二十二15-18)。在此處神是自下而上說的(就是從雅各到亞伯拉罕)。在聖書別處都是亞伯拉罕在先,雅各在後(創五十24,出二24,六8,三十二13,申二十九13,三十四4等)。“並要紀念這地”——注意,神的應許不但關係以色列人,也是關係他們所住的猶太地(路二十-24)。以色列人將來不但要歸回故土(附篇),連他們的地土也是仍要成為肥沃的(32第二注,賽三十五1,四十一19,五十-3,五十五13,結三十六8-11)。【要訓】(-)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為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3-13,提前四8),(二)善惡都有報應(3-1314-39),若還不報,時候未到;(三)神不是耽延,乃是寬容,祂願意萬人得救,不願有一人沉倫(彼後三8-9);(四)神寬容人,人竟放膽作惡(詩九十四7,傳八11);(五)神管教人,是要領人悔改(18,來十二5-11);(六)人受了管教,若仍不悔改,神的刑罰就要更加厲害(182124);(七)人若悔改,神就必眷顧(40-45,耶三22,珥二12-14,賽四十四22-23)。──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神仍眷顧祂的百姓,答應“要紀念這地”。以色列民經歷被擄的苦痛和分散的刑罰之後,有了悔悟,主前539年,也是被擄70年後,由所羅巴伯帶領“余民”歸回聖地(拉12章)。主耶穌教訓人,天父如何喜悅痛悔的心,說“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為他歡喜”。(路十五7)。──《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我……約: 神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是慈愛、恩典的約(17:7-14;26:3,4;28:13-15)。是神根據亞伯拉罕的信心所立的約(15:7)。這個約不會因為人的行為而被廢止或消失<29:25,約的語源考察>。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43「他們離開這地,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並且他們要服罪孽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

         “他們離開這地,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本節是重複33-34節的意思(33-34注)。──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廿六44「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

         “雖是這樣”——以色列人雖是日久散居在列邦中,神還是沒有棄絕他們(搬十-1-2),或是廢棄祂的約。“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38注,耶三十11三十一35-37)。以色列人雖然散居在各國有一千八百多年之久,又受了極大的苦難,不但沒有滅絕,到現在他們的人數反有一千五六百萬之多,正是成就了本節的話。“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神做以色列人的神直到永遠。他們雖然不好,神總不背棄祂與他們的列祖(亞伯拉罕,創十二7,十三15-17,十五12-21,十七4-8,二十二16-18;以撒,創二十六3-8,雅各,創二十八13-15),所立之無條件的約(申四31,耶三十10-11,羅十一2629,創八22注,十五17注)。本章是神警誡以色列人的話,叫他們知道,倘若背逆主命,就必受兩種極大的刑罰:(一)從猶太地被趕出(這地就變為荒場,32),(二)分散在列邦中(33)。雖是這樣,他們不但不滅絕,反能保持種族不與列邦混合(民二十三9注),以色列人到如今雖是散居在天下,卻還能保持種族,這是一件大奇事,除了以色列人以外,混雜在別國民中的人再沒有能保持種族這樣長久的,這也顯明本節的話確是出於神,不是出於世人的(申十八22,耶二十八9)。──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 神一定持守與自己百姓所立的約,絕對不會背棄或消滅,使約最終發揮其功效。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11:19)。信徒最終的得救就是根據神信實的約。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廿六45「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紀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他們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作他們的神。我是耶和華。” 」

         “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就是為給他們好處,不是因他們有什麼功勞(結三十六2232)。“紀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4244,提後二13,詩一百零六45,一百十-5,參耶三11-25)。本節顯朋神將來還要成就祂所應許以色列眾先祖的一切話,故此神必須使他們歸回故士(參附篇)。“他們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二十二33,二十五38),本段可參珥二2227,結三十四2031節。──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廿六46「這些律例、典章和法度,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藉著摩西立的。」

         “這些律例,典章和法度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奈山借著摩西立的”——(參二十五1),有好些注釋家以本節為利未記全書的總結,這樣,第二十七134節就可說是附篇,正如約二十一章是約翰福音的附篇一樣(約二十30-31,參二十一24-25)。第一章1至二十六45節所論的關係以色列眾人,第二十七章所論的多是關係許願的人,摩西將二十七章列於本書的末後或者是因這個緣故,也有人想是因為這些條例是神在曉諭本書其餘的條例以後才曉諭的,這樣就顯明本書的條例是摩西依次記載神當時所曉諭的,不是以後的人虛造的(五14注)。

本節申明利未記的五個要點:(-)是出於誰(出於耶和華),(二)是借著誰(借著摩西),(三)是與誰(達與以色列人),(四)寫於何處(在西奈山),(五)有何內容(有律例,典章和法度)。──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立例的地點、媒介──《串珠聖經註釋》

         本書全部條例是出埃及第二年(B.C.1445),11(40:17)220日間(10:11),摩西在西乃山從神那裡得到的啟示。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思想問題(第26, 27章)】

1 「神賜福或降災與 的子民都是出於 的慈愛和信實,因神與祂的子民立了堅定的約(26:9)。」你同意這說法麽?神給百姓的管教有什麽特點?參14-17, 18, 21, 23-24節等。神今日管教信徒的目的與昔日有差異嗎?參來12:5-11

2 神向以色列人提出警告,描繪懲罰的情況;今日信徒當用什麽態度來事奉神呢?畏懼?愛心?參約14:16-18; 2:28-29

3 以色列日後違約受罰(參耶15:8-11),到新約時代仍經歷本章論及的刑罰,參可13。他們的復興是否永不可能的事?參羅11:25-26

4 思想林前3:10-15; 林後5:10; 2-3。你的光景如何?有否濫用神的恩典?

5 27章定下許願的條例,使百姓不敢隨意許願或失信不還願。參太5:33-37; 23:16-22; 林後1:17-20等。你對神及對人有否失信呢?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