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十四章拾穗 【利十四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本節至32節講患了皮膚病的人痊癒後應做的事:1.在營外由祭司察看,為他行潔淨的禮(1~7節);2.第二周在營內獻祭贖罪(8~20節);3.貧苦的人獻贖罪祭的特別預備(21~32節)。 祭司要為已痊癒的患者作兩件事:一是宣佈患者的病已經痊癒(7節);一是宣告這人可重享作神選民應有的權利,以後可以和其他百姓一起出入,過正常人的生活(8,20節)。──《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利十四1~9】營外的禮儀:禮儀的日期共七天,而特別著重清潔的儀式。這禮儀並非獻祭,所提到鳥的血並不是帶到祭壇上,乃是混合了清水
(5), 用來灑在求潔淨的人身上 (7); 然後那人剃除毛髮及清潔身體才可進入營內居住七天。──《串珠聖經註釋》 【利十四1~32】大痲瘋的潔淨禮。大痲瘋的人得以潔淨,重新與以色列共同體一起生活並與神相交的潔淨條例。祭司主持潔淨儀式可分為兩步:第一次潔淨儀式由祭司在營外進行,通過各種方法正式宣佈大痲瘋患者得以潔淨(1-9節)。這時得到醫治的人被許可進入以色列營內,但還不能進入自己的帳篷。過七天后,第八天祭司在神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10-20節)。第二次潔淨儀式結束,患者才能進入自己的帳篷。大痲瘋患者的潔淨儀式象徵因罪惡與神分離的人,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脫離死亡重新與神和睦。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為長大痲瘋者進行潔淨的禮儀要求用兩隻鳥,一隻要宰殺以象徵淨,另一隻要放生以象徵那人重獲自由(4~7節);他要洗衣服和剃去毛髮(8,9節),獻贖愆祭、贖罪祭、燔祭和素祭(12,13,21節)。──《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利十四1~57】疾病的潔淨:本章討論兩大主題: 1 對患嚴重皮膚病者痊癒後應有的潔淨禮儀(2-32); 2 房子發黴的處理方法(33-53)。 古以色列的祭司並不是醫生,他們的職責乃是檢驗某人是否潔淨,當病人潔淨之後,祭司便要替他舉行正當的禮儀,迎接他重返群眾當中,這禮儀包括營外及會幕內的兩種。──《串珠聖經註釋》 【利十四2】「“長大麻瘋得潔淨的日子,其例乃是這樣:要帶他去見祭司;」 “長大痲瘋得潔淨的日子,其例乃是這樣”——本章所論的不是關係祭司照第十三章的條例所定為潔淨的人,乃是關係長大麻瘋而得痊癒的,這條例可分兩段:(一)論在營外所行的,叫長大痲瘋的人可以歸營,與弟兄來往;(二)論在會幕所行的,叫長大痲瘋的人可以親近神,與盟約有份(10-32)。“要帶他去見祭司”——意思說,要從營外的住處(十三46),引他到一個預定的地方去見祭司(參八4,路十七14)。──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得潔淨的日子: 指大痲瘋得以潔淨的日子。大痲瘋不僅指現在的翰賢氏病,也包括惡性皮膚病。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2 潔淨儀式】這些 * 儀式惟獨針對儀式上的 * 不潔,並不理會泥污和細菌。用的必須是野生的雀鳥,因為放生(已沾染不潔)的雀鳥絕不可以誤獻為祭。美索不達米亞和 * 赫人的淨化儀式使用雀鳥的原因,是因為雀鳥能夠將 * 不潔帶回天上的本源。使用香柏木的原因,顯然因為它與線和血一樣,都是紅色的。對以色列人來說,這儀式是象徵性的,不是法術(因為人已經痊癒)。很多解經家都相信紅色代表生命。──《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十四3】「祭司要出到營外察看,若見他的大麻瘋痊癒了,」 “祭司要出到營外察看”——祭司要到長大痲瘋的人那裡,正如基督降生在世的時候與罪人來往一樣。──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出到營外: 大痲瘋患者不能進到營內,即使祭司宣佈得到醫治,但行潔淨禮之前還是不能進入營內。這時大痲瘋患者仍然不潔淨,之前的不潔還殘留在他身上。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4】「就要吩咐人為那求潔淨的拿兩隻潔淨的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來。」 “就要吩咐人”——大約是吩咐那求潔淨之人的親戚或朋友。“兩隻潔淨的活鳥”——不論是兩隻班鳩、雛鴿,或麻雀等,只要是潔淨的活鳥就可以(參十-13-19),當主耶穌在世的時候,猶太人為長大痲瘋者行潔淨的禮是用麻雀(按猶太人的遺風,本節所論的兩隻鳥須是同色等大的。十六5末注),這兩隻潔淨的鳥是預表主耶穌的死而複後(羅四25)。“和香柏木”——香柏木就是利巴嫩山上最高而最著名的樹木(賽二13,三十七24,摩二9),但在西奈曠野既沒有這種樹,就有注釋家以為本句是指著-種松柏科的檜樹說的,賽四十20節說,這等木頭是不容易朽壇的。“朱紅色線”——就是絨線,猶太人有傳說說這線須重-舍客勒,是為綁牛膝草在香柏木上,作為刷子用的。“並牛膝草”——牛膝草就是成簇有香味的草(出十二22注),為潔淨有災病的房屋,也是用這四樣(49、51-52),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也是同著紅母牛所燒成的灰為以色列會眾調作除污穢的水用的(民十九1-10),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用牛膝草將逾越節之羊羔的血塗在門楣和左右的門框上(出十二22),他們也用牛膝草把除污穢的水灑在凡因人死被污穢的帳棚和其中一切的器皿上,並灑在凡摸了死屍的人身上(民十九18)。來九19-20節說,摩西當日將各樣誠命傳給眾百姓,就拿朱紅色絨和牛膝草,把牛犢山羊的血和水灑在書上,又灑在眾百姓身上,說,這血就是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出二十四6)。這樣看來,香柏木、朱紅色線和牛膝草多是為行各種潔淨的禮節用的,因此大衛禱告說:求禰用牛滕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禰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詩五十一7)。──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兩隻潔淨的活鳥」:類似第16章贖罪日處理兩隻羊的儀式,其中一隻鳥的血可能顯明了不潔淨者所應得的死罪,另一隻活鳥便背負了這些不潔及罪惡,使之遠離以色列民。──《串珠聖經註釋》 兩隻潔淨的活鳥: 一隻鳥宰殺取血,另一隻鳥蘸上前一隻鳥的血,放到田野裡。儀式中流血死去的鳥是為了贖大痲瘋患者的不潔,象徵背負我們的罪而死的基督的代贖工作。放在田野裡得以自由的鳥,象徵大痲瘋患者從不潔中得到潔淨和自由,也象徵使我們從死亡的痛苦中得以自由的基督的復活。香柏木: 屬於硬木,不易被蟲蛀,也不易腐爛。因此香柏木象徵生命的活力,即永生的生命。朱紅色線: 象徵血,即耶穌基督寶血的能力和救恩(書2:18)。牛膝草: 長在牆頭的薄荷草(王上4:33),散發香氣。牛膝草用來灑血,象徵使罪得以潔淨的能力(出12:22;詩51:7)。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5】「祭司要吩咐用瓦器盛活水,把一隻鳥宰在上面。」 “祭司要吩咐用瓦器盛活水”——話水就是常流的水(創二十六19),用紅母牛的灰調除污穢水的時候,也須用活水(民十九17)。“把-只鳥宰在上面”——祭司一吩咐,就有人替那求潔淨的人把一隻鳥宰在水的上面,使鳥的血流在瓦器中的水上,然後再把這死鳥埋在地裡,這鳥是預表基督的死(約壹五6)。──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活水“是流動的水,例如溪水,以別於井水。疾病是罪的表徵,患有疾病的人或發黴生菌的物品都在儀文上不潔淨。要潔淨須宰殺活鳥,用鳥血灑在身上,並且洗身。──《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活水」:泉水,不是採自水池的。──《串珠聖經註釋》 瓦器盛活水,……上面: 盛著活水的瓦器。在這瓦器裡宰殺一隻鳥,使血與水混在一起。這血和水使我們想起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罪人所流出的血與水(約19:34)。活水象徵永生的活水,“瓦器”象徵雖然軟弱、但因永生的活水和基督的寶血而得救的聖徒(林後4:7)。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6】「至於那只活鳥,祭司要把他和香柏木、朱紅色線 並牛膝草一同蘸於宰在活水上的鳥血中,」 “至於那只活鳥,祭司要把它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滕草-同蘸於宰在活水上的鳥血中”——這是表示活鳥與死鳥是合而為一的,活鳥完結死鳥所成全的,活鳥既被釋放,就顯明死息所成就的是已經完全了(53注)。這樣,這兩隻鳥是預表基督因死而復活所成就之贖罪的大功,使人得稱為義。──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一隻活鳥宰殺,一隻放在田野;後者象徵病癒者重獲自由。──《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蘸於……血中: 得以自由的鳥是因為死去的鳥的血。提醒我們 :若不流血就不能有贖罪、自由、救恩、永生(來9:22)。血象征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7】「用以在那長大麻瘋求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就定他為潔淨,又把活鳥放在田野裡。」 “用以在那長大痲瘋求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祭司要用那蘸于血水中的牛膝草在求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參四6注)。“就定他為潔淨,又把活鳥放在田野裡”——放這鳥,表示求潔淨之人的不潔是完全除去了(參53注)。──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用牛膝草時可能連同朱紅色線和香柏木條一同蘸血,行潔淨之禮。──《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灑七次: 非常充分地灑上血。七是完全數,象徵毫無缺乏<啟 緒論,聖經中數字的象徵意義>。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8】「求潔淨的人當洗衣服,剃去毛髮,用水洗澡,就潔淨了;然後可以進營,只是要在自己的帳棚外居住七天。」 “求潔淨的人當洗衣服”——(十一25)。“剃去毛髮”——就是剃去全身的毛髮(9),利未人被分派職任的時候,也用剃刀刮全身(民八7)。“用水洗澡,就潔淨了”——以上的禮節行完,那求潔淨的人要洗全身,就算潔淨。“然後可以進營,只是要自己的帳棚外居住七天”——人得潔淨後,雖可回到營裡,卻還不得回到自已家裡和妻子,兒女同住,也不能進會幕,必須在別處再過七天。──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剃去毛髮、用水洗澡」:表示除去因患嚴重皮膚病所帶來的污穢。──《串珠聖經註釋》 洗衣服……用水洗澡: 從外表上除去大痲瘋的殘留,因為祭司已經宣告潔淨。這宣告也包含除去內在的不潔。要在自己的帳篷外: 沒有舉行與神恢復交通的第二次儀式之前,防止夫妻之間發生性生活。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8 剃除毛髮的意義】毛髮有時代表人的生命或身分,但在本節卻無象徵意義。剃除淨盡的作用是使人人都能看見皮膚已經復原,以及避免有任何殘餘的 * 不潔留在毛髮上。──《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十四9】「第七天,再把頭上所有的頭髮與鬍鬚、眉毛,並全身的毛,都剃了;又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就潔淨了。」
“第七天”——到第七天,那求潔淨的人又要行頭一天所行的三件事,(-)刮全身,(二)洗衣服,(三)洗澡(8),這些禮節行完,求潔淨的人才能回到自己家裡,但因未曾獻贖愆、贖罪等祭,所以仍然不得進會幕(11注)。──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第七天剔掉身上所有的毛髮、洗衣服、用水洗澡,為了維持潔淨,第八天到神的面前。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10】「“第八天,他要取兩隻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和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又要把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三為素祭,並油一羅革,一同取來。」 “第八天”——到第八天,求潔淨的人雖然回了營,還是不能進會幕,必須先獻一個特別的祭(11注)。“他要取兩隻沒有殘疾的公羊羔”——一隻作贖愆祭,-只作燔祭。“和-只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這一隻作贖罪祭(參22注,四32注)。“又要把調油的細麵伊沙十分之三,為素祭”——尋常的贖愆祭和贖罪祭沒有同獻的素祭,伊法十分之三就是三俄梅珥,約十斤左右(按西國的量器,-俄梅珥三斤,出十六36注)。“並油-羅革,一同取來”——這油就是橄欖油,一羅革約重十二兩(出十六36注),祭司要將這油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彈七次,再抹在求潔淨人的右耳、右手和右腳上(16-17)。──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素祭“看二1注。一伊法約合22.7公升,一羅革約合0.3公升;12,15,21,24節參此。──《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油一羅革」:約半公升。「伊法」:約卅六公升。──《串珠聖經註釋》 第八日: 八是象徵復活的數字,意味著新的開始(太28:1)。指從大痲瘋的不潔中得到新生,以神百姓的身份重新與神、人相交。油一羅革: 液體劑量單位,一羅革約合0.3升。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10 伊法十分之三】伊法十分之三約有六夸脫,即與三隻羊同獻之素祭的分量。──《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十四10 一羅革油】羅革的分量不大,連一品脫也不足,但卻難以精確估計。聖經只在本章使用這字,它在其他語言中出現時亦同樣含糊。──《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十四10~32】會幕院子內的儀式:到第八天,那病癒的人要獻三隻羊羔為祭(10),貧窮的人可以用鳥代替羊羔為贖罪祭和燔祭(22),然而,贖愆祭則必須是一隻公羊羔(21)。與這三種祭同獻的素祭(10)乃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三。按規定,與一隻羊羔同獻的素祭,乃是細麵伊法的十分之一(參出29:40; 民29:4)。 上述各祭的意義及禮儀,參第1章; 第2章; 第4章及第5章注。對一個剛被潔淨的人來說,除了贖愆祭以外,各祭的意義都很明顯。 贖罪祭乃為清潔聖所,燔祭使人與神和解並代表人重新向神作出奉獻,素祭是人對神表示忠貞的心意,惟獨贖愆祭的意義並不明顯。 贖愆祭基本上的功能是補償對神的損失,這裡可能指出病癒的人曾有一段時期,因被驅逐出營外而無法在聖所事奉及獻祭,現在要補償這方面的欠缺。又或者病癒者恐怕自己先前患病是因犯了罪(參利5:14-26; 民12:9-15; 王下5:25-27; 代下26:16-20), 故以贖愆祭補償他的過失。獻祭的次序先是贖愆祭,然後是贖罪祭,再後為燔祭。在各祭的眾多禮儀當中,以贖愆祭的灑血及抹油禮儀為最特別。祭司要將贖愆祭牲的血抹在病癒者的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及右腳的大拇指上(14, 17; 參8:23), 作為病癒者得潔淨最後的步驟,使他藉著祭壇重得神的恩典。跟著,祭司又將油放在自己的左手上
(15, 26) 然後將油抹在剛才抹血的地方(17, 28)
, 最後再將剩餘的油抹在病癒者的頭上 (18, 29)。 抹油的禮儀表示准許(這回是重新准許)一個不潔的人加入聖民的群體。作完灑血及抹油的禮儀之後,病癒者便能獻上贖罪祭、燔祭及素祭(19-20, 30-31)。──《串珠聖經註釋》 【利十四11】「行潔淨之禮的祭司要將那求潔淨的人和這些東西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 “行潔淨之禮的祭司,要將那求潔淨的人和這些東西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當希律聖殿之時,求潔淨的人,無論是長大痲瘋的,或有漏症的,或是產婦,都要在聖殿的東門那裡等候,直到獻完了所當獻的祭。──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 指會幕的院子。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12】「祭司要取一隻公羊羔獻為贖愆祭,和那一羅革油一同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一隻公羊羔,獻為贖愆祭”——大痲瘋是罪惡的標幟(十三2注),因此求潔淨的人須獻贖愆祭和贖罪祭(有這樣病的人一面是虧缺了神的榮耀十三46第二注,一面也使會眾受虧損)。但他所獻的贖愆祭和尋常的贖愆祭(五14至六8),有幾層不同之處:(一)是公羊羔(參民六12),不必是長成的(五15,六2,十九20);(二)不是按祭司所估定的價值(五15、18,六6);(三)有同獻的素祭(10),別的贖愆祭沒有同獻的素祭(四35注末段);(四)是與一羅革油同獻的(12));(五)是須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的(12);(六)別的搖祭是祭司同獻祭的人搖的,但這祭是祭司目己搖的;(七)別的搖祭是宰了以後搖的,也是只搖一部分,但這祭是搖全祭牲,而且是活搖的(二十三20注);(八)這贖愆祭牲的血也是有特別的用法;(九)別的贖愆祭多有罰金,但這祭沒有罰金。“和那一羅革油,-同作搖祭”——這樣看來,這尋常的橄欖油就成為至聖的(17注,六26注)。“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注意,這贖愆祭牲是活搖的(參二十三20注),百姓所獻的平安祭牲是宰了以後才搖的(七30第二注)。──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贖愆祭“看五14注;”搖祭“看七30注。──《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贖愆祭: 患大痲瘋的人因自己不潔,也使以色列百姓沾染不潔,為了贖這不潔,要獻上贖愆祭(5:14-6:7)。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12 贖愆祭】這個祭最好是譯作賠償祭,已經在第五章解明。它是在聖所受到某種損失時獻上的。進行這 * 儀式的原因之一,可能是為了補償獻祭者受隔離時所積欠的祭。 另一個理論則認為皮膚上的疾病有時可能是神明對褻瀆聖物的懲罰,獻上這贖愆祭是以防萬一患者真是不知而誤犯此罪。──《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十四12 搖祭】請參看七章30~34節的註釋。本段是惟一典禮使用全隻祭牲的例證(見七~八章)。──《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十四13】「把公羊羔宰於聖地,就是宰贖罪祭牲和燔祭牲之地。贖愆祭要歸祭司,與贖罪祭一樣,是至聖的。」
“把公羊羔宰於聖地”——(一11,四33,六25),尋常獻祭的人是自己宰祭牲(一5注),但當希律聖殿之時,因求潔淨的人還不能進聖殿的內院(11注),祭司就須將祭牲牽到求潔淨的人那裡,叫他按手在祭牲頭上(一4注),然後又牽到壇的北邊,替他把祭牲宰了。“贖愆祭要歸祭司,與贖罪祭-樣,是至聖的”——祭司只可在聖所吃這祭肉(六18注)。──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聖地: 指燔祭壇北邊會幕的院子(4:7)。贖愆祭要歸……: 除脂油和腰子外所有的肉(7:3,4)。把脂油和腰子獻給神,是把最好、最核心的部分獻給神(3:3,4)。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14】「祭司要取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 “祭司要取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在分派祭司的時候,摩西曾抹承接聖職之祭牲的血在他們的右耳、右手和右腳上,是顯明將全身獻給主(八23-24),在潔淨長大痲瘋者的時候,祭司要抹贖愆祭牲的血,在他的右耳、右手和右腳上,是顯明全身都潔淨了。長大痲瘋的得潔淨和罪人得潔淨有五種相同之處:(一)須覺悟自己的污穢,(二)須羡慕得潔淨,(三)須知自己不能潔淨自己,(四)須仰求能潔淨他的,(五)須依靠贖罪祭之血(來九22)。──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參八14注。──《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贖愆祭牲的血: 抹上贖愆祭牲的血,因為麻風病患者的不潔影響到百姓。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把血抹在耳朵、手和腳上,象徵那人已經完全潔淨了。參看出埃及記二十九章1至37節的腳註。──《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利十四14 右耳垂、右拇指、右拇趾】請參看八章23節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十四15】「祭司要從那一羅革油中取些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裡,」 從一羅革油中取些: 這油是麻風病患者獻給神為祭物,與祭司承接聖職時所使用的膏油不一樣。象徵使罪人得以潔淨的聖靈工作。--《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15 油的使用】古代近東用油作為保護劑。這作用到了以色列雖然可能已不復存在,油依然是禮儀中重要的一部分(例如現代人把檞寄生掛在家中,已經不是為了避邪,而是作為聖誕裝飾一樣)。埃及在整日活動前準備偶像的一個 * 儀式,包括類似第18節描述的步驟。──《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十四16】「把右手的一個指頭蘸在左手的油裡,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彈七次。」 “把右手的一個指頭,蘸在左手的油裡,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彈七次”——意思說,在會幕門口向著至聖所彈七次,猶太人有傳說,祭司每彈一次,須將指頭蘸在手中的油裡一次。──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彈七次: 為了使油分別為聖。因為這個油與分別為聖的膏油(8:2)不同,是普通的油。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17】「將手裡所剩的油抹在那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就是抹在贖愆祭牲的血上。」 “指上”——(28末句),這油雖不是膏祭司的香膏(乃是尋常的橄欖油),卻是因祭司在耶和華面前搖過而成聖的(12注)。抹油在求潔淨之人的右耳、右手和右腳上,是表示他既得痊癒,因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就適宜作主的百姓,得與盟約有份,也是表示他樂意將自己的四肢百體完全獻與神。“……就是抹在贖愆祭牲的血上”——注意先抹血,後抹油,基督的寶血既然潔淨了我們,聖靈的印記就把我們分別出來(弗一13),顯明我們是屬神的。──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把油抹在血上,暗示使罪人得以潔淨的聖靈,以寶血贖罪的能力工作。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18】「祭司手裡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人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祭司手裡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人的頭上”——將手中餘剩的油抹在他頭上,是表示聖靈賜他能力服侍主。“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這-句是指著贖愆祭的全祭禮說的。──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所剩的油,要抹在……頭上: 頭代表一個人。這個人已經成了合神心意之人。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18 贖罪】油(更可能是整個贖愆祭 * 儀式)、贖罪祭、燔祭、素祭,都各自被形容為對個人有贖罪的功用。有關贖罪是「洗淨」之義的討論,可參看第一章註釋。這詞在此形容的,是一個能夠還人清白,使這人可以重新全面參與祭禮系統的複雜儀式。──《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十四19】「祭司要獻贖罪祭,為那本不潔淨、求潔淨的人贖罪;然後要宰燔祭牲,」 “祭司要獻贖罪祭,為那本不潔淨求潔淨的人贖罪”——祭司所要獻的贖罪祭牲,就是10節所提-只沒有殘疾-歲的母綿羊羔。“然後要宰燔祭牲”——這些祭物是預表基督的死,注意為這求潔淨的人獻祭的次序,贖愆祭和贖罪祭須先獻上,然後才可獻燔祭,為指定之罪獻祭的次序也是這樣的(參五祭總論五祭之次序)。──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贖罪祭“看四2注;“燔祭”看一3注。──《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贖罪祭: 為了贖因麻風病而有的道德上的罪(4:1-5:13)。然後要宰燔祭牲: 用贖罪祭付上賠償,用燔祭贖罪,才能來到神面前。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20】「把燔祭和素祭獻在壇上,為他贖罪,他就潔淨了。」 “把燔祭和素祭獻在壇上為他贖罪,他就潔淨了”——獻燔祭和素祭是完結這潔淨的禮。──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素祭”看二1注。──《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燔祭和素祭: 指奉獻和事奉。表明只有贖罪以後,才能在神面前奉獻、事奉。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21】「“他若貧窮不能預備夠數,就要取一隻公羊羔作贖愆祭,可以搖一搖,為他贖罪;也要把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一為素祭,和油一羅革一同取來;」 “他若貧窮不能預備夠數,就要取-只公羊羔作贖愆祭,可以搖一搖,為他贖罪”——這條例顯明神是體恤貧窮人的(五7、11,十二8)。──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貧窮: 體現神對貧窮之人的慈悲。暗示無論窮人還是富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21~32】貧窮麻風病患者的潔淨禮。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22】「又照他的力量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照他的力量”——神要人盡自己的力量侍奉祂。“取兩隻班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14注),這些班鳩或雛鴿是代替10節所記的-只母羊羔和一隻公羊羔。──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四23】「第八天,要為潔淨,把這些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 “第八天”——本句暗指貧窮人也須按定例行第一和第七天的禮節,與別人一樣(19),貧窮人所獻的讀物雖與別人所獻的不同,但所行的禮還是-樣的(10-20)。──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潔淨: 是“純粹”的意思,指潔淨的儀式。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24】「祭司要把贖愆祭的羊羔和那一羅革油一同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羊羔……作搖祭”——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前後的平搖這羊羔和油。──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贖愆祭的羊羔: 雖然貧窮但不能用其他祭物代替(12節)。贖愆祭是麻風病患者作為選民,為恢復與神所立之約的特權而獻上。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25】「要宰了贖愆祭的羊羔,取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那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 “要宰了贖愆祭的羊羔,取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那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這是顯明人得潔淨是因著流血,凡倚靠主十字契的人也都必得潔淨,須要知道,人得潔淨,不是在乎信心的大小深淺,乃是在乎耶穌永不失效的寶血,凡信的人都是-樣的得救(14注)。──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四26】「祭司要把些油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裡,」 【利十四27】「把左手裡的油,在耶和華面前,用右手的一個指頭彈七次,」 【利十四28】「又把手裡的油抹些在那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就是抹贖愆祭之血的原處。」 “……就是抹贖愆祭之血的原處”——(14、25)。──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四29】「祭司手裡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人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祭司手裡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人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長大痲瘋的人得潔淨,是借著血、水和油,這三樣是預表耶穌的寶血,神的聖道和聖靈的工作(25注)。──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四30】「那人又要照他的力量獻上一隻斑鳩或是一隻雛鴿,」 照他的力量: 盡自己所能。神看獻祭之人的心,而不是看祭物大小、量與質。我們也應該以謙卑的心來到神面前,而不是靠外在的行為。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31】「就是他所能辦的,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與素祭一同獻上;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就是他所能辦的”——(22注)。──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四32】「這是那有大麻瘋災病的人、不能將關乎得潔淨之物預備夠數的條例。” 」 “這是那有大痲瘋災病的人,不能將關乎得潔淨之物預備殼數的條例”——本節是完結21至31節的條例。──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四33】「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利十四33~53】房子發黴的處理方法:這裡對發黴房屋的討論是關乎將來的事,見「你們到了 ...... 迦南地」(34)。房子發黴多源於潮濕,檢驗及處理的方法實際上是檢驗及處理黴衣服的延伸;檢驗的重點在於房屋發黴處的顏色改變(37; 參13:49) 及深入牆內的程度(37; 參13:3, 20-21, 26), 也同樣涉及一星期的檢疫期(38)。如果發現黴爛有發散跡象,便將患處的石頭挖掉,另加以修補(38-39; 參13:4-5, 26)。若患處經過修補和油漆,仍見房屋繼續腐朽發黴,整座房子便要拆毀 (43-45) ; 但粉刷後,房屋沒有發黴腐朽跡象 , 便要用兩隻活鳥舉行潔淨的禮儀 (48-53, 參本章1-9注)。之後,房屋便潔淨可再居住了。這裡不須要向神獻祭
(參14:10-31),因為房子不會與神相交。──《串珠聖經註釋》 潔淨房屋中大痲瘋的禮儀。以色列百姓進入迦南地後,房屋可能發生大痲瘋,神定出潔淨的條例。神通過潔淨禮使住在房屋裡的以色列百姓明白,他們是從所有罪和不潔中分別為聖、屬神的聖潔百姓,神希望他們內在的、屬靈的生命也是潔淨的。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34】「“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為業的迦南地,我若使你們所得為業之地的房屋中有大麻瘋的災病,」 “迦南地”——神在本書中為以色列人所定的條例,有四處是叫他們到了迦南的時候遵守的(本節十九23,二十三10,二十五2)。當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這些條例與他們沒有關係,本段列在此處,不連在第十三章上,或者是因這個緣故。十三47至58節所記的條例,也包括以色列人在曠野所住的帳棚。“我若使你們所得為業之地的房屋中,有大痲瘋的災病”——猶太人以為房屋有大痲瘋的災病,是出於神特別的刑罰,但是未必這樣,因為聖書上往往將神所准的當作神所使的(參出四21注第四層),神使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所得的房屋是迦南七族人所住的,這些人的身體、衣服和房屋多是不潔淨,而且那地方的天氣炎熱,因此他們的衣服及房屋,起災病就不為稀奇。──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房屋中的“大痳瘋”指的也是一種潮濕發黴現象,與處理發黴的毛織及麻織衣服的方法相同。參十三47~55及注。從這些潔淨的禮儀來看,神非常關心祂的百姓的健康和生活上的衛生。──《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為業的迦南地: 這地是以色列的產業,是聖地。但這地也不能躲避大痲瘋等不潔的影響。因為這地屬於地上,是天上迦南地的不完全預表。就如信徒雖然借基督耶穌的寶血得到救贖,但在地上生活時,不能完全躲避罪惡的影響。有大痲瘋的災病: 當時巴勒斯坦地區經常發生黴變的腐蝕,是當地的流行病。並不是神對罪審判,使房屋發生麻風病。當我們發現大痲瘋,應該靈裡儆醒、思想神的旨意。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房屋中,有大痲瘋的災病”可能指發黴或腐蝕的問題。──《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利十四34 大痲瘋的災病】本節所指的是黴菌所造成的感染,古時視之為凶兆。美索不達米亞在好幾個不同的場合中,都有針對發霉的 * 儀式。他們相信發霉的牆壁表示家中有人將要死亡。黴菌是鬼魔及附同之災難將臨的先兆。然而本段並沒有這些成分,需要執行儀式的是房屋,不是在其中居住的人。──《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十四35】「房主就要去告訴祭司說:‘據我看,房屋中似乎有災病。’」 “房主就要去告欣祭司說,據我看,房屋中似乎有災病”——祭司察看似乎有災病的房屋,與察看那可疑有災病的人(十三2)和衣服相仿(十三47)。──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房主就要去告訴……: 發生大痲瘋災病,房主首先應該告訴祭司,而不是自己清除或隱藏災病。因為房主自己不能判別大痲瘋災病,也不能清除。暗示新約聖徒犯罪時,首先應該在神面前悔改(約壹1:9)。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36】「祭司還沒有進去察看災病以前,就要吩咐人把房子騰空,免得房子裡所有的都成了不潔淨;然後祭司要進去察看房子。」 “祭司還沒有進去察看災病以前,就要吩咐人把房子騰空,免得房子裡所有的都成了不潔淨,然後祭司要進去察看房子”——這是顯明神體恤人,因為祭司定那房子為不潔淨的時候,其中-切所有的也都要成為不潔淨,而且將房子騰空,祭司也就容易察看房子的各處。──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把房子騰空: 原文有“家什”一詞,“家什”是“巴以特(家)”和“扣兒(全部)”的合併詞,指“家中的一切”。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37】「他要察看那災病,災病若在房子的牆上有發綠或發紅的凹斑紋,現象窪於牆,」 “他要察看那災病,災病若在房子的牆上有發綠或發紅的凹斑紋,現象窪於牆”——房屋有災病的現象和人與衣服有災病的現象相似,(-)有凹斑紋(十三3),(二)發綠或發紅(十三19、24、49)。──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發綠或發紅的凹斑紋,現象窪於牆」:紅綠色的斑點侵蝕牆壁。──《串珠聖經註釋》 有發綠或發紅的凹斑紋: 指綠色或紅色的黴變。房屋的磚不斷被腐蝕,表面凹陷(13:49)。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38】「祭司就要出到房門外,把房子封鎖七天。」 “祭司就要出到房門外,把房子封鎖七天”——這也是與待長大痲瘋的人(十三4),和有災病的衣服相仿(十三50)。──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把房子封鎖七天: 祭司發現房屋裡的斑紋,就要把房子封鎖七天。房屋是為了人在裡面居住,但發生大痲瘋災病,就失去了作為房屋的作用,失去存在的價值成為無用之物。暗示當人被罪惡腐蝕,便斷絕與神的交通,成為無用之物。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39】「第七天,祭司要再去察看,災病若在房子的牆上發散,」 “災病若在房子的牆上發散”——(參十三8、51)。──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在房子的牆上發散: 暗示房子確實發生了大痲瘋災病(13:8)。並不是祭司使房子發生了大痲瘋災病,而是它在祭司面前顯露了本來面目。同樣我們的罪也不是在神的誘導下所犯,而是犯罪的狀態在神面前顯露出來。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40】「就要吩咐人把那有災病的石頭挖出來,扔在城外不潔淨之處;」 “就要吩咐人把那有災病的石頭挖出來,扔在城外不潔淨之處”——就是城外倒各種不潔之物的地方(參太五22第八注,聖跡注釋第四十九章,啟二十二15)。──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城外不潔淨之處: 與神的聖潔斷絕、被神離棄的地方(4:11,12)。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40~42】處理發生麻風病房子的方法。祭司把發生斑紋的房屋封鎖七天,之後如果發現災病復發,就把發生災病的石頭或泥土拿掉,用其他石頭和泥土代替。除去不潔的部分,為了保存整個房子。耶穌基督也教導我們:砍掉犯罪的肢體,使全身存活,這是有益處的(太5:29,30)。建立神國度也是一樣,神選立新的工人,代替腐敗、墮落的工人,在恩典中建立自己的國度(徒1:26)。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41】「也要叫人刮房內的四圍,所刮掉的灰泥要倒在城外不潔淨之處;」 【利十四42】「又要用別的石頭代替那挖出來的石頭,要另用灰泥墁房子。」 「墁房子」:即重新粉刷牆壁。──《串珠聖經註釋》 【利十四43】「“他挖出石頭,刮了房子,墁了以後,災病若在房子裡又發現,」 災病若……又發現: 部分修整過的房子復發大痲瘋災病。暗示罪人雖然洗淨過去的罪,開始了新生活,在神面前再一次犯罪。智慧者如此說:“狗轉過來吃它所吐的。”(箴26:11)。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43~47】若先前的方法證實是無效的,房子便要拆毀。──《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利十四44】「祭司就要進去察看,災病若在房子裡發散,這就是房內蠶食的大麻瘋,是不潔淨。」 “這就是房內蠶食的大痲瘋,是不潔淨”——(參十三61)。──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蠶食的大痲瘋: 指幾乎不能挽救的麻風病。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45】「他就要拆毀房子,把石頭、木頭、灰泥都搬到城外不潔淨之處。」 “他就要拆毀房子,把石頭、木頭、灰泥,都搬到城外不潔淨之處”——(參十三52);我們現在難以確定房子的大痲瘋是什麼災病,這災病有三樣解法,(-)猶太人以為是神特別的刑罰(34注),(二)有人以為是發硝,或起毒黴;(三)有人以為是生黴菌,或-種寄生動物。至於房屋生潮濕或長黴斑是常有的事,但西國有好些極大而且華麗的古屋,其上的石頭都漸漸地剝蝕了,有科學家仔細察考了其中的緣故,近來才得知是因為有無數的微生物剝蝕這些房屋上的石頭,北們已經查出有六十種能在硬石上生長的微生物,這些微生物在一月中能將最硬的大理石剝蝕得有人能看出的痕跡。這樣看來,本章的條例和科學家最近所發見的原理十分符合,也是與衛生大有關係,免去以色列人好些疾病,這就顯明神不是單顧人的靈魂,也是兼顧人的身體,以及他所處的環境。雖是如此,本段在靈界上也有教訓,因為房子的災病也作罪惡的標幟,像人的大痲瘋一樣。有四層:(-)漸漸發散,(二)使人不潔,(三)終必拆毀,(四)被投到不潔之處。照樣,一座城(【比方】所多瑪俄摩拉創十八20-21,十九1至28),或-族人(【比方】迦南人出二十三23、33注,書十二17注),或一個國(【比方】以色列國二十六14-39注),或全世界(【比方】洪水氾濫創六5-7注,參彼後三10),若因罪惑取敗壞,神雖是長久忍耐等候,盼望其中的災病停止,若終究發散,甚至惡貫滿盈,就必被毀滅。──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房屋若發黴生菌,擴散到不可收拾,便不潔淨,必須拆毀,連石頭、木塊都要搬走。──《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拆毀房子……都搬到: 用新泥土和石頭修整過的房子,又發生大痲瘋,祭司要命令拆毀這房子,從以色列中除去不潔。如果人忘記神恒久忍耐的恩典,不能結出悔改的果子,最終不能躲避神的審判(路13:6-9)。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46】「在房子封鎖的時候,進去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 “在房子封鎖的時候,進去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祭司定房子為不潔淨以後,若有人進去,雖是片刻,也必不潔淨到晚上。──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在房子封鎖的時候: 祭司第一次檢查以後,在封鎖的七天內,房子是不潔的(37,38節)。這時進到房子裡,必不潔到晚上。因這個房子因大痲瘋已經不潔,是神聖潔的百姓不能接近的地方。與罪惡和不潔完全分離,是信徒生活在這個世上,一定要遵守的信仰生活準則。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47】「在房子裡躺著的必洗衣服;在房子裡吃飯的也必洗衣服。」 “在房子裡躺著的,……吃飯的,也必洗衣服”——這是因為他們所染的不潔淨,比只進去片刻的人更甚。──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躺著的……吃飯的: 象徵與不潔之人的交往。也必洗衣服: (13:6)。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48】「“房子墁了以後,祭司若進去察看,見災病在房內沒有發散,就要定房子為潔淨,因為災病已經消除。」 “房子埋了以後,祭司若進去察看,見災病在房內波有發散,就要定房子為潔淨,因為災病已經消除”——本節是接續第42節。──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房屋經過粉刷之後,發黴現象沒有了,祭司才可以宣佈這屋子是潔淨的,因為病根已清除。然後用兩隻活鳥來行潔淨之禮。──《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利十四48 潔淨儀式】古代近東其他地方淨化黴菌的已知禮儀,與本節的禮儀有些相似。* 胡利人的儀式使用雀鳥(兩隻獻祭,一隻放生),又焚燒香柏木,和以色列人一樣。* 巴比倫人則使用烏鴉和鷹隼,後者到野外釋放。有關這儀式的其他細節,可參看本章開頭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十四48~53】潔淨發生大痲瘋房子的禮儀。祭司用新的泥土和石頭代替發生大痲瘋的泥土和石頭,七天后,如果大痲瘋沒有復發,就判明這房子從大痲瘋中得到醫治,宣佈這房子潔淨。儀式與從大痲瘋中得以潔淨的人進入以色列百姓營內所行的潔淨儀式(4-7節)一樣。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49】「要為潔淨房子取兩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 並牛膝草,」 “要為潔淨房子,取兩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潔淨房子的禮節(49-53),和潔淨長大痲瘋人之禮節的初段是-樣的(3-7)。──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四49~50】從象徵罪惡和死亡的大痲瘋得以潔淨的儀式,需要“兩隻活鳥、香柏木、朱紅色線、牛膝草和盛活水的瓦器”。所有的物品,象徵和預表耶穌基督的代贖事工和復活,以及賦予信徒的新生命。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49~53】潔淨房子的禮儀跟潔淨長大痲瘋者的第一階段是相同的(比較4~7節)。──《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利十四50】「用瓦器盛活水,把一隻鳥宰在上面,」 【利十四51】「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 ,並那活鳥,都蘸在被宰的鳥血中與活水中,用以灑房子七次。」 【利十四52】「要用鳥血、活水、活鳥、香柏木、牛膝草,並朱紅色線,潔淨那房子。」 潔淨那房子: 如果不舉行潔淨房子的儀式,這個房子因不潔的殘留會使分別為聖的神的聖徒(聖殿)沾染不潔,也玷污神的聖潔。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53】「但要把活鳥放在城外田野裡。這樣潔淨房子(原文作為房子贖罪),房子就潔淨了。”」 “……這樣潔淨房子”——原文作為房子贖罪(小字參文理譯本),本句顯明兩隻鳥是-個祭(6注)。──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四54】「這是為各類大麻瘋的災病和頭疥,」 “這是為各類大痲瘋的災病”——(十三2-28)。“和頭疥”——(十三29-46)。──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本章最後三節綜合敘述這些為百姓的身體、衣服與住宅的外在狀況所立的條例,十分切合以色列民的生活環境,具體且實際,不帶任何異教邪魔的神秘顏色。而且這些條例,象其他的律法一樣,是全民共知的規定,要百姓隨時注意,及早預防這些疾病,長保個人潔淨與社會健康,成為神聖潔的子民。──《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利十四54~57】“這是大麻瘋的條例”——這幾節是完結十三和十四章的條例。──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總結:這數節總括了13章及14章有關潔淨與不潔淨的條例,目的是使祭司自己能分辨又能教導人如何分別潔淨和不潔淨的事物(參10:10-11)。──《串珠聖經註釋》 大痲瘋條例的結論。概括以上所提到的大痲瘋的診斷和潔淨方法(13:1-14:53)。神通過這些條例命令以色列百姓:通過保持外在的潔淨,訓練內在的潔淨。通過複雜、徹底的潔淨禮儀,啟示包含在這些儀式中的深奧的屬靈真理。也告訴我們 :不能把舊約時代的儀式看作過時、無用,應努力明白神通過這樣的儀式所要啟示的屬靈真理。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四55】「並衣服與房子的大麻瘋,」 “並衣服”——(十三47-59)。“與房子的大痲瘋”——(十四33-53)。──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四56】「以及癤子、癬、火斑所立的條例,」 “以及癤子、癬、火斑”——(十三2)。──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四57】「指明何時為潔淨,何時為不潔淨。這是大麻瘋的條例。」 “指明何時為潔淨何時為不潔淨”——祭司不可隨自己的意思定人(或衣服,或房屋)為潔淨或不潔淨,乃是要照神所曉諭的條例定這些事。──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思想問題(第14章)】 1 嚴重皮膚病的患者痊癒後須經潔淨禮,獻上贖罪及贖愆祭,才可返回群體生活及在會幕中敬拜神。這一連串的條例有何意義?見15:31。 2 本章與上章並沒有提及昔日患皮膚病者得醫治的方法,患者只有等候神的醫治。耶穌卻親自醫治麻瘋病人(太8:2-4; 11:5; 路17:11-19等),開始了新的紀元。如今人不拘有否患病都可得到屬靈上的救恩,與神和好,你對此有何回應? 3 房屋若發黴,百姓亦須處理,不可住不潔淨的房屋,以免不潔。今日信徒應如何在這悖謬的世代保守自己?參帖前4:3-6; 提後2:21-22。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