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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全書綜合拾穗

 

【出四 21;七 3神為何要使法老的心裡剛硬?】

    答:在聖經中曾經記載十次神使(原文有容的意思,歌二 14)法老的心裡剛硬。(出四 213,九12,十1 20 27,十一 10,十四 4 8 17)。頭兩次開始是出於神的預言(出四 21,七 3,參賽四六 10 首二句),法老不聽神的話,卻是屢次心裡剛硬固執,不容以色列人出埃及,神已預知,(出三 19, 七13 14,八 15 19 32,九7 34 35,十三 15)。所以他的心剛硬是不在乎神,乃在乎自己。因此神就任憑他硬著心,驕傲自大而行剛愎的事,(看出四 21 小字一任憑,參詩八一 12,羅一24 26 28,帖後二 1012),將他虐待選民心裡所存的惡念越發顯明出來。神藉此時機,在埃及多行神跡奇事,(出七 3,徒七 36),彰顯神的大能。叫埃及人遭災滅沒,使以色列人蒙恩得到拯救。(出十一 3,十四 13 30,十五 1 2)。──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出埃及記六章二十六及二十七節,還有十六章三十三至三十五節,是否指出有一個摩西傳記的作家,而不是摩西本人?】

     出埃及記六章十四至二十七節是一段很長的經文,記載雅各十二個兒子中首三個的名字,以及這三個兒子的第一代後人,在出埃及記記錄族譜的時候,這些後人便成為多個次支派的宗祖。然而,整段經文的注意力集中在利未的祭司譜系和摩西亞倫的身上。這段經文完結時,作出如下的記述:「耶和華說,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這是對亞倫摩西說的。對埃及王法老說,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的,就是這摩西亞倫。」(2627節)從這段經文裡所記載的命令看來,像出於歷史學家而不是摩西自己的回憶,最低限度,大部份非福音派及自由派的聖經批評學者都抱著這樣的態度。

    然而,對於一個比較文學的專家來說,作者利用第三身單數來描寫自己的事蹟,是早已建立了的文學上的習慣;至於是否應用此方法,則視乎這篇作品的類型而定。有某些類型的作品(諸如個人的自傳),常會用第一身單數來描寫自傳中的主角,但屬￿歷史類型的作品又有不同,這類型的作品通常會用第三身單數來描寫實錄?的每一個人物,縱然是作者有參與文中所記述的事蹟,他也會用第三身單數來描寫自己。

    關於埃及多個王帝及其功跡的歷史記錄,通常都用第三身單數來描寫,只有當直接引述法老的話時是例外。希臘歷史學家色諾芬(Xenophon)在其作品Anabasis中,特別用第三身單數稱呼自己。同樣地,猶流該撒(Julius Caesar)在其作品Gallic WarsCivil Wars中,亦採用上述方法。然而,我們沒有懷疑色諾芬及猶流該撒是上述作品的作者。

而且,假如這段族譜的作者突然將自己加插入族譜之內,將出埃及記六章二十五及二十六節的「摩西亞倫」改寫為「我們」,這必會令希伯來讀者大為訝異(今天的讀者亦會驚訝)。將第一人稱突然加插入這一類客觀的記載內,再沒有比這種描寫方法更古怪的了。由此看來,經文記載摩西亞倫的名字,是要配合歷史記錄的一貫風格,所以不能以此作為證據來攻擊摩西的作者身份。

出埃及記十六章三十三及三十四節如此記載:「摩西對亞倫說,你拿一個罐子,盛滿一俄梅珥嗎哪……耶和華怎麼吩咐摩西,亞倫就怎麼行……」。原則與上文所提及的相同。一般的歷史學者(特別是那些不像埃及或米所波大米的王那麼好大喜功的學者),在描述自己也有參與其中的行動時,都會用像本段經文一樣的客觀方式。摩西是在寫一份對整個民族都有益處的官方記錄,他沒有企圖將這份記錄當作標榜自己的個人回憶錄。──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出七1至十三16記埃及的十災。先講神的計畫(15節),然後用杖變蛇的奇事,向法老證明摩西和亞倫是奉神的差派而來。接上是十災中首先九災的敘述;每遇一災,法老的心也剛硬一次,不允放走以色列人(七14~十29)。第十災降下,埃及人的長子都死了,以色列人度第一個逾越節。法老終允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奴役(十一1~十三16)。

人間萬事都在全能神的掌握中,祂使四時有序,生態平衡,大自然在祂所定的軌道上運行。埃及拜偶像之風甚盛,大小神像遍地,牛、羊、蛇與青蛙,都在敬拜之列。耶和華神要埃及人知道,只有創造萬物和人的祂才是真神。十災不是祂與這些神只(包括埃及人奉為神明的法老)之爭,也不是要消泯法老的氣焰。神一開頭就說,“我要使法老的心剛硬,也要在埃及地多行神蹟奇事,但法老必不聽你們”(34節)。神降災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埃及人知道祂才是唯一的真神(5節)。讓法老存在,是要彰顯神的大能,並要使祂的名傳遍天下(九16)。

十災中的前九災不是連續發生,其間歷時幾達一年(從首年六月尼羅河水上漲到次年三月小麥、粗麥長成,以及四月的東風和五月的喀新風出現,參七14;八1621;九18;十12,21各注)。這些災都是自然與生物世界的景象加劇變化,令法老左右能使用邪術、驅使鬼魔的術士,不得不承認神的指頭在後作用(八19,“指頭”在《和合本》中譯為“手段”);不是變魔術、耍戲法,而是創造自然與萬物的主宰親自干預。──《啟導本聖經註釋》

 

【出七1至十三16十災可分為四類:1.令人厭惡不適的:變水為血(第一災)、蛙災(第二災),虱災(第三災)。2.令人的痛苦的:蠅災(第四災)、畜疫(第五災)、瘡災(第六災)。3.令人懼怕的:雹災(第七災)、蝗災(第八災)、黑暗(第九災)。4.最可怕的災害:殺長子之災(第十災)。

前九災都屬自然界,在神所定的時間,依祂的吩咐,劇烈發生,變化之大遠超人力。

有人解釋第一災是尼羅河大水氾濫的結果。河水從衣索比亞群山挾沉積紅色泥沙洶湧而至,河水赭紅一片。此事發生的時間當在夏末,因每年夏秋之交,河水必有氾濫。也有說是“紅蟲”為害,連魚類都死亡。但都不能全面解釋此事。──《啟導本聖經註釋》

 

【出七14~十一8埃及的十大災難有什麼意義和教訓?】

答:埃及法老王因他心裡剛硬,不肯聽從摩西和亞倫屢次的請求,讓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地,(五13)神就吩咐摩西、亞倫在法老面前多行神跡奇事,用十大災難臨到埃及。這個十字,在聖經上是表示完全的意思(參但七24,啟二10 ,十三1,十七12)。這些大災難是一次止一次來得嚴重,不但導致人身大受苦楚,而且災難的本身,就是針對埃及諸神的一種審判。在埃及地,尼羅河是人民崇拜的主要對象,青蛙和家畜中的公羊、山羊、牡牛,是他們尊為神聖之神,太陽也是他們所崇拜的神。神要敗壞埃及這一切的神(十二12),所以他所用的十災,具有多方面的意義教訓:

    1.血水災(七14-25)--神藉著亞倫舉杖擊打河水,河水就變作血了,其中魚死,河水腥臭,使埃及人不能喝這河裡的水。這就是尼羅河,乃埃及人所崇拜的神,自此黯然失色了。其河水變為血,血字在約珥書中,是作為一種隱喻來使用的(珥二31);但在這裡確是實際的情況。本來尼羅河的水,在每年夏季因有微小的動植物,浮沉掩映而變紅,於人沒有妨害。可是,這裡所出現的是神跡(詩一○五2629),是使魚類死亡,河水腥臭,使埃及人厭惡不能喝水的事實,直到滿了七天以後,水源才得到變清。這叫法老認識神的大能,人的固執愚頑,終久不能攔阻神要成就他的旨意(腓二1011 ,賽十四24)。

    2.青蛙災(八115)--神藉著亞倫伸杖在江河諸水以上,使青蛙上來遮滿了全埃及地,進入了法老王宮,上了臥房床榻,以及人的身上。這是使埃及人最為苦惱的事,因為他們好潔成性,如祭司常剃頭發及全身汗毛,穿細麻布衣服。按古時史家所記,他們白日兩次,黑夜兩次,用涼水沐浴全身;百姓也好洗澡。祭司又常謹防各樣汙穢,所以這種擾害叫他們十分厭惡。況且埃及人原是以青蛙為女神的標誌,這女神是掌管生育的事,因此他們不敢殺害青蛙。但在這災裡,神使青蛙變成他們的災害,又是個顯著的神跡(參詩一○五2730),顯明他們的蛙神乃屬虛妄,使法老認識神的實在,且相信禱告的能力,於是不得不一時謙卑下來,召請摩西、亞倫呼求神驅除這些青蛙離開他們,且容許百姓去曠野祭祀耶和華了。結果,凡在房裡、院中、田間的青蛙都死了,遍地又是腥臭。法老見災禍消失了,又不肯容百姓離去。這叫我們看見,人在愚難中常會許願,但得了平安之時,就會忘恩負義,並不還願。人性的弱點可以法老為代表。

    3.蝨子災(八1619)--神藉著亞倫伸杖擊打地上的塵土,使塵土在埃及遍地上變成蝨子,行法術的也用邪術要生出蝨子來,卻是不能,於是在人和牲畜身上都有了蝨子。埃及人拜地為眾神之母,但神要在地上行神跡,擊打塵土,遍地生出蝨子來,使好潔的埃及人,因這蝨子災害臨到身上,就越發難以忍受。術士對法老說「這是神的手段」,原文意思為「這是神的指頭」。顯見他們承認所作的只是出於自己的法術,不能與神的能力抗衡。這不過表示神施用他的微小權柄(八19),給法老一點警告;但到了最後神更大的權柄與能力一施展出來(十五61216),他所受的最大報應,也就要臨到他的身上了。

    4.蒼蠅災(八2032 )--神叫成群的蒼蠅進入法老的宮殿和他臣僕的房屋,埃及遍地,就因這成群的蒼蠅敗壞了。據解經家說,這蒼蠅一詞,在希伯來文是甲蟲一類的動物,這種昆蟲是太陽神的標記,因而像青蛙一樣是一種聖物,雖在各處為患的情況下,也不能用撲滅之法消除。而這一次的災害是比以前各災害加劇,因為那些蒼蠅或稱為甲蟲的,是汙穢和毀壞了人家的牧業。摩西受了法老之召,求告神使成群的蒼蠅於明目離開了他和他的臣民。可是法老仍然不肯悔改,不容以色列人去曠野祭祀耶和華。

    5.畜疫災(九17)--耶和華神的手加在埃及田間牲畜身上,就是在馬、驢、駱駝、牛群、羊群上,發生重重的瘟疫,幾乎都死了。只是以色列人的牲畜分別出來,一樣都沒有死。法老打發人去看,事實確是如此,但他的心卻固執,仍不容許百姓離去。然而這事顯見牲畜的生死也在耶和華的手中,何況我們人的生命存留,豈不是都在神的掌握之中麼(詩卅六6,太十29,徒十七28)?可是法老竟不自覺,該是何等的愚昧啊!

    6.泡瘡災(九812)--神吩咐摩西、亞倫取了幾捧爐灰,在法老面前向天揚起來,這灰在埃及全地變作塵土,黏附在人身上和牲畜身上,成了起泡的瘡。行法術的在摩西面前站立不住,因為在他們身上,和一切埃及人的身上都有這瘡。這災又是神一種嚴厲的懲罰,連行法術的都站立不住,一同淪為審判下的羅難者(參提後三89)。埃及人有時獻人為祭的時候,取這祭的灰向天揚起來,說是特要消災解禍。而摩西此次卻取灰向天揚起來,反倒特要降災,使埃及人受害。在他們身上起了泡瘡十分痛苦,不僅在埃及人的身上發生,連牲畜也不能倖免(91011)。然而,法老的心仍然剛硬,乃是出於神所使然(12),這也是為要應驗四章21節的豫言(參上冊39 題)。

    7.冰雹災(九1335)--神吩咐摩西向天伸杖,就打雷下雹,有火閃到地上,雹與火攙雜,甚是厲害,自從埃及開國以來,遍地沒有這樣的災害。雹打擊了田間所有的人丁牲畜,並各樣的菜蔬及一切樹木,惟獨以色列人所住的歌珊地沒有冰雹(26,參八11,九4)。這種災害是給法老預先一次特別的警戒(1319),是埃及十災中頭一次使人喪命的大災,連所有的牲畜都要擊斃,一切菜蔬樹木和田間莊稼也要打壞,比以前各災的毀滅性更為嚴重。法老雖然震驚,口裡認罪,承認耶和華是麼義的,他和他的百姓是邪惡的,但他心裡卻未真正悔改,仍然與神為敵。當他要求摩西向神禱告止住災難以後,又不守應許,就越發犯罪,和他的臣僕都硬著心,仍不容以色列人去。

    8.蝗災(十120)--摩西遵從神的吩咐向埃及伸杖,神使東風刮在地上,把蝗蟲刮來了,落在埃及的四境,空前絕後的厲害,因蝗蟲遍滿地面,甚至地都黑暗了,吃盡了一切菜蔬和雹災後所剩下樹上的果子。法老看見這蝗災,比先前的各災更厲害,於是急忙召了摩西、亞倫來。承認他得罪了神,意思表示沒有聽從他的命令(16,九27),且又承認得罪了摩西、亞倫,意思不外是他屢次自食其言(八8152832,九27283435),又曾經把摩西、亞倫攆出去(十11)。現在他倒要向他們討饒,求摩西替他祈求神,使他脫離這一次的死亡。此時摩西雖然准了法老所求,求神使這場大災消去了。可是蝗災一過,他的心仍然剛硬如鐵,不容以色列人離去(1720)。

    9.黑暗之災(十2129)--摩西照著神的吩咐向天伸杖,埃及遍地就烏黑了三天之久,人不能相見,誰也不敢起來離開本處,惟獨以色列的家中都有亮光(23,參八2223,九4726)。埃及人原是敬拜太陽神的,神使他們的地上沒有光,黑暗的情況如此嚴重,勢必叫他們的驚恐越發加劇,因為他們所信的太陽神也失敗了,這災烏黑了三天之久(22,參太廿七45,猶13,啟十六10 ),給埃及人捫心自問的反省。法老此時又召了摩西來,這回只容許以色列人去事奉耶和華,卻不准他們帶走牛羊牲畜。可是摩西要求法老把這些交給他們,作為祭物去祭祀神,但不為法老所容許,反而叫摩西離他而去,不得再見他的面,並且以死來威脅摩西。他在此拒絕再見摩西,這就等於完全拒絕了他唯一得救的途徑和盼望!

    10.長子災(十一110,十二2930)--神以末次之災來警告法老,就是約到半夜的時候,他出去巡行埃及遍地,從寶座的法老,直到磨子後的婢女所有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在埃及遍地必有大哀號,無一家不死一個人。長子是一家人的代表,古時候的人最尊重長子(參創廿五31);所以這災使埃及上下人民分外憂懼。當初法老要怎樣除滅了神的長子--神的選民以色列人,現在神也要除滅法老的長子和他的軍兵(出一1622,四2223,十一5,十二29,十四30 )。這就顯明瞭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雖然到了這樣嚴重的地步,而法老頑梗剛硬的心亦隨之加劇,以致促使神要在埃及人中顯明他的公義,施展他大能的作為,最後成就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目的。

    我們從上述十災看來,處處都顯明瞭神的權柄和大能,他不願用一次大災毀滅埃及,而用十次的分災來警告他們,其目的希望法老能夠真正的覺悟悔改。由此可見神的慈愛、公義,和寬容、忍耐、憐憫的心腸。在多次的災害中,他把以色列民從埃及人中分別出來,顯明瞭選民常蒙主恩的庇佑,在災難中有幸福(詩廿七13,四六13)。最後要顯明惡人的結局,終究要受到神的報應(箴廿九1),而成為眾人的鑒戒(出九1516,十2)。――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出七14~十一10 十災是對埃及神祇的攻擊與自然現象】 很多學者認為十災是針對埃及神祇的攻擊(見十二12)。埃及神祇不但無法保護他們,並且攻擊埃及人的,更是這些神祇所司的範圍,足證這一點是確實的。究竟災難是否一一針對個別的神祇,卻難以肯定。又有學者從另一個角度,提出一連串的自然現象,能夠從科學的角度解釋這些災難:由夏季過度氾濫開始,各種的因果關係一直延伸到三月。持這立場的學者,有時依然承認這些災難就其發生的時間上、分辨埃及和以色列人上、預先宣告上,及嚴重性上,仍然屬乎神蹟。以下的討論將會逐一說明學者所提出的自然解釋,以及指明被視為攻擊對象的神祇,讓讀者自行決定這兩種詮釋,在經文的理解上各自應占何種的地位。──《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摩西的歌】

              一、拯救的歌:紅海那邊是法老的勢力範圍,曾是以色列人的為奴之地。紅海這邊,是自由之地,他們已是自由的贖民,從這邊到那邊,是一個救贖的過程。站在這個地位上的人都有一手拯救的歌。

            二、戰鬥的歌:   屬靈的長進是通過爭戰磨煉出來的,以色列民出埃及的過程,實際上是真理與罪惡,基督與撒但激烈爭戰的結果。有戰爭的痛苦,才有勝利的喜樂,有被壓抑的哀歎,才有今日自由的歌唱。

   在屬靈上,每個人都有一次仗需打,但願像保羅所說:能打那美好的杖,(見提前1:186:12,提後4:7)。只是我們常常不能警醒,敵情觀念不強,試探來臨,匆促上陣,沒有祈禱,沒有準備,敗下陣來。得救的基督徒,不是生來就是,而是在無數次的搏鬥之後產生的。在爭戰中學得一個經驗:耶穌是耶和華是軍隊的元帥(書5:14)。靠他才能得勝,靠他才能成功。耶和華是戰士,他的名是耶和華。(出15:3

            三、稱頌的歌:   這是充滿以色列得救詩歌中的精神,也就應該充滿敬愛神之人的心中。為使我們脫離罪惡的捆綁,神所施行的拯救,比在紅海邊為希伯來人所施行的更是偉大。但作基督徒,存頌贊之心獻頌贊之詩的是何等稀少。我們只知以乞討、祈求作為禱告的內容,找不著讚美的內容。這該是何等不應該啊!

              四、學習的歌:   摩西的詩歌如同祈禱一樣,含有不朽的學習,他用十分生動形象的描寫,勾畫法老的狂傲和氣勢洶洶的神態:我要追趕,我要追上,我要分擄物,我要在他們身上稱我的心願,我要拔出刀來,親手殺滅他們。一連五個我要,表明法老是一番勢在必得、勝券在握的樣子。但是全能的神卻只須動一點點自然界的力量,就叫法老的一切謀算連同他的軍隊歸於無有,你叫風一吹,海就把他們淹沒,他們如鉛沉在大水之中。他從今日法老的車輛、軍兵,耶和華已拋在海中遙望到不久的將來,神的子民必定蒙主的恩待,神大能的手必將他們領進去,栽於你產業的山上的美景。

信心對摩西來說,如同一根金鏈,將摩西與永恆的事物緊緊相連,他沒有被虛浮的榮耀所束縛,沒有被黃金的枷鎖所桎梏,是因在他的生命天地中,有一份不屬這世界的財富,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來11:26)是遠比寶座和權利珍貴的產業。

            五、能力的歌:   摩西是感受到了一種能力,這不是物質所釋放的能量,他比原子的力量更大,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施展能力,顯出榮耀,這能力能夠創造,能夠拯救,也能夠懲罰,能夠毀滅,你伸出右手,地便吞滅了他們。神正是用這無比的能力托住諸天,引導他的子民到自己的聖所,神今日也是用這能力來救我們。基督教不是信條的宗教,雖然有信條;基督教不是理論的宗教,雖然有理論,得救者用心靈觸摸的是神的能力。耶穌既為救主,要從罪惡中把他的百姓救出來,就必須藉著能力,而一切沉溺於罪海之中的人必須要持住他的能力才能超脫危險得享平安。我們必須感受到這種力量,如同患血漏之婦人一樣,借著信心的撫摸,使主的能力從他身上通到我們的身上而得拯救。那時我們也能大聲歡呼:我們的主為大,最有能力。(詩147:5

            六、人生的歌:   這首歌,因為是一首紀念偉大拯救的詩歌,說明了神是依靠他之人的力量和救贖。因而他不單屬於希伯來人,也是神選民的人生之歌,當神選民獲得最後勝利,站在有火攙雜的玻璃海上拿著神的琴時,還要繼續唱神僕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見啟15:2-3)世上有許多的歌,可以用喉嚨去唱,可以用技巧去表達、去發揮,可以贏得別人的喝彩和掌聲。至於歌中的內容是否與本人的經歷相符,並不重要。在玻璃海上所唱的歌則是出於心靈和至誠的,是人生所體驗和經歷的。基督救贖的恩典將屬天生命組織在我們生活中,使我們的人生成為一首歌,一首摩西的歌、一首拯救的歌、一首戰鬥的歌、頌贊的歌、信心的歌、能力的歌。摩西被聖靈感動,寫了這首歌,也教大家唱這首歌,紀念神的偉大拯救,而摩西的一生也是一首蒙拯救的歌,他一生散發的香氣是無聲的見證,他一生的聖潔如一首美妙的樂曲,每個音符都是動人的。這一切都是在基督裡得到的。── 趙典仁《心路鐫痕—出埃及記》

 

{\Section:TopicID=259}十條誡(出卅四,廿,申五)】

         問: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的十條誡,與出埃及記第二十章和申命記第五章的十條誡不同,而出埃及記三十四章二十八節明說是耶和華所親手寫的,到底怎樣?

    答: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並沒有明記十條誡的話語。十條誡的話語只記在出埃及記第二十章和申命記第五章裏。而三十四章十至二十六節的話語,乃是神在十條誡之外所說的話。我們謹慎一讀二十七至二十八節就知道。第二十七節的「這些話」和第二十八節的「這約的話」是有分別的:第二十七節的「這些話」就是十至二十六節的話,是神命摩西寫出來的;第二十八節的「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28節),是神自己寫的(申十2-4)。神是按十至二十六節的話和以色列人立約(27節),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28節),看此,我們知道:十至二十六節的話並不是十條誡裏面的話,不過,神本它們(十條誡)與以色列人立約而已。

         我們知道摩西上山兩次,首次神寫十條誡在兩塊石版上給地(申五13)。後因以色列人犯罪,所以,摩西將它們摔破了。他二次上山,聖經記說:「耶和華將……所傳與你們的十條誡照先前所寫的,寫在這版上。」(申十4)摩西兩次上山所得的十條誡,完全是相同,並無少差。申命記第五章是追述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申命記第十章是追述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申命記十章四節證明說,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所得的十條誡和第二十章是相同的。所以,我們的斷案就是: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的十條誡,是和第二十章是相同的,不過未記出來而已。至於十至二十六節的話,是神在十條誡之外所說的話,摩西把它們記下而已。―― 倪柝聲《聖經問答》

 

【出二十一1~二十三19 條件式法律】 判例法,即 * 條件式法律(casuistic law)是古代近東法律的主要格式。其特徵是基於因果關係的「如果……便要……」的結構。在以色列的律法中,判例法對公民一視同仁,因此罪行所得的刑罰不會因階級或財富而有妨礙或加重。古美索不達米亞卻非如此,* 漢摩拉比法典(約主前1750年)規定奴隸、公民、貴族,可以獲得不同的刑罰(由罰款至死刑不等)。判例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 * 定言式(命令式)法律,如十誡。因著犯罪的環境各有不同,法律就有必要更進一步。簡單的律例如「不可偷盜」,並沒有顧及犯罪的時刻,和被偷物件之價值等等因素。──《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一1~二十三19 約書的本質】 出埃及記二十一至二十三章的律法稱為「* 約書」,它大概是聖經中 * 條件式法律的最早案例。它討論的法律情況十分廣泛(奴隸、偷竊、姦淫),處罰有嚴峻的傾向(其中九樣是死罪),很多是根據同態復仇法(lex talionis)「以眼還眼」的原則。這律法展望定居時期和王國初期鄉村文化所會遭遇的問題,為商業、嫁娶,和個人責任定下規範。本段的神學意味沒有利未記和申命記那麼強烈。──《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十誡中的第二條誡命,如何能與刻繪於會幕及聖殿的圖像化的裝飾和諧一致?(王上六1-38,七13-51;出二十五至二十七)】

     第二條誡命是針對拜偶像的罪。不可為著崇拜的目的或以為有任何神性之處而雕刻偶像或什麼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二十4-5)。第一條誡命記載「除了我以外, 你不可有別的神」(二十3); 第一條與第二條誡命的關係十分密切,使我們得以完全瞭解這項禁令的真正意思。第五節繼續記載這項誡命,「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換言之,無論任何東西,或由人手所造之物,人類都不可視他們為超自然或神聖而崇拜它。上述經文清楚地指出神的意思。出埃及記二十五章十八及二十節特別指出:「要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安在施恩座的兩頭……二基路伯要張翅膀,遮掩施恩座,基路伯要臉對臉,朝著施恩座」。

    在所羅門建造的偉大的聖殿裡,內殿由兩個基路伯守護著,這兩個基路伯各有十五或十八尺高(「十肘」),翅膀伸展出來亦有十肘(王上六23-27)。一般人不能看見這兩個基路伯,因他們在至聖所裡面,有一層幔子隔著,使崇拜者不能看見裡面的情況。這樣,兩基路伯就不會成為崇拜者的對像。不過,在聖所的牆上,沿著棕樹  和初開的花都刻有基路伯的圖像(六2932)。然而,在聖所的牆上、  棕樹、初開的花及基路伯都是重複地出現,構成了裝飾的圖案;明顯可見,這些圖案不會成為崇拜者的對象。因此,這類裝飾與第二條誡命沒有衝突之處。──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出二十五章至三十一章】本章到31章均為神建造會幕的詳細指示,包括會幕內的裝飾與祭司的服飾和規章。這也是摩西要在西奈山逗留一段長時間的原因。

26章是會幕本身的建造設計,包括幕幔、山羊毛織的罩棚和可以移動的豎板,以及隔開聖所與至聖所的幔子。

27章講述造祭壇、院子的方法和燃燈用的油。28章詳細描述祭司穿的禮服。29章講按立祭司之禮,其中3542節講一種贖罪祭,4346節為建造會幕訓示的總結。

30章講造金香壇之法,半舍客勒的贖命奉獻,以及銅潔盆與聖膏、聖香的制法。31章為指派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為製造會幕的主持人,還包括一段關於守安息日的吩咐。

三十一18說神把祂用指頭寫的兩塊法版交給了摩西。照米所波大米一帶的慣例,兩國締約,約文寫在石版上,兩塊石版上所寫相同;訂約兩造各執一塊。因此,摩西所拿的不是一般以為分寫“十誡”條文的兩塊版,而可能是寫有相同“十誡”的兩塊版,而且每塊都兩面寫(三十二15)。以色列民所執的一塊放在神面前,所以神的和以色列民的都放在約櫃中(二十五21)。

有的解經家認為兩塊石版所記不同。一塊記前五誡,屬宗教的,向神;一塊記後五誡,是道德的,對人。由於石版已散佚,無法認證,但聖經所重視的是寫在版上的十誡,並非石版本身。

――《啟導聖經註釋》

 

25~31章 會幕與祭司條例的指示】會幕所擔當的角色,與西乃山上的經歷十分相關。神命摩西上山,接受法版;當他進入雲中時,神榮耀地顯現於山頂上,與此同時,摩西領受了造會幕的指示(25:9)。 後來會幕建成,神的榮耀及同在彰顯於會幕中,如同當日彰顯於西乃山上,可見會幕的經歷是西乃山經歷的延續。神說:「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25:8),這正是建造會幕的目的。造會幕的指示是先由最中心的約櫃開始,然後逐漸向外描述;離開中心越遠,指示的細則越簡單。──《串珠聖經註釋》

 

【出三十五4~三十九31  執行指令】這幾章經文描述聖幕的實際建造過程。包括材料的收集(三十五429),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被立為首席工匠,以及他們手下工人的挑選(三十五30~三十六7;參三十一110)。出埃及記三十六838描述聖幕完全按照二十六章136節所定的尺寸建造。接下來的是約櫃(三十七1\cs169;見二十五1022)、燈臺(三十七1724;見二十五3140)、香壇(三十七2529;見三十110)、祭壇(三十八18;見二十七18)、幕院(三十八920;見二十七919)的製作,以及匠人所用材料的總數(三十八2131)。

  最後一個部分描述祭司聖服的製造:以弗得(三十九27;見二十八614)、胸牌(三十九821;見二十八1530),和其他祭司衣物(三十九2231;見二十八3143)。摩西在一一檢驗,認可為合乎神命令的規格之後,便予以祝福(三十九3243)。──《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埃及的日期】

  鑑定出埃及的日期多年以來都是一個難題。由於記載之中沒有提及任何一位法老的名號,學者只得尋求比較間接的資料來支持自己的論點。上述資料可以分為內證(來自聖經經文)和外證(得自考古和歷史研究)兩種。

  主要由經文中的家譜和所提及的時距(如:王上六1)構成的內證,顯示出埃及日期在主前十五世紀中葉。這日期一旦以有聖經根據為由得被接受,是可以從歷史/考古立場加以維護的。但這看法必須接受的好幾個假設,是考古學家認為是犯上了資料不足,或誤解資料之毛病的。例如出埃及若在主前一四五○年左右發生,征服日期就得歸在迦南的晚銅器時代。可惜在以色列征服遺址進行挖掘的考古學家,並沒有找到晚銅器時代有牆城市的痕跡。不少遺址甚至完全沒有晚銅器時代定居的跡象。支持這看法之學者的回應,是不少大型設防城在中銅器時代被毀,可能是與以色列人的入侵有關。然而考古學家通常認為中銅器時代在主前一五五○年左右結束,要將整個時代系統移位一百年,卻是頗為複雜的事。

  學者一般認為外證比較支持主前十三世紀,蘭塞大帝的時代。但這看法卻要假定聖經中的某些數字,必須另作詮釋。例如列王紀上六1的四百八十年得解作是指十二代(12×40),而實際年數遠比四百八十為低。此外,歷史/考古資料雖說是比較吻合主前十三世紀出埃及的日期,疑難之處依然不少。其中之一是主前十三世紀末法老梅雷他的碑文,已經提及以色列是迦南地的民族之一。

  上述兩個日期都有其疑難之處,可能還有一些先入為主的觀念,使我們無法將手頭上的資料,拼湊為完整的圖畫。問題至終很可能會透過歷史和考古的研究得以澄清,但在此事未成事實之前,我們只能以這個不明朗的現實為足。──《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埃及記有何重要預表?  (出十二 1~28)

    答:在本書中有摩西、亞倫,以及關於會幕中一切器具的預表,概指基督與教會這一方面。但其中有些預表,只能認為是類似的例子,作為屬靈的說法,因在新約中未有明確的啟示。

    1 摩西Moses—意拉出,(出三112)。

    甲、豫表基督為拯救者。(賽六一 1,路四 18,林後一 10)有四方面—A是神所揀選的。(出三 110,徒七 25,約三 16)。B 被以色列人棄絕轉向外邦(出二 1115,徒七 29,廿八 1728)。C 被棄絕後從外邦人中得一新婦。(出二 1621,太十二 1421,林後十一 2)。D 被二次回來拯救以色列民,並被接待。(出四 2931,羅十一 2426,徒十五 1417)。

    乙、預表基督的職分亦有四方面—A 為先知(申十八 1519,徒三 22 23)。B為中保(出卅二3135,約壹二 1 2)。C 為代求者。(出十七 16,來七 25)。D 為君王元帥。(出三 10,申卅三4 5,賽五五 4,來二 10)。但摩西在神的家中是僕人,耶穌是神的兒子治理自己的家。(來三 5 6)。

    2 亞倫Aaron—意甚高,預表基督為大祭司。(出廿八 1,來七 17 202426)。

    3 法老Pharoh—埃及王之稱號,預表魔鬼掌權作世界之王。(出二 15,五 2,約十二 31)。

    4 羔羊Lamb—逾越節被殺的羔羊,預表救贖主基督。(出十二 128,約一 29,林前五 6 7,彼前一 18 19)。

    5 筵席Feast—逾越節的筵席Passover Feast,預表基督為生命的糧,應驗在紀念主的晚餐上。(出十二 111,太廿六 2628,林前十一 2326,約六 35)。

    6 嗎哪Manna—預表基督是生命的糧,從天降下,賜生命給這世界,亦為主賜給得勝的人之恩。(出十六 31,約六 32354851,啟二 17)。

    7 磐石Rock—基督是磐石,被擊打預表基督之死而賜人恩典,得生命的活水。(出十七 6,林前十 4,太廿七 26,約四 10 14,弗二 8 9)。

    8 會幕Tabernacle,Tent—節帳幕。(出廿五 8 9 ,卅九 32)。

    甲、 預表新約教會是神的家,為聖靈的居所。(出廿五 8 9,弗二 1922)。

    乙、預表信徒的身子是永生神的殿。(林前三 16 17,林後六 16)。

    丙、預表天上之事的影像永存的真帳幕。(來八 2,九 11 23 24,路十六 9)。

    9 約櫃The Ark Of The Covenant—(出廿五 1022)。

    甲、用皂莢木與金子作的,預表基督的人性和神性。(出廿五10 11)。

    乙、內有神的法版,預表基督為人完全了律法。(出廿五 16,太五 17,羅十 4)。

    丙、有盛嗎哪的金罐,預表基督是自天上降下來的真糧。(出十 33 34,來九 4,約六 32 33)。

    丁、有亞倫發芽的杖,預表基督的復活。(民十七 810)。

    戊、有施恩座,預表神的寶座。(出廿五 17)。這是一個施恩的寶座,並非審判的寶座。上面灑了贖罪的血,滿足了律法的要求,藉著基路伯保守了神的聖潔。(創三 24,參結一 5,啟四 6 9,羅三 25)。

    10 陳設餅Showbread,The Bread Of The Presence—預表基督是生命的糧,是信徒得生命之乳養者。(出廿五 30,約六 35)。

    11 燈檯Candie Stick Lampstand—預表基督是生命之光與聖靈,亦為新約的教會之預表。(出廿五 31,約一4,八 12,徒十六 7,啟一 20)。

    12 皂莢木Acacia Wood—又名什亭木Shittah,預表基督降卑為人。(出廿六 15,賽五三 2 ,腓二 6 7)。

    13 豎板Board—預表新約信徒,豎板互相連絡,預表信徒肢體互相配搭成為教會。(出廿六 15,約十七 2123,弗二 21 22)。

    14 內幔Veil—預表基督身體,幔子裂開,預表基督之死,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出廿六 3133,太廿六 26,廿七 51 52,來十 19 20)。

    15 金子Gold—預表基督的神性和榮耀。(出廿六 29,約十七 2123,弗一 4 6)。

    16 銀子Silver—預表神的救贖。(出廿六 19,卅 1316,民三 4451)。

    17 Brass—預表神的公義審判,如銅壇,銅蛇,預表基督替人成為罪,擔當罪的審判。(出廿七 2,民廿一 69,約三 14 15,林後五 21)。

    18 祭壇 Altar—預表基督的十字架,基督已獻上已身成為永遠的贖罪祭。(出廿七1 2,來九 12 14)。

    19 藍色 Blue—預表屬天的性質,信徒當有屬天屬神的品性。(出廿五 4,約三 16)。

    20 紫色 Purple—預表屬天的王權或君尊,結服權柄的果子。(出廿五 4,斯八 15,約十九 2)。

    21 紅色 Scarlet—預表犧牲或受苦,結舍已愛人的果子。(出廿五 4,約十九 34)。

    22 白色 White—預表光明聖潔,結生活行為聖潔的果子。(出廿八 19,帖前二 10)。

    23 香壇 Altar Of Incense —預表基督為人代求者,人藉著祂祈禱與頌贊達於神。(出卅 1,約十七 126,來七 25,十三 15,啟八 3 4)。

    24 聖服 Holy Garment—祭司的七聖服,是外炮、內炮、褲、冠、以弗得、胸牌、與額牌等,預表披戴基督,尊榮與聖潔。(出廿八 343,賽六一 10,加三 27)。

    25 洗濯盆Wash Withal—預表基督潔淨信徒,脫離一切的污穢。(出卅 18,約十三 210,弗五 2527)。

    26 青橄欖油Pure Oil Olive—油是聖靈的表號,預表聖靈有光照的能力。(出廿七 20,約三 34,八 12,弗一 17 18,二 18)。

    27 膏油Anointing預表工作的聖靈,聖靈降臨在信徒身上得著能力,為主作見證。(出卅 31,徒一 8,十 38)。──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32~34章 約的破壞與重訂】當以色列人鑄造金牛之時,就觸犯了十誡的第二誡;約於是給破壞了。但是,透過摩西的代求(32:11-13, 30-32; 33:12-17; 34:9),並部分以色列人的受審判,百姓得到一個新的機會:約的重訂。除了摩西的代禱之外,神同在的觀念 (32:34; 33:1-3, 12-16; 34:9)以及神審判與赦免的並行(32:10, 14, 34; 33:3, 9; 34:6, 14),將此三章連貫起來。──《串珠聖經註釋》

 

35~40章】建造會幕及其中的聖物:摩西和以色列人按照神啟示有關建造會幕及其中一切聖物的條例(參25-31章 ) , 全面執行。作者在這裡強調摩西的忠心;他是照著神指示的樣式去做(25:9)。 所以在39章內,「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重複出現七次(39:1, 5, 7, 21, 26, 29, 31); 同樣的字眼在40章內也出現七次(40:19, 21, 23, 25, 27, 29, 32) 。 正因為他們是照著神的指示去做,這幾章所記載的, 許多時候都是複述前七章 (25-31章) 的記述。當然,在記載上會有增添、減少、簡化或變更,內容的編排也會有所不同。其實這六章的記載比前七章更有系統;例如30章沒有把香壇與其他器具合在一處記述(30:1-10),現在卻合理地與其他器具一起記載(37:25-28) 。 此外,論及聖物的安放及使用,作者逐段把有關的記載抽出來(如25:30, 37; 26:33)綜合在40:17-33的一段裡,這樣描述比較合理,因這些聖物要完成後才能安放及使用。──《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