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拾穗 【出三十四1】「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你摔碎的那版一樣;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 “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先前的石版是神的工作(三十二16),人犯罪後雖得赦免,總是受虧損。“和先前你捧碎的那版一樣,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申五6-22四13九11十1-4),石版上所寫的話,就是十條誡命(28,申十4)。──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本書20章所記為適用於全人類的“倫理十誡”,本章所記為“敬拜十守則”,著重敬拜神的律例。參二十1注。內容雖超過十條,但歸納後可以得出以下十個敬拜的原則:1.不可拜別的神(14節);2.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17節);3。凡頭生的都是我的(19節);4.不可空手朝見我(20節);5.六日要工作,第七日要安息(21節);6.一切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除酵節、七七節和收藏節;23節);7.不可將祭物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25節);8.逾越節的祭物不可留到早晨(25節);9.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26節);10.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26節)。這些原則都是百姓在敬拜神的事上應遵守的例。──《啟導本聖經腳註》 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你摔碎的那版一樣 先前摔碎的那兩塊石版,不論是石版,或是字,都是出於神的工作(參看廿四12,卅一18,卅二15~16)。但這重造的法版,卻是要摩西去鑿出兩塊石版來(參看申十3~4和本章4節)。 其上的字,我要寫在版上 這裏和本章28,以及申十2、4都說是神將字寫在版上,而本章27節卻說是摩西寫的。──《中文聖經註釋》 鑿出: 第一次立約的法版是神親自製作的,而第二次立約的法版則是摩西鑿出來的,在這一點上存在差異。從而第二次法版跟第一次法版比起來,減少了許多神性的權威和威嚴。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摩西受命鑿出兩塊石版(參出三十二16),根據27、28節,他又要在版上親自寫上「這約的話」,亦即是十誡。我要寫,依照27、28節看來,寫字的是摩西,本節則說神要親自寫出來;敘事者不認為兩者互相矛盾。對他來說,兩段經文是用不同方法描述同一連串的事件,意義絕對相等。這觀點顯出堅定的神學立場,深信妥拉是神心思和本性之表達,同時證明機械化地按照字面解釋這幾句話,是不必要的。任何關乎「神書寫」的解釋一定得同時留有餘地,承認「摩西書寫」是同樣真實的。我們或者可以將這立場歸納,應用在全本舊約之上。前面有關神和法老的形容,是個完全類同的例子。聖經說神使法老的心剛硬(出四21)、法老使自己心硬(出八15),又說法老心硬,卻絕口不提使他如此的媒介(出七13)。──《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1~4】複造石版:上次是神自己預備石版,今次卻是摩西鑿出石版,但今次也是由神親手將十誡寫在石版上(38)。這表示神已赦免以色列,並與他們恢復關係。──《串珠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1~9】這段經文在描述神垂聽摩西的代求,以及他自己求神顯現給他看之後,神吩咐摩西要去鑿出兩塊石版,和他先前摔碎的一樣,於第二天早晨上西乃山去,並要他限制山邊不可有人畜。摩西照遵行。在山上,神於雲中降臨,摩西就求告神的名,而神卻將祂的聖名、榮耀的特質、公義又慈愛的本性、賞罰分明的真切,都宣告了出來。摩西急忙伏地下拜,並求神與他們同行,赦免他們一切的罪過,且以他們為其產業。──《中文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1~35】約的重訂:在前約中 (19-24章),
摩西擔任約的中保,在神與百姓面前將約確立。但在今次約的重立,神只在摩西面前宣告和百姓立約,他們未有參與任何儀式。──《串珠聖經註釋》 這章聖經是學者爭論極多的一章。最大的難處乃在1、4和27~28等節的說法,給人的印象為卅二19摩西所摔碎的法版,現在重新頒賜,而且把那約更新了。那麼,這一章就應包含十條誡(二十1~17)和約書(二十23~廿三19)了。或者,最少都要包含二十1~17的誡命了。可是,全章內容和二十章相比,又迥然不同。進一步說,10和27節都說立約,卻又見不到像廿四章的立約儀式。更進一步說,28節說「十條誡」,即原文的「十句話」,而明顯的,全章,或單就14節算起到26節,都不止十句話或十條誡。問題究竟在哪裏?有一些學者,雖然同意本章所說的誡命與二十章的誡命無關,卻認為卅四章確有十條誡命。他們所列出的十條誡命,臚列如下: (1)不可敬拜別神(14節上) (2)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17節) (3)凡頭生的都是我的(19節上) (4)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20節下) (5)你六日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21節上) (6)你們一切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收割節、七七節、收藏節;22~23節) (7)你不可將我祭物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25節上) (8)逾越節的祭物,也不可留到早晨(25節下) (9)地裏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26節上) (10)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26節下) 以上的「十條誡」,當然是漏去了好些「話」,特別是15~16節的話。退一步說,縱令這「十條誡」成立,其內容和二十1~17節的誡命相比,也有很大的差別。所以,許多學者就稱這章的誡命為禮儀的誡命。──《中文聖經註釋》 恢復立約——第二個法版: 本章記錄了由於金牛犢事件破裂的神和以色列之間的立約關係重新得到恢復的場面。神給他們製造了兩塊新的寫有十誡的法版。從立約的內容上,再次強調了第一次立約時所賜的後半部分(23章)。因此這不是新的約,而是第一次立約的恢復和確認所以第一次立約時的所有律法都照樣有效,而且在本章的結尾部分(34:29-35)所描寫的摩西下山時臉上出現的光彩,預表所有的信徒作為天國之民將擁有的榮耀。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更新的盟約:本章敘述新石版的賜子、神名字的宣告、盟約的訂立,又列明盟約所作的要求。以驚人的措詞結束全章的附記,形容摩西與耶和華的親密交通產生了可見的效果。 這段經文亦引發了一些問題。部分學者相信本章不是前面所立盟約的更新(以色列毀約,所以盟約必須更新),而是同一事件的又一個的記載。他們若認為第一個記載(出十九~二十四)是基於 E 典,本段便是來自 J 底本。然而本章1節以及申命記九章、十章,都堅持原來的盟約曾經更新。這種「更新」,可能就是觀念多有重複的原因,但字句卻沒有重複(例子包括了5~7節神的啟示,以及12~25節的盟約條款)。前者和摩西早期的異象有很多相類之處,後者自然和「約書」(出二十~二十三章)有不少平行的地方。第10節有點奇怪,不像出埃及記二十章和申命記六章般引述「十言」。然而28節毫無疑問地肯定了十誡的存在,我們亦在出埃及記二十至二十三章遇見過類似的曖昧之處,不能確定盟約條款究竟是「十言」,還是全本的「約書」。若將「約書」視作「十言」的延伸和註解,衝突便不存在了。盟約條款是關乎神和人的啟示,並非一系列硬性的法律規章。這個盟約律法很可能一開始便有幾個較短,但互不衝突的公式或校本同時存在。如此一來,我們便不必試圖從三十四章11~26節,擬制和出埃及記二十章、申命記六章「倫理十誡」平行(出二十三章才是真正的平行經文),甚或與其競爭的「禮儀十誡」,作為恢復和更新盟約的基礎(出三十四27)。挪士對整個問題的處理最是精闢:他指出兩套律法即或有不同重點,在基本神學方面卻毫無衝突之處(正如二十章的十誡和二十~二十三章的約書之間也沒有衝突)。無論如何,若果「十言」雖未明言,但已在本段背後的假設之中,問題便不復存在了。亦有人試圖基於現有材料,生硬地製造另一個「十誡」;詳情請參看海厄特。──《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2】「明日早晨,你要預備好了,上西乃山,在山頂上站在我面前。」 “明日早晨,你要預備好了”——神給摩西預備石版的工夫。“上西奈山”——就是摩西從前朝見神的地方(十九20,二十四1218)。──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三十四2~3】這兩節的話,是要摩西在第二日早晨就上西乃山見神,並吩咐遍山都不可有人或牲畜,像在十九12~13的限制相類。有關西乃山,請參看三1「神的山」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3】「誰也不可和你一同上去,遍山都不可有人,在山根也不可叫羊群牛群吃草。”」 “誰也不可和你一同上去”——這一次,連約書亞也不能同摩西上山(二十四13,參三十二17),這無非是因為神特要將自己的榮耀顯現給摩西看(三十三21-23)。“遍山都不可有人”——頭一次神也這樣吩咐摩西(參十九1213),但這一次的吩咐越發嚴緊。──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誰也不可……上去: 體現了神的聖潔,不能與罪惡同在。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也不可叫羊群牛群吃草」全座山在神降臨於其上之時稱聖的規矩,顯然和上次一樣(出十九12、13)。——《丁道爾聖經注釋》 【出三十四4】「摩西就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清晨起來,照耶和華所吩咐的上西乃山去,手裡拿著兩塊石版。」 “摩西……上西奈山去”——(1-3)。──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西乃山: <3:1,申
緒論,申命記與山>。──《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三十四4~5】摩西就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一樣 請參看第1節的註釋。 宣告耶和華的名 如果從上文讀下來的話,這句話給人的印象乃是,神和摩西一同宣告耶和華的名。現代中文譯本繙成「宣告他的聖名──耶和華」,則給人的印象是神在宣告祂自己的聖名。其實,這句話的原文,和創十二8末句的原文完全相同。在那邊的和合本譯文是「求告耶和華的名」,何以這裏又不照譯?按原文直譯的話,乃是「他就呼叫神的名」。這是摩西在呼叫!──《中文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5】「耶和華在雲中降臨,和摩西一同站在那裡,宣告耶和華的名。」 “宣告耶和華的名”——(十九19),就是宣告祂的神性和聖德(6-7)。【比方】。面給眼睛表性,名給耳朵表性。──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在雲中: 雲象徵神的臨在(33:9)。神不僅通過白雲,還通過火和煙(創15:17)、暴風雨(伯38:1)、微小的聲音(王上19:12)等顯明自己的臨在。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宣告耶和華的名」耶和華的名表達了祂一切的所是、所為,這話的意思就是宣告神拯救的作為。這亦是新約時代 ke{rygma「報信者之信息」一字的意義(和合本一般譯作「所傳的」)。神在此自我啟示,向摩西宣告祂的自我(與二十2之「十言」引言,和三十三19相同)。認為宣告不過是指摩西公佈關乎神的信息,而非神向摩西作出宣言的看法,甚不可信,耶和華用第三身向人啟示雖然罕見,卻並非絕不可能。然而海厄特則認為這句話應當譯作「摩西求告耶和華的名」,而將神的自我宣言留待第6節開始。——《丁道爾聖經注釋》 【出三十四5~9】宣佈耶和華的名: 照33:19節的應許,在這裡神宣佈自己的名。神與自己的百姓立約,或者更新約的時候,常常以宣佈自己的名字的形式進行啟示。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三十四5~10】神榮耀的顯現:神這次顯現與19章所記載的顯現相似,同樣是摩西獨上西乃山頂,與神會面,百姓同樣不可接近那聖山。神這次在雲中降臨,與上次在火中降臨,亦是大同小異。──《串珠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6】「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或作“在他面前經過宣告說”(文理譯本參三十三22-23)。──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神宣告祂是有憐憫的神,而祂的恩慈憐憫已在祂赦免百姓拜金牛一事上證明出來。舊約常用類似本節的字眼描寫神的屬性(參串),這表明一個事實:神的本性就是愛。──《串珠聖經註釋》 耶和華,耶和華: 為了強調其名字的意義,讓摩西體驗隨後的啟示(3:13-15),所以在這裡重複了兩次。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三十四6~7】“宣告說……”——神的美德包括七種:(一)有憐憫;(二)有恩典;(三)不輕易發怒;(四)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五)為千萬人存留慈愛;(六)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七)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前六條顯明神的憐恤,後一條顯明神的公義。──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 和合本將原文的動作,完全拋棄了。現代中文譯本則能極為活現的表達出來。該譯本是:「於是神從摩西面前經過,宣告說:」 耶和華,耶和華……直到三四代 這兩節宣告的話,是將神的聖名、特質、本性及其與人的關係和關注,表顯無遺了。請參看三14~15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6~7 神的屬性和祂有意懲罰三、四代】摩西想要認識「神的道」(三十三13),在此所列的十三樣神的屬性(數目是按猶太傳統),就是給他的答案。列舉神祇屬性的目錄古時並不罕見。憐憫和正義雖是其中犖犖大者,大部分清單所注重的都是有關權能的屬性,然而本段的焦點卻在乎神的仁慈恩惠。聖經多次引用本段的清單(民十四18;尼九17;詩八十六15,一○三8,一四五8;珥二13;拿四4;鴻一3),以致形成某種信仰宣言。宣讀神的特徵可能在被擄之前已經是聖殿崇拜固有的一部分,猶太教禮儀沿用至今。本段雖然強調憐憫、不變,和祂愛的可靠性,卻仍一清二楚地說明不順從神的命令,足以禍延子孫(見:申五9)。懲罰三四代所表達的事實,是背 * 約能使全家擔罪。換言之「三四代」是指全家在世的人。在金牛犢事件之後(三十二19~35),這是有關集體性罪咎的鮮明警告。──《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四7】「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鴻一3),這也是因為耶和華是愛。神既然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祂怎能赦免人的罪孽過犯和罪惡呢?無非是因為有代替者被神悅納和罪人承認,方能成全這事,舊約書上祭祀的奧意就是預表神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帶出神另一本性,就是 的公義,故神也會追討罪。 「直到三四代」:是當時慣用的語句,有延續之意。──《串珠聖經註釋》 千萬人……直到三四代: (20:4-6)。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啟示的要點主要說祂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這兩個特點可參看三十三19,本段又加上了「慈愛」和「守信」兩個描寫盟約關係的典型字眼;「守信」和合本作「誠實」)。這裡和二十章5節一樣,同時又提到了神本性的另一面:祂在赦罪之外,亦會懲罰罪人。神的自我啟示,在盟約更新的背景中有更深的意義;以色列得蒙赦罪反映出神恩典的奇妙。直到三四代,是個表示延續的典型閃族用語(參二十5註釋)。——《丁道爾聖經注釋》 【出三十四8】「摩西急忙伏地下拜,」 “……急忙伏地下拜”——神的榮耀使摩西覺悟自己的卑微。──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三十四8~9】摩西急忙伏地下拜 在神宣告祂的聖名、特質、本性及其與人的關係和關注後,摩西惟一而且是正當合宜的動作,就是急忙伏地下拜了。此外,他也很適切的作了以下三個祈求:(一)求你在我們中間同行;(二)求你赦免我們的罪孽和罪惡;(三)求你以我們為你的產業。──《中文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9】「說:“主啊,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在我們中間同行,因為這是硬著頸項的百姓。又求你赦免我們的罪孽和罪惡,以我們為你的產業。”」 “我若在禰眼前蒙恩”——(三十三12、17),這“若”字或作“既”字解,意思說,我既在禰眼前蒙恩,求禰不但赦免我們的罪,在我們中間同行,求禰也以我們為禰的產業。“求禰在我們中間同行”——(三十二12-14注)。“因為這是硬著頸項的百姓”——神不願意同去,因為以色列人是強項的百姓(參三十三3)。摩西卻正因這緣故邀求神與他同去。 “……我們的罪孽”——本來是百姓的,摩西將自己和罪民同列。【比方】尼西米(尼一7),但以理(但九5、9)。“以我們為禰的產業”——耶和華是信徒的產業(詩十六5,七十三26,一百一十九57,一百四十二5),信徒也是耶和華的產業(申四20,九26、29,三十二9,詩三十三12),摩西四次替百姓祈求:第一次,注重百姓的危險(神要滅絕他們,三十二11-14);第二次,注重百姓的罪孽(他們的罪孽極大,三十二30-34);第三次,注重百姓的缺乏,(求神同行,三十三12-17);第四次,注重百姓的前途(求神以百姓為自己的產業,三十四8-9)。──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摩西背後指的,其實就是拜金牛之罪;這節所用的字彙都複述上兩章所有重要的主題:「在你眼前蒙恩」,「在我們中間同行」,「硬著頸項的百姓」,「罪孽和罪惡」,和「你的產業」。──《串珠聖經註釋》 赦免我們的罪孽和罪惡: 重複了32:32節的禱告。因為罪是神和人類之間的最大障礙,所以摩西首先希望得到赦罪的保證。
你的產業: 產業的希伯來文是“傳接”、“繼承”、“遺產”、“所有”的意思。產業意味著屬神的百姓。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三十四10】「耶和華說:“我要立約,要在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遍地萬國中所未曾行的。在你四圍的外邦人就要看見耶和華的作為,因我向你所行的是可畏懼的事。」 “耶和華說:我要立約”——意思說,我要重新宣告我所立之約的要端。“行奇妙的事”——(1)。【比方】使約旦河水斷絕(書三16-17),使耶利哥城牆塌陷(書六20),降大冰雹打死仇人等事(書十11)。“可畏懼的事”——(申十21,詩一百零六22,一百四十五6)。──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未有提及神的同行,即摩西在9節所求的,但卻提到神要與他們再立約,使外邦人知道神將他們分別出來(參33:16),而湧出頌辭讚美神奇妙的作為。──《串珠聖經註釋》 我要立約 原文所用的動詞是分詞,表明即將進行而尚未做的。因此,這約就並不單指把西乃所立的約更新,乃是申明神決定要為祂的百姓所要做的。 要在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遍地萬國中未曾行的 這是類似出埃及前向摩西所宣告的(三20)。但那時是指要向埃及行奇妙的事,而這裏卻是指即將在曠野和在迦南行的。有關奇妙的事,請參看三20的註釋。未曾行的,原文行的字根是「創造」,其主格惟用神或神。因此是表明神在遍地萬國和外邦人中,要創造新事的含義。──《中文聖經註釋》 奇妙的事……未曾行的: 指微弱的以色列百姓征服強大的迦南人時,神所行的(申2:26-3:17;書3:16,17;6:20;10:14)。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我要立約。神不但應許立約(動詞的時態並不明確),更略述從神從人兩方面看,這約包括了什麼。世俗的赫人帝國條約,尤其是強國和藩屬之間的「宗主條約」,亦有同樣特徵(關於這方面的詳細討論,可參看曼登豪)。行奇妙的事,這個希伯來字眼也曾用來形容埃及所受的十災(出三20)。神要行可畏懼的事一語,解釋了它在本節的意思(譯作「令人懍然敬畏之事」更佳)。神這時要做的也和祂在埃及所行的一樣,同時是審判和拯救的作為。神一切所為,在本質上都包括了這兩方面。對基督徒來說,十字架也彰顯了這種雙重的特質:人不是因之而稱義,就是因之而定罪。──《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10~11】盟約導言:這兩節最好似乎是合在一起讀。不宜依照 RSV 在11節另開新段。──《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10~17】這段經文是神對摩西宣告,祂將要與以色列人以立約般的堅定,來施行萬國萬民看為創新的奇妙大事。這些神蹟奇事是使以色列人都畏懼的。為這原因,神切戒以色列每一個人,都不可和神將要趕出的迦南地七族的居民,並他們的神立約,因為神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相反的,乃要剷除一切的偶像和敬拜偶像的地方。至於不可與那地居民立約的原因,除了免得忌邪的神之嫉恨怒氣外,也為免使以色列人隨他們的神行邪淫,喫他們的祭物,和娶外邦女子為媳,以致使兒子去隨從媳婦敬拜外邦神。還有,就是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中文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11】「“我今天所吩咐你的,你要謹守。我要從你面前攆出亞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我今天所吩咐你的,你要謹守”——就是神在12至26節所吩咐的,神不必重提十誡,因為這些誡命神特特地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摩西(28)。“亞摩利人”——本節的族名和三8、17節的名字一樣(二十三23,三十三2),在申七1,書三10二十四11節還有革迦撒人。──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參三8.以色列人不可和任何迦南地的人立約,准他們居留;要毀滅一切的偶像,免得去拜其他神只。──《啟導本聖經腳註》 我今天所吩咐你的 原文吩咐是用「誡命」的字根,而你是單數,並且由這裏一直到26節的你都是單數。因此,一般學者都把這節直至26節,認作是神對以色列每個個別的人所頒的誡命。 亞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請參看三8的註釋。撒瑪利亞抄本和七十士譯本,均在此名單上加了「革迦撒人」,以湊足通常所稱的迦南地七族的人。──《中文聖經註釋》 你要謹守: 堅守與神之間立的約的意思(19:5,8;24:3)。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我要從你面前攆出」本節將驅逐迦南人和將地賜給以色列,解釋為上面「奇妙的事」之含義。詳舉迦南人種的用意,不只是要列出民族的清單,更是藉著成事之難,反映神蹟之大(申四38)。然而勝利是有條件的,以色列必須遵守神的命令:這通常也是盟約導言下半部的主題。這些條件或條款就在下面列出,有時亦(可能是不當地)稱為「禮儀十誡」(參出二十三)。——《丁道爾聖經注釋》 【出三十四11~16】以色列人須與當地居民分別出來,這是因為神「忌邪」的本性, 不能容忍百姓向別神敬拜(14)。以色列人也不許與當地居民立約、通婚,免得他們墮入拜偶像及行邪淫的試探中。這幾節亦提醒他們絕不可重複拜金牛的罪行。──《串珠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12】「你要謹慎,不可與你所去那地的居民立約,恐怕成為你們中間的網羅;」 “不可與……那地的居民立約”——(參書九章)。“恐怕成為你們中間的網羅”——(15-16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不可……立約。既然與神立約,便不可與迦南人建立任何盟約關係。──《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12~13】你要謹慎,不可與你所去那地的居民立約 請參看廿三32~33的註釋。從這13節的話來看,可能也正如廿三32所說的,包含不可和他們的神立約在內。 祭壇 指迦南人敬拜巴力的所在地(參看士六25)。 柱像 參看廿三24的註釋。 木偶 這木偶,是指迦南人的生殖女神亞舍拉。通常是用木柱豎立作為敬拜的對像,但也有栽種的樹木(見申十六21)作為敬拜的對象的。因此,在先知書上常見的「各高崗各青翠樹下」的字句,是表明敬拜巴力和亞舍拉的含義。現代中文譯本就把這木偶譯為「亞舍拉女神像」。──《中文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12~13 毀滅異教的崇拜物】這個重申順服誡命是何等重要的段落,特別提到要毀滅各種各樣的異教崇拜,* 祭儀聖物和偶像尤然。這也可能是針對金牛犢事件(三十二19~35)作出的回應。應許之地的居民很明顯有不同的神祇和不同的崇拜方式。以色列人絕不可受慫恿與這些人結盟,或崇拜他們的神。因此之故,一切外邦崇拜的跡象都必須剷除。執行這命令是極強信心的表現,因為當時人相信毀壞聖物大大冒犯神明,能夠導致最嚴厲的懲罰。以色列人若是順命,就證明了他們確實相信神能夠保護他們不致受到報應。──《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四12~17】這幾節所論的和二十三24-25、32-33節一樣。──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三十四12~28】盟約條款:這標題用起來雖然方便,對以下經文的形容也並非不正確,卻當小心不可誤解其含義。本段不論是形容新盟約還是複述舊盟約,「十言」都必須以某種形式出現(28節)。由於本段的材料酷似「約書」的內容(出二十一~二十三章),我們只得作出兩者都是節錄自同一個較大之整體的結論(申命記的律法材料亦源於此)。因此我們絕對不應以為這裡列出了全部「條款」:它只是神要求的摘要而已。再者將本段形容為「禮儀十誡」,更是雙重的誤導。第一,經文必須大肆刪改,才能達到十(甚至十二)的數目;若是承認平行的「十言」已經存在,便無須多此一舉。第二,本段並非「大部分」,更非「完全」關乎禮儀,稱之為「節期法典」更為貼切(平行經文可見於出二十三章)。節期必須每年三次,專為耶和華而慶祝;經文提出了一些守節必須的細節。安息日也算為節期之一。他們既為果物豐收而謝恩,便得包括初熟果子之節日(26節),並且譴責迦南生殖崇拜的法術和禮儀。起碼有一個節期與神在往日歷史中之救贖相連(18節;這是以色列宗教的特徵)。「代贖」頭生人畜的規條表面看來無關重要,其實也是基於這個救贖的大背景。──《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13】「卻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 “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在二十三24節神吩咐以色列人耍將迦南的偶像盡行拆毀,以色列人敬拜金牛犢以後,神吩咐他們也要坼毀迦南人的祭壇,砍下他們的木偶,敬拜假神的國度多有祭壇,這些祭壇有時設在廟宇中(王上十六32,王下二十一45),有時也設在別處。──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木偶”指迦南女神亞舍拉的像。亞舍拉為迦南主神伊爾之妻,也是“賜子觀音”。她的雕像為迦南人所膜拜,敬拜的儀式且涉淫亂。──《啟導本聖經腳註》 亞舍拉是迦南人在巴力祭壇旁所豎立的木偶(參士6:25),她是個女神(巴力的妻子),司五穀及牲畜多產的幸運之神。──《靈修版聖經註釋》 柱像: (申7:5)。木偶: 希伯來文是“繁榮”、“福氣”之意。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砍下他們的木偶」木偶是通常立於巴力祭壇旁邊(士六25)的聖樹或木柱(後者可能代表樹木)。這種彷彿「五月柱」(maypole,歐洲傳統五朔節 May
Day 中繞著跳舞的花柱)的柱子,代表拉斯珊拉(Ras Shamra)文獻中的海之亞舍拉(Asherah-of-the-Sea)。她是迦南人的「幸運女神」。——《丁道爾聖經注釋》 【出三十四13 亞舍拉柱】以不同但相關名字出現的女神 * 亞舍拉(和合本:「木偶」),似乎是美索不達米亞和敘利亞—巴勒斯坦好幾個不同諸神系統中男性元首的伴偶。這些神祇計有 * 巴比倫風暴之神阿穆魯(Amurru)、* 烏加列神明 * 伊勒,可能迦南神祇 * 巴力亦包括在內。聖經經常將亞舍拉描繪為立於祭壇不遠處的聖柱(和合本:「木偶」)。仍受多神世界觀影響的以色列人對她的歡迎程度,從西乃半島西北部之孔蒂拉特阿吉魯的一個碑文,就可見一斑:「耶和華與祂的亞舍拉」。 砍下這些祭柱的命令,是外邦影響必須從國中除淨的表徵。這話亦接續了本段的主題:必須順服「嫉妒之神」(和合本:「忌邪的神」)的誡命,祂不能容忍象徵敵對神祇的事物,也不能容忍針對他們的崇拜(二十4~5)。──《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四14】「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 “……名為忌邪者”——(二十5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參二十4,5注。──《啟導本聖經腳註》 不可敬拜別神 請參看二十3的註釋。 因為耶和華走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 原文忌邪又可譯為「嫉妒」(請參看二十5的註釋)。神既名為忌邪者,則不單對敬拜別神的人,會發出極端嫉恨的怒氣,也對一切與敬拜事奉別神有關的事物,會不予寬恕,人要盡量的避開。──《中文聖經註釋》 忌邪的神: <申6:15,忌邪的神>。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耶和華……名為忌邪者」納皮爾說得好,這法典獨特之處不是在其內容,而是在其安排結構。譬如這句藉著神專一關係的要求來闡明祂本性的話,就是二十章5節生動的註釋和解說。——《丁道爾聖經注釋》 【出三十四14神是忌邪的神】 中文聖經譯為「神是忌邪旳神」一語,英文聖經旳原意為「神是妒忌的神」。但因為人的言語根本不夠用,世上任何的語言根本不夠用,世上任何的語言文字都無法將這句話旳涵義表逹得完全。不過中文譯為「忌邪」,比英文譯為「妒忌」好得多。 第一次題到「神是忌邪的神」,是在出埃及記二十章五節: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象,仿佛上天、下地、 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 在這裡提到「忌邪的神」,是與「偶像問題」有關係。神的意思是,嚴禁以色列人崇拜偶像,以免神被崇拜的權利被剝奪。
舊約還有五處經文題到神名為「忌邪者」,同時題及神嚴禁以色列人與當地的人有邪淫之舉。 申命記六章十五節題到這句話時,也題到神的「怒氣」。 約書亞記廿四章十九節則題到神旳「聖潔」配合祂的忌邪。
先知那鴻也題到神是忌邪的神(一章2節),同時題到神要向敵人「施報」。 從這幾處經文中,我們對於「神是忌邪的神」一語的涵義,
能瞭解多少呢? 英文把這句話譯為「神是妒忌的神」,事實上只譯了原意的一部分的。中文譯為「忌邪的神」,乃是避免讀經旳人對於「妒忌」一詞有所誤解(中文聖經有許多地方譯得比英文好,而且合乎中國人的傳統道德觀念)。 照一般人的道德觀念看來,「妒忌」總是不好的。聖經也教訓我們不可妒忌,何以希伯來文的舊約竟有「神是妒忌的神」這一句話呢? 中文聖經把這句話譯為「神是忌邪的神」,用「忌邪」二字代替「妒忌」,相信譯經諸公已經嘔了不少心血,才把本來的意思表達了一部分。 神是「克拿」的神 「妒忌」一詞,原文是KANA,音似「克拿」,用在神方面,則為KANNA,即中文所譯的「忌邪」。我們譯之為「克拿」,是音義兼而有之,「神是克拿的神
」,旣克且食。讓我來解釋這兩字的意義。 「克」(或寫為克),取中國古哲爭家的「相生相剋」的深奧理論。「克」有得勝、制服、甚至毀滅的意味。神是一位對於祂不喜歡的一切有「克」的意向。 「拿」即擒拿。神不喜歡者,神即擒拿而嚴辦之。 兩字合起來,成為:神要克服與擒拿一切祂所不喜歡的人或物或事。在上述數處經文中,顯而易見的事是,神克制偶像,擒拿嚴辦拜像的人。 因此,中字譯為「忌邪」一詞,只說出神所「克拿」的一部分,但「克拿」一詞,本來的涵義是不止這一種。我試試看盡我所能瞭解的來分析「神的克拿」,只要讀者能領會,於願足矣。 宗敎方面,神是「忌邪」的(克拿「邪惡」的人) 政權方面,神是「忌極」的(克拿「極權」的人; 社會方面,神是「忌獨」的(克拿「獨佔」的人) 個人方面,神是「忌紅」的(克拿「紅透」的人 ) 智慧方面,神是「克深」的(克拿自稱懂得「深奧」 道理的人) 最後,在個人才幹方面神是「克超」的(克拿所謂「超人」的人)。
── 蘇佐楊 【出三十四15】「只怕你與那地的居民立約,百姓隨從他們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們的神,有人叫你,你便吃他的祭物,」 異教人請以色列人吃飯,桌上擺有祭過偶像的肉,決不可以吃。保羅在《林前》8章也切切禁戒此事。──《啟導本聖經腳註》 「有人叫你(即邀請你),你便吃他的祭物」:涉及吃祭偶像之物的問題,保羅在林前8章也需處理同樣問題。──《串珠聖經註釋》 行邪淫: 指在多產和豐收的美名下,以性的放縱祭神的墮落現象。日後,這句話指祭祀外邦神的用語(代上5:25;詩106:39;何4:12;9:1)。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三十四15~16】“只怕你與那地的居民立約”——這兩節推廣12節的話(申三十一16)。與那地的人立約對以色列人有三種危險:(一)唯恐他們吃邪神的祭物;(二)唯恐他們與拜邪神的人聯婚;(三)唯恐他們隨從迦南的邪神,就行邪淫。【比方】所羅門(王上十一1-8)。“百姓隨從他們的神,就行邪淫”——這是聖書裡頭一次稱背約和拜假神的邪淫(耶三1-9,結十六15-22),古時人拜假神的時候往往也行淫亂的事(民二十五1-3,參利十七7二十56,民十四33)。──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12節所指的,主要是警戒不可與那地居民的神立約有關,與這兩節才是不可與那地的居民立約。 只怕你與那地的居民立約…… 若與那地的居民立約,以下就是那危險、網羅或陷阱的所在: 隨他們的神行邪淫 這邪淫,不單指屬靈的敗壞,去祭祀他們的神,惹動忌邪的神之怒氣,也是屬身體的敗壞。因為他們在敬拜這些生殖之神的時候,也行淫亂的事,並且會因之而產生許多身體上,社會上和倫理上的病症和病態。 有人叫你,你便喫他的祭物 論到這祭偶像之物,新約基督徒的原則和以色列人的堅拒原則有異(請參看林前八1~13及徒十五29的勸告)。 又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 娶外邦女子為媳的本身,本來不是主要問題,但因兒子會隨媳婦敬拜外邦神,才是大問題。──《中文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16】「又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他們的女兒隨從他們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兒子也隨從他們的神行邪淫。」 由於與外邦人通婚而帶來的墮落,在整個舊約中造成惡劣影響(創6:1,2;王上11:1-13;亞9:1,2;10:2-4)。同樣,新約中也禁止與不信者的結合(林前7:39;林後6:14-18)。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行邪淫」一般英譯 play
the harlot,「為妓女」。然而譯作「犯姦淫」30可能更佳,因為本節意思是以色列不忠於「丈夫」耶和華。這喻象用得甚是貼切,因為本節的背景是禁止和迦南人通婚,加以巴力崇拜甚不道德,牽涉很多淫蕩行為。——《丁道爾聖經注釋》 【出三十四16 聖妓】這裡可分好幾個類別。「聖」妓所得的入息歸廟宇所有。「祭儀」妓的宗旨,是透過性交的 * 禮儀來保證 * 豐饒。此外聖妓和祭儀娼妓,還有業餘(如:創三十八)和職業妓女(如:王下二十三7)之分。祭儀娼妓在古以色列和近東其他地方,並沒有確實的證據。迦南文獻將娼妓算為廟宇人員,* 亞喀得文獻亦證實有人獻身終生在廟宇如此事奉。 但本節所用的希伯來字眼雖然和亞喀得語「妓女」一詞有關,卻不能證明其中牽涉到宗教禮儀或祭儀的執行。這些娼妓其實頗有可能是廟宇聘請作籌款之用,但不給予女祭司的正式身分的。再者由於女子往往沒有私人財產,當娼有時似乎是賺錢還願的惟一方法。禁止將娼妓的入息帶進聖殿的命令,可能正是針對新巴比倫(Neo-Babylonian)時代,僱用社區平民女子當娼之 * 伊施他爾神廟廟役的反應。這些女子的入息將會歸為廟產。 上述各點都是以色列和古代近東,有業餘和職業聖妓存在的證據;但業餘和職業祭儀娼妓的存在,則較難得到肯定。除非將一年一度的聖婚禮儀包括在內,否則美索不達米亞是否有祭儀娼妓,是不容易證實的。然而在伊施他爾(司性慾之女神)廟中事奉的娼妓,若說在豐饒祭儀中不扮演什麼角色,卻也是難以想像的。──《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四17】「“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 此處特別禁止鑄造偶像。也許因為當日以色列人鑄造過金牛犢,針對此情況特別立下戒條。──《啟導本聖經腳註》 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 請參看二十4~5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這是重複了20:23節的話語。暗示本章中所立的約,恢復了第一次的約(24:3-11)。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鑄造神像」指用金屬燒鑄而成的神像。這禁令最是適切,因為鑄造金牛犢剛發生不久,而且聖經也是用這個輕蔑性的字眼形容那牛犢(出三十二4)。這些金屬神像究竟是耶和華的像(拜祭金牛犢的人是如此宣稱,出三十二5)還是代表其他神祇,卻沒有定論。然而,至終來說這也不成問題,即使是拜祭稱為耶和華的偶像,也不能算是敬拜耶和華。——《丁道爾聖經注釋》 【出三十四17 鑄造神像】考古資料證實,用鑄模來大量生產神像是頗為尋常的作法,古代近東不少神祇的偶像都如此鑄造。用各種金屬或黏土造成的神像,可以售給私人,給他們在家中自設神壇(見:士十七4~5)。本節的禁令是進一步澄清二十章4節含義的具體例證,並且是針對三十二章2~4節金牛犢之鑄造作出的。──《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四17~26】約的條款:雖然本處所記的沒有以前那麽詳盡,這些條款的內容大致上與前約條款相同。這裡的條款沒有跟一定的規格編排而成,但絕大部分都涉及守節,包括安息日。──《串珠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18】「“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因為你是這亞筆月內出了埃及。」 “你要守除酵節”——(十二15-20,十三3-10,二十三15)。“亞筆月”——(十二2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這裡的經文與十三12~13,及二十三12,15~19幾乎完全一樣,故可參已有各節的註解。──《啟導本聖經腳註》 亞筆月相當於陽曆三、四月之間。──《靈修版聖經註釋》 你要守除酵節 請參看十二15~20的註釋。 亞筆月 請參看十三4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除酵節: 指從逾越節開始的7天的慶祝(12:15-20)。這是紀念出埃及的節日。亞筆月: 按猶太教月曆是1月,按民間月曆是7月,按現在的西曆是3-4月。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除酵節,本節不用「逾越節」的名稱(參25節)。理由可見於出埃及記十二章:逾越節嚴格來說不是「節期」,而是家庭式的禮筵。因為你是這亞筆月內出了埃及。不論是本章還是約書(出二十三15),除酵節都和出埃及的史蹟息息相關,和農家時節殊無關係。因此代贖頭生人畜加插在這個背景之中(20節)是十分合宜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出三十四18 除酵節】本節重申二十三章15節的誡命。本節把它包括在禮儀的十誡內,更增添其權柄(見三十四28)。──《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四18~20】這三節經文都是出自耶典,吩咐以色列人要在每年的亞筆月內,照所定的日期喫無酵餅七天,以紀念出埃及的事。又囑咐以色列人要將頭生的牲畜獻給神。不是作為祭牲的牲畜,要以小羊代贖;頭生的的兒子也要贖出來。每個人到神的壇去守節期時,都要帶禮物去,不可空手朝見神。──《中文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18~26】再提起了三大節日: 在這裡神否認所有異教徒墮落的獻祭方式,再次提醒我們真誠的獻祭方法。──《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三十四19】「 凡頭生的都是我的;一切牲畜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公的都是我的。」 “凡頭生的都是我的”——(十三212,參民十八15)。──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凡頭生的都是我的 請參看十三2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19~20】頭生的……代贖: 象徵初熟的果子——復活的基督(林前15:23;羅1:18)和成為屬靈長子的(來12:23)信徒的奉獻(13:2)。不可空手: 要求照神的祝福,誠心獻禮物(申16:16,17)。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三十四19~20 頭生人畜的奉獻】這條包括在禮儀的十誡之內的誡命,重複出埃及記載中贖回頭生兒子和牲口的命令(十三11~13)。──《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四20】「 頭生的驢要用羊羔代贖,若不代贖就要打折它的頸項。凡頭生的兒子都要贖出來。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 “頭生的驢”——(十三13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頭生的驢,要用羊羔代贖…… 這節的頭一部分,與十三13完全相同(請參看十三13的註釋)。 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 請參看廿三15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出卅四20「頭生的驢,要用羊羔代贖,若不代贖,就要打折他的頭項。凡頭生的兒子都要贖出來。」】 {命題36}不潔的動物是用銀子贖出,或是殺掉? 〔難題〕民數記十八章15-16節提到不潔的牲畜要用銀子贖出來。但是在出埃及卻要將牠們殺掉。這兩節經文為何矛盾? 【解答】 神很明顯的指示摩西修改先前的律法以利聖所的收入。銀錢必定比牲畜有用。因此由於情況所需, 先前的律法以另一方式來執行。事實上,他們的先前律法的遵行導致後來律法的需求。可能有太多的牲畜奉獻到帳幕的事奉中,因而其它事物仍需由銀錢購得。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出三十四21】「“你六日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雖在耕種收割的時候也要安息。」 “雖在耕種收割的時候,也要安息”——耕種收割的時候守安息日更加不便,故此神添了這一句,使百姓注重這事。──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本節下半節為二十三12所無。人們急於耕種收割,容易忽略安息,所以特別指出即令在農忙的日子也當守安息日。──《啟導本聖經腳註》 與23:12 有別 , 這裡提醒他們甚至在收割時,就是很有理由不守安息日的時刻,也需要安息。──《串珠聖經註釋》 你六日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 有關安息日,請參看十六23,二十8~11及廿三12的註釋。 雖在耕種收割的時候,也要安息 從這句話,可知這已在農耕生活下的迦南所講的,而不是仍在曠野時所頒布的。──《中文聖經註釋》 「雖在耕種收割的時候,也要安息」這要求在農業社會中影響深遠。即使從人的角度而言,成敗可能在於一日的工作,農夫也要在年中最忙的時候守日休息。「先求祂的國」是從舊約到新約的不變屬靈原則(太六33)。守安息所考驗的是以色列對神供給的信心(出十六29)。本節只是將同一原則延伸到後果較為嚴重,以致信靠更是艱難的處境而已。——《丁道爾聖經注釋》 【出三十四21 安息日】這個在安息日停工的命令,是重複二十章9節(見該節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四21~24】這段經文是繼續前段的誡命,吩咐以色列人在進入迦南居住後,要嚴緊的遵守安息日和三大節期(除酵節,七七節和收藏節)。甚至在耕種收割的農忙時期,也要遵守安息日安息的誡命;若他們都遵守三大節期,一切男丁都去朝見神,則神會為他們趕出外邦人,擴張他們的境界,並且也無人敢來圖謀他們的地土。──《中文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22】「在收割初熟麥子的時候要守七七節;又在年底要守收藏節。」 “在收割初熟麥子的時候”——(利二十三17,民二十八26)。“守七七節”——(二十三16注)。“收藏節”——(二十三16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七七節”在 16叫做“收割節”,慶祝暮春小麥的收穫,時在逾越節後七周。這就是後來在逾越節後第五十天慶祝的“五旬節”。──《啟導本聖經腳註》 上句宜作「要守七七節,獻上收成的初熟物。」(參23:16注)。──《串珠聖經註釋》 在收割初熟麥子的時候,要守七七節 請參看廿三14~17的註釋。 又在年底要守收藏節 請參看廿三14~17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七七節: 也稱為收割節或五旬節。紀念神對農作物的祝福的節日(23:16;申16:9-12), 收藏節: 紀念以色列百姓在曠野生活的節日(23:16)。也叫住棚節或帳棚節。──《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三十四22 七七節】這個節日和二十三章16節中,收成小麥的收割節相同。它是全年三個主要的農業節日其中的一個。包括在禮儀的十誡內,更增加其權柄。──《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四22 收藏節】這節就是二十三章17節所形容的秋收節日。申命記十六9~17亦曾論及這些主要的農業節期。本段附帶應許保護收割者不受鄰邦攻打,進一步鼓勵百姓遵從誡命,一年三次為收穫奉獻。──《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四23】「你們一切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一年三次朝見主”——(二十三14-17)。──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你們一切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請參看廿三14~17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23~24 朝聖】本節與二十三章17節和申命記十六11、14一樣,命令他們把收成的奉獻帶來。每個男丁都必須一年三次攜同勞力的果子,來到主的面前,以求保證今後土地豐饒,同時表明他們已經遵行了盟 * 約的要求。──《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四24】「我要從你面前趕出外邦人,擴張你的境界。你一年三次上去朝見耶和華你神的時候,必沒有人貪慕你的地土。”」 “我要從你面前趕出外邦人”——(二十三28)。“擴張你的境界”——(二十三31,申十二20),神先前只將迦南地應許給亞伯拉罕(創十二5-7),後又擴張他的境界,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創十五18)。“你一年三次上去朝見耶和華你神的時候,必沒有人貪慕你的地土”——人若服侍神,斷乎不能吃虧(參二十三27),依人看來,這三個大節期給仇敵留乘虛來襲之最好的良機,但懇著我們所知道的,仇敵沒有一次當這三個節期出兵來侵掠了以色列人,這真是顯明神的應許有效力。當西曆七十年,羅馬人因猶太人背叛他們就包圍了耶路撒冷,那時猶太人因著逾越節受的苦更大,卻是為他們所泛的罪已經成了神所棄絕的民,故此被祂懲罰,此事與本節的應許無涉。──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建都耶路撒冷之後,男丁都須在此三大節日去耶路撒冷聖殿朝見神。耶和華神對一切上耶路撒冷朝拜的人,必保障他們的地土,不受貪婪者侵害。──《啟導本聖經腳註》 「必沒有人貪慕你的地土」:這應許鼓勵他們安心守節。──《串珠聖經註釋》 趕出外邦人,擴張你的境界……必沒有人貪慕你的地土 這節話,加強23節之一年三次,以色列的一切男丁要去朝見主神的吩咐的。貪慕,是圖謀的意思。──《中文聖經註釋》 三次: 三大節期(除酵節,五旬節,住棚節)時進入中央聖所的事情。希望作為神的選民,以色列百姓以神為中心而生活(23:17;申16:15,16)。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必沒有人貪慕你的地土」順命守節的人需要這個保證。敬畏神的農夫如果擔心自己外出朝聖時,被較不敬虔的鄰舍移動界石偷取土地(申十九14),也算不上是杞人憂天。中古時期的十字軍也得面對同樣的危險(英國名君獅心王理查一世的經歷就是證明)。貪慕,基本上等於「拿取」,關於這論點以及所涉及的原始直接心態,可參看二十章17節註釋第十誡的討論。——《丁道爾聖經注釋》 【出三十四25】「“你不可將我祭物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逾越節的祭物也不可留到早晨。」 逾越節的祭物,包括全羊和油脂,必須吃盡不可留到早晨。──《啟導本聖經腳註》 與23:18 稍為不同 , 現在指明那不可留到早晨的祭物,是屬於逾越節的。──《串珠聖經註釋》 祭物的血……有酵的餅: 祭物的血象征贖罪,而餅中之酵象徵罪惡,所以不能一同獻上(23:18)。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三十四25 血和酵不可同獻】這個禮儀十誡的命令,重複了二十三章18節的律法。酵象徵食物腐化或變壞,所以不可與象徵生命的血相混。──《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四25 逾越節的殘羹】十二章8~10節首先提出有關逾越節筵席的命令,二十三章18節再重複一次。這命令依照主要農業節期的既定次序在此出現,強調這一組律法和出埃及事件之間的關聯。禁止保留殘羹是筵席稱聖的表徵。──《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四25~26】這兩節可參二十三18-19節。──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血是生命,是奉到神之前作為贖罪的祭;酵為惡毒敗壞的象徵。因此在獻祭時的禁忌乃是,不可將向神獻祭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他們在當晚所喫的羔羊烤肉,是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的,若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燒了(十二10)。依從這習例,以色列人在逾越節所獻的祭物,也不可留到早晨。為感謝神恩賜萬物,以及在出埃及時保全了以色列人的長子和頭生的牲畜,故此,以色列人不單頭生的牲畜要獻與主,將長子贖出來,連地裏首先初熟之物,也要獻給神。因為迦南地和一些曠野中的牧人,在他們敬拜神明時,使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來作祭神之物和款客,為免沾染敬拜他神的惡風,也為教導百姓要有人道,所以禁止以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中文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26】「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看二十三19注。禁以民沾染異教拜偶像風俗。──《啟導本聖經腳註》 地裏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 請參看廿三19的註釋。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請參看廿三19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不可用……煮山羊羔: (申14:21)。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首先初熟之物。由於起碼在曆法上,這些節期全部都有農業上的重要性,在此提及「初熟果子」是很適宜的(在譴責迦南生殖崇拜的法術和禮儀時提及,也同樣適合)。另一方面提及贖回長子亦很適切,因為這作法起碼在喻象上,也是紀念以色列得拯救。──《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26 初熟果子】這命令重複二十三章19節的律法。頭生兒子如何藉祭禮贖回,將首先收取的五穀和果子獻給神為祭,亦同樣要贖回,使它可以給人食用。──《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四26 用母乳煮山羊羔】二十三章19節的律法在此重複。煮食或獻祭時禁止混合奶和肉,是以本節為根據。它亦有可能是針對迦南宗教崇拜方式所作的反應。──《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四27】「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將這些話寫上,因為我是按這話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 “你要將這些話寫上”——就是12至17節的話(參二十四4,十七14注。“因為我是按這話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神這話並非要取消先前所立的約,是要更進一步認定實行那約,神從新所立的約不是單獨本著這話,乃是按這話的意思(參文理譯本)。──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你要將這些話寫上 在28節,似乎是神自己將字寫上(參看本章1節的註釋),而這裏是叫摩西寫上。 我是按這話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 這裏是明說立約,但沒有像廿四章一樣有儀式或在神面前喫喝的記述。因此,這立約只是對摩西的口頭吩咐,而後要他去教導以色列人照神的吩咐而行的。──《中文聖經註釋》 按這話,這是盟約慣用的結語。更新的盟約依照以上條款(無疑還有其他類似律法)的訂立。和首次的「約書」一樣(出二十四4、7),這裡也提到條款付諸筆墨。——《丁道爾聖經注釋》 【出三十四27~28】摩西寫下神各樣的律例:(11-26 )
, 神也將十誡刻在石版上;所寫下的都被稱為「約的話」,兩者都是以色列在這重訂約中所須守的條件。──《串珠聖經註釋》 這兩節話是重新立約的結束語。內容是神吩咐摩西,要將神把前面11~26(或14~26)節的話,寫在他自己所鑿並帶上山來的兩塊石版上。摩西這第二次在山上的時間,也是四十晝夜。因為他一直在俯伏祈求神赦免以色列人的罪孽和罪惡,所以就一直都沒有喫飯,也沒有喝水。神也在這裏,將祂的話傳給摩西,並寫在兩塊石版上。──《中文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28】「摩西在耶和華那裡四十晝夜,也不吃飯,也不喝水。耶和華將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寫在兩塊版上。」 “……四十晝夜”——。就是第二次(二十四18),這一次摩西切切地為百姓祈求(申九1819)。“也不吃飯,也不喝水”——第一次摩西也如此禁食(申九9)。【比方】以利亞(王上十九8),主耶穌(太四2注聖跡合參注釋第二十章)。“耶和華將……十條誡寫在兩塊版上”————(1,申十24)。──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參二十1注。──《啟導本聖經腳註》 摩西在耶和華那裏四十晝夜,也不喫飯,也不喝水 摩西為甚麼要四十晝夜在神那裏?又何以不喫也不喝?原因是他四十晝夜俯伏在神面前,祈求神赦免以色列人的罪孽和罪惡的緣故(見申九18、25等)。 耶和華將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寫在兩塊版上 這裏的十條誡,原文是十句話。這約的話,並不指二十1~17的道德誡命,也不是指二十23~廿三19的約書。乃是指前面11(或14)~26節的話。這些話,有些學者已用盡方法,安排了十條的誡命,記述在本章的序言裏了。請讀者自己翻閱作為參考。──《中文聖經註釋》 四十晝夜: 與第一次接法版的時候一樣,摩西在西乃山禁食40天。聖經裡的“40”表示操練和試驗。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四十晝夜,申命記十章10節說這是第二次的四十晝夜。摩西在此是照樣重複賜下第一套法版(已經摔碎)時的情況。不然我們可以假設這數字概括了摩西第一次上山的經歷(出二十四18)。──《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28 禮儀的十誡】神寫在兩塊石版上的第一套十誡,已經在金牛犢事件時,毀於因百姓不忠而滿腔憤慨的摩西手下(三十二19)。故此三十四章28節記載第二套的石版,然而所刻的律法與出埃及記二十章和申命記五章稍有不同。第二套律法比較強調出埃及事件,並且比第一套更注重正確的崇拜方式(幾乎逐字抄錄第二十三章的某些部分)。──《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四29】「摩西手裡拿著兩塊法版下西乃山的時候,不知道自己的面皮因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 “摩西手裡拿著兩塊法版”——(參三十一18)。“不知這”——親近神的人往往自己不知道有何能力從他們出來感動人。“面皮因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詩三十四5首句,約壹三2,參太十七2,十三43)。──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發了光”的希伯來原文為karam,與另一字keren通,義為“角”;意思是說,摩西臉上的光象角一樣迸發。拉丁文《武加大譯本》誤將此字譯為cornuta est(生出了角),以致有些中古時代摩西的畫像頭上居然有角!──《啟導本聖經腳註》 不知道自己的面皮,因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 這是「近朱者赤」的含義。摩西因為與神同在這麼長久,所以面容有了神的榮光。我們要注意的是,按祭典的記述,廿五1~卅一18,是接續廿四15下~18上的(詳見該段經文註釋),因此在祭典的記述中,摩西只有一次上山,而這節經文的下西乃山,是摩西惟一次上山之後的下山。這裏發了光的動詞,原文是和「角」這名詞的字根為同一個字。這就是有些雕塑家或畫家在形容這節的經文時,將摩西雕塑成或畫成生了兩個牛角般的形狀的原因。至於他面皮會發光的原因,經文所給的答案,乃是因耶和華和他說話。這是聖靈藉作者要表明神之話語的改變人和這話語的能力。這說話,就是在28節是被繙成「誡命」的。──《中文聖經註釋》 面皮……發了光: 摩西在西乃山與神進行40天的交通之後,神的榮耀不知不覺地反映在了他的臉上。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摩西……不知道。摩西與施洗約翰(約一21)和保羅(提前一15)一樣,對自己的何等超卓是一無所知。這才是真正的屬靈偉人。民數記十二章3節將他形容為最謙卑的人,一點也沒有錯:本節就是例子。面皮……發了光。兩個語言學上的罕見用法證實了這個遠古記載的歷史性。第一個是本節譯作發了光的動詞;這字譯作「射出光芒」更佳。可惜因為同源名詞有「角」的意思,武加大譯本誤譯為「有角」,以致中古時代畫像中的摩西是有角的。第二個罕見用法在第33節註釋討論。──《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29 摩西的「角」】摩西把法版帶回來時面皮發光,反映神的光輝。他自己起先雖然沒有留意到這個現象,後來卻與百姓一同了解到這是他直接與神接觸的證明。此後他要蒙起面來,使百姓看不見他面皮上的光輝。耶柔米(Jerome)翻譯武加大譯本時(約主後400年),將希伯來語的 qaran光輝,譯作拉丁語的角(cornuta),因為這個希伯來字眼經常可指「角」。故此傳統的說法,是摩西的經歷令他長了角。這個錯誤觀念導致米開蘭基羅(Michelangelo)在十六世紀,雕刻了有角的摩西像。 古代近東圖像用神明冠冕上的光芒或角,來象徵其權能,這是角與光輝之間關係的例證。這些光芒是神明──特別是其頭上或冠冕──所發的榮光(亞喀得語稱之為梅嵐穆)。例如一首 * 蘇美詩歌對女神因南娜(Inanna)的描繪,就是其可怕面容發出光輝,使周遭盡皆懾服。此外,又有一個更加近似的對應之處:* 漢摩拉比之子桑綏盧納(Samsuiluna)接待了恩里勒的使者,他們面上也是發出光輝。一篇文獻又描述恩里勒神「其角閃爍如日光」。──《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三十四29~35】摩西面容發光:摩西與神在山上長時期對話,使他的面發光。百姓懼怕接近他,他便要主動的召他們來,然後將神的誡命一一讀給他們聽。當摩西讀完神的誡命時,就用帕子蒙上臉。──《串珠聖經註釋》 這段經文內容說明摩西手裏拿兩塊法版下西乃山時,因長久與神在一起而面容顯現發射出角形的榮光,摩西卻不自知。亞倫和眾以色列人見到摩西面上的榮光,因此便畏懼而不敢近前。摩西呼叫他們,他們才走近前來。摩西首先和亞倫及以色列的官長說話,隨後才和以色列眾人說話,把神的誡命,以及祂吩咐要建造會幕和建立祭司制度的事,都告訴了他們。摩西因為以色列人怕看他面上的榮光,就用帕子蒙臉,或按古代一般祭司的例子戴上面具。從此以後,凡摩西進入會幕與神說話,或從會幕出來將神的吩咐告訴以色列人時,就揭去帕子或面具,其他時候便予戴上。 這段經文和主耶穌登山變像的記述(參看太十七1~8;可九2~8;路九28~36),雖然頗有相似之處,但迥然不同的,是這裏自始至終都沒有把摩西形容為神,他只是神所使用的媒介,將真神的旨意轉述出來的神人──先知。──《中文聖經註釋》 與神契通的果效:這經文表達的真理是與神交通有改變人的功用,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三章7~18節引用本段,使它人盡皆知。然而保羅假設摩西蒙上帕子的目的,是要使以色列看不見神臨在榮光的反映逐漸減退(林後三13)。眼前的經文不過說摩西如此行,是因為以色列人怕看他(出三十四30),正如他們自己也怕挨近神一樣。保羅的詮釋無疑是依照拉比式的釋經。本段全段可以和馬太福音十七章1~8節基督登山變像相較,摩西是第一個約的立約中保。──《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30】「亞倫和以色列眾人看見摩西的面皮發光就怕挨近他。」 “……就怕挨近他”——【比方】以西結(結一28),約翰(啟一17)。──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看見摩西的面皮發光,就怕挨近他 這裏的怕,是一種敬畏的含意。因為摩西的面容,發出有如牛角形的榮光,亞倫和以色列眾人就看他如神似的,對他生出敬畏的心,因此就不敢挨近他了。──《中文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31】「摩西叫他們來;於是亞倫和會眾的官長都到他那裡去,摩西就與他們說話。」 “摩西叫他們來”——摩西使他們放心(參路二十四38-39)。──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會眾的官長: 指以色列的長老(12:21)。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三十四31~32】摩西叫他們來 因為眾人遠離摩西,怕挨近他,可能有的轉身退去,所以摩西要叫他們來。原文所用的叫,是大聲呼喚的含意。 摩西是神和百姓之間的中保,但這中保是先知和亞倫和會眾的官長說話(31節),隨後才和以色列眾人講述神在西乃山與他所說的一切話(32節)。 耶和華在西乃山與他所說的一切話 這一切的話所包含的,乃是兩塊法版和廿五至卅一章中,製作會幕用為崇拜和設立祭司制度以領導崇拜的吩咐。但是,按猶太人的傳統,這一切的話卻包含了很多沒有記在聖經的口傳,以及日後要藉先知所作的啟示。──《中文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32】「隨後以色列眾人都近前來,他就把耶和華在西乃山與他所說的一切話都吩咐他們。」 “……耶和華在西奈山與他所說的一切話……”——這一切話不是耶和華四十天中與摩西所說的那些話,乃是耶和華在西奈山上所命當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話(參10-26)。──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三十四33】「摩西與他們說完了話就用帕子蒙上臉。」 摩西蒙上帕子有兩種作用:一是不讓以色列人看見他臉上的光,因那光極其耀目(他進入會幕時則把帕子除下);一是不讓以色列人看見那榮光逐漸消失(林後三7)。──《啟導本聖經腳註》 摩西與他們說完了話,就用帕子蒙上臉 這裏所說的帕子,原文是 masweh,不但名詞只在這裏出現一次,連字根 SWH 也沒有在全部舊約中出現過。因此帕子是一種猜測的繙譯。筆者多次在中東和以色列的廢墟考古之考察中,發現有些古城在晚銅器時期有陶製面具的出土,考古學家稱之為古代祭司的面具。這些面具是象徵其所事奉之神的。戴某一種面具,就表示其所事奉的是某一種神明。很可能,這裏的 masweh 就是面具的遺俗。因為摩西所事奉的神,是無形無像可以描述的,因此這「面具」也是沒有任何形像的。也為這原因,按猶太人傳統的解釋,就用帕子代替(參看林後三7~18;不過這裏保羅是把這帕子說為摩西藉此不使以色列人看到律法將為福音廢去的結局,而不是當作事奉神的象徵)。若果這說法正確,則祭典在此所講述的,實際是一個很古遠的傳統,而不是在主前五百年前後的祭典作者所自創的。──《中文聖經註釋》 用帕子蒙: 為了蒙住摩西臉上的光彩。日後以色列百姓太執著於律法,所以保羅指這些人不明白借著律法啟示的基督的人格和救贖事工(林後3:13-15)。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用帕子蒙上臉」譯作帕子的字(masweh)只在本段出現,但其意思卻因經文的內容和猶太傳統的解釋,變得十分清楚。部分現代學者將它譯作「祭司的面具」(古代世界有這種面具的例子),是沒有什麼理由的;尤其摩西在本段經文是以先知而非祭司的姿態出現。所記的前因後來顯出這是臨時權宜之計,不是某種宗教儀式。——《丁道爾聖經注釋》 【出三十四33~35】“說完了話,就用帕子蒙上臉”——從此往後摩西常常用帕子蒙著臉,唯獨與耶和華說話,或奉耶和華的名對百姓講話的時侯,摩西才揭去帕子,平常與百姓來往的時候,就蒙上臉,免得他面上的光耀著百姓的眼,保羅曾以這事為比喻(林後三7-15),意思說,以色列人將來歸向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就要除去他們心上的帕子,正如摩西揭去自己臉上的帕子一樣(林後三16),信徒現在卻不像摩西有帕子(13、18)。──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卅四 33~35摩西為何用帕子蒙臉?】 答:1 摩西在西乃山上接受神所頒佈的十戒,四十晝夜蒙神光照。下山的時候,以色列人看見他面皮發光,怕挨近他。當摩西與神說話,交通,和對百姓說話傳信息時,是揭去帕子,敞著臉的,(參林後三 18),等到說話完了,平時與百姓接近來往時,就用帕子蒙上臉,(出廿四 29—35)。為免得他臉上的光,耀著他們的眼,除去害怕的心理(參出三 6,啟一 17)。或者是因摩西不讓他臉上的榮光逐漸消失,被以色列人所看見,(參林後三 7),以維持他們對摩西保有良好的印象和尊嚴。 2 使徒保羅曾以「怕子蒙臉」的涵意來作解釋,認為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將廢者,原文是在消失中,或逐漸消失)。意思是指律法的消失,而為基督的恩典所代替。以色列人將來幾時歸主,他們心裡的帕子就除去了。正如摩西揭去帕子一樣,得以看見主的榮光。我們現今信徒乃在恩典裡,心中沒有帕子,得以自由的在主面前敞著臉,看見主的榮耀和祂直接交通了。──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出三十四34】「但摩西進到耶和華面前與他說話就揭去帕子,及至出來的時候便將耶和華所吩咐的告訴以色列人。」 “……就揭去帕子”——(參33-35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揭去帕子: 面對神的榮耀。另一方面,新約時代的信徒在基督裡自然揭去這個帕子,面對主的榮耀,所以越來越有主的形象(林後3:16,18)。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揭去帕子」摩西覲見神榮光之時,臉上並無帕子(林後三18)。他在出埃及記三十三章18節的禱告(「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終於得到了應允。——《丁道爾聖經注釋》 【出三十四34~35】並非描述摩西下山後的情景,而是描繪以後重複發生的情形。這兩節所用的動詞都有屢次發生的含意,所以34節首句可譯作「每當摩西進到耶和華 ...... 」。每當摩西領受或傳遞神的話時,都不會蒙上臉;其他的時候才會蒙上。──《串珠聖經註釋》 但摩西進到耶和華面前與他說話,就揭去帕子…… 熟悉原文的人,都會認出這兩節的經文,其動詞的使用法和前面五節的,完全不同。前面的動詞是一次過的動作,這兩節的動詞卻是經常性的動作。前面是述說摩西從西乃山下來的情況,以及百姓看到他的情狀的反應和摩西對以色列人講述神的吩咐的事情,然後因見百姓畏懼,就戴上面具或以帕子蒙臉。這些都是一次過就完成了的動作。但是,摩西並不是從此再上山去與神說話,而是進到神面前與祂說話。說話後便出來將神所吩咐的告訴以色列眾人。這進到和出來的是甚麼地方?答案就是卅三7~11所講的會幕──是繁複和多采多姿而卻尚未建成之前的簡單的帳幕。卅三7~11的那簡單的會幕之存在,卻是不爭的事實(請參看卅三7~11的註釋)。因此,這簡潔的一個但字,便非常微妙而有效的,把前面一次過的蒙帕子或戴面具,與這兩節經常性的如此行,連結得天衣無縫,使人不覺意於兩個不同的時間和地點了。──《中文聖經註釋》 【出三十四35】「以色列人看見摩西的面皮發光。摩西又用帕子蒙上臉,等到他進去與耶和華說話就揭去帕子。」 “摩西的面皮發光”——摩西和信徒兩下所發之榮光的比較(29-35,林後三18),有八層:(一)都得見神的榮耀;(二)都能敞著臉;(三)都因著那榮耀被改變;(四)都必進到神面前;(五)在基督裡所顯的榮耀比摩西所看見的更大;(六)那榮光只有摩西一人見過,這榮光眾信徒卻都能看見;(七)那榮光改變了摩西的外體,這榮光卻連信徒的內心也改變了;(八)那榮光是暫時限定的,這榮光卻是時常加增的(榮上加榮)。“進去”——進入會幕(三十三7)。──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思想問題(第34章)】 1在以色列人造金牛犢事件後至約的重建期間,6-7節的宣告如何體現出來? 2留意9節的代名詞(我、你、我們)這對摩西與神、與百姓的關系有何提示?給你什麽榜樣? 3本章的律例大部分在23章已有提及,為什麽要在此複述呢?重複出現的經文是否比別的經文更為重要?祂16, 21下, 24下這些話,於上次立約時有否提示?這些話給你什麽提醒和安慰? 4神的立約包含了約的條文和遵守條文所帶來的祝福。你是否與神同工,一起實現神賜給人的恩典呢? 5摩西因與耶和華親近而面容發光。今日你是否發出聖潔的光輝?新約的福音使者比起摩西在舊約中的身分有何異同?參林後3:5-18。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