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十九章拾穗 【出十九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滿了三個月的那一天,就來到西乃的曠野。」 “滿了三個月的那一天……”——就是約九十天,本節的原文不十分清楚,也有人以為這一節的意思說,以色列人三月初一日到了西奈的曠野(參舊譯本)。猶太人以為律法是出了埃及以後第五十天傳的(正是後來五旬節的日子)。以色列人若在三月初一日到了西奈的曠野,初二日摩西就上了山(本章1-3),初三日百姓回復了耶和華(7-8,),初四日摩西又上了山(8),初四五六日百姓潔淨自己(10-11、14、23)。第三日(就是三月初六日),神傳下律法(10-11、15-16)。這樣,自出埃及到垂律法時就有亞筆月十五日,西弗月二十九日,西彎月六日,共五十日。──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本章記述以色列人到達西奈,從此處到《民數記》十11,中間有十一個月,以色列人一直留在西奈。耶和華在此期間向他們顯現,頒佈十誡與約法;以色列人也在這裡製作金牛犢。 “西奈曠野”指西奈半島南端的曠野,為西奈山所在(十八5)。其地有一海拔2300公尺的高山,名叫摩西山,一般相信就是摩西領受律法的西奈山。山腳有一大平原,面積約10平方公里,百姓可能就是在此紮營。以色列人在西奈山領受律法,建造會幕(民一1)。《出埃及記》、《利未記》和《民數記》的律例條文是在這裡頒佈的。 “滿了三個月”指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地已經三個月(比較十二2注)──《啟導本聖經腳註》 「那一天」:強調百姓已經達到出埃及的第一個目的地。──《串珠聖經註釋》 我們把這節話列在十八章之前,是因為十八章的事跡乃發生在神的山(十八5);就是起先摩西受召時的地方(三1)。神曾對摩西說,你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之後,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三12)。事實上,從十八章到出埃及記的末了所記述的事跡,都是在這神的山下的曠野和山上所發生的。但為方便了解本書的內容起見,我們將十九2以下的部分,分開另些大段來作討論而已。 出埃及地以後,滿了三個月的那一天 滿了三個月,是表明這是出埃及地以後的第四個月十五日,也表明以色列人在汛的曠野有兩個月的時間,慢慢步行移動而到了摩西受召要在這裏事奉神的地方。 西乃的曠野 請參看本段的序言。──《中文聖經註釋》 終於,經過三個月的行程,大隊的以色列人和他們的牛群羊群,終於渡過了各樣的難關,來到了摩西原先受召,並受指示在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要在這山上事奉神的神的山下面的曠野。因為這地是在西乃半島,大概當時的人還沒有確定的名稱,所以就叫它做西乃的曠野。這西乃的曠野,極可能是在西乃半島的北部,而不像一些基督教或猶太教的傳統所說,是在西乃半島南部的尖端地區。──《中文聖經註釋》 19:1-民10:10 與神立約: B.C.1446年1月(亞筆月)15日出埃及的以色列百姓,在2個月後的3月(西彎月)15日終於到達了神從荊棘裡火焰中間向摩西預言的(3:12)西乃山。在這裡他們停留11個月零5天(民10:11),得到了耶和華神的律法,並與神立約(19:5;申4:13;5:2),並且正式成為了神的選民。藉著律法(申29:9;31:24),耶和華真正地成為了他們的神,他們也真正成為了耶和華神的百姓(6:7;20:2;申4:20),而且以色列民族在神的統治之下,具備了成為一個國家的三大要素(主權,領土,百姓),開始建立堂堂的神政國家。這不僅在以色列民族的事工當中,而且在全人類的救贖史中也成為了一個偉大的轉捩點。因為:①西乃山之約是血的誓約(24:8;亞9:11),這是堅固將來的彌賽亞國度的約 ;②而且是以色列百姓作為無數信徒的共同體,即作為教會的代表與神立下的救贖之約。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在第三個新月。鑑於下半節開首「當日」兩字,這譯法似乎比直譯意思模糊的「三個月」為佳(和合本將兩句話合起來,譯作「滿了三個月的那一天」)。頒布律法和七七節之間可能有關係,詳情請參看海厄特的討論。──《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九1~2】以色列人抵達西乃的曠野安營──《串珠聖經註釋》 【出十九1~2 西乃的曠野】 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後三個月,到達了西乃的曠野。雖然「滿了三個月的那一天」一語不知是指月朔還是月圓,但這日期總是在公曆六月。西乃山的位置未有定論,學者提出的不同地點超過了十二個之多。可能性最高的三座山分別是南部的穆薩山(Jebel Musa)和塞巴珥山(Jebel
Serbal),以及北部的辛比沙山(Jebel Sin Bishar)。穆薩山(海拔7,486呎)位於西乃半島中南部群山之中。由於它是山脈中最高的山峰之一,早在主後四世紀已有傳統的支持。此外,山北還有拉哈平原(er-Raha Plain),可以作為以色列安營之處(占地約四百畝),惟一問題是水源不足。塞巴珥山(海拔6,791呎)位於穆薩山西北面二十哩左右,它不屬山脈的一部分,巍然獨立在費蘭乾河之上。它鄰近綠洲,又處於穿越本區的交通要道,因此是個很吸引人的可能。但這地點可供安營的地方卻遠比穆薩山小。半島北部的山也得到部分的學者支持。他們根據摩西最初向法老提出的要求(五3),假定三天的朝聖旅程就能到達西乃山。他們又指出北邊的路線比較直接通往加低斯巴尼亞,並且比較接近摩西旅居的米甸。──《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九1~6】到了西乃的曠野,在神的山之下要安營的那一天,摩西就急切的要到神那裏。神也急不及待地,在摩西還未上去時,就從山上呼喚他說,你要告訴雅各家,曉諭以色列人說,我向埃及人所行的神蹟,你們都看見了,也把你們像鷹背稚般的帶來歸我;現在你若聽我的話,守我的約,就可作我的子民,萬有也就屬於你們了;你們要歸我作王家的祭司,做聖潔的國民。你要一再的提醒以色列人,使他們知道自己的身分和使命。──《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九1~9】神希望立約: 以出埃及事件為根據,神希望在西乃山與以色列百姓立約。立約方式與當時文化背景下的普通百姓所熟悉的眾多的簽約形式中的宗主權的簽約形式有點類似。另一方面,立約的四要素是簽約當事人,條件,約定、還有警告。本文是以順從和信賴為條件,應許祝福和救恩的神和以色列人之間的第一個正式的約。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九1~25】立約的準備──《串珠聖經註釋》 【出十九2】「他們離了利非訂,來到西乃的曠野,就在那裡的山下安營。」 “他們離了利非訂”——(十七1,民三十三15)。“來到西奈的曠野”——西奈曠野就是西奈山前的平原,這平原長約六裡,寬約四裡半,以色列人在這曠野住了十一個月(民十11)。“西奈”——(三1末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利非訂 請參看十七1的註釋。 西乃的曠野 請參看本書十八1~十九1的序言。 就在山下安營 這山就是神的山。詳細的解釋,請參看三1的註釋,本書緒論「西乃山在何處」及「一條有策略性的路線」。──《中文聖經註釋》 來到西乃山的曠野……安營: 這地方符合兩個條件。①適合200多萬人居住一年多時間;②各個角度都可以看到山頂(20:18)。所以可能是今天的西乃山東南方向將近5km的示巴耶(Sebayeh)平原。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九2~3 在西奈山上,發生過哪些重大事情?】 西奈山(何烈山),是以色列歷史上最神聖的地區之一,位於西奈半島的中南部。摩西在這個山的荊棘火焰中遇見神,神在這裡與以色列人立約,以利亞在這裡聽見神微小的聲音,神也在此將律法和聖潔生活的原則賜給祂的百姓。他們知道了順服神則會蒙福(卅四4~28),不順服則會陷入悲慘的境地(卅四7)。——出埃及記注釋(靈修版聖經注釋) 【出十九2~25】律法既是出於神的,就是神聖的。因此,人就必須以聖潔的心來領受。以聖潔的心來領受,也必須以聖潔的身來領受,因為古代的人並不像現今的人一樣,將心身兩分,或身心靈三分的。故此,在領受神藉摩西頒布的律法前,就必須有所準備。──《中文聖經註釋》 西乃的曠野。慣常譯作「曠野」的字眼並不是指沙漠,而是無人煙的牧原。本節清楚顯示這個西乃的「草原」(steppe)正在西乃山前,離利非訂不遠;以色列已經遠離汛的「草原」(出十七1)。摩西山(G%ebel Mu^sa)、塞巴爾山(G%ebel
Serba{l)、卡塔林納山(G%ebel Katarina)是這一帶最引人注目的三個山峰;西乃山大概是其中之一。對於地形的詳細解釋,得視乎將哪個山當作是西乃。本書所取的立場是傳統的摩西山;然而神學要點並沒有一個是和鑑定的準確性有關的。後世以色列人可能也不知道確實地點。 更重要的問題是,西乃山究竟是否位於西奈半島南部。部分學者認為西乃山在東北面的加低斯‧巴尼亞附近,或今日亞喀巴灣以東的阿拉伯半島某處。將西乃放在加低斯附近的學者所持的理由,是他們以為出埃及記這幾章記載的事蹟(磐石出水、鵪鶉、葉忒羅的意見),都在加低斯一帶發生。因為根據民數記,類似事件都曾在加低斯一帶發生過。羅森伯討論過哈拉爾山(G%ebel el-Halal)的可能性。這小山在書珥之路旁邊,書珥之路連接埃及和加低斯,交通量頗大。其他學者則提出加低斯東面,巴蘭草原一帶以東山地(西珥)的某個山峰。他們引證後世詩歌提到神從巴蘭或以東而來,幫助祂的子民(哈三3)。然而,這個巴蘭(pa{~ra{n)亦有可能是優西比烏(Eusebius)所述的法蘭(Pharan),即位於利非訂附近,今日的費蘭(Feiran)綠洲;若然,西乃山便是在西奈半島了。以東正在摩西山和猶大之間,所以經文可能只是描述神跨越以東。然而反對西乃位於北部最有力的證據,卻是這看法使得出埃及記和民數記中的路程表,變得毫無意義。這兩卷書清楚記載,以色列在離開西乃之後才到達加低斯,兩者之間有相當大的距離。申命記一章2節亦明言從何烈山到加低斯有十一日的路程。再者,這些位於北部的山丘,並無上述的三個西奈半島山峰巍然獨立的氣概。 認為西乃山在亞喀巴灣以東的觀點,是基於兩個信念。其一,從聖經對神顯現時一切跡象的描寫,顯示西乃當時必然是個活火山(挪士認為,這山在特布克,Tebuk 附近);其二,這山必定在米甸的心臟地帶,而米甸人的家鄉顯然正在這個地區。然而亦有學者指出,要說服這樣一群遊牧民族停留在爆發中的火山附近,似乎不太可能。無論如何,聖經對神在西乃顯現的描寫,不一定是指活火山(部分細節可能借用火山的形容,作為喻象),而且十八章5節暗示葉忒羅長途跋涉才來到西乃山。再者將西乃山鑑定在亞喀巴灣以東(雖然沒有鑑定在北方嚴重),同樣使得細心記錄的行程表變得沒有意義。基於上述理由,我們接受西乃山的傳統地點起碼大致上是正確的(海厄特,203頁以下的附論有進一步的討論)。──《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九3】「摩西到神那裡,耶和華從山上呼喚他說:“你要這樣告訴雅各家,曉諭以色列人說:」 “摩西到神那裡”——當時神在三12節對摩西所說的話,就應驗了。──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摩西到神那裏 七十士譯本在神之後加「的山」,而成為神的山。按原來的神典經文,十九1~3上乃是:「以色列人來到西乃的曠野,在山下安營的那一天,摩西就到神那裏。」因此,1~2節其餘的話,都是祭典的加筆。有了祭典之日期地點的補充,就看不出神典所描述之摩西心急領以色列人到神的山後,馬上就去朝見神的情態。摩西熟悉這山,情切想向神交代他使命的完成(參看三1~12),卻不知道這乃是他新使命的開端。 耶和華從山上呼喚他說 正在摩西情急想要上山的時候,神也是急不及待的,在等候了很久以後,從山上呼喚摩西。山上,七十士譯本則繙為天上。 你要這樣告訴雅各家,曉諭以色列人,說 有些學者正確的指出,這種對以色列人的稱呼,是符合古代君王對寵愛臣民官式的稱呼。因為萬王之王現在要對祂的子民頒賜律法、是一件「官式」的行動,故必須用官式的稱呼。因為有如此的稱呼,所以有些學者就認為3下~6節的經文裏面,含有申命記派修訂的筆跡。但這是錯誤的(見二十22~廿三33)。──《中文聖經註釋》
耶和華……呼喚他說。一大段的教訓(加上一些背景性的敘述)從本節開始,包括全本利未記,到民數記十章為止。經文顯示全段教訓都在相當短的時間之內,頒布於西乃山。聖經記載接著描寫到加低斯‧巴尼亞旅程沿途的事故,及當時和以後發生的事。漫長的「曠野時期」並沒有什麼細節留下(依照聖經的年代,這段時期約有三十八年,參申二14),似乎很奇怪,其實這是聖經記載歷史的方法。屬靈上沒有重要性的長時期從略,集中處理的是較短的日子。──《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九3~9】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宣告立約:倘若以色列人願意遵守 的話,忠於 的約,就作神的選民。──《串珠聖經註釋》 【出十九4】「‘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 “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神使以色列人紀念祂所行的事,為要勉勵他們信靠自己。“如鷹將你們背在翅勝上”——(申三十二11)。“帶來歸我”——(五1,八20,九13,十3)。意思說,一面把你們從埃及地帶到我向你們顯現的西奈山這裡,一面從敬奉邪神敗壞的埃及國(書二十四14)引導你們歸我純正的宗教。從前連摩西也不知道神要他們怎樣侍奉祂(十26),現在神要指明這事。──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神重述祂大能的作為,提醒以色列人對祂順從。神把自己比作一種大鷹;鷹如何帶領小鷹飛往安全之地,神也照樣帶領以色列人抵達西乃。──《串珠聖經註釋》 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 這是古代大君王與臣屬立約前,宣告大君王曾作過的偉大事跡的形式。事實上,4~6節是一種詩體的形式,筆法是用來使人容易記憶的,大概是以色列人之紀念神頒賜律法的禮拜儀式,被收集在此來提醒以色列人,神為他們做了何等大的事,給了他們何等榮耀的地位與名稱,因此他們也就負有要將這律法光顯天下的使命。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當然是指十災和過紅海時淹斃埃及追兵的大事。 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 在出埃及、過紅海、到曠野的過程中,以色列人都曾有大恐懼,大埋怨。但是,當他們在神的山下安營,知道這就是當日摩西受召的所在地,也是他們初步的目的地,而從這裏回頭思想過往的日子時,他們真可說是神將他們如鷹背在翅膀上,帶到這裏來歸於神的(參看申卅二10~11)。──《中文聖經註釋》 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 用文學性手法表現,以愛的翅膀保護並引導自己百姓的神的大恩和權能(申32:11;太23:37)。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參看申命記三十二章11節。本節所說的鷹相信是巴勒斯坦的兀鷹。這種鷹能夠毫不費力地在高空盤旋翱翔,拉斯珊拉(Ras Shamra)的迦南文獻經常提及。更令人聯想起,申命記中神盟約是有條件的觀念──「條件」只和「享受盟約」有關,因為神的盟約是無條件的賜予。惟有順服才能帶來祝福,以及保證在神面前的地位和特權(5、6節;參申十三4、18)。以色列最初只需接受神的救恩,便能從埃及得到拯救。現時引進的觀念,是除了信心以外,他們還需要順服。這不是自相矛盾,而是信心回應之本質更詳盡的解釋。這樣的教訓並不限於申命記,它是約書(出二十~二十三章)的中心,也是全套摩西律法的基礎。──《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九4 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 這鳥是鷹的可能性雖然不能排除,翼展達八至十呎的兀鷲(griffin vulture)才是這鳥名慣常的翻譯。聖經參考書雖然經常提到大鷹在雛鳥飛累了時,會將牠們背負在翼上,或在牠們無法振翅飛翔時接著牠們(見:申三十二11),博物學家的觀察卻無法證實這個說法。實際上大部分鷹鷲都要到三、四個月大時才首度試飛,那時牠們已經大致長成。再者博物學家的觀察都一致同意,第一次的飛翔通常都是在父母離巢外出時發生的。另一個解釋是,如果所指的是鷲的話,這個象喻可能具有政治意味。埃及女神內克貝特(Nekhbet)是鷲神,代表上埃及,是法老和全地的佑護者。以色列素來受埃及保護,直至耶和華將他們帶來歸祂自己為止。──《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九5】「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神和以色列民所立的約通稱為“摩西之約”或“西奈之約”(參創九1注),為六百年前神與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立約的延續。以色列人在西奈山下與神立約,正式成為一個屬神的“祭司的國度”(6節),百姓要象祭司一樣完全奉獻侍奉神(賽六十一6)。這個約可視為神治政體國家的憲法大綱。以色列人信仰的一大特色是這信仰建立在神與人所立的約上,神成為他們的神,他們成為神的子民,敬拜祂,遵守祂的命令。頒約的是耶和華神,受約的是以色列全民。此約的文字和形式很象宗主與屬國訂立的條約,有前言(3節),有宣言,說明宗主的高超與仁慈(4節),和屬國的義務與權利;遵守條約可得的福氣,違背條約須受的刑罰。 “西奈之約”的精神與內容則和宗主與屬國的條約不同,不只強調宗主國的高超與絕對權威,也是全能的神在這裡彰顯祂自己,讓祂的選民明白祂的旨意。祂要百姓忠於祂,因為祂的慈愛的作為,藉儀式使眾百姓在祂裡頭聯合為一。盟約所指定的是人與神之間的個人關係,要人作神的“屬我的子民”(5節;申七6)。 因此,神和以色列人立的約具有如下的特色:1.祂要百姓知道,他們一直是祂施恩的對象。2.祂頒的律法不是人賴以得救的方法,只是叫已蒙救贖的以色列民,因順服神旨,可成為一個屬神的民族和聖潔的國民。3.律法要在人願意主動接受後才頒佈。 我們若把“西奈之約”與《彼前》二9、《啟示錄》一6;五10比較,便可發現律法對人的要求,在神的恩典中都白白的賞賜給了信徒。5節的那個“若”字是律法的基本精神,是神作工的方法,也是“律法原來一無所成”的主要原因(來七18~19,;比較羅八3)。神對亞伯拉罕是應許先於要求,對西奈山下的百姓,是要求先於應許。到了新約時代,我們又回復到亞伯拉罕蒙福的地步,是應許先於要求。──《啟導本聖經腳註》 如今你們若 這也是古代大君王與臣屬立約前宣告的形式,給他們有選擇的權利,而不是強逼他們就範。 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 這是選擇與大君王──神立約的人,當守的兩個條件。其實只是一個條件,就是履行祂即將頒布的律法。 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 聽神的話,遵守祂的約,就屬神的子民,在神的保護之下。不但如此:因為全地都是我的,全地既然屬於主,全地所有的也就屬於他的子民了。但要了解,這說法既是屬神子民之權利,也是他們的責任。他們不但有修理看守這全地的責任(參看創二15),也有將神的律法遍傳的責任。 要記得,舊約說律法時,不但指十誡或約書,傳統的觀念是包含全部神的道(參看詩十九7~10及一一九1~8中的律法的同義詞)。──《中文聖經註釋》 遵守我的約: 聖經中出現的“約”的神學意義是,神特別為那些憑信心相信的人而設定的(利26:9),是神和人類之間的約。所以不能把聖經中的“約”理解成當時在近東地區所流行的簽約,即兩個人或兩個群體相互協商之後形成的約定。應該注意的是,即使採用了人類的立約形式,但這個約不是人與人之間的,而是神與人類之間的約。即約的主導權始終在神的手上,人類只不過是受惠者而已。因此,新、舊約聖經中出現“約”是神命令的(書7:11),神所立的(利26:9;申5:2),是神所賜的(徒7:8)約。聖經中約的特點是,儘管人類犯罪違背了這約,但神至始至終實現這約。因為約的終極的內容和目的是有關人類的救恩。如此把聖經中出現的約定與救贖史的性質聯繫起來,在改革宗神學裡這種神學思想稱作“約的神學”(Covenant Theology)。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屬我的,這字指君王私有的「特殊珍寶」(如代上二十九3),其含義包括了特殊價值和特別關係。申命記七章6節加上「子民」一詞,用意就更明顯了(出埃及記本節原文無「子民」二字)。本節最後一句「因為全地都是我的」的宣告,可說已經達到一神信仰的境界(參創十四22),更令此字加重了精選和揀擇的意思。──《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九5 神為甚麼揀選以色列人作為祂的子民?】 神知道地上沒有一族配稱為祂的子民──祂的“寶貴產業”。祂揀選他們,並不是因為百姓做了甚麼大事,而是因祂的慈愛與憐憫。祂揀選以色列人,並不計較他們過去與將來的罪過。祂為甚麼要在地上有特別屬祂的子民?神要透過他們,表明祂所定的生活方式,並使用他們,把祂的道教導世人,成為普世得救的憑藉。神曾應許“地上萬族”必因亞伯拉罕的後裔而蒙福(參創十八18)。以賽亞先知預言,外邦人和君王,都要借著以色列人來到主面前(參賽六十3)。神的愛子──彌賽亞的肉身,也將要藉以色列族而降生。神揀選一個民族,嚴格訓練他們,乃為使他們成為普世蒙福的器皿。——出埃及記注釋(靈修版聖經注釋) 【出十九5~6】指出立約的條件及應許 「屬我的子民」:原指「我所擁有的珍寶財產」,表明以色列人在神眼中的價值和寶貴。 「祭司的國度」:表明以色列可隨時接近神,並為列國在神面前擔任祭司中保之職(參彼前2:5)。 「聖潔的國民」:表示他們被分別出來,為要事奉神;他們生活要聖潔,因神是聖潔的。總括來說,以色列人和神及和鄰國的關係,以及他們生命的本質,都在「約」的範疇內。──《串珠聖經註釋》 【出十九5~6西乃之約】神和以色列民所立的約通稱為“摩西之約”或“西奈之約”(參創九1注),為六百年前神與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立約的延續。以色列人在西奈山下與神立約,正式成為一個屬神的“祭司的國度”(6節),百姓要象祭司一樣完全奉獻侍奉神(賽六十一6)。這個約可視為神治政體國家的憲法大綱。以色列人信仰的一大特色是這信仰建立在神與人所立的約上,神成為他們的神,他們成為神的子民,敬拜祂,遵守祂的命令。頒約的是耶和華神,受約的是以色列全民。此約的文字和形式很象宗主與屬國訂立的條約,有前言(3節),有宣言,說明宗主的高超與仁慈(4節),和屬國的義務與權利;遵守條約可得的福氣,違背條約須受的刑罰。 “西奈之約”的精神與內容則和宗主與屬國的條約不同,不只強調宗主國的高超與絕對權威,也是全能的神在這裡彰顯祂自己,讓祂的選民明白祂的旨意。祂要百姓忠於祂,因為祂的慈愛的作為,藉儀式使眾百姓在祂裡頭聯合為一。盟約所指定的是人與神之間的個人關係,要人作神的“屬我的子民”(5節;申七6)。 因此,神和以色列人立的約具有如下的特色:1.祂要百姓知道,他們一直是祂施恩的對象。2.祂頒的律法不是人賴以得救的方法,只是叫已蒙救贖的以色列民,因順服神旨,可成為一個屬神的民族和聖潔的國民。3.律法要在人願意主動接受後才頒佈。 我們若把“西奈之約”與《彼前》二9、《啟示錄》一6;五10比較,便可發現律法對人的要求,在神的恩典中都白白的賞賜給了信徒。5節的那個“若”字是律法的基本精神,是神作工的方法,也是“律法原來一無所成”的主要原因(來七18~19,;比較羅八3)。神對亞伯拉罕是應許先於要求,對西奈山下的百姓,是要求先於應許。到了新約時代,我們又回復到亞伯拉罕蒙福的地步,是應許先於要求。──《啟導本聖經註釋》 【出十九5~6 祭司的國度】 英譯作「珍貴財產」(和合本:「屬我的子民」)的字眼在古代近東其他語言中,是指藉分配擄物或遺產而得的財寶。* 阿拉拉赫王在其印章中自稱為哈達神(Hadad)的「珍貴財產」,證明了這字亦可指人。同樣在 * 烏加列文獻中,* 赫人宗主稱烏加列王為「珍貴財產」,也是表示他的身分是得寵的藩屬。此外,以色列人又被稱為「祭司的國度」,表示以色列在列國中扮演祭司的角色,是萬民和神之間的媒介。再者,在古代近東還有一個案例頗多的作法:一城或一個群體的人,可以脫離君王的轄管,直接成為某位神明的子民。如此,以色列脫離埃及之後,也是得到了這個分別為聖的身分(見:賽六十一5)。──《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九6】「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作祭司的國度”——神想要叫以色列全國成聖,侍奉自己,並引導萬國都歸向自己(創十二1注)。但神的旨意沒有如此成就,因為百姓廢了這條約,利未人後來代替以色列人為祭司(二十八1-5注)。然而神的旨意將來必要成就(賽六十一6,六十六21)。現在信徒也作祭司的國度(彼前二910,啟一5-6)。 第五、六節:“你們若”——神賜應許,勉勵以色列人盡兩種本份:(一)聽從祂的話;(二一)遵守祂的約。神也就應許他們兩樣權利:(一)做屬祂的子民(申十四21,二十六19);(二)作祭司的國度(參彼前二5、9,啟一6)。“做屬我的子民”——(申七6,十四2,二十六18,詩一百三十五4,賽四十三1-14,瑪三17)。“全地都是我的”——神雖從萬民中揀選以色列做祂的子民,這並不是說神就棄絕了其餘的國度,全不看顧他們(詩八十三18,六十七4)。──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這是聖經首次提到神在人類社會中建立國度,百姓要尊祂為王,且要分別出來成為聖潔的國民。參《彼前》二9.祭司比他人更接近神,以色列成為“祭司的國度”,也比其他民族更接近神。今天,我們是神新國度中的新子民,應象祭司一樣,奉獻自己侍奉神(彼前二5;啟一6;五10;二十6)。──《啟導本聖經腳註》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 這兩句話,與前節的「作屬我的子民」,在許多註釋書上,都有長長的解釋。為節省篇幅和人力與時間,我們請讀者參閱彼前二5、9,並且要記得第9節中指出我們受召為神子民的使命。 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原文告訴的文法很特別,是加重語勢和重複應做的動作。這意思就是說,有關4~6節神的吩咐,你要一再的提醒以色列人。為這原因,基督徒也要一再的用彼前二9的話,來提醒自己的身分和使命。──《中文聖經註釋》 在新舊兩約裏,譯作『國度』一詞,與通常英語以為是一個君王治理的區域的涵義有所不同。在希伯來文與希臘文中,所強調的乃是統治權的事實;那就是說,『祭司的國度』一語,意思是給神有絕對權力的祭司。 『為聖潔的國民』(goi)。我們應以此為應許的最高,而它確實如此。希伯來語的民族或國民'am有兩個字,希臘語的laos和goi希臘語的ethnos其意義上沒大分別,只是前者一律用於以色列及新約中的教會,而後者則用於其他民族『外邦人』和異教徒。在這裏有人以為是採這用法,就是goi用於以色列人,ethnos用於彼前二章九節所指的教會。以色列人和教會的蒙揀選,並非由於他們與未蒙揀選者有不同。他們是因成為『聖潔』,那就區別為神所用而與人不同。──《每日研經叢書》 作祭司的國度: 七十士譯本中把它翻譯成“如王一般的祭司職分”。這意味著,如果以色列人遵守神的律法,那麼他們將是神的選民(4:22),他們將成為神和列邦之間的中保祭司,同時將會擁有治理這些人的王權。但是,由於以色列人的不順從丟失了這種特權(羅11:20),今天這種特權屬於那些屬靈的以色列人,即所有的信徒(彼前2:9)。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祭司的王國,這句話舊約沒再出現過(海厄特),只有以賽亞書六十一章6節意思有些相近。王國當然有君王,有資格作君王的只有耶和華(民二十三21和申三十三5都是摩西時代可能提到耶和華為王的經文)。士師時代公認的定理,是耶和華既然是祂子民的統治者,凡人便不得僭用「王」的稱號(士八22)。然而這話的真正重點並不在此;君主制度可算是古時惟一的政制,「王國」今日大可譯成「國家」(故此原文雖為「王國」,和合本卻譯成「國度」)。以色列有普世祭司的身分,才是經文的重點。當時以色列似乎還未有祭司的階層,使這重點更為突出。這身分的基本概念,相信就是他們是特特分別出來,為神產業、作神事工,可以自由覲見祂的人。他們為世上萬國作神的代表,又向萬國代表神,是另一個不能抹煞的觀念。不論他們當時能否領會,這就是以色列的使命(參創十二3對亞伯拉罕至終的應許)。神揀選以色列的「特殊」恩寵,是有其「普救」宗旨的。 稱聖之邦,主要是指從萬國之中「分別」出來、歸屬於神的國家(和合本作「聖潔的國民」)。譯作「邦」的 go^y 字後世通常只限於非猶太人的國家(外邦),至於神的選民以色列,則有另一個字代表;現代希伯來語也維持這個分別。截至此時為止,世上萬民皆地位平等,「選民」要到西乃之後才開始存在。「聖」字最初無疑只有「奉獻」給神的意思,在道德上並沒有什麼獨特的含義。「稱聖」不但有感染力(12節),更可能有危險成分,甚或足以致命。後來神所啟示的本性,才將濃烈的道德意味增添在這個對神「聖潔」的形容上。到了最後,神的聖潔對祂子民成了強而有力的道德要求(利二十7)。新的約亦再次強調神百姓稱聖以及選民的祭司身分(彼前二9)。 這些話,這幾個字聽來幾乎可說是十誡的引言(參二十1)。然而更有可能是指以上的應許,而非以下的誡命。──《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九7】「摩西去召了民間的長老來,將耶和華所吩咐他的話都在他們面前陳明。」 “召了民間的長老來”——(8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摩西召了民間的長老來 聽了神要他一再提醒以色列人有關他們的身分和使命之後,摩西就召了各族的首領來,向他們講說,目的是要他們轉述給眾民聽。有關長老,請參看三16的註釋。 都在他們面前陳明 原文這句話含有「都在他們面前嚴格的規定」的意思。因此,這節話不單包含將神吩咐摩西要一再提醒以色列人的事,在他們面前陳明,更是將下面10~15節的話,嚴格的向他們規定。──《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九7 長老】 長老是以色列宗族的領袖。他們通常組成統治的團體,擔任村落或社群的領導工作。他們在此代表百姓接受盟 * 約的安排。這種國家性協議的要求,遠較幾個世紀前與亞伯拉罕所立的家庭盟約嚴格。──《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九7~15】在聽了神對以色列所賜的特殊身分與使命之後,摩西召了眾長老來,將神的話一再對他們講說,並對準備領受律法的事,予以嚴格的規定。眾長老轉告百姓,百姓都齊聲回應:凡神所說的,我們都將按照做。神藉摩西規定他們的,第一件就是要他們作兩天的自潔,不可親近女人或有自瀆的行為,第三天要換洗衣服,以聖潔的身心來接受神的律法。第二件嚴格規定的,就是要摩西為百姓定下範圍,不准他們就近神的山邊,否則就當治死。若要治死這樣的人時,不可摸觸到他,要用石頭打死或用箭射透,免得這樣的「禁忌」也接觸到他們。不論是人或是牲畜,凡犯這禁制的,都要置其於死。──《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九8】「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摩西就將百姓的話回復耶和華。」 “百姓都同聲回答”——民間的長老,將神所吩咐摩西的話,都在百姓面前陳明(7)。“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意思說,我們要實實在在地聽從耶和華,遵守祂的約(5)。這樣,以色列人在未曾知道這約的條件以先,就同心合意地承諾了這約,因為他們心裡知道神所定的,必是公義、正直、良善的,他們也盼望,自己和自己的後裔,得看神所應許的幸福(5-6)。及至他們聽見這約的條件以後,又重新認可從前所應許的(二十18-19,二十四3、7-8)。但他們並不知道完全聽從的難處,和自己的軟弱。──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百姓答應遵守立約的條款;但後來的歷史指出,以色列人並不認識自己靈性和德性上的軟弱,也不認識神聖律法的主旨和完全。──《啟導本聖經腳註》 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 這是經文節省篇幅,不作重複的敘述方式。意思就是說,摩西召了民間的長老,將一切的話和一切的規定,向他們講說。長老就轉述給百姓聽。百姓的回應再由長老轉述給摩西。因百姓已回應會遵行凡神所吩咐的,所以摩西就將百姓的話回覆耶和華。──《中文聖經註釋》 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百姓同意遵守條款,是立約的必經步驟(參出二十四3)。說以色列滿口應承顯出人類典型的幼稚性格,並沒有不公之處。此後不久他們便一敗塗地(出三十二章),對他們自以為能夠遵守條款是一個諷刺。西門彼得也同樣矢口否認他會有不認主的可能(太二十六35;其他使徒其實亦同聲附和)。他們和以色列一樣未曾認識自己的軟弱。約書亞時代的百姓雖然同樣一口應承,作為領袖的卻不再輕易接受了(書二十四19)。但那時他們亦已學會了更深的功課,就是即使失敗,也能蒙神赦免(出三十二14)。然而最深的功課,卻是人若不讓神改變本性,便不能事奉祂(詩五十一10)。──《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九9】「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在密雲中臨到你那裡,叫百姓在我與你說話的時候可以聽見,也可以永遠信你了。”於是,摩西將百姓的話奏告耶和華。」 “我要在密雲中臨到你那裡”——(詩九十七2)。神顯示威嚴,有兩層要意:(一)使百姓知道祂是何等可畏的;(二)使百姓十分信服摩西,神向人顯現時,必須遮蔽自己,因人容受不住祂的榮光(提前六16)。當時神要將自己顯現于全會眾,因百姓中還有些未曾悔改和不聖潔的人,故此,神將自己隱藏在雲中,乃是更要緊的事,這雲或是引導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雲柱(出十三21-22)。“……可以永遠信你了”——神顯威嚴,為要使以色列人十分信服摩西。──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我要在密雲中臨到你那裏,叫百姓在我與你說話的時候可以聽見,也可以永遠信你了 這節話目的在抬高摩西的地位和剔除百姓對他埋怨的記憶,以致影響他在領受律法上的「中保」地位(參看加三19)。這就是為甚麼神要在密雲籠罩中與摩西說話,叫百姓可以聽見,並可以永遠信摩西。 於是摩西將百姓的話奏告耶和華 這句話與前一句無法連接。這大概是原來第8節的末句,在插入本節前句時錯插了地方;第8節因句子不完全又給加上了末句,而原有第8節的末句卻仍留在現今的位置之故。──《中文聖經註釋》 密雲,依照希伯來慣用語,這詞或可譯成「雲中最厚之處」。雲和黑暗經常是神臨在的象徵。神在此時顯現,似乎是要證明神真的向摩西傳達了信息,使百姓相信摩西,又相信神。這烏雲亦可能是雷雨雲,若然,則聽見二字便可照字面解釋,形容他們所聽到的雷聲。雷聲在舊約經常象徵神的聲音。──《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九10】「耶和華又對摩西說:“你往百姓那裡去,叫他們今天明天自潔,又叫他們洗衣服。」 “自潔”——以色死人的預備,雖多關係外體,卻也關係內心,所以神給他們三天的功夫自潔,因為清心的人才得見神(太五8)。人類親近神,必須存三樣的心:(一)謙卑,(二)恭敬,(三)聖潔。寧可存稅吏的心思,不可有法利賽人的意念(路十八9-14)。“又叫他們洗衣服”——(參利十五5)。古時的人敬神,有時就更換衣服(創三十五2)。但窮人無兩套衣服可換,所以神使眾人洗衣服。【比方】中國的經書內,也有齋戒沐浴敬拜神的禮節。──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洗衣服”是外在潔淨的表徵,神要求的是人裡頭的自潔。──《啟導本聖經腳註》 「洗衣服」:經常表示將有事情發生(參創35:2)。──《串珠聖經註釋》 叫他們今天明天自潔,又叫他們洗衣服 因為要朝見神,領受律法,所以必須自潔成聖兩天。在這兩天內不可親近女人(15節,參看利二十7)。這種朝見神時要自潔和更換衣裳的習慣,並不是頒布律法以後才有,乃在未頒布律法以前就已存在(參看創卅五2)。──《中文聖經註釋》 洗衣服: 舊約時代的這種行為(利11:25;15:5)是意味著內心聖潔的一種儀式。它象徵著日後只有用羔羊的鮮血洗去心中的污穢之後(啟7:14),才有資格與神交通。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九10~15】在第三天神顯現之前,以色列人應作的準備。──《串珠聖經註釋》 在立約之前要求“聖潔”要領受神的律法,有一個必要條件,那就是以色列百姓一定要“聖潔”。神要求外表上即肉體上聖潔的原因是:①為了教訓他們,罪惡滿盈的人類若不聖潔絕不可能與神有交通(林後6:14-18) ;②同時要通過外表的聖潔來達到內心的聖潔(來10:22;雅4:8)。這種聖潔思想便是利未記的主題,這象徵基督,而且通過基督最終被成就。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九10~15 自潔】自潔者進行一連串的步驟,使自己在禮儀上潔淨。它主要包括洗濯和避免觸摸使人不潔之物。山標明為聖地,其事鄭重到甚至觸摸這山,亦要因褻瀆聖物而處死。石刑是最普遍的處死方法。這刑容許整個社群為刑罰負責,沒有一個人可以說是直接導致罪犯的死亡。──《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九11】「到第三天要預備好了,因為第三天耶和華要在眾百姓眼前降臨在西乃山上。」 “……在眾百姓眼前”——特要叫眾百姓看見(16-18二十18-20)。“陣臨”——耶和華雖是無所不在(詩一百三十九7-9),卻也有特別的居所在天上(創一8注)。所以祂要顯現于世人的時候,聖書上就屢次借用說祂降臨(創十一5注,十八21,出三8)。──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第三天耶和華要在眾百姓眼前降臨在西乃上山 這說法是與第9節的相反的──不是在密雲中與摩西說話,百姓只能聽見而不能看見,乃是在眾百姓眼前降臨在西乃山上。所以我們說,第9節前句的話為後來的加插,而不是原有的。這裏明顯的提到在第三天,當以色列人的自潔成聖作成,更換了衣裳之後,神就要在眾百姓眼前降臨在西乃山上。──《中文聖經註釋》 第三天,可能表示潔淨過程之完全。在禮儀上潔淨就是向神分別為聖,手續包括了洗衣服(民八21)以及暫時不行房事(15節)。這並不是說後者有什麼不妥之處,只不過依照摩西律法,行房後必須依照禮儀洗澡方為潔淨(利十五18)。我們亦可參照保羅的話,基督徒為了專心祈禱可以暫時禁慾(林前七5)。耶和華要……降臨。從神口中說出第三人稱有點突兀。我們也許應當稍為修正希伯來原文,將「祂要降臨」改作「我要降臨」。戴維斯指出,本句的動詞十分重要:以色列從來沒有想像耶和華住在西乃山上,祂不過在此顯現而已(反觀希臘人,則相信他們諸神都居於終年積雪的奧林匹斯山巔)。族長時代不少地方,都同樣和神的顯現有關(如:創二十八之伯特利)。──《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九11~12】制定聖潔期間和不可侵犯的規定體現了,神的聖潔和人類的腐敗。如此在舊約時代所強調的神和人類之間這種距離,只有耶穌基督用犧牲才能彌補(來8:6,7;10:10,19)。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九12】「你要在山的四圍給百姓定界限,說:‘你們當謹慎,不可上山去,也不可摸山的邊界;凡摸這山的,必要治死他。」 “你要在山的四圍給百姓定界限”————大概摩西不但在山腳定了界限,或者也立了欄杆界繩之類,免得人(23)和牲畜(13),挨近山根。“你們當謹慎”——(21末句)。“不可摸山的邊界”——西奈山的邊界甚陡,因此,人站在山前的平原上,就能摸著山的邊界(來十二18注)。“凡摸這山的,必要治死他”——在神面前必要恭敬(撒下六6;傳五12)。──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不是說山本身有聖與不聖,而是因為神在山上,所以成為聖山。耶穌告訴撒瑪利亞婦人,敬拜神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真正敬拜神要用心靈和誠實,因為“神是個靈”。──《啟導本聖經腳註》 你要……定界限。依照馬索拉經文,動詞的賓語是百姓;以色列人可說是被關營內。然而在撒瑪利亞五經,賓語卻是「山」而非「百姓」,可能這讀法才是對的。西乃山周圍一帶用某些標誌「封鎖」。山既然「聖潔」(只是暫時如此,山本身沒有什麼聖潔的本質,只是因神降臨而變為聖潔),一切接觸這山的,或人或物都要「稱聖」歸神。一切活物都要獻為祭,換言之,就是要死亡。──《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九12~13】你要在山的四圍給百姓定界限 原文無「山的」,中文是照撒瑪利亞抄本而譯出,故比較清楚。 不可上山,也不可摸山的邊界,凡摸這山的,必要治死他 因為這是神的山,是神聖的,人不可就近的;也因神要在這山上頒賜律法,律法是神聖的,人必須尊重。換句話說,這裏是放上了一個「禁忌」,任何人若違犯,就處死無赦。 不可用手摸他,必用石頭打死,或用箭射透 處死犯禁忌的人,不能用手摸、拳打、腳踼或刀殺,因為怕禁忌傳上人身,正如惹鬼上身一樣。所以要從遠處用石頭打死或用箭射透,免得與他有接觸。 到角聲拖長的時候,他們纔可到山根來 因為使用角聲拖長作記號,有些學者就認這是崇拜儀式的一部分,被移用此地。但頒布律法的本身,亦可有儀式,特別是在這裏,其記述只是一個信號而已。他們纔可到山根來的含義是不可上山,這是因12節說了「不可上山」的緣故。但原文和所有譯本,連現代中文譯本,都繙為「才可以上山」。當然,和合本的譯法也可以解作他們是不可以上山頂的含義。──《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九13】「不可用手摸他,必用石頭打死,或用箭射透;無論是人是牲畜,都不得活。到角聲拖長的時候,他們才可到山根來。’”」 “摸他”!意思說,別人不可越境用手拉那摸山的人,免得也因他擔罪。“他們才可到山根來”——“到山根來”四個字,和12節“上山去”三個字的原文一樣。神在12節所禁止的在13節就准了,這不是讓眾百姓,乃是讓祂所揀選的僕人摩西、亞倫(24)。“是牲畜……”——牲畜既不能犯罪,也不可受罰,但神的律法有時決定,牲畜必須治死,其中有三個緣故:(一)或與人有危險(二十一28);(二)或染了污穢(利二十15);(三)或因主人不贖(十三13)。本節的牲畜犯界,是因主人不小心管束。──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不可用手摸他」:是為了防止摸山之人的罪傳染出去。 「角」:是一種羊角,吹角就是宣告神的來臨;當百姓的領袖(24:1)聽見角聲,便可以上山。──《串珠聖經註釋》 不可用手摸他: 舊約時代人們把觸摸屍體的人視不潔淨的人(民19:11)。這是聖經獨特的思想,因為認為死亡是罪的結果(羅6:23)。用箭射透: “被弓箭射死”的意思。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不可用手摸他。免得施刑者也遭到同樣命運。刑罰必須藉著石頭或弓箭執行,不可碰觸受刑之人。這概念加上以色列地到處是石頭的事實,可能是以色列罪犯通常用石頭處死的原因。角,希伯來文作 yo^b[e{l(英語 jubilee 一詞是自此而來),可能是綿羊角,後來以色列以吹角表示節期來臨。然而在早期,宣告神的降臨或許才是其宗旨。降臨的目的可以是拯救,亦可以是毀滅(參書六8耶利哥城的角聲,以及啟八6毀滅的七角)。──《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九13 角】 第13節和第16節的「角」,原文用不同的字眼,但可能是指同一樣樂器。第16節的「角」(shofar)能夠吹奏好幾個不同的音調,但卻不能奏出旋律。因此它的主要用途是在崇拜或戰事中傳信。這樂器獨特的外形,是把羊角在熱水中浸軟,然後扭曲壓扁造成的。──《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九14】「摩西下山往百姓那裡去,叫他們自潔,他們就洗衣服。」 【出十九14~15】摩西……叫他們自潔……不可親近女人 兩天的自潔,主要點是不可作男女交合或有遺精漏精或手淫情事(參看利十五16~18),因為有這樣的不潔者,就不適合施行聖事,也不適合接近聖物(參看撒上廿一4~6)。──《中文聖經註釋》 就不適合施行聖事,也不適合接近聖物(參看撒上廿一4~6)。 【出十九15】「他對百姓說:“到第三天要預備好了。不可親近女人。”」 “不可親近女人”——(利十五18,參撒上二十一4-5)。──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禁止男人與女子好合,不是因為好合為罪,乃是在禮儀上不潔,不適擔任聖職。參《利未記》十五18;《撒上》二十一5。──《啟導本聖經腳註》 「不可親近女人」:反映出當時的風俗,認為剛和女人交合的男子暫時不適宜參與聖職(撒上21:5)。──《串珠聖經註釋》 不可親近女人: 這是在古代近東地區非常普遍的一種習俗(撒上21:4-6),即面臨神聖的儀式,使百姓節制。保羅也曾經勸勉,為了特殊的虔誠的生活,有時需要一段時間的分房(林前7:5)。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九16】「到了第三天早晨,在山上有雷轟、閃電,和密雲,並且角聲甚大,營中的百姓盡都發顫。」 “雷轟,閃電”——以上的雷轟閃電,特要表示神的威嚴(啟四5,八5,十一19,十六18)。“密雲”——這密雲表示神的奧妙(9注)。“角聲甚大”——角聲叫人留心,因有緊要的命令,到主耶穌二次降臨的時候,神的號筒必要吹響(帖前四16)。在啟示錄中屢次有天使吹號,宣告大事(啟八7、8、10-11,九1、13等)。──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這些現象通常是大風暴來臨的表徵。──《串珠聖經註釋》 雷轟、閃電和密雲,並且角聲甚大 這是第三天的清晨所發生的景象,顯示出神的威嚴和聲勢。 營中的百姓盡都發顫 在好夢中被驚醒的眾百姓聽到這些聲音和見到這些景象,都在心驚膽顫的兩腳打震。──《中文聖經註釋》 雷轟,閃電和密雲: 象徵性地體現神的降臨和榮耀、威嚴的超自然現象。在聖經中時常表現人類的懦弱,表現神的偉大(詩77:18;97:4)。角聲甚大: 為了提前宣佈神將將臨在在人類歷史中,神讓天使們大聲吹角。同時又是一種預告性的行為,即此刻將揭示隱藏的旨意。當基督再臨時,伴著天上的角聲,他將以審判主的身份降臨(太24:31;林前15:52;帖前4:16)。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姑勿論西乃是否火山,本節毫不含糊地提到雷轟、閃電、密雲,全都是隨雷暴發生的現象。在這一帶的山區中,雷雨在某些季節並不罕見。以色列人因為神彰顯其臨在而極之恐懼,是後來一再論及的主題。──《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九16~19】“營中的百姓盡都發顫”——(參申四11-12)。神這樣顯現,不是要審判以色列人,定他們的罪,乃是要傳律法與他們,並與他們立約,使他們做自己的百姓。神早先向埃及人曾顯出祂的能力和聖潔,向以色列人卻顯出祂的憐憫和慈愛,當時神也竭力的保護百姓(12-13、21、24)。不過是要叫他們看見祂的威嚴,好叫他們用虔誠敬畏的心,侍奉自己(來十二28,出二十20)。西奈山和錫安山有五層可比之處:(一)西奈山和錫安山都是以色列國勢和奈教的樞紐;(二)西奈山作舊約的標記,錫安山作新約的標記;(三)神暫時降臨在西奈山,卻永遠住在錫安山(詩一百三十二14);(四)在西奈山上,神大顯威嚴,在錫安山上,神卻大施恩典;(五)律法是從西奈山傳的,救恩是從錫安山降的(詩十四7,賽四十六13)。世上的錫安山預表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新耶路撒冷(來十二18、25)。──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耶和華於火中降臨──《串珠聖經註釋》 【出十九16~25】眾百姓在自潔兩天後,第三天的清晨,他們就聽到很大的響聲和角聲。從夢中驚醒一看,見神的山冒煙,如燒窯一般,且不時有閃電,天空佈滿了密雲。在這種威嚴聲勢的景象中,眾人都心驚發顫,摩西卻呼喚他們出來迎接神。在角聲高鳴中,他們漸漸移近山邊,摩西則向山發話,神便在山上答話,呼召摩西上去,並再次囑咐百姓不可闖過所定界限,免得突然暴斃。──《中文聖經註釋》 神的顯現: 在天地震動的莊嚴的光景中,神顯現自己並對摩西講話的原因是:①讓他們明白將要傳達的律法的重要性;②為使他們認可摩西的權威,使其相信摩西。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九17】「摩西率領百姓出營迎接神,都站在山下。」 “摩西率領百姓出營迎接神”——在山根和營當中,必有空地,摩西率領百姓到這空地上,站在神面前。──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將摩西的反應與百姓的發顫作一強烈對比。──《串珠聖經註釋》 摩西率領百姓出營迎接神 這是「禮拜儀式」的開始。神既是無形無象,他們怎樣可以迎接?答案是藉16節的聲音和景象,使眾人共同聚集在一起以禮拜神。──《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九18】「西乃全山冒煙,因為耶和華在火中降於山上。山的煙氣上騰,如燒窯一般,遍山大大的震動。」 “西奈全山冒煙”——煙可表示神的震怒(申二十九20)。“耶和華在火中降於山上”——(申四11-12)。這火表示神的聖潔。“山的煙氣上騰,如燒窯一般”——山上有火焰沖天(申四11)。“遍山大大地震動”——震動表示神的能力(詩六十八8)。──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現象有如火山爆發,與16節所描述的不同,但同樣帶來恐慌與驚愕的效果。──《串珠聖經註釋》 全山冒煙……山的煙氣上騰,如燒窯一般,遍山大大的震動 這是像火山爆發的景象。所以難怪有些學者要把西乃山定在米甸那邊去,因為在那邊才有火山,而西乃半島的本身是沒有火山的。但我們相信這是神降臨的特殊景象和聲勢,而不是自然的現象。 耶和華在火中降於山上 我們所注意的,乃是神在顯現祂的臨在。──《中文聖經註釋》 非常生動地描寫了神的顯現。象徵神的降臨和威嚴的,超自然的雲和煙(詩97:2;賽4:5)佈滿西乃山,神的榮光如一團強烈的火焰(申4:11)充滿在整座山上。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火,這是「神的火」(如,王下一12所言),或許亦即是閃電。山火在這乾旱地帶令人談之而色變,因此也有可能是神的象徵(如:王上十九11、12的地震和烈風)。然而經文雖然提到煙氣上騰,山火卻似乎不是本節的原意。堅持事事吻合的人或會指出閃電能夠釀成野火,但雷暴和大雨若果隨之而來,火就當然燒不成了。聖經用窯(或熔爐)來形容全面性的現象:煙火從圓錐形的煙囪冒出。「米甸說」或「基尼說」的支持者大事吹擂,認為這個喻象和基尼人的冶金技術有關。亞拉巴有銅礦是已知的事實,這些礦藏大概在米甸境內。若然,摩西必然熟悉這種「熔爐」。但另一方面,這個喻象其實卻和創世記十九章28節一般古老,該處經文以此形容所多瑪被火山所滅的情景。 遍山大大的震動。認為西乃是火山的人,指出有煙有火,震動(16節形容以色列人「發顫」的,是同一個字)又表示地震,證明這真是火山。然而這些字眼可能都是喻象,是一幅描述大雷暴的「印象派」圖畫(參詩十八1~15)。在七十士譯本(以及約九個希伯來古卷)中,「大大震動」的主詞是「百姓」而不是「山」,解決了這個難題。這正是上面所論,12節之現象的相反。──《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九18~19】神的威嚴顯現有五:(一)火中降臨;(二)全山冒煙;(三)煙氣上騰;(四)遍山震動;(五)角聲漸高。──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十九19】「角聲漸漸地高而又高,摩西就說話,神有聲音答應他。」 “摩西就說話”——摩西所說的話,或記在來十二21節中(參18-24,申五24-28十八16)。“神有聲音答應他”——(申四12)。神將自己顯現於人,是照著人所能領受的。【比方】最精細的圖畫,為眼花的人用處甚少,還不如少費筆工,粗劣的圖畫,叫他更能看得清楚。──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是神顯現的高峰;當角聲最響之際,神與摩西說話。──《串珠聖經註釋》 角聲漸漸高而又高 這句話,所有的中文譯本都未能將原義譯出來,大概是因為不知道其真實的含義。原文直譯是「角聲是在走動,而且極其強大」。意思乃在描寫百姓漸漸走近山邊,越來越接近神所在的山了。 摩西就說話,神有聲音答應他 這是接續16~17節的神典的記述。顯出神住在西乃山,摩西就對祂說話了。──《中文聖經註釋》 摩西……說話,神……答應他。摩西被形容為與神「面對面」說話的人(出三十三11),可能緣起於此。起碼是在此時,神清楚用雷聲回答。摩西是用綿羊角的號聲說話,而雷聲就是回應嗎?經文可能不過是說,摩西在此時發言。──《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九20】「耶和華降臨在西奈山頂上,耶和華召摩西上山頂,摩西就上去。」 【出十九20~22】耶和華降臨在西乃山頂上 這三節經文是將神擬人化講說的。見18節的註釋。 召摩西上山頂……你下去囑咐百姓 這是顯出摩西獨特的地方,因為他越過了給百姓規定的界限,不必被治死,也沒有突然暴斃,如同這裏神要摩西囑咐百姓,不可闖過來到我面前觀看,恐怕他們有多人死亡所表達的。 叫親近我的祭司自潔 這句話,在時間上是有錯誤的,因為以色列人設立祭司的職分,是要等到在本書廿九章,在頒布律法以後的事。這有壓制祭司威勢的含義。──《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九20~25】神恐怕百姓不認識 的聖潔和威嚴,便複述以前的警告,讓百姓認真預備、潔淨自己。──《串珠聖經註釋》 【出十九2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下去囑咐百姓,不可闖過來到我面前觀看,恐怕他們有多人死亡;」 “不可闖過來”——神雖嚴嚴地吩咐百姓(10、13),摩西雖定了界限,設了欄杆(23),還有人忽略神的命令。“恐怕他們有多人死亡”——後來神也禁止利未人觀看聖所(民四20)。也擊殺了伯示麥人,因為他們擅自窺視祂的約櫃(撒上六19)。【比方】烏撒(撒下六8)。──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囑咐: “好好地勸告他們”的意思。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恐怕他們闖過來。恐怕百姓有「拆毀」環山安設之人工屏障的危險;控制群眾自古已非易事。無聊的好奇心已足作為動機,他們未必是深切慕求親近神。部分學者認為接下來幾句重複冗贅,是不同來源對同一事件的描述。這樣做是漠視五經多用擬人法,並且風格簡樸的特質。敘述性的經文中,重複更是常見。──《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九22】「又叫親近我的祭司自潔,恐怕我忽然出來擊殺他們。”」 “叫親近我的祭司自潔”——“祭司”兩個字不是指著祭司亞倫和他的兒子,乃是指著家長說的,因為當時亞倫還不是祭司,本節含著三條要理:(一)職分尊貴的人也必受試探。我們的大祭司基督也曾受過試探(來四15),以利的兒子受過情欲的試探(撒上二16、22);拿答、亞比戶受過驕傲的試探(利十12),猶大受過錢財的試探(約十二6,太二十六1-4、14-16);(二)職分高貴的人仍能犯罪。以利的兒子、拿答、亞比戶、猶大,不但受過試探,也是犯了罪。唯獨基督雖然凡事受過試探,和我們一樣,卻沒有犯罪(來四15)。當猶太國的末年,在那惹主怒的人中也有祭司(耶三十二32,番三4);(三)職分尊貴的人犯了罪,他們的刑罰比別人更重。因為人的地位越高,他的責任也必越大,祭司既是親近神,就必須聖潔(來九22)。“恐怕我忽然出來擊殺他們”——祭司或者忽略了神的吩咐(10)。他們以為自己既是常供祭司職分,就不必再行特別自潔的禮,或者他們中間也有人存驕傲自大的心,以自己的聖潔與摩西、亞倫的聖潔相等,因而不服摩西所定的界限,心裡預備闖過去看,因此耶和華覆命摩西下山,特特地警誡他們和百姓。──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這裡和24節都提到“祭司”,可是本書要到29章才有設立祭司職務的記載。有的人解釋這是本章12~13節的注腳,答覆祭司是不是也包括在禁制之內。也有人說,亞倫的祭司職位建立前(二十八1),祭司的工作由長老(十二21;十八12)或指定的年紀較輕的人擔任(參二十四5)。這裡只是把將要用在祭司身上的規例預先說明出來。“親近我的祭司”指主持獻祭的人(參四十32)。──《啟導本聖經腳註》 神說:“祂會忽然出來擊殺他們”,是指祂要消滅那些未曾自潔、沒有準備好迎見祂的人。──《靈修版聖經註釋》 祭司: 這時還沒有規範祭司制度的律法,所以這些人可能是當時履行祭司作用的,百姓們的宗教領袖。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祭司。沒有證據證明在西乃之前,以色列有我們心目中的祭司。出埃及記二十四章5節負責獻祭的是「少年人」。本節所指的可能是前面已經提過(出十八12),在宗教事務上有分的「長老」。若果堅持不論所指的是誰,這詞是形容正式的「祭司」,本節的意思就是在這嚴肅的場合,即使和神關係最是親密的人,也不可怠慢,必須自潔。──《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九23】「摩西對耶和華說:“百姓不能上西乃山,因為你已經囑咐我們說:‘要在山的四圍定界限,叫山成聖。’”」 “百姓不能上西奈山”——就是不能誤上,因為在山根已經立了欄杆(12),百姓卻能故意闖過去(13、21),摩西的意思說,不用再警誡百姓(21-22)。──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十九23~25】山的四週定界限,叫山成聖 這話與我們在前面的解釋相同,但和原文的文字上卻有兩項相反:(一)12節的原文是「你要在四圍給百姓定界限」,這裏是給山定界限;(二)5~6、10和14節是叫百姓成聖,而這裏卻叫山成聖。 你要和亞倫一同上來,只是祭司和百姓不可闖過來 這語句不但顯出與22節有重複,也在高抬亞倫。甚至把亞倫在眾祭司中,特別彰顯出來,可以陪摩西一同上山去。──《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九24】「耶和華對他說:“下去吧,你要和亞倫一同上來;只是祭司和百姓不可闖過來上到我面前,恐怕我忽然出來擊殺他們。”」 “下去吧”——神不准摩西所說的(23注)。因為祂知道百姓中有人輕忽祂的吩咐(21注22注)。本句略含責斥摩西的意思,因為他有替神作主的口氣。“你要和亞倫一同上來”——這是聖書上頭一次記亞倫和摩西同上西奈山,但亞倫的前一兩次也許同摩西上去過(38)。【比方】(十1,參3,十二21,參28)。──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忽然出來擊殺他們: 聖潔的耶和華,由於人類的不義和罪惡,根據其公義表現心中的震怒(利10:1,2;撒下6:6,7)。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你要和亞倫一同上來。上山的通常只有摩西一人,但在二十四章1節以及此處,亞倫都和他一同上山(二十四章上山的還有拿答、亞比戶,以及七十位族長)。──《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九25】「於是摩西下到百姓那裡告訴他們。」 摩西……告訴他們。本句結束得很是突兀。摩西所說的話已經佚失(較正確的譯法是「摩西……對他們說」),除非第二十章就是他說話的內容。──《丁道爾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第19章)】 1 3節形容摩西離開安營所在的西乃山山腳,到神那裡去。摩西的舉動屬於那種屬靈操練? 2 從4-6節看來,以色列人有什麽特權和責任?這在基督徒來說是否同樣適用?參彼前2:9。 3 有人認為耶和華要劃定界線,因為 在山上有權能和威嚴,不潔之心不能親近。你同意這種說法嗎?你用怎樣的心態進教會敬拜神呢? ──《串珠聖經註釋》 【出十九2~廿四18】 這整大段的經文(十九2~廿四18),在時間上說,是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而到達曠野之後的事跡。 這一大段經文,對以色列人(和基督徒)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是把他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的主要關鍵。這主要的關鍵點,就是律法與立約。故此,我們把「頒布律法與立約」的課題,從曠野的傳統中摘提出來,作獨立單位來討論。但卻不要忘記,這一大段經文,仍然和曠野的傳統有關。 律法的希伯來文是 To^ra{h,原本正如十八16摩西使用此詞(中文譯為法度)時的意義,為教導百姓知道應走的方向的。也是口述的。在重大問題無法解決時,是帶到神面前來求決斷的(參看出廿一6,廿二8等;注意中文「審判官」的原文是「神」)。要求神決斷的問題,通常是有關(一)道德,(二)民刑兩事,和(三)禮儀方面的。因此律法也關乎這三方面。 以色列人不但以摩西為律法的頒布人,也是司法制度的創始人。十八13~26的司法制度,在進住迦南後,就由地區領袖或官長,其後由君王代替了那行政兼司法的執行人。──《中文聖經註釋》 19-24章 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乃立約:以色列人既是神的子民(19:5-6),就要遵守盟約,包括十誡及其他條款(20:22-23:33)──或稱「約書」(24:7)。立約的最後步驟就是獻祭和灑血(24:1-18)。──《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