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十三章拾穗 【出十三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本節至16節講頭生的人與牲畜歸給神的例,和無酵餅的例。──《啟導本聖經腳註》 耶和華對摩西說 這句話是這整大段經文(1~16)的開場白。這整大段經文分成三小段:1~2節是神對摩西的說話;3~10節是摩西對百姓吩咐守無酵餅節的說話;11~16節再接回第2節,是摩西吩咐百姓要將頭生的分別為聖歸給神的說話。 聖靈引領聖經寫作者將這兩段經文放在出埃及事件之後,有如附錄般的,目的卻不是附錄,乃為主要的教育資料──不但要以色列人進應許之地後教育兒女,也在教育我們這些藉信仰耶穌那神的羔羊為救主的人,在仰望將來進入應許之地時,現在應如何自處和怎樣教育兒孫。──《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三1~2】頭生者當分別為聖──《串珠聖經註釋》 【出十三1~3 分別為聖】任何母親的第一個男胎都被視為是神明所有的。這概念在古代近東有時導致以孩童為祭,來保證豐饒。此外在祖先崇拜的制度中,長子所繼承的是作為家中祭司的職任。在以色列中,這信念所導致的是分別為聖──長子撥給神在祭儀或在聖殿中事奉。長子可以從這處境中贖回,按以色列律法的規定,其地位由利未人所取代(民三11~13)。──《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三1~16】頭生子分別為聖:本章第1、2節以及11~16節直接討論頭生子分別為聖給神的問題。第3~10節驟看似乎與此無關,細察便能看出和「頭生」主題的關係。該段討論的除酵節,基本上和逾越節相同。逾越節在觀念上和埃及長子被殺、以色列長子得保全相關聯。下面我們又會提到可能還有另一個關聯。──《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三1~22】本章的前半段描述以色列中頭生者分別為聖之事,後半段敘述他們出埃及的旅程(續12:37-42)。──《串珠聖經註釋》 【出十三2】「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 “耶和華曉論摩西”——神要使以色列人時常紀念祂的救恩,“凡頭生的”——就是男子和公畜。“都是我的”——(林前六19-20)。──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每個家庭的長子必須奉獻給神。在氏族社會裡,長子代表整個家族;奉獻長子表明全家族的生命都屬於神。牲畜的頭生和土產的初熟也是這個意思。 分別為聖歸神的定例,是要以色列人紀念神怎樣用逾越羊羔的血,保護了以色列人,並接納他們全族為祂的長子(四22)。 對牲畜來說,“歸給耶和華”指奉獻為祭(十三15;創二十二2);對人來說,人不可獻為祭,但可以分別為聖,在會幕裡侍奉神。利未人被揀選代替所有以色列人的長子,作活的祭物,在會幕裡侍奉(民三12;八14~16)。因此以色列人要用銀子來贖自己的“長子”(民三46~48)。以色列全民族因此算為一個侍奉神的民族(十九4~6)。 “頭生”的牲畜和初熟的土產,也要獻給神。初熟的土產歸祭司(民十八12~13),頭生的牲畜獻為祭(利二十二27),但不潔淨的牲畜不可當作祭物,要用羔羊來代替,稱為“代贖”;否則,要將它打死(民十八17)。 驢是重要的耕畜(參九3),但不潔淨,也要用羊羔代贖(13節)。──《啟導本聖經腳註》 「分別為聖」:可解作「獻上」,或「將它當作屬神的」兩個意思;基督也是將自己無瑕 的獻給神(來9:14)。──《串珠聖經註釋》 以色列中凡頭生的……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 神既是萬物的創造者,就是賜我們予萬有者,我們的一切都屬於祂。祂對我們的要求,並不是全體都歸回給祂,乃是因祂在埃及藉擊殺他們頭生的而將選民救贖出來,故此祂要求凡對救贖有感恩之心的人,將頭生的分別為聖歸給神。因此,這獻上頭生的或初熟的果子,就不但與神創造萬物,為萬物的賜給者,有密切的關聯,更與祂救贖的工作和我們對其救贖的感恩之心,有深切的聯繫。──《中文聖經註釋》 凡頭生的……都是我的: 表明神對頭生的的所有權。僅在摩西五經中就重複了十多次,與逾越節事件有著密切的聯繫。因為除滅一切頭生的耶和華審判的那一夜,以色列頭生的由於小羊羔血的代價,從死亡中被拯救出來。所以這是救贖者—神理所當然的要求。同時這句話象徵著,代表長子的以色列是屬於神的百姓。在這裡以色列代表了新約時代的“教會”。
要分別為聖: 希伯來語原文的意思是“唯獨為了神,區分開的”。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分別為聖,可以是指「犧牲」,亦可只是限於「視為屬神」的意思。兩種含義的例子五經都可以找得到,對象並非全部都是人類。本節將「頭生」形容為「打開母腹的」,是個專用的術語。「頭生」既然有此定義,便必然不可以像上面所提到的一樣,譯作「青春年華」或「全地精英」(參看十一5註釋)。──《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三2 甚麼是我應該分別為聖獻給神的?】 “分別為聖”就是獻祭,或者將某些物品歸屬於神。將頭生的歸主,是要百姓紀念他們蒙神拯救的大恩。(13:1-16)──《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十三3】「摩西對百姓說:“你們要紀念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這日,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們從這地方領出來。有酵的餅都不可吃。」 “你們要紀念……這日”——神用四種方法,使以色列人紀念這日:(一)命改本月為聖年的正月(十二2);(二)設逾越節(十二43);(三)設除酵節,使以色列人每年七日不吃有酵的物(十二15-20,十三5-6);(四)使以色列人贖出一切頭生的男丁和頭生的公牲畜,令他們的兒女詢問這禮儀的緣起(十三13-15),我們也當紀念神特別賜恩與我們的日子。“耶和華用大能的手……”——(9、14、16,參三19,六1)。──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摩西對百姓說 這是接續第1~2節,在神曉諭摩西後,摩西就去對百姓說話了。這裏百姓的原文是 'am,是指神所揀選的子民。 你們要記念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這日 (請參看十三1的註釋)。 有酵的餅都不可喫 請參看十二15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為奴之家: 對埃及的別稱,以後常常使用(20:2;申5:6;6:12)。其目的在於讓以色列百姓紀念在埃及悲慘的生活,並感謝神的救贖之恩。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耶和華……將你們……領出來。本節將「除酵節」和「從埃及得拯救」二者相連。不但如此,它更和逾越節一樣,與父親教訓兒子有關(8節),受教的很有可能就是長子,因為他與此最是息息相關。本段和上下文因此有雙重的聯繫。──《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三3~10】這段經文是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藉以囑咐以色列人每年要記念這節期,喫無酵餅七日,並藉這機會教育兒女有關神的大能和揀選他們的恩慈。因為這件事是那麼的重要,他們必須像做記號在手上和額上般的,使神的律法常在口中,不致或忘。──《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三3~16】摩西對百姓講述有關無酵節(3-10)及分別為聖(11-16)之例。 這兩段乍看毫無關連,其實卻有顯著相應的地方。二者都提及進應許地(5, 11)。都著重兒子的發問及家長應作的答覆(8, 14),都強調在手上的紀念記號(9, 16),也都引用同一救贖的公式作答(9, 16)。他們守無酵節,並將首生的分別為聖,都是為了紀念神在埃及的救贖。──《串珠聖經註釋》 有關無酵節和頭生的規定: 神指示出埃及後的去處(12:37)之後,傳達給百姓的新的指示。這裡摩西再次強調了有關無酵節的內容之後(3-10節),才把神指示的有關頭生的規定傳達給了百姓。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三4】「亞筆月間的這日是你們出來的日子。」 “亞筆月”——(十二2注)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以後,將這月的名稱改為巴此倫人通用的月名,就是尼散月(尼二1,斯三7)。──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亞筆月”(猶太曆的第一個月)相當於陽曆三、四月之間。──《靈修版聖經註釋》 亞筆月 這是古迦南人的月份名。原意是「青穗」,特指那時小麥已長穗,是現今陽曆的四月間。這是以色列北方的人受迦南人影響而使用的月份名。巴比倫人對這個月份的名稱是「尼散月」(見尼二1;斯三7等)。──《中文聖經註釋》 亞筆月間的這日: 反映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亞筆月十五日。“亞筆”希伯來原文的意思是“綠色”,是“綠色的莊稼”的意思。在猶太宗教曆上是第一月,但從太陽曆上是三月末或4月初。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三4 亞筆月】亞筆月相等於公曆的三月至四月。這是古名,後來的以色列曆法稱之為尼散月。──《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三5】「將來耶和華領你進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就是他向你的祖宗起誓應許給你那流奶與蜜之地,那時你要在這月間守這禮。」 “迦南人,……耶布斯人之地”——三8、17節還有比利洗人,有時也有革迦撒人(創十五21),這兩族的人數或者甚少。“……向你們的祖宗起誓應許給你”——(創十五18,二十四7;出六8)。“那時”——就是進迦南的時候,聖書上記他們在曠野只守了一次逾越節(民九1-5),神本來預備叫他們不久就進迦南,但因百姓干犯主怒,以色列人就在曠野漂流了四十年,才得了所應許的迦南地。──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迦南人……流奶與蜜之地 請參看三8的註釋。撒瑪利亞抄本在這節加上比利洗人和革迦撒人。七十士譯本亦有這七族的名稱,但次序不同。──《中文聖經註釋》 向你的祖宗起誓: 神與族長們立約的時候,每次都是應許後裔的繁榮和對迦南地的所有(創12:7;15:18;26:4;28:13)。流奶與蜜之地: (申11:9)。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三5 迦南諸族和流奶與蜜之地】有關迦南諸族和流奶與蜜之地的討論,請參看三章7~10節和三章8節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三6】「你要吃無酵餅七日,到第七日要向耶和華守節。」 “七日”——(十二15注)。“到第七日要向耶和華守節”——頭一日和第七日當有聖會(十二16;利二十三6-8),猶太人守尼散月第二十一日。為過紅海的紀念日。──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你要喫無酵餅七日 七十士譯本和撒瑪利亞抄本在此是「六日」。注意:並不像祭典(十二16)之提到頭一日和第七日當有聖會,以及不可作工等。──《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三6~10 無酵節】有關無酵節(除酵節)的討論,請參看十二章14~20節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三7】「這七日之久,要吃無酵餅;在你四境之內不可見有酵的餅,也不可見發酵的物。」 在你四境之內不可見有酵的餅,也不可見發酵的物 不提喫者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的話(參看十二19)。──《中文聖經註釋》 不可見有酵的餅: 這裡酵象徵具有傳染性的一切罪惡(太16:12;林前5:8;加5:9)。從而這句話讓我們聯想起了,使徒保羅的勸勉“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作”(帖前5:22)。──《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三8】「當那日,你要告訴你的兒子說:‘這是因耶和華在我出埃及的時候為我所行的事。」 “當那日你要告訴你的兒子”——(十二26-27)。──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當那日,你要告訴你的兒子說…… 這段記述明顯是為教育之用──要告訴你的兒子,而不是為律例之用。──《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三9】「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使耶和華的律法常在你口中,因為耶和華曾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 “在你手上……,在你額上作紀念”——(10、16),神借埃及人所用的佩戴為喻(申六1-8,十一18;,民十五39)。【比方】(箴三3,六20-22,七13),後來猶太人將出十三3-10,十三11-16,申六4-9,十一13-21,寫在皮上,放在小皮盒內,系在肘和額上,作為佩戴的經文,(參耶穌聖贖注釋太二十三5注;一百二十七章)。“使耶和華的律法常在你口中”——既是存在口中,就更當存在心裡(太十二34)。──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這裡和16節的主旨,是要以色列人的後代永遠在心裡紀念神領他們出埃及的大能作為。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回來後,真的照這裡所說的,用皮革做成兩個備有經文的小方盒,一個戴在額前,一個戴在左手。經文寫在羊皮上,抄有《出埃及記》十三1~10,11~16;《申命記》六4~9;十一13~21的經文。這種皮盒可能就是《馬太福音》二十三5所記的“佩戴經文”。經文盒到耶穌時代已成裝飾品,早失原來的意義。──《啟導本聖經腳註》 「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不應作字面解、以為真要將律法寫在皮條上,然後佩戴在手上(或額上)作為紀念。摩西其實是以隱喻提醒以色列人──他們原是神救贖出來歸自己的。──《串珠聖經註釋》 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 請參看本章16節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這要: 指神在這裡向摩西所指示的有關無酵節和頭生的的經句。
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 把神的話語藏在心底(申6:6),永遠銘記的意思。 在你口中: 神的律法在心中充滿的時候,自然會通過口流露出來。所以這句話的意思是,讓他們時常紀念逾越節事件的同時,也讓他們默想並理解其意義。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在你手上作記號。後世猶太人將這句話以及在你額上作記念,按照字面詮釋,將之應用在摩西律法上。他們將小段的律法抄本,用皮帶繫在手臂和前額上(即是所謂的經匣)。然而這種文字竟可用在除酵節上,就證明了它純粹是喻象。過分拘泥字義不但是猶太人的毛病,也是基督徒常犯的危機。──《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三9 護身符】古代近東的人經常佩帶 * 護身符,以求避除邪靈。他們相信貴金屬和寶石最為有效,有時更內藏有法力的字句或咒語。護身符在以色列遭禁,但其概念卻被改裝為對律法的紀念(和這個節期一樣);其他經文(見:申六8)亦描述它內藏經文或祝福等,作為實質的紀念。可作例證的,有一九七九年在耶路撒冷城外不遠處的前被擄時期古墓中挖掘到的銀製小卷。這些小卷中藏有民數記六24~26的祝福,是現存最古的聖經片段。──《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三10】「所以你每年要按著日期守這例。’”」 “要按著日期守這例”——就是無酵的例(十二14、24)。──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所以你每年要按日期守這例 年年要按日期慶祝這節期,為的是有機會可作教導兒孫有關神大能的作為。──《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三11】「“將來,耶和華照他向你和你祖宗所起的誓將你領進迦南人之地,把這地賜給你,」 “迦南人之地”——(創十一31,十二5注,十三12)。──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十三11~12】聖經所講的歷史事件,不只要我們作回顧,也要前瞻。但無論是回顧或前瞻,為的就是要教訓我們現在的人。所以在這兩節經文中,作者要讀者,正如當年摩西要他的聽眾實行將來進迦南人之地後所要做的一樣。 迦南人 請參看三8的註釋。 你要將一切頭生的,並牲畜中頭生的,歸給耶和華 將頭生的歸主的主題,是以色列人很古的習俗。 公的都要屬耶和華 並不是「一切」頭生的──這「一切」之中仍有規定,就是只有頭生的男子和頭生的公牲畜。──《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三11~16】有關頭生的規定: 摩西要求他們正確理解有關頭生的的規定的意義,並且以此教育他們的後代。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三11~16 獻頭生牲畜為祭】頭生的牲畜要獻為祭物,表示對耶和華的謝意;惟驢子不得認可。迦南人有偶爾犧牲驢子的習慣,* 馬里文獻亦記載了堅定盟約的儀式中,有一步是獻驢為祭。作為重要的馱獸,可能是驢子不得作為祭牲的理由。驢子和兒子一樣必須贖出來──即以別的祭牲取代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三12】「那時你要將一切頭生的,並牲畜中頭生的,歸給耶和華;公的都要屬耶和華。」 「要將 ...... 歸給」:按原文直譯是「使之越過某些事物」(例如越過水澤);「歸給」這字常常形容異教徒把自己的兒女獻上為祭歸給外邦神(王下16:3; 23:10), 所以在這節內,這字帶有獻為燔祭之意。──《串珠聖經註釋》 公的都要屬耶和華: 舊約時代的所有儀式中使用的祭物都象徵基督,所以大部分使用公的。但母的則認為包括在公的裡面,因此其效力對兩性都適用。從而,“頭生的公的”象徵一切有生命的人。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公的。奉獻頭生的律法,只對頭胎的雄性動物有效。通常惟有雄性的牲畜,才可以獻在壇上。歸給,應當譯作「使之經(火)」,即「獻為全牲的燔祭」13。列王紀下十六章3節就用上了這個不吉的字眼,來形容亞哈斯將兒子獻給「摩洛」或「王」或「作為燔祭」(這細節譯法未有定論)。迦南人或會如此對待長子,但對以色列來說,他們只能將頭生的牲畜獻給耶和華。──《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三12-14 “以色列人頭生的男孩和雄性牲畜,都歸給神(都要贖回)”是甚麼意思?】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一夜,所有頭生的男孩,都因門框上塗上羔羊之血而免於被殺。因為神拯救了他們,所以祂有權利要求將這些歸給祂。不過神吩咐他們,要用銀子把頭生的男孩贖回。這種禮儀有三個目的:(1)使以色列人想起神免去他們長子的死亡,釋放全民脫離為奴之地。(2)它顯明神極度重視人類的生命,跟異教有天壤之別,拜假神的人相信假神喜愛殺人獻祭。(3)它預表將來主耶穌基督要為我們付上贖價,一次性將我們買回並永遠歸與神。──《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十三13】「凡頭生的驢,你要用羊羔代贖;若不代贖,就要打折它的頸項。凡你兒子中頭生的都要贖出來。」 “凡頭生的驢”——當時埃及國的駱駝不多,馬匹多是政府和富戶養的,又是多為拉戰車用的(創四十七17注),所以以色列人出埃及只帶著驢(參二十17,申十七16注),聖潔的牲畜必歸於神作犧牲,不潔的被贖或被宰殺(民十八15-17)。“凡你兒子中頭生的,都要贖出來”——後來神定了五舍客勒銀子為贖價(民三47),注意神將人列在不潔之中(民十八15)。──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參十三2注。此處沒有說明用什麼代價來贖,也許用牲畜。《民數記》十八16說,贖價是“按聖所的平,用銀子五舍客勒”。──《啟導本聖經腳註》 「驢」:是很有用但屬不潔的動物,所以要藉羔羊代贖;若不代贖,就要被打折頸項(避免血流出),它這樣被毀之後也可當為供物獻給神。這裡特別提到驢,因它是從埃及帶出來唯一荷負重載的動物。人所生的絕不能用作獻祭,所以要代贖(大 概是獻上代贖祭牲)。──《串珠聖經註釋》 凡頭生的驢,你要用羊羔代贖 如果是頭生的牛羊,要獻為祭(見15節)。但驢不是祭牲,故用小羊作代替為祭。 凡你兒子中頭生的都要贖出來 這將和耶典字句相符(卅四20),而神典則只說「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廿二29)。怎樣贖出來?民數記告訴我們:每人五舍客勒銀子(民十八16)。在民三12則說是用當年的利未人代替以色列頭生的人。當年頭生的人多出利未人二七三名,僅將這二七三名每人五舍客勒的銀子,交給了祭司亞倫和他的兒子(民三46~51)。──《中文聖經註釋》 驢: 在希伯來宗教儀式上視為污穢的動物(利11:1-8)。這裡特別代表所有污穢的動物(民18:15)。 用羊羔代贖: 像驢一樣污穢的動物,要用潔淨小羊羔代贖。如此代贖的思想也適用於動物,即象徵性地表現了能夠代贖污穢的罪人生命的,只有小羊羔基督的寶血。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代贖。上面的基本原則,在此作出了兩點的規限。禮儀上不潔之動物所生的不能獻給神,頭生的人也作不得祭物。關於後者的規定,以色列人的祖先早已得到指示(創二十二章)。本節提到的驢子是以色列普及使用的惟一不潔家畜,這是他們常遇的問題。別處有人獻豬為祭,但以色列視之為「不潔」,不會豢養它;現代回教徒也是一樣。狗和鳶、鴉同等,算為食腐動物,不算家畜。驢子似乎是亞摩利文化〔如:馬里(Mari)〕的祭牲,不可獻在耶和華壇上可能也有宗教上的理由。在極度危急之時──如列王紀下六章25節中的圍城──也有吃驢肉的記載。聖經似乎亦有提及驢奶(創四十九12)。但驢奶若無人飲,養這麼多母驢卻沒有什麼理由;除非牠們不過是用來繁殖(伯一3)。以色列人可能覺得驢奶驢肉氣味難聞,驢又有可能被其他文化視為聖物,或和生殖崇拜有關。這種動物雖然不能獻上為祭,仍得被毀歸神。若是以羊羔代贖,這羊就要代牠被獻為祭。不論是可用祭物代贖的驢駒,還是必須贖回的男嬰,本節都用動詞 pa{d[a^「代贖」來形容。其含義似乎是「出價買回」,申命記九章26節描述神從埃及救贖以色列,就用上了這個動詞。──《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三14】「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這是什麼意思?’你就說:‘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 【出十三14~15】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 請參看十二26~27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三15】「那時法老幾乎不容我們去,耶和華就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殺了。因此,我把一切頭生的公牲畜獻給耶和華為祭,但將頭生的兒子都贖出來。」 “一切頭生的公牲畜獻給耶和華為祭”——就是一切頭生潔爭的公牲畜。──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將頭生的兒子都要贖出來: 這裡不是指外邦宗教祭活人的儀式。則是由於頭生胎代表所有的誕生,所以要把身體和心分別為聖,向神獻上完全的禮拜的意思。但是後來揀選利未人代替了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民3:12;8:16)。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頭生的公牲畜。以色列將頭生動物奉獻給神,類比於埃及頭生人畜的死亡。同樣,長子的「代贖」則視作以色列從埃及「得贖」的紀念。以色列一切宗教習俗皆交織在救恩史中,這個也不例外,它今後成了史實的記念。將頭生之物獻與神,無疑和奉獻其他「初熟果子」(二十三19)有同一的起源。後者是個無害的習俗,在以色列不但可行,更是當行的。其背後的概念,可能和什一奉獻相同:向神獻上一部分,全部就都成聖了。 但將頭生的兒子都贖出來。自亞伯拉罕以降,將長子當作燔祭獻給神的習俗已經不復存在(以色列人的祖先或許有這樣做,然而考古學證據只能證明迦南人有此習慣)。創世記二十二章的重點,顯然就是公羊取代以撒。此後以色列一切獻孩童為祭的事,若非出於無知(如:耶弗他,士十一39),就必然是故意悖逆(如:亞哈斯,王下十六3)。民數記三章11~13節對於眾民的規定是,耶和華為自己揀選了利未人,來代替以色列的一切長子。就如某隻羊羔代替某位長子,利未人也可代替全部的以色列人。──《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三16】「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經文,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參十三9注。──《啟導本聖經腳註》 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經文,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這經文的原意是要聽眾緊記此吩咐,正如善忘的人做記號在手上,或把它當經文般惦念在兩眉中間的上端(這是古以色列人認為記憶的所在)。可是,後期的猶太人卻把這經文按字句來解釋,而做了兩個立方型的小皮盒作為經文佩戴盒,一個纏在左臂,一個戴在額上。他們將以下的經文抄在小羊皮紙上置於盒中:出十三1~16;申六4~9,十一13~21。耶穌指責法利賽人「將佩戴的\cs9經文做寬了」(太廿三5),所指的就是這東西。──《中文聖經註釋》 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經文: 這句話的意思是,如同把神的話語印在手上或額上一樣,要永遠銘記。從此,以色列百姓為了照字遵守神的話語,把經文寫在了布或動物的皮上,纏在手腕或綁在額頭,從這時候開始他們有了攜帶經文和經文盒的習慣。這裡的經文指,把以上的命令(3-10,11-16節;申6:4-9;11:13-21)分別寫在四張羊皮上;經文盒則是放入這些經文的小盒子。以色列人把這個經文盒纏在手腕或綁在了額頭上。作為手上和額上的記號。但是後來失去了真正的意義,成為了一種形式主義,受到耶穌的指責(太23:5)。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三17】「法老容百姓去的時候,非利士地的道路雖近,神卻不領他們從那裡走;因為神說:“恐怕百姓遇見打仗後悔,就回埃及去。”」 “神卻不領他們從那裡走”——內中有四個緣故:(一)因為選民還無膽量(十三17;林前十13);(二)因為神要在曠野訓練他們(申八2-5);(三)因為神要向摩西成就所應許的證據(出三12);(四)因為神要在埃及人身上施展大能(出十四17)。神的引導有五種:(一)是連續的(白日黑夜,21-22,太二十八20);(二)是深奧的(以色列人往往不明白,故此發怨言。賽四十二16);(三)是奇妙的(詩七十八72);(四)是完全的(沒有一時錯了);(五)是長久的(直到迦南,尼九19;民九15-23)。──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非利士地的道路”可能指沿地中海岸通往巴勒斯坦西南的軍用道路,始自埃及邊防要塞洗錄(Zilu)上達巴勒斯坦西南的拉非亞(Raphia),是自埃及去迦南的近路。但因埃及人沿邊境設有防守要塞,而非利士人又是好戰的強敵,兵凶戰危,以色列人畏縮之餘,很可能要求重返埃及,所以神領百姓繞道走曠野的路。──《啟導本聖經腳註》 刻畫出神的決定及計畫,並解釋以色列人為何會循一個意料不到的方向前進。 「非利士地的道路」:應譯為「前往非利士的道路」,這本是最直接和最短的路程。──《串珠聖經註釋》 非利士地的道路雖近 非利士人又稱迦斐託人(申二23),他們原是從地中海的迦斐託島侵入大陸的人(摩九7;耶四十七4)。迦斐託島大概是現今的革哩底島(多一12)。他們在主前十二世紀入侵埃及,為埃及第二十朝的蘭塞三世(Ramesses III, ca. 1183~1152 B. C. )所擊敗,乃沿西乃半島北上,而居於迦薩一帶的五城地區(書十三3)。現今的巴勒斯坦地或人,就是從原文的非利士地或人而音譯的。由疏割往迦南,走這條西乃半島北部的非利士道路(即古代聖地三條道路中的沿海道路),乃是最近的道路。 神卻不領他們從那裏走 這一大段經文(十三17~十四31)中,我們多次看到,神不單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也領導他們當走的道路和不當走的道路。 因為神說,恐怕百姓遇見打仗後悔,就回埃及去 其引領以色列人不走非利士道路的原因,是恐怕百姓遇見打仗後悔而回埃及去。這條沿海道路是有埃及的防兵和堡寨的。但在古代,西乃半島往南的道路,埃及防堡更多,因為他們的銅礦和各種寶石與珍珠的採集,都在蘇彝士灣和近紅海處。──《中文聖經註釋》 非利士地的道路: 從埃及到迦南的捷徑是,直接通過非利士海岸加沙(Gaza)順著地中海海岸線走,這條路大概需要四天的路程。但是這條路的前方居住著好戰的非利士人。遇見打仗後悔,就回埃及去: 當時以色列百姓剛出埃及,所以整個群體還沒有正規化,而且根本不具備打仗的條件。假如這時候和與5城結同盟的強大的非利士軍隊發生衝突的話,神擔心以色列人後悔出埃及,有可能返回埃及地,因此特意引他們走上了比這條路遠6倍的曠野之路。其中神更深層的用意是為了成就與摩西之間的西奈山之約(3:12)<緒論,西乃山與摩西>。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非利士地的道路,即「通到非利士地的道路」。這條路雖然直接,埃及卻駐有重兵鎮守。解經家列舉好幾宗案例,證明每次有人進出前線,埃及警衛都有詳細記錄。以色列人走這條路,必然會「遇見打仗」(這是希伯來慣用語,即「經歷戰爭」的意思)。本節形容這地區,自然而然地用上了屬於後期的地理兼民族名稱。非利士人其實要到主前十二世紀,以色列人侵入迦南之後,才開始大規模在此定居。但在更早時期,沿岸一帶無疑已有一些個別的彌諾斯式貿易殖民區存在(Minos,即古克里特島的文明;克里特,和合本作革哩底;考古證據可參看萊特,海厄特亦有引述)。因此若說本節口語上發生了時代錯誤,我們仍有辯駁餘地。無論如何,遠在非利士人出現以前,埃及已經派有重兵駐守這地區了。──《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三17問:何以神不准百姓走非利士地的近路?】 答:非利士地的道路雖近,神卻不要他們從那裡走,原因是:「恐怕百姓遇見打仗後悔,就回埃及去
」。神既用大能的手將百姓救出來,祂不願意百姓再回埃及去。此事可作我們信徒的教訓。我們既從世界出來,斷乎不可再回到世界那裡去。信徒當和世界的罪惡完全斷絕。正如保羅所說:「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 趙世光《聖經寶藏》 【出十三17 非利士地的道路】通往非利士地的道路,是指從埃及到巴比倫,穿越肥腴月彎(Fertile Crescent),名叫大幹道的主要道路。這幹道沿地中海岸北上,穿過巴勒斯坦南部的非利士屬地,然後在貼近迦密山脈南麓的耶斯列谷轉往內陸。埃及人稱經西乃半島北部的部分為賀如司之道(Way of Horus),並且嚴力防守。因為除商旅以外,軍隊走的也是這條路。──《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三17-18 以色列人何時離開埃及?】 對以色列人究竟在何時離開埃及,有兩個解釋。認為是早期的,說他們在公元前1446-1445年之間離開;認為是在後期的,則定在公元前1300-1220年之間。前者的依據是
"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480年,...... 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
"(參王上6:1)。幾乎所有的學者都同意,所羅門是在公元前966年建造聖殿的,加上480年就是公元前1446年。後者則覺得480年不能按字面理解,因為以色列人曾為法老建造比東和蘭塞這兩個貯貨城(參出1:11),蘭塞是照法老蘭塞二世所起的名字,他在公元前1290年前後即位,作王六十五年。不管是哪一種看法,總之神是照祂的應許,領以色列人出了埃及,既表明祂的大能,又表達祂對自己百姓的大愛。──《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十三17~22】行走埃及的曠野路程──《串珠聖經註釋》 這段經文有三個小段落:(一)17~18節是說明神不要以色列人走沿海的近路往迦南去,因為那邊有埃及的防堡,怕百姓一到防堡遇戰事,就後悔而想回埃及去。所以神要他們繞道向曠野的路上去。雖然如此,他們出去的時候,是帶兵器的。(二)19~20節是說明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鑒於約瑟曾嚴嚴的吩咐,並曾要以色列人起誓,把他的骸骨帶出埃及,葬在神應許列祖的迦南地,所以他們帶了約瑟的骸骨,從疏割起行到曠野邊的以倘安營。(三)21~22節是說明神曾應許與摩西同在(三12),現在祂就日間藉雲柱、夜間藉火柱,表明祂的同在,引領他們的路,以及看顧保護他們,使以色列人日夜都可以行走,也得雲柱的蔭庇和火柱的溫熱。──《中文聖經註釋》 開始挺進誓約之地: 以色列百姓終於開始了向著應許之地——迦南的行軍。在以後40多年的曠野旅程中的困苦,象徵著今天所有的信徒奔向天上迦南地的(來11:13;彼前2:11)過程中在地上的生活。在其中我們可以深深體驗到始終與我們同在的神的奇妙的作為。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三18】「所以神領百姓繞道而行,走紅海曠野的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都帶著兵器上去。」 “走紅海曠野的路”——就是西奈曠野的路。“都帶著兵器上去”——(書一14,四12-13)。──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攜有一些武器,萬一遇埃及邊防軍,也可以一戰。他們帶兵器的事除此處外,六26也說他們是按軍隊的編組方法出埃及,沿途“安營”的(20節;十四2,9,19,20)。埃及的戰車隊由法老自己率領在後追趕(十四5~10)。這一切都說明,以色列人攜有本身力量能配備的武器同行。不過,這枝毫無訓練的“軍隊”,又有大群婦孺與牲畜隨行,決非裝備精良的埃及軍隊的對手。他們能夠勝利,因為有耶和華神為他們爭戰(十四14)。──《啟導本聖經腳註》 「紅海」:原文是蘆葦海。這與我們所認識的紅海或蘇彝士灣無關,大概是現今的孟沙勒湖的南半部。──《串珠聖經註釋》 神領百姓繞道而行,走紅海曠野的路 原文的紅海,正譯應作「蘆葦海」或「蘆葦湖」,與現有的紅海不同。最可能的地方,是現今的蘇彝士灣至地中海區中間的一些原被蘆葦遮蓋的湖泊或沼澤地區(參看本書緒論的「紅海指的是哪個海」)由這地區過去,就已經出了古代的埃及邊境而到了西乃半島的曠野地帶。所以現代有些學者認為十三17~十四31,是屬於「到曠野」的傳統,而不是「出埃及」的傳統。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都帶兵器上去 他們出埃及時帶兵器上去,是可靠的。因為奴隸在工作時不可能有兵器;但他們出埃及時卻可在工地拿或向埃及人索要(參看十二35~36),藉以準備在防堡被拒通過時的作戰之用。──《中文聖經註釋》 紅海曠野的路: 指西奈山深處的蘇伊士灣北端的書珥的曠野路<民33:5-49,以色列百姓的曠野路程>。 都帶著兵器上去: 象軍人一樣井然有序地行軍的意思。因為他們是要去征服迦南地的耶和華的軍隊。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曠野的路,譯作「引到草原之路」更佳,那是可以牧羊的地方。確實地點已不可考,但必然在尼羅河三角洲以東。這地若在歌珊東北,便可能在西爾博尼斯湖附近(Lake Sirbonis,地中海沿岸一個半鹹水瀉湖)。若在歌珊東南,便可能是在苦湖(Bitter Lakes)區域一帶。當地導遊縱富說服力,由於海床古今不同,要完全肯定大概已不可能。然而是否知道確實地點,對信心也是沒有影響的。 紅海,確實的譯法當是「蘆海」。希伯來文的 su^p{ 大概就是埃及語的 t[wf「紙草」(papyrus),但這字似乎也曾用來形容多種的水草,甚至海藻。任何半鹹的淺水都符合這形容。雖然後世希臘人稱為「紅海」的地方,包括了波斯灣和今日紅海的兩個海灣,他們的用法和眼前經文卻沒有關係。惟基於其他因素,我們也有理由相信以色列橫渡的,是這兩個海灣其中一個往北的延伸。概括來說,出埃及只有三條可能的路徑:其一是沿著地中海海岸(不太可能,因太過接近埃及的哨站);其二是直接橫越西奈半島直達加低斯(不但和聖經記載相舛,更有不易解決的食水問題);其三是南下西奈,再北上加低斯(從多個角度看,都最有可能)。無論是第二還是第三條路徑,皆必須渡過一個今日紅海往北的延伸,因而符合本節的指示(請參看前文的附論Ⅱ:「紅海」的地點)。──《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三18 紅海】譯文中的「紅海」,希伯來原文作蘆葦海(Yam Suph)──好幾個水域都可以此為名。名字所指的大概是蒲草。這種葦草從前在蘇彝士灣和地中海之間的沼澤地帶生長得極茂盛,但如今絕大部分已經被蘇彝士運河所消滅。這種葦草只在淡水生長。從蘇彝士灣北行,沿途經過的湖泊有苦湖(Bitter Lakes)、廷薩湖(Lake Timsah)、巴拉湖(Lake Balah),最後的是地中海旁的門札萊湖(Lake Menzaleh)。以色列沿著圖米拉特乾河行進,就會走到廷薩湖。是以這湖經常被認為就是蘆葦海,但其他湖泊都各有其支持者。以色列人起先若是朝西北前行,回頭就會來到巴拉湖邊。然而若是朝西乃地區前進,他們肯定不會走在蘇彝士灣西岸,況且這地點亦超過經文所述(離疏割約120哩)太多了。因此「紅海」的譯文雖然導致這地點廣被接受,它卻是可能性最低的一個。除了按地理特色譯作「蘆葦海」以外,另一個說法認為「滅海」才是正確的翻譯。按這理解,水被分開,就是比喻古代近東創世神話中,代表混沌之水被制服,神的仇敵被擊敗的主題。──《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三18~19】這裏提及以色列人『以戰鬥的陣容』前進,乃是要強調他們不是一些散兵游勇之逃命。這裏同樣提及約瑟在創世記五十章廿五至廿六節記載的已用香料裹好的身體(用『骸骨』並非含有他的身體已經腐朽之意),雖然他們離去匆促,但一切卻是依次序行。凡是神掌管之處,急速不會變成恐慌。──《每日研經叢書》 【出十三19】「摩西把約瑟的骸骨一同帶去;因為約瑟曾叫以色列人嚴嚴地起誓,對他們說:“神必眷顧你們,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裡一同帶上去。”」 “摩西把約瑟的骸骨一同帶去”——約瑟死了,人就用香料將他的屍體熏了,斂入棺內,停在埃及(創五十26、2注)。“約瑟曾叫以色列人嚴厲地起誓”——(創五十25),約瑟叫以色列人這樣起誓,顯明他深信神必將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的後裔(來十一13-22),以色列人將約瑟的骸骨葬在示劍(書二十四32),其餘支派之先祖的骸骨都被帶到迦南,也葬埋在示劍了(徒七15-16,參創二十三4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參《創世記》五十25。──《啟導本聖經腳註》 摩西把約瑟的骸骨一同帶去 約瑟的墓在北國的示劍地(書廿四32)是一個事實。約瑟要以色列人起誓將他的骸骨搬葬以色列地(創五十25)。──《中文聖經註釋》 約瑟的骸骨: 當時的以色列人把約瑟的屍體,用防腐劑弄成了木乃伊。 把我的骸骨從這裡一同帶上去: 這是大概是350多年前,堅信出埃及和征服迦南事件的約瑟臨終前對子孫們的遺言(創50:25)。約瑟憑著信看到了日後的迦南地(來11:22)。征服迦南地之後,約瑟的遺言得以實現,終於把他的骸骨埋在了迦南的示劍地裡(書24:32)。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約瑟的骸骨」本節承接創世記五十章25節及當時許下的諾言。約瑟和乃父雅各一樣從來沒將埃及看為家鄉,因而要求葬在迦南(來十一22)。正如上一代的南洋華僑,依然不願葬在中國以外的地方。創世記五十章1~3節證明,「骸骨」嚴格來說是約瑟的木乃伊。約書亞記二十四章32節記載約瑟如願以償,得以埋葬在示劍。但這願望卻非感情用事,而是最後一次向神的應許表示信心。──《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三20】「他們從疏割起行,在曠野邊的以倘安營。」 “疏割”:看十二31注。以倘的位置不詳。《民數記》三十三6說其地在曠野邊上。有的考據說,以倘為埃及東邊的邊防要塞,或在疏割以東。──《啟導本聖經腳註》 「以倘」:既然是在曠野邊(民33:8), 所以大概位於疏割之東。──《串珠聖經註釋》 從疏割起行,在曠野邊的以倘安營 有關疏割,請參看十二37的註釋。以倘的原義是「海邊」或「與他們同在」。這不是埃及文,所以至今無法在埃及文件或古地名中找到。大概如經上所記,是埃及邊境靠近曠野和海邊之地。──《中文聖經註釋》 疏割……以倘。正確地點已經無可考據,然而上面已經說過,我們可以推想疏割的所在。聖經地圖通常都有這兩處地方,但位置上卻有很大的出入,要看編者所信奉的出埃及理論,是「北路」還是「南路」。在地點討論方面,德萊維(1911)最是完備,可惜缺乏較新的地理資料。無論如何,經文明言以色列此時仍在大草原的邊緣地帶。──《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三20 疏割】 學者考據大都認為疏割就是圖米拉特乾河東端的馬斯庫塔遺址。按古埃及文獻這地區為特葉庫(Tjeku),這個埃及語名字等同於希伯來語的疏割。以倘與埃及語的 htm「碉堡」相同,可能是指這地區任何一個堡壘。神在十四章2節要他們掉頭轉回,表示旅程第一個階段時他們是沿著非利士地的道路行走。若然,以倘最有可能便是西勒(Sile),即現代的阿布塞法遺址(Tell Abu Sefa)。這是古代守衛前線第一個堡壘的所在地,也是遠征迦南慣常的起點。在此十四章1~3節詳細解釋了十三章17~18節。問題是西勒離疏割有五十哩之遙,要幾天才能走到。此外,在蒲草紙文獻阿納斯塔西第六蒲草紙中,又提到法老梅雷他(主前十三世紀末)在特葉庫附近,另外還有一座堡壘(至於出埃及可能的路線之一,可參看地圖一)。──《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三20~21】以倘是什麼地方?以倘是埃及與曠野的邊界,過了曠野,向東北走,就是迦南地。神要以色列民晝夜不停的往前走,不能在沿途耽擱,因為他們離開埃及還不很遠。神用什麼方法使他們日夜前進呢?請看出十三21「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 」,這雲柱不像平時所看見的浮雲,它乃是引導以色列民的記號。火柱是為著在夜間保護他們,引導他們,供給他們熱力的。神所以要他們日夜行走的原因,就是要他們離開埃及越遠越好。在現在時代中,神不也是差遣聖靈引導我們行走天路麼?我們有時候偏行己路,不肯隨聖靈的引導,結果就受苦受冤。其實,我們應當在無論大小事情上,都得尋求神的旨意,隨從祂的引導。如此你的道路非但不會走錯,而且心中常有一種不能言喻的滿足。神是信實的神,祂必引導我們行正路;雖然在人生的道路上,或許會有荊棘
,有苦難,但是我們堅苦忠誠的跟從祂的腳蹤行走,祂必帶領我們直到我們所要去的目的地,面對面會見了主為止。── 趙世光《聖經寶藏》 【出十三21】「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 “耶和華在雲柱……火柱中……”——雲柱就是神與以色列人同在的標號。這雲往在上頭散佈如傘,遮蓋全營(詩一百零五39,民十34)。神在雲往中居住(申三十一15),借著雲柱引導他們(詩七十八14,尼九12,民九15-23),夜間發光,顯出神的聖潔和榮耀(本節出十四20),這榮耀有時候白日也顯露出來(出十六10,民十六19),神在雲柱中和摩西說話(出三十三9-11;詩九十九6-7;參約一1-14)。以色列人安營的時候,雲柱在會幕以上(出二十九42-43,三十三9-10,四十34-38;民十二5,九15-23),在雲柱中所住的神的使者就是主耶穌(出十四19,二十三20-23;詩九十九6-7;賽六十三8-9),這榮耀也臨到所羅門的聖殿(代下五13-14),以西結曾見這榮耀離去主殿(結十3-4,十一23),後來又預言這榮耀到了千禧年還要下降(結四十三2;賽四5;啟七15-16),有人以為太二十四30節所說之人子的兆頭就是這榮耀,保羅將這榮耀列在以色列人特別的幸福中(羅九4),雲柱的妙用有四:(一)光照百姓(參約壹一5-7);(二)遮蔽百姓(詩一百零五39;日頭不至於曬著他們,詩一百二十一6);(三)保護百姓(十四19-26);(四)引導百姓(申一33;賽三十21)。當時的元帥在軍前舉烽火,但這雲柱是神跡顯明神親自做百姓的首領。“日夜都可以行走”——(民九21)。──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雲柱。嚴格來說,「柱」的希伯來文是「站著之物」,意思比較接近「圓柱」(column)而非一般英譯本的「支柱」(pillar)。而「站著」的概念,亦可能暗示神的同在不會中斷。這個神臨在的象徵可以引路或照明前途(如本節),亦可能有保護的作用(出十四19、20)。神向摩西說話時,雲柱亦會降在會幕之前(出三十三9)。這雲有時在幕上盤旋不去,到以色列出發之時方才提升(出四十34~38)。雲與火往往都是神的象徵;在西乃山上神就從雲裡、火中向摩西說話(出十九18;新約相類之處可參太十七5和徒一9)。火為何象徵神,不難明白;雲可能和黑暗一樣,是象徵神的奧祕。若問神怎樣製造這種效果,我們只能臆測。臆測雖然可能有錯,對信心的解釋卻沒有影響。這柱有可能是神在人腦海中造成的異象,即純粹超自然的效果;亦有可能是神用自然事物代表祂的臨在。若是自然現象,它可能是某種沙漠旋風〔如澳洲沙漠的「畏來風」(willy-willy)〕,這種風能夠產生轉動的細沙圓柱,在沙漠上又停又去;又或許是會幕香壇或祭壇上升的煙柱,在清朗的沙漠空氣之中反映壇上的火焰。無論如何,神總利用這雲柱象徵自己在他們中間。──《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三21~22】“雲柱”與“火柱”是神同在的記號(參十四24)。這片雲彩日間在以色列民前頭行路,叫做“雲柱”;夜間發光如火,故稱“火柱”。會幕建成,雲彩降在其上(四十34~38)。神常常從雲柱、火柱中向百姓說話(民十二5~6;申三十一15~16)。以色列人出埃及後,雲彩與他們同在四十年之久(民九17~23)。從此可以看出,這不是一片普通的雲彩,而是神用的特別記號,指揮以色列人在曠野的行止。──《啟導本聖經腳註》 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 這兩節經文不單證明神的同在(見三12),也證明祂的顯現、引領、保護及同行。雲柱、火柱的保護作用,是要身歷沙漠的人才能深切體會的:西乃沙漠日間的熱度有時在攝氏四十五度或以上,無樹蔭無房舍,炙熱的沙粒,實在令人乾渴頭昏,但在雲柱的蔭下,卻使人稍能喘氣清醒。沙漠區因無濕氣保住溫熱,夜晚由清涼而降至寒冷,火柱的溫熱可使發抖的人稍能鎮定。因此,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因為雲柱、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以引領和保護他們前行。──《中文聖經註釋》 雲柱……火柱: 不是不同的兩根柱子,而是同一個柱子表現為兩種現象(14:24)。這是神親自引領並保護他的百姓的標誌。即白天用雲彩遮住了沙漠地帶的炎熱和惡疫,到了晚上則以火的形狀(民9:15,16)保護他們,不讓動物或人類侵入。從而這裡的雲柱和火柱絕不是有些人所說的:①古代的商隊或軍隊為了在曠野行軍,而採取的白天用煙霧,夜間用火把指路的習慣;②以色列共同體渴望耶和華的臨在,是單純的象徵性想像。這些分明是具有神性起源和超自然性質的,同時可視形態的耶和華的柱子。在宣佈指引以色列百姓的真正的統治者是唯有耶和華。從這種意義上,雲柱和火柱又是指引選民的耶和華之杖。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三21,22雲柱火柱是什麼?有何作用?】 答: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行動開始時,就有雲柱火柱的出現,這是神與以色列人同在的一種明顯的標記,是引導他們行止的一種信號,在日間為雲柱,在夜間則成為火柱(參民九15,16)。神在雲柱中顯現(申卅一15),這雲柱在上頭散佈遮蓋全營(詩一○五39,民十34),神藉著雲柱的光彩引導他們(詩七八14,尼九12,民九15-23)。火柱發光顯出神的聖潔和榮耀(出十三21,十四20)。這榮耀有時候白日也顯現出來(出十六10 ,民十六19)。神曾在雲柱中和摩西說話(出卅三9-11,詩九九6,7)。當以色列人安營的時候,雲柱是在會幕以上(出卅三9,10,四十34-38,民十二5,九15-23)。我們總括這些情形看來,可知這雲柱火柱是含有光照、遮敝、保護、引導之作用(詩一○五39,一二一6,出十四19,20 ,申一33),是一種奇妙的神跡,為特別顯明神親自作了百姓的首領和引導者。――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出十三21~22 雲柱火柱】有人認為火山活動是雲柱火柱最合理的解釋。主前一六二八年(西北600哩外的)帖拉島(Thera)火山爆發,帶來了彌諾斯文化(Minoan
civilization)的末日,可能整個尼羅河三角洲都看得到爆發的景況。但這事件在時間上太早了(見:「出埃及的日期」,111頁),並且這解釋也無法解釋柱子如何前行,和聖經所描述的位置(他們是朝東南方前進)。經文沒有說柱子是超自然的產物,只是說它提供超自然的帶領。因此有人提出這可能是先遣部隊使用某種火盆,將之安放在杆子上所產生的現象。這是商隊經常使用的方法。可是,聖經每次都是描述柱子是主動(降下、移動)而非被動的(從來沒說它被人移動)。因此先遣部隊的理論很難有什麼支持。在古代世界神明有光輝或火燄圍繞是很平常的信念。在埃及文獻中的表現方式,是暴風雲隨同有翼的日輪(sun disk)。* 亞喀得語用梅嵐穆(melammu)一語,來描述這種神明榮耀可見的彰顯,這種彰顯通常是在煙或雲籠罩之下的。有人認為梅嵐穆的概念,在迦南神話中是用阿南(anan)一語表達,與本節譯作「雲」的希伯來字眼相同。只是這字在聖經中出現的次數又少,意義又隱晦,因此不能太有把握。無論如何,本節所述的柱子是只有一條的:白晝時看見煙雲,包在裡面的火光晚間照亮出來。──《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三22】「日間雲柱,夜間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 柱、夜間火柱、離開眾民的面前)。」 “……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四十38,民九16,十34),大概過了四十年,在約旦河東耶利哥對面的亞伯什亭(民三十三49),雲柱才離開了百姓。──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雲柱」及「火柱」:是神與以色列人同在的真實憑據;至於神藉什麽自然界的現象去製造出這些柱子,我們無法確知。──《串珠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第13章)】 1 守除酵節、獻頭生牲畜、贖出長子這些條例有什麽共通的目的?你的生活如何回應神的作為? 2 那一條通往迦南之路是最短的?神為何要以色列民繞道而行?神為照顧 的子民作了什麽安排?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