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十二章拾穗 【出十二1】「耶和華在埃及地曉諭摩西、亞倫說:」 “耶和華”——凡關係以色列人政治、社會、宗教的事都是神所指定的,不是摩西、亞倫所設立的,若不是神所吩咐的,而且有要緊的緣故,大概沒有一人正當逃脫為奴之地的那一夜肯守本章所記的禮節。“在埃及地”!這幾個字顯明兩層意思:(一)是以色列人出了埃及以後寫的,(二)逾越節的禮儀是何等貴重。“曉諭摩西、亞倫”——顯明他們占了特別的地位。──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這逾越節的定例是在埃及地首次頒佈,後來在西乃(利23章)還會重提。──《串珠聖經註釋》 耶和華在埃及地曉諭摩西、亞倫說 強調這是神在埃及地向摩西亞倫曉諭的。──《中文聖經註釋》 在埃及地。以色列其餘的律法在西乃山頒布,但本節強調逾越節和無酵節是西乃之前在埃及設立的。近年來有學者提出一個問題:摩西起初有意在西乃山或曠野「三天的路程」之處(兩者可能是不同地點)所要謹守的「朝聖節期」(出三18),是否就是逾越節。持這看法的人,相信法老的強硬態度,是摩西在埃及守節的原因。日期已經決定了(春季的月圓),所以摩西要求釋放以色列才越來越急迫。從這觀點看,摩西恐怕他們若不守節,神便要以災殃攻擊他們(出五3)。神也的確向埃及如此行了,以色列若非被祭牲之血「覆蓋」(出十二13),也必會遭受同樣的命運。這看法雖然聰明,卻不盡符合聖經的證據。它又和某些學者所持的另一個理論有關,這理論認為遠在出埃及之前,以色列人的祖先已經慶祝逾越節了。逾越節所以成為這事蹟的記念日,不過是後來的事(除非三18所說的沙漠節期和逾越節完全無關,又或許它是在西乃山舉行的立約祭禮)。 以色列可能遠在西乃山之前,已經在月朔(陰曆初一新月初現之時)獻祭了。古代世界很多地方都有此習慣,摩西律法雖有這樣的命令(民二十八11),卻沒說這是前所未有的儀式。這看法在神學上不會構成問題:割禮(創十七10)遠在律法之前,已經是以色列宗教傳統的一部分了;安息日(創二3)可能也是一樣。雖然他們也有可能定期在月望(陰曆十五滿月)之時獻羊羔為祭,以色列的逾越節卻是特殊情形,有特別的意義(參11~14節)。研究以色列節期的起源,就和研究割禮起源一樣毫不切題。我們肯定在亞伯拉罕無數世代之前,割禮已經是廣為應用的儀式了。這節期對以色列的意義,以及它後來記念神在歷史中的哪樣作為,才是真正的重點。在這兩點之上,我們並無疑問。──《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1~11 曆法】 亞筆月(後來稱尼散月)因這事件成為以色列宗教曆中每年的第一個月。然而按照民事曆,六個月後的提斯利月(Tishri)才算是一月,而「新年」的慶典也在該月舉行。以色列所用的是陰曆,但定期調整,來與太陽年配合。亞筆月在每年春分(spring equinox)之後第一個新月開始,通常是從公曆三月中延伸到四月中。──《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1~13】神詳細地向摩西亞倫宣佈逾越節之禮,好使以色列人知道,在神擊殺埃及長子之前,他們當怎樣預備自己。──《串珠聖經註釋》 逾越節的準備:本段記載怎樣預備逾越節。準備工作必須在四天以前開始,首先要做的,是選定祭牲。十二章21~27節詳細解釋典禮本身的儀式。──《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1~13逾越節的儀式】 逾越節的祭牲是一歲大的綿羊或山羊──傳統上所譯的『山羊羔』(lamb)一詞是誤導的。麵包的發酵通常不是用酵母或一些其他製品,而是保留一些未烘的生麵團作下一次用。人們相信,這樣的連鎖發酵每年重整一次,而這大抵是正確的。 酵母被視為個人與社會中生活的驅逐力與衝動的象徵。因為它的結果通常是變壞,酵種在後來的猶太教與新約通常都有一種壞的意思。但是利未記七章十四節;廿三章十七節所論,卻表明並非一定如此。新的開端與邪惡的含義在林前五章六至八節綜合起來。──《每日研經叢書》 【出十二1~14】這段經文就在說明逾越節的定例,指定以最近春分的「新月」之日為元旦;在這新年的初十,每一家庭都要選取一隻羊羔,若是一家人數太少,就可按人數的飯量與鄰舍合用一隻羊羔。這羊羔可以是山羊或綿羊,但必須是雄性和無殘疾的。到當月的十四日黃昏的時候,便要把羊羔宰了,將一點血塗在門楣上和門框上,然後將全羊用火烤熟,全家共享這羊肉。喫的時候,要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的喫。因為當夜神要巡行埃及全地,把一切頭生的都擊殺了,惟獨門上有血的,神就逾越過去,不進門去殺害其頭生的。喫剩的羊肉,不能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燒了。全以色列家都要記念這日,守為神的節期,世世代代都要如此遵行。──《中文聖經註釋》 設立逾越節: 以色列的許多節期中唯獨逾越節是要在晚上守節。祭司獻一天的最後一次祭也在晚上(29:39;民28:4,8)。這就暗示,逾越節祭祀的羊羔是所有祭祀中的最後一個祭祀。象徵著,由於基督的死成就了一切的祭祀,並完成了獻祭的真正意義(來10:10-14)。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二1~16】出埃及和逾越節: 出埃及和逾越節不是兩個事件,而是一個事件的兩個方面。因為通過逾越節完成了出埃及,通過出埃及開始了逾越節。其實出埃及事件不單是指一個奴隸民族以色列人從埃及人的壓迫中釋放出來的政治事件,而且其中包含著深層的救贖的意義<徒7:6,理解救贖史>。象徵著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約1:29),把選民從罪和死亡中拯救出來的代贖事工(來9:22)。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二1~28】逾越節的萌動: 如果以色列百姓照神的宣告(6:7),想具體地分別成為神的百姓,那麼就要有血的儀式。這就是逾越節儀式。這種逾越節的儀式到了新約時代,成為了聖餐儀式<路22:19,聖餐和聖餐儀式>。(太26:26-29;可14:22-26;路22:15-20;林前11:23-26)。這是從所有外邦因素中脫離,成為新的共同體的儀式(羅6:4;林後5:17)。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二1~28 逾越節的根源】按照聖經的敘述,逾越節是在第十災時設立的。但這並不表示它不是源起於某個已經存在的節期。應該回想的一點,是神設立為立 * 約證據的 * 割禮,也是個已經基於別種理由而存在的習俗。逾越節 * 儀式中很多環節,都似乎是取材自遊牧民族中,謀求保障牧民不受邪靈攻擊,和保證牲畜 * 豐饒的一種 * 儀式。即使如此,這些環節都經過成功的「改裝」,來切合第十災和出埃及的新背景。遊牧民族節期改頭換面倘若是真有其事的話,逾越節就如同後世西歐基督徒將異教的冬至(winter solstice)節日改換成聖誕節,但仍保留其中富有象徵意義的冬青(holly)、檞寄生(mistletoe)、常青樹(譯註:這些都是西方傳統的聖誕裝飾,如聖誕樹等)。──《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1~51】神定下逾越節之禮:把所預告的第十災降在埃及人身上。──《串珠聖經註釋》 【出十二2】「“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 本月……為一年之首。本月相當於陽曆的三至四月,本書以其迦南名字,稱之為「亞筆」(~a{b[i^b[,即「初熟之穀」;出十三4)。聖經後來則照其巴比倫名稱,把它叫做「尼散」(尼二1)。因此逾越節不但是春季的節期,亦是新年的慶典。然而我們也不必接受某些宗教比較學的學者對這兩種節期的影射。按照聖經,逾越節所以是春季節期,不過因為以色列人確然是在春天逃離埃及(出十三4)。因此它純粹是紀念歷史事蹟。出埃及記又斬釘截鐵地說明,從今以後新年要從本月算起,因為(本月發生的)出埃及事件,是以色列國家生命的肇始。因此逾越節也是和以色列所有其他節期一樣,深深建基於以色列歷史和神拯救的作為之上。出埃及記二十三章16節和三十四章22節可能保存了閃族早期的傳統,以秋季──即陽曆十月──為其農曆的年終(新年可能也在此時開始)。略去了冬季「沒有生命」的月分,秋天和春天都可當作是一年之初。然而其他農業國家雖有此例,這理論的可能性卻似乎不高。──《丁道爾聖經註釋》 『正月』神將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月改為正月,在此重新開始新的經歷。 正月為一年之始,且為一生之始。其意即︰以前的歲月皆不足計算,惟從得救贖之日算起,為新生命之開始。 『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重生以前的年日都是空白虛度的,都不算數。從前那些在磚窯和在肉鍋旁邊的日子,必須遺忘。──
佚名 “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參下列的月表。 表上有星*號的月名是古名,其餘的月名都是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以後才有的(以色列人多按數目稱月,如二三四等月,和中國人一樣,一切敬拜神的事是按盛年算的,其餘的事(連安息年的起頭,利二十五9)仍是按常年算的。常年的年底須在秋天(出二十三6,三十四22),以色列人的年曆是按月亮算定的,因此每十九年內必有七個,尼散月十六日若未到,不能收割大麥,以色列人就以那月為閏月,稱為後亞達月,因為他們必須在尼散月十六日獻上初熟的大麥一捆(利二十三10-11),然後才能開鐮(申十六9),這樣看來,他們的閏月是死的,常是後臘月。以色列人以每月初見月亮的那一天(就是日月交會以後約四十點鐘)為初一日,當主耶穌在世的時候,祭司每逢二十九日晚上在耶路撒冷聚集,特為要聽一些可靠的人作自己看見了月亮的見證,若有人看見月亮,就定本月為小月,祭司就立刻打發人到橄欖山上放烽火,宣告本日為初一日,在四圍遠處的山上也有人等候,一見橄欖山上起了火,他們也就急忙點著自己的烽火,這樣全國的百姓就知道是初一日,在二十九日晚上若沒有人作見證說他們看見了月亮,就定本月為大月,祭司就到三十日晚上才放烽火,宣告初一日(每年之大月至少有四個,至多有八個)。──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以色列人有兩套曆法:一套為宗教曆,也就是本節所宣佈的“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這裡的正月介乎今天的陽曆三月與四月之間,因為近東一帶,新年隨春天降臨而開始,各種節期都和四時運行配合,近乎中國的農曆。一年之首的正月,也是春天重臨,時序更新的月分。迦南人稱這個月分做“亞筆月”(十三4;二十三15;三十四18)。後來以色列人被擄往巴比倫,正月也隨當地習慣改叫“尼散月”(尼二1;斯三7),是收割初熟大麥的時候。另一套為農曆,一年自秋季九、十月間開始。猶太教中人現在採用農曆。──《啟導本聖經腳註》 「本月」:按迦南的名稱是亞筆月(13:4),意思是「初熟的穗子」;在被擄期間,以色列人採用巴比倫的曆法而稱之為尼散月。這月相等於陽曆的三、四月,屬春天的月份。以色列人以一個新年度的開始來紀念他們生活的新開始。──《串珠聖經註釋》 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 以色列人在早期是按埃及人之例行陽曆(實質是天狼年的陽曆),就是以離春分(每年的三月廿一或廿二日)最近的「新月」為一年之首日,故又稱為春曆。但自主前六○五年,受巴比倫尼布甲尼撒的壓力,約雅敬王便於主前約六○四年改跟巴比倫人實行陰曆,而將新年改在巴比倫曆的七月一日為元旦,故又稱為秋曆。從此以後,秋曆是以色列人的國曆,春曆卻仍是以色列人的宗教曆。這裏所說的正月,是屬於春曆,即現有陽曆的三、四月之間。這點,在季節上,也和九31~32(見該兩節的註釋)所講的時序,能相合。──《中文聖經註釋》 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 把出埃及的那個月當作那年的正月。神設定新月的原因是,為了紀念以色列百姓成為神子民的重生。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二3】「你們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 “以色列全會眾”——摩西、亞倫借著以色列的長老吩咐全會眾(21)。“初十日”——以色列人在逾越節以前四天,預備逾越節的羊羔,無非是要留心那羊羔完全不完全,主耶穌也照樣被人窺探(路十一53-54,約八41十八38)。後來以色列人卻把這規矩忽略了(民九2注)。逾越節的羊羔預表基督有十五層:(一)都必死亡(12十一5;來十一28末句;羅六23;雅一15;結十八4;啟二十14);(二)主設救法(35;約三16,約壹四9);(三)一隻羊羔(3;林前五7;約一29;啟五6;參詩七十七20,七十九13,一百一十九176;賽五十三6,結三十四31,亞十3);(四)須是公的(5,主是男人);(五)填一歲的(5,壯年之時);(六)須無殘疾(5;彼前一18-19);(七)須早預備(3注6);(八)必被宰殺(6-9;太二十六28);(九)須按定期(6;加四4,太二十六18、48),(十)勿折骨頭(46;約十九33、36);(十一)血抹框楣(7、13;羅五11,十911);(十二)勿塗於閾(7;來十29);(十三)須食羊肉(8首句;約六52-56);(十四)吃無酵餅(8末句;林前五6-8);(十五)並食苦菜(8末句;徒二3738;路二十四47)。──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羊羔”不限綿羊或山羊,但必須是沒有殘疾的一歲的公羊羔(5節)。從本節看,逾越節是一種在家庭中舉行的儀式,後來成為一定要到耶路撒冷聖殿中去舉行的大節期。──《啟導本聖經腳註》 「以色列全會眾」:並非一抽象名詞,它意味著一個實際的宗教團體。本節表示所有以色列人,無論大小,都要參與逾越節;而參與的單位是以家庭為准,絕不容許個人或幾個朋友互相組合守節。──《串珠聖經註釋》 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父家取羊羔 這在殺羊羔前五日選取羊羔的定例,在祭典之前是否有規定,無法知道,因為其他記述逾越節的經文(出十二21~28;利廿三5~14;民九1~14;申十六1~8;結四十五21~24),均無初十……取羊羔的規定。後期的猶太人也沒有照這規定行。羊羔的原文,並無法分辨是小綿羊或小山羊(第5節纔說明此點)。按父家有兩含義,一是指家人有多少,就是衡量羊羔大小重量的準則;另一是這節期乃家庭節期,而不像申命記所說的為聖殿節期(見申十六2、5~7),也不是以西結所述說的王家節期(見結四十五22)。羊羔到新約時代的含義是指基督(參看約一21、36;林前五7;彼前一18~19;啟五6等)。──《中文聖經註釋》 各人要按著父家: 逾越節晚餐是以每個家族為單位進行的。因為將近10個人才能吃掉一隻一歲的羊。從而,人數少的家庭只好和鄰居共殺一隻羊。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有一件事是希奇的,就是主耶穌基督所預備的救恩,不光是給一個人,乃是像逾越節的羊羔一樣,是為著全家的。全家吃羊羔的肉,全家塗羊羔的血,總是一家的人共同接受。這裏給我們看見,家在神面前的緊要。 以色列全會眾。這個後來成為從宗教角度形容以色列的專用名詞,摩西五經在此首次應用(本節的 ~e{d[a^h 經常都有這意思,但在申命記和後期書卷,qa{ha{l 則較常見)。新約
ekkle{sia「教會」一詞也是從此而來。「會眾」不是抽象的一群人,而是指以色列實際的集會;這種集會通常有宗教的用意。初十日。早期的希伯來人可能也和中國人一樣,將一個月分為三個部分,各有十日;上旬稱為「入旬」,下旬稱為「出旬」。古時英國將一個月分為「盈」、「虧」兩部分,也是基於同樣的道理。贖罪日同樣定在初十日(利二十三26、27)。這個解釋似乎比假設「十」是神聖數字為佳。十四日的黃昏(宰羊之時,6節)正在一月之半,當是月圓。 羊羔,希伯來語 s*eh 字應當譯為「一頭(小)牲畜」,這字的意思頗為廣泛,任何年齡的綿羊山羊皆包括在內。希伯來人和中國人一樣,似乎認為綿羊和山羊都是「羊」,兩者之間只有不甚重要的分別。或許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新約「分別綿羊山羊」就代表了神的洞察力(太二十五32)。見過亞洲顏色棕黑、毛髮短曲之綿羊的人,都知道除非觀察尾部,分辨兩者實不容易。再者,s*eh 泛指任何年齡的羊,但第5節卻指明必須是「一年之子」,意思可能即是「生於一年之內」(即不足一歲)的羊;這是猶太教拉比一貫的詮釋。現代譯者譯作「一歲」,大抵是將歐洲人的歲數概念強加在近東文獻上了。無論如何,指明祭牲必須是「羊羔」而非長成之「羊」的,只有這歲數規定。一家一隻。逾越節是個家庭式的慶典,證明這節期起源甚早。聖殿、會幕、祭壇、祭司,都沒有提及。然而代表(representation)──甚至替代(substitution)──的概念,卻顯而易見。──《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3 宰羊羔有甚麼意義?】 以色列人的長子得免被殺,是因為他們宰了沒有殘缺的羊羔,把血塗在各家的門框和橫楣上。這表示以色列人流無辜的羔羊之血;羔羊是祭牲,牠代替了在災禍之中應當被殺的以色列人長子。他們從此深知,得免死亡是由於有無辜的生命代他們犧牲的緣故。──《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十二3~6問:逾越節羔羊應該怎樣預備?】 答:逾越節羔羊必須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在正月初十日開始預備此羊羔,到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才把牠宰了。在初十日至十四日間,每家要仔細查看,如果查出這公羊羔有損傷,或是缺欠,就當掉換。因為有殘疾的羊羔,是不能作為逾越節的羊羔的。因為此羊羔不但預表主耶穌的被殺,更是預表主耶穌的完全聖潔。──
趙世光《聖經寶藏》 【出十二3~6】羊羔在初十日取出來,留到第十四日,表明基督是從亙古被神知道的,在時候滿足才為我們顯現。 【出十二4】「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羊羔,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你們預備羊羔,要按著人數和飯量計算。」 “若是一家的人太少……”——按猶太人後來的規矩,吃一隻羊至羔至少須有十個人,至多二十個人。“你們預備羊羔,要按著人數和飯量計算”——孩子和老人的飯量小,當然不足為正數。──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按「飯量計算」之目的,是要每家決定須否與另一家庭合宰一羊羔。──《串珠聖經註釋》 預備羊羔要按人數和飯量計算 選取羊羔為祭的原因:第一是家庭能負擔得了,而其實卻是在遊牧時代的希伯來人最普通的食物;第二是要全部喫完(見第10節),因此一家人的飯量不能喫下一隻羊羔時,可以和鄰舍合用一隻羊羔。故此,這是與以西結的理想國度,用公牛為國家的逾越節之祭的觀念,是完全不同的(見結四十五22~24)。──《中文聖經註釋》 計算。後世猶太人將吃一隻羊羔的起碼人數定為十個成人;然而這是根據非自然的解經而來的。吃羊的人數起初似乎是飯量和羊羔大小的問題,和神學無關。──《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5】「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裡取,或從山羊裡取,都可以。」 “要無殘疾……”——逾越節的羊羔必須無殘疾,有兩種緣故:(一)神只能悅納上好的祭物(瑪一8),神後來為一切的祭品也定了這條例(利二十二19-25);(二)這羊羔預表基督完全的聖黨(來七26)。這罪惡的世界急需無罪的救主,主耶穌無罪有六層證據:(一)主耶穌自己說祂是無罪的(約八29-46,十四30);(二)主耶穌道德的判別力雖比萬人高,但在言語行為上卻沒有一次露出自覺有罪的舉動;(三)主耶穌的眾使徒都深信祂是無罪的(林後五21;來四15;彼前二22;約壹三5);(四)主耶穌的仇敵查不出祂有錯(太二十六60,二十七2324);(五)賣耶穌的猶大曾承認祂是無辜的(太二十七4);(六)四福音上所記耶穌的品格也顯明祂是無罪的。“一歲的”——預表主耶穌完全的良善。“公羊羔”——(參利一3)要公羊羔有兩個緣故:(一)這羊羔代替頭生的男子;(二)預表主耶穌。“或從山羊裡取都可以”——有古注釋家說,這是體恤窮人,但按聖書上所記,以色列人多用綿羊。(代下三十五79節的“逾越節”三個字,也包括除酵節)。──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要無殘疾的公羊羔 這羊羔可以是小綿羊或小山羊,但必須是雄性,且為無殘疾無玷污的(參看利廿二20;瑪一14)。這就預表了基督耶穌和其純潔的代贖(參看來九14;彼前一19等)。──《中文聖經註釋》 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 指最完美無缺的動物。因為逾越節的羊羔象徵著“聖潔、無邪惡、無玷污”(來7:26)的耶穌基督。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一歲的公羊羔。與所有祭牲一樣,必須是沒有瑕疵的幼公羊,大概代表品種中最完美的部分。羊羔若果已足「一歲」(NEB、和合本),便是已經長成。──《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5 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公羊滿了一歲,就算是度過了初生時最艱難的時期(死亡率在百分之二十到五十之間),可以在羊群中參與生產了。然而羊群中並不需要這麼多的公羊,所以很多一歲的公羊羔(尤其是山羊)都被宰殺,來供應皮草和肉食。可以生產小羊和提供羊奶的母羊,則保留到八歲左右。──《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5~7】猶太人的月份,正月稱為尼散月,在正月初十日每家要預備一隻羊,這羊要留到十四晚上宰割。在這四天之中,一家人要仔細查看羔羊有否損傷和殘疾。神要以色列人如此行,為的是羔羊預表主耶穌。我們的主是無瑕疵,聖潔而完備的。塗血的方法是先塗在房屋左右的門框上,成為一畵,後來在塗在門楣上,那血滴下的時候,成為一直,如此清楚底顯出十字架的形狀。──
趙世光《聖經寶藏》 【出十二6】「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 “要留到本月十四日”——(3注)。“黃昏的時候”——就是日落的時候(十六12,申十六6)。後來以色列人在聖殿宰逾越節的許多羊羔,他們就從日頭偏西,到日落的時候宰殺;但常獻的燔祭,也是在黃昏的時候奉獻(二十九39注)。“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當時還沒有祭司,所以各家的家長就做臨時的祭司,宰羊抹血,後來有了正式祭司的時侯,家長還是宰殺犧牲,祭司卻將血抹在壇上(參利一3-5)。有時因特別的緣故,利未人也來幫忙(代下三十17,三十五5-6)。──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黃昏”有幾種說法:1.太陽下山與星星出現之間;2.太陽開始西沉,人影伸長,也就是午後不久,到夜間開始之前;3.白天的炎熱開始消退(約下午三時)到太陽下山。法利賽人採用最後一說。猶太史家約瑟夫也以此法界定“黃昏”。──《啟導本聖經腳註》 「留到本月十四日」:有四日時間去觀察羊羔,以斷定是否真的全無殘疾(5)。 「在黃昏的時候」:原文是「在兩個黃昏之間」;根據日後法利賽人的解釋,這是由日頭的熱力開始減退(即下午三,四時)至日落那一段時間。──《串珠聖經註釋》 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把羊羔宰了 古埃及的天狼陽曆,其年份雖然以太陽的公轉和每年天狼星在地平線上的升起作起算點,而月份卻跟月亮的繞太陽軌跡為計。所以,十四日也是月亮接近最圓那夜的日落至晚間,便要宰殺羊羔。──《中文聖經註釋》 要留到本月十四日: 逾越節的羊羔從10日到4日,要準備4天。為了:①需要充足的時間觀察羊羔的情況;②通過羊羔要深深記住,“代贖”的意義。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黃昏。直譯是「兩個黃昏之間」,這句話的確實意義,猶太學者並無定論。何時獻常獻之晚祭(出二十九39),以及在會幕點燈(出三十8),都用這句話形容。正統而敬虔的法利賽猶太教派,認為這話是指下午太陽熱力開始減退(約下午三至四時),與日落之間的一段時間。其他團體則持日落至全黑,或類似的解釋。──《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6 在黃昏時宰羊羔】 及的民事曆每月三十日,各分三旬,每旬十日。而埃及的宗教曆以及一切節期,則仍依陰曆計算。逾越節和災難發生的時候,適逢埃及人所謂的「半月日」之前夕。更重要的一點,是陰曆以新月為每月之始,因此逾越節發生在滿月之時,並且必定是春分之後的第一個滿月。宰羊在黃昏進行,正值以色列每年第一個滿月初升之時。──《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7】「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 注意,血不是塗在門檻上,以免被人踐踏(參來十29)。── 佚名 “要取點血”——特要顯明有羊流血捨命,代替那家的長子。“塗……”——借著一把牛膝草(參22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喫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 在曠野向神守節,既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前一再申明的(見五1,十9等),則這種節禮,相信是很古的遊牧民族的習俗。到出埃及時,不但吩咐其他參與離開的人守這習俗,也賦予新的意義。──《中文聖經註釋》 取點血,塗在: 指死祭,因為血象征著生命(利17:11) <利 緒論,血祭的意義>。所以這種儀式意味著以色列家中的所有生命都獻給了神。同時,表明以色列人的生命被羊羔代贖了。另一方面,把血塗在門框上的儀式只用在第一個逾越節,因為從第2個逾越節開始殺羊塗血的儀式,施行在聖所和祭壇上。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血。依照獻祭後來的定義,逾越節簡直不可以算是獻祭。雖然它有能使神的「擊打」轉離的「驅邪」作用,又和血禮有關,它和罪卻沒有直接關係。逾越節包含血禮並不反常,希奇的是它和祭司,和以後限於祭司的一系列禮儀無關。故此這個節期,顯然是在以色列「職業性」祭司制度成立以先,便已興起。理由是在族長時代,祭司職任似乎由家長承擔。然而縱有這族長時代的遺俗,門框和門楣卻暗指定居的生活方式,如以色列之在歌珊。雖然逾越節嚴格來說並無「贖罪」,血禮的理由卻是一樣的:它代表了捨命(利十七11)。──《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7 血的功用】原始宗教經常用血來驅趕邪惡勢力,但在以色列的 * 儀式中,血是作潔淨之用的。在宗教信念和奉行中依然保留這些原始概念的以色列人,雖或會迷信前者,但後者才是屬神本意的功用。美索不達米亞的人將房屋的門框漆上紅色,相信這種顏色能夠驅逐邪靈。──《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7~8】“血”是犧牲生命來挽救另一生命的表徵(參利十七11)。“苦菜”很可能為遊牧民族吃肉時用來調味的野生苣類植物,例如萵苣、菊苣等。以色列人吃苦菜,似為紀念祖先當年在埃及為奴之苦(參出一14)。──《啟導本聖經腳註》 【出十二8】「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 “無酵餅”——這無酵餅有兩層意思:(一)使以色列人紀念他們速離埃及的事(34、39,申十六3);(二)警誡他們必須聖潔(林前五7-8,參太十六1)。“苦菜”——使以色列人紀念他們所受的苦難(一14),或者也表明悔改的意思。──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火烤」:做法是將整個祭牲用叉舉起,放在火上燒烤。 「苦菜」大概是沙漠中野生的植物,遊牧民族常把它與肉類一起調製。──《串珠聖經註釋》 當夜要喫羊羔的肉 這是守節禮的喫──聖禮的喫。預表基督被殺(林前五7)和將其身體給信徒喫(林前十一23~24;參看太廿六26;可十四22;路廿二19等)。 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喫 喫無酵餅固然與遊牧民族的生活有關聯(見後面34節的註釋),但這禮與農業生活的節期聯繫更大(見下面第15節的註釋)。喫苦菜為的是記念在埃及為奴之受苦的景況。後期猶太人並不完全遵守此例,米示拏甚至列出五項可以代替的菜蔬(見
Pesahim 五章2節)。──《中文聖經註釋》 當夜指亞筆月14日晚無酵餅: 酵是一種能引起發酵反應的東西,無酵餅就是沒有放這種酵母的餅。意思是連發酵的時間都沒有了,表明逾越節的緊迫性。同時酵象徵著罪和舊日的生活(林前5:5-7),所以無酵餅象徵了被救贖的聖潔的人所吃的食物。苦菜: 字面意思是“苦的”意思,象徵了在埃及痛苦的奴隸生活。每當吃這種食物的時候,讓他們想起過去奴隸的生涯,並使他們能夠更加感謝救贖主(申5:15;15:15)。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二8 菜單】 逾越節筵席的菜單在遊牧社會中,應該十分普通。禁酵可能另外有特別的象徵價值。在後期猶太教文學和新約中,酵與 * 不潔和 * 玷污有關。但它在這麼早的時代,究竟有沒有這意思卻難以肯定。後期猶太教文學將苦菜鑑定為萵苣、菊苣、刺芹、蔊菜,或苦苣。上述菜蔬都很容易烹調,但聖經所用的字眼是否包括這幾樣,卻無法確定。已知的一樣是埃及有種植萵苣,而譯作「苦菜」的希伯來語字眼,亦與 * 亞喀得(巴比倫)語中的萵苣對應。烤羊的命令排除了另外兩個作法。一方面是異教春節慶典有時包括生肉,這命令與之相對。另一方面倉促時不容許水煮,因為這樣做需要很多屠宰、取出內臟、調味的時間。由於這是聖筵,其肉不能在其他時間吃用,吃剩的殘羹亦必須適當的處理。──《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8~9】第九節的『煮』與申命記十六章七節並無衝突,因為在後段經文譯作『烤』(譯者按:其下有小字『烤或作煮』)的動詞通常用作烹飪。不論原意如何,苦菜傳統上都被視為代表被埃及人奴役的苦味。現代猶太人使用蘿蔔代替。──《每日研經叢書》 烤。在地上挖坑為爐,以明火燒烤。羊可以食用,證明不算是贖罪祭(出二十九14)。「燒烤」可能是另一個來自遊牧生涯的特徵(參海厄特,26頁)。又有人提出燒烤可以消除以色列人所禁戒的血和脂油(創九4;出二十九13)。不可生吃的禁令或許來自另一遺俗,亦可能是對迦南人法術的規避。水煮是後期較為進步的烹調方式(撒上二15)。全牲連頭帶臟燒烤是個極古的作法。現代猶太人守逾越節,以一條脛骨代表全羊(因聖殿被毀後已經無法獻祭。故在餐桌上放一條脛骨以為記念。)。同吃的無酵餅(現代澳洲也有一種稱為
dampers 的無酵餅),下文會詳細討論(參出十二14~20註釋)。苦菜(經文沒有說明品種,或許是故意不加以規範;亦可能是野萵苣)大抵也是原始時代的佐料,後世猶太人視之為以色列為奴時苦楚的象徵。福音書的作者記載釘十字架時,耶穌所喝的東西調以味苦的「沒藥」(可十五23)可能也有關連;尤其聖經視耶穌為逾越節的祭(林前五7)。──《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9】「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煮的,要帶著頭、腿、五臟,用火烤了吃。」 “不可吃生的”——古時有幾國的人吃生祭肉。“要帶著頭腿五臟”——羊羔必須是囫圇的,不可分開,以色列人將五臟取出洗淨以後,仍就放進去,預表主耶穌的完全。有古注釋家說,以色列人將細長尖形的木條,從羊羔身上縱橫穿過,以便用火熏烤,這就更預表主耶穌十字架的苦難。“用火烤了吃”——逾越節的羊羔全被吃盡,一切別的祭品,或多或少,總有被獻於神的。──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斷不可喫水煮的,要帶頭、腿、五臟,用火烤了喫 把肉煮了喫(這是申十六7的原文,和合本把它改了,但以小字註明原字義;請參看現代中文譯本的該節譯文),乃是要全牲的烤了喫,因為這是遊牧時代的禮法。這也預表主耶穌受苦和其一根骨頭都不折斷的預言(見後面46節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煮的: 因為生吃祭物的行為是古代外邦的習俗,還有“煮著吃”的行為是埃及人的風俗。所以為了與其區別,才這樣要求。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二10】「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 “……用火燒了”——這事大概有兩個緣故:(一)免得被人妄用;(二)免得被人妄尊。後來神叫他們照樣將一切剩下的祭肉燒毀(出二十三18,三十四25;利七1517)。現在也當把分聖餐所剩的餅和酒,用火燒了。──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獻祭物都守此例,以免獻給神的東西受到不當的處理(參出二十三18;利七15)。──《啟導本聖經腳註》 不可剩下一點……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 這是和一般獻祭的聖物同例,藉免褻瀆聖禮的肉(參看廿三18,廿九34及卅四25等)──《中文聖經註釋》 要用火燒了: 為了防止代表基督身體的這些東西被玷污,所以才這樣要求。而且這規定適用於日後所有的祭物當中。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不可剩下一點。逾越節除了有轉離神擊打的「驅邪」作用外,本身也是交通的筵席。這種筵席必定要在神面前按禮而吃,不可吃剩,也不可帶走(出二十三18)。這規定不是避免聖物受玷污,就是防止有人用以施行法術。──《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11】「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如同行路的客人,信徒也當以自己為世上的行客。“趕緊地吃”——以色列人要趕緊地吃逾越節的羔羊,有兩個緣故:(一)他們不知道何時要起身;(二)吃了羊羔的肉以後,他們還要燒盡所剩下的,本節的規矩是為臨時定的,以色列人後來沒有這樣行(參民九2注)。“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意思說,這並不是平常的筵席,雖是趕緊地吃,卻也要恭敬。──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逾越”就是門上塗有血的人家,耶和華神巡行時,會越過不擊殺其長子。 新約聖經以“逾越節”為主基督救贖工作的預表(約一29;林前五6~7;彼前一18~19)。例如:1.羊羔須無瑕疵,要經過四天的檢驗觀察才可宰殺(3~6節)。耶穌在世的生活,純潔無瑕,經得起各種考驗(路十一53~54;約八46;十八38)。2.羊羔的血須塗在門上,以保護一家不受災害;基督的血也遮蓋我們的罪,作我們永遠的贖罪祭(來十11;約壹一7)。3.當夜要吃羊羔的肉;基督也是信徒生命之糧,(太二十六26~28;林前十一23~26)。吃逾越節筵席為以色列人的義務和權利,卻不是得救的方法。信徒今天乃因“從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啟十三8)基督而得救;但須經常從聖經中領受神的話語,以強壯靈命。──《啟導本聖經腳註》 形容以色列人是在匆忙中吃羊羔,準備隨時離開埃及。 「逾越」:此詞的原意已不清楚,它可指那祭牲,亦可引申至祭牲被殺的那節日。──《串珠聖經註釋》 喫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的喫 近代的猶太學者,頗有同意逾越節的禮儀,是在出埃及的時候將舊瓶裝上了新酒。意思就是說,這禮原是每年春季,遊牧民族在出發另尋草原前,整裝待發時的祭神禮儀,所以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在行完禮儀後趕緊的喫了,便歡樂高歌的出發。當年在埃及預備離去的國奴中,有些「閒雜人」(見後面38節的註釋)卻原不是遊牧民族,所以要將這禮儀習俗,藉出埃及這殺長子之災的神蹟,教導他們一起遵守。 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現今繙為逾越節的希伯來文是 Pesah],其原義是甚麼至今仍為學者辯論的對象。有人認為是源自迦勒底文 pashahu,意思是和解或撫慰。但這節禮的整個過程,似乎與獻祭與神和解或撫慰神心無大關涉。另有人認為是借用埃及文 p3s!h,意思是擊打。不錯,這是神最後予埃及人最重的擊打,但宗教熱誠極深的希伯來人,是否會將一個重要的節期以埃及文來作紀念,卻是一個疑問。因此,有的學者就用賽卅一5的護或保守來作解釋(賽卅一5的「越門」是和合本的譯者加上去的),而指這節期的禮儀主要在求神的護佑。另有學者卻用撒下四4的腿瘸和王上十八26的踊跳(原文均來自 PSH],而解釋神在見到門楣有血的時候,就像單腿瘸了的人跳躍般的越門而過,因此被稱為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現代的各譯本多從此義。──《中文聖經註釋》 腰間束帶……趕緊地吃: 由於不知道什麼時候下命令出埃及,所以要他們做好一切準備,所有動作要迅速敏捷。從中可以看出,等待了430多年的出埃及已經在眼前。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以上的指示都是以色列的救贖者耶和華,為自己的百姓特意制定的。逾越節是在耶和華審判埃及的那天,死亡天使越過把血塗在門框上的以色列家庭,沒有對他們執行審判的事件中由來。其與五旬節,住棚節成為以色列的三大節期。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當……束帶……穿鞋……拿杖……。以色列交通的祭中,惟有這個祭在吃的時候要作好準備,以便隨時可以起行。部分學者提出這是遊牧民族的習慣,但這解釋忽略了吃時為何必須趕緊(直譯或許應作「憂急」;參照賽五十二12,「新的出埃及」就是從被擄到的巴比倫歸回,此時卻不必「急忙」)。惟一合理的解釋,是第一個逾越節對神的臨在,充滿了恐怖和期望。 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希伯來文 pesah]「逾越」一詞本身,大概主要是指祭物,其次才是指以這祭物為中心的節期。因此直譯應作「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羔羊」。第13節解釋了這字的意義。然而卻有人以為本節註明「耶和華」,是因為 pesah] 原是形容一系列的其他節期。聖經這樣寫,是要指明這是特別屬於耶和華的那個。──《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11 逾越】中文「逾越」或英語 Passover 的翻譯,都不能充分表達希伯來原文(pesah)的意思。從以賽亞書三十一5,可以看出這個動詞有保護的意思。在該處經文中,「保護拯救」與本動詞(和合本:「越門」)是平行對句。本節不是描繪耶和華「越過」門戶,而是說祂在門口護衛,不容滅命的天使進入(參十二23)。如此門框和門楣上的血就有潔淨門戶,預備神之臨在的功用。──《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12】「因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又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華。」 “又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埃及人以各樣的牲畜為聖,有的牲畜他們也以為活神,神既擊殺了一切頭生的牲畜,就必定敗壞了埃及人許多的神(賽十九1)。“我是耶和華”——【比方】君王的印璽。──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神要懲罰埃及一切的神只,包括被人奉作神明的法老,因為他們不接受摩西的要求。在全能神的刑罰前,這些神只完全無力抗拒。──《啟導本聖經腳註》 反映出埃及人的信念,他們視動物為神明,亦相信一切頭生的皆有神明特別保護;當耶和華神擊殺牲畜及長子時,就是擊敗了他們所倚靠神明。──《串珠聖經註釋》 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 這是神為顯揚祂的名而揀選祂的民時,對奴役祂的民者所作的最嚴重的擊打。 又敗壞一切的神 這裏敗壞的原文是懲罰(見現代中文譯本),連被奉為神明的法老在內,也受到懲罰。 我是耶和華 要懲罰埃及人的神和擊打埃及人和其牲畜的原因,就是要他們認識,知道神才是神,才是主。──《中文聖經註釋》 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 無論是人還是牲畜,埃及一切頭生的死,就是對埃及一切雜神的懲罰。因為埃及的很多偶像被擬作各種動物的形像。在第十個災難中,尤其體現了埃及一切神的無能和虛假,因為他們在耶和華的審判中連自己的性命都沒能保全<32:1,埃及的宗教>。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我要擊打一切頭生的。希伯來文「擊打」通常是「殺」的意思,本節的上下文明證這是正確的解釋(和合本作「擊殺」)。蘭塞二世(Ramesses II)在位很久,繼位的馬尼他(Merneptah)並非長子。當晚死的可能是馬尼他的長兄。我們下面將要談到(參十四18註釋)依照聖經,我們並沒有理由假定渡過紅海時,死了一位法老。 埃及一切的神和埃及人同樣是神公義審判的對象。這話可能是指尼羅河以及其他象徵埃及神祇的動物,如何受到災難影響;又可能是指這些象徵背後的屬靈力量被神擊敗。埃及人必曾祈求神祇保佑長子。──《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12~13 埃及的王權節期】本段可能有一點反映了埃及著名的、代表更新君王權柄的塞德節(Sed festival)。這個慶典的用意,是讓全體神明認可法老的王權。然而在經過一連串災難之後,眾神必須承認的卻是 * 耶和華的王權──不是即位,而是祂一直擁有的權能。君王在塞德節中象徵式地在全地隨意週遊,來顯示他能夠支配全地。神巡行遍地,藉災禍證明其支配權,法老的王權受到嘲弄,耶和華的王權卻得以認定。──《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13】「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 “……作記號”——就是給神作記號。人若相信血抹在門上就有平安,但叫他得救的不是他的信心,乃是他所信的真理,假若門上無血,就是人實信有血,也不能得救,若門上有了血,他雖恐懼不安,卻還要得救。“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凡門上有血的房屋,神必越過去,不殺內中的人。──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越過」:這詞的原文字根與「逾越」是相同的。──《串珠聖經註釋》 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 這是逾越節的真正意義。不管這禮儀原有的含義是甚麼,現有的含義,對基督徒來說,就是羊羔基督的血,遮蓋了,也洗淨了我們一切的罪,我們在祂裏面,有永遠的平安──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中文聖經註釋》 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 血本身就意味著生命的死亡,所以天使沒有必要再次擊打以色列家庭。逾越節小羊羔的血,如同在伊甸園為了取動物的皮殺掉其物一樣(創3:21),象徵將來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贖之血。本節明確啟示人類唯獨通過基督的寶血,才能從死亡中被解救出來。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我……就越過你們。本節用同源的動詞,來解釋這節期以之為名的名詞是什麼意思。而這動詞的含義,則在下半節災殃或「擊打」必不臨到他們身上這句話中,得到了局部的解釋。這動詞在列王紀上十八章21節中是「跛行」之義(「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直譯是「你們一拐一拐地走在兩個立埸之間要到幾時呢?」);同根的形容詞在舊約中往往解作「瘸腿」。因此有學者胡亂臆測,說這字原來是指一種「跛步舞」。然而本節是全本舊約對這節期名字惟一的解釋(參照上面關於耶和華名字意義的註釋),我們不可掉以輕心。這字不論用得是否合乎字源學,還是不過是個雙關語,pesah] 對以色列而言總是「越過」或「跳過」的意思;形容神此時在歷史中行事,使以色列得免災禍。 十二14~20. 無酵餅的準備 贖出長子和逾越節之間的關係,上面已經談過了。另一方面,逾越節和無酵節之間也有同樣密切的關係,以致兩者常被視作一個而非兩個的節期(出二十三15),統稱為「除酵節」(和合本;原文「無酵餅」和「除酵節」是同一個字 mas]s]o^t[)。不少學者認為除酵節源自定居迦南後的農業社會,正如他們認為逾越節是來自以色列逐水草而居的遊牧祖先一樣,他們因此將合一的節期,視為定居迦南後的混合體。無需贅言,讀者當可看出這種論調,是完全違反聖經證據的。在此以前,以色列或在沙漠(澳洲人通常在沙漠做 dampers 來吃)、或在迦南,很可能已經吃過無酵餅;但這不過是節期的外表。對以色列來說,這個節期和所有其他節期一樣,都是記念神拯救的作為,其重要性是在歷史之上,而非農業之上。──《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13,23,27】雖然譯作『房屋』的字可以適用於帳棚,三章廿二節清楚暗示以色列人已經安定下來,住在像一般埃及那樣的小屋裏。住棚節(Sukkoth,棚)含有以色列人在出埃及之後,初時要住在棚裏,而不是住在帳幕裏。──《每日研經叢書》 【出十二14】「“你們要紀念這日,守為耶和華的節,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永遠的定例”——到如今猶太人年年還守逾越節。──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這日」:是指亞筆月第十五日,即以色列人起行出埃及之日(17),而不是指第十四日的逾越節,因為猶太人計算一日的方法,是由今天的日落起至明天的日落止。──《串珠聖經註釋》 你們要記念這日,守為耶和華的節,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猶太人宰羊羔的那日,也正是基督受苦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那日(參看約十八39及前後文),基督徒的記念是耶穌的受苦節,就是因祂的苦難,而將人類從罪惡、死亡和魔鬼的奴役和綑綁中,得以釋放出來了。──《中文聖經註釋》 「這日」即十四日黃昏(18節),要記得計算希伯來人的一日,是從黃昏算到黃昏的(參看 NEB 將該節譯作「從開始十四日的黃昏」)。這日是除酵「週」的開始。第8節告訴我們吃無酵餅屬於逾越節儀式之一,本段將吃餅的日期延長,將接下來的一個禮拜也包括在內。──《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14~20】無酵節的條例:作者似乎不再是描寫第一次的逾越節,而是敘述後世以色列人當怎樣紀念這歷史性的救贖。在作者眼中,逾越節和無酵節是紀念同一救贖事件。──《串珠聖經註釋》 【出十二14~20 無酵節】無酵節(又名「除酵節」)在逾越節之後舉行,為期七天。以色列急促離開埃及時不能帶酵,因此只能烘沒有發酵的麵包,這節的意思就是以此作為對出埃及的紀念。這裡所說的酵來自麵團中的大麥成分,發酵後可作酵母。每次在麵團中留下少許,發酵後加在下次的麵團中,以促進發酵過程。如果沒有留下這種「引酵劑」,整個過程就得從頭開始。要達到合適的發酵程度,需時七至十二日。──《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15】「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頭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因為從頭一日起,到第七日為止,凡吃有酵之餅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 “七日”——就是一個禮拜(創七10、12注)。從十四日日落起,到二十一日日落止(18)。“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酵就是敗壞的表號(太十六6-12,林前五7)。以色列人於宰逾越節的羊羔以先,必須除掉一切的酵(二十三18)。這是教訓百姓每家的人,若要蒙神的悅納,全家就必須聖潔,因此各家長務須盡他所能的,除掉一切的罪惡。──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無酵餅”用新收割的麥子不加酵製成,形狀圓而平。“吃無酵餅七日”即守“無酵節”七天,此節和逾越節相連。逾越節在猶太曆法正月十四日黃昏開始,無酵節則在次日舉行,一連七日(利二十三5~8)。以色列人在此期內,不可吃任何有酵或發過酵的食物,家中一切有酵之物都須除掉。 酵是從發了酵的麵團中取出來的發酵劑。舊約早期法例,禁止用有酵的餅獻祭(二十三18;三十四25),但供祭司吃的祭餅可以用酵(利七13)。新約聖經常常把酵當作罪的象徵,諸如“假冒為善”、“惡毒”等都屬“酵”(路十二1;林前五8)。但耶穌也曾用酵來比喻天國,說祂的國度如酵之於面,本身很小,潛力極大,能迅速擴展(太十三33及注)。 “剪除”是將觸犯律法的人,在神與亞伯拉罕後裔所立的約上成為無分,或給逐離以色列人的營。──《啟導本聖經腳註》 「無酵餅」:反映以色列人匆忙的情形──他們根本沒有時間將餅發酵。 「酵」:在聖經裡通常是代表腐敗與污穢(參林前5:6-8)。 「從以色列中剪除」:意即被驅出團體。雖非死刑,卻是極厲害的責罰。──《串珠聖經註釋》 你們要喫無酵餅七日 這原是另一種節期,剛巧與逾越節的節期相合,而在食物上又有相合之處,以致在以色列南北統一後揉合在一起的。以色列北方是雨多和種植區,人民以農耕為主。所以在廿三14~17神典(來自北方的文獻)中,一年三次要守的節期均與農耕有關,且無逾越節而只有除酵節。除酵節也是在春季小麥長成的時候。為免舊酵長年累積下來而成有毒害情況,農耕的人在此新年就斷酵七日,使舊酵完全斷絕。過了這七日再培養新酵做餅。為使這種除舊更新有效,古以色列人就使之與宗教和新年相關聯。然後由自然的現象落實到人生,就把舊酵當作罪惡,而教訓人要去罪新生(參看林前五8)。 頭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到第七日為止 這頭一日並不是逾越節的正月十四日,而是十五日(見民廿八17;利廿三5~6)。 凡喫有酵之餅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 這就有了與神立約之宗教含義了(參看創十七14)。──《中文聖經註釋》 必從以色列中剪除: 在無酵節中若有人吃了有酵餅,那麼這人將被逐出會眾,不得參加為了紀念救贖而進行的神聖的聚會。因為無酵餅象徵從罪惡中被分別出來,象徵重生的新以色列共同體,有酵餅: 則象徵由於敗壞的生活只能被滅亡。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七日。代表完全,是個神聖的數字,因此聖日為期一週頗為常見。在聖經裡,酵有可能代表腐敗,以及(發酵過程)滲透性的蔓延,但只有新約才明確說出這個關連(太十六6;林前五6~8)。酒的發酵是另一個象徵;這可能是拿細耳人(摩二12)和利甲族人(耶三十五6)不喝酒的原因。然而戒酒也有可能是古時沙漠生涯的遺俗,因為那時以色列人未有葡萄。通常「發酵」的方法,是將一捻已經發酵的生麵糰放在爐旁,可以混在新糰中使新做的麵包發起。部分學者認為這是衛生法則,每年都要從零開始,將摶麵盆刮洗乾淨。這盆若是木造的,年底必然已經陳腐,即使不危害健康,也氣味難當。又有學者相信這是因為遊牧民族必須焙製大量無酵「餅乾」,供沙漠行進之時食用;彷彿後世航海家的「船餅乾」(ship's biscuits,一種歷久不壞的硬餅)。時至今日,逾越節前後任何猶太商店,都可以買到包裝好的無酵餅(英文通常寫作 matzos)。然而,聖經的解釋卻十分簡單:以色列人急於離開,以致沒有時間發麵(39節)。當然,日後的節期不過是這歷史事實的記念,不是事件的重演。例如,急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就沒有可能在第一、第七日遵守幾乎是安息日的規條(16節)。 從以色列中剪除,是指從神子民的社群中驅逐。這人若在沙漠被逐出以色列的營外,可能導致死亡。它雖非死刑,卻似乎預期有神的審判隨之而來。根據死海古卷的記載,愛色尼派(Essenes)的態度正是如此:將犯罪者驅逐。而初期基督教會的立場,可見於哥林多前書四章4、5節。──《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15問:以色列人守除酵節七日,有何預表?】 答:除酵節預表主的埋葬。主在十字架上擔當世人的罪,祂已解決了罪的問題。祂三日之後由死裡復活,不但證明主為無罪,更是表明罪和死已在面前完全失去了牠的權勢。以色列人守除酵節七日,「七」數是完全的意思。表明主完全除去了罪。同時又表明我們不但靠主蒙拯救,好像以色列人靠逾越節羔羊而得救,更是應當除去我們的罪和罪行,成為聖潔。因為「酵」在聖經中是代表「罪」(參林前五6~8)── 趙世光《聖經寶藏》 【出十二15~20】第十五至二十節這幾節論以色列人將來守除酵節的規矩(16)。──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除酵節是在正月十五日開始至廿一日。頭一日和第七日都要有崇拜聚會,並除預備喫喝事項外,任何工都不可作。但是,在喫的方面,則從十四日晚上至廿一日晚上,均只能喫無酵餅。守這節期的律例,不單適用於以色列人,也適用於在他們當中寄居的外人。以色列人不單在本地要為此守節,住居外地也要這樣守節。不單在這七日內不能喫有酵之物,家中任何的酵都要除去。不守這律例的人,就要在以色列的會中除掉。──《中文聖經註釋》 無酵節: 與逾越節沒有區別, 這裡提示了有關無酵節的內容。所以無酵節和逾越節一般不區分開來,視為一個節日。但是如果嚴格區分的話,逾越節指的是亞筆月 14日晚上的小羊羔獻祭儀式,而無酵節是從逾越節開始之後一連七天吃無酵餅的活動。守無酵節的目的在於,讓那些被拯救的百姓紀念神的恩典,不但要感謝,而且要理解無酵餅的深刻意義,決心從此要過一個聖潔的生活。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二16】「頭一日你們當有聖會,第七日也當有聖會。這兩日之內,除了預備各人所要吃的以外,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頭一日你們當有聖會”——正月十四日晚上,是逾越節,十五至二十一日是除酵節,十五和二十一日都有聖會。當這兩日,祭司要吹銀號筒,招聚會眾(民十2)。在會幕門前獻祭,敬拜神,領受教訓,逢聖會日什麼勞苦的工都不可做(利二十三7-8)。“除了預備各人所要吃的以外……”——以色列人在平常的安息日,連飯也不能預備(三十五3,二十10注意無論何工)。──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聖會」:是神聖的聚會。守這日卻不像守安息日那麽嚴格,日常必須要做的事可以照做,但該日的重點是敬拜神。──《串珠聖經註釋》 聖會 是召集會眾聚在一起,特為崇拜神而設的宗教聚會,而不是一般的會議。在無酵餅節的首日和第七日舉行的。在這兩日之內,除預備喫喝的事外,其他任何工作都不可做。──《中文聖經註釋》 預備各人所要吃的。除酵節首尾兩日的「安息」,不如正常的安息日及贖罪日般聖潔。較嚴格的「安息日」不准煮食,這兩日卻不禁止。──《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16 聖會】聖會或宣告是大部分古代宗教中重要的一環。這種聚會呼召百姓放下日常的工作,參加地區性或全國性公開而集體的敬拜。──《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17】「你們要守無酵節,因為我正當這日把你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所以,你們要守這日,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正當這日……”——就是正月十五日(民三十三3)。本段是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記的。──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你們的軍隊: 沒有從埃及人手中慌張逃脫,而是征服了埃及一切神之後,以色 列浩浩蕩蕩地出埃及,在這裡表示以色列民族的氣勢時用了軍隊一詞。以色列民族再也不是無能的,被人壓迫的,低賤的奴隸群,他們是奔向征服迦南地的強大的軍隊,從此他們是有神與他們的同在的,耶和華軍隊了。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二17~18】你們要守無酵節,因為我正當這日把你們的軍隊從埃及領出來 這是祭典把無酵餅節與出埃及拉上關係的經文。軍隊(請參看六26的註釋)。 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們要喫無酵餅 這是把逾越節和無酵餅節連在一起來看了。這兩個節期何時聯繫在一起的?學者多認為是在約書亞(見書五10~12)或約西亞王的時代(見王下廿三21~23)。但至今還沒有任何予以證實的憑據。──《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二18】「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們要吃無酵餅。」 “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希伯來人從昨天日落起,到今天日落止,算一日(創一5)。本節的意思就是從十四日日落起(就是十五日的起頭),到二十一日日落止(就是二十二日的起頭,利二十三5-6)。──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十二19】「在你們各家中,七日之內不可有酵;因為凡吃有酵之物的,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的,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 “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的……”——本節推廣15節的意思,正當以色列人成國做神百姓,蒙特別恩典的時候,神也為外邦人留了蒙恩的機會,只要他們願意受割禮,入以色列的民籍(出二十三33注)。以色列的六十萬人中(37),大概也有許多這樣的人(創十七13注出一1注)。“是本地的”——神曾將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創十二7),故此以迦南為以色列人的本地。“剪除”————(三十一14第二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寄居的必須遵守以色列人的律法,但毋須勉強去敬拜耶和華。──《串珠聖經註釋》 在你們各家中……不可有酵: 這句話的意思是通過逾越節小羊羔的鮮血,他們成了新的被造物(林後5:17),因此屬靈上的以色列共同體應該徹底丟棄被罪和腐敗玷污的舊生命,從此要開始聖潔的新生活。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寄居的、本地的。這規例和倫理的法則一樣,對「外僑」和「道地的以色列人」有同等的約束力。外國人雖然從來不會被逼崇拜耶和華,卻有遵行當地律法的義務,作為定居於此的代價。這是一條重要的神學原則。──《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19 無酵餅與收割大麥】無酵節在收割季節的開始舉行,與大麥收成同時發生。無酵餅在這環境中的重要性,在於它代表新的開始。大麥收成的初熟果子不等發酵便立刻食用。──《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19~20】在19節,除了重述15節的話以外,特別申明連寄居的外人亦不能喫有酵之物,否則不管本土或外人,都要在以色列的會中剪除。20節的含義,包括旅居在外時,以色列人亦不能在這七日之內喫任何有酵之物。──《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二20】「有酵的物,你們都不可吃;在你們一切住處要吃無酵餅。”」 “有酵的物你們都不可吃”——本節又推廣15節說,不但不可吃有酵的餅,就是無論什麼有酵的物,也都不可吃。──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有酵的物你們都不可吃。搜遍全屋清除麵酵,成了後世猶太教富象徵意味的儀式。本節不過實事求是地,命令將之清除而已。──《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21】「於是,摩西召了以色列的眾長老來,對他們說:“你們要按著家口取出羊羔,把這逾越節的羊羔宰了。」 “摩西召了以色列的眾長老來”——要借著他們吩咐眾百姓(3、26-27)。──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於是摩西召了以色列的眾長老來 吩咐他們有關神的曉諭。長老,請看三16的註釋。 你們要按家口取出羊羔,把這逾越節宰了 這是一個頗奇特的句子:把這逾越節宰了。前面11節我們討論過逾越節原文 Pesah] 的來源和意義,說明至今還未有定論。一家人口不多,所以祭物是宰殺小羊羔,將一點羊血塗在帳棚的柱子上(後期則在門楣門框上)為記號,然後烤了全羊羔一同契喝。因為沙漠午後太熱行走不便,所以他們起程的祭祀之禮都揀在月亮接近最圓的十四日黃昏後舉行。在歡樂的喫喝和講述先祖的傳統事跡之後,清晨便將未喫完的喫了或燒了(沙漠太熱,肉食容易變味和壞人肚子,所以將之燒了),跟就出發。因為喫了就上路,所以每個人都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的喫。遊牧生活的人所用的餅,多是不發酵的無酵餅,而他們所能得到的菜蔬,則多為缺水而味苦澀的植物。因此,逾越節原本是南方遊牧生活之人的禮節,套上出埃及有如往尋新牧地的生活實境,便在以色列人南北生活混合之下,而和北方的無酵餅節自然的溶合在一起了。這意思就是說,在出埃及時,所有參與的人都給吩咐接受這原本是遊牧生活的禮儀。──《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二21~28】摩西宣告逾越節的例,特別是有關宰殺羔羊和在門上抹血的事宜。──《串珠聖經註釋》 這段經文是神曉諭摩西、亞倫後,由摩西召了以色列的長老,吩咐他們怎樣遵行逾越節的禮儀的。經文的出處雖然複雜,主要卻在南方的遊典和耶典,將遊牧人民原有的春季出發尋找新草原的禮儀,應用在即將由埃及出發尋找新歸宿地的人身上,一方面固然是叫他們怎樣可以避過當晚神擊殺埃及人頭生的之時的災禍,另一方面也在指導他們日後怎樣將這禮節教育兒女,使他們也敬拜神,不偏左右。因此,這段經文的最大作用,是顯明當年出埃及的所有人等,都一同敬拜這位希伯來人祖宗的神,在同一的真神之護庇保佑之下了。──《中文聖經註釋》 摩西的代言: 這段經文是摩西把有關逾越節的神的指示(2-20節)向百姓傳達的場面。在這裡我們可以發現兩個新的內容,作為蘸血用的“牛膝草”和“直到早晨”禁止外出的命令。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逾越節的儀式:本段加插了一些以上所無的細節,然而大體來說,只是上半章的重複。──《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22】「拿一把牛膝草,蘸盆裡的血,打在門楣上和左右的門框上。你們誰也不可出自己的房門,直到早晨。」 “拿一把牛膝草……”——這草在埃及國,西奈曠野,和迦南地的各處都有,多長在牆上,和石隙中,是成捆的小草(王上四33)。葉子是辣的,有香味(使口中先發熱,後發涼,如同薄荷)。到如今猶太國的人還將這草的葉子研成細面,撒在餅上,當作調味用。“誰也不可出自己的房鬥,直到早晨”。——因為只有在門上所塗的贖罪血,能救人脫離滅亡,到如今還是這樣,我們的錢財、學問、德行、都不能救我們,唯獨基督的寶血能救我們(彼前一18-19;利十七11;來九22;弗一67;啟一5-6,五9-10)。──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牛膝草”為極小的葉上有毛的長莖植物,因葉能吸水,以色列人在宗教儀式中用來灑水或血(利十四2~7;49~52;民十九2~6)。此植物屬薄荷科,開白色花,有濃香。──《啟導本聖經腳註》 「牛膝草」:是一唇形科植物,帶有薄荷香味,由於常用來撒灑祭牲的血,後成為屬靈潔淨的象徵(詩51:7)。──《串珠聖經註釋》 牛藤草 這是生於岩石縫中的一種細嫩的草,可用作榨油,並象徵謙卑。以色列人在施行禮儀時,多用此為灑滌的工具(參看利十四4;民十九18等)。 你們誰也不可出自己的房門,直到早晨 這習俗像中國人的守除夕夜一樣。所不同的是,他們在這夜,家長要將先祖的傳統事跡,認真的教育兒孫(見26節)。──《中文聖經註釋》 牛膝草: 聖經中出現的這種植物,有以下幾個特徵。①因為葉子毛茸茸,所以很容易蘸上液體;②在埃及和巴勒斯坦地區非常容易見到;③連牆角裡都可以生長的薄荷型植物。但是,就是這種最常見的,不引人注意的植物(王上4:33),在聖經中選作救贖和聖潔的工具來使用(民19:6;詩51:7;約19:29;來9;19)。不可出自己的房門: 因為沒有小羊羔血跡的門外,有死亡的審判在等待著。在最後審判的那日,信徒能夠被拯救的原因,也是因為有著基督寶血的標記(啟7:3,4)。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牛膝草。依照古代的傳統,這草是「墨角蘭」(marjoram,一種脣形科薄荷屬的植物);但墨角蘭卻不符合約翰福音十九章29節的形容。使用這草純粹是基於實用的理由:它在巴勒斯坦十分常見,札成一束時極宜灑水。遊牧民族可能已有用作灑水或打掃帳幕。按律法規定,這草也用在除污穢的儀式中(民十九6)。此外亦有人認為濃烈的香味,可能是使用這草的另一個原因。盆。現代解經家大多取此翻譯,不作不甚合理的「門檻」(除非是羊羔是在門檻宰殺,但聖經卻沒有提過這回事)。希伯來文的 sap{ 字有兩個同音異義的解釋,七十士譯本取「門檻」解,古敘利亞譯本則取「盆」解。 誰也不可出自己的房門。正如逃亡者不可離開逃城(民三十五28),以色列人在天亮之前,也不可以離開血的保護範圍之內。這個細節必然是供後世遵守的儀式,不是為當時使用。因為以色列人雖然等到神擊打埃及之後,卻是在逾越節當夜,便已離家逃出埃及。──《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 22牛膝草是什麼東西?】 答:牛膝草Hyssop是一種多年生的草本植物,長於牆上,屬於薄荷的一類。莖高二尺余,葉橢圓而尖,辣而有味,花綠色,實有小刺,易黏衣服,根可做藥,葉可研粉撒於餅上作調味之用。此草在埃及,西乃,迦南各地都有生長,以色列長老們用一把牛膝草,蘸羔羊的血,打在門楣上和左右的門框上作記號,免去神的擊殺滅命。(出十二 13 22 23)。祭司為大麻瘋病人,用這草蘸血在病人身上和房子內,行潔淨之禮。(利十四4 49)。大衛王悔改禱告時,曾求神用牛膝草潔淨洗滌他。(詩五一 7)。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口渴之時,有人用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祂口裡嘗。(約十九 39)。聖經上記載這種草的用處是很普遍的。──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出十二22 牛膝草的使用】血是用牛膝草塗在門楣和門框上。牛膝草是一種墨角蘭(marjoram)屬的植物,在聖經中與潔淨之禮有關,理由大概是它在這一類 * 儀式中的應用。這種草的質地極宜製造刷子和掃帚。──《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23】「因為耶和華要巡行擊殺埃及人,他看見血在門楣上和左右的門框上,就必越過那門,不容滅命的進你們的房屋,擊殺你們。」 逾越節有兩方面的效力:在埃及人是刑罰――殺長子;在以色列人是得救贖――羔羊替死。── 佚名 “不容滅命的進你的房屋”——(13)一個(或一些,詩七十八49)。使者滅長子(來十一28,參創十九1、13,撒下二十四16;代上二十一15;王下十九35)。但這使者不過是服役的靈。因此滅命者所行的就是神行的(本節首句,十二27、29,四23,十一4,十三15)。──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滅命的”指執行神旨意的天使(參撒下二十四16;王下十九35;來十一28)。──《啟導本聖經腳註》 「滅命的」:是一位執行殺戳的天使。──《串珠聖經註釋》 因為耶和華要巡行擊殺埃及人 這裏雖然沒有提到擊殺頭生的(包括人與牲畜),但按前面12節的記載,應是包含在其中的。可是,前面祭典的記述無疑的是與出埃及有關聯,這裏雖也講到巡行擊殺埃及人,卻可能不自覺地在述說習俗,因此而沒有提到擊殺頭生的。 滅命的 誰是這滅命的?按前後文,應當是指神,因為祂要巡行埃及全地,並且是祂要擊殺埃及人。但在這裏卻是神不容滅命的進那門上有血者的房屋去擊殺他們,就明顯的是指另有天使、神靈或惡魔。因此,這段經文明顯是遊典在不自覺地介紹習俗而和出埃及的事跡聯在一起來談。──《中文聖經註釋》 滅命的: 指在神的統治下,依神的命令執行審判的“執法者”(詩78:49)即指那些除滅埃及一切長子和頭生的的天使。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滅命的。即神所差遣的滅命使者,或死亡天使(參撒下二十四,大衛所見的異象)。以色列不信二元論,這位滅命使者並非什麼不受神操縱的鬼魔。死亡是祂對埃及的審判之一,也是對普世罪行的審判(創二17)。──《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23 滅命者】門楣門框上的血向耶和華示意,使祂保佑屋中的人免受滅命者之害。美索不達米亞的人相信使孩童死亡的是女邪靈拉馬什圖(Lamashtu),帶來瘟疫的則是(男性)邪靈南塔魯(Namtaru)。埃及人同樣亦相信在每個方面,都有一連串的邪魔威脅人的性命和健康。然而本段卻沒有不受神明控制的邪靈,有的只是宣告神審判的使者。耶利米書用相同的字眼,來形容列國的毀壞者和劫掠者(耶四7)。──《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24】「這例,你們要守著,作為你們和你們子孫永遠的定例。」 “這例”——這兩個字不是指著塗血的例,因為以色列人再沒有塗血,乃是指著21節所吩咐宰逾越節羊羔的例。──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這例你們要守,作為你們子孫永遠的定例 其重律例和以此為教育後代,是這句話所強調的重心。──《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二24~28】遵守並紀念逾越節: 這是有關要求遵守逾越節的儀式和對子女教育的內容。由於小羊羔的血,以色列從束縛中得到自由,從死亡中得到生命,這才是逾越節事件的起源和意義,預表了基督十字架的救贖事件,信徒要銘記在心裡。並且更重要的是,把逾越節的精神要一代一代傳下去。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二25】「日後,你們到了耶和華按著所應許賜給你們的那地,就要守這禮。」 “按著所應許賜給你們的那地”——(三8-17,六4,參創十七8)。──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就要守這禮 原文所用的禮,和一14,二23,五9、11,六6、9等所用的「工」或「苦工」,是同一個字。在埃及人或自己的肉體之下的工,是一種勞苦;但在敬拜神上,卻是一種喜悅地與神交通的禮儀。這字特別提醒以色列人在進入應許之地後當作的工──不再是苦工,乃是敬拜神的禮儀。──《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二26】「你們的兒女問你們說:‘行這禮是什麼意思?’」 “你們的兒女問你們”——每代的人,都當知道行逾越節之禮的意思。“行這禮是什麼意思”——後來猶太人吃逾越節筵席的時候,每家中必有一個青年人起來問這事(耶穌聖跡注釋路二十二14注第一百三十三章)。──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你們的兒女問。時至今日,孩童發問已經特意編在逾越節的儀式之中。部分學者認為整套故事的寫作以及禮儀的制定,亦以回答典型孩童的問題為宗旨;這說法是講不通的。孩童只會詢問已經存在之禮儀的用意,儀式不存在,便無話可問了。稍懂兒童心理之人,都知道兒童看見如此充滿象徵意味的儀式,不發問是不可能的。──《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26~27】家庭是組成社會的基本單位,為對下一代施行倫理與宗教教育的地方。讓兒童自小便得到正確的信仰和人生觀,是做父母應負的責任,不可推脫給他人(申四9;六4~9,20;三十二46;箴六20)。──《啟導本聖經腳註》 在耶穌時代,猶太人的逾越節禮儀可概述如下: 你們的兒女問你們說……你們就說 按照王下廿三22,以色列人自士師到約西亞王的時代,都沒有按出十二章的定例守逾越節,等到主前六二一年在修理聖殿發現律法書以後,才在約西亞王十八年(主前六二一年)在耶路撒冷向神守此節。自此以後,特別在以色列人被擄回國後,在以斯拉和尼希米的領導之下,他們對這禮非常注重,直到今日。但是,今日的以色列人認為好些禮節,只適用於第一個逾越節,如在初十選羊羔、在家中宰羊羔,塗血在門楣和門框上,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等。現在他們就不必這樣做了。但是,對兒女的發問和解答這禮的由來,卻更加重視。 在耶穌時代,猶太人的逾越節禮儀可概述如下:正月十三日晚上,所有的酵都除去。十四日,每十至二十人要獻上一隻羊羔,但在聖殿宰殺,由祭司將血灑在壇上。羊羔剝淨,將脂油作奉獻,並由利未人唱一百一十三至一百一十八篇詩篇。然後將羊羔拿回家中烤了。家中每人有四杯紅葡萄酒,全家人就用苦菜(可有五種不同的規定之代替菜蔬)和無酵餅,一同享用羊肉。喫時的姿勢是側臥式的。開始喝第一杯酒時家長要祝謝(參看路廿二17~20),跟就洗手和祈禱。在喝第二杯時,兒子就發問,並由家長答覆逾越節的由來與意義。接便唱一百一十三和一百一十四篇詩篇。在喝第三杯時就祝福。第四杯後就唱一百一十五至一百一十八篇詩篇(參看太廿六30)。 於是百姓低頭下拜 前面25~27上節是屬於耶典的。這句話是連接21~23節,遊典的記述。表明在埃及的眾人,聽了摩西的吩咐,接受這禮節。當然,也就接受神這位希伯來人祖宗的神,為他們的神。不管他們過去是敬拜何神,或他們的祖宗為誰,現在他們都在同一的真神的保護之下了。──《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二27】「你們就說:‘這是獻給耶和華逾越節的祭。當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候,他擊殺埃及人,越過以色列人的房屋,救了我們各家。’”於是百姓低頭下拜。」 “你們就說”——神要信徒將所設之禮的實意教訓兒女,有兩個緣故。(一)免得他們忽略那些禮儀,(二)免得他們迷信那些禮儀。“這是獻給耶和華逾越節的祭”——這一句顯明逾越節的禮是祭祀,這祭祀是在傳律法以前,也是在設立祭司利未人以前立的,這祭不是贖罪祭,也不是平安祭,乃是特別的祭。雖是包括贖罪祭和平安祭的意思,與這二祭卻有好些分別,基督為祭司的等次,不是照著亞倫的等次,照樣,基督所獻的祭,也不是照著利未人的祭,後來這祭是在聖地獻的(申十六5-6)。這祭的血被灑在壇上(代下三十16,三十五11),脂油被獻給神,(出二十三18)。“百姓”——就是眾長老(21)。──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這答覆其實是一項信條,表明神曾在埃及施行救贖,但現在仍然照樣施行救贖。──《串珠聖經註釋》 你們就說。逾越節和銘記此事的歷史記述,今日不少學者都視之為出埃及記而至摩西五經的核心。以色列從埃及得拯救,當然沒有人會否定是妥拉極重要的部分。然而在全書的發展中,逾越節肯定不是惟一的高潮。逾越節不是救贖本身,而是救贖的肇始,渡過紅海和在西乃立約,皆可視為出埃及記真正的高峰。無論如何,逾越節既然是必須在中央聖所慶祝的三個大節之一(出二十三14),守節在保全以色列從埃及得拯救的傳統方面,便有可能是個強而有力的幫助,以及宣告神拯救作為的機會。──《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28】「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亞倫,以色列人就怎樣行。」 “耶和華怎樣吩咐……以色列人就怎樣行”——這就顯明他們的信心,聖書上共記十個逾越節:(一)出十二27;(二)民九5;(三)書五10;(四)代下三十13-15;(五)王下二十三22;(六)拉六19-21;(七)路二41;(八)約二13;(九)六4;(十)十二1。──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亞倫,以色列人就怎樣行 (請參看七6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二29】「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的長子,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被擄囚在監裡之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逾越節有兩方面的效力︰在埃及是刑罰──殺長子;在以色列人是得救贖──羔羊替死。──
佚名 “到了半夜”——(十一4注)。“耶和華……”——(23注)。“盡都殺了”——【要訓】(一)神的忍耐甚大(羅二4);(二)神的話不能落空(西23賽十四24);(三)神的威嚴往往忽然臨到(箴二十九1)。【比方】洪水泛世(路十七27),所多瑪被毀(路十七28-29),烏西雅生癩(代下二十六19),伯沙撒被殺(但五26、30),希律被蟲咬死(徒十二21-23),財主忽然而死(路十二16-21);(四)神不偏待人(彼前一17)。“從坐寶座的法老”——埃及的國位是世襲的,這樣,太子既然被設了,與埃及全國關係甚大。“直到被擄囚在監裡之人的長子……”——本節和十一5節,都有從上到下的意思。──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第十災臨到埃及一切頭生的人與畜,但以色列人則平安無事。不少人曾用常理來解釋以前九災,但迄今無一人能圓滿解釋這最後一災,因為這是神自己施行的奇事。──《啟導本聖經腳註》 把埃及所有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前面十一5是耶典預言從最尊貴的(坐寶座的法老)到最卑微的(磨子後的婢女)之長子和頭生的牲畜都必死,在此就說明那預先警告法老的話現在便成就了。這段經文,29~36節,主要在描述埃及人在頭一個逾越節之夜所遭受的一切。 被擄囚在監裏之人 原文監裏直譯應作「泥坑」;而擄囚的直譯卻是「坐在」。這是作者的一種文藝表達:無論是坐寶座的,或坐在泥坑的,他們的長子和頭生的牲畜,盡都給殺了。──《中文聖經註釋》 被擄囚在監裡之人。「監」直譯是「坑房」,「坑」經常用作監獄。本節和法老比對的,不是「推磨的女子」(十一5),而是牢房中的戰俘。在記述者心目中的可能是約瑟的故事。──《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29「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的長子…
…盡都殺了。」】 {命題17}何以一位仁慈的神將埃及地的首生長子盡都殺了 ? 〔難題〕出埃及記十二章29-30節描述神在半夜「把埃及地所有的長子,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被擄囚在監裡之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這個驚人的審判在埃及人身上,乃是由於法老拒絕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所引起的。然而,埃及人對法老王沒有任何影響的能力。何以埃及人他們本不應承擔法老的作為,竟然受到這位慈愛的神那麼嚴厲的責罰——所有首生長子均被殺盡? 【解答】 首先,如果認為埃及人是無辜的,因為他們並不能對法老王的作為有所影響,這是不對的想法。每一位埃及人在神降下的長期災疫中,當然可以逃到摩西或希伯來人的居所得以免於審判災禍。事實上,出埃及記十二章38節就提到「又有許多閒雜人,並有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毫無疑問的,有許多埃及人在神審判的災疫之下加入希伯來人,而事實上在九樣災疫的禍害下大多數的埃及人仍不願歸向神的懷抱;這些人並非是無辜的旁觀者。 其次,如果認為只是因為埃及人沒有去改變法老的意念,就是表示他們不能改變他的意念,這種假設是不對的。雖然埃及百姓的能力是有限的;但是可以想像的是埃及人可以反抗而強迫法老改變他的心意或推翻他。事實上,出埃及記十二章33節曾提到「埃及人催促百姓,打發他們快快出離那地」。在此之前,埃及人並沒有試圖要以色列人離開。很明顯的,埃及人仍很滿足並無憂無慮的讓法老王做一切的決策。因此,埃及人在法老的這些作為上並非無辜,而且應連帶有責任的。神的審判不只針對法老或埃及全地的掌權者。連帶的全埃及人都要擔負逼迫和捆綁神子民的罪過。──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出十二29是否有證據證明,有一位法老的長子之死與以色列人出埃及有關?】 出埃及記十二章二十九節記載以下事情:「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的所有長子,就是從寶座的法老,直到被擄囚在監裡的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由此而產生一問題:在埃及方面是否有證據,可以證實出埃及的記錄,即是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段時期,法老的長子突然死去。這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因為法老杜得模西土四世的「夢的石碑」(Dream Stela)暗示了肯定的答案。 首先要確定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間。根據列王紀上六章一節,出埃及這事情發生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王立下耶路撒冷聖殿的基石。所羅門於主前九七O年開始作王,四年之後(主前九六六年),他下令建造聖殿;因此,以色列人必定在主前一四四五年出埃及。依照一般學者都接納的,有關埃及的第十八王朝的年代年,杜得模西士三世(Thutmose III)於主前一四四七年駕崩。(杜得模西士三世可能就是那「虐待人的法老」,而摩西殺害埃及人後,逃避他的追殺「出二11-15」)。杜得模西士三世死後,其兒子亞門諾斐斯二世(Amenhotep II)繼位(假如我們的年代表正確),成為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的法老。他統管埃及直至一四二一年,由兒子杜得模西士四世(Thutmose IN,1421-1410B.C.)承繼王位。 在與獅身人面像相聯的神壇內發現了一塊石碑,上面記載了一個夢境:哈馬基斯神(Harmakhis,埃及的太陽神)莊嚴地向杜得模西士許諾,他將會承繼王位;那時候,亞門諾斐斯仍然作王,而杜得模西士只不過是王族內的其中一個王子。碑文上如此記載:「我是你的父[即他的守護神,並非肉身上的父親],是哈馬基斯——加帕利一利一亞特暗。我將會把我在地上的王國「即埃及」賜給你,作眾生之首」(Pritchard,ANET,p.449)。根據神只的指示,只要杜得模西士將獅身人面像的沙土清除,使眾民可以到神壇拜祭,哈瑪基斯神就會使杜得模西士成為埃及的王帝。 杜得模西士後來記錄了這段謝恩式的刻文。有一個可能性存在,就是這段神喻證明了,當杜得模西士的父親去世後,杜得模西士仍存活,並以太子的身份承繼王位。不過,假如杜得模西士乃前任法老的長子,他承繼王位是理所當然的,就毋須歸功神明的特別施恩。因此,當上述夢境發生時,杜得模西士更有可能不是長子。必定有一位兄長身為太子,至令杜得模西士要受到神明的特別照顧才能成為法老的繼任人,而神明對他的照顧,就是他的兄長在年青時便去世。為何杜得模西士的兄長死得那麼不合時宜呢?出埃及記十二章二十九節似乎能為這問題提供一個答案。──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出十二29、30是法老自己不容許以色列人離開埃及,而埃及人民不能控制或影響法老的決定;那麼,神為何殺害埃及人所有的長子?(D*)】 我們若要對付一個國家,就只得以集體作為基礎。任何國家的人民的命運,都受制於推行國家政策的政府,兩者的關係是唇齒相依的。(無論這國家屬民主政體、一党專政或君主政體,情況都一樣。)當國家的軍隊在戰場上擊敗入侵的敵人時,明智而成功的政府會將所獲得的利益分予其國民。 正如先知以賽亞時代的亞哈斯王一樣,愚笨而充滿罪惡的政府,只會為其國民帶來災難與痛苦,及罔顧人民的利益。在摩西時代,埃及的情況也是一樣,法老及其臣屬所下的一連串決定,使所有埃及人也受到牽連。在以往整個歷史過程中,自從人類以部落的形式而團結起來,有雛型政府的設立,由那時開始,政府的決定都影響其國民。 因此,當埃及王決定不遵守他莊嚴的誓言,作出一連串的反悔行動,蔑視那統管宇宙的全能之神,結果就是摩西曾預先警告的毀滅性災難必然臨到,此外別無他途了。縱然先前的九個災難已影響了尼羅河谷的所有居民,但因著神的懲罰,整個埃及地的頭生男嬰及畜類都要喪命。 我們可以理解到,為要及時阻止這些將要來臨的災難,可能須要一次政變顛覆法老的政權,把他從寶座上推下來。但埃及人仍然視法老為他們的合法統治者,讓他作出會影響埃及人命運的決定。獨是法老王的家庭喪掉長子,或甚至貴族統治階層中的長子喪命,也難迫使埃及人願意釋放全以色列民及其牲畜離開。必須有一次涵括全民及牲畜的災難(少了一點也不可以),才能令神的子民得到解脫,不用再在埃及地受苦。──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出十二29~30 長子】 對以色列人來說,長子奉獻禮的意思是承認耶和華是生命、豐饒、豐足的賜與者。耶和華取去頭生人、畜的生命,是為了維護自己作為賜生命給埃及之神明的權利。這角色通常是由法老所扮演的。──《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29~32】有的人把這災難解釋成,一種自然性傳染病帶來的突發死亡事件。但是:①已經預言過災難;②局限於人和牲畜一切頭生的;③超越地域,只臨在了埃及人身上。通過以上幾點可以明確,第十次災難是神特意執行的神跡。有大哀號: 埃及人由於失去代表家族的長子而嚎哭的當晚,對以色列人來說是,連狗都不叫一聲的平安之夜。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二29~36】這段經文首先將埃及人因神在半夜擊殺他們的長子和頭生的牲畜之哀號惶恐的情形描繪出來。然後敘述法老連夜召了摩西、亞倫來,要求他們帶所有的以色列人,連他們的羊群牛群,都離開埃及去事奉神,也請他們為他祝福。接,述說埃及人民也催促以色列人快快離境,否則他們埃及人都要死了。以色列人就利用這情勢,向埃及人索要金器銀器和衣裳。埃及人巴不得他們早點離開,就照以色列人所要的給了他們。另一方面,當晚百姓是拿沒有發酵的生麵,把搏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頭上帶走。既然搓了生麵,原意本在等候第二天發酵做餅的。但因被埃及人催逼得緊,就把沒有發酵的生麵做餅喫了。後期的傳統就以此為例,而規定在逾越節時,必須喫無酵餅了。──《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二29~42出埃及】 第十災──神擊殺埃及一切頭生的:本段的焦點首先放在埃及人的痛苦和反應上,直至以色列人被請求離開埃及時,焦點才轉到以色列人身上。──《串珠聖經註釋》 當他們被催逼要離去時,最後竟要金器銀器,這是不可思議的事。然而埃及人在生死關頭給他們那些東西,並非不可能;最後以賄賂,求撤去對生存的威脅;耶威善待他們,那就使他們在埃及人眼前蒙恩。──《每日研經叢書》 最後的災難: 耶和華的審判之夜終於來到。這是很早以前曾對亞伯拉罕預言過的夜晚(創15:14),而且是等待了430多年的夜晚。對埃及人來說是意味著死亡的夜晚,對被揀選的以色列百姓來說是拯救之夜,期待出埃及的希望之夜。神為了拯救卑賤的奴隸民族以色列,把大國埃及當作了贖價(賽43:3),把無殘疾的小羊羔的生命當作了代贖物。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二29~51】午夜出埃及:本段形容早有徵兆的第一個逾越節之夜發生了什麼事。它又記載了守「除酵」的理由,關於逾越節的各種統計數字,和進一步的禮節。──《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30】「法老和一切臣僕,並埃及眾人,夜間都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哀號,無一家不死一個人的。」 “……夜間都起來了”——埃及人當下就知道了神的威嚴,亞述人次日才知道耶和華的使者在亞述營中殺了他們十八萬五千人(王下十九35)。“在埃及有大哀號”——埃及人從前不理會以色列人的哀號(二23三7);當時這哀號卻臨到自己了(加六7)。“無一家不死“個人的”——這是囫圇話,有些家頭生的是女兒,有些家的長子早先已經去世,也有些長子或者不在家,本句顯明這一夜的景況甚是可怕。──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法老也要分擔埃及的痛苦,與他當初無關痛癢的表現(7:23),成一強烈對比。──《串珠聖經註釋》 法老和……眾人,夜間都起來了 這是一件哀傷的大事,不只是一場噩夢,而是實際的傷害及於人畜,誰還能安睡? 在埃及有大哀號,無一家不死一個人的 這是獨裁者頑固剛愎所帶來的惡果:不但害己,也害了全國人。──《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二31】「夜間,法老召了摩西、亞倫來,說:“起來!連你們帶以色列人,從我民中出去,依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夜間法老召了摩西、亞倫來”——此句顯明法老自食前言(十28-29注意你說得好;八1、20九1、13),當時十一8節的預言就應驗了。──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夜間法老召了摩西、亞倫來 在十28,法老已趕逐了摩西,並警告他不得再來見他,否則治死。現在他自己卻顧不得這面子了,連夜把摩西召來。 起來……從我民中出去 這是摩西和其人民運動的大勝利──更是神對那自以為神的獨裁者的大勝利。法老現在是希望以色列人盡速出去了。 依你們說的去事奉耶和華罷 法老現在認識神是誰了(參看五2)。──《中文聖經註釋》 出去。苦等已久的全面性許可終於臨到,但此時要救法老脫離審判已經太晚了。依你們所說的,必然是容許他們攜同婦孺和牲畜,一起進入沙漠。下一節說得更是詳細。──《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31~32】法老終於答應釋放以色列人,帶走一切牲畜。他承認了耶和華神的超絕能力,要求以色列人在曠野祭祀時,為他求神祝福。──《啟導本聖經腳註》 依你們所說的: 法老曾連續四次(8:25,28;10:11,24)提出奸詐的方案,刻意要把以色列人變成奴隸,但在第十次災難死亡之夜面前完全被屈服。這是無條件的投降。通過這件事我們再次看到,無論惡人的勢力多麼強大,神的計畫終將成就。要為我祝福: 這句話的意思是,離開埃及地之前千萬千萬要祈求神,不要再讓這些可怕的災難降臨自己和自己百姓身上。這是被耶和華的權能和摩西的能力完全征服的,懦弱的法老迫切的請求。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二31~33】“埃及人催促百姓”——這正是應驗神的話(六1)。“連羊群牛群帶著走吧”——(十24-25)。“為我祝福”——大概埃及的祭司常為法老祝福,法老因著十災就知道摩西的祝福很靈驗。──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十二32】「也依你們所說的,連羊群牛群帶著走吧!並要為我祝福。”」 「並要為我祝福」:標記法老完全屈服。──《串珠聖經註釋》 連羊群牛群帶走罷 法老不敢再言抵押品了。他「講價」的條件盡喪,只能完全照摩西所要求的(見十25~26)行了。 並要為我祝福 法老現在不但不敢逞強和橫蠻而行,也請摩西亞倫要在他們的神之前為他祈福,因為神藉奇事神蹟,已真的叫法老知道祂的大能了。──《中文聖經註釋》 並要為我祝福。德萊維認為這話是針對即將舉行的節期而發的。但法老所渴想的無疑是臨別的祝福,而非纏繞埃及不去的咒詛。聖經中的「祝福」和「咒詛」所指的,主要是其實際的效果。──《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33】「埃及人催促百姓,打發他們快快出離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要死了。”」 “埃及人說我們都要死了”——本句解釋埃及人為何願意將自己的金器銀器送給以色列人(35-36)。──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埃及人催促百姓,打發他們快快出離那地 前面六災,對埃及百姓來說,可能只是皮肉之災;跟的三災,卻有了死亡的陰影和威脅。現在,每家都死了一人,就不容只是王帝說話算數了。連人民也來催促以色列人,並且超越王帝的權限,打發以色列人快快出離那地。因為他們是這樣惶急的要以色列人離開,就使以色列人可以向埃及人索要東西了。 我們都要死了 埃及人已經認識神和祂的權能,知道若不趕快打發以色列人出境,就不單長子和頭生的牲畜死亡那麼簡單,他們在恐懼自己也都要死了。──《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二34】「百姓就拿著沒有酵的生麵,把摶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頭上。」 百姓就拿沒有酵的生麵,把摶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頭上 這段經文,29~36節,不自覺地將在出埃及前一晚,並沒有像北方人的習俗,非要喫無酵餅不可的情況顯露了出來。因為生麵的原文,也正如中文所表達的一樣,原是將麵粉和水搓成一團,放在摶麵盆中等候發起來的。因為被催逼得急,快快要離開,當晚他們就沒有等到發酵,便做餅喫了(參看39節)。沒有喫的生麵,便連摶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頭上帶走。──《中文聖經註釋》 沒有發酵的生麵: 用其煎的餅在申命記16:3節中,,即把無酵餅描寫成“苦難餅”。以色列人吃著這種沒有滋味的餅,紀念在埃及所受的苦和苦難中的救贖。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百姓就拿著未加酵的生麵」這是主婦所謂「未發」的麵(和合本作「沒有酵的生麵」)。麵糰若已下酵,發酵作用當然不會停止。但如果像本節一樣將麵用濕布包裹,沒有空氣透入也不能發酵。本節似乎表示他們還未將一撚舊糰加在新麵之中。──《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34 以色列人帶的東西合乎征戰和日後的需要嗎?】 摶麵盆是用木頭、銅或陶器所做的,用來摶麵的大盆。做餅是用麵粉和水,加上前一天所留下的一小團麵酵攪拌,待全團麵都發起來後烘烤而成。餅既然是以色列人的主要食物,所以離開埃及時必須把摶麵盆扛在肩上帶走。──《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十二34 摶麵盆】 運輸已經摶好、供明日食用之麵團最簡易的辦法,是正如本節所言,把麵團放在摶麵盆中,蓋布以防弄髒。──《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35】「以色列人照著摩西的話行,向埃及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 【出十二35~36】從經文看,以色列人似乎不只住在歌珊一地,也有散居在埃及人中的。他們遵照神所囑咐的(三21~22;十一2)向埃及人要金銀器皿和衣服,後來用來製造金牛犢(三十二2~4),也用以建造會幕(三十五22~24)敬拜神。──《啟導本聖經腳註》 以色列人……向埃及人要金器……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 請參看三21~22的註釋和十一2~3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非常正確地成就了神的約定(3:23)。這如同戰場上的勝利者獲取戰利品一樣。神把以色列人400多年來的奴隸生活,終於轉換成了完全的勝利。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二36】「耶和華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給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 “耶和華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詩一百零五37;箴十三22)。後來以色列人卻辜負了神這大恩(三十二1、4、24),其中也有人報答了神的恩惠(三十五22)。──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他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形容實際的結果。他們帶戰利品離開埃及,像得勝的大軍隊一般滿載而歸(有關軍事的像喻,請參看41節)。本節所用的字眼,故意令人想起三章22節的應許(特別是最後一句)。這樣互相呼應的例子,出埃及記還有很多。──《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37】「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往疏割去;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蘭塞”——(參一11注),這地大概是以色列人聚集的地方。“疏割”——大約在蘭塞和以倘的當中。“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這是整數(民十一21);摩西後來數點民數的時候,除了八千五百八十個利未人以外(民四48),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名(民二32;出三十八26;民一46,出一1注)。這樣,連婦女孩子大約有二百多萬人。──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蘭塞可能是今天的聖埃哈甲(San el-Hajar),疏割可能是今天中東達美拉特區(Wadi Tumilat)的帖爾馬士古達(Tell el-Maskhuta)為以色列人逃離埃及後停留的第一站,位於苦湖西北。離開埃及地的以色列人單是男丁便有60萬。若連婦人孩子,當達二、三百萬。《民數記》十一21也記有相同的數目。出埃及後第二年,摩西在西乃曠野數點男丁人數,不計利未人,有603,550人(民一46)。有的人認為從當年雅各下埃及時全家的人數,從埃及的國力養得起的以色列民的人數,以及從埃及到巴勒斯坦沙漠中的資源能養活的人數等等來看,以色列民不可能有這末多人。有的認為只有幾千人,最多不會超過三萬人。可是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逾四百年,人口大增成為埃及的威脅(一12);在曠野,摩西曾為供應食物與飲水發愁,都說明以色列人的數目的確很多。神的大能供應了他們。《民數記》一46為人口統計數字,應是十分準確的記錄,讓我們看見神預備的豐富與奇妙。參《民數記》(參考資料)“人數的問題”。──《啟導本聖經腳註》 「疏割」:大約在蘭塞之東南八十公里,也許是現今的馬斯古達山丘,這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第一個紮營的地方。摩西可能先到歌珊地的中心,在那裡召集以色列全會眾準備出發。──《串珠聖經註釋》 除了婦人孩子: 被譯成婦人孩子的一詞意味著“跟隨的家人”。即沒有步行的,坐在車上行進的所有婦人和20歲以下的男女孩童(創47:12;民32:16)。
約有六十萬: 出埃及之後摩西在西奈山數點人口的時候,除利未支派,20歲以上的壯丁人數是603,550人(民1:46,47)。把這個數木目看作整個人口的1/4,加上婦人和孩子的人數,那麼百姓的總數應該是200萬左右。當年雅各後裔只有70人移居埃及,經過430多年的歲月變成了如此龐大的一個民族。很多學者懷疑其繁殖的可能性,但是通過以下幾點我們完全可以確信其可能性。①如亞伯拉罕身邊訓練有素的318名僕人一樣(創14:14),雅各的十二個兒子身邊同樣跟隨很多僕人共同進入了埃及地;②在肥沃的土地上,得到了神的祝福(1:7);③出埃及的時候,可能有許多別的小民族跟隨以色列出埃及。根據人類學家馬爾薩斯(Malthus)的理論,在沒有計劃生育的情況下,每25年人口將會倍增,以色列出埃及的人口達200多萬是有可能的。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疏割(sukko{t[)可能相當於埃及語的 t[kw。而這個埃及名字也不過是閃族語文「牛棚」的音譯(參創三十三17,當然是同名異地)。這地似乎是在圖米拉特河(Wadi Tumilat)東端,廷薩湖(Lake Timsah)側的馬斯庫塔廢丘(Tell el-Maskhuta)或附近一帶地方。若然,以色列人便由西到東穿越了歌珊全境。六十萬,民數記十一章21節的數字也是一樣。這數目似乎高得出奇,因為連婦女帶孩子,人口便會高達二、三百萬人。部分現代學者相信這是大衛時代(撒下二十四)或更後期人口調查的結果,他們的看法雖非絕不可能,該處經文卻記載了另一套的人數。喜歡的話,我們可以假設古卷所載的數目有錯誤(早期用的可能是數字,沒有拼寫出來),又可接受皮特里(Flinders Petrie)的信念,認為 ~ele{「千」字早期原有「宗族」(clan)之意。換言之,我們對原有的人數一無所知,只知人數多得能使摩押人恐懼(民二十二3),卻又少到只有可以在加低斯巴尼亞綠洲安營(申一46)而已。由於人數多少不會影響任何神學立場,這問題並不重要;人口不論是六千還是六十萬,他們得拯救總是神蹟。從他們在考古學上對迦南文化所產生的影響來看,(借用史家的一句話)到達迦南之時他們已是數目可觀的「一窩蜂」了。──《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 37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有多少人? 】 答:照聖經所記,他們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子約有六十萬人。(出十 37,民十一 21)。摩西後來數點民數的時候,除了利未人三萬八千五百八十名以外,(民四 48),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名。(民二32 33,出卅 26,民一 46)。這樣實際上連婦女約有兩百萬人左右。──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出十二37-38 不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嗎?這閒雜人是指── 離開埃及的以色列人,總數估計約在二百萬以上。“許多閒雜人”可能指埃及人,也可能是那些被神大能的作為所吸引,決定與以色列人一同離開埃及的外族人。──《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十二37 所經路徑】蘭塞是尼羅河三角洲東部的達巴遺址(參一8~14註釋),以色列人在該處為法老建城。疏割被考證為圖米拉特乾河東端的馬斯庫塔遺址(Tell el-Maskhuta)。好幾個埃及典籍都能證明,這是往東離開埃及的正常路徑。從蘭塞到疏割大約是一日的腳程(有關出埃及的路徑,請參看圖一)。──《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37 以色列的人數】學者基於幾個理由,認為以色列人口數目有值得質疑之處。男丁若有六十萬,總人口就必超過二百萬。學者辯稱埃及三角洲地區並不足以供養如此龐大的人口(他們估計當時全埃及的總人數只有四至五百萬)。今日圖米拉特乾河地區人口在兩萬人以下。同時代的埃及軍隊亦不超過兩萬人。事實上,* 赫人在主前十三世紀的加低斯(Qadesh)戰役中所集結的三萬七千大軍(大概是誇大其詞),學者已經相信是歷來最大規模的戰鬥部隊了。亞述王桑希阿達德(Shamshi-Adad,主前1800年)圍攻努魯貢(Nurrugum)時,自詡有大軍六萬之眾。以色列的戰鬥部隊若是真有六十萬,則何懼之有? 這麼多人前行時,隊伍可以長達二百哩。即使沒有牲口、孩童、老人,一日的行程也無法達到二十哩(商隊一日可走二十至二十三哩)。攜畜帶眷搬遷營盤,每日平均只能前進六哩。不論速度如何,後隊與前隊相比,起碼相差兩個星期的行程。這麼長的隊伍渡過紅海是一個問題,聖經似乎描述這是一夜之內發生的事。雖則無疑亦有人計算過如何來達成。然而單就隊伍而論,已經足以從渡海之處一直延伸到西乃山。 再者,兩百萬人住在曠野四十年,又有半數死在當地的話,考古學家也有理由預期找到一些痕跡──特別是加低斯巴尼亞等,他們曾經逗留過一段時期的地方。將焦點轉至他們到達迦南之後,情況也好不了多少。當時迦南的人口遠遜於以色列大軍的數目。並且所有考古證據,都顯示 * 晚銅器時代本區人口大幅下降;那時正是以色列人征服當地之際。一些估計認為即使到了主前八世紀,整個以色列的人口仍未超過一百萬。今日以色列儘管有大規模的都市,人口仍不過是出埃及人數的雙倍而已。然而經文的人口之報告卻十分一致(見:民一32,十一21,二十六51)。雖然有人提出很多的解決辦法,但都各有問題。上述一切理由,顯示傳統的讀法不太可能是正確的解釋。有關亞述銘文中數字的研究,表示數字可能應該從概念的角度理解,而非一絲不苟的統計。但要我們擺脫本身文化的桎梏,總是極為困難的。可行性最高的解決方法,是希伯來語的「千」字,還可以譯作「部隊」。如是者「六十萬」(原文「六百千」)可以是指六百隊軍人。進一步資料,可參看:約書亞記八3和民數記二3~32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37~38 不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嗎?這閒雜人是指誰?】 離開埃及的以色列人,總數估計約在二百萬以上。“許多閒雜人”可能指埃及人,也可能是那些被神大能的作為所吸引,決定與以色列人一同離開埃及的外族人。——出埃及記注釋(靈修版聖經注釋) 【出十二38】「又有許多閒雜人,並有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 “閒雜人”——這些閒雜人後來引誘百姓犯罪(民十一4);“並有羊群牛群……”——或作“並甚多的牛羊”(參文理譯本)。──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閒雜人”亦可譯作“外族人”,包括在埃及為奴的他族人。他們希望與以色列人一同掙脫為奴生活。還有一些可能是埃及奴隸。──《啟導本聖經腳註》 「閒雜人」:大概是與以色列人通婚的埃及人或其他在埃及為奴的外族人,他們也趁機脫離法老的轄制。──《串珠聖經註釋》 有許多閒雜人: 他們可能是:①與以色列人同婚的外邦人(民11:4);②由於摩西所行的神跡,有些外族人加入到出埃及的行列。神沒有拋棄這些閒雜的民族(申29:10-13)。所以通過割禮儀式,他們完全被納入以色列共同體內。從這種意義上看,以色列社會並不是封閉的,而是開放型的。神雖然絕對禁止以色列人外邦化,但外邦人的以色列化是完全允許的。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閒雜人。希伯來文所用的字眼是「混雜群」,字根和八章21節形容蠅災的字一樣。這些人若不是混血兒,就是其他趁機逃離埃及的的閃族人。民數記十一章4節用另一個鄙稱來形容這些人(和合本同樣譯作「閒雜人」)。五經中多處地方(民數記中的這段落就是一個例子),都屢次視他們為犯罪的因由。他們若是沒有以色列的宗教傳統,這當然不足為奇。──《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39】「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面烤成無酵餅。這生面原沒有發起;因為他們被催逼離開埃及,不能耽延,也沒有為自己預備什麼食物。」 以色列人用無酵餅,因為走得太匆忙,得把摶面盆攜在身邊(34節),現在才有時間烤無酵餅來吃。──《啟導本聖經腳註》 【出十二40】「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 “四百三十年”——這四百三十年有兩種解法:(甲)有人以為這四百三十年是從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時候算起,他們所講的理,有五層如下。 (一)從亞伯拉罕進之南起,到生以撒的時候,共二十五年,(創十三4,十七1、21,二十一5),以撒生雅各的時候正六十歲(創二十五26),雅各下埃及的時候正一百三十歲(創四十七9)。這樣看來,從亞伯拉罕進迦南起,到雅各下埃及時止,共有二百一十五年,所以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的功夫,共二百一十五年;(二)保羅在加三17節說,律法是神與亞伯拉罕立文約以後四百三十年傳的,(三)七十個猶太人所譯的希臘文舊約,在本節作“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和迦南,共四百三十年”,撒瑪利亞人的摩西五經作“以色列人與他們的列祖,在迦南和埃及共四百三十年”。(有的希臘文古卷,與撒瑪利亞人的摩西五經相似)。這樣看來,從亞伯拉罕進迦南起,到雅各下埃及止,既是二百一十五年,(參第一條),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的年日,也必是二百一十五年;(四)按出六11-20節的家譜,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的年數不可能是四百三十年,假若雅各下埃及的那年,哥轄剛是一歲(創四十六11),暗蘭生在哥轄的末年(就是哥轄的一百三十歲,出六18),摩西也是在暗蘭的末年生的(就是暗蘭的一百三十七歲)。摩西八十歲的時候(正是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年,出七7)從雅各下埃及起,到此只有二百四十九年,卻不夠四百三十年;(五)民二十六59節或作“暗蘭的妻名叫約基別,是利未的女子,是利未在埃及生的”,(參舊翻的聖書),這樣看來,以母親而論,摩西是利未的孫子,以父親而論,摩西是利未的曾孫(出六16-20),這四代怎麼有四百多年呢?雅各下埃及的時候,約瑟年三十九歲(創四十一46-47,四十五6),可見雅各年九十一歲,才生了約瑟(創四十七9)。雅各離開拉班以前六年生了約瑟,(創三十25,參三十一38),因為雅各一共服侍拉班二十年(創三十一38、41十四年是為他的兩個女兒,三十一41,六年是為他的羊群)。這樣,雅各年八十四歲,娶了拉結和利亞(創二十七1注),利亞生第三子利未的時候,雅各至少是八十七歲,所以雅各下埃及的時候利未約年四十三歲,利未一生的歲數是一百三十七歲(出六16),下埃及以後他還話了九十四年,但摩西的父親暗蘭,娶了他父親的妹妹約基別為妻(出六161820)。按民二十六59節的原文“約基別是利未親生的女兒,是利未住在埃及的九十四年間生的”。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摩西正八十歲(出七7)。所以要知道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最多的年數是多少,就可以將利未在埃及住的九十四年,並摩西的八十歲,和約基別的歲數(就是利未死了以後,摩西未生以前的歲數)相加。約基別在利未死後及摩西出生之間,若活了四十一歲,就可將四十一與九十四並八十加起,共是二百一十五年;(六)照這解法,創十五13節四百年不是囫圇數。因為是論亞伯拉罕的後裔顯明亞伯拉罕不在內(參下表)。 (乙)有人想這四百三十年,是從雅各下埃及的時候算起的,他們所論的理如下。 (一)出十二40節的“以色列人”四個字的意思就是指著以色列的後裔說的,所以不包括亞伯拉罕和以撒,乃是單指著雅各和雅各的後裔,(二)假若哥轄同父親下埃及的時候(創四十六811),正作嬰孩,到他一百三十三歲臨死的時候,才生了暗蘭,並且暗蘭也到一百三十七歲,才生了摩西,這些年數同摩西的八十歲相合,才有三百五十年,這樣看來,出六16-20節的家譜是簡略的,從利未到摩西未必只有四代,以色列人往往間隔家譜中的人名(卻未曾捏造名字補入家譜中六20注)。【比方】從約瑟到西羅非哈有六代(民二十六28-33;二十七1)。從猶大到拿順有六代(得四18-20;代上二3-10)。從猶大到比撒列有六代(代上二3-20),從約瑟到約書亞,共有十代(代上七22-27),(以上所引的代數,是與出六16-20節同時的)。按這解法,從雅各下埃及起,到約瑟去世是七十一年(創二十七1注,參五十22)。從約瑟去世起到摩西生的時候約有二百八十八年,從摩西生的時候起到逃往米甸的時候有四十年,從摩西逃居米甸起到歸回埃及又有四十年,從摩西歸回埃及起到以色列人出埃及止約有一年,以上的年數統共是四百三十年;(三)約基別(出二1),不一定是利未的親女(二1注),(【比方】路一5節“亞倫的後人”五個字的原文作“亞倫的女兒”)參民二十六59節和合譯本,此節的原文不完全,也不說明是利未的什麼人在埃及生了這女兒;(四)創十五13節和徒七6節的“四百年”三個字,大概是囫圇數;(五)創十五16節的“代”字或含百年的意思,這樣16節的“四代”和13節的“四百年,就有一樣的意思;(六)創十五13至16節提到以色列人必寄居異邦,服侍那國的人,並沒有提到二國,而且將那國與亞伯拉罕當時所住的迦南地分別得十分清楚,說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神懲罰他們所服侍的那國以後,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但迦南人沒有苦待以色列人,也沒有使以色列人服侍他們,更沒有因著以色列人受了神的懲罰,摩西五經提到以色列人在埃及所受的苦,(創四十一52,出一11-12三7四31六6,申二十六6-7),卻沒有論及他們在迦南受過苦,“他們必回到這地”幾個字,也顯明當這些年間亞伯拉罕的後裔不在迦南地;(七)下埃及的幾千以色列人(出一17注),在二百一十五年中能生養眾多,繁衍到二百多萬人(十二37),因為他們有神特別的保護(出一7注12、19-20),但按著本解法,他們就有四百三十年的功夫,為生養繁多,直到這二百余萬;(八)加三17節的“立定”兩個字就是認定的意思,神在創十五章給亞伯拉罕立定了文約,在十七章和二十二章,又給亞伯拉罕認定了這文約,在二十六章給以撒,在二十八章、三十五章、四十六章,給雅各也都認定了這文約,(因此聖書上屢次以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為文約的首領(出二24,六4-8,三十二13,利二十六42,代上十六16-17等處),這末了的一次(就是創四十六34節),正是在雅各和他的全家下埃及的時候,保羅所說的四百三十年(加三17),是從這時候算起的。──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神答應亞伯拉罕,他的後裔在埃及寄居,到第四代便可回歸(創十五16)。當日一代計算法,是從出生到第一個孩子出世。依亞伯拉罕的情形來說,應為一百年,因他得到以撒正好一百歲。 這裡說以色列人在埃及一共住了430年,為從約瑟開始計算。《創世記》說的“四代”和《使徒行傳》七6的“四百年”都是約數。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分,照傳統說是主前1446年。雖有人提出主前1290年的說法,但晚近的研究,都趨向支持傳統的年分。(依《王上》六1,我們知道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在“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之前480年。所羅門作王第四年為主前966年,故出埃及一事應發生在主前1446年,約相當於我國商朝(殷)祖丁帝在位之時,早過紂王秉政300年。)──《啟導本聖經腳註》 「四百三十年」:引起不少爭論,因為它與創15:3之「四百年」好像不大調協;其實作者只是強調:在日期滿足之後,神要將百姓拯救出來。──《串珠聖經註釋》 四百三十年: 從雅各家族移居埃及地開始(B.C.1876年),到出埃及(B.C.1446年),在埃及共居住的時間。這個數字與創世記15:13節中預言的400年,正好協調。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二40;創十五13四百三十年】 問:創世記十五章十三節與使徒行傳七章六節的「四百年」,與出埃及記十二章四十節之「四百三十年」,如何解釋? 答: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是有四百三十年(出十二40);但是,首三十年是很平安的。他們在四百三十年中,只受「苦待」四百年。此二者完全相合。―― 倪柝聲《聖經問答》 【出十二 40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究竟有多少年? 】 答:1 照出埃及記十二章40 41 節所說:「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三○年,正滿了四三○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出來了」。這是指從亞伯拉罕蒙召進迦南寄居的年日起,(十五 13 14,出二 22,徒七 6),到雅各下埃及時止,計二一五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二一五年,則總共為四三○年。因使徒保羅曾指出律法之約,是在神與亞伯拉罕之應許之約以後四三○年,(加三 17,創十五 13—16,十七 1—8)。這裡說明了從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到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在西乃曠野,神與摩西所立之約,這其間是四三○年的歷史,其計算是─ A 從亞伯拉罕七十五歲進迦南,到他一百歲生以撒時,共廿五年。(創十二4 5 廿一 5)。 B 從以撒出生到雅各出生,共六十年。(創廿五 26)。 C 從雅各出生,到雅各下埃及,共一三○年。(創四七 9)。 以上計二一五年,是亞伯拉罕蒙召至雅各下埃及的年數,則以色列人實際上住在埃及的年數是四三○減二一五年,等於二一五年。 2 照創世記十五章13節所記:「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這裡所提到的年數,與前面所說的相差三十年,大概是一種囫圇的整數說法。在上古之世,人每以百年為一整數,或用為一代的意思,(創十五 16)。從亞伯拉罕的後裔算起,這樣就要在四三○年內,除去亞伯拉罕進迦南,至以撒斷奶時的年數約三十年,則為四百年了。(徒七6)。──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出十二40 四百三十年】 這段時期的年代難以考證。列王紀上六\cs161記載說,從出埃及到主前九六六年奉獻聖殿,一共相隔了四百八十年。如此出埃及就是在主前一四○○年代中葉。在此再加四百三十年,就表示以色列人來到埃及,是在主前一九○○年代的上半。然而不同看法為數不少,其中好幾個都有聖經和考古證據的支持。比較詳細的討論,可參看下文「出埃及的日期」。──《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41】「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 “那一天”——(參創十五13注),以色列人雖都是同日起程,就是正月十五日(民三十三3),卻未必都是同時起身。──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那一天。可能不是指「四百三十年,一日不差」。它強調的可能只是一個時代的結束,和當日出埃及的真實性。這話的另一個解釋是剛剛慶祝過的「節日當天」。上面已經談過以色列在埃及逗留了多久;四百三十年(本節)、四百年(創十五13)、二百一十五年(七十士及古敘利亞譯本,依照這兩個譯本,這四百三十年包括了族長時期及寄居埃及的時代)都有可能12。創世記十五章16節所講的「第四代」,可能只是四百年的約數。筆者再次強調,時間長短是無關重要的;重要的是神在這段時間結束之時,拯救了以色列。以上數目全都有可能,證明了以色列人對於確實的數字,是如何地漠不關心。我們若是硬要數字相符,可以將之當作是長短不一的「四代」(詳細討論可參海厄特有關本節之註釋,以及書中的導論)。──《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42】「這夜是耶和華的夜;因耶和華領他們出了埃及地,所以當向耶和華謹守,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該謹守的。」 “這夜是耶和華的夜”——注意,(一)耶和華的預言應驗(41);(二)耶和華的威嚴顯現;(三)耶和華的仇敵敗壞;(四)耶和華的百姓得救(31-32)。──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這夜是耶和華的夜”也可譯作“耶和華親自守夜”。原文()還兼有“保守、看顧、看察”的意思。這一晚,神保守、看顧以色列人,帶領他們安全走出埃及。──《啟導本聖經腳註》 耶和華的夜: 指逾越節。在以色列的所有節期中,唯獨逾越節是在晚上守的節日。這一夜是亞筆月14日晚上。這是把以色列人從長久的痛苦中解救出來的歡喜之夜,同時又是解放之夜。而且這一夜是象徵基督的聖晚餐之夜(林前11:23-26)。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當守的夜。這句雙關語同時解釋了逾越節為何是個夜間守的節日。可以意譯為:「這是守夜的崇拜,因為耶和華當晚守夜。」──《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43】「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逾越節的例是這樣:外邦人都不可吃這羊羔。」 “外邦人都不可吃這羊羔”——就是不願意受割禮歸向神的人(44、48、19注),不可吃這羊羔。──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本節到51節記述逾越節的定例,是十二1~20的繼續。──《啟導本聖經腳註》 外邦人都不可喫這羊羔 舊約的後期,稱本國人為 'am,外國人是 Go^y。這兩辭,前者含有選民,而後者卻為被棄絕的人或為神所厭惡之人,因他們敬拜偶像的緣故。但在這裏的外邦人,原文卻是 benne{ka{r。是指「未被認可者」的意思。因此,這裏不可喫羊羔的人,並不是血統的問題,也不是住地的問題,而是被認可與否的問題。被認可的條件,是割禮(參看44和48節)。──《中文聖經註釋》 逾越節的規定: 本文是按3-11節中的有關逾越節的附加規定,記錄了參加逾越節的人將要遵守的規定。①絕對禁止沒有受割禮的人參加 ;②儀式的規定範圍適用於所有受割禮的人;③小羊羔的肉只允許在房內吃,但不可折斷其骨頭。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外邦人都不可吃」逾越節的筵席中,「異鄉人之子」沒有一個可以參加,雇工也不行。「受保護的外僑」(ge{r)可以吃,條件是他本人和全家得先受割禮(48節)。生在家中的奴隸自然受過割禮,因此可以參與。即使是「用銀子買的」奴隸,若是受過割禮也可以吃,因為他身為財產,也可算為家庭的一分子。──《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43 逾越節的規例】 第38節提到有好些非以色列人(「閒雜人」)和他們同出埃及,故此本段加添了三條有關逾越節的規例。第一,只有受了割禮的人才可參與,表示這個節期是專門為以色列社群而設的。第二是肉一點也不可以帶出屋外去。第三,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後面兩條規例的目的,都是防止與社群以外的人分享筵席,因為這樣做是違例的。羊羔必須在房屋中全隻燒熟。──《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十二43~51】神再次申明逾越節之例:這些條例基本上是涉及將來參加逾越節者的資格;因為有這麽多閒雜人加入以色列民族,這問題必要弄清楚。這裡所定的原則是:除非外邦人已受割禮,否則無分守節。──《串珠聖經註釋》 這一段經文是規定誰才可以喫逾越節羊羔的詳盡說明。若把它縮簡來說,就是全家男子受了割禮的家庭,就可以行逾越節之禮,其家中的女人,亦可以喫羊羔。若家中有外人,不管是買來的奴僕或暫居的客人,他若受過割禮,就可以在這家中享用羊羔;若是雇工或短期的客旅,沒有機會了解以色列人的信仰而領受割禮,便不准他們同享逾越節的羊羔。喫這筵席時,必須全家同在一個屋內共享,羊羔的肉不能帶出屋外;喫的時候也不能折斷一根骨頭。──《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二44】「但各人用銀子買的奴僕,既受了割禮就可以吃。」 “各人用銀子買的奴僕,既受了劊禮……”——在主人家裡生的奴僕,第八日都要受割禮,和以色列人一樣,但以色列人用銀子所買的奴僕,受割禮不受仍在奴僕自己定主意,唯獨受了割禮的奴僕在一切宗教的事上能和他的主人享同等的權利。──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以色列人不可用本族人為奴(參二十一1~6)。若買外族人作奴僕,應視同家中一分子,給他們(男丁)行割禮(創十七27),接納一同守節。──《啟導本聖經腳註》 用銀子買的奴僕,既受了割禮,就可以喫 以色列人買的奴僕有兩種:一種是本國人,他們生下來第八日就行了割禮,所以可以喫逾越節的羊羔。另一種是外國人,當以色列人買他們為奴之後,必定給他們行割禮,然後才認為潔淨,可進他們的住處。所以也可以喫這逾越節的羊羔。──《中文聖經註釋》 既受了割禮: 割禮是接受神的約定的外在證據(4:24-26)。在舊約時代用其區分神的百姓和外邦人。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二45】「寄居的和雇工人都不可吃。」 “雇工人”——就是外邦的雇工人。──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寄居的」:是指過訪的賓客,不會在民中久留的人。 「雇工」:指非永久性被雇用的外邦人。──《串珠聖經註釋》 寄居的 這裏的原文是 to^sha{b,和48、49節的寄居的 Ge{r 不同。To^sha{b 含有短暫的寄居,如今日的遊客之類的人。Ge{r 是較長的,甚至是終生的寄居,含有長居之意──是外國人長居於異地者之意。這短暫寄居的人,既不知以色列人的習俗,又不可能了解和遵奉以色列人的信仰而行割禮,所以不能喫逾越節的羊羔。 雇工人 這並不是用自己的錢買的奴僕,而是短期雇用的外國籍工人,通常是日工,即按日計工價的。所以也不給喫逾越節的羊羔。──《中文聖經註釋》 寄居的和雇工人: 這些人不知道什麼時候就離開了以色列群體,成為與神的約沒有關係的人,所以不得參加逾越節儀式。但是他們中有人認識到了逾越節儀式的真正意義,那麼受割禮之後完全可以參加。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二46】「應當在一個房子裡吃;不可把一點肉從房子裡帶到外頭去。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一切別的祭,卻要切成塊,唯獨逾越節的羊羔,要囫圇烤(9注,參約十九33-36)。──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應當在一個房子裏喫 原義是全家在屋內共喫,因為這不但與神交通,亦是家人團契的聖禮。 不可把一點肉從房子裏帶到外頭去 因為這是與受保護有關的聖禮(參看22節)。 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不但在烤羊羔的時候,要帶頭、腿、五臟,整隻的烤(見9節),喫的時候亦只喫肉而不可折斷骨頭,因為有預表的含義(見約十九36)。這羊羔原是預表基督和他代贖的死而說的(參看林前五7;彼前一18~19)。──《中文聖經註釋》 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作為逾越節祭物小羊羔象徵將來在十字架上受難的基督。因此,這句話暗示不要讓基督身體的骨頭被折斷(詩34:20;約19:36)。同時象徵成為基督身體的教會能夠完全地合而為一。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在房子裏吃』,這房子是抹過血的,有血的記號;表明人若不在耶穌寶血裏,決不配領受主的身體。 「在一個房子裡」德萊維認為本節三個規例所強調的,都是逾越節的統一性;這看法極有可能。一隻羊必須在一間房屋裡吃,骨頭亦一根也不可折斷(目的可能是避免有人將一部分的羊羔帶離房屋)。約翰福音十九章36節認為最後一個規定在十字架上應驗;而約翰福音十七章11節,亦強調了同樣的統一性。──《丁道爾聖經註釋》 【出十二46~47】“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後來為使徒約翰所引用,預表主基督釘十字架時,身上的骨頭沒有被打斷(約十九36)。這些定例強調守逾越節是全民結合和與神聯合的表徵:全家要在同一間屋子裡吃(參22節),用全羊來烤(9節),骨頭不可折斷。以色列人個個都得遵守。──《啟導本聖經腳註》 強調逾越節帶來的合一:每家要在一間房子內吃一隻羊羔,且羊羔的一根骨頭也不可折斷。──《串珠聖經註釋》 【出十二47】「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 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 前面只講到外人、寄居的、短期雇工和奴僕之可否喫逾越節羊羔的問題。這裏是指全以色列人,都有權利和義務,謹守這神的逾越節禮。──《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二48】「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中間,願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受割禮,然後才容他前來遵守,他也就象本地人一樣;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羊羔。」 “外人”指在以色列人當中暫住的外族人,願意守以色列人的宗教節期,受他們的保護。 “割禮”為以色列人與神立約的記號(創十七10);“逾越節”是立約之民與神屬靈的聯合,因此吃筵席的人必須先受割禮。──《啟導本聖經腳註》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中間 這些外人,與38節所講的閒雜人為同類的。這裏寄居的原文,不同於45節(見該節註釋),是指長居者。這樣的人若出於自願,願向耶和華守這逾越節,則他全家男性都必須行割禮,然後纔可容他喫逾越節的羊羔。注意這裏的「自願」和「全家」。主前一百四十年前後,以色列人強迫以東人受割禮,結果以東人的後裔出了個希律大帝,使以色列人受了很多苦頭。這是猶太人至今仍引以為戒的事。若不是全家男子都受割禮,則被認為是不潔淨的家庭,亦不能參與逾越節之禮。 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喫這羊羔 舊約的割禮和逾越節的喫羊羔之禮,在新約便分別為洗禮(參看西二11~12)和聖餐禮(參看太廿六17~30;可十四12~26;路廿二7~20;林前五7~8,十一23~29等)所代替。其中最大不同點有三:(一)割禮只行於男子;洗禮卻男女都可領受。(二)洗禮重個人的重生得救,所以男女都領受;割禮重神對家族綿延的應許,所以要全家男子都行割禮,女人則被認為是附在家庭中的一員,故沒有被要求行此立約的禮。(三)逾越節喫羊羔之禮,男子必須是全家行割禮的才能領受,而此家中的女人,既是家屬之一,亦因此可以領受;聖餐禮則無論男女,均須受洗後才可領受,但沒有嚴格規定要全家受洗後才能領受。──《中文聖經註釋》 就像本地人一樣: 從宗教上完全被納入以色列共同體內部的意思。可以看出除血緣和身份,割禮成為了區分以色列與外邦人的唯一標準。指出只有信才是拯救之路,是新約因信稱義教義的舊約形態<加 緒論,理解因信稱義>。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十二49】「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同歸一例。”」 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同歸一例 這裏所說的本地人,乃指生來就是以色列人的。因此與地緣無大關係。凡以色列人所生的兒子,都要受割禮──與神立約後,才是神的子民;不是以色列人生的,不管是他在外國出生,或在以色列地出生,若照樣行了割禮,他就被認為是以色列人,同樣可以享受逾越節的筵席。因此,「以色列」實質上是一個宗教的結合體,而不是一個血緣和地緣的結合體。──《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二50】「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亞倫,以色列眾人就怎樣行了。」 耶和華怎樣吩咐……就怎樣行了 (請參看七6、10等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出十二51】「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 “正當那日……“——本節和十三1節的意思相連。“按著他們的軍隊……”——這一句顯明以色列人是規規矩矩地排著隊伍出了埃及(四29、31,六26,十二3、21)。──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按著他們的軍隊”:參六26注及本書前的(參考資料)。──《啟導本聖經腳註》 正當那日…… 指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地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天(參看本章40~42的註釋)。 【出十二章 下埃及與出埃及】以色列人就這樣走了。他們離開埃及的時候,第一,神在這裏記錄他們的數位,「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37節)倘若把婦人孩子加上去,大概有二百多萬人,這的確是不簡單的。二百多萬人同時離開埃及,我們一點也沒有機會看見這麼大的場面。弟兄姊妹你們曉得,第二次大戰反攻歐洲的時候,那些英、美、法等盟軍在英國大概有百多萬人,他們準備去反攻歐洲。那一百多萬的人口散佈在英國的時候,你要是到英國去,跟本地上了年紀的人談談當時的情形,他們會告訴你,那個時候,滿街巷都是軍人,好象整個英倫三島都差不多被這些人壓沉了。弟兄姊妹因此就曉得,那時只不過是一百多萬人,在世界的戰爭史上已經是不得了,除了將來的哈米吉多頓的戰役以外,現在恐怕再難有這麼偉大的場面。但那個時候的以色列人有二百多萬人,他們浩浩蕩蕩的離開埃及,這是聖靈記錄下來的頭一件事,神的拯救是要把許多的人救離埃及。——王國顯《容我的百姓去—出埃及記讀經劄記》 【思想問題(第12章)】 1 逾越節與主的晚餐有什麽異同?你同意前者是基督受難的預表,後者是基督救贖的實現嗎? 2 守逾越節是以家庭為單位,這有什麽含義呢?「羔羊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預表什麽?參弗2:19;
彼前1:18-19。 3 主的使者擊殺埃及地的長子,是要消滅埃及人抑或藉此再次警告法老呢?此舉是否麻木不仁? 4 神吩咐以色列民世代守逾越節,並且把神拯救以色列民的事告訴後裔。你今日有否把神的救贖計畫告訴你的子女後輩呢? 5 吃無酵餅和苦菜有何意義?參林前5:7-8。 ──《串珠聖經註釋》 12-14章 耶和華彰顯祂救贖的能力:在逾越節之夜,祂擊殺埃及的長子,並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