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一章拾穗 【出一1】「以色列的眾子,各帶家眷,和雅各一同來到埃及。他們的名字記在下面。」 “各帶家眷”——雅各與眾子家中的人數必多(創十三6,十四14注,十七13注,三十43,三十五26,四十五11注),他們都受了割禮,列入以色列的民籍中(創十七12-13、23、27)。 當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他們的數目約有二百余萬(十二37注,伯八7)。──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希伯來文聖經用“他們的名字”為全書之名,簡稱“名字”(Shemoth),因為這是原文第一句開頭用的字。中文書名《出埃及記》取材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的Exodos(出來),簡潔中肯,概括了全書的內容。 從《創世記》末章所記約瑟之死到本章所記埃及新王(8節),中間大約隔了二百多年。本節至5節是《創世記》四十六8~27的綜述,說明本書為前書的續篇,記述雅各全家下埃及後的事。──《啟導本聖經腳註》 「而這是……的名字」(和合本作「他們的名字記在下面」)。在希伯來文中,本書頭一個字是「而」(英:and),明證出埃及記不過是創世記故事的延續,和對列祖應許的成就,而不是另一本新書。但本節也是最宜作出分割的地方,這是五經最後一次以「以色列的眾子」之名,來形容雅各的直系親屬。今後這名號便成為父系的集合稱謂,形容神的全部子民,彷彿阿拉伯人的部族稱號。──《丁道爾聖經註釋》 以色列 這是雅各從他岳父拉班那裏,帶家小和僕婢,以及大批的牛群羊群和牲畜,自巴旦亞蘭回到迦南,因為懼怕哥哥以掃的報復陷害,所以在雅博渡口整晚禱告──和神或天使摔跤(參看創卅二22~25;何十二3~4),然後蒙神祝福所賜的名字(創卅二28)。這名字按原文字根,可含有「神的太子」、「與神一同治理」、「他要如神的管理」,或「與神較力得勝」等意義。 眾子 以色列的眾子,在不同的前後文中,也可以譯為以色列人。但在這裏卻不能用這譯法,因為這裏所指的,明顯的是要顯示第二節以下的十二個人的名字。但要注意,子在原文並不單單使用在父子的關係上,也使用在公孫或隔了多代的子孫關係上。所以第五節指出,以色列的眾子(並不是十二人),乃是「凡從雅各而生的,共有七十人」。另一方面,以色列的眾子也不一定是指血緣的關係,正如我們已在前面緒論中說過的(見緒論「十二支派的問題」),乃是在宗教信仰上獲得了共識,而在神面前結盟的十二支派同盟。 家眷 這詞所指的,並不單是妻子,乃包含兒女,甚至連僕婢用人等均可在內。不過,這裏所指的,卻主要在包含雅各名下的男丁,就是他的兒孫在內。 雅各 這是以色列本有的名字,原義有「跟蹤」、「詭謀篡奪」、「排擠」或「抓住」等含意(創廿五26,廿七35~36)。 埃及 位於地中海之南,紅海之西的非洲北部古國。原義是「科普替人之地」。原文用雙數字尾,因為是由上埃及和下埃及聯合而成的。 名字 在原文聖經,這詞是全書的第二個字,和前面一詞「這些」,合為猶太人稱呼本書的書名。之所以要將「這些名字」在第二節以下記明出來,為的就是要和前面創世記的故事相連接。為這原因,在「這些」一詞的首字母之前,還加了一個附屬的連接詞,就是英文繙成and的。可見編輯者對這書的開端,刻意要使它和前卷書銜接的心態。──《中文聖經註釋》 【出一1 以色列人離開迦南來到埃及,他們的發展,境遇將是…… 】 以色列的眾子就是雅各的兒子,也稱為以色列人。雅各與天使角力後,神賜他名字為以色列(參創32:24-30)。雅各的一個兒子約瑟在埃及作了宰相,地位僅次於法老。他把父親全家人接到埃及定居。四百年後雅各的家族衍生成為大族。他們到埃及是寄居的,初抵貴境時生活習慣與埃及人大相徑庭。希伯來人敬拜獨一真神,埃及人則拜許多假神;希伯來人是遊牧民族,埃及人卻有根深蒂固的文化;希伯來人以牧羊為業,埃及人卻是定居的,善於建築。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北部的歌珊,遠離埃及的文化中心,甚少與埃及人交往。──《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一1~7】這幾節是本書的敘言,特為要顯明出埃及記是繼續創世記寫的。──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以色列民人口膨脹:簡單幾句話連接起創世記最末數章的記載,並帶有複述作用。──《串珠聖經註釋》 一1~5明顯的是與承上有關,而一6~7卻和以後的故事相連。編輯者將一1~7的話編織在一起,用為本書承上接下的語句。──《中文聖經註釋》 再記雅各的眾子: 這部分起到聯接創世記和出埃及記的橋樑作用。作者再次記錄(創35:22b-26;46:8-27)雅各的十二個兒子的原因是:第一,將來擔當出埃及任務的以色列民都是從這個十二個支派中誕生的。第二,重申神給予他們的應許,並告訴他們這應許同樣賜給了他們的後裔。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一1~22】以色列民在埃及地興旺,引致埃及人惡劣對待。──《串珠聖經註釋》 【出一1~36】本文記錄了出埃及前,以色列百姓在埃及經歷的神的作為。展示了神對亞伯拉罕的預言(創15:13,14)在歷史中具體成就的經過。使我們清楚地認識到:①神不會忘記和族長們所立的約,到了時候一定會成就;②在埃及的400年是神把雅各家族養育成以色列的時間,同時也是神訓練立約百姓的時間。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一2】「有流便、西緬、利未、猶大、」 流便 是雅各從利亞所生的頭一個兒子,名字的原義是「看哪,我生了一個兒子」(創廿九32)。可惜流便因犯罪(創卅五22)而失去了長子的名分(創四十九3~4)。因中文譯名不雅,現代中文譯本改稱呂便。 西緬 是雅各從利亞所生的第二個兒子,名字的原義為「神聽見」(創廿九33)。他曾與利未一同因妹妹受欺而報復殺人(創卅四25),故後裔不興旺,並且散居在別支派受同化(創四十九5~7)。 利未 是雅各從利亞所生的第三個兒子,名字的原義是「這次我丈夫可要戀住我了」,或作「聯合」解(創廿九34)。他和西緬合謀殺人,令父親不悅而後裔要分散(創四十九5~7)。摩西和亞倫就是從這支派出來的。亞倫和其後裔為祭司(出廿九),利未人也成了服事神的特選支派。 猶大 是雅各從利亞所生的第四個兒子,名字的原義是「讚美」(創廿九35;四十九8)。他曾救約瑟不被兄弟殺害(創卅七26~27),為人爽朗實際(參看創卅八25~26,四十三8~10),富有口才(創四十四18~34),並且承受了父親最大的祝福(創四十九8~10)。──《中文聖經註釋》 【出一2~4】雅各眾子的名字,是按他們母親的位份記的(參創三十五23-26),利亞和拉結之兒子的名字記在先(按著長幼的次序),婢女的兒子列在後(也是按著長幼的次序)(參創三十雅各之兒女名目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雅各(後又名以色列)眾子依生母利亞、拉結和二妾辟拉及悉帕的位分排名。利亞的六子在先;接上是拉結生的便雅憫,(她的另一子約瑟早已去了埃及(5節),所以未列人);然後是二妾所生之子。參《創世記》三十五23~26。──《啟導本聖經腳註》 【出一3】「以薩迦、西布倫、便雅憫、」 以薩迦 是雅各從利亞所生的第五個兒子,名字的原義,可由不同的動詞字根而有所不同:「賞報」,或「僱價」(創三十18)。除了雅各的祝福(創四十九14~15)和提及他的後裔(創四十六13)外,五經並無記載他的事跡。 西布倫 是雅各從利亞所生的第六個兒子,名字的原義亦因不同字根可有不同意義:「尊敬」,「領袖」,或「同住」(創三十20)。除了雅各的祝福(創四十九13)和記述其後裔(創四十六14)外,五經也沒有說到他的事跡。代上四至八章中記述各支派的後裔時,甚至沒有列出西布倫的後裔。大概在編輯歷代志的時候,這個支派已經給其他支派所同化了。 便雅憫 是雅各從拉結所生的第二個兒子,名字的意思是「右手的兒子」。以色列人論方向時,是以面向東方來講的。右手在南方,故此便雅憫亦可解作「南方的兒子」。這名字還有象徵的意義,就是「寵愛的兒子」,或是「吉祥的兒子」的意思。這是雅各年老時由寵妻所生的最後的兒子;拉結因為難產,生下這兒子後不久就逝世,所以給他起名便俄尼(意即「苦難的兒子」或「厄運的兒子」),雅各卻叫他做便雅憫(創卅五16~18)。其親哥哥約瑟被兄弟賣到埃及後,便雅憫曾被約瑟作人質,以試探兄弟們的親情(參看創四十二34,四十三1~四十五15)。──《中文聖經註釋》 【出一4】「但、拿弗他利、迦得、亞設。」 但 是雅各從拉結的使女辟拉所生的兒子,名字的原義是「審判」,延伸的意義為「伸冤」(創三十6)。除了雅各的祝福(創四十九16~18)和提到其兒子(創四十六23)外,五經也沒有但的事跡之記述。 拿弗他利 是雅各從拉結的使女辟拉所生的第二個兒子,原義是「格鬥者」或「相爭」的意思(創三十8)。除了雅各的祝福(創四十九21)和提及他的後裔(創四十六24)外,五經也沒有論到拿弗他利的事跡。 迦得 是雅各從利亞的使女悉帕所生的兒子,名字的原義是「萬幸」(創三十11)。這也是一個幸運之神的名字,中文把它繙成「時運」(賽六十五11)。除了雅各的祝福(創四十九19)和提到他的後裔(創四十六16)外,五經對迦得的事跡,也沒有甚麼記載。 亞設 是雅各從利亞的使女悉帕所生的第二個兒子,名字的原義是「有福的」(創三十13)。除了雅各的祝福(創四十九20)和提及他的後裔(創四十六17)外,五經也沒有記述他的事跡。──《中文聖經註釋》 【出一5】「凡從雅各而生的,共有七十人。約瑟已經在埃及。」 “共有七十人”——(申十22)就是雅各和他的十二個兒子,一個女兒(底拿),並五十一個孫子,一個孫女(西拉),與四個曾孫,其餘的女兒和孫女不在其內(創四十六27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七十」可能是個概略整數,又可能是個有神聖象徵的數字。但只要從總數之中扣除雅各的女兒底拿,也能準確得到這數目。希臘文譯本在創世記四十六章加上以法蓮和瑪拿西的五個兒子,構成使徒行傳七章14節所說的「七十五個人」4。但本節的神學重點,卻是對比進入埃及的寥寥幾人,和出埃及時的龐大數目。──《丁道爾聖經註釋》 「七十人」:與徒7:14所說的「七十五人」有出入,因為後者將約瑟的三個孫和兩個曾孫都計算在內(參民26:28-37)。──《串珠聖經註釋》 七十人 這是根據創四十六27所計算的人數。「從雅各而生的」,當然是指兒子和孫子在內。因為約瑟已在埃及,如上他的三個孫子和兩個曾孫(民廿六28~37),七十士譯本在這兩處經文(創四十六27和出一5),使用「七十五人」。為這原因,引用希臘文而來的徒七14,也以「七十五人」計算下埃及的人數。 約瑟 是雅各從寵妻拉結所生的頭一個兒子。因為她姐姐已生了幾個兒子,拉結深盼也能多生幾個,所以把這兒子起名約瑟,意即「增添」(創三十22~24)。約瑟為父親疼愛,引起兄長們的嫉妒(創卅七3~4),又因他所作的兩個夢使哥哥們不滿(創卅七5~11),所以尋機會報復。在約瑟奉父命去田野探看他們時,兄長們竟把他賣給以實瑪利人帶到埃及去,賣給了法老的內臣(創卅七18~36)。約瑟被主母陷害下牢(創卅九),在獄中他因解夢被賞識(創四十),所以替法老解夢後被立為埃及的宰相,並設法救埃及人免受饑饉之苦(創四十一)。雅各因迦南地也有饑荒而遣派兒子到埃及糴糧,因而使約瑟和弟兄再得見面,並接全家人下埃及去(創四十二~四十七)。約瑟在埃及所生的兩個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也被雅各接受為兒子,故使約瑟在十二支派中佔有兩個支派(創四十八)。雅各死後,弟兄們恐懼約瑟報復,前來向他求饒,約瑟卻以好言安慰他們(創五十)。──《中文聖經註釋》 約瑟已經在埃及: 約瑟在埃及的事件,是為了成就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創15:13-16)。即為出埃及事件而準備的。約瑟自己也承認神的這種安排(創45:7,8;50:20)。 七十人: 雅各家從迦南移居埃及的人數(創46:26,27)。這裡的“70”與創世記10章中記錄的從挪亞的三個兒子開始擴展的民族的數量相同(申32:8),這個數字象徵神完全的計畫。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一5~7】參《創世記》四十六26注。這個數字雖在別處作75,且有不同的解釋,只不過說明雅各眾子和家眷都來到埃及,是以色列民的祖先。 以色列民寄居埃及400多年,繼續蒙神賜福,生養眾多,繁茂強盛(參創四十六3)。“那地”指他們所住的歌珊地(創四十七11,27),在尼羅河三角洲東邊。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單是男丁便有60萬(十二37;民一18,46),還不包括婦孺。──《啟導本聖經腳註》 【出一6】「約瑟和他的弟兄,並那一代的人,都死了。」 約瑟和他的弟兄 這裏所用的弟兄,一方面是指2至4節中所列的名字,另方面也是泛指那「七十」或「七十五」個下到埃及去的約瑟的骨肉之親。 並那一代的人 這一代,明顯的不是指猶太人素常所認的「四十年」時間,甚至也不是一個「世紀」的百年時間。乃是泛指一個很長的年代。在緒論中(見「出埃及的年代問題」),我們已提及約瑟的傳統大概和埃及第十五朝(ca. 1690~1580
B. C. ),即與許克所斯人(意為「外來的統治者」)有關,而出埃及則在埃及第十九朝,約為主前一二二○年代,兩者相隔了四百多年。 都死了 這話不單是提到肉體的死亡,也包含名聲的逝去和事跡的湮沒。──《中文聖經註釋》 約B.C.1876年: 從跟雅各一起到埃及在歌珊地定居的那一代人全部都死亡的事件中可以看出,已經過了很長的歲月。若把定居埃及的期限看作是430年(12:40),除去摩西的成長時間(40年)和逃亡時間(40年),這時候應該是移居埃及後的第350年(B.C.1526)。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一7】「以色列人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極其強盛,滿了那地。」 “生養眾多,並且緊茂,極其強盛”——有人詫異以色列人下到埃及不過幾百年的功夫,怎能從七十人(5)生養到二百多萬人呢(十二37注,民十一21-46,二32)。有下列的幾層理由,可以解決這問題:(一)除丁從雅各而生的七十人以外,還有1他的兒媳和孫媳(創四十六26),2他眾子的家眷,這些家眷中有許多僕婢(1注),這樣看來,同著雅各下埃及的人,不下一二千口。(二)本節和十二節顯明以色死人生養非常眾多,這正是神屢次預先所應許的(創二十八3,三十五11,四十六3,四十七27,四十八4;徒七17),也是因著神特別的保護(詩一百零五24,申十22),甚至埃及人越苦害他們,他們的人數越發多起來(12該20)。(三)按統計家計算,一帶地方的人數,若沒有妨害,每二十五年就能加增一倍,這樣看來,二千多人在二百多年間生養到二百余萬人,也不為奇(十二40甲注)。(也有注釋家以為從雅各下埃及起,到以色列人出埃及止,共有四百三十年,那樣就全然沒有難解的問題(十二40乙注)。將來神還要使猶太人孳生繁茂(賽六十22)。“滿了那地”——就是他們所住的歌珊地(創四十七6、11),按出三22節也有埃及人住在他們中間。──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描述以色列人在埃及地的繁茂情形;「那地」不一定是指埃及全地,可能只包括以色列人聚居的蘭塞(創47:11)──《串珠聖經註釋》 希伯來原文故意重複創世記一章21、22節所用的三個動詞,這三個動詞或可譯作「多結果子……雲集……變得眾多」(pa{ra^, s%a{ras], ra{b[a^ 和合本作「生養、眾多、繁茂」)。本節將這種增長,詮釋為神對被造之物所應許的祝福。從約瑟去世至今,已經渡過了相當的年日。時間最短的估計,摩西是第四代的利未人(民二十六58),而更有可能,他是生於數百年後(出十二40)。滿了那地,可能是指歌珊地(大概是從尼羅河延伸到今日蘇伊士運河河道的圖米拉特河,Wadi Tumilat),亦有可能是自然的誇飾,指埃及全地。後者在統計學上雖然並不正確,卻生動地表達了埃及本土人的感受。在某些地區,那些不受歡迎的僑民人數可能比他們還多。──《丁道爾聖經註釋》 『滿了那地』一語必須理解為指歌珊。沒有絲毫證據證明以色列人與埃及的其他地區有關聯。在以色列的字彙、法律與宗教中,實際沒有埃及的因素,顯出一點同化作用──這是埃及統治者絕不願有的一類事,因為他們視埃及為出身不同的人種(創四十三32)。但是現在雅各的後裔正如許多基督徒一樣,喪失了朝聖者的異象(來十一8-10,13-16),而且滿足於屬世的好處。──《每日研經叢書》 以色列人 原文和一1的「以色列的眾子」相同。但在這裏,因下面四句形容詞,已可看出以色列的眾子,已不是一個一個地可以數得出來,乃是成了一大群的民族,正如第九節所用的,已為以色列民了。 生養眾多 這是神對先民賜福應許的成就。在創造人類的開端,神賜福始祖,要他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一28);在挪亞出方舟後,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要他們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創九1);在呼召亞伯拉罕以後,神的應許是要賜福使他的子孫,多如天上的眾星和地上的塵沙(創十三16,十五5等)。 並且繁茂 生養眾多是指數量的多,繁茂卻不但指在數量上無法計算的蔓延昌盛,也包含質量的好。 極其強盛 繁茂偏重於質量和數量的外表,極其強盛則不單表達了數量的宏大,也形容其質量的精壯。 滿了那地 再次說明以色列人生養的數量和其蔓延的情況。這那地,所指的大概不會是全埃及地,乃是指以色列人下埃及後居住的所在地,就是歌珊地(參看創四十六28,四十七1~11)。──《中文聖經註釋》 眾多……強盛: 作者連續4次重複使用相同動詞的原因,是為了體現以色列後裔驚人的壯大不是自然性的,而是神根據約(創12:2;13:6;22:17;26:4;28:14;46:3)所賜的祝福。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一8】「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治理埃及,」 “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這新王大概屬新朝,所以不認識約瑟,也不重看以色列人(創十二15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新王是誰,很難確定。也許作者因他苦待過以色列民,不願給他留名。從若干證據看,有一可能是蘭塞二世(RamesesⅡ,主前1290-1224年),不過壓迫以色列人的事可能在他前一任的法老塞提一世(Seti Ⅰ,主前1303-1290年)手上已經開始。蘭塞二世的首都靠近歌珊,聖經稱歌珊為“蘭塞境內的地”(創四十七11)。此人任內大興土木,包括積貨城比東與蘭塞(11節)。也有人說是亞摩士(Ahmose)。此說較可靠,因為約瑟時代統治埃及的可能是外來的喜克索人(Hyksos),此族所建王朝在主前1550年被推翻,埃及本土人重掌政權。逐出喜克索人建立埃及第十八王朝的便是亞摩士,很可能就是本節所說的“新王”。他不認識約瑟,間接說明他不屬當年提拔約瑟的那個王。 聖經記載古代埃及的君王,只稱“法老”;從《出埃及記》到《路得記》,因無法老個人名字,出埃及究在何時十分難確定。一般接納為主前1446年,本章所講的法老苦待以色列人應該於主前1550年,也是喜克索人被逐出埃及之年。歐洲文明此時進入青銅時代,相當於我國商朝中期。 “法老”一名在埃及古文義為“大公”。──《啟導本聖經腳註》 「不認識」:不一定表示新王未曾聽過約瑟這名字,可能指他不欣賞約瑟本人及他的工作和後代。──《串珠聖經註釋》 不認識約瑟的新王 前面(一章6節)已經提到,約瑟的時代和出埃及的時代,已經相隔四百多年,埃及國也已經換了四個朝代。更重要的是,約瑟的時代是外族人統治埃及的時代,而出埃及的時代是埃及本土人作王的時代。因此,這不認識約瑟的新王,不但是因時間的久遠而對約瑟和其功績不認識,就算認識,也不會尊重。另外一點也很重要:通常新王起來統治,必然會注意很多前王沒有注意的問題。以色列人在歌珊地繁昌,前王大概並未重視這事實。就算注意了,可能也認為會對本國有利(參看創四十七6)。新王卻不然,他認為這外族人的強盛,會對他的統治造成威脅(參看以下兩節),所以要設法加以控制。──《中文聖經註釋》 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 根據聖經的記錄(12:40;創11:26;21:5;25:26;47:9;王上6:1)和埃及王朝史,當時的新王應該是驅逐了喜克索斯王朝(從敘利亞和亞洲轉移到尼羅河地帶,並征服北埃及之後,從B.C.1674-1567年間形成埃及第15-17王朝的外邦王朝)的第18王朝的第3任王;圖特摩斯1世(ThutmoseⅠB.C.1539-1514)。“不認識約瑟”這句話的意思是,新王有意要否定,有閃族血統並與喜克索斯(Hyksos)王朝有著密切聯繫的約瑟的業績。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一 8, 11法老是誰?】 答:法老Pharaoh是埃及人的方言,原含有朝廷之意,後便奉為皇帝之稱謂,亦即王之尊號。舊約聖經除法老尼哥Pharaoh-Nechoh King及法老合弗拉Pharaoh-Hophra
King 二王的國號外,別處再未有提說過。故對於各時代法老的事,難以作很明確的分析。(王下廿三 29,耶四四 30)。 1 亞伯拉罕下埃及時的法老—約是亞門嫩黑第三,因他哀憐國民常饑,下詔在有泉水的位址,修築一個高大的貯水池,堡垣周圍數裡。每逢年歲乾旱的時候,放水滋潤田畝,並且掘開一條運河,以便移運貨物。(創十二 10 15)。 2 約瑟下埃及時的法老—不是埃及本族,乃是東方過來佔領疆土的異族,埃及人呼他為胡克壽,意取牧羊的意思。約瑟卒後,他被逐而立埃及人為王。傳至法老冉塞第二RamesesⅡ,生性喜歡築城,建窯陶磚,所用工人盡系外族。那先虐待以色列人的,顯系這個新王。(出一 8—14)。 3 摩西出埃及時的法老一冉塞第二崩,法老米尼達Merneptah接任。無奈為人暗懦,既已批准了摩西亞倫的請求,釋放以色列人離境,當他們啟行之後,卻又剛硬起來,攔阻前進,最後發兵追該。卒令全軍覆沒于紅海,無一生還。古時埃及人死了,有用香料殮成乾屍,永不腐爛。主後一八七一年在開羅以南某地,發現有四十口石棺,都是古代埃及法老及女王之木乃伊Mummy.以上兩法老之木乃伊,至今尚聞存於埃及開羅京城。(出二 23,四 21,五 1 2,十五 28)。──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出一8~14 不認識約瑟的王】出埃及記對於和以色列人有交往之法老的名號,一貫保持緘默。由於埃及史料完全沒有提及以色列人在埃及定居、為奴、出離,這些法老的身分只能依靠記載中模糊的線索去揣測。主前十七至十六世紀間,埃及是由稱為 * 許克所斯人的外族所統治。學者一般認為本節所述之法老,若非第一位 * 許克所斯統治者,就是 * 許克所斯人被驅逐之後的第一位埃及本土統治者。兩者在時間分別上最少有一百年(大約是主前1650年或1550年),如果奴役以色列人的,是勢力範圍未達埃及全地之較早期統治者的話,這分別可以長達兩百年之久。──《舊約背景註釋》 壓逼開始──埃及新王施苛政苦害以色列民。──《串珠聖經註釋》 這段敘述埃及人控制以色列人在埃及地繁昌的第一個方法,但卻弄巧反拙,使以色列人繁殖越多,蔓延更快。經文簡述在以色列人下埃及許久以後,新朝代的王不知道約瑟和他在饑荒中拯救了埃及人的功績,只注意到以色列人繁殖快速昌大,會對他的統治造成威脅。因此,他警醒埃及人注意此事實,並以怕他們聯外攻擊埃及人,以致使這些國奴逃走為藉口,派高官加重擔給以色列人,要他們為王家建造城堡和做田間的工作。以色列人固然因此而痛苦難當,但人口卻反而增多增強,使埃及人更加痛恨,而引起他們要使用另些方法來消滅或削弱以色列人。──《中文聖經註釋》 【出一8~22】埃及對以色列的虐待政策,由於以色列民人口急速增加和埃及新王對外族的反感,使出埃及事件成為可能。埃及對以色列民族的壓迫暗示,500多年前神對亞伯拉罕的預言(創15:13,14)的成就和出埃及的時候已經來臨。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一9】「對他的百姓說:『看哪,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 “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這是過實的話,法老王要令臣僕服從自己的意思(10),故意誇張以色列人丁的興盛。──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看哪 這是引起注意的呼喚! 他的百姓……以色列民 在原文,百姓和民是同一個字。這是新王對自己的民,要和以色列民作比較,藉以引起他的百姓注意和重視的一個方法。因為以色列民比他自己的百姓還多,而且更加強盛,如果不予控制,禍患就在後頭了。──《中文聖經註釋》 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 不是說百姓的實際人數比埃及人多,而且誇張地表現了他們的繁延速度和體力上的強壯遠遠超過埃及人。這也是埃及對以色列實行壓迫的原因之一。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一9-10 法老用巧計待以色列人,手法並不新奇…… 】 以色列人口眾多,法老害怕他們萬一組織起來威脅到他的國家,於是強迫他們作奴僕,多方壓迫,使他們意志消沉,阻止他們人口增長。古時,各國都使用奴役的方法,來對待被征服的民族或俘虜。埃及許多的大型金字塔,極可能是由奴隸建造的。以色列人雖然不是被征服的民族,卻是外族人,享受不到埃及公民的各種權利。──《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一10】「『來吧,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恐怕他們多起來,日後若遇甚麼爭戰的事,就連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離開這地去了。』」 “我們不如用巧計”——(伯五13;箴十九21,二十一30;詩三十三10-11;林前一20)。“就連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這樣埃及國東北的邊界似乎有危險(9),但以色列人未必肯與亞拉伯人,非利士人,亞蘭人,或赫人同盟合作,不過法老怕他們乘機攻打埃及,得以自由。“離開這地去了”——埃及人既從以色列人占了便宜,故此不願意他們離開埃及地。──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以色列人住在尼羅河三角洲以東,其地為埃及的邊疆,與沙漠接壤,過去外族常經此地入侵。埃及新王擔心以色列人與外族聯手,故設“巧計”,一方面不讓其人口增多以減威脅,一方面仍可利用其廉價勞動力。──《啟導本聖經腳註》 「巧計」:內容論及埃及人如何要將以色列人壓伏在自己的軛下,不讓他們繼續繁殖,免得威脅管轄他們的埃及人。──《串珠聖經註釋》 來罷 前節的「看哪」是喚醒注意情況,這裏的來罷卻是進一步在呼籲行動了。 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 原文這句話只用了兩個字。後一字譯成待他們的,原文是「對他」或「對付他」。因為前節「以色列民」的「民」字是單數,所以這裏也用單數。中文是跟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文譯本繙成複數。頭一個字我們不如用巧計的譯法,卻不夠原文的強度。因為原文不但是呼籲自己要做的,而且有強制自己要行動的含義。所以應當譯成我們必須用巧計為佳。 恐怕他們多起來 這是表達要控制的第一個原因。因為恐怕他們越來越多,會造成威脅。 日後若遇甚麼爭戰的事,就聯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 這是表達要控制的第二個原因。這句話雖然連接上句的恐怕,是還沒有事實可據的,但這可能性是有的,是聽者的理性可理解得到的。爭戰的事是個可怖的事,若這些以色列人聯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這個恐怕就太可怖了。 離開這地去了 這是要控制的第三個原因。在緒論中,當我們討論到「希伯來人」的時候,已經提到法老亞門諾斐斯二世(Amenophis
II, ca. 1435~1414
B.C.)在亞洲擄了些哈皮魯人到埃及為國奴。國奴離開這地去了,不但在經濟上對國家造成損失,在政治上和在國家的顏面上,都是極大損失的事。 這節經文由恐怕起的10下,是屬於耶典的。耶典最初是為訓練王子和王家的助手而寫的。這些「讀者」的政治意識當然很高,對這三個要控制的理由的恐怕,自然是很能體會的。──《中文聖經註釋》 埃及王壓迫以色列民族的原因,第一,由於他們不被埃及人同化,所以產生了一種極大的恐懼感。第二,他們居住在國家的戰略要地歌珊,所以甚怕他們成為外族侵略的跳板。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一10 奴役以色列人的緣由】奴役以色列人的理由,是如果他們不被奴役,就會與仇敵聯盟,離開本國。這話所顯示的,應該是 * 許克所斯人被驅逐之後的時期。埃及人基於經濟上的因素,想要保留以色列人。——《舊約背景注釋》 【出一11】「於是埃及人派督工的轄制他們,加重擔苦害他們。他們為法老建造兩座積貨城,就是比東和蘭塞。」 “加重擔苦害他們”——埃及國原有強追人民服苦役的惡風,當時他們就借這陋規加害於以色列人。埃及人盼望使以色列人漸漸地衰弱,免得與他們有害,後來以色列人也曾埋怨所羅門,因為他也隨從這種惡風(王上五13,九15,十二4);約雅敬也行了此等虐政(耶二十二13)。“建造兩座積貨城”——在這些城內,埃及人積藏糧食和軍用品,古時各國往往在不穩妥的邊界上,多築積貨城以防不測(本節,王上九19,代下八4十一5、12三十二28)。“比東和蘭塞”——(創四十七11),這兩座城在安省的境內(創四十一45),與自尼羅河往紅海的運河相近。西曆一千八百八十三年,有西方考古家尋出比東的舊址,這城的而積約有五六千方碼,四面有最厚的磚牆,住西南角有一座日神廟,廟北邊有些磚窖,門開在窯頂上,特為屯糧之用。所用的磚分三等:下層的有草,中間的有斬碎的禾楷,上層的全沒有草與禾楷,純用泥做的。──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強迫勞動盛行古代中東。埃及法老強迫外族以色列人服苦役,視同奴隸,地位遠低於埃及人。──《啟導本聖經腳註》 「督工」:是專有名詞,指負責監管為奴之以色列人的官長。 「法老」:並非個人的名字,乃是任何埃及王的稱號。 埃及人預先將糧食聚 在「積貨城」,以防饑荒(參創41:35);積貨城也用來收藏軍械。 「比東」和「蘭塞」:都位於尼羅河三角洲的東北部。──《串珠聖經註釋》 埃及人 這裏所指的,當然不是普通的埃及人,乃是指埃及的掌權者。 督工的轄制他們 原文督工可用於任何的官長和領袖人物,甚至王子。這含義大概是派有高級的人物負責督工的任務。轄制的字根是一個專門名詞,在王上五13、九15繙成「服苦的人」;十二4則譯為「苦工」。這明顯的已把以色列人列為國奴,在受控制之下作苦工。 重擔 前面所說的苦工,是指外在的,就是他們在不自由的環境下,被督工監管工作。這裏所說的重擔卻是實質的,就是指他們工作的分量是擔子沉重的(參看五4~5)。 法老 這名詞並不是一個人的名字,乃是一個尊稱,和「埃及王」有同等的意義(見本章15、17節)。埃及文的 Pr`o 原義是大殿,在主前二千年前後是用為專指王宮的。到了亞門諾斐斯四世(Amenophis IV, ca. 1364~1347 B.C.)才用為對埃及王的尊稱。由這尊稱的事實,也側證我們在緒論中所說;認為出埃及的年代不是在主前第十五世紀,而是在主前一二二○年代較為正確。 積貨城 七十士譯本繙為「要塞城」。原文除有屯存貨物的堅固要塞之意義外,還有作後勤供應的涵義。故此,這兩座積貨城,並不是貨倉,乃是發號施令和供給軍需的所在地。而在事實上,其中一座城,就是蘭塞,乃是蘭塞二世(Ramses II, ca. 1290~1224 B. C. )的宮殿所在地。 比東和蘭塞 參看緒論之「從聖經的記載來看」。七十士譯本在蘭塞之後,還插上「和安城,就是太陽城。」這些地方,都在尼羅河下游三角洲地帶的東邊,就是創世記(四十六28~四十七11)所指的歌珊地的範圍內。──《中文聖經註釋》 法老: “統治者”或“大屋”的意思。是埃及王的名稱(創12:15)。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一11比東與蘭塞二積貨城為何地方?是誰建築的?】 答:這兩座城,是在約瑟的岳父波提非拉所居安城的境內(創四一45),亦即屬於埃及國歌珊地內的城,約瑟曾經遵從法老王的命令,把這最好的地給他父親和他兄弟們居住(創四七5,6,11),及至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的時候,建這二城為法老的積貨城(參王上九19),位於尼羅河往紅海的運河相近之處,這是鄰近邊境的軍用倉庫,用來貯軍需品,以應防衛及戰爭之用。 根據考證的記錄,比東與蘭塞二城是那不認識約瑟的新王(出一8)蘭塞第二(Ramessesll)所建造的,約在主前一五○○年。他治理埃及共六十五年,是幾個最偉大的法老之一。他是一個大建築家,利用以色列人的勞役來建成了這二城(出一9-14)。在西曆一八八三年,有西方考古家拿維(Navilla)氏,尋出了比東的遺址,此城的面積約有五萬六千方碼,四面有最厚的磚牆,其上印著蘭塞第二的名字。在西南角有一座日神廟,廟的北邊有些磚窖,門開在窖頂上,其中貯藏間是由以色列人造的,特為存糧之用,在城門口的地方,他又發現了一個蘭塞第二的碑銘,上面寫著「我在東方的要塞虛建立了比東」。一九○五年,又有畢特利氏(Sir Flinders Petvie),鑒明瞭蘭塞的遺址;至一九二二年,賓夕法尼亞大學博物館的費舍氏(Fisher),又在伯珊Bethshan城內,發現了一個高八尺,寬二尺半的蘭塞第二柱形墓石,其上寫著他「用亞洲的閃族(希伯來)奴隸建立了蘭塞」。 從這兩種碑銘記載,皆足以指明蘭塞第二,乃是建築這兩座城的法老,以及以色列人的壓迫者。――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出一11 比東和蘭塞,究竟建於何時?】 古代歷史記載,比東和蘭塞這兩個城市,是公元前1290年建造的,所以有些學者相信,以色列人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出埃及的。但是另有學者考證,認為他們是在公元前1446年離開埃及的。以色列人怎能在離開埃及150年以後,又在那裡建造兩座城市呢?這些學者認為,當時作法老的蘭塞二世,並沒有建造這二城。實際上他是將150年以前所建造的這兩個城市改名,這是埃及君王的一慣手法,將城市修飾重建,便當作是自己建造的,把前人的功績全然據為己有。(13:17-18第二項註釋)──《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一11 徭役】古代世界所從事的龐大建築工程所需的工時極多,故此徭役(強逼勞工)頗為常見。它是稅收形式之一(譬如說:平民每年為政府的建築工程無償工作一個月)。如果政府野心太大,本地人和戰俘不足應付其工作量之時,徭役的箭頭就會轉而針對無助之人。──《舊約背景註釋》 【出一11 比東】比東按考據是埃及語中的比亞頓(Pi(r)~Atum;意即「亞頓神〔Atum〕之地業」)。如今考證為位於開羅東北約六十哩,伊斯梅利亞運河(Ismalia Canal)旁的拉塔巴遺址(Tell el~Rataba)。經文指出所建的是積貨城,並不表示這些城市單獨作儲備糧穀之用。積貨城是各區的地理和活動中心,可能也是省會。——華爾頓《出埃及記背景注釋》 【出一11 蘭塞】蘭塞的地點在爭論多年以後,如今確實地被考證為比東以北二十哩左右的達巴遺址(Tell el~Dab'a)。這遺址已被比塔克(M. Bietak)徹底挖掘過。這城曾經是 * 許克所斯的首都,名叫亞華里斯。主前十三世紀時,蘭塞二世把它重建為自己的首都,稱之為比蘭塞(Pi~Ramesse)。這城在主前十二世紀(士師時代)拆毀,來建築第二十王朝的三角洲首都泰尼斯。好幾種人都曾經被蘭塞二世徵召為築城的奴工,阿皮魯人('Apiru,主前第二千年紀用這名字來形容離鄉背井的人)是其中之一。這名字應該會被用來形容希伯來人,以及其他的人種。──《舊約背景註釋》 【出一11~12】對以色列的壓迫政策: 埃及對以色列日益壓迫的政策是:①利用苦力抑制他們的生育;②命令接生婆殺害新生男孩;③全國性的公開滅絕新生男兒的政策。即使法老為了使以色列人永久性地成為奴隸而採取了如此毒辣的手段,但神的計畫卻在這種政策當中順利地進行著。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一12】「只是越發苦害他們,他們越發多起來,越發蔓延;埃及人就因以色列人愁煩。」 “越發苦害他們,他們越發多起來”——這是反常的事,顯明是出於神特別的保護,神在靈界上也往往施行這樣的救護。【比方】使徒行傳上的教會(徒八1-8十一19,腓一12)。“愁煩”——(一)憂愁,(二)煩惱。──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他們越發多起來,越發蔓延」試圖用這些方法控制神子民的增長是枉然的。本節再次用兩個創世記所用的動詞(創一22,三十30),來形容他們成功的繁衍。然而他們所過的,是沉悶沒有止境的苦工生涯(14節)。這民族健壯如牛,在生理上優勝,更惹嬌養之埃及人的「嫌惡」(參 NEB)。其他學者則參照創世記二十七章46節,認為「煩得要死」的譯法較為準確。──《丁道爾聖經註釋》 標準修訂本記載:『埃及人就因以色列人愁煩』似乎不太正確,因為他們要滅絕以色列人或驅逐他們出境是輕而易舉的事。我們寧可採納新英語本的『覺得討厭』的譯法。他們未忘記以色列是閃族人,而且或許還把他們與多世紀前征服而又統治埃及的許克所斯人(Hyksos譯者注:主前十七世紀入侵埃及的亞洲人,通稱牧人王朝)聯繫上了。可能因此使法老轉變採取虐待以色列人的行動。──《每日研經叢書》 越發苦害……越發蔓延 這是顯明埃及的領導,原先以為這樣加重擔苦害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就會日漸萎靡衰弱。誰知越發苦害他們,他們卻越發多起來,越發蔓延。埃及領導原本以為的「巧計」,卻弄巧反拙。因為做苦工使以色列人的身體益發強壯,生養更加眾多,在質在量都加增了威勢和聲勢。 埃及人就因以色列人愁煩 原文愁煩這詞,是「感到厭惡」或「為之痛恨」的意思。原文並沒有主詞,只有愁煩這字附有複數代名詞「他們」。明顯的,這「他們」所指的就是「埃及人」。原文直譯是:「他們就在以色列人面前感到厭惡」,或作「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極之痛恨」。所以,原文的意義不單對越發蔓延的以色列人,有無可奈何和無計可施的感覺,也包含了憎惡痛恨而要設法滅之而後快的情態。──《中文聖經註釋》 【出一12 生活越苦,以色列人越發多起來;奇怪!苦難在人生中有何意義?】 埃及人強迫以色列人作奴隸,虐待他們,想使他們喪志,人丁減少。可是恰恰相反,他們人口激增,並且強大起來。我們受到重壓苦待時,也可能覺得很沮喪,但是重擔可以使我們更堅強,在我們生命之中產生力量,使我們能面對未來。沒有苦難來磨煉,我們就不能真正成為得勝者。身處艱難困苦之中,我們對神仍要忠心,因為即使是最悲慘的處境,也能塑造我們,成全我們。——出埃及記注釋(靈修版聖經注釋) 【出一13】「埃及人嚴嚴的使以色列人作工,」 “埃及人嚴嚴地使以色列人做工”——(五7至19,申四20,注意鐵爐兩個字),這也是神所預言的(創十五13)。有埃及古碑上所刻的圖像存到如今,這些圖像上顯明督工的人如何用杖鞭打工人,天雖炎熱,所擔的苦擔雖重,督工的人還是從早到晚,嚴嚴地催逼他們加緊地做工,甚至有多人因力竭僕倒而死。紀元前六百餘年法老尼哥(王下二十三29),從尼羅河到紅海開鑿一道二百四十裡長的運河,那時就有十二萬人因苦工喪了性命,穆罕默德阿裡在埃及北邊的亞歷山大挖運河的時候,也有一萬多人喪了命。──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埃及人嚴嚴的使以色列人作工。』有些版本將繙成『嚴嚴』的希伯來字譯作『嚴酷』,這詞說出以色列人沒有自由、沒有權利,也沒有安息。不論他們的處境如何,他們必須像奴隸一般地勞苦。他們必須作法老所命令的。──WL 嚴嚴的 原文這詞包含有「恨惡地苛峻」的意義。因為以色列人越發蔓延,而使埃及人感到厭惡,所以他們就從恨惡中苛厲的加增工作量給以色列人。──《中文聖經註釋》 嚴嚴地……作工: 希伯來語“作工”的意思是指搗成粉末。這句話說明瞭以色列的子孫在埃及酷熱陽光下進行的強制性勞動。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一14】「使他們因作苦工覺得命苦;無論是和泥,是作磚,是作田間各樣的工,在一切的工上都嚴嚴的待他們。」 “和泥……做磚”——埃及人建造高大的廟宇、宮殿、庫房,多是用石。建造住宅、廟牆、城牆、營寨多是用磚。但因為在埃及雨水甚少,他們的磚就不用過火,乃是很大的土坯當磚,做法與中國的土墼相似,他們將土陰濕又加上割碎的草和成泥,放在模內壓實,把餘剩的泥刮去,扣在場上曬乾,又將幹灰灑於模內,使泥不至於黏住模子。為國家所做的磚,往往將法老的名字印在磚上為記號,這種模子和磚,到如今還有存著的。“做田間各樣的工”——埃及人不但使以色列人做田間農人的苦工(參申十一10),也使他們開水渠、築城邑,做各等的重工(參11)。──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神在亞伯拉罕時代早已預告以色列人要在埃及受苦(創十五13),所服苦役除了和泥做磚之外,還可能包括汲水灌田和農耕(參申十一10)。──《啟導本聖經腳註》 苦工 這裏的苦工和11節所講的「服苦的人」或「苦工」,並非同樣的字。11節所講的重在被監管下不自由的奴役,而這裏所說的苦工卻是厚重難做的工作。 覺得命苦 因為有厚重艱難的工作,在不自由被監管下受奴役,自然會覺得命苦。但這裏所說的命苦,卻不但在身體上的重擔,也是精神上和信仰上的重擔。要他們在田間作各樣的工,就是從事農耕,以及要他們和泥做磚以建築積貨城,實在是對他們信仰的極大打擊。為這原因,不但是因為埃及人「在一切的工上都嚴嚴的待他們」,使他們覺得命苦,更在這些工作上與他們的信仰相違背,尤使他們覺得命苦!──《中文聖經註釋》 田間各樣的工: 表示挖管道灌溉農田的重活。對作為牧民(創47:6)的以色列百姓強制性要求這種灌溉作業不單是勞動上的剝削,更是抹殺民族精神的一種殖民政策。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一14 製磚】古籍一致同意製磚工人做的是骯髒職業。一本名叫《行業的諷刺》(Satire on the Trades)的作品,描述一個無盡泥濘的難受生涯。住宅、政府屋宇、城牆,甚至金字塔,都一度用泥磚建造,所用的磚頭數以百萬計。工人每天的數額,由分配給小組的工作量而定。小組分工合作,職責計有搬運和打散禾稈、搬泥和運水、用手或模子塑磚,用日光曝曬數日,乾後運到建築地盤。建築大屋的磚頭長度超過一呎,寬度是長度的一半,厚度約有六吋。──《舊約背景註釋》 【出一15】「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埃及王對她們說:」 “希伯來”——就是外邦人稱呼以色列民的名稱(參創十四13注)。“施弗拉……普阿”——有注釋家以為這兩個收生婆是希伯來人,也有人想他們是埃及人,因為法老未必肯靠希伯來的收生婆替他殺滅希伯來人的男孩,猶太史家約色夫也說她們是埃及人,她們或者是收生婆的首領。最稀奇的就是這些收生婆的名字能存到如今,法老雖是當時的大王,他的名卻被人忽略,甚至現在不能確定是哪一位法老。──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要是接生的婦人只有兩個,以色列人的數目便不可能像十二37所說的那末多;因此一定還有很多接生婦,這兩個只是主管。她們的身份一直有希伯來婦人和埃及女人兩種解釋,因保護以色列人蒙神賜福。──《啟導本聖經腳註》 希伯來 參看緒論「希伯來人」。 兩個收生婆 這兩個收生婆是希伯來人。也許埃及王沒有召齊所有的收生婆去見他。當年在歌珊地若只有兩個收生婆,就更證明本書緒論中所說(見緒論「利未與出埃及的支派」),出埃及的男丁不可能有六十萬人,乃是六百個家庭。 施弗拉和普阿 兩者都是閃族語系的名字。前者的原義是「秀麗的」;後者的字根稍有商榷,可能是「芳香的」或「光耀的」的意思。 埃及王對他們說 這明顯的是兩個收生婆被召到埃及王的面前,而不是藉官員的傳令。埃及王之所以要親自召見他們,一方面顯示出他對這事件的重視,也想藉王帝召見的威勢來脅逼收生婆就範。另一方面,要他們殺死男嬰到底不是一件光明正大的詭謀,所以召收生婆私見和對他們說話。這就可能還包含有「利誘」的成分在內。──《中文聖經註釋》 婦的閃族名字( 1:15 )。可見在人看來地位低微的卻是神要點名高度讚揚的。―― 蔡哲民等《出埃及記研經資料》 【出一15收生婆施弗拉和普阿是希伯來人麼?】 答:經文記載:「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這希伯來一詞,乃是外邦人對於以色列民的稱呼(創十四13,參上冊22題)。收生婆也許是當時希伯來的婦女。施弗拉Shiphrah的意思是佳美,肯定是一個希伯來的名字;而普阿Puah的意思是光耀,也可能同是希伯來的名字,所以有注釋家認為這兩個收生婆皆為希伯來人。但是也有人認為她們是埃及人,因為法老王未必肯靠希伯來的收生婆,來替他殺滅希伯來人的男孩(16)。基於這個觀點,所以說她們是埃及人。猶大史家約瑟弗(Josephus,A.D.37-100)也說到她們是埃及人。她們或者是收生婆的首領,其名字竟能被記錄存留下來,而法老身為帝王之尊,其名卻被人忽略,沒沒無聞,至今不能確定是誰,這真是令人希奇的對比。因為這兩個收生婆敬畏神,不聽從法老的吩咐,竟然存留男孩的性命(17)。她們同心含意,尊重神的旨意,使希伯來民族不致消滅,得以繁衍綿延,生生不息,極其強盛。如此,她們蒙了神的厚待,便叫她們成立家室(20,21),且揚名後世。她們或者是因嫁與希伯來人,得以列在以色列人中蒙恩得福(參得四11,撒下11,27,王上二24)。――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出一15「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 {命題1}兩個希伯來的收生婆(midwife)如何能照顧這麼多的希伯來婦人? 〔難題〕根據出埃及記十二章37節和民數記一至四章,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大約有兩百萬人,表示其中有幾萬個婦女。然而,在出埃及記一章15節提到埃及法老王對收生婆施弗拉和普阿的對話。兩個收生婆如何能照顧這麼多的婦女? 【解答】法老對這兩位收生婆說話,因為他們是希伯來人收生婆的領導人(leaders)。根據歷史的記載,埃及的社會是個有組織架構的社會。在埃及社會的專門職業和技術同業工會都有領導者(工頭)。大多數的商業交易都須經由政府管轄;技工都得遵守政府官員的命令列事。這種組織制度同樣的施行於以色列人的社區裡;指派特定的領導督導希伯來人收生婆的工作(同樣的例子見出埃及記十八章24-25節)這種組織結構可以促進埃及官方各部門之間的協調,當法老或其他埃及官員有新的旨令時,可直接向這兩位收生婆交通傳達。──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出一15~17 施弗拉和普阿的名字被記錄下來,有何重要意義】 施弗拉和普阿可能是管理收生婆的人。她們兩位都敬畏神,難怪聖經特別提到她們。希伯來人的收生婆為產婦接生,照顧嬰孩,直到母親康復為止。法老吩咐收生婆殺死希伯來的男嬰,實在是找錯了人,因為收生婆的職責是使嬰兒安全出生,而不是去殺害小生命。收生婆不順從法老,也不顧自己的安危,顯出勇敢和敬愛神的心。——《靈修版聖經注釋》 【出一 15~20「……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 {命題2}為何收生婆違背神所命定的政府(法老)並欺騙,神竟祝福他們? 〔難題〕聖經宣稱:「在上有權柄的是出於神的」(羅十三1),聖經又說到「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箴十二 22)。 埃及法老對收生婆下令殺害所有的希伯來男嬰, 但是「收生婆敬畏神,不照埃及王的吩附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出一 17)。收生婆不只違抗法老王的命令,當被問到為何如此行時,她們欺騙王說「因為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原文作活潑的〕收生婆還沒有到,他們已經生產了」(出
一 19)。雖然如此,「神厚待收生婆。……神便叫他們成立家室」(出一
20-21)。她們違抗並欺騙,神竟厚待他們? 【解答】毫無疑問的,收生婆確實違背了法老王的命令,存留了男嬰,並且她們向法老王欺騙說她們在產婦臨盆時,她們來的太遲了。雖然如此,她們如此行在道德上是有正當的理由: (1)在道德的觀念上,她們真是進退兩難。她們只有兩條路可走:不是遵行神最高的旨意,就是屈服於法老的命令。她們寧願不犯殺自己同胞嬰兒的罪,而違背法老的命令。神要我們遵守政府的權柄,但祂也命令我們不可殺人(出廿13)。保護無辜的生命比服從政府的義務更重要。當有權柄的政府要我們奪取無辜的生命時,我們應當拒絕。當我們棄絕較低的旨令,而順服於神祂最高的命令時,神不會對我們責難 (徒四章;啟十三章)。在這個收生婆的例子上,最高的旨意就是要保護存留那些男嬰。 (2)經文很明確的說到神厚待她們,因為「收生婆敬畏神」(出一 21)。就是因為她們「敬畏神」,使她們必須作出保護男嬰的行動。因此她們對法老不實的解釋主要就是要解救男嬰。 (3)為了解救男嬰,她們欺騙的解釋與違背法老的命令一樣重要。收生婆在欺騙和殺害無辜男嬰之間,
同樣的也面臨一個重要的抉擇。在此,收生婆選擇遵守最高的旨令。遵守父母的命令是一個「道德律」(弗 六1 )。但是如果父母命令他的兒女去犯謀殺,或崇拜偶像,兒女應該拒絕遵行。耶穌曾強調我們要遵行神最高的道德旨令,祂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出一15~21】埃及王進一步的迫害:他下令收生婆將一切剛出世的以色列男嬰殺掉;但因收生婆敬畏神,不願遵從法老的命令,這計畫並不奏效。──《串珠聖經註釋》 因為強制以色列人勞動,要他們為埃及人建造積貨城,用以控制以色列人繁殖迅速的「巧計」不售,所以埃及王就親自召見希伯來人的兩個收生婆,威逼利誘他們在接生的時候,若見是男嬰,應隨即將其弄死,若是女孩,才可存留其性命。可是,收生婆因為敬畏神,不但沒有按法老的吩咐殺害男嬰,反而幫助男嬰存留性命,使嬰兒死亡率減低,令到以色列人益見增多。埃及王憤怒地追問此事的時候,收生婆以急智回答法老,說明希伯來婦人與埃及人不同,他們是多產的,故此都很順產,以致在他們尚未趕及到達,希伯來婦人已經生下男孩,使他們無機會可以下手。因為收生婆信靠敬畏神,才敢違背法老這殘酷且慘無人道的命令,以致得到神實質的報賞,使他們也能生育兒女──成家立室。──《中文聖經註釋》 滅絕男童的政策: 用苦工抑制生育的政策失敗之後,法老採取了利用接生婆殺害男童的可怕的計畫。暗示撒旦想利用法老阻擋偉大的救贖史人物的誕生,但神通過兩位虔誠的希伯來接生婆——施弗拉和普阿違抗王命,使這個計畫失敗。耶穌誕生時希律王時代,撒但同樣利用了殺害嬰兒的手段(太2:16)。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一15~22收生婆施弗拉和普亞欺騙法老,神怎能為此而祝福她們?】
出埃及記一章十六節記載法老向希伯來收生婆下旨,命令她們接生時殺害希伯來人的男嬰:「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他們臨盤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把他存留。」這個命令,就是要她們殺害新生的男嬰。聖經接著記載,這兩名收生婆為避免犯下這滔天的大罪,便採取一種「延遲抵達」的策略。這種策略是,當他們接到將臨盤的希伯來婦女的召喚時,卻遲遲才出發前往接生,以致當她們抵達時,婦人已產下嬰孩,而嬰孩也安全地被置於小睡床上了。
收生婆如何向法老解釋呢?出埃及記一章十九節記載:「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收生婆還沒有到,他們已經生產了。」若站在收生婆遲遲才抵達產婦家的這觀點看來,這說話可能是正確的,他們只是沒有說出延遲抵達是預先已安排計劃好了。在二十四小時都被監視這情況下,收生婆極容易被埃及警衛抓著。她們實在是冒極大的危險,隨時會被偵察、捕捉及面臨控訴。然而,當他們面對兩方面的選擇:一方面是有計劃地殺害自己同族的新生男嬰;而另一方面是說一半真話以誤導法老,避免了一次大災難。兩惡相衡,她們正確地選了較低程度的惡,以避免犯那更大的惡。神沒有為這兩個勇敢的婦人掩蓋一部份事實而祝福她們。神賜福她倆的原因,乃是她們自願地不顧個人安危,以拯救那些無辜的嬰孩的性命。 瞭解上述情況後,我們所要問的是:只有兩個收生婆,怎能為擁有兩百萬人的社區服務,而當時的出生率又是那麼高。假如沒有眾多助手,兩個收生婆當然不能滿足人數如此眾多的希伯來婦人的需要。不過,埃及的行政方式,通常是每一組織都建立起一個層系的架構,使政府的命令可由高層傳遞至低層。每一個組織都有監督,直接向政府首長負責,無論是國家的或一省內的都是這樣推行政策。根據這樣的行政方式,法老委派兩名有經驗的專業收生婆,使她們在政府的監察下,負責處理接生工作。我們不知道施弗拉和普亞有多少名助手,但她們顯然已小心地告訴助手們有關「延遲抵達」的技巧,好保存性命。因此,法老要面對及審問的。是如此聰明的對手,在這事上,她們取勝於法老。結果是神祝福她們,使她們自己也產下眾多兒女,作為她們有勇氣冒險拯救別人的嬰兒的報酬。──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出一15~22神是否軟弱?】 照我們的想法,神的大能足夠照顧祂自己並保護那些屬祂的人;但從實際角度來看,卻似乎有點出入。 聖經中多處記載神的兒女落在百般的危險中,如啟示錄十二1~6就是一幅活生生的圖畫了;我們又可以從希律王怎樣差一點兒把主耶穌殺害這件事上看見;就是在今天,各地的信徒都面臨種種的困苦和逼迫呢! 從今天所讀的經文看來,神的百姓似乎快要滅絕了(16、22)。 究竟神如何拯救他們呢?是用兇猛的利劍嗎?是地震嗎?還是在天上顯出異象來呢? 原來神使用兩個很普通的女人去拯救整個民族(15、17)。雖然聖經沒有告訴我們19節的話之真確性,但卻告訴我們,神賞賜她們所做的(20~21)。她們之所以如此做是因為她們敬畏神(21)。 神時常都使用那些平凡、沒有太多學問的人──牧羊人、漁夫、工人、小販、補鞋匠等。祂能使用你去幫助別人,也能使用那些意想不到的人去幫助你。──《新舊約輔讀》 【出一15~22】何茲(J. H.
Hertz)主張:『不過,因為大多數的以色列人住在尼羅河以外的地方,這樣的一個殘酷的命令不可能嚴格執行。』這似乎不是我們從這故事所得的印象。尼羅河是埃及最大神靈之一。從這命令中看到它暗示,這可厭的民族,竟敢不敬拜埃及生活與繁榮的根源,這是不容許的;於是,就讓那神靈自己決定他們的生死吧。人們不難找出手段和方法洗脫自己的惡行和兇殺罪而自稱無辜!──《每日研經叢書》 【出一15~22 臨盆】古時女子通常是蹲著或跪著生產。產婦用小凳子、石頭、磚頭支持自己的重量。收生婆的職責不獨是助產而已,她們還是受孕、娠妊、生產、育嬰,這整個過程的顧問。──《舊約背景註釋》 【出一16】「『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她們臨盆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她存活。』」 要是法老巧計得逞,以色列人兩代之後便有絕種之虞,女人說不定都成為埃及人的妻奴。──《啟導本聖經腳註》 看他們臨盆的時候 原文是「你們看那兩塊石頭」。這說法更顯出這故事的真實性,因為考古學家和歷史記載都證明古代中東一帶,包括埃及在內,婦女臨盆是坐在或跪在兩塊石版或兩塊磚頭上的。原文在看字的前面附有一個繼續性的連接詞,這詞和後面的「若是」連用時,含有「隨即」的意義。因此,其後所說的「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乃含有「隨即把他殺了」的意思。──《中文聖經註釋》 【出一16,22法老為何要殺以色列人的男嬰丟在河裡?】 答:古時候有一些國家犯了殺嬰孩的風俗,埃及的法老王也是用這種惡毒殺害的方法,企圖殺滅所有以色列人的男孩,其目的就是不使他們在埃及繁殖人口,好消滅希伯來民族,而女孩雖然仍可留下存活,但都會因著婚姻的緣故,第二代便難以在埃及人的家庭內保存以色列人的血統和文化了。至於被殺了的男孩都要丟在河裡,這河就是尼羅河,因埃及人以尼羅河為聖河,敬拜尼羅河為神,以及鱷魚神;河中盛產鱷魚,所以被丟進河裡的屍體未經腐爛,就被鱷魚吞吃了。――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出一17】「但是收生婆敬畏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 “敬畏神”——人所吩咐的,若違逆神的旨意,我們絕不可聽從。【比方】約瑟不從主婦(創三十九9),約拿單違背父親掃羅(撒上十九1參5),亞撒利雅反對烏西雅王(代下二十六11參17-21),末底改遠背亞哈隨魯王(斯三12),但以理的朋友違背尼布甲尼撒王(但三13至15參16-18),但以理違背大利烏王(但六10、13),彼得反對官長(徒四13-18參19-20),使徒違背公會(徒五28參29)。雅各卻聽從了他母親的話(創二十七5-10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收生婆敬畏神 近代好些註釋書都將15~21列為神典,僅20下算為耶典,其原因就是這節話裏的敬畏神這片語。在五經中,固然大部分有敬畏神片語的,是屬於神典的,但不是所有有這片語的均屬神典。我們認這段經文,和第22節均屬遊典,因為遊牧生活的人在處理生命的大事上,對神極其敬畏。敬畏是信心深切的表現。因此,收生婆敬畏神,是表明他們對神有深切的信賴。為這原因,他們便以聽從神不聽從人的原則,來處理這件違反神旨意的王的命令,而存留男孩的性命。 竟存留男孩的性命 這裏的竟字,是一個很強烈的相反詞,是指收生婆真大膽、有勇氣、具信心的違背埃及王命令的行動之描繪。存留男孩的性命原文是「任從男孩生存」,甚至含有「幫助男孩生存」的意義。這意義是從竟字衍生出來,也是從下節埃及王要召收生婆來追究的話中,可以推測出來的。因為收生婆不但不聽從王的吩咐行,反倒幫助男孩生存,便使嬰兒死亡率減低,而使以色列人益見加多(參看20下),所以令到埃及王第二次召收生婆來見,和怒責他們。──《中文聖經註釋》 【出一17人類智慧的愚拙】到底是法老以為他的權能與威嚴會使這些卑微的婦人害怕而與他同謀。無論如何,國王踫上了一個比他大的力量:『她們敬畏神』。──《每日研經叢書》 【出一17~21 兩位收生婆因敬畏神,蒙神厚待,我是敬畏神?是懼怕人?】 兩個收生婆不聽王命,保存了希伯來男嬰的性命。她們因為信靠神,做了當做的事,勇氣可嘉。神不要我們盲目聽從有權有勢的人,尤其是那要求我們違背神和祂話語的人,更是不能順從。許多人為著順服神和拯救別人,甘願犧牲自己寶貴的生命,這樣的例子在聖經中俯拾皆是。以斯帖和末底改(參斯三2;四13~16)、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參但三16~18)等,都是英勇無畏的人,做了當做的事。我們的社會常充斥著不義的事,例如種族仇恨、奴役、無理囚禁等等,所以跟隨潮流、服從多數,並不一定是對的。無論何時,若有人叫我們違背神命,我們就要順從神而不順從人(參徒五29)。——出埃及記注釋(靈修版聖經注釋) 【出一18】「埃及王召了收生婆來,說:『你們為甚麼作這事,存留男孩的性命呢?』」 你們為甚麼作這事 這是帶有嚴厲責備口的訊問。原文還含有「你們有甚麼權力作這事」的意思。在古代埃及,法老是被認為是神的。因此,法老的話也就是神的話;法老的話不但是「聖旨」,也是具有神的權力的說話。所以,以色列男嬰死亡率減低,使以色列人益見增多的這事,究竟收生婆是憑「甚麼權力」來作?這是法老在責備中,帶有頹喪語氣的詢問。在這裏,遊典已把神才是至高神的含義,隱隱地表達出來了。──《中文聖經註釋》 【出一19】「收生婆對法老說:『因為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原文是活潑的),收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 “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收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這話頭一句是真的,下兩句是過實的,收生婆無非要洗自己的手,好保全性命。──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 這是收生婆急智回答埃及王的詢問話。一方面是作遁詞以解脫自己違背王命的責任,另方面也高抬了希伯來婦人。 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 和合本在健壯的下面附有小字,說明「原文作活潑的」。現代中文譯本則繙成「很健康」。事實上,希伯來婦人是屬於勞動階層的人,比一些嬌生慣養的埃及富貴婦人,大概是要「健康」或健壯得多。因此較為順產,使收生婆還沒有趕到,他們已生產了。但是,希伯來文原來是無母音的。母音標誌系統,是在主後約第七世紀才發明加上去的。在原文「活潑的」這字 ha{yo^th 的 y 字母上,只要加上一個點號,就成了 ha{yyo^th,意義就完全變了──成為「多產的」。希伯來婦人「是多產的」。初胎容易難產,多產以後就很順產,所以收生婆還未趕到,孩子已經生下,他們就無法下手殺死男嬰。這是比較合情合理而且較能為埃及王所接受的解釋。──《中文聖經註釋》 【出一19~21 神是否因為收生婆向法老撒謊,於是賜福給她們?】 神不是因人撒謊而賜福,神賜福是因為她們救了許多無辜嬰孩的生命,並不意味撒謊必定是應付法老最好的方法。收生婆沒有違背神更高的律法──不准濫殺無辜──所以神賜福她們。──《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一20】「神厚待收生婆。以色列人多起來,極其強盛。」 “神厚待收生婆”——神厚待收生婆,是因為她們敬畏訑,不聽從法老的吩咐,不是因為用偽言欺哄了法老。──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神厚待收生婆 這是神對敬畏祂的人的報賞。正如傳道書八章12節所說的:「敬畏神的,就是在祂面前敬畏的人,終久必得福樂。」神厚待收生婆的實質,在下一節才提到。 以色列人多起來,極其強盛 原文是「那民多起來」,「那民」的含意當然是指以色列人。──《中文聖經註釋》 【出一21】「收生婆因為敬畏神,神便叫她們成立家室。」 “叫她們成立家室”——收生婆或因嫁與希伯來人,得列在以色列人中(參得四11;撒下七11、27;王上二24十一38)。怕人過甚之害(箴二十九25),(二)流便錯失機會(創三十七21-22),(二)亞倫製造偶像(出三十二22-24),(三)掃羅違逆主命(撒上十五24),(四)大衛假裝癲狂(撒上二十一12-13),(五)約拿逃往他施(拿一1-3),(六)彼得不認救主(太二十六69-75),(七)巡撫釘死耶穌(約十九12-18),(八)彼得離開外人(加二11-14)。神准以色列人在埃及遭磨難得救,有十二層要意:(一)人民繁多(出一12、20參徒八14),(二)都有力量(出一19;詩一百零五37末句),(三)棄絕偶像(書二十四14;結二十5-9;利十七7注意再字,比方出三十二1-6),(四)認識真神(申四34-35),(五)知主大能(詩一百零8;但九15;申六21),(六)深信王言(申四31九511,創五十25-26,參出十三19),(七)聯成一體(參二11-25),比方碎鐵在爐中煉成一塊;(參申四20),(八)謙遜卑微(申五6、15七7),(九)大有膽量(出十二35-36;詩一百零五37),(十)多得財貨(出十二35-36;詩一百零五37),(十一)承受美業(詩一百零五44;申六10-11;尼九35),(十二)做主聖民(申十四1)。──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神因接生婦拒不執行法老的命令,特別賜福她們,可以建立家室,人丁興旺(參撒下七11;王上二24)。接生婦可能多由不育的女人擔任。──《啟導本聖經腳註》 神便叫他們成家立室 收生婆因為敬畏神,神給收生婆實質的報賞就是成家立室。這句話原文的直譯,是「他給他們做了房屋」。但其含義卻正如耶路撒冷聖經所譯的,「他就賜給他們後裔」。古代好些地方,做收生婆的多數是自己不生育的人。現在因他們敬畏神,神就賜給他們也能生育兒女,這是何等欣悅的報賞!──《中文聖經註釋》 叫她們成立家室: 因為接生婆用生命保護了神的選民以色列家庭,所以作為報答神給接生婆建立了家庭,並且通過她們的子女給她們帶去保護和幸福。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一22】「法老吩咐他的眾民說:『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們都要丟在河裏;一切的女孩,你們要存留她的性命。』」 “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們都要丟在河裡”——古時好些國度有殺嬰孩的惡風,所以法老用這種毒法殘殺以色列人也不為稀奇。“河裡”——就是尼羅河裡,埃及人拜尼羅河為神,他們也飲這河裡的水,既是如此,他們怎麼這樣污穢尼羅河的水呢,其中大概有兩層緣故(一)埃及人以嬰孩為奉獻河神(或鱷魚神)的祭物,(二)尼羅河中產鱷魚最多。丟下去的嬰孩屍體末經腐爛就被鱷魚吞了。──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法老的第一“計”是要以色列人做苦工,第二計是不讓男嬰存活。現在是第三計,要埃及人把以色列的男孩拋進尼羅河裡淹死。這次屠殺為時可能不長,因為約一百年後,以色列出埃及的男丁仍有60萬。──《啟導本聖經腳註》 迫害達到高峰──法老命全國國民(埃及人)殺掉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 「河」:是指尼羅河或其支流。──《串珠聖經註釋》 在此譯作河(AV、RV、和合本)的希伯來字,是個外來語。這字源自埃及語,所指的是至重要的河,亦即是尼羅河(RSV、NEB、現代本。其他可能也是來自埃及語的詞彙包括了「蘆荻」、「青蛙」;此外又有無數埃及語的人名,利未支派尤然)。藉水淹來處死,在埃及和巴比倫等國家是理所當然的方法;──《丁道爾聖經註釋》 法老吩咐他的眾民 在前兩個控制以色列人繁殖迅速的方法均不成功以後,埃及王一不做二不休的吩咐他的眾民。原文吩咐是個法律用詞,繙成「命令」則更能表達埃及王的嚴格要求。他的眾民所指的,當然是埃及人。這明顯的也挑起了民族仇恨感的情緒,所以遊典很自然的,記述在以色列人出離埃及前,向埃及人要錢要物,把他們的財產奪去(見十二33~36) 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 原文這句話只有「一切所生的男孩」。撒瑪利亞抄本,七十士譯本和兩本亞蘭文意譯本(他珥根),則加上「希伯來人」而成了「希伯來人所生的一切男孩」。和合本譯成「以色列人……」並無所據,但亦能表達出原作者所要講的含意。 都要丟在河裏 在舊約聖經,當以色列人講河,特別是「大河」的時候,他們所指的「是幼發拉底河。但當埃及人講河的時候,必然是指尼羅河。歌珊地是在尼羅河下游三角洲的地帶。這地區有很多尼羅河的支流。所以,把希伯來人所生的一切男孩,都要丟在河裏的命令,也包括這些支流在內。但不會包含埃及河在內。因為埃及河是在西乃半島北端的東邊,那時還沒有以色列人在那裏居住。──《中文聖經註釋》 這節經文記述埃及王公然的下達殺害以色列人男孩的命令。這命令不單是挑起民族仇恨的情緒,也是違反人權和直接向那創造生命的主宰挑戰。法老所想望的,是控制以色列人的繁殖,把男孩殺死,女孩存留生命以作婢女和為奴隸的妻室,藉此繼續其國統和保持其國奴。然而,自以為神的法老,卻不能戰勝那真正主宰萬事的真神神。神也藉人的敗壞作為,來成全祂拯救的旨意。祂所預備作為拯救以色列的領導人,也正在這慘無人道的法老命令下誕生了。──《中文聖經註釋》 想利用接生婆殺害嬰兒的辦法失敗之後,法老便在全國範圍內採取了殺害幼兒的行動。這種慘無人道的政策能夠執行的原因是:①視王命如神旨的古埃及政治背景;②當時無視人格的社會家長制背景;③由於是對奴隸民族實行的政策,所以不會有太大影響。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要訓】(一)神能廢棄聰明人的聰明(10-12,林前一19;詩三十三10),(二)神的話不能落空(7注10注),(三)神讓以色列人受欺壓有三個緣故:1要懲罰他們的罪惡(創三十八1注;結二十1-9);2要試驗他們的信心(10注);3要預備他們得拯救,甲、使他們願意離開埃及,【比方】十六23民十一4-6、18;乙、使他們羡慕迦南;丙、使他們不靠自己;丁、使他們專賴神。神讓信徒遇磨難,也有這樣的妙意。──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思想問題(第1章)】 1本章出現了那幾種「畏懼」呢?參9, 12, 21節。它們引起了什麽後果呢?你畏懼什麽?為何? 2以色列人怎樣回應法老滅族(1:16)的大逼害?為何不反抗?對你有什麽啟發?參出3:14-15。 3你怎樣看待外來移民?怎樣協助他們生活下去? 4收生婆向法老說謊,為什麽仍蒙神祝福?這是否表示信徒在某些情況下可以隱瞞真相?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