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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二十五章拾穗

 

【创廿五1「亚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

         ——本章的家谱和亚伯拉罕去世的事记在这里,因为此后圣书不再论到亚伯拉罕;其实亚伯拉罕还活到雅各十五岁的时侯(7节注)。「亚伯拉罕又娶了一个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妾(6节注,代上一32)。――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本章记述亚伯拉罕的死和他的后代,与历史发展主线无关的人物开始一个个退出,留下来的是主角和他们的生动故事。

亚伯拉罕可能在撒拉死后才娶基士拉为妻。但二十五6原文和《代上》一32都称基士拉为妾,可能亚伯拉罕娶她时,撒拉仍在人间。不过她的儿子得不到撒拉儿子同等的地位。――《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基土拉是一个妾侍(比较6节;代上一32),有学者认为亚伯拉罕在撒拉在生的时候已经娶了她。──《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又娶了一妻:可以明确知道这件事发生在以撒出生以后,但不能确定是否在撒拉生前。若是在撒拉生前,可以证明神为了以撒的诞生,赐给亚伯拉罕的新生命力和生育能力,在以撒出生、撒拉去世的137岁以后仍然旺盛。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五1究竟基土拉是亚伯拉罕的第二位妻子,抑或只是他的妾(代上一32)?】

     创世记二十五章一节记载当撒拉死后,亚伯拉罕再娶了一位叫基土拉(Qeturah)的妻子('issah)。二十五章二节更记载了基土拉为亚伯拉罕所生六位儿子的名字。撒拉在一百二十七岁时去世,而那时亚伯拉罕是一百三十七岁(创二十三1,亦参看十七17)。究竟在撒拉死后多久,亚伯拉罕才娶基土拉,我们不得而知,但基土拉所生的六位儿子日后均成为亚拉伯各种族的祖先;直至今日,阿拉伯人都尊基土拉为列祖之母。

历代志上一章三十二节记载基土拉时,是用(Pileges这个字,而不是'issah;然而,这两段经文是没有矛盾的。因为当创世记二十五章六节提及基土拉时,也有Pileges的含意;第五节清楚地指出,神视撒拉的儿子以撒为亚伯拉罕的嗣子;第六节继续记载:「亚伯拉罕把财物分给他的庶出(众数式的pilage'sim,可能包括夏甲及基土拉)的众子,趁着自己还在世的时候,打发他们离开他儿子以撒往东方去。」因此,Pileges的意思显然是指出:虽然基土拉是亚伯拉罕暮年时的唯一合法妻子(因此可算是他的'issah,但若与撒拉相比,基土拉的地位是次要的;因为神已拣选撒拉作为以撒的母亲,而以撒是亚伯拉罕在应许之约底下的唯一嗣子。至于Pileges本身,是一个来源不明的非问族字,但这字的基本含意是第二位妻子)参看Ludwig Koehler and Walter BaumgartnterLexicon in VeterisTestament LibrosLeidenEJBrill1958],p761)。── 艾基斯《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创廿五1「亚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Keturah)」】

{命题45} 为何这节经文称基土拉为亚伯拉罕的妻子,而在历代记上一章32节称基土拉为他的妾?

〔难题〕历代志上一章32节记载「亚伯拉罕的妾基土拉所生的儿子」。到底基土拉是亚伯拉罕的妻子或仅是他的一个妾?

【解答】

这两种称呼有明显的不同;但经仔细考虑后问题就容易明了。创世记廿五章1节,希伯来文的妻子” (ishshah)也可以表示是「女人」的意思。因此,在这句经文里这个字不一定要解释为妻子,尤其创世记廿五章6节和历代志上一章32节的陈述中言明基土拉是他的妾。所以这里经文可以解读为亚伯拉罕娶了一个女子成为他的妾。虽然历代志上一章32 节用希伯来文“pilegesh”表示「妾」,基土拉是妾; 创世记廿五章6节用这一个同样的字表明出的众子(除了以撒),这也是很明显的这个包括了基土拉在内。而且创世记廿五章1节开头以希伯来文vayoseph,即表示「再加上」的意思;也就是亚伯拉罕娶了。因为在创世记廿四章67节很清楚的提到撒拉是亚伯拉罕的妻子,后来她死了(创廿三2);因此创廿五章1节不能解释为亚伯拉罕又增添了妻子。因此适当的解读应该是亚伯拉罕又娶了一女子成为他的妾。── 贾斯乐郝威《圣经难解经文诠释手册》

 

【创廿五1~2「亚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基土拉给他生了……」】

{命题46}为何亚伯拉罕现在能有自然的能力生有子孙,为何多年前他须藉神迹生以撒?

〔难题〕创世记第十七章,当神告诉亚伯拉罕他将与撒拉生一个儿子时,亚伯拉罕俯伏喜笑,因为他都是一百岁的人了(创十七17)。但许多年以后,在廿五章提到撒拉过世后,他娶了基土拉生了孩子。

【解答】

对这个问题有两种可能,任何之一都可解决这个难题:(1)在创世记第十七章17节,亚伯拉罕并没有说他太老而无法生小孩;而是撒拉太老已过了生小孩的年龄(创十七17 ,十八12) 在远古时代无法知道男人何时不能再生育(失去繁殖能力),就如女人停经一样。因为当时亚伯拉罕一百岁而且他要活到175 岁,可以很合理的推论他当时仍有生育的能力。比起现代的人,活到80岁的人他们在60岁仍有生育的能力。(2)即使亚伯拉罕(和撒拉)须要靠神迹来回复他们的生殖能力;并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亚伯拉罕在未来的年日不能持续维持他的能力。一旦能力被赋与,这个能力可以持续数年,毕竟他又活了 75年。总之, 这个问题所说的矛盾根本就不存在。── 贾斯乐郝威《圣经难解经文诠释手册》

 

<syncBible ref=23:1-4>【创二十三1~4在亚伯拉罕的时代,死亡和埋葬死人在礼仪和传统上是庄严的事。对死者不敬就是对其最大的侮辱;不合礼仪的葬礼就等于咒诅。在葬礼之中少不了哀哭,众亲友皆要大声哭号,让四周的人都听到。由于没有殡仪馆、殡仪员,这些亲友会帮助埋葬死人。由于天气暖和,丧礼和葬礼往往在同一天举行。――《灵修版圣经注释》

 

【创二十五14 亚伯拉罕从基土拉所生的众子】 这十六个名字大部分都与约但河东的叙利亚─阿拉伯沙漠有关,可能是个从事利润极高之香料贸易的部落联盟;然而有些名字已经无从考证。亚伯拉罕与基土拉所生的六个儿子中,米甸一名在后世的记述中最为常见,它是住在以色列领土边缘,尼革和西乃地区的一个民族。此外,也有一些名字出现在 * 亚述的年表中(米但就是提玛〔Tema〕以南的巴达纳〔Badana〕;伊施巴是北叙利亚的雅斯布〔Iasbuq〕部落;示巴位于阿拉伯西南部)。* 楔形文字(cuneiform)的记录中,亦记载了书亚是幼发拉底河中游,哈布尔河出口附近的一个地方(见:伯二11)。── 华尔顿《创世记背景注释》

 

【创二十五14 妾】 夏甲和基土拉是亚伯拉罕的妾,即次等的妻子。妾通常是没有陪嫁妆奁的,因此她们的儿女没有分受遗产的优先权利。正妻没有儿子时,父亲可以从庶出的众子中指定一人为继承人。不然的话,他们能否获分家业,得完全倚靠婚约的规定。── 华尔顿《创世记背景注释》

 

【创二十五1~6亚伯拉罕次妻所生的后代:我们不能确定亚伯拉罕何时娶基土拉为妻,可能是在撒拉逝世以后。这里所提的是后来亚拉伯人的一些家族的祖先。――《串珠圣经注释》

<syncBible ref=25:1-6>

【创二十五1~6  亚伯拉罕的继室──】亚伯拉罕在撒拉死后娶了基土拉作为继室。她给亚伯拉罕带来的儿孙虽然从亚伯拉罕得到许多财物,但他的一切产业和权柄都归于他的承继人以撒。──《灵修版圣经注释》

 

【创廿五1~26本文以以撒为中心,描写了两个生命的死亡(8,17)、两个生命的诞生(24)。记述在神亲自上演的神政史中,一个世代缓缓转移到另一个世代的过程。今天我们,完成从神领受的使命,也要谦卑地退出历史舞台。这就是我们每天全心全意为主而活的理由(7:6;14:2;90:5,9;6:12;林后4:17;彼前1:24;4:14)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五2「基土拉给他生了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书亚。」

         「基土拉他生了……米但米甸……」——这两个人与以实玛利同父异母;他们的后裔也互相搀杂(三十七2526注,参十六12)。米甸人在西乃东边居住(出151621,三1);后来他们大概也占了摩押人的地(民二十二4,二十五61718);当基甸的时候,他们就辖制以色列人(士六至八章)。――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米甸」:居住在亚拉伯半岛的西北,后常侵袭以色列人。――《串珠圣经注释》

 

【创廿五2~4这些名字当中,许多都被识别为不同的阿拉伯部族,成就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即他将要成为多国的父(参看一七4)。──《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亚伯拉罕从后娶之妻基土拉得到六个儿子、七个孙子、三个曾孙共十六人。他们成为今天阿拉伯族各民族的始祖。其中在神政史上突出的人物,是米甸族祖先的第四个儿子“米甸”。这个民族后来带给以色列百姓许多痛苦(22:4-7;廿五1;6:1-10)。约伯记1:15提到约珊的儿子示巴、底但,示巴是掳掠约伯牲畜的示巴族(6:19),底但是与提玛和布斯等人做生意的民族(耶廿五23)。本文记载神在历史中成就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他的后裔将如同地上的尘萨那样多(13:16;17:2-6)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五24 米甸人的起源】 米甸是亚伯拉罕和基土拉所生的儿女之一。经文提到他的名字,证明作者有意继续突出亚伯拉罕与巴勒斯坦、外约但、阿拉伯各民族的关系。米甸最经常被形容为一组四处流浪的游牧民族,住在尼革和西乃的沙漠中。将约瑟带到埃及的是米甸商旅(创三十七28)。逃离埃及之后,摩西与米甸祭司叶忒罗的女儿结婚(出二1621)。米甸在征服的记载中,与摩押联盟,因此被视为以色列的仇敌(民二十五618)。有关他们的历史和起源的经外资料,并不存在。── 华尔顿《创世记背景注释》

【创廿五3「约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孙是亚书利族、利都是族,和利乌米族。」

         「示巴和底但」——在古实的后裔中也有个示巴和底但(十7)。――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创廿五4「米甸的儿子是以法、以弗、哈诺、亚比大,和以勒大。这都是基土拉的子孙。」

         「以法」:在以赛亚书是指一班买卖黄金乳香的商人(赛60:6)。虽然亚伯拉罕把财产留给以撒,他也将一些财物分给基土拉所生的儿子,打发他们往东方去,远离以撒;免得他死后他们和以撒为家产发生争执。――《串珠圣经注释》

         「米甸的儿子是以法……」——(参赛六十6)。――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创廿五5「亚伯拉罕将一切所有的都给了以撒。」

         「亚伯拉罕将一切所有的都给了以撒」——(二十四36)。――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亚伯拉罕没有忘记带有神救赎目的的血统,将一切所有的都给了自己的合法继承人及立约之子以撒。在遗传财产的同时,也将对迦南地的应许和继承权转给了以撒。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五56 财物分配】 指定继承人身分是父亲的特权。但他也有责任供养其他子女。亚伯拉罕将财物分给其他儿子,然后将他们打发离开,一方面是与他们分享财富,但另一方面,也是保护以撒作为家业继承人的地位。── 华尔顿《创世记背景注释》

 

【创廿五6「亚伯拉罕把财物分给他庶出的众子,趁着自己还在世的时候,打发他们离开他的儿子以撒,往东方去。」

         「亚伯拉罕把财物分给他庶出的众子……」——就是夏甲和基土拉所生的众子(1节注);「打发他们离开他的儿子以撒往东方去」————就是到亚拉伯;那地的人称为东方人(士六3,王四30,伯一3,赛十一14)。――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庶出的众子原文作众妾所生的儿子,指的是夏甲和基士拉所出。亚伯拉罕分给他们的礼物多数为牛羊牲畜。

东方指以色列人所得到的迦南地的东方。――《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虽然亚伯拉罕把财物分给所有的儿女(大概是一些牛群和羊群),但他却把他们打发走,使以撒成为他主要的继承人。──《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还在世的时候……往东方去:亚伯拉罕死前,将庶出的众子打发到巴勒斯坦东部的阿拉伯地区,使他们定居在离以撒很远的地方(16:12)。这是为了防止以撒和庶子间发生不必要的纷争、不和,这是极为慎重的措施。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五6 东方】 在这独特的词组中,希伯来语克丹qedem)一字可能是指「东」这个方向,亦可能是个地名。来自主前二十世纪,关于政治流亡者 * 辛奴亥的埃及故事,提到克丹地在比布罗斯(Byblos)附近。其他经文里,这字是指以色列东缘沙漠地带的居民(士六3,七12;赛十一14)。── 华尔顿《创世记背景注释》

 

【创廿五7「亚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岁。」

         「亚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岁」——这样就应验十五15节的话。亚伯拉罕在迦南住了一百年(十二4);当时以扫雅各已经十五岁(二十一5,参二十五2026)。――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亚伯拉罕活了175岁,比撒拉多活48年(比较二十三1)。亚伯拉罕75岁时进迦南地(十二4),一共在那里住了一百年。亚伯拉罕死时,以撒已经75岁,而以扫、雅各也是十五岁的少年了(以撒六十岁时得此双生子)。参二十五26――《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创廿五7~10与亚伯拉罕波澜壮阔的生涯相比,对他死亡和葬礼的描写非常简单,似乎要表明他毫无遗憾地告别了世界。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岁: 亚伯拉罕在75岁时蒙召离开本地进入迦南地;100岁时恳切期盼的立约之子以撒延生;心爱的妻子撒拉逝世38年之后,随着妻子被接到永远、天上的迦南地。寿高年迈:原文有“到了白发苍苍的年岁心满意足”之意。亚伯拉罕实在是一个得胜者,照神的应许,在有生之年,他真正享受了平安(15:15),同时为灵魂作了足够的准备,以至自己感到欣慰(16:31;20:29)。而死……归到他列祖:这句话暗示死亡不是人生的终点,而是一个归到新领域的出发点(15:15;2:10)。信徒可以通过“死亡”之门,与先去的众祖先相见、交通。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五7~11亚伯拉罕的死和埋葬:神曾应许亚伯拉罕要「享大寿数」(15:15), 他果然活到一百七十五岁高龄才逝世(8的「寿高年迈」)。他的两个儿子把他埋葬在麦比拉洞(23:17); 以实玛利本是长子,但名字却排在以撒后面,因为撒拉生的才是亚伯拉罕的正嗣。――《串珠圣经注释》

 

【创廿五8「亚伯拉罕寿高年迈,气绝而死,归到他列祖(原文是本民)那里。」

         「归到他列祖那里」——这一句话显明著书的人相信灵魂不灭的道理(参十五15注三十七35注,申三十二50)。――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归到他列祖那里是古时候的人指死亡的用语(比较十五15;士二10)。――《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归到他列祖(本民)那里。这句话显示那些死了的人被视为一群仍然存活的人。这是人相信有来生的早期证据。──《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二十五8 归到他列祖那里】 按初民的世界观,往事不像前来的列车,反像布散在谷中的村庄。他们认为自己所面对的是前尘而非后事。「归到他列祖那里」一语不但表示被葬在家冢,更含有在「祖村」中与先祖同列的意思。这话的重点是历史而非来生。── 华尔顿《创世记背景注释》

 

【创二十五8记载「归到他的列祖那里」,列王纪上十一章四十三节「与他列祖同睡」;这两节经文所暗指的,是怎么样的不死概念?而耶稣又描述拉撒路死后躺在亚伯拉罕怀里(路十六22);与上述概念是否有关?(D*)】

    「归到他的列祖那里」。这句经节的含意,当然不只是说死者的尸体葬在他祖先的墓穴附近,或是收藏在同一个公共墓穴里。作者写这句经节时,是想表达出亚伯拉罕去世后,便与他所爱的,比他先去世的人有着某一种交谊,或是有同伴的关系。因为以色列附近的民族都相信,当灵魂离开所属的身体后,仍然存留(苏默人、巴比伦人、埃及人、原始希腊人都有这种信念);因此,假如唯独希伯来民族不相信灵魂在其所属的人去世后仍然有意识地存在,这才令人惊讶!与这种概念有显著关系的,是当大卫知道他的小儿子去世后所说的话:「我必往他那里去,他却不能回我这里来。」(撒下十二23)换言之,大卫知道小儿子不能重获生命,但他充满希望地期待着,当自己死后,就可以和小儿子重聚。

    而且,「往他那里去」并不只暗示,在墓室内,两者的尸首被安放在相近的位置;诗篇七十三篇二十四节记载与大卫同时期的人亚萨的信念:「你要以你的训言引导我,以后我必到荣耀里」,似乎是指天堂里神荣耀的显现。诗篇四十九篇十五节亦有相同含义:「只是神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阴间的权柄,因他必收纳我。」我们或许会记得以诺,他与神同行三百年后,就被神接去(上述几段经文所用的字眼,与有关以诺的一段经文所用的字相同,都是laqah),而没有留下他的身体在世上。

    至于「与他列祖同睡」这经节,常会出现于皇室的讣闻中。这经节似乎是指那信徒的身体躺在坟墓中,等待复活——正如新约中偶然提到信徒逝世时,都用「睡着了」这句说话。这经节包含有快乐的盼望,就是那死去的人将会再次醒过来。以赛亚书二十六章十九节记载:「死人要复活,尸首要兴起。睡在尘埃的阿,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来。」

    至于拉撒路和财主的故事(路十六19-31),无疑指出了耶稣也相信,无论义人与恶人在将来还有生命,像拉撒路如此卑下的信徒,安息于亚伯拉罕那里,受到神的祝福与安慰。因此,耶稣肯定了旧约圣徒的信念;在诗篇十六篇十一节记载:「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们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在这说话之前,是那伟大的有关复活的经节:「因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诗十六10── 艾基斯《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创廿五8「亚伯拉罕寿高年迈,气绝而死, 归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里」】

{命题47}在最早时,希伯来人是否认为人「死后仍有生命」(life after desth)?

〔难题〕一些批评的学者推论,认为早期希伯来人他们原始初期的宗教经过几个世纪的重大发展演变才到后来有死后仍有生命的观念。然而,这句经文意味着在早期希伯来人的发展初期就有了这个「不死」(immortality)的观念。

【解答】

首先这个批评是出于一个错误的大前提下,就是认为希伯来的宗教经由长期的发展演变,演变成后来的的一神论(Monotheism)。然而,最近考古学对在叙利亚的以伯拉(Ebla)石碑的硏究结果发现与一般所猜测的不同;结论是一神论的观念在他们最早时期就已经存有了(甚至早于主前2000年)。此外,经文所说的「归到他列祖那里」似乎看来不仅是表示与他的亲人同埋葬。事实上,亚伯拉罕因为神要他到迦南去,才离开了他的本地迦勒底的吾珥;如果将他带回先祖的本地去安葬必将违背了原先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肉体死亡后灵魂仍存的观念在当时亚伯拉罕的时代就有了,包括那些闪族人、巴比伦人、埃及人等。

除此以外,这句经文并非最早唯一有关死后灵魂仍存的文献。约伯记可能是旧约最古老的文献之一 ,它所描述的事迹可以追溯到亚伯拉罕和以色列的族长时期。在那早期的约伯时代,我们不只知道那时就有「死后仍有生命」(life after death)的观念,而且也有「身体复活」(bodily resurrection)的观念。在约伯记十九章25-26节,我们看出约伯所表现的信心;虽然他知道在他的个人有生之年看不到救赎补偿,但他知道神必在他肉体之外施以救恩。这个信心使他对神更坚信,即使他肉体会灭绝他仍能屈服在神面前说: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了必站在地上。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由这句经文可以看出很早人就坚信有死后的生命,并且神的子民相信肉体的复活。── 贾斯乐郝威《圣经难解经文诠释手册》

 

【创廿五9「他两个儿子以撒、以实玛利把他埋葬在麦比拉洞里。这洞在幔利前、赫人琐辖的儿子以弗仑的田中」

         「以撒以实玛利」——以撒的名字在先,因为他是正后嗣。以实玛利虽在七十多年前被赶出去,他还是与亚伯拉罕家里的人和好。――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在亚伯拉罕的葬礼中,以撒和以实玛利重逢,一同埋葬父亲,让我们想到不和的雅各和以扫,日后一同埋葬以撒的动人场面(三十五29)。本节称以实玛利为亚伯拉罕的儿子,显示他的地位在基士拉所生的儿子之上。

庇耳拉海莱:参十六14注。

麦比拉洞:参二十三2注。――《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以实玛利出席亚伯拉罕的葬礼,显示他与以撒已经和好了。──《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廿五10「就是亚伯拉罕向赫人买的那块田。亚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都葬在那里。」

         「亚伯拉罕向赫人买的那块田」——(二十三16)。――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赫人。更准确地说是以弗仑。参看第二十三章91519节的脚注。──《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廿五11「亚伯拉罕死了以后,神赐福给他的儿子以撒。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莱居住。」

         「以撒霹近庇耳拉海莱居住」——(十六14,二十四62)。――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庇耳拉海莱。其准确位置不得而知。参看第十六章14节的脚注。──《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赐福给……以撒:不单指物质上的繁荣,也指属灵上的祝福。表明继亚伯拉罕之后,神的应许继承给儿子以撒。庇耳拉海莱:(16:14)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五12「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是以实玛利。」

     神允许亚伯拉罕作多国的父(十七4,6,16),不单指以撒的后裔以色列民而说,因为他的另一个儿子以实玛利的后裔也成为大国(十七20)。传统认为以实玛利为今天的阿拉伯人的祖先。基士拉所生的儿子也成为另外一些民族的祖先(14节)。――《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是以实玛利:由于与亚伯拉罕的关系,以实玛利的血统不仅成为尊贵,而且在日后展开的神政史上也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五12~16这个以实玛利后裔的名单显示第十七章20节之应许的应验。他们定居在阿拉伯的中部和北部中央地区。──《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二十五1216 以实玛利的后裔】 下一批住在邻近地区的亚伯拉罕后裔,是以实玛利的子孙。「父子」所指的,有时是政治上的宾主,而非真正的血缘关系。无论本章所指的关系是哪种,组成这名单的总是叙利亚/阿拉伯沙漠中的部落联盟。这些名字在 * 亚述的记录中与基土拉的名单相混合,反映部落在宾主和君臣关系上的变动。名单中最显要的包括了尼拜约、提玛、基达。尼拜约可能是亚述巴尼帕(Ashurbanipal)攻打阿拉伯部落战役中的纳拜阿提(Nabaiati),或许亦与后来住在彼特拉(Petra)的拿巴提人(Nabateans)有关。提玛是个绿洲,位于南阿拉伯至美索不达米亚商道上之底但的东北。其他经文将基达形容为一个游牧民族(诗一二○5;赛四十二11,六十7)。── 华尔顿《创世记背景注释》

 

【创廿五12~18——这几节应验十七20节的话。――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亚伯拉罕的儿子以实玛利的后代:这里记载了以实玛利十二个儿子的名字,他们是十二族的族长(16), 应验了17:20的预言 他们居住的地域大概是从亚拉伯半岛西北的哈腓拉起(这里的「哈腓拉」与创2:11的不同), 直到挨近埃及东面与西乃接壤的书珥。――《串珠圣经注释》

         从以实玛利而出的十二个族长,即他十二个儿子和他们所居之地域,这是神对夏甲和以实玛利的应许的成就(16:10-12;17:20;21:13)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五13「以实玛利儿子们的名字,按着他们的家谱记在下面。以实玛利的长子是尼拜约,又有基达、亚德别、米比衫、」

         「以实玛利的长子是尼拜约」——以撒娶了这人的妹子为妻(二十八9,三十六3);这样,以东人(即以扫的后裔)和以实玛利的后裔相杂;别的族也与他们混杂(三十七25注)。――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创廿五14「米施玛、度玛、玛撒、」

 

【创廿五15「哈大、提玛、伊突、拿非施、基底玛。」

 

【创廿五16「这是以实玛利众子的名字,照着他们的村庄、营寨,作了十二族的族长。」

         「营寨」——就是坚固的营盘。――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村庄:周围没有围墙的帐棚所摆的阵式,是游牧民临时搭建、可移动的居住地(42:11)。营寨:拥有要隘比较固定的居住地(31:10;69:25)。十二族的族长:同雅各的十二个儿子、拿鹤的十二个儿子(22:21-24)、以扫的十二个儿子(36:10-14),共同体现了繁荣的后裔和神应许的完全成就(12:2;13:16;15:5;17:5,20;22:17)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五17「以实玛利享寿一百三十七岁,气绝而死,归到他列祖(原文是本民)那里。」

 

【创廿五18「他子孙的住处在他众弟兄东边,从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书珥,正在亚述的道上。」

         「以实玛利子孙的住处在他众弟兄东边」——这是应验十六12节的话。――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哈腓拉在今阿拉伯中部,位于也门北面。在他众弟兄的东边亦作与他众弟兄为敌(参十六12注)。――《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在他众弟兄东边」:应作「常和众弟兄为敌」,应验16:12的话。

         「亚述」:在这里可能是指埃及地某地域的名字。――《串珠圣经注释》

         哈腓拉位于阿拉伯中部,在今天的也门以北。书珥。参看第十六章7节的脚注。──《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二十五18 以实玛利后裔的地区】 从哈腓拉(见:创二11,十7)到书珥(见:创十六7)的区域,大概是以实玛利后代迁徙和贸易所走的商道。这个地区不宜大规模的定居,但足以供应游牧民族的需要。它也是从阿拉伯南部,往西直达埃及,朝东通到美索不达米亚和叙利亚的香料贸易中心。本节的亚述大概不是位于底格里斯河上游的美索不达米亚王国,而是在阿拉伯北部地区(见:创十22,二十五3)。── 华尔顿《创世记背景注释》

 

【创廿五19「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的后代记在下面。亚伯拉罕生以撒。」

         亚伯拉罕之子以撒的代:以撒与伟大的父亲亚伯拉罕和饱经风霜的儿子雅各相比,被描写成一个平凡的儿子、平凡的父亲。但正如圣经常用的表达“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3:16;王上18:36),以撒是以色列最伟大的族长之一,在亚伯拉罕和雅各中间起着维系神应许之脉的作用。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五19~26亚伯拉罕的两个男孙:本段记载以扫和雅各这对孪生活宝贝的出生。他们的父母结婚十九年仍没有孩子,故父亲向耶和华祈祷,蒙神答应,母亲利百加就怀了双胞胎(21)。双胞胎在利百加腹中跳动,叫她感到烦恼,故向神诉苦。神启示她:两个婴儿乃代表两个国家,也是两个彼此敌对的民族(这是23「从你身上出来」的原意),而大的却要服事小的。――《串珠圣经注释》

 

【创廿五20「以撒娶利百加为妻的时候正四十岁。利百加是巴旦亚兰地的亚兰人彼土利的女儿,是亚兰人拉班的妹子。」

         「以撒娶利百加为妻的时候正四十岁」——利百加二十年不生育(26节)。――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巴旦亚兰意为亚兰之地,位于叙利亚北部。亚兰的意思。亚兰人为闪的后裔(十2223)。巴旦亚兰的主要城市为哈兰。――《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巴旦亚兰也被称为米所波大米(比较二四10),位于巴勒斯坦以东。其主要城市是哈兰。──《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再次重复利百加的身份,是为了强调她与以实玛利及以扫的妻子(21:21;26:34)不同,她不是埃及或迦南的异邦女子,而是属于亚伯拉罕的血统,是与神立约的血脉。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五21「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为她祈求耶和华;耶和华应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怀了孕。」

         「以撤因他的妻子不生育就祈求耶和华」——主所应许我们的,我们也当照样恒心祈求(二十一11末二句)。――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不生育……祈求:以撒的诞生借着父母恳切的祷告,现在他自己也为子女恳切祈求。以撒的妻子利百加结婚20年未能生育。这个祷告最终在以撒60岁时得蒙应允,他得了一对双胞胎(26)。从中可以看出,立约之子不单是婚姻的结晶,而是神恩赐的礼物,是神的护理(127:3)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五21 不育】 族长记述用不育来提高其悬疑性,因为不育危及立 * 约应许中涉及后裔的部分(创十二2)。它又突出终于得到的儿子之独特性,因为惟有神才能解决不孕的问题。── 华尔顿《创世记背景注释》

 

【创廿五22「孩子们在她腹中彼此相争,她就说:『若是这样,我为甚么活着呢(或译:我为甚么如此呢)?』她就去求问耶和华。」

         「孩子们在她腹中彼此相争」——这是求一而得二(弗三20)。「她就说:若是这样,我为什么活着呢」——主虽然应允我们的祷告,但有时候我们也不免遇着困难。「她就去求问耶和华」——我们遭遇患难的时候就当仰望主。――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若是这样,我为什么活着呢: 这句话包含以下想法:①“怀孕的痛苦如此之大,当初我为什么要怀孕?以后我要怎么办?”;②“因神恩赐怀上的孩子,在腹中就开始相争,这可能是不好的预兆”。由于腹中孩子的相争,利百加深感肉体的痛苦和灵里不安。利百加的预感是原始福音(3:15)所启示的女人后裔和蛇后裔之间的相争。借双胞胎的相争预告灵与肉的斗争,是神奇妙的启示。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五22~23在利百加腹中的相争预示两个民族(以东人和以色列人)之间的斗争,而以扫和雅各就是这两个民族的祖先。此外,小的会霸占那通常归给长子的超越位置(另参看何一二3;罗九1013)。──《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二十五2223 神谕性的响应】 利百加关心胎儿,因而寻求 * 神谕。经文没有表示利百加用什么方法来求问耶和华。她不是循谕示机制的途径,因为这种方法只能给人「是」或「否」的答案。经文也没有提到有先知、谕示祭司,或天使传达这神谕。在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这一类的神谕几乎必定是由祭司传达的。另一个可能性,是寻求在梦中得到神谕。如此她通常要在某个圣地睡觉才行。然而经文的重点不是怎样得到神谕,而是神谕的内容。与其说是关于儿子本身,不如说神谕所讨论的,是二人要建立之家系至终将会如何。这种神谕不会对父母提供如何对待子女的细节。── 华尔顿《创世记背景注释》

 

【创廿五23「耶和华对她说:两国在你腹内;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

         「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参玛一23,罗九1013)。神往往拣选次子而不拣选长子,无非要显明这是出于恩:(一)神拣选以撒,不拣选以实玛利(二十一1014);(二)拣选雅各,不拣选以扫(二十五23);(三)拣选约瑟,不拣选流便(代上五12);(四)拣选以法莲,不拣选玛拿西(四十八1720);(五)拣选大卫,不拣选以利亚(撒选民被选,不单是为要自己得救;也是为要叫别国的人得救。他们若忠心事主,就必得福;不然神的恩要借着他们临到别国的人,而他们自己却被弃绝。――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依古代长子继承法,小的应服事大的,但神却选了大的要服事小的”。神按祂自己的方法拣选人,依祂自己完全的旨意,不照肉身或人的规定来决定(参罗九1116)。――《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预言两个民族的始祖雅各和以扫的出生及其后裔以色列和以东之间的矛盾和反目,是一场不可避免、早已定好胜负的争战。这个预言在日后雅各子孙征服以扫子孙的以色列历史中,如实成就(撒下8:13,14;代下21:8)。更近一步,保罗借这段预言阐明神主权性拣选的教义(9:10-23)。这预言非常深奥,超越长子权的争夺,指出神对义和不义、光和黑暗、信和不信“选择性的区分”(林后6:14-18)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五24「生产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双子。」

 

【创二十五2426 为子女起名】 起名在古代世界是大事。他们相信名字能够影响人的命运,因此起名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一个人的将来。名字所表达的往往是期望或祝福,有时是纪念出生时的场合,尤其场合特殊之时。本章的以扫是按外表起名,雅各则是照他出生时的奇怪举动。名字往往是双关语,意思未必就是如此。因此,雅各一名虽与希伯来语的「脚跟」谐音,却不是这个意思。他们相信名字能够影响此人终生的路向,并且日渐显出人如其名的适切性。只是实际情况是如何发展,却不是起初所能逆料。── 华尔顿《创世记背景注释》

 

【创廿五25「先产的身体发红,浑身有毛,如同皮衣,他们就给他起名叫以扫(就是有毛的意思)。」

         「如同皮衣」——注意。――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以扫原意为工作,又名以东,即西珥,而西珥的谐音涵义为有毛雅各原意为赏赐,或保护,谐音的涵义为抓住。(寓欺骗意,参二十七36)。这两个名字说明二孩出生时的特征。以东红色的意思(30节)。――《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暗示以扫另一个名字——以东——的意思(比较30节)。浑身有毛是以扫之希伯来名字的双关语。──《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廿五25~26正如预言所示,两个儿子确实不一样:①体质和性格;②父母对他们的爱。以扫含有“多毛”之意,哥哥以扫的相貌如其名字:肤色发红(,以扫的别称“以东”由此得名)、浑身有毛,如同皮衣。这是他品性充满野性和情欲的前兆。日后他成了踏遍野地的猎人,因他经常能给父亲弄来喜欢吃的食物,故得到以撒的宠爱。弟弟雅各(“抓住”之意)性格安静,喜欢待在家里(帐棚)。他的性格是家庭型,有教养并过着敬虔生活,从而得到母亲利百加的宠爱。抓住脚跟:①时间上有短暂的差异;②紧跟着出来,好像雅各的手抓住以扫的脚跟。根据何西阿书12:3及历史事实,最好照字面意思理解。雅各抓住以扫的脚跟不是单纯医学或生理描述,而是预表了神的计划。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五26「随后又生了以扫的兄弟,手抓住以扫的脚跟,因此给他起名叫雅各(就是抓住的意思)。利百加生下两个儿子的时候,以撒年正六十岁。」

         「以撒年正六十岁」:就是说他婚后廿年才成为父亲。――《串珠圣经注释》

         雅各的意思是抓脚跟的人骗子代替者(比较二七36)。──《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廿五27「两个孩子渐渐长大,以扫善于打猎,常在田野;雅各为人安静,常住在帐棚里。」

         除了以扫之外,圣经提到的另一个猎人是宁录(参看一○9)。留意希伯来书十二章16节对以扫的描述。雅各被形容为安静;即和蔼可亲、虔诚、有教养。──《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廿五27~34亚伯拉罕长孙出卖长子名分:以扫和雅各的斗争,是起源于父母对不同孩子的偏爱:「以撒爱以扫...... 利百加却爱雅各」(28)。――《串珠圣经注释》

 

【创廿五28「以撒爱以扫,因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却爱雅各。」

         「以撒爱以扫,因为常吃他的野味」——可见他的爱是出于私心。君子应当谋道不谋食。若是儿子走正道服侍主,为父母的就可以此为极大的快乐。以撒见他的儿子善于打猎,吃他的野味,反倒心中知足;养子不教,实在可叹。――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创二十五28 母亲于遗产分配的角色】 在 * 乌加列挖掘到的一个迦南合约,有父亲让母亲选择哪个儿子优先承受产业的例证。── 华尔顿《创世记背景注释》

 

【创廿五29「有一天,雅各熬汤,以扫从田野回来累昏了。」

         熬汤。即煮了一些红豆浓汤。──《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二十五2930 雅各熬汤】 红汤事件似乎不是在家发生,因为以扫没有求援于父母。雅各不是好猎之人,通常不会独自出到野外去。形容他「常住在帐棚里」的意思,可能是他比较积极参与牧羊的事务。牧人为了寻找放牧的水、草,往往要在广大的地区中不断迁徙扎营。以扫和他偶遇时,雅各最有可能正外出视察这种牧营。雅各当是全营的主管,才有权决定。同时亦可以有见证人,为雅各以扫间的协议作证。── 华尔顿《创世记背景注释》

 

【创廿五29~34本文记录了一个致命性的愚妄行为,一个看重肚腹(3:19)、属肉体、只顾享乐的僭妄之人(12:16),以世俗最廉价的价格出卖最尊贵的属灵身份。这给生活在现今的信徒警告和教训,以使人警醒。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五30「以扫对雅各说:『我累昏了,求你把这红汤给我喝。』因此以扫又叫以东(就是红的意思)。」

         「……因此以扫又叫以东」——「以东」就是红的意思(参25节)。――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红汤」:是用中东一种极便宜的扁豆和米混合煮成的红色稀粥。――《串珠圣经注释》

         把这红汤:用赤褐色豆子做成的粥,现在中东地区的人仍然非常喜欢吃。以扫的肤色本来就发红,加上这次红豆汤事件,人们以讥笑的口吻叫他“以东”()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五31「雅各说:『你今日把长子的名分卖给我吧。』」

         「长子的名分」——犹太国的长子有四种优点:(一)得父亲的祝福;(二)得管家的权柄。【比方】撒上二十29;(三)得双份的家业(申二十一1517);(四)得全家祭司的尊荣。――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长子的名分所以重要,因为与亚伯拉罕立约的应许有关。以撒有了这名分不只成为一家之主,承受双倍的产业(申二十一1517),还有居住迦南地的福气和权利,并繁衍众多,成为大国(二十八4)。中东风俗也有兄弟间买卖长子名分的事,不过以扫为了一碗红豆汤和一些饼(34节)便放弃这重要的名分,未免太轻率。升级解释他不重视这名分是因为贪恋世俗(来十二1617)。

雅各一生机灵过人,常喜占人便宜。他后来蒙福却非靠机智(机智反招来吃苦),而是靠神的拣选与保守,且经历极大的磨炼才得到。――《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长子的名分」:包括两种权利──可获双倍的遗产、得作一家之主(尤其是代表全家向神祷告)。这长子名分是可以出卖的,努斯泥版记载一个弟弟用三只羊买了哥哥长子的名分,后来获得一个果园。――《串珠圣经注释》

         长子的名分使他比其它兄弟更优越(比较四三33),并且保证他可得到父亲双分的遗产(比较申二一17)。这名分会因犯了严重的罪而丧失(比较代上五1),也可以用来交易买卖,象这故事的例子一样。他们起誓以表示这协议是严肃的(33节)。──《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卖给我吧:体现了雅各平时的敬虔。他提出这种要求的背景:①他长期呆在帐篷里,熟知长子权的属灵意义;②或许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或看到以扫轻视长子权的言行。但是很难把雅各趁哥哥饥饿之际,将长子权讨价还价的行为正当化。在雅各日后艰辛的人生旅程中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五31~32「……你今日把长子的名分卖给我吧……」】

{命题48}雅各买了他长子的名分,或以欺骗的手段获得?

〔难题〕这段经文提到雅各向以扫要求长子的名分卖给他。但是创世记第廿七章提到他是如何的以欺骗的方式取得名分。

【解答】

雅各买到长子的名分,但他以欺骗的手段得到父亲的祝福(创廿七25-29)。这是两件不同的事,因此它们之间没有矛盾。── 贾斯乐郝威《圣经难解经文诠释手册》

 

【创二十五3134 长子的名分】 长子名分只是和继承父母的财产有关。遗产分配的分数,是儿子的数目再加一,长子得双分。这是古代近东的通例。红汤所买下的,是以扫当得的第二分(大概不是全部遗产)。现存文学完全没有这种协议的例证。最接近的是来自 * 努斯的法律材料。一个兄弟将已得遗产的一部分,售给另一个兄弟。── 华尔顿《创世记背景注释》

 

【创廿五32「以扫说:『我将要死,这长子的名分于我有甚么益处呢?』」

         「以扫说:我将要死……」——当时或者有饥荒(参二十六1)。――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长子的名分:旧约时代以色列人第一个出生的孩子所享受的特权和责任。特别是在族长时代,长子权具有的特质:第一,外在特权:①接续父亲,成为一家之主,处理家中大小事务(代下21:3);②可以分得两份遗产(21:15-17)。第二,内在特权:①履行家庭祭司长的职分;②在立约关系上成为得到属灵祝福的继承人。当然长子也附带责任,在父亲年老或去世后,担当赡养母亲和家庭的义务。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五33「雅各说:『你今日对我起誓吧。』以扫就对他起了誓,把长子的名分卖给雅各。」

         以扫牺牲自己属灵的祝福来满足口腹之欲,是多么的愚蠢!──《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以扫就对他起了誓……卖给:从中可以看出雅各为得到长子权使用的智能。丧失长子权的情况:①本人起誓,亲手转让;②由于重罪被剥夺长子权(49:3,4;代上5:1);③族长的权力胜过长子权,父亲根据职权可以选择另一儿子拥有长子权(48:17-20;代上26:10)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五34「于是雅各将饼和红豆汤给了以扫,以扫吃了喝了,便起来走了。这就是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

         「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来十二1617,伯三十一7第二句,腓三19)。――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红豆是巴勒斯坦一种很普通的扁豆类植物,为当地人的主要粮食(撒下十七28;二十三11;结四9)。煮熟之后颜色呈棕红,故称红豆――《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被希伯来书的作者解释为「贪恋世俗」(来12:16); 他为了眼前暂时的享受,而放弃将来更大更好的福气。――《串珠圣经注释》

         红豆,是细小的豆科植物,现今仍普遍使用于煮汤或烘面包。──《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自从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以永生换取禁果(3:6),人类都变成愚拙,分不清事物真正的价值。圣经称以扫为僭妄的人(12:16),指他戏弄、轻看神所赐生命的神圣机会。藐视和戏弄耶稣的希律(23:11)及讥笑保罗传道的亚基帕(26:28)都是僭妄的人。为了多赚一些钱拒绝参加天国筵席的人(22:2-14),为了必朽坏的金钱和名誉(8:21;林前15:50),轻易出卖天上国民权(3:20)的人,都是重蹈覆辙的人。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思想问题(第25章)】

1 试从亚伯拉罕一生思想神对他的带领及应许如何逐步实现。

  为何神特别拣选亚伯拉罕作为 救赎计划中的重要人物?

2 亚伯拉罕所生的众子中,为何只有以撒才是他真正的后嗣,这与神的救赎计划有何关系?参17:19

3 以撒与利百加婚后二十年尚无儿女 (见20, 26), 他们受的是什么考验?

  以撒抱怎样的态度?

  在这件事上有谁可作他的榜样和监戒?试从这方面思想爱神的父母对子女的影响力。

  在我们的人生中,神也可能用长时间的等待考验我们,我们是否有以撒的态度呢?

4 以扫为何轻视他长子的名分?他犯了什么错?

  人若只顾满足目前的需要和欲望,却将永恒的救恩置之不理,会带来什么后果呢?

5 雅各乘人之危虽然不对,但他有什么优点?

――《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