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二十一章拾穗 【创廿一1】「耶和华按着先前的话眷顾撒拉,便照祂所说的给撒拉成就。」 「耶和华按着先前的话,眷顾撒拉,便照祂所说的给撒拉成就」——(十七16,十八10)。神先前所应许于人的,后来必按其话成就(民二十三19)。――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神的信实显明无遗,祂照自己所说的话,在所说的日期(2节),给这对老年无子的夫妇一个儿子。亚伯拉罕靠着信心,忍耐等候了四分之一个世纪(25年),神的应许(十二1~3)出人意外,超乎一切想象实现了。――《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眷顾」:字根本有「访问」、「探望」的意思,在这里乃描写神恩待撒拉,用奇妙的方法叫她生育。 「以撒」一名本意为「他笑」,叫人想起他的父母曾对神的应许存不信之心,发出暗笑(17:17; 18:12),现在撒拉却由于以撒的出生而从心底里发出欢笑(6)。――《串珠圣经注释》 耶和华按着先前的话: 耶和华有成就对人的应许的能力。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1~7】以撒的出生是立约后的第一个果子。亚伯拉罕和撒拉的喜笑(希,以撒)是赞美神迹的欢喜之笑,也是遥望将来基督的喜笑(约8:56)。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2】「当亚伯拉罕年老的时候,撒拉怀了孕;到神所说的日期,就给亚伯拉罕生了一个儿子。」 「到神所说的日期,就给亚伯拉罕圣灵一个儿子」——(十七21,十八10、14)。神必按所定的日期成全祂的旨意(赛十四24)。――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所说的日期: 是第一次启示(15:4)之后的第13年,到第14年神的约得以成就:第一,等到以实玛利成长为能够独立的年龄;第二,为了强调以撒的诞生是全然借着神的能力和护理(来11:11,12),特意等到亚伯拉罕100岁,身体已如死躯(罗4:19)的时候,生了一个儿子。在漫长的等待后,立约之子终于出生。旧约没有人象以撒一样经过漫长的等待才出生。因为以撒是立约后的第一个果子(林前15:20,23)。他预表基督,以撒的预表性生涯在摩利亚山事件(22:2)中一次地性被呈献出来。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3】「亚伯拉罕给撒拉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撒。」 「亚伯拉罕给撒拉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撒」——这名字是神预先定的(参十七19)。【比方】耶稣(太一20~21):施洗的约翰(路一13)。――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以撒”意思是“他笑了”。参看第十七章19节的脚注。──《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廿一4】「以撒生下来第八日,亚伯拉罕照着神所吩咐的,给以撒行了割礼。」 「以撒生下来第八日,亚伯拉罕照着神所吩咐的给以撒行了割礼」——(十七12)。信徒既蒙主恩,更当遵守祂的吩咐。――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行了割礼”。割礼是立约的记号。参看第十七章9至14节的脚注。──《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生下来第八日: 是耶稣复活的日子,象征重生生命的开始(17:12)。割礼: 希伯来人的割礼与古代外邦国家施行的割礼有着显著的区别。埃及和埃提阿伯这些外邦国家所行的割礼,都具有一种迷信色彩,目的是为了减除痛苦和医治不治之症,或增加出生率。反之,希伯来人的割礼是根据神的命令进行的(17:9-14),具有彻底的宗教和属灵意义<17:9-14,割礼与信仰>。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一4 第八日】 八天的等候期间,是初时以撒和以实玛利的分别;后者十三岁受 * 割礼。它后来的功用,是断定婴儿是否能够养活,并且可能和产后的不洁期有关(利十二1~3)。──《旧约背景注释》 【创廿一5】「他儿子以撒生的时候,亚伯拉罕年一百岁。」 【创廿一6】「撒拉说:『神使我喜笑,凡听见的必与我一同喜笑。』」 「撒拉说:神使我喜笑;凡听见的必与我一同喜笑」——(参十七19注,十七17,十八12)。撒拉这一次的喜笑与前一次的暗笑不同(十八12)。――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撒拉昔日不信的“暗笑”,现在成了赞美的“喜笑”。撒拉不是完全没有信心,她有,只是看得不远,多半停留在看得到的层面上(十八12)。――《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这是欣喜的笑。──《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廿一6~7】圣经中出现的第一首母亲因儿子的诞生而欢喜的感恩颂赞。这赞美诗成为日后马利亚颂歌的前奏(路1:46-48)。凡听见的必与我一同喜笑: 与撒拉以前不信的笑声(18:12)截然相反,这是母亲为着以撒的诞生,同邻居一同抑止不住的欢笑和出于信仰的笑声。谁能预先: “谁”表明对这神迹的惊讶和惊叹。表示尽管所有的人都不信、讥笑,“唯独神”知道撒拉有今天。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7】「又说:『谁能预先对亚伯拉罕说,撒拉要乳养婴孩呢?因为在他年老的时候,我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乳养」——参8节。「孩子……断了奶」——撒拉既能乳养婴孩,显明神使她返老还童(诗一百零三5)。以撒诞生之情形和耶稣诞生之情形相同者有五:(一)都是神所应许的(十五4十七16十八10,路一26~38);(二)都是在神所定的时候生的(十七21,十八10、14,二十一2,但九25);(三)都是在未生以前从神得名的(十七19,二十一13,路一31,太一21);(四)都是因评显神迹而生的(二十一7,十七16~17,罗四19,路一34~35);(五)都是人所喜悦的(二十一6,路二10)。――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撒拉的身体得到复原,不但能生孩子,而且能乳养他。──《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廿一8】「孩子渐长,就断了奶。以撒断奶的日子,亚伯拉罕设摆丰盛的筵席。」 「孩子渐长,就断了奶」——犹太人有传说;以撒三岁的时候就断了奶(参撒上一23~24)。也有注释家以为他到五岁的时候才断奶(出十二42甲注)。以实玛利十三岁的时侯受了割礼(十七25);一年之后撒拉就生以撒(十七21)。按以撒三岁断奶的日期计算,以实玛利当时正是十七岁。――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孩童约在两至三岁时断奶。――《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以撒在第二或第三年“断了奶”,像惯常的做法一样。──《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在当时断奶通常在3岁左右(撒上1:22-24;代下31:16),所以比以撒大14岁的以实玛利(17:24,25)应该是17岁了。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8~21】亚伯拉罕的儿子以实玛利被逐:当时的人喜欢在婴孩断奶那一天(大约三岁)大摆筵席欢宴宾客,有如中国人的弥月酒。但撒拉看见女仆夏甲所生的儿子以实玛利和以撒戏笑(9),
就大为不悦。――《串珠圣经注释》 本文描述了夏甲和以实玛利的流放,在旷野的彷徨。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4:22-31说明基督教真理之精髓时,引用了前半部分(8-14节)。保罗从属灵的角度解释:亚伯拉罕的两个妻子撒拉和夏甲是恩典与律法,即自由人和为奴的人;两个儿子以撒和以实玛利是立约之子与由血气生的人,并从救赎史的角度说明了两者不能同时在亚伯拉罕身边共存的理由。本文事件具有强烈的启示性。因此本文的故事不是单属“那时”的事件,也是属于“今天”的事件。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一8~21 驱逐妻子】 * 努斯典籍中有一个合约,其中包括了禁止正室驱逐侧室子女的条款。创世记的处境有两个不同之处:首先,把他们遣走的是亚伯拉罕;其次,夏甲得了自由,按照一个古代法典(利皮特—伊施他尔)的规定,她子女的承继权因此被剥夺。──《旧约背景注释》 【创廿一9】「当时,撒拉看见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戏笑」 ——以实玛利和以撒可比信徒心中的二性(加五17)。――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戏笑」:原文另有「取笑」或「讥笑」之含意。撒拉要求丈夫赶走夏甲和以实玛利,这却违反了当时的法律;而亚伯拉罕身为父亲的本性也令他挂心儿子被逐后的遭遇,自然为儿子感到忧愁(11)。但神亲自插手干预,叫他不用为儿子忧心;神会使他的儿子成为大国(13)。――《串珠圣经注释》 “戏笑”。跟“以撒”的字根相同,但这用语是加强的形式。这用语也在第十九章14节和第三十九章14至17节出现。因以撒,以实玛利承受产业的一切希望都粉碎了。──《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戏笑: 不是指开玩笑的使性子,而是指以实玛利因丧失继承权而怀恨在心,在为以撒摆设的宴席中,感受到的孤独成为他“蔑视和逼迫弟弟”的动机(19:14;39:14,17)。看似单纯的事件,在救赎史上却有着深远的意义。埃及女人所生的以实玛利逼迫立约之子以撒,从历史的角度象征以色列将来要在埃及400年(15:13)过被压迫的生活。在属灵方面,这也是预表因圣灵而生的信徒受来自血气所生之人的逼迫(加4:29)。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10】「就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 「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加三6~20四22~31五1~12)。――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照当时风俗,婢女若已正式纳为妾又为主母生了儿子,是不能赶逐出去的。亚伯拉罕心里因此忧愁。――《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至于夏甲之子和撒拉之子的比喻,参看加拉太书四章22至31节。──《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廿一10~11】当撒拉驱逐夏甲和以实玛利时,亚伯拉罕甚是苦恼:第一,根据哈兰当地的风俗,不能随便驱逐给主人生过孩子的女仆;第二,亚伯拉罕对曾经认为是立约之子的(17:18)以实玛利产生了父爱。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11】「亚伯拉罕因他儿子的缘故很忧愁。」 【创廿一12】「神对亚伯拉罕说:『你不必为这童子和你的使女忧愁。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该听从;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从以撒生的,才要称禽你的后裔」——神的应许虽然越久越丰盛,却也是越久越狭近(参四十九10节图)。本节的「后裔」两个都单数的意思,故此保罗在加三16节中论到本节说:这后裔就是基督(罗九7,来十一18)。――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从以撒生的: 神把可以参与立约后裔的范畴局限在以撒的后裔中。这个范围借着在以撒的两个儿子中挑选雅各,又一次被缩小(25:23)。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13】「至于使女的儿子,我也必使他的后裔成立一国,因为他是你所生的。』」 “使女的儿子”。参看第十六章11和12节关于以实玛利的脚注。──《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为了安慰因以实玛利伤心的亚伯拉罕,神重复从前的应许(17:20)。圣经再三重复的立约、忠告、以及警告都是神对圣徒的深切关怀。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14】「亚伯拉罕清早起来,拿饼和一皮袋水,给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给她,打发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别是巴的旷野走迷了路。」 「一皮袋水」——是当地行人所常备的;是容易用完的(参19节该)。「在别是巴的旷野……」——当摩西写这书的时候就有这地名(参31节)。亚伯拉罕先在基拉耳寄居(二十1);后来或者回到别是吧(32、34节)。――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旷野水源短缺,旅行必须带足水。亚伯拉罕给夏甲和以实玛利一皮袋水,一定很重,要放在她的肩上背着走。有人从本节的“交给”和15节的“撇在”,认为夏甲不但背负水袋,还抱着儿子走。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以实玛利此时已经十五岁大了(参十七25)。夏甲一定是拖着走不动的儿子进到树底下休息,把孩子放在那里。 别是巴是迦南地最南端的一个城,位于旷野通往埃及的路上。夏甲大概打算回埃及(比较十六3)。――《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别是巴」:在迦南地的南端;夏甲大概是想在别是巴附近找路回埃及去。――《串珠圣经注释》 在别是巴的旷野走迷了路: 这里是巴勒斯坦和埃及之间的不毛之地。似乎亚伯拉罕想让夏甲返回她的故乡埃及,而夏甲由于离开埃及近20年,可能忘记了回乡的路。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一14 别是巴的旷野】 尼革地区南部别是巴(今是巴遗址〔Tell
es-Seba'〕)附近是草原地带,荒凉到可以称为旷野的地步。夏甲被逐出亚伯拉罕的营地之后,往东南流浪,经过尼革比较平坦的地区,直到阿拉伯北部。──《旧约背景注释》 【创廿一14别是巴是什么地方?那里的概况如何?】 答:别是巴--意思是盟誓的井(31),是古时的一座小城,离希伯仑城(参19题)南边二十里,现已变成了荒场。其境内有两口大深井,井的四围有石头凿成的水槽,夏甲与其子被逐时,曾在别是巴的旷野走迷了路(10,14)。亚伯拉罕寄居在基拉耳时,被亚比米勒王的仆人把这口井霸占了,他指责亚比米勒,因此,他们便在这地方彼此立约,起名叫别是巴。亚伯拉罕就在此地栽上一棵垂丝柳树,表示文约的证据,和在树下求告耶和华的名(22-33)。后来以撒寄居基拉耳时,也与亚比米勒立约,在立约之日,以撒的仆人挖井得了水,以撒就给这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作别是巴(廿六26-33)。到以色列人分迦南的时候,这城给与西缅支派,名示玛(书十五28,26),又名示巴(书十九2)。撒母耳二子都在这地做士师(撒上八1,2)。先知阿摩司的时候,这城是著名拜偶像的地方(摩五5,八14),直到省长尼希米由巴比伦返国,才使犹大余民,分居这城(尼十一27,30)。――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创廿一15】「皮袋的水用尽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树底下」 【创廿一15~16】充分体现了夏甲的母爱。以实玛利与夏甲不同(16:7,8,14)不熟悉旷野的路,他由于饥渴和劳累倒下,夏甲不愿看见儿子死去,就把孩子撇在小树底下放声大哭。约一箭之远: 射箭手放置瞄靶的距离约为300m。“约扔一块石头那么远”也表示距离的远近(路22:41)。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16】「自己走开约有一箭之远,相对而坐,说:『我不忍见孩子死。』就相对而坐,放声大哭。」 夏甲绝望而哭。神听到的是她儿子的哭声,前来帮助她,解除人间的苦难。一方面是水竭途穷,面对死亡;一方面却是泉源丰富(19节),有神的同在与护佑(20节)。――《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创廿一17】「神听见童子的声音;神的使者从天上呼叫夏甲说:『夏甲,你为何这样呢?不要害怕,神已经听见童子的声音了。」 「神的使者从天上呼夏甲说……」——在摩西五经中只有四次用这称呼——「神的使者」(三十一10,三十二1,参出十四19);其他多称为「耶和华的使者」。「夏甲,你为何这样唱?」——厦甲失了盼望是忘记了神的应许(十六10~12)。我们也往往这样行。――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不要害怕: 神对亚伯兰(15:1)、以撒(26:24)、但以理(但10:12)、约翰(启1:17)都说过这样的安慰的话(赛41:10;43:1-3)。凡在彻底绝望的状况中谦卑仰望神的人,无论在哪里他们都能超越时空听到这句话(太10:30,31)。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18】「起来!把童子抱在怀中(怀:原文是手),我必使他的后裔成为大国。』」 这应许给夏甲保证,以实玛利能生存下去。──《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必使他的后裔成为大国: 这句话表示在旷野中迷路的不起眼少年,将来会成为阿拉伯族的始祖。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神在救赎史上的事工,可以使微弱的变成强大的(林前1:26-29)。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19】「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见一口水井,便去将皮袋盛满了水,给童子喝。」 「一口水并」——是神所预备的;乃用不完的(参14节注)。「童子」——是指以实写利。他当时至少有十五岁;大概是十七岁(8节注)。――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眼睛明亮,她就看见一口水井: 这里说的井与水池有区别,是地下泉水涌上来。这种井的井口大部分都用石头围起,贴上特殊的标记。因此,认不出这种特殊标记的人就找不到井水。马太亨利(Mattew Henry)描写,夏甲找到的井是:“早已借着满有恩典的誓约存在的井”。这井不能在罪恶里仿徨的时候发现,只有在神呼召的时候才能发现(约4:13,14)。今天,能得到这井恩惠的人,是那些真正呼求神的人(耶29:13;太7:7;约16:24;帖前5:17;雅5:13)。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20】「神保佑童子,他就渐长,住在旷野,成了弓箭手。」 成了弓箭手: 箭是旷野生活必备的工具。这句话暗示以实玛利已经长大成人(25:12-18)。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一20 弓箭手】 夏甲和以实玛利被逐之后,在巴兰的旷野生活,逼使他们学习求生的本领。以实玛利擅长弓箭,不但能够养活家人,或者更容许他找到雇佣兵的工作(以赛亚书二十一17,提到以实玛利之子基达后裔中的弓箭手)。──《旧约背景注释》 【创廿一21】「他住在巴兰的旷野;他母亲从埃及地给他娶了一个妻子。」 「巴兰的旷野」——就是迦南南边的大旷野(民十三26注)。――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巴兰的旷野”在西奈半岛北部。――《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巴兰的旷野」:位于基低斯东南。――《串珠圣经注释》 “巴兰的旷野”。西乃半岛的东北面。──《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从埃及地……娶了一个妻子: 由于娶了外邦女子为妻,所以在他们的文化中外邦的世俗和传统迅速蔓延。以实玛利为祖先的阿拉伯族成为希伯来人和埃及人的混血民族。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一21 巴兰的旷野】 西乃沙漠东北部的干旱旷野名叫巴兰。这区域在以东的西面,旷野时代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民十三3、26;申一1),加低斯也位于此。它与埃及的关系在于商队的贸易和埃及军队对西乃的兴趣。──《旧约背景注释》 【创廿一22】「当那时候,亚比米勒同他军长非各对亚伯拉罕说:『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 「当时亚比米勒同他军长非谷对亚伯拉罕说……」——有人以为这「非谷」不是人名而是尊号,因为在二十六26节中还有一个「非谷」。「凡你所行的;都有神的保佑」——(二十六28)。――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这件事发生在距基拉耳约40公里的别是巴。为了争夺水源与牧地,草原上的纠纷时起。亚伯拉罕的寄居生活并非风平浪静。不过别是巴一直是他和儿子以撒的基地。神凡事都保守他们(22节)。到雅各时代,才逐渐从“应许地”的南端向北移往中央地区。 亚比米勒与非各后来又和以撒有过同样的纠纷(见二十六26~33)。有人认为两处所记为同一事。但若比较本章25节和二十六26,便知道亚比米勒的人常常霸占水井;到了以撒时代,故态复萌,需要再用谈判来解决。――《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亚比米勒」:可能和上一章的基拉耳王是同一个人,他看见亚伯拉罕蒙神赐福凡事亨通,就要求亚伯拉罕和他立约,免得亚伯拉罕欺负他和他的儿子(23)。――《串珠圣经注释》 “亚比米勒”(另参看二○2),虽然在军事和政治上都很优胜,但也看出神给亚伯拉罕的保护,并盼望与他建立友好的关系。──《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都有神的保佑: 立约的后裔以撒(26:28)、雅各(30:27)、约瑟(39:3),都从外邦人的口中听到这样的话。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22~34】神根据誓约(12:2,3)使亚伯拉罕强大,甚至连非利士地的基拉耳王亚米比勒也看得清楚。因亲身体验过神的干预(20:3-7),亚比米勒开始惧怕亚伯拉罕的神,所以主动要求结盟。在当时人口稀少,国家结构不完善的情况下,强者掠夺弱者是常事。因此,与邻国订立互不侵犯的条约是关系到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23】「我愿你如今在这里指着神对我起誓,不要欺负我与我的儿子,并我的子孙。我怎样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样厚待我与你所寄居这地的民。』」 「不要欺负我与我的儿子,并我的孙子」——亚比米勒虽然是王,拥有军队和军长,但还是惧怕亚伯拉罕,可见神的前言是确实的(参十五6)。――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起誓: 这个词源自希伯来文中意指“七个”的词。暗示誓言的严肃性和神圣性。因为希伯来人认为数字“7”是不可加减的,是表示创造天地天数的圣数或完全数<启 绪论,圣经中数字的象征意义>。誓言通常以“七种仪式”(21:28-30)得以确证。基督的“十架七言”证实这种想法(太27:46,47;路23:34,43,46;约19:26-30)。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24】「亚伯拉罕说:『我情愿起誓。』」 和平之子亚伯拉罕(13:9)从福音的精神出发,欣然答应了亚比米勒的友好提议。从中看出,真正的信仰人格不是排斥他人或独善其身。我们不应以避开“世俗”为由,远离邻居或朋友。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25】「从前,亚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一口水井,亚伯拉罕为这事指责亚比米勒。」 「从前亚比米勒的仆人占了一口水井」——当时的人往往因井而起争竞(二十六19~20,出二17,士五11,出十七8,参1~7),因为那地方缺乏水份,而游牧的人必须有水以饮牲畜。――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创廿一25~26】亚伯拉罕利用这友好的关系,提到一个井被亚比米勒的仆人霸占的事;那是亚比米勒不知情的。──《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对生活在巴勒斯坦南部沙漠地带的游牧民来说,井是生存的必备条件,也是最大的财产。霸占井水的行为常常成为战争的导火线。在缔结友好同盟的问题上,亚伯拉罕必须解决这一问题(太5:23,24)。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一25~31 水井和用水权】 在别是巴四面的半干旱地带中,水是极之宝贵的资源。牧人和农夫会因为水井和水泉发生争执。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所立的一类条约,有确立水井的拥有权和使用权,而避免上述争执的作用。留意亚伯拉罕所付的七只母羊羔,是别是巴(「七之井」)一名的起源,同时向基拉耳的居民表示友善。──《旧约背景注释》 【创廿一26】「亚比米勒说:『谁做这事,我不知道,你也没有告诉我,今日我才听见了。』」 【创廿一27】「亚伯拉罕把羊和牛给了亚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约。」 这些牛羊是立约之物。参十五9~10。七只附加的母羊羔为礼物,表示诚意。――《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这些牲畜用来认可这次的立约(比较一五9~10和一五10的脚注)。──《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把羊和牛给了: 赠送礼物是签订同盟的最后仪式。在古代近东,国家或个人收纳礼物是表示讲和,拒绝礼物则表示不和与战争(王上15:19;赛30:6;39:1)。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28】「亚伯拉罕把七只母羊羔另放在一处。」 「七只母羊羔」:乃用作证据,证明亚比米勒承认那口井是属于亚伯拉罕的。――《串珠圣经注释》 这些牲畜是用来表示友谊的一分特别礼物,通常不用于认可立约。参看亚比米勒在第29节的问题。──《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廿一28~31】签定互不侵犯条约“别是巴誓约”之后,考虑到将来有侵犯的可能,亚伯拉罕送亚比米勒“七只母羊羔”作为礼物,表示自己对井水的所有权已经通过王的起誓得到正式认可(23节),并把这井命名为别是巴,含有“七个井”或“发誓井”之意。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一29】「亚比米勒问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七只母羊羔另放在一处,是甚么意思呢?』」 【创廿一30】「他说:『你要从我手里受这七只母羊羔,作我挖这口井的证据。』」 【创廿一31】「所以他给那地方起名叫别是巴(就是盟誓的井的意思),因为他们二人在那里起了誓。」 别是巴是“盟约之井”的意思,参二十一14注。――《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别是巴」:「别」是井的意思,「是巴」可作「盟誓」,也可译为「七」,暗指那七只羊羔。别是巴位于巴勒斯坦南边的边界,离耶路撒冷约八十公里(五十英里),后来成为一个著名的朝圣地区(亚5:5; 8:14)。――《串珠圣经注释》 别是巴是以色列最南端的城市,位于旷野的边缘,这旷野向南伸展至西奈山,往西南直到埃及。“从但到别是巴”这句话,传统上是指应许之地的全境(参撒下十七11)。别是巴的位置和那里的几口井可能是亚伯拉罕在那儿定居的原因。别是巴也成了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的家乡。──《灵修版圣经注释》 “别是巴”的意思是“七之井”或“盟誓之井”。 ──《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廿一32】「他们在别是巴立了约,亚比米勒就同他军长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 ——亚比米勒既愿意与亚伯拉罕立约,可见亚伯拉罕时是有名望的人(十四14注)。――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非利士人到主前十二世纪初才大批徙居巴勒斯坦(参士十三1注)。亚伯拉罕时代的非利士人和后来的不同;亚比米勒等人可能来自欧洲,居住巴勒斯坦西南海岸一带,从事贸易。――《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有人认为这里提到“非利士人”是时代上的错误,因为依理非利士人在主前11 90年后才出现。然而,有证据证明亚伯拉罕时期已经有贸易扩展至爱琴海,而这里所提到的非利士人,极可能是住在巴勒斯坦西南岸和平相处的商人。──《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二十一32 非利士地】 法老兰塞三世(Rameses
III,主前1182~1151)的记录,是在圣经以外第一次提到非利士人。他们属于 * 海上民族(Sea
Peoples)侵略者的一部分,在迦南南部五个城邦中定居。埃及人雇他们为佣兵,并且与他们通商。将亚比米勒(闪族语系的名字)描绘为非利士地的「基拉耳王」,符合历史对这民族的所知。因此这故事可能是指海上民族侵略之前,另一群在这地区定居的非利士人。此外非利士一名,亦有可能是 * 今名古用(anachronism)的案例,所指的是这地区后来的名称,而非亚伯拉罕所遇见的民族。──《旧约背景注释》 【创廿一32在亚伯拉罕的时代,巴勒斯坦境内有非利士人吗?】 创世记二十章记载亚伯拉罕寄居于基拉耳。在这时候,亚伯拉罕又撒谎了;他隐瞒着自己与撒拉的夫妇关系,以免当地人知道真相后就暗杀他。第二十一章记载一段插曲,描写亚伯拉罕确保自己拥有别是巴井的权利;经文记述:「他在别是巴立约,亚比米勒就同他军长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三十二节)根据二十六章一节,我们得知以撒「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那里」。(因为二十一章与二十六章所记载的两件事倩已相隔超越六十年了「比较二十五26」,所以我们可以万无一失地假设,二十六章一节所指的亚比米勒,是老亚比米勒的儿子或孙儿,并采用了他的名字。沿用祖先的名称,是埃及和腓尼基王朝流行的习俗。) 许多权威人士都认为,在主前二0五0年(亚伯拉罕的时代)就提及非利士人是不可能的。Encyclopedia
Britannica (14th ed.,s.v.“Philistia”)明确地肯定:「创世记二十一32、34,并出埃及记十三17,十五14,廿三31提及在巴勒斯坦地的非利士人,都有年代上的错误。」学者们之所以坚持上述意见,是因为直至目前为止,在埃及文献里有关非利士人的最早记载是兰塞三世时的记录,提及兰塞王在尼罗河上的海战中击败「海上民族」(Sea
PeopleS)。当时是主前——九O年左右。学者们假设P-r-s-t(埃及语的「海上民族」)及其同盟军被英勇的法老王击溃后,便退到巴勒斯坦的南部沿海地区,以那块地方为永久的军事根据地。最早提及非利士人的埃及文献是主前——九0年的记录;然而,学者若单从上述事实就下结论说,「在——九O年以前从未有非利士人由基提移居至巴勒斯坦」,就是不负责任地违犯了逻辑。 在所有考古学的文献中,希伯来文圣经是最可靠的(因为圣经由始至终都在圣灵引领下写成),而圣经清楚记载,早在主前二十一世纪,非利士人已居于巴勒斯坦。圣经亦记录了非利士人的堡垒控制若由埃及往巴勒斯坦的北道,使这道路在摩西的时代难以通行(主前一四四0年)。因此,当以色列人前往应许之地时,绕道而行南路是最安全的了(出十三17)。由摩西写成的这些记录,显然比兰塞三世的为早;我们没有理由假设较早的记录必定是不可靠的。似前有某些圣经批评者认为创世记十八至十九章有关所多玛蛾摩拉的记载是不可靠的,只是一些传说,并非真有其事。但最近发现了于主前二十四世纪写成的伊浦拉泥版,其中有记载所多玛及蛾摩拉均与伊浦拉有商业贸易。由此便显出那些批评者的意见是何等荒谬可笑了。有关伊浦拉泥版中Si-da-mu及I-ma-ar的记载,请参比天拿度的著作(G.Pettinato「“BAR Interviews Pettinato,”p.48)。因此,上述圣经批评学者的意见被推翻了。非利士人的五个重要城市(最低限度是已被发掘的那些),全都显出在许克索斯王朝时代之前已有人类居住。在亚实突所掘出的,在历史年代中可算作最早的一层,肯定是主前十七世纪的遗迹(参看H.F.Vos,Archaeology in BibleLands「Chicago:Moody,1977」,P.146)。在迦萨发现的碑刻文记载有埃及第十二王朝王帝的名字,亚曼念纥三世(Amenemhet
III)就是其中之一(同上引书,页一六七)。由此看来,这些地方在族长时代曾被强大的帝国占据,并肯定有非利士人以前的居民在此地。 对于基提人来说,巴勒斯坦南部非常适于作贸易及长期居留之地。根据圣经记载,非利士人属几个不同的种族,有迦菲托人、基利提人及比利提人。基提人以商业活动而著名,他们贸易的范围极广;因此,基提人的的航海者必会发现(甚至较亚伯拉罕为早)巴勒斯坦海岸气候温和及土地肥美,雨量亦充沛,适合农业发展。基提人无疑会迁居至此地,移民的浪潮一个接着一个。在世界历史里,人类由自己的祖家经过海洋而迁居别处,是屡见不鲜的事情。所以我们也不要对基提人的移居存惊讶的态度,他们移居过程历时数世纪,由亚伯拉罕的时代已经开始了,直到主前十二世纪,他们循海路进击埃及人不成功为止。由上述论证看来,我们可以下结论说:没有真正的科学证据,证明五经里关于非利士人的记载乃不真确及年代误置。── 艾基斯《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创廿一 32,34「亚比米勒就同他军长非各, 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亚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命题40}
圣经是弄错了竟然在亚伯拉罕的时代将非利士人(philistines)放在巴勒斯坦(Palestine)? 〔难题〕最早提到非利士就是巴勒斯坦人或是埃及的文献,大约是在主前十二世纪左右。然而这节经文的记载却将非利士人的出现提早了
800年。 【解答】 圣经批判者根据不足的历史年代知识而推论出一个错误的结论,这不是第一次。最好的例子,就如圣经所记载的所多玛和蛾摩拉两座城是被人想象是在历史上不曾存在的。当在叙利亚的以伯拉(Ebla)石碑(tablet)被发现后,人们认为这两座城是虚构的指责就被反驳了。石碑上确实提到这两座城。至于非利士人何时开始存在的问题,将会有类似的证据出现来见证它的真实性,只不过是时间迟早的问题。根据圣经对过去史实记录的可靠性,对于这个问题目前我们相信它所记载的正确性。而且,这些批判者所争论的是出于他们的无知所下的传统误谬。只是由于我们缺少圣经以外的证据来证明非利士人其更早期存在的
历史,并不表示他们在亚伯拉罕的时代不曾存在过。只是目前缺乏较可靠的证据。──
贾斯乐郝威《圣经难解经文诠释手册》 【创廿一33】「亚伯拉罕在别是巴栽上一棵垂丝柳树,又在那里求告耶和华永生神的名。」 「亚伯拉罕在别是巴栽上一棵垂丝柳树」——古时候的人往往以所栽的树为立约的证据。――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这里的“永生神”()和“至高神”(el elyon,十四18)、“看顾人的神”(el roi,十六13)、“全能的神”(el shaddai,十七1)、“以色列的神”(el-Beth-el,三十五7),都是神向人显露的一面,让人认识到这位全知、全能、全有的创造主。――《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亚伯拉罕 ...... 栽上一棵垂丝柳树」:这大概是用来纪念他和亚比米勒所立的约。 「永生神」:原是「永活的神」,他所敬拜的耶和华永远活着,永远不改变。这位耶和华说过的话必然兑现,应许永不落空; 对亚伯拉罕的应许都要一步一步应验在他身上。――《串珠圣经注释》 “垂丝柳树”。直译是圣柳树。“永生神”。希伯来文是El Olam,原来字形的意思是“永恒的神”。 ──《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亚伯拉罕从两方面纪念基拉耳王与亚比米勒的契约。一是把井命名为“别是巴”;另一是栽下了一棵垂丝柳树。垂丝柳树: 生长在沙漠地带的沙丘上,或者湖边及江边碱性地带。亚伯拉罕之所以种植这棵坚硬而长寿的长青树,原因是希望所立的约稳固长久。从而这棵树成了象征神永不改变的诚实和长久忍耐的怜悯。求告耶和华永生神的名: 表示亚伯拉罕对神的认识更深一层。他最初称呼耶和华为“至高的神”(14:22),在立割礼之约时,已认得他是“全能的神”(17:1)。现在称他为“耶和华永生神”,告白神是与人立约并成就其约的神。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一33 垂丝柳树】 垂丝柳是一种在砂土生长的落叶树,高度超过二十呎,叶小泌盐。树皮可以用来硝皮,木可作建筑或造炭之用。贝督因人(Bedouin)种植这种繁茂的树木来遮荫,并且用树枝饲养牲畜。亚伯拉罕这样做,可能是与亚比米勒签署条约的表示──充满生机的植物,是将来多产富庶的象征。──《旧约背景注释》 【创廿一34】「亚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思想问题(第21章)】 1 试从1-2节中找出经常出现的字眼,这与亚伯拉罕得儿子有什么关系? 给你什么提示? 2 亚伯拉罕顺着撒拉的要求,将夏甲和她的儿子赶出去,好让以撒一人承受父亲的产业。 根据新约的教训(罗9:7-9; 加4:21-5:1)这行动有什么属灵的意义? 3 夏甲与儿子被逐出后,所遇到的困难与解决方法与她上次出走的情况,有否不同?参16:6-13; 17:20。 神对这两母子的眷顾有否加添你对 的认识与信心? 4 亚伯拉罕寄居亚比米勒的地方,遇到什么问题? 神在这问题上如何继续祝福他? 亚伯拉罕与亚比米勒立约时,怎样解决以往他们之间的磨擦? 他在那些方面可供我们借镜? ――《串珠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