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二十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千年國度及其前後】
一、千年國度之前 —— 撒但被監禁(1~3節)
二、千年國度期中 —— 得勝者與基督作王一千年(4~6節)
三、千年國度之後 —— 撒但被釋放、迷惑列國與滅亡(7~10節)
四、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 —— 清理一切(11~15節)
貳、靈訓要義
【兩種不同的分別】
一、撒但的兩種結局:
1. 在千年國度以前 —— 被關在無底坑裡(1~3節):神還要使用牠
2. 在千年國度以後 —— 被扔在火湖裡(10節):神不再使用牠
二、兩次的復活:
1. 頭一次的復活 —— 復活作王(4~6節):有福了,聖潔了
2. 後來的復活 —— 復活受審判(12~13節):晝夜受痛苦直到永遠
三、信徒的兩種身分:
1. 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4,6節):得獎賞
2. 不能作王的:受虧損
四、兩個敵對的陣營:
1. 歌革和瑪各(8節)—— 受迷惑,被天火燒滅(8~9節)
2. 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9節)—— 蒙保守
五、兩次的死:
1. 第一次的死 —— 復活受審判(12~13節)
2. 第二次的死 —— 被扔在火湖裡(14~15節)
六、兩類的卷冊:
1. 生命冊(12,15節)—— 只記信徒的名字
2. 許多案卷(12節)—— 記載各人的行為
七、兩類的死者:
1. 海所交出的死者(13節)—— 污鬼
2. 死亡和陰間所交出的死者(13節)—— 死人的靈魂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啟示錄註解》
叁、其他綱目
【羔羊的國度】
經文:啟20:4~15
一、千禧年當中基督作王 4~6
1. 殉道者復活 4,(林前6:2~3)
(1)他們有審判的權柄(太10:1;路9:1)
(2)他們給耶穌作見證(約1:6~8,12)
(3)他們與基督同作王(提後2:11~13)
2. 基督徒復活 5~6 分為兩種:
(1)已死的聖徒必先復活(帖前4:15~18)
(2)未死的聖徒直接改變「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
① 有福了:指喜樂、滿足、完滿、目標得實現、有安全感、充滿平安、人生有意義、有價值、有目的。
② 聖潔了:(來12:14)
③ 必作祭司:(彼前2:5)
④ 一同作王一千年。
3. 大自然復活(哀11:6~10;賽65:25)
弟兄姊妹們,現在是預備進入千禧的日子。就像十個童女預備等候新郎的到來一樣,請問,你心中有神的同在嗎?你的燈滿油嗎?或是到現在還是處在空瓶沒有油的狀態?如果你心中還裝滿了世俗的渣滓(加5:19~21),你怎麼迎見主的來臨呢?現在門恩大開時,儘快地悔改吧,並為你的人格負責,也要為你所產生的影響負責,承擔後果。這才叫真正的悔改!
(結18:30~32;33:11)。
二、千禧年後期撒但獲釋 7~10
1. 撒但被釋放出來 7
2. 撒但要迷惑列國 8
3. 撒但被扔火湖裡 9~10
三、千禧年結束施行審判 11~15
1. 天上的法庭 11~12,(太12:36;25:31~33)
2. 天上的審判 13~15,(彼前4:3~5;可9:48)
—— 毛南春陽
【不可逃避的審判】
經文:啟20章
引言:
有些人以為審判是可逃避的,只要他有智慧和本領,就可以不受制裁。但聖經告訴我們,人人都必須受審判,是無法逃避的;就是那最詭詐狡猾的撒但,也不能逃避神的審判。
一、撒但受審(啟20:1~3,7~10)
1.撒但受審判的原因:
(1)
它是龍(啟12:4)。殺害人,吞噬人。
(2)
古蛇。即詭詐,彎曲,狡猾,犯罪的智能(創3:1)。
(3)
魔鬼,謗讟,誘惑,欺騙,說謊(約8:44),試探人的(太4:1,3)。
(4)
撒但,即敵對,與神與人作死對頭(亞3:1)。它常作的工作就是殺人,害人,引誘人,迷惑人,試探人,敵對人;從來好像無人能得勝控制它,它的力量很大,但在這一天它要受審判。
2.撒但所受的審判:有二次,先在無底坑,後在火湖。
(1)
先被捉住。就是失去活動的自由。本來它可以自由走來走去(伯1:7),但現在失去自由。
(2)
失去反抗的能力,被捆綁了。它本來背逆神,反抗神,引人反抗神;現在不能了,因被捆綁。
(3)
丟在無底坑,即一個很深的坑,被關在裡面。本來它捆綁人,把人放在罪惡黑暗中,現在它自己也受到這種審判刑罰了。
(4)
最後在地獄裡,火湖裡,永被火焚燒,永遠受痛苦。
讚美主!在新天新地裡,再無撒但來引誘和迷惑人,那可惡的惡魔已受了審判!
二、聖徒(所執行)的審判(20:4~6)
這個審判是說明聖徒有沒有分在第一次復活。如第一次不能復活,那就是受了審判。
1.何人能得復活?
(1)
坐寶座的 —— 即得勝的信徒(啟3:21; 林前6:2~3),也就是啟4章中所說的二十四位長老,即新舊約中有生命的真實的基督徒。如果無分在第一次復活中坐寶座,這就證明是主所說的假信徒(太19:28)。
(2)
為主作見證而殉道的人。許多人以為是啟示錄6:9~11那些被殺的人一樣,在前三年半受難的。但廣義上應該是一切為主受難的。我們是否在惡劣的環境中仍為主作見證?如不敢作,將來必受審判。
(3)
沒有拜過獸和沒有受過撒但印記的人。許多人以為是在啟示錄13:15~17所說的,即後三年半的大災難中殉道的,即堅持信仰,無論如何也不失敗,也不向撒但低頭的。
2.他們所受的福分:
(1)
第一次復活。是指身體復活。這裡「復活」一字在希臘文常是指身體復活而言,是聖潔無瑕疵的。
(2)
他們要與主作王一千年,與主同得榮耀。
(3)
不再死。即不會受第二次的死(20:6)。
(4)
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即永遠在神面前事奉祂,敬拜祂,頌贊祂。那些沒有生命,不為主作見證,與撒但妥協的所謂基督徒,就沒有這個福分了。
三、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啟20:11~15)
1.何人受審判?
(1)
死了的人,無論大小。
(2)
名字沒有在生命冊上的。
(3)
按他們所行的受審判(詩18:25~26)。神審判的原則是,行什麼就受什麼審判。
2.這審判的嚴重可怕。
(1)
無人能逃避,一切都赤露敞開。
(2)
要永遠在火湖裡,受痛苦直到永遠(20:10,15)。
結論:
你的名字是否在生命冊上?如果不是,請快悔改信主;如已信主的,請守住信仰,勇敢為主作見證。無人能逃避這個審判,但現在是逃避的時候,請趕快逃到主耶穌裡!
![]()
—— 黃彼得
【第廿章 千禧年前後】
啟示錄20章說:(1)千年國之前(1~3節),(2)千年國(4~6節),(3)千年國之後(7~15節)。
現在不是詳論「天國」,另有專題論天國(《靈音小叢書》之六十六)。
20. 章是論基督降到地上的事和新天新地之前的事。
一、千年國之前(啟20:1~3)(基督捆綁撒但)
1. 撒但現在是「遍地遊行」(彼前5:8),是「世界的王」(約12:31,14:30,16:11)
2. 基督拿鑰匙(啟20:1)
耶穌「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1:18)。現在是「拿著無底坑的鑰匙」。無底坑原文亞巴頓Apoleia,新約有9次。無底坑是在陰間的下層:箴言15:11,27:20的「陰間和滅亡」,原文是「陰間和亞巴頓(無底坑)」。魔鬼是怕去無底坑的(路8:31)。
「一條大鏈子」:象徵的說法。
3. 「祂捉住那龍」(啟20:2與12:9同)
(1)「那龍」:
權威、殘忍和卑鄙。
(2)「古蛇」:
表明狡猾、惡毒、詭詐和迷惑。
(3)「魔鬼」:
譭謗、侮慢,是神的仇敵。
(4)「撒但」:
希伯來字,是控告的意思。撒但是人的仇敵,牠常常控告信徒。
千年國後,就單提撒但和魔鬼的名稱,因為那時牠沒有龍和古蛇的資格了。
4. 「扔在無底坑」(3節)
關閉、用印封上。這不算是刑罰,只是不許牠迷惑列國,不許牠欺騙人。
5. 「暫時釋放牠」(3節)
到火湖就不再釋放了。
二、千禧年國(啟20:4~6)
現在不是詳論千禧年國,只根據啟示錄20:4~6讀。
聖經只這裡提「一千年」,共6次(2~7節):3次指撒但被捆期;2次指基督與聖徒作王期;1次指聖徒復活與惡人復活期。拉丁文作「千禧年」。
1. 3班人坐寶座(4節)
「幾個寶座」,原文作「許多」。
(1)聖徒:即24長老和4活物(4~5章)。
這些是得勝者。有審判權柄(20:4,林前6:2~3,猶14~15)。
(2)第五印的殉道者(啟6:9~11):頭31/2年的殉道者。
(3)後31/2年的殉道者(啟13:10,15:2)。
2. 「頭一次復活」(5節)
(1)先是教會復活被提。
(2)7章有許多得救者被提。
(3)兩個見證人(11:11)。
(4)十四萬四千(14:1)。
(5)16:15隱約顯明復活被提。
3. 作王與祭司(6節)
舊約,王不能兼任祭司職。
(1)作神和基督的祭司:
本來以色列為祭司國(出19:4~6),但他們失敗了,拜了金牛犢,因此神揀選利未支派,特別是亞倫的後裔(出28:1,29:1,利21:1)。但連亞倫的後裔也失敗……拜巴力等(耶11:13),所以他們被擄至巴比倫。耶穌在世時,也是被大祭司、祭司長和長老把祂交給彼拉多。
千年國時,很好訓練以色列民為真正的祭司,教導百姓侍奉神。
麥基洗德先為祭司後為王(來7:1~3),祭司是要聖潔的。
天國裡仍有人犯罪、死亡,所以信徒為祭司,把人帶到主面前。
(2)「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耶穌為祭司又為王(亞6:13)。
先為祭司:王權是根據祭司之職的(來5:10)。我們現在當盡祭司的義務(代禱),盡祭司的職分,但要到來世才能完全地實現。
我們先在聖殿裡為祭司侍奉神,才對列國作王。
三、千年國之後(啟20:7~15)
1. 末後的背叛(7~10節):撒但的結局
(1)撒但被釋放(7節):
「從監牢裡被釋放」,就是無底坑(3節),但到火湖後就不再釋放了。
(2)「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
「四方」原文作「角」(8節小字)。
綿羊(太25:33~40):是七年災難的外邦聖徒,他們是帶著肉身進入彌賽亞國作百姓的。他們所生的兒女,有信與不信的。信而愛主的,住近耶路撒冷;不信的在地的4角(列國),未重生,不配得自由,但有平安(詩46~48篇,亞9:9~11,參賽2:2~4)。各國每年上耶路撒冷守住棚節,但多半是不得救的。罪惡與死亡仍在地上(賽65:20)。
歌革瑪各:不是以西結書38:18~20的,因為以西結的預言是指七年災難初期,有地震;它們滅亡後,用7個月埋葬屍首;用7年時間燒器械。啟示錄20章是指天國之後、白色大寶座審判之前的。以西結所說的只限北方(結38:15,39:2),大概是從俄羅斯、蒙古、伊朗、土耳其、伊拉克,一直到德國東面;啟示錄的是地上4角的列國;有火從天降下(9節)。
「人數多如海沙」,邪惡難改。
「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聖徒的營」,得救的猶太人有營,也可以指外邦人的營;「蒙愛的城」指耶路撒冷,他們是猶太人。那時,以色列不背道了(賽59:20~21,結39:29),但他們的城被圍困。
(3)結局(啟20:9下-10):
① 天火降下燒滅他們。
② 撒但的結局:歷來撒但都是阻止人去讀啟示錄的。
撒但的三位一體要到火湖裡去了。
2.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11~15節)
這是對不信的死者的審判,是在千禧年國之後的。
(1)錯誤的解釋:
許多人認為基督徒將要在這裡受審,才決定得救與否。但請注意,「死了的人」(12節),也是指靈死的。
有人說,是父神坐寶座來審:但神的寶座是在天上,是不移動的。審判的寶座是耶穌坐在上面(約5:21~22,27,徒17:31)。父沒有到世上做人,人會反駁祂,但耶穌備嘗人間苦味死味而沒有犯一件罪,當祂審判人時,沒有人能反駁祂。
(2)白色大寶座:
① 希臘文先提「大」:
其它的只是「寶座」(啟20:4)。這裡是嚴肅、偉大和人多。
② 「白色」:
充滿聖光,得勝也。
③ 3個大寶座:
a. 安置在天上的(4:2):那不是為審判,而是為頌贊的(4:8~11)。
b. 「榮耀的寶座」(太25:31):這是在地上,是審判「活人的」。
c. 「白色大寶座」:是在空中,是審判死人的。
(3)「死了的人」(啟20:12):
① 死了:
包括千禧年國時死的(20:5)。這裡特別指靈死了的人(弗2:1),他們的身體要復活(徒24:15)、受審進入火湖裡。
② 「無論大小」:
a. 3次為惡人(啟13:16,19:18,20:12);2次為聖徒(啟11:18,19:5)。
b. 大與小:貧富、卑尊、愚智,都要受審;還有年紀大小之分。所以不要為今世爭名奪利等。
③ 「都站在寶座前」:
「站」,不是「坐」,是站在空間,受「坐」寶座者的審判。
(4)案卷與生命冊(20:12):
① 案卷:
眾數:「這些案卷」,可能每人一卷(但7:10):神記著善惡的經節(詩56:8,139:4,瑪3:16)、記載良心的事(羅2:15~16)、主的話(約12:48)、律法(加3:10)、神永遠的計畫(詩139:16)。
② 生命冊:只有一卷。
這是為記信徒的名字,而不是為記他們的行為。是記載基督的工作,所以又稱「羔羊的生命冊」(啟13:8,21:27)。
把生命冊展開,證明他們沒有名字被記下。
③ 「……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一切的審判都是根據行為的。我們未信時的行為不好,但耶穌代我們受了審判和刑罰。我們因信稱義,不是因我們的行為,但得救後的行為,在基督的審判台前是要交帳的(林後5:10)。
不信基督的人,就要「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基督按公義審判罪人,沒有一個人能站立得住。
(5)「交出」(20:13):
① 「海交出」:
許多人以為海是葬身之處,其實這裡說所「交出的」是指亞當以前地上的活物。「死人」,原文作「死者」。這些活物跟著魔鬼犯罪,神就用洪水滅世,使「淵面黑暗」(創1:2)。這是在亞當前的事。這些活物被埋在水裡,牠們的靈飄來飄去,成了地上的「鬼」(脫體之靈)。牠們的身體在水裡,所以牠們要回到水底裡去(可5:12~13)。在永世裡,「海也不再有了」(啟21:1)。
② 「死亡和陰間也交出」:
耶穌「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1:18,參6:8)。
a. 「死亡」:指墳墓,是對人類的,不論海裡或陸地的葬處都是「死亡」。死亡交出人的身體。
b. 「陰間」:在地下,是苦園部分(路16:23)。陰間交出人的靈魂。
(6)「被扔在火湖裡」(啟20:14):
一切附從魔鬼的人或物都要被扔在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第一次的死是身體的死;第二次的死是靈魂的死。「在火湖裡」,不只人在火裡,火也在人裡(可9:49)。
死,不是「如燈滅」,而是永遠與神隔絕。
—— 林獻羔
【第八大段羔羊婚筵與千年國度的啟示(第十九章7節至二十章15節)】
四、千年國度的啟示
(一)撒但被囚禁一千年
1. 『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鍊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牠捆綁一千年,』(啟20:1~2)
(1)無底坑原是囚禁鬼魔用的
(2)仇敵的名字 —— 龍,古蛇,魔鬼,撒但
(3)把牠捆綁一千年
(4)這一千年應該就是得勝者進國度的一千年
2. 『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啟20:3)
(1)神的印的權柄限制撒但關在無底坑
(2)到那一千年必須暫時釋放牠。最後一次來試驗地上一切居民,也成就神的計劃和旨意
(二)得勝者進國度 —— 千年國度
1.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 20:4)
(1)幾個寶座在啟示錄中有三十七次說到寶座,寶座是權柄的具體表現,真的寶座隻有一個是屬於主的 —— 羔羊的寶座
(2)千年國度是對得勝者的獎賞與千年婚筵是一件事的兩面
(3)進國度的人
新約聖經有許多地方說到進國度的條件,這裡是說為主作見證的人,殉道者,勝過獸像與獸印的人,都是說到末後時代的得勝者
(4)他們都復活了—這裡的復活是更美的復活
(5)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 與主同王是得勝者的獎賞
(三)『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啟20:5)
1. 「頭一次的復活」是更美的復活,他們是首先復活了
2. 其他的死人也都要復活,時間差一千年
(四)『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 20:6)
1. 有分第一次復活的大權利、大福分
2. 有福了,聖潔了
3. 「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 —— 第一次的死是體的死,第二次的死是魂的死,是永死。永死的意義不是消滅,而是永嚐死味
4. 「他們必作 神和基督的祭司」 —— 他們要永遠事奉主。今日的事奉是恩典的事奉,那時的事奉是國度的事奉
5. 「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 以千年國度作得勝者的獎賞;千年婚筵說到基督生命的豐富,千年國度說到基督君王的權柄
五、最後的試煉與魔鬼的結局
(一)『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原文是角]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啟20:7~8)
1. 撒但被釋放完成神最後旨意
2. 迷惑列國為要完成最後一次世界大戰
3. 歌革和瑪各應該是俄羅斯民族和北方民族
4. 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
(二)『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20:9~10)
1. 這是一次世界性戰爭,特別對付神的兒女
2. 仇敵受神的打擊而毀滅
3. 這一次神對付戰爭的源頭,是迷惑他們的魔鬼
4. 獸和假先知都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
5. 他們必永遠受痛苦
六、最後的審判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 神公義的審判
(一)『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啟20:11)
1. 白色大寶座面前,天地都逃避了
2. 再無可見之處了
(二)『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 20:12)
1. 兩種案卷 —— 世人的案卷和生命冊
2. 所有的人都按著所記載的受審判
(三)『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啟20:13)
1. 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
2. 重覆他們都照著所記載的受審判
(四)『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20:14)
1. 最後的源頭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
2. 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3. 神已經清理完一切的場地,等候新耶路撒冷的出現
(五)『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5)
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都被扔在火湖裡
—— 史伯誠《啟示錄的綱要》
【白色寶座的大審判(啟二十11~15)】
一、審判的寶座(11)—— 大是表示極大能力的意思,白是表示至聖至潔、至公無私的意思
二、審判的主宰(11;約五22,27~29;徒十42;十七31;羅二6;彼前四5)
三、審判的人們(12~13,5~6;約五24)
四、審判的案卷(12~13;但七10;瑪三16;羅二15~16;約十二48;加三10;參啟三5;十三8;廿一27;出卅二32~33;詩六十九23;但十二1;腓四3)
五、審判的結局(15;太廿五34,41,46)
—— 丁良才《經題模範》
【末日的審判 啟示錄20章】
一、捆綁撒但扔在坑裡 20:1~3
二、殉道者復活已作王 20:4
三、頭一次復活的有福 20:5~6
四、撒但釋放迷惑列國 20:7~8
五、打敗魔鬼丟在火湖 20:9~10
六、主坐寶座按卷審判 20:11~12
七、所有死人都要審判 20:13
八、生命冊無名丟火湖 20:14~15
—— 作者不詳
第二十章【末日的審判】
1. 無底坑釋放撒但、1/3
2. 殉道者復活作王、4/5
3. 頭一次復活有福、5/6
4. 撒但從牢中釋放、7/8
5. 火湖裡永遠受苦、9/10
6. 大寶座末日審判、11/12
7. 所有人站在台前、13/14
8. 不信者火湖永遠!15
—— 郭提多《啟示錄讀經講道輔導提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