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二十章短篇信息
目錄:
無底坑與千禧年 啟廿1~6 (王永信)
撒但被捆綁一千年 啟廿1~7 (李道生)
白色大寶座 啟廿1一15
耶穌快再來 啟廿1~15 (楊石林)
千禧年 啟廿6 (派特,羅伯森)
最後的戰爭 啟廿7~10 (王永信)
撒但的結局 啟廿10
基督再來與審判 啟廿10~15 (解傳五)
第二次的復活 啟廿11~15 (派特,羅伯森)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啟廿11~15 (李道生)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啟廿11~15 (派特,羅伯森)
你已預備迎見神? 啟廿11~15 (葛培理)
關於基督再來的誤解 啟廿11~15 (王峙)
白色寶座的審判 啟廿11~15 (蒙恩)
人的自傳 啟廿12 (慕迪)
無底坑與千禧年 王永信
經文:啟示錄廿章1~6節
這是在千禧年開始時所發冬的一件事。
災難期結束時,獸與假先知被擒拿,被扔到硫磺火湖裡(啟十九20)。但是魔鬼卻是暫時被捆綁囚禁在無底坑中,前面的經文有很清楚的記載。
無底坑究竟在什麼地方,有人推測是在地的中間,但聖經沒有明顯告訴我們,我們不敢斷定。我們卻是知道無底坑並不是指地獄,乃是一個特別的地方,是鬼魔被囚禁的地方(啟九1,11;十一7;十七8 ),魔鬼被捆綁就是在此。
這一個囚禁是暫時的,時間是一千年之久。在這一千年中間,魔鬼不單本身被捆綁,連牠一切的迷惑力與影響力也被禁阻,所以在這期間,牠不能迷惑、引誘或試探世界上的人。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牠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廿4~6)
人類很久就夢想著一個烏托邦(人間樂園)的來臨。很多人相信藉著科學與知識的進步,這一個理想就可以逐漸實現。但是不論從人類歷史中或今天世界情勢的發展上,我們可以看出這一個人文主義理想之實現是不可能的。事實給我們看見,人類頭腦知識越發達,人心也越壞,欲望也越廣,犯罪之越巧妙。
但是將來有一天,世界上終會有真正的人間樂園出現,其出現並不是靠著人的力量,乃是出乎神的大能,神的作為。這一個將來真正的人間樂園就是千禧年。
千禧年乃是神諸次多般之預言及應許的成就;祂答應亞伯拉罕之子孫的祝福(賽十21,22;十九25;四十三1;六十五8,9)在千禧年中實現。祂應許大衛家的王位(賽十一1,2;五十五3,11;耶廿三5~8;卅三20~26)在千禧年中成就 —— 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作王。祂答應以色列人完全佔有聖地(賽十一11,12;六十五9;結十六60~63;卅六28,29)在千禧年中實現。祂應許賜給以色列人一個新的心,赦免他們的罪過(耶卅一31,3;卅二35~39;結十一18~20;十六60~63)也在千禧年中成就。
一、千禧年的特徵
基督在千禧年中統治的特徵就是公義與和平。
神藉著先知以賽亞說到千禧年中的情形.「看哪!必有一王憑公義行政。必有首領藉公平掌權。」(賽卅二1)又說:「我使我的公義臨近,必不遠離,我的救恩必不遲延,我要為以色列我的榮耀,在錫安施行救恩。」(賽四六13)
因著行政公義,其結果就是和平。先知耶利米預言說:「我的百姓必住在平安的居所,安穩的住處,平靜的安歇所。」(耶卅二18)
在千年國度中,饑渴慕義的人都必得到飽足(太五6),並且享受公義(賽卅三5 )。神的公義也必傳遍外邦人(賽六一11),使祂自己的名得到榮耀(賽六十3 )。
二、順服
神創造世界,是為要建立一個完全順服祂,聽從祂旨意的國度。但是神的最高創造 —— 人類 —— 卻不肯順服神,人在分別善惡樹的試驗上人失敗了。
因著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第一次來臨所成就之救恩,使多人成為神的兒女,神在他們生命中掌權。
但是人類的整體尚未全體接受神的主權。可是神並不因此妥協祂的旨意。保羅對此曾說:「都是照祂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一9,10)
在千禧年中,因著以色列的更新(耶卅一33),聖靈的教導(耶卅一34),撒但的被捆綁(啟廿1~3)以及外邦人的歸順(詩廿二27,28),普世的人將要服在神的權柄之下。
三、聖潔(聖別歸主)
在聖經裡面,特別是在舊約中,聖潔的意思不僅是指著「無罪」,同時更指著「聖別歸主」的意思。
亞當被造後是無罪的,他若用順服的態度去活,則可以成為一個聖別歸主的人。但是他因為選擇自己的愛好,使他自己以及全人類失去了「無罪」的身份。神的旨意是要在千年國度中,恢復人聖別歸主的人生。
以賽亞書四章三節說:「那時,勝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必被稱為聖。」先知撒迦利亞甚至說:「當那日,馬的鈴鐺上,必有歸耶和華為聖的這句話。耶和華殿內的鍋必如祭壇前的碗一樣。」(撒十四20)
四、道理
神的真理常常被人類變為虛謊(羅一25)。
但基督將來,要將神的真理充滿於千年國度中。
在災難期開始時,以色列人受敵基督者的愚弄,跟隨牠的欺騙手段,以牠的謊言為真理。直到大的逼迫來臨,他們才開始明白自己的錯誤。「到那日以色列所剩下的,和雅各家所逃脫的,不再倚靠那擊打他的,卻要誠實依靠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賽十20)
在千禧年中,以色列人以及外邦人都要活在神的真理之中。「我要領他們來,使他們住在耶路撒冷中。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都憑誠實和公義。」(撒八8 )。甚至耶路撒冷被稱為真理之城(撒八3)。
五、聖靈豐滿的內住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卅六26,27)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我將你們安置在本地,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如此說,也如此成就了。這是耶和華說的。」(結卅七14)從以上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出聖靈在千禧年中的工作,將要勝過以往任何時代。那時一切信神的人,都會有聖靈豐富的內住,並且聖靈的運行及功用,也將顯明在他們的敬拜、順服、能力以及生命的進展上(賽卅二15;四十四3;結卅九29)。
千禧年裡的人共分兩大類
(一)帶著肉身進入千禧年的人
(1)在大災難中信主而未被殺的猶太人。
(2)在大災難中同情幫助猶太人的外邦人(太廿五31~40)。
以上這兩種人未經過死亡而帶著肉身進入千禧年。
(二)經過復活成為榮耀的身體進入千禧年的人
(3)在教會被提時,一切新約時代的已死未死信徒,他們都經過身體的變化被提至空中,在災難期終時與基督一同回到地上來,消滅敵基督者的權勢,他們都進入千禧年(帖前四16;啟十九14)。
(4)在大災難期中,為道被殺的猶太人復活進入千禧年(啟廿4~6)。
(5)舊約時代一切的聖徒復活進入千禧年(但十二2 ;賽廿六19)。
千禧年的制度
(三)神治政體:
千禧年中的政體不是以人為本位的君王或民主,乃是以神為主,就是神治制度,主親自統治萬民。
(四)基督為王:
主耶穌基督將在千禧年中作王,聖經多次多方的預言記載,天使長迦百列向馬利亞報信時曾說:「祂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祂的國也沒有窮盡。」(路一32,33)啟示錄十九章十六節記載主二次再來說,祂的名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五)統治全部以色列人:
在千禧年,以色列與猶大將合而為一(結卅七15~22),完全在主基督的統治之下(耶廿三5,6)。
(6)統治外邦人:
基督在千禧年中不單統治以色列人,也統治外邦人,他的國度充滿天下(但二35;七14;賽十九21;十一9)。
復活的聖徒與基督一同掌權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麼。」(林前六2),
「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祂,祂也必不認我們。」(提後二12)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十九28)。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牠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廿6)
撒但被捆綁一千年 李道生
經文:啟示錄廿章1~7節
在這一段經文內,共有六次提到一千年,表示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其中之三次,是指著魔鬼撒但被捆綁、關閉與釋放之期(啟廿2,3,7),兩次是指著聖徒復活與基督一同作王之期(啟廿4,6 ) 一次是指著聖徒復活與惡人復活相隔之期(啟廿5),這六次都是同一期限,只是實質不盡相同而已。關於一千年不是象徵的意思,我們相信必按字句實意,以此期為實有的一千年,亦即現行日曆的一千年,被神學家稱之為千禧年,millennium(注),就是世界上要有一千年平安福樂的時間。這是人類數千年來,所期待實現的一段時期。根據這裡經文清楚啟示,約翰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捉住那龍魔鬼撒但,把它捆綁在無底坑裡一千年(啟廿1,2,3;十二9;九1,2)。撒但是基督與其聖民的大仇惡敵,它被捆綁一千年,正與基督在地上作王一千年為同時期,在這一千年中,所有的歷代聖徒都要與祂一同作王,這是一次復活的聖徒所享受的一種特權(啟廿4~6)。至於「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啟廿5)之後才復活,這是第二次的復活。歷代死了的惡人,他們要在復活後,站在神的白色大寶座前,接受審判及刑罰(啟廿5,11~13;參約五29)。
到了那一千年完了以後,撒但必須從監牢裡暫時被釋放(啟廿7,3)。牠何以又被釋放?其原因是在千禧年之國度裡,基督親自在地上作王,極有榮耀和權能,真神的敬拜就要普遍;但人性是敗壞的,總有犯罪的傾向,其中難免有些人陽奉陰違,及懷疑基督為萬王之王的地位,而主是要人甘心樂意的事奉祂。所以暫時釋放撒但,讓這些悖逆神的人,有機會可以投降撒但,同時也是給那些生在千禧國度的人,對其信仰生活的一種考驗,試看他們是否完全忠貞不貳,信服元首基督。當撒但出來以後,仍「要迷惑地上的四方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啟廿8),這些歌革和瑪各的國民疆域,乃在北方的極處,照地理關係而言,似乎就是今日的俄國(結八1~6)。他們竟然受到撒但的迷惑而叛逆神,投降撒但極其眾多,而攻擊聖徒與聖城;但他們未及爭戰,就被天火所燒滅(啟廿7~9:結卅九6),因此,那戰場就稱為「哈門歌革穀」(結卅九11)。他們的屍首必用七個月來埋葬,為要潔淨全地(結卅九12)。
在千禧年前,有哈米吉多頓大戰(啟十九17~21);在千禧年後,有哈門歌革穀大戰(啟廿8,9)。這兩次戰爭雖有相同之處,卻不要相混,因戰場,主戰者,與時間皆有不同,其戰事相隔一千年。以西結書卅八與卅九兩章之預言,乃應驗於這兩次的戰爭,在哈米吉多頓,先得局部的應驗,而在哈門歌革穀,得了最後完全的應驗。至於那迷惑他們的魔鬼撒但,要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
注:千禧年millennium--4rlc千禧年前派pre、millennialists 和千禧年後派post-millennialists之見解。所謂1、前派者,認為主耶穌是在千禧年之前降臨到地上,並相信這一千年是實際上的一千年時間。在這一千年中,基督為王,撒但被捆綁,地上將無罪惡和戰爭流血痛苦之事件發生,人人過著太平快樂的日子,因祂是最高的元首,將以真正的和平與公義統制萬國,可謂世界的黃金時代,這是舊約先知們所預言的事(彌四3;賽十一6~10;六五17~25)。2、所謂後派者,則是在時間的觀念上,持有相反的說法,認為基督要在千年之後降臨到地上,即他們相信因為福音廣傳之故,配合科學昌明,世界將先有一千年無戰爭太平快樂的時期,然後這在天上為王的基督才降臨,擊敗暫時被釋放的魔鬼後,旋即行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那時新天新地才出現(啟廿一1;參賽六五17;六六22)。除了上述兩派之外,尚有無千年派者A-millennialitts,他們相信一旦福音傳遍世界每一角落,亦即千禧年。
白色大寶座
經文:啟示錄廿章1~15節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廿20)
當獸和牠的先知被扔在火湖中時,敵基督的權柄和充滿偶像的羅馬就消滅了。接下來的異象就在說明「龍」 —— 撒旦自己也要遭遇相似的下場。
有一個星(參啟九1)拿著無底坑的鑰匙,要把龍綁起來丟在無底坑中達一千年。那些拒絕獸印的殉道者要復活,與基督一同掌權一千年。約翰指這次的復活是「頭一次的復活」(啟廿5 )。
一千年過後,撒旦要從無底坑中暫時被放出來 —— 在那段很短的時間中,牠還要迷惑列國(由「哥革和瑪各」為代表,啟廿8),在耶路撒冷(「蒙愛的城」,啟廿9)包圍神的百姓。但牠沒辦法得逞 —— 撒旦和那些國家要被「天火」所擊敗(啟廿9下),然後要被永遠丟在火湖裡。
撒旦被毀滅之前,有一個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每一個人都要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啟廿13)。最後,凡名字未被記在「生命冊上的」,就要被「扔在火湖裡」(啟廿15),是為「第二次的死」(啟廿14)。
接下來的場景就完全是神所計畫定了的 —— 新天新地,神自己要與百姓永遠居住在其中。
耶穌快再來 楊石林
經文:啟示錄廿章1~15節
哈米吉多頓大戰的結果,假基督和牠的勢力被除滅,魔鬼撒但也被捆綁,監禁在無底坑內,等候末日的審判。
基督要用天上的眾軍兵肅清撒但全部的勢力。(太十三39~43,49)然後在這世界建立新的秩序,人人都敬拜神,尊神名為聖,施行神國的,像天上的神國一樣。基督既然作王在世上實現神的國,那時代的禱告詞是說:「我們在天上的父,(有古卷只作父啊)願人都尊禰的名為聖。願禰的國降臨,願禰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路十一2)
基督作王統治世界一千年後,要舉行大的審判。撒但和牠的使者,以及屬撒但的人類,都要受審判。保羅說,受過特別訓練的基督徒,也要被分派協助審判這些背叛的天使和世人。(林前六2,3)審判的結果,撒但和屬牠的人都要照著自己所行的受報應。他們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所受的痛苦雖各不相同,但都在那裡日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二十10)
千禧年 派特羅伯森
經文:啟示錄廿章6節
千禧年就是一千年。聖經上的千禧年是一段和平,慈愛,充滿團契的時間,所有的生物就像在伊甸園中一樣,享有和諧的生活(注:啟示錄二十章六節)。以賽亞書裡提到一段野生動物和家庭小動物和平相處、蛇也不再咬人的時間。幼小的孩子可以在毒蛇穴旁玩耍,或是牽引兇猛的動物而不受傷。軍事學校將要關閉,武器也不再製造。現在所花費在戰事的金錢和資源,也要被奉獻在追求和平的工作上。當這一天臨到世上,每個人都將擁有自己的土地,自己的家園。每個人都和鄰居和諧共處。沒有人會害怕有人來偷他的財物。這將是世界性的和平,因為認識主耶穌的知識將要充滿世上,就像水充滿海洋一樣(注:以賽亞書十一章八至九節)。
我認為千禧年是一個過渡時期。這時候耶穌基督回到世上來告訴人們,如果罪惡從未進入我們這個世界,會是什麼樣的景況。這是耶穌基督作王統治世界的時候,神的國度要在世上建立。到那時會有一個世界性的政府,在耶穌的領導之下,所有民族和國家都歸向祂。
聖經上說,每年世上國家的代表都將來到耶路撒冷(注:以賽亞書二章二至四節,撒迦利亞書十四章十六節)。很顯然,所有的政府都要順服於敬拜神的人民,而那時候,以色列也將成為世上的主要國家。
最後的戰爭 王永信
經文:啟示錄廿章7~10節
等到一千年滿的人,撒旦被從無底坑中釋放出來,他將再次迷惑世上列國,必有眾多之人跟隨牠,攻打聖域耶路撒冷。
在這裡我們觀察到兩件事:
(1)魔鬼被關閉一千年之後毫無悔改之意,仍然一心背叛神,敵對神。
(2)人類經過一千年最標準的環境生活,無憂無慮,豐富安定,直接受主耶穌的統治,到了試驗來臨的時候,仍然會犯罪,甘心隨從魔鬼,反叛神。
有不少人問這一個問題,魔鬼為什麼再一次被釋放出來,再一次得到機會迷惑世人?
魔鬼之被釋放乃是給人類最後的一個考驗。進入千禧年的人有一部份是未經復活而帶肉身進去的。這些人在千禧年中仍然婚娶,生兒養女。一千年之久的時間會生養出不少代,所以在千禧年末的時候,肉體未經變化的人可說是占大多數。
這些生下來的人,他們仍帶有原罪,他們皆需要救恩。千禧年中在基督的統治之下,他們外表上依順基督,但當試驗誘惑來到時,他們仍舊跌倒了。
這件事情證明了人心的惡性,千年之久的平安優異的生活並不能改變人性,也同時說明了新派神學所傳的「社會福音」的錯誤。他們認為人之為惡,是因後天環境影響之所致,若能改善環境、改造社會,壞人會變好。我們知道再沒有一個社會,比千禧年的社會更完美、更理想,但是如此理想的環境,並不能改變人心,不能改變人性。
當魔鬼誘惑那些經過了千禧年之人類時,他們竟大量的跟隨牠,聖經說:「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來攻擊聖徒的營(聖地)和蒙愛的城(耶路撒冷)。基督在千禧年中乃是從耶路撒冷統治世界,魔鬼就是要攻擊毀滅基督的統治中心。
廿章第八節所提到歌革和瑪各的名字,與以西結書卅八章所提到的歌革和瑪各並不是一件事,這同樣的名字,乃是表示其有相同的動機與目標 —— 毀滅神的統治以及神的百姓。
於是,神的審判即時來到,「有火從天上掉下來,燒滅了他們。」一切跟隨魔鬼的人都被滅絕了。魔鬼也被扔到硫磺火湖裡去,永永遠遠在那裡受痛苦。
撒但的結局
經文:啟示錄廿章10節
撒但既是如此可惡,上為什麼不早早把撒但滅絕了呢?保羅曾引出埃及記九章15~16節中,神向法老所說的話:「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羅九17),埃及的法老被視為預表撒但,我們如果明白神為什麼存留撒但而不早滅掉牠,剛才引用的經文有二個答案:
(1)要彰顯神權能。
(2)使神的名傳遍天下。
神如果按照人的想法把撒但都早早的滅掉,神的權能就無從彰顯,上的名不被傳揚。那些順服的天使或將誤會神為什麼那樣的殘忍,甚至有些會為那些跟從撒但者喊冤,以為撒但敵不過神,就被神滅絕了。所以神讓撒但用盡方法計謀手段,來敵擋神,使善惡分明。神沒有早滅撒但仍讓牠存留,以抵抗神,是要叫世人知道神是天下的耶和華,要天下萬邦知道,耶和華是神。神沒有早滅撒但,有祂奇妙的安排和計畫,現在雖然讓牠暫時縱橫,但撒但的結局是早已定了。
(1)主已勝之 —— 既將一切執政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二15),撒但勢力雖然大,但主不屈服,反而順服神,在十字架上順服以至於死,因此主已勝了撒但了。
(2)己見敗壞 ——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是要除滅魔鬼之作為(約壹三8),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主耶穌得勝撒但,自然撒但就敗壞了。
(3)已受咒詛 —— 撒但在犯罪的當時就受咒詛了,耶和華對祂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牲畜野獸更甚。」(創三14)
(4)必被逐出 —— 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逐出(約十二31;十六9~11),魔鬼現在雖然還沒有被逐出,牠終究站立不住(路十18;羅十六20)。
(5)必被捆綁 —— 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牠捆綁一千年(啟廿1~3,3~8)。
(6)扔於火湖 —— 撒但的終局是扔於火湖,啟示錄廿章10節及馬太福音廿五章41節都有記載說:「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上述是經上所記魔鬼的終局,可見牠現在暫時為非作歹,是因時候未到,一旦時候到了,牠就被神刑罰。
基督再來與審判 解傳五
經文:啟示錄廿章10~15節
一、審判的主宰
「祂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祂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徒十42)
使徒約翰在異象中看見無人配從坐寶座的父神手中展開書卷,就大哭。長老對他說:不要哭,看哪!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已經得勝,配展開那書卷,約翰就看見,在寶座前有羔羊站立,是被殺過的。(啟五1~6)耶穌第一次來世,是神的羔羊,是世人的救贖主(約一29)。耶穌第二次來乃是猶大支派的獅子,是審判之王。耶穌說:「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9)
耶穌又設比喻說:「當人子在祂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前。祂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王阿,我們什麼時候見禰餓了給禰吃,渴了給禰喝。什麼時候見禰作客旅冒禰住,或是赤身露體給禰穿。又什麼時候見禰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禰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禰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禰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廿五31~46)「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死是如何的真實,人不能脫離死,照樣人也不能逃避審判。
耶穌是審判死人 —— 活人的主宰,祂在彼拉多面前不為自己辯護,因為彼拉多沒有資格審判「審判的主宰。」耶穌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約十九11)耶穌暫時把審判的權柄賜給彼拉多,不過是要代替世人接受審判,有一天在寶座上要審判彼拉多。
二、審判的同工
審判的主宰是榮耀的基督,審判的同工是得勝的基督徒。保羅說:「我們是神與同工的」(參林前三9;林後六1)神的同工包括福音使者,造就信徒,牧養教會等;一個事奉神的人,他們今日與神同工,拓展神國,將來也與主同坐審判的寶座,作主審判的同工。
(1)審判選民: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參太十九28)
(2)審判天使: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何況今生的事呢。」(林前六3)審判悖叛的天使,包括撒但在內(猶6 )。
(3)審判世界: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麼。」(林前六2)得勝的聖徒要與主同坐寶座(啟三21)執行審判的權柄,是何等榮耀!
三、審判的範圍
審判的範圍包括一切受造之物,審判次序如下:
(1)魔鬼與它的使者: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廿10m)
(2)世界與受造之物: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啟廿11)「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三10)
(3)一切死人與活人: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
火湖裡。」(啟廿12,15)
四、審判的原則
有人問神既然是公義的,沒有聽過福音的人,難道要被定罪嗎?神是公義的,祂在審判的時候從不冤枉一個義人,神在聖經中啟示了七個審判的原則:(請參看羅二l—16)
1. 真理審判。
2. 公義審判。
3. 行為審判。
4. 律法審判。
5. 良心審判。
6. 隱情審判。
7. 福音審判。
在這七個審判原則裡面,我們應當注意的是前六個審判,需要人自己負責,惟有第七個原則「福音審判」,是主耶穌為你受過審判了,你只需要接受福音就不被定罪了。(約三16~18)因為十字架是被火燒(審判)過的地方,在十字架上已經滿了神公義的要求。公義信實的主必在基督耶穌裡賜你生命與平安。
五、審判的根據
在審判的主面前有「案卷」與「生命冊」。主要照案卷上所記載的審判各人,(啟廿10~15)「要在他們身上施行所記錄的審判。祂的聖民都有這榮耀。你們要讚美耶和華。」(詩一四九8 )
(一)「案卷」記載什麼
(Ⅰ)有形體—(詩一三九16)人的體質與人的高低強弱有關。
(Ⅱ)年歲壽數—(詩一三九16 )「日子」(伯十四5),「月數」(徒十七26),「年限」。所以一個真認識神的人,就不擔心生死的問題。主說:「你們那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太六27)人的壽數乃在神的手中,所以信徒可以向神求壽以榮耀神的名,如舊約的希西家王一樣。(王下廿1~7)
(Ⅲ)生辰時地—(詩八十七6)神記載人的生處比今天的戶政機關更加清楚。
(Ⅳ)行動生活—(詩五十大8)世人幾次異動遷徒,神都記數。
(v)悲歡遭遇—(詩五十六8)世人一生之悲歡遭遇,神都記錄。
(Ⅵ)言語行為—(瑪三16)主說:「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十二36)
(Ⅶ)思想意念—(瑪16)「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2~13)
主耶穌再來要作審判的主宰,照所記錄的實行審判,科學家能用錄影機把人的言語行動一齊記下來,再用電視播放給人看,何況神呢!
(二)「生命冊」又稱為「羔羊冊」: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都已記載神的「案卷」上,作了罪案。(約三18)但神的羔羊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代人受刑,捨身流血,使一切相信的人,罪案撤清,名字記入羔羊之生命冊。親愛的朋友,你的名字有沒有記在教會的名冊上無關緊要,要緊的是要記在羔羊的生命冊上。
六、審判的結局
耶穌是審判死人、活人的主宰,在白色的審判座前,從前死過的人都活了,與活著的人一同站在主面前,聽候宣判,所有的人只分為兩等,義人與惡人,他們所受的結局也有兩種,硫磺火湖與新天新地,永死與永生。
(1)惡人的結局: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9)「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廿五46)「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廿12~15)「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廿一8 )這火湖是不滅的,所以稱為「永火」(太廿五41)。這痛苦是無止境的,所以稱為「永苦」(啟廿10)。這刑罰是不停止的,所以稱為「永刑」。(太廿五46)這死亡也是無盼望的,所以稱為「永死」。
(2)義人的結局: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9)「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廿五46)「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祂裡面得永生)」(約三15) 「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天使又指示我在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結十二樣果子,(樣或作回)每月都結果子。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以後再沒有咒詛。在城裡有神和羔羊的寶座。祂的僕人都要事奉祂。也要見祂的面。祂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大啟廿一27—廿二5 )
第二次的復活 派特羅伯森
經文:啟示錄廿章11~15節
聖經中提到的復活,是人的靈與新的靈體的結合。靈是永恆的,在人的肉體死亡時離開肉體,而靈體是不死的,有不可思議的能力。比如說,能穿透物質界的東西,像是牆壁和門板,而且可以一瞬間就飄遊得很遠。這是基督徒可以永遠擁有的身體。
至於「復活」這個字也常引起混淆。耶穌叫拉撒路從墳墓裡復活,但是這其實只是蘇醒,而不是復活(注:約翰福音十一章四十三至四十四節)。拉撒路以他原來會腐朽的軀體回到世上。再過幾年,拉撒路就死了,而且一直不再蘇醒過來。
當耶穌基督再來時,祂要叫那些重生得救的人復活。他們的靈要與為他們準備好的靈體相結合。使徒保羅說,還活著的人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前復活(注: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至十七節)。所以,死者會最先復活,接著是在耶穌降臨時還存活著的人。仍然活著的人一瞬間就要被改變。會腐朽死去的軀體將變為和耶穌復活後所擁有的身體一樣。這樣的身體才能永恆不朽,具有耶穌基督所享有的同樣特質,因為聖經上宣稱:「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注:約翰一書三章二節)在基督千年統治的未了,我們也將有第二次的復活。到那時候,所有人都會有一次大復活。那些為非作歹的人將被送進地獄,永遠待在那裡。然而,遵行主公義教導過日子的人,就要永遠與神同住(注:啟示錄二十章十一至十五節)。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李道生
經文:啟示錄廿章11~15節
寶座表明王的座位,寓有權之意。聖經題到有設立在天上的寶座,就是神統管全宇宙的寶座(詩一O三l9;啟三21;四2);有設立於地上的寶座,就是基督再來時,聖徒與祂同坐,審判地上邦國萬民榮耀的寶座(太廿五31~33;40~45);以及此處白色大寶座。這寶座的白色表明聖潔和榮耀之意,是審判死人的寶座(啟廿11,12)。這寶座所以稱為大,是表明其性質的重要,因為不能得救的死人都要復活站在寶座前受審判而遭沉淪,這個審判的時期,是千禧年之後,撒但完全失敗之時。此時天地完全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意乃舊的天地必被改變革新,而變成沒有罪惡的新天新地(啟廿一1;來一11;彼後三10~12)。其坐在寶座上審判者,就是萬王之王的主基督,因為祂曾說:「父不審判什麼,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27)。祂是將來那審判活人死人的主(提後四1),在千禧年前是要審判活人(太廿五31~46) ,在千禧年後則要審判死人了。
當審判的時候,有展開的案卷(原文是多數字),與生命冊為二憑據,以顯示神的公義和嚴明。這些死人,非單指他們身體的死,靈性也是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參廿一8,27;廿二15)。按照聖經明訓,死人都要復活,作惡的復活定罪(啟廿5;約五29),死了的人都要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在世所作的一切行為受審判,無論尊卑大小,誰也逃避不了(啟廿12,13;摩九2,3;羅二2,3);惟獨生命冊是一卷,只是記錄凡在基督裡得救者的名字(啟廿12;三5;參十三8;十七8),因為信的人有永生,不至於受審判,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那些凡不肯悔改信主接受救恩的惡人,不論他們死在何處,都要被交出來,在白色的大寶座前受了審判之後,死亡和陰間要被取消,因兩樣都無用了,所以要與惡人同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亡,使他們在那裡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廿13~15,10)。這樣則世界人類的歷史於此結束。宇宙間的一切污穢都要被除掉而潔淨更新,榮耀的新天新地出現,有義居在其中(啟廿一1;彼後三13)。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派特羅伯森
經文:啟示不錄廿章11~15節
根據啟示錄所記載,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注:啟示錄二十章十一至十五節)將要發生在千禧年的未了,在神「將一切都更新了」之前(注:啟示錄二十一章五節)。這是對撒但和牠的使者,以及未蒙救贖的人,所作的最後不能改變的審判。聖經上說,記載所有人類作為的生命冊將要打開。名字不在生命冊上的人,將要被扔進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留的火湖之中。這樣的經驗就叫做「第二次的死」,以區別肉體的死亡。
然而,耶穌教導每一個信祂的人,「(將)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注: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四節)因此,我們必須做這樣的結論:已經接受耶穌基督救主而重生的人,當耶穌再次降臨,都將變成靈體,有屬天的身份。根據使徒保羅的說法,所有得救的人到那時,都要在「基督台前的審判」對他們身為基督徒的服事和工作負責任(注:羅馬書十四章十節,哥林多後書五章十節)。不過,沒有一個真正的信徒會在白色大寶座前面被永遠定罪,因為耶穌基督已經在髑髏地為他們的罪付出代價。
每一個人都將來到神面前,對他在世上的生命負起責任。有些人認為,或許那些基督降生以前出世的人,以及從未有機會聽到基督福音的人,仍然有資格進入天國。這個說法非常令人懷疑,因為聖經上說世上沒有一個義人(注:羅馬書三章十節)。但是,神是全世界的審判官,祂要以公義的標準來審判。祂讓每個人能來到祂面前,呈上自己的案例。在每個個案中,對當事人提出控告或者申辯的,都是他們自己的良心(注:羅馬書二章十五節)。看看他們根據神旨意的啟示,面對自己所知道的是非善惡,有些什麼樣的作為。這是完成審判的嚴肅日子。
你已預備迎見神? 葛培理
經文:啟示錄廿章11~15節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廿11~15)
以上所記載的,都是神親自所說的話,這些話並非是我說的,也不是傳道人說的,更不是你朋友所說的,乃是神親自以這些話,向我們說明每一個不信祂者的命運。
但是凡相信神,並接受祂兒子的人,就不會受番判,因為他們的名字,已經記在生命冊上了。誠如聖經所載:所以「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八1)信徒們的審判將在髑髏地的十字架前舉行,但我們將披著主耶穌公義的外衣,站在神面前,因為基督已由無罪變為有罪了。感謝神,我已永不會被扔在硫磺的火湖中了,也沒有人會以手指指著我的臉控訴我,因為主耶穌已經擔當了我的罪惡,我們眾人所有的罪惡,已由神全都如在主耶穌身上。
我如今要向每一個從未接受基督的人說話。試想像世界的末日已經臨到,主耶穌正在審判時的情景。眾天使都侍候在祂身邊,時代最後的一慕戲劇即將展開:所有的摩天大廈已告傾覆;工業的巨輪也停止轉動;娛樂場遊客絕跡;雞尾酒吧空無一人;世界各處滿目荒涼;所有的汽車也都停止駕駛;海灘旁邊寂無人影。那時,神卻要將所有已死的人召集攏來,帶到祂的面前;有的是從海洋深處沉沒已久的許多船舶中召集,有的則從久經遺忘的墳場上召集,有的從世界各地的戰場上召集 —— 無數千萬的人群將集結在神面前,等候審判。被召的人們哀哭、叫嚎;有的希望有巨石覆在他們身上藉以藏躲,有的恨不得有張開的洞穴可供他們藏匿,但是儘管他們聲嘶力竭,哀哭呼嚎,都躲不了坐在寶座上面的神。他們來到神面前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禰的名傳道,奉禰的名趕鬼,奉禰的名行許多異能麼。」(太七22)神卻回答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3)又有人進前來說:「主啊,但我們是初期教會的會眾。」神卻回答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去罷。」又有人進前來說:「主啊,但我的生活良善。」神卻對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受咒詛的人,離開我去罷。」
聖經告訴我們說,到了世界末日,那時只有一個問題,就是你過去如何對待主耶穌?你不會因著飲酒而入地獄,你也不會因著說褻瀆的話而入地獄,但你卻因拒絕主耶穌而入地獄!你已準備好見神麼?你能確定自己必能得救麼?若是在你的思想之中,尚存有絲毫疑念,你如今可以完全確定無疑了。
神說:「以色列阿,我必向你如此行。以色列阿,我既這樣行,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摩四12)但你已準備到了什麼地步呢?聖經告訴我們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十9)又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神乃是說:「你如信我的兒子,就得著生命,死後且要進來天堂。」
這事何等奇妙!你現在能夠確定無疑麼?你已具有把握麼?假定你今天晚上就死,你能十分確定自己必能進入天堂嗎?
關於基督再來的誤解 王峙
經文:啟示錄廿章11~15節
許多人對於主的再來,有錯誤和不合聖經的解釋;請讀下文,看看你自己,對於這個緊要的題目,解釋得對不對。
(1)有人以為主來的日子就是審判的日子
這是大錯了。主來乃是迎接凡等候祂的信徒到半空去,與祂相會。(帖前四17)以後主還要與信徒同來地上,一同作王一千年,然後審判的日子才到。請讀啟示錄十九章,那裡講主與聖徒同來地上的事。再看二十章,那裡講第一次復活,主與眾信徒一同作王一千年的事。等到千年國度以後,然後有大審判(已得救的信徒與這個審判無關)(啟二十11~15)所以主再來到空中的日子,與審判的日子,中間相隔一千多年,主來的日子,斷斷不是審判的日子。
(2)有人以為信徒去世就是主耶穌再來
甚至有人把馬太廿四章44節的話:「所以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解釋作「要預備死,因為死臨到時候,不是你們可以想得到的。」這也是大錯了。因為信徒死,是離世,到樂園去。(路加廿三43)是離世的信徒去,不是主來;若說信徒死,是主再來,那麼每一個信徒死的時候,主都來一次,到如今主不曉得來過幾多次了!主的來還可以說是第二次顯現嗎?(來九28)「第二次顯現」的話,要怎樣解釋呢?
再看約翰福音廿一章主對彼得說:「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約廿一18)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主。彼得聽說他將來要如何死後,便指著約翰問主說:「主啊,那人的將來如何?」耶穌對他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罷。」(約廿一18~22)可見「我來的時候」與「死」是不同的。當時門徒聽見:「我來的時候」這句話,竟有相傳說約翰不死的。(約廿一23)更可見得當日的門徒,看「死」與主的再來也是有分的。
並且聖經不知幾次勉我們,對於主再來應當等候、盼望和愛慕。我們豈要盼望愛慕死麼?聖經說:死是信徒最後的仇敵,雖然主能把咒詛變為祝福,使死成為與主同在的一個跳板,但是「死」與主再來的榮耀和喜樂比較一下,有何等的差別呢?聖經說:主再來好似新郎來一樣,祂在榮耀裡,祂來是要除滅死 —— 叫死了的信徒復活。保羅且把主再來的資訊,勸慰帖撒羅尼迦的信徒,對於已死的信徒不要憂傷,像沒有指望的人一樣。(帖前四13~18 )更可知把主的再來解釋作信徒的死,是大大錯誤了。
(3)有人以為聖靈降臨就是主再來
這也是錯誤了。因為主耶穌將要離世的時候,先對門徒說:祂去是為他們預備地方,預備了地方,就必要再來,接他們;後來又對他們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下同)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約十四16)可見主再來與聖靈降臨,是兩件事;聖靈是另外一位保惠師, —— 祂的降臨可謂是另外一件事!
主再來的道理在聖靈降臨以後,講的更多,而且更明;你們看使徒書信裡面說到主再來的事,都是指為將要應驗的事。倘若聖靈降臨,就是主耶穌再來,那麼使徒們多是經歷過五旬節的人,何以還盼望主再來呢?約翰何以在五旬節後多年,還祈禱說:「主啊!我願你來」呢?
並且聖靈降臨的目的,是為耶穌作見證。(約十五26)要榮耀耶穌。(約十六14)要把耶穌的真理,啟示人。五旬節以後的信徒,對於再來的道理,更加明白。這是一個原因。我們怎麼可以聖靈降臨就算主耶穌再來呢?
(4)有的人說基督已經再降臨了,基督的時期已經過去了
這個錯誤當日在帖撤羅尼迦也有人傳過。他們說:「基督來了,他們是被撇下的了!這是很危險的。最近五十年中,有的人就是因為這個思想,出來說:「舊約聖經與新約聖經,皆是過去的事,不能再約束他們了,他們便成立新律法與新禮儀,結果至於背道反教!
( 5 )有的人說基督已經降臨,藉著聖靈,住在信徒的心裡
主預言說:「祂要再來就是這個意思。」是的!基督是藉著聖靈,住在信徒心裡。但這是屬靈奧秘的同在,不是祂再來。祂再來是看得見的。「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徒一11)誰心中有主耶穌,且是以首位給主耶穌的,他必更加愛慕主的顯現!
(6)預言基督再臨的日期的,也是大錯
從前有人定過日期,皆不應驗,正是他們的愚昧!主沒有召我們去說預言,只要我們謙謙卑卑的去讀祂的預言。由聖經歷史和今日的時兆,我們可以說;主來的日子,現今比以前更近了。這些 —— 歷史與時兆 —— 只能給我們看出主對於每一時代的計畫,斷不能給我們一個主再來準確的時日。主把這日子和時辰隱藏起來,是要我們謙卑,並殷勤等侯,時刻儆醒。「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太廿四36)「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太廿五13)
(7)還有一個錯誤,就是有人說:主的福音廣播,主的國就可以成立,千年樂國就可以實現於地上,然後主要再來
他們把基督再來這件事,遠遠的放於末後的時候,且費時費力,要實現他們理想的國度,(樂國)不想到樂國的主耶穌基督。憑聖經看,基督的福音,雖然廣播只是向萬民作見證,沒有普天下的人,老老幼幼都歸順基督,不過從萬民中,選取百姓,就是願意信主的人,歸於主的名下,然後主要回來,並作普天下的王。樂園的王來了,樂園才能實現啊!(徒十五15~18)
白色寶座的審判 蒙恩
經文:啟示錄廿章11~15節
前兩期已經提到基督台前的審判,及榮耀寶座的審判。前者是在災難前,信徒被提到天上領受獎賞,後者是在災難後,主與信徒從天降臨到地上,審判以色列人與經過七年災難還活著的人。那些義人得以進入千年國度作子民,惟得勝信徒可以與主一同做王一千年。那時魔鬼被關在無底坑中。千年完了,魔鬼暫時被釋放,又引誘許多人圍住聖徒的營寨,與蒙愛的城,作最後的掙扎,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他們。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此後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被烈火銷化,天地都不見了(彼後三10~12),只有一個白色的大寶座顯現在空中,開始了最末後,最可怕的審判。
一、審判的地點
白色寶座不設立在天上,也不在地上,乃在空中,那時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顯出極其聖潔威嚴可怕的景象。(但七9)
二、審判者
(1)是亙古常在者坐在審判寶座上,從祂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萬萬,案卷都展開了(參但七9~10)。
(2)還有一位像人子,就是主耶穌,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與父神同坐寶座,審判世人(但七13~15;約五22)。
(3)得勝信徒也與主同坐寶座,審判世界,和審判天使。主耶穌明明應許說:「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裡出去。我又要將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這城就是從天上從我神那裡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啟三12)這就是保羅所說:「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麼。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禰差了我來。」(林前六2~3;約十七21)。
三、審判的對象
當亞當犯罪起,至千年樂國,以至天地被火焚燒後,所有留在墳墓裡的死人都要復活(約五28~29),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受審判。這些活的死人是包括所有舊約沒有得救的人,所有新約恩典時代沒有信主的人,所有大災難中不信主的死人,以及千年國度後,跟隨魔鬼末次造反,被天火燒死的死人。惡天使也在此時受審判。(猶6)「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啟廿13)這裡提到二種受審的人物。
(1)「海交出其中的死人」(英譯為死者)
這些死者不是人的靈魂,因惡人無論死在何處,或陸地,或海中,靈魂都是被拘留在陰間裡的,陰間既然要交出死者,海又何必再交出其中的死人呢?所以海交出其中的死者,這死者是代表所有惡天使,脫體的靈,及邪鬼等。天使中有三分之一跟隨魔鬼犯罪,有的不守本位的極惡天使是拘留在無底坑裡,等候大日的審判(彼後二4;猶6;啟九3)。有的脫體的靈是在深淵安歇之處(啟九14),有的活鬼邪靈在地上過來過去,尋找可安歇之處(太十二43)。可見海的深淵是鬼的住處,而無底坑是鬼的監牢,裡面有火焰焚燒,是汙鬼邪靈最怕去的地方。當耶穌趕鬼時,汙鬼央求耶穌說時候沒有到,不要叫牠們去受苦(指無底坑),讓他們去海裡,就是這意思(太八28~32)。所以到新天新地時,海也不再有了(啟廿一1)。總之海交出其中的死者,就是指著惡靈邪鬼,不守本位的天使等,他們自古以來被拘留在黑暗監牢裡,等候大日的審判。信徒與主一同審判天使就是這時候了(林前六3)。
(2)「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
按聖經真理,舊約時候人死了,無論善惡都下陰間去,雅各也說下陰間去(創四二38)。但據耶穌所說,陰間是分為兩部份:一部份叫做樂園,也稱為亞伯拉罕的懷裡,是比較快樂的地方,善人的靈魂到陰間就是到樂園的一部份,拉撒路在那裡得著安慰。另一部份叫做「死亡」,是惡人的拘留所,內有火焰,極其痛苦。兩者之間有深淵隔開,不能彼此相通,這深淵是無底坑,有火焰向著死亡部份往上冒,所以財主在那裡極其乾渴痛苦。這兩部份總稱為陰間(路十六19~31)。到新約時耶穌被釘於十架,付上了贖罪價,就可以釋放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因祂復活的勝利,使凡信祂的人得以脫離罪與死的權勢,陰間的門再無法拘留義人的靈魂了。主耶穌到陰間宣佈救恩成全(彼前三19)。祂升天時,將陰間裡樂園部份的善人的靈魂都帶帶到天上去(弗四8)。從此凡信主得救的人一離世就直接到天上樂園去,不再到陰間的樂園一部份。因此這部份的地方是空閒無用了。但死亡那部份,卻滿了惡人的靈魂,拘留在那裡,等候大日的審判;當白色寶座設立時,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惡天使、邪靈、汙鬼及歷代以抵拘留在陰間死亡裡的死人都要受極可怕的審判。
四、審判的性質
「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這裡有兩種案卷:
(1)記載案卷
所謂人的日子未度一日,神已寫在祂的冊子上(詩一百卅九16)。這案卷是詳細記載每人在世時逐日的心思、意念、言語、和行動。神在審判時將他們的行為與他們各人所得的亮光、機會、互相較量而定罪之輕重,與當受的刑罰(參結卅二17~30;羅二l—16;路十二47~48)。
(2)生命冊
「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這生命冊是被殺羔羊的生命冊(啟十三8,廿一27)。凡信賴被殺的羔羊 —— 主耶穌流血贖罪之人的名字,都記在生命冊上,這人是得救的;反之,凡名字沒有記載在羔羊生命冊上的,就必滅亡。所以白色寶座的審判,第一案卷是根據人的行為;人的行為既都是有罪,根據第二案卷看他是否信羔羊流血贖罪之功,如果有信,他的名字就記在生命冊上,罪得赦免,就可得救。如果生命冊上沒有他的名字,那麼,他的罪無可赦免,一定滅亡了。至於惡天使,根本無赦罪之機會,一定都是滅亡的(來二16,彼後二4)。
五、審判的結果
罪人不信主耶穌流血贖罪之功,妄想憑自己的良心與行為稱義,結果都被定罪而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惡鬼和邪靈等也都扔在火湖裡,那裡蟲是不死,火是不滅的(賽六24,可九48)。蟲,是指著惡人的復活靈體,以及各種汙鬼邪靈,就是不滅的火也燒不死。所以凡在地獄火湖的人和鬼,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廿10,14~15)。
總之,白色寶座的審判,既是如此可怖,奉勸閱者,最要緊的是:要確實相信耶穌流血贖罪之恩,使自己的名字記在羔羊生命冊上,可以得救。既得救了,就應當趕緊傳揚福音,使許多人也得救恩不至滅亡。「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祂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來十26~31)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祂所存的是靠神而行(約三20~21)。
人的自傳 慕迪
經文:啟示錄廿章12節
請諸位注意一句聖經,就是啟示錄二十章12節當中的一句:「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我想這書卷不是別的,就是人類的記憶。到了時候,我們每個人生的記載都要展開,我們就要讀我們自己的履歷。
有一天一個蘇格蘭人向我說:「請你用別的字來代替履歷二字,因為我們不明了那字的意義。」
這字在我們美國是常用的。倘若一個不出名的人,要參加從來未去過的團體,人家必請他等在那裡,直到他說明他的履歷。
我想「履歷」二字含意頗深。我們全國每個都市都有記事廳,凡重要事件,必須到那裡登記。
照樣神叫每一個人記錄他自己的事。如果我們要敘述我們自身的事,只有借著記憶才能辨到。那本展開的書卷,就是我們的履歷,我們的大事記或說是我們的回憶,我們就是按著其中所記載的而受審判。
憶記不滅
我確實相信:記憶就是那「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九48)我們離開世界之後,所能帶去的,就是我們的記憶。我們的錢財不能帶去。只有我們的記憶能帶去。培根男爵( Lord Bacon)說:「人類的智力不滅。」我可以斷言,我們所聽的每一句話,所見的每一件事,都是很安全的儲藏在我們的記憶裡面,等一等就都要回到我們的腦海來。
我們常聽人說:他們的記憶力退減;有時也聽見人說某人記憶力特強。有人說大利島( Cyrus )有二萬大兵,他能一一呼其名字,這在他治軍上增加了他不少的能力。
我在書上看到一個人,他花豐富的著作,他說從他的記憶中,他能記得他已經寫過的是些什麼。我們也遇到有人拿起這本書(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能一字不錯的背誦出來。記憶真是一件不可思議的東西。
顧雷先生( Horace Greely )是我國偉人之一。前數年曾被提名為美國候選總統。他每日拿起日報 —— 紐約講壇 —— 來逐段念去,以後即能逐字逐句引用,而不加絲毫思索。你說你盼望要有這樣的記性麼?朋友,等一等,當你站在神審判台前的時候。
你的記性就很夠用了
你把那秘密的機紐一撥,記憶就開始他工作了。我相信記憶乃是神的司法官,祂要定你和我的罪。神叫每一個人保存他自己的記錄。我們說有一位元記事的天使,記錄我們的事。但到了人生的未了,我們要發現我們自己就是那位元記錄的天使。人自己是在著寫他們自己的人生 —— 他們的自傳。保存他們的記錄的,也是他們自己。
有些人著急,要在生前寫成他們的自傳。他們不必這樣著急。他們自己是會寫成的。並且是最確實的一種人生記載,其中是無絲毫錯誤的。這就是你我所要親眼見到的,個人人生的記載,等一等,那書卷要展開,你我要從其中看我們自己所寫的。如果你沒有得救,你要站在神的審判台前無話可說。
你對神的定罪要說阿門
我的朋友你現在寫的是本什麼樣的書?今天你又在那本書中添了些什麼?你是怎樣的一種人生?你今日可曾發咒詛麼?那句詛詞已經記上了。你要遇見你所發的誓不要欺哄自己,以為不再遇見它。有一天你要遇見你所發的誓。今天你對什麼朋友不誠實麼?那也記在那裡,好像是用鐵筆寫的。等一等你要遇見它。今天你做了什麼卑鄙的事,以致你的良心今晚攻擊你麼?他還要攻擊你!你要在來世遇見你的記載!
我相信在這城裡有千萬的人,若是有法使他們忘記他們所作的,他們寧願去掉他們的右手都可以。在他們的人生中,有些極黑暗的事,是他們所願意忘記的。因此有人沈湎在娛樂中,想擺脫他的記憶。有人醉酒,想藉此麻醉他的良心,止住良心的控告。但是到了時候,神要說「某人,某人,」「記起來罷!」那時你就要開始讀你自己所寫的書 —— 自己所作的記錄了。你所保存的那本書,要定你的罪。
兩次遇死的危險
我有兩次臨近了死門。有一次是被淹。我沉下去了兩次,當我第三次往下沉的時候,我被救上來了。就在那一那間 —— 秒鐘之間,我一生所說的每一句話,所作的每一件事,和所有的每一個思想都呈現在我們眼前。每一件事都回來了。這樣往前演進,畢生的事都是現在眼前,好像任何事都沒有遺漏一點。為何畢生的事能於一秒鐘間畢露,目前我實不知。但現在我所忘記的事,有一天要毫無疑惑的還要回來。我自己所記的和你們一樣,有一天要回憶起來。
我要問你們一個問題。你們相信該隱是未蒙赦免離開世界的, —— 你們相信他老是記得他殺亞伯的那件事否?你們相信否,那件罪跟著他到了那個世界?六千年過去了,你想他還記得他在田間殺他兄弟亞伯時候的光景麼?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他是怎樣的殺他的兄弟,大概是用根棍子罷!亞伯向他哀求說 —— 「不要殺我阿;我愛你;我並沒有什麼事對不起你阿!」你想該隱忘記了他的哀求麼?他自己已有那段記載,他也帶著那段記載去了。我相信那就是那不死的蟲。就是這件事叫地獄覺得那樣可怕。我想該隱記得亞伯的為人是什麼樣子?他也記得他一棍下去之後,流血的光景是什麼樣子,這件可怕的事呈現在他眼前,好像昨日才發生的一樣。他今天晚上還是那樣清楚的記得那:
第一次殺人的慘像
他也記得那些傷痕是什麼樣子,並他怎樣掩埋那被殺的兄弟。他也試著掩埋他的罪而想滅跡。他或者想我可把罪埋藏了,這罪再不來攪擾我了。你想那罪能再不來攪擾他麼?他的良心不再起來攻擊他麼?
你想猶大能忘記他用親嘴的祂,來賣主耶穌那種慘偽的行為麼?我不相信他能忘記。你想猶大不記得主對他說:「你用親嘴的祂賣人子」時的樣子麼?我想他記得。如果今天晚上你能見他,他要對你說,就是這句叫地獄覺得更可怕。不但如此,我相信猶大也記得基督在世時那些動人的講道。有一天祂是怎麼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相信猶大也能記得耶穌為耶路撒冷哀哭時的光景,並祂所說的話:「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我相信猶大帶著那件罪去了。我的朋友,我告訴你。你能把你所犯的一切罪儲在記憶裡,帶到另一個世界裡去。
我很少嚴肅的聚會,像這一個星期所有的。我相信有人進入永世,尚能記得今天晚間的聚會。你能記得一切的事是什麼樣子。你能記得講臺上那些基督徒婦女是什麼樣子。你能記得那些傳道人。你能記得所唱的詩, —— 孫蓋先生( Mr. Sankey )怎樣唱「永遠!」這兩個字是何等的震動了這所房子。你也能記得這唱詩班站在那裡唱錫安山的詩,是什麼樣子。
良心醒悟了
是的,等一等那書卷要展開,我們中間的每一個人要親眼見那書上的記載。你們中間可還有人懷疑麼?朋友,這是一件可怕的思想,你同我自己寫我們自己的罪案。不要別人來定我們的罪,當我們良心完全醒悟時,我們的良心要定我們的罪。巴不得我今天晚上所講的,能喚醒每一個人的良心,使這屋中每一個沉睡的良心醒悟過來,切切的尋求神。
你相信在耶路撒冷看見耶穌基督的那些猶太人,能忘耶穌對他們的講論麼?你想那些站在十字架周圍看見基督掛在那裡的人, —— 你想他們忘記了否?他們能不記得祂呼叫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我們所作的他們不知道!」我想他們都記得,我想他們都帶著那些去了,那書卷要展開,他們要念今生所作的一切事。
我記得在美國第一件殺人案子,給人一極深刻的印像。在波斯頓有一位著名的教授,他很有勢力,也是智識階級特出的人才。有一位醫生來見他,問他索取舊債。未談幾句,這位教授怒從中燒,毆打他的債主,以至於死。他不但不認罪,反倒焚屍滅跡,籍以消罪。有人查追這被害者,到他的辨公室後一去不返。此教授被審之後,即被定罪,當他在監中之時,他能聽見
那被殺者之聲音
早日處決他,那是他最大的安慰。他寧願死,不願生。他聽見那位被殺之人的喊聲。良心就開始那可怕的加重的定罪。
你們在英國也有同樣的一件事發生。就是一個人害了他的妻子,另娶了一個他所愛的女子為妻。他已有了七個孩子,二十年的時間過去了,最後那書卷展開了,他的良心開始攻擊他,他就去自首,他寧願死不願活著。
我親愛的朋友,時候要到,你的良心要全然醒悟。如果你的心不在今生醒悟,你就要到來世醒悟,不要讓撒但欺哄你,以為沒有將來的報應。聽耶穌基督是怎麼說的。我尊重聖經。只要主說了,那就夠了。「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約八21)」這就解決了。「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
你們相信猶大是與主所愛的約翰,保羅,並別的大使徒一同進入神的國麼?神准他進天堂麼?你們相信他是我的朋友麼?沒有一個明白的人,能這樣相信。「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那些死在他們罪中的人,要帶著他罪惡的記錄,到地獄裡去,在那裡念了又念。
你到那邊監獄中間,其中的人,什麼使監獄那樣可怕,他要很快的告訴你:「不是監獄的牆壁,不是監獄的鐵門,不是監中的囚服,不是監中的飲食,也不是因為褫奪了他們的自由。」他要告訴你,叫監獄最可怕的,乃是他自己的記憶。他被下到監裡之後,他的思想開始了。他想到他神聖的母親和虔誠妻子的禱告,他想到他所敗壞所羞辱的見女。就是他的記性使監獄對他好似地獄一般的可怕。
我們也要帶著我們的記性到那邊去,「某人,某人,記起來罷!」我盼望神的靈喚醒你,不再拒絕救恩,要記得,今天是你蒙恩的日子。
這是基督的日子
這是主悅納人的時候。你現在能以悔改,能以塗抹那些可怕記載。祂要赦免你,祂願意你在這時候就歸向祂。祂願塗去你的一切黑跡,祂願救你。你若固執的棄絕你最好的朋友,你要記得:
當你去世之後
你要如何。我想聖經教訓的清楚,人死後再不能悔改。有人告訴你,死後或有悔改的機會,但我想你在聖經中找不到這樣的記載。我已經用心查考過我的聖經,我找不到一個地方說到人死後尚有悔改的機會。設若在這裡有一個人,多年寶貴一本公開的聖經,也有朋友告訴他得生之路,有一位救主為他死了,神要收納他,我們還有什麼理由,來想他要到來世去悔改呢?
你為何還要等待呢?現在有時候夠你悔改呢?
你為何還要等待呢?現在有時候夠你悔改的了。如果你肯,就在這一刻你能離開你的罪。「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當回頭而得活。」(結十八32)在那邊再沒有佈道會使你去參加,以致你從那裡出來之後,令你譏誚。現在你可以這樣,你可以不注重神聖的事。你能輕慢神和永世。但將來你就不能再揚起聲來反對神的兒子了,你就不能再輕忽神聖的事了。
有一個少年人方從公共餐廳飲酒出來,他看見教會中的一位執事行在路上,就問他說:「你能否告他我,到地獄有多遠?」他就騎馬而去。我想他要自以為非常得意,他以為他講的真漂亮。他轉過一個拐角,及至那位執事到那拐角,就見那馬把那少年人摔在地上折斷了頸項,死在那裡。或者他最後所說的話,就是「到地獄有多遠」
不要以神聖的事為兒戲,寧可以閃電和瘟疫為兒戲!等一等那書卷要展開,你自己要面對面的讀那些可怕的記載。你自己的口,要定你的罪。
今天晚上你要做什麼?你還要再去加上一頁反對耶穌基督的記載麼?你還要籌畫著寫這樣一頁說:「我拒絕神的兒子,我拒絕神的憐憫,我再一次拒絕救恩, —— 八八一年十月二十一日。今日晚間我在這座樓上,拒絕神的兒子為我死,我再去多犯一時罪,我還要以背向神,以背向天堂,我要再去犯罪。」你能這樣做,你有你的自由。
你或者要說,「神為何不來勉強我呢?」祂不願天堂上充滿了奴隸,祂所要的是兒子和女兒。祂能以勉強你,因為勉強你,就要壓制你的意志,祂不那樣作。祂要吸引你,你願被祂吸引麼?你肯來麼?
「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你當歸向我。因我救贖了你。」(賽四十四22)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9)
「我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愆。」(希八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