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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第一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耶穌基督的啟示】

一、啟示的過程(1節):1.神賜給祂;2.祂就差遣使者;3.使者曉諭祂的僕人約翰;4.指示祂的眾僕人

二、啟示的性質(2節):1.神的道;2.耶穌基督的見證;3.約翰所看見的

三、啟示的目的和功效(3節):1.要人念、聽見又遵守;2.使人得福

四、啟示的對象和祝願(4~6節):1.亞西亞七個教會 —— 代表歷代眾教會;2.問安;3.祝福;4.頌讚

五、啟示的主題(7~8節):1.主必再來;2.神是信實的全能者

六、啟示的見證人(9~11節):1.使徒約翰在拔摩海島上;2.當主日被聖靈感動;3.有大聲音命令寫書

七、啟示的異象(12~16節):1.人子在七個金燈台中間;2.祂的威榮

八、啟示的託付(17~20節):1.約翰看見異象後的反應;2.主的安慰;3.主的自稱;4.主的吩咐

貳、逐節詳解

【啟一1】「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祂,叫祂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眾僕人。祂就差遺使者曉諭祂的僕人約翰。」

〔原文直譯〕
「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祂,叫祂將必要快發生的事指示祂的眾僕人。祂藉著差遣祂的天使用表號,(顯給)祂的僕人約翰。」

〔原文字義〕
「啟示」揭示,揭露,揭幕,顯明;「必要」必,應當;「快」突然,馬上;「成」發生,經過;「指示」顯示;「差遣」打發,派出去;「曉諭」表示,表明。

〔文意註解〕
「耶穌基督的啟示」:這句話有兩個意思:(1)耶穌基督是啟示者,本書的啟示是藉著祂而有的;(2)耶穌基督是啟示的中心,本書是啟示主耶穌祂自己,祂是怎樣的一位。

『啟示』意指將原來被遮蔽的事物,掀開來讓我們看見。

「就是神賜給祂」:意指神是啟示的源頭,是神將本書的啟示賜給耶穌基督的。

「叫祂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眾僕人」:『必要』意指不可改變的;『快成的事』意指不可延遲的事;『指示祂的眾僕人』意指給眾信徒都能知道,因為信徒都是主的僕人。

「祂就差遺使者曉諭祂的僕人約翰」:『使者』指天使,聖經往往是藉著天使的手傳給人的(參徒七53;來二2),因為天使是服役的靈(來一14);『曉諭』指用不同的方法,包括各種表號和異象,將所要啟示的都表明出來,含有表演之意;『祂的僕人約翰』就是本書的作者使徒約翰。

本節表明啟示的性質和手續:

性質:(1)是耶穌基督的啟示;(2)是必要快成的事。

手續:(1)神賜給基督;(2)基督差遣使者;(3)天使曉諭祂的僕人約翰;(4)目的是要指示祂的眾僕人。

〔話中之光〕
(一)耶穌基督不僅是啟示者,並且也是啟示的中心;我們讀《啟示錄》,一面須仰望主,另一面須看見有關主耶穌的各方面。

(二)《啟示錄》是一本已經打開來給我們看的書,雖然有些地方艱澀深奧,但並非完全不能看懂的,所以我們應當將它好好查讀。

(三)主耶穌雖然已經復活升天,但祂仍然守住自己的地位,謙卑地從父神領受啟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四6;彼前五6)。

(四)「必要快成的事」這句話表明《啟示錄》的重要性:(1)「必」字指出其必然、肯定、確實性;(2)「快」字指出其臨近、快速、緊急性;(3)「成」字指出其應驗、實現、完成性。

(五)《啟示錄》書中所寫的,都是「必要快成的事」,都要快快的成就,決不更改,也不躭延(參彼後三9) ;信徒切莫心存僥倖,以為不至於臨到自己身上。

(六)我們都是祂的眾僕人,僕人必須明白主人所要他們知道的事,才能討主人的歡心;主既有意指示給我們,就是要我們明白而遵守(參3節),所以切勿等閒看待這本書。

【啟一2】「約翰便將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

〔原文直譯〕
「他便將他所看見的和一切,(就是)神的話和耶穌基督的見證,都見證出來。」

〔原文字義〕
「道」話;「證明」作見證。

〔文意註解〕
「約翰便將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神的道』指神的話,神的話將神的心意和計劃都表明出來,聖經是神寫下來的話,主耶穌基督是神活出來的話,人所聽見和所看見的是神藉聖靈發表出來的話;『耶穌基督的見證』一面指為耶穌基督所作的見證(參約五31~32;八17~18),另一面指耶穌基督自己所是、所作和所說就是祂的見證(參13~18節)。

「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凡自己所看見的』指使徒約翰在寫《啟示錄》之際,凡是他親眼所看見的事,這些事其實就是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並不是另有所指的第三件事;『都證明出來』意指凡是他所看見的,都作見證給我們知道,約翰只能見證他所看見的,而不是完全毫無遺漏地見證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

註:有些解經家認為耶穌基督啟示的內容包括三件事:(1)神的道;(2)耶穌基督的見證;(3)使徒約翰所看見的。筆者雖然不同意,但仍將它們記述於此,供讀者參考。

〔話中之光〕
(一)我們讀「神的道」,除了記載在聖經裡面的字句以外,還要從主耶穌的所是和所作,以及聖靈藉環境事物所說的,讀出神的話來。

(二)我們若要為神「作見證」(即證明出來),便須要有所「看見」和「聽見」,所以應當求神開我們的眼睛(參林後四4~6),並有受教的耳朵(參賽五十4)。

【啟一3】「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

〔原文直譯〕
「那讀和聽見這些預言的話,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時候近了。」

〔原文字義〕
「念」誦讀;「預言」先知的信息;「聽見」聽見的人;「遵守」保守;「有福的」幸福的;「近了」近。

〔文意註解〕
「念這書上預言的」:『念』即大聲誦讀,意指這本書上的話,是要讓人讀而明白的;『預言』意指為神所說的話,其中有很多是預先說出將要發生的事,但對我們後世的人而言,包括已經發生的事或正在發生的事在內。

「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聽見』指由『自讀、他讀、對讀、共讀』而得的聽見,但可能有人聽而未聞(參太十三13);『遵守』聽道而不行道,就與我們無益,所以最重要的乃是要聽見就去遵行(參太七24~25);『其中所記載的』意指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參廿二18~19),許多信徒該遵守的卻不遵守,反倒去遵守一些『人的傳統』(參太十五3~9)。

「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有福』是本書七福中的第一福;『日期近了』指主再來的日期已經很近,這話表示我們應當趁著主尚未來之前,抓住機會遵行主的話。

本節說出「有福」的原因有四:(1)念;(2)聽見;(3)遵守;(4)日期近了。

〔話中之光〕
(一)信徒出聲讀聖經,是一個很好的操練;但無論出聲或不出聲,總要讀聖經。

(二)許多人只為明白聖經而讀經,或者為別人而讀經;須知我們讀經是為要遵守經上的話,並且我們越遵行就越明白(參約七17)。

(三)主的僕人講解聖經,最忌在神意之外加上人意,同時也不可避諱不講神的旨意(參徒二十27);而一般信徒最常見的毛病是,聽人的話過於聽神的話,尊重人過於尊重神(參撒上二29)。

(四)我們真是有福的,因為我們也查讀、也聽見這本書,使我們有機會能明白而遵守書上的話,現在的問題乃是,我們應當立志遵行(參約七17)。

(五)我們這活在末世的信徒,比已往的人更為有福,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祂正在門口了(參太廿四33)。

【啟一4】「約翰寫信給亞西亞的七個教會。但願從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和祂寶座前的七靈」:

〔原文直譯〕
「約翰(寫信)給在亞西亞的七個教會:願恩惠和平安從那位今是、昔是並那要來的(或作那以後永是的),又從在祂寶座前的那七靈」:

〔原文字義〕
「昔在」昔是;「今在」今是;「以後永在」以後永是,以後要來。

〔文意註解〕
「約翰寫信給亞西亞的七個教會」:『亞西亞』指當日羅馬帝國的一個行省,即今土耳其的一部分;『七個教會』當日的亞西亞地區,除此七個教會(參11節)之外,尚有歌羅西(參西一2)、希拉波立(參西四13)等,故這七個教會並非全部,而是該地區的代表;『七』在聖經中含有『完全』的意思,所以寫給這七個教會,也就是寫給歷世歷代全地的眾教會。

「但願從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那…的神』神的尊名,表示祂是永活的神(參出三14;箴八22~23;詩九十2),並且永不改變。

「和祂寶座前的七靈」:『七靈』並非指有七位聖靈,而是指聖靈在神面前全備的見證和工作,因祂是奉差遣往普天下去的(參五6)。有的解經家認為此『七靈』就是指《以賽亞書》中『耶和華的靈』,因那裡共有七種稱呼:『耶和華的靈、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參賽十一1~3),但這個解釋似乎有些牽強附會。

〔話中之光〕
(一)主對七個教會所說的話,也是對我們說的,所以我們應當有受教的耳朵,注意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參二7,11,17,29;三6,13,22)。

(二)祂是昨日、今日、直到永遠都不改變的(參來十三8);世界時有變遷,但神永不改變,所以祂的恩惠和平安(參5節)也永不改變。

【啟一5】「並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裡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有古卷:洗去)罪惡」:

〔原文直譯〕
「以及從耶穌基督,那忠信的見證人,那從死人中首先復活的,那地上眾君王的統治者,歸給我們這些祂所愛,又在祂的血中將我們的罪洗淨(或作使我們脫離我們的罪)」:

〔原文字義〕
「使…脫離」鬆開。

〔文意註解〕
「並那誠實作見證的」:指主耶穌在地上的工作,祂奉父神的差遣來到世上,為真理作見證(參約十八37),忠心(「誠實」原文字義)直到死地,完成救贖大工。

「從死裡首先復活」:指祂勝過死亡,復活成為初熟的果子(參林前十五20),將祂復活的生命賞賜給一切信祂之人,使我們也有復活的盼望。

「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指祂將來必要作王(參林前十五25);當祂再來之時,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參啟十一15)。

「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恩惠』意指使人得以享受祂所成功的一切,並祂自己的生命和所有的豐富;『平安』指因享受祂的恩惠而得與神和好,並且有深處心境的平安。

「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祂愛我們』指我們得蒙救恩的原因;『用自己的血』指祂在十字架上捨命所流的寶血;『脫離罪惡』指寶血贖罪,使我們不再受罪惡的捆綁。

『愛』字在原文是現在式,表示祂一直都在愛我們;『脫離』在原文是過去式,表示罪的問題早已解決。

4~5兩節指明父神、聖靈並主耶穌基督,三而一的神一同作工在我們身上,使我們得享恩惠和平安。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為那設立祂的盡忠(參來三2),甚至死在十字架上;我們也該「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參十二11),才能作祂的見證人(「見證人」原文與「殉道」同一字根)。

(二)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所信的便是枉然(參林前十五17);感謝主,因為祂是首先復活的,所以我們這屬主的也要復活(參林前十五23),而且現今就可以藉著祂勝過死亡的權勢(參林前十五55~57)。

(三)不僅主耶穌將來必要作王,今天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將來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參羅八17)。

(四)恩惠在先,平安在後,恩惠帶來平安,平安證實恩惠;我們在這多有苦難的世上,只要得著基督作我們的恩惠,自然也就在祂裡面有平安(參約十六33)。

(五)寶血贖罪的功效,不僅洗淨我們的罪惡,並且將我們從罪惡裡救出來(參太一21)。

【啟一6】「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祂父神的祭司。但願榮耀、權能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原文直譯〕
「又使我們成為國度(或作眾君王),並作祂的神和父的祭司。願榮耀和權能歸給祂,直到世世代代(或作永永遠遠)!阿們。」

〔原文字義〕
「國民」國度,王國。

〔文意註解〕
「又使我們成為國民」:『又使』指祂的愛為我們作了兩件事:(1)消極方面,解決了我們罪惡的問題;(2)積極方面,促進了我們與神的關係。『成為國民』按原文是『成為國度』,意指成為神國度的一部分,或可解作叫我們在神聖潔的國度裡有君尊的地位(參彼前二9)。

「作祂父神的祭司」:指我們得以在神面前事奉祂。我們所蒙的救恩,使我們得著兩種身分:(1)作王(「國民」另有古卷是「君王」);(2)作僕人。我們在永世裡也是這兩種身分(參廿二5,9)。

「但願榮耀、權能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榮耀、權能』指對祂所是和所作的頌讚,乃基於我們所經歷的救恩。

〔話中之光〕
(一)信徒所得的救恩,不僅使我們成為神國度的組成分子,甚至還有資格作「王」;我們的身分何等尊貴,所以我們的言行也當尊重自己才對。

(二)今天我們的職分是作「神的祭司」,我們的正業是事奉神,副業則是作工養家、養自己,為著能服事祂。

【啟一7】「看哪,祂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祂,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地上的萬族都要因祂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

〔原文直譯〕
「看哪!祂駕雲而來,每一個人(或作眼睛)都必看見祂,連刺祂的人也必(看見);並且地上萬族都必因祂號啕大哭。是的,阿們。」

〔原文字義〕
「刺」穿透;「族」支派;「哀哭」捶胸哀傷;「這話是真實的」是的。

〔文意註解〕
「看哪,祂駕雲降臨」:指祂再來的第二階段公開降臨時的情景(參徒一9~11)。主的再來可分兩個階段:(1)隱密的臨到(參三3;十六15);(2)公開的降臨(參十四14;太廿四30)。

「眾目要看見祂」:指萬民要看見祂有大能力、有大榮耀的降臨(參太廿四30)。

「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刺祂的人』指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參亞十二10),就是猶太人;雖然實際刺祂的是羅馬的兵丁(參約十九34),但就著預言的角度而言,是以色列人促成這件事的,所以指的是他們(參約十九37;詩廿二16~17)。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祂哀哭」:『地上』指巴勒斯坦地;『萬族』指以色列眾支派;『都要因祂哀哭』因為他們棄絕過祂。全句可擴大指全地的萬族、萬民,凡是拒絕接受祂作救主的人,屆時都要哀哭,因為後悔也來不及了。

「這話是真實的,阿們」:『這話是真實的』原文只有一個字,與『阿們』同義,但前者是希臘文,後者是希伯來文,兩個字放在一起,表示無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要見證這預言的真實性。

〔話中之光〕
(一)神願意萬人得救(參提前二4),不願有一人沉淪(參彼後三9),然而當主再來時,恩門一關,機會不再;今天向主關閉心門的人,那日也必被主關閉恩門。

(二)凡今天堅持須用「肉眼」看主,而不肯用「心眼」看主的人,他日雖能用肉眼看見主,卻要「哀哭」,用眼淚悔恨自己的心眼。

【啟一8】「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俄梅戛:是希臘字母首末二字),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

〔原文直譯〕
「那今是、昔是並那要來的(或作那以後永是的)全能者、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和終。」

〔原文字義〕
「阿拉法」希臘文第一個字母;「俄梅戛」希臘文的最末一個字母;「全能者」無所不能者。

〔文意註解〕
「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意指一切事物的開始;『俄梅戛』意指一切事物的終結。二名合在一起提說,意指凡是由祂起始的,祂都必完成(參廿一6)。

「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意指祂是永活且永不改變的全能者。

〔話中之光〕
(一)主行事有始有終,凡是祂所開始的工,祂都必成就;祂既愛了我們,就必愛我們到底(參約十三1),因此我們可以安然將自己交託給祂。

(二)既然希臘文的第一個和最後一個字母都是祂,這也表示希臘文的每一個字母也都是祂,祂包羅一切 —— 凡我們所需要的,祂都能供應,並且綽綽有餘。

(三)祂是永活的全能者 —— 在人不能,在祂凡事都能(參太十九26);祂也是永不改變的全能者,祂有一件不能的事,就是祂不能背乎自己(參提後二13)。

【啟一9】「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

〔原文直譯〕
「我約翰,也是你們的弟兄,又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和忍耐裡(和你們)一同有分,為了神的話和耶穌基督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

〔原文字義〕
「患難」壓迫,困頓;「一同有分」共同有分者;「名叫」稱為;「海島」島,島嶼。

〔文意註解〕
「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就是你們的弟兄』約翰看過這麼大的異象,仍自稱為『你們的弟兄』,表示他是何等的謙卑,正如保羅看過三層天上的異象之後,也不敢自高(參林後十二7)。

「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耶穌的患難』指為主受苦,主為擔罪所受十字架的苦,我們不能有分,但主為作真理的見證在地上所受的苦,我們也有分(參徒十四22;提後三12);『國度』耶穌的國度即神的國度,我們為主受苦的目的是要將神的國度實現在地上(參太五10~12;羅八17);『忍耐』患難生忍耐(參羅五3),忍耐是為主受苦所必需的經歷,神的旨意藉以得著成就(參帖後一4~5;來十36);『一同有分』意指我就是你門的同伴,與你們一同經歷患難、國度、忍耐等各種境遇與學習。

「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意指為了堅守主的名,不棄絕神的道(參二13;三8);換句話說,為了在人面前持守信仰的緣故。

「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曾在』意指當他重新整理並寄出《啟示錄》的時候,已經獲得釋放;『那名叫拔摩的海島』是當時羅馬帝國專為流放、囚禁重刑犯和政治犯的一個地中海小島。

〔話中之光〕
(一)我們都是同作弟兄的,也都必須有同樣為主和祂的國度受苦並忍耐的經歷(參彼前五9~10)。

(二)十字架是進入國度的必經考驗,忍耐是通過十字架考驗的必學功課。

(三)在我們的基督徒經歷中,有一個處境叫作「拔摩的海島」 —— 被人厭棄,孤單無助,然而卻是我們得與主同在,看見主異象的絕佳機會(參12~16節)。

【啟一10】「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

〔原文直譯〕
「當(一個)主日,我在靈裡,聽見在我後面有一個大聲音,好像吹號」:

〔原文字義〕
「主日」主的日子;「被聖靈感動」在靈中,在靈裡。

〔文意註解〕
「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主日』不是指主再來的日子,而是指七日的第一日,即主復活的日子(參約二十1);教會初期,眾聖徒即有在主日聚會的習慣(參徒二十7;林前十六2);『我被聖靈感動』按原文是『我在靈裡』。

「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有大聲音如吹號』必是因有重要大事要宣告。

〔話中之光〕
(一)作為主的信徒,我們不能忽略「主日」這一個重大的日子;多馬曾因主日的聚會不在場,幾乎錯過目睹復活之主的機會(參約二十19,26)。

(二)我們惟有在靈裡,才能清楚聽見並看見耶穌基督的啟示,因為聖靈是叫屬靈的人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參林前二12,14)。

【啟一11】「『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達與以弗所、示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

〔原文直譯〕
「說,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後的;你所看見的要寫在書上,送給那七個教會:給以弗所,給示每拿,給別迦摩,給推雅推喇,給撒狄,給非拉鉄非,給老底嘉。」

〔原文字義〕
「達與」送往,寄給。

〔文意註解〕
「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寫在書上』成了我們今日所讀的《啟示錄》。

「達與以弗所、示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以弗所…老底嘉』是當時亞西亞省的七個城,教會初期,以城牆範圍為構成教會的主要依據,今日所謂恢復『一地一會』的運動,就是根據這個歷史典故。不過,一地一會在今日有如下的困難:(1)地方界限的認定;(2)教會行政管理體系的認定;(3)靈的合一與行政合一的衝突;(4)聖靈主權與人造權柄的衝突。以上這些難處若未妥善解決,則所謂『一地一會』仍僅只恢復名目而已。

〔話中之光〕
(一)我們在靈的看見,是造就教會的屬靈好材料。

(二)各地教會的總部是在天上,直接從主領受指示,並不屬任何人的指揮與控制。

【啟一12】「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臺。」

〔原文直譯〕
「我轉過身來,要看那與我說話的聲音(是誰發的);我一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臺;」

〔原文字義〕
「轉過身來」轉向。

〔文意註解〕
「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注意,約翰轉身的用意是要看誰在跟他說話。

「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臺」:按本節的描述,他首先看到的卻是『七個金燈台』,而不是說話者。

意註解〕「七個金燈臺」:意指七個教會(參20節)。

〔話中之光〕
(一)信徒是因「心思的轉變」(「悔改」的原文字義)而得救;如今仍須靈裡的「轉向」才能看見異象,從前許多老舊的觀念與作法,攔阻我們清楚認識教會的奧秘。

(二)教會是純「金」的燈台(參20節),金在聖經裡象徵神的性情;在表面看,教會是由眾聖徒所組成的(參林前十四34),但必須是你我屬神的成分加在一起才算是教會,也才能為神在地上發光。

(三)正常的教會,應當是主在地上的彰顯,任何人要看見主,可以經由教會而看到才對。

【啟一13】「燈臺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胸間束著金帶。」

〔原文直譯〕
「在七個燈臺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穿著垂到腳上的長衣,胸間束著金帶。」

〔原文字義〕
「身穿」穿;「束著」圍著;「帶」腰帶,寬皮帶。

〔文意註解〕
「燈臺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燈台』即七個燈台;『好像人子』指具有人的臉面和樣子,主死而復活之後,向祂門徒所顯的形像,不能清楚辨認(參約廿一4,7)。

「身穿長衣,直垂到腳」:這是祭司袍(參出廿八4;廿九5;利十六4)。

「胸間束著金帶」:腰間束帶是祭司供職時的服飾(參出廿八4),但此處所不同的是在『胸間束金帶』,或謂是王室的服飾(參但十5)。

意註解〕「燈臺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象徵主復活升天之後,仍舊帶著人性,並在眾教會中間行走。

「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衣服在聖經裡象徵義行(參廿一8),『長衣』在此象徵基督完美的作為。

「胸間束著金帶」:『胸間』是心的所在,表徵愛;『束帶』表徵作工有力;『金帶』表徵神聖的能力。全句表徵二意:(1)基督在愛裡以神聖的能力看顧眾教會;(2)基督以公義和信實審判教會(參賽十一3~5)。

〔話中之光〕
(一)主是在燈台中間;我們並不孤單,因主應許與我們同在(參太十八20;廿八20)。

(二)基督一面是大祭司,在天上為教會代求(參來七25),一面又是君王,按著信實和公義審判一切(參十九11)。

【啟一14】「祂的頭與髮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

〔原文直譯〕
「祂的頭與髮皆白,好像白羊毛,又像(白)雪;祂的眼睛好像火焰;」

〔原文字義〕
「髮」頭髮;「雪」雪白。

〔文意註解〕
「祂的頭與髮皆白」:白頭和白髮是老年人的標記(參王上二6;箴二十29),而老年人多有經驗和智慧(參伯十二12)。

「如白羊毛,如雪」:羊毛和雪的白乃出於天然性質。

「眼目如同火焰」:形容目光銳利可畏。

意註解〕「祂的頭與髮皆白」:表徵三意:(1)祂是亙古常在者(參但七9);(2)祂是聖潔真實的主(參六10);(3)祂有智慧(伯十二13)。

「如白羊毛,如雪」:表徵祂是聖潔和智慧的源頭。

「眼目如同火焰」:表徵祂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參二23),知道人裡面的存心和外面一切的行為。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是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參林前一30);我們惟有藉著祂,才能認識神,並且有分於神聖潔的性情。

(二)主的眼目如同火焰,能洞察一切,並且能煉淨一切不純之物;願主鑒察我們,知道我們的心思,試煉我們,知道我們的意念(參詩一百卅九23)。

【啟一15】「腳好像在爐中鍛鍊光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

〔原文直譯〕
「祂的腳,好像在爐中經火(鍛鍊)過的精銅;而祂的聲音,好像眾水的聲音。」

〔原文字義〕
「爐」爐鍋;「鍛鍊」放在火上,燒。

〔文意註解〕
「腳好像在爐中鍛鍊光明的銅」:『在爐中鍛鍊』指經過火的精煉;『光明的銅』指精純的銅。

「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眾水的聲音』形容聲音宏亮,響徹雲霄。

意註解〕「腳好像在爐中鍛鍊光明的銅」:『腳』表徵行事為人;『在爐中鍛鍊』表徵祂歷經患難;『光明的銅』表徵祂經過苦難的試煉之後,行事為人純潔且明亮。

「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表徵二意:(1)祂的話語極具聲威,能震撼並怵懼人心;(2)祂的話語是啟示的源流,神一切的啟示,都能藉著祂的話而得以明白。

〔話中之光〕
(一)凡是主的眼目所鑒察出來的一切污穢不純之物(參14節),祂的腳就要審判踐踏。

(二)主耶穌在地上時,所走的乃是十字架的道路,但祂因著忍受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我們也當仰望祂,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參來十二1~2)。

(三)主的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凡有耳的,應當都聽得見祂對我們所說的話(參二7等);然而,有多少主的羊,能認得祂的聲音並跟隨祂呢(參約十3~4)?

【啟一16】「祂右手拿著七星,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

〔原文直譯〕
「此外,在祂的右手中拿著七星;又從祂的口中吐出一把兩刃的利劍;而祂的臉面,好像日頭在它的熱能中發光。」

〔原文字義〕
「利」鋒利的;「面貌」形像,臉。

〔文意註解〕
「祂右手拿著七星」:『右手』一般人均慣用右手;『星』擺列在天空的發光物體(參創一16~17)。

「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兩刃的利劍』便於刺入又剖開。

「面貌如同烈日放光」:『面貌』代表一個人的外觀。

意註解〕「祂右手拿著七星」:表徵七個教會的使者(參20節)在祂掌握和保守之中(參約十28)。

「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口中出來』表徵說話;『兩刃的利劍』表徵話語具有刺入人心(參徒二37),辨明一切(參來四12)。

「面貌如同烈日放光」:『面貌』表徵其形像;『如同烈日放光』表徵極其榮耀(參林後三18)。

〔話中之光〕
(一)在教會中背負屬靈責任的人,只要他們順從主的調度指揮,主就必負他們完全的責任。

(二)主口中所出的話,是信徒屬靈爭戰的利器(參弗六17),也是祂審判人的標準(參約十二48)。

(三)主耶穌乃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參來一3),祂是那公義的日頭,其光線有醫治之能(瑪四2)。

【啟一17】「我一看見,就仆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祂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

〔原文直譯〕
「當我一看見祂,我就仆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而祂卻用祂的右手按著我,對我說,不要怕;我是首先的和末後的」:

〔原文字義〕
「按著」放。

〔文意註解〕
「我一看見,就仆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形容所見情景極其可畏。

「祂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用右手按著』意指慈愛的安撫和加力;『不要懼怕』意指祂對敵人和不信的人是可畏的,但對屬祂的人卻是可以放心倚靠的。

「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意指凡祂所開始的,祂必負責完成。

〔話中之光〕
(一)信徒今天缺少敬畏神的態度,乃是因為沒有真正看見主;我們若真的瞻仰祂的榮光,就必不致言行輕率。

(二)主在威嚴之中,仍帶著慈愛。祂的威嚴,使我們敬畏;祂的慈愛,使我們得安慰。

(三)我們的責任是聽從主的話,照祂的引領而行,祂就必負我們完全的責任,在我們身上成就祂的美意(參腓二12~13)。

【啟一18】「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原文直譯〕
「又是那活著的;我曾經死過,看哪!我現今活著,直到世世代代(或作永永遠逺);我並且持有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原文字義〕
「存活的」活。

〔文意註解〕
「又是那存活的」:意指是能以行動來表現的生命。

「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意指祂雖然曾經被人釘死在十字架上,但祂已經復活了。

「直活到永永遠遠」:意指死亡在祂身上不再有權柄,所以凡信靠祂的人,也必永遠不死(參約十一26)。

「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死亡』是一種權勢,撒但原掌有死權,藉以懾服怕死之人,供其驅役(參來二14~15);『陰間』是人死後的靈魂被暫時拘禁的地方;『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意指勝過死亡和陰間的權勢。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為人人嘗了死味,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參來三9,14~15)。

(二)主耶穌現在是活著的,然而許多信徒的表現,好像他們所信的主是死的一般,以致灰心喪膽、失去鬥志。

(三)主的話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祂(太十28);主的手既然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除祂以外,還有誰是我們所該怕的呢?

【啟一19】「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

〔原文直譯〕
「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事,和現在的事,並在這些事以後將要發生的事,都寫下來。」

〔原文字義〕
「成」發生,變成。

〔文意註解〕
「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所看見的』指約翰在本章所看見的異象(參12~16節)。

「和現在的事」:指約翰寫《啟示錄》當時七個教會的光景(參啟二至三章)。

「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將來必成的事』指約翰所寫《啟示錄》第四章至第廿二章所預言的事。

【啟一20】「『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個金燈臺的奧祕,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燈臺就是七個教會。』」

〔原文直譯〕
「你所看見那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那七個金燈臺的奧秘: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而你所看見的那七個燈臺就是七個教會。」

〔文意註解〕
「『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個金燈臺的奧祕」:『奧秘』指尚未揭開或解釋,因此人看不見或不明白的事物。

「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使者』在原文與『天使』同一字,因此有解經家將使者解釋作保護教會的天使,然而,在七封致使者的書信裡面,主一再指出『你…你…』(參二2,4等),意即使者乃是代表教會,是屬於教會的一部分,所以正確的解釋應當指一班的團體人物(二、三章裡面的『使者』原文是單數詞),他們是在屬靈上擔負教會見證的一班人。他們不一定是名義上的長老、執事、同工們,而是實質上能顯明如同『星』一般的功用的人。

「七燈臺就是七個教會」:『燈台』是放置燈盞的台座,是用精金錘出來的(參出廿五37)。精金在聖經裡代表神的性質,因此,必須是十字架作工在信徒身上,除去『己』的成分,將人更新變化成純金的成分,也就是充滿神的性質,才能作為金燈台之用。

這裡說,七燈台就是七個教會,所以教會有如下的講究:(1)沒有十字架的工作,就沒有教會的實質表現;(2)教會並不是一個地方信徒的總合;(3)信徒的天然成分,不但不能作為建造教會的材料,反而會破壞教會的建造;(4)注意,燈台並不是燈盞,而是托住燈盞的台座,羔羊和聖靈才是燈(參四5;廿一23);(5)燈台若要發揮『光照』的作用,必須讓基督和聖靈得著彰顯。

〔話中之光〕
(一)信徒人人都可以成為『星』,作『世上的光』(參太五14),所以不要將教會的責任放在少數人的身上;教會正常的光景,乃是全體信徒都能向主負責、為主發光。

(二)燈台若是失去主所預期的功用,就會被主從原處挪去(參二5),所以教會在各地,應當讓主來修理整飭,並多多充滿聖靈。

叁、靈訓要義

【耶穌基督啟示的傳遞和接受】

一、神所作成的:

1. 神賜給基督(1節中)

2. 基督就差遣使者(1節中)

3. 使者曉諭祂的僕人約翰(1節下)

4. 約翰證明出來(2節)

5. 指示祂的眾僕人(1節中)

二、信徒所該作的:

1. 念這書上預言(3節上)

2. 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3節中)

【耶穌基督啟示的成因、性質和內容】

一、成因:

1. 基督的指示(1節中)

2. 使者的曉諭(1節下)

3. 約翰的證明出來 —— 寫在書上(2,4節)

二、性質:

1. 神的道(2節上)

2. 耶穌基督的見證(2節中)

3. 約翰所看見的(2節下)

三、內容:

1. 約翰所看見的事(19節上)

2. 現在的事(19節中)

3. 將來必成的事(1,19節下)

【認識三一神】

一、父神:

1. 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4節上;8節下)

2. 主神(8節上)

3. 是阿拉法,是俄梅戛(8節中)

4. 全能者(8節下)

二、基督:

1. 耶穌基督(1節)

2. 那誠實作見證、從死裡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5節)

3. 是首先的,是末後的(17節)

4. 是那存活的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18節中)

5. 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18節下)

三、聖靈:寶座前的七靈(4節下)

【認識信徒】

一、祂的眾僕人(1節)

二、主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5節)

三、成為國民(6節上)

四、父神的祭司(6節下)

五、弟兄(9節上)

六、在耶穌的患難、國度裡、忍耐裡一同有分(9節中)

七、星(20節)

【耶穌基督的異象】

一、在燈台中間(13節上) —— 在眾教會中間

二、好像人子(13節中) —— 仍具人性

三、身穿長衣,直垂到腳(13節中) —— 是大祭司

四、胸間束著金帶(13節下) —— 君尊的地位,又滿有慈愛

五、祂的頭與髮皆白,如白羊毛,如雪(14節上) —— 本性乃聖潔且公義

六、眼目如同火燄(14節下) —— 洞察一切,銷毀邪污

七、腳好像在爐中煅煉光明的銅(15節上) —— 審判與煉淨

八、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15節下) —— 說話有屬天的份量

九、右手拿著七星(16節上) —— 掌握並保守發光的信徒

十、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16節中) —— 祂的話能擊殺敵人並辨明一切

十一、面貌如同烈日放光(16節下) —— 神榮耀所發的光輝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啟示錄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啟示錄提要」結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