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貳書全書綜合拾穗
【約貳1】「作長老的,寫信給蒙揀選的太太(注:「太太」或作「教會」。下同)和她的兒女,就是我誠心所愛的;不但我愛,也是一切知道真理之人所愛的。」
「誠心所愛」原文是「在真理中所愛」。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誠心所愛』可譯為因真理而愛,或在真理中而愛的。 —— 牛述光
使徒約翰晚年可能在以弗所教會中負責監管的工作,是作長老的職責(提前五17;多一5;雅五14;彼前五1);彼得也有過類似的職事(彼前五1)。「蒙揀選的太太」:「太太」可譯「女士」或「夫人」,可指一女信徒;「兒女」就是這位女信徒所生的子女。13節的「姊妹」是她的姊妹,也可指當時某一教會;「兒女」為這間教會中的信徒。依此解釋,13節的「姊妹」是另一間教會(可能是約翰所在的以弗所教會)。 —— 《啟導本聖經註釋》
長老:希臘文是具有「年長者」或「受尊敬的元老」之意。此稱號來源於猶太教的長老制度。保羅從第一次傳道旅行開始就任命地區教會的長老(徒14:23)。使徒彼得也稱自己為「長老」(彼前5:1)。本書的發信人也自稱「長老」,提示他本人在收信人當中早已是廣為人知的有權威的人。蒙揀選的太太和她的兒女:指收信人。用隱喻的表現指當時在亞洲的某教會和在那裡的信徒。彼得也曾經把羅馬教會描寫為「在巴比倫與你們同蒙揀選的教會」(彼前5:13)。我們認為這種表達方式的目的是為了避免當時羅馬帝國對教會的逼迫。 ——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貳1 「蒙揀選的太太」是誰?到底約翰貳書是寫給誰的?】
A. 對於本書到底是寫給誰的,解經家有甚多有趣的辯論。下面是一連串的猜想,然後我們把兩種不同的見解列出,讓大家研究:
一、有些人認為這短短的書信是寫給一位太太的,她的名字稱為 ELECTE(可譯為伊力蒂),即「蒙揀選」三字的原文,她的稱號為KURIA(可譯為居利亞),即太太二字的原文,是一種親愛的稱謂,這種稱謂在埃及的草紙書信中是很普遍的,等於現代英文函件中,稱收信人為Dear(親愛的)一般。
這位太太有一位姊妹也稱為ELECTE(即中文蒙揀選的,在13節),約翰代她問候她的姊妹。
二、另有些人認為本書是寫給一位太太名叫KURIA的,即太太二字的原文(2)(見上文),約翰稱之為「蒙揀選的居利亞」。在本書5節則直稱之為「居利亞」,表示彼此間友誼已甚久。
三、第三種人認為這位太太的全名必為「伊力蒂·居利亞」,13節的她姊妹伊力蒂可能已離開世界,但她姊妹的兒女問候她們姨姨的安。
四、另有人認為約翰是寫給一位太太,但以「蒙揀選的太太」稱之,不願說出她的真名字,正如中文譯本所決定採用的。因為當時羅馬政府已開始逼迫教會,為著避免政府對她加以注意或拘捕,所以用這種稱呼。但一定是實有其人。
五、更有人以為這封信是寫給伯大尼的那一位馬大的,因為「馬大」是亞蘭語,意即「太太」,約翰在此所用的是「希拉文」,但意義相同。在13節的「蒙揀選的姊妹」則是馬大的妹妹馬利亞。這真是十分幻想的猜度。
B. 可是解經家的見解雖多,但主張本書信是寫給一個太太的或是一個小教會的,各有各的理由。
一、這書信是寫給一位信主的姊妹的,或者是寫給一位女信徒的,他們的理由如下:
① 約翰三書是很清楚地寫給一位弟兄的,他的名字是「該猶」,則約翰貳書是寫給一位姊妹,是非常值得相信的。
② 太太二字原文為「居利亞」,在當時是很普遍的。在埃及所發現的草紙書信中,常有這很通用的女人名字。
③ 本書四次用單數字說「她」(1節),及「你」(5節兩次和13節一次)。很顯然地,本書是寫給一位姊妹,毫無疑問。
④ 在約翰三書中曾三次清楚用「教會」一詞(三書9節原文只用一次),但在貳書並未用過一次,足見貳書不是寫給教會的。中文聖經貳書第1節太太下的小字所說的「或作教會」乃是一種解釋法的譯筆,並非依照原文。
⑤ 有人引證彼得前書五章13節來支持約翰輸貳書是寫給教會而非寫給私人的書信的說法。但在彼前五章13節「同蒙揀選的教會」一語中「教會」一詞,在許多可靠的聖經古卷中並無此字,可見彼得的原意為「同蒙揀選的信徒」。但原文「蒙揀選」一詞系陰性,如果說是指「女人」而言,則或可指彼得的妻子而言,他的妻子是隨同丈夫一同遊行佈道的(林前九5),但亦可能她與彼得一同問候彼得書信的讀者。又或指教會中有地位的一位尊貴婦女而言,這婦女是當時教會中出錢出力而熱心事主助人的一位姊妹。
⑥ 本書可能是寫給一位愛主的寡婦,她有許多孩子。所以約翰在本書信中提及她和她的兒女(4節),因此約翰有時用單數字「她」及「你」,有時也用多數寫「你們」(6,8,10,12節)。
⑦ 「蒙揀選的太太」一語原文為「ELECTE KURIA」(伊力蒂·居利亞),此二字的伊力蒂為女性人名,居利亞則在當時希拉文中寫信時所用的「親愛的稱呼」,等於英文通信中用家人時前說「My Dear」(我親愛的)一樣。所以本書是約翰書寫給一位他非常熟悉的主內姊妹,是毫無疑問的。
二、但主張本書信是寫給一個教會,或說一個小教會,或說一個家庭教會的,其理由又不同。
① 以「陰性字」,即「她」稱一個國家、一個城市或一個團體,在當時是很普通的事,即在今日亦然。比方說,英國聯邦,在文字上指此聯邦,不用「他」字,卻用「她」字。所以約翰貳書寫給一個教會時,以「她」稱教會,其理相同。
② 因此,以「太太」稱教會並無不可。教會中每一份子都是蒙神揀選的,所以稱教會為「蒙揀選的太太」是合理的,這教會是在小亞西亞境內,或即約翰三書9節所說的那教會。
③ 稱教會為蒙揀選的太太,理由也可能是因為當時政府已開始逼迫教會,不說清楚這封信是寫給什麼教會,是避免政府注意,而加以陷害。
④ 本書是寫給一個教會的,該教會是約翰所愛的,「也是一切知道真理之人所愛的」。如果是寫給一個姊妹的,沒有理由用「也是一切知道」真理之人所愛的一語。這一句話是表示在主內大家相愛,正如本書與5節所勸勉的話,也是約翰在第一書信所強調的論題(約壹·四章)。
⑤ 在彼得前書五章13節所說的話,也表明一個教會的信徒問候別的教會信徒的安,而非彼得的妻子或任何尊貴的婦女問候別的教會的安。彼得在該處說「在巴比倫與你們同蒙揀選的」,當然是指居住在「羅馬」的信徒附筆問安(參閱彼得前書的難題)。
⑥ 古教父耶柔米認為本書信是一封巡迴公函,寫給小亞西亞各地教會的,勸勉他們「彼此相愛」及「拒絕異端」。各教會中均「有些兒女遵行真理」,有些則反是(4節),乃是一個普遍的現象。 —— 蘇佐揚《聖經難題》
【約貳1~3】這裡使用「真理」這個字達四次之多。基本上,它是「忠實」的意思,也就是「表面」的相反。
「真理」不僅是從神而來的客觀啟示,也是我們個人生活中的主觀經歷,使我們不僅能明白真理,也能「愛真理」並「為真理的緣故」而活。真理「住在我們裡面」,並要「永遠與我們同在」。這個意思是「知道真理」並不止於贊同一堆教義而已,雖然這也是重要的。它的意思是信徒的生命是由對真理的熱愛並渴慕彰顯真理所支配的。 —— 華倫魏斯比《作個分辨者》
【約貳1~13】本書信是約翰的第二封信,其中心內容是勸勉實踐愛,以及警戒諾斯底主義的假教師。約翰堅決有力地勸告大家不要與散佈謬誤理論的假教師有接觸或來往。在此我們認識到以下兩點:① 初期教會當時假教師的邪惡影響的深刻程度;② 善與惡,真理與虛假是不能並存,或同負一軛(林後6:14,15)。 ——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貳2】真理:是藉著基督啟示,因著真理的聖靈使聖徒領悟的神的話語(約1:14;14:17,26)。教會的愛和交通與真理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因此教會的聯合運動,只有在對真理不讓步或不妥協的範圍內才有可能,如果都處在相同的真理中,就應盡最大的努力使之聯合。 ——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貳3】「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他兒子耶穌基督,在真理和愛心上必常與我們同在!」
「恩惠」指神的一切賜予。「憐憫」指神的慈愛向人所表示的同情和幫助。基督徒雖然在罪惡永刑方面已因神的憐憫得蒙拯救,但在日常生活中,還是不斷的需要得憐憫,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5~16)。「平安」可包括心靈與身體兩方面:外面環境的亨通和裡面心靈的安息等。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本節似對「真理」有一個暗示,作者願恩惠、憐憫、平安從神及耶穌基督在「真理和愛心上」(en…kai,一個介系詞用在兩名詞上,kai字可譯作「就是」)與他們同在。原來這真理就是關乎「愛心的道理」,也是耶穌給信徒的新命令(約十三34)。
恩惠、憐憫、平安是救恩三姐妹(提前一2;提後一2)。 —— 馬有藻《新約信息精要》
「恩惠、憐憫、平安」:看《以弗所書》一2注。 —— 《啟導本聖經註釋》
以祝願的方式結束,書信開頭的問候語是當時的習慣(羅1:7;提前1:2;彼前1:2)。本書信的祝願可看成是對信徒的一種應許。也就是說行「在真理和愛心「裡的人,必常與神的恩惠,憐憫,平安同在。 ——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貳4】「我見你的兒女,有照我們從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真理的,就甚歡喜。」
說明遵行愛也就是遵行真理,愛也就是真理。 —— 牛述光
我們從父所受之:這句話暗示真理的(神性)起源和歷史性。 ——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貳4~6】「命令」這字在這幾節經文中出現了五次。神的命令使這「真理」集中在某些特定的生活領域中。如果我們不小心,「真理」可能變得模糊和一般化,但是「命令」使得真理明確而有限制。
請注意,這些命令是「父」所賜的。每一個命令都是愛的表達而不只是律法。神的旨意是將神的心腸啟示出來(詩卅三11),而不只是祂的意念而已。因此,順服祂的話應該是我們愛的表現,而不是懼怕的表現。沒有任何一個愛神的信徒會認為神的誡命是嚴厲而困難的。 —— 華倫魏斯比《作個分辨者》
【約貳5】「太太啊,我現在勸你,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這並不是我寫一條新命令給你,乃是我們從起初所受的命令。」
「彼此相愛的誡命」在時間上的確不是新的,因為在舊約猶太人就受教導要愛鄰舍(利十九18,34)並憐愛寄居的(申十19)。
人可能因著命令而彼此相愛嗎?是的,當你明白什麼是真正基督徒的愛的時候。許多人誤以為基督教的愛是一種感覺,一種使我們伸出手接納別人的特殊「宗教情感」。當然它包括了情感,但基本上,基督徒的愛是意志的行動。簡單的來說就是對待別人像神對待你一樣,事實上,要愛我們「不喜歡」的人是可能的。 —— 華倫魏斯比《作個分辨者》
「新命令」:看《約壹》二7注。 —— 《啟導本聖經註釋》
本文中使徒約翰論述了真理與愛的相互關係。真理和愛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兩者相互補充,是必要充分條件。因此說,自己行在真理中卻不實踐愛的人是說謊的人(約壹3:18,19)。 ——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貳5~9】五至六節的重點論「愛」,七至九節的重點論「真理」。真理是施愛所依循的準繩,否則便是亂愛了。有真理沒有愛,會引至「律法主義」(legalism),有愛沒有真理,則引至「自由主義」(liberalism)。 —— 馬有藻《新約信息精要》
【約貳6】「我們若照他的命令列,這就是愛。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當行的,就是這命令。」
命令一字,在這三節中出現了四次,使整段具合一性。我們要順服祂的命令而行(6a節),所以要在真理中行(4節),並要在愛中行(6b節),因為這些都是祂的命令。因此,這裡是基督徒的三重「行」。約翰不知不覺又指向了他在第一封信中貫穿使用的三重測驗(真理、愛心,與順服)。此外,基督徒的自由與律法也不矛盾,就像愛與律法一樣。不錯,基督徒「不在律法以下」,意思是說,我們的得救不倚靠順服律法。可是遵行律法的義務,我們並沒有免除(太五17~20;羅八4,十三10)。基督使我們自由的那份自由,不是可以自由犯法,而是有自由能守法。「我要自由而行,因我素來考究禰的訓詞」(詩一一九45)。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實行彼此相愛就是實行主愛,實行主愛就是遵守主的命令。 —— 馬有藻《新約信息精要》
「愛」和「順服」是齊頭並行的。我們與神的關係及我們與人的關係不可能分開。真的愛神,就不會恨我們的弟兄(約壹四20)。如果我們順服神,那祂的愛便在我們裡面得到完全,而我們也自然能愛弟兄(約壹二3~5)。
注意這一章有三個混合的主題:真理、愛心與順服。藉著相信真理(相信基督和祂的話)我們得救。救恩的證明是愛和順服,當我們在知識上長進時,愛和順服亦得到了堅固。我們在愛裡說誠實話(弗四15),而我們因為愛神所以順服神的命令。順服使我們學到更多真理(約七17),而當我們學到愈多真理時,我們便愈愛是真理的耶穌基督!
我們不是住在「邪惡的循環」中,乃是活在愛、真理和順服的「得勝循環」中。 —— 華倫魏斯比《作個分辨者》
愛與遵守神的誡命是分不開的;遵守神的命令是愛神的表現(約十四21),也是基督徒的標記(約壹三24)。主耶穌的新命令是叫信徒彼此相愛(約十三34)。 —— 《啟導本聖經註釋》
起初:約翰一再(5節)強調這句話。當時約翰的讀者可能不知如何對待在「愛」的美名的招牌下教導假真理的巡迴傳道人,所以陷入混亂之中。約翰的立場非常明確。不能因為虛假的愛,在真理上做出讓步。因為真正的愛,惟有在真理的基督裡才能實現,而愛的實踐就是在真理中行。 ——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貳7】「因為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他們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
最完整的告白,則是祂「成了肉身來」(約壹四2),所用的是完成式分詞 elelythota。參照約翰一書五6的過去分詞,ho elthon,「這位曾來的」。不過,這裡的分詞是現在式,erchomenon,成肉身來到中。按嚴格的文法而言,這應該是指未來的來到,有些人認為,或許這裡是指主第二次再來,因第一封信中也曾兩次特別提到這一點(二28,三2)。不過,據我們所知,對於耶穌基督第二次再來是否會以肉身出現,早期並沒有爭論,而這些信的要旨,是肯定他第一次來是在肉身中;由此看來,後者很可能是這裡的意思。若是如此,現在式就是「完全超越時間」之意(Alford)。「道成肉身不僅是歷史事件,而是永恆的真理」(Brooke)。耶穌並非在受洗時才成為基督或子,也沒有在受死時不再是基督或子;耶穌就是「成肉身的基督」。在祂出生的時候,人性與神性就結合在一起,不再分開。完成式與現在式的組合(出現在約壹四2和這裡),強調在祂裡面這兩性永恆的連結。
若有人否認道成肉身,他不但是「一個」迷惑人的,或「一個」敵基督,即許多人中的一個,而是那迷惑人的和那敵基督,亦即:是「那大騙子」(NEB)。這個異端兩面的錯誤:既反對基督,又欺騙百姓。第一封信好些經文提到假教師,說他們的目的在「欺騙」(二26,RSV),又是「敵基督」(二18、22);這裡則將這兩個思想放在一起。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那迷惑人的」這字所包含的不止是教導錯謬的真理,亦包含將人導入錯誤的生活中。真理與生活是並行的。錯誤的教義總是會帶出錯誤的生活。
這些假教師是從教會出來的!曾經一度他們相信「交付聖徒的真道」(猶3),但是他們轉離了這信仰並且離棄了真理和教會(參約壹二19;徒二十30)。
「有許多迷惑人的,」馬克吐恩曾說,真理在穿鞋時,謊言就已經跑遍了世界。墮落的人性容易相信謊言並反抗神的真理。
這些迷惑者同時也是「敵基督」(Amtichrist)(參約壹二18~29)。希臘字首Anti是「代替」和「敵對」的意思。 —— 華倫魏斯比《作個分辨者》
今天仍然有好些假教師,他們對耶穌的看法並不合乎聖經。他們是危險人物,因為他們歪曲真理,損害基督教信仰的根基。他們可能使用一些原來的字詞,卻篡改了原來的意思。 —— 《靈修版聖經註釋》
本節至11節談到當時的異端諾斯底派的謬說,可參《約壹》<參考資料>。作者鄭重指出此派「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是迷惑人的敵基督(看約壹二18注)。他指出這些假教師越過基督的教訓,心中並沒有神。基督是道成肉身,耶穌就是基督(約壹二21~23),他勸勉信徒常守這教訓。 —— 《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貳7~10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是何等人?】
答:使徒約翰,他曾幾次提到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約壹二18~22,四2,3),而在這裡又提到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以及敵基督的,他們否認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事,這些皆是屬於當時的異端,是同一類的人。很顯然的,在當時有不少的假先知和假師傅,遊行各地,他們是,善於謊言,混亂教會,其共同的企圖,就是要毀滅基督真理;他們是自命不凡,自以為義的進步分子,高人一等。約翰說他們是「越過基督的教訓」去教導人,這「越過」一詞的原文就是(),向前先走的意思,也就是「任意的走在前頭」,足以說明這些宣傳異端的人,以為那些守道不阿虔誠的信徒,是知識膚淺而落後不前,不懂深奧之事的人;因此,他們擅自越過福音真理,自作聰明,故意在有管信仰上,在救贖的真理上,加添這些人的道理,超越了本來純正的意思。約翰在此指出,這種越過,就是等於離開了基督,所以他勸勉信徒,要「常守基督的教訓」,不要接待這些傳異端者,那才是最穩妥的防備。 ——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約貳7~10約翰說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到底這些迷惑人的是什麼人?】
這裡提及「迷惑人的」,「敵基督的」,又說他們「超過基督的教訓」,三者是指同一種人,同一種事。
當時有不少「遊行傳道人」,周遊各地傳道。他們被尊稱為「使徒」和「先知」。其實他們並非使徒,也非先知,可是有些是真的,也有不少是假的。那些假的傳道人,曾引起教會混亂及不安,約翰壹書已提及種種異端,現在又題出,使信徒們小心提防。
這些假先知假信徒有一個共同題目,就是自稱是宣傳進步的基督之道,其實是企圖毀滅基督真理。他們自稱明白更深的奧秘,所以宣傳說基督與耶穌是分開的,又說基督並未道成肉身,乃是一種幻影等(參約翰壹書難題)。
他們雖然自稱是進步份子,但約翰形容他們是「越過基督的教訓」,「越過」一詞原文是PROAGO,此字有許多解釋,亦有善意與惡意的解釋,善意則解為「進步」,惡意則解為「錯誤的越出」,「任意的走在前頭」,或「走在一般人所能瞭解的前面」等。這些宣傳異端的遊行傳道人,以為那些虔誠守道的人是落後的,知識淺薄的、不懂奧秘的,約翰勸勉他的信徒要「常守這教訓」,即主耶穌是道成肉身而來的這一項真理。
根據「使徒遺訓」(DIDACH E)一書所載,證明當時很多遊行傳道人藉遊行糊口,或宣傳錯誤理論,或表現不良行為,該書有一段值得摘錄的,乃是如何分辨真與假的傳道人,亦適用於今日(該書十一及十二段),茲錄出如下:
「無論何人,到你們那裡所教訓的,與你們從前所領受的相同,你們可以接待他。
但如果該傳道人宣傳背叛的教義,你們不要聽他。
凡使你們在公義與主的知識上有長進的,你們要像接待主一樣接待他。對於使徒或是先知,你們要依照福音書所宣告的去行。但願你們接待每一位使徒像接待主一樣。
被接待的人可以住一天,如有需要,可再住一天,如果他住了三天,便證明他是假先知了。
使徒出外傳道,不要帶別的東西,只帶餅,直到他有了可住的地方。如果該人要求錢財,他便是假先知了。
凡藉著聖靈而講道的人,你們不必試驗他或批評他,因為不論什麼罪都可獲得赦免,唯獨這種罪(指褻瀆聖靈而言)得不到赦免。
不要以為自稱是藉著聖靈說話的人便是先知,除非他所用的方法與主所用的相同。由他們所用的方法,便可分辨先知與假先知了。
先知不會要求為他設擺筵席來款待他,除非他是假先知。先知如果不能照他所講的真理去行,他就是假先知。
任何人自稱是靠聖靈說話的,說:請你給我錢,或要求別的東西,不要聽他。但如果他請你們把錢給那些有需要的人,就不要批評他。
凡奉主的名而來的,你們要接待他,你們在試驗他之後,你們便明白了。正如你們明白如何分辨左右手一般。
凡是過路的人,你們要盡所能接濟他們,除非有需要,該人只能與你們同住兩三天。但如果他有意在你們中間住下,而且是一個有手藝的人,就讓他工作和吃飯。但如果他無工可做,你們就可以說明,他既是一個基督徒,就不應遊手好閒。
但,如果他不照真理而行,便是教騙子。要提防這種人。
約翰當然明白當時周遊傳道的真假傳道人之別,所以他警告信徒要小心,並且教導他們,不要把那些假傳道人接到家裡,也不要問他們的安,否則會在他們的惡行上有份。這是何等嚴重的事。這種嚴重的警告出諸一位被稱為「愛的使徒」,似乎不甚適宜,也與他寫給該猶的信(約翰三書)完全相反。
不過,我們要明白,這些假先知可能是用正式傳道人的身份到他們中間去(10節「到你們那裡」),而所傳的是「否認主耶穌道成肉身」的異端,事關重大,所以有愛心的使徒也變成公義的法官了。
愛心的款待是有限度的,其限度乃是不能超越真理的基本原則。
—— 蘇佐揚《聖經難題》
【約貳7~11】道德的混亂,是錯誤的,是教會不許可的;道理的混亂,也是錯誤的,也是教會不許可的。但是千萬不要以為我們該對付普通的道理,若是這樣,整個教會就要四分五裂了。普通的真理我們不爭,只有關乎基督身位的道理,我們非爭不可。教會對此必須嚴格,決不能放鬆。對於主的身分,若有人傳不同的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不然的話,這個教會就失去她的地位。 —— 倪柝聲
主耶穌如果不是神成了肉身來的,如果光是肉身,就是說,祂不是神,那麼主耶穌就不能代替我們成功救贖,這個根本把教會取消了。所以一個教會在一個地方,必須維持主耶穌的身分的問題。 —— 倪柝聲
本文明確地表明瞭使徒約翰對當時 活動的假教師的堅決態度。迷惑人:指用錯誤的主張和行為歪曲福音真理,把信徒引向不信的人。他們的特點就是混亂。 ——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貳8】「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注:有古卷作「我們」)所做的工,乃要得著滿足的賞賜。」
肯南魏斯特對本節的翻譯是「不要失掉我們已經得到的東西」,教會的會友需要敬重忠心的牧師和教師的工作,並盡一切力量去保護它、拓展它。 —— 華倫魏斯比《作個分辨者》
約翰所指的「滿足的賞賜」並不是救恩,而是忠心事奉的獎賞。所有看重真理、堅持真理的人,都會得到滿足的賞賜;那些為自己而活,教導錯誤道理的人,則將失去賞賜(參太7:21~23)。 —— 《靈修版聖經註釋》
闡明了在末世,也就是基督再臨時將有的獎賞,這句話明確表明了約翰對末世論的關心。不要失去:以否定的方式表達了警告的目的,指不要使使徒的勞苦徒然(加4:11)。要得著:用肯定的表現指出警告的目的。 ——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貳9】「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
「越過」proago,就是向前先走的意思,N.A.S.B.譯goes too far,何賡詩譯作「任意前進」。按當時的假教師自認為知道一些更高深的事,就擅自越過福音的真道,自作聰明地離開福音的原理,在救贖的真道上加上人的道理。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越過」意「在前行走」。諾斯底派人士稱他們是「前進派人士」。但他們的前進不是向著耶穌這標竿直跑,而是往相反方向,就是「越過」基督的教訓。 —— 馬有藻《新約信息精要》
「超過」(9)原文是更向前進之意,這是對異端一個貼切的描述。約翰並不反對人思想開明或有創意的表達,但若在信仰上創新到超越了道成肉身的信仰範圍,他的信仰就不再是神所啟示的了,我們之間就不能再有「聖徒相通」的關係了(11~12),即是不能把他當作當時的巡迴傳道者一般來接待了。 —— 《新舊約輔讀》
此處的危險是越過神話語的限制,並任意添加它。譯作「越過」的這個字的意思是「超前太多,越過指定的界限太遠」。這是一種假的進步!叛教者喜歡我們相信他們是「進步的」,而教會是「墨守成規的」。 —— 華倫魏斯比《作個分辨者》
有父又有子:區分是否越過基督教訓的試金石。沒有不承認兒子就尊敬待父親的方法。失去兒子的人也會失去父親(約5:23;14:6,7)。說自己只認識父親,卻不認識兒子的人不是真正瞭解父親的人。因為父親和兒子原為一(約10:30)。 ——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貳10】「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
「問安」原文chairo按Arndt & Gingrich新約希英字彙,認為這字的原意是歡樂(rejoice or glad),但用在問安方面時含有祝賀,歡迎的意思。英文N.A.S.B.及R.S.V.都譯作'greeting' B.E.C.K.譯作'greet',所以這裡的問安比一般的見面禮或招呼更強。有祝賀,歡迎,表示同情的意思。對傳異端者不但不該接待他到家裡,也不該向他表示同情或支持。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任何幫助異端人士傳虛假信息的事,我們都不要做。信徒接待假教師,便是默許他們所說的話和所做的事。拒絕別人似乎很不禮貌,但是忠於神比禮待人重要得多。約翰不是指責我們接待不信的人,而是指責支持敵擋真道的人。 —— 《靈修版聖經註釋》
傳講異端教訓的人,也利用信徒接待旅客的便利,旅行訪問。作者勸信徒不可接待他們,供給食宿,以免在他們的惡行上有份,支持贊同所講的虛假道理。
這裡包含了一條今天支持教會事工的奉獻原則:我們應求神給智慧能分辨是不是出乎神(約壹四1),以免在他們的惡上有份。 —— 《啟導本聖經註釋》
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款待巡迴傳道人,是當時教會和信徒的重要義務。但對異端的小小的好意,也屬於犯罪。因此說基督論如此重要。這是因為教會把根基立在對耶穌基督的明確的信仰告白上(太16:16~18)。並且這種信仰告白是聖靈給予的(太16:17;徒16:14;羅8:6),否認基督就是證明他們心中沒有聖靈。 ——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貳11】「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
「問安」指與假師傅「相交」、「有分」之意。 —— 馬有藻《新約信息精要》
【約貳12】「我還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們,卻不願意用紙墨寫出來,但盼望到你們那裡,與你們當面談論,使你們的喜樂滿足。」
「紙」,新約只有這裡用過,在這裡是指埃及的草紙,不是皮卷。「不願用紙墨」,這是因為老約翰對信徒的熱誠,喜歡見面談說,更加親熱。可見他們彼此之間有很深厚的情誼。信徒的交通是多方面的,許多時候不是筆墨所能盡錄。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言語」較「筆語」更容易使人明瞭。 —— 馬有藻《新約信息精要》
用紙墨筆之於書,在當日文盲眾多而紙筆不方便的時代,只能記錄或報導相當重大的事,不象今天印刷媒介發達,幾乎人人可作自己的出版人。約翰時代,蒲草製成的紙已出現,但仍價值昂貴。此處提到紙,可見羊皮卷之外,紙已採用作溝通媒介。比較《提後》四13. —— 《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貳12~13】以日常生活中的問安作結束語。這與約翰三書的結尾很相似。 —— 《聖經精讀本註解》
【約貳13】「你那蒙揀選之姊妹的兒女都問你安。」
這封信的結束,是一句問安,來自你那蒙揀選之姊妹的兒女,就是「你的姊妹教會之成員」(Alexander),約翰就是在那間教會寫信。 —— 《丁道爾聖經注釋》
參1節注。 —— 《啟導本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