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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第一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在光明中相交】

一、相交的本源、顯現和傳報(1~2節)

1. 本源:從起初原有,且原與父同在的那永遠的生命

2. 顯現:這生命之道是可以聽見、看見和觸摸的

3. 傳報:我們(主的門徒)現在作見證,傳給你們(後世信徒)

二、相交的種類和目的(3~4節)

1. 種類:

(1)你們與我們相交(信徒之間的相交)

(2)我們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神和人之間的相交)

2. 目的:使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喜樂充足

三、相交的條件、阻礙和恢復(5~10節)

1. 條件: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

2. 阻礙:我們的罪性(單數詞)和罪行(複數詞)

3. 恢復:認自己的罪,蒙神赦免,並蒙主血洗淨

貳、靈訓要義

【神對「生命之道」所定旨意的五個階段】

一、起初原有(1節)

二、顯現出來(2節)

三、見證傳給(2~3節)

四、有分相交(3節)

五、喜樂充足(4節)

【光中相交】

一、相交的起源 —— 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亦即原與父同在…的那永遠的生命(1,3節)

二、相交的成因 —— 顯現出來,被人看見且聽見(2~3節)

三、相交的擴大 —— 作見證,傳給,報給(2~3,5節)

四、相交的目的 —— 使彼此的喜樂充足(4節)

五、相交的原則 —— 行真理,在光明中行(6~7節)

六、相交的補救 —— 認自己的罪,蒙主血洗淨(7~9節)

七、相交的維持 —— 道在心裡(10節)

【異端假教師的三種錯誤言論 —— 「我們若說」】

一、與神相交,仍可在黑暗裡行(6節) —— 否認犯罪會影響與神的關係

二、自己是無罪的(8節) —— 否認肉體行為與靈性純潔的關係

三、自己沒有犯過罪(10節) —— 否認無心所犯的行為與罪的關係

【五個『若』 —— 相交的要素】

一、第一、二個『若』(6~7節) —— 行在光中

二、第三、四個『若』(8~9節) —— 認罪得赦

三、第五個『若』(10節) —— 藉那中保(參二1~2)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約翰壹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章題:基督徒相交的要求】

講題:如何與神的生命相交

經文:約壹1:1~10

一、有真實的見證 1~4

1. 用親身去經歷 1

(1)所聽過:聽過主的教訓。(太13:43;羅10:17;伯36:10;啟1:3)

(2)所看過:看見主的容美。(詩123:1~2;來11:1;林後5:16)

(3)所摸過:經歷主的同在。(約21:20;伯42:6)

2. 用生命去傳遞 2,(徒1:8;2:14~37;4:13;太10:8)

3. 用心靈去相交 3,

「相交」:猶如朋友般的一同經歷苦樂(羅8:35;西3:4),用心靈彼此理解(約15:14;詩73:25;啟2:9;腓1:8)。

4. 用喜樂去滿足 4,(約3:29~30;約貳1:12)

二、有光明的行為 5~7

1. 信息要光明 5,(弗5:8~9)

2. 相交要光明 6,(詩119:105,130;賽2:5;西1:9~12)

3. 行事要光明 7,(弗1:7;彼前1:18~19)

三、有無偽的心思 8~10

1. 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 8,(提前1:15;加6:7)

2. 若認自己的罪必蒙赦免 9,(詩38:18;51:1~7)

3. 若說自己沒罪就是說謊 10,

—— 毛南春陽

【與神相交】

經文:約壹1:5~10

一、什麼叫作相交(約14:20~21,23; 15:4,7; 17:21,23)

1. 就是交流。

2. 就是相通。

3. 就是合一。

二、怎樣才能相交(腓3:1~2)

1. 同生命。光明的生命,愛的生命。

2. 同意念。聖潔的意念。

3. 同心思。榮耀神,救人,傳福音,為人禱告。

三、相交的地點

1. 在十字架(平安和平)。

2. 在血裡(就是聖潔)。

3. 在主裡(就是在光明中)。

四、相交的結果(約15:1~3)

1. 得修理。

2. 得乾淨。

3. 得結果。

就是生命更豐盛,生活更有力。

—— 黃彼得

【信徒的相交】

經文:約壹1章

一、什麼是信徒之間的相交(西3:12~17; 約壹1:2~3)

1. 從主得來的傳給別人。

2. 接受別人傳報從主來的信息。

3. 用愛心彼此合一連絡(西3:14)。

二、信徒相交的實際(弗5:8~15)

1. 一同走在光明中。

2. 一同受光照。

3. 一同將主的道放在心中。

三、相交的行動

1. 聽從主的命令。

2. 遵行主的命令。

3. 求討主的喜悅。相交的高峰就是求討主的喜悅。

四、信徒相交的福分

1. 得著豐盛的生命(約壹1:2)。

2. 得著滿足的喜樂(約壹1:4)。

3. 得著真理在心中(約壹1:8,10)。

—— 黃彼得

【耶穌的血】

經文:約壹1章

引言:

與神相交所不能缺少的,是祂兒子耶穌的血。

一、耶穌寶血的寶貴

1. 救贖使過犯得赦免(弗1:7)。得神恩(約壹1:—2:)。

2. 洗淨心靈,除去死行(來9:14)。事奉神(約壹1:3~4)。

3. 得贖脫離遺傳的虛妄行為(彼前1:18~19; 約壹1:5~6)。

4. 洗淨一切的罪,與神相交(約壹1:7)。

5. 脫離罪惡(指權勢)(啟1:5; 約壹1:8)。

6. 買贖萬民歸於上帝(啟5:9; 約壹1:9)。

7. 洗淨衣服,使行為生活聖潔(啟7:14; 約壹1:9)。

8. 得勝撒但,忠心見證(啟12:11; 約壹1:10)。

二、耶穌的寶血怎樣在我們身上發生效力?

1. 接受生命(血)的見證。

2. 傳揚生命(血)的見證。

3. 實行生命的見證。

(1)行在光明中。

(2)信實不自欺。

(3)認罪不掩藏。

(4)傳道不說謊。

結論:

我們越實行生命的見證,我們就越得著生命的能力;否則永遠是個失敗者。

【何謂團契】

經文:約壹1章

一、定義

在生命上有彼此交流的團體。

二、生命的團契

1. 有生命(原始就有)。

2. 可顯現的生命。

3. 永遠的生命。

4. 可傳揚的生命(流傳的)。

這生命是耶穌基督的。是死而復活的生命,是得勝和聖潔的生命。

三、生命團契的性質

1. 是光明的。

2. 是誠實的。

3. 是公義的。

4. 是真理的。

四、生命團契的生活

1. 走在光明中不在黑暗裡。

2. 行真理不說謊。

3. 行誠實不自欺。

4. 存道於心,敬畏上帝。

結論:

這些生活證明我們的生命是光明的,有真理的,有誠實的,是敬畏神的。

—— 黃彼得

【相交的生活】

經文:約壹1:1~4

一、相交的根基(1:1)

1. 生命相同才可相交。

2. 真理。

二、相交的途徑

1. 領悟

2. 言語

3. 感覺

4. 心靈

5. 接觸

三、相交的實際表現

1. 生命的傳遞。在相交中,父神將生命給我們,我們在相交中生命也彼此傳遞。

四、相交的目的

1. 使人得生命。

2. 使人得滿足的喜樂。

結論:讓我們在靈裡,禱告,書信等多方面,彼此相交。

—— 黃彼得

【生命之道的四個證明(1~2節)】

一、從起初原有的

二、我們所聽見的

三、我們親眼看過的

四、我們親手摸過的

—— 馬有藻《新約信息精要》

【生命之道(約壹一1~2)】

一、起初原有 —— 創世之前

二、我們聽見 —— 親耳聽過

三、我們看過 —— 親眼看過

四、親手摸過 —— 親身感受

五、已經顯現 —— 道成肉身

六、又作見證 —— 親自傳揚

七、永永遠遠 —— 無始無終

九、傳給你們 —— 白白恩典

—— 王永悅

【生命之道(約壹一1~2)】

一、生命之道之久遠

二、生命之道之體驗

三、生命之道之實際

四、生命之道之傳揚

—— 王永悅

【相交的根源與好處】

一、相交的根源(1~3節)

1. 相交的先決條件,就是大家都有神的生命;生命相同,才能相交

2. 有了神的生命,才會喜歡跟神、並跟弟兄姊妹交通

二、相交的結果(4~10節)

1. 心中充滿喜樂(4節):很舒暢,有充足的喜樂

2. 行在神的光中(5~7節):會離開黑暗,沒有虛假、謊言

3. 靠主寶血洗淨(7節):受光照而看見自己的罪污,因此認罪投靠主寶血的洗淨

4. 肯謙卑承認自己的罪(8~9節):認罪才能得到主的赦免,也才有赦罪的平安

—— 蔡清寧《專題查經記錄》

【與神相交  約翰一書1章】

一丶相交前提經歷了主1:1

二丶相交之主傳遞給人1:2

三丶相交之後與人相交1:3~4

四丶相交之中知神是光1:5

五丶相交之後不行黑暗1:6

六丶相交之後行在光中1:7

七丶相交之後承認己罪1:8~9

八丶相交之後都說有罪1:10

—— 作者不詳

【約翰壹書第一章】

一、前言(一1~4)

二、使徒的信息和在道德上的應用(一5~二2)

1. 光在聖經中象徵的意義(一5)

2. 相信罪會破壞我們和神的相交(一6~7)

3. 相信我們的本性有罪(一8~9)

4. 相信罪會彰顯在我們的行為中(一10~二2)

—— 《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翰壹書第一章】

一、教牧的目的(一1~4)

二、神是光(一5)

三、在光明中行的必要(一6,7)

四、罪人的自欺(一8~10)

—— 《每日研經叢書》

【約翰壹書第一章】

一、序言:與基督的相交(一1~4)

二、保持相交的途徑(一5~二2)

——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與聖徒相交、與神相交(一1~10)】

一、此經文所提及的相交有兩個對象:

1. 與聖徒相交(3、7)

2. 與神相交(3、6)

二、此經文提及兩個真正行在光明中的經驗:

1. 建立彼此團契和美好的人際關係(3~4、7)

2. 靠主寶血常常自潔(7~10)

—— 《新舊約輔讀》

【與主靈交的首要條件 —— 追求屬靈生命的基本原則】

一、第一、二兩個「若」字(6~7節) —— 歸主成聖

二、第三、四兩個「若」字(8~9節) —— 認罪稱義

三、第五個「若」字(10節) —— 靠主保守(參約壹二1~2)

—— 徐松石《新約七公信擷華》

【五「若」之想(約壹一6~10)】

一、若說與神相交 6 —— 不在黑暗裡

二、若在光明中行 7 —— 就彼此相交

三、若說自己無罪 8 —— 真理沒在心

四、若認自己的罪 9 —— 神必要赦免

五、若說沒有犯罪 10 —— 以神為說謊

—— 王永悅

【相交之道(約壹一6~10)】

一、相交之要求

二、相交之次序

三、相交之對象

四、相交之攔阻

五、相交之機會

六、相交之實踐

—— 王永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