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第三章纲目
壹、内容纲要
【神的儿女】
一、神儿女所蒙的慈爱(1~2节)
1. 我们真是神的儿女(1节)
2. 我们必要像祂(2节)
二、从神生的不能犯罪,因神的「种」在他里面(3~10节)
1. 凡住在祂里面的,就不犯罪(3~6节)
2.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 (7~10节)
三、爱弟兄显明是已经出死入生了(11~18节)
1. 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11~14节)
2. 恨弟兄的,里面没有永生(15节)
3. 真实爱弟兄的,里面有「神的爱」(16~18节原文)
四、跟神有良好的关系(19~24节)
1. 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19~21节)
2. 我们一切所求的,从祂得着(22节)
3. 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我们的里面(23~24节)
贰、灵训要义
【父赐给我们何等的慈爱】
一、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祂的儿女(1节)
二、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2节)
三、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种存在我们心里(9节)
四、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16节)
五、我们是属真理的,我们的心可以向神坦然无惧(19~21节)
六、我们一切所求的,从祂得着(22节)
七、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我们里面(24节上)
八、神赐给我们圣灵(24节下)
【神的儿女vs.魔鬼的儿女】
一、神的儿女(1,2,10节) —— 魔鬼的儿女(10节)
二、我们必要像祂(2节) —— 没有这指望(参3节)
三、必得见祂的真体(2节) —— 未曾看见祂,也未曾认识祂(6节)
四、洁净自己,不犯罪,也不能犯罪(3,6,9节) —— 犯罪,违背律法(4,6,8节)
五、住在祂里面,是已经出死入生了(6,14节) —— 仍住在死中(15节)
六、从神生的,是由神而生的,是属真理(6,9,19节) —— 是属魔鬼,不属神,是属那恶者(8,10,12节)
七、行义的,行为是善的(7,12节) —— 不行义的,行为是恶的(10,12节)
八、神的种存在他心里(9节原文) —— 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15节)
九、彼此相爱,爱弟兄,为弟兄舍命(11,14,16节) —— 不爱弟兄,恨人,没有爱心,杀人的(10,13~15节)
十、心不责备,向神坦然无惧(19,21节) —— 心责备(参20节)
【神的儿女与主的关系】
一、神的儿女与主显现的关系(1~8节)
1. 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1~2节)
2. 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3~6节)
3. 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7~8节)
二、神的儿女与神生命的关系(9~18节)
1.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9节)
2. 爱弟兄的,是已经出死入生了(10~14节)
3. 里面有永生的,肯为弟兄舍命(15~18节)
三、神的儿女与住在主里面的关系(19~24节)
1. 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19~21节)
2. 遵守祂「彼此相爱」的命令(22~24节)
【信徒与罪】
一、信徒不可犯罪的理由:
1. 凡向祂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祂洁净一样(3节)
2. 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8节)
二、甚么是犯罪?
1.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4节)
2. 是因被人诱惑(7节)
3. 是因魔鬼的作为(8节)
三、信徒如何才能不犯罪?
1. 向主坚守「将来必要像祂」的指望(2~3节)
2. 住在主里面,更多看见祂并认识祂(5~6节)
3. 靠主行义,不被魔鬼的作为所诱惑(7~8节)
4. 活在神的生命里,也让神的「种」住在里面(9节原文)
【我们应该彼此相爱】
一、彼此相爱就是遵守神的命令
1. 是我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11节)
2. 是我们遵守神的命令,行祂所喜悦的事(22~23节)
3.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24节)
二、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1. 不爱弟兄的,就不属神(10节)
2. 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14节)
3.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15节上)
4. 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15节下)
5. 杀弟兄的,是属那恶者(12节)
三、我们当如何彼此相爱?
1. 爱,就是为弟兄舍命(16节)
2. 要让「神的爱」住在里面(17节原文)
3. 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18节)
4. 求神帮助我们遵守祂的命令(22节)
5. 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名(23节)
6. 藉神所赐给我们的圣灵,住在神里面(24节)
四、我们彼此相爱的好处
1. 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19~20节)
2. 我们一切所求的,可以从神得着(21~22节)
3. 我们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我们的里面(24节)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 —— 约翰壹书注解》
叁、其他纲目
【章题:基督徒相交的表现】
信息之一:过圣洁的生活
经文:约壹3:1~12
一、神的儿女像神洁净一样 1~3
1. 认识神的慈爱 1,(弗5:1;诗145:8)
2. 得见神的真体 2,(来1:3;约14:9)
3. 必像神的洁净 3,(来12:14;弗4:24)
二、神的儿女存神真道在心 4~10
1. 有神的真道在心就不犯罪 4~5,(约16:33)
2. 凡住在耶稣里面就不犯罪 6,(约15:5~6)
3. 行义的才是义人就不犯罪 7~8,(罗6:16;8:35;启12:11;弗6:10~11)
4. 因为他是由神生就不犯罪 9~10,(彼前1:23,25)
三、神的儿女听神命令相爱 11~12
1. 相爱是神的命令 11,(约13:34~35)
2. 相恨是人的行为 12
信息之二:过爱心的生活
经文:约壹3:13~24
一、爱心的证明 13~17
1. 爱是出死入生的 13~15
(1)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 13,(约15:18;彼前4:12)
(2)爱弟兄,已经是出死入生了 14 —— 舍命的爱
(3)恨弟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 15,(太5:21~22)
2. 爱是舍命怜恤的 16~17
(1)主为我们舍命的爱 16,(罗5:8;弗3:18;太5:47~48)
(2)我们舍命为主的爱 17,(约壹4:7~8)
二、爱心的行动 18~20
1. 有外在的行动 18,(约壹4:19~21)
2. 有内在的安稳 19~20,
三、爱心的命令 21~24
1. 遵守的,良心无愧 21,(徒24:16;提前1:5)
2. 遵守的,所求即得 22,(约15:7;诗1:2~3)
3. 遵守的,彼此相爱 23,(约13:34~35)
4. 遵守的,圣灵同在 24,(约14:19~24)
—— 毛南春阳
【基督显现的目的】
经文:约壹3章
引言:
耶稣基督到世上来的目的。
一、显明神的爱(约壹3:1)
叫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就是重生有神的生命。爱是指永生(约壹2:25)和圣灵(约壹2:27)而说的。
二、显明神的像(约壹3:2~3)
叫我们像祂。指主第二次来临,但亦包含第一次。指信心,生命,爱心,圣洁,洁净自己。
三、显现除去罪恶(约壹3:4~5)
罪的刑罚,同在,和权势。得赦罪,得自由,得胜利(约壹3:6~9)。
四、显现除灭魔鬼(约壹3:8)
魔鬼的作为:
1. 叫人自义。
2. 叫人嫉妒。
3. 叫人怨恨。
4. 叫人存杀心,即作王,除灭别人。
5. 叫人虚伪,不诚实。
6. 叫人无亲情,杀害骨肉之亲。
7. 叫人不悔改,不改恶行。
而主来就是要除去这一切。
五、使我们有爱的生命(约壹3:13~21)
1. 主赐给我们爱的生命,我们当在主里彼此相爱(约壹3:13~15)。
2. 彼此相爱;指行为(约壹3:16)。
3. 有怜恤的心,指诚实(约壹3:17~18)。
4. 遵守神的命令,良心无亏(约壹3:19~21)。
5. 主住在我们心里,有圣灵为证(约壹3:22~24)。
—— 黄彼得
【基督徒生命的表现(二)】
经文:约壹3章
引言:
约翰壹书第三章继续论到信徒生命的表现:是盼望像主的,是不犯罪的,是彼此相爱的,是被世人所恨的,是坦然无惧的。
一、盼望像主(约壹3:1~3)
1.信徒是要以主为目标,学像主。这是我们追求的最高目标。
2.信徒能像主的可能:
(1) 因神是我们的父,祂给我们生命,所以能像祂。
(2) 因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后1:4)。
(3) 因我们的生命是能长大的,长成基督的身量(弗4:15~16)。
(4) 因我们是真实的儿女,就是祂所生的,有祂的生命。
(5) 这是我们的盼望,必要像祂。
(6) 因我们必见祂,说明神大能的改变(林后3:18)。
3.信徒要追求像主:
(1) 动力:
i. 是因神的爱。因神对我们的爱,所以我们盼望像主;若我们不像主,是何等辜负祂的心意。
ii. 因自己的指望。
(2) 时间:是一直到主显现时,或说见主面时。在追求像主的这段时间中,要不断的,不灰心地求。
(3) 把握:必须像祂,这是神的应许,定旨(罗8:29;
林前15:49)。
(4) 方法:像主洁净一样。效法主那样的洁净(林后7:1)。不断自洁,即常退到主面前,求主洁净,如小孩到母亲面前洗脸洗手等。
二、有不犯罪的表现(约壹3:4~12)
1.不犯罪的原因:
(1) 犯罪是违背真理的。信徒是遵守真理的,故不犯罪。
(2) 因主曾除掉罪(约1:29),背负世人的罪。
(3) 因为是住在主里面。主里是完全圣洁的,无罪可犯。住在主里面,原文有长住的意思,一直住在圣洁无罪的地方。
(4) 因为见过主,认识主,知主的心。我们犯罪,退后,祂必不悦纳(来10:38)。
(5) 因主已除灭魔鬼的作为(约壹3:8)。魔鬼的作为是引诱人,叫人犯罪。
(6) 因为我们是神生的,有神的生命存在心中,所以有不犯罪的生命。
(7) 不犯罪才显明我们是神的儿女。
2.不犯罪的能力:
(1) 将神的律法(话)存在心中的能力(诗119:11)。
(2) 主十架宝血的能力。靠十架宝血的能力,也就是把自己与主同钉十架,以十架对付自己就能不犯罪(加5:24; 6:14)。
(3) 主大能的保守。住在主里面就是接受祂大能的保守(约10:28)。
(4) 效法主常实行公义(约壹3:7)。行义原文是习惯行义。一直行公义的事,就是不被诱惑。
(5) 新生命的能力(约壹3:9),不习惯犯罪。不犯罪原文为不继续,不住在,不喜欢的意思。种子是有生命的;有神不犯罪的生命,自有能力不犯罪。
(6) 因有爱的能力。爱是不作害羞的事,不作恶,所以有能力不犯罪。该隐犯罪杀兄弟(约壹3:10~12),是因为无爱心。有主圣洁的爱就不犯罪,有爱就不嫉妒,也不恨人,所以就无罪。
三、爱的表现(约壹3:13~24)
1.爱的原因。
(1) 因为我们属天,不属世界,有属天的生命(约15:18~19)。属天的生命即爱的生命,所以自然会爱。
(2) 因已经出死入生了(约壹3:14),已经进入爱子的国度(西1:13),已经进入爱的境界,在爱的环境中不能没有爱心。
(3) 因有永生在我们里面。爱的源头不断在我们里面,供应爱的力量,叫我们不能不爱。
(4) 因为主舍命的模范(约壹3:16),主爱的激励。主舍命把爱的生命也赐给我们。
2.爱的表现。
(1) 会被人恨,就是被恶人所恨。我们要过爱人的生活,爱神的生活,就易会被不爱神的人所恨;他们恨我们以先,已经恨主了(约15:19)。
(2) 离开罪恶,不住在死中。罪叫人死,爱人的不犯罪,就离开罪恶,离开死亡。
(3) 要人得生命,培养生命,而不是杀生命。
(4) 为人舍命。舍命是爱最大的表现。
(5) 有怜恤穷人的心。就是实际的帮助,爱人,既然肯舍命,物质就算不得甚么了(罗8:32)。
(6) 有工作和实际的表现。是在行动上表明爱主的心,而不是在空言和舌头上的爱。
3.爱而蒙福:
(1) 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约壹3:19)。即良心无亏,平安。
(2) 心不会受指责控告(约壹3:20~21)。可以坦然无惧,即放胆与神交通。
(3) 能得着所求的(约壹3:22)。因为行神所喜悦的事,遵祂的命令而行。
(4) 是遵守了神的命令(约壹3:23~24)。神的命令就是:
i. 信耶稣 —— 就是爱神。
ii. 彼此相爱 —— 就是爱人。
(5) 是住在神里面,成为神家的人。
(6) 成为神的殿。神住在心中,也成为神心上的人,即神所爱的。
(7) 有圣灵的启示,明白真理。
结论:
我们当有这七样的表现:
1.住在主里。
2.遵守命令。
3.爱主过于一切。
4.领受圣灵的恩膏。
5.盼望像主。
6.不犯罪。
7.爱的生活。
求主助我们的生命实在有这七样的表现。<![if !vml]>![]()
—— 黄彼得
【彼此相爱】
经文:约壹3:13~24
引言:
彼此相爱是神的命令,是信徒必须遵守的。所以约翰在福音书中提到,又在书信中多次提到。
一、我们如何能彼此相爱
1.神重生我们,把祂自己爱的生命赐给我们(约壹3:1)。
2.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中(罗5:5)。
3.神住在我们心中作主。因祂作主,所以能叫我们将爱的生命表彰出去。
4.耶稣舍命,是爱的标准,是给我们的榜样。
5.想到人的好处,就可以爱。
二、如何彼此相爱
1.与神彼此相爱。爱就是把一切都给对方(约3:16;
罗8:32)。我们如果爱神,也当把一切都献给神,这样就真实彼此相爱。爱是有行动的。
2.对人彼此相爱。帮助贫穷的人,时常关怀那些未得救的人,传福音给他们(约壹3:17~18)。
3.在实行上而非在言语上(约壹3:18)。
三、彼此相爱的福分
1.是出生入死的。不住在死里(约壹3:14)。
2.是有永生的(约壹3:15)。不是杀人。
3.是属于真理的(约壹3:19),且必可以安稳。
4.一切所求的能得着。我们彼此相爱,叫神的心喜悦,所以祈求的均可得着(约壹3:22)。
5.证明有圣灵在里面(约壹3:24)。
四、如不相爱
1.就等于不用主所赐的生命。
2.不运用圣灵的恩赐,那会中魔鬼的诡计。
3.结果自己心中不平安。
4.在神前有亏欠,不能坦然无惧(约壹3:21)。
结论:
当努力学习彼此相爱。<![if !vml]>![]()
—— 黄彼得
【神是义】
一、行义的原因(二29~三9)︰信徒行义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儿女的地位对主显现而有的盼望
二、行义的测验(三10~18)︰行义的主亚测验是在乎爱不爱弟兄
三、行义的结果(三19~四6)︰行义的向神坦然无惧,心中有神的圣灵,就是承认主『道成肉身』的真理的圣灵。
—— 牛述光
【神的儿女(三1~12)】
一、约翰在此发出一个赞叹,就是神给我们信祂之人的恩典是何等浩大,远超过我们所配得的!(三1~3)
二、强调善与义的行为,这是一个拥有神的生命的人应有之表现。(三4~12)
—— 《新旧约辅读》
【认清归属(约壹三1~12)】
一、 属于罪
1、 犯罪 —— 违背律法
2、 犯罪 —— 未认识神
3、 犯罪 —— 属乎魔鬼
二、 属于神
1、 住在主里不犯罪
2、 从神而生不犯罪
3、 认识上帝不犯罪
—— 王永悦
【神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
一、不自私的爱(1节) —— 动机完全是为我们
二、牺牲的爱(16节) —— 主为我们舍命
三、分别的爱(1节) —— 世人不认识
四、丰富的爱(1节) —— 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
五、改造的爱(2~3节) —— 我们必要像祂
—— 彭德歌《愿与你相交》
【约翰壹书第三章】
一、记得基督徒人生的特权(三1,2)
二、洁净的责任(三3~8)
三、从神生的人(三9)
四、神儿女的记号(三10~18)
五、惟一的测验(三19~24上)
六、波涛汹涌灵性生活在危险(三24下 —— 四1)
—— 《每日研经丛书》
【辨别属神与属魔鬼】
读经:约壹三1~四6
一、从洁净的与犯罪的来分别(三1~10)
1. 神的儿女是圣洁的,魔鬼的儿女是犯罪的
2. 『犯罪』与『犯罪的』不同:
(1)『犯罪』指偶然被罪迷惑而软弱跌倒(加六1)
(2)『犯罪的』是有存心,对犯罪有安排,又计划,甚至以犯罪为职业
二、从爱人与恨人来分别(三11~24)
1. 不但凡恨人、杀人的是魔鬼的儿女,而且凡行不义、不爱弟兄的,也属魔鬼(10,12节)
2. 神就是爱;爱是从神来的,所以神的儿女必切实相爱
三、从信从圣灵与信从邪灵来分别(四1~6)
—— 蔡清宁《专题查经记录》
【怎样才能「像祂」(约壹三2)】
一、要追求公义而离弃罪恶(7~8节);
二、要追求生命而离弃死亡(9~10,14节);
三、要追求光明而离弃黑暗(12节);
四、要追求爱心而离弃忌恨(13~15,18节);
五、要追求圣灵而离弃私欲(24节);
六、要追求圣洁而离弃污秽(3节);
七、要追求真理而离弃虚假(19节)。
—— 徐松石《新约七公信撷华》
【主三次「显现」】
一、第一次显现 —— 降生 —— 为要除掉人的罪(5节)
二、第二次显现 —— 复活 —— 为要除掉魔鬼的作为(8节)
三、第三次显现 —— 再来 —— 我们必要像祂(2节)
—— 徐松石《新约七公信撷华》
【相爱的实际(约壹三18)】
一、 不要 —— 在言语和舌头上
1、 嘴上的
2、 口头的
3、 虚空的
4、 空洞的
二、 总要 —— 在行为和诚实上
1、 实际的
2、 活出的
3、 得见的
—— 王永悦
【坦然无惧的心约(壹三19~20)】
一、 心的归属 —— 属真理的
二、 心的状态 —— 得安稳的
三、 心的受教 —— 有责备的
四、 心的保全 —— 被查验的
五、 心的面对 —— 能坦然的
—— 王永悦
【神最清楚的命令(约壹三23~24v)】
一、 信 —— 完全的接受
二、 爱 —— 生命的流露
三、 遵 —— 顺服的行动
四、 住 —— 上帝的恩典
—— 王永悦
【在施与上表现爱(三13~24)】
一、由于我们是与爱和生命的根源 —— 基督接触,固此在基督徒的生命中,自然就有爱心和新生命的流露,以致喜悦生命,厌恶憎恨。(三14~15)
二、舍命的意义在此是舍己,这里所论的爱是在实践的层面上的,比较注重行动。(三16~24)
—— 《新旧约辅读》
【分别为圣约翰一书3章】
一丶是神儿女洁净自己3:1~3
二丶在主里面就不犯罪3:4~6
三丶因主是义必须行义3:7~8
四丶凡是神生必不犯罪3:9~10
五丶彼此相爱不效该隐3:11~12
六丶知主舍命就当舍己3:13~17
七丶诚实相爱不在口头3:18~20
八丶遵主命令行主所喜3:21~24
—— 作者不详
【约翰壹书第三章】
一、基督过去的显现(三4~10)
二、社会测验的说明:相爱(三11~18)
三、离题而谈确据与定罪的心(三19~24)
——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