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第一章短篇信息
目錄:
交通的生活 約壹一l—2 (於力工)
神所賜的四種寶貝 約壹一1~7 (林義傑)
交誼的信仰 約壹一3 (張清庚)
光的奇跡 約壹一5 (雪門)
罪!罪!罪! 約壹一5~7 (黃世嘉)
耶穌的血 約壹一5~10 (王南傑)
耶穌基督的寶血 約壹一7 (謝鴻範)
識主更深 約壹一7 (韓菲吉爾)
縱橫兩種的相交 約壹一7 (傅心良)
我們若在,若說,若認 約壹一7~9 (翁毆東)
耶穌來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悔改 約壹8~10;路五30~32;詩卅二1~5(唐崇榮)
認罪 約壹一9 (趙世光)
交通的生活 於力工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1~2節
今天教會中發生爭論的問題,並非完全是知識上的問題,也不是敬拜上的問題,而多半是生活上的問題,如果基督徒的生活失敗,真理也就失去了見證,所以生活上的課題是很重要的。
我們讀聖經的時候,從三福音起,第四福音,保羅書信……稍微注意一下,便不難看出,生活和真理是不能分開的。
基督徒的生活是多方面的,一個人得救之後,並不是關起門來,只在家裡讀經,禱告,吃飯,穿衣……外面的事什麼也不管,我們不能存這種獨善其身的生活。乃是要與弟兄姊妹有交通,作些事情來榮耀主,在各方面生命中事奉神。因為我們既是神的兒女,就要過神兒女的生活。
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交通生活」,這種生活是每一個信主的人所必須有的。這個生活也可以說是一個「基地生活」,好像香港有一很大的飛機場,飛機來往降落起飛都要依賴這個基地。飛機離開了基地之後,不久要回來的。要休息,保養……就是飛出去之後也要同基地的指揮有聯絡的。照樣我們交通的生活也好像飛機和基地的關係一樣,不能分離。
剛剛我們讀了約翰壹書,這裡立時給我們看見生活的根本或是基地在什麼地方,在末進一步探討研究這問題之前,我們要再讀一處聖經。路加福音廿四章30~32節:「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祂來。忽然耶穌不見了。他們彼此說:在路上,祂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麼。」再讀約翰壹書一章1~2節:「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與主交通,並不是一個抽象的東西,也不只是一個理論,乃是我們的經驗。
基督徒的交通生活就是根據這個事實,由於大家都有這一個經驗,便把我們拉在一起。一提到主,一說到釘痕的手,一說到肋旁,因為大家有了同一的關係,所以一談便投機,我們因此而交通,有共同再經驗這個事實,什麼時候我們離了這個事實,便在什麼時候失去了這個親密的關係。
有些不信的人以為每一個宗教都好,都有真理存在……,既然宗教都是好的,他們想把各種宗教放在一起,但是每個宗教所根據的「事實」不同。我們是基於那一個生命之道。是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是實是清清楚楚的,是沒有辦法和得來,也無法在這生命之外有生命上的交通。
廿年前,我由中國北方到安南去,到河內之後,話語上有了很大的困難,有些安南人會說廣東話,但是我不會,說法文我也不會,那時住在一位安南的弟兄家中,因為言語隔閡,無法談話,到了吃飯的時候他們叩門叫我吃飯,因為言語不通,他用筷子指指,點點頭,我便低頭謝恩。說聲「阿們」,他聽我說阿們,他也說聲阿們,我們相對而笑,雖然言語上不同,但是阿們是相同的。感謝主,在這「阿們」上,彼此有了交通,因為我們的交通是基於生命之道。
瑪拉基三章15節說:「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祂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這裡告訴我們神盼望祂的兒女彼此談論,祂能紀錄下來,換句話說,那些話可以有交通的。
有一年我到南京去看靈修學院主辦人賈玉銘牧師,那時他已七十餘歲了,他平時靜默寡言,多用工夫禱告。但是那一天見我來了,非常高興,自己把人家給他的糖果餅乾拿出來給我吃,我們談了很久。後來我辭別了,招待我的一位同學笑問說:「你用什麼秘訣叫賈牧師同你又談、又說、又笑,他又把好東西拿出來請你吃呢?」我告訴他,我並無秘訣,只是我們中間的關係不同而已。原來我們是一個村子出來的。那村子很小,只有三家人而已。我曾祖和賈牧師的祖父是好朋友,後來兩家搬到一起合成一個小村子,賈牧師當時已有卅年未回過家,我們談談,村後的大槐樹,村前的池塘……,我們越談越覺得有趣……
因為我們有同樣的背景,同要的經驗才能產生密切的交通,我們都是從一位主來的,同得一個生命,同一位主,同一位父,這是我們的信息。這個信息,不能說是太簡單,我們的交通生活是基於這個,我們傳的也是這個。大佈道家慕迪,以最簡單的言語來講這個簡單的信息,今日的葛培理是神重用的僕人,也是講這個簡單的信息,這個簡單的信息叫我們同主有了交通。慕迪一天講道幾次,身體疲乏,晚上要睡覺的時候很簡單的禱告。「耶穌阿!晚安。」(這不是說我們都這樣的短短的禱告)。乃是要我們看見簡單的禱告中也有交通。
有一次母親告訴我,她到一個地方傳道,那鄉村中有一位弟兄很愛主,認真追求真理;他是結巴的,講話很不流利,雖然他說話不流利,但他領了不少人信主。一天那村裡迎神賽會,一般人抬著一位巫婆出遊,打鑼打鼓,那位弟兄那天躺在床上休息,被嘈雜的聲音吵醒,便起身看個究竟,從窗戶看出去,那些人抬著被鬼附著的巫婆,他在房內說:「奉耶穌的名叫汙鬼離開」。那巫婆便立刻從轎上跌下來,巫婆也如夢初醒。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被人用轎抬著出遊,大家見巫婆失去了能力。也就一哄而散。不過大家稀奇為什麼,經過這位弟兄的房子巫婆便不能「做法」。他們想一定這一位結巴「法術」比巫婆高超,大家開始注意他的行動,要找出一個究竟,他們觀察一個時候,便發見他每早晚起身時有說幾句話,事後他們就問他,究竟你說什麼。這位結巴弟兄說:「耶穌阿!我和你相好」。他的意思說耶穌阿,我和你做好朋友。由於他這簡單與主之間的交通,村中的人不少歸信耶穌。
感謝主賜給我一位愛主的母親,有時工作回家和她談話,聽她說到屬靈的經驗,這種交通更是寶貴,因為這不只是肉體生命的獻上,更加了生命上的交通。
我們今天交通的地方,就是在基督裡,也一定要在基督裡,也與基督一同隱藏在神的裡面。三位一體的神都需要不間斷的交通,你我也參與這個交通,這是一件很寶貴的事,求主幫助我們天天操練這個交通,保守我們維持與祂隨時地的交通和弟兄之間的交通。
所賜的四種寶貝 林義傑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l—7節
使徒約翰見證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的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壹一1)。這裡所說的「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約翰福音一章所說的「太初有道」。「太初有道」,到起初神創造世界之時,就對世界顯明出來了。這起初已經有的生命之道,也已成為肉身,有了人的身體,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神是靈,是人眼不能見,手摸不著的。但肉身是人的眼能看見,手能摸著的。無形的神,要來到地上成為有形的人,就必須取得人的身體。祂有了人的身體,我們能聽祂說話,也可以跟祂交談,可以摸祂,接觸祂,可以與祂作朋友。從抽象觀念,成為具體的事實,這就是神成為人者的耶穌基督。這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來到地上,賜給我們基督徒四種寶貝。我們得到這四種寶貝,將一生一世受用不盡。我們要在神面前用感恩的心來領受這四種寶貝,祂也藉著這四種寶貝把「道」完全地顯明出來了。
一、永遠長存的生命
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耶穌來到地上,第一件事就是要賜生命給我們基督徒。神的生命是奇妙的,世人雖都有一個生命,但人的生命是肉體的生命,這肉體的生命,有一天都要死亡,都要結束了。
聖經說:人一生的年日不過七十歲,強壯的可活到八十歲。今天雖然醫學進步,但最多百歲吧!最後仍得歸回塵土。我們基督徒稱身體為帳棚,帳棚就是不能定居的,會壞掉的,常拆遷的。我們人類的靈魂住在這帳棚裡面,有一天人的靈魂要離開這帳棚,就當人死的時候,祂的靈魂就脫離肉體,另有去處。到何處去呢?就看我們信不信耶穌。不信的人下到硫磺火湖裡,受永遠之苦,即永死;基督徒則進入天庭與主同在,快樂無比。
在基督徒,死亡不過是一個過渡,從地上生活過渡到天上生活。天上有我們永存的房屋,不會朽壞的。雖肉體的生命會結束,但主耶穌給我們的生命乃是永遠長存的生命,即所謂永生。永遠的生命不同於肉體的生命,肉體的生命是短暫的,與永遠的生命是相對的,所以永遠的生命,是每個人所真正的需要的。感謝主!這永遠長存的生命已傳給我們了。「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約壹一2)
我們怎樣享受這永生昵?必須接受耶穌,就是信祂的人,祂就賜給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成為神的兒女就能得著永遠的生命。不必付出什麼代價,也沒有任何條件,我們一信(即接受)就得著,信耶穌得永生。不是說信了耶穌,還要加上行為,加上道德,只要信就必得著的。因為神愛世人,祂必須定出一種最簡單明瞭的的方法,才能夠使全人類都輕而易舉的得著。
主的心是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所以神簡化了救恩的方法。請千萬不要存成見,認為簡單就不值錢,說便宜沒有好貨,以致不信耶穌。我們千萬不要誤會神,神這樣體恤我們,不為難我們,我們不可自作聰明,拒絕自己於恩典之外!
我們藉著聖經,藉著歷代聖徒,教會的見證,就能夠知道生命已來到地上。而且因著人的信,這生命就進入人的心中,成為我們心中的生命。這生命又成為我們的力量,這力量使我們勝過罪惡,能使我們遵行天父旨意,給我們饒恕人的心,也能使我們謙卑忍耐、溫柔,沒有驕傲、忌妒,沒有貪心、惡念,沒有敗壞、污穢。所以這生命是耶穌基督賜給我們基督徒最大的寶貝,
二、與神交通
第二種寶貝就是與神交通(相交)。「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一3 )與神交通就是與神靈交。交通是神賜給我們的一項寶貝。凡是真正有了耶穌所賜的生命的人,不論在天涯海角,不分種族人種,不管貧賤富貴,地位高下,只要有共同生命,在靈裡既能夠交通,能夠彼此包容,彼此顯念,彼此相愛,這是生命的見證。具有共同的生命,自然就有尋求交通的須要。
人一信主耶穌,就愛找主內弟兄姊妹談話,也喜歡與神靈裡來往。所謂與神靈交,就是讀經、禱告、作見證等。去採訪弟兄姊妹,與他在一起靈修,幫助他,彼此作見證也都是交通。我們基督徒能夠與神交通,是我們的權利也是最大的福分。因為聖經記載,主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全。」所以我們與神交通是很重要的事,其中最重要的,乃是用禱告托住別人。我們用禱告幫助人是最好的交通,替別人代禱是主最喜歡垂聽的。所以我們要用愛心互相代禱,神就大大的賜福給我們。
三、生命的光
第三種寶貝就是光。「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約壹一5~6)我們先有神的生命,神的生命進來了,就能與神交通,有了交通,就看見神的光。很多弟兄姊妹已見證,當彼此間有了交通以後,就顯明了神的光。也有些弟兄姊妹因為不願有交通,往往為撒但留地步。撒但藉著人與人間的距離,牠就從中製造麻煩。所以有了交通以後,馬上就見到神的光。有了神的光照,我們就能看見什麼真實的,什麼是虛假的,我們的軟弱在哪裡,什麼是別人的長處。
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在光中能看見一切黑暗,越是有光的地方,污點越顯明。神是光,光就能顯明黑暗,所以人在光中,身上有一點污點,有一點點罪惡都隱瞞不了。人所以會反對光,既因為光能照出人的隱情,顯明人的本相。人最大的難處,就是沒有自知之明,但神的光一照,立刻既照到自己的敗壞。神的光一來,人就會謙讓,人就會自我省察,人就會認罪悔改。
聖經說:「我們若是在光中,卻恨自己的弟兄,他到如今仍在黑暗裡。」一個在光中的人就會愛弟兄,如果在黑暗申就會恨人。我們舊的生命會恨,會忌妒,會與人鬧不愉快。但在神的光中,我們就會愛人。聖經記載主耶穌說:「律法和先知的總綱,第一要愛神,第二要愛人如己。」聖經一貫的道理,實在就是強調「愛神,愛人」。這愛神、愛人,也就是愛己。愛已是有前提的,絕不是自私自愛的。神沒有叫我們不愛自己,我們必須自愛,一個不自愛的人,很難希望他能做什麼好事情。自愛不是自私,此中有次序的,第一愛神,第二愛人,第三愛己。聖經說要愛人如己,就是你怎樣愛自己,你也要怎要愛人,可見自己還是要愛的,不過不能因為自愛,就不愛神,也不愛人了。我們說愛神,但神是看不見的,聖經說:「你如果不愛那看得見的人,你就不能愛那看不見的神。」我們說愛神的具體表現,就是愛人。我們在神的光中,就能看見這真理。
四、救恩的寶血
神給我們的第四種寶貝就是寶血。請看約翰壹書一章7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聖經告訴我們,除了耶穌的寶血,沒有東西能夠洗淨我們的罪。我們的罪雖多,但有主寶血塗抹,這始寶血的功效。我們必須信寶血的功效,我們的罪才能得到解決。只有主的寶血能洗罪救載們脫離極大的死亡。因為聖經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馬丁路德有個經驗,他某次在靈修中,魔鬼來試探他,說:「馬丁路德,你還讀什麼聖經呢?你看牆上寫滿了你的罪。」馬丁路德一看,果然滿牆都寫著他的罪,他就回答魔鬼說:「你說的不錯,滿牆寫的都是我的罪,但我願告訴你,我的罪還不只這許多哩!」魔鬼說:「你的罪既如此多,你讀聖經還有什麼用?」馬丁路德說:「我罪雖多,但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血已經洗淨我一切的罪。」他說完這話,轉眼之間牆上所寫的罪就都沒有了,都洗淨了。
是的,罪雖多,但主的寶血能塗抹洗淨的,我們靠著主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使我們與神和好,受那永約的證據與印記。這就是神所賜的第四種寶貝。願主成全祂自己的話。
交誼的信仰 張清庚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3節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約壹一3)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7節說:「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五章5節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前句是保羅在指示我們教會是以基督為中心,是交誼的團契。後句是耶穌告訴我們基督徒是枝子,連結在樹 —— 基督身上,這樣就得生命,多結果子,若離開樹,枝就無法生存。這些經節在告訴我們,基督教的信仰是交誼的信仰。
今天經節也清楚提起我們是與主相交,平時常聽基督教是愛的宗教,這愛除了交誼外,無法體會。假使愛是用口說,沒有交誼,只是理論缺實際。神與人之間的交誼,來產生人與人之交誼,這是基督教之真髓。使這兩面交誼能成立的是耶穌基督。
我們若知道現代社會現象,就會明白交誼的信仰或交誼的福音,在這時代何等需要。社會狀況有二種:
(1)「人的孤立」。今日社會奇怪的事實,人越多,越熱鬧之地方,人越孤立。在鄉下還有人情,互相招呼,在都市里卻不相識。在這社會裡,我們最缺乏的是互相之交誼。我們基督徒活在這中間所需要的,是先出口之一句話的交誼,交誼的信仰的福音。
(2)「忙碌」,我們住在忙碌的社會,大家在請安都說「最近忙嗎?」忙字,一個心加上亡,心「亡了,忙的忘了一切。基督徒的身體雖來禮拜堂,但心已亡,沒心可聽道,有的是忙來到禮拜堂,下來就瞌睡,暫時安息,做完禮拜又忙著回去,那有交誼的心情。在這樣的社會現象中,基督教信的交誼是這時代的福音。
基督教與廟宇之區別,在教會我們五、六人,十多人共坐一張椅子敬拜神,座位上有不同層的人能坐在一起,大家在一起可互相代禱,互相鼓勵,我們敬拜神就是包含這些。在基督裡不是一人使自己孤立,我們禮拜是共同禮拜,信徒的相通。我們信仰不是你一人,而是使你感覺我與別的關係是個交誼的信仰,我們不是自己一人來敬拜。這是與廟宇不同,廟宇沒時間限制,何時都可去因為不是共同之禮拜,人人拜拜、抽籤都是在求「我」或家人,沒人是準備東西去拜拜或為別人求
這就是與基督教信仰不同之處。所以基督徒在信仰上若沒有「交誼」,為別人代禱,關心別人,在愛互相勉勵,這與廟宇有何區別。
交誼是我們表明信仰上的一個重要因素,所以在信徒的交誼上我們要清楚的認識:
(1)信徒的交誼在教會中,是以基督為中心的交誼,以基督為中心的意思,就是在教會禮拜、禱會,家庭禮拜等等之聚會為中心之交誼。在這交誼中,使個人與個人,家庭與家庭,連結互相親密進一步能達到互相幫助之生活。保羅說信徒是基督的肢體,在羅馬書十二章10節提到:「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羅馬人書十二章13節進一步說:「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羅馬書十二章15節則說:「與喜樂的人要同喜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我們的週報,前半是恭受神的話,後半是答應神的話,其中的報告也是答應神的話之專案。報告不是只有在事務上的報告而已,而是通過報告,要建立信徒彼此間的交誼。家庭禮拜之意是在互相瞭解,互相安慰勉勵,您若沒參加過,您要如何互相建立交誼。青年團契在暑假中舉行家庭禮拜,這也是建立交誼的聚會。在鄉下家庭禮拜,他們有時自己帶椅子去,因他們互相瞭解別人的欠缺,大家有親熱感,台語有句俗語「人腳跟有肥」,我們的家要歡迎人來,我們也要喜歡去探訪別人。
各位我們自問看信徒中的您認識多少人,信徒的家庭你瞭解多少,作過交誼就能重視家庭禮拜,禱告會大家互相代禱,我們需要人為我們代禱,我們也要為別人代禱。
(2)信徒間交通要遵照聖經。聖徒是相通,我們在基督裡被召為聖徒,所以我們交誼要聖潔。常因親熱過分,失去禮貌而傷了對方,有時過於隨便在金錢、物資上發生麻煩,有時我們認為對兄弟要寬大,但要有限度。
保羅在歌羅西書四章6節說:「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所以我們的態度,應像鹽的調和,才不會失去交誼的真意。
(3)信徒交誼要用教會作中心。今早經節「約翰一書一章3節」信徒之交誼中,得小心的:
A. 信徒互相親熱而冷淡旁人之危險 —— 大家親熱而忽略新來的人,無意中畫了界線。今日之社會現象中人人很孤單,心靈上空虛,他們需要您帶給他們安慰及愛,所缺少是你一句話的鼓勵,我們對別人要親切的招呼,缺乏招呼使人覺得教會難進入。聖詩四八二首,為主來作祂見證,英文是「Just a Word For Jesus」意思是為主耶穌說一句話,他們需要你的關心,向人說一句話,為主說一句話,在教會裡每週認識一位元您不認識的人,成為交誼的運動。
B. 要小心不要成為小組織,哪裡一群,這一群,不能容合,這樣教會怎能進步。教會不能只成為信徒出入之場所,教會不只是幾位意見相同的人所結成的團體活動所,教會自己築溝,讓人不能進入這樣,別人不敢進入,教會是開放,隨時歡迎任何人加入我們的交誼。
平常與朋友親人或是生意之接洽、誤會之調解,常用筵席請桌之方式。主在二千年前就設立聖餐,我們受招待來教會也是一樣,被請來參加筵席,使我們得到主人(基督)與同桌的兄姐基督徒進入交誼,我們在主裡的交誼具體表現在於聖餐,通過這交誼來表現教會是合一,一致的教會。所以我們的信仰中可說是交誼的信仰,我們的福音要解決人的孤立,人的受傷,人的需要,所以我們應該伸出交誼的手,大家共同建立交誼的信仰,更而與主交誼。
光的奇跡 雪門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5節
「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約壹一5)
「要有光」這是創造主在創造宇宙時發出的第一個命令。因此表示出光在世界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沒有光,人就無法知道周圍的環境。因為有光,人才知道周圍的一切,才能看見微小如空氣中的塵埃,一直到天空中遙遠的星星。
陽光不但使我們看到可看的光線,同時還放射出熱和其他形式的能。有些化學變化要是沒有這些射線就不可能產生了。
光有很多重要性質。會受光滑面的反射,如鏡子。在有霧或濕氣重的大氣中就會擴散。經過透鏡又能曲折,因此我們能製造顯微鏡可以看見微細的東西;製造望遠鏡使遠處景象的距離縮短。
光有醫治的能力。是現在我們所知道的,殺菌力最強的一種能力。紅外線能刺激生理過程,並促進醫治患病的組織。聖經說:「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光線原文作翅膀)你們必出來跳躍如圈裡的肥犢。」 (瑪四2)。
光還有一特色,就是具有不同的顏色。二八四四年牛頓爵士使一線亮光窗過三菱鏡而分成各種顏色,打開了研究光與顏色的性質之門。一陣雷雨過後,在晴空中常會出現一拱彩虹。這是陽光穿過雨點折射出來的一組顏色,紅、橙、黃,綠、青、藍、紫。這種顏色的排列,我們稱之為光譜。
人類眼睛巧妙地構造,使我們能分辨出自然界各種形形色色。至於顏色如何產生,還是個奧秘。譬如說,樹葉為何產生是綠?回答這問題之前,讓我們先研討光線視覺的另一特性。
取一塊調色板,將紅、黃、藍三種油彩點在調色板上排成三角形。再取些松節油調和紅色和藍色。立刻就會有一塊紫色出現。調和藍色和黃色會產生綠色,調和黃色和紅色會產生橙色。
紅、黃、藍,我們稱為原色。各種原色調和產生的顏色則為間色,以各種不同的比例的原色,可以調和出許許多多種複色。經過藝術家巧妙的手和眼睛,可以用三種原色,調和成無窮的色彩。
現在我們再回到本題,樹葉為什麼是綠色的?事實上,樹葉根本不是綠色。而且恰巧相反,換句話說,就是樹葉將紅色吸收而將綠色反射到我們眼中。我們說樹葉是綠色,因為我們看見反射出來的綠色光線。樹葉紅色作為先合作用的能,製造職務所需的營養。
至此,我們知道了一些光的性質了。但是到底光是什麼呢?要解答這問題,就要牽涉到過去二百五十年,科學家們從事研究的一些深奧的解釋和理論。現在我們大略地來看看,科學家對光的一些見解。
早期對光的實驗,以為光是波動的。但如何行動,就不大清楚了。一塊小石頭,丟到水中以後,池中會產生一圈圈的波漭,一直向外擴張。人就以此,為光從發光體,向外放射的模型。並且假定光是一種能,以波動的方式向前進。而且許多光的現象,包括透射,仍適合波動說的。科學家發明一種看不見,不可思議的東西,叫做「乙太」來傳遞光波。
最近的研究,又提出了微粒,或量子的光學理論。根據這理論,光含有某種微粒,或一群能,這能在量子之中。許多光傳導的現象,可以用這理論來解釋。例如,各種顏色並非因光的波長而異,根據量子論,是因為光子( photon)。光的構造單位的能量不同。藍光的能,差不多是紅色光的兩倍。
老實說,無論是波動說,還是量子說,都不能完全解釋光的一切現象,科學家們希望發現新理論,可以解釋光的所有現象。
光還有一很奇怪的部分,就是與其他射線的線。根據波動的頻率,或量子能的次序而定了一「光譜」—無線波,輻射熱,紅舛線,可見光線,紫外線,x光線,以及伽瑪射線。這些都不過是同一現象,而放射不同的能而已。而似乎與原子的性質有密切的關係。x光線的位置,差不多是在光譜的末端,波長為可見的光的五千分之一,所以其能為可見光的五千倍。但有一點是非常驚人的,就是雖然這些不同射線的波長,或量子能的差別甚大,而進行的速度都是一樣的。都是以每秒鐘三萬公尺的速度前進。
那末,光到底是什麼?以上各套論說有沒有給我們光的清楚的概念呢?你或許會說:「著者根本沒有說清楚到底光是什麼。」對了,你的結論絕對準確。科學家們只能研究光的現象,卻無法為光下定義。或許我們想要知道光的性質,就應知道神。因為聖經說:「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壹一5)。
不同的元素所發的光,顯出不同的顏色的線條,以及不同的位置。沒有兩種元素有同樣的光譜。所以用分光鏡可以分析出遙遠的星星中所合的物質。分光鏡不但能告訴我們天體的性質,而且能測出溫度。藉著光,科學家可以知道宇宙間無數奇妙的事。
我們在中間讀物理,覺得光、電、熱等都是各不同相關的部門。可是現在這種概念已經不復存在了。因電磁波而產生了電、無線電、電視,甚至宇宙線,其間都有相互的關係。都與光有關係。而我們研究這些力量中奧妙的關係時,誰能相信其存在是偶發生的呢?如果其中之一,譬如說是電,稱微失去控制,即會爆發產生閃電,可能會行成嚴重的後果。設使這一切力量都反復無常,不能控制。我們這個世界將變成什麼世界?要是這些力量不是由一位大智慧者所支配,這個世界上還會有生命嗎?
世界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大神蹟。科學家們發現得越多,就越發顯得複雜,奧妙,越發難以瞭解。使我們不得不承認只有創造宇宙的主,才能解釋這一切自然的現象。
罪!罪!罪! 黃世嘉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5~7節
「神就是光,在祂亳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約壹一5~7)
彼得告訴找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了。
一、人人有罪必須離罪
聖經告訴我們,自從亞當夏娃犯罪墜落以後,人類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了。(詩五十一5)。
主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叫罪人悔改。」使徒保羅說:「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羅五20~21)
可見人人有罪,世人必須靠主離罪,這乃是基督教的精義。
二、什麼是死?
這並不是一簡單的問題,因為有些事情,這一個人看為罪,那一個人看不是罪。這一個地方看有罪,那一個地方為不是罪。這一個時期為罪,那一個時期看為不是罪。罪的標準,往往大有出入。看什麼是人對罪的認識,這樣模糊和複雜呢?因為世人的眼睛被罪弄瞎了,所以世上的人,有時以罪為義,以光為暗,以暗為光,以善為惡,以惡為善。(約翰壹二11)
三、不合良心就是罪
保羅在公會裡對人說:「諸位父兄請聽,我現在對你們分訴。」 (徒廿二1)。他又在腓力斯面前分訴說,「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徒廿四16)。
良心是神所賜給我們的。請看羅馬書二章15節就可以知道:「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故此,但凡良心自責的事,我們都絕對不要去做,倘若去做,就肯定是犯罪了。
但良心有「清潔」與「污穢之分,又有「有虧」與「完全」之別,這是聖經所告訴我們的。
自從我們的始祖犯罪以後,世人的良心都已成為有虧和污穢,所以我們若倚靠良心來辨別事非的善惡的,乃是徒然,而且領人走進迷途而已。
四、不合律法就是罪
這比徒然倚靠良心優勝得多。因為舊約聖經所記載摩西的律法,乃是出於耶和華,律法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乃是要全面完成。(太五18)。神的話安定在天叫向遠不會更改。(詩八十九30~31)。
請看十條誡命,何一不是亙古常存,不能磨滅的真理呢?有人問主耶穌,律法最大的綱領什麼。主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彷,就是愛人如己。」 (太廿二34~40)。
主的指示,正確之至,所以行為不合律法,就更加肯定是罪。
然而法利賽人固執法律,為何主卻責備他們?
因為就是他把律法作成儀文和形式。
主的責備,公道得很,因為他們徒有其表而沒有生命,知罪而不離開罪,所以對於靈命長進,始終沒有益處。
五、不信主耶穌就是罪
不信主就是罪。「神愛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獨生子的名。」 (約三16~18)
良心和律法,充其量只能夠令人知罪,而不能夠令人的罪得赦免。惟獨信主耶穌,才能夠使我們的罪惡得赦免。「祂(主耶穌)不像那些(舊約的)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獻祭,然後才能替百姓的罪獻祭。」
「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來七27)。倘若有人聽見了真道,仍然不相信主,那就是「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祂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他們的罪就必定因此而加重了。(來十29)。
六、不行道就是罪
以上所提各點,都是一般世人的罪。至於不行道的罪,卻單單是屬於基督徒的:信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二17)
主耶穌說:「凡屬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天國,惟獨遵行我父旨意的,才能進去。」(太七21)
因此,我們做基督徒,務須多多行道,我們聽了真道,讀了聖經,又常常照著去行,那就真是基督徒了,願主多多賜我們力量。
耶穌的血 王南傑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5~10節
迎接受難周,讓我們迎接苦難、受死及救贖的愛,以感謝的心來迎接。今晨用約翰壹書一章7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共勉。此段經文對我們有很大的感動力量,因它能讓我們知道:我們的信仰到底是建立於何處?
血的功效
世上一切偉大的工作,都須靠人的心血來完成。英文的祝福( Bless)是由血( Blood)而來,意即要祝福別人,就要為那人付出血的代價來。有時一個微笑、一杯冷水、一句慈愛安慰的話,也能使人得到祝福。不過,對人類最高的祝福,就需要人的心血。故,一些愛國志士、社會的領導人,科學家等,他們為了國家社會以及人類的幸福,都付出了心血、受苦的代價。血會帶給別人祝福,唯祝福需要血的代價。
耶穌的血
耶穌因著十字架上流血完成救贖」基督的寶血是基督福音的中心。TL.戴勒牧師說:「一位真正的福音傳道者,沒有一個例外,都要將自己所有的話,和救贖的紅線串聯起來。」「耶穌基督的血洗清我們所有的罪」,是祂毫無瑕疵、完全而真實的應許,人類中有許許多多的人得到這應許的拯救,重建光明,並在死亡絕望的路上看到救恩。Miss Havergal曾說:「哦!我主,禰曾告訴我:『去吧!不要再犯罪了。』而把我放在禰那流不盡的寶血泉源中。主,我衷心祈求禰,讓我們不斷地、無時無刻地來體會禰的救贖。」人類的祝福,需要耶穌的寶血,耶穌的寶血使人類得到祝福。
獻上我們的心血
耶穌的福音既然是血的福音,我們應如何來回答弛?摩拉維亞派只有六百名基督徒時,已差遣很多宣教師到世界各地傳福音,為何能如此呢?是因為在他們中間有許多人真實地體會耶穌的救贖,從心底感謝祂而獻身。基督為了洗清我們的罪流出寶血,我們是否願意奉獻我們的心血,為神、為人而活呢?
耶穌基督的寶血 謝鴻範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7節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
「血」在聖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因為它對於基督的救恩,和基督教的教義,都有極重要的關係。所以基督教各派的神學家們,都在用祭性的「血」,與基督的「血」來解說神的救恩。
在舊約希伯來文的「血」字(Dam)「達慕」,乃指在人身血管中所流通的紫紅色的液體,每逢提到「血」字,常指死而言,特別是指慘死。如約瑟的哥哥們把它賣往埃及之後,把染了血的彩衣送給雅各,雅各一看見那血:「他認得,就說:這是我兒子的外衣,有惡獸把他吃了,約瑟被撕碎了、撕碎了。」(創卅七33)很明顯的,雅各一看見血,就聯想到約瑟的慘死了。
有時「血」是特指肉身的生命而言。如「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吃。」……(創九4)「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十七11)
在新約希臘文的「血」字(Haima)「海瑪」,和舊約相同,常指死而言。「如你們與罪惡相爭,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來十二4)乃是說沒有抵擋到死的地步。在新約中「血」與肉常相連並用,(太十六17;林前十五50)如「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乃指人肉體的生命而言。
始祖在伊甸園犯罪後,曾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編作裙子,但耶和華神卻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創三7,21)又如「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創四4)顯明了寶血與救贖的關係。
在舊約時代,神用羔羊的血,作了救贖的預表。到了新約時代,神的羔羊耶穌基督,親自為我們流血贖罪。「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2)
現在讓我們看耶穌基督在各各他山上,被殺流血獻祭,對救贖恩功,到底成就了些什麼?
一、藉寶血設立了挽回祭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三25)「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二2)設立挽回祭的目的,乃是挽回神的憤怒,並挽回人的刑罰,乃使神與人複和。但這挽回祭的設立,是憑著耶穌的血所完成的。
二、藉著寶血得以洗淨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來九14)「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感謝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真有奇妙的能力,非僅在消極方面,洗去了我們的罪;並在積極方面,使我們得到了潔淨。
三、藉寶血得以潔淨
「所以,我們現在既然因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受神的忿怒。」(羅五9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有罪的,使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神是法官,我們是犯人,按照神的公義,罪的工價就是死,但那無罪的耶穌,替我們受了罪的刑罰,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所以這稱義的恩典,也是藉著耶穌的寶血所完成的。
四、藉寶血得以成聖
「唯有基督獻上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來。」(來十12)「我們有一座祭壇,壇上的祭物,是那些在會幕中供職的人沒有權利吃的。」(來十三10)耶穌的寶血,蘊藏著無限的能力,非僅使神的兒女們,在地上得以成聖,並可在生活上,向著完全成聖的目標前進。
五、藉寶血得蒙救贖
「我們在祂愛子裡,藉著祂的血蒙了救贖,過犯得到赦免,都是按著祂豐盛的恩典。」(弗一7)
「因為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先傳下的妄行,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而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就像無瑕疵無玷污的羊羔的血。」(彼前一18~19)「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十七11)因為生命在血中所付的代價,既等於生命的代價,耶穌在十字架上受苦,具有贖罪的功效,就是因為祂所流的血。
六、藉寶血與神和好
「並且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使萬有,無論是地上天上的,都藉著祂與神和好了。」(西一20)「我們作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神兒子的死與祂複和,既然複和了,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羅五10)我們從前是與神為敵,站在與神戰爭的立場,現在藉著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承繼了和平,使我們與神和好了。
七、藉寶血與神親近
「你們從前遠離的人,現今在墓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可以親近了。」(弗二13)「這一切既然都赦免了,就不必再為罪獻祭了。所以,弟兄們!我們憑著耶穌的血,可以坦然無懼地進入至聖所。」(來十19~20)我們非僅藉著耶穌的寶血,得以親近神,並且更可以藉著祂用生命和寶血,替我們開成的那條唯一的道路,坦然進入至聖所,和神有更密切的交通。
八、藉寶血得勝撒但
「孩子們既然同有血肉之體,祂自己也照樣成為血肉之體,為要藉著死,消滅那掌握死權的魔鬼。」(來二14「弟兄勝過牠,是因著羊羔的血,也因著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然至死,也不愛惜自己的性命。」(啟十二11)耶穌道成肉身,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和祂所流的寶血,敗壞魔鬼。並且主內弟兄之所以能勝過魔鬼,是因羔羊的寶血。所以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們都快樂罷。
九、藉寶血重得生命
「我對他說:『我主啊,禰是知道的。』他告訴我:『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他們用羊羔的血,把自己的衣袍洗潔白了。』」「那些洗淨自己袍子的人是有福的!他們可以有權到生命樹那裡,也可以從門進到城裡。」(啟七14;廿二14)我們的始祖因違背神命,就失去了神原造無罪的生命,並被趕出伊甸園。現在我們若藉著羔羊的血,把衣服洗白淨之後,就可得到權柄,再回到生命樹那裡,重新得回那失去的生命,並能從門進那聖城 —— 新耶路撒冷。
十、藉寶血堅定永約
「這是我的血,是為立約的,為許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廿六28)「飯後,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應當這樣行,為的是紀念我。』(林前十一25)在古時神怎樣藉著血與祂的百姓立約。(出廿四6~8)耶穌自己也照樣藉著寶血與信徒立約,不是舊約,乃是新約。
諸位親愛的讀者們,我願奉主耶穌的名問你—
你願挽回忿怒麼?
你願得以潔淨麼?
你願因信稱義麼?
你願得以成聖麼?
你願得蒙救贖麼?
你願與神和好麼?
你願與神親近麼?
你願得勝撒但麼?
你願重得生命麼?
你願堅定永約麼?
在耶穌寶血內有能力。
在羔羊寶血內有奇妙的能力。
在羔羊寶血內有極大的能力。
識主更深 韓菲吉爾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7節
韓菲吉爾女士( Frances Ridly Havergal)是一全球知名的聖詩作詞家。她有一靈修名著:「保守為主用。」 ( Kept For The Master's Use),她以她所做的一首著名的奉獻詩( Take My Life and Letlt Be)中的各行,作該書每章的主題。
韓菲吉爾女士曾多年過一美麗的基督徒生活,但她對於基督的認識,還是不夠深切。後來,神施恩給她,使她對於基督有更深的認識。
她在那次蒙恩以後,就寫了一長信給她一位朋友,詳述那事:
「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腓三10)
「我要耶穌對我說話……,好叫我能以真大能,為祂來向別人說話。對教義的認識,不能使我這樣,惟獨與祂同在的恩惠,能使我這樣做。
在降臨節中第一個禮拜日( Advent Sunday) (附注:降臨節包含耶誕節前還有四個禮拜日的時期),我第一次清楚看見真奉獻的福氣。原來要得著完全的福氣,就先要完全降服。神是按這步驟接納我們』信
約翰壹一書一章7節說:「我們若行在光中,像祂在光中一樣,就彼此心靈相通,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潔淨我們脫離一切罪。」
這段經文使我首先看兄,「祂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然後它又使我明白,祂已這樣洗淨我,祂有能裡使我保持潔淨。因此,我就將自己完全交托給祂,又全心倚靠祂保守我』。
在我有生以來,心情最激動的時刻之一,就是當我看見,這段經文中「洗淨」這一動詞的力量的時候。它含有我完全料想不到的意義,我只要相信它的含義,就能體驗那意義,當時我的心情為此而有的激動,真非筆墨所能形容出來。我相信它的含義就是天堂的福樂。
我們豈不是在限制著聖靈,運用主寶血的潔淨能力嗎,我們豈不是也正在限制著神的保守能力臨到嗎?我們豈不是正在限制著約翰壹書一章7節的含義所包括的範圍嗎?我們以為它只論到過去眾罪的赦免,我們忽視了它所說的「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的真義。其實它所說的「一切」,既是包括過去、現在、及未來一切的罪。
因此,我們需要信靠祂,必洗淨我們一切過去、現在及未來的污穢。是的,祂必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如果不是這樣信靠祂,我們就丟棄了這寶貝的應許,並且,因為拒絕接受它含有的全部意義,就完全失掉它的應用和能力,所要帶來的福氣。我們就常常限制神保守的能力。我們就多注意我們的軟弱,少注意祂的全能。
「我們」怎能劃出一界限,指明神越出那界線,就不能做什麼呢?正是神的保守能力,證明我們若沒有它,就毫無辦法保守自己,正是神的潔淨能力,證明我們若沒有它,就必污穢不堪。就是約翰壹書一章7節那動詞「洗淨」,給我們敞開了那扇能使人得著希望和喜樂的榮耀的大門。
我以前從未注意那動詞的時態所含的力量,原來它是:現在繼續進行時態,常常是現在時態,不是一瞬間就成為過去的現在時態。那動詞的實意就是繼續洗淨。我無法可以用字句來說出,我心因它而怎樣喜樂。不是在寶血泉源中,洗淨一次以後就離開,乃是逗留在寶血泉源中,好叫它能繼續不斷地洗淨我們。
為何我們膽敢,將神的眾應許,削低至我們所經驗過的,或者所承認過的高度呢?為何我們不接納,它們原來的樣子呢?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因此,神的一切燦爛的應許就必實在地,而且完全地照著它們所說的兌現。(林後九9~15)。
我們可以用舉一反三的方式,來思想神應許兌現的實情。我們不妨拿腓立比書四章19節來思想,它說到:「你們一切所需用的」。我心靈最大的需要是什麼?不錯,我現今已因信稱義,而且有了救恩的確據,但我需要神的靈以源源不絕的成聖能力,使我成為聖潔;我需要神保守我,使我不叫主耶穌擔憂;我需要神使我因得蒙保守,而不想或不作與訑聖潔的旨意相反的事。
阿,這是何等大的須要!腓立比書四章19節說:「我的神必照祂在基督耶穌裡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難道我們猶豫,而且說,這應許裡所說的「一切」的含意,不是真的一切嗎?論到神的命令和應許,我認為我們若不照它們原來的樣子,全部接納,我們就是用了神豈是真說?(創三1~24)的另一個表現方式。
當一個基督徒以單純的,毫無疑惑的信心,來接受神的命令和應許以後,他就立刻似乎對每一件事務,另有一比前超越的觀點。在他看來,罪惡比以前更可憎,儆醒雖為一苦事,反以它為一樂事。他知道基督徒的儆醒,與每一哨兵的儆醒相仿。
他看見,他不能中途而廢。他必須絕對信靠神,因為一點點不信靠或懷疑,就是罪了。他不能,也不敢以姑息的態度對付罪!
我知道甚至對於交托或順服,或信靠,或相信,有一瞬間的猶疑,也能損害我們的一切。我們與神的交通就必立刻被中斷了。
「那日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污穢。」(亞十三1)
當一個基督徒要得更多亮光之時,他就不畏懼因發現自己的邪惡而有的痛苦,因為他要自己內心深處和生活的外表,都蒙主洗淨。
嘗一個基督徒得著更多亮光以後,他就必須「除掉罪」,而且完全順服了。我們必須記得:神的恩惠和大能就是我們力量的泉頭,使我們能作我們離了祂,就不能作的事。
韓菲吉爾女士的聲音和她的筆,從此就「永遠為她大君王」所用。她已奉獻歌唱和著作,曾感動了千千萬萬的人心。她承認她人生的每一剎那,都屬於主,她要為祂的榮耀而使用全部時間。
她不但承認她的時間全屬於主,她也承認她每一分錢,都屬於祂。如果沒有主的指示,她甚至連六個便士也不敢隨己意來用。
她不覺得她有自由用她的金錢,來添置美麗的衣裳。她為海外佈道事工,獻出她的珠寶,她的衣著也很樸素。她不承認自己有自由,來為自己花掉可留下為神工作用的金錢。
她在那信上又說:「祂已使我因祂的旨意而喜樂滿足。我現在甚至連要違背祂旨意的願望也沒有了。無論祂的旨意如何,我實在很渴望祂的旨意成就……,我沒有懼怕或懷疑,或憂慮,或黑影遮住我心上的陽光。神的旨意實在佳妙。祂永不誤事。」
縱橫兩種的相交 傅心良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7節
從這節經文裡,可以看見了兩種的相交:
(1)是縱的相交,即神與人的相交。
(2)是橫的相交,即人與人之間在神裡面的相交。
一、縱的相交
神為要達到與人相交的目的,恰好構成了各各他山上的十字架。正如以弗所書二章16節所記:「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著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所以神與人相交,實在是神所賜的恩典。不然的話,人是無能為力的。
先從愛上說起,若不是神愛我們,我們也無法來愛神,經上記著說:「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10)又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在神和人相交的真理上,實在是出於我們意想不到的恩典。
羅馬書五章8,10節告訴我們:「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這裡更顯明了縱的相交,是神先作主動,是神作出祂與人相交的辦法,是神先來尋找人相交的。因為這樣,我們方能有機會尋找神與祂相交。
神與人相交,不是奴隸式的相交,乃是兒子式的相交,蘊藏著倫常的愛的喜樂與和平。因為神兒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成就,不僅以無罪代替有罪的,以義代替不義的,祂更要將兒子的心和兒子的靈放在我們心中。因此我們就有資格與神相交,呼叫阿爸、父。不但如此,將來還要永遠住在神的家中,作生命上的交流,這實在是恩上加恩。
神與人相交,必須在血裡面的。正如希伯來書九章22節所說:「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流血是神與人相交的方法,是不能缺少的條件。這就是神在舊約時代設立獻祭的原因。凡獻感恩祭,或是素祭這一類的祭。必得庇護隱藏在流血的祭物中,方能蒙神悅納。但該隱的獻祭與神相交是失敗了。因為他藐視神的方法,拿地裡所出產的供物,竟昂然來到神的面前獻給神,所以不能蒙神悅納。
在這裡有一個教訓,人不能憑著自己的勞苦,勤奮或善行,在神面前獲得地位,與神相交達到目的。該隱之失敗,也正是象徵今日許多人與神相交之失敗。但我們感謝神,祂願意與我們相交,祂愛與我們相交,祂設立神與人相交的天梯 —— 即主耶穌被掛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成為今日我們與神會面唯一的地方。
但這裡有一個極大的危機。我們從該隱與亞伯的獻祭上,可以看出神悅納亞伯的獻祭(遵照神的方法,獻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而不悅納該隱的獻祭,結果,該隱竟把亞伯殺了。在這裡有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屬血氣的,常常摧毀了屬靈的,屬血氣的常常逼迫屬靈的。這是要我們特別提高警覺的。
魔鬼是詭計多端的,牠現今對教會以及信徒個人所施的計倆,巴不得使信徒追求屬世的享受,患上屬靈的癌症,漸漸與神斷絕關係。結果,牠用不流血的方法完全得勝,而信徒猶在不知不覺中。同時,魔鬼常利用人血氣的相交,充當屬靈的相交,攔阻與神的交通,這種惡性的攔阻,在神看來,是可咒可詛的。我們在屬靈的爭戰中,常會遭遇這種暗礁,正如保羅所說的:「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只要緊緊跟隨主耶穌基督的後面就能脫離了。
在表面上看與屬血氣的相交,與屬靈的相交,很難加以分別的。但我們必須把握一個屬靈的原則:屬靈的相交,是捨己的,是以神為中心的,是願神的旨意成全的,是完全榮耀神的。
二、橫的相交
神不僅叫我們與祂相交,亦令我們與人相交,這就是橫的相交,人與人的相交。經上記著說:「我們若說自己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
人與人相交,必須在神的裡面相交。
(1)「以愛相交」,彼此見證,彼此勸勉,彼此幫助,彼此關懷。
(2)「彼此作守望著」,彼此禱告,彼此勸勉。
(3)「彼此追求聖靈」,從世界中分別出來,配得事奉神。
(4)「彼此當存作見證的心」,免得在任何環境中,為罪壓傷而跌倒。
願我們在神裡面都能作一個真正相交的人。
橫的相交,必須基於縱的相交,沒有縱的相交,就沒有橫的相交。不然的話,也不過是建立在人意的相交,遲早必歸烏有,且屬徒然。願神賜福,使我們明白橫的相交,實在是生命上自然的流露,絲毫不能蘊藏有人意或情欲的成份,以致違背神要我們與人相交真正的目的了。願我們共勉之。
我們若在,若說,若認 翁毆東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7~9節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壹一7~9)
在新約聖經中著作最多的該算是保羅。約翰為次。約翰所寫的除三封書信外,還寫了一卷福音書和啟示錄。約翰在他的書信中強調聖徒要「愛」和「行」。在這三封書信中共有七章,幾乎都以「愛」;「行」作教訓中心。愛是裡面的,行是外面的,按聖經原則,基督徒有裡外兩人之分:「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換句話說,我們裡面的人先有愛,才由我們外面的人去執行「行」。也就是說裡外必需一致。
現在我們來看行的這方面,一個有了愛的人,必須在他的外面能行出來才對。使徒約翰為此特勸勉聖徒們:
第一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這裡很清楚的說,只要我們能行在光明中,便有兩種好處:
一是能與神彼此相交。
二是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真是一舉兩得。因此我們是在主裡的人,必需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二6)主所行的是在光明中,我們也要行在光明中。因為我們知道黑暗是魔鬼的權勢,這權勢就是死亡,我們又是從那權勢裡頭出來的人,就是出死入生的,不能住「在」死中(約壹三14)。
第二『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有一件事我想大部分基督徒都會同意我的:就是認識別人容易,認識自己難。許多時候我們能看見別人犯罪敗壞,卻不能看見自己也是一樣地犯罪,和過著敗壞的日子。也就是說很容易定他人的罪,不容易定自己的罪,是不是因為自己毫無瑕疵,玷污或無可指摘呢?不,只是因為我們的心眼被世界的神弄瞎了,蒙蔽了。(林後四4)所以我們心裡沒有真理,便說自己無罪。
另一方面看,我們既因肉體軟弱,常為過犯所勝,那麼我們窮喊自己無罪,不但於事無補,而且是自欺欺人。
約翰繼續勸勉我們:『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前面我們已經看見,若行在光明中就能與神相交,並且與神相交的人,便有真理在他心中,看清自己有罪。現在我們來看,既然知道我們有罪,便須向神承認並存痛悔的心,這樣神就必赦免,否則,我們的罪還是存在無法得解決。
大衛貴為君王,也因肉體軟弱而犯罪,但他肯認罪求赦免。他說:「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禰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我向禰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禰就赦免我的罪惡。」(詩卅二3~5)。我們有罪一天不承認,便一天沒有平安和喜樂,而且我們與神的關係就出了問題,從這一方面我們可看出認罪是何等的重要,因為罪能使我們與神隔絕,神愛罪人但恨惡罪,有罪的人連禱告都不能得應允(箴十五8;賽一15~16;五十九2)
上面三點「我們若在」,「我們若說」和「我們若認」都是說出聖徒行的這一方面,也就是外面的表現,巴不得神讓我們看見有信心、有愛心固然重要,但有行為更為重要。
耶穌來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悔改售秦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8~10節:路加福音五章30~32節;詩篇卅二章1~5節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約壹一8~10 )
「法利賽人和文士就向耶穌的門徒發怨言,說:你們為什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呢。耶穌對他們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0~32)
「大衛的訓誨詩。一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細拉)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細拉)」 (詩卅二l—5)
人失去神賜的悟性
這個世界是個失喪的世界,人類失去了作人的方向,所以一位科學家很遺憾地說:「人類的知識超過了人類的智慧,我們不能控制我們所知道的各樣學識。」
人類在罪惡中走了一條沒有價值的道路。正如聖經以賽亞書五十三章6節說:「我們都如羊失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主耶穌來了,就是要尋找拯救走迷的羊 —— 失喪的人。
路加福音五章32節告訴我們:「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召罪人悔改,不是召義人悔改。」這節經文告訴我們關於人性問題。這是一個失去方向的世界,也是個失去悟性的世界。人被神所創造,神給人一個特別的悟性。悟性是屬於靈的,人會分別真理、善惡,認識自己的處境,這都是人超本能的本能。這種對自我的認識,就是神造人時給人特殊的價值。今天人類對神的認識是非常愚拙的,人在危險中而不自覺危險,人在罪惡中而不知自己的罪。一個不知自己之罪的人,他的罪是最危險的的;不知自己處境的可怕,是最可怕的;如果你知道自己是在危險中,便會尋求脫離危險的方法。否則人也無法幫助你。
神已經將悟性賜給我們了,問題是我們要怎樣對待自己的悟性?是否讓自己的悟性昏睡而死。
今天不但整個世界的悟性失去,連基督徒也是如此。甚至走了錯誤的道路而不自覺,欺騙自己也不自知。一個人失去悟性的時候,同時也必失去地位,一個人失去悟性的時候,便會被罪惡污穢所沾汙。羅馬人書三章23節告訴我們:「因為是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也就是說,全世界的人,上至皇帝,下至乞丐,都是罪人,可是我們卻不感到自己有罪。我們身體有毛病很容易覺察到,馬上延醫診治;可是心靈有毛病確覺察不出來。
心理學家告訴我們,許多人的疾病,是由於自己的憂慮而生病的占了百分之七十。可是,人類對於自己靈性上的毛病,每每忽視不能發覺,反而只是尋找自己靈性上的好處,甚至尋找自己的好處超過了事實。這就是人本身的一個不平衡,我們對於自己的認識通常十分模糊。人生有兩個大袋,一個在前,一個在後,前面的袋子放自己的好處和別人的缺點,後面的袋子放自己的缺點和別人的好處。這樣,人人為自己製造一個不符事實的印象。人就是這樣,在罪中而不自覺了。
透過神看自己的罪
路加福音五章32節主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當祂說這話的時候,似乎把世上的人分為兩種,就是義人和罪人,而保羅卻說世上的人都是罪人。究竟耶穌對,抑或保羅對呢?難道耶穌的神學錯了嗎?近代有一位神學家說,要離開保羅的神學,而回到耶穌的神學去。難道神的啟示有錯誤嗎!難道聖經有毛病嗎?究竟耶穌是不是把世界上的人分為兩種類?不是的,耶穌的意思是:雖然世界上的人都是罪人,但是有一些人不感到自己是罪人,他們感到自己是差不多的。
這不是事實的問題,乃是對事實的認識有問題。事實是事實,對事實的認識又是另外一回事。事實是一件事情,認識可能有兩種觀念。有些人病很重,但他們感到沒有病,可是,不能因為他們感到沒有病,便說病沒有了。有病是一回事,感到沒有病又是另一回事。所以耶穌說這句話,是對人的一個諷刺。那些自己以為義的人,不配進天國,耶穌的救恩沒有你的份。如果有人知道自己是罪人,又承認自己是罪人,那麼,我要恭喜你,因為耶穌愛你,祂本不是要審判你,乃是要拯救你。
那些感到自己是罪人的人,他們便肯求幫助。古代名醫扁鵲,周遊列國,到達齊國時,晉見齊桓公。他對齊桓公說:「王身上有一種病,應當快快的醫好它。如果你肯的話,我可以醫好你。」。齊王不覺自己有病,便把扁鵲遣走,扁鵲第二次,又來到齊國的時候,祂對齊王說:「王的臉色大不如前,你的病已經重了。如果你肯的話,我可以幫助你。」齊桓公聽了不高興,又把他打發走。第三次扁鵲見齊王時,說:「王的病比以前更重了,好不好我現在就為你醫治?」齊王大笑,又拒絕了。第四次見到齊王的時候,扁鵲一言不發便離開了。齊王覺得很奇怪,把他請回來問個明白。他說:「王已病入膏肓,我講也沒有用了。」王大笑幾聲,便打發他走了。不久,王的病發作死了。
人類的情況便是這樣,人並不覺得自己是有罪,而且覺得自己比別人好。不錯,你有你的好處。但是,聖經清楚告訴你,你是個罪人,人人都是罪人。罪人不能拯救自己。罪弄瞎了我們的心眼,叫我們看不見自己的境況。主耶穌說:「我來是要召罪人悔改。」
人怎樣感覺自己有罪呢?今天有許多的人,他們憑著新的心理學解釋法,感覺自己不是罪人。人有良心,良心證明我們有罪。挪威一位神學家寫了一篇「良心論」。他說,當你犯罪以前,良心對你說:「你不應當這樣做。」可是你不肯聽他的話,只把良心當作一個被動的勸告者,不要良心管理你。當你正在犯罪的時候,良心站在旁邊,他一聲不晌,著實站在被動的地位,跟你去犯罪。當你犯罪之後,良心轉過來,成為你的審判官,警告你的罪過,使你坐立不安,以上的經驗相信每個人都會有。
聖經說:「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 (箴廿27)能鑒察人的心腸肺腑。我們所犯的罪,別人雖然不知道,但主知道。主把良心放在我們的裡面,但我們賄賂我們的良心。我們對良心說:「不要緊吧,不要緊吧。」你遮蓋自己的罪,使自己的良心麻木,神就任憑你犯罪。主給你看到這些,便證明主愛你,不要你走滅亡的道路。
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是義人,都是罪人。世上的好人是好罪人,壞人是壞罪人,聖人是聖罪人,惡人是惡罪人。實際上的好壞,只有程度上的分別,並無性質上的分別。甚至我國孔子,稱為「至聖尊師」,「萬世師表」,也承認自己只能免大過。如果這些聖人也承認自己是罪人,然則我們又怎樣呢?
先知以賽亞常常提到,耶和華是以色列的聖者,常常責備人的罪惡,但當他在聖殿異象中看見神的榮耀的時候,他便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咀唇不潔,又住在咀唇不潔的民中。」當以賽亞看見神的聖潔時,便看見了自己的污穢。我們為什麼看不見自己的污穢呢?就是因為我們看不見神的聖潔。今天的教會需要從頭看見神的聖潔,牧師傳道看到神的聖潔,執事長老需要看見神的聖潔。我們如果看不見神的聖潔,便永遠不會過聖潔的生活。
還有約伯,他是古今中外最偉大聖人之一,他敬畏神,遠離罪惡。這個聖潔的人,神卻叫他受苦,他的十個兒女在一天之間死去,他的財產全部失去了,身體長滿了瘡。他在最痛苦的時候,能正視自己的問題說:「我雖有義,我的言語也證明我有罪。」約伯尚且承認自己有過,何況我們呢?
彼得是一個聖人,但當他打魚的時候,看見了主行的神蹟,便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彼得講這句話真奇怪。如果主使他打著許多魚,他不是應該很喜歡嗎?如果主今天來到你的店中,使你生意興旺,你不是快樂得連聲感謝主嗎?彼得為什麼沒請耶穌和他住下,使他得更多的魚,反倒說:「主啊,離開我,我是一個罪人」呢?原來一個人真正認識耶穌的時候,便真正的認識自己。今天我們不認識自己,是因為我們沒有透過基督看自己。我們只透過自己或只透過世界看自己。我們必須透過神的聖潔和能力看自己。
一個知罪悔改的人
有罪的人需要什麼?不是需要教訓,一個人犯了罪,你不能對他:「你不能這樣作,知道不知?」他老早就知道了。今天的世界不需要教訓。知識是一回事,行為是另一回事。宗教所作的工作,是把人的缺點和失敗告訴我們。行淫亂的人知道自己作錯了,賭博的人知道自己作錯了,可是,他們沒有能力脫離這些罪,他們所需要的是脫離這些作的能力。
一個好醫生,不是只告訴你病在哪裡,乃是能夠醫好你的病。所以主耶穌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主耶穌到世上來,不是要找有錢有地位的人,也不是找聖潔的人。法利賽人看自己比別人聖潔,他們輕看稅史和娼妓,主和稅史罪人吃飯的時候,法利賽人便覺得很奇怪。
主耶穌為那些自以為義的人設一個比喻:有兩個人到聖殿去,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史。法利賽人的地位比人高,衣著舉動語氣都自成一派,與人不同。他祈禱的時候特別大聲,要講別人都聽見,他奉獻的時候,也要故意讓別人看見。他在聖殿中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因為我比別人好,我不勒索、姦淫、犯罪,也不像這個人。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有的,都奉獻十分之一。」這法利賽人感謝神,因為他比別人好。通常我們感謝別人,因為別人幫助自己,因為別人對自己好。可是,這法利賽人感謝神,卻是因為他自己好,多麼可笑。而且,在他的祈禱中,「神」只說一次,「我」卻提好幾次。
教會的問題就是在這裡了;「如果沒有我,便沒有講道,如果沒有我,詩班會亂七八糟。」於是,「我感謝你,因為我好。」請問,你為什麼而感謝神?有些人開感恩會,其實不是在哪裡感謝神,乃是在誇耀自己。許多教會中的人,利用神來榮耀自己,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從前我也過這樣的生活,我十五歲參加唱詩班,十六歲唱彌賽亞,可是,唱的時候,並不是在那裡讚美神,乃是在宣講自己。基督徒們,我們要紀念神的恩典,不要誇耀自己的功勞。
其次,這法利賽人在祈禱的時候,控告那個稅史,他的禱告便成了控告。還有,他說:「我一個禮拜禁食了兩次……」他的禱告變成了宣告。有一次,我在一間裡拜堂,看見他們把奉獻寫在牆壁上,寫明某某人何時捐多少,我對禮拜堂的傳道人說:「你們禮拜堂內耶穌的名字看不見,人的名字卻一堆,很像佛廟,不過顏色不一樣罷了。」我不是說,奉獻不可以擺出來,數目清清楚楚是應當的,可是,我們不要為名字才奉獻。
主耶穌說,這法利賽人祈禱是自言自語的。什麼叫自言自語呢?就是禱告沒有物件,神沒有接納這個禱告。我不問你有禱告沒有,我只問你,你的禱告神聽了幾句?一個祈禱自言自語,是很可憐的。神智不清的人常常自言自語,祈禱自言自語的人,是靈性有毛病的人。
那個稅史祈禱的時候,遠遠的站著,表示他知道自己和神的距離,他的罪叫他與神隔閡。
第一,他連舉目忘天也不敢,這表示他感覺自己是個沒有資格領受救恩的人。當一個人感覺自己是不配的時候,這個人才能真正進入靈性的生活。
第二,他槌著胸,撾胸是真正悔改的意思。悔改不是腦裡的知識,今天敵對耶穌最厲害的人是那些聽道聽得最多的人。如果你腦中充滿聖經的知識,但心中並沒有改變,你與基督仍然無份,你越聽道便越假冒為善。稅史槌胸,是他情感的表現,為自己的罪難過。你為自己的事業失敗難過,為自己的生意難過,但是你沒有為自己的罪難過?稅史禱告說:「神啊,求你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他在神面前承認自己是在罪人的地位上。
請注意,你不是因為犯罪所以才是罪人,乃是因為你是罪人所以才犯罪。我是罪人,你是罪人,全世界的人都是罪人。但是,主愛你,祂恨惡罪,但是祂愛罪人。在世上的時候,主責備最小的罪惡,但是祂接受最大的罪人。
我現在奉主的名對你說,你要悔改,主愛你,他在你心門外叩門,對你說,我愛你,願意拯救你,請問,你願不願意離開你的罪惡,回到主的面前?
認罪 趙世光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9節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罪使人痛苦
我們所事奉的神是聖潔的,所以見主的條件就是要完全聖潔。罪使我們不聖潔,使我們與神隔絕,所以必須要拿出我們的罪,在神的面前承認我們的罪。若是一個基督徒不認罪,他的禱告不能達到神面前,他看聖經沒有興趣,聽道不能接受,罪叫人受不義的痛苦,不但殺害人的生命,更要殺害人的靈魂。但是人還是喜歡犯罪;反過來說,一個基督徒在地上要過屬天的生活,必須要承認自己的罪。
罪比方是毒,有一位太太,她的右手痛得很,就請一位大夫替她醫治,那位大夫就給她先照「愛克斯光」,照過之後,知道在她的骨頭裡有毒,非要把這只手(右手)鋸掉才能活下去,否則那毒靠近心臟就要死亡。但是那位太太捨不得將她的手鋸去,而且又是右手,如果鋸去不是成為殘廢了嗎。所以他說:「大夫阿!請你替我想想,還有別的法子保留我這只右手嗎?」
沒有別法子
大夫說:「除了鋸去實在沒有別的法子。」那位太太說:「那麼還是讓我回去想想,過一個星期再來,如果手漸漸好了,那就不用鋸去,如果還是痛,或者比以前更痛的話,我就決定鋸去。」大夫說:「太太我實在勸你,你還是現在鋸去的好,如果再隔一星期那就來不及了,因為你的毒已經靠近你的心臟了。」那位太太仍舊不肯將她右手鋸掉,後來她就回去,她以為可以漸漸的好起來。但是不然,反而比以前格外痛,痛得飯也吃不下,痛使她一刻也不得安定。她實在不能在忍受,又跑到前次那位大夫那裡要求他將她的手鋸去,就是右手,她也願意了。大夫見她又來,就又替她照「愛克斯光」,照過之後,對他說:「太太請你回去吧,你的毒已經靠近你的心臟,現在要鋸已經來不及了,依照上星期我叫你鋸的時候,那還來得及,現在已經過了一星期那太遲了,對不起,請你原諒我,實在不能救你了,你還是回去料理你的後事吧。」
罪如毒攻心
她驚慌再三懇求的說:「大夫阿!求你救救我的命吧。」大夫說:「太遲了。」她說:「你實在沒有辦法想了嗎?」大夫說:「我實實在在沒有辦法想。」她說:「大夫你實在不能救我嗎?」大夫說:「我實實在在不能救你。」後來她就回去了,不到幾天的功夫,她就離開世界了。
親愛的弟兄姊妹!那毒就好比我們的罪,它不但傷害我們的生命,更傷害我們的靈魂,使我們永遠沉淪!巴不得兄姊妹都肯將自己的罪認出來。只要我們承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但願我們在神的面前存悔改的心,坦白的承認自己的罪,耶穌的寶血就洗淨我們。
信徒們常犯的毛病,就是馬虎,巴不得我們對自己的罪不馬虎,因為神對罪頂認真,祂不放鬆任何罪。無論是大是小,許多人想要遮蓋自己的罪。弟兄姊妹!我告訴你們,越是遮蓋,越是危險,結果反而罪上加罪。如果你有一件罪,最聰明的法子就是把你的罪完全的說出來,你不要以為人不知道,神也不知道。神是無所不知的,在啟示錄上告訴我們,神是察看人的肺腑心臟,就是察看人的內心。
神給予光明
黑暗和光明在神的面前是一樣的,如果你一個人在黑暗的地方作犯罪的事情,人不知道,但是神知道,因為祂在光明中,祂知道黑暗中的一切。所以在神面前作智慧的人,就是要在神面前將自己的罪認清。有一位陳牧師,有一次領培靈會,他所講的道,叫人常常思想,他說有一位姊妹頂喜歡彈琴,她總要在下午彈一個鐘頭的琴。有一天她正在彈琴的時候,有一個咕魯的響聲,她不去看看,因為她很懶,就不注意。等到第三大她在彈琴的時候,有兩個咕魯的聲音,她還是不理會。到了第三、第四……天那個咕魯的聲音越來越大,使她再也彈不起琴來了,因為她所彈的音量全聽不出來,於是她才站起來看看,那知裡面有許多老鼠把琴鍵都咬壞了。原來頭一次那個響聲只有一個雄老鼠再琴裡,第二個響聲是一個雌老鼠,結果生了許多小老鼠在裡面,就發出許多響聲來,使她沒有法子再彈下去了。
存悔改的心
如果她能把頭一個老鼠趕出去,就好了。弟兄姊妹!我們的也是如此,一件罪不拿出去,就生兩件,兩件罪不拿出去,就生三件,最後生多件,充滿你整個的心,使你終日不安。弟兄姊妹!如果你有罪你不曉得,只有求主使我們看出自己的罪,拿出自己的罪沒有第二個法子,只有在神的面前存悔改的心,承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基督徒和不信主的人原來的地位是一樣,沒有人敢說我重生後沒有罪。不過,分別在那裡呢?在約翰壹書二章12節說:「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借著主名得了赦免。」一個基督徒有罪,祂不定他的罪,難道神不公義嗎?不、決不,我現在告訴你們不信主的人,神定他罪的原因,我們和不信主的人的分別是我們有一位中保(保人),就是主耶穌基督,祂不但是我們的救主,而又是我們中保。比方我們要認識一個人,或是有別的事要拜託那個人,那麼必要有人介紹,那個介紹的人,和你要認識的人很熟悉,同時也很喜歡他,這樣你托這人為你介紹就會做功。那麼主耶穌是神所愛的,在聖經中告訴我們,耶穌是神的愛子,神所喜悅的,祂來作我們的中保,那是再好也沒有的了,只有祂配作我們的中保。祂釘在十字架上擔負我們的罪,祂也是為我們的罪死了。
耶穌代受罪
比方說一個基督徒在神面前導告說:「神啊!祈求禰饒恕我的罪吧!」假設神不饒恕你,也不赦免你的罪,那麼你要說:「神啊!禰看耶穌面子赦免我的罪吧,因為主耶穌已經為我的罪而死了。祂已擔負我的罪了。」那麼,神沒有話說,只好赦免你的罪了。反過來,假如說一個不信主的人也求神赦免他的罪,神也照樣對他說:「我不饒恕你,也不赦免你。」那麼你有什麼話可說,有誰作你的中保,有誰擔當你的罪,有誰為你的罪而死呢。弟兄姊妹,信和不信的人分別就在這裡,
不信主就是罪,罪的工價乃是死,所以弟兄姊妹你信嗎?如果信的話,你的罪就是得赦免了,但願我們肯把魔鬼的產業(罪)拿出來,這樣你就在地上能過著得勝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