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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第二章短篇信息

目錄:

以致得救     彼前二1~3       (吳恩溥)

奉獻與獻祭     彼前二5       (景峯)

寶貴的耶穌     彼前二7       (吳鴻助)

寶貝的基督     彼前二7       (趙仲衡)

蒙召與差遣     彼前二9       (李信彰)

分別出來     彼前二9      (曾霖芳)

君尊的祭品     彼前二9~10       (楊其耀)

宣揚主道     彼前二9~10       (張美邦)

做一個好公民     彼前二11~12        (盧美村)

服權柄的人     彼前二13~17        (王明道)

行善之道     彼前二15

當你受冤屈時,該怎麼辨?   彼前二19~20

冤屈的苦楚     彼前二19~23        (黃六點)

神醫與救贖     彼前二24       (陳終道)

以致得救    吳恩溥

經文:彼得前書二章1~3節

「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譭謗的話,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彼前二1~3)

「……因此漸長,以致得救。」這裡所說的「得救」,不是現在的,而是漸長,以後才達到,因此有人問,為什麼聖經又說「一信就得救」,是否彼此矛盾?

請注意,生命的得救與生活的得救,是兩件不同的事。原來—

一、生命得救 —— 信便得著。

二、生活得救 —— 是需要經過爭戰,付出代價,才能夠獲得的。

有位弟兄作見證,感謝神如何拯救他,十分有力,感動人。但後來發現他的生活並沒有改變,仍然喝酒、打牌、貪心等。他的生活比非基督徒的還差,看見的人心中便懷疑這人究竟得救否?他的見證是真還是假?他的見證可能是真的,因為他的生命因著信,接受主便得救,問題卻發生在他生活方面,他的生活還未得救。今日教會有很多這樣的人,聖經用「與恩典不相稱」來指責他們。我們平常是說「這人沒有見證。」

彼得前書一章末後,說生命得救問題,第二章說生活得救問題。基督徒不單要生命得救,更要生活得救。如何才能夠生活得救呢?

除掉一切的小罪

為何這裡只提小罪,大罪反沒有提?原因大概是:

l. 大罪不用提,人人皆知。沒有一個基督徒說可以殺人,可以盜掠。因這些連非基督徒也知道,是不用提的。

2. 許多人忽略小罪,以為並不要緊,但神的旨意乃是大罪要躲避,小罪也要對付。像疾病一樣,小病不對付,會成大病。大家都知道傷風是病中最輕的,但傷風卻是一切疾病的門。古語有雲「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涓涓不塞,終成江河。」故聖經不厭其詳地向我們提及小罪,要我們把一切從來忽略的小罪除淨。

聖經在這裡提及的幾件小罪,讓我們注意:

一、惡毒 —— 心懷惡意,人看不見,但神看見我們的心懷意念,我們要在神面前對付這隱藏的罪。

二、詭詐 —— 與欺騙不同。欺騙簡單,詭詐卻是彎曲的。有如彼得坐著,使女來說:「你不是祂的門徒麼?」彼得若說「不」,他便是說謊。但彼得卻說:「你在說什麼?」推得一乾二淨,這並非說謊,但他卻繞一個大彎騙人,騙得一乾二淨,這是詭詐。賊叫捉賊,這是詭詐,越聰明的人越會用詐術騙人。基督徒因為知道不可騙人,因此常常繞圈子,用詭詐達到欺騙的目的。我們要悔改。

三、假善 —— 假君子。這是基督徒常犯的罪。三、四十年前,我出去佈道,有位太太告訴我,他婚後住上海,問她丈夫教會在那裡,想去聚會。他丈夫不要她去;她問為什麼,他說:「你去了不過學會假冒為善,還是不去為妙!」這句話給我很深刻的印象,在某些人眼中,基督徒不過是一群假冒為善的偽君子。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曾七次嚴厲地責備「假冒為善」的人。神的選民為何會假冒為善?原來他們讀經,知道應該如何做,但不肯付出代價,於是只好假裝騙人。新約教會,第一個罪便是假善。亞拿尼亞看見巴拿巴出賣田產獻給教會,得人稱讚,他也想得人稱讚,只好賣田產,但卻捨不得,便給自己留下一半,拿一半給教會,希望大家稱讚巴拿巴第一,亞拿尼西第二。當人知道應該怎樣行,怎樣事奉,而又不肯付出代價,很容易假冒為善,去博得屬靈的地位。

四、嫉妒 —— 看見別人比自己好,比自己有成就,便嫉妒起來,甚至背地裡排齊攻擊。

五、譭謗 —— 比嫉妒更進一步,用破壞性的言語公開破壞人!

這五種罪,在教會裡面,人與人間彼此磨擦,很容易產生。

教會問題與家庭問題不同,同為在家庭裡面,彼此都是骨肉,歸根究底,手足與共,問題便沖淡了!但在教會裡,大家的出生,背景,主張都不同,若不是尊主大,以神為心,各不相讓,問題便可擴大。聖經說要除去這些,這是消極一方面,還有積極的一方面,是要:

追求純淨的靈奶   

剛出世的孩子要吃奶,得救的基督徒一樣需要靈奶。靈奶是指主的話,還加上「純淨」兩個字。難道主的話不純淨麼?不!主的話是純淨的。但經過人的口,可能不純,我們要十分小心。避免人意的錯誤,或謬誤的傳統。愛喝酒的弟兄說:聖經只說:不可醉酒。我來喝酒,五鬥不醉,十鬥也不醉。我不醉便沒有違背聖經。這位弟兄愛喝酒,酒量又大,他的話是根據他的私意,並不純淨。有一位天主教姊妹,接受了耶穌為救主,但她說來教會時,心中並不快樂,原來天主教崇拜時有聖像及臘燭,但基督教沒有,她不習慣,因此內心不安樂。原來傳統支配了她。白種人說:我們是雅弗的子孫,黑人該作我們的奴隸。這因自己有民族優越感,便強解謬解,吃這些奶很多時候要中毒。

所謂「異端」並非全是假的,可能只有百分之一是假的,其他都來自聖經。這百分之一的假,便危害我們生命的健康,我們必得十分小心。

一個孩子,不病會吃,便會快高長大。屬靈的生命也一樣,不犯罪,多吃純淨的靈奶,他的生命便會長大,以致生命成熟,勝過許多罪。

如何追求純淨的靈奶呢?

l. 讀 —— 要讀主的話,有人從未買過聖經;有人雖有聖經,但從來不讀,以致發黴。

2. 聽 —— 有人說:讀好了,為何要聽?但聖經卻常常吩咐我們聽。聖經很注意大眾傳播,你講給別人聽,別人講你也要聽,不可驕傲不聽。耶穌寫信給亞細亞的教會,七次吩咐他們,不單要讀還要聽。有人說,我不要教會聚會,在家讀經還不是一樣。這人第一星期可能讀三章,第二星期讀一章,第三星期可能睡了!啟示錄二、三章七次重複著說:「有耳的,應當聽」。很稀奇,這「耳」是單數的,人總有兩隻耳,為什麼聖經都用單數?有人解釋:要你用一隻耳聽,另一隻耳塞住,才不致這耳進入,那耳漏出。

3. 默想 —— 讀,聽,還要不住思想,藏在心中,如馬利亞,她聽了,存在心裡,反復思想,把主的道明白過來。

4. 學習 —— 好像學生,好好學習。

5. 藏住 —— 把神的話藏極心裡,免致隨流失去。

6. 遵行 —— 學習聖經,並非為著知識,知識叫人自高自大,最主要是實踐出來,主耶穌說:「那聽我話又去行的人,好比把房屋蓋在磐石上,經得起一切的考驗。」聽道而不行道,不過自己欺哄自己。

7. 傳揚 —— 把主的道告訴別人。

生活得救,方法很簡單,只要除去我們的罪,愛慕主的道,在主的道上不住操練自己,以致生命日日成長,就能夠勝過一切,在生命中活出基督來。

奉獻與獻祭    景峯

經文:彼得前書二5節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5)

奉獻的意義是廣泛的

「奉」字的形狀,像有相對整齊的兩個手,是含有雙手恭敬的獻上,「奉承」、「進奉」的意思。

奉獻的意義非常廣泛。大至醫院、教堂、傳播機構、慈善單位,小至個人身體、時間、精神、力量、智慧;以及各種祭物,凡是獻給主的,都是屬於奉獻的範圍以內。而且金錢奉獻,只不過是其中一部份。

奉獻不限制於金錢物品

有人誤認為奉獻和獻祭,不是獻錢,就是獻物。僅限於主日獻金,或每日樂捐而已。這樣,是把奉獻的意義看得太淺近和狹窄了。

獻祭乃是注重心靈

上述經文,就是一個例子。活石,可以指我們的身體,也可以指我們的心靈。等於一塊活動的石頭,被建造成為一座靈宮。藉著耶穌基督,作為神所悅納的靈祭。靈祭,乃是各種心靈的祭。

良善的心勝過祭祀

古代的獻祭,必須有祭物。「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1~12)所以這裡所說的「靈祭」,完全不必再用有形的祭品,乃用馨香的心靈作祭,是更為蒙神所悅納的。因為主說:「我喜愛良善,(或作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何六6)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九13)

獻上敬虔的內心

一、獻上感謝為祭:

「我要以感謝為祭獻給禰,又要求告耶和華的名。」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詩一一六17,五十23)

二、  獻上讚美為祭:

「我們應當靠著那穌,常常以頌贊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希十三15 )

「我要以詩歌讚美神的名,以感謝稱祂為大。這便叫耶和華喜悅,勝似獻牛,或是獻有角有蹄的公牛。」(詩六九30~31)

三、  獻上愛心為祭:

「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祂什麼。」(可十二32~34)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弗五2)

四、獻上信心為祭:

「我以你們的信心為供獻的祭物。我若被澆奠在其上,也是喜樂。並且與你們眾人一同喜樂。」(腓二17)

五、獻上悔改為祭:

「禰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禰必不輕看。」(詩五一16~17)

六、獻上公義為祭:

「當獻上公義的祭,又當倚靠耶和華。」(詩四5)

七、獻上禱告為祭:

「願我的禱告,如香陳列在你面前。願我舉手祈求,如獻晚祭。」(詩一四一2)

獻上全部的身體

保羅說:「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3)「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虛浮的供物是神所惡的

從上面所列的經文看來,神不在乎我們有形的祭祀,乃是要我們獻上聖潔、誠實、敬虔的心。假如我們不是出於甘心樂意,仍然是不蒙悅的。先知以賽亞說:「你們這所多瑪的官長阿,要聽耶和華的話。你們這蛾摩拉的百姓阿,要側耳聽我們神的訓誨。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你們來朝見我,誰向你們討這些,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裡恨惡,我都以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的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賽

一10~17)

只要人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

先知彌迦說:「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麼?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麼?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上我的長子麼?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麼?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寶貴的耶穌    吳鴻助

經文:彼得前書二章7節

「所以祂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彼前二7)

聖經告訴我們,在重生的人,以主耶穌為最寶貴。使徒彼得說:「所以祂在你信的就為寶貴。」(彼前二7 )為什麼耶穌是寶貴呢?我想有三點理由:

(一)祂是全世界「唯一的救主」

假使有好幾個救世主,耶穌不能說是寶貴的。但是天下並沒有別的救主,所以耶穌是真正寶貴。若果我們靠近孔子,請他拯救我們,他或許會用許多哲學者的話,給我們解決人生的問題。但是他一定否認他是救主。若果我們去找穆罕莫德,請他救我們,他一定會說,他是先知,不是救主。世界上有好幾千位先知,只有一位先知能救我們脫離罪的刑罰和罪惡的權勢,祂就是耶穌。

假使你靠近釋迦摩尼,他一定會說:「他要追求入神的狀態,叫做「涅盤」,就是失掉自己一切的意識。」那麼你必問他在過去幾世紀當中,什麼人到達了這個境地?釋迦會回你說一個也沒有。

關於拯救這件事,我們不需要哲學或宗教的智慧,或者自己所觀察以上的智慧。我們必須接受神的生命,而只有耶穌基督 —— 神的兒子,能賞賜生命,只有祂能將永生賜給我們。

(二)祂是有真實價值

祂是神聖,是神的兒子,自天降臨的。

有一次人家問我:「你能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嗎?」我就反問他:「你能證明你是你父親的兒子嗎?」首先,你接受他作你的父親,然後,他承認你是他的兒子。假想耶穌叫神為「父親」,而神說「不是」,這裡必有錯誤。事實記載,耶穌叫神為「父」,在新約聖經也不只一次說,神公然稱耶穌是祂的兒子。因為耶穌真正是神的兒子,祂自己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所以,祂是極其寶貴的。

(三)因為祂有實際價值

起先,祂能赦免我們的罪。沒有人能赦免罪,不是祭司或牧師,不是監督或大監督,也不是教皇能赦免罪。只有耶穌能赦免罪,因為祂沒有罪。祂為我們的罪犧牲生命,只要我們依靠祂,祂願意白白的「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不久以前,在往菲律賓的一隻船上,我遇見一個中國青年人與他談論。當時他賭博輸了很多錢,正想自殺的時候,我勉勵祂要依靠耶穌重新出發過新的生活。他說他願意如此,就低頭跟我禱告:「主耶穌啊,求禰可憐我,赦免我的罪,求禰賜我平安」。他反復地禱告了好幾次,後來就顯出光亮的面容,勇敢地說:「罪過的重擔已脫離了,我感覺我是一個新的人!」如果我們依靠耶穌,祂會可憐我們,真的赦免我們的罪。

(四)耶穌也能幫助我們勝過罪惡

一個基督徒如果願意放棄一切的罪惡 —— 不潔的念頭,不正當的賭博、酒醉、怨恨、嫉妒,或其他的壞事……,主耶穌要幫助你,只要你依靠祂,祂必定會賜給我們平安和快樂,這是世間所不能給我們的。羅馬有一個基督徒的響導,他向我說:「當保羅從監獄被拉出斬首的時候,聽說他抬頭起來微笑,耶穌基督的真實信徒有永遠的平安與歡喜,雖然到臨終也是如此。

最後,當離開世間的時候,主耶穌曾引領我們到天上,祂在那裡,我們也在那裡。基督徒不要怕死,因為我們不是單獨過約但河,耶穌會迎接我們。有一個接受主的年輕基督徒將死了,他不知道死後要臨到怎麼樣的事情,所以戰戰兢兢很害怕。我念了一節聖經給他聽,包含一句耶穌所說的話:「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他聽了之後,就相信基督,專心依靠祂而得到平安,於是顯出笑容安靜去世。

實在是如此,在所有「信」的人,耶穌是最寶貴的。

寶貝的基督    趟仲衡

經文:彼得前書二章7節

「所以祂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彼前二7)

耶穌基督對於信的人為何寶貴,不能盡述,今日只思想三方面。

一、祂是無價之寶。

這不是對未信的人講的,因他們以為耶穌是塊石頭,不是寶。對信的人為何是無價之寶?聖經說人的生命短促。有位熱心的姊妹說:我二十歲甚至到三十歲都不覺得生命的寶貴,四十歲時才稱有感覺,五十歲以後就感到生命的短促。詩人也說:人的生命如手掌那麼狹窄,又如雲霧易於吹散。約伯說:生命像吹出一口氣,一吹就消散。以賽亞說:生命如花,轉眼凋謝。

詩人說:耶和華看聖民的死極為寶貴。人有許多寶貴的東西,婦女愛玉器就寶貴玉器,男人寶貴財產,青年人集郵票就寶貴郵票,對所愛所寶的,是最喜歡得而有之。是否神喜歡信徒快快到祂那裡去,很有可能,因祂那裡的生活美好。不過對信徒方面看來,就覺得生命短促,如日影飛過,因此覺得生命寶貴。有位青年病了很久,醫生有天對他說:只有三星期的時日了,他就非常的珍惜這三星期的時間,每分鐘都不願讓它浪費,做領人歸主的工作,因此勸勉許多人信了耶穌。我們的生命是寶貴的,沒有任何事物可換生命的。

耶穌基督寶貴,與我們有什麼關係?有次彼得、約翰上聖殿在美門口,那生命來瘸腿的期望從他們得周濟,彼得說:「金銀我都沒有。」金銀是寶貴的。但我只有耶穌,能使瘸腿的得以復原。耶穌說:無人能用思慮叫壽數延長一刻。主耶穌為我們釘死十字架上,使信徒的生命得以延續到無限期,這就是寶貝。

主耶穌是在人看為無可能的,使成為可能;在人毫無希望的時候,給人仍有希望;在人失去生命時,仍然能給人有生命。祂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聖經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白白的賜給我們,耶穌基督是極大的寶貝,使信祂的人,生命得到無盡期的延續,感謝天父!

二、祂是「無得比」

在許多方面,惟獨耶穌能,人不能。祭司一次次地獻祭,一年年地獻了貢獻,耶穌基督只獻一次,就成為永遠的贖罪祭。祂一次釘在十字架上,祂的救恩永遠有功效,只這一次就救了全世界的人類。祂的說話無得比,感動人,使人無法不接納,捉耶穌的差役,在耶穌面前也五體投地。

「痛苦的意義」這本書的作者,這麼說:「保羅的智慧,不講耶穌是成功的教士,乃宣講耶穌基督釘十字架。」許多世紀以來使人歸向基督的原因,非因祂是治百病的大醫生,乃因祂甘心流寶血,成為人類的救贖主。當祂在十架上受苦時,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乃因擔當世人的罪,不得不與從未分開的父隔開,這痛苦無人能忍受,主忍受了。經上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為仁人死或有敢作的,惟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時為我們死。」所有信徒都能體會到自己是罪人,主為我們死,故祂是「無得比」。

三、祂是自由的源頭

著名的音樂家蕭邦說:「生命誠可貴,愛惰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均可拋。」他的生命就證明這件事。但我們所講的不是蕭邦的那些:言論的自由,有自由的民主社會。我們乃論信徒的自由。主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又說:「真理使你們得自由。」聖經又說:「基督在那裡,那裡就有自由。」耶穌在我們的生命裡,我們就有自由,就沒有束縛,是已經從罪惡完全得到釋放。我們生活在這個罪惡的世界裡,有罪惡的擔子,和它的壓力,真需要在耶穌基督裡得自由。

我們因為怕死成為奴僕,在罪的權勢之下,耶穌來救贖我們,對我們說:我給你們自由,我釋放你們。「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但是一定要相信耶穌,人若不信,耶穌與你無關係。信耶穌的,耶穌對我們就極其寶貴!讓我們珍惜我們所得著的耶穌。未信的人若盼望耶穌作你的寶貝,快承認自己的罪,接納耶穌,信祂作你個人的救主!

蒙召與差遣    李信彰

經文:彼得前書二章9節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蒙召」一詞,在今日中國教會一般的解釋,是指被神選召成為主工人的人。實際上東方與西方的教會,大都這樣解釋。例如「某人蒙召了」,意即「某人已把自己奉獻給主,終身事奉主,走主的道路了。」這似已成為傳統的觀念與解釋。「蒙召」原文為「Klesis   ( Calling)」,裡面包含幾個意義:如呼召、恩召、選召等:「教會」的原文r Ecclesia ,意思是:「被召出來的會眾。」

今日教會對「蒙召」一詞專用於極少數終身奉獻為主作工的工人,而把絕對多數蒙召的眾聖徒放在一邊,輕忽了他們的蒙召。聖經清楚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因此當我們中國教會順從天上的異象,要進入差遣中國信徒往海外宣揚福音真道的時代,我們須要重新回到聖經中看「蒙召」的意義,好讓主得著更多蒙召受差遣的人,俾能應付主在這個時代中,對中國教會將福音傳到普天下的託付。

一、神呼召人的心意   

(一)神呼召我們成為祂的兒子( Call for Ssalvation)

「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創三9)這是聖經中神第一次呼召人。以後這呼聲不斷地藉著曆世歷代的眾先知多方的發出來。在末世神藉著祂的兒子,道成肉身親自曉論我們:「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可二17)主耶穌到地上來,召人得到「兒子的名分。」(羅八23)主耶穌受死復活升天後,到五旬節聖靈降臨,充滿了在耶路撒冷的門徒們,使徒彼得在那一天的證道中曾說:「因為這應許是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的神所召。」(徒二39)那一天蒙恩的人有三千人。失去的「兒子的名分」,神在祂永遠的計畫中由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贖回來,白白賜給一切相信祂的人。呼召人得著「兒子的名分」是神呼召人的一個心意。

(二)神選召我們長成祂兒子的身量( Call for Sanctification )

使徒保羅被聖靈感動寫信勸勉以弗所教會門徒說:「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所以經上說:『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麼。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l—13)作父親的最難過的是兒子不能長大成人,天父的心也是如此。因為「人如何,身量也是如何。」行事為人和蒙召的恩相稱,是長大成人的基督徒,才能結果子榮耀神。「同蒙召聖潔的弟兄阿,神召我們,

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因「那召我們的是聖潔的,我們在一切所行的也要聖潔」。成為聖潔的人,才滿有基督的身量,才是合乎主用的器皿;才能行事為人和蒙召相稱。這是神選召我們的第二個心意。

(三)神恩召我們作成祂的工( Call Service)

主耶穌說:「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是要服事人」神也將這勸人與神和好的職分賜我們,這是神選召人的第三個心意。

二、蒙主差遣的條件

(一)蒙召的異象

聖經中異象的意思,就是看見神的旨意,啟示或默示而認識,若不認識神的旨意,如何受差遣。異像是信心和得勝的根基;充足的動力,需要充足的異象。神的旨意控制著一切事物。摩西在何烈山看見神從荊棘火焰中向摩西顯現呼召的異象,控制了摩西在曠野四十年的生活與工作。保羅在大馬色路上所見的異象,改變了保羅,也控制了保羅的一生。在他快要被澆奠的時候,他作見證說:「……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天上來的異象」一個被神差遣的人,必須有清楚蒙召的異象,控制著他的一生,他的工作才能站在信心與得勝的根基上。

(二)主清楚的話語

「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徒十三2)一切受主差遣的人,都是以屬靈為起點。不是因為有了需要去,不是因為自己喜歡要去,必須是聖靈差派而去。「要為我分派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主的分派是一切工作的開始。沒有主的分派,就沒有工作。先知以賽亞在他職事開始之前,先聽見主差遣的話語:「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

(三)對主的差遣要有恩賜和負擔

聖靈不會差遣一個沒有恩賜的人去工作。當神差遣耶利米時,神對他說:「我已將當說的話傳給你」。司布真曾說:「神不會召一個不會說話的人去傳福音。」同樣,神不會差遣一個沒有恩賜的人去作工;更不會差遣沒有工作負擔的人去作祂的工作。一個受主差遣的人,不是出於人意,也不是出於環境的安排或工作的需要,必須看他有無屬靈的恩賜與負擔。

(四)有屬靈的經歷

牧人只能帶領羊到自己所到的地方。摩西在末帶領以色列人經歷四十年大而可畏的曠野之前,神先帶領摩西有四十年曠野的生活。以西結在未傳耶路撒冷被困絕糧信息之前,神先叫他經歷用雜糧為自己作餅,按側臥三百九十天吃這餅。何西阿在主託付他傳以色列人「棄主從邪」信息以前,先讓何西阿有娶淫婦為妻的經歷。主所差遣的人,必照主的託付先有屬靈的經歷。

(五)絕對的奉獻

使徒保羅說:「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絕對的奉獻,使人拒絕世界,看萬事如糞土。絕對的奉獻不僅使人拒絕世界,也使人拒絕自己;棄絕在宗教世界的顯揚,效法基督的死,和祂一同受苦,無論是死是生,總叫基督在他身上顯大。

一個蒙主呼召差遣的人,除了具有神呼召人的三個心願外,最少還必須具有受差遣的五個條件。因為「人如何,力量也是如何」。生命如何,結果子也如何。

分別出來    曾霖芳

經文:彼得前書二章9節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洗,就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太三7)

當神創造天地萬物的時,按著各樣東西分類,分得很清楚。在創世記第一章,至少有十個地方(創一11~12,21,,24~27)看到神創造萬物,各從其類。這是菜蔬,各從其類;這是果子,各從其類;這是昆蟲,各從其類;這是地上的,這是海中的魚,這是空中的鳥,各從其類。清清楚楚的分類,這一類的東西,不能和別一類的東西混雜;不能使水果變為野獸;也不能使菜蔬變為水果;也不能從昆蟲中找出野獸來。

神把祂所創造的東西,分得很清楚,每一類有每一類的特性,不能改變,這裡十次提到各從其類,就是各類有各類的特性,神既注重這件事,重複提起這句話,所以今日反復來思想這個問題。

每一樣東西,各有特性;各從其類。比方土產中的花生,地土種了花生,不能想據出蘿蔔來吃,掘出來的,不是蘿蔔,一定是花生;貓和狗各有特性,不能混雜,不能覺得貓能幹,叫貓去看門,貓不會看門,狗才會看門;不能從葡萄樹上摘下蘋果來,也不能從蘋果樹接下葡萄來;不能從蘋果找到地上的西瓜。這東西是一類,那東西是另一類,各從其類,聖經記得很清楚,這就是真理。

我們是人類,是照神的形像造的,我們是另外的一類,與別的東西有分別。上次講神創造亞當夏娃,亞當夏娃犯了罪,亞當夏娃從犯罪的時候起,他們失去了原有神的形像,在生命上有很大的轉變,結果被驅逐出樂園。從那時候起,人類有很大的轉變,我們的祖先罪犯,我們便成了犯罪的種類。罪因一人入了世界,世人都犯了罪,成為罪的種類。從這個時候開始,人類便像他們的始祖一樣。

一、毒蛇的種類

耶穌稱犯罪的人為毒蛇的種類,你們看過毒蛇嗎?不是大的毒蛇有毒;小的毒蛇沒有毒;不是的,大小的毒蛇都有毒,毒蛇從小便有毒。如果一個人被毒蛇咬了一口,很痛苦,很容易致命,我在雲南邊境看見一個人被咬傷,那人很痛苦,不多幾時,那人便死了,你明白耶穌為什麼稱犯罪的人為毒蛇的種類嗎?

一個人裡面有罪,好像毒蛇裡面有毒。人犯了罪;他的孩子也犯罪,從小完全相似,意思是這一類有罪的符性,後代也跟他一樣,完全一樣,不能完全改變。亞當犯罪,便成為有罪的人,全世界的子子孫孫,便好像始祖亞當,有罪的毒根。

人有不好的天性,犯罪的天性。有一天,有一個人發脾氣,很是厲害,另外一個人勸他說:「馬馬虎虎吧!何須認真呢?」他說:「我的生性原是如此的。」意思是我生下來就是這樣,我的生性易發脾氣的,這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原來不好的性情很早就有了,大衛王很老實,他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他是英雄,他是君王,他也是詩人。他說在母腹,便已有罪了。祖先犯了罪,罪的根性傳于子子孫孫,這一說有的批評說的過分,但聖經很注意這真理。罪因一個人進入世界,世人便都犯了罪,所以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這是自然之理。昨日所講的是行為的罪,今意犯罪的根源,就是原罪。

我在湖南傳道的時候,住在同工家裡,他有一個寶貝的孩子,他四十多歲才生這個獨生兒子,他很聰明,懂得人的意思,他不會走路,也不會說話,只會叫聲爸爸,媽媽,他終日臥在床上。有一天,他的媽媽從房門口經過,他看見了大呼:「媽媽!媽媽!」他的媽媽忙著,不去理他,等到家中的事料理清楚,才去抱他,他不要,媽媽一定要抱他,他閉著眼睛,牙齒咬緊,滿面通紅,媽媽很難過,見這小孩脾氣很壞,攪得面上紅一陣,青一陣,白一陣,最好打他哭,不然攪壞身體,媽媽打他,他不哭,把牙齒咬更緊,弄得不好,叫他爸爸來也弄不妥。我很少看見小孩的脾氣這樣大的。他父親說,「怎麼這樣像我!」

在教會歷史上看到奥古斯丁,他悔改,真是敬虔事奉神,他向主認罪說,主啊!當我未分別是非的時候,不能說什麼的時候;已經用大聲的哭聲來發洩心中的憤恨。他所認的罪是他還不會犯罪時,就有的罪。

亞當夏娃犯了罪,他們怎樣;我們也怎樣,他們犯了罪,罪就傳給全世界人類,這是聖經很注重的真理。全世界的人,都犯了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人類好像毒蛇的種類。

二、被揀選的族類

彼得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彼前二9 )神愛世人,差祂獨生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祂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汙,祂拯救我們從罪惡之中出來。將我們從世界揀選出來,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不好的種類揀選出來,成為一個團體,就是教會。教會與世界不同,世界是大圈子,這大圈子裡充滿著罪惡。神把我們從罪惡的世界裡拯救出來,做祂的兒子,這就是神揀選的族類。神揀選我們,便我們成為教會,好比小圈子,我們不屬世界,我們是屬神的子民。

聖經告訴我們:「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一個罪人,如果願到神面前,在耶穌救贖之下,在基督裡祂便改變為另外的一個人,在這裡有兩個「人」字,這兩個人屬於兩類,頭一個是舊人,是毒蛇的種類。而「新造的人」是神的兒女,這就是被揀選的族煩。

三、分別出來

我們今天要思想,我們有沒有讓耶穌拯救,成為新造的人呢?神揀選我們,是要將我們從世界分別出來。今日的教會,基督徒們,就該與世界有分別。如果我仍然是老樣子,就不像新的族類,不像神的兒女,就辜負了神的救恩。

彼得後書一章4節說:「因此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欲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神不只改變了我們從前敗壞的劣根性,且在祂的性情上有分;有神的性情,就是說有神的生命,自然我們與世人就有分別。

有一天,朋友送我十二株玫瑰花,很高大像樹一樣,很寶貴,開的花也很大。有一年,我到外面去工作,回來不見開花,樹上只長著荊棘,原來十二株樹杆是荊棘,巧匠將玫瑰花接種的,如果旁邊長出荊棘枝子,便要剪去,玫瑰花才會開放。我們本是荊棘,是不好的種類,但現在不同了,接受了新生命,該有美麗的花朵呀!

以色列人出埃及,有光照他們,法老的追兵到了,法老那邊是暗的;以色列人那裡是光的;一邊是光的,一邊暗的,一邊是屬世的,一邊是屬神的,是分開的。神的子民如果不從世俗中分別出來,便與基督徒的資格不相稱,失去基督的特色,失去神揀選的目的。

保羅告訴那些世俗化的哥林多教會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軌,義和不義的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你們務要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們基督徒與世人是大有分別的,就是不相配、不相交、不相通、不相和、不相干、不相同。所以在聖經中我們常聽見神的呼喚,要從他們中間分別出來。

君尊的祭品    楊其耀 

經文:彼得前書二章9~10節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彼前二9~10)

在路德馬丁改教的抗羅原則中有一條重要的信念,就是信徒祭司的職份。這一個信念成為復原派與羅馬教的主要分野。羅馬教強調彼得是第一位教皇,是唯一掌握天國鎖匙者,是羅馬教祭司制度的首創者。可是當我們研究彼得親筆所寫的書信時,我們卻發現真理回然兩樣。他鄭重地說:「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那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的靈祭」。他又指出信徒是「被揀選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

想起祭司,我們便聯想到舊約聖殿中一群分別為聖,不從世俗的「聖品」人,他們在事奉敬拜,奉獻祭品。如亞倫後裔及利未人一般。基督徒既是祭司,這非但指其地位的尊貴,更是指明他們生活的聖潔以及事奉的方式與物件。羅馬教稱神甫為「祭司」,基督徒卻稱傳道人為「牧師」。前者有中間人及代求者之意,後者不過為牧者,供牧養、培植、引領之責。其差別極大!

基督徒既是新約代的祭司,應該奉獻什麼靈祭才能夠蒙神悅納呢?由神的話語中最少可以找到七種靈祭是我們應當獻上的:

一、獻身的活祭

羅馬人書十二章1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這一個要求是針對每一個蒙恩得救的基督徒。意即將身體的主權交給主,不再屬自己,不為罪所奴役,不成為撒但的工具,因信徒身體乃聖靈之殿。每一滴血,每一個細胞都為主而活,彰顯主的榮美。

有人質詢佈道家慕廸先生成功的原因。他拍著自己肥胖的肚皮說:「慕廸的老我,每日與主同釘同死,每日將自己交給神。這二百五十磅的身體,每一磅都屬乎主,沒有一磅屬乎自己。」

二、頌贊的唇祭

希伯來書十三章15節說:「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贊為祭獻給神。」在信徒言語中,不應該時常怨天尤人,批評論斷,卻應當多頌贊感恩,結出口唇的善果,將稱讚為祭獻上。詩人大衛說:「我因禰的慈愛一日七次讚美禰。」沒有美好的靈命絕對發不出頌贊的聲音。一個基督徒靈程的深淺可由他頌贊靈祭的多寡而覺察得到。

希伯來書十三章15節前段是論及基督的受苦受淩辱,進而勸勉信徒要盼望那座「將來的城,常存之所」。可見真的頌贊靈祭,並不是因為物質上的豐富充盛而獻上的,乃是由苦難及盼望中產生的祭品。事實上舊約大部份的祭品,都要經過流血、切碎、焚燒而後使可以發出馨香氣味來的。

三、禱告的香祭

詩篇一百四十一篇2節,大衛王說:「願我的禱告,如香陳列在禰面前,願我舉手祈求,如獻晚祭。」舊約時代祭司們按時候奉獻祭品。清晨奉獻燔祭,日間獻上素祭,平安祭,黃昏時獻上贖罪祭。各種祭品涵義雖不同,卻要按照一定時間奉上。基督徒今日以禱告為祭,亦應有固定時間,養成恒切習慣。需記得不論為個人,為教會,為國家一切的祈禱都如同馨香的祭品,是神所悅納的。

有時候我們踏進佛廟去參觀,發現其中有一件東西是教堂中所沒有的,就是焚香的氣味。使人非但在視聽兩覺上有反應,連嗅覺也發生了作用。到底基督教堂中何故不焚香呢?這是另一個問題。實際上在基督的「殿」中 —— 即信徒身上應該不斷獻上禱告的祭,如同香氣上騰。啟示錄五章8節論那二十四位長老站在羔羊面前,手裡拿著琴與盛滿了香的金爐,那香便是眾聖徒的禱告。可見神悅納信們由祈禱發出的靈祭。

四、憂傷的心祭

詩篇五一篇17節,當大衛犯了兇殺淫汙大罪之後,憂心如焚,坐臥不安,自怨自責,沉痛懺悔。聖靈感動他寫出詩篇五十一篇的悔罪篇說:「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禰必不輕看。」 。

今日不知多少信徒缺乏這種憂傷的心靈,他們樣樣肯作,參加聚會,奉獻財物,分發單張,採訪病弱;在外表上看來好似頂熱心,是位標準信徒。但在靈裡他們缺少一點最重要的,不肯對付隱而未現的罪惡,沒有憂傷痛悔的心。一切都作在外表上,虛有其表,內心卻充滿了污穢敗壞,並儘量遮蓋隱藏,何能蒙主喜悅?大衛先向神陳明已罪,知道神並不喜愛物質及有形的祭物,如果喜愛他必獻上。神的靈感動他,知道一顆憂傷的心靈,比之千萬祭物貴重得多!

五、供奉的物祭

腓立比書四章18節,腓立比的信徒欣賞保羅傳福音的果效,同情他為主所受的苦,體貼他經濟上的需要,特奉獻一筆財物托以巴弗提贈送給他。保羅為此感激地說:「你們的贈送當作極美的香氣,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可見信徒為聖工緣故奉獻主僕們的財物是美好的,是神所欣賞的。

今日在教會中有一些愛主的兄姊在暗中奉獻,克勤克儉將自己應得的享受捨棄了,這種祭品好比那殿中奉獻養生所需的寡婦,是主基督所稱讚的,是父神所重視的。

筆者多年前往澎湖去佈道,卻遇見一位年老的教會長者,自奉微薄,衣衫襤褸,卻將大部積蓄奉獻建堂,終日以主事為念,與他接觸的人,由他的生活見證中獲得基督的香氣。蓋財物的供奉非但是愛心之表現,更是一種靈祭。

六、善行的美祭

希伯來書十三章16節:「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基督徒非賴行善而得救,但得救之後必須有善行,才證實信心的不訛。今日許多基督徒缺少善行,在捐輸與行善上吝惜、自私,不肯腳踏實地奉行。甚至有人認為善行是多餘。希伯來書的作者強調行善是一個祭。俗語說:「為善最樂」。基督徒生命不長進,生活不快樂之因也許是在善行上有虧欠。

從前有一位財主信了基督,初時心中火熱,充滿喜樂高興。久而久之,內心好似平淡乏味,喜樂消失了。就向一位傳道人查問緣故,傳道人知道這富翁所缺的是善行之祭。告訴他說:「如果你想恢復初信時的喜樂,請往貧民窟探望某一個家庭。」財主遵命欣然前往,見那裡一家貧窮的信徒,丈夫失業,妻子生病,兒女成群,房屋破漏,米缸沒有一粒米,衣服破爛。他們一同跪地禱告,仰望父神恩憐,此外別無出路。這位富有弟兄心受感動,聖靈教導他這是衍善得樂的良機,立刻回家,把米與錢送去,使他們可以度日。想不到這樣做後,內心有講不出來的喜樂,是從前自私時候經驗不到的。不但生活喜樂,生命也復興與活潑起來了。基督論及行善說:「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七、救人的靈祭

腓立比書二章17節,保羅說:「我以你們的信心為供獻的祭物。」羅馬人書十五章16節,他見證說:「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保羅認為救靈果子愈多,神愈喜悅。那首感人心弦的聖詩:「工尚未完,我就去嗎?豈可空手見恩主。」就是這一個道理。但願我們到主跟前,不致空手。更切望我們今日就不斷奉獻上救靈魂的佳果給主!

宣揚主道    張美邦

經文:彼得前書二章9~10節

我們屬主的人,在主面前的地位是非常尊貴的,雖然原來我們不配,但是蒙恩得救了,便出黑暗入光明,有君尊祭司的職份,是聖潔的國度,而因此就應該體會主拯救的目的 —— 「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努力於祂的託付了。

一、時代的癥結

可是,我們對於遵行主的吩咐:「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做了什麼?我們每天打開報紙一看,要是把戰爭、犯罪、色情的消息都剪去,恐怕只能夠剩下報紙的名稱而已。我們舉目四周一看,這個世界充滿戰爭、仇恨、暴亂、罷工、販毒。令人恐怖的,香洪的青年有百分之二十是吸毒的,謀殺案在今年上半年的統計數字,就等於前年一年那麼多,自殺案也比去年增加三分之一,還有貪污、詐欺、種族歧視等問題很嚴重的存在,同時,天災和風暴、地震、饑荒、人口爆炸等,也是我們面臨的危機,那麼,應該怎樣做才獲得解決呢?

有人為解決這些存在的所謂社會問題,例如搶劫,是因為財富不均而起,若在社會上平分財產就可以解決了,但事實如何?由於人的良欲,即使金錢上有了,最多只能滿足于一時,而到底還是你爭我奪;政治也不是解決的辨法,儘管訂立了許多條的法例,為了利益,什麼道義也沒有,政治是建立在這個社會的經濟上,它不過是一個空洞無物的東西,誰攏斷了經濟,那才有政治的力量。許多人以為教育可以成功改造這個社會,可是受高等教育的人,他內心的污穢、邪惡,可能比沒有什麼智識的人更狡詐,更技巧。即使有人用他的影響,把社會環境改善,也只是表面上的,而不是澈底的根本的解決,這問題原來是人性問題,若不是從人心方面著手,經濟、政治、教育……都不能解決這時代的癥結。

二、福音有大能

聖經多次的提及,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在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就是我們自己,只要不肯自欺,都承認人心的敗壞,甚至是壞到極處。既然如此,有病的人需要找醫生,需要服藥。人心的敗壞,就必需要尋求改變人心的方法。我們是一群蒙主所揀選的,今天所能夠貢獻于這個世代,幫助世人,就是把主的福音傳揚出去,因為福音是神的大能,順從福音才可以出黑暗入光明,才可以不滅亡得永生。這道理大家都很明白。然而,覺得傳福音遭遇很大困難,往往被人恥笑,花了多少唇舌,都沒有什麼效果,因此,就以為需要神行神蹟來吸引人,但曆世歷代,神多次行神蹟,甚至藉著祂的器皿,也行出神蹟來,只是神蹟仍舊不能打動人的心,正如當年釘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猶太人,難道沒有見過主行神蹟?而事實上,神就是神,我們怎樣否定祂,祂仍舊存在。福音不是理論,我們不能在理論上來爭辯的,只有既從宇宙萬物人生奇妙體會神,就應該謙卑地接受,而當一個人肯接受主的道,在他的生命裡便有改變,這樣,所求的神蹟也就在目前了。生命改變正是神蹟之一。

三、當竭力傳道 

照人類學家估計,到西元二千年的時候,人口將增加到六十五億,而現在卅億了,但教會的光景,令人很不滿意,英國是以基督教為國教的,也曾差遣過不少宣教師往海外,據統計他們只有千分之十七的人到教會去的,所以教會的光景非常冷淡,人口一直向上增長,教會聚會的人卻往後倒退,這是什麼原因?乃因為基督徒沒有盡責任,不但不往外傳道,就是在家庭,在自己的工廠,學校,也沒有盡本份,我老實的說,假如再不醒悟,那以後的情況真不堪想像。我們有機會享受主的恩典,當然要感謝主,然而多少人在沉淪滅亡的邊緣,我們能夠坐視不救?我們有基督生命的人,必須要有基督的生活,生命與生活相配,才能表彰出基督。生命是有其特色的,也即是說生命必會延續生命,主耶穌拯救我們,留我們在地上,也是要我們為祂工作,竭力把滅亡的人拯救。

四、傳道的方法

在傳福音的方法上,可以說應該是整體總動員,因為早期教會的傳道工作,不光是在使徒身上,乃是每一個屬主之人身上。他們從耶路撒冷開始,一直把福音廣傳,這裡傳了道,有人信了,教會建立了,又在另一處地方開工,這樣,教會便普遍被建立,非常興旺。而這種傳道方法,後來給異教徒學了,就如回教徒,他們認為基督教只有少數牧師做傳教工作的,他們卻每個回教徒都有勸人信奉回教的熱忱;耶和華見證人這一個異端,在一九六一年他們報告有一億六千小時作為個人談道,他們逐家採訪,用多種方法訓練信徒。可是看看我們基督徒,總以為是傳道是牧師的責任,他們可以不管,因此教會就一路走下坡,趨向冷淡。須知我們是與天空掌權的惡魔爭戰,這是一場常重要的戰役,不勝即敗,不存即亡,若是抱殘守缺得過且過,恐怕終歸受到淘汰。從各方面的情況看來,主再來的日子近了,當祂回來之日,各人在祂面前都要受審判,倘若我們依舊在那不冷不熱的光景,豈不要受祂的責備!被丟在黑暗裡哀哭切齒?主應許,那忠心良善的僕人要與主同享榮耀,因此我們應該放大眼光,認清擺在前面的任務,竭盡所能,毫不懈怠,把主的救恩傳出去,領更多失喪的人到祂面前,享受祂的恩典,討祂的喜悅!

做一個好公民    盧美村

經文:彼得前書二章11~12節

「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欲,這私欲是與靈魂爭戰的。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譭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鑒察或作眷顧)歸榮耀給神。」(彼前二11~12)

基督教是一個分別為聖的宗教,而不是出世的宗教,我們沒有辨法像佛教那樣,選擇一個清淨所在,建立寺院,清心修身,以求自我的解脫。我們做一個基督徒,受洗以後,仍要在這個世界上,和許多外邦人、非信徒、異教徒同處在一個社會中,一個國度中,朝夕相處,事事相關,我們無法逃避,也不應該逃避。因為基督叫我們對社會做光做鹽,照亮社會,保持社會不腐敗。因此,我們對社會有一種未了的責任,所以,我們更應該面對現實,完成這種責任。

一、基督徒是天國的子民

彼得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彼前二9 )我們既然是天國的子民,我們當然要守天國裡的一切法度,但有人認為我們僅僅是天國的國民,只要在屬靈的事上忠心就好了。對於國家,社會漠不關心,那就錯了。

二、基督徒也是人間國度的國民

耶穌基督本身有神人二性,若只說人性或神性,都是錯誤,必要承認耶穌基督是真人,也是真神。我們在世上的時候,我們有肉身,需要過群體生活,守社會秩序,所以我們也是人間國度的子民。

既然我們生長在這一個國度裡,國家保護我們,維持社會的安全,我們也當盡我們作國民的義務,和基督徒對社會的責任如納稅、服兵役、守法、參加合法的政治活動、競選公職等都是聖經所鼓勵我們去做的。要證實我們是一個好的天國子民,所以我們也必要在地上做一個好的公民。

三、基督徒在地上要做一個好公民,照著主所啟示彼得的有幾個要點:

1. 我們基督徒和非信徒對世界的看法,稍有不同,基督徒在世界是短暫的,如同客旅和寄居的一樣,我們在世上,即使能活一百年,還是要離它而去。因為時間的短暫,我們一方面要珍惜它,把握每一個時間為主做工。另一方面,我們也以客人的態度對待這個世界,如果一位客人對待一位居住主人不禮貌,或是喧賓奪主,這位客人就是惡客了。(彼前二11)

2. 我們在外邦人的社會裡,更應該小心,行為端正,在主裡的人尚可原諒,在外邦人面前,卻更加小心,減少他們攻擊我們的藉口。如果我們的品行端正,我們的神也得了榮耀。(彼前二12)

3. 要服從上官和政府的命令,雖然他們不是信徒,我們也要服從他們,因為他們的權柄也是由神來的(羅十三)。他們的目的,是要國家強盛,維護社會的公平,提高人民的生活,這是一個好的目標,我們基督徒應該盡力擁護,即使執行的人有什麼不對,我們應該為他們禱告,求主使他們能秉公行義(信友堂每主日都為他們禱告)。認識真理有時因所站的立場不同,觀點不同,有了誤解,也應求其諒解,基督徒尤不可惡意的攻擊或批評。

4. 用愛心建立自己與鄰舍的關係,在彼得前書二章17節提出四個原則,對神、君王、人,都要尊敬,對教會中弟兄要親愛,對上司、君王當然要尊敬,對外邦人,不信的人,也要尊敬。我們不能因為我們是基督徒,對外教人就輕看了。

5. 基督徒另一件美德,就是要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我們用口舌傳福音,是非常的重要,但用行為將福音見證出來,卻更為重要,有時人聽不懂你所說的,卻看見你所行的。彼得把以上的事,叫基督徒去行,卻加一註解,說是為主的緣故。既是為主的原故,我們當然要認真去行。

服權柄的人    王明道

經文:彼得前書二章13~17節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的人的口。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神的僕人。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前二13~17)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羅十三1~7)。

「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所以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祂必叫你們升高。」(彼前五5~6 )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五22~24)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1~3)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弗六5~8)

「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儆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來十三17)

上面所引的這幾段經文,充分的顯明了神要祂的孩子們學習順服權柄。祂吩咐作平民的順服掌權的,年幼的順服年長的,作妻子的順服丈夫,作兒女的順服父母,作僕人的順服主人,作聖徒的順服教會中的領袖。他也吩附他們:「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總括起來說:「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神的好孩子不只順服神,而且順服一切治理他們的人,和他們的尊長。真會順服神的,一定會順服人,會順服人的,才證明他會順服神。反過來說,如果一個聖徒不肯順服他應當順服的人,便可以知道他沒有順服神,因為神給我們的許多命令中有一種,就是叫我們順服那些當順服的人。而且這種命令還不止一條,我們在上文中已經清清楚楚的說過了。

這世界真是一個不守法的世界,在上面充滿了不法的事。人不順服神,子女不順服父母,妻子不順服丈夫,僕人不順服主人,受治的不順服治理的,國民不順服法律。尤其是在我國的社會中,一般人竟看不守法的是榮耀,是剛強,是大丈夫的行徑。一個貴人的汽車走在馬路上,不服從員警的指揮,意思是告訴人說:「你們看我的地位多麼高!勢力多麼大!員警都不敢干涉我!」如果員警因為他的汽車不服從指揮,將他的汽車截住,他便下來打員警兩拳,意思是告訴員警說:「你叫我服從警章麼?那是侮辱我,輕看我。你不知道大人物向來是不守法的麼?」一個富人的子女在學校中讀書,因為不守校規被教員處罰了一次,作父母的會跑到學校中大興問罪之師。他們的意思是說:「我的孩子在家中,一向都不服尊長的管教。到了學校中,教員竟然管教他們,這不是毀壞我們的子女麼?」在我國的社會中,一般人認為只有窮人、賤僕、小販、車夫,才不敢不服從別人的指揮。至於達官貴人,富翁好漢便不能再服從別人的指揮,便不能再怕什麼人。他們認為守法便是怕人,怕人的便是膽怯,便是下賤,便是無恥。他們卻不曉得守法是最勇敢,最高尚,最榮耀的行為,只有那些不守法的人才真是膽怯,卑鄙無恥的人呢!

看看我國一般人的情形,真令人欲哭無淚!從小孩子的時候就任意妄為。一般作父母的人對自己的子女,只知道溺愛縱容,把子女們放任得如同野馬。自己不高興的時候,以孩子們為泄忿的對象,隨便打罵。自己若沒有什麼不高興,孩子們無論怎樣胡說亂作,也一味的縱容。別人若對他們的孩子們加一指正提醒,就以為人家責備他的孩子,便是羞辱他,自己竟然羞惱成怒,向別人變臉尋隙。孩子們既知道自己的父母袒護自己,便越發放膽橫行。這些孩子們入了學校以後,照樣的沒有人管教。學校中的教員裡面最好的,也不過是盡心竭力把功課教授到最好而已。要希望尋找幾個教導學生守法的教員,簡直就像晨星一樣稀少。這也不足為奇,看看一般為青年師表的那些人的品行道德,便不怪他們不能領導學生了。在這種情形之下,一般學生自然越弄越囂張放肆,動不動就張口罵人,舉手打人,鼓動學潮聚眾凶毆,結果弄得學校校長、教務主任、訓育主任,和許多教員都需要看學生昀面色

行事。師長不但不能管學生,而且學生反倒起來管師長。請想這般青年,在家庭校中所受的教育陶冶都是這種樣式,他們一但到了社會中,能不能再作守法的公民?

不守法的精神充滿了整個的社會,執政掌權的先不守法,如何能期望民眾守法。各團體中的領袖先不守法,如何能人令他們手下的人守法。「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上面的人既然先不守法,他們自然沒有臉再教導別人守法,就是教導他不會發生效力,只好訂出法律規條以後便裝聾作啞,模模糊糊而已。如果認起真來,從自己這方面就通不過去,那可怎麼辨呢?從前我國有句俗語說:「告示爛,官事散。」現在更進步了。佈告剛剛貼出,漿糊還沒有被風吹幹,官事就早已風流雲散了。「法之不行,自上犯之。」這個真理,古人早就說過了。

有勢力的人不守法,沒有人敢過問。有錢財的人不守法,花幾個錢,便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有人情的人不守法,托託人情,看著面子,什麼事也可以敷衍過去。只有那些沒有勢力,沒有錢財,又托不著人情做的人們,雖然不敢不守法,但也實在不甘心去守法,因此便行繳幸,也不守法起來,好在不被人發覺呢?一點損失都不著,被發覺了呢?再硬者頭皮矢口否認;實在不得已的時候,便咬緊牙關吃幾天苦,也沒有什麼不了得了的事。整個社會國家,可以用古人所說的兩句話來概括:「上無道撥,下無法守。」

在這種情形中,基督徒便受到影響了。他們已經悔改信了主,但他們以前在那種不守法的社會裡,已經養成了一種不守法的習慣和觀念」他們承認了拜假神、偷竊、殺人、姦淫等等的罪,但他們卻沒有看見不守法、不服權柄也是神所憎惡的事,有些人知道了,卻不容易改變他們那種舊日養成的惡習,因此,神三令五申的藉著他的僕人,在聖經上教導我們服從權柄,順服我們所當順服的人,正如上文所引證。

基督徒守法律,服權柄,不是因為怕人,乃是因為要順服神,討神的喜悅。世人守法律,服權柄,是因為怕被人發覺,受人制裁,以致遭遇損失。如果他們的地位高過別人,因為沒有人能制裁他,他便不再守法了。或是他們在暗中違法,可以不被人發覺,他們便不必顧忌了。惟獨基督徒守法,不是因為人的緣故,乃是因為神的緣故。因此他們不問有沒有人能制裁他們,而且他們這樣作,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他們不以守法服從為重擔,卻以它為一種天職。如果我們為懼怕人,或為討人的喜歡,才守法,才服從,我們便不會作到好處,更不會以這樣作為快樂。但如果我們因為敬畏神,因神的喜悅,而守法,而順服,我們不但能守得完全,服從得徹底,我們還能以這樣作為一種樂事。

我們樣快快樂樂的順服神,也必能照樣歡歡喜喜的順服人。一個基督徒住在地上那個國內,他就應當服從那個國中的律法,和那個國中執政掌權的人。他無論處在什麼團體中間,就當順服那個團體中的領袖,和一切有權柄管理他的人。他若作一個職員,就當服從上司。他若作一個店夥,就當服從經理。他若作一個學生,就當服從校長和教員。他若是一個晚輩,就當服從長輩。一個基督徒若作兒女,就當服從父母,若作妻子,就當服從丈夫,若作僕人,就當服從主人,在教會中,就當常常服從那教導他們的。

一個基督徒走在街市中,行路或駛車,就當服從員警的指揮。一個基督徒到一個圖書館裡去閱書,就當遵守閱書章程。一個基督徒到公園內去遊覽,就當遵守遊覽規則。每一個地方所張貼的規則,無論別人注意不注意,遵守不遵守,基督徒必須注意,必須遵守,而且不當為人的緣故這樣作,乃是要為神的緣故這樣作。無論有沒有人看見,有沒有人干涉,我們都不要注意,只要記得神看見我們一切所作的。我們要為順服神的緣故而守法,而服從規則。我們要在神面前作清淨無過的人,作神順命的孩子。

神的孩子們應當守法應當脹從掌權的人,我們已經說得十分清楚了。但在一種情形中,我們卻不可服從任何人,那就是人叫我們違背神的命令的時。無論是國中掌權的人,在團體中作領袖的人,家族中的尊長。官署中的上司,商店中的經理,學校裡的校長,家庭裡的丈夫,僕人所事奉的主人,就連生身的父母也在內。如果他們吩咐我們作什麼,與神的真理不合的事,就如教我們背叛神,否認基督,崇事假神,敬拜死人,說謊欺騙,舞弊營私,偷竊搶奪,受賄勒索,縱欲行淫,損人利己,這一類的事,我們便不能有一絲一苟的服。對這一切的亂命,我們要整個的反抗。在我們上面的人無論是向我們發怒,給我們記過,處罰我們,歐打我們,扣我們的薪,撤我們的職,判我們的罪,危害我們的性命,我們都不可畏懼,都不求苟免。在這時,我們要說彼得和眾使徒在古時所說的話:「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

基督徒順服在上的人是有限度的,這限度就是不違背神的真理,我們為順服在上的人,可以忍受損失和不便,可以犧牲自己的財利與享受,就是不可違背神的命令。反過來說,除了不合聖經真理的事以外,基督徒凡事守法律,守規則,服從掌權主治的人。基督徒不作任何不能站在法庭上侃侃陳述的事。基督徒不犯國法,不違警章。基督徒不走私,不漏稅。基督徒不製造不販賣,國法所不許製造不許販賣的物品。基督徒在什麼地方作事,合則留,不合則去,絕不同管理的人員分爭搗亂,喧賓奪主。

基督徒租別人的房子居住,房主增租的時候,能增租,便給他增租,無力增租,便另租價廉的房子。基督徒在公事房辨公,上班的時候不遲到,下班的時候不早走,辨公的時間不作自己的私事。基督徒在學校中讀書,上課的時候一定準上課,熄燈的時候立時熄燈,考試的時候不作弊,言談動作不犯一條一款校規。基督徒在家庭中對父母尊長不疾言厲色,不剛複抗命。女信徒結婚以後,不效牝雞司晨,不作河東獅吼。基督徒給人作僕役,不論在主人前,或在主人背後,一樣的忠心殷勤。

基督徒到什麼地方參觀的時候,遵守參觀的規則。基督徒到什麼會場赴會的時候,服招待員的指導。基督徒是完全不屬世界的人,然而基督徒卻是世界上最守法、最服權柄的人。基督徒是完全與世人不相同的人,然而基督徒卻是最不討人厭,最不害人的人。這是基督徒應當有的人生,也就是神向我們所要的人生。

可惜大多數的基督徒竟是不肯守法,不肯服從權柄,無論到什麼地方,與什麼人同處,總是給人許多的困難和不便,甚至招來人的厭惡和憎嫌,惹出人的指摘與責備。還有些人竟妄用聖經上所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那一句話,作他們的護符,到處不守規則,向人搗亂。別人一指正他,責備他,他便對人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將經上的教訓謬解到這種地步,他們還自以為是熱心,是向神忠誠,這是多麼令人痛心的事阿!

大多數的基督徒所有的生活太可憐了!神的教訓是這樣清楚,但許多基督徒,是那樣與世界的人同樣不守法,不服權柄。他們在世人面前完全失去了見證的威力。我巴不得能把這些應當服權柄的經訓送到每一個基督徒的耳鼓和心靈裡去,好幫助他們能照著神的旨意作服權柄的人。

行善之道   

經文:彼得前書二章15節

「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前二15)

照原文意思,這一節經文應該譯作:「因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出善來。」或者:「神的旨意是要你們活出善行來。」如譯:「行善」,比較籠統,而「行出善來」,是表示動作在進行,「活出善行來」,意義就更清楚了。我們必須活出善的行為來,才「可以堵住那些糊塗人的口」。

使徒保羅曾說:「不要做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17)一個明白神旨意的人,就不是糊塗人,提到行善的問題,有三種看法都是屬於糊塗人的,我列舉出來,弟兄姊妹可以對照一下,看看你這個人,是不是糊塗人?

第一、是認為所有宗教,都是勸人行善。聖經在這裡也這樣說,其他如佛教、道教、天主教、軒轅教、婆羅門教,甚至於包括孔孟之道的儒家思想,都是勸人行善,沒有分別。假如你存著這樣觀點來讀聖經,你就誤會了神的意思,你以為神的旨意也是叫人行善,和世上所有的宗教不是完全一樣嗎?有這種思想,是大錯特錯,因為他不明白神要人如何行善,這是外邦人的糊塗看法。

第二、這錯誤是出於基督徒的,他們認為得救,不是靠行為、良善,所以我們不要講道德、良善,不提到行善,只強調信心,他們忘記了靠信心得救之後要有善行,來證明他是得救的人,他們主要的根據是羅馬書的「因信稱義」(羅五1),單看一面,也是糊塗人。

第三、和第二種人相反,他們只認為「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雅二20),他們強調愛心、行為,這好不好呢?當然是好的,但是,過分高舉這節聖經,又偏到另一邊,失去平衡了,這種種強調行為與愛心,幾乎與天主教沒有分別,他們忽略了馬丁路德所補上的信心,馬丁路所以被神興起來改革,是因為天主教走偏了路糠,聖經明訓:人稱義是因著信,不是靠行為。這種人只講行為,忘記了雅各書的根據,是從羅馬書來的,羅馬書講「因信稱義」,雅各書講「因行為稱義」,但是行為是從信心活出來的,信心是根,行為是果,沒有根就沒有果,沒有信心就沒有行為,人的行為是從信心而來,這信心的對象是誰呢?是神!信了神,從神那裡得到至善的生命,然後人才能有好行為活出來,這個要弄清,否則偏到一邊,就成了糊塗人了。

總結起來,彼得在這裡告訴我們,神的旨意要你們行出善來,活出善行來,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照上面分析,我們中間有沒有糊塗人呢?恐怕或多或少都有,人們常常只看到一面,忽略了另一面。今天在座也有慕道友,你是不是有以上的想法呢,來禮拜堂聽道,與往和尚廟聽經有沒有兩樣呢?如果覺得總是一樣,那是錯誤的。

為什麼是錯誤呢?請看以弗所書二章8~10節,我想讀經的基督徒,對這幾節聖經都會背誦,但最熟悉的經文,往往忽略其重要性,因為太熟了,就不去思考尋求更多的亮光,比方說:「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下面這一句:「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我們注意到了沒有?神給人預備了一個「善」,然後叫人去」行」,神先有預備,我們才能行,如果祂不預備,我們無從行起。

吳稚暉先生講過一個笑話:有一個酸秀才寫文章,寫到三更半夜寫不出一個字來,他的太太問他:難道你們男人寫文章,比我們女人生孩子還難嗎?秀才說:事實就是這樣,你生孩子容易,因為你肚裡有,我文章寫不出來,因為我肚子裡沒有。這誠然是笑話,但也說明一個真理,今天,如果叫一個不信神的人去行善,就像那笑話中的秀才一樣,寫不出東西來,要行也行不出來,要先有善在裡面,他才能活得出善行來,所以,世上宗教勉人為善,結果都做不到,有些苦行僧睡在釘板上,或倒吊起來,為的是怕犯情欲,用種種殘忍方法苦待已身,他們要行善,想靠自己的修心、修身、修行、修性,想靠這些修出一個善人來,以達到道德標準,可惜實在做不到,人自從始祖亞當犯罪後,道德已經淪喪,人只會犯罪作惡,壞事不學也會,好事做不出來,有犯罪的生命,自然傾向犯罪的生活。

人必須先有善良的生命,才能活出良善的生活。神給我們預備了一個善良的生命,叫我們去行善。神的預備是多方面的,非常豐富,人只看到錢財,但神所預備的,其寶貴不知超過賤財多少萬倍,「耶和華以勒」在創世記廿二章中最先出現,也不是指錢財,乃是指救恩,祂為亞伯拉罕和他兒子以撒,預備了一隻羊羔代替以撒去死。神最大的預備是救恩,「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恩著信。」 (弗二8 )救恩是為我們罪人白白預備的,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不出代價的,才是恩典,「信」就是接受,一信就白白得著,可是,人知道世界複雜,不信有白得恩典之事,但神的愛就這樣單純奇妙,讓人不出代價而得宏恩。

這救恩就像宴席一樣。我每次主持弟兄姐妹的婚禮,送了一份禮,總被婉謝送回,認為我能去參加,已經很夠了,誠然,傳道人可以不拘俗禮,因為當事人所要的是祝福,不是禮金,但我在赴宴時總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於是,我就聯想到,神的救恩,就像飲宴一樣,人在領受的時候,不出一點代價,總好像過意不去,似乎總要途點「禮」 —— 有道德,好行為,積陰功之類的禮,和神交換恩典,免得難為情,人的面子尊嚴,常常攔阻自己到神的前蒙恩,這實在太可憐。其實,神給人最好的,都是白給的,像日光、空氣、水,都不要代價,只要有吸收、享受,就可得到。人的得救也不是靠自己,有如跳海的人,不會游泳,風高浪急,這時人能自救嗎?沒有人能靠自己得救。人要想從海中得救,需靠救生繩。同樣,人在世上,想要蒙恩得救,需靠耶穌。因耶穌就是生命,有生命才能活,所以說,人的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恩出乎神,信在乎人,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六23)永生是給信的人,信的人就得著恩。

這個永生,就是神賜給人永遠的生命,「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9),凡堅持靠自己的道德、行為而能得救的人,都是驕傲自大愚昧糊塗,這些人,是得不到救恩的。人一得救,就能行善,這不是勉強而行,乃是自然流露。神先為人預備了善,然後才叫人去行出來;這善就是神自己,「神本為善。」(詩一00 5)主耶穌在世時,有少年官問祂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如何行,才能得永生?」耶穌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呢?除了神之外,再沒有良善。」可見良善是天上的,人間有肉體,不能生良善,古人所謂「大學之道,止於至善」,這至善可說就是神的代名詞,神是最高的善,無懈可擊的善,神把祂自己賜給人做生命,這生命是絕對良善的,人有了生命,就有了善,然後就能行善。所以按真理和事實都是如此;神給我們預備了善,我們才能把善活出來,這個善行活出來,就能堵住那些糊塗人的口。

基督教所講的善,和世上一般宗教所說的善不一樣,一般宗教的善是靠自己做出來的,我們的善是神給人預備的。是天然的,不是人工的,我們靠主的恩典活出善行,就符合神的旨意。

有了神的預備,我們人這方面有沒有要預備的呢?我們先問自己,有了神的善在內,是否都已活出善行來呢?恐怕答案都是未必。那麼就要找尋原因,請先看提摩太后書二章21節,這是人的預備。也許你對「人若自潔」這句話,發生疑問,基督教的真理,明說人是污穢的,我怎能潔淨自己呢?不錯,當你還未信主時,你可以這樣說,因為那時你還未得救,裡面生命的污穢的,只能活出罪行來,但在一個得救的人,就不能這樣說了,你應該能夠自潔,因為你裡面已有聖潔的生命,你肯讓這生命起作用,在你裡面支配你的生活,結果就是聖潔。但要注意的是你自己有潔淨的心願,願意脫離卑賤的事情,這最要緊。

今天,有些信徒在聖潔上跌倒,「人非聖潔,不能見主面。」「當以聖潔為裝飾,敬拜耶和華。」每次崇拜之前,我領詩班做禱告,預備朝見神時,我心裡都有一個感覺,他們外面穿著聖袍是聖潔的,內心是不是也聖潔呢?我們會眾外面雖不穿聖袍,裡面卻別忘了必須靠寶血潔淨!我們要表裡一致,脫離卑賤的事.才能敬拜,才能蒙福!

有人埋怨神,不給他機會來榮神益人,他要作貴重的器皿,但似乎神沒有使用他。這不能怪神,只能怪自己,因為你還沒有脫離卑賤的事,你不自潔,你的行為、思想、言語、生活、工作,還在污穢裡,許多自私自利,驕傲自大、嫉妒紛爭、貪心拜偶像等等污穢都有,你沒有潔淨自己,神怎能用你作貴的器皿呢?神用別人,你不必嫉妒,你也可以被神所用,只要你肯自潔,脫離卑賤的事。

什麼是卑賤的事情呢?姦淫、污穢、惡念、黃色的思想,是卑賤的事;心中不義不法的意念、貪婪、驕傲、自大等,都是卑賤的事,我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看地上的事;心中要尊主為聖(彼前三15),專心想到神,為神而做,為神而活,這才是高貴的事,如果老是看環境,看人事,計恩怨,說是非,你就是活在卑賤的光景中,永遠不能做神貴重的器皿,一個貴重的器皿,是要經過壓榨和考驗的。

據說日據時代日人建造總督公署,所需紅磚是在德國定造的,每一塊磚都用電動的機器,經過一定的壓力製成,然後用紙包裝上船運到臺灣的,所以經得起風吹雨打的考驗。這事使我想到,將來的新耶路撒冷城從天而降,我們都是這城裡的一磚一瓦,神要用我們基督徒造城,是要經過壓棒考驗的人,人本是至卑至賤的,必須經過環境的壓榨、折磨種種試煉,然後才能成為貴重的器皿,被神所用,假如蒙恩多年還是老樣子、老毛病、老脾氣、老嗜好,都丟不掉,這人永遠不會成為貴重的器皿。你要成器皿,必先受對付,甘心走上十字架的道路,而十字架也就是為你的聖潔而預備,你如不聖潔,就不能見主的面,所以要想有聖潔的生活,必須背十字架跟隨主,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信徒行善,必須先有預備,先自潔,成為貴重的器皿,對付老我的卑賤,然後才能把善行活出來,這是第一種預備。

其次再看提摩太后書三章16~17節。這裡指出,除了上述的自潔之外,還要勤讀聖經,明白真道,歸正學義,使幾于完全,最後達到行善的目的。

外邦人講先善,後上西天,靠行善來得救。我們基督徒剛好和他相反,我們是先得救,後行善。如果得救之後不能行善,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不讀聖經。我們需要好好讀經,從神的道中吸取力量來行善,遭遇任何境況,靠聖經賜給你的智慧和能力,你就能勝過試探顯出善行。有時候,魔鬼會給你製造污穢的機會,讓你在色情上犯罪。有一位主所重用的牧師曾說,數十年來,魔鬼給他許多犯淫亂的機會,他對魔鬼說:不錯,機會是來了,但這會把我帶到地獄去的,所以我拒絕,魔鬼也可以給以製造貪污舞弊或其它犯罪的機會,你有神的道藏記在心,你就有力量拒絕。用於神的話語,句句帶能力,是我們保持聖潔的依據,舊約的約瑟被女人天天引誘,但他拒絕了這犯罪的機會,因他敬畏真神。人如不讀經,人就會遠離神,一個蒙恩得救的人,仍有肉體,並非不能犯罪,可是神拿掉了他犯罪的樂趣,知道犯罪後果的痛苦,他不犯罪了,感謝主,這是神的恩典。

讀經,是給你提供能力,經驗,儆戒,使你行所當行,止所當止,自然而然,活出善行,來榮神益人,所以我們基督徒必須天天讀侄,按時定量,如同吃飯一樣,使靈命日有長進,行善有能,拒惡有力,這就是正常基督徒的生活,不做糊塗人,明白神的旨意如何。

在行善這件事上,我們還要注意兩件事:

第一,請看馬太福音第六章:「行善要小心」,不可將行善的事,做在人前。人做壞事,雖然會當心,但聖經明訓:做好事更要小心,做壞事因為內疚神明,碰到良心,尚且不敢隨便,但做好事,因為自己以為是神所喜悅的,可能就會粗心大意,反而在善行上犯罪,甚至作沽名釣譽的事,如果這樣,你的善事不但不能蒙福,而且必然取禍,神厭惡這樣的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路十六15)行善要行在暗中,一般說來,基督徒要坦蕩蕩,不要在暗中行事,唯有行善是例外,要行在暗中,「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有古卷作必在明處報答你)」(太六4),你在暗中行的善,受惠者不知道,可能忘恩負義,恩將仇報,但你不必管,只要是行在暗中,神會紀念你。據說:主所重用的僕人宋尚節,在為主工作時,人為他準備了一切穿的、食的、用的,他從不說一句謝謝的話,食了就走,人批評他不近人情,他說:如果我說句謝謝,神就不再紀念了,所以我不能說。我們基督徒有時也世俗化了,難免彼此客氣一番,如照聖經的真理,把這一切愛心,讓神去紀念,你不要說謝謝他,免得他失去了上面的獎賞。如果你碰到忘恩負義的人,他愈是忘恩負義,神就特別紀念你。當然我不是鼓勵你去做忘恩負義的事,如果你遇見忘恩負義的人,你不必難過,你應當高興,因為神必特別賜福給你。

世人說:行善最樂。我告訴各位,行善最險,當你行善時,魔鬼就來了給你製造驕傲自大的機會,所以你要特別小心,抵擋魔鬼。

第二、請看加拉太書六章9~10節:行善的人,更不可灰心喪志。行善為什麼會灰心、喪志呢?俗語說:善門難開。你一打開善門,請求援助的人源源不絕都來了,你不能周濟每一個人,結果給你自己帶來很多咒駡、污辱、甚至於挨揍。過去常常有人在教會門口請求救濟,教會又沒有這筆預算,只有傳道人自己掏腰包,給了不要緊,最後麻類愈來愈大,惹出許多是非。所以說善門難開,但又不能不開,我們教會,每月以奉獻所得的十分之一,作為周濟貧窮之用,我們加以限制,是防止教會走向社會福音的路,今天傳社會福音的人,就只講究辨養老院、孤兒院、醫院等慈善事業,強調善行,忘記信心,忽略了教會更重要的責任,是廣傳福音。我們是將傳福音放在第一,理由很簡單,今天,你把一百萬元送給一個人,他也有辨把錢花光,而且這一百萬元,可能把他人格都出賣了,讓錢害死他。我們傳福音給他,是讓他認識真神,把耶穌接到心裡來作主作主,他就一生一世受用不盡,有上

帝作生命,即使貧無立椎,也不會怨天尤人,因為內裡滿足,他還可以舍已為人。我們按著聖經的真理,一方面廣傳福音,一方面周濟貧窮,但我不公開接受申請,不辨理慈善事業,我們是主動的斟酌實情,去助他們,使他們靈魂得救,也得到真正符合需要的救濟,這是真理的平衡。

一個人活著,不單是穿得暖,吃的飽就能滿足的,他必須有神的生命內住才能知足,所以廣傳福音,周濟貧窮,有先後的次序,不能破壞。

在行善的時候,我們往往會喪志,因為「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太廿四12),許多時候,確是這樣,你幫助一個人,用主的道栽培他,造就他,到後來,居然與你同桌吃飯,用腳踢你,主耶穌也經歷過這種事,門徒猶大出賣他,彼得三次不認他,按人看起來,耶穌是要喪志灰心了,但祂沒有,祂還是重用彼得,要他去傳福音,救靈魂。行善不要喪志灰心,到了時候自然就有收成。

我們奉獻箱上寫:「積財在天」,你在地上奉獻了一分錢,天上就為你存了一分錢。但更正確的說法,所謂積財在天,實際上就是積善在天,今天你在地上行善不輟,天上就為你積蓄起來,將來按功行賞,有冠冕為你存留。

西方有一個見證,可以說明這個真理:美國一家有錢的白種人家,雇了一個黑人女傭,這位女主人和女傭都是基督徒,她們禮拜天都在禮拜堂禮拜,但女主人卻常愁眉苦臉,不滿現狀,女傭人勞苦做事,唱著聖詩,快快樂樂。女主人見女傭人這般光景,心裡嫉妒她,有一天把女傭人找來,對她說:你的丈夫癱床在上,你有好幾個孩子靠你做苦工養活,你為什麼還這麼快樂?有什麼理由可快樂?女傭人反問說:我有什麼理由不快樂的呢?女主人說:想想你的家庭苦況吧!女傭人答說:我的先生癱在床上,有神的美意,他癱了,整個家庭的生計由我負擔,讓我加倍的工作去服侍人,養活我們一家,我能獨擔一家生計,獲得這個榮耀的權利,我為什麼不快樂呢?更重要的,是我的罪已被主赦免了,將來主再來時,我將被主提去,和祂同在,想到這裡我怎能不快樂呢?女主人聽了,真是又嫉妒又慚愧,晚上睡覺,她作了一個夢,夢見天使帶她去參觀天城,愈往上走,高樓大廈愈多,後來,看到一座很漂亮的房子,她就忍不住問天使,這房子是誰的,那天使把門牌指給她看,竟是那個女傭人的,她很奇怪,就問天使:我家的女傭人,是黑人,又賤貧,她那裡來這麼多錢蓋房子呢?天使聽她這樣說,微笑不答,於是她又求天使帶她去參觀她的房子,天使帶著她往下走,愈走房子愈小,最後走到一間小破茅房前,指給她看,她氣極了,對天使說:我傭人的房子那樣大,我的房子為什麼這樣小呢?天使幽默對他對她說:你不能怪我,只能怪你自己,你為什麼不送建築房子的材料上來呢?

為你蓋天國的房子,須要你自己準備材料,用你每一個善行作材料。我們教會奉獻箱上「積財在天」的「財」字,按靈意說,實在可作改作材料的「材」字,天天把善行的材料送到天上去,為你自己建造將來榮耀的居所。

今天你在地上傳福音,救靈魂,發單張,引人歸主,為人禱告,探望病人,周濟貧窮,對人說安慰話,使人和好,這些是送材料到天上的方法。感謝主,這叫做行善之道,我們基督徒所行的善,與外邦人是不同的,道理就在此,我們要經常省察,是不是上面所提到的那三種糊塗人?

當你受冤屈時,該怎麼辨?

經文:彼得前書二章19~20節

「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彼前二19~20)

神試煉信徒品性使得完全,有一件事不可少的就是:神許可我們受誤會,受冤屈。或有人想:我們受苦已夠了,倘若再加上受人誤會之苦,實在是擔當不了。但彼得提到關於「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而行」(彼前二19,21)。由此看出,神要將我們作成合用的器皿,忍受誤會,是祂雕琢我們的最快鋒利的工具,因為出品若精良,工具亦必極銳利。

從人接取傷害而報以慈愛是困難的,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逆來順服和以德報怨,但神要將我們的靈性雕刻成美麗的圖案時必要這樣作,圖案才能成功。

由人來的誤會,常是不能避免的,但總歸一個原因就是,受害與不受害,全在乎自己如何處理,因為除非自己自害,別人實在不能傷害我們。比如:我們受冤枉時,就以發怒、忌恨、不饒恕來處理時,定規會使自己受到傷害,但記得:將你的冤枉,委曲交給神!或者你說:「在某種受冤的情形中,我不能不生苦毒,但我如何始能避免呢?」

一個故事說:有一個印第安兒童,手裡拿著一隻受傷的鳥到一個老會長那裡,老酋長對他說:「將鳥放回你原來找著牠的地方:你若保管牠,牠必定死,放回神手中,牠卻要醫好這鳥的傷口,使鳥活著。」這是一個很好的功課!教導我們在逼迫、冤屈時當怎樣行,除了神,人的手不能醫好受傷的心(路四18)。

有你試圖將損傷忘記,但是不能;你也曾抵抗苦毒,卻終歸失敗;你想用愛心,但心因受傷刺激麻木,而不能愛了,此時要記住神的話說:「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六11)

你受試探而生苦毒麼?你若拒絕,苦毒就離去了。只要你在基督裡面,基督也在你裡面,祂能愛不可愛之人,你也因此而能愛不可愛之人,縱然你自己作不到,但神的愛成為你的。保羅的意思就是如此:當我們與基督同死之後,我們雖然實際未與基督同活,但在信心中認為是與祂同活,因此祂的愛,也就成了我們的愛。

若你能有如此的看見,那末每逢冤屈來臨的時候,你可以憑基督的愛拒絕它,或者因主的愛,接受它,像接受祝福一般,相信是出於神的旨意,你就得勝了。

基督的愛,在此種必情中,就成為實在的,不理會誤會何等大,冤屈何等深只將你破碎的心,交在神手中好了。若你心中覺得愛不到,或饒恕不來,還當以信心對神說:「求禰將饒恕人的愛心給我,因我能饒恕人的一切虧欠。」須要站在堅信的地位上,拒絕心中的苦毒,怨恨,神要在你身上動工,賜你饒恕人的心,將你由苦毒的試探中釋放出來。

別人若用不公平對待我們,或受不公平的待遇,甚至受人的誣告、譭謗,以及種種因冤枉的苦害,須知:若非我們自害,別人是不能傷害我們,除非神許可,我們連一根頭髮,也不能跌落地。大衛說:「我所遭遇的是出於禰,我就默然不語。」

除非你存心報復,心存苦毒,不然的話,就是人傷害到你身體,卻不能真正的傷害你的心。因為不在乎人如何害我們,端在乎我們如何反應和處理,甚至不管別人如何誤會我們,而在乎我們如何處理這些誤會。

若是我們以忿恨處理時,就必受害了,但是若將受的傷害交給神,拒絕心中圖謀的報復,並為那冤枉我們的人代禱祝福,我們就蒙福了。讓饒恕的心,驅走了原來的苦毒、忿恨、報復,那末我們就真實獲益不淺了。

心不平,意圖報復的人,是忘記了神的公義,和祂的權柄。神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若我們真相信這話,就不再為自己辯護了。主耶穌真相信父神的愛和絕對的公義,所以「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托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二23)。神叫我們不為自己伸冤,就是祂要替我們伸冤,神的權柄是立在祂絕對公義上面。

屬靈的定律正如物質也界定律一樣:「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6)。這與物理學中的地心吸力,及萬有引力一樣的真確。行卑賤,作彎曲之事的人,就是自受其害的人。只要受冤屈的人,能安靜等候神,心中不圖復仇,不存敵對的心就是得勝了。( Paul E.Billbeimes著生路加譯)

冤屈的苦楚    黃六點

經文:彼得前書二章19~23節

許多熱心服事教會,看教會如自己的家,此種愛主的人,卻常過冤枉的事。特別是主的僕人,教會的長執更多。有人想冤枉之事是不常有,那知彼得前書中有講起我們蒙召就是要忍受此種苦楚:「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不以惡報惡,以辱駡還辱駡,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二21;三9 )。

冤屈的事頗多,有時是人造壞話譭謗你,「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譭謗你們。」(彼前四4)有時是受欺的事,「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其麼不情願吃虧呢。」(林前六7)有時是兄弟的逼迫。你若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叫良心對得住主,要學主的樣式,溫柔謙卑,與人無爭,不肯辯護,寧可讓步,循良忠厚,不用手段,這樣的苫難是不可免的。有時甚至能受嘈鬧的車夫苦力的冤枉,但因求良心的平安也只有忍受。

主耶穌逐鬼,人講是靠鬼王別西蔔。祂明明是神之子,人偏講是褻瀆主,祂也食也飲,人偏誣祂為好食貪酒。祂明明是救人的,人偏說祂是欺騙人的。祂明明無罪,人偏鞭打祂、釘祂十架。

保羅亦是被人冤屈欺負,看祂如何受逼迫:「我們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你們在基督裡倒是聰明的,我們軟弱,你們倒強壯。你們有榮耀,我們倒被藐視。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饑、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並且勞苦,親手作工。被人咒駡,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被人譭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四10~13)遭危險:「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林後十一26)被審判、坐監牢等是何等的冤枉呢,主耶穌的僕人當受此苦,我們是主的學生,豈能大過先生嗎?

受屈的時候切要紀念彼得的教訓:「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為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祂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托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二21~23)因此種情景下很怕心中不平,憑血氣行事,肉體發動,腳步急快,為已伸冤至於犯罪。故當效法主耶穌將一切事交托主,要記住受冤屈是我們榮神益人的好機會,上主將給咒詛變為祝福。

彼得生平前兩次幾乎破壞了主的作為,一、阻擋主受苦。二、斬下大祭司僕人的耳。這是為要替主抱不平,這位未蒙聖靈充滿以前的彼得我們不可效法,請我們作寧願受苦不願自己伸冤的人。

「你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要等候耶和華,祂必拯救你。」(箴廿22)「當將你的事交托耶和華,並倚靠祂,祂就必成全。祂要使你的公義,如光發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祂。不要因那道路通達的,和邪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詩卅七5~8)

神醫與救贖    陳終道

經文:彼得前書二章24節

「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二24)

「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太八17;參賽五三4)

疾病是從罪惡來的。主耶穌的救贖,既擔當了我們的罪,當然也擔當了我們的疾病;所以神醫是抱括在基督的救贖之內的,這就是那些認為吃藥是犯罪的極端神醫主義者最有力的根據。

難道基督只救我們的靈魂,不救我們的身體嗎?難道基督只叫我們靈魂健壯,不叫我們身體興盛嗎?(約參2)使徒彼得不是把基督擔當我們靈性方面的罪,和使我們的身體得醫治在一起講論嗎?為什麼我們信靠基督能赦免我們的罪,卻不信靠基督也能醫治我們的疾病呢?

其實問題不在於信不信基督能否醫治我們身體的疾病,因為一切真實的基督徒,都必然相信神的全能;但問題卻在於;當我們患病的時候,是否只有完全不吃藥,單憑超自然的神蹟而得醫治,才是神所喜悅的方法?是否基督只用超自然的能力來醫治我們的疾病,正如我們靠祂的血得赦罪那樣,是唯一的途徑,是每一個信靠她的人必須依循的方法?(注意:彼得前書二章24節下半的話,並末指明得醫治必須出於超自然的能力,並且那裡所說的「醫治」,是否專指身體而不是指靈性說的,仍有討論之餘地。)

疾病誠然是從罪惡來的,基督所成功的救贖,誠然是抱括了我們的身體與靈魂(帖前五23);但整個救贖計畫的施行卻按照不同的步驟。按聖經所給我們看見的,靈魂的得救是現今得著的(路廿三43),而身體的得贖卻是在將來的 ——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3)

保羅對哥林多信徒說:「我們在這帳棚裡歎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我們在這帳棚裡,歎息勞苦,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林後五2~4)可見保羅也是盼望身體將來得贖,而不是在今生得贖。

疾病雖然是人類犯罪後才有的;但疾病並非人類犯罪的唯一後果。整個屬肉身的生命的趨於衰老與死亡,都是罪對於肉身方面的後果。按亞當和夏娃犯罪之後的最初反應是身體感覺寒涼(創三8),其次是食物對於肉身的生命成為必須的(創三17~18)。所以如果要根據基督完全的救贖,而認為信徒必須藉神蹟得醫治 —— 不吃藥不看醫生而得醫治 —— 才算是接受了那完全的救恩的話;那麼是否基督徒也不應當吃飯和穿衣服呢?因為這些也都是罪惡對於肉身生命所發生的後果哩!

並且,疾病的意義,不應當專指那些明顯的疾病,也應當包括一切身體的小毛病,嚴格說,世上難有一個完全健康的人,這樣,身體的得救治若與靈魂的得救一樣,是現今所要得著的救恩,那麼我們所應得著的醫治,就不只是一些明顯和嚴重的疾病的醫治,乃是脫離肉身的病患和衰老的情形,但這顯然是主再來的時候才得著的救恩。「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一5)。

按「神蹟」的正確意義來說,「神蹟」就是「出於神的事蹟」或「神所作的事」。一切出於神的作為都是神蹟。每天吃飯得飽也是神蹟。它們都是神奇妙的作為,包括自然和超自然的。但人們對於神那無數奇妙的作為,如星辰的運行,四季的雨露,百體的功能,萬物的規律……竟都熟視無覩,以為是平常的結果,神就為人的不信而隨自己所喜歡的,行一些超自然的事,以説明人認識祂的大權能(參約廿21~21)。所以在神所顯的神蹟中,可說絕大多數是屬於「自然的」 —— 人們看慣了以為是平常的只有少數是超自然的,就是那些超乎神自己所定下的自然規律的事。

但「神蹟醫病」的一般觀念,實際上是守指超自然的神能醫病,而這種講法卻潛伏著一種意識,以為一切不是出於超自然的醫治,都不是神的作為,那只是出於醫生和人的智慧罷了!這實在是一個很大的漏洞,為什麼我們只肯將超自然的能力的醫治,算是出於神的大能;卻不肯承認那許多在人看來是「自然」的果效,也是出於神的大能呢?為什麼我們只能在神顯出超乎自然規律的能力時,才相信祂的權能,在順著自然規律的時候,就不信祂在掌權呢?為什麼只肯為神的一部分作為,將榮耀與頌贊歸給神;卻不肯在神一切作為上,都同樣熱烈地將榮耀與頌贊歸給神呢?

所以,極端主張神醫的結果,並不是把人引領到在一切事上歸榮耀給神的路上,乃是把人引領到只在某些超自然的事上歸榮耀給神的路上,這並不是最美好的一條路。

主耶穌在世時,雖然常行神蹟醫病,但祂絕不把「神醫」放在與傳福音同等的地位上。當人們因祂醫好了許多病而想留住祂的時候,祂的回答是:「我也必須在別城傳神國的福音,因我奉差原是為此。」(路四43;參40~41)有時祂還囑咐那些得醫治的人不要告訴人(太4;九30;可五43;七36;九9)顯見祂無意以神醫作為傳福音的一種號召,倒是恐怕人們注重祂的神醫過於祂的福音。祂所以為人治病,常是因祂動了慈愛與憐憫的心腸(太廿一34)。

保羅雖曾醫治過好些病人(使十四8~10;廿9~12),但他最得力的同工提摩太雖「屢次患病」(提前五23),保羅卻勸他氣不可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並未用「神蹟」的方式為他治病;他在幾次旅行佈道中,常帶著一位醫生 —— 路加;常他在羅馬被囚時,以巴弗提為服事他而病得幾乎至死,也未見他為以巴弗提治病(腓二25~30);在提摩太后書中,他的同工特羅非摩患病,他把他留在米利都(提後四20),並未把他立即治好,以便同行。顯然使徒也不是對任何人,任何時候都用神醫的方式治病。

或有人說,全能的神和主耶穌基督不是不改變的嗎?祂在古時行神蹟,難道現今不行嗎?祂對古時的人動了慈心,難道對現今的人就不動慈心,也不用神蹟醫病嗎?神的能力與慈愛當然是不改變;但問題並不在於神的能力與慈愛是否改變,乃是在於神的旨意是否改變,乃是在於神的旨意是否要藉著超自然能力的方式,作為祂一切兒女疾病得醫治的普遍定律?或說,問題在於神醫是否像靈魂得救的恩典一樣,是一切信徒必然得著,且必須得著的呢?

神的能力、慈愛、聖潔、智慧……都是永不改變的;但神對待人的方法是否歷代以來都不變的呢?對於這個問題我們不應憑自己的熱心來替神回答,應當看看聖經的記載如何。

神曾行了十大神蹟,使以色列人從法老手下得釋放,但神是否同樣用了十大神蹟,才使被擄的以色列人從巴比倫回國?(出七~十章,拉一1~11)神曾用雲柱火柱引領在曠野的以色列人(出十三21),神曾用同樣的方法引領在迦南的以色列人嗎?神曾吩咐以色列人用烏陵土明來決斷神的旨意(出廿八30;撒上廿八6;拉二63;尼七65),神曾要求以色列人永久用這方法嗎?神曾藉禾場與羊毛上的露水,向基甸顯示祂的旨意(士六36~40),神曾向別一個人用同樣的方法顯示祂的旨意嗎?神曾與以色列人立律法的約(出廿四全),神曾與一切「外邦人」立律法的約嗎?(弗二12)神曾藉以利亞的禱告帶給以色列復興(王上十八36~40),但神卻藉以斯拉讀律法書帶給以色列人另一次的復興(尼八1~12)。教會的初期,神容許使徒們用搖簽的方式補選馬提亞為使徒(徒一26;二14),但卻沒有叫使徒用同樣的方式選立執事(徒六2~6)。難道神必須重複行祂所行過的事,才足以證明祂的慈愛和能力的不改變嗎?難道神不能按照祂自己的計畫,和時間的次序,逐欵逐式地顯出祂的奇妙作為嗎?難道神必須照著我們的理想,用我們所認可的方式來證明祂自己嗎?

神救治人身體的疾病,與拯救人的靈魂的法則,顯然是不相同的:身體的得醫治,屬於物質界的事,神已經定下各種自然的規律管理這世界(彼後三6,7,來一章全);但靈魂的得救卻是純然屬靈的事,不在屬物質的「自然」規律之內,是完全出於超自然的能力。

所以神用超自然的方法醫治人的疾病,是祂在宇宙中所已經立定的各種「自然」規律之外的特殊作為,是隨著祂自己的喜歡施行于某時或某人身上;卻不是一種普遍的定律,施行於一切人身上的。倘若神為我們顯出超然的能力,使我們的病不藉著任何醫生與藥物而痊癒,我們應當滿心稱頌地歸榮耀給神;但倘若神只藉醫生和醫藥醫治我們的疾病,我們切不可因此便私下將榮耀歸給人,仍當同樣滿心感恩地歸榮耀給神,這才不致虧缺神的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