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第二章拾穗
【彼前二1】「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注:或作「陰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譭謗的話,」
「所以你們既……」顯示下句所提種種罪惡的行事,乃是未得救時的行為。而一23「你們蒙了重生……」與本節「既除去一切的惡毒……」實際上是同一件事,因為得蒙重生與除去罪惡,乃是同時發生的經歷,而本節的「一切的惡毒」亦與一18的虛妄行為同歸一類。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除去:提示為個人和教會的聖潔,必須根除的事項(林前5:3~5:13)。惡毒:指力圖謀害別人的各種邪惡之心。詭詐:指表面看似良善,其實是欺騙別人的計畫。假冒為善<可7:1~23,關於假冒為善>。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1~3】緊接前章重生了的人應有新生活的教訓。1節至3節說明罪能阻止人相愛,故須除去一切惡毒,靈命才能生長。「靈奶」為餵養靈命的糧食,當指神的話語和認識神的知識(一23~25),是一切糧食中最好的(賽五十五1~2)。保羅和《希伯來書》作者曾用「奶」來比喻簡易淺顯的教訓(林前三1~2;來五12~14),要信徒放下奶改吃飯(乾糧),但彼得用此詞的意義和他們不同。
「象才生的嬰孩」無低貶之意。信徒應象嬰孩依在母懷羨奶一樣,愛慕那助長靈命的真道。信徒靈命要有如此健康的生長,才可以得到主再來時完全且豐盛的救恩,身體復活,進入神的國度(一5,7;羅八21~24)。凡是遵行主道,又與其他信徒有交通,能彼此相愛的人,也就是有份於基督,嘗過祂美善的人(詩三十四8),應該不斷長大,使屬靈生命日益豐盛。「主恩」不只是基督的慈愛,更指祂的美善。 —— 《啟導本聖經註釋》
這是彼得有關聖徒個人生活的第一次勸勉的結論,教導聖徒應成長為基督長成的身量。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2】「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
「因此漸長」,即因愛慕神的話,靈命日漸長大。神的話能不斷地培養、改正、修理、潔淨、更新心意……,便使我們的靈命不斷的長大強壯。
「以致得救」,指將來完全的得救。按信徒脫離滅亡得著永生來說,我們是已經得救了的,但按救恩的全部內容而論,我們事實上仍未經歷救恩的全部內容,因為救恩完滿實現是要在世代之終結才能得著的。所以在此「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的意思,就是要我們為著救恩的最後完全實現而追求長進,向著那最終的得救目標前進。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乾糧是為大人的,奶是為嬰孩的。當我們在屬靈的生命上幼稚,對於屬靈的事,領會力不夠強的時候,聖經的話像奶一樣,能餵養我們,使我們在屬靈的生命上得以漸漸長大。
愛慕……像才生的嬰孩:指重生的人應當愛慕神純淨的靈糧,長成基督的身量。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2,5】「嬰孩」表示溫柔謙卑,「活石」表示剛強忍耐。「活石」一辭的函義,也是「務要生長」。由嬰孩生長成為大人,表示一種自然的長進。由活石成為靈宮,表示一種建樹的生長。 —— 徐松石《新約七公信擷華》
【彼前二2~8靈奶、活石、靈宮、祭司、靈祭、匠人的石頭意指什麼?】
答:使徒彼得在這幾節經文中,講到信徒靈性的增長,同被建造,以及基督被神揀選時,提及這幾個特定的名稱,實有美好的意義,是我們所要領會的。
① 愛慕純淨的靈奶(彼前二2) —— 這奶就是神藉著祂的話和福音所供給信徒的(彼前一23;來六4,5)。是藉著人的講道和自己的讀經而得著吸收的(羅十17;約五39;徒十七11;賽卅四16)。神的話像奶,含有豐富的滋養性,可使嬰孩的身量日漸長大,是不容或缺的。所謂純淨的靈奶,表示這乃是不摻水或其他粗劣的質料,是純一不雜的,正意味著神的道毫無虛假和詭詐,沒有繆見(林後四1),是完全潔淨,永不改變,如密甘甜美好,為信徒愛慕而極有益於靈命健康的食物(詩十九9,10,一一九103;耶十六16)。這食物在保羅書信中的意思,且將分作奶和乾糧兩種不同的對比,表示那些哥林多和希伯來的信徒,靈命尚為幼小,僅能喝奶汁,而不能吃乾飯(林前三2;來五12~14),因為他們消化不了硬東西,所以奶在這兩處的意味,表示聖經初步較淺的道理(來六1;賽廿八9,10),但在彼得的心目中,卻沒有這種比照,所有的信徒,都需要這靈奶的餵養,因為奶是表明神的全部真理。
② 主乃活石(彼前二4) —— 這石在原文的意義,乃指曾經鑿成用以建造屋宇之石,彼得以基督為石的說法,是引自詩篇一一八22節,主在世時曾經指出祂自己就是那塊石頭,被匠人所棄的,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用以警告猶太人棄絕祂,所要受到嚴重的後果,是不堪設想的(太廿一42;可十二10;路廿17,18)。彼得以後在講道中,又重述了這個教訓(徒四11),而在此又特別說這石頭是活的,表明是有生命的基督不但有生命在祂裡面(約一4,五26),並且也世人得著生命(約五24,三15,16),祂也是生命之主(徒三15),又是生命的糧,生命的水(約六51,四14)。祂雖然是被猶太人所棄(可八31;路九22;賽五三3),卻是神所寶貴的(參6;賽廿八16),其原文的意思,乃為神所尊重的。
③ 被建造成為靈宮(彼前二5) —— 基督是活石,信徒們也都是活石,與這房角的頭一塊石頭 —— 基督聯合起來,被建造成為靈宮,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所在(弗二20~22)。這裡的宮字原文()是指家或房屋的意思(彼前四17;提前三5),也常用以指殿的意思(約二17;詩六九9,一一六19),彼得在此正取這個意思,就是神的殿,這殿是用活石 —— 信徒眾人的結合,成為一個永生神的聖教會(提前三5,15)。這殿既稱為靈宮Spirtual house,就是聖潔而屬靈的,是神的聖殿,聖靈的居所,聖潔的教會,信徒必須是加入這個教會,對神舉行屬靈的敬拜,它的存在是完全為了靈性的用處,以見證基督救恩,顯揚神的榮耀為目的(詩一二二1,廿七4;賽五六7;可十一17;林前三16,六19,20)。
④ 作聖潔的祭司(彼前二5) —— 這祭司的原文,是意味著祭司集團。教會在地上既是靈宮,又作聖潔的祭司,乃為信徒的全體,被視為一群的祭司,為服事君王的一個祭司團體(彼前二9)。我們原有一位大祭司基督,祂即為了我們的罪獻上自己作了活祭,就進入天堂(來四14,七26,27,十21),在那裡不斷的為人代禱,繼續履行祂的祭司職分(約壹二1;來七25);而在世間全體的信徒,就聯合組織成為一個祭司團(彼前二9;賽六一6;啟一6,五10)。新約全體教會都是事奉神的祭司,故作祭司是每個信徒的責任和權利,其義務就是要將自己奉獻給神,作神的僕人去服事神(羅十二1;賽六一6;弗六6,7;來十二28),便可直接進至神前,為人向神禱告祈求(太廿七51;來十19~22;提前二1,2),並且引領世人認識主和崇拜神。
⑤ 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5) —— 在舊約時代祭司的獻祭,都是奉獻上牛羊等類的祭物,到了新約時代,基督降世將祂自己一次獻上永遠為祭(弗五2;來九26,十12),因此舊約的一切祭物預表,都在基督身上一次的獻祭應驗,而代替成全了。所以這獻祭的事,便由物祭變為靈祭,信徒既為聖潔的祭司,乃是藉著基督奉獻所悅納的靈祭,因為神就是靈,祂所需要的是靈祭的事奉(約四23,24;羅十二1;腓三3)。彼得在此雖未具體指出這些靈祭是什麼,但我們要從別處聖經可以看出,就如以身體獻上的活祭(羅十二1),以頌贊獻上的為祭(來十三15;詩廿七6),以唱詩禱告感謝獻上為祭(詩一O七22,一一六17;啟八3,4),以行善愛心獻上為祭(來十三16;腓四18),以得救的靈魂獻上為祭(羅十五16),以捨己生命獻上為奠祭(腓二17;弗五2;提後四5,6),這一節所有的祭都是靈祭,全是神所悅納的。
⑥ 匠人所棄的石頭(彼前二7) —— 這是引自詩篇一一八22節的話,在前面的4節已經提到。這裡「匠人」首先是指著猶太的當局,如官長,法利賽人,祭司長,文士,長老,與眾百姓等(約七48,49;路廿二2,4,52,廿三18~23);但也表示一切拒絕信基督的人,他們都是拋棄這塊石頭 —— 基督。耶穌也曾經引用這節聖經,暗指祂自己說的(太廿一42;參三十八題),「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在祂的天國建造中,具有罪尊貴,最重要的地位,這是神的作為,十分奇妙的神跡(詩十八23)。祂在任何人所不能移動的根基,只有在祂上面建造,才得穩固(林前三11,二2)。
⑦ 跌人的磐石(彼前二8) —— 在那些不信的人,基督是「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這是引自以賽亞書八14節的話,在此絆跌之意,不僅是跌倒,而且照主所說,是必要跌碎,砸得稀爛(太廿一44)。那就是說不信的人,拒絕基督,不肯接受祂的教訓道理和信仰,其後果就是在道理上絆跌受罰,以致毀滅的結局。如保羅說,那些不信的猶太人,認為釘十字架的基督,是他們的絆腳石;但這跌人的磐石,對於信靠祂接受救恩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就是福音,成為他們的拯救和依靠,根基穩固的磐石(羅九32,33;林前一23;加五11;林前三11,十4,12;賽廿八16;太十六18;參三一題)。 ——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彼前二3】「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
「主恩的滋味」,在這裡「主恩」是特別指上節的「靈奶」 —— 主的話語。主的話也是主恩,因主的話常把各種主的恩帶給我們,我們若嘗過這「恩」的滋味,便必然更加愛慕而追求了。我們領略了主的話所帶給我們的種種屬靈祝福:不論得永生、得能力、得勝罪惡和肉體,以及將來永遠榮耀的盼望……,就必更加熱烈追求認識主的話。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信徒當愛慕靈糧的理由。在這裡我們領悟到:① 愛神的話語,就是愛神。② 只有真正經歷過神的恩典,才能愛慕神的話語。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4】「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
「活石」表明是有生命的。主耶穌不但自己有生命,也使人得著生命(約五24;三15~16),祂是生命的糧,又是生命的水(約四14;六51),所有來到祂跟前的人都可得活潑的盼望。
「固然是被人所棄的」,這人指猶太人。這活石雖然是猶太人所不認識而丟棄,卻是「神所揀選所寶貴的」。
「神所揀選……的」即神在萬世之前所選定的,「神所……寶貴的」即神所尊重、視為珍貴的。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本節至10節講屬神的人是神的殿(靈宮),基督是靈奶,供應信徒成長;祂又是活石,我們也從此活石得生命,成為建造主殿有生命的石頭。彼得自己便是從主得生命的「石頭」(太十六18)。
聖經作者喜歡用「磐石」(或石頭)表徵主基督,用以說明祂的身分和工作。祂是:1,在曠野被擊打的磐石,生命的水從祂流出來,要喝的人都可以來喝(出十七6;林前十4;比較約四13~14;七37~39)。2,是房角石,教會建立的根基(弗二20)。3,是猶太人的「絆教石」(看羅九32~33;林前一23)。4,是主再來時,以色列民「房角的頭塊石頭」(亞四7)。5,從建立神國度的計畫來說,祂是粉碎一切屬世權勢,權力遍滿天下的石頭(但二35,44~45)。6,對不信主的人來說,是審判世人的巨石,掉在誰身上,誰便給砸得稀爛(太二十一44)。 —— 《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二4~5】象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復活的基督成為屬神教會的基石,即活石。聖徒應認識:① 教會應該把基督和他的話語奉為最高權威。② 信徒應效法基督,並保持與基督不可分割的關係(約15:4)。③ 離開教會就很難持守正確的信仰生活(來10:24,25)。作聖潔的祭司:新約的聖徒借著神的恩典和耶穌基督完全的贖罪事工,不再需要任何人作中保,就能直接事奉神,並能解決罪的問題(來7:27,28)。耶穌死在十字架時,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27:51),已明確見證了這一點,這幔子的裂開意味著藉著耶穌基督撕裂的身體,開通了走向神的道路(來10:19,20)。因此凡以自己的身體為殿住在基督裡的(約二19)新約時代的聖徒,不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都有權享有直接見神面的特權(加3:28)。但羅馬的天主教教會至今還設立神父,作神和聖徒之間的中保,並命令信徒向中保懺悔自己所犯的罪,這不僅否認了基督贖罪事工的完全性,也是再一次把基督釘在十字架上的行為(來6:6)。因此以路德為首的宗教改革者對此勇敢地進行了反抗,堅決維護了聖經的教導,這是當今的聖徒應持守的聖經真理。「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之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二5)。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4~10】在本文,彼得以不信主的人作為比較對象,教導我們愛慕神的話語,成為神所喜悅的祭司、蒙屬靈祝福而成為神聖潔的百姓。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5】「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
「你們來到主面前……成為靈宮」這句話,表示這靈宮絕不是禮拜堂,乃是「你們」基督徒們主的血所買贖的人。
「作聖潔的祭司」,本句表示信徒的另一種職責,和教會在地上另一方面的事奉。教會在地上既是「靈宮」,又是聖潔的祭司,正如主耶穌一方面是這靈宮的房角石,同時又是天上的大祭司(來八1)。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宮』字實在就是房子,別的地方,都是繙作房子,而這裡卻繙作宮。這一個屬靈的房子是活石造的,不是死的石頭造的。彼得也就是一塊活的石頭,他的名字就叫作石頭。一塊石頭,如果不是堆在一塊石頭上,就是荒涼的表示,不是好的現象。乃是有審判,荒涼了,所以一塊石頭不在一塊石頭上面。一塊石頭、一塊石頭合在一起,才是一所房子。一個人一信主,這一個人就是神居所中的一塊石頭。但單獨一塊石頭沒有用處,恐怕要成功作絆腳的石頭。需要與別的活石合在一起,才能盛得住神,神才能住在裡面。 —— 倪柝聲
『宮』或者說『殿』,因為為在原文是同樣的字。以色列人所失去的,就是教會所得著的。普遍的祭司職分是,從以色列人手中丟掉的。今天到了新約的時候,又恢復了普遍的祭司職分;凡是活石,凡是與屬靈的殿有關係的人,就是所有蒙恩得救的人,都是神的祭司。―─《初信造就》
『你們…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奉獻…靈祭。』在舊約的時候,給神來居住的聖殿是一所房屋,向神獻祭的祭司另是一班人。但新約二者都是教會。教會在地上,一面是叫神得著安居,而得著人事奉敬拜的地方,一面也就是那些事奉敬拜神的人。
這裡所用的活石是眾數,指主所救贖的人。活石原文有活動迅速、敏捷(Active, Quick, Sprightly)的意思。今天靈宮的建造,實在需要有基督豐盛生命的基督徒作活石。有了基督豐盛的生命,才能作活動、迅速、敏捷的基督徒,可以在教會的靈宮裡被建造起來。可惜今天教會裡充滿了死石,他們對於建造靈宮毫無用處。 —— 張有光《末世的信息》
舊約記載以色列民通過祭司來間接見神(參來二17)。新約時代,每個信基督與祂聯合的人,都是祭司(9節;啟一6)。基督徒因為有基督這位唯一的永遠大祭司的救贖,不必藉其他媒介,可以直接到神面前(提前二5)。新約沒有把教會的聖職人員當作「祭司」階層,他們和眾信徒都是新約祭司總職事中的一分子。這是信主的人的大福氣,是天生的權利,就象亞倫後裔世襲為祭司一樣(來五1)。
信徒怎樣作祭司呢?1,作神聖潔的子民,有神和大祭司基督那樣的聖潔(一15;來七26;十10)。2,獻上自己的「身體」,當作活祭(羅十二1;腓二17;提後四6;雅一27;約壹三16);獻上讚美(來十三15)、財物(羅十二13;加六6,10)、善行(來十三16)。3,為人代求(西四12;提前二1)。4,作家庭的祭司,把家人和鄰舍帶到神面前。舊約時代未設立祭司制度時,家長是每個家庭的祭司(創八20;二十六25;三十一54)。 —— 《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二5,9】教會所有的名稱,都含有團體的意思 —— 『被揀選的族類』、『有君尊的祭司』、『靈宮』、『聖潔的國度』。族類是從同一的根源誕生的,是同種族的,是同享受一個生命的。 —— 倪柝聲
【彼前二6】「房角石」相當於今天建築工程上的基石(弗二20)。經文引用《以賽亞書》二十八16。 —— 《啟導本聖經註釋》
房角石:指基督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和睦的救贖事工(亞4:7;路20:7;徒4:11;弗二20)。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7】經文引自《詩篇》一一八22,主耶穌也曾引用(太二十一42),作者用此經文說明拒絕基督的人絆跌在此磐石上,但對信祂的人卻是異常寶貴。 —— 《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二7 「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一語中的匠人為誰?石頭暗指何人?】
彼得在前書第二章對於「石頭」發生甚大的興趣。由4節至8節,曾提及不同的石頭:
活石(4,5節)。
房角石(6節)
匠人所棄的石頭(7節)。
房角的頭塊石頭(7節)。
絆腳的石頭(8節)
跌人的磐石(8節)。
彼得在這裡兩次引用以賽亞書,一次引用詩篇的話來發揮他的「石頭論」。
第6節是引用以賽亞書廿八章16節,但不是直接引用希伯來文的舊約,乃是引用七十譯文的希臘文舊約,所以與以賽亞書的希伯來文句子不同。
第8節是引用以賽亞書八章14節,語句相同。
第7節是引用詩篇一百十八篇22節。
一、「匠人」一詞,在詩篇一百十八篇作者的心目中是暗指當時的列強,即亞述、巴比倫與瑪代波斯(如果這一篇詩是寫在以色列人被擄歸國之後,則包括上述三國,如果是寫在被擄之前,則不包括瑪代波斯在內,因為以色列人是被亞述與巴比倫人所擄,卻是在瑪代波斯王朝被釋回國的)。這些強國丟棄猶太國,視之為無用的石頭;但神將這被列強所丟棄的石頭,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使它重建國家及聖殿。
二、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廿一章曾引用這節聖經暗指他自己。彼得在會中為主作證時也引用同樣的話,來解釋說:
「他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的石頭」(徒四11),主耶穌在引用該節經文後,加上這樣的兩句話:「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太廿 —— 44)。彼得認為主耶穌這兩句話與以賽亞書八章14節所說意義相同,說他「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意即不信他的人將遭受災禍。
耶穌時代的匠人乃是法利賽人,文士與長老等,他們殺了耶穌,正如匠人把一塊重要的石頭丟棄一般,但神將耶穌高舉,成為萬人的救主,成為教會的頭塊石頭了。
彼得自己的名字也是石頭的意思,他可能回憶馬太福音十六章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的一幕,主耶穌要把教會建造在磐石上(18節)。但主耶穌乃是在大山上未經鑿出不能移動的磐石(PETRA)。彼得的名字乃是已經鑿出可以移動的石頭(PETROS)。
不過,今天,主已經是活石,教會已因他被建立起來,而每一個信徒也是活石,一同被建造成為「靈宮」(屬靈的聖殿),成為神所居住的所在了。
—— 蘇佐揚《聖經難題》
【彼前二7~8】指猶太人把耶穌視為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從而懷疑、對抗基督神兒子的身份,並且排斥他(徒13:42~46),但神卻把基督立為房角的頭塊石頭,立他為給所有信他之人帶來救贖的唯一根據(詩118:22;賽28:16;可1二10~12)。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8】「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注:或作「他們絆跌都因不順從道理」)。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
「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這意思就是他們這樣不信,也是在神預知之中的,並不足以使神永遠的計畫受到任何的損害,都是在神永遠的計畫中,按他自己的旨意,照他既定的步驟和時候逐漸實現的。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絆跌也是預定的」有幾種解釋:1,有些人預定要絆跌(墮落或喪失); 2,神預見人會不信,這些不信的人預定要喪失;3,不信的人的命運是永遠滅亡;4,神預備了一個得救的方法(徒四12),人拒絕接受(不順從),因此算為絆跌的人。人對基督只有當作寶貴或者當作絆腳石,沒有中間的道路。作者引用《以賽亞書》八14來解釋此點。 —— 《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二8預定】
問:彼得前書二章八節:「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入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預定」二字何解?有人說:凡在道理上絆跌者,皆為神所預定,如信徒為神所頂定者然。又有人說:不然,神只能預定人得救,不能預定人不得救,彼絆跌者,乃神任憑人妄用其自主權者。故此處「預定」二字,乃言神早有一定規則,即信靠祂的人不羞愧,不順從的人必絆跌是也。此二解孰是孰非,請詳細賜教,抑或另有他解?
答:神預定信徒 —— 預定的道從來沒有對末信的說 —— 得救;神未嘗預定人沉淪。所說「神只能預定人得救」是錯的,「不能預定人不得救」也是錯的。神只預定人得救,不預定人不得救。兩個「能」字應當除去。前說錯誤,因為神既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4),就不可預定誰沉淪。
至於彼得前書二章八節,乃是一個誤會。按使徒行傳十三章四十八節的「預定」,在原文是「他素」(Tasso);在羅馬書八章二十九至三十節和以弗所書一章五及十一節的「預定」,在原文是「波羅魯力詛」(Proorizo);這裡(彼前二8)的「預定」,則既不是「他素」,又不是「波羅魯力詛」,乃是「太提米」(Tithemi)。這字的意思並非預定,世界大希臘文家楊氏(Young)說:這字意即「置」,「放」。所以,這裡的意思乃是:沒有一人受預定不順從;凡不順從的都被預定 —— 我用此兩字一如「放」、「置」之意 —— 跌倒;凡跌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跌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太廿一44)。 —— 倪柝聲
【彼前二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族類」表示一大群人的集合,有他們特殊民族性與生活習慣。信徒乃是一種「族類」,稱為「被揀選的族類」,是一切蒙揀選者的集合,是屬神的族類,理當有我們特有的生活表現。注意:「被揀選」表示揀選者對他們存有特殊的目的與用意。按約十五16告訴我們,神揀選我們是要分派我們去結果子。但神揀選與人的揀選不同,人只揀選好的,但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軟弱的、卑賤的、被厭惡的……(林前一26~29),使人在神面前毫無可誇而完全歸榮耀於神。
「國度」是表示一種權力的範圍。世上的國都是不服從神權柄的,教會在世上則應成為神施行其權柄的「國度」,讓神的旨意通行無阻。
「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聖經中用「黑暗」代表罪惡方面的行事(羅十三12;約三19),世人被聖經稱為黑暗之子(帖前五4),而信徒則被稱為光明之子(弗五8)。神是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的神,這樣,我們這些被祂所召的人,當然應當徹底離開黑暗,進入光明之中。「入奇妙光明」,就是進入神的光明中。神是毫無黑暗、絕對光明的(約壹一5),且能使一切在他裡面的人也成為光明之子。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被揀選的族類:暗示新約的聖徒是因著神的主權之愛而被揀選的一群人(出19:5,6;賽43:20)。在這裡我們認識到:① 基督徒具有與神直接相交的特權;② 我們有責任服侍具有相同身份的鄰舍。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指分別為聖的基督徒(出11:12;啟19:8)。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9~10】作者引《出埃及記》十九5~6、《以賽亞書》四十三20~21、《何西阿書》一6,9;二1,23等處經文,來說明信徒蒙神揀選的尊貴身分。以色列民在舊約時代為神的選民,信徒在新約時代也是神揀選的子民。「君尊的祭司」:看5節注。「聖潔的國度」:以色列民是分別為聖歸給神的國民(參申七6;十四2,21),新約信徒也是分別出來歸給神的聖潔的子民。他們來自多國多族,現在都成為神國度中的人。外邦人原在神憐恤之外,現在接受主,進入了教會,也成了祂的子女。 —— 《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二10】「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
從前是根本「算不得子民」的罪奴。作神的子民,原非易事,正如在今世的國家,我們若要取得別國的國籍,也不是輕而易舉的;但現今我們卻作了神的子民,並且似乎很容易就可以成為神國的一員。這是因為:「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換言之,是神施恩的結果。神既然這樣恩待並抬舉了我們,我們豈能徒受他的恩典(林後六1),不在我們一切行事上榮耀他呢?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彼前二10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是指何等人?】
答:有人認為本節說到:「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神的子民,從前未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這些話語,顯然是指外邦人說的(參彼前一14,18,四3)。他們從前算不得是神的子民,現在卻因信了耶穌才算是神的子民,從前未蒙憐恤,現在聽到福音,而蒙神的大憐憫,蒙恩重生得救了(彼前一3;提前一13,16;林後四1)。但我們知道這一節話,是引自何西阿書一6,9,10節,及二23節的意思,此乃指哥蔑的女兒,羅路哈瑪(意即不蒙憐憫)及羅阿米(意非我民)而言,他們都是離棄神的以色列人,但後來仍恢復和好,這是保羅曾經也有提過(羅九25,26)。從前他們是處於黑暗之中,因罪惡所以與神隔絕,算不得是神的子民;現在已經把他們從各民族中分別出來,卻因得聽福音,藉著主耶穌救贖大功,成為神的子民,蒙了大憐憫,歸主得救了(彼前一3;參何二1;提前一13,16;林後四1)。這樣救贖的洪恩,不僅是應驗在猶太人的身上,即連外邦人也一同蒙救恩(弗二11~13,19;徒十三47,48,十五17;羅三9,29),成為神的子民,神的兒女,天國的國民了(多二14;林後六16,18;約一12;羅八16;腓三20)。 ——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彼前二10從「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一語、豈非暗示這些讀者乃是外邦人嗎?何以能證明本書是寫給散居的猶太基督徒呢?】
有些解經家以為彼得前書是寫給黑海以南五省的外邦人、而不是寫給信耶穌的猶太人,理由是因為發現在本書有幾處是有疑問之故:
比方,本節說「『你們以前算不得子民」,很清楚地指出本書讀者從前算不得是神的子民,現在信了耶穌才算得是神的子民。顯然地本書是寫給外邦人。
又,在四章3節說:「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欲……等」,很清潔地指出,這些人是外邦人。
又,一章14節說:「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欲的樣子」。
還有,一章18節說:「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這兩處經文對外邦人說較適宜也。
那些主張本書是寫給信耶穌的猶太人的解經家很容易會反問,說;那麼為何在一章1節說,彼得寫信給「那分散」在各地「寄居」的人呢?
認為本書是寫給外邦人的解經家便說;「那問題很容易解決。因為基督徒在世上乃是寄居的,而且是分散在不同國家的寄居者」(參來十一13)。
但是認為本書是寫給信耶穌的猶太人的解經家,則認為上列四處經文並不足以暗示本書是寫給外邦人,理由如下:
一、猶太人或外邦人或任何信耶穌的人,在未信主以前的生活,正如上述,在神眼中都是罪人,並無猶太人與外邦人之別。
二、至於本節說:「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一語,也適用於猶太人。因為自從耶穌完成救贖之後,不信主的猶太人與外邦人都算不得是神的子民,等到他們信了耶穌之後,才算得是神的子民。正如保羅曾說:「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羅三9)。又說:「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羅二28,29)。所以猶太人在未信耶穌以前,與外邦人並無分別。
但彼得前書是寫給信耶穌的猶太人,是不能因為上述四處經文的疑問而有改變的。因為彼得前書和雅各書一樣,都是寫給那些信耶穌而分散在羅馬帝國各地的猶太人的。
作者本人則認為,彼得前書是寫給信耶穌的猶太人的,但在黑海五省的教會中,也可能有不少外邦人信了耶穌。上述四處經文是彼得專對這些信主的外邦人而發,也是非常可能的。 —— 蘇佐揚《聖經難題》
【彼前二11】「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欲;這私欲是與靈魂爭戰的。」
「禁戒」表示私欲是不容放縱、需要約束的。它是「與靈魂爭戰的」,要使我們的靈魂隨從它的意思而行,不隨從聖靈而行(加五16~17)。我們「禁戒」私欲的方法就是體貼聖靈,不體貼肉體(羅八5~6);站在聖靈一邊,不站在肉體一邊。「不要為肉體安排」(羅十三14),是「禁戒」肉體私欲的另一種方法。許多人整天所思想的,不過是為肉體「籌算」、「安排」,使它可以放縱而已。但基督徒卻應當籌算如何披戴基督,而不是給肉體安排機會。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此乃因為彼得深知一個得救了的基督徒縱然會過委身順服的生活,然而他亦很現實地指出人那個「老我」的生命仍未完全死去,仍會繼續影響著基督徒的生命與生活。「禁戒」這詞是與「聖潔」一詞相同,是消極的用法,含有從邪惡分別出來的意思。「私慾」不單是指肉身的情慾,而是包括整個未得救贖的墮落人性說的。 —— 曾立華《在盼望中儆醒》
「客旅和寄居的」,這兩詞乃指出基督徒在現世生活是暫時性質的,即是過一個過渡暫時性的生活。既然我們不屬於現世社會,因此,我們就不能隨現世生活標準來生活,也不接受現世的價值觀來衡量事物。 —— 曾立華《在盼望中儆醒》
信徒在神聖潔的國度中須作聖潔的子民,但信徒既生活在世上,周圍都是不信的人,怎樣才能出污泥而不染?本節至三12提出一連串生活的守則,教導信徒不只消極不沾染世俗,而且須積極勸善,影響世人。
信徒在這個世界上只是「客旅」和「寄居」(一1 注;參創二十三4;詩三十九12),他們的真正家鄉不在這裡,不可落入世間風尚中。肉體是軟弱的,心靈與身體都易為罪所染。信徒雖已重生(一3,23),仍會遇到世上諸般引誘,必須努力克服(羅八1~14;加五16~25),從世人中分別出來。 —— 《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二11~12】「爭戰,」原文是率領軍隊襲擊的意思;基督徒內有仇敵的襲擊,外有世人的毀謗。―─ 牛述光
彼得就個人生活態度進行教導後,談論信徒作為社會共同體的一員應採取的行動。
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暗示聖徒雖活在這世界,卻不屬於這世界(1:1;腓3:20)。禁戒肉體的私欲:人有屬靈的自我和屬肉體的自我,其中屬肉體的自我引發肉體的欲望,誘惑人去行不道德的行為(羅7:18~25)。在這世界上,作為客旅、寄居的信徒為了遵行神的旨意,應治死肉體的情欲,披上神聖潔的性情。這是指時常受罪的誘惑的(林前10:13)信徒,為了不至陷入罪裡,應每天都信靠神(哈3:6;太26:41;路1:37;啟19:6)。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11,18】事實上許多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並沒有過客旅式的生活。反過來,大家都喜歡「定居下來」,要作「業主」不肯作「僕人」;要照人間市民、職業、婚姻的標準來做事,不照神定下的理想目標來做事。 —— 巴斯德《彼得前書研究》
【彼前二12】「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譭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注:「鑒察」或作「眷顧」)歸榮耀給神。」
「端正」原文kalon,有誠實而美好之意。在(提前一18;六12)中的「美好」原文kalen,與這裡的「端正」是同根字。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鑒察,」或作眷顧。人肯鑒察就必會蒙眷顧,以致悔改得救。―─ 牛述光
只講道理,沒有實際行動;委實有些信徒的信仰與生活行為是脫節的,在生活表現上是與屬靈真理不協調的。 —— 曾立華《在盼望中儆醒》
信徒的生活須端正,並且在不信的人眼中應能看出他們的好行為來。當時的人不瞭解基督信仰和信徒生活方式,因而譭謗他們(參徒十六16;十九23)。遇到這種情況,不是退避,也不須用言語來辯護,而是用愛心做于對方有益的事,叫他們目睹一切,歸榮耀與神(看太五16)。
「鑒察的日子 」可指看見信徒好行為的人也歸信基督的時候,更可以指主再來時審判的日子。 —— 《啟導本聖經註釋》
鑒察的日子:意味著神為了審判罪人、安慰聖徒而再次降臨的日子(路19:44)。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13】「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人的一切制度」,所謂制度,就是一種規律,用以維持人與人之間的公平利益與秩序,破壞這些規律,就是破壞公共的和睦與安寧。政府就是負責執行,並監督人民遵守各種規律的機構,所以信徒理當順服政府(羅十三1)。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為主的緣故」,表明不是盲目的順從,也不是畏於權勢的順從。「順服」不單包括消極的聽從,也包括積極的參與在內。基督徒無理由不順服政府合理的管治的。 —— 曾立華《在盼望中儆醒》
本節至17節為本書提出的信徒生活守則的第一部分,講基督徒與掌權者間的關係。教會既是屬神的子民結成的國度,應如何與地上的政權相處,是教會建立初期面臨的一大問題。使徒保羅在《羅馬書》十三1~7、《提前》二1~3和《提多書》三1~3,8都有教導。彼得寫此信時,教會正在殘暴的羅馬尼祿皇帝手中受到逼迫,仍勸勉信徒尊敬和順服,因「在上的」人的權柄來自神(羅十三 1),這樣做不只可以滿足神在地上的旨意,也是為了最大多數人最大的好處;何況萬物的結局已近(四7)。
信徒順服,目的不是苟且偷生,而是「為主的緣故」。掌權的既為神所命,違背世間掌權的也就是違背神 。不過順服決不可以違背神的法則(參徒四19)。「人的一切制度」指神為人所定的制度;「制度」的原文ktisis通指神的造物,例如人、宇宙、智慧等。神也創立管理人的制度,掌權者的權柄乃神所給。 —— 《啟導本聖經註釋》
為主的緣故,要順服:講述了聖徒對世界秩序及權力的態度,在此我們察看一下關於「靈域主權論」的問題:① 靈域主權論的定義:神創造人,並賦予人治理世界的責任,為此人類社會中存在各種具有獨特功能和作用的各種團體及制度,這種制度和團體在神裡面有本身固有的獨立性和緊密的有機性。同時,由於它們都在基督的主權之下,因此任何一個團體或制度都不能管轄或支配另一方。② 起源:中世紀,聖職人員主張教會的優勢,並提出世俗的權力要受教會支配。相反,世俗的君主們則主張世俗權利的優勢,因此引起了兩者不停的衝突和矛盾。為此19 世紀荷蘭的改革主義神學家Abraham Kuyper採用「靈域主權論」一詞,主張教會與世俗的權利互不支配,互不附屬,而具有各自的獨立性。同時,兩者可建設性地相互制約。③ 特徵 :i.獨立性:由於神賜予人類的各團體及制度,在主裡都有各自的獨立性,因此不可輕看,也不能試圖侵犯或支配。這種錯誤的企圖不僅違背神的旨意,而且也導致抹殺他人尊嚴的結果。這樣的獨立性不僅適用於政權和教會,也適用於家庭、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整個生活領域。ii.有機性:實際上,若只強調獨立性,那麼各制度間就不可能和諧,及不能共同地追求良善,從而阻礙社會發展,違背神的創造秩序。因此各個領域不僅保持獨立性,同時還要有機地聯繫起來,取長補短,並通過批判,協作等方法建設充滿公義和愛的社會。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13~16】兩個片語是重要的:「神的旨意」和「神的僕人」。當我們按神的旨意並以神的僕人來作某些事,我們是「為主的緣故」作事。 —— 華倫魏斯比《盼望 —— 如何突破困境》
【彼前二13~17】指基督徒雖是天國的公民(腓3:20),但因為還是這世上的客旅和寄居的,所以應認真履行作為社會一員的義務。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14】「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
「……罰惡賞善」,表示彼得在此是以模範之公民對模範之政府來說。順服政府是人民的責任,「罰惡賞善」則是政府的責任,政府應當維護法紀,卻不應該欺壓百姓,執法而犯法。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統制者」是指那些執行法律以及處理公正的最高權威下的人。我們必須提醒自己,即或我們無法尊敬官員,也要尊重官方。 —— 華倫魏斯比《盼望 —— 如何突破困境》
政府有責任罰惡賞善,維持法律和秩序 。 —— 《啟導本聖經註釋》
或是君主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表明了神設立世俗政府的根本目的。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15】「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
本節中的「行善」,其狹義解釋指上文的順服政府,作良好的公民。因政府既是獎勵行善的,則信徒順服政府亦是「行善」的一種方式,且符合神的旨意。神願意借著一些看得見的地上政府的法例,使我們學習作一個守法的人,以堵住那些糊塗無知人的口 —— 即上文所說那些譭謗信徒之人的口。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反對神的人故意裝作糊塗無知,攻擊信徒。做個好公民是用事實來反擊,叫他們無話可說。 —— 《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二16】「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注:或作「陰毒」),總要作神的僕人。」
「總要作神的僕人」,本句與羅六18~22的意思相近,就是我們應作神的奴僕,聽憑神的旨意行事。信徒雖然因主的救贖脫離罪惡的纏累,不再作罪的奴僕;但另一方面卻應當把肢體獻給義,作義的奴僕。從前受罪惡的捆綁,現在受真理的約束。假自由是作罪的奴僕,真自由是作神的奴僕。所以「總要作神的僕人」,就是總要在真理中自由,順從神而自由,讓聖靈在我們心中有自由而自由,切勿放縱私欲而自由。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神的僕人。』主的救恩所給我們的自由是叫我們脫離一切捆綁,得以事奉神,我們不可用作藉口,以遮蓋惡毒。神的僕人,總是受神的約束,循規蹈矩,甘心服事,使人得益。
自由雖是基督徒所享有的權利,但卻不可濫用;真正的自由是服事神,並且要在一般人的生活中實行出來。我們在社會中安份守己和實踐順服的美善德行,就是實現自由的一種方法。 —— 曾立華《在盼望中儆醒》
在基督裡,我們是自由的;但是我們絕不可為我們自己來使用我們的自由,我們必須永遠為別人而使用。 —— 華倫魏斯比《盼望 —— 如何突破困境》
自由不是放縱。基督徒所寶愛的是脫離罪的奴役可以侍奉神的自由,而非不理法紀、打亂社會的放縱。 —— 《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二17】一個真正的基督徒順服於權威,是因為他首先順服於基督。我們也許不同意他們的政治觀點或他們的執法,但是我們必須尊重他們的職位(羅十三)。
「害怕神」和「尊重君王」是相關的,因為「凡掌權的都是由神所命的」(羅十三1)。 —— 華倫魏斯比《盼望 —— 如何突破困境》
本節以四事相勉 ,一是尊敬眾人,尊敬掌權的之外,應進一步尊敬一切的人,因為人是按神的形像造的;二是愛弟兄,沒有一點 虛假(一22);三是敬畏神,是信徒對神 應有的態度(一17);四是尊敬君王,君王不是神,不必畏他,只能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用怕他(太十28)。統治者若違反神明顯的旨意,信徒寧可受責罰也要順從神。 —— 《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二18】「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
「僕人」原文oiketai是家奴。「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意即存敬畏神的心來順服肉身的主人。這「敬畏」不是敬畏主人,是敬畏神,雖然本節聖經不甚明顯,但其上下文均曾提及信徒應存敬畏神的心而生活(彼前一17;三3~4;三15)。下節:「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亦助證本節的「敬畏」指敬畏神。這種敬畏神的存心,能使作僕人的信徒,不論遇到怎樣的主人,都可以照自己應盡的本分盡忠。
「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這半節不是表示聖經容許乖僻的主人可以惡待僕人,乃是站在僕人的地位上,指出一個作僕人的,怎樣才算是盡了他的本分。就是不管主人怎樣對待自己,都要照樣忠心服事,而不是等待對方盡了他的本分之後,自己才盡本分。反之,主人對僕人亦是一理,應只管自己盡了主人待僕人應盡之本分,而不管僕人是否盡忠。我們不能等著看別人是否好待自己,然後才估計應否用愛心對待別人。這也是信徒在教會一切聖工上應持守的原則。
「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這「乖僻」是指主人自己的性格或品行,不是指主人所吩咐僕人去作的事。換言之,不論主人自己的為人如何都應當順服他;卻不是說不論主人所吩咐的事,是否屬於乖僻無理的惡行,都要順服。上句「存敬畏的心」而順服主人,已經暗示這「順服」仍然是在敬畏神的範圍內的。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本節至25節是關於僕人與主人間關係的教訓。初期教會中奴隸歸主的很多,他們的主人大都不信主;但這些奴隸在教會中已不再是人的財產或生產工具,而是一個人(加三28;西三10)。新約多處提出人與人間基本平等的原則,成為後來廢除奴隸制度的張本(參弗六5~8;西三22~25;提前六1~2;多二9~10)。彼得所看重的是僕人與神的關係:僕人因為敬畏神(19節),就能忍受苦楚;即令行善受苦,也能忍耐,基督已立有美好榜樣(21節)。這本是神的計畫,教人能在苦難中得到鍛煉,配得神賜的榮耀。 —— 《啟導本聖經註釋》
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意味著以敬畏神的心,為了主人的利益,積極地竭力作工(詩25:12,31:19)。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18~25】當時教會裡有很多奴隸階層的信徒。其中也有以信仰為藉口試圖輕看自己主人的人。為此彼得通過基督的榜樣,教導他們順從自己的主人。彼得如此強調不是因認為奴隸制度本身是正確的,而是為了使福音的傳播不受影響,勸勉大家無論做何事都要學象耶穌,盡心盡意地去做每一件事。在這裡我們認識到:① 人性根本變化是基督教所追求的目標,是最先要解決的重大問題 ;② 解決人際關係的問題的根本鑰匙是愛和誠實,真正的寬容精神。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19】「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
本節亦顯示信徒若求凡事對得住神,是難免忍受人的冤屈的。我們不能希望世人凡事都給我們合理的待遇,因為基督在世上時也受了不合理的待遇。並且世上常有不合理的事情發生,而我們卻需要對神常常保持無虧的良心,這樣我們就得準備隨時為主忍受人的冤屈了。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可喜愛的,」原文是恩典;實在說能與主有類似的苦難和態度,也真就是恩典。―─ 牛述光
有一個在今日膚淺的受歡迎的神學商標,說出假如基督徒按神的旨意作,他們就不受苦。 —— 華倫魏斯比《盼望 —— 如何突破困境》
【彼前二19~20】為行善而受苦難,在神看是可喜悅的。冤屈:當時按照希臘的思考方式,虐待僕人是正當的。但彼得把這種虐待視為冤屈(不義的)。在這裡我們認識到:① 珍惜人的真正價值與尊嚴。② 人本主義者所主張的博愛精神只不過是徒有虛名。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20】「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
本節實際上是補充上節的意思,指出信徒受苦的價值在於不是為自己的罪受苦 —— 不是受罪的報應 —— 而是原本不該受苦,卻因「行善」的緣故受了。
「行善」的意義,按上文所給我們看見的就是:對國家作一個奉公守法的公民,對家庭作一個忠心盡本分的人,對神作一個敬畏遵行神旨意的人。所謂行善乃是行神所預備要我們行的善(弗二10;提後三17)。因如此行善而受苦,乃是神所喜愛的。
「能忍耐」本節共提二次,代表兩種不同的忍耐;一種是為自己所犯的罪「受責打」 —— 受神的管教 —— 而能忍耐,這種忍耐,並無可誇;另一種忍耐是行善受苦而能忍耐,這是有價值的。注意,不是單單為行善受苦,就「在神看是可喜愛的」,乃是受苦且「能忍耐」才是「在神看是可喜愛的」。許多信徒雖因行善受苦,卻不能忍耐,反在受苦之中發怨言,妄論神的行為,懷疑神的好意,結果是枉然受苦,完全未因受苦而榮耀神。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彼前二21】『跟隨祂的腳蹤行。』我們今天不只在裡面有聖靈作我們的律法(來八10;羅八2),並且在外面還有主的腳蹤作我們的標本。我們該順著聖靈,照著主的榜樣而作。
跟主的腳蹤行,不只是學習祂的榜樣,信徒沒有了主根本無可循之路。祂受苦是為了救贖罪人。 —— 《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二21~25】本文通過基督的受難和忍耐,強調聖徒的忍耐,並教導:第一,聖徒蒙召,為的是行善。第二,苦難是信仰成熟與實踐愛的原動力。第三,苦難並非以苦難本身結束,而成為將來享有榮耀的前提。這意味著:① 基督徒時刻準備象基督那樣擔當苦難。② 應該為自己所受的苦難而自豪。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23~25】作者用《以賽亞書》53章的話,說明基督的受苦與受死是應驗舊約的話。他要讀者明白,基督本無罪(一19;約八46;林後五21;來七26;約壹三5)。他在受審與釘死的時候 ,都能不犯罪,且絲毫不報復(太五38~44;參可十四65;十五16~20;29~32;路二十三11等)。
「木頭」指十字架。信徒因基督的死,得到新生命 。
基督不只為罪人死,使信的人得到救贖,祂更保護、看顧、餵養、監督我們的生命和生活,祂是我們生活的榜樣(21~22節)、生命的救贖主(24節)和靈性的最高監督人(25節)。祂不但是牧人(約十11;來十三20;啟七17),且是牧人中的牧人(五4)。 —— 《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前二24】「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既然在罪上死」這句話,是消極方面指出我們已經與罪完全脫離了關係,不再因罪而在律法的追討下,並且也永不再作罪的奴僕了(羅六2,11,18;七4)但基督救贖的功效,在積極方面是「得以在義上活」,就是得以在義的地位上,為那使我們稱義,為我們復活的主而活(參羅四25;林後五14~15;加二20)
「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鞭傷」直接指基督為我們所受的鞭打(太二十七26),但其意義卻不限於主為我們受鞭打的痛苦,亦代表主耶穌為我們釘十字架時,所受的一切附帶痛苦。「醫治」可以包括靈性及肉身兩方面的醫治,但按照上文這「醫治」更注重靈性方面的意義。我們靈性得醫治的結果 —— 靈魂得救的結果 —— 使我們的身體亦屬於主,為主所貴重(林前六19~20),因而亦可蒙醫治。所以今生身體的得醫治,是附屬於靈魂得救的恩典內的。但將來信徒「身體得贖」時(羅八23),將改變成榮耀的身體(腓三21),那是到主耶穌二次降臨時才實現的救恩(林前十五51~53;彼前一5)。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指由於基督受苦難,基督徒得以脫離罪,以義人的身份站在神的面前(羅8:33)。在這裡我們認識到,跟從基督的聖徒應有願意為弟兄的利益犧牲自己的思想準備(太16:25;約15:13;林前10:24)。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彼前二25】「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
本節提醒信徒從前是怎樣的人,乃是「好像迷路的羊」,但如今卻歸在基督裡,由祂作我們靈魂的牧人,歸祂看管、保守、照顧了。從前我們隨己意在罪中「自由」,但現今在祂的「監督」下享自由;我們既接受祂救贖的恩典,更當接受祂保守的恩典,在祂的旨意中行事。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監督,」原文是照顧、看顧、照管等意思。不是督工的,不著重嚴厲,只著重慈愛。―─ 牛述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