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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第二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基督徒信心的察驗之一:須有愛的行為】

一、愛是不按外貌待人(1~7節)

1. 按外貌待人絕不是出於信心的行為(1節)

2. 重富輕貧乃是偏心待人(2~4節)

3. 重富輕貧不符神對信和愛的原則(5~7節)

二、按外貌待人乃是犯法的行為(8~13節)

1. 按外貌待人就違犯『要愛人如己』的至尊律法(8~9節)

2. 若違犯一條律法,就是違犯全部律法(10~11節)

3. 按外貌待人乃不憐憫人的行為,要受律法無憐憫的審判(12~13節)

三、若對弟兄缺乏愛的行為,這信心是死的(14~20節)

1. 沒有行為的信心不能救人(14節)

2. 沒有行為的信心不能助人(15~16節)

3. 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17~20節)

四、真實的信心須與行為並行(21~26節)

1. 亞伯拉罕的信心藉獻以撒的行為得著成全(21~24節)

2. 喇合的信心藉接待使者的行為得著稱義(25節)

3. 信心與行為有如身體與靈魂,相依並存(26節)

貳、靈訓要義

【考驗信心的三個標準】

一、不按外貌待人(1~8節)

二、遵守至尊律法的全部(9~13節)

三、將所信的全部實行出來(14~26節)

【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一、按著外貌待人不合信徒的身份(1節)

二、按著外貌待人的實例 —— 重富輕貧(2~3節)

三、按著外貌待人乃出於偏心惡意(4節)

四、按著外貌待人不合神的心意(5節)

五、按著外貌待人是違反常理的(6~7節)

六、按著外貌待人罪惡的,也是不法的(8~11節)

七、按著外貌待人要受無憐憫的審判(12~13節)

八、按著外貌待人不是出於信心的行為(14~17節)

【按外貌待人的錯誤】

一、將自己當作審判官(4節)

二、顯明裡面的偏心與惡意(4節)

三、偏待窮人不符神揀選他們的心意(5節)

四、這是一種羞辱人的心態(6節上)

五、高抬富人是一種愚昧的行為(6節下~7節)

【律法的性質】

一、至尊的律法(8節)

二、完全的律法(9~11節)

三、自由的律法(12節上)

四、審判的律法(12節下~13節)

【真實的信心】

一、必須是叫人得益處的信心(14~16節)

二、必須是生命與平安的信心(17~20節)

三、必須是能使人稱義的信心(21~25節)

四、必須是與行為並行的信心(22,26節)

【沒有行為的信心】

一、是光『說』不練的信心(14節)

二、是不產生行動的信心(17節)

三、是『死』的信心(17,26節)

四、是不能表明出來的信心(18節)

五、是起不了作用的信心(20節)

【三種不同的信心】

一、有信心卻沒有行為(14~17節) —— 死的信

二、有行為卻沒有信心(18節上) —— 不信或假信

三、有信心也有行為(22節) —— 活的信或成全的信

【什麼是有益處的信心】

一、能供應人的信心(14~16節)

二、能結出果子的信心(19~20節)

三、能使人稱義的信心(22~25節)

【信心的辨證】

一、一句宣告: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20節)

二、兩個例證:亞伯拉罕和妓女喇合(21~25節)

三、一個結論:活的信心必須有行為(26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雅各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用愛心接待人】

經文:雅2:1~13,(來13:1~30)

一、接待的原則:不看外貌 1~4

1. 以榮耀耶穌為出發點 1,(詩62:9~12)

2. 以平等待人為目的地 2~4,

(1)不能重富輕貧 2

(2)例: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路16:19~21)

二、接待的理念:愛人如己 5~11

1. 偏待人違反神的恩典 5~7,(羅12:1~3) 律法的總綱就是愛。(太22:37~41)

2. 偏待人違反神的話語 8~11,

(1)要愛人如己 8~10,(利19:18;可12:29~33)

(2)不可犯律法 (出20:13~14;申5:17~18;太5:21~30)

三、接待的方法:聖經為准 12~13

1. 要照聖經的話行事 12

2. 要以憐憫的心待人 13

—— 毛南春陽

【信心與行為同步並行】

經文:雅2:14~26

一、信心沒有行為是無益處的 14~16

1. 是不能救自己的 14

(1)行動的行為:不是指品德的行為,因世上的品德不能使自己得救。(弗2:8~9)

(2)信心的行為:(可16:16;來11:6;羅1:8;彼後1:5)

2. 是不能愛別人的 15~16,(弗4:28~29;林前13:5)

二、信心沒有行為是靈魂死的 17~20,26

1. 因為無法證明你的信心 17~18

2. 因為無法堅定你的信仰 19~20,26

三、信心沒有行為是不稱義的 21~25

1. 亞伯拉罕的稱義:因他有信心有行為 21~24

亞伯拉罕的信心是有行動的,這才得完全。(羅4:3;創15:6)

(1)神就算為他的義 (創15:6)

(2)得稱為神的朋友 (代下20:7;賽41:8)

2. 妓女喇合的稱義:因她有信心有行為 25,(來11:31;書2:12)

—— 毛南春陽

【行為的信心】

經文:雅2:14~26

引言:
信心不但是得救的根基,也是行為的力量。信徒不但有得救的信心,更要有行為的信心。得救的信心是我們與神的關係,行為的信心是我們在人前的見證,是與人的關係。

一、行為的信心是什麼
1.是行動的信心。表明信心是有生命的,而不是死的,不是空知識。
2.是工作的信心。是有力量的,而不是軟弱的。
3.是勤勞的而不是懶惰的。是不斷地工作,是找機會工作,能一直表現工作的能力。
4.是有愛心的。是愛神愛人而有行動(15~17節)。
5.是有根據的。根據神的話和神的應許,如亞伯拉罕;而不是空洞的(21~25節)。

二、行為的信心的功用
1.叫自己在行為上得救(14節)。意即在行為上蒙恩,有見證,證明實在是得救的。
2.叫別人得實益(15~18節)。有信心的行為是會實行的,而不是說了而不去行動的,也不是口頭上好聽。信靠神也信賴人,肯幫助人,就是信靠神也信賴人的明證。撒但的信心有知識無行為,不信服神,神不得益,人也不得益。
3.叫信心得以成全(22節)。原文為完全。有行為的信心,才能使信達到完全的地步。這正說明行為是在操練信心,使信心長進。
4.蒙神稱義,成為神的朋友(23節)。有行為的信心才能體會神的心,知道神的心意,明瞭神的心情。

三、如何能得行為的信心
1.有多少信心就行出多少行為。這樣就能漸漸增加。
2.信心與行為要並行。不要只讓信心的知識多而行為少,要一直求平衡,就會一直長進。
3.多聽主的話,多看主的話,就會產生信心。亞伯拉罕和喇合都是如此。

結論:
求主賜我們有行為的信心,且在行為上得救。<![if !vml]>

—— 黃彼得

【待人之道 (二1~13)】

你是如何待人的?

讀經:《雅二1~13》「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若有一個人戴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裡」,或「坐在我腳凳下邊」,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你們反倒羞辱貧窮人!那富足人豈不是欺壓你們,拉你們到公堂去嗎?他們不是褻瀆你們所敬奉(注:「所敬奉」或作「被稱」)的尊名嗎?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一、有人看外貌待人

二、有人看臉色待人

難道這個世界是看臉的時代嗎?人都喜歡看臉色行事,長的好看就喜歡你,就嫁給你,就發瘋的追求你,長的難看就遠離你。我們的主耶穌沒有佳形美容,沒有美貌使我們羡慕祂。神在乎你我的是內心。

三、有人看權利待人

教會應該是不會因社會地位而產生隔閡的地方;在教會中,以外表來分別人的屬靈程度、對錯、尊卑,這種行為表現與我們的信仰背道而馳,每個人都應當注意去對付。

一切的權利都在神的掌管之下,我們要在真理之上永遠聽從於神。

四、有人看錢財待人

外面的穿戴,不能代表人裡面的品格;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

禱告:主耶穌啊,求你叫我們有正確的判斷力,而不是按照外貌待人。讓我們在教會的生活中彼此相愛。禱告奉主耶穌基督之名,阿們。 —— 王永悅

【信行合一(二14~26)】

信行需要合一

今天繼續來分享神的話語,題目是信行要合一,我們需要明白信與行的互需性,我們也要明白信行是要帶出合一的,我們來一同讀聖經。

讀經:《雅二14~26》「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一、信行如同兩條腿走路

信心和行為如同人的兩條腿是不能缺少的,我們因信得生,也因行蒙神喜悅。若單有信心沒有好的行為,這個信也有問題。所以信行要平衡的領受,絕對不可以顧此失彼。

二、信行是看得見的行動

沒有行為的信心是光『說』不練的信心(14節)是不產生行動的信心(17節)是『死』的信心(17,26節)是不能表明出來的信心(18節)是起不了作用的信心(20節)所以信心是看得見的行動。

三、信行是神喜悅的明證

什麼是有益處的信心哪?就是能供應人的信心(14~16節),能結出果子的信心(19~20節),能使人稱義的信心(22~25節)這樣的信心神才喜悅。

四、信行是不可分的真理

在歷史上有人認為雅各書不應該出現在聖經中,這實在是一個錯誤的判斷。我們是要講因信稱義,但我們的義行是需要在生命中表現出來,二者不可分割。所以也就因為雅各書給我們帶來正確的行為指導,我們也明白生命的見證是何等的重要。

禱告:親愛的恩主耶穌,我們因信得蒙你的拯救,我們也願意因行得蒙你的稱讚,給我們發光作鹽的力量和外顯的見證,好使我們愛你更深。阿們。 —— 王永悅

【活出稱義的實際(一27~二18)】

一、神稱許的虔誠

二、與世俗有分別

三、明確的站立在基督裡

四、根據裡面的實意活

五、神憐憫貧窮的人

六、在地上誇耀富足的人

七、要追求作完全人

八、律法不能使人進入完全

九、生活是接受救恩的印證

十、真實的信心一定帶出行動

十一、靈的得救與魂的得救

十二、得救是在神面前稱義

十三、地位的稱義與實際的稱義

十四、真信心一定帶出實際

—— 王國顯《好像初熟的果子 —— 雅各書講經記錄》

【信徒愛人如己的體驗(二1~9)】

一、重富輕貧的責備(二1~4)

1. 階級觀念的本性

2. 因人而異的待遇

3. 社會影響的教育

二、合神心意的揀選(二5~7)

1. 貧窮人蒙主眷顧

2. 貧窮人信上富足

3. 貧窮人承受神國

三、最大誡命的遵行(二8~9)

1. 愛人如己尊重人

2. 愛人如己體諒人

3. 愛人如己欣賞人

—— 柳健台《雅各書的信息》

【享用『愛人如己』的主權(二1~13)】

一、愛人 —— 為人?為己?

二、以『愛人如己』的心去尊重人

1. 以外貌待人是人性的劣根性(二1)

2. 人容易以外貌取人(二2~4)

三、以『愛人如己』的心去體諒人

四、以『愛人如己』的心去批評人

五、以『愛人如己』的心去欣賞人

—— 施達雄《邁向成熟 —— 雅各書之精緻講章》

【特殊的朋友(二1~13)】

一、敗壞的傾向

1. 追求進入所謂的『內圈』

2. 憑外貌待人或自設界線

二、面對問題

1. 耶穌基督的榜樣(腓二6~8)

2. 個人的價值 —— 神竟厚待貧窮人(雅二5~7)

3. 富足人的行為 —— 欺壓人、褻瀆神(雅二6~7)

三、厚此薄彼的作法乃是罪

1. 因違犯了愛人如己的律法(8~11節)

2. 必要受神審判(12節)

3. 但憐憫向審判誇勝(13節)

(1)你必須在神面前認罪

(2)你必須祈求神的赦免

(3)你應該轉身離開罪,決心朝完全相反的一條路去 —— 不再偏待人

—— 博愛思《雅各書的信息 —— 我信!然後呢?》

【不可按著外貌待人(二1~13)】

一、按外貌待人的不知道信奉的是誰(二1~4)

二、按外貌待人的不知道貧富的真相(二5~7)

三、按外貌待人的不知道律法的總綱(二8~13)

—— 周貴發《雅各書 —— 聽行並重》

【考驗信心的三個標準(雅二章)】

一、不以貌待人(1~8節)

二、遵守至尊律法的全部(9~13節)

三、將所相信的全部實行出來(14~26節)

—— 徐松石《新約七公信擷華》

【信行之徵驗(二1~26)】

一、以愛待人(1~13)

1. 會內不合愛人之行

(1)待人勿按外貌

a. 在人看每重富輕貧

b. 在神看或輕富愛貧

(2)待人須合中道

2. 矯正不合愛律之弊(8~13)

(1)要按著愛人如己之原則(8~11)

(2)要實現自由律法的精神(12~13)

二、以信行事 —— 信心與行為(14~26)

1. 信心是行為的能力

(1)以信而浸於神性中

(2)以信而分享神恩施

(3)以信而湧現神能力

2. 行為是信心的證據

(1)行為是信心的果子

(2)行為是信心的印證

(3)信心稱義是神前的地位

(4)行為是信心的生活

3. 信心與行為之相成

(1)信行之互助

(2)信行之平行

(3)信行之合一

—— 賈玉銘《聖經要義 —— 雅各書要義》

【一般基督徒所容易犯的試探(二1~26)】

一、按著外貌待人(二1~13)

1. 不可按著外貌待人(二1)

2. 按外貌待人的實例:對待窮富兩種訪問教會的人(二2~3)

3. 按外貌待人的錯誤(二4~7)

(1)將自己當作審判官

(2)顯明裡面的偏心與惡意

(3)偏待窮人不符神揀選他們的心意

(4)這是一種羞辱人的心態

(5)高抬富人是一種愚昧的行為

4. 按外貌待人的警戒(二8~11)

(1)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犯了『要愛人如己』的至尊律法

(2)只要犯了一條律法,便是犯了眾條

(3)其嚴重性有如犯了姦淫和殺人

5. 不可按著外貌待人的理由

(1)要按律法受審判

(2)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

二、宣稱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二14~26)

1. 這種宣告沒有益處,這樣的信心也不能救他(二14)

2. 遇到有缺乏的信徒,只動口卻無行為(二15~17)

3. 兩種傲慢的人(二18)

4. 信心的分辨(二19~20)

5. 亞伯拉罕:以行為證實其信心(二21~24)

(1)他獻上以撒

(2)他的信心與行為並行

(3)他那成全信心的行為,應驗了經上的話

(4)人稱義乃藉有行為的信心

6. 喇合:以行為證實其信心(二25~26)

(1)她接待使者證實因行為稱義

(2)正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 《The Preacher」s Outlines & Sermon Bible》

【信心導致正確的行為(二1~26)】

一、信心和偏心(二1~13)

二、信心和行為(二14~26)

—— 《浸信會主日學教材》

【信心的行為(二1~26)】

一、不重富輕貧(二1~9)

1. 不是基督徒所為(二1,4)

2. 不合乎神的心意(二5)

3. 不遵守神的誡命(二8)

二、基督降生與貧窮人(二5)

1. 祂來揀選世上的貧窮人

2. 祂叫貧窮人在信上富足

3. 祂叫貧窮人承受祂的國

三、信徒與守法(二8~13)

1. 當守自由的律法(二12)

2. 當守完全的律法

3. 當照自由的律法說話行事(二12)

四、信心與行為(二14~26)

1. 有行為的信心是健全的信心

(1)不單有言論

(2)不單有條文

(3)不單有儀表

.2有行為的信心是有益的信心

(1)能拯救(二14)

(2)能供應(二16)

(3)能稱義(二21)

3. 有行為的信心是活的信心

(1)有生命

(2)有活動

(3)有善行

—— 張有光《雅各書講章》

【在愛心與善行上顯出信心(二1~26)】

一、信徒對待富人與窮人的態度(二1~7)〔鑰節:1節〕

二、信徒及神的命令(二8~13)〔鑰節:10節〕

三、信徒與無益的信心(二14~17)〔鑰節:14節〕

四、信徒與有益的信心(二18~26)〔鑰節:24節〕

—— 安保吾《雅各書的研究》

【信心與待人(二1~26)】

一、教會、窮人、有錢人(二1~13)

1. 偏愛的罪行(1~4節)

2. 有錢人、窮人(5~7節)

3. 憐憫勝於審判(8~13節)

二、信心與行為(二14~26)

1. 只得一個『講』字(14~17節)

2. 缺一不可(18~19節)

3. 信心的見證(20~26節)

—— 蘇穎睿《從掙扎到成長 —— 雅各書小組查經資料》

【如何公平的善待人(二5~8)】

一、以貌待人的不良習慣

1. 以打扮觀人

2. 以年齡觀人

3. 以成就觀人

4. 以種族觀人

5. 以財富觀人

二、以貌待人的反省

1. 『沒有神』在我們當中

2. 沒有道理(二5~7)

3. 沒有愛在我們當中(二8)

三、建立愛心的教會

1. 接納Accept

2. 欣賞Appreciate

3. 鼓勵Affirm

—— 梁廷益《雅各書講章材料》

【信徒至尊律法的實踐(二8~13)】

一、當『知』完全的律法(從耶利米書看『神就是愛』)

1. 揀選的愛

2. 立約的愛

二、當『守』完全的律法(從約拿書看『盡心愛神』)

1. 神的心意

2. 新的生命

三、當『行』完全的律法(從腓利門書看『愛人如己』)

1. 稱讚鼓勵

2. 愛心接納

—— 柳健台《雅各書的信息》

【享用『信行合一』的主權(二14~20)】

一、有信心沒有行為 —— 不信

二、有行為沒有信心 —— 假信

三、有信心有行為 —— 虔信(二18)

—— 施達雄《邁向成熟 —— 雅各書之精緻講章》

【如何得著真正的信心(二14~25)】

一、信心的表現

1. 真正的信心不是你講什麼 —— 『若有人說…』(二14)

2. 心心不是你感受到什麼 —— 『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二16)

3. 信心不是你所知道的 —— 『將我信心指給你看』(二18)

4. 信心不是你所信的 —— 『鬼魔也信』(二19)

5. 信心是你作什麼 —— 『…有行為』(二20)

二、信心行為的例子

1. 亞伯拉罕獻兒子以撒(二21)

2. 喇合接待使者(二25)

—— 梁廷益《雅各書講章材料》

【信徒信心行為的合一(二14~26)】

一、屬靈健全的信心

1. 不單有言論(二14,16)

2. 不單有儀表

3. 不單有條文(二19)

二、滿有益處的信心

1. 信心能拯救(二25)

2. 信心能供應

3. 信心能稱義(二21~24)

三、活潑生命的信心(二26)

1. 信心有生命

2. 信心有活動

3. 信心有善行

—— 柳健台《雅各書的信息》

【信心與行為(二14~26)】

一、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二14~17)

二、信心沒有行為是屬於魔鬼的信心(二18~19)

三、信心和行為是並行的(三20~25)

1. 亞伯拉罕的行為 —— 獻以撒(21~24節)

2. 喇合的行為 —— 接待使者(25節)

—— 周貴發《雅各書 —— 聽行並重》

【我當然信,然後呢?(二14~26)】

一、不可小看行為

二、如何對付聖經難題(與保羅的不靠行為似乎彼此衝突)

1. 把所有相關的事實提出來

2. 把針對同一個問題的有關經文拿來互相比較

3. 如果必要,不妨暫停評斷

三、救不了人的信心(二14)

1. 它是純粹屬智識的

2. 它是無效的

3. 它是無用的(20節)

4. 它是不完全的(22節)

5. 它是死的(17,26節)

四、真假信心

1. 信心是建立在知識上的 —— 信心有其內容

2. 信心涉及到我們同意那些可以憑智識而了解的內容

3. 信心包括信任和委身

五、信心的例子

1. 亞伯拉罕的事例

2. 妓女啦合的事例

—— 博愛思《雅各書的信息 —— 我信!然後呢?》

【學習跟隨生命去生活(二17~三2)】

一、關於地位與實際的問題

二、信心是人取用神的方法

三、準確的相信神

四、亞伯拉罕稱義的經歷

五、在救恩裡稱義的經歷

六、行為印證信心

七、完全的稱義

八、信心的成全在乎人揀選神

九、信心必定與行為相連結

十、生活上的一些實際操練

十一、生命是生活的準則

十二、學習讓生命作王

十三、外面發表的就是裡面所有的

—— 王國顯《好像初熟的果子 —— 雅各書講經記錄》

【信心與行為要並行 雅各書2章】

一丶有信無行違背道德2:1~4

二丶有信無行違背神恩2:5~7

三丶有信無行違背神法2:8~11

四丶有信無行違背神性2:12~13

五丶有信無行違背實質2:14~17

六丶有信無行違背信心2:18~20

七丶有信有行稱為義人2:21~24

八丶有信無行乃是死的2:25~26

—— 作者不詳

【雅各書第二章】

一、公平與愛的律法(二1~13)

二、使人得救的信心(二14~26)

1. 保羅及雅各中的「行為」(二14)

2. 舊約及猶太教中的「稱義」(二21)

—— 《丁道爾聖經注釋》

【雅各書第二章】

一、按外貌待人(二1)

二、教會中諂上傲下的弊病(二2~4)

三、貧之樂·富之憂(二5~7)

四、至尊的律法(二8~11)

五、自由的律法與憐憫的心腸(二12~13)

六、信心與行為(二14~26)

1. 信仰與行為(二14~17)

2. 取捨與兼備(二18~19)

3. 信心的憑據(二20~26)

—— 《每日研經叢書》

【雅各書第二章】

一、責備偏私的(二1~13)

二、信心和行為(二14~26)

——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愛人如己(二1~13)】

一、不分貧富(1~8)

二、不違反律法(9~11)

1. 律法是至尊的(8)

2. 律法是完整的(9~11)

三、認識審判(12~13)

—— 《新舊約輔讀》

【有行為的信心(二14~26)】

一、沒有行為的信心無益(14~16)

二、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17~20)

1. 這樣的信心是分割的

2. 這樣的信是屬魔鬼的(19)

3. 這樣的信亦是虛浮的(20)

三、行為證明信心(21~26)

—— 《新舊約輔讀》

【對自以為虔誠者的指正 二1~26】

一、重官輕貧的過錯 二1~13

1. 偏心待人 二1~4

2. 違反神的作為 二5~7

3. 干犯愛人如己的律法 二8~13

二、強調信心,忽視行為的錯誤 二14~26

1. 沒有愛心的信心與人無益 二14~17

2. 沒有行為的信心毫無見證可言 二18~19

3. 有行為並行的信心才是完美的 二20~26

—— 彭德修《中文聖經注釋 —— 雅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