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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书第五章纲目

壹、内容纲要

【神的工人如何对待教会中各种不同的人】

一、如何对待男女老幼(1~2节)

二、如何对待寡妇(3~16节)

三、如何对待长老(17~25节)

贰、灵训要义

【各种不同的寡妇】

一、那真为寡妇的(3节)

二、有儿女的寡妇(4节)

三、那独居无靠、仰赖神的寡妇(5节)

四、那好宴乐的寡妇(6节)

五、年纪六十岁以上的寡妇(9节)

六、年轻的寡妇(11,14节)

【教会救济寡妇的条件】

一、必须是没有儿女或孙儿女的寡妇(4节)

二、必须是独居无靠、没有亲属,真正仰赖神的寡妇(5,8节)

三、必须不是那好宴乐、习惯懒惰、好管闲事的寡妇(6,13节)

四、必须是年纪六十岁以上的寡妇(9节)

五、必须是从来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并且不再嫁的寡妇(9,11~12节)

六、必须有行善的名声的寡妇(10节)

【如何处理犯罪的长老】

一、非有两三个见证人,就不要收取控告的案件(19节)

二、调查案件不可存成见,也不可有偏心(21节)

三、注意那些隐藏不明显的罪行或善行(24~25节)

四、一经查证属实,当在众人面前责备犯罪的人(20节)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 —— 提摩太前书注解》

叁、其他纲目

【章题:牧者与教会的牧养】

讲题一:劝勉不同的会众

经文:提前5:1~2

一、劝老年人如同父亲

1. 不可严责他们 —— 教会中比自己年长的人;对方可能会犯错,但其年岁仍配受该得的敬重。

2. 只要劝他如同父亲 —— (1)要以爱为出发点;(2)是为挽回,不是为对付;(3)态度须恭敬;(4)要温和地规劝。

二、劝少年人如同弟兄

—— 要以手足之情谊相待,使其感受到真切的关怀。

三、劝老妇人如同母亲

四、劝少妇人如同姐妹

「总要清清洁洁的,」意指心清手洁,即存心纯洁,举止适当得体;「总要」表示应当尽力而为,避免给别人任何错误的观感。

第一、二两节合起来,提供我们一个属灵的原则,如何对待教会中弟兄姊妹们:

(1)以劝勉取代责备,以挽回取代定罪。

(2)要把对方看作自己的家人,意即要在爱里关切。

(3)长幼有序,对待比自己年长的弟兄姊妹,要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亲一样,意即态度要谦恭、尊敬。

(4)男女有别,对待异性要有合宜的举止,且存心清洁,不可有污秽的念头。

讲题二:关顾不同的寡妇

经文:提前5:3~10

一、对真正的寡妇:尊敬 3~4

1. 尊敬:态度上的敬重和财物上的供给(参17~18节)。

2. 孝敬:奉养报答双亲,表示感激之情。(出20:12;弗6:1~3)

二、对无靠的寡妇:代祷 5

1. 独居无靠 —— 指那些没有子孙可以奉养的人。

2. 是仰赖神 —— 指将所有的指望放在神身上,以神为供应的源头和避难所。

3. 昼夜祷告 —— 指经常以此为念,并随时付诸行动,祷告亲近神。

三、对宴乐的寡妇:嘱咐 6~8

1. 你要警告她们 6,(启3:1)  失去灵性的知觉,如同行尸走肉。

2. 你要嘱咐她们 7,「嘱咐」: 指传达命令、传送信息。(徒20:20;结32:6~8)

3. 你要提醒她们 8,没有人情味的信仰,不是真信仰;任何借口信仰而弃家人于不顾的行为,必定是出于偏差的信仰。

四、对册上的寡妇:救济 9~10

1. 记在册上 9   指获登记得以接受教会救济的名册。(徒6:1)

2. 力行善事 10

(1)有名声 —— 帮助别人所得的赞扬、传扬。(斯9:4)

(2)有养育 —— 在此并非指养育亲生的儿女,而是教会的孤儿,因为:(1)养育亲生儿女乃是义务,而非善行;(2)寡妇若有儿女,便毋需记在册上接受教会济助(参4,9节)。

(3)有接待 —— 乐意接待客人。(太18:5;可9:37)

(4)有洗脚 —— 谦卑服事。(弗6:6~7)

(5)有救济 —— 乐意与人分享手中所有的。(可12:41~44;路21:1~4)

讲题三:对于年轻的寡妇

经文:提前5:11~16

一、年轻寡妇的负面 11~13

1. 容易情欲发动 11  心志被肉体的情欲所胜过。

2. 容易废弃许愿 12  指起初的信心;寡妇再嫁原不算犯罪(林前7:39),但若为了接受教会的救济或其他原因,曾经许过愿今生不再嫁人,后来废弃誓愿,便在神面前有罪。

3. 容易懒惰闲游 13

(1)习惯懒惰。 —— 表示久不作工,便会懒惰成性。

(2)挨家闲游。 —— 表示不惯独自安静在神面前祷告,反喜欢到处探访,即喜欢接触人而不喜欢接触神。

(3)说长道短。 —— 形容滚水沸腾,转指口沫横飞、说个不停。

(4)好管闲事。 —— 有关心一些与自己无关的事,或好奇于一些无关痛痒之事的意思。

(5)说些不当说的话。 —— 指口没遮拦,尽说些不该说的话。

信徒之间的家庭访问原是一件好事,藉以彼此关怀、互相亲善,但若不是出于灵里的负担,反而会被撒但所利用,传播流言蜚语,破坏教会。

二、年轻寡妇的正面 14~15

1. 鼓励嫁人。 —— 使徒保罗在他早期作工时,曾愿寡妇像他一样不再婚嫁(林前7:8)。

2. 生养儿女。

3. 治理家务。 —— 指余生仍旧过正常的家庭生活,而不成为教会的负荷。

4. 不留把柄。 —— 指敌对教会的非信徒或撒但。(弗4:27)

三、年轻寡妇的自给 16

1. 自给,不可累着教会。

2. 救济,真无倚靠的寡妇。

所谓「真无倚靠的寡妇」,也就是可以记在册子上的寡妇(参9节),根据本段经文,至少须符合如下几个条件:

(1)没有儿女或孙儿女(参4节)。

(2)没有同性亲属(参8,16节)。

(3)年纪在六十岁以上(参9节)。

(4)从来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参9节)。

(5)过去曾有行善的名声(参10节)。

(6)不好宴乐,而专心仰赖神、祷告神(参5~6节)。

讲题四:对同工的尊敬与处理

经文:提前5:17~25

一、尊敬不同的同工 17~18

1. 在职份上当敬奉 17  —— 配受敬奉的人:1)使徒(牧者)。(徒11:13)  2)同工。(林前16:17~18)  3)丈夫。(弗5:33)    4)劳苦。(帖前5:12~13)  5)妻子。(彼前3:7)

2. 在生活上当供奉 18

此话引自《申命记》廿五章四节,意指牛在场上作工的时候,要任凭牠吃身边的谷物(林前9:9)。

「又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在旧约的的律例里面,曾规定主人不可克扣工人的工价(利19:13;申24:14~15);主耶稣在世时也曾说过此话(路10:7)。

二、处理不同的事件 19~25

1. 控告长老的呈子 19

在教会中判断是非,乃是两三个人作见证的原则,不但对长老如此,对一般信徒也是如此。(太18:16)

2. 责备犯罪的肢体 20~21

(1)当面责备,胜过背地的爱情。(太18:17;箴27:5)

惩治犯罪的人,具有几方面的果效:(1)可以阻止犯罪事件;(2)规正、挽回犯罪的人;(3)使别人不敢轻易犯罪。

(2)不可存成见。 —— 指在未经仔细查证以前即已在心里有所定案。

(3)不可有偏心。 —— 指按外貌待人(雅2:1~4),对某方有所偏袒。(弗2:14;加3:28;西3:11)

3. 给人按手的圣礼 22

此处的按手特指在设立长老或执事时的按手祷告(徒6:6), 不可急促,要慎重选立,须经查核证实其无可责之处,方予授职(提前3:10)。

4. 注意个人的健康 23,(约三1:2)

5. 明白将来的审判 24~25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太10:26)。在教会中服事主,须能知人善任,为此求主给我们清明的灵和明锐的眼光,得以看透人(林前2:11,14~16)。

—— 毛南春阳

【如何待人】

经文:提前5章

引言:

基督徒不可忽略待人的事,因为信徒仍然活在人间。本章提出几个待人的原则。

一、对待老人(5:1~2)

对待老人如父母。

二、对青年人(5:1~2)

对待青年人如兄弟姐妹。

三、对寡妇(5:3~16)

真为寡妇的(5:3~11)。

1. 如有儿女,当让儿女尽孝。

2. 无依靠的,当祷告靠神(5:5)。

3. 好宴乐的寡妇,活如死(5:6)。

4. 六十岁以上的寡妇,有善行者名字被记录(5:9~10)。

5. 年青的寡妇,当再嫁(5:11~15)。

6. 信徒有能力当照顾家中的寡妇(5:16)。

四、对长老即牧师(5:17~20)

1. 要敬奉他们,即供应一切所需。

2. 如有错处,当有确据,要有二,三人的证据。

五、对待自己(5:21~25)

1. 不存成见偏心(5:21)。

2. 凡事保持自己清洁(5:22),不可在罪上有分。

3. 要照顾自己的身体,有病当服药(5:23)。

4. 注意明显与隐藏的罪行(5:24~25)。

结论:

这些是一生要实行的教训,故当儆醒留心去行。

—— 黄彼得

【牧者的牧养提摩太前书5章】

一丶使用劝勉不用严责5:1~2

二丶敬尊寡妇不可藐视5:3~4

三丶嘱咐寡妇无可指责5:5~7

四丶看顾亲属了解关怀5:8~10

五丶教导寡妇指引道路5:11~16

六丶敬奉长老供养工人5:17~19

七丶责备犯罪公平不偏5:20~21

八丶谨慎圣工关心工人5:22~23

九丶善恶显明主必知道5:24~25

—— 作者不详

【事实大要】总题:服事主者所该有的工作

一、劝勉各人(1~2)

二、照顾寡妇(3~16)

三、敬奉长老(17~21)

四、保守自洁(22~25)

—— 《读经指引》

【提摩太前书第五章】

一、责备人的责任(五1,2)

二、教会和家庭责任(五3~8)

三、可敬而有用的老人(五9,10)

四、懒惰的危险(五11~16)

五、实用行政规则(Ⅰ)(五17~22)

六、给提摩太的建议(五23)

七、罪终必显露(五24,25)

—— 《每日研经丛书》

【对不同阶层的信徒提出特别的指引(五1~六2)】

一、不同年龄的人(五1,2)

二、寡妇(五3~16)

三、长老(五17~25)

——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对人之道(五1~16)】

一、规劝的原则(1~2)

1. 对老年人

2. 对少年人

二、照顾寡妇(3~16)

—— 《新旧约辅读》

【敬重牧者(五17~25)】

一、工人应得敬奉(17~18)

二、诉讼的原则(19~20)

三、传道人应清洁自守(21~22)

—— 《新旧约辅读》

【牧养态度和治会法则 五1~六2】

一、对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之人的态度 五1~2

二、寡妇问题的处理 五3~16

1. 寡妇需要的供应 五3~8

2. 登记在册的寡妇 五9~10

3. 年轻寡妇的处理 五11~16

三、经济上的支持 五17~18

四、控告事件的处理 五19~20

五、谨防成见和操之过急 五21~25

—— 周天和《教牧书信》

【有关如何对待教会中不同的群体(五1-六2)】

一、老与幼(1~2)

二、寡妇(3~16)

三、长老(17~20)

四、拣选和按立长老(22,24~25)

五、奴仆(六1~2)

—— 丹尼斯莫克《教牧书信系统查经 —— 教师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