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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第六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基督徒行事為人的原則】

一、要挽回被過犯所勝的人:

1. 屬靈的人要承擔此事(1節上)

2. 當用溫柔的心來處理(1節中)

3. 當自己小心(1節下)

4. 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2節)

5. 承認自己的無有(3節)

6. 察驗自己的行為(4節)

7. 瞭解自己的擔子(5節)

二、要向人行善:

1. 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6節)

2. 須向人行善的理由:

(1)人不可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7節上)

(2)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7節下~8節)

(3)行善若不灰心,到時候就要收成(9節)

3. 有了機會,當向眾人行善(10節上)

4. 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10節下)

【十字架是分辨真假工人的試金石】

一、這是保羅親手寫的話(11節)

二、傳割禮的人只求他們自己的榮耀:

1. 他們是希圖外貌體面的人(12節上)

2. 他們傳割禮是因怕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12節下)

3. 他們連自己也不守律法(13節上)

4. 他們不過要藉別人的肉體誇口(13節下)

三、主的真工人高舉基督的十字架:

1. 不誇別的,只誇基督的十字架(14節)

2. 十字架將人造成『新造的人』(15節)

3. 十字架帶進平安和憐憫(16節)

4. 十字架在人身上留下耶穌的印記(17節)

四、結語 —— 願基督的恩常與眾人同在(18節)

貳、靈訓要義

【屬靈的人該有的光景】

一、有愛心,去挽回犯罪的人(1節)

二、有溫柔的心(1節)

三、有警惕的心(1節)

四、有責任心,能擔當別人的擔子(2節)

【如何才能完全基督愛的律法】

一、挽回過犯者(1節上)

二、各人的重擔互相擔當(2節)

三、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6節)

四、抓住機會向眾人並向信徒家的人行善(10節)

【信徒如何對待自己】

一、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別人的過犯引誘(1節)

二、自己無有,不要還以為有(3節)

三、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4節)

四、擔當自己的擔子(5節)

五、不要自欺(3,7節)

【守律法主義者的特徵】

一、希圖外貌體面(12節上)

二、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12節下)

三、他們自己也不守律法(13節上)

四、不過要藉別人的肉體誇口(13節下)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加拉太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屬靈人的行事為人】

經文:加6:1~10

一、對別人 —— 不吝嗇 1~6

1. 挽回被過犯所勝的人 1,

(1)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  (林前10:13;彼後3:17)

(2)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  (弗4:1~2)

(3)當自己小心恐怕被引誘  (提後2:25)

2. 擔當受重擔所制的人 2~5

(1)擔當 (太20:28;約13:34~35)

(2)自欺 (羅12:16)

(3)察驗 (林後13:5;哀3:40)

(4)所誇 (太12:36;羅4:12;林後5:10)

3. 供給在真理施教的人 6

受教的人應供給施教者生活上一切所需,使施教者能專心傳講與教導。(提前4:13;5:17~18;太10:9~10;林前9:14)

二、對自己 —— 不喪志 7~10

1. 內在修造:撒種 7~8

(1)種與收 (羅8:6~8)

(2)收敗壞 (何8:7)

(3)收永生 (羅8:13

2. 外在彰顯:行善 9~10

(1)行善不可喪志 (太10:42;25:23)

(2)有機會就行善 (提前6:17~18;雅4:17)

—— 毛南春陽

【屬靈人的事奉動機】

經文:加6:11~18

一、不以肉體誇口 11~13

1. 不以知識高而誇口 11,(林前2:1~2)

2. 不因很體面而誇口 12

3. 不藉著別人而誇口 13

二、只向十架誇口 14~18

1. 只誇我已得著十架 14,(加2:20)  十字架能夠帶來:

(1)對世界觀的改變

(2)對生命上的改變

(3)對關係上的發亮

2. 只誇我已作新造人 15~16,(林後5:17;弗4:24;西3:10)

3. 只誇我已帶主印記 17~18

(1)「印記,」在希臘文中是指牲畜或奴僕的烙印記號,以示屬於某個主人。

(2)16節的「平安、憐憫」主要對象是我們的魂;17節的「耶穌的印記」主要對象是我們的體;18節的「主耶穌基督的恩」主要對象是我們的靈。

—— 毛南春陽

【因果律與社交生活】

經文:加6:6~10; 詩18:23~26

引言:
許多人做事是沒有想到後果的,所以有好多事是妄作妄為的,到他吃到惡果時已是痛苦不已。

一、因果律是神所定的(加6:7~8)
種什麼,收什麼,收的日期不一定,有的幾天收,有的幾年,有的幾十年,甚至有的留到子孫。如雅各撒謊,欺騙父親,後來就受到兒子欺騙。又如欺負人,將來定會被人欺負;不孝,以後子女也不孝等。

二、因果律是叫人思想結局最好的紅燈。
這紅燈一直在警戒人,叫人作事前先想結局。當你與人來往時,或想如何待人時,你要想到那種待人的結果。例如猶大,當他出賣耶穌時,若想到自己要被出賣,那他就不敢出賣主了;又如大衛,他不敢殺害掃羅,他想我若殺了掃羅,以後他必被殺。

三、因果律是叫人檢討待人的指針
因為你怎樣待人,人也要怎樣待你(太7:12)。所以最好是誠實待人,主耶穌就是這樣的待人,所以今日千萬人忠誠事奉耶穌。

四、因果律也是規勸人的動力
勸人是件很有價值的事,但也是件最難的事。許多人看人失敗,但為了省事,就不勸人,因此人就失敗了,但自己以後失敗時也無人勸勉。如果我們勸人,我們有何失敗,別人也會勸我們,那就是互相砥礪,這是最寶貴的事,道我惡者是我友。

五、因果律叫我們謹慎應酬
人怎樣請我,我以後也要怎樣請人,而不至作個白吃人的,或一直占人便宜的人。為此,在我們能力不夠時,就不要去接受那太浪費的應酬。

六、因果律叫我們注意社交的聖潔
聖潔就報以聖潔,污穢也報以污穢。如抽煙,喝酒,賭博,隨意愛一個人,也隨意放棄一個人,都是不潔的。我們當注重一起禱告,讀經,討論真理,作救人的工作等。

七、因果律叫人行善不灰心
因遲早有好的報答。最少將來神必好待我們。

結論:
凡事當想到結果。這是生活上的原則。<![if !vml]>

—— 黃彼得

【恩典與基督徒的生活(二)】

一、愛的自由(六1~10)

1. 擔當重擔(六1~5)

(1)目的上的差異 —— 是挽回而不是剝削

(2)態度上的差異 —— 是溫柔和愛而非驕傲和譴責

2. 分享福氣(六6~10)

二、自由的印記(六11~18)

1. 律法主義者(加六12~13) —— 自誇、妥協、說客、偽君子

2. 耶穌基督(六14~16),保羅以十字架為榮:

(1)因他認識十字架上的人子 —— 耶穌基督

(2)因他知道十字架的大能

(3)因他知道十字架的目的

3. 使徒保羅(六17~18) —— 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

—— 華倫.魏斯比《作個自由人 —— 加拉太書》

【活出愛心己釘十架  加拉太書6章】

一丶肢體跌倒應當挽回6:1

二丶各人難處應當互助6:2~5

三丶神定因果應當小心6:6~8

四丶若有機會應當行善6:9~10

五丶神的話語應當多看6:11

六丶希圖外貌應當分別6:12~13

七丶世界老我應當釘死6:14~16

八丶主的印記應當帶著6:17~18

—— 作者不詳

【加拉太書第六章】

一、擔當擔子(六1~5)

二、努力從事(六6~10)

三、最後的幾句話(六11~18)

—— 《每日研經叢書》

【加拉太書第六章】

一、結語(六1~18)

——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彼此的關顧(六1~10)】

一、重擔要互相擔當(1~5)

二、行善不可喪志(6~10)

—— 《新舊約輔讀》

【末了的說話(六11~18)】

一、以十字架為誇口(11~16)

二、帶著耶穌的印記(17~18)

——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