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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第一章短篇信息

目錄:

加拉太書的信息     加一      (鄭子顯)

基督徒的自由 —— 加拉太人書概論(上)   加一      (林昆財)

基督徒的自由 —— 加拉太人書概論(下) 加一      (林昆財)

保羅的信仰告白     加一       (許錦銘)

保羅的問安     加一1~3

權威     加一1~24       (吳永華)

別的福音     加一6~10

你願意討誰的喜歡呢?     加一10       (王明道)

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     加一11~12       (劉海石)

耶穌基督的啟示     加一11~17

擁護福音真理     加一18~20      (吳永華)

主耶穌的兄弟雅各     加一18~20      (趙恩賜)

保羅初訪耶路撒冷     加一18~24

加拉太書的信息    鄭子顯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 

加拉太書作者:

使徒保羅第二次旅行傳道的末期作此書給加拉太的信徒們,寫此書約在主後五六年或五七年間。

保羅寫此書的目的:為宣講真理的自由、恩典完備之福音,見證基督徒歸屬不再受律法的拘束,不再是罪的奴僕,因相信、接受耶穌基督並領聖靈成為神的兒女是自由的;因受聖靈內住而結出屬靈的果子。保羅致力教導加拉太人棄謬崇真是加拉太書的特色。保羅因神的啟示和恩召,特別在基督裡豐富的恩典、自由的福份和地位,清楚地提醒我們認識神全備的救恩和榮耀的盼望。路德馬丁的宗教改革即以羅馬書和加拉太書所得的亮光,作為反駁羅馬教會錯誤的根據。經節:

「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樂意將祂的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加一15~16)

主題:

「恩召」和「生髮仁愛的信心」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份,並承認神所應許的基業。

分段:

第一段第一至二章21節:言明他作使徒職份的來源是出於那叫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

第二段第三章:因承受應許的蒙召者,乃是受洗歸入基督。因信承受所應許的聖靈,就有耶穌的印記,在基督裡同歸於一,作神的後嗣,照所應許的,承受神永恆的產業。

第三段第四章:使徒保羅為他們受苦,使他們認識神,而得著兒子的名份。

第四段第五章:基督是釋放者,祂賜真理叫我們得以自由。叫我們靠聖靈的幫助,憑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髮仁愛的心,才有功效。

第五段第六章:順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得永生,作新造的人。釘死自我,不再誇自己;只誇耶穌基督和祂被釘的十字架,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從今以後只跟隨主,作祂的忠僕。

基督徒的自由 —— 加拉太書概論(上)  林昆財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   

聖經學家威廉藍錫( Willian Ramsey)曾稱讚說:保羅致加拉太人的這封書信,是有史以來最卓越、最具份量的。藍錫的見解是正確的,因這封致加拉太書,曾經引發了中世紀的宗教改革運動。也就是從這封書信中,馬丁路德幫他自己找到了信仰的真諦 —— 間接地辦為世界帶來了一個新的信仰階梯。路德曾說:「保羅寫給加拉太人的書信,乃是寫給我的一封信,為此,我將自己許配給她,她可以說有如我的賢妻,我的珍寶。」釋經學家哥德特( Godet)在其著作中亦曾說過:「加拉太書這封書信在人類的歷史標示了一個新紀元,它是表現保羅本身得到精神解放( spiritual emancipation )的最寶貴檔。」這封書信不僅具有大家所共認的「公眾效力」public conseguence這個特點,同時也具有靈藥一般的獨特性,為那些憂傷、病痛的心靈,帶來了安慰與希望。

本仁約翰( John Bunyan)在深研路德的「加拉太書釋義」一書之後說:「神 —— 人類歲月與方向的掌握者。「加拉太書釋義」是一本古舊得幾乎可以一扯就成碎片的老書。幸而我曾翻閱了它,而未將其丟棄,否則我將遺憾餘生。雖然是這樣,我還是常有愧對是人的歉然。我確實喜愛此書,並確認它是我所談過之諸書中,最適宜也最能安慰一個良知( conscience )受過創傷的人。」

加拉太書可以說是頒給基督徒享有「信仰自由」的特許狀。它不僅為宗教改革運動帶來了動力,它更是一部永遠能為憂傷的心靈,帶來健康與安慰。

加拉太書為誰而寫?

通常在人心中,常會有一個疑問:「到底這部加拉太書是寫給那些人呢?」其原因乃在於「加拉太」的這名詞有點含糊不清,我們很難斷定它是民族的名稱,或是地名,況且在當時又有「北加拉太」與「南加拉太」兩者之分。根據考證,「加拉太」此字,在新約時代具有兩種不同的意義與說法。大約在主耶穌誕生前四百年,歷史上記載一個很大的遷徒。當時,加俐( Galli)這個民族,幾乎遍居了整個歐洲北部的山嶺地帶。在歷史上這個民族另外被稱為「居爾特」 ( celts)人。他們的後代及語言直到今日仍殘存於那些說加利克( Gaclic )語,俄斯( Erse)語,偉爾序( Welsh )語,寇尼序( Cornish )語與布列頓( Breton)語等民族之中。居爾特人乃是一個既野蠻又兇殘的民族。由於他們過分的殘暴,而為周圍之其他民族所不容。在幾次的聯合驅抗攻擊之後,他們不得不在小亞細亞東北部一個叫「加勒底亞」( Salatia)的狹長小國中,設界定居。逐漸地成立為「加俐」王國。在其境內有三個主要的城市 —— 配西那斯( Pessinus ) 塔畢屋( Tavium)及安西拉( Ancyra)。到了主前一八九年,因經不起鄰國的一再侵擊騷擾,因而轉求羅馬帝國的庇護,而成為羅馬帝國之附庸國之一。這時他們雖然還擁有自己的君王,但其一切的行政與政策卻均得聽命于羅馬王朝。從此,國政日漸趨向衰落。主前廿九年他們最後的國王「阿敏達斯」( Amyntas)王去世那年,可說是這個小王國的末日已至!阿敏達斯王死後不久,他們就完全被併入羅馬帝國的版圖內。同時羅馬帝國為了方便統治起見,也趁機將這個小國重新加以整編,而成為羅馬帝國一個新省的一部份。這個新省份除了保留原有的加勒底亞王國外,還包括了「利凱歐尼亞」 ( Lycaonia),「以撒屋利亞」(Isaurua),東南方的「佛利吉亞」 ( Phrygia),「畢夕地亞」 ( Pisidia) ,「旁杜斯」 (Pontus)以及「帕佛拉葛尼亞」( Paphlagonia)的一部分等地。有一個相同的地方是,這個新省仍以「加勒底亞」( Salatia)為名,於是「加勒底亞」這個地名就被保留下來。」

從歷史記載中難以找出,任何有關保羅曾經逗留這個古王國中之任何地方之紀錄。假使他真待過「塔畢屋」、「配亞那斯」或「安西拉」之任何一地方,那麼唯一可作為引證的記錄,便是使徒行傳第十六章至8節及十八22節了。總之,我們若說「加勒底亞」是一個古王國之名,反不如說它是古羅馬帝國的省份之一來得妥當些。因而,保羅寫加拉太書的背景,則可以由使徒行傳十三及十四兩章中窺出端倪了。

論保羅所指的「刺」

有一件眾所皆知的事 —— 當保羅來到「加拉太」,正是他病情嚴重之時,他那時受病魔折磨之苦。正如在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第二封信中所描述的:「有一根刺加在我的肉體上。」(林後十二7)。當保羅說及「刺」這個字時,他所用的字彙乃是;「。>

總之,我們知道保羅是帶病旅行傳道,這就夠了。由於他本身只約略提及而已。所以我們亦只能憑著臆測去想像他所受的痛苦是指什麼。

人攻擊保羅什麼?

除了保羅是抱病旅行傳道外,當他寫這封致加拉太書的時候,亦正是他受到攻擊最嚴厲之際。關於這點經學家葛羅爾( G100l)說,「此書信非為證道,亦不是一張合約,而是一篇充滿劍拔弓張之文。當此文被傳送時,更是正值敵對的文評者,攻擊最猛烈之時。」另一位經學家馬葛雷格( WM.Macgregor),亦將加拉太人書比喻為是一隻被執握在大劍客手中閃耀的利刃。看到這裡我們不免會升起一個問號,為何保羅會受到攻擊呢?又是在那些事上遭受攻擊呢?下一篇再作說明。

基督徒的自由 —— 加拉太書概論(下)  林昆財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節

一、保羅的使徒權受到攻擊

事實上在這件事上,保羅是很難不受攻擊的。因為他本就不是耶穌選召的十二門徒之一,再者當耶穌復活後之四十天內,在世上顯現之事,他又未親眼目睹。說得嚴重一點,他只不過是一個猶太教的叛徒(加一13),他又是一位曾經對初代教會大施迫害、聲名狼藉的兇犯(加一13~23)。難怪他受評擊了。也難怪他在加拉太書中一開始就以一種強烈有力的語氣,先事申辨,他確確實實、到到地地是一個主親自召喚的使徒,不過,他強調他的使徒權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而得,乃是藉由耶穌基督與叫祂從死裡復活的父神而得的。(加一1)。同時,他還強調他的使徒權亦為當代教會之首要領袖們所接納,並承認是真實的使徒。(加二8~10)。基於這個事實,他宣稱說:他的使徒權不僅是由神指派,並且也得到人的認定。

二、保羅所宣稱的福音受到評擊

對於這一點,保羅很明顯地指出,他所傳的福音並非人的福音,在加拉太書第一章11節他說:「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又說:「然而……施恩召我的神,既然樂意將祂的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祂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加一15~16),由此我們可以想像,保羅所傳之福音會受到評擊議論,無非肇因于未先向那些教會中的「大老」打招呼,未先去得他們的同意,以致觸怒了這些大老。不過,他所傳的信息,雖屢受批評,但是後來,當他見到了眾使徒,並將他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向他們述說時,那些有名望的教會領袖,也沒有什麼可加以指責或增減的(加二1~10)。故此,就視他和耶穌的使徒一樣。保羅所傳的福音,既得自神的託付,亦為人所贊許。

三、到底是誰攻擊保羅呢?

我們若重新詳讀使徒行傳中所記載的記事,就不難一目了然了。原來攻擊、阻擾保羅的人,並不是陌生的外邦人,而是他自己的同胞猶太人。從經文裡我們可以讀到,不管是在安提阿(徒十三50~51),以哥念(徒十四2)或是路司得(徒十四19以下)等地,保羅無不處處受到猶太人之阻擾與逼害。令人覺得傷心的是,這些反對的人不僅是猶太人,更是同為基督徒。當然,在猶太人中有不少人是徹底敵視反對基督徒的,反之,亦有很多猶太人徹底接受基督的。可怕的是,有那麼一群介於既不敵視又不接受,而專門從事挑撥離間,搬弄是非,製造紛爭的中間份子。這些人堅持且強調猶太人是神唯一的選民,而又視耶穌為猶太人的彌賽亞。因之,他們宣稱耶穌是唯有猶太民族才有的彌賽亞。他們基於此堅持,任何人若要承受基督教的福祉及應許,必須先成為猶太人才行。換句話說,無論誰必須先接受猶太人傳統的割禮,並且遵守猶太人生活上,飲食、起居及其他事上之儀式與典章才行。在這種觀念及前提之下,當他們發現保羅,將此救恩之門,便地替外邦人打開,並且又擅自接納他們,難怪那些猶太人會火光、憤恨了。

四、對割禮觀點的差異

那麼對於這些無理取鬧的人,保羅如何解答呢?

(一)他從經驗中去辯解。事實上,人實在是由聽道而入信,並靠聖靈而入門,並非依靠個人的遵行律法而得。(加三1~5)

(二)他從先知的預言去辯駁。他引證歷代先知的話說:「那因信得稱義的人,將得永生。」或「義人必因信得生。」(哈4;加三11)

(三)他根據歷史的事實加以辯明。他說當亞伯拉罕被神接納時,他並未受割禮,而事實上,行割禮這條律法,直到亞伯拉罕以後四百三十年,才被頒佈的。(加三10~18)

由此可知,綜合了經驗,語言及歷史的證示,證明了一個真理,那就是一個人若要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其唯一的途徑耐是信靠仰賴基督,而不是憑藉個人的德行修練。

五、律法的功用又是什麼呢?

律法的功用原是為了定人的罪。就因有律法,才顯示出人的不完全與罪行,因而才尋致人走向被審判罰刑之絕望中。不過,也因為有了律法,指明我們的罪,因而促進使人尋求救恩而歸向基督。保羅說:「律法原是未過犯添上的……這樣律法是我們的訓蒙師傅,引我們道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19~29)此處「訓蒙師傅」一字在希臘原文中乃是,古代中的導師之意,對於一個孩子之實際教育,並不能做些什麼事。他們的職務只是引導、照顧小孩子能安全地穿越馬路街道,帶他們平安到達學校門口,然後將他們交給學校的教師罷了,同理,律法的功能亦是如此,它盡可能防範人犯罪,同時又指示犯罪的必受刑罰。它指出人需要基督,不過它所能做的,亦僅此而已,它並不能救人脫離刑罰。

六、基督徒是在恩典下的自由人

最後一個問題是,這些猶太人所評擊的,其根本錯誤是什麼呢?

(一)他們不該要求基督徒,放棄由基督豐盛的救恩中所得的自由,而叫人再回到律法轄制下的形式宗教裡去。(加五1)基督徒並不是律法的奴隸,而是蒙受聖靈引導的自由人。他的自由也不必申請執照,在聖靈的引導下,他不放縱情欲,在「仁愛」的節制下,連結產生自發自主的責任。(加五13~26)

(二)更錯謬的觀念 —— 相信基督之後,還要補守律法,失去了對基督救恩的信心。照他們的說法,假使一個人在相信了基督之後還得接受割禮,禮儀,典章等形式的話,那麼基督為人類所做的犧牲及所付的代價豈非白費,人也必犧牲,到底基督的救恩是否完全足夠,否則的話為何仍需在相信慕督之後,再補守律法。(加五2~11;六11~16)

為了這個緣故,保羅在宣講的福音中一再強調,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救贖之工 —— 既完全又足夠的。他明白的指出,一個人若企圖救自己,或是企圖在耶穌的救恩之外,再添自己的行為(指遵守儀式律法而言,不是指基督徒在生活中應有的姿態與責任。)那是最蠢不可及的事!事實上,一個有信心的人,只要能將自己完全託付在神的慈愛裡,並徹底地確信 —— 耶穌基督為他所做的一切犧牲,已完全達成了救贖世人的功勞,且願生活這個豐盛的恩惠中,一切就足夠了。保羅說:「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六14~15)

事實上,沒有一個人真能夠從個人的修心養性中,完成解救自己的功德。唯有擊碎「自我」接受神的白白賜予的救恩。一個人只要他接受了神的恩典,他必能體會到,聖靈充滿之自由生活的可貴,而這種寶貴的恩典,並非律法所能給予的。

但願我們常生活在神的恩惠中,驅除那自私的意念。生活在無限的救恩中,豈不是比生活在個人有限的自救中,輕易得多?為何要讓人的私欲,左右、操縱了我們接受神恩惠的意志與抉擇昵?讓我們能成為充滿喜樂、仁愛、和平、良善、信實、溫柔、與節制的基督徒吧!讓我們抓住神賜給我們的心靈、信仰自由,而做一個真正不為世界所惑,不為情欲所制,自由的基督徒吧!神的恩惠已包容了我們的整個人生,何不讓全能的神支配、指示我們呢?

保羅的信仰告白    許錦銘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   

基督教的創設與起源,原由於我們所信奉的基督耶穌,道成肉身寄住於人中間,以祂本身的位格及全生涯,甚至犧牲自己的性命,建立教會的根基,並有神所差遣的聖靈,藉著主基督所揀選的門徒,繼續不斷,始終不變地宣揚天國的福音,其中尤以保羅對基督深刻的認識,以及神賜與他的恩賜,使他能藉著書立說,闡明基督的真理,彰顯神的福音,使基督教成為普世的宗教。因此近世紀中大部份的學者都毫無疑問的承認,保羅是使徒時代教會的中心人物,同時對於基督教的擴展有不可抹滅的貢獻。

這各初代教會的領導者、神學家、佈道家,出生於基利家的大數。大數是當時希臘、羅馬的中心地,又是東西交通的要衝,當時文化的特質,無論在人種、社會、學術以及宗教,都是東西文化互相融合,而形成另一種與古代東洋及希臘不相同的時代。然而唯有大數仍舊保留東方的特質,保羅就在這種東方色彩的環境中,接受純粹的猶太教教育,他成為迦瑪列的學生,潛心研究律法。這位敬虔律己的青宗教家,站在猶太教的立場,十分反對耶穌基督所傳的的福音,因此,他以積極的態度,阻礙福音的傳播,逼迫信徒,甚至要大祭司行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打算將基督徒捆綁。他在這條路上騎馬奔行之際,耶穌基督親自顯現,讓他認識「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四6),更獲得「基督啟示他在的心裡」(加一16)。這個蒙召的體驗,使保羅改變心志,使他完全屈服於耶穌基督,並且確立自己的信仰立場。據爭林多後書十五章1至8節的記載,這是一篇保羅的信仰告白書,因為在這些經節裡,保羅表明作為一個基督徒,在個人的體驗方面,他所相信的究竟是什麼?

一、保羅強調他的信仰不是徒然的

我們要知道,保羅的時代,是希臘的詭辯哲學時期,與東方的神秘主義互相交融,在宗教上施行諸神的混合同化。在這種環境下,保羅為何能衝破猶太教的繁雜儀文,希臘的哲學理論,無論口傳筆書,都能斬釘截鐵,闡明基督教的真理呢?這是因為他知道,他所信的是誰?所傳的是什麼?換言之,他有一個明確的信仰對象,他知道他的信仰不是徒然的,也不是盲目的相信。我們知道:「信仰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因此,信仰是人一切生活的根基,是一日無可或缺的。但目前有許多人,尤其是年輕人,都認為在科學萬能的這個時代,講論信仰已經是落伍的,是老人們的安慰而已。凡是人的理性所不能瞭解,科學不能實證的事,都不相信。但是事實證明,在現代忙碌、急變的社會中人們卻愈感到孤單、寂寞,人的心底裡,愈想要尋求一個寄託者,因而有許多人要尋找信仰,可見在現代社會中要有信仰或是宗教心,是很切實需要的問題。

在這裡我們必須注意到一個問題,即要明確清楚信仰的物件,即明白你所信的是誰?你所信的是什麼?因為信仰是人生的根基,我們對於信仰的物件,絕不能有盲目的態度,我們要像保羅一樣,知道所信的是誰?所信的是什麼?我們的信仰才不能變成徒然的。

二、保羅強調他的信仰是基於「事實的福音」

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強調,他所領受又傳給他們的信仰,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並且顯給五百多位弟兄看見」(林前十五3~6)。從這些話,保羅要證明他所信的耶穌基督,以及祂的復活,是歷史上的事件,更是有可查證的事實。

祂犧牲本身在十字架,完成救世人的大業,拯救世人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因此,祂的信仰是基於這個事實的福音。我們記得施洗約翰被囚在監獄內,聽見基督作的事,就打發門徒去問祂說:「那將要來的是禰麼?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當時耶穌怎樣回答昵?祂說:「你們去把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太十一1~5),這是耶穌要使徒約翰的門徒,通過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實,相信祂是永活的神的兒子,是眾人所當敬拜的物件。

耶穌所愛的門徒也表明,他相信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事實(約壹一1)。基督為世人的罪,以及弛從死裡復活,這件事實是我們基督徒信仰的根基,無論是保羅、約翰、馬丁路德、加爾文等歷代被主重用的忠僕,都作為證人,來證明這個事實,難道我們還不相信麼?親愛的兄弟姊妹,你們的信仰有否基於這個事實的福音,為主作見證麼?

三、保羅強調他的信仰是日日實現的

我們知道,信仰不是空虛的理論,也不是某種學說,信仰是居於日日跟從主,遵行神旨意的生活。也就是說,信仰是日日向己死,活在基督裡,深刻地熱愛神,事奉主的生活。何謂得勝的生活?就是日日跟從神,在罪惡鬥爭中,仍能堅定自己的信仰,過一個榮耀神的生活。

請看亞伯拉罕為著信,遠離自己盼骨肉、故鄉,遵行神的命令,到達神應許的迦南地。摩西捨棄世上王宮享樂,而與神的選民同苦,遵行神的旨意,終於看見神榮光。保羅將尊貴的出身,高深的學問,豐富的經驗,輝煌成就視為糞土,得著耶穌基督以後,他便活在基督裡,因此他說:「我活著為基督」,這就是保羅的信仰,也是我們基督徒應有的信仰。

願我們大家都能效法主的忠僕保羅,清楚地確信自己所信的,並藉著事實的福音,在日常生活中見證主基督,成為主喜悅的門徒。

保羅的問安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3節

加拉太書的作者是使徒保羅,給加拉太教會 —— 這些教會是保羅第一次傳道時所設立(徒十四),著書日期約在主後54~57年,在回安提阿的途中所寫,因為保羅第一次傳道離開加拉太省,有猶太教信徒進入那地方擾亂教會、迷惑信徒,也譭謗保羅,因此他寫本書辯明真道的要義,及律法與恩典的分別。

一、作使徒的保羅

因加拉太教會有反對保羅的人,說他不是神所選派的使徒,他所講的道也不是直接從基督耶穌而來,保羅卻說自己作福音的使徒,既不是出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借著耶穌基督(加一1~2) —— 可見人作傳道不只要會聖經,而且必須有清楚的召命,若不如此,會使福音破壞。正如一國之大使之所以被人敬重,不是因他人的品格和學歷,乃是因他是受國會任命,受國王的遣派。「與叫祂從死裡復活的父神」,保羅說的復活成為我們的義(羅四24~25),基督之復活即勝過律法,罪、肉體、此世、惡魔、死、地獄,基督已把這勝利賜給我們了。

二、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

加拉太(加一2下)是一個省,包括以哥念、安提阿、路司得、特庇等城,當時受割禮派異教的影響,大概不只一處教會,全省教會都受了迷惑,這封信是給各教會的公函。

三、願恩惠平安

「恩惠」和「平安」(加一3)包含了基督教所有的內容,恩惠是從罪中救出我們,平安賜我們良心的平靜。叫我們痛苦的兩個仇敵是罪和良心,耶穌把此二敵消滅了,此教義不是從自由意志出來,又不是人的知識所發明,完全從父神與主耶穌所賜的,是天上的福氣,先有恩惠後有平安,加拉太教會雖然背叛保羅,保羅還是為他們祝福。

四、但願榮耀歸於神

保羅提起基督在神裡是同一性質,即賜恩惠救贖,良心平安,賜生命得勝罪、死、惡魔和地獄的權勢,都是神的動力,假使基督不在神裡,做這事是不法,也是褻瀆神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賽四二8),沒有人能把自己沒有的給別人,可見耶穌基督確實在神裡面。加拉太書一章4節含有三項:

(一)基督為什麼要捨己?為我們的罪。

(二)基督照神的旨意為我們死,表明祂對神的順服。

(三)基督為我們捨己的目的:為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 —— 反抗神的性代,黑暗的世代。基督的王國是光明的世代,主耶穌的救恩使我們從黑暗遷入光明,願這榮耀歸給神(加一5),直到永遠永遠。

權威    吳永華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24節

今天我們一起來思想,關於權威之間問題(加一1~24)。保羅之所以寫加拉太書是因保羅為了擁護純正的信仰,因信而稱義。因為信仰是基督教中最重要之教義,基督徒在此信仰上受教育、建立和保全。在加拉太人中有不純的信仰,故此他寫了加拉太書。

為了基督教之真理受擾亂,特別是像他充滿熱情的人,故在異端出現時,保羅便與之宣戰,他語氣肯定,強而有力。保羅之所以有此態度,其原由分述如下:

一、使徒之權威

保羅馬敢去傳福音,有人因他不是十二門徒之一而輕視他。猶大吊死後,門徒少了一人,神要選一人來遞補。故他敢去向異端挑戰,在屬靈的層面而言,可謂他是被神選上的。他除了神以外不怕任何人。他以權威來傳耶穌之福音,故保羅成為使徒不是由於人,乃是由於耶穌從死人中復活之神而來,他不出於人也不是對人。他明知他之使命,世人有多少人能知道他自己之地位呢?他自信是耶穌之奴僕,耶穌之代替欽差,雖有許多人侮辱他,但歷史上可看不到如此偉大之人,沒有他之力量,沒有他書信寫得好,沒有他鼓舞的力量,他不為了自己之地位與人妥協,他是神的代表,所以保羅之奮鬥精神很大,不是出於人乃是神他調他。故他之權威的來源即在此,在他之書信中常自己提即使徒兩字。

二、福音之權威   

保羅福音之權威,他傳福音之原動力不在人,乃受神啟示、差遣他作使徒,他傳福音因他生命有了最深刻的體驗,由使耶穌死裡復活之父神,而得的福音。故他單傳福音無關于社會、文化、學問,而只傳福音,為拯救罪人。他傳福音不怕被恥笑,他傳福音乃因神之啟示,他傳福音是從他在大馬色反悔當時得到的,他沒有受過人為的神學訓練,他所傳的福音乃是神直接給他的。

三、戰鬥之權威

經上保羅說,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詛咒,因他們所傳的不是真正的福音,他之戰鬥是不與之妥協的,他認為他們應被詛咒。他之如此確信,乃是由於大馬色使他的生命,有了一百八十度之轉變。我們應認清楚,耶穌乃是只有一個而已,神以外沒有別的名可以靠著得救的。路德馬丁之宣言,他說,他要與其他一切對抗,若有不同于基督的福音,便不是真的。

我們要有明確的保護,此乃神給我們的明確指示。許多人為了純正真理而殉道,保羅書信對現今的我們仍有大的幫助,並希望我們能因此而立于信徒之權威上,發揮神之大能。

別的福音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6~10節

新約時代是恩典、受祝福的時代,並未曾談及詛咒。然而保羅卻提到它,聲言傳別的福音者要受詛咒,這是很嚴重的警告。若把福音傳錯了,就要受詛咒,我們以傳福音為興趣、享受,以傳福音為目標地工作者,在講臺上傳講,在講臺下亦然,正如保羅告訴提摩太的:「不論得時或不得時,總要傳福音。」既然傳福音有這麼密切的關係,就當先弄清楚福音是什麼?

有些人所傳的不是福音,而是錯誤的福音。馬可福音一章1節說:「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我們所傳的福音,是耶穌基督的福音,就是恩典的福音,這是我們所傳楊、所高舉、所持守、所相信的,加拉太書裡說到有人更改基督的福音,福音並沒有兩個,基督的福音是不能更改的,傳耶穌是童女瑪麗亞所生,為我們死,洗淨我們的罪,第三日從死裡復活,四十天后向眾人顯現,被提升天,將來還要再來!這是我們的信仰,是永遠不能更改的的福音,如果這福音有所改變,那就是別的福音了。傳別的福音的,要受詛咒,我們要時時檢討所傳所信的,是不是別的福音。「別的福音」有下列三種特點:

一、得人的心

這是體恤人的心(加一10)而不是得神的心,聖經說:「人心好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自從始祖犯罪以來,世人沒有一個能例外而不在罪中,得人之心有何用處呢?我們要以神的道、恩典的福音來改變人的心。把驕傲的變成為謙卑,把虛假的變成為誠實,把污穢的變成為聖潔,把恨人的心變成為愛心。改變人心不是人所能為的,只有基督才能改變人的心,耶穌說:「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

別的福音可稱為「修養福音」,因其注重做好人好事,這些的道理,是許多的宗教家最為注重的。但僅憑修養不能救人,修養的福音只是死的道理,並不帶有能力,恩典的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這福音是神的能力。道德雖是好的,但道德本身並無能力拯救人、也無力行善,如老子所言:「知善不能行,就是罪。」司布真說:「行善必先有善」。但是僅有善的外表,而沒有善的生命,是不能過善的生活的。道德的教訓已經講得太多了,人們仍對善無力去做,對惡無法拒絕。今天人所缺少的不是宗教、知識或經驗,而是缺少神的福音。

詩人自居易問一位很有修養的和尚說:「你可否把佛教經典裡最重要的,簡單地告訴我?」所得到的答案是:「眾善奉行,諸惡莫作」,意即,所有的好事都要去做,所有的壞事都不可以做。自居易說:「這八個字太簡單了,三歲小孩也知道。」和尚說:「眾善奉行,諸惡莫作。雖然三歲小孩也知道,但八十老翁卻難到」。人認識道德再多,也不法履行的 —— 人沒有基督的生命,非旦自己不能自救,也無法救別人。

二、討人喜歡

專門講討人喜歡(加二10)聽的道,人不喜歡聽的道則閉口不談,這種討人喜歡的福音亦可稱為「社會福音」。「罪」是人最不喜歡聽的道,但仍然非講不可。傳福音就先要指出人的罪,使人紮心,因為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召罪人悔改,而非召義人;健康者用不著醫生,有病的才需要。」人因有罪需要耶穌,傳講恩惠的福音,不是只在嘴上掛著平安,真實卻不平安。喜樂只掛在嘴邊,其實內心沒有真正的喜樂。

北歐的國家多半是社會政策的公黨,救濟院、醫院、孤兒院普遍施設,教會所傳的也是社會福音,他們認為人犯罪乃是因於貧窮,於是讓人們飽足於吃喝穿:等。人們雖然飽足了肚腹,靈魂卻不得飽足,正如保羅所說的,他們的神救是他們的肚腹。飽暖思淫欲,單單解決肚腹(身體)的問題而沒有解決心靈(靈魂)的問題,是不夠的。在瑞典、丹麥、挪威等處沒有乞丐,但是犯罪者甚多,監獄經常爆滿。這是的生活的解決了,生命卻沒有解決的情況。今天的人以為解決了生活就夠了,其實不然,耶穌要使彼得得人(生命)如得魚(生活),重要的是得人,而不是得魚,因此,你的眼睛不要放在生活上,要放在生命上。生命的問題解決了,生活的問題自然迎刃而解。我在信心的道路上所體驗的。神從沒有虧待我,有的只是我虧欠了神。社會福音是先講生活後講生命,本末顛倒,我們則要先講生命後講生活,當我們得了人,神自然會賜給我們魚。生命是內在的,生活是外在的;內在的生命決定外在的生活,內在的生命若惡,其外在絕不可能有聖潔的生活,正如蜜蜂釀蜜或蠶吐絲一樣,蜂蜜有釀蜜的生命,就有其釀蜜的生活,用不著訓練的。相反地,要蜜蜂吐絲蠶釀蜜,那是不能的事,因為其內在不是那種生命,不可能有那種生活。同樣地,要講論罪行是殘忍、痛苦的事,善人自有其善行。社會福音認為改良社會,即可改良人心的想法是錯誤的,只有耶穌基督能改變人心。

三、出於人的意思

亦可稱為「理性的福音」,有人認為聖經不都是神的啟示(加一11),有的地方也錯誤了,「理性」就是其標準,凡是頭腦能理解的就是真理,通不過理性的就不是真理。這種樣樣要得人心,討人喜歡,出於人意的都是以人為本,這不是神學而是人學,因為它不是以神為中心。耶穌是神道成肉身,是神在地上過著人的生活,「理性的福音」的這些人只講人的部份,卻不講耶穌神性的部份,「理性的福音」其實是「別的福音」。

我在美講道後,有美國朋友說:「我們很高興能聽到靈性的回聲( Spiritual echo),這回聲卻比原來的聲音要大,又有相異之處。」我問那些重點不同,他們說:「你們傳復活、寶血、十字架,這些道理現代人不能接受。我們傳效法基督、耶穌的善良、聖潔、誠實……」,我問,靠著自己能否做成?不能!所以需要認罪、悔改、相信……,他們說:「雖然看法不同,真理仍是一個」。

人道所講的是生活,神道的所講的是生命。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而且得著更豐盛的生命」。唯有傳恩惠的福音,才能使人得著更豐盛的生命。

你願意討誰的喜歡呢?    王明道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0節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一10)

「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錯誤,不是出於污穢,也不是詭詐。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帖前二3~4)

在這兩段經文中,我們看出保羅心目中所注重極要緊的事 —— 討神的喜歡。他會在兩條不同的道路上,做過一次關鍵性的抉擇。這兩條道路其中一條是討神的喜歡,另一條便是討人的喜歡。他知道他決不能同時走這兩條道路,必須選擇一條。他選擇了前面的一條,捨棄了後面的一條。他對加拉太的教會說明了他的決心 ——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的僕人了。」他又對帖撒羅尼迦的教會敘述了他的工作的方針 —— 「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討邢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

每一個基督徒都必須在這兩條道路中選擇一條,或是討神的喜歡,或是討人的喜歡。沒有一個真實信主的人不想討神的喜歡,但立定心志下討人的喜歡,只求討神喜歡的人,卻像是晨星那樣稀少。大多數基督徒都想顧及兩面。他們願意討神的喜歡,但也想要討人的喜歡。他們願意聽見神說他們好,也願意聽見他人說他們好。他們希望得神的讚賞,也希望得人的稱讚。他們不明白,這兩方面是絕對不能兼顧的。如果世上所有的人都是敬畏神、遵行他旨意的,我們便能討神的喜歡,也討人的喜歡,因為神所喜歡的和人喜歡的都是一樣。但事實告訴我們說,世上絕大多數的人都是悖逆神的。不信神和假拜神的人是這樣,就連那些自稱為屬神的人當中,大多數人也是不敬畏神,不遵行他的旨意的。要討這些人的喜歡,就絕不能討神的喜歡;要討神的喜歡也絕不能討這些人的喜歡。如果我們要討神的喜歡,也要討人的喜歡,結果必定弄得兩面都夠不上,兩頭落空的地步 —— 既不能得神的喜歡,又不能得人的喜歡。

撒旦敗壞信徒最毒的方法,不是直接引誘他們犯罪。牠知道他們不敢,也不肯故意犯罪。牠所用最毒的方法,乃是模糊他們的意識,使他們在許多事物上認識得不清不楚。再這種情況之下,牠便一步一步的領他們走上歧途。在討神喜歡和討人喜歡這兩件事上,也是如此。牠欺騙他們,使他們認為他們同時可以討兩方面的軎歡。在起初的時候,他們一半想討人的喜歡,一半想討神的喜歡。過一些時候,他們便多半想討人的喜歡,不太在意想討神的喜歡。到了最後,他們便是只想討人的喜歡,不再想討神的喜歡了。感謝神,祂在聖經中積極清楚的指示我們,使我們知道這兩件事是絕不能同時兼顧的。如果討神的喜歡,就不要再想討人的喜歡;如果討人的喜歡,就不要想再討神的喜歡。

有些信徒明白,應當專一討神的喜歡,但他們因為有幾點顧慮,便不敢這樣做。他們第一點顧慮的是 —— 怕因此受損失。第二點顧慮的是 —— 怕因此受羞辱。第三點顧慮的是 —— 怕因此受逼迫。如果我一心要討神的喜歡,以上顧慮的事,的確會臨到我們身上。有時候要遭遇其中的一樣,有時兩樣,還有時三樣都要臨到我們。我們今日還活在肉身中,怕受損失,怕受羞辱,怕遭遇逼迫,都是很自然的,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但神卻要我們肯為祂的緣故,忍受這一切。如果我們肯為祂的喜歡,甘心受損失,受羞辱,受逼迫,便足可證明我們真是敬畏祂,尊重祂,愛祂的,祂必厚賜恩福給我們。我們為討神的喜歡,所受的損失,最後都必變為利益;所受的羞辱最後必變為榮耀,所的逼迫最後必變為福分,這是屬靈的定律。亞伯拉罕為討神的喜歡,會甘心把他老年所生的獨生子以撒獻給神作燔祭。神看見他的心意和他的順服,不但沒有容許他殺害以撒,而且把極大的福份賜予

他。神對他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責自己起發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的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廿二16~18)

我們都願意討神的喜歡。也許我們也自認確實是討神喜歡的。但我們必須經過試驗,才能真知道實際的情形。如果我們因為怕受損失,羞辱,逼迫……以致不敢完全順服神的命令,那便證明我們並不完全討神的喜歡。如果我們因為想逃避損失,羞辱,逼迫,便設法討人的喜歡,那也足以證明我們並不是完全討神的喜歡。如果我們為討神的喜歡,不怕受任何損失,羞辱,逼迫,也不惜任何代價,那才證明我們實在是一心一意的討神的喜歡。明白了這個原則以後,我們便應當把自己的和害,得失,榮辱,毀譽,禍福,生死,一概置之度外,只有一個心意要討神的的喜歡。凡是神所喜悅的話,我們都要說:凡是神所喜悅的事,我們都要做。反過來說,我們絕不說一句神所不喜悅的話,不做一件神所不喜悅的事。在大事上是這樣,在小事上也是這樣。

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是我們必須注意的,就是當我們決意要討神喜歡的時候,我們必須以祂的真理,作為我們行事為人唯一的法則。只要我們所作的事確是合乎祂的命令,便不必問世人是否贊許我們,是否說我們好。人所認為好的事,有些在神的眼中是不好的。有些信徒怕使神的名受羞辱,受譭謗,便盡力照著人所認為好的去做。他們以為如果他們能滿足人的期望,他們便能使神的名得榮耀。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他們極容易把他們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人的身上,因此,在不知不覺中,事事都想順著人的意思去做,卻把神的旨意放在一旁,從此便走上墮落的道路了。

魔鬼不但藉著「壞」使我們陷入罪中,他也能藉著人以為的「好」使我們陷在罪中。牠不但藉著我們所做的惡事,使我們離開神,牠也能藉著我們所做的善事,使我們離開神。牠不但在我們走下坡路的時候誘惑我們跟牠走,牠也能在我們追求上進的時候鼓動我們跟他走。只要我們的心不專一向著神,牠在我們的身上就是有辦法。如果我們不顧一切,只知道一心一意討神的喜歡,牠便束手無策,一籌莫展了。

討神的喜歡不但是最安全的道路,也是最省事的道路。如果要討人的喜歡,你必須看看這個人的臉色,再看看那個人的臉色;揣度一下這些人的心理,再揣地一下那些人的心理:環境更換,你也必須立時隨著環境更換;時代改變,你也必須趕快隨著時代改變。不然,你就會觸犯了這些人或那些人,你就會適應不了環境,你就會趕不上時代。在這種情形之下你的心中,不但不能享受安息,而且要終日度著憂愁、掛慮、煩惱,絡日戰戰兢兢地過生活。如果你專心一意要討神的喜歡,便沒有這種痛苦了。你不必看人的臉色,也不必揣度人的心裡,更不必考慮怎樣適應環境,怎樣趕上時代。這樣你一定會無憂無慮,你一定要享受完全甘甜的安息。討人喜歡的似乎是聰明,其實是愚昧到極點;討神喜歡的人看似乎愚昧,其實他們是世上最聰明的人。你願意討誰的喜歡呢?

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    劉海石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1~12節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基督耶穌啟示來的。」(加一11~12)

保羅這樣的見證,給了我們極大的勉勵!我們傳福音,不能用人的意思來解釋聖經真理。也不能跟人學些新的名詞,只顧叫得響亮,喊得好聽;乃是要跪在神的面前,迫切的禱告,求神賜給我們合適的話語。這話語,就是祂藉著聖靈啟示的聖經,使我們在每次所講的信息裡,滿了神自己的話,能夠旁徵博引,以經解經。歷代以來,許多有能力的僕人,都沒有從人的面前領受什麼,完全是從神那裡領受的。

一、主必賜你口才

「摩西對耶和華說,主啊,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從禰對僕人說話以後,也是這樣,我本是拙口笨舌的。耶和華對他說,誰造人的口呢?……現在去罷,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所當說的話。」(出四10~12)本來摩西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說話行事,都有才能。(徒七22)摩西如今老了,自覺無用了。但主要用他,應許賜他的口才。由於摩西過分的推辭與畏縮,神乃派亞倫幫助他,仍賜他們口才,指教他們所當行的事。(出五15)摩西和亞倫能站在法老王面前說話,並不是他們有什麼力量,乃是耶和華賜給他們的口才,與他們同在。「耶和華對摩西說,我使你在法老王面前代替神……,凡我所吩咐你的,你都要說……,」(出七l—2)神既然賜給了人的口才,人的口就成了神的口,神的口就要說神的話,不能說人自己的話了。

神揀選了你,也要賜你的口才,叫你把許多作罪奴的人們,從為奴之地領出來,像摩西帶領以色列人一樣。驢本來是不會說話的,神能叫驢開口,對巴蘭說話,令巴蘭從錯誤的路上轉回,祂難道不開我們的口,叫我們會說話,會傳福音,令許多罪人從迷途上轉回麼?只要主用你,你順服主,主必賜你口才。不過我們有了口才,就不可自作聰明,用聖經作幌子,用自己的頭腦,專講自己的話。要完全照神的吩咐,講這全備的聖經。無論你講到那裡,都要引聖經為根據。誠如保羅說:「基督差遣我……,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林前一17)

二、挑選光滑石子

「掃羅就把自己的戰衣給大衛穿上,將銅盔給他戴上,又給他穿上鏜甲。大衛把刀跨在戰衣外,試試能走不能走,因為素來沒有穿慣,就對掃羅說,我穿戴這些不能走,因為素來沒有穿慣,於是摘脫了。他手中拿杖,又在溪中挑選了五塊光滑石子,放在袋裡,就是牧人帶的囊裡,手中拿著甩石的機弦,就去迎那非利士人。」(撒上十七38~40)大衛不穿戴掃羅的東西,並不是大衛的驕傲,而是不適合。若是大衛硬要面子,硬講好看,硬要用別人現成的東西,硬要裝成一個戰將的樣子,勉強穿戴走到戰場上去,那末,大衛准被擄走!大衛到底是個精明的人,他不從人領受,不要掃羅的這些東西。掃羅的這些東西,只合掃羅用,不合大衛用。大衛還是挑好石子,他只掏出一塊來,就把非利士高大強壯的歌利亞打死了。(撒上十七49)孰不知大衛能挑選石子,也是神賜給他的智慧,是神指示他挑選的,也可以說,這五塊光滑的石子,就是神賜給他的。若沒有神和他同在,他自己萬不能勝過敵人。大衛是靠神作戰的,他出戰之前,還要問神呢。(撒下五19~23)

我們傳福音是與魔鬼作戰,若不從神那裡領受話語,就不能戰勝魔鬼。耶穌在曠野,是怎樣把撒旦打退的呢?還不都是用神的話麼?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是奉祂。」經上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路四1~13)耶穌一開口就用聖經,祂對魔鬼每一次的回答,猶如大衛對非利士人用機弦,把一塊石子甩去把魔鬼打敗。耶穌在這裡,完全引用聖經,沒有用祂自己的一句話。這就告訴我們傳講道理時,引用聖經,該是何等的要緊!人的話,雖然說得似乎好聽,似乎有理;但在屬神的人眼中,等於大衛看掃羅的盔甲一樣沒有用處。求神賜我們的智慧,叫我們知道怎樣引證聖經,來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聖經全部的話都是好的,本來不同那些石子還要挑選;但有時我們要因人、因時、因地而制宜,當靠聖靈的引導,從聖經中挑選合適的經節,來講解神的真理,如同大衛挑選石子一般。所以我們在神的話語上多下功夫,多多禱告,多讀聖經。否則到要用時,你的聖經不熟,你就無從挑選起了。

三、說話乃是聖靈

「但你們要謹慎,因為人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並且你們在會堂裡要受鞭打,又為我的緣故,站在諸侯與君王面前,對他們做見證。然而福音必先傳給萬民。人把你們拉去交官的時候,不要預先思慮說什麼,到那時候,賜給你們什麼話,你們就說什麼。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乃是聖靈。」(可十三9~11)一個傳道人有了聖靈的能力,他就敢說敢聽,無所懼怕,在販夫走卒面前如此,在諸侯君王的面前也如此,因為有聖靈和他同工。耶穌以上講的這一段話,在當代的那些使徒身上都應驗了。公會的人禁止彼得、約翰奉耶穌的名教訓人,但彼得、約翰說:「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徒四20)使徒站在公會前,大祭司問他們說:「我們不是嚴令的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麼?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的身上。」彼得和眾信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你們掛著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祂復活。神且用右手將祂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教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徒五27~32)公會的人,雖然想殺他們,但他們一點也不懼怕。因為聖靈感動他們,叫他們剮強壯膽,要他們像這樣說話。保羅傳道,也是大受逼迫,然而有聖靈幫助他。夜間主在異象中對保羅說:「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有我與你同在……,」(徒十八9 )猶太人聳動眾人捉拿保羅,想要殺保羅。大祭司亞拿尼亞吩咐人打保羅的嘴。保羅對他說:「你這粉飾的牆,神要打你……。」(徒廿三2~3)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在巡撫面前,總是放膽直言,為耶穌作見證,要他們悔改相信。

啊!他們會被交給公會了,會被鞭打了。然而當講的話,他們都講了,無有避諱,無有隱藏。這是為什麼呢?這是聖靈所給的他們的力量,聖靈給他們的話語。求聖靈充滿我們,叫我們在這邪惡的時代,無論在什麼環境,無論受怎樣逼迫。都要順從聖靈的引導,在任何人的面前,都敢傳講耶穌,大膽指責罪惡。

結論

人的話算不得什麼,人的話終究會落空。「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書講…….」(彼前四11)巴不得我們都存有保羅他那樣的見證,說:「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二4~5)

基督的啟示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1~17節

保羅嚴厲的責備加拉太人,那麼快就離開恩召他們的主,去附和別的福音。本段保羅又為自己作使徒的職權,再次加以說明:他是如何領受神的啟示。

一、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的

(一)我素來所傳的福音 —— 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加一11~12),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世人教導我。指他所傳的福音不屬於人的道理,他雖然曾在迦瑪列門下受教,但現在所傳的道理,與他過去所受的教育和宗教方面的栽培無關,乃是從神而來的領受(徒十七19)。

(二)是從耶穌基督來的 —— 保羅比別的使徒所得的啟示更多,他曾被提到三層天(林後十二l—4),深知基督的奧秘(弗三3~5)。保羅得了啟示或神如何造就他,是我們不能測透的。他所受的啟示是信仰的要道,不是關乎生活的細節。信仰的真理根據是不變的原則,但生活的細節是隨時、隨地、隨事而變化不定,因此福音的啟示不可變。啟示特別關係到福音的奧秘。

二、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

保羅在追憶他未悔改前,是如何逼迫教會(徒九1~2;廿二3;腓三5~6)。保羅本來對「猶太教」的熱心更甚于那些教師。舊約中許多關於宗教的律例、禮儀、節期、日子、規條,實際上就是猶太教的主要內容。「祖宗的遺傳」,並非神的啟示,乃是人所立的一些規則,或祖宗所傳留下來的一種習慣,熱心的猶太人視它與神的話同等重要,甚至將遺傳代替了神的吩咐,這絕非合神的旨意。

三、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

(一)保羅蒙召(加一15~16上),神在他還在母腹中就把他「分別出來」。在神的計畫中,他早已受到特別的栽培和造就,要成就特別的事工。神容許他的僕人,先受到一種屬世的訓練,然後再受屬靈的造就,其結果反而更好,他雖然未信主前,大力逼迫教會,但我們可以知道那是神的預備,使他悔改後,能作有力的見證。

(二)將祂的兒子啟示在我心裡……,神揀選保羅,也將耶穌基督啟示在他心中。先使他認識耶穌基督本身及祂的榮耀、聖潔、慈愛、犧牲等,然後差遣他將福音傳給外邦。耶穌基督就是福音,認識耶穌基督,就是認識福音。神所差遣的人,不一定工作就會順利,相反的,有時非但不順利,反而是困難重重。保羅獲得使徒之權,不是由主的使徒設立他,而是他親身領受神的造就,並領受神的啟示,神自己選立的。

擁護福音真理    吳永華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8~20節

今天所讀的聖經 —— 加拉太書,是保羅書信中,對教義有很清楚的呈現,並且對於他所強調的真理毫無讓步。有一句俗語「道理不明,氣死閒人」,曾在公車上見一位火冒三丈的男子,因車子的搖動而被擠了一下,就破口大駡他人的不是,因而引起了一位軍人的憤概而譴責他。今天也有許多的科學家為了真理,甚至為了真理而死,也在所不惜。保羅蒙受恩召作了使徒,信耶穌基督為神兒子,除祂以外,沒有別的救主,因而他就為了這一樁事而殉身。在歷史上,也有許多聖徒為著真理而犧牲生命。德國神學家  Bonhoeffer  他抵擋反抗希特勒所作所為的一切錯事,為著神的福音真理,不屈服於希特勒的各種高壓手段,最後他為著真理而犧牲了。

保羅的偉大精神,為耶穌的真理而奮鬥。羅馬天主教的教皇,有非凡的權威,他說聖母馬利亞升天,所有的天主教徒就要這樣相信。然而,我們新教是自由的,但是我們亦有純正的信仰,我們的信仰才能隱定。國家有一個不可侵犯的法律,對於這法律,人民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隨便加以解釋的。同理,對於我們的聖經,我們也不得隨意的解釋,因為它與我們的生命有密切的關係。

我們要宣揚這福音真理。對於福音的宣請,我們絕對不可隨便,因為它不只是關乎我們的生命,也是關乎於別人的得救,因之,我們自己先要有端正信仰的把握,方能引導人歸於基督。

現在我們舉出下列三點,來看保羅為擁護福音真理所表現的精神:

一、保羅為福音而失去體面

保羅領受主耶穌並不是像其他人領受的那樣。他是在大馬色途中,直接受耶穌基督啟示的。他本是一位熱心的猶太教徒,大肆逼迫基督教會的人,曾捉拿許多基督徒下監獄。那一天,正當他不惜路途遙遠,率領大軍前往大馬色捉拿基督徒,他在大馬色途中親身經歷耶穌的呼召後,竟成了宣揚福音的勇士。

二、保羅為福音遭受危險

保羅為福音不只是失去體面,反遭受種種危險,他過去是位迫害教會者,現在反為福音的緣故而受到迫害,他為著福音而不懼一切。在大馬色悔改之後的保羅,勇敢的宣講耶穌,以致首次遭受危險,使徒幫助他逃走。他逃走不是怕死,而是使得神福音得於廣傳。

三、保羅為福音失去一切

保羅由他的父親得到羅馬公民權,可享一切的物權,但是為了福音的緣故,他寧願失去了一切。在他青年時期,他有相當的地位、權力,同時也是一位著名的學者。但是為了基督的福音「將這一切都看為糞土」,他的身體本是虛弱的,然而他竟一心三思的從事于外邦傳道。他將福音廣傳,全是為了要擁護這福音的真理。

親愛的弟兄姊妹,今天我們的福音為什麼傳不開?是因為我們沒有如同保羅的精神。希望我們都能學習保羅的樣式,使福音能迅速的傳開。

主耶穌的兄弟雅各    趙恩賜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8~20節

經文:「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弟兄雅各,我都沒有看見。我寫給你們的,不是謊話,這是我在神面前說的。」(加一18~20)

主的弟兄雅各是使徒嗎?從廣義上看,雅各誠然是使徒。看了以上的三節經文,我們知道使徒保羅也承認主的兄弟雅各為使徒呢。可見雅各的使徒名份,是當時的教會所公認的。

不信的雅各

儘管雅各後來成為主基督的使徒,可是,主在世傳道之時,這一位主耶穌的兄弟雅各,仍然是不信耶穌。當主耶穌初離家們傳道時,他和主的母親瑪麗亞曾有一個短期跟隨祂。在迦拿主耶穌赴娶親的筵席,可能他也在場。以後,他和母親跟隨耶穌道迦百農去,在那裡住了不多幾日。(約二1~12)但過了不久,他們就分離了,因為主的親屬見祂為了宣傳福音而廢寢忘食,且冒著性命的危險,竟以為祂癲狂了。(可三21)他們不伹不瞭解禮,且企圖攔阻祂的工作。(可三31)主的兄弟又誤以為祂是個好出風頭的人物,想慫恿祂上耶路撒冷去顯揚名聲。他們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不信祂。(約七2~5)主的兄弟雅各雖然常有機會接近耶穌,親炙耶穌,只可惜主在世傳道時,他的心仍是頑梗不信,以致主耶穌感慨地說:「誰是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可三33~35)又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太十36)

教會柱石的雅各

雅各起初雖然不信耶穌,但後來卻成了教會的柱石。(加二9)保羅信主後,初上耶穌撒冷的時候,曾會見雅各。(加一19)過了十四年,保羅和巴拿巴帶著提多,又上耶路撒冷去,那時雅各以教會柱石的地位和彼得、約翰等,一起親切地歡迎保羅和巴拿巴。(加二1~10)當天使拯救彼得出監之後,他到了馬可的家裡,吩咐那兒的弟兄們,把主怎要領他出監獄的事向雅各報告。(徒十二17)當保羅和巴拿巴從安提阿上耶路撒冷去,為要解決外邦人信主是否應先受割禮,並遵守摩西律法的問題之時,使徒和找長老們,曾聚會商議這事。眾人議論紛紛,最後主的弟兄雅各發言,為此是下了一個結論,澄清了關於外邦人信主的種種問題,暫時止息了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的爭論。(徒十五13~21)由此可見,雅各如何得主的重用,及受使徙長老並信徒們的愛戴,他真不愧是教會的柱石阿!

雅各不但在宣道和牧養上,很有才幹;在著作上,也顯出他確實是蒙主重用的一位使徒。他的作品雅各書,著於主後四十五年左右,可稱為新約聖經中最早的一卷書。雅各著書的宗旨,是要闡明信心與行為的關係,指出那些自認有信心,但不理會行為之人的錯誤。極力勸勉信徒,當存著喜樂的心忍受苦難,靠主勝過一切的試煉。由於他所寫的書信,二千多年來會幫助了不知多少人悔改信主,並曾幫助了不知多少基督徒,成為聖潔而合乎主用的器皿。所以無論從那一個角度看,那個對於保羅所加給他的教會柱石的稱呼,可說是當之無愧。

敬虔的雅各

雅各怎樣從不信的地位,轉為教會的柱石的呢?據次經傳說,主被釘十字架後,雅各大受感動,便開始禁食禱告,直到復活的主向他顯現。保羅在他的書信中曾講述主復活後,如何向門徒顯現,其中提及;「以後祂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林前十五7)雅各也像保羅一樣,見了復活的主之後,便前後判若兩人,懷疑不信的心,此時已經完全冰消瓦解了。我們從使徒行傳中,看到主升天候,在耶路撒冷的一間樓房裡,同心合意恒切地祈禱,那時,主的兄弟雅各也在其中。(徒一14)

按聖經外傳的記載,雅各曾被稱為聖者,不飲酒、不吃肉。常衣麻布,常為人祈禱。因常常跪下禱告,他膝頭的皮竟像駱駝皮那樣堅韌。他對主耶穌極其敬虔和謙卑。他雖然是主耶穌肉身的弟弟,但他寫雅各書時,卻力自謙抑,不敢自稱為主之兄弟,只稱自己為「作神和主耶穌基督的僕人雅各。」(雅一1)

聖經外傳又載稱,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欲謀殺保羅,這項陰謀失敗之後,他們便遷怒於耶路撒冷教會,於是大舉逼害耶路撒冷教會以洩憤。當時大祭司和猶太官長,曾強迫雅各否認基督。他被帶上殿頂,要從殿頂拋下他,作為要脅。雅各不但拒絕否認耶穌為神子,而且站在聖殿頂上,向眾人為主耶穌作見證。殘忍成性的猶太人領袖們,便把他從殿頂推下,衙未跌死,他們又用石頭擲擊他,最後用漂布棍打死他。

雅各雖然為主殉道而死,可是,「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之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雅一12)為主而死的人有福了。主的靈也親自應許:「你務必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二10)雅各因緊握著這美好的應許,毋怪他能鞠躬盡瘁至死忠心了。

保羅初訪耶路撒冷

經文:加拉太書一章18~24節

本段記載保羅初次訪問耶路撒冷教會的經過,目的為說明他所受的使徒之職,不是由人所傳的福音,不是在耶路撒冷學習的,完全由神啟示而得的。

一、在耶路撒冷會見

(一)會見磯法(加一18)過了三年……保羅在大馬色途中蒙召後,到亞拉柏的曠野三年。在那裡從神的啟示,窺見福音的真理,三年後回大馬色,熱心見證耶穌世神的兒子(徒九20~22)。後來猶太人要謀殺他,保羅回到耶路撒冷(徒九21~26)。可是使徒們都怕他,不信他是門徒,在耶路撒冷只見磯法和雅各(加一18~19;約一42)。

(二)會見主的弟兄雅各(加一19),按主耶穌的肉身方面的關係說,雅各、約亞、猶大、西門都是主的弟兄(可六3 )關於雅各的記載(參看徒七5;可三21;哥前十五7;徒一14;十二17;廿一18~25)以及雅各書全卷。保羅在耶穌撒冷的十五天中,雖然見過磯法、雅各兩人,但他成為使徒和耶穌撒冷的使徒完全無關,不是從他們手中領受職務。

二、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

(一)我寫給你們的(加一20)保羅在加拉太時,對於福音的要道,已經向他們講得十分清楚。可是對自己的經歷卻未曾提起,他是一個忠心的使者,不宣揚自己,專心宣揚神所託付他的福音。因此,加拉太人被猶太人主義者煽動,攻擊他的經歷。所以保羅不得不向他們申述蒙召的經歷,這是他要表白這話的意思。

(二)我到了……基利家(加一21),基利家是保羅的本鄉。他離開耶路撒冷的使徒們之後,回到本鄉傳道,因他出生於基利家的大數(徒廿一39)。在大馬色蒙召,從亞拉伯曠野回大馬色,再從耶路撒冷,回到本鄉基利家的大數。

三、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

保羅初次出來傳道,未被眾教會所認識,因他回到故鄉傳道。他蒙恩的見證,已將福音傳到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去。但是他們都未見過保羅,也不認識保羅。

為何猶太的眾教會,能聽到保羅的見證呢?因為他的生命,遇見主耶穌便起了大改變。從前迫害主耶穌的教會,現在宣揚的,竟是他原先殘害的真道。生命的改變,不但能看得出來,其見證讓人聽見,一個生命經過改變的基督徒,他的見證,很自然不禁令人,要歸榮耀給神。

第二次訪問耶路撒冷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1~10節

本段是記載保羅第二次上耶路撒冷的情形。保羅第一次上耶路撒冷十五天之後,就回故鄉大數去傳福音。

一、過了十四年

他回鄉過了十四年(加二1~5) —— 及至蒙召第十七年,才再上耶路撒冷。這十四年間未曾離開傳道工作,或改職或改變他所傳的信息,一切都不能動搖他的信心。

(一)奉啟示上去的(加二2) —— 保羅這次上耶路撒冷,是為真理的辯護而去(使徒十五1~35)。是神啟示引導他,在眾使徒之前,對信而得救的真理作一項公決。對以後的福音有決定性的影響,這是他上耶路撒冷的主要目的。我們不清楚,神用什麼方法啟示他上耶路撒冷,不過這是一次重要的旅行。

(二)對弟兄們陳說(加二2),表明保羅上耶路撒冷,向使徒們或弟兄們傳講的 —— 從不改變他從前所傳的信息,他所傳的福音,不是由任何人所受的,十四年前所傳的,與現在所傳的一樣。

(三)同伴:巴拿巴,提多(加l—3) —— 提多是希利尼人,作外邦信徒的代表,保羅曾為他行割禮,巴拿巴是保羅最初的同工。這兩位同工,是活的見證,說明神怎樣藉由保羅,引導提多歸主,成為神重用的外邦青年工大。

(四)假弟兄(加二4~5) —— 指有名無實的基督徒,他們是教會的會友,卻不屬教會。這些人是猶太派的基督徒,並非教外不信的的猶太人,他們不是真實的會友,是在教會中作間諜,目的是要自由人成為奴隸。

二、神不以外貌取人

福音的真理 —— 即我們因信得義,不是靠律法的行為;偽福音是以信,再加律法的行為。保羅提起在耶路撒冷,那些有名望的與他沒有什麼關係,他到那裡是為會議,不是為議論。在此次會議中沒有學習到新的,也沒有改變他原來所信的,只陳述他十四年前,與現在所傳的福音是確實不變的,向外邦人傳 —— 因信得救的福音,是正確的真理,因此聖靈也降下在外邦的信徒中。

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加二9 ) —— 這些彼此握右手的人,同具有與基督相同的關係,相同的福音,相同的使命和工作,並且屬於相同的團體,所以他們有密切的關係和完全同心同憲的聯合。

紀念窮人……(加二10) —— 他們貧窮的原因,是由於基督徒鄰居的迫害和損失(帖前二14~15;來十34)。窮人指在經濟上生活貧困中的人,那時猶太國的猶太基督徒中有窮人。照顧窮人,尤其是信仰之家庭裡的窮人,是教會從初起就關注的。(徒六1~6)

當除淨舊酵 —— 老我    李約翰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1~10節

基督徒的生活,就是應該繼續不斷的生長,以達到耶穌基督是成長的身量。在這成長的過程中,必遭遇許多試探和攔阻。堵塞靈命生長的障礙物,就是你、我的「老我」。保羅說:「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他又告訴我們:「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對於那些未重生得得救屬血氣的人而說,這些話似乎是矛盾而費解。

但是對藉著重價贖回的你、我來說,這是生活上的常理。我們應該愈長愈像耶穌基督,但是結果發現許多與這願望完全相反的事。我們都要在神面前,過那純潔而發光的生活;可是結果卻發現走上相反的方向。我們在身體和心靈都想要榮耀神,結果卻作出羞辱主、而不蒙悅納的事來。這種矛盾的根本所在,保羅在那章著名的羅馬七章所說的「老我」,仍舊坐在我們的心靈裡,掌握著指揮管理之權。

為要清除這條路上的攔阻,叫我們生長得像耶穌,我們必須除淨心中的「老我」。「除淨」(放逐、整蕭)是一種強有力的表現,也就是說寧可自動行事,而不是受他人行動的影響。所以保羅再一次提醒我們:「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林前五7)。在這段經文,我們就能發現關於祈禱生活,最主要而不可缺少的因素。可惜,這真理向來就被許多人忽略,而現在也有人認為無所謂的。

為了彼此勉勵,我們可從不同的方向來互相觀察,因此我膽敢請問:在你心裡曾否預備地方,讓基督進來管理你,引導你?你每日是否誠實地打開心門,讓聖靈來充滿?在生活上能表現出來「仁愛,喜樂,和平,任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等聖靈的果子?

在祈禱生活中,有一個永不改變而必須做到的原則,乃是為基督耶穌預備地方,讓祂有個說話的機會。你平常的祈禱,像是對主作統計報告。從開始祈禱到說阿們,只有你自己獨佔性的講話,祈求,吩咐,陳述。在你整個的祈禱中,根本沒有時間或機會,讓耶穌對你說話,而你從來沒有平心靜氣的傾聽祂的說話。雖然你天天祈禱,只不過是例行公事而已,根本談不上得著什麼喜樂,奮興,或蒙成全的感覺,也不覺得信心更堅定,或日日更親近主。有這些情況,可能就是你在祈禱中,並沒有傾耳以聽主的說話,領受主的吩咐。

下次當你進入「安靜房間」祈禱的時候,請不要搶先說話。先要安靜自己,打開心門,看看裡面有些什麼。萬不可驚奇或難過,因為你必裡所有的,不過是些主所不喜悅的事,談不上榮神益人。請你不要假裝好人,故作鎮靜,好像心裡根本沒有罪汙。應該坦白一件一件地提出,帶到主面前來。因為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正在等待你,要赦免你。在祂那裡有豐盛的能力,要潔淨你,在那裡祂的手伸開,要加給你力量,在那裡祂已經為你預備了「得勝」。現在請仰望祂。看祂釘痕的手,聽祂慈祥的聲音,單獨與祂親近,這才是祈禱。所以請倒空你的心房,為基督耶穌預備地方,請祂進來住在裡面,除淨舊酵 —— 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