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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第十二章拾穗

【林後十二1】「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

「自誇」原文kauchaomai,新舊庫本譯作「誇耀」(參英文修訂R.V.),並非專指為自己誇耀,也可以為某人、某事、某物誇口。這字除了譯作「自誇」或「誇口」之外,有時也譯作「歡歡喜喜」(參羅五2),「樂」(參羅五11),「誇獎」(參林後七14;九2),「喜樂」(雅一9)。這字在新約書信中,以本書用得最多。按英文K.J.V.本字譯作glory(誇耀,榮耀)的共十一次(五12;十17;十一12,18〔二次〕,30〔二次〕;十二1,5,6,9)。另外譯作boast(誇口)共七次(七14;九2;十8,13,15~16;十一16)。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許多弟兄姊妹經不起神的顯現和啟示,什麼時候得著了一點,他們就要吹號了,一下子什麼人都知道了。保羅寫林後十二章的話,對於他自己是無益的,不過為著別人的緣故,他還得作。那是不得已的,那是因為有疑惑他是不是使徒,對於基督教的根基出了問題。今天的難處,就是在神的兒女中藏不了屬靈的東西,藏不了特別的經歷。 —— 倪柝聲

【林後十二1~4】具體描述了保羅經歷過的異像和啟示。另一方面現今一部分人主張在本文裡所談及的保羅的超自然經歷為「入神」狀態,這是不符合聖經的錯誤見解。這裡我們稍加具體察看一下入神問題:① 入神的定義及起源;意味著因著人的意圖或計畫,在活著的狀態下進入屬神世界的狀況。這源于原希臘哲學的一種新柏拉圖主義(neoplatonism),是泛神論的一種,一直保持其體系到現在。另一方面這類似於東方的巫術信仰裡所說的接神,英文聖經中則譯為不同的靈(a familiar spirit:KJV),魔法師(a wizard:KJV,RSV,NIV),巫師(a medium:NIV,RSV)等(利20:27);② 入神和基督教的關係:有些人主張入神是屬基督教的屬靈恩賜的一種,但聖經裡根本沒有一處記錄入神是屬靈恩賜的記載,也根本沒有提及入神狀態。在本文保羅所提及的神秘經歷也完全不同於入神狀態。因為:① 要進入入神狀態需要人的努力,但保羅的經歷是完全來自神的工作;② 保羅的經歷是一次性的又是次要的,反之入神是帶有意圖性或計劃性,也當作重要的。因此那些主張保羅的經歷是入神,或認為入神是屬於基督教的,而予以鼓勵是錯誤的,應當根除這種觀點。 ——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十二1,7】有特別『啟示』的,就有特別的『刺』;這是神的安排,是不能挪開的命定。這不僅是要治死人的『自高』,更是要顯出『基督的能力』,如何是人軟弱中豐滿完全的『恩典』。 —— 《讀經指引》

【林後十二1~10】1~10節講述保羅得到過主的顯現和啟示。他提起這些特別的經歷,也是為了堵塞假教師的攻擊。假教師大概都喜歡誇這樣的經歷;又或者他們誇說保羅所得的異象不及他們。 —— 《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十二1~21】保羅開始談及自己看到的異像和啟示。保羅在這裡談及自身的經歷不是為了自誇,而是為了:① 證明自己的使徒權柄;② 誇耀神的能力和啟示的偉大性;③ 為哥林多教會的益處和維持秩序。本章的內容分為,異像和肉身的刺兒(1~10節),成為使徒的憑據(11~13節);訪問計畫和勸勉(14~21節)等三個段落。 ——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十二2】「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

這「人」實際上就是指保羅自己。怎麼知道這個人就是保羅自己?從下文的話可以看出。「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6節),又在7節說「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保羅不直接用第一身講這經歷,因他是為哥林多人的無知,不得已要講一些屬靈的經驗給他們知道,所以講的時候,用第三身的講法。

「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當然是指保羅本書以前的十四年。在十四年以前保羅已經有被提到第三層天的經驗,可是他能夠藏在心裡十四年之久沒有講出來,他從來沒有拿來誇口,以顯示他的屬靈程度;現在不得已要說的時候,還是用一種比較隱藏的說法。從這一點我們就可以看見,保羅屬靈的容量非常的大。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這一個人就是保羅自己。他這個十四年前的經歷,到今天才說,這是何等的深!保羅是一個有根的人。雖然他說了,但並沒有把第三層天的經歷全部說出來,他還是有所保留。他只題起這件事,他沒有把經過告訴出來;他只說他得著了一個啟示,聽見了隱密的言語,他沒有說他聽見的是什麼話。一直到今天,三層天還是一個奧秘。 —— 倪柝聲

『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這是說一個人是在基督裡的。全人都在基督裡。神的救法,不是作工在我們身上,而是把我們放在基督裡。在基督裡,就什麼都有了。 —— 倪柝聲

『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去。』這個人就是保羅自己。他在十四年前就有被提到三層天上的經歷,但是十四年來一次都沒有題起過;就是十四年後題起,也不說出他的名字,因他恐怕自己驕傲。所以我們若在主裡有一點屬靈經歷,實在是微乎其微,千萬不可以此自誇自傲。 —— 《讀經指引》

解釋三層天是這樣的,第一層天是指的地球上大氣層,也就是那蔚藍色的天空。第二層天是指佈滿了各種星球的太空,第三層天是指神的地方。 ——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第三層天上:這不是指空間概念,而是象徵保羅去過超越人類界限的地方,即保羅在異像中到神所在的地方經歷到無法用語言表達的體驗。有些學者主張第一層天為大氣層,第二層天為宇宙,第三層天為神和天使所在的地方。 ——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十二2保羅說他曾被提到第三層天,到底天有那三層?是否天只有三層?保羅在何時何地被提到三後天去?】

一、猶太人自古以來即以「多數字」稱「天」,即「諸天」,從來不用「單數字」而說「天」,希伯來文舊約聖經均用「諸天」(HEAVENS),共398次。但英文聖經有三處(在詩篇)用單數字HEAvEN,可是原文這三處是指「雲」而言。

所羅門王奉獻聖殿時,曾這樣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王上八章27節)。這句話原文乃是「諸天,和諸天上的諸天」。可見猶太人對於天的印象與別國不同。猶太人相信人去世時,他的靈魂是經過諸天才達到神那裡去(保羅也有主那穌,「遠升諸天

這上」之句,弗四章10節)。

到底天有多少層,在猶太人的遺傳中也說不出一個數字,但上升到「三層天」,乃是保羅特有的經驗。可能天不只三層,不過保羅只到過第三層而已。至於有多少層,每層如何劃分,除神以外,無人知曉,不過好奇的人們總喜歡找尋一個答案。以下是近數十年來科學解經家不同的答案。

第一答案:

① 第一層天,是雀鳥能飛翔的天空。

② 第二層天,是太陽與九大行星所運轉的天。

③ 第三層天,是恒星所在的天。

第二答案:

① 第一層天,是太陽與九大行星的天,可稱為「太陽系的天」。

② 第二層天,是無數的恒星的天,可稱為「恒星的天」。

③ 第三層天,恒星以外(或說以上)的一層,尚未為科學家所發現的天,稱為「天外天」或「未知的天」。

第三答案;

① 第一層天,是太陽系的天,九大行星繞太陽而旋轉。

② 第二層天,是無數恒星的「宇宙」,太陽也在這恒星宇宙中占重要的一份。

③ 第三層天,是許多星雲的天(GALAXY),包括銀河在內,科學家稱為「外宇宙」。

第四答案:

① 第一層天,是地球與其他八大恒星繞著太陽旋轉的天,稱為「太陽系的天」。

② 第二層天,是太陽也是恒星與許多昔時稱為「恒星」,其實也是「行星」的「太陽」,一同繞「昴星座」(即七妹妹星座)一同旋轉,稱為「昂星座的天」。

③ 第三層天是昂星座與銀河中許多與昂星座同型的星座圍繞著尚未為人所知的宇宙中心旋轉,稱為「未知名的天」。

然後,第三層天的中心與許多同型的宇宙中心繞著「神的寶座」旋轉雲。

二、保羅在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呢?

請注意他所說的「前十四年」一語(十二章2節),在他的書信中,還有一次提到「十四年」,那是在加拉太書二章l節,他過了十四之後,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去。這件事大概是指使徒行傳十五章所記載的「耶路撒冷首次大公會議」而言(一說是指使徒行傳十一章30節所說的事)。

保羅是說「十四年前」有效提的經驗,到底「十四年前」是從什麼時候算起呢?亦即紀元後什麼年代呢?保羅寫哥林多後書是在腓立比,時為紀元後57年至59年之間,見200條。照此推算,往前推十四年,即紀元後43年至45年之間。當時保羅在什麼地方呢?

我們可以從加拉太書一章找到線索。保羅悔改歸主後,他的行程如下:

① 在大馬色路上悔改後,即在大馬色傳道(從九章19節)。

② 往亞拉伯去「靈修」(加一章17節,此節說保羅往耶路撒冷見使徒們以前,曾到大馬色)。

③ 然後返回大馬色(加一章17節)。後來從城牆上被縋下逃走(徒九章25節)。

以上第二第三條應插在使徒行傳九章22一23節中間,是路加所未記者。

④ 悔改後過了三年才首次上耶路撒冷(加一章18節;徒九章26一29節)。

⑤ 因猶太人要殺他,所以先到該撒利亞,後返原籍大數(徒九章29一39節)。

⑥ 巴拿巴到大數去找保羅,帶他到安提阿去,住了一年(徒十一章24一26節)。

⑦ 保羅與巴拿巴帶著安提阿信徒的捐款到耶路撒冷去,這是保羅悔改後,第二次上京城去的旅程(徒十一章30節)。

⑧ 保羅與巴拿巴在安提阿被聖靈差派到海外去傳福音,他們就在小亞西亞一帶傳道(徒十三章1一3節)。

⑨ 以後回到安提阿,因摩西律法的爭辯,與巴拿巴再到耶路撒冷去(徒十五章1一4節;加二章1一2節)。

綜觀上面保羅的旅程,他在什麼地方有可能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呢?只有兩個地方:人在亞拉伯靈修時。B,在大數隱居時。約在紀元後43至45年之間。 ——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林後十二2,4三層天和樂園是何地方?有界限之分嗎?】

答:在聖經中只有保羅得著啟示,他曾有被提到三層天上去的經驗。至於究竟天有多少層,除了神以外,無人可知,不過僅依解經家的大體說法,認為第一層天,是用以表示鳥類飛翔的空中。第二層天,是日月星辰的領域;第三層天,乃是神居住的地方(注)。保羅不但在此說他被提到三層天,同時又說到他被提到樂園裡,主耶穌在受死後亦立即到了樂園(參一百題)。這三層天與樂園看來似乎乃是未來世界的兩大相隔部分,惟有人以為這兩個名稱,乃是神的所在同義字眼,所以認為樂園也就是三層天,沒有界限之分,是神給保羅在寫本書十四年前,啟示應許所到之處,意即聖徒離開世界最後所要去的永遠居所,那是在天上神所預備的一種榮美境界,其廣泛的程度,是非我們人的有限頭腦智慧可以推測的。保羅曾在這樂園裡,並且聽到了是人不可說的隱秘言語,可知這個境域非為世上的樂園世俗之地,乃是在天上超凡人聖屬靈的所在。 ——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林後十二2~4】《使徒行傳》有好幾次保羅見異象的記載。除了在大馬色的路上與復活的主面對面之外(徒9章),還有在耶路撒冷的兩次(徒二十二17~21;二十三11),哥林多城一次(徒十八9),以及往羅馬途中(徒二十七23)。這些都是主親自顯現。主藉著其他方式向他說話,則有在大馬色(徒九12)和特羅亞的各一次(徒十六9)。這都是有《使徒行傳》記錄證實的事。

本章所記的經歷相當特別,保羅沒有說有沒有見到主,他所側重的是他聽到的話,而這經歷也非出自他的要求,而是「被提去」,說明是神主動給他的。

為了避免有誇口之嫌,他用第三者地位來記敘,說這件事是發生在一個他認得在基督的人身上。事情發生在十四年前,推算當在他從該撒利亞乘船去大數(徒九30)和巴拿巴把他從大數帶往安提阿(徒十一25)之間。

保羅對這次經歷十分確定,只是不知道是連身體被提,或只是發生在身體之外。「第三層天」似指地球大氣層的藍天和外太空與諸星際之外的一處可見神的地方,主把他提到那裡。第三層是不是最高一層的天,保羅未說明,只說那是樂園所在,他在這裡聽到人無法說明也不可以說的啟示。這種奇異的經驗,一定給了他無比的力量,能負起日後艱苦異常的使徒的責任。去到樂園是人間稀有的經歷,別人一定會用冗長篇幅來敘述,以博取人的驚歎與羡慕。但既是出乎主,他輕輕帶過,不以此誇口;而且因為此事,他身體帶上了一生不能去除的痛苦,以免他因啟示甚大而自高(7節)。 —— 《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十二2,4第三層天、樂園與天堂,是否相同?】

「第三層天」原文是TRITOU OURANOU(rpt touo乙pavo蔔。「樂園」原文是PAR A DEISOS,英文PARADISE一詞源出於此,至於「天堂」一詞中文新約聖經只用過兩次,即希伯來書九章24節及彼得前書三章22節,但這兩處所譯的「天堂」,與中文聖經其他各處所譯為「天」字完全相同,不知何故中文早年聖經譯者偏要在該兩處經文改用佛教的名詞而譯為天堂。「天」,「天上」或這兩處的「天堂」,原文均為OURAN OS(oupv乙,Q,即一般人的普通印象「向上指」之高空為「天」或「天上」。

保羅在本章第2節說「被提到第三層天」,但在第4節則說「被提到樂園」。是否表示「第三層天」,就是「樂園」呢?還是「樂園」是在第三層天之內,抑在第三層天之上(第四層天呢?),多數解經家相信這兩者是同一處所的不同名稱。

保羅所說的樂園,既是與第三層天相同,當然不是指著世界的樂園而言。主那穌被釘十字架時曾對那悔改的強盜說:今日要和他同在樂園裡(路二十三章43節)。主所說的樂園,當然不是地上的樂園,一定是指天上的樂園而言,亦即與保羅被提到的樂園相同。約翰在拔摩海島見異象時,也曾提及「得勝的人,將享受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啟二章7節),這裡的樂園當然也是天上的或是靈意的、而不是地上的樂園。

保羅被提到樂園,竟然聽過他不能明白、隱秘的、人不可說的言語,表示在那個與世界不同的境域裡,是有另外的一種生活方式,包括言語在內。保羅懂得希伯來文、希臘文,相信也懂得羅馬文(即拉丁文),因為他住在大數,是一個羅馬帝國的都市。但他不懂樂園的隱秘言語,這就證明在樂園所用的言語不是上述三種言語,乃是神所賜的另外一種言語,亦稱為「天上的言語」,未為世人所學過與瞭解。

上文已經解釋,中文兩處所譯的「天堂」,原文與「天」或「天上,相同,「天堂」一詞既與「天上」相同,則與樂國應無分別。或者說「樂國」是在「天上」,而「天上」這種廣泛的概念並不能指定一個有限制的「處所」。樂園是在天上,也就是第三層天,是神准許保羅所能到的處曆,或即聖徒離開世界後所到的處所。

至於「樂園」一詞,本是波斯語,願意為「王家公園」,希伯來文舊約聖經曾三次用過此字(的*),但均未譯為「樂園」,可能是避免與伊甸園或人死後所去的樂園相同,恐生誤會,這三處經文及其不同的譯詞乃是:

一、尼希米記二章8節,譯為「王園」(波斯王園)。

二、傳道書二章5節,譯為「園囿」(所羅門的園囿)。

三、雅歌四章19節,譯為「園」(同上)。

樂園一詞與伊甸園在意義上相同。「伊甸」(EDEN)原意為「喜樂」,但亦有專家謂「伊甸」在波斯語意為「平原」。所謂「伊甸園」即在「其一個平原上的一個花園」之意。創世紀二章15節並非把「伊甸園」之名作為專有名詞,只是說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 ——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林後十二2~4三層天與樂園

問: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二至四節:「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請詳解此經文,何謂身內、身外?

答:保羅在此所說的,到底是指他自己,或是別人,經無明文,故難定論;不過,大概是指他自己說的。保羅說,這人在前十四年被提上(原文)第三層天上去,得別的經歷。「身內身外」的意思就是:到底這人只是「靈」上天,或是也帶「體」上天,他不敢說。在身內意即有體,在身外意即沒有體,只在靈中。

「樂園」與「三層天」不是相同的。樂園是在陰間裡面,是在地的中心。這裡說「提到」樂園,和上文的「提上」(原文)三層天有分別。並且這人在樂園「聽見隱祕的言語」,在三層天則不然。保羅意思以為此人在「天上」得特別的經歷,在地下聽見隱祕的言語。雖然如此得主恩,尚當自卑(第5節再下)!多有特別恩賜的人,應當自卑阿! —— 倪柝聲

【林後十二4】「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

下文7節說:「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可以證明他從樂園隱秘的話語中得了啟示。保羅在加一11~17曾見證,他所傳的福音是直接從神的啟示而來。這樣,他所得的啟示,大概跟他所傳的福音有關。根據本節,可見樂園是在第三層天。主耶穌曾經應許被釘十字架的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二十三43)。這樣看來,信徒死了就到第三層天的樂園。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不可說的,』原義是不可能說的,是說不出的。 —— 牛述光

我們屬靈的經歷,並非都是為著供應給別人的;其中明顯有一些是『隱秘難言的』,是『人所不許可說的』(原意)。這是特為留著成為我們與主之間的秘密,成為『關鎖的園,禁閉的井,封閉的泉源』(歌四12),專一讓主享受的。我們的屬靈成就都是公開的嗎?都是暴露的嗎?或是保存了一部分,單為愛主留下? —— 《讀經指引》

樂園:第三層天(二節)的不同表達方式。在聖經裡這句話又指伊甸園(創2:8;賽 51:3)神所在的地方(結28:13;31:8)。另一方面保羅採用客觀方式把自己的經歷說成是他人的經歷,其原因是:① 因為自誇不會帶來任何益處,所以不願意炫耀自己;② 為了事先防止哥林多信徒把自己看成特殊人物;③ 為了顯明神是異像和啟示的主體,而不是人。 ——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十二4;路廿三43樂園

問: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四十三節:「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啟示錄二章七節:「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哥林多後書十二章四節:「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這三個「樂園」有分別否?

答:啟示錄二章七節的樂園,是「神的樂園」,就是將來的新耶路撒冷。比較其中的生命樹就知,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和哥林多後書十二章的樂園,乃是指在地中心的樂園,就是信徒死後的去處。 —— 倪柝聲

【林後十二5~6】「為這人」,實在就是為保羅自己。保羅為著儘量隱藏自己,所以用第三者的口吻講經歷。「我要誇口」,為什麼要誇口?就是為神給他的這經驗誇口,要歸榮耀給主的意思。「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保羅彷佛是另外一個人,為那蒙了恩而有這特殊經驗的保羅感謝主,但為他自己是沒有什麼可以誇口的,除了他的軟弱以外,沒有什麼值得說的。

「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他說的是實話,不像一般人的自誇,常常言過其實。但雖然這樣,他還是禁止不說。有十四年之久,他沒有提到他被提到樂園的經驗,惟恐別人把他看得太高。能這樣「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而禁止自己不說出被提到三層天的經歷達十四年之久,這件事本身和被提三層天同樣難能可貴。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保羅繼續把「這個」與他自己分開來敘述。若以第三者來看此人的經歷,的確可為他誇口;但若站在那人的立場,他要誇的只是他的軟弱(參十一30),恐怕人家把他過分看高。 —— 《啟導本聖經註釋》

記載了保羅為何沒有具體談及所經歷的異像的原因。為了避免特別詆毀他或把他偶像化的事情發生,希望他們能夠依據自己在哥林多信徒當中所行的事評價自己。這裡我們可以學到神的僕人保羅真正的謙卑樣式。 ——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十二6】「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

『禁止不說,』原文是吝嗇著說了,不到必要的時候不說。 —— 牛述光

保羅禁止不說他的經歷,是因為恐怕有人把他看高了,過於在他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是的,我們固然應當尊敬神的僕人,但也不可把他看得過高,越過了主在他身上的度量;以免產生一個後果,讓他在我們身上,得著比主更高的地位。哦,歷代以來,教會的難處,常是出在把神的僕人一昧棄絕,或者過份高舉的上面!我們該在這事上警惕,學厲害的功課,也不盲目棄絕,也不盲從跟隨。 —— 《讀經指引》

【林後十二7】「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

『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這根刺,不管是眼睛的病也好,是其他的病也好,總是相當苦,相當軟弱。不然的話,他不會說在肉體裡有一根刺。刺是扎人的。不要說是大的刺,就是頂小的刺,不要說是扎在肉體裡,就是直在手指頭裡,都使人覺得非常的不舒服。保羅用軟弱的字眼,就可知這病是何等的叫他軟弱!連保羅這樣最好的弟兄,也沒有得著醫治,連他也得忍受了疾病。所以基督徒患病,有時和罪無關。有的人,神是特別藉著疾病管教他,特別要摸著他的某一點。保羅的例子,神要叫他免得自高。 —— 倪柝聲

『過於自高,』原文是高抬自己。 —— 牛述光

有人說,這根刺是保羅身體上的某一種病(他的眼睛不好)。這種說法不太恰當,因為身體上有病,撒但沒有攻擊的必要。這根刺乃是保羅的軟弱,唯有我們的軟弱,才是撒但攻擊的對象。但是神的恩典夠他用的。據我自己的推測,保羅的脾氣可能不太好。當大祭司吩咐人去打保羅的時候,保羅就罵他:『你這個粉飾的牆…』。

保羅和巴拿巴二人,為了馬可的事情而起爭執,彼此分開。神往往不除去我們身上某些缺點,而讓它繼續存在,好從我們身上顯出祂的能力來。 ——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為了防止保羅因所得啟示過於自高,有「一根刺」加在他的肉體上,這根刺給他身體的痛苦一定極大,以致他擔心會妨礙他的侍奉。可是正因為有了它,能擊敗他的驕傲自大,讓他能完全倚靠神,缺憾反成了他的力量與幫助。至於這根刺是什麼,歷來有許多解釋。有的說是身體上的,例如耳鳴或頭痛、痙攣症、瘧疾;有的說是精神上的,例如受迫害,為猶太同胞擔憂,或者往事苦痛的記憶。雖無一致的看法,但一般以為應是《加拉太書》四13所提的眼疾。「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指神藉著撒但來管教他(參伯1~2章),讓他能更有力量侍奉。 —— 《啟導本聖經註釋》

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有:① 精神上的試驗;② 外在的逼迫;③ 情欲;④ 軟弱的外貌;⑤ 癲癇;⑥ 頭痛;⑦ 眼疾等見解。但肉體上的疾病或苦痛當中眼疾和癲癇病的可能性最高。眼疾的可能性或許是在大馬色途中因強烈的光導致的,癲癇病的可能性是魔鬼的工作,保羅自己也再一次說明肉體上的刺是撒但的使者(太17:14~18;徒9:9;加4:14)。 ——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十二7保羅肉體上的一根刺是指什麼?】

答:保羅說:「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旦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這裡所用的刺字原文是(),系指含有尖木、尖刺的意思,大多數聖經學者對於這一根刺,曾有一些不同的猜想。有的人認為是一種癲癇病,或是一種瘧疾的熱病;有的人則認為是一種急性劇烈的頭痛病;但按照通常的意見,乃是一種慢性的眼疾(加四13~15,六11),這種疾病使他極端痛苦,而且也顯得面貌非常難看(林前二3;林後十10),然在保羅自己只說出這一根刺,就是撒旦的差役(注),要攻擊他,是出於神所許可的行動,為要限制保羅不能過於自高,使肉身增加難處,好讓他謙卑下來。保羅曾三次為這刺求主叫它離開(林後十二8),但主是以「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這兩句來作回答,成為他人身剛強得勝的能力。總之保羅這根特殊的刺沒有清楚說明,然在今日卻對於我們有刺痛苦者的身上,都能給予承擔的力量和安慰。

注:差役一詞原文是(),單數式,意系報信者、使者」a messenger可一2;路九52。天使,使者an angel,可一13;來一13。無信德之天使,惡,太廿五41;彼後二4。撒旦的差役,在此可能指為一個特別與保羅作對的假使徒而言,林後十二7(參二四六題)。 ——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林後十二7保羅說「有一根刺加在肉體上」,這根刺是什麼?】

對於保羅「肉體上的這一根刺」,許多解經家對它發生濃厚的興趣,他們設法要解釋得十分圓滿,希望使人相信他們所解釋的就是保羅那一根刺,可是從來沒有一種解釋能使人滿意,也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那一根刺到底是什麼?

認為保羅這一根刺是身體的疾病的,有如下的猜測:

一、眼疾(加四章13一15節)。這種眼疾使他痛苦,以致面部表情也顯得「氣貌不揚」(林後十章10節)。

二、急性的頭痛。

三、癲癇病(羊吊瘋)。

四、瘧疾。

五、甚至有人說他「失戀」。

六、也有人說他是中氣不足,講道吃力。

以上各種猜想,以第一說最多被採用。可是,讓我們用冷靜的頭腦去分析,到底保羅這一根刺是否指身體的任何疾病而言。

① 保羅是說在他「肉體」上有一根刺,並非在他「身體」上的一根刺,這兩者在神學的解釋上有很大的差別。

「身體」是指可看可摸的有皮有骨之軀,但「肉體」是指「內在的人性」,亦即那喜歡犯罪和自私的存心,羅馬書對此有很清楚的說明,特別是在該書第八章。

保羅在「肉體」上受一根刺的痛苦,顯然是他那個「老自我」的痛苦,而非身體的疾病。

請注意哥林多後書十一章未一段的保羅痛苦紀錄,他詳述為傳福音受盡許多痛苦(23一33節),但其中沒有一項提到有關身體疾病之事,證明保羅不看重身體的疾病,即使有病的話,他也不以為是一種痛苦,可能保羅身體,除了眼疾之外,乃是一個銅皮鐵骨

的勇土。

② 到底他肉體的一根刺是什麼呢?保羅自己已經回答,我們的猜測是多餘的。他說那一根刺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這裡說得非常清楚,他肉體上的刺,乃是撒但的差役,和這差役的攻擊。

至於撒但的差役如何攻擊他,保羅未加解釋,是否在十一章末段那些苦難就是保羅心目中認為是屬於撒但差役的攻擊呢?有些解經家同意這種說法。

保羅曾為這「肉體上的刺」三次求主使它離開,表示撒但差役的攻擊不止一次,乃是不斷的。

神准許撒但差役不斷攻擊他,是有一崇高的目的,那就是「免得保羅過於自高」。當保羅遭遇某一種苦難時,他認為那是撒但差役的攻擊,就馬上謙卑下來。似乎這個差役跟著保羅周遊佈道。當保羅有意高抬自己時,這個差役就「刺」他一下,使他難過或灰心,但保羅馬上謙卑下來。

請分清楚「免得我過於自高」一語,是神行動的目的,不是撒但行動的目的。撒但的目的是要使保羅「灰心」,用盡各種苦難來「刺」他。但保羅是一位屬靈人,他雖被刺,但不灰心,卻迎合神的心意,馬上謙卑下來。

保羅曾三次為這「刺」求主將它挪開。但主不用消極的方法將這刺除去,乃是用積極的方法,其方法乃是用夠用的恩典,成為保羅的能力來應付這刺。主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9節)。

保羅只有一根刺,主的恩典便夠用,成為他人生的能力。如果你有十根刺,主的恩典豈非用不完,他在你身上的能力豈非成為湧流的江河麼?

保羅在這裡所用的「刺」原文是SKOLOPSfalc*叩),指有力的尖刺而言,如刀、劍及銳利的木刺、鐵刺等。但主那穌在大馬色路上對保羅所說「你用腳踢刺是難的」一語中的「刺」字,原文是KENTRON(x三vrp…,指「毒鉤」似的人字形尖刺而言,與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5一56節的毒鉤,啟示錄九章12節的毒鉤同字。證明在大馬色路上主所說的那句話應譯為「你用腳踢毒鉤是難的」。不是說那刺太小,保羅用腳難以踢得中,乃是那毒鉤太可怕,用腳踢之,腳必痛楚不堪。

保羅在第10節列舉他認為可喜樂的事,那五件事乃是:

軟弱、淩辱、急難、逼迫、困苦。

可是這五種痛苦的事就是保羅的「刺」,可稱之為「五尾刺」或「五尾鉤」,與羅馬兵所用以責打犯人的「九尾鞭」相同。保羅不以此五事為痛苦,因為他已經支取了主所應許的那「夠用的恩典」,所以破涕為笑,反以此為可喜樂的了。這正是今日我們基督徒與傳道人

的良模。 ——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林後十二7~8】「差役」原文是單數式的,可能指某一特別跟保羅作對的假使徒,也可以指某種疾病或困難。照這節經文顯示「刺」跟「十字架」有明顯的不同。那就是:聖經提到背十字架時注重人的自願選擇。基督被釘十字架,就是祂自己情願的(約10:18)。但「刺」卻是神加在人身上,縱使求神拿去也不一定蒙應允的。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林後十二7~10】為了維護自己的使徒權柄保羅談及屬靈經歷,為了顯出自己的軟弱,開始陳述神加在自己肉體上的刺。本文特別顯明:① 神的細心眷顧:借著肉體上的刺,預防蒙恩典太大而可能產生的驕傲;② 保羅高尚的信仰人格,即儘管有肉身的苦楚,但由於清楚認識其痛苦的真意而更加感謝神。 ——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十二8】「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

『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禱告有一個秘訣,就是要『三次』禱告主。這一個『三』,不是一二三的三,乃是多數的意思。禱告三次的原則,就是要禱告透,要禱告通,直到清楚了神的旨意,直到得著了神的答覆。 —— 倪柝聲

保羅祈求神所得到的答覆,不是移去了那根刺,而是給他夠用的恩典來承受這痛苦。有的人說他三個禱告是在三個不同的地方作的,但一般相信是在他得到這根刺的痛苦後,連續求告三次,知道雖蒙垂聽但未蒙應允,便學會了如何去接受這軟弱,讓神的能力顯得完全。 —— 《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十二8~10】除非我們能有把握像保羅那樣,一次、兩次、三次求過主,好像那一個疾病留著是與他有益處。否則,我們還是求醫治的好。一個人若沒有清楚看見神要他背負那一個軟弱,那一個疾病的時候,他可以大膽的向主求,求主背負他的軟弱和疾病,求主醫治。神的兒女活在地上,不是為著生病,乃是為著榮耀神。 —— 倪柝聲

【林後十二9】「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祂對我說」,表示下句是神對保羅那三次祈求所給的答覆。這答覆不是應許就要把「刺」拿掉,而是宣告祂的恩典是夠用的。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基督教不是除去軟弱,也不是光要主的能力,乃是主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彰顯出來。為著刺的存在,主就加增恩典;為著軟弱的存在,主就加增能力。主不是把礁石挪去,乃是把水漲高,好讓船開過去。主今天在我們身上所作的事,不是在消極方面除去我們的軟弱,也不是在積極方面憑空給我們能力。 —— 倪柝聲

『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通常我們基督徒覺得我們不該軟弱,所以請別人為自己的軟弱禱告。但是保羅曾為軟弱誇口。保羅說,一直到今天,我還在軟弱裡面。保羅在軟弱裡面,保羅也誇他的軟弱。他說,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所以,軟弱不是可恨的,軟弱是可愛的;軟弱不是可怕的,軟弱是可誇的。受過主帶領的人誇自己的短處,沒有受過主帶領的人誇自己的長處。 —— 倪柝聲

可見,軟弱不是一件可悲、可流淚的事;軟弱反而是可誇的事。『誇』字在原文就是榮耀。保羅說,我把這軟弱當作我的榮耀。這是因為有機會給基督顯出祂的能力來,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沒有軟弱的人,基督的能力不能覆庇他。有軟弱的人,基督的能力才有機會覆庇他。 —— 倪柝聲《得勝的生命》

『夠用的,』原文是足夠、知足、富於能力、足以抵抗等意。 —— 牛述光

『我的恩典夠你用的。』這句話不知幫助了歷代多少的聖徒,很多人都從這句話裡得安慰和鼓勵。直到今天,這句話向我們還是可以兌現的;無論我們環境多艱難,遭遇多痛苦,主的恩典都是夠我們用的。但願我們在這句話裡,多有實際的經歷。 —— 《讀經指引》

『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們不怕軟弱,只怕不認識主的能力,和不信靠主的能力。 —— 《讀經指引》

【林後十二9~10】描述了神對保羅懇求的回應和保羅明白神的旨意,真心喜樂,並誇自己軟弱的場面。本文有如下教訓:① 神用最好的方法應允聖徒們的禱告;② 神的能力不會大大作工在安於現狀的人身上;③ 人越深入瞭解自己的軟弱,就會越依靠神,結果神更大的能力會彰顯。 ——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十二10】「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淩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

上半節的「軟弱、淩辱、急難、逼迫、困苦……」就是第9節「軟弱」的解釋。上節保羅說「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他的軟弱是什麼?就是「軟弱、淩辱、急難、逼迫、困苦……」。

本節下半:「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應與上節的末句「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對照。怎麼會「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呢?因為什麼時候軟弱,就在什麼時候更專心倚靠基督的恩典,讓基督的能力覆庇他。就在基督的能力覆庇他的時候,他就剛強了。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當我軟弱的時候,那時我正是剛強的』(新譯)。 —— 牛述光

神從不減少我們的軟弱。祂的拯救,乃是以大能的基督,作我們豐滿的恩典;好使我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什麼時哀愁,什麼時候就喜樂了;什麼時候空虛,什麼時候就滿足了;什麼時候受壓,什麼時候就高升了…這實在是似乎矛盾卻又真確的奇妙故事。阿利路亞! —— 《讀經指引》

神既給了他足夠的恩典,時刻隨著他;什麼時候他軟弱,他便能得到這恩典的供應,靠著主的力量成為剛強。保羅身體雖然軟弱,又受淩辱、逼迫與困苦,但他講道如此有力,書信寫得如此深刻、影響深遠,且能履險如夷,曆萬難而平安無事(參十一23~33),都是神超越的能力和豐富得無比的恩典在他身上的作為。保羅深懂此事,所以他喜歡誇自己的軟弱。要是軟弱是神的能力覆庇的條件,他更以軟弱和其他的患難為他的喜樂。 —— 《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十二11】「我成了愚妄人,是被你們強逼的,我本該被你們稱許才是。我雖算不了什麼,卻沒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

這一節說他是被逼而成為愚妄人,與上文說他是不得已而自誇意思相同。哥林多人的幼稚無知,逼得保羅像愚妄人替自己吹噓。

「被你們強逼的」另一個意思是:我根本不是愚妄人,是你們硬把我看成愚妄人。所以保羅不得不提出他作使徒的憑據。雖然保羅自己算不得什麼,但是「沒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類似的話在十一5已提過一次,這是第二次。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成了愚妄人」:指他被逼要誇口,參十一16注。「最大的使徒」,參十一5~6注。 —— 《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十二11~13】保羅自誇的結論部分,談及保羅不得已自誇的動機和使徒的憑據,以及其事工的真實性。 ——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十二12】「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跡、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

神跡、奇事、和異能雖然用字不同,實質上是同一回事,不過「神跡」偏重出於神的作為,「奇事」著重事情本身的不平常,「異能」卻是注重能力方面的奇異。但一般來說,並不需要作太嚴格的分別。在這裡保羅又提這兩樣使徒的憑據,因這兩樣都是哥林多人可以親自從保羅身上看到的。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神蹟』是神不藉人手所行的,如提取腓利等等;『奇事』是藉人手所行的,如醫病等等;『異能』是令人難以理解的一些奇事,如彼得的影子,保羅的手巾能治人病等等。或者說一件事的三方面,是神行的(神蹟),是世界少有的事(奇事),是人理性解不通的(異能)。 —— 牛述光

使徒的憑據,按生命說,是『百般的忍耐』;以工作說,是『神蹟、奇事、異能』。不能『凡事忍耐』的,就證明他的生命被基督的愛充滿得還不夠(參林前十三7);沒有顯出異能的,就說出他的工作還缺乏聖靈的權能(參林前十二7~11)。這樣的人,還不配作使徒。 —— 《讀經指引》

使徒的憑據:指神賦予保羅的作使徒的超自然性資格,也包括超自然性能力和行為。這種能力不是毫無意義的力量的炫耀,而帶有教訓的目的,顯明神的存在和掌管所有世界歷史的神的權能(可2:10)。 ——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十二13】「除了我不累著你們這一件事,你們還有什麼事不及別的教會呢?這不公之處,求你們饒恕我吧!」

 「不累著你們」就是不接受你們的供給。保羅在哥林多傳福音,除了沒有接受他們的供應,不叫他們受累以外,「還有什麼事不及別的教會呢?」也就是說,在真理的裁培上,在所接受的教導和愛護上,……保羅待他們有什麼地方比不上別的教會呢?沒有。「這不公之處,求你們饒恕我罷」,所謂「不公」就是保羅接受別的教會的供給,卻不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給。保羅請他們饒恕,但這句話對哥林多人來說,卻是反面責備的話,叫他們慚愧。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本節為保羅又一婉曲勸諭之筆。哥林多教會享有保羅所設立的其他教會所得到的一切好處,為什麼還要怨恨他呢?是不是只缺少一件事,就是他定意不負累哥城教會(他有缺乏寧可向別的教會去補足),以致他們覺得不及別的教會呢?若這算不公道,那得請他們原諒。 —— 《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十二14】「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也必不累著你們,因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

 「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但父母卻為兒女積財」意思就是說,在兒女還不能自立的時候,根本不會想到為父母積財,但父母卻為兒女的前途積財,這是人的常情。保羅對待哥林多人正像父母待兒女那樣,雖然他們像年少無知的兒女,沒有想到怎樣敬奉保羅,保羅卻甘願為他們費財費力。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保羅只願為哥林多教會盡力擺上,卻不願『累著』他們。我們也該愛教會,為教會盡力擺上,卻不可常去拖累教會(特別是在財物方面)。 —— 《讀經指引》

哥林多人為此誤會保羅,但他仍說,『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哦,這種永不止息的愛,真是流出基督的馨香! —— 《讀經指引》

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第一次訪問是在第二次傳道旅程中,為了傳福音而去(徒 18:1~17),第二次訪問是寄出哥林多前書後,逗留在以弗所期間,為解決哥林多教會所發生的各種問題而去的痛心的訪問(林前2:1)。因我所求的是你們:以感人的語調顯明福音傳道者當有的態度和保羅拒絕接受哥林多信徒供應的理由。本文教導我們:① 福音傳道者首先關心的不應是財物或舒適安逸的生活,而是拯救靈魂的問題;② 為這個使命,當準備犧牲自己的財物,甚至是自己的生命(約21:19,現代聖徒和殉道);③ 應時常努力與聖徒建立人格上的信賴關係。 ——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十二14~15】「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第一次訪問是到哥林多傳道之初(徒十八1;林前二1)。第二次是二1提到的那次不愉快的訪問(比較十三2)。這「第三次」是保羅計畫中的另一次行程。

下句的意思是:保羅去哥林多,動機純正,是為了哥林多人的好處,而不是要得著物質上的利益。他們是他屬靈的兒女(林前四15),父母愛子女,可以犧牲一切來養育他們;這也正是保羅的心意。 —— 《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十二14~21】保羅表明自己計畫第三次訪問哥林多,同時也表明將自給傳道原則堅持到底(14~18節),勸勉他們儘快悔改(19~21節)。另一方面訪問的目的不僅是單純地懲戒,而是通過處罰假先知來維護哥林多信徒的信仰,恢復真正的、愛裡面的相交。在這裡我們領悟到福音工人首先關心的應該是自己羊群的靈魂問題,而且主的僕人當以對信徒負責到底的態度堅持服事工作。 ——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十二15】「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難道我越發愛你們,就越發少得你們的愛嗎?」

「費財」的意思是,他除了維持自己的生活外,可能還幫助哥林多的信徒。在這裡保羅發出一個非常有力量的責問:「難道我越發愛你們,就越發少得你們的愛麼?」許多傳道人希望信徒愛他們,但是他自己並不愛信徒。自己沒有父母的心腸,卻希望人家像他的兒女那樣地敬愛他。可是保羅對信徒卻有這種權威,他既然用父母般的愛愛他們,為什麼沒有得著他們該有的反應呢?他質問哥林多信徒,要叫他們知道自己的錯誤。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我們能夠蒙恩是因為許多主內兄姊為我們的靈魂費財費力。因此我們也該為著那些尚未得救的親友,或是蒙恩較少的弟兄姊妹,在主面前費財費力。 —— 《讀經指引》

【林後十二16】「罷了!我自己並沒有累著你們,你們卻有人說我是詭詐,用心計牢籠你們。」

「有人說」,可見哥林多人中有人譭謗保羅。本節的意思是責備哥林多人不會分辨是非。既然保羅從沒有累著他們,還為他們費財費力,他們中間怎麼會有人說保羅是「詭詐」,是用心計牢籠他們呢?如果哥林多人明白是非,就不會容許這一類的話流傳在他們中間,甚至傳到保羅的耳中了。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用心計牢籠你們:敵對者對保羅的譭謗,假使徒主張保羅雖看似不受教會的資助,自給傳道,但實際他是善於算計的詭計多端之人,因此他會通過私吞為耶路撒冷準備的捐獻來奪取信徒們的財物。 ——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十二17~18】敵對者們譭謗保羅掠取信徒的財物,對此保羅指出送款人的名字和他們的清白,證明自己和受差遣者的清白。事實上,為了福音不因著捐獻問題而受譭謗,保羅進行了周密的安排,比如同時派出三個人等。假使徒的譭謗是中傷的圈套,目的是把自己的錯誤扣在保羅頭上。這裡我們可以認識到:① 犯罪的人為了使自己顯得正當,通常把自己的罪轉嫁給他人;② 福音事工者在財物問題方面尤其需要清白。 ——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十二18】「我勸了提多到你們那裡去,又差那位兄弟與他同去,提多占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們行事不同是一個心靈(注:「心靈」或作「聖靈」)嗎?不同是一個腳蹤嗎?」

同靈就同心,同心就同行,同行就同蹤。 —— 牛述光

『同是一個心靈』的,才會『同有一個腳蹤』。同有一個異象的,才會同作一個見證。保羅和提多這種同工的光景,何其美麗! —— 《讀經指引》

這裡只提到一位弟兄與提多同去,但在第8章先後提到有兩個弟兄。這裡未提的一位或為八18所說由捐款各教會選派的那個代表,因為他不是代表保羅。 —— 《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十二19】「你們到如今,還想我們是向你們分訴;我們本是在基督裡當神面前說話。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事都是為造就你們。」

 「分訴」原文apologeomai,是「分訴」、「抗辯」、「求取寬恕」的意思。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用一句話概括了保羅在前面所講述的一切解釋和責備的目的,那就是為了造就教會。保羅不是為了炫耀自己或迎合他們而說這話,而是在神面前說真話,盡最大的努力使信徒們找回真信仰,在福音裡真正地實踐愛心。本文還教導我們:① 真愛不但要有寬恕的同時,還應有警戒和懲戒;② 對聖徒來說,最重要的問題是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 ——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十二19~21】這幾節是說,保羅這次去哥林多,如果教會不長進,他會加予懲治,那將會是一次不愉快的經歷。所以他勸教會應該好好的預備自己。 —— 《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十二20~21】這些「怕」不是恐慌的意思,而是擔心的意思。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保羅說,哥林多教會如果有『分爭、嫉妒、惱鬧…』,他就要為他們感到慚愧。是的,我們屬靈的情形若不好,就要使帶領我們的弟兄姊妹,因我們而蒙羞。所以我們真該為著主,並那些因主的愛關切我們,幫助我們的兄姊們,好好活在主面前。 —— 《讀經指引》

教會的光景不對,作工的人就當『慚愧』;弟兄姊妹沒有轉機,服事的人就當『憂愁』。如果我們的態度反而是定罪、棄絕、置之度外,那就不配作服事教會的人! —— 《讀經指引》

我怕……不合你們所想望的:這是擔心可能發生在保羅和哥林多信徒之間的意見不齊或失望。擔心他們不顧保羅的獻身事工和懇切的呼籲,依然冷淡和淩辱保羅,以致造成兩者之間無可挽回的隔絕。叫我在你們面前慚愧:表現了保羅面對第三次訪問的憂慮,擔心哥林多信徒如同第二次訪問時那樣淩辱他。 —— 《聖經精讀本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