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基督徒的飲食】

一、以色列人的預表與鑑戒(1~13節):

1. 都受浸歸入摩西,吃一樣靈食,喝一樣的靈水(1~4節)

2. 他們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多半在曠野倒斃(5~11節)

3.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12~13節)

二、基督徒不可既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14~22節):

1. 我們已有分於杯和餅,同領基督的血和身體(14~17節)

2. 不可再吃祭偶像之物,有分於鬼的筵席(18~22節)

三、基督徒飲食的原則(23~33節):

1. 凡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乃求別人的益處(23~24節)

2. 凡市上所賣的,筵席中所擺上的,都可吃(25~27節)

3. 卻為別人的良心而不吃(28~30節)

4. 我們或吃或喝,都要為榮耀神和造就人而行(31~33節)

貳、靈訓要義

【信徒同享的福分】

一、都在雲下(1節上) —— 都蒙聖靈的引領

二、都從海中經過(2節下,3節中) —— 都在水裡受浸

三、都在雲裡受洗(3節上) —— 都在聖靈裡受浸

四、都歸了摩西(3節下) —— 都歸入基督

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4節) —— 都享受生命的糧

六、都喝了一樣的靈水(5節上) —— 都享受生命的靈

七、都有靈磐石隨著他們(5節下) —— 都有基督的同在

八、都在試探中得著神的幫助(13節)

九、同領基督的血(16節上) —— 都有分於基督的寶血

十、同領基督的身體(16節下) —— 都有分於基督的身體

十一、都吃主的筵席(21節) —— 都與主相交

【幾樣得罪神的事】

一、貪戀惡事(6節)

二、拜偶像(7節上)

三、吃喝玩耍(7節下) —— 濫吃濫喝

四、行姦淫(8節)

五、試探主(9節) —— 懷著不信的惡心

六、發怨言(10節) —— 悖逆

【信徒不可吃祭偶像之物的理由】

一、吃祭物就是在祭壇上有分(18節) —— 就是與拜偶像有分

二、拜偶像就是與鬼相交(20節)

三、拜偶像會惹神憤恨(22節)

四、吃祭偶像之物會傷到軟弱人的良心(28~29節)

【基督徒吃與不吃的原則】

一、不吃的原則:

1. 不可在廟中吃 —— 因明知那是祭過偶像之物(19~22節)

2. 不可在人告訴那是祭過的物之後再吃(28~29節)

二、吃的原則:

1. 凡市上賣的,只管吃,不要問(25節)

2. 凡筵席上擺在面前的,只管吃,不要問(27節)

【基督徒行事的準則】

一、不使基督與教會受到損傷:

1. 不可惹主的憤恨(22節)

2. 不可神教會中的認何人跌倒(32節)

二、為了榮耀神並造就人:

1. 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31節)

2. 不求自己的益處,乃求別人的益處(23~24,33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哥林多前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基督徒的自由之四:運用神的權利】

經文:林前10:1~13

一、可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 1~2,(賽12:1~6)

1. 都接受一樣的靈洗 1~2

2. 都吃著一樣的靈食 3

3. 都喝了一樣的靈水 4

4. 都出於一樣的靈石 4

二、可在救恩的福中拒絕罪惡 5~10

1. 不要貪戀惡事 5~6

2. 不要跪拜偶像 7

3. 不要犯行姦淫 8

4. 不要試探基督 9

5. 不要發出怨言 10

三、可借救恩的經歷勝過試探 11~13

1. 前人所遇可作鑒戒 11~12

2. 自己所遇也能承受 13

—— 毛南春陽

【基督徒的自由之五:自由不叫人跌倒】

經文:林前10:14~11:1

一、不在偶像的事上受影響 14~22

1. 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情 14

2. 要逃避拜偶像的原因 15~22

(1)因我們是同領主的餅杯  15~17

(2)因拜鬼者會惹主的憤恨  18~22

二、不在自由的事上被論斷 23~30

1. 考慮他人的益處  23~24

2. 考慮良心的緣故  25~30

三、要在各樣的事上榮耀神 31~33

1. 在吃喝事上都要榮耀神而行 31

2. 在神教會中不要使他人跌倒 32

3. 在凡事當中須要求眾人益處 33

四、當在保羅的事上效法他 11:1

—— 毛南春陽

【受試探中的出路】

經文:林前10:13; 路4:1~12

一、什麼叫作試探?

1. 叫人的心起了疑惑憂愁。

2. 叫人的信仰動搖改變。

3. 叫人的生活行為墮落失敗。

4. 叫人遠離神,不愛神。

5. 叫人恨人,不愛人。

6. 叫人驕傲體貼自己。

7. 叫人犯罪行黑暗中的事。

二、魔鬼對人的三大試探

1. 「你若是神的兒子」—生命地位問題的試探。

我們是已經得救的人,是神的兒子。既是神的兒子,神負責我們一切需要,父神必供養我們,所以食物的問題就可安心解決了。

2. 「把天下萬國指給祂看」—權柄榮華的問題。

魔鬼以世界的引誘,權柄,榮華的迷惑等來試探人。信徒有為神子的權柄(約1:12),有審判萬國的權柄(啟20:4),有勝過魔鬼的權柄(路10:17~20),有傳福音救靈魂的權柄(太28:18~20)。以上的權柄是永遠的,榮耀是極重無比的,不是世界所有的可比的。

3. 「可以從這裡跳下去」—行為生活問題。

魔鬼引誘人走捷徑,不好好地循規蹈矩,作不合法的,不作正當的。神要祂兒女們的生活是規規矩矩的,聽從祂的話按部就班地去行。但魔鬼是叫人跳下去不走正路。

三、如何能勝過這些試探?

1. 信靠神的信實,不懷疑自己的得救,絕對相信神的同在和看顧。

2. 專心愛主,單敬拜主。因為主是永遠可愛的,是至高至聖的,是永遠可敬拜的。

3. 拒絕魔鬼一切的引誘,絕對不行黑暗不法的道路。要按神所指示所喜悅的去行。

結論:

要熟記神的話語,要學會應付自如。神的話就是我們在試探中的出路,叫我們可以得拯救,忍受得住,並且得勝有餘。

—— 黃彼得

【信徒行事的原則】

經文:林前10:23~33

引言:

信主後還要在世上活著。活著就要行事。信主後當如何行事?雖然聖經並無將每件事都仔細寫明,但有一些原則可以依從。這段經文就是保羅對哥林多信徒所提的一些行事的原則。

一、凡事當求益處(林前10:23)

這件事對自己的靈命品德有何益?有何損?

這件事對別人的靈命品德有何益?有何損(林前10:24)?

這件事對神的尊名有何益?有何損?

二、凡事當求造就人(林前10:23)

這件事是否叫人得進益,能夠影響叫人更好?或是敗壞人,叫人墮落?

三、凡事當求良心的平安(林前10:25~27)

「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意即不受良心的責備。良心若責備,那就不對了。當常存無虧的良心(提前1:19; 約壹3:21)。

四、凡事當為別人的良心(林前10:28~29)

即行事不叫那軟弱的人跌倒,不叫人因我們的行為而譭謗。

五、凡事要榮耀神(林前10:31)

即這件事能夠奉主的名去作,並叫神得榮耀,不叫神的名受虧損。

六、凡事都不叫人跌倒(林前10:32)

即是不叫別人跟你去作那些不應該作的事。

七、凡事都叫人歡喜,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0:33)。

凡事想到別人。

結論:

參林前6: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 黃彼得

【什麼是可行的呢?】

經文:林前10:23~33; 11:1

引言:
信徒得救後仍生活在世上,因為是得救的,所以生活不能再像以前那樣。但要如何生活呢?有人說這樣可行,有人說那樣可行,結果無所適從。感謝神,祂是我們的父,藉著聖靈感動祂的僕人告訴我們許多的生活原則。

一、凡事求別人的益處(林前10:23~24)
這是說明生活的中心,不是自私,而是愛人,是顧及自己所作的對別人有無益處的。所以一言一行,先考慮對別人有沒有益處。

二、為良心的緣故(林前10:25~30)
良心是神賜給人行為的準則,它有時像員警在監督人,什麼可作,什麼不可作,有時作了不可作的事,它會指責使你不安。不過人的良心常因我們恒久犯罪而變得麻木,失去作用。但感謝主,在重生時,聖靈用寶血潔淨我們的良心(來9:14),可以發生正常的作用。
此外,我們行事時要顧慮到別人的良心,如果這件事我可行,但為別人的良心,就不行好了。保羅在這裡提到吃祭偶像的東西,本來偶像是死的,祭不祭對東西是無所謂,信徒禱告後可以吃,但是為了別人的良心,那就不吃,因為當時猶太人是不吃祭偶像的東西,所以在使徒行傳15:29就寫下這條吩咐。如果我們作一件事叫別人的良心不安,這就是不好了,那就不當作了。

三、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神造我們,救贖我們和我們生存在世上的目的,是榮耀神。為榮耀神而行,是關乎我們生活見證的問題,我所行的能榮耀神,這就是我們的見證。將神所賜給我們裡面的生命活出來,這就叫人看見神,就歸榮耀給神。例如寡婦之子復活的事(路7:11~17),眾人看見神的生命在那青年身上運作,就歸榮耀給神(西3:17),也是這個教訓。

四、都不要叫人跌倒(林前10:32)
凡是能叫人犯罪或從信仰上墮落的,或叫人在道德上更敗壞的,都不作。不拘是猶太人外邦人,或神的教會,用今日的話就是,不論本族人或外族人,或神的教會,都不可叫他們跌倒。例如彼得見猶太人來,就離開外邦信徒去與猶太人同桌,這事對猶太人是好的,但對外邦信徒就不好,因此保羅就責備他(加2:11~14)。我們在日常生活上也當這樣小心。

五、叫人得救(林前10:33)
這裡得救是指生活上的得救,即在生活上得勝的意思。我們不但自己要在生活上得勝,不失敗,也要幫助別人在生活上不失敗,例如主耶穌幫助施洗約翰不在懷疑祂的事上失敗(太11:2~14)。我們當為他們禱告,或幫助他們解決這些事的困難。

六、效法基督(林前11:1)
效法基督的聖潔,良善,愛心等。以基督為行事為人的標準。

結論:
無論作什麼,都考慮上述幾點就好了。<![if !vml]>

—— 黃彼得

【曠野倒斃(林前十5~8)】

茫茫曠野路,屍骨遍地處,歷史聲聲敲,吾思吾悔悟。

林前十5~8:「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這些事都是我們的監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

一、曠野一路墳墓多

1. 因悖逆

2. 因埋怨

二、為何都死在曠野

1. 顯明神的公義

2. 證明神的威嚴

三、只因不聽神的話

1. 這是人類的通病

2. 這是頑梗的表現

四、迦南美地誰快樂

1. 有信者安居之樂

2. 有望者等候之樂

3. 有愛者蒙福之樂

反思:人最容易忘記的是什麼?

人最容易忽略的是什麼?

—— 王永悅

【作為鑒戒(林前十9~10)】

一、警標處處

1. 曠野四十二站

2. 常常發出埋怨

3. 死一批又一批

4. 只因頑梗悖逆

二、聖經明注

1. 太多聖經例子叫我們受提醒

2. 前車已經掉溝裡後車要謹慎

三、每每閱讀

1. 帶來警告

2. 帶來提醒

3. 帶來反思

4. 帶來教導

四、警戒勿勿

1. 勿要視而不見

2. 勿要聽耳不聞

—— 王永悅

【自己以為(林前十12)】

人要是固執鑽牛角尖就很難把他改變,我們若看不到自己的缺點也同樣會因為洋洋自得的光景而跌倒。常常來到神話語的光中,反省自己的屬靈光景,真的有改變,有長進。

林前十12:「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一、自己的判斷不準確

1. 不能自己說我愛神

2. 不能自己定我屬靈

3. 不能自己講我謙卑

二、自己的眼光有盲點

1. 你不會的詩歌太多

2. 你不明的真理太多

3. 沒見的屬靈人太多

三、自己的評估有差錯

1. 用真理評估

2. 讓聖徒評估

3. 讓家人評估

—— 王永悅

【開一條路(林前十13)】

林前十13:「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一、試探來了莫發愁

1. 來了就面對

2. 來了就靠神

二、神的信實必保守

1. 神給我力量

2. 給給我開路

三、經歷試探不要怕

1. 把試探當作一個考驗

2. 把試探當作一個功課

四、一定能夠受得住

1. 主有應許

2. 主有話語

3. 主有幫助

—— 王永悅

【遠避偶像(林前十14)】

在跟隨主的道路上,我們一定要遠避偶像。因為有形無形的偶像很容易影響我們的侍奉。

林前十14:「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一、遠避有形的偶像

1. 眼見的人事物很容易成為偶像

問:在你生命中你最看中的是什麼?

2. 世界的各種事一定不可以效法

問:世界上的事有否霸佔了你的心?

二、遠避無形的偶像

1. 欣賞自己的智慧

2. 彰顯自己的學識

3. 高舉自己的名聲

—— 王永悅

【不造就人(林前十23~24)】

若我們的行事不能叫人受造就的話就無法榮耀見證神了,所以我們個人要常常反思我們所作的對別人是否有益處?

林前十23~24:「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一、行事要光明

1. 行事要受真理的約束

2. 行事要受聖靈的約束

二、作人要磊落

1. 叫人得幫助

2. 叫人得益處

3. 叫人得恩惠

—— 王永悅

【或吃或喝(林前十31)】

人在地上的活動中吃喝是占一大部分時間的,基督徒的吃喝又當如何哪?

林前十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吃喝是日常最普通的事情,但信徒在一切所行的事上,必須先看它能不能榮耀神;既然在行事上要榮耀神,在吃喝的事上也必須榮耀神。凡虧缺神榮耀的事都是罪,都是我們不該做的。

一、吃喝是有學問的

1. 按時間吃喝

2. 按規律吃喝

3. 有節制吃喝

4. 有營養吃喝

二、吃喝是有目的的

1. 我的吃喝要叫人得益

2. 我的吃喝要榮耀真神

—— 王永悅

【為榮耀神而行 ( 林前十:23, 31, 33)】

一、在飲食上

  1、這是每天的需要

  2、這是最基本需要

  3、這是生命的需要

二、在行事上

 1、無論作什麼

 (1)不都有益處

 (2)不都造就人

 2、都要有目的

 (1)求別人益處 24

 (2)莫要絆倒人 32

三、在榜樣上 —— 保羅 33

  1、凡事叫眾人喜歡

  2、不求自己的益處

  3、只求眾人的益處

  4、為了叫他們得救

  5、你們應該效法我

  6、像我效法主基督

四、反思與領受:

1、我是否在食物上給弟兄姐妹帶來幫助?

2、我是否進口的東西都討神的喜歡?

3、我是否作的事情叫人得益?

 4、我願意成為弟兄姊妹的榜樣。

—— 王永悅

【論自由  哥林多前書10章】

一丶受洗歸主得到自由10:1~4

二丶犯罪之人失去自由10:5~10

三丶接受警戒保持自由10:11~13

四丶逃避偶像免損自由10:14~18

五丶與鬼相交毀滅自由10:19~22

六丶在主裡面真正自由10:23~26

七丶不要讓人論斷自由10:27~30

八丶凡事榮神恢復自由10:31~33

—— 作者不詳

【第十章章題 —— 鑑戒與鬼筵】

鑑戒與鬼筵(10:1~33)
1.鑑戒(10:1~13)
A.以色列人所蒙的恩典(10:1~4)
B.使徒的警戒(10:5~10)
C.信徒應有的警惕(10:11~13)
2.鬼筵(10:14~33)
A.不可參加鬼筵的理由(10:14~22)
B.信徒行事的總則(10:23~33)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

一、以色列人的鑒戒(十1~13)

1. 引用歷史例證(十1~5)

2. 拜偶像的教訓(十6~13)

二、信徒與偶像的筵席不相稱(十14~22)

三、實際的結果(十23~十一1)

—— 《丁道爾聖經注釋》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

一、過渡自信的危險(十1~13)

二、領受聖禮的本分(十14~22)

三、基督徒自由的限度(十23-十一1)

—— 《每日研經叢書》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

一、試探(十1~13)

二、一心不能事二主(十14~22)

三、榜樣(十23~十一1)

1. 豐富的常識(十23~27)

2. 仁厚的心腸(十23~24、28~30)

3. 貫徹始終的榜樣(十一1)

—— 《新舊約輔讀》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

一、以國家為例,說明自由的事實(1~5)

二、古人如何濫用他們的自由(6~10)

三、原則的應用(11~13)

四、確切的禁止(14~22)

—— 《摩根解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