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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第六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教會中對人和對己的原則】

一、教會中不可彼此告狀(1~8節):

1. 不可在不信的外邦人面前互訟(1~6節)

2. 弟兄互訟根本是錯(7~8節)

二、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9~11節)

三、要在身子上榮耀神(12~20節):

1. 信徒的身子是為著主(12~14節)

2. 信徒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15~17節)

3. 信徒的身子是聖靈的殿(18~20節)

貳、靈訓要義

【基督徒為何不可彼此爭訟】

一、彼此爭訟不合乎基督徒尊貴的身分(2~3節)

二、彼此爭訟不合乎基督徒所得的恩賜 —— 真智慧(5節)

三、彼此爭訟不合乎基督徒同是弟兄的關係(6節)

四、彼此爭訟不合乎基督徒捨己的精神 —— 情願受欺吃虧(7節)

五、彼此爭訟不合乎基督徒彼此相愛的命令(8節)

六、彼此爭訟不合乎基督徒潔淨的地位(9~11節)

【豈不知】

一、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2節)

二、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3節)

三、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9節)

四、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麼?(15節)

五、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麼?(16節)

六、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19節)

【基督徒為何不可犯淫亂】

一、淫亂不何乎基督徒身體自由的原則(12節)

二、淫亂不合乎基督徒身子功用的原則(13節)

三、淫亂不合乎基督徒身體復活的原則(14節)

四、淫亂不合乎基督徒為基督肢體的原則(15節)

五、淫亂不合乎基督徒與主聯合的原則(16~17節)

六、淫亂不合乎基督徒為聖靈的殿的原則(18~19節)

七、淫亂不合乎基督徒身子尊榮的原則(20節)

【人的身體的屬靈地位】

一、身子乃是為著主的(13節)

二、神要叫我們的身子復活(14節),成為不朽壞的(參林前十五53)

三、身子是基督的肢體(15節)

四、要與主聯合,成為一靈(17節)

五、身子就是聖靈的殿(19節)

六、是主用重價買來的(20節)

七、是『榮耀神』的憑藉(20節)

【基督徒行事的原則】

一、有『益處』的才可行(12節)

二、『不受它的轄制』的才可行(12節)

三、要『為主』而行(13節)

四、要依靠『復活』生命的能力而行(14節)

五、要『與主聯合』為一地去行(17節)

六、要讓住在裡面的『聖靈』能安息而行(19節)

七、要為『榮耀神』而行(20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哥林多前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保持教會聖潔之二:解決控告的事】

經文:林前6:1~11

一、彼此控告的事實 1

1. 彼此相爭 (加5:15)

2. 向人求審

二、處理控告的辦法 2~11,(太18:15~17)

1. 聖徒有審判的權柄 2~3

2. 教會有處理的智慧 4~5

3. 弟兄有吃虧的必要 6~8,(詩37:1,5)

「不要為自己伸冤」 (羅12:19~21)

4. 耶穌有洗罪的恩典 9~11

「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淫亂的(弗5:3)、拜偶像的(徒15:28)、奷淫的(加5:19)、作孌童的(申23:17)、親男色的(羅1:27)、偷竊的(弗4:28,多2:10)、貪婪的(羅13:9;賽57:17)、醉酒的(弗5:18)、辱駡的(林前5:11)、勒索的(傳7:7)

—— 毛南春陽

【保持教會聖潔之三:處理身子的事】

經文:林前12~20

一、當知基督徒的身子是為主 12~14

1. 不受轄制 —— 自由 12~13,(來13:9;太4:4)  「人以食為天」的偶像。

2. 不為淫亂 —— 貞潔 13,(彼前3:1~2)   人最難勝過的就是吃與性。

3. 乃是為主 —— 委身 14,(歌2:15~16)

二、當知基督徒的身子是肢體 15~18

1. 是基督的肢體 15

2. 是與基督聯合 16~17,(創2:24)

3. 不可得罪身子 18 「逃避淫行」 —— 約瑟的榜樣(創39:11~12;帖前4:3~5)。

三、當知基督徒的身子是聖殿 19~20

1. 是聖靈的殿 19,(林前3:16~17)

2. 是重價買來 20

3. 是要榮耀神 20

—— 毛南春陽

【信徒已得之恩(林前六11)】

一、已被洗淨(來十22;參徒廿二16;約三5;弗五26;多三5)

二、已蒙成聖(林前一2,30;約十七19)

三、已得稱義(羅八30;一17)

—— 丁良才《經題模範》

【彼此相爭  (林前六1)】

林前六1:「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

一、本應和睦卻出現相爭

1. 愛講理

2. 愛內鬥

二、教會解決非要找外邦

1. 信仰問題可以帶到教會

2. 生命問題可以

—— 王永悅

【有何益處 ?(林前六12)】

試問,今日我們的生活工作是否對自己有益?很多時候,我們所行的都叫自己受到傷害,比如:生氣,生氣會叫我們不得益處。我們常常要問問,我們到底這一生受益多還是受損多哪?

林前六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一、你自由可以啥都行?

1. 對身體不好的事你行了卻傷害了身體

2. 對靈命不好的事你作了卻損傷了靈性

人不是獨立的個體存在,人是需要互動,友愛,關係,情感的聯絡的,我們需要個人與群體都得益處你說不是嗎?

二、你所行對別人如何?

1. 建立別人嗎?

2. 對人有益嗎?

3. 榮耀主名嗎?

反思:你是否常常自己很自由卻叫別人不自在?

你是否自己很隨便卻叫別人不得益?

當怎樣行才能有益於人?

你的生命之活著,是以榮神為第一,還是叫自己自由瀟灑?

—— 王永悅

【不受轄制(林前六12) 】

在我們的生命中有多少人事物轄制我們哪?這個轄制叫我們已經深陷其中,這個轄制叫我們已經無力掙脫,這個轄制叫我們已經受其虧損。我們來讀聖經。

林前六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原文字義〕「益處」有利的,有用的,有幫助的;「轄制」操縱,掌控,在上操權。

一、轄制生命的是什麼?

1. 肉體的情欲

2. 眼目的情欲

3. 今生的驕傲

二、脫離轄制的好方法?

1. 住在基督裡

2. 讓主居首位

3. 被聖靈充滿

三、真理引導完美人生

1. 有主的話為指引

2. 有聖靈作保惠師

3. 有基督成為後盾

—— 王永悅

【榮耀真神  (林前六20)】

弟兄姐妹大家主裡平安:今天分享的題目是我們很熟悉的,也是我們一生要追求的。就是榮耀神。

林前六20:「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一、該知曉的事:

1. 我們是重價買贖的

2. 我們生命是主給的

二、該實行的事:

1. 一生之目的為榮耀神

2. 身體之目的為榮耀神

—— 王永悅

【重價所買 (林前六20;七23) 】      

我們需要知道一個事實,就是我們今天的活是因基督的代贖,是基督耶穌的寶血叫我們得以免於受刑。

林前六20:「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林前七23:「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一、不可衡量的價值

1. 主的寶血是無價的

2. 主的寶血是有能的

3. 主的寶血是給我的

二、因愛犧牲的價值

1. 甘願的給予

2. 樂意的給予

3. 全部的給予

三、永有功效的價值

1. 因主救贖我們不在作奴僕

2. 因主救贖我們成為神兒子

—— 王永悅

【論勸勉  哥林多前書6章】

一丶弟兄不可彼此相爭6:1

二丶弟兄本有審判權柄6:2~3

三丶弟兄應有智慧之人6:4~5

四丶弟兄之間不可告狀6:6~8

五丶弟兄同蒙主恩稱義6:9~11

六丶弟兄行事不受轄制6:12

七丶弟兄身子乃是為主6:13~14

八丶弟兄要用身子榮主6:15~20

—— 作者不詳

【第六章章題 —— 教會的爭訟】
一.責備他們不該向外人求審(1~11)
   1.豈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1~6)
A.使教會失去福音的見證(1)
B.乎略了信徒尊榮的地位(2~3)
C.是教會極大的羞恥(4~6)
2.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7~8)
   3.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9~11)

二、責備他們不避淫行(12~20)
   1.信徒生活行事的原則(12)
   2.食物、淫亂、和身體的關係(13)
   3.身子與復活的關係(14)
   4.身子與基督的關係(15~17)
A.我們已經是基督身上的肢體(15~16)
   B.我們已與基督聯合(17上)
C.我們已與主成為一靈(17下)
5.淫亂的罪是得罪身子(18)
   6.身子與聖靈的關係(19~20)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

一、告狀(六1~11)

二、姦淫(六12~20)

—— 《丁道爾聖經注釋》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

一、法庭告狀的愚拙(六1~8)

二、從前正是這樣(六9~11)

三、重價買來的(六12~20)

—— 《每日研經叢書》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

一、信徒間的爭訟(六1~11)

二、信徒的道德鬆懈(六12~20)

——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

一、告上公堂(六1~11)

1. 基督徒的糾紛常常可以藉著他們朋友的幫助而獲得解決。基督徒之間意見分歧是家事,故此應該在家裡解決,何況基督徒有一天將要審判世界和天使,那是更大更重要的審判呢!(2~3)

2. 當一個人循法律途徑控告另一個基督徒時,他自己已犯了錯,因為他沒有把愛和寬恕用在那犯錯的人身上,他是欺騙或虧負了那犯錯的人;他這樣做,自己也成為那些「不能承受神的國」(9~10)的同類了。注意在希臘文中,「大錯」,(7)和「不義」(9)都是同一個字。

二、我們的身體是聖殿(六12~20)

—— 《新舊約輔讀》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

一、挑戰性的問話(1)

二、反對他們行動的論證(2~10)

1.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世界麼?

2.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

3.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

三、應由聖徒來判斷他們(11)

四、「但不都有益處。」

五、「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

六、原則的運用

—— 《摩根解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