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第六章纲目
壹、内容纲要
【教会中对人和对己的原则】
一、教会中不可彼此告状(1~8节):
1. 不可在不信的外邦人面前互讼(1~6节)
2. 弟兄互讼根本是错(7~8节)
二、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9~11节)
三、要在身子上荣耀神(12~20节):
1. 信徒的身子是为着主(12~14节)
2. 信徒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15~17节)
3. 信徒的身子是圣灵的殿(18~20节)
贰、灵训要义
【基督徒为何不可彼此争讼】
一、彼此争讼不合乎基督徒尊贵的身分(2~3节)
二、彼此争讼不合乎基督徒所得的恩赐 —— 真智慧(5节)
三、彼此争讼不合乎基督徒同是弟兄的关系(6节)
四、彼此争讼不合乎基督徒舍己的精神 —— 情愿受欺吃亏(7节)
五、彼此争讼不合乎基督徒彼此相爱的命令(8节)
六、彼此争讼不合乎基督徒洁净的地位(9~11节)
【岂不知】
一、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么?(2节)
二、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3节)
三、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9节)
四、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么?(15节)
五、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么?(16节)
六、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19节)
【基督徒为何不可犯淫乱】
一、淫乱不何乎基督徒身体自由的原则(12节)
二、淫乱不合乎基督徒身子功用的原则(13节)
三、淫乱不合乎基督徒身体复活的原则(14节)
四、淫乱不合乎基督徒为基督肢体的原则(15节)
五、淫乱不合乎基督徒与主联合的原则(16~17节)
六、淫乱不合乎基督徒为圣灵的殿的原则(18~19节)
七、淫乱不合乎基督徒身子尊荣的原则(20节)
【人的身体的属灵地位】
一、身子乃是为着主的(13节)
二、神要叫我们的身子复活(14节),成为不朽坏的(参林前十五53)
三、身子是基督的肢体(15节)
四、要与主联合,成为一灵(17节)
五、身子就是圣灵的殿(19节)
六、是主用重价买来的(20节)
七、是『荣耀神』的凭借(20节)
【基督徒行事的原则】
一、有『益处』的才可行(12节)
二、『不受它的辖制』的才可行(12节)
三、要『为主』而行(13节)
四、要依靠『复活』生命的能力而行(14节)
五、要『与主联合』为一地去行(17节)
六、要让住在里面的『圣灵』能安息而行(19节)
七、要为『荣耀神』而行(20节)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 —— 哥林多前书注解》
叁、其他纲目
【保持教会圣洁之二:解决控告的事】
经文:林前6:1~11
一、彼此控告的事实 1
1. 彼此相争 (加5:15)
2. 向人求审
二、处理控告的办法 2~11,(太18:15~17)
1. 圣徒有审判的权柄 2~3
2. 教会有处理的智慧 4~5
3. 弟兄有吃亏的必要 6~8,(诗37:1,5)
「不要为自己伸冤」 (罗12:19~21)
4. 耶稣有洗罪的恩典 9~11
「不义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国」:淫乱的(弗5:3)、拜偶像的(徒15:28)、奷淫的(加5:19)、作娈童的(申23:17)、亲男色的(罗1:27)、偷窃的(弗4:28,多2:10)、贪婪的(罗13:9;赛57:17)、醉酒的(弗5:18)、辱骂的(林前5:11)、勒索的(传7:7)
—— 毛南春阳
【保持教会圣洁之三:处理身子的事】
经文:林前12~20
一、当知基督徒的身子是为主 12~14
1. 不受辖制 —— 自由 12~13,(来13:9;太4:4) 「人以食为天」的偶像。
2. 不为淫乱 —— 贞洁 13,(彼前3:1~2) 人最难胜过的就是吃与性。
3. 乃是为主 —— 委身 14,(歌2:15~16)
二、当知基督徒的身子是肢体 15~18
1. 是基督的肢体 15
2. 是与基督联合 16~17,(创2:24)
3. 不可得罪身子 18 「逃避淫行」 —— 约瑟的榜样(创39:11~12;帖前4:3~5)。
三、当知基督徒的身子是圣殿 19~20
1. 是圣灵的殿 19,(林前3:16~17)
2. 是重价买来 20
3. 是要荣耀神 20
—— 毛南春阳
【信徒已得之恩(林前六11)】
一、已被洗净(来十22;参徒廿二16;约三5;弗五26;多三5)
二、已蒙成圣(林前一2,30;约十七19)
三、已得称义(罗八30;一17)
—— 丁良才《经题模范》
【彼此相争(林前六1)】
林前六1:「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
一、本应和睦却出现相争
1. 爱讲理
2. 爱内斗
二、教会解决非要找外邦
1. 信仰问题可以带到教会
2. 生命问题可以
—— 王永悦
【有何益处?(林前六12)】
试问,今日我们的生活工作是否对自己有益?很多时候,我们所行的都叫自己受到伤害,比如:生气,生气会叫我们不得益处。我们常常要问问,我们到底这一生受益多还是受损多哪?
林前六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一、你自由可以啥都行?
1. 对身体不好的事你行了却伤害了身体
2. 对灵命不好的事你作了却损伤了灵性
人不是独立的个体存在,人是需要互动,友爱,关系,情感的联络的,我们需要个人与群体都得益处你说不是吗?
二、你所行对别人如何?
1. 建立别人吗?
2. 对人有益吗?
3. 荣耀主名吗?
反思:你是否常常自己很自由却叫别人不自在?
你是否自己很随便却叫别人不得益?
当怎样行才能有益于人?
你的生命之活着,是以荣神为第一,还是叫自己自由潇洒?
—— 王永悦
【不受辖制(林前六12)】
在我们的生命中有多少人事物辖制我们哪?这个辖制叫我们已经深陷其中,这个辖制叫我们已经无力挣脱,这个辖制叫我们已经受其亏损。我们来读圣经。
林前六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原文字义〕「益处」有利的,有用的,有帮助的;「辖制」操纵,掌控,在上操权。
一、辖制生命的是什么?
1. 肉体的情欲
2. 眼目的情欲
3. 今生的骄傲
二、脱离辖制的好方法?
1. 住在基督里
2. 让主居首位
3. 被圣灵充满
三、真理引导完美人生
1. 有主的话为指引
2. 有圣灵作保惠师
3. 有基督成为后盾
—— 王永悦
【荣耀真神(林前六20)】
弟兄姐妹大家主里平安:今天分享的题目是我们很熟悉的,也是我们一生要追求的。就是荣耀神。
林前六20:「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
一、该知晓的事:
1. 我们是重价买赎的
2. 我们生命是主给的
二、该实行的事:
1. 一生之目的为荣耀神
2. 身体之目的为荣耀神
—— 王永悦
【重价所买(林前六20;七23)】
我们需要知道一个事实,就是我们今天的活是因基督的代赎,是基督耶稣的宝血叫我们得以免于受刑。
林前六20:「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
林前七23:「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
一、不可衡量的价值
1. 主的宝血是无价的
2. 主的宝血是有能的
3. 主的宝血是给我的
二、因爱牺牲的价值
1. 甘愿的给予
2. 乐意的给予
3. 全部的给予
三、永有功效的价值
1. 因主救赎我们不在作奴仆
2. 因主救赎我们成为神儿子
—— 王永悦
【论劝勉哥林多前书6章】
一丶弟兄不可彼此相争6:1
二丶弟兄本有审判权柄6:2~3
三丶弟兄应有智慧之人6:4~5
四丶弟兄之间不可告状6:6~8
五丶弟兄同蒙主恩称义6:9~11
六丶弟兄行事不受辖制6:12
七丶弟兄身子乃是为主6:13~14
八丶弟兄要用身子荣主6:15~20
—— 作者不详
【第六章章题 —— 教会的争讼】
一.责备他们不该向外人求审(1~11)
1.岂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1~6)
A.使教会失去福音的见证(1)
B.乎略了信徒尊荣的地位(2~3)
C.是教会极大的羞耻(4~6)
2.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7~8)
3.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9~11)
二、责备他们不避淫行(12~20)
1.信徒生活行事的原则(12)
2.食物、淫乱、和身体的关系(13)
3.身子与复活的关系(14)
4.身子与基督的关系(15~17)
A.我们已经是基督身上的肢体(15~16)
B.我们已与基督联合(17上)
C.我们已与主成为一灵(17下)
5.淫乱的罪是得罪身子(18)
6.身子与圣灵的关系(19~20)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哥林多前书第六章】
一、告状(六1~11)
二、奸淫(六12~20)
—— 《丁道尔圣经注释》
【哥林多前书第六章】
一、法庭告状的愚拙(六1~8)
二、从前正是这样(六9~11)
三、重价买来的(六12~20)
—— 《每日研经丛书》
【哥林多前书第六章】
一、信徒间的争讼(六1~11)
二、信徒的道德松懈(六12~20)
——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哥林多前书第六章】
一、告上公堂(六1~11)
1. 基督徒的纠纷常常可以借着他们朋友的帮助而获得解决。基督徒之间意见分歧是家事,故此应该在家里解决,何况基督徒有一天将要审判世界和天使,那是更大更重要的审判呢!(2~3)
2. 当一个人循法律途径控告另一个基督徒时,他自己已犯了错,因为他没有把爱和宽恕用在那犯错的人身上,他是欺骗或亏负了那犯错的人;他这样做,自己也成为那些「不能承受神的国」(9~10)的同类了。注意在希腊文中,「大错」,(7)和「不义」(9)都是同一个字。
二、我们的身体是圣殿(六12~20)
—— 《新旧约辅读》
【哥林多前书第六章】
一、挑战性的问话(1)
二、反对他们行动的论证(2~10)
1.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世界么?
2.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
3.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
三、应由圣徒来判断他们(11)
四、「但不都有益处。」
五、「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他的辖制。」
六、原则的运用
—— 《摩根解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