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十三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蒙恩後的社會生活】
一、對政府:
1. 順服權柄 —— 行善而不作惡(1~5節)
2. 遵行義務 —— 當納稅(6~7節)
二、對眾人 —— 不可虧欠,反該愛人(8~10節)
三、對自己 —— 儆醒、端正、披戴基督(11~14節)
貳、靈訓要義
【作一個好的國民】
一、要服從政府(1~5節)︰
1. 基督徒為什麼要服從政府的權柄?
(1)因為一切權柄是出於神(1節)
(2)因為掌權的是除暴安良、為受屈者伸冤的(3~4節)
(3)因為是與我們『有益的』(4節)
2. 在什麼情況下,基督徒可以不服從政府呢?
(1)倘若政府的命令是違背正義與神的命令衝突
(2)如果政府迫害信仰,基督徒不可妥協
(3)如果政府施政錯誤,基督徒要『代禱』(提前二1~2)、『不可違法』、『積極的活出信仰』(彼前四14~16)
(4)基督徒不可以暴力、破壞性的反抗政府
二、要行善守法(3,5節)︰
1. 基督徒在今天社會中之所以願意行善是因可以獲得稱讚(有好的見證)
2. 基督徒在今天社會中之所願意行善是因服從自己的良心(信仰的流露)
3. 基督徒理當比一般百姓更積極、更自動的守法
三、要忠實繳稅(6~7節)︰
1. 基督徒應當忠實的繳稅,因為我們受政府的保護
2. 基督徒應當忠實的納稅,因為我們從政府獲得各種服務
3. 基督徒應當忠實的繳稅,因為這是政府所規定的
【須服從政府權柄的理由】
一、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1~2節)
二、因為權柄是為著抑惡揚善(3~4節)
三、因為良心的緣故(5節)
四、因為政府抽稅是為著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6~7節)
【作一個成全律法的基督徒】
一、要以『凡事都不可虧欠人』(8節)作為處世為人的基本原則︰
1.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意指無論作什麼事都不使別人吃虧,也不佔別人的便宜
2. 如果我們肯遵行主的吩咐,就能『凡事都不虧欠人』
3. 如果我們肯履行自己當盡的責任,就能『凡事都不虧欠人』
二、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8節)︰
1. 實踐『常以為虧欠』主動性的愛之首要秘訣在於肯主動的支援別人的需要
2. 實踐『常以為虧欠』主動性的愛之第二個秘訣在於肯為別人著想
三、要有愛人如己的美德(9~10節)︰
1. 愛能成全所有的律法︰
(1)愛是不加害於人;這是愛的消極意義
(2)愛是使人得益處;這是愛的積極意義
(3)『愛人如己』是誡命的總綱
2. 一個肯『愛人如己』的人,才能成為好的基督徒、守法的好國民
3. 一個肯『愛人如己』的基督徒,必能有喜樂的生活
【愛的定義】
一、愛是常以為虧欠(8節)
二、愛是不姦淫(9節)
三、愛是不殺人(9節)
四、愛是不偷盜(9節)
五、愛是不貪婪(9節)
六、愛是不加害與人(10節)
【作一個光明磊落的基督徒】
一、要喚醒自己的心靈(11節)︰
1. 要『趁早睡醒』是指心靈方面的醒悟
2. 因為主耶穌即將再臨,所以我們要趁早喚醒自己的心靈
3. 因為人生的短暫與無常,所以我們應該趁早喚醒自己的心靈
二、提昇自己的品格(12節)
1. 因為『黑夜已深,白晝將近』,基督徒要把握機會努力提昇自己的品格
2. 要『脫去暗昧的行為』︰
(1)不可『荒宴醉酒』
(2)不可『好色邪蕩』
(3)不可『爭競嫉妒』
3. 要『帶上光明的兵器』︰
(1)基督徒能不與惡人同夥,乃因晝夜思想耶和華的律法(詩一篇)
(2)所謂『帶上光明的兵器』,就是以真理為行為的尺度
三、要戰勝自己的私慾(13~14節)︰
1. 有的人生的行為,因受私慾所支配,是一個失敗的人生
2. 有的人生的行為,因受真理所引導,是一個得勝的人生
【幾種對照】
一、睡 —— 醒(11節)
二、黑夜 —— 白晝(12節)
三、暗昧的行為 —— 光明的兵器(12節)
四、披戴主耶穌基督 —— 為肉體安排(14節)
【要曉得現今的時候】
一、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11~12節)
二、是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的時候(12節)
三、是行事為人要端正的時候(13節)
四、是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的時候(14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羅馬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基督徒的日常生活之五:與政府的關係】
經文:羅13:1~7
一、為父神的緣故順服政府 1~4
1. 不抗拒政府 1~2,(出22:20)
2. 不懼怕政府 3~4,(多3:1)
3. 不違規政府 4,(彼前2:13~14)
二、為良心的緣故順服政府 5~7
1. 順服 —— 良心 5
2. 納糧 —— 義務 6~7,(太17:21,24~27)
(1)當得糧的,給他納糧
(2)當得稅的,給他上稅
(3)當懼怕的,懼怕他
(4)當恭敬的,恭敬他 (彼前2:17)
—— 毛南春陽
【基督徒的日常生活之六:與社會的關係】
經文:羅13:8~14
一、應當愛人如己 8~10
1. 愛人是完全了律法 8,(加5:14)
2. 愛人是守全了誡命 9~10,(約13:34~35)
(1)不可姦淫 (出20:14;申5:18;林前6:18)
(2)不可殺人 (出20:13;申5:17;約壹3:15)
(3)不可偷盜 (出20:15;申5:19)
(4)不可貪婪 (出20:17;申5:21)
(5)不加害人 真實的愛乃是一種犧牲自我的愛,一面甘心樂意叫別人受益,一面不忍導致別人受害。那裡有愛,那裡就免去許多傷害人的事。
二、應有美好見證 11~14
1. 靈命的成長 11
2. 生活的見證 12~13,(太5:16)
3. 基督的形像 14,(加3:27)
—— 毛南春陽
【披戴耶穌基督】
經文:羅13:8~14
引言:
基督徒就是像基督的人,或是住在基督裡的人。聖經用一個特別的名詞,稱之為「披戴基督」。
一、什麼叫作披戴基督
1. 從字面說,是穿了基督,即有基督的地位,身分。
2. 從靈性方面說,是我們隱藏在基督裡面,不再有自我的存在,完全被基督所淹沒。
3. 從表現上說,是完全表彰基督,叫人在我們身上只看見基督,而再不看見自己。
4. 從職分上說,是代表基督。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小基督,代表基督活在世上。
二、如何披戴基督或表彰基督?
1. 在外面的,對別人的,要用愛心。
2. 在裡面的,對自己的品德和生命的,要光明聖潔。
三、披戴基督的表現
1. 對待人方面:
(1)不虧欠人。這不但指物質上,也指愛心和精神上。不要叫一個人因我們的愛心不足,而受虧損或心靈受痛苦。
(2)要彼此相愛。在基督聖潔的愛中,在聖靈所澆灌的愛中(參羅5:5),去彼此相愛。要愛得像父愛子,子愛父,屬天那樣的相愛。
(3)要常以為虧欠。要常以為愛人不夠,而不要覺得別人對自己不夠愛。今日人的毛病就是以為人不夠愛他。我們信徒當更正這錯誤。
(4)要愛人如己。如何愛自己,也如何愛人,即設身處地思想當我們這樣對待人時,如人這樣對待我們,自己是否好受。
(5)不加害人。無論在言論或在行動上,即使自己受害,也不害人(彼前2:22~23; 林前13:4~8)。
2. 對自己方面:即生命品格方面。
(1)要更接近主。因主來之日近了,我們的生命必須長進!
(2)要有光明的行為(兵器),以及抵擋罪行的善行。
(3)行事要端正,要合乎聖經真理的教訓(羅13:13)。三戒:酒,色,妒。
(4)不放縱私欲和肉體,竭力追求聖潔。
3. 為何要這樣:
(1)主來的日子近了。
(2)黑夜已深,我們更要發光。
(3)白晝將近,我們更要聖潔整裝,因為許多人會看見我們。
(4)因戰爭已到,如果沒有聖潔像主的生命和生活,很難應付重大的戰爭。
(5)因為肉體必須治死,否則不能進天堂!
結論:
我們必須在基督裡不至於定罪(羅8:1)!在基督裡就必須披戴基督。
—— 黃彼得
【在基督裡的生活】
一、對在上有權柄的 —— 順服、恭敬
1. 所有的權柄都是出於神
(1)神在宇宙中有祂的管理
a. 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
b. 設立掌權的管理人;『至高的神在人的國中掌權,憑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國』(但五21);『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但三17)
(2)掌權的是神的用人
a. 有神所給的權能;『不是空空的佩劍』
b. 與人有益;『罰惡賞善』,攔阻人作惡,鼓勵人行善
2. 應當順服掌權的
(1).權的是代表神掌權 —— 順服掌權的,就是順服神;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令
(2)不僅為懼怕而順服,更要因良心而順服
a. 外邦人只為懼怕而順服
b. 信徒蒙了重生,良心感覺恢復,更要因神和良心的緣故順服;『為主緣故』順服君王、臣宰(彼前二13~14)
3. 恭敬掌權的 —— 信徒對掌權的,不僅要懼怕,更要恭敬;『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1)他們是神的用人,神的差役,對神應當懼怕而且恭敬,對他們也該如此;『為君王在位禱告』(提前二2)
(2)外邦人只為例定而納糧上稅,信徒更要因恭敬而為之,如同敬拜一樣
4. 信徒有順服的生命,作順服的見證,說出神要建立祂的國度
(1)權柄是國度的問題
(2)屬地的國度有神所設立的權柄,人人應當順服,說出神國度的權柄,更當順服,使神的國度得以建立
二、對一般的人 —— 以愛待人
1. 愛能叫人不求自己的益處,而不虧欠人;『愛,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十三5) —— 消極
2. 愛能叫人常以為虧欠,而求別人的益處 —— 積極
3. 愛人就完全了律法,滿足神的心意
(1)神就是愛,祂所設立的律法,也是以愛為出發點;『什麼人立什麼法』
(2)人對人這一面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註:誡命有人對神和人對人兩方面)
(3)神因愛人,設立律法,叫人不加害於人,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不許流血害命』(創九4~6)
三、對自己 —— 儆醒
1. 該趁早睡醒:
(1)時間已緊迫;『得救…時候更近了…白晝將近』
(2)不能再沉睡,應立即醒起而追求生命的長進,叫生活有見證(帖前五5~8)
(3)現在不急起直追,恐怕到那一天,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一樣,要受虧損(林前三15)
2. 脫去暗昧的行為,穿上光明的兵器
(1)信徒是光明之子,白晝之子(帖前五5);凡是不敢給人知道,不敢叫人看見的一切暗昧行為,都要脫去
(2)行事為人要端正,都能行在白晝,作見證,叫人看見;『光照人前』(太五14~16);『表彰生命之道』(腓二15~16)
(3)脫去暗昧的行為,能叫人脫離惡者的手,惡者也就無法害他;『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壹五18);『罪惡』是惡者用以害人的網羅
(4)行事為人端正,是光明的兵器,能勝過黑暗的權勢(約壹二14);『以善勝惡』(羅十二21);『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前二15);『存無虧的良心』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彼前三16)
3. 披戴主耶穌基督:
(1)神叫我們經歷得救,靈得救了,還會魂得救、身體得救;『靈魂體得蒙保守,全然成聖』(帖前五23);『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羅七24);『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13);到末了,身體得贖,穿上榮形(羅八23;腓二21;註:得救的時候近了,指此而言)
(2)今天就要經歷身體的得救,不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3)讓基督從身上活出,而披戴主耶穌基督;神要用我們的身體來事奉祂,在身子上榮耀祂
—— 佚名《羅馬書查經綱目》
【認識子民的生活 羅馬書13章】
一丶服從政權如服神權13:1~2
二丶服從真理行善受贊13:3
三丶服從良心為人審冤13:4~5
四丶服從組織遵紀守法13:6~7
五丶服從要求彼此相愛13:8~10
六丶服從主訓儆醒自己13:11
七丶服從聖靈脫去暗味13:12~13
八丶服從基督披戴基督13:14
—— 作者不詳
【活祭的生活- 我們在世為人】
一、 順服的生活 —— 順服在上的權柄 13:1~7
二、 愛人的生活 —— 愛就完全了律法 13:8~10
三、 光明的生活 —— 披戴主耶穌基督 13:11~13
—— 伍雷
【順服的生活- 順服在上的權柄(13:1~7)】
一、 順服在上有權柄的 1
1. 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
2. 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二、 不可抗拒那掌權的 2
1. 抗拒的是抗拒神命
2. 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三、 不要懼怕只要行善 3~4
1. 作官的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
2. 你願意不懼怕那掌權的麼,只要行善可得稱讚
3. 他是神的用人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
4. 他是神的用人伸冤罰惡的,他不是空空的佩劍
四、 因為刑罰也為良心 5~6
1. 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2. 應當納糧,因他們是神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五、 凡人當得的就給他 7
1. 當得糧的,給他納糧
2. 當得稅的,給他上稅
3. 當懼怕的,就懼怕他
4. 當恭敬的,就恭敬他
—— 伍雷
【愛人的生活- 愛就完全了律法(13:8~10)】
一、 愛人的不可虧欠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1.惟有彼此相愛
2.要常以為虧欠
二、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是律法的完全
1.像那不可姦淫,像那不可殺人
2.像那不可偷盜,像那不可貪婪
3.或有別的誡命,包在一句話內 愛人如己
—— 伍雷
【光明的生活- 披戴主耶穌基督(13:11~13)】
一、 曉得現今的時候,現今該趁早睡醒
1. 得救比初信時更近
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
二、 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三、 行事為人要端正,行事好像在白晝
1. 不可荒宴醉酒
2. 不可好色邪蕩
3. 不可爭競嫉妒
四、 披戴主耶穌基督
1. 不為肉體安排
2. 不去放縱私慾
—— 伍雷
【羅馬書第十三章】
信徒與政權(十三1~7)
愛與責任(十三8~10)
面對關鍵時刻(十三11~14)
—— 《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馬書第十三章】
一、基督徒與國家(十三1~7)
二、必須償付的債與永不能償付的債(十三8~10)
三、時間的催迫(十三11~14)
—— 《每日研經叢書》
【基督徒與政府(十三1~7)】
一、順服政府的理由(1~2)
二、政府的任務與職責(3~4)
三、順服政府的動機(5~7)
—— 《新舊約輔讀》
【愛和聖潔的生活(十三8~14)】
一、愛的律則(8~10)
二、態度認真(11~14)
——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