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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九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救恩的根源與失去】

一、救恩的根源之一 —— 神主宰的揀選:

1. 以色列原初的地位(1~5節)

2. 揀選乃憑神的應許(6~9節)

3. 揀選不憑人的行為(10~13節)

二、救恩的根源之二 —— 神主宰的憐憫:

1. 神憐憫的主權(14~18節)

2. 窯匠的比喻(19~21節)

3. 神兩面的憐憫:

(1)兩面的憐憫(22~24節)

(2)憐憫外邦人(25~26節)

(3)憐憫以色列人(27~29節)

三、救恩的失去 —— 以色列人憑行為不憑信(30~33節)

貳、靈訓要義

【神的揀選】

一、乃在乎召人的神(1~13節)

二、只在乎發憐憫的神(14~18節)

三、乃在乎造物主的主宰權柄(19~29節)

四、藉著人憑信心求(30~33節)

【在基督裡揀選的旨意】

一、保羅在基督裡對以色列人的關懷

1. 他在基督裡說出愛的真話(1~3節)

2. 他看見以色列人所擁有的特權(4~5節)

二、人得作神兒女,是憑著應許,不是憑著肉體(6~9節)

1. 憑肉身生的,不是

2. 憑應許生的,才是

三、神對待人,是憑著祂揀選的旨意,不是憑著人的行為

1. 當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就已經顯明神的心意(10~11節)

2. 神揀選了雅各,棄絕了以掃(12~13節)

四、只在乎發憐憫的神,不在乎人的定意奔跑

1. 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恩待誰就恩待誰(14~16節)

2. 使神的權能在剛硬的人身上得著彰顯(17~18節)

五、神對人擁有主宰的權柄

1. 造物主有權柄分別作成貴重的器皿和卑賤的器皿(19~24節)

2. 神使那不是子民的,稱為子民;不是蒙愛的,稱為蒙愛的(25~29節)

六、人得不得著義,乃看人對基督的態度如何

1. 義乃因信而得,不是因追求律法而得(30~31節)

2. 憑信心求,基督是可靠的磐石;憑行為求,基督是跌人的絆腳石(32~33節)

【以色列人的長處】

一、有神的聖言交託他們(羅三2)

二、那兒子的名分是他們的(4節)

三、榮耀是他們的(4節)

四、諸約是他們的(4節)

五、律法是他們的(4節)

六、禮儀是他們的(4節)

七、應許是他們的(4節)

八、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5節)

九、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5節)

【不是,乃是】

一、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8節)

二、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11節)

三、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16節)

四、不是追求律法的義,乃是因信而得的義(30~31節)

五、不是憑行為求,乃是憑信心求(32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羅馬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同胞情,靈胞親】

經文:羅9:1~5

一、對同胞們的傾心大愛 1~3

1. 有無虧的良心 1

(1)說真話:並不謊言 (林後2:17)

(2)有良心:提前1:5。1)被聖靈感動。2)給我作見證。

2. 有負擔的傷痛 2

(1)我是大有憂愁。(2)心裡時常傷痛。

3. 有救恩的貪心 3

(1)為我弟兄 —— 主內弟兄 (羅12:1)

(2)我骨肉親 —— 骨肉弟兄

「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羅8:35~39)。「願意」乃祈禱之意。

二、對靈胞們的極大尊敬 4~5

1. 因他們是以色列人 —— 選民 4

他們有:1)名份(神的兒子)。2)榮耀(神與人同在)。3)諸約(神與人立約)。4)律法(神的十條誡)。5)禮儀(神的割禮、獻祭)。6)應許(神的應許:彌賽亞)。

2. 因他們是基督根源 —— 列祖 5

這節經文清楚說明基督有神、人兩性:祂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

—— 毛南春陽

【神的揀選奇妙】

經文:羅9:6~18

一、是出於神的應許 6~9

不憑血氣生,乃憑應許生。 (約15:16~17;創21:12)

1. 以實瑪利代表血氣生 (加4:29)

2. 雅各代表是由應許生 (創18:10;加4:23);指屬於的子民:(約1:13)

二、是出於神的慈愛 10~13

不在乎人,乃在乎神。

1. 以掃代表人的作為

2. 雅各代表神的作為  (創25:23;瑪1:2~3)

三、是出於神的憐憫 14~18

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1. 神的本性是公義的 14

2. 神的心意是憐憫的 15~16

3. 神的主權是絕對的 17~18,人急需要做的兩件事:

(1)在神面前尋求憐憫。 (賽55:7;申2:4~5;多3:5)

(2)小心提防,不要向神存剛硬的心。(箴29:1;羅2:5;來3:13)

—— 毛南春陽

【神的賜福奇妙】

經文:羅9:19~33

一、彰顯在榮耀的器皿上 19~24

1. 神的旨意握在祂手中 19~21,(提後1:9)

2. 神的榮耀顯在人身上 22~24,(約3:16~18)

(1)祂的忿怒。(2)祂的榮耀。(3)祂的選召。 (加3:26~28)

二、恩臨在蒙愛的子民上 25~29

1. 屬天的 ——   25~26

(1)神的子民:蒙愛的人 25,(何2:23)

(2)神的兒子:蒙恩的人 26,(何1:10)

2. 屬地的 ——   27~29

(1)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 27~28

(2)主給我們存留餘種 29,(賽1:9)

三、賜福在信靠的義人上 30~33

1. 不是那些靠行為的人 30~32,(太7:22~23;加2:16;弗2:8~9;彼前2:7~8)

2. 乃是那些靠信心的人 33,(賽28:16;羅10:9~10)

—— 毛南春陽

【神的主權與憐憫】

經文:羅9章

引言:

羅馬書9~11章素被解為神的預定論基本經文,且被解為得救與不得救的真理。如細究羅馬書可知,1~8章已解明生命救恩與生活救恩,而9~11章應是事奉的救恩。

一、神恩召人事奉祂的主權(9:1~5)

羅馬書9:4~5是說明神恩召以色列人的特殊恩典,但以色列人不明白,所以保羅為之焦急難過。

二、神應許人事奉祂的主權(9:6~13)

1. 事奉神是根據神的應許,而不是人的欲望(9:6~9)。神應許以撒而不應許以實瑪利事奉祂,這是神的主權。

2. 事奉神是根據神的旨意(9:10~13),而不在人的行為好壞。神的旨意是有心事奉祂的人事奉祂。以掃因貪一點食物出賣長子的名分,無心事奉神(參來12:16~17)。

三、神憐憫人的主權(9:14~18)

1. 蒙神憐憫的人可在正面事奉祂。如摩西(9:11~16)。

2. 不蒙神憐憫的人,是在反面事奉祂。如法老(9:17~18)。這種事在歷史上一直出現。

四、神分配職分的主權(9:19~29)

1. 分配正反面事奉的職位,主權在神手中(9:19~21)。

2. 更動正反面職位的主權,也在神手中(9:22~26)。

3. 神留餘種的主權(9:27~29)。

五、神悅納事奉者的主權(9:30~33)

1. 在於信心接納神的安排和旨意(9:30~31),盡心順服。

2. 不在於人定的標準,蒙神悅納(9:32~33)。人的標準是作幾多,幾大。

結論:

我們在事奉上如何?

—— 黃彼得

【在基督裡揀選的旨意】

一、保羅在基督裡對以色列人的關懷

1. 由於在基督的愛 —— 基督愛我們,為我們受了咒詛,使我們得福;照樣,保羅愛以色列人,為骨肉之親,也願意被咒詛,與基督分離

2. 由於看見在基督裡的豐富 —— 所給以色列人的兒子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在基督裡,因以色列人未接受,保羅深為他們惋惜,而憂愁傷痛

(1)兒子的名分、榮耀…等等神所給的豐富、祝福,都在基督裡成為實在(林後一20) —— 並非神的話落了空,是因他們沒有接受基督;一接受,神的話就都應驗

(2)以色列人與基督有特別親誼的關係

a. 神一再把這些祝福賜給他們的列祖

b. 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

(3)以色列人理應近水樓台先得月,救恩先臨到以色列人(羅二10)。神的道先講給他們聽,原是應當的,但是他們棄絕這道,大有『交臂失之』的惋惜(徒十三46)

二、人和神的關係:在基督裡是新造屬靈的關係,不是屬肉體的關係

1. 從肉身生的是肉體的關係,不是神的兒女 —— 從神生的,才是神的兒女(約一12~13);『真猶太人』從裡面作,出於神生命,在乎靈(羅二29)

2. 從應許生的,是屬靈的關係,才算是後裔;『以實瑪利』憑肉身生的,不算後裔;『以撒』憑應許生的,才算是後裔

3. 在基督裡成新造,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不能憑外貌,要憑裡面的基督了;不憑肉體,乃是憑靈了(林後五16~17)

三、人在基督裡被神揀選蒙恩

1. 神有揀選的旨意;『愛雅各惡以掃』,大的要服事小的

(1)在乎祂的憐憫,不在乎人的行為、定意、奔跑 —— 神否認了人肉體的一切作為,神只要出乎祂自己的;『祂不喜愛人腿快馬力大』(詩一四七10。

(2)人如何成全在於祂,不在於我們 —— 恩待誰就恩待誰,叫誰剛硬,誰就剛硬;『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十五10);『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祂得名(弗三15),各家的名說出各家的意義,意即各家如何,全在於祂 —— 是神恩典在人身上的作為,不是我們的作為;由於神,不由於我們,因此必須學習敬畏祂,倚靠祂,而棄絕自己

2. 神揀選人的旨意在於祂的權柄

(1)祂是造物者,人是受造的,祂在人身上有隨意的權柄;『窯匠對泥』;『隨己意行作萬事』(弗一11);『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麼(太廿15)?

(2)人只有順服祂的權柄,接受祂的安排,仰望祂的憐憫,不得強嘴,這是蒙恩之路

四、人在基督裡得成貴重的器皿,彰顯祂豐盛的榮耀

1. 外邦人和猶太人一同被召、蒙愛,在基督裡作成貴重的器皿;『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三6)

2. 人之被造,乃是為著在基督裡作成貴重的器皿

(1)神所以忍耐寬容人,沒有早就毀滅,乃是為著叫人悔改,接受基督而成貴重的器皿,彰顯祂的榮耀;以色列人所以有剩下的餘數,沒有早就像所多瑪、蛾摩拉,也是為此

(2)人接受基督,被作成貴重的器皿,彰顯祂的榮耀,是祂所喜悅的,否則,是祂所忿怒的,必遭毀滅;『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不信子』,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

五、人在神面前如何,繫於對基督怎樣

1. 人得著義,乃是因信基督,不是憑自己的行為,求律法的義 —— 人若從神有所得著,都是在基督裡,因信而得;靠自己行為,一無所得。『外邦人』不追求義,反得了因信而得的義;『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

2. 信靠基督的人,基督就成為他們可靠的磐石,叫他們得榮,不至於羞愧,否則,基督就成為他們的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跌倒興起』,在於對基督怎樣(路二34~35);『有福』不因祂跌倒(路七33)

—— 佚名《羅馬書查經綱目》

【認識神的主權  羅馬書9章】

一丶神為人顯作證之權9:1~3

二丶神選以撒顯神主權9:4~9

三丶神選雅各顯神主權9:10~13

四丶神選摩西顯神主權9:14~18

五丶神造人類顯神主權9:19~21

六丶神選外邦顯神主權9:22~25

七丶神救選民顯神主權9:26~29

八丶神賜稱義顯神主權9:30~33

—— 作者不詳

【以色列在神救贖計劃中的地位(9:1~5)】

一、   他們被稱為是以色列人  兒子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列祖都屬他們

二、   按肉身基督從他們出來  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 (基督的人性與神性)

—— 伍雷

【救恩的根據是在於神不在於人(9:6~29)】

一、   救恩是根據神的揀選與應許              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 6

二、   救恩是根據神的憐憫與主權               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麼 14

—— 伍雷

【救恩是根據神的揀選與應許(6~13)】

一、   揀選乃憑神的應許 —— 神的話沒有落空 明年這時候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1.    因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2.    亞伯拉罕的後裔,不都作他的兒女      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3.    肉身所生的兒女,並不是神的兒女      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二、   揀選在乎召人的主 —— 不在乎人的行為

1.    神就對利百加說,大的要服事小的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

2.    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善惡還沒有作出來

—— 伍雷

【救恩是根據神的憐憫與主權(14~29)】

一、   神的憐憫與主權        14~18

二、   窯匠與泥的比喻   19~24

三、   外邦人蒙神憐憫   25~26

四、   以色列人蒙憐憫   27~29

—— 伍雷

【救恩是根據神的憐憫與主權(14~29)】

一、   神的憐憫與主權

1.    神對摩西說話        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15

   ---據此看來         不在乎那定意奔跑的,只在乎那發憐憫的神 16

2.    神對法老說話        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 17

     ---如此看來        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18

二、   窯匠與泥的比喻             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為什麼這樣造我 20

1.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用泥作兩種器皿麼 21

a.   貴重的器皿               窯匠可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

b.  卑賤的器皿               窯匠又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

2.    神難道沒有權柄預備人作兩種器皿麼 22~23

a.   遭毀滅的器皿     要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

b.  得榮耀的器皿     將豐盛的榮耀彰顯在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

3.    預備得榮耀的器皿,就是我們這些被神所召的人 24

4.    預備得榮耀的器皿,從猶太中召也從外邦人中召 24

三、   外邦人蒙神憐憫 —— 蒙愛子民,稱為兒子 25~26

1.    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

2.    從前在什麼地方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在那裡將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

四、   以色列人蒙憐憫 —— 存留餘種,餘民得救 27~29

1.    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

2.    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 伍雷

【人的不信與神的恩典】

一、以色列人不信的問題(九1~5)

二、神全權的揀選(九6~29)

三、絆腳石(九30~33)

—— 《丁道爾聖經注釋》

【猶太人的問題】

一、失敗的悲劇(九1~5)

二、神的揀選(九6~13)

三、神的統治權(九14~18)

四、陶人與泥(九19~29)

五、猶太人的錯誤(九30~33)

—— 《每日研經叢書》

【神權恩典(九1~13)】

一、表明心跡(1~3)

二、論神揀選的原則(6~13)

—— 《新舊約輔讀》

【神公平否?(九14~33)】

一、神憐憫以色列民(14~16)

二、神在人身上的權力(19~24)

三、神揀選的證據(25~29)

四、被選立的基督(30~33)

——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