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五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因信稱義所帶來的福分】
一、與神相和(1節)
二、站在恩典中(2節上)
三、有榮耀的盼望(2節下~5節上)
四、被神的愛澆灌(5節下~8節)
五、免去神的忿怒(9節)
六、與神和好(10節上)
七、因祂的生命得救(10節下)
八、以神為樂(11節)
【因信稱義的原理】
一、原在亞當裡伏在罪和死的權下(12~14節)
二、在基督裡加倍得著恩典中的賞賜(15~16節)
三、基督一次的義行使眾人被稱義得生命而成為義(17~19節)
四、恩典藉著義作王(20~21節)
貳、靈訓要義
【因信稱義的所得】
一、得著一個嶄新的地位(1~2節):
1. 「得與神相和」 —— 被帶入『神人相安』的關係中
2. 「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 —— 進入恩典的領域中
二、得著一個喜樂的人生(3~5節上):
1. 「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
2. 「因為知道患難生…不至於羞愧」
三、得著一個確實的憑據(5節下~8節):
1. 「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2. 「基督…為罪人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四、得著一個全備的救恩(9~11節):
1. 「靠著祂的血稱義…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
2. 「得與神和好…因祂的生得救」
3. 「藉著祂,以神為樂」
【信心稱義的收獲 —— 進入在基督裡有福的救恩】
一、一個新的地位 —— 使我們得站一個新的地位(2節)
二、一個新的關係 —— 藉著基督與神相和(6~10節)
1. 基督按所定的為罪人死
2.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3. 靠著祂的血被稱為義
4. 藉著祂自己免去忿怒
5. 這樣祂就為我們作成了平安
三、一個裡面的充滿 —— 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裡面(5節)
四、一個外面的生活 —— 藉著基督在一切環境中以神自己作榮耀的誇口(2~4節)
1. 歡歡喜喜的因神的榮耀而誇耀
2. 在一切患難中仍是誇神的榮耀和盼望
3. 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
4. 至終神的自己作了他的誇耀和賞賜
【信徒的確信】
一、他的過去 —— 既已因信稱義(1節)
二、他的現在 —— 站在這恩典中(2節)
三、他的盼望 —— 神的榮耀(2節)
四、他的經歷 —— 包括遭遇患難(3節)
五、結果 —— 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5節)
【三個『歡歡喜喜』,或者三個『誇耀』】
一、在盼望中(1~2節)
二、在患難中(3節)
三、在神裡(5~11節)
【恩典、榮耀和愛】
一、恩典(1~2節上):要進入,要站穩,因恩典我們有平安
二、榮耀(2節下~5節上):對榮耀我們要歡喜,要誇耀,因榮耀我們才有盼望
三、愛(5節下~11節):要接受,要領會,因神的愛我們稱義、得救,以神為樂
【藉著主得以】
一、得與神相和(1節)
二、得因信站在恩典中(2節)
三、得免去神的忿怒(9節)
四、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相和(11節)
五、得以神為樂(11節)
【神】
一、與神相和(1節)
二、盼望神的榮耀(2節)
三、神的愛澆灌心中(5節)
四、免去神的忿怒(9節)
五、與神和好(10節)
六、以神為樂(11節)
【羅五章中的三對等組合】
一、與神相和 —— 過去所經歷的(1節);進入這恩典中 —— 現在所站的(2節);榮耀的盼望 —— 未來的展望(2節)
二、信(1節);望(2節);愛(5節)
三、忍耐;老練;盼望(4節)
四、與神相和(1節);被神的愛澆灌(5節);以神為樂(11節)
五、歡歡喜喜地盼望(2節);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3節);以神為樂(11節)
六、不虔的人(原文);義人;仁人(6~7節)
七、基督為不虔的人死(6節原文);基督為罪人死(8節);基督為敵人死(10節)
八、三一神 —— 父神(1節);靈神(5節);主耶穌基督(11節)
九、恩典(15節);洪恩(17節);顯多的恩典(20節)
【白白的恩賜】
一、賜恩者 —— 神(15節)︰
1. 祂是平安的神 —— 得與神相和(1節)
2. 祂是榮耀的神 —— 神的榮耀(2節)
3. 祂是愛的神 —— 神的愛(5~8節)
4. 祂是和好的神 —— 得與神和好(10節)
5. 祂是喜樂的神 —— 以神為樂(11節)
6. 祂是恩典的神 —— 神的恩典(15節)
二、恩賜 —— 耶穌基督(15~17節) —— 提供如下的恩賜︰
1. 與神相和(1節)
2. 接近神的途徑(2節)
3. 盼望的喜樂(2節)
4. 賜給聖靈(5節)
5. 救贖(6,8~9,16節)
6. 永生(21節)
7. 稱義(1~9節)
三、賜恩的根據 —— 神的恩典(15節)︰
1. 恩典的源頭 —— 神(15節)
2. 賜恩的對象 —— 軟弱的人(6節);罪人(8節);仇敵(10節);悖逆的人(19節);死在罪中的人(12節);被定罪的人(18節)
3. 恩典的立場 —— 義(21節)
4. 恩典的超越 —— 更顯多(20節)
5. 恩典的權能 —— 作王(21節)
四、恩賜的榮耀 —— 更加倍的臨到眾人(15節)
五、恩賜的性質 —— 白白的(15節)
【歡喜】
一、在盼望中歡喜(2節)
二、在患難中歡喜(3節)
三、以神為歡喜(11節)
【喜樂的三項因素】
一、盼望(2節)
二、患難(3節)
三、神(11節)
【愛與三一神的講究(5,8節)】
一、父神是愛的源頭 —— 「神的愛」(參約壹四8,『神就是愛』)
二、子神是愛的顯出 —— 「基督…為我們死,神的愛…顯明了」
三、靈神是愛的流入 —— 「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人在神面前原來的身分與光景】
一、還『軟弱』的時候(6節) —— 無力行善
二、還作『罪人』的時候(8節) —— 對神不虔、頂撞神
三、作『仇敵』的時候(10節) —— 與神為仇為敵
【更要,更加】
一、『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9節)
二、『更要』因衪的生得救(10節)
三、因祂恩典中的賞賜,神的恩典『更加』臨到眾人(15節)
四、『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17節)
五、恩典「更」顯多(20節)
【救恩的三層功效】
一、第一層:現在 —— 靠著祂的血稱義;未來 —— 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9節)
二、第二層:現在 —— 藉著祂的死得與神和好;未來 —— 因祂的生得救(10節)
三、第三層:現在 —— 藉著祂得與神和好,未來 —— 藉著祂以神為樂(11節)
【稱義和與神和好的對比】
一、稱義 —— 靠著祂的血 —— 免去(9節)
二、與神和好 —— 藉著神兒子的死 —— 得救(10節)
【以神為樂的理由】
一、我們是因主的血稱義的(9節上)
二、我們是藉主受苦而免去神的忿怒的(9節下)
三、我們因主的死已與神和好(10節上)
四、因祂的生我們已得救(10節下)
【在亞當裡所得與在基督裡所得的比較】
一、在亞當裡的所得(12~14節上):
1. 「罪…入了世界,…死就臨到眾人」
2. 「死就作了王」
二、人如何在亞當裡有所得,照樣在基督裡也有所得:
1. 「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基督)的預像」(14節下)
2. 眾人如何因亞當而成為罪人,照樣也因基督而成為義(18~19節)
3. 罪如何因著死作王,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21節)
三、在基督裡的所得,遠超過在亞當裡的所得:
1. 「過犯不如恩賜,…神的恩典…更加倍的臨到眾人」(15節)
2. 審判不如恩賜,定罪不如稱義(16節)
3. 死作王,不如耶穌基督在生命中作王(17節)
4. 「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20節)
【在亞當裡與在基督裡 —— 兩個包括性的大人(12~21節)】
一、因著亞當一人(在亞當裡):
1. 罪與死是藉著一人入了世人
2. 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 —— 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
3.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被組織成為罪人
二、因著基督一人(在基督裡):
1. 生命恩典也是藉著一人被帶進來的
2. 因一次的義行眾人都被稱義得生命
3. 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被組織成了義人
三、今天乃是四王掌權之日:
1. 死藉著罪作王
2. 罪因著死作王
3. 生命作王 —— 蒙恩的人在生命中掌權
4. 恩典作王 —— 恩典藉著義掌權
四、『在基督裡』卻是更大的事實:
1. 在基督裡的恩典更勝過在亞當裡的墮落
2. 在生命中的掌權更勝過死亡作王
3. 恩典藉著義作王更勝過罪因著死作王 —— 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
【神的計劃 —— 恩典藉基督作王】
一、兩個人:亞當與基督(14節)
二、兩個行動:
1. 亞當的過犯(12,15,17~19節)
2. 基督的義行(18節)
三、兩種結果:
1. 亞當是被定罪、刑罰、死亡(15~16,18~19節)
2. 基督是被稱義、得生命、作王(17~19節)
四、兩種歸予:
1. 在地位上,神的恩典在基督裡豐富地歸予那犯罪的受造者亞當的後裔(15節)
2. 在行動上,眾人的罪都歸在基督的身上,叫一切在基督裡接受神恩典的人都可以稱義(16節)
五、兩個王:
1. 罪作王叫人死(17節)
2. 恩典作王叫人稱義(21節)
六、兩種的豐富:
1. 恩典的豐富(17節)
2. 義行的豐富(17節)
七、兩種的契約:
1. 在亞當裡,人被定罪作死的奴僕
2. 在基督裡,人被稱義作義的奴僕
【因信稱義的穩固可靠的客觀事實略論】
一、對立:基督與亞當的對立 —— 「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12~14節)
二、對比:恩典與過犯的對比 ——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15~17節)
三、對照:因義行稱義對照因過犯定罪;順服成義對照悖逆成為罪人;恩典作王和永生對照罪作王和死;最後以恩典與律法作比而結束(18~21節)
【恩典的豐厚】
一、恩典中的賞賜更加倍的臨到眾人(15節)
二、受洪恩(17節)
三、恩典更顯多(20節)
四、恩典藉著義作王(21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羅馬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因信稱義的所得】
讀經:羅五章
一、藉著耶穌基督的所得
1. 得著一個嶄新的地位
(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1節):『既』字說出本段經文所描述的種種好處,都是在我們因信稱義之後,才藉著主耶穌基督的所是和所作而得的。『藉』字原文另譯『因、靠、從、經由』,本章至少用過十六、七次;它表明主自己和祂所作的功績,乃是我們得著種種好處的憑藉與管道。『與神相和』原文是『與神相安』,意即被帶入一個神人相安的關係中,不只人向著神能坦然無懼(來四16;十19),滿有平安,並且神向著人也能悅納、施恩
(2)「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2節):『進入』原文用於導引一個人覲見君王,或領航一隻船停泊港口;這裡的意思是說,恩典乃是一個特殊的領域,需要特別的引領才得進去。而我們能被引進此恩典的領域中,一面是『藉著祂』,另一面是『因信』;前者是指主的功績和成就,後者是指人的配合和責任。我們得以進入恩典的領域中,乃是神人同工的結果。我們得以『進入』,是一個既成的事實,但我們仍須繼續的『站』穩,否則,會有可能從恩典中墜落下去(加五4)
(3)「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2節):『歡歡喜喜』原文是指一種從內心湧溢而表於嘴唇的喜樂,有歡呼、誇耀之意;『盼望』是指滿有把握地期待著一件尚未完全實現的事;『神的榮耀』一面指信徒將來所要進入的榮耀境地(來二10),一面指信徒充分被神變化之後所要顯現出來的榮耀情景(羅八18;約壹三2)。我們因信稱義的第一個所得,是被帶進一個嶄新的地位中;在這地位上,不再心存畏懼,反而能盡情地享受神的恩典,對於前途有無限的把握
2. 得著一個喜樂的人生
(1)「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3節):『患難』原文字意是『壓力』,指生存在這世上所必遭遇的各式各樣的苦難(約十六33;林後一4);『歡歡喜喜』原文與第二節的『歡歡喜喜』同一個字(參二節註釋)。我們因信稱義之後,肉身仍活在這個世界,仍免不了要遭遇種種的患難,但與從前所不同的是,我們在患難中不但能消極地忍受,而且還能歡欣、雀躍,甚至將這喜樂溢於言辭。從表面看,信徒得救以後的人生境遇,似乎與得救之前並無不同(有時或更乖舛不順),但是裡面的心境卻與從前迴異,不只在主裡面有平安(約十六33),而且還能有滿足的快樂(林後八2)
(2)「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3~4節):信徒在患難中仍有喜樂,是因為『知道』我們的患難並不是白受的,它乃是神恩典的化身,是要叫我們得益處(來十二10~11;羅八28),使我們達到完全的地步。『生』字原文意思是『產生效果、作成、致使』;『忍耐』原文的意思並不是消極的耐心忍受,而是積極的勝過環境考驗的毅力;『老練』原文字用於金屬經過提煉後毫無雜質的狀況,故此處指人經過神鍛鍊後所產生的成熟性格
(3)「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4~5節):這裡的『盼望』原文和第二節的『盼望』同一個字(參二節註釋);『羞恥』意指因盼望落空而蒙羞。信徒經歷患難最終所產生的盼望,不是虛無縹緲的幻想,而是有可靠的確據的,這個確據就是澆灌在我們心裡的神的愛。我們在患難中所經歷神的愛,成為我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彼前三15),使我們確知凡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羅九33;十11;彼前二6)
3. 得著一個確實的憑據
(1)「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5節):信徒既因信稱義,就領受聖靈作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弗一13~14)。這聖靈不只引導我們進入一切屬靈的實際(約十六13原文),使我們預嘗神的豐富(林後一22;五5),並且也將神的愛傾倒出來(『澆灌』之原文直譯),使之滿溢在我們的心裡。本節的意思是說,內住的聖靈叫我們的心能充分領悟、明白神對我們的愛(弗三16~19),因此確信我們的盼望絕不至於羞恥
(2)「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6節):『軟弱』原文是『無力、無助』;『我們還軟弱的時候』意即當我們無力抗拒罪惡,又無能遵行神旨之時。『所定的日期』就是神在創世之前即已安排好的時候(弗一10;加四4;多一3)。本節之『罪人』在原文不同於第八節的『罪人』;此處是指『不虔』(羅一18)的人。這裡強調神的愛是主動的,是計劃好的,是賜給不配得的人的
(3)「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7節):保羅在前面曾引證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故這裡的『義人』不是指完全無過的人,而是指『盡其本分,不虧負別人所該得的人』;『仁人』是指『在別人所該得的之外,另予額外施捨的人』。『或者有敢作的』指人因受感而生發勇氣去犧牲自己。本節表明神的愛是超越所有人的反應的,是沒有動機、緣由的
(4)「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8節):『還作罪人的時候』意指還在行不義的事(羅一1828)、虧缺神的榮耀(羅三23)的時候。基督就在我們這樣頂撞神的光景中,仍然來為我們死,神愛我們的心,就在此顯明了(約壹四9)。聖靈將基督釘十字架活畫在我們眼前(加三1),向我們顯明神的愛,這使我們在患難中仍能有滿足的喜樂
4. 得著一個全備的救恩
(1)「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從神的忿怒中得救」(9節原文):這裡『神的忿怒』不只指神既有的忿怒(羅一18),也指神將來的忿怒(帖前一10)。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一面流血解決我們的罪行,使我們得以稱義;一面將『舊人、我、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羅六6;加二20;五24)都和祂同釘,解決我們的罪性,免除遭神忿怒的因素。這是救恩的頭兩面的功效
(2)「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10節):神的兒子不只為我們受死,並且也為我們復活。祂的死,解決了人和神之間一切的難處,使我們不再與神為仇為敵,而得與神和好(西一21~22);祂的復活,將神的生命分賜給我們,使我們能憑這生命而活,並且漸長以致得救(彼前二2)。這裡的『得救』,不單指從一切消極的事物中蒙拯救,也指經歷神全備的救恩,最終被模成神兒子的形像(羅八29)。本節是敘述救恩的次兩面的功效
(3)「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祂,以神為樂」(11節):『與神和好』在原文含有作神朋友,看法和行事與神一致,使神得以滿足之意;『以神為樂』意即享受神,以神作為我們的滿足。救恩的最高一層是神人同行同住,彼此享受,互為滿足,直到永世
二、在亞當裡所得與在基督裡所得的比較
1. 在亞當裡的所得
(1)「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12節):『這就如』三字表明羅馬書第五章下半段仍在講論與前半段相同的一件事,只是講論的角度不同而已。本節前一個『罪』字是單數名詞,指有位格的罪性(參創四7);後一個『罪』字是過去式動詞,原文字意是『未中標的』,指人在行為上夠不上神的標準,也就是犯了罪行。本節節的意思是說,因著亞當一人的墮落,罪性就進到人的生命裡頭,使眾人都受罪的奴役而犯罪(約八34);罪的工價就是死(羅六23),因此死就臨到了眾人。我們在未得救以前,在亞當裡的所得乃是罪與死
(2)「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13節):『算』原文字意是『記在賬上』。本節的意思是說,當亞當墮落的時候,雖然由於當時神還未頒賜律法,因此並未認定是破壞了律法,但是『罪』已經存在,乃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3)「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牠的權下」(14節):『從亞當到摩西』就是在沒有律法以先的時期,因律法是藉著摩西傳的(約一17)。這裡是承接前節的意思,說明罪和死的存在,與律法無關;雖然沒有律法指明人犯了什麼樣的『罪過』(原文字意是『越界』),但都犯了罪,而死的毒鉤就是罪(林前十五56),罪引進了死,死就在人身上掌權,眾人都服在死的權下,無一能倖免
2. 人如何在亞當裡有所得,照樣在基督裡也有所得
(1)「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14節):『那以後要來之人』就是基督,祂是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預像』原文字意是『預表、表徵、標本、模型』。句的意思是說,眾人如何因著亞當一人而有所得,照樣,眾人也都要因著基督一人而有所得;就著這一種對全人類的影響來說,亞當乃是基督的預表,可惜他並不是基督正面的預表
(2)「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18節):因著亞當在伊甸園裡一次的『滑跌出界』(『過犯』原文直譯),眾人就都被神定罪,而都服在罪與死的權下;照樣,因著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合乎神公義的行為,眾人也就要被神稱義,而能得著神的生命並享受生命的大能了
(3)「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19節):前節的『一次』是外面行為的問題,本節的『一人』是裡面生命的問題。因著亞當一個人『不順服』(『悖逆』原文直譯)神,罪就被組織到人的裡面,眾人就被構成了『罪人』;照樣,因著基督一個人『順服』神以至於死(腓二8),義的生命和性情也就要被組織到人的裡面,眾人就都被構成為『義人』了
(4)「就如罪因著死作王;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21節原文):本節是第三次題到『照樣』,來說明在亞當裡的所得,和在基督裡的所得之對比。眾人在亞當裡不只被定罪、被構成罪人,並且也被置於罪和死的權勢底下,任它們轄制。這裡說,『罪因著死作王』,不止死作了王(14,17節),現在連罪也作了王,而罪作王是藉著死,因為人是因怕死而為罪的奴僕的(參來二15)。但感謝主,照樣,眾人在基督裡不只被稱義、被構成義人,並且也被置於恩典和生命的權勢底下,受它們的管理。『恩典藉著義作王』,神的義乃是我們享受神恩典的憑藉和管道;我們只要因信與基督聯合,就合乎神公義的要求,也就能得著神恩典的同在(林前十五10),而這恩典具有莫大的能力(林後十二9),能夠覆庇、剛強、支配、管治我們,叫我們豐豐富富的得到神永遠的生命,使我們能在生命中作王(17節)
3. 在基督裡的所得,遠超過在亞當裡的所得
(1)「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的臨到眾人麼?」(15節):本節是說明『恩賜』的所得,遠超過『過犯』的所得。既然因著亞當一人的過犯,叫全人類都蒙受其遺害,趨向滅亡;那麼憑著神的恩典,並祂藉基督一人在恩典中的白白恩賜,必定更加豐富的臨到全人類。這裡說明了恩賜所得,遠超過犯所得的理由:第一,基督遠超亞當;第二,亞當所作的是過犯,基督所作的是恩典,在本質上,基督所作的遠超過亞當所作的;第三,過犯的後果是被動的,是不得已的,恩典中的賞賜是主動的,是白給的,主動勝於被動,白給勝於被迫的施加;第四,神的恩賜勝於神的審判,神的稱義勝於神的定罪,對此,保羅就在下一節給我們補充的說明
(2)「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由許多過犯而稱義」(16節):這裡說出審判與恩賜,以及定罪與稱義的差異:第一,審判是將一人的罪過推到眾人身上,恩賜是將眾人的罪過歸給一人;第二,定罪只考量一人、一次的罪行,稱義則考量了眾人、多次的罪行。因此歸納而言,審判不如恩賜,定罪不如稱義
(3)「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17節):本節的主要論點是在指出生命的權能,遠超過死亡的權勢;死亡雖然強而有力,且殘忍可怕(參歌八6),但它只能在亞當(舊人)的範疇內掌權,我們若活在基督(新人)的範疇內,生命就要吞滅死亡(林後五4;林前十五54),在我們身上顯出作王的光景了。我們這蒙受洪恩並白賜之義的信徒,是『在生命中作王』的,我們只不過是生命掌權的管道,生命才是權柄的實際,離了它我們就不能作什麼
(4)「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20節):本節一面接續十三節的思想,說明律法與罪的關係,一面也指出在基督裡所得的恩典,遠超過在亞當裡所得的罪。『律法本是外添的』,是說頒賜律法並非神的原意,只因人有罪而不知罪,神就引進了律法;『叫過犯顯多』是,說律法的功用是將罪顯明出來,並且越顯越多,使人從而認識自己的敗壞和無能,因此轉向基督的救恩。『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這句話有兩面的意思:第一,人愈看見罪的可怕,就愈依靠恩典,取用恩典,以致恩典更多顯明在我們的身上;第二,恩典總是超過罪的,不只比罪更強、更有能,並且比罪更多、更夠用(參林後十二9)
—— 黃迦勒《查經輯要》
【信靠耶穌的福樂】
經文:羅5:1~11
一、有盼望的福樂人生 1~2
1. 因信稱義,與神相和 1,(西1:20;賽53:5;弗2:14~15)
2. 因得恩典,歡喜盼望 2,(弗1:5~8;西1:5;約壹3:1~3)
二、有堅強的福樂人生 3~8
1. 在患難中也是歡喜的,因有神的愛澆灌 3~5,
(1)患難生忍耐 (羅12:12;雅1:2~4;5:7)
(2)忍耐生老練 (林後1:3~4;賽41:10)
(3)老練生盼望 (腓1:20)
(4)所賜給聖靈 (詩103:8~12)
(5)愛澆灌心裡 (賽44:3~4)
2. 在軟弱中也是剛強的,因有神的愛顯明 6~8
(1)在我們還軟弱的時候 (林後12:9~10;賽40:31;腓2:5~8;提前2:5~6)
(2)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 (弗2:12;彼前2:24)
三、有喜樂的福樂人生 9~11,(詩16:11)
1. 因免去神忿怒 9
2. 曆得與神和好 10
3. 因信靠神得救 10
4. 因藉以神為樂 11,(賽61:10)
—— 毛南春陽
【基督徒的恩典】
經文:羅5:12~21
一、罪人的希望 —— 預像 12~14
1. 罪的成長 12,(雅1:15)
2. 罪的審判 13
3. 罪的權勢 14,(結18:20)
二、罪人的救恩 —— 基督 15~19
1. 死了→活了 15,(林前15:45~49)
2. 定罪→稱義 16,(弗2:8)
3. 死作王→義作王 17,(約壹5:12)
4. 悖道→順從 18~19
三、罪人的恩典 —— 永生 20~21
(弗1:7;2:7;提前1:14~15)
—— 毛南春陽
【因信進入恩典中】
經文:羅5:1~11
引言:
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有人覺得蒙恩,有人卻不覺得,主要原因是在於有沒有信心。這段經文提及因信進入恩典中的幾方面果效。
一、因信得與神和好(5:1)
與神和好是恩典,是白白得來的。
二、因信進入恩典的時代(5:2)
在恩典中是一個範圍,時代。
三、因信盼望神的榮耀(5:2)
即永生,不朽壞,聖潔無瑕疵。
四、因信在患難中有喜樂(5:3)
因為相信患難能訓練忍耐的品格。
五、因信在患難中有盼望(5:4)
因忍耐得經驗。
六、因信領受聖靈所賜神的愛(5:5~8)
即體會神的愛的增加。
七、因信知道寶血的能力(5:9~10)
能免去神的忿怒即審判,免去與神之間的攔阻。
八、因信以神為樂(5:11)
本來以物質,世上的成就,家庭為樂。但這一切的快樂都會改變,都要付代價。只有以神為樂是永不改變的。
九、明白基督替死的愛(5:6~8)
平常我們對神的認識只在祂所賜的物質,現在不在物質了。在敵對祂,作罪人時,祂為我們的罪而死,我們就認識到神的大愛。
結論:
這一切的成就,都是神所賜的信心才能明白和體會的。
—— 黃彼得
【因信稱義的永恆性】
經文:羅5:1~11
引言:
羅馬書4章談到因信稱義是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羅3:22)。亞伯拉罕原是拜偶像的人,因信而得著稱義(創15:8)。大衛是在罪孽裡生的(詩51:5),但他因信而稱義,神不算他為有罪的(詩32:1~2)。這兩個例子可以通用於世上每一個人。但這種稱義的關係可維持多久呢?在有時間性的人認為有限,但在神卻不是。
一、恢復與神永遠的關係(5:1~2)
1. 永遠和好。耶穌是永遠的,所以在祂裡面與神和好的關係也是永遠的。
2. 永遠蒙恩。耶穌的恩典是永遠的,所以在祂裡面的恩典地位也是永遠的。
3. 永遠得神的榮耀。這榮耀是由耶穌而來的,祂是神榮耀的光輝(來1:3);故我們在基督裡所得的榮耀也是永遠的。
二、得著永恆的盼望(5:3~5)
因有永恆的盼望,所以:
1. 有神所賜的喜樂。
2. 有神所賜的忍耐。
3. 有神所賜的經驗 —— 老練。
4. 有神所賜不止息的愛。
三、得著永恆的把握(5:6~11)
1. 因神永遠的愛,把握永遠的稱義(5:6~8)。
2. 因基督的寶血,把握永遠的義(5:9)。
3. 因基督的死,把握與神永遠的和好(5:10~11)。
結論:
這是稱義的永恆性,是永遠可靠的。
—— 黃彼得
【因信稱義的所得與在基督裡的承受】
一、因信稱義之後,藉著耶穌基督的得著,「藉著祂」,因信稱義之後,就藉著祂得著種種的恩典 —— 因著祂的愛為我們受死,使我們這罪人,與神為仇為敵的人,得稱為義,既已稱義,祂在愛裡,豈不更加倍的恩典臨到我們麼?
1. 與神相和
(1)罪解決了,神能親近人,人也能親近神,神人能以相處
a. 原來罪未解決,神碰著罪人,就要擊殺,「擊殺埃及長子」,現在羔羊血已灑,就逾越了
b. 人也不敢去見神,恐懼戰兢,「摩西」甚是恐懼戰兢,別人更不用說了,不可上山去,凡摸這山的必要治死他(來十二18~21;出十九12),現在能來到錫安山,來朝見神了(來十二22~24)
(2)原來因著惡行,心裡與神為敵(西一21),現在惡行除去,從心裡與神和好了。「得救前後」,得救前總是恨神、褻瀆神,作與神為敵的事;得救後愛神、喜歡神,與神和好了
2. 站在恩典中
(1)不是等到將來上天堂、享福分,乃是現在就站在恩典中,享受恩典,「悅納之時,拯救之日」現在就是(林後六1~2)
(2)人一與神和好,就能享受神所預備的肥牛犢,吃喝快樂(路十五23)
3. 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1)神的榮耀是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帶給我們歡歡喜喜的盼望,「基督在心裡成了榮耀的盼望」(西一27),「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來一10),「主若顯現必要像祂」(約壹三2)
(2)不僅將來得著神的榮耀,就ˋ十現在,也經歷神的榮耀,由其是在患難中,「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即得榮耀,「神榮耀的靈常在身上」(林前四13~14)
4. 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心裡
(1)神的愛是超人的愛 —— 人的愛最高是為義人死,或為仁人死,神超越的愛是為罪人死
(2)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是我們心中的力量,叫我們經得起任何的患難
5. 免去神的忿怒
(1)不信基督是最惹神忿怒的,現在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將來還要遭遇神和羔羊的忿怒,無可躲避,無法站立得住(啟六12~17),信的人得以脫離免去這些忿怒(詩二12)
(2)神因著基督還要悅納我們
6. 因祂的生命得救
(1)祂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叫我們靠祂的生命能過得勝的生活,勝過罪惡、世界、肉體
(2)不僅是將來的得救,乃是現在就靠這神的生命經歷各種的得救
7. 以神為樂
(1)神是最喜樂的神(詩四十三4)
(2)神自己就是人的享受,叫人歡呼喜樂的過日子(詩九十14),「馬利亞」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路一47)
a. 神是人最高的享受,帶進最大的喜樂,「萬物和祂」神把萬物賜給我們享受,更把祂自己賜給我們享受(羅八32),祂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我們飲食飽足,已夠叫我們滿心喜樂(徒十四17),祂自己給我們享受,更叫我們大大的喜樂(徒十三52)
b. 不受任何環境的影響,都能以祂為樂,「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哈三17~18)
二、在基督裡承受恩典 —— 是承受的問題
1. 亞當是基督的預像,亞當一人影響全人類,照樣,基督一人也影響全人類,「因一人」
(1)亞當一人把罪和死帶給人類,照樣,基督一人把義和生命帶給人類,「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林前十五22)
(2)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十五22)
2. 所有的恩典是在基督裡承受,由祂一人帶給我們,不需要我們在這裡作些什麼,「承受產業」不是勞力去賺得產業,在亞當裡人不必犯罪,就已成為罪人,落在死中,照樣,在基督裡,人也不須作好,就能稱義得生命
三、在基督裡恩典的超越
1. 過犯不如恩賜
(1)過犯是出於人的,恩賜是出於神的,一人所作的,怎能以神所作的,「何況神的恩典…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麼」,「浪子與父」,浪子雖任意放˙蕩貲財,耗盡一切所有的,但父在家所預備的穿、戴、吃、喝,樣樣都預備,可以作樂跳舞,浪子所浪費的,怎能比父所預備的(路十五11~23)
(2)過犯是由於亞當一人,恩典是由於基督一人 —— 基督遠超過亞當
a. 因亞當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
b. 審判是因一人一次的過犯而定罪,恩賜是由許多過犯(眾人眾多的過犯)而稱義 —— 因基督而有的稱義,遠超過因亞當而有的定罪
c. 死因亞當一人作了王,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更要因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 —— 在亞當裡被死轄制,在基督裡,生命勝過死王,吞滅死亡
d. 罪作王叫人死,恩典藉著義作王,叫人得永生 —— 永生超過死亡
e.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 義超過罪
2. 罪的顯多,是為恩典的更顯多
(1)撒但的作為(把罪和死帶給人),是為顯明神的智慧和能力,「法老剛硬」是為顯出神的大能(出九15~16)。「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將被撒但敗壞的人類,建造成為可讚美的教會,是為彰顯神百般的智慧(弗三10)。「病重得醫」病越重,得醫,越顯醫生的高明,藥物的有效,「流氓教成高材生」顯出教師的本領
(2)恩典比罪更顯多,是為叫人更愛神,敬畏神,稱頌慎,「愛多赦免多」(路七36~47)。「大衛認罪後高聲歌唱」,神赦免了他,又賜給樂意的靈,使他的心清潔、靈正直,而能勝過罪
—— 佚名《羅馬書查經綱目》
【主耶穌與亞當之比較】
一、是首先的:是末後的(林前十五45)
二、乃屬乎地:本出於天(林前十五47)
三、自取死亡:叫人復活(林前十五22)
四、啟罪之源:使人稱義(羅五17~18)
五、悖逆主命:至死順從(羅五19)
—— 丁良才《經題模範》
【認識在基督的人 羅馬書5章】
一丶在主裡面盼神榮耀5:1~2
二丶在主裡面就有聖靈5:3~5
三丶在主裡面享受主愛5:6~8
四丶在主裡面以神為樂5:9~11
五丶在主以外死在罪中5:11~14
六丶在主裡面得主救恩5:15~17
七丶在主裡面不被定罪5:18~19
八丶在主裡面得主永生5:20~21
—— 作者不詳
【因信稱義– 由虧缺到盼望(5:1-2)】
一、 不虔不義 —— 我們與神為敵,在神忿怒之下,虧缺神的榮耀
二、 因信稱義 —— 我們與神相和,進入恩典之中,盼望神的榮耀
—— 伍雷
【因信稱義- 喜樂湧溢,歡呼誇耀(2,3,11)】「歡喜,為樂」 原文都作誇耀
一、 在盼望中歡歡喜喜 —— 站恩典的地位
二、 在患難中歡歡喜喜 —— 處患難的經歷
三、 我們藉祂以神為樂 —— 在神裡面誇耀
—— 伍雷
【為何在患難中也歡喜(3~5)】
一、 因患難生忍耐 —— 忍耐不是消極忍受,是積極勝過環境的堅忍毅力
二、 因忍耐生老練 —— 原文指金属經提炼无杂质的状况,是成熟的品格
三、 因老練生盼望 —— 有站在恩典的地位中的盼望,也有患難中的盼望
四、 盼望不至羞恥 —— 盼望不會落空蒙羞,患难中所经历神的爱是保證
—— 伍雷
【為何盼望不至於羞恥– 所賜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5,6,8,10)】
一、 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為罪人死 —— 不為義人仁人乃為我們罪人
二、 我們作罪人的時候,基督為我們死 ——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三、 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得與神和好 —— 既已和好更要因他的生得救
—— 伍雷
【藉著祂 –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一、 我們一切所得都是藉著祂 –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1~11
二、 為何一切所得都是藉著祂 – 在基督裡非亞當裡 12~21
—— 伍雷
【我們一切所得都是藉著祂 -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一、 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1
二、 我們藉著祂,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 2
三、 我們並且藉著祂,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2
四、 靠祂的血稱義,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 9
五、 藉著祂的死與神和好,更要因祂的生得救 10
六、 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神為樂 11
—— 伍雷
【為何一切所得都是藉著祂- 在基督裡非亞當裡】
一、 在亞當裡 12~14
1. 罪進入世界 罪從一人入了世界,罪是單數指罪性
2. 死臨到眾人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死又是從罪來的
3. 死就作了王 眾人都在死的權下,從亞當直到摩西
二、 在基督裡 14,18,19,21 亞當是那以後要來之人(基督)的預像
1. 因一次的過犯罪人都被定罪, 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被稱義得生命
2.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 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就成為義了
3. 就如在亞當裡罪作王叫人死, 照樣恩典藉著義作王叫人因主得永生
三、 在基督裡遠超在亞當裡 15,16,17
1. 人過犯不如神的恩賜 —— 因一人過犯眾人死,恩典因基督一人加倍臨到
2. 人定罪不如神的恩賜 —— 審判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3. 死作王不如生命作王 —— 因一人過犯死作王,更要因基督一人生命作王
—— 伍雷
【羅馬書第五章】
一、隨稱義而得來的福份:和平、喜樂、盼望、愛(五1~11)
二、新舊集團(五12~21)
—— 《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馬書第五章】
一、與神交好(五1~5)
二、愛的最後證明(五6~11)
三、滅亡與拯救(五12~21)
—— 《每日研經叢書》
【羅馬書第五章】
一、福音帶來的實質福氣(五1~11)
二、基督作成的工向亞當的罪誇勝(五12~21)
——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因信稱義的成效(五1~11)】
一、因信稱義所帶來的益處(1~5)
1. 「得與神相和」(1)
2. 「站在恩典中」(2)
3. 「盼望神的榮耀」(2)
4. 積極的「忍耐」(3)
5. 我們的生命品格便更趨成熟,得著確實的盼望(4~5)
二、稱義與蒙恩的保證(6~11)
1. 保證不再失望(6~8)我們經歷了神不變的大愛,因此便有了盼望,使我們轉弱為強,作敬虔的人。
2. 保證得著完全的救恩(9~11)
—— 《新舊約輔讀》
【人的罪與神恩典的對照(五12~21)】
一、亞當代表全人類(12~13)
二、亞當作預像,預表基督(14)
三、基督的恩賜,遠超過亞當的過犯(15~21)
1. 亞當犯罪使眾人死,基督的恩典卻帶來永恆的賞賜(15)
2. 亞當帶來審判與定罪,基督卻使人稱義,宣告人無罪(16)
3. 亞當讓死掌權作王,基督在人生命裡掌權作王,給人福氣(17)
4. 亞當的悖逆引入了不順服,基督因順服而帶來了公義(18)
5. 亞當悖逆使人陷在罪裡,基督順服神旨使人成義(19)
——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