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一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主題 —— 神的福音】
一、福音的使者 —— 奉召特派的保羅(1節)
二、福音的內容 —— 聖經所應許的我主耶穌基督(2~4節)
三、福音的對象 —— 在萬國中所有的人(5,14節)
四、福音的交通 —— 問安、代禱與分享(5~12節)
五、福音的負擔 —— 以還債的心情盡力傳揚(13~15節)
六、福音的大能 —— 要救一切相信的(16~17節)
七、福音的需要 —— 世人都被神定罪:
1. 因世人對神不虔 —— 不尋求神、不榮耀神、敬拜偶像(18~25節)
2. 因世人對神和對人不義 —— 放縱情慾、存邪僻的心、行事兇惡(26~32節)
貳、靈訓要義
【福音的源頭 —— 神】
一、是屬於神的 —— 「神的福音」(1節)
二、是神所應許的 —— 「這福音是神…所應許的」(2節)
三、是出於神的愛 —— 「為神所愛」(7節)
四、是照神的旨意 —— 「或者照神的旨意」(10節)
五、是神的大能 ——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16節)
六、是為顯明神的義 ——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17節)
七、是叫人感謝神 —— 「感謝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8節)
【神福音的傳揚】
一、傳揚福音的器皿:
1. 是「耶穌基督的奴僕」(1節原文)
2. 是「奉召」的(1節)
3. 是「特派傳神的福音」(1節)
4. 是因「受了恩典」(5節原文)
5. 得著「使徒的職分」(1,5節)
二、傳福音者的榜樣:
1. 以「萬國」的人為對象(5節)
2. 「用心靈…事奉」(9節)
3. 熱切「禱告」,尋求「神的旨意」(9~10節)
4. 在生命中結「果子」(13節)
5. 對人有「欠…債」的感覺(14節)
6. 「情願」(甘心樂意)、「盡力」而為(15節)
7. 「不以福音為恥」(16節)
【神的】
一、神的福音(1節)
二、神的兒子(4節)
三、神所愛的人(7節)
四、神的旨意(10節)
五、神的大能(16節)
六、神的義(17節)
七、神的忿怒(18節)
八、神的事情 —— 神的永能和神性(19~20節)
九、神的榮耀(23節)
十、神的真實(25節)
【福音的內容 —— 耶穌基督】
一、論到耶穌基督 —— 「這福音…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2~3節)
二、祂是『人子』 —— 「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3節)
三、祂是『神子』 —— 「按聖善的靈說,…是神的兒子」(4節)
【神三個位格的存在(3~4節)】
一、父神 —— 「祂」;「神」
二、子神 —— 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神的兒子
三、靈神 —— 聖善的靈
【我們因何需要傳福音】
一、因為基督的所是 —— 祂是福音的題目和內容(3節)
二、因為基督徒的所是 —— 我們被託付傳福音(5節),並欠所有人的債(14節)
三、因為世人的所是 —— 無論何種人都需要福音(15,17節)
四、因為福音的所是 —— 福音是一種好信息,是神的大能要拯救信的人
五、因為神的所是 —— 神是義的,必要審判行不義的人(17~18節)
【神福音的領受】
一、接受福音的人:
1. 「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6節)
2. 「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7節)
二、接受福音的途徑 —— 「要救一切相信的」(16~17節)
【保羅對於羅馬的信徒】
一、所感謝的(8節)
二、所祈求的(9~11節)
三、所定規的(13節)
四、所虧欠的(14節)
五、所情願的(15節)
六、所見證的(16節)
【認識福音】
一、對福音的態度 —— 不以為恥(16節上)
二、福音的本身 —— 是神的大能(16節中)
三、福音的目的 —— 要救…人(16節中)
四、福音的條件 —— 相信(16節中)
五、福音的範圍 —— 切相信的人(16節中)
六、福音的次序 ——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6節下)
七、福音的顯明 —— 神的義(17節上)
八、福音的結果 —— 因信得生(17節下)
【福音的五個基本原則(16~17節)】
一、乃是神的大能
二、要救一切相信的,並沒有分別
三、是為顯明神的義
四、是本於信,以致於信
五、義人必信得生
【四個顯明】
一、在福音上顯明神的義(17節)
二、在不虔不義的人身上顯明神的忿怒(18節)
三、在人心裡(良知)顯明神的存在(19節)
四、在天地宇宙間顯明神的永能和神性(20節)
【神福音的需要】
一、人兩面的罪引起神的忿怒 —— 「不虔不義…行不義阻擋真理」(18節)
二、人第一面的罪 —— 不虔和阻擋真理:
1. 明知有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感謝祂」(19~21節)
2. 「將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22~25節)
3. 「故意不認識神…怨恨神」(28,30節)
三、人第二面的罪 —— 不義和行不義的事:
1.「放縱…情慾,…行可羞恥的事」(24,26~27節)
2. 「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8~31節)
3. 「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32節)
【有神的證明】
一、人自己的心裡證明有神(19節)
二、天地之間所造萬物證明有神(20節)
【人的罪】
一、人被定罪的基本原因 —— 不要神:
1. 否定神在人心裡的顯明(19節)
2. 否定神在造物中的顯明(20節)
3. 輕忽神真實榮耀的特性(21~25節)
二、人在生活行為上犯罪的事實 —— 得罪神:
1. 情慾的敗壞(26~27節)
2. 心思的敗壞(28~29節)
3. 行為的敗壞(30~31節)
三、人犯罪的結果 —— 招致神的審判(32節)
【不虔的罪 —— 神三次任憑】
一、第一次 —— 因為人把神的榮耀變為偶像 —— 神任憑他們逞慾(21~24節)
二、第二次 —— 因為人不敬奉那造物的主 —— 神任憑他們縱慾(25~26節)
三、第三次 —— 因為人故意不認識神 —— 神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28節)
【不義的罪】
一、男女間的 —— 情慾的敗壞(26~27節)
二、彼此間的 —— 心思的敗壞(28~29節)
三、行為上的 —— 行為的敗壞(30~32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羅馬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羅馬書第一章:神的福音】
一、神福音的源頭和內容
1. 福音的源頭 —— 神
(1)是屬於神的:「神的福音」(1節):這詞表明福音的性質,是出於神,藉著神,並歸於神的。神的福音是因神的愛而發起,因神的旨意而安排,因神的大能而成全,神神的義得著彰顯,使感謝歸於神
(2)是神所應許的:「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2節):這意思是說,福音並不是神突然起意而有的,乃是神在已過的永遠裡,就已定規計劃好了,並在舊約的時代,藉著眾先知將它透露給我們。「應許」一詞,含有神以祂的信實保證必促成其事之意
(3)是出於神的愛:「為神所愛」(7節):這福音惠及神所愛的人,意即福音是因神的愛而有的;是為著滿足神的愛心,才設計了這個福音
(4)是照神的旨意:「我在祂兒子福音上,用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的題到你們,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9~10節):這福音是神心意中的一件大事,不止福音的計劃、安排與成就是照著祂的旨意,連福音的傳揚和推廣也是照著祂的旨意
(5)是神的大能:「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16節):這意思是說,福音的本身就是神的大能;它滿帶著神莫大的能力,無堅不摧,無敵不克。世上沒有一個罪魁,它不能拯救(提前一15~16);也沒有一樣罪惡,它不能救人脫離(太一21)
(6)是為顯明神的義:「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17節):「神的義」不同於「人的義」;人的義是人憑自己的力量和行為,來答應並滿足律法的要求;神的義是神自己來答應並滿足律法的要求,而將撐義的地位白白的賜給相信的人。嚴格地說,這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三10,20)。但這福音是告訴人說,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已經在十字架上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人只要接受祂,祂就要成為我們的義(林前一30),並叫人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因此,福音是顯明神的義(羅三25~26)
(7)是叫人感謝神:「第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心傳遍了天下」(8節):這福音完全是神白白的恩典。就我們的身份而言,我們根本就不配得這福音,但我們仍然蒙了憐憫(提前一16);就我們的知能而言,這福音不是我們所能相信得來的,但神卻為我們創始了信心(來十二2)。所以說福音的結果,乃是叫人感謝神
2. 福音的內容 —— 耶穌基督
(1)「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3節):這句話是說,福音是論到神的兒子˙的。這福音不是在講論到如何改善社會、如何造福人類、或是其他別的事項;這福音乃是專一地講論神的兒子˙,以祂為題目、中心和實質內容。「祂兒子」是重在說到祂的性質,有神的生命和性情,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顯出;「我主」是重在說到祂的地位,是在萬有之上,為一切屬祂之人所敬奉;「耶穌」是重在說到祂的為人身份,是那道成肉身,降卑取了奴僕形像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是重在說到祂的事工職分,為神所膏,奉神差遣來遵行神旨,作成祂的工的彌賽亞
(2)「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3節):按祂肉身的來源說,祂是大衛的後裔馬利亞生的(參路三23~31,希里是馬利亞的親身父親,約瑟的岳父),證明祂是「人子」,有人的生命和性情。因此祂有資格站在人的地位上,代替人接受神的審判,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3)「按聖別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4節原文):按祂內在的本質說,因祂是馬利亞從聖靈懷孕而生的(太一18),故祂具有聖別的靈;「聖別」與「凡俗」相對,意思是說祂是與世人不同的,祂實際上就是神來成為人,因此祂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的(來七26),惟其如此,才能無罪的代替有罪的,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三18)。此外,在祂身上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裡復活(弗一20),向人顯明祂是神的兒子,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叫人藉著祂就有了神的生命(約壹五12),並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由於這福音所論到的耶穌基督,是人子又是神子,故能賜人完全的救恩,因此這福音乃是全備的福音。
二、神福音的傳揚
1. 傳揚福音的器皿
(1)「耶穌基督的奴僕保羅」(1節原文):「奴僕」是指賣身失去自由的奴隸;「保羅」原文字意是「微小」。本句話有幾面的意思:第一,必須是主耶穌用寶血重價所買的人(林前六20),才有資格傳這福音;第二,我們沒有自由不傳福音,因為我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便有禍(林前九16);第三,傳福音必須降卑自己,不顧臉面,甘心作眾人的僕人(林前九19)
(2)「奉召為使徒」(1節):「奉召」是「蒙神呼召」的意思;「使徒」是「受差遣的人」的意思。人得以成為一個受差遣出去傳揚福音的器皿,乃在於先蒙主的呼召;意即這個負擔並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加一1),而完全是出於神,一切是神發起的
(3)「特派傳神的福音」(1節):本句可另譯「被分別出來歸於神的福音」。傳福音不是偶然而為之的事,乃是神把我們從母腹裡就分別出來(加一15),專一的為著盡傳福音的本職而活。因此,傳福音是我們的正業,並非副業,凡我們所作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使別人也能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九23)
(4)「我們從祂受了恩典」(5節原文):信徒得救,是因領受了典;信徒奉召傳福音,更是由於特別的恩典,這是恩上加恩(約一16)。我們必須先從基督領受這格外的恩典(林前十五10),對主有頭手的認識與經歷,然後才能將祂服事並供應給別人
(5)「並使徒的職分」(5節):這是說傳福音乃是一個職責,是神的授與和託付;即使我們不甘心去作,責任卻已經託付給我們了(林前就17)。但感謝主,我們若甘心傳福音,不只在將來會有賞賜,且在今生也能得著享受(林前九17,4,14)
(6)「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5節):本句是前句「使徒職分」的闡釋,說明傳揚福音者的職責:第一,傳福音的範圍是「萬國」,對象是「萬民」(太廿八19);第二,傳福音是將主的名傳開,使人求告主名(羅十13),尊主的名為聖(彼前三15),並歸入主的名下,意即使人經歷主名的實際(主自己);第三,傳福音主要是叫人「有信的順從」(「信服真道」原文直譯),就是叫人不再任著自己剛硬的心(羅二5),而能服下來,單純地相信基督。總而言之,傳福音是叫人心裡相信,並且口裡承認(羅十9~10)
2. 傳福音者的榜樣
(1)「我在祂兒子福音上,在我的靈裡所事奉的神」(9節原文):傳福音固然是對神的一種事奉,但不是重在用我們的魂或身體,而是重在用我們的靈;因此不是道理上的說服,而是深處與深處的響應(詩四十二7原文),惟有從人的靈裡出來的,才能達於人的靈裡,引發共鳴。神是靈,所以我們必須在靈的新樣裡,用靈和真事奉祂,切不可再按著儀文和字句的舊樣(約四24;羅七6)
(2)「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的題到你們,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職9~10節):傳福音的人要到那裡去,,並向誰傳,似乎因神的感動而有一個心願,但只能藉著禱告將這心願交給神,由神來定規他的腳步(耶十23;參雅四13~15)。禱告才能明白神的旨意,傳福也才有功效;所以傳福音必須用禱告來鋪路,先有祈禱,後有傳道(徒六4),這樣,傳道才有能力
(3)「因為我切切的想見你們,…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11,13節):保羅在這裡把傳福音比作結果子,結果子是生命上的事;我們若想要多結果子,便得在屬靈生命上多有追求和長進(參約十五1~8)。其次,這裡的「切切的想」和「屢次定意」,以及前節的「不住的題」和「常常懇求」,都說出保羅對傳福音給在羅馬的人這事,並不是隨隨便便、奉行公事的,而是迫切熱情的。傳福音必須是出於裡面的負擔
(4)「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14節):「希利尼人」有很高的文化水準,代表文明的人;「化外人」指野蠻的人;「聰明人、愚拙人」指智力上的差別,與文化水準無關。純福音是有教無類,所有的人都是傳福音的對象;因為神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4),不願有一人沉淪(彼後三9)。為這緣故,無論是誰,我們都有責任給他們聽見福音;否則,就如欠債不還,心頭一直有虧欠的感覺,無法交卸
(5)「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15節):傳福音必須甘心樂意為救靈魂而費財費力(林後十二15)。「情願」意指有福音的靈,無論作什麼,都是從心裡作(西三23);「盡我的力量」意指將自己的全人為福音花上,毫不顧惜和保留
(6)「我不以福音為恥」(16節):信徒若不曾領會傳福音是一件最光采榮耀的事,便會下意識地有羞恥的感覺,怕人訕笑
(7)「因為我切切的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們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11~12節):這兩節的話雖是對已經接受福音的信徒說的,但同樣的原則也可應用在傳福音的事上:第一,傳福音不只在消極方面毫無羞恥的感覺,且˙在積極方面以分賜屬靈的恩典給別人為己任;第二,傳福音不是叫人得著地上物質和精神的福氣,乃是叫人得著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亦即得著神所預備給人屬靈奧秘的榮耀(林前二7,12);第三,人惟有得著並經歷神榮耀的豐盛,才得以在靈裡剛強、堅固(弗三16);第四,傳福音者與領受福音者之間,有一種奧秘之信心的聯結和感應(多一4;彼後一1;林後四13);第五,傳福音的結果,傳福音者與領受福音者,都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九23)
三、神福音的領受
1. 接受福音的人
(1)「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6姊):本節說出兩個特點:第一,表面看,一個人肯聽從福音、相信神的兒子,好像是出於他主動的意願,其實,若非蒙神呼召,人憑自己萬難有此決志(羅九16);第二,一個人得救,乃是一個搬遷,從前他是屬黑暗的權勢,如今被遷到祂愛子的國裡(西一13),成為一個屬乎主的人(羅十四8)
(2)「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典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7節原文):本節說出信徒的身份:第一,是神所愛的人;因著神愛我們,就在創世之前揀選並預定了我們,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弗一4~5;約壹三1)。第二,是神所召的人;根據前面的揀選與預定,神在時間裡藉福音賴呼召我們(帖後二14)。第三,是分別為聖的人(「作聖徒」的原文意思);神的呼召使我們得以從世人中間,被分別出來歸神為聖(林後六14~18)。第四,是得著神並享受神的人;「恩典」不是指物質的享受或屬世的福利,而是指神自己成了人主觀的經歷和享受;「平安」不是指外面環境和事物的平順安適,而是指人經歷並享受神時,在心靈裡面有一種平靜安息的感覺
2. 接受福音的途徑
(1)「這福音…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6節):神要拯救人,祂已為人預備好了救恩,並且差遣傳福音的人宣講祂的救恩;如今問題不在於神,問題乃在於人。人要得著救恩,便須接受福音,而接受的路很簡單,只要相信。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約二十31),用心靈接受祂,就是信祂(約一12原文)。「要救一切相信的」,表明「相信」是接受福音惟一的條件,也表明凡相信的,神就不能不救。「先是猶太人」,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後是希利尼人」,希利尼人代表所有的外邦人,這是說神的福音也是為著萬國萬民的(參5節)
(2)「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17節):「本於信」或作「根據信心的原則」;意思是說,神藉著福音所顯明出來的義,乃是根據信心的原則給人得著(腓三9)。「以致於信」的意思是說,我們蒙恩時如何是因著信被神稱義(羅五1;加三8),我們在得救之後仍然離不開因信稱義的原則;前者是客觀的、地位的因信稱義,後者是主觀的、經歷上的因信稱義,所以需有信心的行為來成全(雅二22,24)。「義人必因信得生」,這句話引自哈巴谷書二章四節,有良方面的意思,一面是說人是因信而被神稱義,因此得以在神面前免死而得存活(加三11,21);另一方面是說信徒既被神稱為義人,仍須憑信心才能繼續活在神面前(來十38~39)。一個是得救時的「因信得生」,一個得救後的「因信得活」
四、神福音的需要
1. 人兩面的罪引起神的忿怒
(1)「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18節):「原來」一詞點出人需要神的福音的原因,是因人觸犯了神,使神的忿怒在人頭上如同待轟之雷,即將爆發,故亟需救恩來晚回這個局面。而人之所以會觸犯神,不外乎兩面的罪,一面是「不虔」,意指對神不正,沒有虔敬;另一面是「不義」,意即對人不當,失去公義
(2)「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18節):「就是」一詞說出「不虔不義的人」就是「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人因對神不虔,故對人就不義,而人既對人不義,所行出來的也必然不義;人行不義的結果,就阻擋了真理。可見,人與神失去正常的關係,乃是人一切罪惡的根源
2. 人第一面的罪 —— 不虔和阻擋真理
(1)「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19~20節):「神的事情」是指「神的永能和神性」;「神的永能」是指神無限的能力,從萬物的被造和存在,例如星辰排列的奇妙,一花一草的美麗精緻等,就可看出神的永能來;「神性」是指神的心腸和性情,從萬物的所是和情景,例如虎毒不食子,人有良心和道德倫常觀念等,就可推知神性。人若仔細觀察天地造物,就可以揣摩而曉得有神(徒十七24~28),無法推諉
(2)「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21~23節):這段經節說出人敬拜偶像的原由:第一,人的良知雖然知道有神,卻把神等閒看待,對祂的所是不予敬重,對祂的所作不表感謝;第二,人不敬重、不感謝神的結果,他們的思想觀念就退化了,從具體有把握變成抽象虛幻,從清明透亮變成昏昧無知,從聰明靈敏變成愚妄笨拙;第三,人的心思一旦變得如此冥頑入迷,就以必朽壞的代替那不能朽壞的,以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代替神的榮耀,也就是以偶像代替了神
(3)「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25節):本節的「真實」和18節的「真理」在原文是同一個字;18節的「阻擋真理」就是這裡的「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以虛為實,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後四4;多一14),就是阻擋真理。其必然的結果,就是顛倒是非、本末倒置,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而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不信的罪人如此,許多信徒也犯同樣的毛病,不敬奉主,反敬奉所謂的屬靈偉人(他們也是受造之物),拜無形的偶像而不自知
(4)「他們…故意不認識神,…怨恨˙神」(28,30節):「故意不認識神」原文另譯「不以對神完全的知識為美」,意即厭煩純正的道理(提後四3)。人不只在他們的心思裡定意不要神,還在他們的情感裡恨˙惡神
3. 人第二面的罪 —— 不義和行不義的事
(1)「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24節):「任憑」意即「放棄,不再管了」;人既棄絕神、不要神,神只好把人放˙棄。人的情慾一不受神的管制,就像無韁之馬,作出種種污穢的事,玷污自己的身體。這裡的話是緊接著23節敗偶像的事的,可見拜偶像和淫亂相聯;那裡有拜偶像的事,那裡就有淫亂的事(參民廿五1~2;林前十7~8)
(2)「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修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修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26~27節):前面24節的淫亂,是指異性間的淫亂;這裡則指同性間的淫亂。有些基督教領袖,輕忽了本處的經文,竟然默許或甚至公開為同性戀行為辯護,將同性戀歸罪於生物學上的「基因」,但本處經文明明告訴我們,那些「逆性」基因是人放˙縱情慾而招來的「變」態後果。如此淫亂的結果,就在「自己身體」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參林前六18),現代「愛滋病」的流行,即其一例
(3)「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的不義、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28~31節):這裡第三次提到「任憑」,被神放棄是一件最可悲的事。「存邪僻的心」意指敗壞了的心地(提後三8);人的心一敗壞,就發出種種壞事(太十五18~19),所以要保守我們的心,勝過保守一切(箴四23)。這裡一共提到二十一種不義的事,簡略說明如下:「不義」指不按人所該得的給人;「邪惡」指傷害到了別人;「貪婪」指掠奪不應得的東西;「惡毒」指內心的狠毒;「嫉妒」指妬恨別人的優越;「兇殺」指由憎恨的心而發出的行為;「爭競」指由嫉妒的心而發出的行為;「詭詐」指用卑劣的手段以達目的的行為;「毒恨」指以最壞的意思去解釋別人的心意;「讒毀」指公開述說別人的壞話;「背後說人」指暗中詆毀別人;「怨恨神」指討厭神的管束;「侮慢人」指惡意修辱別人以遂己快;「狂傲」指除自己之外鄙視每一個人;「自誇」指誇張地炫耀自己;「捏造惡事」指不斷發明新花樣的壞事來滿足自己;「違背父母」指不孝敬父母;「無知」指不懂得從經驗中學取教訓;「背約」指不守信用;「無親情」指對自己的家人沒有愛心;「不憐憫人」指不能與別人表同情
(4)「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32節):行不義之事的人有兩個特點:第一,他們並非不知道不該去作,他們知道作了必遭致神的刑罰,且是「死」的極刑(創二17),但仍強自壓抑不安的感覺,作了再說;第二,他們喜歡招朋呼友,結伴去作壞事(彌七3)
—— 黃迦勒《查經輯要》
【神的福音】
一、福音的源頭 —— 神
1. 是屬於神的 —— 「神的福音」(1節)
2. 是神所應許的 —— 「這福音是神…所應許的」(2節)
3. 是出於神的愛 —— 「為神所愛」(7節)
4. 是照神的旨意 —— 「或者照神的旨意」(10節)
5. 是神的大能 ——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16節)
6. 是為顯明神的義 ——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17節)
7. 是叫人感謝神 —— 「感謝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8節)
二、福音的內容 —— 耶穌基督
1. 論到耶穌基督 —— 「這福音…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2~3節)
2. 祂是『人子』 —— 「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3節)
3. 祂是『神子』 —— 「按聖善的靈說,…是神的兒子」(4節)
三、傳揚福音的器皿
1. 是「耶穌基督的奴僕」(1節原文)
2. 是「奉召」的(1節)
3. 是「特派傳神的福音」(1節)
4. 是因「受了恩典」(5節原文)
5. 得著「使徒的職分」(1,5節)
四、傳福音者的榜樣
1. 以「萬國」的人為對象(5節)
2. 「用心靈…事奉」(9節)
3. 熱切「禱告」,尋求「神的旨意」(9~10節)
4. 在生命中結「果子」(13節)
5. 對人有「欠…債」的感覺(14節)
6. 「情願」(甘心樂意)、「盡力」而為(15節)
7. 「不以福音為恥」(16節)
五、領受福音的人
1. 「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6節)
2. 「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7節)
六、領受福音的途徑
1. 相信救主所成就的福音 —— 「要救一切相信的」(16節)
2. 因信稱義 —— 「神的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17節)
七、為何需要福音
1. 人兩面的罪引起神的忿怒 —— 「不虔不義…行不義阻擋真理」(18節)
2. 人第一面的罪 —— 不虔和阻擋真理
(1)明知有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感謝祂」(19~21節)
(2)「將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22~25節)
(3)「故意不認識神…怨恨神」(28,30節)
3. 人第二面的罪 —— 不義和行不義的事
(1)「放縱…情慾,…行可羞恥的事」(24,26~27節)
(2)「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8~31節)
(3)「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32節)
—— 黃迦勒
【福音就是好消息】
經文:羅1:1~7
今天是復活節,耶穌的復活,給我們帶來了更美的福音。耶穌的降生是關乎萬民的福音。(路2:10~12),而耶穌的復活更是關乎萬民生命的福音。(林前15:17~19),耶穌復活的福音成了古今中外,千萬人願意付上生命代價的原因。
一、福音的傳播 —— 保羅 1
1. 他的身份:耶穌基督的僕人 1,(約12:26;弗6:6~7)
2. 他的職任:奉召為使徒 1,(賽6:8;來3:1~2)
3. 他的工作:特派傳神的福音 1,(太10:1;28:18~20;提前1:12)
二、福音的內容 —— 耶穌 2~3
1. 先知預言 2
(1)祂是神所預言;(2)祂是神所應許的;(3)祂是神所啟示的。
可見,這福音不是人思想的產物,乃是出於神的愛的永恆計畫。
2. 道成肉身 3,(約1:14)
福音的中心是耶穌基督,因此這福音不是在講論如何改善社會、如何造福人類或其他別的事項;這福音乃是專一地講論神的兒子,以祂為題目、中心和實質內容。
3. 神的兒子 4
也就是說,只有從死裡復活才能證明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別的都無法有效的證明。復活也顯明了耶穌基督勝過了死亡的權勢。(林前15:55~57),人人都有一死,但只有一人不受死的拘禁,就是耶穌基督。(徒2:22~24)
這就是今天我們所相信的、所傳揚的福音,這就是最好的消息。
有人在問,復活節到底是哪一天呢?彩蛋又是什麼意義呢?
復活節是基督教的一個重要節日,時間在每年春分過後第一次月圓後的第一個主日。
復活節活動,雖然花樣繁多、熱鬧非凡,如果失去了復活節的生命色彩,復活節的彩蛋、兔子、小雞或百合花等往往成了復活節的主角。
順便說一下:復活節的兔子和小雞,一般情況下繁殖速度相當快,象徵著再生的意思。雞蛋之所以被染成紅色,是代表耶穌受難時所流的寶血,同時也象徵著復活後的快樂。耶穌的死意味著痛苦和絕望,而他的復活則代表著驚喜和盼望。百合花開預示著春天來了,希望和憧憬也就到了。
其實,教會應當重視復活節的真意義 —— 耶穌從死裡復活:
一是表明他是神的兒子,「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1:4)。祂是一位大能的主 (約21:1~12),在暗中查看我們的軟弱、難處和需要。
二是表明他戰勝了死亡與罪惡。一般人認為,人死了一切就都完了。而耶穌雖也死了,且被埋葬了,但他沒有像常人一樣被死與墳墓拘禁,表明了耶穌的勝利,罪惡的失敗。因此,復活的耶穌像活著的時候一樣關懷門徒和信徒的生活需要,賜給門徒日用的飲食,時時處處給予他們幫助。
三是表明人類有了指望。因為復活後的耶穌成了復活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15~20;帖前4:16~17)。祂是一位奇妙的策士(賽9:6),能指引門徒和信徒的人生方向,並永遠與其同在 (約20:19)。
4. 萬民歸主 5~6
今天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2:5~9),因此,傳福音一種恩典,又是一種享受,也是一種特權。
傳福音的範圍是萬民,傳福音的特權是藉著祂的名,傳福音的目的是信服真道。
三、福音的領受者 —— 眾人 7
1. 是 神所愛的:(約15:9~10),基督徒得神所愛,就會被世界所恨;若我們被世界所愛,就會被神所棄。(約15:18~19)
2. 是 神所召的:神在所計畫的時間裡藉著福音來呼召我們(帖後2:14)。
3. 是 神所願的:a.恩惠。即恩典,就是神賜給人,叫人白白享受的好處;人最大的恩典,是神自己給人得著並享受。b.平安。不是指環境的平安順利,而是指裡面心境的平靜安穩。基督徒不應該難巴望在主耶穌基督以外還有恩典,或求平安。(徒4:12)
—— 毛南春陽
【福音本是神的大能】
經文:羅1:8~17
一、福音能產生愛心 8~12
1. 為別人感謝 神 8
2. 為別人禱告 神 9
3. 為別人懇求 神 10~12
(1)探望他們:禱告才能明白神的旨意,傳福音也才有功效;所以傳福音必須用禱告來鋪路,先有祈禱,後有傳道(徒6:4),這樣,傳道才有能力。
(2)堅固他們:任何神的工人,應以信徒們的信心能得堅固為己任,而不是尋求受到信徒們的擁戴。人惟有得著並經歷神榮耀的豐盛,才得以在靈裡剛強、堅固(弗3:16)。
(3)安慰他們:傳福音者與領受福音者之間,有一種奧秘之信心的聯結和感應(多1:4;彼後1:1;林後4:13)。
二、福音能產生力量 13~15
1. 結果子 13 結什麼果子呢?
(1)生命果:生命的流露(太7:20;提前3:16;腓1:20)
(2)生活果:各樣的美德(加3:22~23;雅3:17~18)
(3)工作果:領人歸向主(羅1:13)
(4)嘴唇果:感謝讚美神(來13:15)
(5)聖靈果:加5:22~23
2. 傳福音 14~15
(1)有欠債的感覺 14,(林前9:16)
(2)以盡情的力量 15,(約9:4)
三、福音能產生信心 16~17
1. 我不以福音為恥 16,(提後1:7~9;羅10:12~13;啟22:17)
2. 義人必因信得生 17,羅4:23~24;哈2:4;林前6:11)
—— 毛南春陽
【神不輕易發怒】
經文:羅1:18~23
一、人故意阻擋 神的真理 18
1. 「神的忿怒」:是因人觸犯了神,使神的忿怒在人頭上如同待轟之雷,即將爆發,故亟需救恩來挽回這個局面。(出34:6~7;詩103:8~13)
2. 「不虔」:對 神不忠。意指對神不虔敬,不把神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反而將神的榮耀變為偶像(21~25節)。
3. 「不義」:意指對神和對人均不正,無情無義,違反神聖潔和公義的性情(26~31節)。
二、人故意忽略 神的啟示 19~20
1. 人心裡的良知 19
2. 人心外的自然 20,(徒14:17;詩19:1)
故事:「老婦人與三博士」。
三、人故意朽壞 神的榮耀 21~23
1. 感恩沒有了 21
2. 良心沒有了 21,(創5:5;詩10:4;箴6:16~19;弗4:18)
3. 聰明愚拙了 22~23,(耶4:22;林前1:18~19;徒17:29;賽42:8)
—— 毛南春陽
【面對神的三個任憑】
經文:羅1:24~32
一、任憑他們行污穢的事 24~25
1. 放縱情欲,玷辱自己 24 「任憑」:即放棄,不用管了的意思。
2. 敬拜偶像,藐視天父 25,(約壹2:15~17;耶2:13)
二、任憑他們行可恥的事 26~27
1. 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 同性戀 (帖前4:4~5;來13:4)
「順性」: 是指與男人結婚,成立家庭,生子養女。
「逆性」: 女人和女人之間的同性戀行為
2. 男人: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欲火攻心,彼此貪戀,男與男行可羞恥的事。
三、任憑他們行不合的事 28~31
1. 存著邪僻的心 28
「存邪僻的心」意指敗壞了的心地(提後3:8),人的心一敗壞,就發出種種壞事(太15:18~19),所以要保守我們的心,勝過保守一切(箴4:23)。
2. 行不合理的事 28
「不合理的事」意即不適宜的事,有違于自己的良知和人格的事。
3. 裝滿不義的罪 29~31,(加6:7~8;羅2:5)
4. 該受判定的死 32,(啟21:8;羅5:20;瑪2:17;羅6:23)
—— 毛南春陽
【因信稱義】
經文:羅1:16~17
引言:
1517年十月三十一日是馬丁路德改教的日子。當時羅馬教會的教訓是只有靠行為才能在神面前稱義,就是靠著苦行,禁食,苦待自己,而盼望可在神面前得蒙悅納。馬丁路德經過相當長久的時間,發現人實在無力行善以蒙神的悅納。後來他到了羅馬,發現教會中的敗壞,言行不一,使他更絕望。但在最痛苦的時候,神讓他從這兩節經文明白到「因信稱義」,所以他就起來傳揚因信稱義的真理。
一、什麼叫作稱義?
1. 稱義在神方面,即是被神稱為好的,使神滿意快樂的意思。我們是神的兒女,應當討神的喜悅;得到神的喜悅,就稱義了。
2. 稱義在人方面,就是達到最高的目標,臻於至善。這是激勵人向上的力量。
3. 稱義在律法上,就是無可指摘,無虧欠,無瑕疵。他就成為一個真正自由的人,心靈上得自由,無可指摘。
二、為什麼要稱義?
1. 有神證明我們實在是好的。表明我們的良善不是自己說的,也不是別人說的,乃是神說的,表示正確可靠。我們需要神證明我們實在是好的。正如人常用名人的介紹信來證明自己是好人一樣。
2. 稱義後不再受控告,不再受撒但或良心的控告。這樣可以安心和有力量去生活。心靈不受控告,就有平安。
3. 稱義後可作別人的模範。可以實在的幫助人,讓人可以效法,如聖經上許多蒙神稱義的人,亞伯拉罕,挪亞,摩西等。
三、如何可以稱義?
1. 因信稱義。因信即因神的救法。這節經文說明,神的義在福音上顯明出來,即我們相信神的救法,接受神的救法,就可得救,就是為神所喜悅。
2. 本于信以致於信。本於信,就是神的信實,使我們可以相信。我們要相信那最信實的。由於神永遠不變的信實,使我們可以信靠祂那信實的救法。
3. 由信致信。如果經驗了一次神的信實,就叫我們按祂的救法而得救。人得稱義以後,更加是能夠在生活上同樣的相信神而得稱義,也可以幫助別人得到信心的幫助。
這是稱義的方法,是神所定的,我們如照著去行,必蒙稱義。
四、稱義的保證 —— 經上所記
1. 表明有歷史可考,而不是隨便的言論(參羅4:)。
2. 表明這真理不是新約時才有的,而是神在古時就已啟示先知的。這真理就是絕對的,而不是相對的;是永遠不變的,而不是隨時代的改變就改變的。
3. 這稱義的事是神的大能所成就的(羅1:16)。所以我們不要看自己的不能。神的大能成為我們的保證,信必會稱義。
結論:
保羅如此,馬丁路德如此,我們自己也因信得稱為義。故要高聲讚美神的救恩,也要到處宣揚祂所定的這因信稱義的真理!
—— 黃彼得
【復活的大能】
經文:羅1:4~7
引言:
自從人類犯罪後,死就作王統治了人類(羅5:17)。人類一出生就怕死,因此就作了死的奴才,並想辦法如何不死。但事實告訴我們,世人的努力是失敗的,因為人不能勝過罪惡。但感謝主,耶穌從死裡復活,這個問題就解決了。今次要與各位思想復活的大能。
一、復活的大能
1. 是勝過罪惡的大能。罪叫人死,所以只有勝過罪的才能從死中復活。主耶穌所以能勝過罪,因為祂是完全聖潔的。聖靈在祂的身上,祂是由聖靈而孕;所以,祂雖然曾凡事受過試探,卻沒有犯罪(來4:15)。
2. 是勝過死亡的大能(林前15:54~56)。死不但是肉體的死,更是指靈魂永遠的死,就是永遠與生命的神隔絕。但感謝主,祂用寶血的救贖,叫罪從神人之間除掉。所以,人的肉體要敗壞死亡,但靈魂卻可免死。可與神永遠親近,就可勝過死亡!
3. 是永活的大能。復活即重新再活過來,也表明曾經死過(弗2:1~5),現因主耶穌的得勝而再活過來。人的肉身死了不能復活;就算肉身暫時復活(如拉撒路),但還要再死。人的靈魂因罪更是不能永遠活著;但因耶穌舍去永遠的生命,叫信祂的人可得永生,這就是再得永遠的生命,將永恆的生命再賜給這將亡的人,又使這將亡的人能得永恆的生命,這是何等的大能力呢!
4. 是成為神兒子的大能。耶穌復活顯明祂是神的兒子;因為有神的生命的才能復活,永生不死。今日我們這些相信祂的人,也因有了耶穌而得神的生命,成為神的兒子(羅8:14~16)。使我們從犯罪魔鬼之子改變成為神的兒子,這實在是主的大能力。這是改變生命的能力。
二、我們如何能得這大能力並運用在我們身上?
1. 信服真道。即相信接受並順服於祂在聖經上所說的道,祂說怎樣就怎樣。
2. 體會主愛。知道這是主的愛,是主愛的救贖,犧牲,捨命,而受主愛的感動。
3. 接受主的呼召。祂呼召我們來接受祂的生命救恩!
三、何時這能力能實現在我們身上?
1. 當我們接受主恩召的時候,這能力就運行在我們身上(弗3:20)。
2. 當我們讓聖靈的能力運行時(弗2:18,22)。
3. 就是現在;凡願意的都可以來取生命的水喝(啟22:17)。
結論:
我們實在需要這復活的大能力,主也實在渴望將這復活的能力給我們。願我們趁著今日就接受祂為我們的救主!
—— 黃彼得
【耶穌基督的僕人】
經文:羅1:1~7
引言:
人常以自己引以為榮的事來介紹自己。保羅在這裡的自我介紹說明了幾點重要真理:
一、是基督的僕人(1:1)
是得到基督的買贖而成為基督的僕人。
二、是蒙召為使徒(1:1)
是神有計畫的選召。
三、是特派傳福音(1:1)
是專職作傳福音的工作。
四、福音的重要性(1:2~4)
1. 是三位一體的神的救恩。
2. 是父神的計畫,應許(1:2)。
3. 是基督道成肉身神人兩性的成就(1:3)。
4. 是聖靈的大能而成就(1:4)。
五、福音的果效(1:5~6)
1. 使徒自己得著救恩(1:5)。
2. 萬國人中有人信服(1:5)。
3. 羅馬人也經驗這救恩(1:6)。
六、福音臨到與責任(1:7)
神的愛臨到,就蒙召作見證。
—— 黃彼得
【基督徒的品格】
經文:羅1:8~15
引言:
品格是一個人的內容和具體。品格如何,那人也是如何。基督徒當有哪些品格?
一、是個感恩的人(1:8)。感謝,因他們的信心傳遍天下而感謝。
二、是個事奉的人(1:9)。事奉,用心靈事奉神。
三、是個禱告的人(1:9)。禱告,不住禱告。
四、是個交托的人(1:10)。行程禱告交托主,計畫前途交給主。
五、是個交通的人(1:11~12)。分享恩賜,可得安慰,是雙方都得安慰。
六、是個定意的人(1:13)。有決心要作些事。
七、是個盡職的人(1:14)。都有欠債感,有責任感,對福音負責。
八、是個預備好了的人(1:15)。情願,樂意,就是預備好了的人(1:15)。
這八種的品格,都可以自我測驗看看。到底我們的品格如何?
—— 黃彼得
【基督的福音是神的大能】
經文:羅1:16~17
引言:
福音是什麼?如何成為神的大能?
一、福音是神拯救人的大能(羅1:16)
1. 基督為罪人死,而祂又打敗掌死權者的大能(來2:14; 羅4:25; 林後5:21; 林前15:1~4)。
2. 基督寶血潔淨人的良心(來9:14)。叫人的良心潔淨可事奉神。
3. 基督從死裡復活,叫信祂的也復活(羅1:4; 林前15:22~23; 羅6:4~8),並為主活(加2:20; 羅14:7~9)。
二、義人因信得生(羅1:17)
此話是引自哈巴穀書2:4,在新約中引用三次。
1. 羅馬書1:17是注重義人,即生命。如何能成為義人?即相信基督所成就的救恩。
2. 加拉太書3:11是注重信心。即生活上因信心即稱義,不是靠律法稱義(來11:6)。
3. 希伯來書10:38是注重生,生存。因信神的應許可以生存,可以工作,可以事奉。因信而存到永遠。
這一切也是神的大能作成的。只要堅信就可以得著。這是福音,成為神救人的大能。
—— 黃彼得
【福音是神的大能】
經文:羅1:14~17
引言:
基督教是傳福音的宗教。福音到底是什麼?如何能得這福音?得到福音之後有什麼表現?讓我們一同來思想。
一、福音是什麼?
1. 叫人知道自己的罪,本相,墮落的樣子。
2. 叫人知道神的愛,給罪人有盼望。
3. 叫人知道神的救法,義的代替不義的,有赦罪的救恩。
4. 叫人知道信的人可得永生,即聖潔的生命,神的生命。
5. 叫人知道撒但已失敗,信的人在耶穌裡可得勝。
6. 叫人知道信的人是神的兒子,要與主同得基業。
7. 叫人知道信的人有神子的地位,與祂同為王,審判撒但和不信者。
二、如何能得這福音?「信」
1. 對真理的認識。
2. 承認真理的真實。
3. 接受真理成為自己的。
4. 將自己交托真理。
5. 安息在真理上。
6. 與真理合而為一。
7. 活出真理來。
三、得著福音的表現
1. 以福音為榮。
2. 將福音傳出去。
3. 將福音生活出來,生活與福音相稱。
4. 在福音裡合而為一,不再有彼此之分。
5. 以福音維生,過信心的生活。
6. 盼望福音早日傳遍天下,被聖靈充滿。
7. 等候主再來。
結論:
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你已得此福音嗎?當得著,相信接受,並立志去傳!
—— 黃彼得
【義人必因信得生】
經文:羅1:16~17
引言:
人類所面對最大的問題,就是如何得生,如何脫離死亡的威脅。其實從有人類以來就是為此,因此人就用各種方法解決得生的事。
一、人解決得生的方法
1. 從物質上著手,解決食的問題;求健壯的身體,叫身體延長壽命。(科學的發達)
2. 從知識方面,叫人受高等教育,或叫人如何攝生,無論在心理上或生理上。(教育的發達)
3. 從道德苦行上修身克己,不作非分之事,免得被天所刑罰。(宗教的發達)
但事實上這三大類的方法都不能徹底解決人生的大問題。
二、以神的方法來解決人「生」的問題
1. 是人人都能得著的,智愚賢不肖都可得著。
2. 是人人容易得著的,不必付什麼代價。
3. 是永遠不變的方法,永遠都能救人。
4. 是永遠有效的方法,永遠都能救人。
5. 這個方法就是信心。因信得生,得稱義。神自己預備了救恩,讓人相信即可得救。
三、信的幾方面意義
1. 承認某一可靠的事實。
2. 接受某一可靠的真理。
3. 信託某一可靠的事物。
4. 用行動證明信心。
我們對神的福音就是這樣。相信神的救恩是能救我們的,接受祂,將自己信託祂,並以行動來證明。在信心的行動上是不要再加上自己的什麼方法,若是加上什麼就不是相信。
四、馬丁路德改革的原因
1. 他是一個追求真理的青年,但得不到真確的救法。
2. 天主教的教義是以苦行和贖罪票來得救。他這樣行了,但仍未覺得得救了。
3. 他後來在教聖經時讀到羅馬書1:16~17,發現這真理。因此他從這話中得力量去宣佈教皇的不法。
4. 他發現這真理後,就將生命獻上,為這真理而死而活。
結論:
今日青年也當效法馬丁路德,追求真理,為真理而死而活。
—— 黃彼得
【保羅對於羅馬的信徒】(1~16節)
一、所感謝的(8節;參帖前一2,8~10)
二、所祈求的(9~11節;十五22~23,30~33;保羅所求的過了二十幾年才得成全,但他到羅馬去作監犯,參徒廿八16,30~31)
三、所定規的(13節;『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參約十五16;西一6)
四、所虧欠的(14節;參林前九16~23)
五、所情願的(15節;『盡我的力量將福音傳給你們』,參羅十二11)
六、所見證的(16節;參林前一18,24;保羅親自經驗了福音的大能,參提前一15~16)
—— 丁良才《經題模範》
【保羅為傳道者(羅一1~17)】
一、傳道之機時常尋找(11,13;西四3)
二、傳道之債以為虧欠(14;林前九16)
三、傳授之人不分貴賤(14;徒廿六22;多二11)
1. 對士求保羅(徒十三7)
2. 對呂底亞(徒十六14~15)
3. 對禁卒和他一家的人(徒十六30~34)
4. 對亞略巴古的眾人(徒十七22)
5. 對腓力斯(徒廿四10~21)
6. 對非斯督和亞基帕(徒廿五8~廿六29)
7. 對羅馬人(徒廿八30~31)
四、傳道之勢侃侃宣講(15;帖前二2~3;徒九22,27;十四3;十九8)
五、傳道之題乃是福音(9,16~17;林前十五2~4;二2)
六、傳道之效到得相見(13第四五句;徒十四27;十五4,12;廿一19;加六9;林前十五58)
—— 丁良才《經題模範》
【認識外邦人的罪 羅馬書1章】
一丶神的僕人關心外邦1:1~7
二丶神領工人來到外邦1:8~12
三丶神光照僕欠債外邦1:13~15
四丶神的福音傳入外邦1:16~17
五丶神的存在顯於外邦1:18~20
六丶神的榮耀彰顯外邦1:21~23
七丶神的任憑刑罰外邦1:24~28
八丶神指各罪針對外邦1:29~32
—— 作者不詳
【福音的概論 —— 論到神的兒子】
一、序言 —— 福音的應許、成全、傳說及信服
1. 神應許:
(1)神在創立世界之前,早就定意要把福音給人。「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一4),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
(2)古時藉著眾先知在聖經上預言這應許:「預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眾先知」(彼前一10)
2. 基督來成全:
(1)道成肉身:「從大衛後裔生的」
a. 為我們受苦難:「大衛受苦難」(詩一百卅二1),被父母撇在曠野牧羊(撒上十六11),被掃羅逼害追趕飄流曠野(撒上廿三14;廿六1),為神的居所不進帳幕,不上牀榻,不容眼睛睡覺打盹(詩一百卅二2~5)
b. 為救拔我們:「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來二16)
(a)凡事該與我們(人)相同(來二17)
(b)體恤人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來四15),所以能同情我們,體恤我們
c. 預備身體作挽回祭(來十5~7)
(2)死而復活:
a. 成功救贖:
(a)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贖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加三13;彼前二24;三18)
(b)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
3. 使徒傳說:
(1)奉召:
a. 是由於神,不ˋ是由於人(加一1):一切是神發起
b. 是藉著基督,不是藉著人(加一1):
(a)先對基督有認識有經歷,「從祂領受恩典」,而後有服事和供應
(b)有權能(路九1)「並使徒的職分」:
i. 替神說話行事是權柄的問題(太廿一23),「造就權柄」(林後十8)
ii. 有神蹟奇事異能隨著(林後十二12),「方伯信道」,看見保羅所作的事,叫巴耶穌瞎眼,很希奇主的道,就信了(徒十三8~12),「行非常奇事」(徒十九11)
(2)特派:
a. 是專職:
(a)專一作這事,不分心,「保羅不娶妻」,免得為世事掛慮分心(林前七32~35)
(b)不傳是不盡職,有禍
b. 專為福音活著:
(a)所行的都是為著福音(林前九21)
(b)活著為別人(傳福音給別人)更是要緊(腓一24)
4. 人信服:
(1)在創世之前神就揀選預定(弗一4~5),「神所愛的」
(2)藉著福音來呼召,「奉召」
(3)一信福音,就在基督裡領受恩惠平安 —— 神本性一切的豐盛是在基督裡給人得著(西二9~10)
二、福音帶進心靈的事奉:「在祂兒子福音上用心靈事奉的…」
1. 以前是憑屬肉體的條例事奉,現在是憑生命的大能,不照儀文的舊樣,乃照靈裡的新樣(羅七6)。「祭司職任更換」,祂作祭司,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照無窮生命的大能(來七16)
2. 以前的事奉是儀文、表徵、影兒,現在所事奉的是實際(來八5)
三、福音給人屬靈的恩賜,「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
1. 不是地上物質的福氣,乃是天上屬靈的福氣(弗一3)。「希利尼人」開化的人,屬地的東西多,雖豐富,算不得什麼,需要福音,得天上屬靈的豐富。「聰明人」雖有屬地的知識,仍不懂天上的事,需要福音,有神奧秘的智慧,而得神所預備給人屬天屬靈的榮耀(林前二6~9)
2. 是人裡面屬靈的能力,叫人得以堅固(弗三16),「使你們可以堅固」
3. 叫人得屬靈的生命而成為果子歸給神,「得些果子」
4. 給人屬靈的富足,是人莫大的利益富足,所以不傳福音給人,叫人得這富足,是欠人莫大的債,「都欠他們的債」。保羅把基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弗三8),叫人同得福音的好處(林前九23)
四、福音顯明神的義,「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
1. 神的義不是憑著律法得著
(1)祭司的職位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來七12)。不是刻在石頭上外面字句的律法,乃是刻在心版上裡面生命的律法(來八8~11)
(2)律法是為過犯添上(加三19),叫人知罪(羅三20),一無所成(來七19)
(3)未曾傳一個叫人得生命的律法,所以義不本乎律法(加三21)
2. 神的義在福音上顯明出來,只有聽信福音才能得著
(1)基督滿足了神律法的要求,基督就是神的義
(2)這義不本於「行」,乃在於「信」。「律法的義」本於行,但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可咒詛的(加三10)。「神的義」本於信,以信為本的人,都和亞伯拉罕一同得福(生命的福)(加三7~9)
(3)義以致於信:
a. 信的人都得著這義,不分什麼人
b. 因信而活出神的義,「義人因信而活」(來十38)
五、福音本是神的大能
1. 神的大能有二,「亞伯拉罕所信的神」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羅四17):
(1)創造的大能:「使無變為有」 —— 顯在所造的萬物上,「神的永能和神性」藉所造之物,就可曉得
(2)生命的大能 —— 在基督裡臨到人身上
2. 生命的大能因信臨到人身上
(1)叫人得著神無窮大能的生命
(2)開啟人裡面的眼睛,「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
a. 人外面的眼睛雖然看見神所造的萬物,而不能不承認有神
b. 但人裡面的眼睛是瞎的,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將神的榮耀變為偶像,「思念虛妄」,「無知的心昏暗」
c. 生命在人裡面,給人啟示的光,叫人認識神真實的榮耀,「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卅六9)
(3)身體成為神的殿:
a. 原來的身體虧欠神的榮耀:
(a)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身子」該為主,卻為淫亂(林前六13)
(b)放縱情慾,行不合理的事,「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不僅女人是如此,男人也是如此,身體照祂形像造的,原為彰顯祂的榮耀,現在用去放縱情慾,行不合理的事了
(c)裡面裝滿了各樣的不義
(d)明知作這事是當死的,還是去行,無力抵擋,只有隨波逐流,且˙喜歡別人去行,同流合污
b. 現在的身體,分別為聖,成為神的殿,榮耀神(林前六20)
(a)在基督裡得神能力的保守,不放縱、不任憑(猶24;彼前一8)
(b)裡面有聖靈居住(林前六19),且被聖靈充滿(弗五18),結出許多聖靈的果子(加五22~23)
六、福音要救一切相信的人
1. 人不信是最惹神忿怒的(約三36)
(1)人不信必在不虔不義裡,「可怒之子」(弗二1~3)
(2)人拒絕福音,就是阻擋真理。「猶太人」殺主耶穌和先知,逼迫傳福音的人,神的忿怒臨到他們已到極處(帖前二15~16)。「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一18)
2. 人相信福音,是神所喜悅的,必得拯救:
(1)消極的難處(疾病、罪惡、死亡、沉淪…)得解決
(2)積極的需要(平安、喜樂、滿足、安息、剛強、安慰、永生…)得供應
3. 不分什麼人,只要相信,都能得著,「萬國的人」,「不分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
—— 佚名《羅馬書查經綱目》
【羅馬書第一章】
壹、總論(V.1~17)
一、自介(V.1)
(一)耶穌基督被捆綁的奴隸保羅
(二)蒙召的使徒
(三)特派傳神的福音
二、論到「這福音」(V.2~4)
(一)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二)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三)按聖善的靈說,因從眾死人中復活,以大能標明是神的兒子
三、保羅的職事(V.5~7)
(一)我們從祂受了恩典並使徒的職分
(二)在萬國之中叫人因祂的名信奉「這信心」
(三)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四)蒙神所愛、蒙召的聖徒
(五)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四、保羅寫羅馬書的目的(V.8~12)
(一)保羅的感謝與禱告
1. 我藉著耶穌基督感謝神
—— 因你們的信心傳遍了天下
2. 神是我的見證人
—— 祂是我在祂兒子大喜的信息上,用靈所事奉的神
3. 在禱告之間常常尋求,或者照着神的旨意,終能得着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
(二)因我極其渴望要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被建造
(三)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我所共有的「這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五、保羅為福音的態度和行動(V.13~15)
(一)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二)我都是債戶
『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大喜的信息)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六、羅馬書主要的信息(V.16~17)
『本於信以致於信』 —— 『義人必因信得生』
(一)福音本是神的大能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二)本於信以致於信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心的原則,來達到信心的果效。』(另譯)
(三)義人必因信得生
『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貳、人的罪(V.18~32)
一、審判人的罪的原因(V.18)
(一)忿怒從天臨到罪人身上
——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
(二)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二、犯罪的原因:因不認識神(V.19~22)
(一)神的事情是人能知道的
1. 神把證據放在人的心裡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2.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
3. 受造之物都在為主作見證
『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二)明知道神卻不榮耀神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
(三)所以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
『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三、拜偶像是一切罪中的最大者,且是罪的本源(V.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四、神第一次的「任憑」使他們去敬重受造之物(V.24~25)
(一)因此,神就任憑他們放縱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二)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五、神第二次的「任憑」使他們墮落在神最厭惡的罪裡面(V.26~27)
(一)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
(二)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三)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
(四)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六、神第三次的「任憑」使人類陷在各種罪惡中(V.28~31)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一)第一層罪惡
——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
(二)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
(三)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七、所有罪人的同一表現(V.32)
(一)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
(二)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人的不虔與不義】
讀經:羅馬書一章十八至三十二節
一、人的不虔
1. 人生第一個關係是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中國人講五倫,實在在與父母之關係,但人與神之關係,還高過人與父母的關係。不錯,人是從父母生的,但父母所以能生我們,乃因神造了我們。神是人的源頭,所以人應當敬拜事奉神,人對神有正常的關係,人就有虔了。「虔」字不能用在人對人的事上。孝為人對父母,弟為人對弟兄姊妹,虔為人對神。中國聖人造「虔」字就是證明人與神有關係。
2. 人對神該有正常的關係。但是卻沒有建立正常的關係,反而在神之外拜了偶像,結果人就不虔了。有的人雖然不拜偶像,但他也不承認有神,這也是不虔。
二、人的不義
1. 人生不只和神有關係,也和人有關係。人與人的關係更多,五倫都是人倫的關係,凡人倫關係不正常的都叫不義,人沒有孝,悌,忠,信,禮,義,廉,恥,就是不義。
2. 要將羅馬第一章所講的不義,一件一件的講給他們聽。共有二十九件,有的是講事,就是講犯罪的事,有的是講人,就是講犯罪的人。要從十八節一直講下去,有時聖靈作工是在能摸著人的感覺,不要一下子講完,每講一段要問下邊聽的人如何感覺。
三、不虔與不義的關係
1. 不虔是對神,不義是對人。人對神先不虔,人對人才會不義,所有的不義都是來自不虔。
2. 所以人不敬拜神,人定規有害於人。路加福音十八章記著一個人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人只要與神的關係不對,人與人的關係定規不對。無神黨定規是不道德的人。沒有神的家庭定規是黑暗的家庭。人對人不當,就是因為人對神不當。
四、不虔不義的後果
1. 不虔和不義都叫人自己殘害自己。一個高尚的人去拜一個底下的動物,就是摧殘自己。所有不義的人,沒有一個不摧殘自己的,不義的結果就是摧殘自己的名譽,家庭,身家,地位。
2. 不虔和不義,不僅帶來自摧自殘,還帶來神的忿怒。人有時遇見神的小忿怒,例如撞汽車,生病,買賣倒閉等等。將來還要遇見神的大忿怒,就是永遠的沉淪。
五、如何脫去不虔不義
1. 要悔改承認自己的不虔不義。
2. 要轉念歸向神。
3. 接受基督作救主。
4. 作一個事奉神的人。
—— 《福音材料267題》
【神福音的內容】
一、神的福音是神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2)
二、神的福音是神儿子我主耶穌基督 (3)
1. 祂是人子 (道成肉身) 「按肉体说,是從大卫后裔生的」(3)
2. 祂是神子 (死裡復活) 「按聖善的灵说, …是神的儿子」(4)
—— 伍雷
【神福音的傳揚】
一、傳揚福音的人 (1, 5):
1. 奴僕
2. 奉召
3. 特派
4. 恩典
5. 職分
二、傳揚福音的心 (5~16):
1. 以萬國為對象 (5)
2. 用心靈所事奉 (9)
3. 常常懇求禱告 (10)
4. 定意要得果子 (13)
5. 我都欠他們債 (14)
6. 情願盡我力量 (15)
7. 不以福音為恥 (16)
三、傳揚福音的原則 (16~17):
1. 乃是神的大能
2. 救一切相信的
3. 為顯明神的義
a. 本於信以致於信
b. 義人必因信得生
—— 伍雷
【三個顯明】
一、神的義 —— 正是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 17)
二、神的忿怒 —— 顯明在不虔不義的人身上( 18)
三、神的永能和神性 —— 借所造之物顯明在人心裡( 19)
—— 伍雷
【三個任憑】
一、神任憑他們逞慾(21~24) —— 人把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不把神當作神榮耀
二、神任憑他們縱慾(25~26) —— 人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不敬奉那造物的主
三、神任憑他們邪僻(27~32) —— 人故意不認識神,行當死的事也喜歡別人行
1. 裝滿了不義,邪惡,貪婪,惡毒 (陰毒)
2. 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3.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
4. 又是侮慢的,狂傲自誇的,捏造惡事的
5. 違背父母的,無知背約的,無親情憐憫
—— 伍雷
【神的福音(1:1)】
一、福音是神的應許 (1:2)
二、福音是神的儿子 (1:4)
三、福音是神的大能 (1:16)
四、福音顯明神的義 (1:17)
五、福音為神的荣耀
1. 犯罪虧缺神的榮耀
2. 稱義盼望神的榮耀
3. 與基督一同得榮耀
4. 預備器皿彰顯榮耀
5. 榮耀因基督歸於神
—— 伍雷
【羅馬書第一章】
一、前言(一1~15)
1. 問安(一1~7)
二、福音的主題:彰顯神的義(一16~17)
三、異教世界(一18~32)
—— 《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馬書第一章】
一、呼召,福音及事工(一1~7)
二、偉大的好意(一8~15)
三、值得驕傲的喜訊(一16~17)
四、神的忿怒(一18~23)
五、神任憑人(一24~25)
六、一個可恥的時代(一26~27)
七、離開神的生活(一28~32)
—— 《每日研經叢書》
【獻身傳福音的使徒(一1~7)】
一、保羅的自我介紹(1)
二、保羅信息的重點(2~6)
三、保羅的讀者(7)
—— 《新舊約輔讀》
【由衷的關顧(一8~17)】
一、為他們感謝神(8)
二、為他們禱告神(9~10)
三、他深愛他們(11~12)
四、他定意探訪他們(13~15)
五、他渴望的原因(16~17)
—— 《新舊約輔讀》
【人類的罪使神忿怒(一18~32)】
一、「神的忿怒」(18)
二、一個機會(19~20)
三、人的敗壞(21~32)
1. 理智上的敗壞(22~23)
2. 感情上的敗壞(24~25)
3. 道德上的敗壞(26~32)
——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