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基督徒查经资料网站

罗马书第六章纲目

壹、内容纲要

【藉与基督联合得以脱离罪的奴役】

一、与基督联合的事实 —— 受浸:

1. 在罪上死了的人,不能再在罪中活着(1~2节)

2. 受浸是归入基督的死,与祂一同埋葬(3~4节上)

3. 目的是叫我们今后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4节下)

4. 因为既联合于祂死的形状,也必联合于祂复活的形状(5节)

二、在基督里胜过罪的步骤:

1. 「知道」:

(1)旧人既已和祂同钉死,就不再作罪的奴仆(6~7节)

(2)信必与祂同活,且是向神活着(8~10节)

2. 「看」(原文作『算』)自己向罪是死的,向神是活的(11节)

3. 将肢体「献给神」:

(1)作义的器具(12~14节)

(2)作义的奴仆(15~18节)

(3)作义奴仆的后果 —— 成圣和永生(19~23节)

贰、灵训要义

【在基督里的事实 —— 与基督联合】

一、罪恶锁炼已断开 —— 死的人脱罪(1~2节)

二、受浸的意义 —— 归入基督的死(3~5节)

1. 受浸乃是浸入基督里

2. 受浸死水乃人类的坟墓

3. 被联合在祂死的形状上

4. 与基督一同埋葬

5. 被联合在祂复活的形状上

6. 与基督一同在死人中起来

7. 行动在新生命的新样中

三、与基督同钉十架的奥秘 —— 包罗万有的死(6~7节)

1. 旧人的问题

2. 罪身的问题

3. 旧人已经钉死

4. 罪身已经失效

5. 罪已失去了牠的权势

6. 我们已得着了荣耀的释放

四、在信心中的取用(8~11节)

1. 相信是一个属灵的看见

2. 基督一次又永远的工作是信心的根据(10节)

(1)永永远远向罪死了

(2)永永远远向神活着

3. 要学习数算神的事实 —— 算就是信心的运用和态度

【与基督联合的预表和实际】

一、与基督联合的预表 —— 受浸:

1. 浸入水中预表与主同死、同埋葬(3~4节上)

2. 从水里上来预表与主一同从死里复活(4节下)

二、在生命里与基督联合的实际:

1. 在祂死和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5节)

2. 在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上与祂联合(6节)

3. 在已死并脱离了罪的事实上与祂联合(7节)

4. 在既已和祂同死,也必因信和祂同活上与祂联合(8节)

5. 在向罪死、向神活着之上与祂联合(9~11节)

【成圣的根基】

一、我们是在罪上死了的人 —— 岂可仍在罪中活着(1~2节)

二、我们是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

1. 是「受浸归入祂的死」(3节)

2. 「借着受浸…和祂一同埋葬」(4节上)

3. 「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4节下~5节)

【在基督里为祂而活】

一、在基督里成圣(1~11节)

二、献给神经历成圣(12~14节)

三、离弃罪作义的奴仆,结成圣的果子(15~23节)

【我们不可以仍在罪中的理由】

一、你不能够犯罪,因为你已经与基督联合。这是评理(1~11节)

二、你毋须犯罪,因为恩典已将罪的权势摧毁。这是劝说(12~14节)

三、你不可以犯罪,因为这样会让罪在你的生命再次成为主宰。这是命令(15~19节)

四、你还是不要犯罪好了,否则结果就是祸患。这是警告(20~23节)

【成圣的秘诀】

一、『知道』已与基督同死 —— 看见已经成就的客观事实:

1. 「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6节)

2. 「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7节)

二、『相信』必与基督同活 —— 灵里有主观经历的把握:

1. 「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祂同活」(8节)

2. 「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9节)

3. 祂「向罪死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着」(10节)

三、『计算』自己向罪死并向神活 —— 记入人生的账上:

1. 向罪「当算自己是死的」(11节上)

2. 向神「当算自己是活的」(11节下)

四、『不要容罪』和『不要献给罪』 —— 消极的拒绝:

1. 「不要容罪在…必死的身上作王」(12节)

2. 「不要将…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13节上)

五、『倒要献给神』 —— 积极的献上:

1. 「将自己献给神」(13节中) —— 献上全人

2. 「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13节下) —— 个别点交

3. 靠着恩典,罪必不再作主(14节)

六、『顺服』 —— 实行奉献的生活:

1. 「顺从…作顺命的奴仆」(16节)

2. 「从心里顺服了…道理的模范」(17节)

3. 「以至于成圣;…就有成圣的果子」(19,22节)

【信徒胜过罪的三个步骤】

一、第一步: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向神看自己是活的(11节)

二、第二步:不容罪在我们的身上作王(12节)

三、第三步:将自己献给神(13节)

【献上肢体作主奴隶 —— 我们的主人更换了】

一、人的意志在主救恩中的地位(12~13节)

二、我们的地位已经更换,罪再不能逞能(14节)

三、现在完全是我们意志选择的问题(15~16节)

四、需有一次确定的奉献把自己交给主(17~19节)

五、从前怎样罪罪的奴仆,现今就照样作神的奴仆(17~19节)

六、两种结局,两种收获(20~23节)

【成圣的理由】

一、因为不再作罪的奴仆,而作义的奴仆(15~18节):

(一)从前在律法之下,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

(二)现今是在恩典之下,从心里顺服了道理的模范,作义的奴仆,以至成义

二、既作义的奴仆,就必受义的约束(19~20节):

(一)从前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

(二)现今是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三)从前不被义约束,现今却被义约束了

三、既作神的奴仆,就必从神得恩赐(21~23节):

(一)当日羞耻之事的结局就是死,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

(二)现今既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三)惟有神的恩赐,在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犯罪的不合理】

一、与奉献给主的道理不合(15~20节)

二、与圣徒的结局不合(21~23节)

【义仆的三种情形】

一、新的自由(15~18节) —— 可以不受律法和罪的辖制

二、新的效忠(19~20节) —— 受义的约束

三、新的报偿(21~23节) —— 成圣和永生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 —— 罗马书注解》

叁、其他纲目

【成圣的根基˙秘诀和理由】

读经:罗六章

一、成圣的根基

1. 我们是在罪上死了的人

1)「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么?」(1节):本节是接续前章『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罗五20)的话,要纠正人对该句话所持有的错误观念。恩典是叫人『不』在罪中,能过圣洁的生活;恩典并不是叫人『仍』在罪中,好将恩典显得更多。『在罪中』意即活在罪掌权的范围内,让罪来支配、左右我们的生活行动

2)「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2节):信徒断然不可以、也不能够仍在罪中活着,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是『在罪上死了的人』(原文另译『向着罪已死的人』)。信徒在得救以前,就灵的功用说,是『死在罪中』(弗二1),既无力反抗罪的奴役,且犯了罪也无不安的感觉;就魂与身体的功用说,是『在罪中活着』,心倾向于罪,以犯罪为乐事。但自从得救以后,灵活过来了(弗二5),魂却向着罪死了,因此罪向着我们无能为力,无法再像既往一样,任意发号司令,驱使我们犯罪了

2. 我们是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

1)「岂不知我们这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浸归入祂的死么?」(3节原文):人得永生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信』(约三36;约壹五13);但要从罪的权势蒙拯救,仍须加上受浸(可十六16;约三5;彼前三21)。受浸是以外面的行动,来见证并宣告里面的信心,在世人、天使和鬼魔的面前,表明从此是『进入』(『归入』原文直译)另一个领域里的人,藉以摆脱原有领域之权势。我们是从『在亚当里』改成了『在基督里』(林前十五22),也就是从『黑暗的权势』迁到神『爱子的国里』(西一13)。受浸就是这个搬迁的行动宣言,而它所表明的第一个意义,乃是归入基督的死,亦即承认基督如何死了,我们受浸的人也在祂里面一同死了(参林后五14)。我们进到受浸的水里,就是表明我们既已进入基督里,也就有分于祂的死。这个死,特别是指向着罪、己、世界、撒但等一切消极的事物说的

2)「所以我们借着受浸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4节原文):受浸所表明的第二个意义,乃是和基督一同埋葬。『浸』字原文字意是『淹在水里』;圣经虽没有受浸方式的明文榜样,但从『因为那里水多』(约三23)和『从水里上来』(太三16;徒八39)的描述,可以想象得出应该是将受浸者全身浸入水中,这种方式正和本节所说『埋葬』(全身被掩埋)的意义相符合。埋葬一面表明,受浸者既然确已归入基督的死,就应当使死人不在眼前(创廿三48),亦即结束既往的意思;另一面也表明,埋在地里,是为结出新的生命(参约十二24)

3)「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4节):受浸所表明的第三个意义,乃是有基督复活的新样。受浸者全身既被浸入水中之后,还要『从水里上来』;『水』既表明死亡,『从水里上来』也就表明从死里起来(『复活』原文是『起来』)。死与埋葬,既是有所除去并结束;复起之后,当然不再与已往相同。从此得着了基督的新生命,我们若凭此生命而活,自然会有新的生活行动,这就是复活的新样,也就是成圣的生活

4)「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5节):『联合』原文字意是『长在一起』;受浸不只表明与主『同活』,并且也表明与主『同长』。我们若在祂死的样式里与祂同长,也必在祂复活的样式里与祂同长。如此在生命中长大,就结出『成圣的果子』(22节)来

二、成圣的秘诀

1. 『知道』已与基督同死

1)「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6节):『旧人』是指我们从亚当所承受的天性,因受私欲的迷惑以致败坏(弗四22)。当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我们也和祂同钉(加二20;五24;六14),这在历史上是一件已经成就的事实,但需要我们心中的眼睛被开启(弗一18),才能看见这个荣耀的事实(参林后四4)。这个灵里的看见,就是『知道』的意思。我们若没有这个看见与知道,就会想去改善我们的旧人,结果徒使旧人被引动,以致活出其败坏的行为来(弗四22;西三9)

2)「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6节):『罪身』是指旧人所凭以生活行动的身体,旧人既已败坏,其身体的行为必然满了罪污,故称为『罪身』;『灭绝』原文字意是『使之作废失效』。我们的旧人既已钉死在十字架上,那个在人里面作王的罪(罗五12,21),就无法再奴役我们的旧人,去活出罪的行为来;罪没有旧人的合作、供其驱使,当然罪身就失去效用,瘫痪在那里,无能为力了

3)「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7节):我们脱离罪的权势是借着死,罪不能再在已死的人身上掌权。第六、七这两节圣经给我们看见三样事物:第一,罪是一个活的权势,好比主人;第二,旧人是罪的奴仆,平素受罪的指挥支配,但一死就脱离了;第三,罪身是旧人的行动工具,旧人一死,罪身虽然还存在,却已失业而无所事事了。要紧的是必须有灵里的看见,『知道』旧人已与基督同死的事实

2. 『相信』必与基督同活

1)「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祂同活」(8节):这里的『相信』也和前面的『知道』一样,同指灵里的看见(参林后五7);不过,『知道』比较偏重于看见既成的事实,而『相信』比较偏重于看见此后所要成就的事实(参来十一1),故『相信』有『信靠』的含意。不死就不生(林前十五36),先有死后才有生;我们是先看见并经历了与基督同死的事实,然后才看见并经历了与基督同活的事实(林后四10~11。)同死是消极的,同活是积极的;同死是为着带进同活,若没有同活,同死就没有多大的意义

2)「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9节):『因为』表示我们所以会有前节的『相信』,乃因为有本节的『知道』,就是在灵里看见了基督曾经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启一18),因此确信死既不再作祂的主,也信死不能作我们的主。凡在基督里的人,已经从死的权下得着了释放(来二14~15)。我们的旧人有两个主人,一个是罪,一个是死(罗五14,17,21)。与基督同死的经历,叫我们脱离罪;与基督同活的经历,叫我们脱离死

3. 『计算』自己向罪死并向神活

1)「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着」(10节):本节告诉我们基督的死和活的特点:第一,『祂死是向罪死了』,意即祂的死是为着解决罪的问题,罪对已死的人不能再掌权了;第二,祂死『只有一次』,表明祂的死具有一次永远的功效(来十12,14),罪被对付掉,乃是一个永远不改变的事实;第三,『祂活是向神活着』,意即神是祂活着的意义和目的(参罗十四7~8);第四,『活着』原文有永活的意思,从此,祂是永永远远活着

2)「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算自己是活的」(11节原文):这里的『算』字,在原文是『记入账上』的意思(参罗四3注释);我们既已知道并相信与主同死、同活的事实,就要把它记入我们人生的账上,确实核对无讹。许多时候,我们对客观事实的看见是一回事,而对这事实的主观经历又是另一回事,所以需要运用信心来演算神所成功的事实,直到将它实化在我们人生的经历中。而这个信心的演算,就是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向神算自己是活的;罪向着我们已无可奈何,从今以后,自有我们的主人在 —— 就是那位『活人的神』(太廿二32)

4. 『不要容罪』和『不要献给罪』

1)「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顺从身子的私欲」(12节):『必死的身子』就是六节所说的『罪身』,这身子有几个特点:第一,这身子是必死的,也就是必朽坏的(林前十五53);第二,这身子所以会死,是因曾让罪作王辖制(罗五21);第三,信徒得救以后,罪仍潜伏在身子里,仍有让罪在身上作王的可能;第四,罪一作王,就会引动身子上的许多私欲(『私欲』原文是复数);第五,这些私欲就迷惑旧人(弗四22),使旧人顺从它们,而活出败坏的行为来(西三9)。信徒的身子里虽仍潜伏着罪,但我们可以运用意志来抵挡罪(来十二4),『不要容罪』随心所欲地在我们身上作王

2)「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13节):『肢体』指身上的眼、耳、口、手、脚等不同部分(林前十二14~21);『器具』原文特别指『武器』。本节告诉我们可以运用意志来反抗罪,拒绝将我们身上的肢体交给罪,作牠不义的武器,建立牠的权势

5. 『倒要献给神』

1)「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13节):我们对罪的态度是『不要容』也『不要将』,但对神的态度却是『倒要』且『并将』;这两者都指意志的运用,不过前者对罪是消极、被动的拒绝,后者对神是积极、主动的给予。『献给』意味着甘心乐意的摆上,这需要有灵里的看见与认识,所以说『倒要像死里复活的人』,因为惟有真正认识死而复活的人,才有活着不再属自己、而是属神的觉悟(罗十四7~9;林前六19~20;林后五14~15),然后才能向神有所献上。而献的时候,是先献上『自己』,然后再献上『肢体』;先将自己分别为圣归于神,承认自己完全是祂的,再将肢体作个别且彻底的点交,让神使用我们的肢体作义的武器。从今以后,『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就是要脱去旧人,穿上新人(弗四22~24;西三9~10),在复活新造的里面,活着事奉神

2)「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14节):当我们履行了前述『知道、相信、计算、不要、倒要』等五个步骤,就能有确实的把握,坚信『罪必不能作我们的主』,因为我们不再是『在律法之下』的人,不必再靠我们自己的力量来胜过罪,我们今天是『在恩典之下』的人,一切都由神负责,凡事都是神自己在运行并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

三、成圣的理由

1. 因为不再作罪的奴仆,而作义的奴仆

1)「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么?断乎不可」(15节):本节是接续前面第十四节,说出有些人的疑虑:我们既是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意思是说一切全在乎神,不在乎人的努力,并且我们也不再受律法的约束,那么,岂不就会演变出犯罪的结果么?答案是『断然不至于如此』(注:在原文并无『可以』二字,且『不可』的原文意思是『不会变成』)

2)「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么?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16节):本节的意思是说,我们若真如第十三节所说的,运用我们的意志作一抉择,而将自己献给谁,就作了谁的奴仆;既作了奴仆,便要顺从主人的命令。而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两种选择:或作罪的奴仆,顺从罪的命令行事,终结于死;或作义的奴仆,顺从义的命令行事,结果必然『成义』

3)「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17节):『道理的模范』或作『教训的榜样』,包括因信称义的教训和榜样,以及本章前段所述成圣的根基和秘诀等。徒在从前虽然曾经作过罪的奴仆,但如今因从心里领受了恩典的教训,就必然已得着了新的地位

4)「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18节):主真理的话已经叫我们得以自由,不再作罪的奴仆(约八32~36),而作义的奴仆了

2. 既作义的奴仆,就必受义的约束

1)「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义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19节):『肉体的软弱』是指因灵命尚属幼稚,以致不能领会深奥的道理(参林前二14;三1~2;来五12~14)。为这缘故,保罗只好借用一般常人的推理,来说明必然成圣的理由:我们从前怎样把肢体交给了『不洁不法』(『罪』的同义词),而作了它的奴仆,其结果就是『不法』;照样,我们如今既把肢体交给了义,而作了义的奴仆,也必会产生『成圣』的后果(注:原文并无『要』字;照本段前后文看,保罗似乎重在解释,而非重在劝勉)

2)「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20节):本节是在说明前节所述,当我们从前作罪之奴仆的时候,为甚么会产生『不法』的后果呢?乃因那时『不被义约束』(原文意思是『对于义逍遥自在』)。言外之意,暗示我们既作了义的奴仆,就必受义的约束,故必导致『成圣』的结果

3. 既作神的奴仆,就必从神得恩赐

1)「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甚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21节):『羞耻的事』指罪的行为;得救之前并不以罪的行为为耻,但现今却引为羞耻。『结局』原文字意是『成熟而结出果子』。凡犯罪作恶的,在当时似乎看不出有甚么样的果子,但最终必要结出死的果子来

2)「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22节):但作神仆不同于作罪仆,我们一作神的奴仆,马上就会结出『成圣的果子』,这果子不是别的,乃是有分于神那永远且圣洁的生命。就是这个生命,使我们有成圣的经历

3)「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23节):『工价』原文是指一个军人该得的薪酬;『恩赐』是指在薪资之外,额外白得的奖赏。在罪的手下为佣兵,必然得着死为酬报;但作神的奴仆和战士,必然得着在基督里的生命为恩赏。总而言之,我们只要将自己献给神,就必定会得着成圣的果子

—— 黄迦勒《查经辑要》

【受洗归主同死同活】

经文:罗6:1~14

一、相信耶稣向罪死了 1~2

1. 叫恩典显多吗? 1

2. 仍在罪中活着呢?2

二、归入耶稣同死同活 3~5

1. 受洗归入基督 3,(加3:26~27)

2. 受洗学像基督 4,(西2:12)

3. 受洗联合基督 5  信徒惟有真正联合于基督「死的形状」和「复活的形状」,才能将祂在我们身上完全彰显出来(林后4:10~11)。

三、联于耶稣同钉十架 6~11

1. 为的是使罪身灭绝 6~7,(加5:24)

2. 为的是使生命活着 8~11,(加2:20)

四、献给耶稣作义的器具 12~14

1. 不容罪欲作王 12

2. 当将肢体作义 13~14,(西3:5;太5:19~20;罗12:1~2)

—— 毛南春阳

【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

经文:罗6:14~23

一、献给谁 —— 罪仆或义仆 14~16

1. 罪不能支配基督徒 14~15

2. 你应该顺从谁呢?16

(1)顺从罪必死 太6:24,(诗40:12)

(2)顺从义必活 弗1:7

二、献给义 —— 释放和成圣 17~20

1. 从前是罪奴,现在是义仆 17~18,(罗8:33~34;林后5:17,21)

2. 从前是不法,现在是成圣 19~20,(弗4:24;彼前14:3;雅1:14~15;加5:24;西3:2~5;彼前2:11)

三、献给主 —— 果子及永生 21~23

两种果子:(加5:19~25;6:8)

1. 羞耻的事 —— 结局就是死亡 21,(创3:10;拉9:6)

2. 荣耀的事 —— 结局就是永生 22~23,(林后7:1;来12:14;启21:8;约4:36;3:16;多3:5~7)

—— 毛南春阳

【接受洗礼的意义】

经文:罗6:1~11

一、一般人对洗礼的误解

1. 以为接受洗礼是得救。

2. 以为接受洗礼是真信徒。

3. 以为接受洗礼是上天堂的门路。

4. 以为接受洗礼后就完全了。

二、接受洗礼的真意

1. 是信靠耶稣的见证。

2. 是与主同死的表明。

3. 是洁净罪恶的表明。

4. 是与主同埋葬的表明,表示罪身灭绝。

5. 是与主同活的表明。

6. 是归入基督的记号。

7. 是要表彰基督样式,作个真基督徒;立志靠圣灵向罪死,向神活。

三、接受洗礼者须知

1. 承认自己是罪人,需要一位救主(因不能自救)。

2. 承认耶稣是独一的救主。

3. 承认耶稣一切救赎的工作都为我而完成。

4. 接受耶稣的救赎并祂所赐的生命。

5. 立志今后按神的旨意而活。

—— 黄彼得

【甚么叫作奉献】

经文:罗6:12~14

引言:

奉献是圣经中很重要的真理。但在奉献之前,必须清楚甚么是奉献。

一、甚么不是奉献?(罗6:12~13)

1. 容罪作王。这罪是:

(1)放纵肉体的情欲(加5:16)。

(2)与圣灵相争,就是不服从圣灵(加5:17)。

(3)仍喜欢在律法之下(加5:18)。

(4)败坏自己的身体(加5:19~21)。

(5)败坏自己的心灵(加5:19~21)。

(6)败坏自己的道德(加5:19~21)。

(7)败坏自己的生命(加5:21)。不能进天国。

2. 容罪使用。这「使用」指为工具。

(1)留宝座给罪 —— 行动由罪指使。

(2)留机会给罪 —— 不拒绝一切的引诱。

(3)留肢体给罪 —— 不完全献给神,仍供罪使用。

(4)留才干给罪 —— 替罪作走狗,跑腿。

(5)留名誉给罪 —— 不完全认罪彻底悔改。

(6)留爱心给罪 —— 恋慕罪。

(7)留生命给罪 —— 不把罪完全除去。

二、甚么叫作奉献?

1. 把自己献给神。

(1)把自己的感情献上。

(2)把自己的意志献上。

(3)把自己的思想献上。

(4)把自己的身体献上。

(5)把自己的心灵献上。

(6)把自己的道德(品格)献上。

(7)把自己的生命献上。

2. 作义的器皿。

(1)将宝座给义。

(2)将时间给义。

(3)将肢体给义。

(4)将才干给义。

(5)将荣耀给义。

(6)将爱心给义。

(7)完全归给义。

结论:

自我检讨。我有这样完全奉献吗?

—— 黄彼得

【因信成为义仆】

经文:罗6:15~23

引言:

与主联合就是将自己的主权完全献给主,让祂掌管,用祂所赐的生命来事奉祂,为祂而活。本段论到成为义仆的几个要义。

一、因神恩典作义仆(6:15~16)

1. 在恩典之下不是要犯罪,乃是要行义(6:15)。

2. 在恩典之下有爱之律,即基督的律,所以要行出爱心(6:15)。

3. 在恩典之下有自由决定将主权交给谁。因着神的大恩,故决定将主权交给恩主,而作义仆(6:16)。

二、顺服真理(教义)而作义仆(6:17~18)

道理为基本要道,是圣经为根据的要道。

1. 基督宝血赎罪的教义。因祂用重价买赎我们,故当为义仆(6:18; 5:5~10)。

2. 基督宝血赐下生命的教义。祂给我们生命,故当为义仆(6:18; 8:2)。

3. 基督给我们新心,甘愿顺服基督而为义仆(6:17)。

三、奉献给义而作义仆(6:19~22)

1. 顺从义律即是奉献给义(6:19),故成为义仆。

2. 奉献给义,受义的约束,故为义仆(6:20~21)。

3. 顺从神的生命之律,成为圣洁,而为义仆(6:22)。

结论:

成为义仆是因信,也是因神的恩典。故当奉献自己全人成为神的仆人,而有成圣的生活,结出圣洁的果子。

—— 黄彼得

【成圣的生活 —— 信徒与罪的关系】

经文:罗6章

一、在地位上信徒对罪是死的(6:1~14)

1. 在恩典的地位上对罪死(6:1~2)。

(1)恩典显多是供生活的需要,而不是供犯罪和赦免。

(2)在罪上已死。因身体灵魂蒙主救赎,对罪已死。

(3)因基督对罪死,我们在基督里也与主同死,也对罪死。

2. 在预表中与主联合,故对罪死(6:3~11)。

(1)在受浸上与主联合,同死同活,故不在罪中(6:3~4)。

(2)在实际的生命中与主联合(6:5~6)。主的生命成为我们的生命,主的生命不在罪中,我们的生命也不在罪中。

3. 在奉献为义的器皿中,对罪死(6:12~14)。

(1)献身体为义的器皿(6:12~14)。

(2)不容罪作王(6:12)。

(3)不顺从私欲(6:12)。

(4)在恩典的保证下向罪死(6:14)。恩典给人力量去胜过罪,叫人凡事靠主恩而活。

二、在义仆的生活上对罪是死的(6:15~23)

1. 信徒是恩典下的义仆(6:15~16)。

(1)故不可犯罪(6:15)。

(2)是顺从主(6:16)。

(3)在恩典之下(6:16)。指范围,环境。

2. 因信从罪中得释放(6:17~18)。

(1)因信顺从所传的道理(教导),顺从圣灵在心中的教导(约16:13)。

(2)从罪中得释放(圣灵教导的结果)。

(3)圣灵教导我们作义仆,顺从神。

3. 因信献给义而成圣,故对罪死(6:19~22)。

(1)浅显的比喻 —— 献给义而成圣(6:19)。

(2)自然律 —— 种甚么得甚么(加6:7~8)。

4. 有永生故对罪死(6:23)。

结论:

信徒与罪完全没有关系,故不能犯罪叫恩典显多。我们仍在基督的恩典里。

—— 黄彼得

【受洗的意义】

经文:罗6:1~14; 林前10:1~13

一、受洗的意义

1. 相信基督的真道。

2. 接受基督的真道。

3. 承认基督的真道。

二、受洗的预表(罗6:1~11)

1. 叫恩典显多(6:1)。

2. 在罪上死(6:2)。

3. 归入基督(6:3)。

4. 有新生的样式(6:4)。

5. 与基督的形状联合(6:5)。

6. 与主同钉十架(6:6)。

7. 脱离了罪(权势)(6:7)。

8. 与主同死同活(6:8)。

9. 不再作死的奴仆(6:9)。

10. 作活神的儿子(6:10~11)。

三、受洗者应有的心志(罗6:12~14)

消极方面:

1. 不容罪作王。

2. 不顺从私欲。

3. 不作不义的器皿。

4. 不活在律法之下。

积极方面:

1. 让义者耶稣作王。

2. 顺从圣灵。

3. 作义的器皿。

4. 活在恩典之下。

结论:

不但在肉体上受洗,更要在心灵上,生命上受洗。以色列民失败,因为只有肉体上受摩西的洗。我们今当在心灵上受洗,归入耶稣里,永不再犯罪!

—— 黄彼得

【归入基督】

一、不在罪中

1. 原在罪中,犯罪作恶,无法胜过罪、脱离罪

2. 恩典来到,叫人脱离罪,不在罪中,过得胜无罪的生活

3. 所以恩典乃是叫人「不」在罪中,过无罪的生活,不是为着叫人「仍」在罪中,而叫恩典显多。「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么,断乎不可。」「医药」乃为医病,不是为着故意把人弄在病中,而显医药之效;「救生船」乃是为着救人出水,不沉溺在水中,不是为着故意把人丢在水中,而显出救生之功

二、与基督联合

1. 以色列人受浸归入摩(林前十1~2),我们一受浸也就归入基督,「我们这受瑾归入基督耶稣的人」

2. 一归入基督,就与基督联合

(1)同死 —— 向罪死,脱离了罪

a. 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

b. 使罪身失业 —— 旧人是喜欢犯罪的,支配身体去犯罪的旧人一死了,罪身也就失业了,不去作犯罪的事了,「傀儡」,身体是傀儡,旧人是指使傀儡的人

(2)同葬 —— 切在亚当里的都结束了,不仅不犯罪了,凡属亚当里一切老旧的,也都过去了

(3)同活 —— 向神活

a. 向罪死了,脱离了罪,亚当里的一切旧的,也都结束了,现在基督里都是新的了,一举一动都有新生的样式,靠新生命,活出新生活,「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基督一从死里复活,一切都在新的里面,全是新的,连身体也是新的,荣耀的,新的境界,新的样式

b. 向神在基督里看自己是活的:

(a)基督向罪死了,只有一次,茄余任何的时候,都是向神活着的

(b)照样,我们在基督里也是一次向罪死了,却是随时随刻向神活着,随时随地都有新生的样式,「基督因父活,照样,我们因基督活」(约六57),「基督」一直在父的怀里(约一18),仍旧在天(约三13),不是独自一人,有父同在(约十六32),照样,我们也要一直活在祂里面,毫无间断,一直向祂活着

三、献给基督 —— 取用救恩,奉献能叫我们取用救恩,「献给谁,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献给基督,顺从基督,就作基督的奴仆,就在恩典之下,罪就不能作主

1. 不作罪的奴仆,罪的器具

(1)不容罪作王,不顺从罪,「不顺从身体的私欲」

(2)不将肢体作不义的器具,「不作法老的奴仆」,以色列人一过红海,脱离埃及,就不作法老的奴仆了,法老再不能作王去指使他们,叫他们顺从他,他们的身体,也不用来给法老作苦工

2. 作义的奴仆,义的器具

(1)献给神,让义作王,作义的奴仆

(2)将肢体作义的器具,「归给摩西」,听从神藉摩西所吩咐他们的,他们的身体用来事奉神,造会幕,作神所吩咐他们作的事

四、在恩典之下

1. 恩典叫人甘心乐意的献给神,作神的奴仆 —— 律法是勉强人作,恩典是叫人甘心作,「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耳朵锥门」,因为主人待他好,甘心失去自由,服事主人(出廿一4~6)。「马其顿众教会」神赐恩给他们,叫他们显出乐捐的厚恩(林后八1~5),「腓利门」善行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保罗不是放˙胆吩咐,乃是凭爱心求(门8~14)

2. 恩典叫人从心里顺服,作顺命的奴仆,「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作顺命的奴仆」,「律法在心中」,不是刻在石头上外面的律法(来八8~11)

五、承受神的恩赐 —— 永生

1. 神的恩赐是要我们在基督里承受永生,「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六40)

2. 在罪恶中,作罪的奴仆,将肢体献给不义不法作奴仆,结果乃是:

(1)不法,「以至于不法」 —— 作出许多不法,羞耻的事,害己扰人,「随便犯罪」放荡不羁,丝毫不受约束,「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二1)

(2)死,「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罪的工价就是死」

a. 属灵的死亡 —— 犯罪作恶就失去生命,落在死亡中,「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弗四18),「体贴肉体就是死」(罗八6)

b. 身体要死,「身体内有罪住在里面,有了败坏的因素」(罗七17;八21)

c. 永死,「经审判之后丢在火湖里,永远沉沦」(启廿11~14)

3. 在基督里,作神的奴仆,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结果乃是:

(1)成圣,「以至于成圣」 —— 有成圣的生活,「在神的圣洁上有分」(来十二10),「满有圣灵所结的果子」(加五22~23)

(2)永生,「那结局就是永生」

a. 活在生命中,「体贴灵的就是生命」(罗八6)

b. 将来进入永生

—— 佚名《罗马书查经纲目》

【认识基督的奴仆罗马书6章】

一丶受洗归入基督的死6:1~3

二丶生命得与基督联合6:4~5

三丶罪身要与基督同钉6:6~7

四丶若死必与基督同活6:8~113

五丶身体献给基督为仆6:12~14

六丶行事顺从基督之命6:15~16

七丶罪中释放基督作成6:17~18

八丶得永生在基督里面6:19~23

—— 作者不详

【称义之后当如何?(6:1, 6:15)】

一、 可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么?断乎不可! —— 既在罪上死岂可仍在罪中活

二、 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么?断乎不可! —— 献上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 伍雷

【受洗- 归入基督耶稣(6:3,4)】

一、 受洗归入祂的死     罪上死是因归入祂的死,进入与主联合的实际

二、 受洗和祂同埋葬     埋葬乃是确认死的事实,不确认死就不能埋葬

三、 受洗和祂同复活     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死里复活一样

—— 伍雷

【同钉- 不再作罪奴仆(6:6,7)】

一、 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 —— 神的救法不是改良旧人,是旧人和祂同钉十架

二、 罪身灭绝 (失效,失业) —— 罪不能再驱使旧人犯罪,罪身仍在但失去效用

三、 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 罪身失去效用失去工作,罪的权势无用武之地

四、 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 好行为是结果不是原因,脱罪靠归入基督的死

—— 伍雷

【律法与罪(6:7~13)】

一、 律法是圣洁的

1. 律法断乎不是罪      断乎不是那良善的叫我死

2. 律法是叫人知罪      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

3. 律法乃是圣洁的      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二、 罪真是恶极了

1. 罪趁着机会,借着诫命,叫贪心在我里发动

2. 罪趁着机会,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

—— 伍雷

【罪与我们(6:8,9)】

一、 以前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是活的

二、 现在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 伍雷

【我们与基督同死同活- 向罪死向神活(6:8~10)】

一、 若是与基督同死    祂死是向罪死,一次的死 He died once for all to sin

二、 就信必与祂同活    祂活是向神活,永远的活 He lives forever to God

—— 伍雷

【成圣之道】

一、       知道与计算

1. 知道联合的事实    旧人与主同钉十字架,受浸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

2. 计算献上的根据    向罪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里看自己是活的

二、       联合与献上

1. 联合    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

2. 献上    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 伍雷

【称义与成圣】

一、 我们称义在于藉祂一人 —— 凭信接受恩典,蒙恩得称义地位through Him

二、 我们成圣在于与祂一同 —— 受浸与主联合,献上结成圣果子with Him

—— 伍雷

【主的死里复活是我们全备的救恩- 我们接受这个事实,更要联于这个事实】

一、 主的死与复活为着我们 for us            Him alone. We were not involved at all

1.主钉死,为我们的过犯  神救我们脱离罪的刑罚,对付我们罪行(sins)

2.主复活,是为我们称义   称义凭据是复活证明祂的死满足了神的公义

二、 主的死与复活包括我们        includes us —— His all inclusive death and resurrection

1.主钉死,我们与祂同死  神救我们脱离罪的权势,对付我们罪性(sin)

2.主复活,我们同祂复活   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死里复活

—— 伍雷

【献上作奴仆- 顺命奴仆(成义),义的奴仆(成圣),神的奴仆(永生)】

一、 顺从谁就作谁奴仆,献上自己作顺命奴仆 —— 成义   16~17

1.罪的奴仆,以至于死     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

2.顺命奴仆,以至成义     现今顺服所传道理的模范

二、 既从罪里得了释放,献上肢体作义的奴仆 —— 成圣   18~20

1.罪的奴仆,以至不法     从前肢体怎样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

2.义的奴仆,以至成圣     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

三、 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神的奴仆得神恩赐 —— 永生            21~23

1.罪的奴仆,有死亡的果子     结局就是死 —— 罪的工价乃是死

2.神的奴仆,有成圣的果子     结局是永生 —— 神的恩赐是永生

—— 伍雷

【罗马书第六章】

一、为着活而死(六1~11)

二、信的执行(六12~14)

三、专为所有(六15~23)

—— 《每日研经丛书》

【脱离罪(六1~23)】

一、假设的反对意见(六1~2)

二、洗礼的意义(六3~14)

三、奴隶市场之喻(六15~23)

—— 《丁道尔圣经注释》

【成圣生活的基础 —— 与基督联合(六1~14)】

一、对质疑者的反驳(1~2)

二、一个例证的解释(3~10)

三、根据这个事实所作的恳求(11~14)

—— 《新旧约辅读》

【成为神的义仆(六15~23)】

一、新的自由(15~18)

二、新的效忠(19~20)

三、新的报偿(21~23)

—— 《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