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二十四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保羅在巡撫腓力斯前的見證】
一、大祭司僱請辯士向巡撫控告保羅:
1. 大祭司等人來到該撒利亞見巡撫(1~2節)
2. 卑鄙的諂媚(3~4節)
3. 惡意的誣告(5~9節)
(1)保羅到處擾亂治安
(2)保羅是非法組織『拿撒勒教黨』的領袖之一
(3)保羅污辱聖殿
二、保羅的分訴:
1. 指明他們所告的事無法證實(10~13節)
2. 承認自己按著『那道』事奉神(14~16節)
3. 在聖殿裡被捉拿時並未犯法(17~20節)
4. 是為死人復活的道理而受審(21節)
三、腓力斯的處置:
1. 不立即審斷,但吩咐人寬待保羅(22~23節)
2. 聽保羅講道,甚覺恐懼(24~25節)
3. 指望受賄,又因要討猶太人的喜歡而把保羅拘監兩年(26~27節)
貳、靈訓要義
【世人的面貌】
一、能言善辯,向權勢奉承,以達其目的(2~4節)
二、為求鏟除異己,巧立名目,入人於罪(5~8節)
三、朋比為奸,同聲附和,作假見證(9節)
四、外表追求善道,內心實則戀棧罪惡(24~25節)
五、金錢掛帥,行事以得利為動機(26節)
六、為保全自己不顧公義,犧生弱者以討好眾人(27節)
【主的見證人所面臨的四種指控】
一、如同瘟疫一般(5節上) —— 具有傳染並改變他人人生的能力
二、是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5節中) —— 企圖擾亂並改變現有的社會秩序
三、是拿撒勒教黨裡的一個頭目(5節下) —— 隸屬於不為現行政權所認可的邪教教派
四、連聖殿也想要污穢(6節) —— 不尊重別人的宗教信仰
【惟有一件事】
一、信徒只能作一件事 —— 說真話(10~13節)
二、信徒只能承認一件事 —— 信仰真神(14~16節)
三、信徒行事的動機只能有一件 —— 幫助別人(17~20節)
四、信徒只能為一件事而被世人定罪 —— 宣揚真道(21節)
【保羅為自己分訴的榜樣】
一、尊重法紀,不亢不卑(10~13節)
二、有情有理,有具體事實(10~13節)
三、清楚表明自己所信所傳是根據聖經的(14節)
四、清楚表明自己信仰的中心與重點(15節)
五、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行事光明正大(16節)
六、樂意造福同胞,濟助有需要的人。所作的事,不自己表揚,卻為人所共知(17節)
七、平鋪直敘事實經過,對自己的行為充滿自信(18~19節)
八、為自己所說的話語負責,沒有任何妄言之處(20~21節)
【因循拖延的例證】
一、『支吾…且等』(22節) —— 案情明朗,卻不肯下決斷
二、『等我得便』(25節) —— 心裡受感,卻不肯決志
三、『屢次…過了兩年』(26~27節) —— 遷延再三,終至失去機會
【世人沉淪的原因】
一、『詳細曉得』卻又『支吾』(22節)
二、『聽道』卻不肯『信道』(24~25節)
三、只顧『眼前的現實』(26節),忽略『將來的審判』(25節)
四、為私利而犧牲別人(27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使徒行傳註解》
叁、其他綱目
【作假見證陷害人的帖土羅】
經文:徒24:1~9
引言:保羅被帖土羅作假見證控告。
一、控告保羅的人 1
1. 有大祭司 —— 很多大祭司都曾經作假見證控告過耶穌。
2. 幾個長老 —— 長老們也在控告他。
3. 一個辯士 —— 代言人、發言人、善言者,也在控告他。
二、控告保羅的話 2~9
1. 帖土羅的言詞 2~8
(1)先用諂媚話 3~4 「諂媚」:討好之意。
a. 因你大享太平:辯士那種巧言令色的嘴臉:(1)利用手段以爭取審判官的好感;(2)顛倒是非,將貪官污吏說成好官;(3)滿口諂媚奉承的話,卑躬屈節,無視民間疾苦。
b. 得你更正弊病:意思是因著你的遠見,在國中興起了改革。
c. 向你感謝不盡:意思是拍馬屁。
(2)再獻控告詞 5~6
a. 如同瘟疫 —— 告他本身的罪
b. 鼓動天下 —— 告他民事的罪
c. 拿撒勒黨 —— 告他政治的罪
d. 污穢聖殿 —— 告他宗教的罪
(3)後交責任狀 7~8
2. 猶太人的隨合 9
(1)宗教徒常會與屬世的人合作,為達目的,不惜作假見證。
(2)誠實見證人,不說謊話;假見證人,吐出謊言(箴14:5)。
—— 毛南春陽
【忠實分訴動感人的保羅】
經文:徒24:10~21
引言:保羅忠實的答辯,感動了很多人。
一、否認誣告的事 10~13
1. 時證 —— 只有十二天時間 10~11
2. 人證 —— 沒有人見我聳動 12
3. 物證 —— 哪有告我之事證 13
二、承認所傳的道 14~16
1. 我傳的是祖宗之神的 14
2. 我傳的是合乎聖經的 14
3. 我傳的是他們盼望的 15
4. 我傳的是無虧良心的 16
三、公認進殿的禮 17~21
1. 我進殿是為供獻而去 17
2. 我進殿是已經潔淨了 18
3. 我進殿是無聚眾吵嚷 18
4. 我進殿是沒有妄為的 19~20
5. 我進殿是不過一句話 21
—— 毛南春陽
【善惡兩面討好人的腓力斯】
經文:徒24:22~27
引言:腓力斯大人是一個兩面三刀的人,他想討好兩面,這樣可以從中收取私利。
一、一面想曉得真道聽保羅 22~24
1. 他本是曉得真理 22
2. 他寬待體現真情 23
3. 他夫婦喜聽真道 24
二、一面欲貪財討好囚保羅 25~27
1. 因犯罪而恐懼審判 25
2. 因貪心而指望送錢 26
3. 因討好而斷囚保羅 27
—— 毛南春陽
【腓力斯(徒廿四22~27)】
一、腓力斯的機會(24節;羅一16)
二、腓力斯的恐懼25節;徒十七30~31;來九27;詩一5;林後五11)
三、腓力斯的推辭(25節末二句;林後六2;箴廿九1)
四、腓力斯的貪心(26節;出廿三8;太十六26)
五、腓力斯的不義(26節;箴十二10後半)
—— 丁良才《經題模範》
【徒24章:教會工人勇敢辯駁】
一丶工人事奉受人控告24:1~2
二丶工人忠心受人誣告24:3~9
三丶工人抗議受屈亂告24:10~13
四丶工人信仰受神預告24:14~16
五丶工人愛心受眾宣告24:17~18
六丶工人辯駁受審被告24:19~21
七丶工人扣留受眾狀告24:22~23
八丶工人坐監受苦佈告24:24~27
—— 作者不詳
【使徒行傳第二十四章】
一、阿諛的話與虛假的罪狀(廿四1~9)
二、保羅的分訴(廿四10~21)
三、對有罪的巡撫坦率說話(廿四22~27)
—— 《每日研經叢書》
【使徒行傳第二十四章】
一、猶太人的控告 廿四1~9
二、保羅的答辯 廿四10~23
三、腓力斯關押保羅 廿四24~27
—— 《中文聖經注釋》
【無虧良心的見證(二十四1~27)】
一、猶太人的控訴(1~9)
1. 他們首先對腓力斯阿諛奉承一番,以期得到良好的印象(2~4)
二、保羅出言分辯(10~21)
1. 他承認巡撫的權柄,並開始為自己辯白(10)
2. 他指出自己沒有違反國家法律來鼓動眾人生亂,而控訴他的人亦不能提出
3. 真憑實據來(11~13)
4. 他承認真正的問題在於他與猶太人對「道」的不同理解及體會,因此被他們稱為異端,其實他們的信仰背景是一樣的(14~16)
5. 他反駁關於污穢聖殿的指控,指出問題是在「死人復活」上(17~21)
三、腓力斯的不信(22~27)
—— 《新舊約輔讀》
【腓力斯審案】
暫且去罷,等我得便再叫你來
一、大祭司的控訴
1. 卑躬諂媚
2. 這個人如同瘟疫
3. 不實與惡意的控告
二、保羅自己的分訴
1. 盼望死人復活
2. 對神和對人
3. 常存無虧的良心
三、腓力斯的反應
1. 寬待保羅
2. 聽他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
3. 指望保羅送他銀錢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