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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二十四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保羅在巡撫腓力斯前的見證】

一、大祭司僱請辯士向巡撫控告保羅:

1. 大祭司等人來到該撒利亞見巡撫(1~2節)

2. 卑鄙的諂媚(3~4節)

3. 惡意的誣告(5~9節)

(1)保羅到處擾亂治安

(2)保羅是非法組織『拿撒勒教黨』的領袖之一

(3)保羅污辱聖殿

二、保羅的分訴:

1. 指明他們所告的事無法證實(10~13節)

2. 承認自己按著『那道』事奉神(14~16節)

3. 在聖殿裡被捉拿時並未犯法(17~20節)

4. 是為死人復活的道理而受審(21節)

三、腓力斯的處置:

1. 不立即審斷,但吩咐人寬待保羅(22~23節)

2. 聽保羅講道,甚覺恐懼(24~25節)

3. 指望受賄,又因要討猶太人的喜歡而把保羅拘監兩年(26~27節)

貳、靈訓要義

【世人的面貌】

一、能言善辯,向權勢奉承,以達其目的(2~4節)

二、為求鏟除異己,巧立名目,入人於罪(5~8節)

三、朋比為奸,同聲附和,作假見證(9節)

四、外表追求善道,內心實則戀棧罪惡(24~25節)

五、金錢掛帥,行事以得利為動機(26節)

六、為保全自己不顧公義,犧生弱者以討好眾人(27節)

【主的見證人所面臨的四種指控】

一、如同瘟疫一般(5節上) —— 具有傳染並改變他人人生的能力

二、是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5節中) —— 企圖擾亂並改變現有的社會秩序

三、是拿撒勒教黨裡的一個頭目(5節下) —— 隸屬於不為現行政權所認可的邪教教派

四、連聖殿也想要污穢(6節) —— 不尊重別人的宗教信仰

【惟有一件事】

一、信徒只能作一件事 —— 說真話(10~13節)

二、信徒只能承認一件事 —— 信仰真神(14~16節)

三、信徒行事的動機只能有一件 —— 幫助別人(17~20節)

四、信徒只能為一件事而被世人定罪 —— 宣揚真道(21節)

【保羅為自己分訴的榜樣】

一、尊重法紀,不亢不卑(10~13節)

二、有情有理,有具體事實(10~13節)

三、清楚表明自己所信所傳是根據聖經的(14節)

四、清楚表明自己信仰的中心與重點(15節)

五、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行事光明正大(16節)

六、樂意造福同胞,濟助有需要的人。所作的事,不自己表揚,卻為人所共知(17節)

七、平鋪直敘事實經過,對自己的行為充滿自信(18~19節)

八、為自己所說的話語負責,沒有任何妄言之處(20~21節)

【因循拖延的例證】

一、『支吾…且等』(22節) —— 案情明朗,卻不肯下決斷

二、『等我得便』(25節) —— 心裡受感,卻不肯決志

三、『屢次…過了兩年』(26~27節) —— 遷延再三,終至失去機會

【世人沉淪的原因】

一、『詳細曉得』卻又『支吾』(22節)

二、『聽道』卻不肯『信道』(24~25節)

三、只顧『眼前的現實』(26節),忽略『將來的審判』(25節)

四、為私利而犧牲別人(27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使徒行傳註解》

叁、其他綱目

【作假見證陷害人的帖土羅】

經文:徒24:1~9

引言:保羅被帖土羅作假見證控告。

一、控告保羅的人 1

1. 有大祭司 —— 很多大祭司都曾經作假見證控告過耶穌。

2. 幾個長老 —— 長老們也在控告他。

3. 一個辯士 —— 代言人、發言人、善言者,也在控告他。

二、控告保羅的話 2~9

1. 帖土羅的言詞 2~8

(1)先用諂媚話 3~4  「諂媚」:討好之意。

a. 因你大享太平:辯士那種巧言令色的嘴臉:(1)利用手段以爭取審判官的好感;(2)顛倒是非,將貪官污吏說成好官;(3)滿口諂媚奉承的話,卑躬屈節,無視民間疾苦。

b. 得你更正弊病:意思是因著你的遠見,在國中興起了改革。

c. 向你感謝不盡:意思是拍馬屁。

(2)再獻控告詞 5~6

a. 如同瘟疫 —— 告他本身的罪

b. 鼓動天下 —— 告他民事的罪

c. 拿撒勒黨 —— 告他政治的罪

d. 污穢聖殿 —— 告他宗教的罪

(3)後交責任狀 7~8

2. 猶太人的隨合 9

(1)宗教徒常會與屬世的人合作,為達目的,不惜作假見證。

(2)誠實見證人,不說謊話;假見證人,吐出謊言(箴14:5)。

—— 毛南春陽

【忠實分訴動感人的保羅】

經文:徒24:10~21

引言:保羅忠實的答辯,感動了很多人。

一、否認誣告的事 10~13

1. 時證 —— 只有十二天時間 10~11

2. 人證 —— 沒有人見我聳動 12

3. 物證 —— 哪有告我之事證 13

二、承認所傳的道 14~16

1. 我傳的是祖宗之神的 14

2. 我傳的是合乎聖經的 14

3. 我傳的是他們盼望的 15

4. 我傳的是無虧良心的 16

三、公認進殿的禮 17~21

1. 我進殿是為供獻而去 17

2. 我進殿是已經潔淨了 18

3. 我進殿是無聚眾吵嚷 18

4. 我進殿是沒有妄為的 19~20

5. 我進殿是不過一句話 21

—— 毛南春陽

【善惡兩面討好人的腓力斯】

經文:徒24:22~27

引言:腓力斯大人是一個兩面三刀的人,他想討好兩面,這樣可以從中收取私利。

一、一面想曉得真道聽保羅 22~24

1. 他本是曉得真理 22

2. 他寬待體現真情 23

3. 他夫婦喜聽真道 24

二、一面欲貪財討好囚保羅 25~27

1. 因犯罪而恐懼審判 25

2. 因貪心而指望送錢 26

3. 因討好而斷囚保羅 27

—— 毛南春陽

【腓力斯(徒廿四22~27)】

一、腓力斯的機會(24節;羅一16)

二、腓力斯的恐懼25節;徒十七30~31;來九27;詩一5;林後五11)

三、腓力斯的推辭(25節末二句;林後六2;箴廿九1)

四、腓力斯的貪心(26節;出廿三8;太十六26)

五、腓力斯的不義(26節;箴十二10後半)

—— 丁良才《經題模範》

【徒24章:教會工人勇敢辯駁】

   一丶工人事奉受人控告24:1~2

   二丶工人忠心受人誣告24:3~9

   三丶工人抗議受屈亂告24:10~13

   四丶工人信仰受神預告24:14~16

   五丶工人愛心受眾宣告24:17~18

   六丶工人辯駁受審被告24:19~21

   七丶工人扣留受眾狀告24:22~23

   八丶工人坐監受苦佈告24:24~27

—— 作者不詳

【使徒行傳第二十四章】

一、阿諛的話與虛假的罪狀(廿四1~9)

二、保羅的分訴(廿四10~21)

三、對有罪的巡撫坦率說話(廿四22~27)

—— 《每日研經叢書》

【使徒行傳第二十四章】

一、猶太人的控告 廿四1~9

二、保羅的答辯 廿四10~23

三、腓力斯關押保羅 廿四24~27

—— 《中文聖經注釋》

【無虧良心的見證(二十四1~27)】

一、猶太人的控訴(1~9)

1. 他們首先對腓力斯阿諛奉承一番,以期得到良好的印象(2~4)

二、保羅出言分辯(10~21)

1. 他承認巡撫的權柄,並開始為自己辯白(10)

2. 他指出自己沒有違反國家法律來鼓動眾人生亂,而控訴他的人亦不能提出

3. 真憑實據來(11~13)

4. 他承認真正的問題在於他與猶太人對「道」的不同理解及體會,因此被他們稱為異端,其實他們的信仰背景是一樣的(14~16)

5. 他反駁關於污穢聖殿的指控,指出問題是在「死人復活」上(17~21)

三、腓力斯的不信(22~27)

—— 《新舊約輔讀》

【腓力斯審案】

暫且去罷,等我得便再叫你來

一、大祭司的控訴

1. 卑躬諂媚

2. 這個人如同瘟疫

3. 不實與惡意的控告

二、保羅自己的分訴

1. 盼望死人復活

2. 對神和對人

3. 常存無虧的良心

三、腓力斯的反應

1. 寬待保羅

2. 聽他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

3. 指望保羅送他銀錢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