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二十五章纲目
壹、内容纲要
【保罗在巡抚非斯都前的见证】
一、非斯都接任巡抚,犹太人向他控告保罗(1~3节)
二、非斯都叫他们下该撒利亚去告他(4~5节)
三、非斯都在该撒利亚听审案件:
1. 非斯都坐堂,提审保罗(6节)
2. 犹太人控告保罗许多重大的事(7节)
3. 保罗分诉说自己是无辜的(8节)
4. 保罗为避免在耶路撒冷受审,上告于该撒(9~12节)
四、亚基帕王来访,非斯都向他提说保罗的案件(13~21节)
五、亚基帕王想要亲自听保罗的辩论,因此两人会审保罗(22~23节)
六、非斯都向亚基帕王宣称保罗原无罪,但因他上告于该撒,只好预备将他解去罗马(24~27节)
贰、灵训要义
【从徒廿五章学习做人作事的道理】
一、正面的榜样:
1. 『到了任,过了三天,就…』(1节上) —— 勤于政事(工作)
2. 『就从该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1节下) —— 抓住问题根源
3. 『央告他,求他的情,…却回答说…』(3~4节) —— 不向人情低头
4. 『无论…我都没有干犯』(8节) —— 不违犯公理和法律
5. 『我…没有行过甚么不义的事』(10节) —— 不作恶事
6. 『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11节) —— 懂得运用法律所赋与的权利
7. 『被告…未得机会分诉』,不能『就定他的罪』(16节) —— 断事公正
8. 『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17节) —— 不拖延误事
9. 『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27节) —— 遵照常理处事
二、反面的教训:
1. 『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9节) —— 看人情面
2. 他『并没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恶事』(18,10,25节),却仍不释放他 —— 知法却不守法
3. 『大张威势而来』(23节) —— 讲求排场和铺张
【政教人物的嘴脸】
一、非斯都(政治人物):
1. 外表勤政爱民,又秉公办事(1,4~5节)
2. 实际敷衍塞责,全为保护自己(9,12,16,25~27节)
3. 对属灵的事完全无知(19节)
二、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宗教人物):
1. 为了排除异己,不择手段(2~3节)
2. 以人多势众来制造声势(7节中『周围站着』)
3. 说谎话捏造事实(7节下『许多重大的事…不能证实』)
三、亚基帕和百尼基氏(政教合一人物):
1. 自以为关心宗教事物(22节『我自己也愿听』)
2. 实则为显示自己声势(23节『大张威势』)
【保罗三不干犯(8节)】
一、不干犯犹太人的律法 —— 遵守圣经
二、不干犯圣殿 —— 遵守属灵的原则
三、不干犯该撒 —— 遵守属世的法律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 —— 使徒行传注解》
叁、其他纲目
【非斯都提审保罗】
经文:徒25:1~12
引言:保罗受审,他要求上诉该撒,并得到非斯都批准他上告于该撒。
一、非斯都上任,保罗被控告 1~5
1. 犹太人的控告 1~3
(1)向他控告保罗 2
(2)求他提审保罗 3
(3)背他暗杀保罗 3
2. 非斯都的回答 4~5
二、非斯都提审,保罗来分诉 6~9
1. 坐堂 —— 非斯都吩咐提审 6
2. 控告 —— 犹太人不能证实 7,(申19:15~20),「耶稣的经历」:(可14:55~59)
3. 分诉 —— 自己都没有干犯 8
(1)律法:对宗教没有干犯 —— 遵守圣经的真理
(2)圣殿:对神没有干犯 —— 遵守属灵的原则
(3)该撒:对政权没有干犯 —— 遵守政府的法律
三、非斯都批准,保罗要上告 10~12
1. 保罗要上告于该撒 10~11 保罗上告之因:
(1)有一个公正的审判 (徒24:1)
(2)避开了埋伏的阴谋 (徒24:3;23:15)
(3)因有讨好人的巡抚 (徒24:27)
(4)借机上罗马的心愿 (徒19:21;罗1:13~15;15:22;徒23:11)
(罗8:28),「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2. 议会同意告于该撒 12 非斯都批准保罗上告于该撒的原因:
(1)非斯都为了安抚撒都该人,而问保罗愿不愿在耶城受审,其实他别有用心,另有顾虑(徒25:20)。
(2)他从档中应当知道若送保罗回耶城受审,极可能会惹出意外事故(徒23:25~30)。
(3)保罗若真的去耶城,他就会得罪了法利赛人和基督徒。
(4)保罗不去耶城,也可帮他保留作巡抚的尊严。
(5)保罗上告该撒,等于帮他甩开这一个烫手的山芋,而自己仍旧能与犹太人各界团体维持良好的关系。
结论:本段经文给我们两个重要的信息:1)无论人家怎样无证实的控告,但自己的属灵品格一定真诚和纯洁,没有干犯神的律法、神的圣殿(教会)及政权。2)无论环境有多艰难,都要记住罗马书第8章28节的教导:「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趁着机会见证基督、传扬基督。
—— 毛南春阳
【亚基帕接审保罗】
经文:徒25:13~27
引言:非斯都把保罗的事告诉亚基帕王,并把保罗带到他面前受审。
一、非斯都向亚基帕汇报保罗的事 13~22
1. 亚基帕的来到 13
2. 非斯都的汇报 14~21
(1)犹太人的意图定保罗的罪 14~15
(2)非斯都的处事查保罗的事 16~20
a. 没有对质不能定罪 16
b. 坐堂提审查无恶事 17~19
c. 心里作难无法办理 20
(3)保罗他要求皇审保罗的案 21
3. 亚基帕的心愿 22
二、非基都给亚基帕介绍保罗这人 23~27
1. 亚基帕大张威势而来 23
2. 保罗他被带候审而来 23
3. 非斯都介绍囚犯而来 24~27
(1)这是犹太人做的事 24
(2)这人没有该死的罪 25
(3)这要请王查问的话 26
(4)这样是不合理的案 27
—— 毛南春阳
【徒25章:教会工人被人审问】
一丶被人控告受人审问25:1~2
二丶设计谋害借口审问25:3~5
三丶无缘无故受控审问25:6~9
四丶接受更高长官审问25:10~12
五丶其实无罪受屈审问25:13~19
六丶凭人良心难以审问25:20~22
七丶受人嫉妒重来审问25:23~25
八丶明知不对还要审问25:26~27
—— 作者不详
【使徒行传第二十五章】
一、保罗在非斯都面前受审(廿五1~12)
二、保罗在非斯都及亚基帕面前受审(廿五13~廿六32)
—— 《丁道尔圣经注释》
一、我要上告于该撒(廿五1~12)
二、非斯都与亚基帕(廿五13~21)
三、非斯都搜求报告书的材料(廿五22~27)
—— 《每日研经丛书》
【使徒行传第二十五章】
一、上诉西泽(二十五1~12)
二、非斯都的困境(二十五13~27)
—— 《新旧约辅读》
【保罗在该撒利亚】
一、犹太人向新巡抚非斯都控告保罗 廿五1~7
二、保罗的申辩及上诉于该撒 廿五6~12
三、亚基帕王访非斯都 廿五13~22
四、亚基帕提审保罗 廿五23~27
—— 《中文圣经注释》
【非斯都的审案】
明知所告的事不实,却想将保罗交给犹太人
一、犹太人的控诉
1. 求将保罗提到耶路撒冷来
2. 要在路上埋伏杀害他
3. 非斯都没有答应
二、听保罗的辩词
1. 并没有行过甚么不义的事
2. 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犹太人
3. 我要上告于该撒
三、在亚基帕王面前
1. 说耶稣是活着的
2. 你们看这人
3. 我查明他没有犯甚么该死的罪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