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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十九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神子救主的受審、受死與埋葬】

一、受彼拉多審問:

1. 二審 —— 查不出祂的罪,企圖以鞭打了事(1~8節)

2. 三審 —— 想釋放祂,但猶太人說這是背叛該撒(9~12節)

3. 厄巴大的定讞 —— 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13~16節)

二、被釘死十字架:

1. 十字架的名號 —— 猶太人的王(17~22節)

2. 十字架下的分 —— 兵丁分衣(23~24節)

3. 十字架下的合 —— 母親與兒子(25~27節)

4. 十字架完滿的宣告 —— 成了(28~30節)

5. 十字架的死,不能毀壞祂復活的生命 —— 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31~33節)

6. 十字架兩面的功效 —— 有血和水流出來(34~37節)

三、尊貴的埋葬(38~42節)

貳、靈訓要義

【十字架的意義 —— 無罪的代替有罪的】

一、彼拉多三次宣告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4,6節;參十八38)

二、祂是因自稱神的兒子,而被猶太人喊『釘祂十字架』(6~7節)

三、把祂釘十字架的權柄表面上是屬於彼拉多,實際上是從上頭賜給的(10~11節上)

四、我們都是把主交在十字架上的人,在神前罪惡甚重(11節下)

五、因著我們的罪,無罪的主竟被列在罪犯之中(18節)

【十字架的口號 —— 除掉祂】

一、他們喊著說:除掉祂!除掉祂!釘祂在十字架上(15節)

二、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17節上) —— 對付己、除掉己

三、釘十字架的地方名叫『髑髏地』(17節下) —— 意即置於死地

【十字架的名號 —— 猶太人的王】

一、祂是因『猶太人的王』這身分被人戲弄(2~5節)

二、祂這王是與該撒對立(12節下) —— 與世上的王對立

三、『看哪,你們的王!』(14節)

四、在十字架上的名號,寫的是『猶太人的王』(19節)

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利尼三樣文字寫的(20節) —— 它們代表宗教、政治和文化

六、雖遭猶太人抗議,但彼拉多不肯更改他所寫的(21~22節) —— 有神主宰的安排

七、受到尊貴的埋葬(38~42節) —— 王者的禮遇

【十字架的功效】

一、在十字架下祂的外衣被瓜分,裡衣卻不撕開(23~24節) —— 基督能應付各種人的需要,乃因祂的內涵是豐滿且完全的

二、在十字架下使屬於祂的人產生全新的關係(26~27節) —— 各人藉著分享祂的生命,得以聯結為一

三、『我渴了』(28節) —— 因祂喝了神忿怒的杯,我們才得享神祝福的杯

四、『成了』(30節) —— 祂沒有留下一樣未完成的工作,需要人去補做

五、『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31~33,36節) —— 死亡不能勝過祂復活的生命

六、祂的肋旁流出血和水來(34節) —— 血為洗罪,水為供應生命

七、十字架所成就的一切都有見證;這些見證是『真』的,叫我們也可以『信』(35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約翰福音註解》

叁、其他綱目

【釋放生命,成功救恩】

一、應驗經上的話

二、啟示生命的關係

三、成了

四、血和水流出來

——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忍受十字架羞辱的耶穌】

經文:約19:1~16

引言:耶穌受盡了十字架的羞辱,被手掌打臉、戴荊棘冠冕、穿著紫袍、被釘十字架等等,全是為了拯救全人類脫離罪惡的捆綁,進入永生。

一、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  1~7

既然查不出有什麼罪來,本應該是無罪釋放才對。可是,不但沒有被釋放,反而受到更重的刑罰 —— 釘十字架!

1. 眾兵丁污辱戲弄耶穌 1~3

耶穌:1)受鞭打。2)戴荊棘冠冕。3)穿上紫袍。4)用手掌打臉。

2. 彼拉多查不出有罪來 4~5

3. 祭司長喊釘祂十字架 6

「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這是彼拉多第三次宣告祂無罪(約18:38;19:4),可見彼拉多始終認為主耶穌是「無辜之人」(太27:24;路23:4,14~15,22)。

4. 猶太人說祂是該死的 7

「因祂以自己為神的兒子,」猶太人提出這個罪名來反對彼拉多釋放主耶穌,並不是要改變控訴祂的罪狀,而是要加深原有的告祂僭稱為「猶太人的王」的罪名(約18:33)。

二、有權辦耶穌是神賜給  8~11

1. 耶穌不回答 8~9

「耶穌卻不回答,」這應驗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七節的話。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托那按公義審判人的神(彼前2:23),這是主所給我們的榜樣。

2. 耶穌的回答 10~11

地上執政者的權柄乃神所賜(羅13:1~5)。彼拉多見主耶穌不回答,於是運用他的權柄,懵然不知站在他面前的正是地上一切權柄的源頭。

三、想釋放耶穌卻無能力  12~16

1. 彼拉多欲想釋放耶穌 12~13

2. 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卻釘十字架 14~16

彼拉多將主耶穌釘十字架,不但應驗了主自己所說祂要怎樣死的話,並且也應驗了舊約的預言(申21:23;民21:8~9;加3:13)。

—— 毛南春陽

【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

經文:約19:17~27

引言: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又被列在罪人中間。

一、被列在罪人的中間  17~18

1. 背十字架到各各他 17

「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主耶穌被帶去釘十字架時,開頭是自己背的;後來才由古利奈人西門替祂背負(太27:32;可15:21;路23:26)。

2. 釘十字架于罪犯中 18

「還有兩個人和祂一同釘著,」這兩個與主同釘的人乃是強盜(太27:38)。這句話說出:

(1)正應驗了「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約22:37)的預言。

(2)祂是以罪犯的身分被掛在木頭上,因此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2:24)。

(3)釘十字架的基督,乃是人類和萬有的中心,祂要吸引萬民來歸(約12:32)。

二、被定政治犯的罪狀  19~22

1. 罪狀的內容: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 19

在人看,這個罪狀名牌對主、並對猶太人,乃是一種的譏誚嘲弄(參21節),但也說出了祂正是為此而被釘十字架

2. 罪狀的文字:希伯來文、羅馬文、希臘文。 20

希伯來文代表宗教,羅馬文代表政治,希利尼文(希臘文)代表文化;這表徵主耶穌是被宗教、政治和文化聯合起來棄絕的。三者加在一起,乃代表全體人類,表徵主耶穌作為神的羔羊,是為全人類而被殺。

3. 罪狀的爭議:為要寫「猶太人的王」。 21~22

彼拉多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才能處死一個犯人,他這樣堅持己見,一面是想藉此機會羞辱猶太人,一面也表明他所寫的,並不是出於他自己,而是在神主宰的手下,所以不容他更改;而這正好肯定了一個事實:主耶穌的王權乃是終極而不可改變的。

三、被兵丁分祂的衣服  23~24,(詩22:18)

1. 外衣被分成四分,每兵一分。

2. 裡衣被兵丁拈鬮,不要撕開。

「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這話引自詩篇第廿二篇十八節。這也證明主耶穌的死,不是出於人的手,而是出於神的主宰。

四、被老母親愛的感動  25~27

1.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姊妹們  25

這些婦女代表平常、軟弱、被人輕看的信徒,素日默默地跟隨並服事主,當其它的門徒棄主而逃(可14:50)時,她們仍一直跟隨主到十字架下,也就是跟隨主直到死地,所以她們能作基督死而復活的見證(徒3:15)。我們要作主的見證人,便須跟從主直到死地。

2. 耶穌的兩句話:「母親,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

主耶穌在十字架苦刑之中,卻沒有忘記祂的母親,而將她託付給祂最愛的那門徒,就是約翰。這給我們看見,主是何等完全。祂一面向父全然盡忠,一面向肉身的母親盡孝,祂真是神人兩全其美的一位救主!

—— 毛南春陽

【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

經文:約19:28~37

引言: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是祂工作的最高鋒,但並不是工作最終目的。因此,十字架成為得勝和榮耀的標誌。

一、大功告成  28~21

1. 渴了:靈裡的乾渴 28~29,(詩69:21)

2. 成了:靈裡的歸屬 30

3. 息了:靈裡的安息 31

二、流出血水  32~37

1. 祂的腿不被打斷 32~33

2. 祂的血水流出來 34~35

3. 祂的骨頭不折斷 36~37,(出12:46;民9:12;詩34:20;亞12:16)

—— 毛南春陽

【安葬在墳墓中的耶穌】

經文:約19:38~42

引言:道成肉身的耶穌現在已經進行到了最後一步 —— 安葬在一座新墳墓中,等待第三天的復活。

一、門徒約瑟領去耶穌的身體  38

約瑟乃是個財主(太27:57),聖經藉此證明連主耶穌被埋葬,也應驗了舊約「與財主同葬」的預言(賽53:9)。

二、尼哥底母殯葬耶穌的身體  39~42

1. 用新的香料 39

2. 用新的麻布 40

3. 用新的墳墓 41~42

4. 用新的日子 42

—— 毛南春陽

【十架七言默想(三)母親,看你的兒子】

經文:約19:25~27

引言:
講述主說這句話時的情況。

一、這句話對誰說的?
1.是對喪失兒子的母親說的。是對失去心愛的寶貝者,對絕望的人說的。
2.是對失去倚靠的女人說的。耶穌是祂母親數十年來的倚靠。
3.是對失去盼望的人說的。耶穌是祂母親數十年來的盼望。
4.是對已有兒子的人說的。他們心靈的傷痛參路加福音23:27。耶穌雖被釘死,但還要復活;雖是失去,但還是得著(約12:24~25)。
5.對那些忘記主平日教訓的人說的。要叫他們追求永生,追求天父的國和義,靠賴天父,舍己背十架跟主。主的死是為他們預備道路,成就救恩,叫萬人蒙福。

二、為什麼耶穌要叫母親看祂?
為什麼要看那被釘至血淋淋的兒子?
1.因為環境太黑暗了(路23:44~45)。當耶穌說完這句話,天地都黑暗了。如果不看主,那麼大黑暗來臨必更加害怕。
2.因為人的臉面都是可怕的。羅馬兵的猙獰兇惡,法利賽人和反對耶穌的人的陰沉殘酷,過路看熱鬧的人的譏誚批評,門徒和馬利亞的姐妹都在沮喪憂傷。馬利亞越看這些人的臉,心靈越痛苦難過;主耶穌知道,所以叫母親看祂。
3.因為主的臉仍有慈容。從祂對強盜所說的話,可知主耶穌是要人看祂的慈容,得安慰,得能力!
4.因為主是永遠不改變,永遠紀念她的。祂不但在家中孝順她,在自己要離世時仍紀念她,紀念她的安身之所。看祂將母親交給約翰就可知道。
5.看祂在十架上的得勝。主耶穌要馬利亞學習捨己為人的功課,並從中得到喜樂平安。主並非為自己的罪而死,祂是為別人的免死而死。如果我們肯捨己為人,當我們有所損失時,也不會怎麼沮喪痛苦;吝嗇不肯捨棄的人,自己只有一點損失,就已非常痛苦。
6.看祂擔負世人的罪。主耶穌要天下的母親知道盡心栽培一個良好的兒女是沒有落空的。主的母親為主花了許多栽培的心血,但不落空。
7.看祂供應信靠者的生命。主耶穌要天下作兒女的孝敬母親,紀念母親;特別身在苦難之中,要紀念母親。

三、如何仰望(看)主?
1.站在十字架旁邊,注目看祂,多思念主所受的苦。
2.聽主的話,思念主的恩言,信靠祂。
3.遵主的話去行:跟約翰回家得安息。

結論:
在這樣惡劣的世界之中,我們要更多仰望我們的主!<![if !vml]>

—— 黃彼得

【十架七言默想(五)我渴了】

經文:約19:28~29

上篇:「十架七言默想(一)父啊!赦免他們」「(二)同我在樂園裡」「(三)母親,看你的兒子」「(四)我的神!我的神!」

引言:
簡述前四句「十架七言」。

一、為何耶穌會渴?
耶穌本身是活水泉源(約4:6~7,10,14)。在住棚節祂呼召口渴的人到祂那裡去喝(約7:37~38)。那麼這位可叫人止渴的,現在為何會渴了呢?
1.證明耶穌完全有人的性情。
2.耶穌與人一同受苦,受乾渴的苦。
3.耶穌代替心靈乾渴者說話。今日人類的乾渴不是因為沒有水,而是因為不聽神的話(摩8:11)。
4.耶穌代表父神說話,祂渴望人回轉,悔改。
5.耶穌說明了世人對祂拒絕的態度:完全不理會祂的話,不要祂的救恩(詩69:19~21)。
6.耶穌說這話時神志清醒,記得聖經的話(詩69:21);說明祂的神性,和靠神得勝這苦難。

二、當時人對耶穌這句話的反應如何?
1.不明白耶穌的話,不明白所引用的聖經。
2.不聽從耶穌的話。
3.加添耶穌的苦難 —— 送醋給祂喝。
4.要叫耶穌的神志迷亂 —— 用醋麻醉耶穌的知覺,要叫祂忘記神的話。
今日魔鬼也用這四種方法對付信徒。不是叫他們苦上加苦,就是麻醉他們,叫他們忘記神的話,以至不能從神得到幫助。

三、我們對耶穌的這句話當有何態度?
1.留心去聽,並細心揣摩,直到明白。
2.接受耶穌的呼召,來親近祂,叫我們從祂的話中得到止渴。
3.當棄絕用世界的方法來止渴。
4.記得在苦難中有主與我們同受苦,與我們同在,靠著祂所賜的生命聖靈才能得勝。

結論:
今日魔鬼在作二種很大的工作:
一.在人心製造饑渴。
二.叫人以犯罪的方法止渴,喝罪孽如水,而不叫人讀神的話。
故我們當以神的話止渴,並且被聖靈充滿,成為活水江河,叫別人也得止渴。<![if !vml]>

—— 黃彼得

【十架七言默想(六)成了】

經文:約19:28~30

上篇:「十架七言默想(一)父啊!赦免他們」「(二)同我在樂園裡」「(三)母親,看你的兒子」「(四)我的神!我的神!」「(五)我渴了」

引言:
簡述前五句「十架七言」。

一、耶穌說這句話的時候,從人的眼光看來,祂是完了。
1.因祂的一切教訓好像完全徒然。因今日釘祂的人,就是聽過祂教訓的人,可見祂的教訓完全失敗。
2.祂三年多在世上的工作完了!行了許多神跡奇事似乎沒有一點功效。
3.祂的門徒完了。一個出賣祂,一個三次否認祂,其他的都逃跑了。現在只有一個幼小的在十架下陪著幾個婦女。
4.祂的能力完了。從前能行神跡,醫病,趕鬼,變餅,平靜風浪;現在連從十架上下來也不能。
5.祂的應許似乎落空了。祂對人說信的人有永生,現在卻死了。

二、耶穌講這句話的意義:從神方面看,祂不是完了,卻是成功了!
1.祂成就了贖罪的工作(羅3:25; 來10:9~12)。
2.祂成就了代受刑罰的事工,背負罪孽的工作(林後5:21; 約1:29)。
3.祂成就了神的應許:打敗了蛇的頭(創3:15; 來2:14)。
4.祂完成了叫人與神和好的事工,完成通神之路(西1:20~22; 羅5:10)。
5.祂完成了得勝死亡的事工,重掌死亡之權柄(來2:14; 啟1:18)。
6.祂完成了表明神愛世人的大工(羅5:8)。
7.祂完成了永遠的居所(約14:3~4)。

三、我們對這句話當有何態度?
1.對於屬靈的事,不要以人的眼光和看法來測度,而要以神的方法來認識。人看是完了,但神看是成了。
2.當明白主所完成的事工。
3.當接受主所完成的事工。
4.當繼續去作(傳)主所完成的事工,好叫更多人與我們同蒙恩惠!

—— 黃彼得

【耶穌的受難與我】

經文:約19:17~30

引言:

約二千年前,拿撒勒人耶穌被釘死十架,是歷史的事實。當時定耶穌的罪名是「猶太人的王」(約19:19,21)。那麼這位猶太人的王被釘死與今日我們這班非猶太人有什麼關係?祂的死對我們起了什麼作用?這是今日紀念耶穌受難節的人當深思的真理。

一、從十架七言看與我的關係

1. 赦罪的原因 ——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為我向父神祈求赦免之恩。

2. 樂園的應許 —— 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路23:43)。

為我預備永遠歸宿之處。

3. 骨肉的關懷 —— 母親看你的兒子,兒子看你的母親(約19:26~27)。

為我安排今後照顧的人。

4. 罪刑的痛苦 —— 我的神,我的神為何離棄我(太27:46)。

為我擔受罪惡刑罰之苦。

5. 救恩的呼召 —— 我渴了(約19:28)。

為我喚醒迷失沉睡之靈。

6. 救贖的成就 —— 成了(約19:30)。

為我成就永遠贖罪成聖的救恩。

7. 歸宿的啟示 —— 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23:46)。

為我開通又新又活永生之路。

二、從十架七言看祂對我的指示

1. 赦免他們因不曉得而作的 —— 凡無知而犯的罪都可以得到赦免。

2. 應許他們今日可進入樂園 —— 凡肯歸向神的,即可進入樂園。

3. 顧念他們今生實際的需要 —— 母子應當相依為命。

4. 拆除他們與神之間的阻隔 —— 敗壞罪惡的權勢,可與神和好。

5. 喚醒他們注重心靈的乾渴 —— 知道輕重先後的次序。

6. 宣告基督完成救贖的大工 —— 完成人類永遠不能完成的工作。

7. 指示人類靈魂最妥的歸宿 —— 靈魂本於神,倚靠神,歸於神。

結論:

耶穌為誰受苦呢?聖經說: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都歸在祂身上。祂擔當眾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53:4~6,12)。沒有耶穌的十字架,我們的罪,死亡,永生,與神和好等問題都不能得到解決。我們實在當誠心接受祂的救恩。

—— 黃彼得

【神的兒子是代死的主  約翰福音19章】

一丶主是無罪受苦代死19:1~7

二丶主服父權受苦願死19:8~11

三丶主被人棄受苦而死19:12~16

四丶主為罪人受苦至死19:17~24

五丶主托母親知己要死19:25~27

六丶主成父旨受苦到死19:28~31

七丶主骨未斷因主早死19:32~37

八丶主體埋葬因主已死19:38~42

—— 作者不詳

【被釘十字架和埋葬】

一百斤的沒藥;一座新墳墓

一、看這個人

1. 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

2. 耶穌卻不回答

3. 生死的權柄

二、十字架上完成使命

1. 三個十字架

2. 母親,看你的兒子

3. 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

三、應驗經上的話

1. 兵丁分祂的衣服

2. 我渴了,嘗了那醋

3. 不打斷祂的腿,拿槍扎祂的肋旁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

一、耶穌與彼拉多(十八28-十九16)

二、走向十字架的路(十九17~22)

三、十字架下的賭徒(十九23~24)

四、兒子的愛心(十九25~27)

五、勝利的終局(十九28~30)

六、水與血(十九31~37)

七、致送耶穌的最後禮物(十九38~42)

—— 《每日研經叢書》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

一、彼拉多的判詞:無罪但要受刑(一九1~16)

二、耶穌被釘十字架(一九17~24)

三、耶穌將母親交給約翰照顧(一九25~27)

四、基督完成了工作(一九28~30)

五、救主肋旁被紮(一九31~37)

六、主安葬在約瑟的墓裡(一九38~42)

——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不義的判決(十九1~16)】

一、祂干犯何罪(4~7):彼拉多曾三次宣告查不出耶穌犯什麼罪(參十八38,十九4、6)。

二、權柄之所在(8~11):當彼拉多聽到有人說祂是神的兒子,他就害怕起來,不知是真是假。

三、正式判案(12~16):猶太人堅決要殺死耶穌,他們寧可稱凱撒為他們的王,這是猶太人本來不願意承認的事。

—— 《新舊約輔讀》

【十字架的真理(十九17~24)】

一、與耶穌一同被釘的還有兩個犯人,一個在祂左邊,一個在右邊(18),約翰福音並沒有詳細描述他們,而在路加福音則記載他們有一個譏笑耶穌,另一個悔改,並且得著主的應許,與主同享樂園之福(參路二十三39~43)。

二、在耶穌被釘的十字架上,寫上「猶太人的王」幾個字,這些字是用希伯來、羅馬和希臘三種文字所寫成(19~22),乃代表著當代世界三種不同的文化。

三、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但在十字架下,人的罪性仍顯露無遺。兵丁要爭奪耶穌身上的衣服(23~24),這種情景,正顯示了罪的實在。

—— 《新舊約輔讀》

【四位婦女(十九25~30)】

一、四位婦女中,除了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沒有在聖經其它地方被提及外,其餘三位都曾在聖經中被描述過:

1. 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她未必能完全明白兒子所作的事(參路二50~51),但是她對兒子的愛是我們可以瞭解的。在十字架下,她顯出了母親對兒子偉大的愛。耶穌也愛她,在離開世界前,祂吩咐祂所愛的門徒照顧母親。

2. 耶穌母親的姊妹:解經家認為「祂母親的姊妹」就是撒羅米(參可十五40),她是西庇太的兩個兒子雅各和約翰的母親(參太二十七56)。她曾經為兩個兒子爭取重要的地位而遭耶穌責備,但她並沒有因此含恨在心,她接受主的責備,學習了謙卑和愛的功課。

3. 抹大拉的馬利亞:她曾經被七隻鬼附著,耶穌治好了她(參可十六9;路八2)。她感謝主的拯救,以愛回報主耶穌。

二、主耶穌說「成了」(30),表示祂為人類所作救贖的工作已大功告成。

—— 《新舊約輔讀》

【真實的見證(十九31~42)】

一、在本段經文中,約翰要見證主為世人捨命的事實,並且要指出主耶穌的死,乃是要應驗舊約所預言的彌賽亞。他引用了兩段經文:

1. 「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36)是引用民數記九12,這節經文論及逾越節的羔羊。主耶穌,就是那逾越節的羔羊。

2. 「他們要仰望自己所紮的人」(37)則引自撒迦利亞書十二10,這節經文乃是論及彌賽亞所帶來的救恩。現在,人仰望這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便可得著豐盛的救恩。

二、本段經文又記截了兩個見證人的見證,一位是亞利馬太人約瑟,另一位是尼哥德慕,他們都是猶太人中有地位的人(參路二十三50~51;約三1),他們是公會的成員。在耶穌受公會的審判時,不知他們是否在場。假若他們在場的話,他們顯然是沒有公開地承認自己是耶穌的門徒,也沒有反對公會的判決(38)。他們若有這樣的表現,很可能是懼怕猶太人的排斥,以及羅馬政府以他們為耶穌的同黨而遭受牽連;但當主耶穌死後,他們的表現改變了,他們再沒有懼怕。尼哥底母更公開的帶著百多斤沒藥和沉香來膏耶穌的身體(39),亞利馬太人約瑟竟敢向彼拉多要求領取這位死囚耶穌的屍體。主耶穌曾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十二32)十字架實在是福音的大能,能改變一切相信的人,不單能幫助人從罪惡的捆鎖中釋放出來,也能使懦弱膽怯的人改變過來,勇敢的為這十字架作見證。亞利馬太人約瑟和尼哥底母就是活的見證。

—— 《新舊約輔讀》